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银行法规

政策性银行法规
政策性银行法规

政策性银行法规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 1998-11-28 (4)

(1)国家开发银行 (7)

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 (7)

国家开发银行机构编制方案 (15)

国家开发银行部机构职责分工和业务运行程序规定(试行) 1994-5-12 (19)

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暂行规定 1994-6-10 (26)

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单位借款申请和支付通知授权系统”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28)

国家开发银行授权管理暂行规定 (30)

国家开发银行信贷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40)

国家开发银行合同专用章管理暂行办法2002-3-2 (45)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利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6-3-22 (47)

国家开发银行银团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1996-9-14 (49)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保证担保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6-8-6 (52)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抵押、质押担保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6-8-6 (54)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回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5-1-25 (59)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4-9-9 (64)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经理制暂行办法》的通知1997年4月24日 (67)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选择委托贷款业务代理经办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年5月1日 (69)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业务会计操作规程(试行) 1996-5-1 (76)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4年8月22日 (85)

国家开发银行异地统借统还项目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00-4-6 (87)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4年11月17日 (90)

国家开发银行柜台前移贷款项目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8月31日 (92)

国家开发银行设备储备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9月14日 (95)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的通知 (97)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工程保险管理暂行规定 1999.10.25 (100)

国家开发银行对中瑞合作基金投资企业贷款暂行办法 2000-3-27 (103)

国家开发银行军品生产线技术改造专项贷款管理办法 2000-1-3 (105)

国家开发银行技术援助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00-3-30 (107)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 1999-10-12 (110)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委员会工作制度 2000-1 (112)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贷款委员会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改进贷款项目贷款条件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995年7月31日. 114

国家开发银行外汇固定资产贷款暂行办法 1998年7月3日 (118)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办法》的通知1996年8月15日 (123)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外汇业务对外签字权限管理办法》的通知1994-7-26 (127)

国家开发银行非现场稽核审计暂行办法 1998年1月22日 (129)

国家开发银行稽核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1994年9月27日 (132)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4年12月28日 (134)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5年2月13日 (145)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章程》的通知 1995年1月25日 (152)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委托代理业务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6年7月17日 (154)

(2)进出口银行 (156)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1996年7月10日 (156)

国家开发银行境外代理行工作操作规程1994年8月1日 (161)

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转发《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及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1994-9-20 (166)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试行办法 1994年6月23日 (168)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出口卖方信贷计息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6年11月11日 (171)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5年10月25日 (172)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费廷业务试行办法》及《中国进出口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程序》的通知 1995-9-20 (176)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买方信贷试行办法1995年1月18日 (181)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买方信贷实施细则》的通知 1995年9月11日 (183)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买方信贷试行办法 1995年1月18日 (185)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贷款利率及计息办法的通知 1995年9月8日 (187)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担保贷款有价单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5年8月22日 (189)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人民币信贷资金调拨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年4月8日 (191)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年10月16日 (195)

关于寄送《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函 1996年10月25日 (199)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贷款转贷与赠款管理费用收取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6年9月17日 (200)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 1996年12月30日 (201)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6年1月16日 (212)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资金调拨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6年4月9日 (223)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短期外汇借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1995年12月11日 (234)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外汇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5年9月27日 (236)

中国进出口银行会计制度 1995年1月18日 (296)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修改《业务统计制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996年12月30日 319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关于修改我行业务统计制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996年12月26日 (320)

中国进出口银行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1995年1月18日 (354)

中国进出口银行章程 1994年3月19日 (357)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统计制度中增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容的通知359

(3)中国投资银行 (359)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财户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59)

中国投资银行关于印发《中国投资银行境外币金融债券销售兑付网点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361)

中国投资银行关于印发《中国投资银行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地方贷款业务暂行办法》和《中国投资银行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地方贷款业务部管理规程》的通知 1992年9月26日 (363)

(4)农业发展银行 (369)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369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划转信贷资产与负债规定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1994年6月16日 (37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组建方案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 (374)

国务院关于中国加入亚洲开发银行的通知 (38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统计制度中增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容的通知1994年8月2日 (388)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 1998-11-28

1998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行为,保证市场发行的公正、公开、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以下简称“金融债券”)市场发行,是指政策性银行通过市场公开发行金融债券的行为。

第三条金融债券发行人是国家政策性银行。

第四条金融债券的发行对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和其他认购人。

第五条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是金融债券的托管人,负责金融债券发行的登记、托管和结算。

第六条金融债券的交易必须通过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进行。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的管理机关。

第二章发行的审批

第八条发行人发行金融债券必须将发行数量、期限、方式、发行日期及其他有关事项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九条发行人采取承购包销招标发行时,承销商资格由中国人民银行认定。发行人确定承销团,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承销商退出承销团,应提前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第十条发行人采取其他方式发行时,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的利率或收益率由供求双方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招标应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发行与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发行人应在每年的首期发行前公布发债说明书。发债说明书应载明以下容: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状况,其中应包含债券信用情况及偿债记录等与偿还本息有关的情况;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的年度计划。

发行人应随时公布与偿还债券本息有关的重大经营及财务事件。

第十四条发行人采取承购包销招标发行时,应组成承销团。

第十五条承销商根据自主、自愿原则参加或退出承销团。承销商参加承销团,应与发行人根据本规定签订《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发行人应将《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六条每次招标时,发行人应披露以下信息:

(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发债公告。发债公告应载明招标日、本次发债的数量、期限、付息方式、起息日、兑付日及发行对象(含分销围)。

(二)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承销商发布发行招标办法。招标办法除载明上述要素外,还需说明本次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缴款日及发行手续费标准等具体事项。

(三)招标开始时向承销商发出招标书。

第十七条承销商在投标时,不得相互联手操纵市场。

第十八条招标结束后,发行人应于当天向承销商发布中标确认书,并于次日向社会发布发行公告,公布中标利率和各承销商的承销额。

第十九条承销商通过招标确定承购数额后,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围可进行分销。

第二十条每次发行的发行期由发行人根据本次发行的数量、分销围确定。发行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发行期满后,尚未分销的金融债券由承销商持有。

第二十一条承销商应按不超过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发行价格进行分销。

第二十二条承销商不得以卖空方式进行分销。

第二十三条招标结束后,发行人要在五个工作日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发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发行期结束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金融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上市流通。第二十五条发行人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登记与托管

第二十六条招标结束后,中央结算公司应根据发行人签章的中标确认书清单,为承销商办理承销登记手续,并通知各有关承销商。

第二十七条发行人在发行缴款期收到发债款项后,要在二个工作日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供到款确认。第二十八条中央结算公司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到款确认,在一个工作日办理金融债券托管手续,并通知认购人。

第二十九条承销商分销金融债券后,统一按照中央结算公司制订的有关规则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十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制定金融债券登记、托管的操作规程,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五章发行缴款与还本付息

第三十一条招标结束后,承销商必须在发债公告要求的缴款期将认购金融债券的款项全额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十二条发行人应根据招标办法中确定的标准按时向承销商支付金融债券发行手续费。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必须按发债公告中确定的付息方式按时、足额向持有人支付利息。

第三十四条金融债券到期后,发行人必须按时、足额向持有人兑付金融债券本金,不得单方面提前或推迟兑付。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五条发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并处以警告、罚款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不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发行数量、期限、发行方式、发行日期发行的;

(二)不按本规定披露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

(三)超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发行围发行金融债券的;

(四)不按规定还本付息、支付手续费的;

(五)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承销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并处以警告、罚款、宣布本次投标结果无效、取消承销商资格:

(一)相互联手操纵市场的;

(二)中标后不按承销数额和规定时间划款的;

(三)超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围和卖空分销的;

(四)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七条中央结算公司不按照本规定办理债券登记、托管的,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八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未按本规定组织金融债券上市交易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返回

(1)国家开发银行

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

(国发〔199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了更有效地集中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缓解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增强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由其安排投资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在资金总量和资金结构配置上负有宏观调控职责。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投资项目不留资金缺口,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及结构进行控制和调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逐步建立投资约束和风险责任机制,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国家开发银行组建和运行方案》及《国家开发银行章程》业经国务院批准,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执行。上述方案及章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家开发银行负责。

附件:一、国家开发银行组建和运行方案

二、国家开发银行章程

中华人民国国务院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一国家开发银行组建和运行方案

(国家开发银行筹备组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开发银行,以集中必要的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缓解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对投资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加强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能力。组建国家开发银行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容,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以总结,逐步完善、改进和提高。

一、国家开发银行的性质和任务

国家开发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正部级单位),对由其安排投资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在资金总量和资金结构配置上负有宏观调控职责。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建立

政策性银行与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有哪些

政策性银行与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有哪些? 政策性银行不同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也不同于其他商业银行,它的重要作用在于弥补商业银行在资金配置上的缺陷,从而健全与优化一国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与其他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从资本金性质看,政策性银行一般由政府财政拨款出资或政府参股设立,由政府控股,与政府保持着密切关系。如德国(复兴开发银行法)规定:复兴开发银行为政府所有,其中联邦政府占80%的股份,各州政府占20%的股份。法国的对外贸易银行,是由法国的中央银行持股24.5%,信托储蓄银行持股24.5%,以及其他大商业银行投资组成。 第二,从经营宗旨上看,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标,而以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为己任。其主要功能是为国家重点建设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及区域的发展提供资金融通。一般包括支持农业开发贷款,农副产品收购贷款,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贷款,进出口贸易贷款等。但是不以营利为目标并不意味着政策性银行都不盈利,或是都无视效益性,而仅仅是以经营的目标角度来讲,不追求盈利或利润最大化。 第三,从业务范围上看,政策性银行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和公众存款,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提供的资本金、各种借入资金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筹措的资金,其资金运用多为长期贷款和资本贷款。政策性银行收入的存款也不作转账使用,贷款一般为专款专用,不会直接转化为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所以,不会像商业银行那样具备存款和信用创造职能。政策性银行有自己特定的服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产生竞争。它一般服务于那些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且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经济效益低、资金回收慢的项目领域,如农业开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进出口贸易、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开发等领域。 第四,从融资原则上看,政策性银行有其特殊的融资原则。在融资条件或资格上,要求其融资对象必须是从其他金融机构不易得到所需的融通资金的条件下,才有从政策性银行获得资金的资格,且提供的全部是中长期信贷资金,贷款利率明显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有的甚至低于筹资成本,但要求按期还本付息。 第五,从信用创造能力看,政策性银行一般不参与信用的创造过程,资金的派生能力较弱。因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不是吸收存款,而往往是由政府提供,而且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主要是专款专用,正常情况下不会增加货币供给。

浅析韩国政策性银行

浅析韩国政策性银行 如今,各个国家的银行结构中,一般来说均以中央银行为首,然后以商业银行作为主体,辅以各种专业性银行。其中政策性银行分摊着各类专业性银行的重要构成部分,鲜明的性质让其拥有自身独特的地位,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的程度日益加剧,并且在国际上对世界的经济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既是机遇也为挑战,令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也要求国内的政策性银行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找出自身与国际标准的差距,多加借鉴国际的先进管理技术,加快发展步伐。因此,我将对邻国的政策性银行进行探究,借鉴其对韩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有效作用和成功经验,吸纳经营和管理的先进方法,进而完善我国的政策性银行。 六十年代的韩国还是个贫穷的农业国家,GDP仅仅为87美元,但仅经过30余年,其发展为新兴工业化国家,2000年左右,其GDP为7466美元。在这个工业奇迹中,韩国产业银行起到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因此,我将要以KDB为切点,进行探究。 韩国产业银行(Korea Development Bank),是韩国目前最大的政策性银行,前身是1918年的韩国开发银行,在1954年,伴随朝鲜战争结束,政府依据《韩国产业银行法》,全额出资成立了韩国产业银行,其宗旨是:“遵照国策,为产业的开发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和管理产业资金。”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韩国产业银行身为韩国政府的代表,在国民经济发展和金融产业发展过程中扮演了引导者的角色,配合国家政策的变化,顺应经济不同时代的需求,不断扩宽的金融业务的范围,开发金融机能,主导了产业的发展,也以令人惊讶的速度在不断进行长足的发展。 一、KDB经营特征 (1)有效利用国家政策权利和财政手段

第三章政策性银行法

?第三章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 第一节政策性金融机构概述 第二节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 ?第一节政策性金融机构概述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二)特征 1、由政府出资设立 2、以贯彻政府经济政策为宗旨 政策性金融机构以贯彻政府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为目标,不具有营利目的。具体表现在:(1)在总体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上,必须接受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的直接领导与监督,高层管理人员往往由政府任命。 (2)在资金上以政府财政为后盾。 (3)在业务上奉行特殊的融资和服务原则。 3、以信用为基础开展金融业务 4、特定的业务领域和业务对象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通常分别集中于以下领域: (1)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及对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具有关键意义的产业; (2)缺乏政府的特殊支持与保护,就可能停滞不前甚至萎缩的国民经济薄弱环节; (3)对社会稳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影响的方面。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存在价值和特殊职能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存在价值 政策性金融是与商业性金融相对而言的。市场经济越是繁荣、商业性金融越是成熟的国家,政策性金融制度往往越是健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纯粹的商业性金融和纯粹的财政投资制度,都有无法避免的明显局限。在商业性金融起主导作用的前提下,政策性金融不是对市场机制的否定,更不是计划经济的复归,而 是对市场机制有益的必要补充。

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我国在1994年专设3家政策性银行,也是推进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改 革和维护货币币值稳定的需要。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殊职能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殊职能,是其存在价值的具体反映,也是金融中介和金融服务等一般性 职能与其特定的政策目标相结合的必然产物。 如政策性银行的特殊职能表现为: 1、补充性职能 即对商业性金融机构按市场原则配置资金所形成的缺陷和不足予以弥补。 2、倡导性职能 政策性银行的投资、融资决策,往往反映经济的长远目标和政府的扶持意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信心,消除它们对风险的顾虑,带动它们参与对同一对象的投资或融资。 3、经济调控职能 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分类 (一)按业务性质划分为政策性银行和政策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各国政策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多集中 于保险领域。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从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于2001年12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公司按商业化方式运作,独立核算,保本经营。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任务,主要是依据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府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企业提供收汇风险保障,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国家风险和买方风险,同时提供资信评估、商账追收、保单融资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是财政部,业务接受中国保监会的监管。保监会根据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行监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保监会批准,可在境内外设立必要的分支机构。目前,除总公司营业部外,在国内设有12家分公司和7个营业管理部,并在英国伦敦设有代表处。 (二)按经营区域划分为全国性与地方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世界各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绝大多数 属全国性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三)按组织结构划分为单一型和“金字塔”型单一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只有单个机构,不设分支。而“金字塔”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有一个由总机构领导、由不同层次的会员或分支组成的机构体系。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

政策性银行有哪些

政策性银行有哪些 问题: 政策性银行有哪些? 答案: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的三大政策性银行。 【相关阅读】 政策性银行有哪些? 所谓政策性银行系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一般来说,政策性银行贷款利率较低、期限较长,有特定的服务对象,其放贷支持的主要是商业性银行在初始阶段不愿意进入或涉及不到的领域。例如,国家开发银行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能源、交通等“瓶颈”行业和国家需要优先扶持领域,包括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这些领域的贷款量占其总量的91%。进出口银行则致力于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以及支持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项目。农发行主要承担国家政策性农村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拨付,专司粮棉油收购、调销、储备贷款业务等。

政策性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国家干预、协调经济的产物。 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有政策性银行,其种类较为全面,并构成较为完整的政策性银行体系,如日本著名的“二行九库”体系,包括日本输出入银行、日本开发银行、日本国民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 韩国设有韩国开发银行、韩国进出口银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韩国住宅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法国设有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法国对外贸易银行、法国土地信贷银行、法国国家信贷银行、中小企业设备信贷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美国设有美国进出口银行、联邦住房信贷银行体系等政策性银行。这些政策性银行在各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构成各国金融体系两翼中的一部分。 建行目的 1、补充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政策性银行的融资对象,一般是限制在那些社会发展需要而商业性金融机构又不愿意带给资金的银行或项目,因此能够补充商业性融资的缺陷,完善金融体系的功能。 2、诱导和牵制商业性资金的流向。一是政策性银行透过自身的先行投资行为,给商业性金融机构指示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和支持重心,从而消除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疑虑,带动商业性资金参与;二是政策性银行透过带给低息或贴息贷款能够部分弥补项目投资利润低

金融法1

《金融法》综合测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下列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从事的业务的选项是() A.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 B.对商业银行办理再贴现 C.向地方政府贷款 D.经理国库 2.以下关于汇率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A.汇率就是两种货币之间的价值兑换的比率。 B.汇率有两种标价法,即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C.决定外汇汇率走向的根本原因是通货膨胀 D.按买卖对象,汇率可分为银行间汇率和商业汇率 3.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 A.决策机构 B.协调机构 C.咨询机构 D.执行机构 4.设立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为() A.5亿元人民币 B.2亿元人民币 C.5000万元人民币 D.10亿元人民币 5.有关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地位平等 B.职能互补 C.业务协作 D.互为隶属 6.保证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的有关表述错误的是哪个?() A.债权人应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转让方为有效 B.债权人应当通知保证人债权转移的情况

C.债权人无须取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D.如保证合同中约定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的,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不生效力 7.以下关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类型中,哪项是错误的?() A.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人员 B.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C.发行人控股公司的监事 D.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8.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下列哪一主体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A.保险人 B.投保人 C.受益人 D.被保险人 9.由信托机构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特殊有价证券称为()。 A.信托证券 B.受益权证书 C.债券 D.股票 10.在国际贸易的支付中,以一般商业信用为基础,收款人以自己开出的汇票为凭证,委托第三者(银行)代为向在外国的付款人收款的支付方式是下列哪一种支付方式?() A.信用证 B.票汇 C.托收 D.电汇 11.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定期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时效,为自汇票到期日起() A.2年 B.6个月 C.3个月 D.1年

政策性银行有关实证论文【政策性银行法律地位论文】

政策性银行有关实证论文【政策性银行法律地位论文】 [内容提要] 本文探讨了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问题。政策性银行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新出现的一种新型法人,具备我国法律关于法人成立的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我国民法对法人的分类并不能囊括政策性银行这类新出现的法人,因为政策性银行的性质和任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既不是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也不是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入世”后强调公私法的区分和公法人私法人的划分,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从我国政策性银行设立的目的、宗旨及国外的实践来看,政策性银行应是公法人,具有充分的根据。理论界对政策性银行法律地位的认识存在偏差,应予纠正。 一、引言 所谓政策性银行系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1 政策性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国家干预、协调经济的产物。 2 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有政策性银行,其种类较为全面,并构成较为完整的政策性银行体系,如日本著名的“二行九库”体系,包括日本输出入银行、日本开发银行、日本国民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韩国设有韩国开发银行、韩国进出口银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韩国住宅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法国设有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法国对外贸易银行、法国土地信贷银行、法国国家信贷银行、中小企业设备信贷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介绍

政策性银行介绍 政策性银行(policylender/non-commercialbank)是指由政府发起、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 和信用活动的机构。[1] 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 1994年中国政府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 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民国时期的银行进行了全面整顿,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合并了国内绝大部分银行,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于一身,成为大陆地区唯一的银行。当时的政策性业务,主要由人民银 行负责。 1978年改革开放后,国家采取了多项举措,使国内银行业呈现 多元化发展措施,包括: (1)恢复了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2)新办了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 (3)向深圳、广东、福建、上海四地政府发放了银行牌照,由当 地政府主持创办深圳发展银行(1987)、广东发展银行(1988)、兴业 银行(198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1992); (4)向招商局集团、中信集团、光大集团、首钢集团四家国有企 业发放了银行牌照,开办了招商银行(1987)、中信实业银行(1987)、中国光大银行(1992)、华夏银行(1992);打破了银行由政府创办的垄 断局面。 1978-1994年间,国家的政策性业务主要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承担。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 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其他文件,提出深化金融改革,将工 农中建四大行建设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此,从四大行中剥离出 政策性业务,组建了专门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专业银行,即政策性银行。该文件成为政策性银行筹建的主要法律文件,从此,工农中建 四大行由专业银行转型为国有商业银行,不再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 1994年3月17日,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500亿 元人民币,主要承担国内开发型政策性金融业务。 1994年7月1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33亿 元人民币,主要承担大型机电设备进出口融资业务。 1994年11月8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 200亿元人民币,主要承担农业政策性扶植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2007年,中央汇金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于12月31日在北京签 署协议,向国家开发银行注资200亿美元。 2008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 2008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日在京挂牌 成立,成为第一家由政策性银行转型而来的商业银行,标志着我国 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目前,银监会在统计口径中将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列入政策性银行,将国家开发银行与政策性银行并列统计。 政策性银行不同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也不同于其他商业银行,它的重要作用在于弥补商业银行在资金配置上的缺陷,从而健全与优 化一国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与其他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具有如 下特点: 第一,从资本金性质看,政策性银行一般由政府财政拨款出资或政府参股设立,由政府控股,与政府保持着密切关系。如德国(复兴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动是否正常而有序运行,事关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发展。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金融法规在防范金融和经济危机方面的作用凸显,学好和用好金融法规成为防范风险的基本背景和有效手段。 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金融法规是在近几年才形成基本框架和不断发展完善的。有关金融法规的理论和实务成为从事金融活动的高级专门人才所必须掌握的知识领域。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金融法规是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金融学专业(本科)的一门必修课。课程以各个金融子法为研究对象,集中讨论各金融子法的内容规定及法学原理,使学生学会熟练运用金融法规来规范金融活动。 本课程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金融主体和金融行为为对象,立足监管,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诠释和阐述。课程将致力于完整的金融法体系的建设,重点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法、货币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保险法、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等11个部分。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金融法规课程是经济法在金融部门的深化和具体化,既具独立性,又同其它课程有逻辑和知识联系。金融法规的法学先修课程为《经济法概论》,金融知识基础课为《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银行管理学》、《金融市场学》等,因此,在学期编排上,应尽量安排在这些课程之后开设。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法学和金融概念,从法学和金融两个层面掌握金融法的具体规定及法学内涵,在此基础上,熟练地运用金融法。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法治理金融的能力,提高案例分析水平,提高学生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 1、通过基本文字教材的准确叙述和音像教材的概要讲解,使学生对金融法的基本内容有深刻认识和全面了解。 2、文字教材的编写要全面系统、条理清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自学;音像教材的制作要形象、活泼,结合实际进行案例分析。 3、学生应坚持课前预习,课后复习。 4、在教学过程中,中央电大将利用杂志、互联网、电视直播课堂、电话答疑、CAI课件等手段进行教学辅导或发布教学信息。

政策性银行的管理规定

政策性银行法规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 1998-11-284 (1)国家开发银行7 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7 国家开发银行机构编制方案15 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机构职责分工和业务运行程序规定(试行) 1994-5-1219 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暂行规定 1994-6-1026 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单位借款申请和支付通知授权系统”使用管理试行办法28 国家开发银行授权管理暂行规定30 国家开发银行信贷合同管理暂行办法40 国家开发银行合同专用章管理暂行办法2002-3-245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利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6-3-2247 国家开发银行银团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1996-9-1449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保证担保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6-8-652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抵押、质押担保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6-8-654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回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5-1-2559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4-9-964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经理制暂行办法》的通知1997年4月24日67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选择委托贷款业务代理经办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年5月1日69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业务会计操作规程(试行) 1996-5-176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4年8月22日83 国家开发银行异地统借统还项目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00-4-685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4年11月17日88 国家开发银行柜台前移贷款项目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8月31日90 国家开发银行设备储备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9月14日93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的通知95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工程保险管理暂行规定 1999.10.2598 国家开发银行对中瑞合作基金投资企业贷款暂行办法 2000-3-27101 国家开发银行军品生产线技术改造专项贷款管理办法 2000-1-3103 国家开发银行技术援助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00-3-30105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 1999-10-12108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委员会工作制度 2000-1110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贷款委员会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改进贷款项目贷款条件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995年7月31日112 国家开发银行外汇固定资产贷款暂行办法 1998年7月3日116

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一、性质与任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制;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9万人。 三、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中国农业发展

银行成立以来,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 (一)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 (二)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 (三)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四)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 (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 (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 (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 (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 (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 (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 (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 (十三)发行金融债券。 (十四)资金交易业务。

金融法规形考作业答案

2012元月整理《金融法规》选择题和判断题 第一章金融概论 一, 单项选择题 1. 下列不属于银行业金融工具的是(B) A定期和活期存款单 B国债 C汇票 D本票 2, 金融市场按照融资的期限,可分为(A ) A,短期金融市场和长期金融市场 B,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C,证券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 D,间接融资市场和直接融资市场 3. 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C) A金融业 B金融市场 C金融工具 D金融体系 4,下列不属于金融法律关系客体的是(C ) A,证券 B,金银 C,财产 D,货币 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要对会员国提供(D) A长期贷款 B风险资本信贷 C战争赔款 D中短期贷款 二, 多项选择题 1. 金融业的特征主要有(ABCD) A以金融工具为经营内容 B金融机构的业务以信用为表现形式 C金融交易主体广泛 D金融活动场所相对固定 2.金融业的作用主要有(ABD ) A,中介作用 B,调节作用 C,转换作用 D,服务作用 3.金融市场的范围分类(AB) A直接融资市场 B间接融资市场 C票据市场 D同业拆借市场 4.下列属于金融机构负债业务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有(ACD ) A,定期存款单 B,支票 C,定活两便存款单 D,大额可转让存单 5.金融工具的特征有(ABCD) A收益率 B偿还期 C变现能力 D风险性 三,判断题 1,金融工具也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契约.(对 ) 2,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金融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错 ) 3,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金融业.(错 ) 4. 金融工具是用以交换货币以图增值的规范性文件,文件只能采用书面形式(错) 5. 金融市场仅指以金融机构活动为主体的有固定场所的金融市场(错) 6. 金融工具的信用等级越高,流动性越强,其变现能力也越强(对) 7. 风险往往与收益成正比,收益高的金融工具,其风险也较高,而风险低的金融工具收益也相对低.(对) 8. 国际清算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错)

中国政策性银行转型研究

中国政策性银行转型研究 政策性银行作为财政投融资机构,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框架内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是金融形式的特殊财政活动。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和高速发展,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型升级阶段,政策性银行如何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成为我国财政金融领域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研究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展开。提出问题之后,首先分析了政策性银行存在的理论基础,探讨了政策性银行产生、发挥作用和转型的理论分析框架。 接着,分析了政策性银行转型的初始状态,以及经济新常态和金融结构问题对政策性银行转型的约束。然后,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分析比较了政策性银行技术效率,并进一步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实证分析证明:政策性银行全要素生产率受到了金融结构发展程度、资本形成额增速、经济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金融深化程度M2/GDP、GDP增长率等宏观因素和贷款规模、资本充足率、银行技术效率等微观因素显著影响,为转型决策提供了定量分析依据。 最后,基于政策性银行初始状态、约束条件和效率实证分析,总结了政策性银行转型动因,提出了转型思路、目标模式和路径。论文分为7章。 第1章是绪论。本章从政策性银行转型背景出发,提出了研究主题和研究意义,并界定了相关概念。 从财政投融资、政策性银行转型、银行效率等方面梳理前人研究文献,分析了政策性银行转型有关问题前沿成果。然后提出了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构,总结了主要创新与不足。 第2章介绍了政策性银行转型的理论框架。本章首先根据经济学、金融学、

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理论分析了政策性银行存在的理论基础。 接着,运用IS-LM模型分析政策性银行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协调框架内的经济效应和作用机理,分析了政策性银行作为财政投融资在金融结构中地位的决定因素。然后,分析了政策性银行转型的理论基础,并提出了政策性银行转型中绩效评价的指标。 从而从理论上形成一个政策性银行产生、发挥作用、转型的分析框架。第3章分析中国政策性银行转型的初始条件。 本章对政策性银行发展历程、在金融结构中的地位进行了分析,对政策性银行盈利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管理能力进行了对比分析,总结了政策性银行转型的初始状态。第4章分析中国政策性银行转型的约束条件。 本章首先分析了经济新常态下政策性银行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然后分析了中国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的适应性,运用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理论对中国金融结构发展水平进行了研究,并与国际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了中国金融结构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了经济与金融环境对政策性银行转型的约束作用。第5章实证分析中国政策性银行效率及影响因素。 本章首先基于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建立了政策性银行技术效率分析模型,对政策性银行技术效率进行了比较分析。接着,构建面板数据,运用 DEA-Malmquist指数方法分析了政策性银行全要素生产率变化,并以 DEA-Malmquist模型计算得出的全要素生产率(TFP)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影 响全要素生产率的宏观和微观因素为解释变量,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对政策性银行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 第6章总结国外政策性银行转型经验。本章在系统梳理国外政策性银行发展

金融法

金融法 一单选题 1.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都必须以一定的(D )为依据。 A.主观与客观情况 B. 主体的主动要求 C. 国家的法律规定 D. 法律事实 2. 金融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C )。 A.权利 B. 义务 C. 权利与义务 D. 责任 3. 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 D )。 A. 货币政策的决策机构 B. 货币政策的执行机构 C. 货币政策实施的监督机构 D. 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 4. 下列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 A )。 A.服务职能 B. 调控职能 C. 领导职能 D. 管理和监督职能 5.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 C )。 A.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B. 向非金融机构提供贷款 C. 为单位提供担保 D. 直接认购、包销国债 6. 我国货币发行机构是(A )。 A. 中国人民银行 B. 商业银行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D. 财政部 7. 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应由(C )负责。 A.国务院 B. 财政部 C.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D. 中国人民银行 8. 负责残损人民币收回和销毁的机构是( A )。 A. 中国人民银行 B. 中国银监会 C. 受理残损人民币兑换申请的商业银行 D. 外汇管理局 9. 在下列(C )情况下,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商业银行实施接管。 A.严重违法经营 B. 重大违约行为 C. 可能发生信用危机 D. 擅自开办新业务 10. 商业银行是( A )。 A.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B.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C. 保本经营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D. 事业法人 11.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C )审查批准。 A .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B. 商业银行总行 C. 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D. 商业银行董事会 12. 下列关于政策性银行的选项哪些是错误的(D )? A .不以盈利为目的 B. 不吸收居民存款 C. 为国家干预经济设立 D. 包括全国性和区域性银行 13.(D )不属于银行业监督管理对象? A .农村信用合作社 B. 财务公司 C. 信托投资公司 D. 证券公司 14.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由( C )决定。 A . 国务院总理 B.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D. 财政部部长

政策性银行

我国政策性银行问题 关键词:产生发展资金来源(运用原则,范围,要求)方式机构设置宏观管控表现中国政策性金融体系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过程中产生的。1994年,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家决定设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同时将原四大国有银行所负有的政策性职能分离出来,切断基础货币与政策性业务的联系,为加速国有银行的商业化和确立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创造条件。由此,政策性金融作为一个独立的金融体系在我国正式建立。三大政策性银行自成立以来,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地区经济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体制的改革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 年3月7日,该行是一家以国家重点建设为主要投融资对象的政策性银行,办理政策性国家重点建设(包括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及贴息业务。除了财政拨付的资本金之外,国家开发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发行财政担保债券和由金融机构认购金融债券筹措,此外还包括部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吸收的存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 年11月18日,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中的政策性贷款、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资金来源除财政核拨资金外,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并使用农业政策性贷款企业的存款。 中国进出口信贷银行成立于1994 年7月1日,作为贯彻国家外贸政策的政策性银行,其主要业务是为大型机电设备进出口提供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为成套机电产品出口提供信贷贴息及信用担保。其资金来源除国拨资金外,主要以财政专项资金和金融债券为主,其业务活动由有关部门组成监事会进行监督。 一,我国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gltyaning@https://www.360docs.net/doc/5111228201.html, (1),财政预算(2),财政性存款(3),新增货币发行(4),存款准备金(5),邮政储蓄(6),发行债卷(7),中央银行再贷款(8),国家支农专项资金(9),社会保险基金,医疗基金,住房公积金(10),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提供的无偿或低贷款息二,资金运用原则, 1,,不追逐利润,“逆市场配置资金”,以获取社会效益和国民经济整体效益。这是由政策性银行的宗旨所决定的。 2,不与商业银行竞争。这是由政策性银行特定的经营范围所规定的。另外,政策性银行的财务由国家统f负盈亏,经营亏损由财政抵补,而商业性银行实施的是自负盈亏。因此,政策性银行不能以国家特惠的体制与上也性银行进行不平等的竞争 3,坚持有偿使用。这是政策性银行区别于财政的显著标志。 4,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这是客观经济国策的内在要求。、运用范围。市场机制失三,运用范围。 1,市场机制失效的投资领域。第一产企业财务效益不好而社会经济效益好的投领域, 如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第二, 企业效益好而社会效益差的投资领域。这些投资领域一般属于国家运用高价限制消费的产品或稀有资源, 由政府来垄断对这些产品的投资权, 有利于避免育目投资和社会资源的浪费。如黄金的开采。第三, 具有长远性效益和潜在性效益的投资领域。如大江大河的治理。 2,企业投资的效益不能达到规模经济效益的项目。如铁路、公用事业的投资。资金门坎高企业难以胜任投资领域。 3,国家规定的其他政策性业务。如劳改劳教贷款, 残疾人工厂贷款等等。 对于那些根本没有盈利性的纯事业性、行政性、福利性的投资项目, 应由财政投资解决。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形势的变迁, 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也应随之变化。比如, 随着老少边穷她环经济发水平的不断提高, 这些地区的投资应逐步转为商业性业务。

金融法规形成性考核作业1参考答案

《金融法规》形成性考核 作业1参考答案 第一章金融法综述 一、单项选择题 1、金融市场按照融资的期限,可分为(A ) A、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B、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C、证券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 D、间接融资市场和直接融资市场 2、外汇按照能否自由兑换,可分为(B ) A、管制外汇和非管制外汇 B、自由外汇和记帐外汇 C、居民外汇和非居民外汇 D、经常项目外汇和资本项目外汇 3、下列不属于我国金融法渊源的是(A ) A、民法 B、基本法和专门法 C、行政法规 D、国际条约 4、下列不属于金融法律关系客体的是(C ) A、证券 B、金银 C、财产 D、货币 5、下列不属于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是(D ) A、证券投资 B、私人长期投资 C、政府间长期借贷 D、单方面转移收支 二、多项选择题 1、金融业的作用主要有(ABCD) A、中介作用 B、调节作用 C、转换作用 D、服务作用 2、下列属于金融机构负债业务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有(ACD) A、定期存款单 B、支票 C、定活两便存款单 D、大额可转让存单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体制由以下体系组成(ABCD ) A、金融宏观调控体系 B、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C、金融市场体系 D、金融管理体系 4、金融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点(ABD ) A、双重性 B、有偿性 C、行政性 D、广泛性 5、下列行为属于逃汇的有(ABCD ) A、不按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B、擅自将外汇携带出境。 C、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者邮寄出境。 D、以人民币支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 三、判断题 1、金融工具也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契约。(√) 2、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金融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金融业。(╳) 4、我国实行的是复合型的中央银行体制。(╳)

政策银行改革方案及影响

政策银行改革方案及影响 4月1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正式批准由人民银行有关单位提出的中国三大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方案。在改革方案中,三大政策性银行各自明确了定位,其中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新回归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被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是政策性金融的高级阶段,但与一般政策性银行略有区别。此次改革还涉及了“资本约束机制”、组织架构改革以及业务板块改革等领域。 其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方案获批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方案获批时间均为今年3月20日。 国家开发银行坚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充分利用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信用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开发性金融运作模式,积极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通过深化改革,合理界定业务范围,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明确资金来源支持政策,合理补充资本金,强化资本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将国家开发银行建设成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资产优良的开发性金融机构。 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要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合理界定业务范围,明确风险补偿机制,提升资本实力,建立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强化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把中国进出口银行建设成为定位明确、业务清晰、功能突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良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支持外贸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中的功能和作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要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通过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施分账管理、分类核算,明确责任和风险补偿机制,确立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设成为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业政策性银行。 改革方案有三大亮点

2020年政策性银行改革最新方案

2020年政策性银行改革最新方案 中国政府网12日公布了国务院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的批复。专家表示,这次改革呈现调定位、划范围、控风险三大亮点,对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完善我国金融体系意义重大。 【国务院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中国进出口银行 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0〕56 号 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请示》(银发〔2020〕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人民银行商有关单位提出的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要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合理界定业务范围,明确风险补偿机制,提升资本实力,建立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强化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把中国进出口银行建设成为定位明确、业务清晰、功能突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良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支持外贸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中的功能和作用。 三、人民银行要会同有关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监督管理,抓紧做好后续工作,确保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依法合规、稳妥有序推进。重大情况及时报国务院。 国务院 2020年3月20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 深化改革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0〕55 号

与此同时,对后一类高收入群体来说,虽然缴纳35%到45%的个人所得税,符合“抽 肥补瘦”的调节功能;但从税收激励来说,美国等发达国家最高税率仅为35%,中国更高的税率累进无疑会激励高收入群体有动力去避税、逃税甚至移民海外。 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的请示》(银发〔2020〕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海军舰艇部队军官的军衔循国际惯例,航空母舰舰长为上校、驱逐舰舰长为中校、护 卫舰舰长为少校,战略导弹核潜艇艇长为上校、核动力攻击潜艇艇长为中校、常规动力攻 击潜艇艇长为少校;舰艇支队(或航母战斗群)为师级单位,支队长为少将。 一、同意人民银行商有关单位提出的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国家开发银行要坚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充分利 用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信用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开发性金融运 作模式,积极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 持力度。通过深化改革,合理界定业务范围,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明确资金来 源支持政策,合理补充资本金,强化资本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将国家开 发银行建设成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资产优良的开发 性金融机构。 三、人民银行要会同有关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监督管理,抓紧做好后续工作,确保国家开发银行改革依法合规、稳妥有序推进。重大情况及时报国务院。 国务院 2020年3月20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0〕154号 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职务工资标准,暂按《改革方案》中附表七的“中学教师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小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执行,并按《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办法套改新工资标准。俟教师确定新的职务后,再按规定排列 各个职务的工资标准下达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