上海市质量奖评审办法

上海市质量奖评审办法
上海市质量奖评审办法

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标准(2005年)

前言

本标准为《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标准(2005年)》。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认证处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认证处负责起草。

引言

为了引导本市组织和个人追求卓越绩效,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上海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标准(2005年)》。

本标准参照原《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审标准(2004年)》以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2004)相关的评价要求,按高层领导者、中层管理者、员工及其他人员四个方面规定了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要求,为个人追求卓越绩效提供了自我评价的准则,也可用于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的评价。

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激励和表彰创造卓越绩效和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树立质量标杆,学习、弘扬和推广他们在质量实践和质量理论方面的创新成果。

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的评价。也可用于各类组织对质量工作先进个人的培育、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19004—2000 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

GB/T19580—2004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高层领导者

组织的最高领导层/最高管理层成员。

3.2

中层管理者

组织的管理部门/基层领导。

3.3

员工

组织内除高层领导者、中层管理者以外的人员。

3.4

其他人员

从事质量理论、方法、工具研究及应用推广的人员。

4 基本评价准则

申报上海市质量金奖的个人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从事质量工作十年以上;

——在质量理论与质量实践中有突出、明显的创新点,符合上海、行业的发展方向;

——质量意识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与质量管理实践的有效性显著,在本市或某一领域、产业、行业中起示范作用;

——为上海质量工作创造出卓越业绩或做出重大贡献,社会知名度高;

——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总结或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成果,并具有推广价值;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个人所属的组织近三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伤亡、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5 高层领导者评价准则

5.1 决策能力

5.1.1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关注未来,推进以顾客为导向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

5.1.2领导组织经营战略的制订,在战略策划、实施、评价等全过程中,充分体现组织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增强组织核心竞争力,并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一致。

5.1.3引导全体员工充分认识、理解以顾客和市场为导向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并影响其他相关合作方。持续满足顾客、市场及其他相关方的需要和期望,实现顾客满意、忠诚。

5.2 质量管理体系

5.2.1在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中,充分体现高层领导者的杰出作用。

5.2.2制订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a)质量方针确保全体员工关注顾客和市场要求,措施落实,可操作性强,实现情况良好。

b)质量目标的制订,充分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当前和未来的需求以及组织质量水平实际;对组织质量水平提升有实际指导意义。

5.2.3关注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等过程,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显著有效。

5.2.4健全质量责任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5.3 质量创新

5.3.1学习、应用当前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取得明显成效。

5.3.2创建新的质量理论和方法,成绩显著。其经验和成果具有被普遍推广运用的价值。

5.3.3关注员工的需求和期望,营造创新、授权、主动参与、快速反映和团队学习等方面的优良环境,建设有特色的质量文化。

5.3.4协调和处理好社会、顾客、组织、员工和相关利益方等方面的利益关系,尊重、关心员工和合作伙伴,在利益分配、双向沟通和绩效测评等方面不断创新,组织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不断提高。

5.4 业绩

5.4.1近三年组织的主要绩效和质量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5.4.2近三年顾客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横向比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纵向比有明显提高。

5.4.3组织或个人的社会知名度高,组织或个人在社会享有良好的美誉度,组织的品牌战略效果显著。

5.4.4编著有关质量论文、专著、译著、教材等,并公开发表。

6 中层管理者评价准则

6.1 执行能力

6.1.1在本职工作中充分体现质量工作必须以顾客和市场为中心的理念。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府办发[2008]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3.03 【实施日期】2008.03.0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8]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三日

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的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改进和提高全市产品与服务质量水平,追求和实现卓越的经营绩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和组织,加快建设上海“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和全面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发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 知》等,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市长质量奖设“组织”和“个人”两类奖项。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进各类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鼓励各方面人士为本市质量工作做出杰出贡献,提升组织核心竞争力和城市国际竞争力,促进上海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每年度根据全市质量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在组织或个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 获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原则上每年各不超过两个。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区长质量奖管 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浦府[2012]399号 【发布部门】80903I002 【发布日期】2012.12.31 【实施日期】2012.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浦府〔2012〕39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浦东新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2年12月31日 浦东新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表彰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事业单位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提升质量水平和竞争能力,不断提高浦东新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及《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浦东新区区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区长质量奖”)是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区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的组织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且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政府机构除外)。 第三条区长质量奖每三年开展一次,根据全区质量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在组织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好中选优,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 获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原则上每届不超过6个,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第四条区长质量奖组织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评审标准根据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适时进行调整。

质量管理工作总结范文三篇【精选】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二十一世纪是一个质量的世纪,任何一个企业要想成为本行业内的领袖,必须将质量放在第一位。以下是为您整理的“质量管理工作总结三篇”,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查看。 一、开拓创新凝聚力量,构建质量工作大格局 质量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要有宏观的视野,创新的理念,使全社会达成质量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质量工作才能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才能真正实现以质量管促发展。 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长效机制。20xx年1月5日,上海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首次会议在市政府市长会议室召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及市质量技监局等28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参会。会议对编制本市新一轮质量发展规划、做好质量兴区工作、强化宏观质量管理和解决共性难点问题进行了部署,并首次以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20xx年上海市质量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和实施全市质量工作。经大力推动和协调,又相继建立了由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等本市主要行业协会组成的上海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进一步完善了由上海市国资委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起成立的上海市国有企业质量工作络。全市初步形成了由政府、行业、企业三个层面的大质量工作体系。 顺利举办全国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8月3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青团等十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上海隆重召开,这也是“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首次在北京以外举行。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上海市副市长姜平和各主办单位领导、苏浙皖赣沪甬质检系统和优秀企业代表、上海市相关委办局及各区县政府领导等共计余人参会。会议发布了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方案和苏浙皖赣沪甬质检系统“质量月”联合行动方案,表彰了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50家质量先进单位、50名质量先进个人,发布了苏浙皖赣沪50佳名牌产品,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虹代表万家承诺企业宣读“质量诚信承诺书”,郑重承诺“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履行责任、保证质量”。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的顺利举行,掀起群众性质量活动的新高潮,在全社会营造了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作用。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先后组织召开了加强食品行业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座谈会、纺织品质量安全座谈会、轻工行业质量安全座谈会和建材产品质量状况分析会,与行业协会共同座谈产品质量安全全问题,探讨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如何沟通、协作,使本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与上海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定位相符合。还通过上海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平台,推动了更多的行业协会及控股(集团)公司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进一步增强质量状况分析的广度和深度,提高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的质量。 进一步推动质量兴区工作。年初,根据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我处向区县转发了《上海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首次会议纪要》,推动区县进一步充实调整各区、县质量兴区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推动区内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制定并落实质量兴区年度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以区域重点发展带动全市整体发展,进一步鼓励各区县积极开展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

上海市质量奖评审办法

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标准(2005年) 前言 本标准为《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标准(2005年)》。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认证处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认证处负责起草。 引言 为了引导本市组织和个人追求卓越绩效,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上海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标准(2005年)》。 本标准参照原《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审标准(2004年)》以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2004)相关的评价要求,按高层领导者、中层管理者、员工及其他人员四个方面规定了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要求,为个人追求卓越绩效提供了自我评价的准则,也可用于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的评价。 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激励和表彰创造卓越绩效和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树立质量标杆,学习、弘扬和推广他们在质量实践和质量理论方面的创新成果。 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评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的评价。也可用于各类组织对质量工作先进个人的培育、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19004—2000 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 GB/T19580—2004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高层领导者 组织的最高领导层/最高管理层成员。 3.2 中层管理者 组织的管理部门/基层领导。 3.3 员工 组织内除高层领导者、中层管理者以外的人员。 3.4 其他人员 从事质量理论、方法、工具研究及应用推广的人员。 4 基本评价准则 申报上海市质量金奖的个人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从事质量工作十年以上; ——在质量理论与质量实践中有突出、明显的创新点,符合上海、行业的发展方向; ——质量意识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与质量管理实践的有效性显著,在本市或某一领域、产业、行业中起示范作用;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评价细则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评价细则

目 录 1.目的与适用范围 (3) 2.引用文件 (3) 3.核心理念 (3) 4.评价要求 (5) 4.1意识与素质 (5) 4.2目标与计划 (6) 4.3顾客或服务对象 (6) 4.4学习与发展 (7) 4.5工作与实践 (7) 4.6改进与创新 (8) 4.7绩效 (8) 附录 A.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评价细则框架图 (10) 附录 B.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评价细则评分项分值表 (11) 附录 C. 个人绩效评价——从个人概述开始 (12)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评价细则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引导个人追求卓越,提高组织经营绩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市质量金奖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评价细则》。 本细则参照国内外质量奖励评价准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从意识与素质、目标与计划、顾客或服务对象、学习与发展、工作与实践、改进与创新、绩效等7个方面规定了个人卓越绩效的评价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奖的评价,也可为各行各业从事质量推进工作的人员追求卓越绩效提供自我评价的参考。 2.引用文件 本细则参考引用下列标准: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19004 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 GB/T 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 19579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上述标准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3.核心理念 本细则以7项核心理念为基础。这些理念是个人为实现卓越绩效应

【讲好上海质量故事!沪成立首批质量宣讲团40位杰出成员受聘】成立宣讲团

【讲好上海质量故事!沪成立首批质量宣讲团40 位杰出成员受聘】成立宣讲团 图说:首批宣讲团成员领取聘书新民晚报记者罗水元摄 新民晚报讯(记者罗水元)今天下午举行的“上海市市长质量奖设立10周年一览暨卓越质量实践经验交流会”上,上海市首批质量 宣讲团正式成立,团成员包括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俞 光耀等40人。 “质量是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民族整体素质和地方综合实力的集中反应。”出席会议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局 长黄国梁在致辞中指出,上海是一座具有质量基因的城市,10年来 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为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发 挥了重要作用,希望上海持之以恒地注重质量、追求质量。 会上,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组建上海市质量宣讲团,并为首批40位宣讲团成员颁发了聘书。这也是上海市首批质量 宣讲团。 这40位成员中,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黄庆 丰获得过“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个人”等荣誉称号,上海申通地铁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俞光耀带领企业获得过2015年度“上海市质量金奖”,上海市质量协会副会长周赤在上海航空任职董事长期间带领 企业获得“上海市质量金奖”、“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等荣誉,上 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院长邵力不但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也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上海领军人才”称号。 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宣讲团作为全市质量宣传的公益队伍,是全市的宣讲资源,将广泛宣传推广上海市政府质量

奖获奖组织及个人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讲好上海质量故事、打响上 海四大品牌。各区、各行业、各企业如有需要,均可与办公室联系。

质量管理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质量管理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质量管理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以质取胜促转型、创新服 务惠民生”的工作目标,不断深化大质量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和名牌发展 战略,逐步健全“质量金奖为基础、市长质量奖为标杆”的政府质量奖制度,基本 建立市、区两级和重点行业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各 项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开拓创新凝聚力量,构建质量工作大格局 质量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要有宏观的视野,创新的理念,使全社会达成 质量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质量工作才能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才能真正实现以质 量管促发展。 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长效机制。XX年1月5日,上海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首次会议在市政府市长会议室召开。市发改委、市 经信委及市质量技监局等28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参会。会议对编制本 市新一轮质量发展规划、做好质量兴区工作、强化宏观质量管理和解决共性难点 问题进行了部署,并首次以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XX年上海市质 量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和实施全市质量工作。经大力推动和协调,又相继建立 了由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等本市主要行业协会组成的上海市 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进一步完善了由上海市国资委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起成立的上海市国有企业质量工作网络。全市初步形成了由政府、行业、企业三 个层面的大质量工作体系。 顺利举办全国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8月3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青团中央等十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 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上海隆重召开,这也是“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首次在 北京以外举行。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上海市副市长姜平和各主办单位领导、苏浙皖赣沪甬质检系统和优秀企业代表、上海市相关委办局及各区县政府领 导等共计400余人参会。会议发布了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方案和苏浙皖赣沪 甬质检系统“质量月”联合行动方案,表彰了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50家质量先进单位、50名质量先进个人,发布了苏浙皖赣沪50佳名牌产品,上海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总裁陈虹代表万家承诺企业宣读“质量诚信承诺书”,郑重承诺“坚持诚信 为本、依法经营、履行责任、保证质量”。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的顺利举行,掀起 群众性质量活动的新高潮,在全社会营造了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作用。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先后组织召开了加强食 品行业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座谈会、纺织品质量安全座谈会、轻工行业质量安全座 谈会和建材产品质量状况分析会,与行业协会共同座谈产品质量安全全问题,探

2020年质量管理处年度工作总结

XX年,质量管理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以质取胜促转型、创 展战略,逐步健全“质量金奖为基础、市长质量奖为标杆”的政府质量奖制度,基本建立市、区两级和重点行业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开拓创新凝聚力量,构建质量工作大格局 质量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要有宏观的视野,创新的理念,使全社会达成质量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质量工作才能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才能真正实现以质量管促发展。 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长效机制。XX年1月5日,上海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首次会议在市政府市长会议室召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及市质量技监局等28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参会。会议对编制本市新一轮质量发展规划、做好质量兴区工作、强化宏观质量管理和解决共性难点问题进行了部署,并首次以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20xx年上海市质量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和实施全市质量工作。 经大力推动和协调,又相继建立了由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等本市主要行业协会组成的上海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进一步完善了由上海市国资委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起成立的上海市国有企业质量工作网络。全市初步形成了由政府、行业、企业三个层面的大质量工作体系。 顺利举办全国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8月3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青团中央等十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上海隆重召开,这也是“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首次在北京以外举行。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上海市副市长姜平和各主办单位领导、苏浙皖赣沪甬质检系统和优秀企业代表、上海市相关委办局及各区县政府领导等共计400余人参会。 会议发布了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方案和苏浙皖赣沪甬质检系统“质量月”联合行动方案,表彰了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50家质量先进单位、50名质量先进个人,发布了苏浙皖赣沪50佳产品,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虹代表万家承诺企业宣读“质量诚信承诺书”,郑重承诺“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宗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表彰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 成效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和个人,引导和激励本市各类单位和个人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提高质量水平和竞争能力,增强本市城市综合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项设置)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包括“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和“上海市质量金奖”两个类别,均分“组织”和“个人”奖,是市政府对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授予的质量奖励。其中: (一)上海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质量工作最高荣誉,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市处于领先地位,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在本市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和个人; (二)上海市质量金奖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市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在本市同行业内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奖励数量)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为年度奖。 上海市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总数各不超过2个;上海市质量金奖获奖组织总数

不超过10个,按照制造业、服务业、小企业及其他组织(包括教育、医疗等)等,分别进行评定,获奖个人总数不超过5个。 上述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第四条(评定原则)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和授予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申请; (二)科学、客观、公正; (三)严格标准、好中选优。 第五条(评审标准)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组织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个人评审标准采用《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评审标准根据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适时进行修订。 第六条(奖励及经费)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定,不向申报组织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奖励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当年度市财政预算。 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获奖组织或个人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和人员培训等,不得挪作他用。

赣州市市长质量奖

赣州市市长质量奖 申报材料 组织名称:(公章) 所属行业: 所在地区: 填表日期: 赣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 1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 持.

- 2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 持. 目 录 一、申报赣州市市长质量奖承诺书…………………………………………… 第 页 二、赣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编制说明…………………………………… 第 页 三、《申报表》 1.组织基本情况…………………………………………………………… 第 页 2.质量管理概况…………………………………………………………… 第 页 3.主要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 第 页 4.主要经济与质量指标…………………………………………………… 第 页 5.主要社会责任指标……………………………………………………… 第 页 6.市场与顾客情况………………………………………………………… 第 页 7.近三年与质量安全相关的其他情况…………………………………… 第 页 8.近三年获得奖项(包括品牌)情况…………………………………… 第 页 9.企业征求意见表………………………………………………………… 第 页 10.推荐单位(部门)意见……………………………………………… 第 页 四、《自评报告》 1.组织概述………………………………………………………………… 第 页 2.实施情况………………………………………………………………… 第 页 3.典型案例………………………………………………………………… 第 页 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 供批准证书)…………………………………………………………… 第 页 2.涉及市场准入的产品、工程、服务类许可证、强制性认证及资质证书 复印件…………………………………………………………………… 第 页 3.已获取的各类认证(含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清单(含认证标准、认证范围、发证日期、证书编 号、认证机构)及认证证书复印件……………………………………… 第 页 4.设区市及以上统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证明原 件………………………………………………………………………… 第 页

浦东新区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质量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宗旨) 为全面实施“以质取胜、品牌发展、标准引领”三大战略,更好发挥品牌、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工作保障和推动作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区域整体质量发展水平,服务自贸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两大国家战略,更好发挥质量工作对浦东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提升和促进作用,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结合“十三五”时期浦东新区质量发展规划,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扶持对象) 本办法扶持对象为在浦东新区依法注册且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单位。 第三条(上海名牌) 对新获得“上海名牌”荣誉称号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通过“上海名牌”荣誉称号复审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四条(品牌示范区) 对于被列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用于宣传、培训及与示范区创建相关的其他工作;创建成功后,再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第五条(中国质量奖) 对于获得中国质量奖组织的单位,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对于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组织的单位,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30万元。 第六条(上海市政府质量奖) 对于获得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组织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对于获得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的单位,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对于获得上海市质量金奖组织的单位,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30万元。 第七条(浦东新区政府质量奖)

对于获得浦东新区政府质量奖组织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第八条(上海品质) 对于通过“上海品质”认证产品(服务)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第九条(实验室认可) 对检验检测机构首次通过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 第十条(国家质检中心) 对检验检测机构首次通过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 第十一条(计量测试平台) 对获批筹建国家级、市级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公共平台(中心)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验收通过后,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第十二条(计量技术机构) 对国际性计量技术组织、国家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落户浦东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第十三条(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 对作为主导起草者(前三位)参与制订国际先进计量技术法规和国际建议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对作为主导起草者(前三位)参与修订国际先进计量技术法规和国际建议的单位,分别给6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对作为主导起草者(前三位)参与制订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对作为主导起草者(前三位)参与修订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6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第十四条(标准化组织) 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分技术委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概况 - 国家电网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概况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于2010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于2012年12月升格为国家电网公司大型重点供电企业,主要承担上海市浦东新区的电网规划、建设和供电服务任务,供电面积约1210平方公里,辖区内拥有各类用电客户231.26万户,最高用电负荷737.8万千瓦(2017年7月26日),员工总数1163人。2016年,公司完成售电量300.20亿千瓦时,全员劳动生产率643.54万元/人·年。近年来,公司先后获得“亚洲质量创新奖”、“中国质量奖”、“全国文明单位”、“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连年被授予“国家电网公司先进集体”、“上海市文明单位”,连续4年荣获国网电网公司“大型供电企业业绩标杆单位”称号。2016年,在国网大供企业业绩对标综合评价中排名第二,在上海公司同业对标评价中获得综合标杆、业绩标杆、管理标杆三个第一,上海公司业绩考核排名第一。 浦东电网是上海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上海东南部。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二十余年的投资建设,浦东地区已逐步建成50千伏主网架下的安全、稳定、成熟的区域电网。网内拥有4座500千伏变电站、27座220千伏变电站、29座110千伏变电站和177座35千伏变电站,35千伏及以上变电总容量25000兆伏安;236座35千伏及以上用户站,主变容量7332兆伏安;805座10千伏开关站,1.8万余座各类变配电站;架空线10577公里,电缆25940

公里。浦东电网综合电压合格率100%,供电可靠率 99.9882%,陆家嘴沿江10平方公里核心区供电可靠率高于99.999%,与新加坡等国际先进城市达到同一水平,超过香港、纽约等大都市。浦东电网的稳步发展,为浦东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供电保障。

上海长宁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上海市长宁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社会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鼓励各行各业争创质量标杆,现对《上海市长宁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长府办[2015] 76号)进行修订,现予公示,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公示期限自2018年4月21日至4月28日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修订稿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长宁区区长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提出。信函有效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部门:长宁区区长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宁区质量发展局) 联系人:凌老师,联系电话/传真62837220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402室 附件:《上海市长宁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社会征求意见稿)

附件: 上海市长宁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社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宗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质量强区战略,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引导激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加强全面质量管理、重视品牌创新、追求卓越绩效,充分发挥质量和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双轮驱动作用,不断提升我区质量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推进国际精品城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和《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长宁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项设置) 本办法所称上海市长宁区区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区长质量奖”)是长宁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区长质量奖设“组织奖”和“个人奖”。组织奖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成效及创新能力显著、有持续发展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市和本区同行领先地位、在本市和本区同行中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个人奖主要授予质量工作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

附件1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国家质量奖励制度,规范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质量奖是经批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称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在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荣誉。中国质量奖旨在推广科学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第三条中国质量奖评选周期为2年,分为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中国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10个组织和个人,提名奖名额每届不超过90个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的组织和个人,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处级或相当于处级干部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

第五条中国质量奖的评选突出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遵循申请自愿、不收费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市场监管总局设立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以下称评选表彰委员会)。评选表彰委员会由质量领域院士、专家、学者以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具体实施。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质量专家、学者组成,负责中国质量奖的评审工作。监督委员会由法律、公证、消费者、媒体等方面人员组成,负责中国质量奖的监督工作。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承担评选表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质量奖的申报、评选、表彰、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二章申报、核实和受理 第九条申报中国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称申报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三)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

质量管理人员个人工作总结精选

质量管理人员个人工作总结3000字 20xx年,质量管理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以质取胜促转型、创新服务惠民生”的工作目标,不断深化大质量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和发展战略,逐步健全“质量金奖为基础、市长质 量奖为标杆”的政府质量奖制度,基本建立市、区两级和重点行业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完善缺陷产品 召回管理制度,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开拓创新凝聚力量,构建质量工作大格局 质量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要有宏观的视野,创新的理念,使全社会达成质量共识、形成 工作合力,质量工作才能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才能真正实现以质量管促发展。 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长效机制。2011年1月5日,上海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首次会议在市政府市长会议室召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及市质量技监局等28个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参会。会议对编制本市新一轮质量发展规划、做好质量兴区工作、强化宏观质 量管理和解决共性难点问题进行了部署,并首次以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2011年上海市质量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和实施全市质量工作。经大力推动和协调,又相继建立了由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等本市主要行业协会组成的上海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进一步完善了由上海市 国资委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起成立的上海市国有企业质量工作网络。全市初步形成了由政府、 行业、企业三个层面的大质量工作体系。 顺利举办全国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8月3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青团中央等十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上海隆重 召开,这也是“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首次在北京以外举行。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上海市副 市长姜平和各主办单位领导、苏浙皖赣沪甬质检系统和优秀企业代表、上海市相关委办局及各区县政 府领导等共计400余人参会。会议发布了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方案和苏浙皖赣沪甬质检系统 “质量月”联合行动方案,表彰了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50家质量先进单位、50名质量先进个人,发布了苏浙皖赣沪50佳产品,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虹代表万家承诺企业宣读“质量诚信承诺书”,郑重承诺“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履行责任、保证质量”。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的顺利举行,掀起群众性质量活动的新高潮,在全社会营造了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作用。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先后组织召开了加强食品行业质量安全 自律管理座谈会、纺织品质量安全座谈会、轻工行业质量安全座谈会和建材产品质量状况分析会,与 行业协会共同座谈产品质量安全全问题,探讨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 如何沟通、协作,使本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与上海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定位相符合。还通过上海市行业 质量工作促进会平台,推动了更多的行业协会及控股(集团)公司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进一步增强 质量状况分析的广度和深度,提高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的质量。

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质量管理是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 质量管理,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质量管理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质量管理工作总结范文一 20xx年,质量管理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以质取胜促转型、创新服务惠民生”的工作目标,不断深化大质量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和名牌发展战略,逐步健全“质量金奖为基础、市长质量奖为标杆”的政府质量奖制度,基本建立市、区两级和重点行业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开拓创新凝聚力量,构建质量工作大格局 质量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要有宏观的视野,创新的理念,使全社会达成质量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质量工作才能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才能真正实现以质量管促发展。

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长效机制。20xx年1月5日,上海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首次会议在市政府市长会议室召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及市质量技监局等28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参会。会议对编制本市新一轮质量发展规划、做好质量兴区工作、强化宏观质量管理和解决共性难点问题进行了部署,并首次以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20xx年上海市质量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和实施全市质量工作。经大力推动和协调,又相继建立了由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等本市主要行业协会组成的上海市行业质 量工作促进会,进一步完善了由上海市国资委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起成立的上海市国有企业质量工作网络。全市初步形成了由政府、行业、企业三个层面的大质量工作体系。 顺利举办全国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8月3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青团中央等十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 上海隆重召开,这也是“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首次在北京以外举行。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上海市副市长姜平和各主办单位领导、苏浙皖赣沪甬质检系统和优秀企业代表、上海市相关委办局及各区县政府领导等共计400余人参会。会议发布了20xx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方案和苏浙皖赣沪甬质检系统“质量月”联合行动方案,表彰了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50家质量先进单位、50名质量先进个人,发布了苏浙皖赣沪50佳名牌产品,上海汽车

总经理质量奖管理办法(新)

总经理质量奖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有效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加强公司质量管理,建立质量奖罚激励机制,努力实现质量改善与提升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评比范围与类别 1、评比范围 公司内所有从事与质量有关的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部门。 2、评比类别 质量先进部门、质量先进个人(生产人员/管理人员) 三、评比条件 1、部门、车间评比条件 1)部门负责人质量意识强,部门有良好的质量文化和团队精神,表现较突出; 2)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优秀; 3)本部门承担的质量职责完成情况较好,参见公司质量手册5.5职责、权限和沟通及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职责分配表; 4)各次质量监督检查(内审、外审等)结果较好。 2、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积极承担关键产品/零件加工、装配,质量效益较突出的员工; 2)质量信息反馈及时、并能积极整改的员工; 3)规范、标准执行及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良好的员工; 4)能积极参加各类质量培训教育、会议的员工; 5)在内、外部审核、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 四、评比实施程序 1)申报 申报质量奖的个人/部门,必须在自检自评的基础上,填写并报送:质量奖推荐自评表与先进事迹材料。 2)评审 质量奖由办公室组织评审。评审程序包括:审查申报材料、按评审标准表打分、评选结果报总经理审批。 质量奖评审标准总分为100分。按每项工作开展、实际表现以及取得成效、对

公司质量管理与提升工作所发挥作用的大小等情况进行打分,实评总分超过80分的可评定为质量先进部门或个人。 五、奖励名额与额度 每年度评定质量先进部门1个,先进个人2名,评审工作必须严格把控,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必须只表彰和奖励对公司质量管理与质量提升工作发挥作用大、表现确实优秀的部门与个人,以实现设立总经理质量奖的最终目的。 对被评定为荣获总经理质量奖的先进部门、个人,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 六、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试行,将视执行效果适时进行修订。 ×××××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表: 1、质量先进部门评审标准表 2、质量先进个人评审标准表(生产类) 3、质量先进个人评审标准表(管理类) 4、质量先进个人推荐自评表(生产类) 5、质量先进个人推荐自评表(管理类)

如何申报质量奖

什么样的组织可以申报全国质量奖 申报组织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生产及经营的企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按ISO9000族标准建立、实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已获认证注册;对有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已获认证注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已按ISO14000族标准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企业三废治理达标; 连续三年无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用户投诉; 近三年,组织获得用户满意产品,并获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称号。 怎样申报全国质量奖 当你的组织已开始了追求卓越绩效的旅程,并使用了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需将以下材料在规定日期内寄达或送到全国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质协会员与现场工作部)。 1、填写申报表; 按照申报表要求编写组织简介(限在3000字以内), 对组织进行简要描述,包括组织概况、经营的关键影响因素和组织面临的主要挑战; 2、按照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编写自评报告,含图表不超过6万字; 3、提供相关的证实材料; 4、递交一份含所有申报资料的光盘; 5、由所属行业或所在地区质协对申报企业进行推荐,提出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评价意见。外资或独资企业可以不经推荐,直接申报; 6、交纳申报费1000元。

全国质量奖都有哪几种奖项 全国质量奖都有哪几种奖项? 目前,全国质量奖奖项设置为三类:制造、建筑业奖项,服务业奖项,小企业奖项。今后根据需要可以进行调整和增加奖项。为了鼓励申报企业的积极性,对于未获得全国质量奖的申报企业可能授予提名奖或鼓励奖。 为什么设立服务业奖项? 服务业作为我国的一大支柱性产业,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服务业与制造业有着不同的过程和特点,需要我们给予特别的关注和区分。进入21世纪以及我国加入WTO之后,我国的服务业面临着很多挑战。我们设立服务业奖项,希望在服务业中树立卓越的典范,引导更多的组织实施卓越绩效准则,提高服务水平,实现组织总体绩效的提升。 为什么设立小企业奖项? 小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根据国家扶植和培育中小企业,促进其管理水平提高的政策,全国质量奖特设立了小企业奖项。希望为小企业树立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典范,引导广大的小企业,设定正确的目标,实施有效的管理,满足顾客的需求,实现市场、经营的成功。 获奖组织会得到什么样的奖励和宣传 对获奖组织,中国质协授予全国质量奖奖杯和证书,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布获奖组织名单,进行表彰;在全国宣传、推广获奖组织的先进经验,引导广大组织向先进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学习,推进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对获奖企业的宣传将非常有利于其取得市场的更大成功。中国质协在颁奖会上,安排了获奖企业的经验介绍、与获奖企业领导对话以及编印“创奖专集”,我们非常重视将获奖企业的成功经验为广大企业分享。获奖企业也很积极地履行了自已的社会责任。 申报组织需要交纳费用吗? 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全国质量奖管理办法》中规定申报企业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评审费用。(例如申报费1000元,资料评审费4000元等)。收费标准是公开透明的,这些投入

上海建工基本资料

上海建工集团简介 简介 上海建工集团(简称上海建工)有着50多年的发展历史。 在参与国家的建设中,尤其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建工创造了一系列新纪录:世界跨度最大的钢拱桥——卢浦大桥,世界第一条高速磁浮列车商业营运线,国内第一座外海大桥——东海大桥,468米的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420.5米的金茂大厦,492米的环球金融大厦等,在中国乃至世界的建筑史上留下了不朽的业绩。 上海建工己逐步形成了建筑承包、相关工业、房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等产业板块,近几年,综合营业额连续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自1998年起,连年进入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杂志评选的“全球最大的225家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前50名。 上海建工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集团发展的不竭动力。集团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的博士后工作站,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行业学科带头人等在内的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艺精湛、能承担各类特殊工程的技术工人是集团发展的坚实基础。 上海建工将遵循“和谐为本,追求卓越”的企业核心理念,广泛吸收优秀文化成果,不断进行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传世之作。 2011年8月29日,集团入选中国建筑施工企业联合会评选的中国建筑500强,排名第12位。 主要成员企业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1998]19 号文”批准,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属的总承包分公司及九家全资子公司的相应资产进行重组,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1998 年 6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通过内部归并,目前,公司现存全资子公司有七家,即: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投资组建及参股的投资企业有六家,其中控股企业三家:上海同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中环线建设有限公司、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参股企业三家:上海麦斯特建工高科技建筑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7.19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家股4.06亿元;社会公众股3.14亿元。2008年末,公司净资产37.8亿元人民币。公司拥有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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