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获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汇总表

2013年获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汇总表
2013年获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汇总表

2013年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汇总表

其它省部级科技奖励详细情况 - 清华大学 - Tsinghua …

其它省市级科技奖励详细情况 名称获奖人获奖类别及等级获奖年份 佛山市水环境保护修复与建设集成研究* 贾海峰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三等 奖 2014 城市水环境安全监管体系研究与综合示范* 杜鹏飞、何苗、吴静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技 术奖三等奖 2013 苏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金宜英、聂永丰、孟潇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 奖 2012 流域水环境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技术体系及在广西的应用* 张晓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 术进步奖二等奖 2012 佛山市水环境保护修复与建设集成研究* 贾海峰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 术进步奖一等奖 2012 回收型氧化镁湿法烟气脱硫新工艺及工程示范* 马永亮、徐康富 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等奖 2012 大连地区酸雨形成机制及控制对策研究* 段雷大连市科学技术奖二等 奖 2011 佛山市水环境保护修复与建设集成研究* 贾海峰佛山市科学技术奖二等 奖 2011 苏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示范项目* 金宜英、聂永丰江苏省建设科学技术奖 二等奖 2011 云南省利用水泥回转窑处理危险废物技术研究与示范* 金宜英、聂永丰、刘建国 云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 奖 2011 工厂化鱼类高密度养殖设施的工程优化技术* 李振瑜 山东省科学技术发明三 等奖 2010 废旧家电资源化综合利用成套技术及新家电 的绿色设计* 李金惠青岛市科学技术二等奖2010 淄博市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与综合示范* 胡洪营、刘翔、何苗、 杜鹏飞 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09 深圳市空气污染控制规划研究* 清华大学(无个人奖)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 术奖二等奖 2008 高效微生物絮凝剂的研究和应用* 邓述波辽宁省科学技术二等奖2008 废旧家电机械化拆解分离分选的关键技术研 究及应用* 李金惠山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2007 高效微生物絮凝剂的研究和应用* 邓述波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等奖 2007 小城镇一体化水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及设备开发* 施汉昌、单立志 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等奖 2007 环境微生物菌剂研制及其在炼油与印染废水生物处理中的应用* 胡洪营、王慧 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等奖 2007 秦岭山系大熊猫种群对不同生境适应性的研究* 刘雪华 2005年陕西省科学技术 三等奖 2006 水体颗粒物和难降解有机物的特性及控制技钱易、蒋展鹏、文湘华等中科院自然科学一等奖2001

人文社科省部级科研获奖成果一览表(2002-2008)

人文社科省部级科研获奖成果一览表(2002-2008) 学院第一完成人成果名称奖励名称及类别年份人文科学研究院鲍宗豪“科学发展论”与“走向社会和谐——中国城市和谐发展指数研究报告”上海市第七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著作类一等奖2008年商学院于立宏需求波动下的煤电纵向关系安排与政府规制上海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一等奖2008年人文科学研究院王志明雍正朝官僚制度研究上海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奖2008年人文科学研究院李琼政府管理与边界冲突——社会冲突中的群体、组织和制度分析上海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奖2008年人文科学研究院王芳环境社会学新视野——行动者、公共空间与城市环境问题上海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奖2008年人文科学研究院赵赟技术误差:折亩及其距离衰减规律研究上海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2008年商学院石良平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调节方式转变研究第六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政策建议类三等奖2007年商学院张艳辉中国保险业产业组织研究上海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二等奖2006年人文科学研究院鲍宗豪网络学的逻辑建构上海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2006年人文科学研究院郭强知识与行动:结构化凝视上海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2006年人文科学研究院陈迎年感应与心物--牟宗三哲学批判上海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类三等奖2006年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唐亚林公务员法(草案)修改建议上海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2006年高等教育研究所何仁龙基础性实践性国际性——转型期课程目标的发展倾向及其启示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06年高等教育研究所潘艺林大学的精神状况上海市第八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教育理论创新三等奖2005年高等教育研究所何仁龙影响大学本科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的因素分析上海市第八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教育理论创新三等奖2005年商学院石良平中国转轨经济增长中的金融约束分析上海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 2004年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曹锦清“三农”问题与中国现代化上海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 2004年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唐亚林社区自治:城市社会基层民主的复归与张扬上海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 2004年人文科学研究院鲍宗豪哲学社会科学需要“综合创新” 上海市第五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2004年人文科学研究院鲍宗豪社会控制的哲学反思--兼与杨桂华、何远怀等先生商榷上海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2002年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居伟忠中国象征文化上海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奖2002年

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

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 三公技字〔2011〕356号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步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奖励工作,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和奖励。 第三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以项目为载体,突出奖励个人。 第四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是局授予组织和员工、雇员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五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获奖个数不设限,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科技开发项目成果、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技术专利、技术总结、技术方案、施工设施设计图、支架模板设计图、工艺标准、应用软件开发、工法、QC成果、合理化建议、论文以及其他形式),均可申报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奖: (一)技术成熟且有明显的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达到了局先进或以上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在施工生产中,组织技术攻关,解决了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难题的。

(三)对成果完成单位和人员名次排列无异议,无权属争议。 第七条凡列入局或局属单位科技开发的项目,在通过局技术委员验收或鉴定后3年,均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应在工程结束或公开发表3年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八条以局为主要单位(成果所有权归属局)联合开发的成果也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九条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股份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再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条每项科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对申报后未获奖或已获较低等级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但如果在此后的使用开发过程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评审条件的,可再次以新成果申报。 第十一条科技成果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以前进行申报,逾期则不予受理。 第三章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等级评审标准如下: 特等奖: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领先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局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 一等奖: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点多、规模大、涉及多个技术领域,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领先、集团先进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完全符合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实用价值很大,在国有推广应用,主要在局推广。对局的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 二等奖:在技术上有大的创新,技术难点较多、规模较大、涉及两个以上技术领域、需局协作,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先进水平,并接

教育部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公示内容

教育部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三峡库区人居环境建设关键技术与工程应用 推荐单位:教育部 推荐奖种:科技进步奖 项目简介: 三峡工程成败的关键是库区120万移民安置。项目组历时20余年,将人居环境科学理论与三峡移民实践相结合,针对库区移民工程和新城市(镇)建设中人地矛盾突出、移民安居复杂、山地建设特殊等科技问题,联合攻关,取得了理论体系、技术方法和实践工程的重大科技突破。 1、构建三峡人居环境“簇群”形态学理论。揭示山地簇群“三维空间”形式和山江“地形阻隔”生长规律,实证“簇群形态”是山地人居环境提高容量和优化质量的途径。解决了三峡移民安置容量理论问题,建立了人居环境科学原理在山地的特殊性和发展内涵。 2、创新库区人居环境三维空间“适应性”规划技术体系。创立簇群形态在库区人居环境建设三个空间尺度的实施和突破技术难点。突破了库区移民安置人地矛盾的技术瓶颈,获得城乡规划与设计共性技术在三峡地区的适应性发展。 3、实践了库区移民安置和新城市(镇)建设工程。编制和完成不同类型和多个城市(镇)规划与建设工程120余项。验证了本项目提出的“簇群”理论与关键技术。实践经验覆盖库区70%区县和移民,以及890万m2安居住宅建设,解决了城乡规划平原技术在山地的产业化应用。 教育部专家鉴定组认为“创造性地应用并发展了人居环境科学理论,为解决三峡库区的人居环境建设问题提供了规划设计方法与技术支持,属国内首创,整体上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项目为保障和支持三峡库区完成移民搬迁和安置任务起到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主要完成单位及创新推广贡献: 重庆大学:项目牵头单位,积极组织、申报获准了三峡库区人居环境建设规划与设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doc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

广东省部级奖励申报类型和条件

“科技成果申报类型和条件”解读 一、深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年一度,5月份左右) 深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七类奖项: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专利奖、标准奖。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负责受理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受理青年科技奖;深圳市技术监督委员会负责受理专利奖和标准奖。 ●申请市长奖的,应当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 发展中有卓越贡献,或是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自然人。 ●申请自然科学奖的,应当是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 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自然人。申请项目仅限于在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其代表性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2年以上,并要求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论著的作者,且每篇代表性论文、论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作为该项目的完成人。 ●申请技术发明奖的,应当是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 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自然人。申请项目必须有已经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知识产权的持有人之一(知识产权发明人少于3人除外)。 ●申请科技进步奖的,应当是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 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申请项目

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动植物新品种、食品、通信设备、医疗器械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 ●同一自然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申请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市科学技术奖 的申报。 二、广东省突出贡献奖(一年一度,5月份左右) 基本条件:授予在我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㈠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或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㈡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 三、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一年一度,5月份左右) 省科学技术奖分为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分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每年评审一次。 ●报奖途径: 1.通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推荐(获得过深圳市科学技术奖);

201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

201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 安徽省提名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 制冷空调装备绿色工质替代关键技术与产业化 (二)提名意见 针对我国履行环保国际公约的迫切需求和制冷工质绿色替代的技术难题,突破了绿色工质制冷空调装备基于新型热力学循环的增效机理、复合制冷系统安全节能调控、流动传热与除霜降噪协同设计、高安全性测试方法与环境友好性评价等关键技术,首次建立了我国制冷空调装备绿色工质替代的技术体系,研发多种制冷空调新装备并实现产业化。项目成果成功应用于我国冷冻冷藏设备、空调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和工业、建筑、食品等重点领域,产品出口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中国制冷空调行业的自主创新发展之路,为履行环保国际公约贡献了“中国方案”,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项目材料填写规范,内容真实,经公示无异议。对照国家科技进步奖授奖条件,提名该项目为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三)项目简介 工质在制冷空调装备中承担着能量转换和传输的重要作用,制冷空调装备使用的传统工质存在破坏臭氧层、温室

效应高等突出的环境问题,随着全球对绿色发展的日益关注及《蒙特利尔议定书》、《巴黎协定》等系列环保国际公约的签署,积极寻找制冷空调装备安全适用的绿色工质替代技术是全球同行共同面对的重大挑战,也将成为抑制全球温升和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制冷空调装备制造国和消费国,传统工质年消费量占全球的50%以上。因此,如何实现我国制冷空调装备绿色工质的替代并保障行业平稳转换过渡,已成为突破现有技术瓶颈、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展示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迫切需求。 本项目依托联合国框架下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等专项支持,集合国内制冷空调行业产学研各界优势资源,针对R32、CO2、NH3等不破坏臭氧层且具有低温室效应潜值的绿色工质,历时近十年联合攻关,突破了绿色工质制冷空调装备基于新型热力学循环的增效机理、复合制冷(供热)系统安全节能调控、流动传热与除霜降噪协同设计、新型测试评价方法与安全可靠运行等关键技术,建立了制冷空调装备绿色工质替代的技术体系,并实现多种新装备的应用和产业化。创新成果主要包括: 1.国内率先开展了可燃性工质多因素耦合泄漏燃烧性能试验,建立了安全可靠的“湿蒸气压缩”热力学循环和自然工质复叠式热力学循环,测定了工质含油状态下的强化换热准则,探明了绿色工质制冷空调装备基于新型热力学循环的增效机理,提出行业绿色工质替代路线图,为全面替代传

2012年学生科技创新获奖成果奖励标准

2012年学生科技创新获奖成果奖励标准 及奖金发放说明 各学院团委: 2012年,在各学院老师、同学的积极参与下,我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2012年在学生科技创新获奖成果进行奖励。现就奖金发放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奖励标准: 1.此次奖励范围为2012年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奖及2011年获奖但未奖励的项目。 2.由政府主办的项目按照国家级特、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省级特、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国家级、省级优秀奖不奖励。 3.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国家级竞赛奖励标准按照政府主办的省级竞赛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同等级别的企业主办的国家级竞赛的奖励参照此项标准执行。 4.全省性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省级竞赛奖励标准按照政府主办的省级竞赛奖励标准的一半进行奖励,同等级别的企业主办的省级竞赛奖励参照此项标准执行。 5.同一个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比赛以最高获奖为标准进行奖励。 6.同一个比赛,总体获奖和分项比赛获奖分开奖励。国家级比赛,若为总体获奖按照正常奖励标准进行奖励,若为分项比赛获奖则按省级获奖奖励标准进行奖励;省级比赛,若为总体获奖按照正常奖励标准进行奖励,若为分项比赛获奖则按照省级获奖奖励标准的一半进行奖励。 7.本专科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非增刊、专刊)正式发表的论文,被SCI或EI检索的,每篇奖励1000元,刊物为核心期刊的每篇奖励400元,普通刊物每篇奖励200元。 二、所奖励的奖金分配由项目的首位指导教师和学生协商分配。组织单位对奖金如有提前约定支付参赛费用的,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则全额发放。 附件:2012年参加校外科技创新竞赛奖励分配表 校团委

国家科技奖及历届最高科技奖获奖人

国家科技奖及历届最高科技奖获奖人 一年一度的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今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将揭晓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选结果。 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综合国力,1999年5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根据《条例》,国务院设立了五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由国务院规定。获奖者的奖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条例》的规定,国家科技奖励委员会负责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国家科技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并向国家科技奖励委员会提出评审建议。 在奖项中,每年不超过两名的国家最高科技奖,是中国科技界的最高荣誉,自2000年国家科技奖开评以来,共有18人获此殊荣,平均年龄超过80岁。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公布的国家最高科技奖评选流程,要摘取这项桂冠,需经过重重筛选。其评选流程为:省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或最高奖获得者个人推荐院士、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咨询、打分国家最高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评选国家科技奖励委员会审定科 技部核准报国务院批准国家主席签署证书,颁发奖金。 据了解,国家科技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科技部部长担任,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和著名科学家及有关专家15至20人为委员,以保障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组成人员人选, 由科技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为确保最高科技奖的公正,国家最高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实施的是记名投票方式,每一位评审委员都必 须对自己的一票负责。到会委员必须有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才算有效。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历届获奖人情况简介 2000年度至2010年度,共有18位专家被授予“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2000年度获奖人 吴文俊(1919.05~) 男,数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 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袁隆平(1930.09~) 男,杂交水稻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 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奖种国家科技进步奖

奖种:国家科技进步奖 项目名称:环保型路面建造技术与工程应用 项目主要完成人:沙爱民裴建中谭忆秋何唯平张忠伦胡力群孙朝云蒋玮齐琳李东周纯秀陈拴发徐世国王晓燕赵昕 项目主要完成单位:长安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深圳海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项目简介: 本项目属于交通运输科学技术领域。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与城市发展步伐的加快,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和汽车运输规模长足发展。道路交通设施在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了与节能环保等社会发展方向相悖的问题,例如:道路交通噪声问题日益严重;城市地下水补充不足和地表洪水泛滥;城市热岛效应加剧;汽车尾气路面净化难以实现。 针对上述问题,科技部批准由长安大学主持开展“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环保型道路建设与维护技术”课题的研究,主要内容涉及透水路面,低噪声路面,低吸热路面,融冰雪路面,分解汽车尾气路面等环保型道路技术。通过理论分析、材料研发、实体工程铺筑等方式,取得创新性成果如下: 1)研发了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黏度沥青改性剂,建立了透水沥青路面材料细观空隙特征与宏观材料组成及性能的关系模型,提出了基于环境与功能要求的透水沥青路面材料和结构一体化设计方法。打破了国外对高黏度沥青改性材料的技术垄断,提出了透水沥青路面建设与养护的国家工程建设行业技术标准。

2)研发了基于近场测试原理的轮胎-路面交互作用测量车,建立了多孔沥青混合料孔隙结构特性声学性能预测模型,揭示了路面在不同材料组成与结构关键参数下的降噪规律。为以降噪为目标的多孔路面材料设计方法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方法,提升了我国多孔路面的设计水平。 3)建立了基于传热学和气象学原理的沥青路面热效应评价模型,实现了对沥青路面热效应的定量评价;研发了保水乳浆材料、太阳热反射涂料,遴选了热阻矿料,提出了遮热、保水以及热阻式三种低吸热路面的材料组成设计方法和施工工艺要求。系统形成了我国低吸热路面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空白。 4)建立了基于能量转化的道路融雪系统温-湿耦合瞬态融雪模型,开发了集成太阳能-土壤源热泵的道路融雪系统;揭示了弹性沥青路面的除冰雪机理,提出了应用星点设计-效应面优化法的弹性融冰雪路面组成设计方法。成功实现了非人工、机械、化学除雪的新型环保融冰雪路面技术,提升了我国路面冰雪处治的技术水平。 5)自主研发了能够应用于道路路面的矿物负载型和耦合型光催化净化材料,生产出了相应的尾气吸收分解涂料,形成了吸收分解汽车尾气涂层的施工工艺,研发了尾气测试评价系统。突破了高效循环吸收分解汽车尾气材料制备的技术瓶颈,成功实现了路面主动净化汽车尾气功能。

铁道部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铁道部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法规类别】铁路运输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宣布失效 【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1.07.15 【实施日期】1991.07.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铁道部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1991年7月15日铁道部发布) 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铁路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加快科学技术成果的物化和加速铁路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并结合我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励范围包括:应用于铁路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推广、采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消化、吸收引进国外技术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铁路科学技术管理以及标准、计量、科学技术情报成果等。

第三条申请奖励的条件:凡经铁道部或部属各单位组织鉴定,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办理了成果登记手续的科技成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铁道部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应用于铁路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的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劳动安全技术以及新的理论研究成果等),技术先进、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的。 (二)在推广、采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过程中,对解决技术关键、技术难点做出创造性贡献,从而使该项成果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铁路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攻克技术难关,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引进国外的技术或设备,经过消化、吸收,在国产化上有所创新和发展,并已投入运营或批量生产,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五)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做出创造性贡献的软科学成果,经采纳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六)应用于铁路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标准、计量检定规程以及标准化和计量研究成果,技术先进,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七)在铁路科技情报的处理传递、分析研究、情报服务及情报技术研究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经采纳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第四条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下列四等: 一等奖铁道部科学技术进步奖荣誉证书奖金5000元 二等奖铁道部科学技术进步奖荣誉证书奖金3500元

201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

201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 安徽省提名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沿淮主要粮食作物涝渍灾害综合防控关键技术及应用 (二)提名意见 面向农业防灾减灾、脱贫攻坚战略需求,针对沿淮涝渍灾害突出问题,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支持下,安徽农业大学等单位联合攻关,按照“结构避灾、生物抗灾、技术减灾”新思路,通过良种良机良法融合、避灾抗灾减灾统筹,开展了沿淮主要粮食作物涝渍灾害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经过18年研究,揭示了沿淮“降水-汇流-入渗-涝渍”成灾机制,创建了农田快速排水工程技术与标准,创新了改土增渗降渍技术;攻克作物涝渍抗性和减产机理以及抗性评价方法瓶颈,创新了玉米和小麦抗涝渍栽培关键技术;在行蓄洪区首创“旱稻-小麦”结构避灾新模式和旱稻“精量机直播+旱管”轻简栽培技术。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2项,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技推广合作奖2项,发明专利10项,作物新品种4个,行业、地方标准11项;2009年以来,技术累计推广3.29亿亩,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系统化解决了沿淮主要粮食作物涝渍防控、稳产增潜难题。中国农学会评价认为成果总体水平国际先进,部分国际领先。

项目材料填写规范,内容真实,经公示无异议。对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条件,提名该项目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三)项目简介 沿淮地区是指鄂豫皖苏四省淮河沿岸50-80km的大片低洼平原,耕地面积约1.4亿亩,光温水热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粮食主产区和增产潜力最大的地区之一。因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地势低洼,洪涝灾害多年平均成灾面积占全国同期的39%,面广、频发、重发的涝渍灾害长期困扰着粮食生产稳定性和增产潜力的提升。针对传统种植模式适应性差、品种涝渍抗性弱、防灾减灾栽培技术缺乏等问题,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支持下,历经18年联合攻关,创建了“创新种植结构避灾、增强作物耐渍能力抗灾、调水改土技术减灾”涝渍灾害综合防控新思路、新模式和新技术,主要创新如下: 1.首创沿淮行蓄洪区“旱稻-小麦”结构避灾新模式,创新了旱稻“精量机直播旱管”轻简栽培技术。首次揭示旱稻在该区生态适应性强,率先提出“旱粮调旱稻”结构避灾新策略,破解了传统“玉米(大豆)-小麦”模式产量低而不稳难题;发明新型板茬宽幅小麦旱稻兼用施肥播种机,首创旱稻免耕开沟条播、侧位精准施肥、覆土镇压保墒一体化作业的轻简化精量播种方式,首次明确潮土旱稻旱管补灌的盈亏临界点,制定技术规程4套;新模式较原模式稳产增产、

国家科技奖励大事记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其中第43条明确规定:“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建设,奖励科学的发现和发明,普及科学知识。” 1950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先后批准公布《关于政务院奖励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决定》和《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暂行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发布的首批有关科技奖励的法规性文件。 1954年5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215次会议通过了《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并于8月27日公布。 1955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国科学院科学奖金的暂行条例》(共11条),同年10月成立了以郭沫若为主任委员的“中国科学院奖金委员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给予奖励的第一个条例。 1957年1月24日,中国科学院首次颁发1956年度科学奖金,共有34项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获奖。钱学森、华罗庚、吴文俊获得一等奖。 1958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该机构的设立不仅体现了国家对科学技术的重视,对以后乃至现在我国科技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62年,国家科委成立发明局,专门负责发明登记和奖励的管理工作。 1963年11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发明奖励条例》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1950年8月17日发布的《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暂行条例》和1954年8月27日公布的《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1964年6月16日,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在北京联合举行授奖大会,给1400多项工业新产品授奖。 1978年3月18日,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在北京召开。3月31日,在大会闭幕式上,开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科技奖励活动,会上奖励了7657项科技成果,标志着科技奖励制度的恢复。 1978年12月2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 1979年4月17日,国家科委召开国家发明奖评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组成了第二届国家发明奖评选委员会,从此开始每年进行国家发明奖的评选工作。 1979年11月21日,国务院颁修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废止1955年发布的《中国科学院科学奖金的暂行条例》。 1980年5月12日,国家自然科学奖励委员会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自然科学奖励委员会暂行章程》。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实施细则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三章评审机构 第四章推荐 第五章评审 第六章异议处理及监督 第七章审核、授奖 第八章社会力量设奖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确保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以及对全省科技奖励的指导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审核工作及全省科技奖励的指导、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省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单位,并对同一项目授奖的个人或者单位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第六条省科学技术奖是授予个人、单位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七条奖励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大成就的”,是指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第八条奖励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

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

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 暂行规定 为鼓励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积极将取得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到生产中去,调动高等学校做好科技服务和成果推广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奖。 一、奖励范围 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或在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成果。 二、奖励标准 根据在组织、实施、推广、应用已有的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作出大量有效的工作或创造性贡献,并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一等奖 在区域或行业中有很大的覆盖面,占可推广面比例很大,推广机制、方法和措施得力,或有很大创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取得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 在区域或行业中有很大的覆盖面,占可推广面比例大,推广机制、方法和措施有力,或有所创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等奖 在区域或行业中有较大的覆盖面,占可推广面比例较大,推广机制、方法和措施有实

效,或有很大创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取得了比较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推荐条件 1.必须通过鉴定并应用于实践三年以上,在组织、实施、推广中做出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或创造性贡献,已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形成产业规模或达到一定覆盖面。 2.有关经济效益的数字应经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实并出具证明。食品、药品类项目,必须有生产许可证。 3.已获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项目,获奖满两年(不需重新鉴定)并进行大量推广工作,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也可推荐推广类奖。原获奖项目获奖前后的推广工作量及经济效益累计计算(注明获奖后的效益)。 获奖后,如无后续的大量推广应用工作并取得新的显着效益,不能推荐推广类奖。四、推荐办法 全国高等学校的推广类科技成果,经学校批准,由省、直辖市教委审核,汇总统一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推荐。教育部部属高校的推广类成果,经学校批准,可直接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个L1推荐。 凡由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经协商后,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推荐。若第一完成单位不是高等学校不予受理。 五、审批程序 1.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为推荐材料(重

省部科技奖励

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 获奖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江苏省环保厅时间:2011-09-08查看次数:80 各市、县(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奖励我省在环境科研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科研人员,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苏环规〔2 010〕3号),我厅开展了2011年度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在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依据评审原则和程序,经专家评审和投票表决,确定最终获奖项目。评审结果经江苏环保网网上公示和厅长办公会同意,共有36个项目获2011年度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21项。 2011年度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结果公示发布单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时间:2011-09-08查看次数:151 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 评选结果公示 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发明协会联合开展的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活动,经各市及有关部门初评推荐,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孙克勤等10名同志拟当选为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许杏桃等10名同志拟当选为江苏省第三届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现将拟当选的发明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拟入选人员有异议者,请向本次评选活动的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 拟当选人员名单 孙克勤江苏苏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周定国南京林业大学 王慧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王新潮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任洪强南京大学 乔旭南京工业大学 陈钱南京理工大学 刘礼华法尔胜集团公司 朱鹏马佐里(东台)纺机有限公司 施凤鸣三星电梯有限公司 江苏省第三届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9)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379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袁家军 2019年10月26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本省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建成创新强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设立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宁波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设立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本省其他行政机关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 第三条科学技术奖励应当服务浙江发展,强化政策激励导向,聚焦重点发展领域,鼓励开放合作,促进重大技术创新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科学技术奖励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负责审核省科学技术奖励年

度工作方案和评审结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设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分别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规则、标准和程序,承担评审活动的组织、服务和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服务、指导和监督。 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项,应当坚持公益和诚信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评审规则、标准、程序和结果,不得在奖励活动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奖项设置 第八条省科学技术奖包括下列类别: (一)浙江科技大奖; (二)自然科学奖; (三)技术发明奖; (四)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浙江科技大奖不分等级,每年授予数量不超过2个。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0项,二等奖不超过90项,三等奖不超过180项。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每年授予个人或者组织不超过10个。 第九条省科学技术奖获奖者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奖励证书、奖金。浙江科技大奖奖金每项300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每项分别

科技奖励制度如何改革【最新版】

科技奖励制度如何改革 导读:当前我国科技奖励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在设奖主体方面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为辅。二是在奖项性质上以综合奖为主。三是在奖励对象上以项目奖为主。四是在奖励评选上采取异议制。五是在奖励设置上采用分级制。 我国的科技奖励制度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以国家奖为顶层、省部级奖为支撑、社会科技奖为基础的科技奖励群。在政府奖中,国家奖设立了最高科学技术奖即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统称三大奖)以及国际科技合作奖。各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设省级科学技术奖,其主要奖励类别和评奖程序及要求与国家奖基本对应、大体一致。总体而言,当前我国科技奖励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在设奖主体方面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为辅。二是在奖项性质上以综合奖为主。三是在奖励对象上以项目奖为主。四是在奖励评选上采取异议制。五是在奖励设置上采用分级制。 由于我国科技奖励起步较晚,在奖励的结构、主客体、内容、机制以及奖励效应等方面与当前激励创新、促进人才发展的迫切需要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一是社会奖发育滞后。社会奖数量相对不足,并且在知名度和公信力上都无法与政府奖相比较。大多数社会奖授奖规模小、奖金额度小,一些还做不到一年一评。

2000年以来,已有20多个社会奖因资金来源枯竭等原因停办。二是权威性和公平性有待提高。由于专业越分越细,评选时存在外行评内行的现象;评选专家还会受行业或部门利益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同行评议的权威性。在各学科间难以做到公平授奖,新学科、偏学科的优秀成果获奖难度较大。此外,一些项目存在过度包装问题。三是导向性不够突出。特别是针对基础研究的奖项不足,例如2017年自然科学奖在三大奖中的授奖比例仅占16%左右,在社会奖中授奖比例仅占10.6%,远低于国际水平;大多数科技奖励以奖项目附带奖励人,在体现“以人为本”方面有所不足。四是提名制落实不彻底。由于项目研究内容大多很庞杂,提名人难以全面了解成果情况,无法自行填写提名文件,提交证明材料,最终还是由项目完成人来准备,导致国际上通行的背靠背同行推荐机制失效。五是国际影响力不高。国家奖和一些省部级奖中虽然设立了国际科技合作奖,但多属于友谊奖,国际影响力有限。社会奖中仅有“未来科学大奖”等不到10个奖项不限国籍,但都因设立较晚,影响力不大。 2017年5月,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提出要按照服务国家发展、激励自主创新、突出价值导向、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修改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在新一轮改革中,要全面落实各项改革要求,重点改进薄弱环节,积极构建既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又适应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

某科研院所科技奖励办法

科研院所科技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做出贡献的我院科技人员,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我院科技事业的发展,快出人才、多出成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X农业科学院科技奖励包括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重复奖、XXX农业科学院科技进步奖、通过省部级以上品种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奖、通过省部级以上组织鉴定的科技成果奖、科技论文奖、著作奖、专利奖、争取获国家级科技项目奖。 第二章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重复奖 第三条为鼓励我院科技人员多出在全区甚至全国有影响的获奖成果,设立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重复奖。 第四条奖励范围:以XXX农业科学院(含院属各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 第五条奖励标准 1.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奖,按受奖金额50%作一次性重复奖励。 2.我院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主持完成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再按重复奖金额的10%奖励。

第六条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重复奖认定,由项目主持人填写《XXX农业科学院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重复奖奖金申报表》,并提供获奖证书,经所在单位审核,由院科技处认定,报院领导审批。 第三章XXX农业科学院科技进步奖 第七条为促进我院科技工作者多出成果,快出人才,推动XXX农业科学发展和进步,设立XXX农业科学院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八条奖励范围 (1) 农业科学技术(包括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创造发明成果; (2) 推广应用农业科学技术成果; (3) 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所获得的成果; (4) 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科技情报等软科学成果; (5) 其他成果。 第九条奖励标准 XXX农业科学院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状和奖金。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8000元、三等奖奖金5000元。 第十条XXX农业科学院科技进步奖奖励的认定,由项目主持人填写《XXX农业科学院科技进步奖奖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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