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

浙江树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
浙江树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

浙江树人大学办公室文件

浙树办教〔2011〕41号

关于印发《浙江树人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浙江树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浙江树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

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

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

位: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原则上在

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2、在规定年限内修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经审核

准予毕业;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毕业环节成绩中等及以上;

4、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即本科生(不含艺术

类、外语类专业)毕业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成绩达到

总分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条 因第一条第1款原因不能授予学学士位但满足毕

业条件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校学位评

定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可授予学士学位:

1、受处分后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先进等荣誉称

号者(其中校级先进指校级三好学生、校优秀毕业生、校优秀

党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干部等个人荣誉称号

等);

2、有重大立功表现者(要求提供县级及以上相关政府部

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三条 因第一条第3款原因不能授予学学士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可授予学士学位:

1、获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其中省级科技竞赛是指省教育厅组织的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程序设计、多媒体作品设计、机械设计、结构设计、财会信息化、电子商务、英语演讲、工业设计、生命科学、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科技竞赛以及 “挑战杯”大赛等项目);

2、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

3、在公开出版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4、其他学业上或学术上有突出成绩。

第四条 授予学士学位的组织机构为学院学位评审组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

学院学位评审组一般由学院领导和学科带头人3~5人组成,设主任1人。主要职责是: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向教务处提出本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建议名单。

教务处对各学院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建议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查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批。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校、学院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主要职责是:对教务处复查结果进行审议和表决,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第五条 学位授予工作一年组织一次,学院学位评审组在毕业环节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建议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教务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学生毕业离校前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授予或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公示。公示结束后,对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将授予学位的情况按规定上报。

第六条 学位一般不予补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申请一次学位补授:

1、毕业时由于课程(含毕业环节)未通过而没有达到毕业要求,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允许返校参加重修,成绩合格且满足学位授予条件;

2、毕业时由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成绩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而未获得学位,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允许毕业后半年内返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3、补授予资格审定工作与下一届毕业生学位授予一同进行。

第七条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要坚持标准。凡违反本《细则》,

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撤消已授学位,并对有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起有效,自2011级本科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学籍管理 学士学位 授予 细则

浙江树人大学办公室 2011年7月15日印发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浙工大教〔2016〕58号 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11月21日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总则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产出导向教育(OBE)人才培养理念和质量观,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遵循“产出导向、目标引领、重点建设、绩效为先”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本科教学课程体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以核心课程建设助推本科专业内涵提升和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提升。 第三条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学校投入专项经费建设300门“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学生学习产出和能力培养为导向,促进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科

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本科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批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性课程。 第四条建设内容 1.制订课程质量标准。制定并完善课程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明确该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确保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的衔接与联系,能有效减少重复与脱漏。 3.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课程配套的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并在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及校外在线课程教学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扩大受益面。 4.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利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引入研讨教学、案例教学和项目教学等多样化手段与方法,开展混合式教学,引导

“示范课观摩活动”实施方案 - 浙江树人大学教务处

“课堂教学示范课观摩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背景与主旨: 为加快转型和推进合格本科院校的建设进程,经充分酝酿,本学期我校启动了“教学质量工程”。目前,各学院、部、中心根据自身的特点,本着“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正在积极有序地实施“教学质量工程”。 教师是办学的主体,是实施“教学质量工程”的主力军,也是加快我校教学转型的关键。而课堂教学是教学组织的基本形式,也是作为普通高等教育区别于其它高等教育形式的重要特征。课堂教学质量和水平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从管理的视角看,抓住课堂教学这一环节,就抓住了高等学校提升教学质量的“牛鼻子”,此外,抓课堂教学还可以更有效地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的各项基本建设。鉴于此,“课堂教学质量子工程”得到了各教学单位的积极响应,全校教师也都积极加入到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以及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的活动中来了。 为了交流和探索课堂教学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验,学校特别组织了本次“课堂教学示范课观摩活动”。本次活动既是我校教师课堂教学水平、风采的一次展示,也是学习和借鉴优秀教师课堂教学方法和艺术的一次良机,学校寄希望于通过活动的开展,达到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二、活动形式与组织: 采用主会场和分会场相结合的方式。主会场安排在学术报告厅举行,由2名教师面向听众上示范课(45分钟/人),并由专家实施现场课堂点评(10分钟)。分会场安排在上课现场,随堂进行,示范教师上课,同行专家评价,课后交流点评。 三、活动时间与地点: 主会场:5月16日下午,学术报告厅。 分会场:5月11日---6月7日

四、参加人员与要求: 主会场参加人员为全校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学校“百人师资”人员、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校督导组成员、其它教师及学生代表等;分会场参加人员为负责单位教学主管领导、校督导组成员、教研室主任、相关学科青年教师及其它人员。

海选-新闻稿

新闻稿 主持人大赛第一天: 我主持我精彩 ------------------浙江树人大学主持人挑战赛10月15日中午十二点,以“青春与梦想”为主题的第四届树人讲坛主持人挑战赛的海选在B20一楼的党员之家如期举行,前来报名的同学络绎不绝,同学们都在很积极的参与。激情澎湃的校园里散发着语言的魅力,弥漫着青春的活力,洋溢着自信的风采。 比赛分为海选,复赛,半决赛(待定),决赛三个部分,优秀选手有机会被聘为树人讲坛、树人有约等学校、学院各类活动中的主持人,颁发相应证书及奖品。有些同学是为了展示自己,有些同学是抱着锻炼自己的想法来的,还有些同学是希望能够拿到奖学金和奖品,总的来说,现场的气氛非常活跃,很多选手都在等候区紧张的准备中。 相信大家都很想知道海选的内容是么?据了解,海选的内容大致是自我介绍及即兴演说和评委提问。自我介绍可以用演讲、论述、讲故事等形式,选手自行决定,时间在2分钟左右。自由即兴演说是由主办方事先出好题目,构成部分为3个较无逻辑关联的词语,选手进行即兴语言组织并对外表达,事前具有30秒左右准备时间。 评委:总会副会长、上届优秀主持人,广播台人员。本次海选将在10月16日晚21:30结束,暂定海选将会有42名选手进入复赛,希望还没有参加比赛的同学踊跃报名。 ---------------(新闻部:杨柳)

主持人大赛大赛海选第二天: 2011年10月16日,浙江树人大学第四届“树人讲坛”主持人挑战赛第二天海选正在党员之家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参赛选手们神采奕奕,在这个青春舞台上绚烂着各不相同的璀璨。 本次比赛为海选赛的第二天,有自我介绍和即兴演讲两个环节。在比赛现场,或是自信飞扬的她,或是紧张不安的他,或是声音颤抖的她,或是对答如流的他,都能从她们的眼中看到那飞扬的青春,激情的梦想,这些都完美地诠释了我们本次海选赛的主题“青春与梦想”。在预赛区-党员之家,还设立了一个现场报名点,同时也有很多同学满怀着热情进行现场报名,以展示他们自己独特的风采! 本次海选赛充分展示了大一学子的风采。比赛仍在紧张地进行当中,请大家期待明天最后一天海选赛的角逐吧! -------------(新闻部-章晶晶) 主持人大赛海选赛第三天: 2011 年10月17日,在浙江树人大学党员之家,浙江树人大学第四届主持人挑战赛-海选赛在紧张而又欢快的气氛中井然有序地进行着。此活动由校研读会主办,并赢得了来自各个年级尤其是大一同学的热烈支持。

浙江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

浙江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浙工大发[2013]46号 为更好适应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分制收费管理,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浙江工业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复函》(浙价费〔2006〕258号)、浙价费〔2009〕161号及浙价费〔2009〕292号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13〕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特修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一、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费由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组成,分两部分计收。学生完成正常学业规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规定的学费标准。 二、收费标准: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学生所修每门课程规定的课程学分计收。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表一:公办生各专业收费标准 三、四年制本科学生按160学分计收学分学费,五年制本科学生按200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有关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超出该标准的,超出部分免收学分学费,学分学费标准变动由主管物价部门确定。

四、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收学费,从第二学年起收取该学年的专业学费,并按学生平均应计学分收取学分学费,毕业前结清所有学费。 五、学生在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以外加修、跨专业选修或重学课程学分的,免收专业学费,只计收学分学费;对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修学分的学分学费,按学分学费标准的70%计算收取;辅修专业学分学费标准按不高于民办学分学费标准收取。每学期开学后,根据教务处安排,由计财处一次性收取。 六、在校期间转专业的学生,如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在学年的第一学期发生的,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收取;第二学期发生的,按转入、转出专业的标准,分别各收取一半专业学费。休学后复学的学生执行就读级收费标准。 七、学生提前一年修满学分毕业的,免收一年专业学费;提前一学期毕业的,减半收取专业学费;因延长学制而延期毕业的学生,按规定缴纳专业学费。 八、学生缴纳专业学费和本专业学分学费后,如因退学、开除、转学、出国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算应交学费,不足30天按一个月计算,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对于学生在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以外加修、跨专业选修的学分学费,学生中途因故停止修读的,在学年第一学期一个月内发生的,全额退还学分学费;超过一个月的,本学期学分学费不再退还,退还第二学期的学分学费。 九、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并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未在学年第一学期内缴纳学费的,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所修学分不予承认,并按未获得学分予以相应的学籍处理。至下一轮选课前仍未缴纳学费的,不能再继续选课。 十、经济困难学生,凭学院和学工部的缓交证明报计财处备案后,方可办理选课。 十一、学生在毕业前应缴清所有学费,未缴清学费的,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十三、自愿来校进修课程的,参照民办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如进修课程不超过10学分以内(含10学分)的,只计收学分学费,学分学费按150元/学分计收。 十四、本办法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十五、本办法由计财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浙江树人大学试题质量标准(试行)-精选

浙江树人大学试卷质量标准(试行) 为规范我校考试的命题组卷、试卷评阅和归档管理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检查标准。 第一章试卷命制质量标准 第一条试卷的格式规范 1、教师命制的试卷应包括试题、答题纸、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三部分。如无特别指明,本标准所称的“试卷”均包含此三部分。 2、我校所有试卷均采用16k纸排版、8k纸印刷,同一学院统一边距。 3、所有试卷在页面下方居中添加页码,格式为:第*页,共*页。试题与答题纸、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的页码分别计算。 4、试卷卷首部分居中以三号宋体印刷该考试的课程名称、考试对象、时间、性质等内容。其中:首行打印“浙江树人大学20**/20**学年第*学期”字样,第二行打印“**级**专业《**》课程试题/答题纸(A/B卷)”字样(跨学院开设的公共课可以不写专业名称)。第二行内容如字数过多,可适当缩小字号至小三或四号字。 5、试题第三行以楷体五号字居中打印“(考试时间**分钟)”字样。 6、试题第四行设置题型分值及得分栏;第五行以楷体五号字居左打印该试卷的特殊说明,如:允许使用计算器、允许查阅工具书、开卷考试等需特殊标注的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此部分可省略。 7、试题中所有内容均以单倍行距打印。大题标题行为宋体小四号字,需括号标明每小题分值及该大题总分值,其余内容一律以宋体小四号字打印 (英语等阅读题量大的科目可酌情调整) 。 8、答题纸第四行以宋体小四印刷“学院:班级:学号姓名:”,第五行设置题型分值及得分栏。 二、试题基本题型及其分值控制 1、试题种类分为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的题型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判断题;主观性试题的题型主要包括: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写作题、翻译题、计算题、作图题、综合分析题(包括案例分析题)等。各学院(部)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自行规定题目类型。

社会调查问卷采访提纲

采访提纲 选题名称:学生会对大学生性格的影响 选题小组成员: 访谈者: 访谈员自我介绍: 你好,我们是浙江树人大学新闻09届的学生,我们需要对学生会的干事或干部进行个别访谈,旨在通过对他们的访谈,更深入地了解他们在进入学生会前后性格的变化,为我们的选题提供有力的现实依据。为此我们需要你的帮助和参与,以共同完成对本选题的相关情况的调查,使研究具有现实和实践价值。 课题组向你承诺,今天访谈涉及的内容和你阐述的观点,只作为我们研究参考,你声明不宜公开的资料和观点,我们将严格为你保密,非常感谢你的帮助。 一、确定采访对象 采访对象:学生会的干事或干部 二、采访目的及采访主题 采访目的:学生会的干事或干部通过在学生会的锻炼,是最了解学生会给自身带来的影响,作为调查小组成员,我们希望通过对他们的采访,获得与选题相关的最直接有效的信息,即最真实客观地了解到学生会作为一个学生组织,对大学生性格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最终能使我们的调查研究具有现实和实践意义。 采访主题:了解学生会对大学生性格方面的影响 三、被采访人相关资料搜集 本次访谈对象个数确定为四个,两个是学生会普通干事,两个是学生会干部。在采访之前,先大致了解下四位访谈对象的相关情况,便于访谈的顺利开展,帮助深入进行访谈。 四、整理线索形成采访的主要内容 通过跟被访者的交谈,详细纪录对话,并观察被访者的言语、动作、表情等,最后加以整合,得出选题所要的结果。 五、设计问题 理论依据: 1)在年龄适宜、具备一定的改变潜力的情况下,性格的改变自然会发生。性格发生改变的核心机制,就是“在寻求改变的内在驱动力之下,通过环境刺激、或者生活经历塑造人格。换句话说,性格的改变,是生活经历塑造出来的,生活、环境和时间,是性格的雕塑师。日常生活的体验,对于性格的塑造效果,必须天长日久,才能发现。其实,我们每个人的性格,都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着或大或小的变化。 2)“预限理论”,认为刺激超过了预限的值以后就可以使人的性格发生变化。环境影响着人的心理活动,同样也影响着性格的形成。

学生手册考试简化版题目及答案

1:未报名可以修读辅修专业对 2:各专业确认选拔标准全校统一错 3:大一上25学分大一下30学分大二上7学分退学警告错 4:跨校修读课程成绩他校修读本校审核予以承认对5:学校可以对人才需求发展变化学生同意时可以调整学生专业对 6: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在校最长年限由学校规定对 7:休学学生应班里手续离校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享受在校学生待遇错 8:不得在学校宗教活动对 9:适当方式实行考勤无法参加不必事先请假错 10:无故缺课1/4不得参加期末考核错 11:应征参军学校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对 12:未经请假连续2周不参加教学活动应予退学对13:提前毕业申请在预计毕业前2学期提出逾期不办理对 14:辅修双专业注册该专业学生优先对 15:辅修专业资格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錯 16: 毕业时没有完成辅修专业可以申请旁听形式修读所缺课程对 17:不及格者有2次补考机会错 18:补考及格按照60分计入成绩单注明补考重修后按照实际得分计入对 19:因故因病不能参加实习需提交医院证明;实习期间请假未经带队老湿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否则按照旷 课处理对 20: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分考试考察两种,均采用5级记 分制錯 21:跨校教学活动有关情况详尽告知家长取得书面回 执对 22: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在校年限一年錯 23:自修整门课程或部分内容可以申请免听不交作业不 需要参加实验课程考核错 24:主修专业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错 25:招生时确认主修方向定向委托培养特殊招生不予专 业确认对 26:与我校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的学校修的的课程可申 请转换我校课程对 27: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9-10月进行对 28:外设奖学金原则相在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和单项奖 学生中评定对 29:违反校规收到处分没有奖学金评奖资格對 30:申请励志奖学金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错 31:4年制无偿资助额不超过3.2万人民币包括无息贷 款不超过4.8万对 32: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毕业后 自付利息对 33:没有按照还款期限数额归还助学贷款的学生违约行 为载入系统对 34:困难补助分为学费临时困难专项3种错 35: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在受助学金的学生第二年开学后 需要填写小结表对 36:所有奖学金的奖金可以兼得错 37:毕业论文(设计)主要环节包括blablabla 对 38:同学家参加二课累计获得3分乙同学6分都视为 4学分二课学分对 39:SRTP学生原则上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为主blablabla 对 40:思想品德的评价通过纪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若一 致則按照紀實不一致對紀實進行調整錯 41:一等奖学金比例3%奖励金额6000 错 4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困难生可以申请获得 助学和励志奖学金错 43:成绩单记载原始学分成绩系统内部照转换后的成 绩计算绩点对 44:参加学校礼仪文化交流宣讲满一年可获得1分二课 分数对 45:国奖外设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可以见得错 46:大一新生不能评任何奖学金錯 47:申报纪实和宿舍纪实分别占纪实评价结果50% 錯 48:知识水平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是单项奖学金评定主 要依据對 49:学业评价结果可作为评奖评优推荐对外交流面试研 究生等主要依据对 50:对外交流课程学分认定转换分两次完成错 51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 52 受处分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本学年内可以评

浙江工业大学一体化双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

浙江工业大学一体化双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浙工大教[2013]43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校内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学生攻读一体化双专业学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谓的一体化双专业,是指学校推行的如“计算机+某专业”、“某专业+管理”、“化工+某专业”等“X+Y”型复合型专业,以X为母体专业,将X与Y专业一体化整合进行课程设置的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条一体化双专业修读条件与录取程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正式录取后按《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一体化双专业中超过原单独设置的母体专业的学分按学分学费标准(即75元/学分),分别于第三、第四学年开学初收取。 第五条一体化双专业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按《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浙江工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办法》执行。学生修满同学科门类一体化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则发放母体专业毕业证书、母体专业学士学位证书、非母体专业辅修专业证书。 学生修读的一体化双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符合母体专业学位授予条件,且已修满一体化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并获得相应的综合实践(论文)学分,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经母体专业学院审核,教务处提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上注明“修读***辅修专业,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生若未能修满一体化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但其所获学分已达原单独设置的母体专业毕业总学分,且未获学分课程非母体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则颁发母体专业毕业证书;符合上述条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且其总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1.5,则颁发母体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教务处。

浙江树人大学招生专业及其主干课程简介-浙江树人大学-教务处演示教学

浙江树人大学招生专业及其主干课程简介

本科专业 一、管理学院 1、财务管理 主干课程:基础会计、财务会计(A)、企业税收实务(A)、财务管理(A)、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系统、财务分析理论与实务、证券投资学理论与实务、管理学、微宏观经济学、统计学、运筹学。 2、工商管理 主干课程:管理学、微宏观经济学、统计学、运筹学、企业战略管理、管理心理学、生产与运作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3、工商管理(社区与家政管理方向) 主干课程:管理学、家政学、微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基础会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经济法、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运作管理、社区\物业管理实务、服务流程标准化及质量控制、服务模块实训、职业培训与指导等。 4、市场营销 主干课程:管理学、统计学、运筹学、微宏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与广告、市场调研与预测、营销管理与诊断、推销原理与技巧、销售理论与实务。 二、城建学院 1、土木工程 主干课程: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钢筋砼设计基本原理、钢筋砼结构设计、钢结构原理、房屋建筑学、测量学、土木工程施工、岩土工程勘察与检测、

桥梁工程、路基路面工程等。 2、建筑学 主干课程:建筑初步、城市设计、建筑构造、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规划原理、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建筑物理。 3、城乡规划 主干课程: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详细规划原理、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城市设计、村镇规划、景观生态与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园林绿地规划与设计、城市市政工程系统规划。 4、风景园林 主干课程:美术、建筑初步、景观生态设计、中外园林史、园林树木学、园林花卉学、园林建筑设计、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工程、园林植物栽培与管理。 5、土木工程(钢结构方向) 主干课程: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钢筋砼设计基本原理、钢筋砼结构设计、钢结构原理、钢结构设计、房屋建筑学、测量学、土木工程施工、钢结构焊接工艺学、钢结构制作工艺学、钢结构工程安装和钢结构综合专题等。 三、人文学院 1、汉语言文学 主干课程:写作、文学概论、现代汉语、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概论 2、新闻学 主干课程:新闻采访学、新闻写作、新闻编辑学、新闻评论学、网络新闻传播概论、网络技术基础、广告学概论、新闻摄影、多媒体设计与制作、非线性编辑、媒介经营与管理 3、秘书学 主干课程:秘书学、秘书实务、文书档案学、公共关系学、秘书写作、秘书礼仪、社会调查与统计、秘书沟通与谈判技巧 4、网络与新媒体

浙江树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

浙江树人大学办公室文件 浙树办教〔2011〕41号 关于印发《浙江树人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浙江树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浙江树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 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 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 位: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原则上在 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2、在规定年限内修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经审核 准予毕业;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毕业环节成绩中等及以上; 4、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即本科生(不含艺术 类、外语类专业)毕业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成绩达到 总分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条 因第一条第1款原因不能授予学学士位但满足毕 业条件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校学位评 定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可授予学士学位: 1、受处分后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先进等荣誉称 号者(其中校级先进指校级三好学生、校优秀毕业生、校优秀 党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干部等个人荣誉称号 等); 2、有重大立功表现者(要求提供县级及以上相关政府部

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三条 因第一条第3款原因不能授予学学士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可授予学士学位: 1、获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其中省级科技竞赛是指省教育厅组织的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程序设计、多媒体作品设计、机械设计、结构设计、财会信息化、电子商务、英语演讲、工业设计、生命科学、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科技竞赛以及 “挑战杯”大赛等项目); 2、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 3、在公开出版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4、其他学业上或学术上有突出成绩。 第四条 授予学士学位的组织机构为学院学位评审组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 学院学位评审组一般由学院领导和学科带头人3~5人组成,设主任1人。主要职责是: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向教务处提出本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建议名单。 教务处对各学院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建议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查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浙大毛概“概论”课专题改革学生手册概要

马克思主义学院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概论 学生手册 学期:2016-2017学年秋冬学期 班号组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课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学生手册 按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综合改革的方案设计要求,本教研中心特制定教师手册和学生手册,供广大师生在教学环节使用。 本方案主要有以下教学环节组成,组建学习小组、专题教学、随堂讨论、学生展示、实践教学、提交案例、平时成绩分配、期末闭卷考试,成绩网上公布。 一、组建学习小组 时间:第一周课堂时间。 形式: (1)自由组队; (2)抽签决定; (3)其他。 内容: (1)选出小组长1名; (2)选出评分员1名; (3)用“小组成员记录表”登记组员信息,并在两周内将电子表格发给任课教师。 小组长工作职责: (1)登记组员信息,并将“小组成员记录表”的电子版发给任课老师。 (2)共同制定出本小组管理规则。 (3)根据各阶段教学任务的要求,组织组员讨论学习,认真完成各阶段的教学任务。 (4)如实记录专题课到课情况。 (5)教学活动结束后,组织组员明确分数分配标准,确定好各个组员的成绩,让每个组员签字,最后将“小组成绩分配表”的纸质版,或者拍照上传给任课老师。 评分员工作职责: 在秋学期的第6、7、8周,冬学期的第3、4、5、6周的小组展示环节,到教室第一排就坐,给其他各小组打分。打分要求客观公正。 二、专题讲座 时间:校历秋学期第3周至冬学期第7周,3节课中的第1-2节课。 地点:大班上课教室。 形式:大班上课 要求:各个团队到公邮中下载每个专题的阅读书目,自主学习,并根据专题后各个老师布置的思考题准备相应的材料。 三、随堂讨论 时间:校历秋学期第3周至冬学期第7周,3节课中的第3节课。 地点:大班上课教室。 要求: (1)专题讲授结束后利用15分钟时间各小组集体讨论。 (2)各小组指派1人用“小组讨论记录表”做记录。 (3)各小组选出1名代表上台发言。 时间:4-8分钟。 四、学生展示 学生展示分为两次:主题展示和案例展示。 (一)主题展示(第一次展示) 时间:2016年秋学期第6、7、8周两节课的课堂时间,每组展示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树人大学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

浙江树人大学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 (—年) 为促进我校今后十年专业建设发展与人才培养,深化教学改革,积极培育特色,提升“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面向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浙江树人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年)》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教学现状分析 (一)主要成绩 、推进转型,不断完善本科教学体系 学校“升本”后不久,确定了“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人格健全、适应能力强,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开展了“第二层面”(培养计划)、“第三层面”(即主干课程的)设计工作,构建了“平台+模块”的本科教育课程体系;先后讨论、制定和实施了第二、三个专业建设规划,确立了专业方向模块建设逐步从“供给驱动”转向“需求驱动”的专业建设思路;以建迎评,积极推进学校转型发展。 、有序扩展,确保教学秩序良性运行 十年来,本科教育规模有序扩展,为社会各行各业输送人才达到万人。专业结构由较为单一的学科布局迅速发展成为涵盖经济、管理、文学、工学、法学与艺术兼具的多学科的综合性构架,现有本科专业个,办学规模达到万人。学校加大对教学工作的投入,教学经费占公用经费比例达,生均设备值已达余元。校院两级二级教学管理与运行模式日渐完善。 、提升内涵,全面实施教学质量工程 学校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教学质量的提升。年全面启动“教学质量工程”,成效显著。目前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个、省级重点专业个,省级精品课程门,省级重点教材门,省级教学团队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个,省教学名师名,省教坛新秀名,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个,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省新世纪教改项目项,学生先后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累计获得国家级奖项项、省一等奖项、省二等奖项、省三等奖项。 、培育特色,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学校先后进行了个人才培养模式特色培养专业试点,在校企合作钢结构人才培养、社会工作职业化人才培养、服务业学院“”“”人才培养、订单式“红石梁”市场营销人才培养、互动新媒体创新实验班、考研班以及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等方面初步彰显了人才培养特色。年,学校正式启动了《浙江树人大学课程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主要困难 、在专业建设与发展方面:专业数量相对不足,品牌专业偏少;专业结构尚待优化,群落关系仍未形成,工科专业比例较高,经济类专业数量偏少。专业内涵与特色优势不明显,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和水平仍需提高,专业教学质量评价尚不够完善。 、在培养目标方面:“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实不彻底:学校与地方经济互动的开放服务合作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落实难度较大;课堂教学的内容、方式与方法改革离实践性导向的要求仍有差距。 、在教学改革方面:教学改革仍未能很好地满足社会需求,部分试点专业改革的辐射面和推广度明显不够,一些课程改革、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因教师教学理念、评价机制等因素的制约,改革力度不足。 、教学条件与资源方面:在进一步深化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实践教学条件与资

概要设计说明书(项目描述 功能结构图 业务流程图)

******系统体系结构说明书 班级: 成员一: 成员二: 浙江树人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浙江树人大学软件实训报告体系结构说明书 修订控制页 1

目录 0.文档介绍 (3) 0.1文档目的 (3) 0.2文档范围 (3) 0.3读者对象 (3) 0.4参考文献 (3) 0.5术语与缩写解释 (3) 1.系统概述 (3) 2.设计约束 (4) 3.设计策略 (4) 4.应用系统安装拓扑图 (5) 5.系统总体功能结构 (6) 6.子系统的结构与功能 (6) 6.1.文章管理子系统 (6) 6.2.学生求职管理子系统 (7) 7.系统主要数据结构 (9) 8.开发环境的配置 (9) 9.运行环境的配置 (10) 10.测试环境的配置 (10) 11.其他 (10)

浙江树人大学软件实训报告体系结构说明书0.文档介绍 0.1 文档目的 0.2 文档范围 0.3 读者对象 本说明书适用于项目设计人员、开发人员、测试人员、文档编写人员、工程实施人员。 0.4 参考文献 《浙江大学就业服务系统建设内容》 ISO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 正方公司规范设计总则 0.5 术语与缩写解释 1.系统概述 根据浙江大学生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为了更好地为浙江大学毕业生 3

和用人企业提供服务、提升大学生就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大学生就业,决定建设浙江大学就业服务系统。系统将实现包含就业政策的制定与发布、学生简历制作、毕业生生源管理、就业数据汇总分析、就业办公、就业指导、企业岗位发布与招聘、毕业生跟踪、招聘会安排等功能在内的综合就业服务系统。从而使就业管理人员从目前繁杂的手工工作方式中解脱出来,加强管理与监控,并为领导提供决策与分析支持。2.设计约束 ISO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 3.设计策略 提示:体系结构设计人员根据产品的需求与发展战略,确定设计策略(Design Strategy)。例如: ?扩展策略。说明为了方便本系统在将来扩展功能,现在有什么措施。 ?复用策略。说明本系统在当前以及将来的复用策略。 ?折衷策略。说明当两个目标难以同时优化时如何折衷,例如“时-空”效率折衷,复杂性与 实用性折衷。

浙大新生学生手册考题答案

形势与政策考试题目 一、判断题(每题1分,25分): 1. 学生可在未报名注册情况下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有关课程,并在完成相应课 程之后申请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学业证书。(T) 2. 与我校签订了校际、院(系)际合作交流协议的学校修得的课程可以申请转换为我校的课 程。( T ) 3. 学生的成绩单上记载原始的学分、成绩,系统内部将按照转换后的学分、成绩计算学分及 绩点。(T) 4. 各专业主修专业确认的选拔的标准是全校统一的。(F) 5. 有个学生大一上学期获得25学分,大一下学期获得30学分,但大二上学期只获得了7学 分,此学生在大二上学期应该被退学警告。( F) 6.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原则,坚持学生 申诉权受保障原则。( T) 7. 受处分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本学年内可以评定奖学金及各种荣誉称号。(F) 8. 处分决定应有选择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F) 9. 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给予警告处分。( F) 10. 违章用电、用火、用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给予警告以上、记过以下处分 (F) 11.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实施违纪行为的,可以减轻处分或者不处 分。(F) 12. 盗用他人名义冒领他人钱物的,除返还冒领的钱物外,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T) 13. 在进行科学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情节较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 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F) 14. 处分决定作出后,学校采取适当方式在校内予以公布。处分决定无法送达时,学校采用公 告方式送达。(T) 15.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每年的9-10月结合学生学年综合评价进行。(T) 16. 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T) 17. 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T) 18.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F) 19. 四年制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一般不超过3.2万元人民币,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 无息借款等在内的全部资助总额一般不超过4.8万元人民币。(T) 20. 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自付利息。 (T) 21. 对于没有按照还款协议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行要将其违约行为载 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T) 22. 我校困难补助分为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3种。(F)

大学科研业绩核定办法

浙江树人大学科研业绩核定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促进我校科研工作上层次、上水平,特修订本办法。 一、科研业绩核算范围 1、教职工获得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 2、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期刊(包括公开出版的有书刊号的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编著、编写、译著、教材)。 4、科研获奖成果。 5、专利、发明等知识产权。 6、艺术类重要创作成果。 二、科研业绩核算 (一)纵向科研项目业绩点 1、纵向科研项目级别分 我校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级别分见表1。 表1 科研项目业绩点 (1)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基金)项目等。

(2)省部级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科技厅计划项目、教育部项目、全国高等教育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 (3)市厅级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省社科联项目、市科委项目、省高等教育规划项目、省新世纪教改课题等。 (4)校级项目:我校设立和批准的科学研究课题(含校教改项目)。 (5)学会(协会)项目:以学会、协会名义正式立项的科研项目,按相应项目标准的60%计级别分(特殊已有规定的除外),市厅级以下级别分会和各学会、协会分支机构(分会)的课题不计级别分。 (6)招标项目:校级及以上公开招标项目级别分以同级重点项目级别分的120%计级别分。 (7)校人才引进项目级别分按照校一级课题业绩点计算。 (8)校教改项目:按校级立项课题计算方案执行。教改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等管理工作以教务处为主、科研处协助。结题工作和业绩点结算由科研处负责,教务处协助。 (9)对部分教师反映的重点实验室、重点专业、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等的科研业绩计算问题,由于没有先例,且计算和考核较为复杂,须经认真调研论证后另行确定。 (10)项目下达文件中没有指明为重点的项目均按一般项目计算业绩分。 (11)为鼓励教师申报课题,教师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通过初审(非形式审查)而最终未获批立项的,一次性给予5分业绩点。 (12)我校作为非第一申报单位的纵向项目并有经费进入校财务帐号的,不计级别分,只计经费分。 2、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分

社工协会介绍

社会工作协会简介 浙江树人大学社会工作协会(原名阳光同心社)成立于2002年10月17日,至今已经有七年的历程。 社工专业的特色社团,是学校唯一的社工社团,以社工专业学生为主。我们的宗旨是“责任于心,助人于行”因此我们活动也区别于其他的社团活动,有着自身特色。 本社是社工专业学生的活动和实践舞台,我们在校社工系老师的指导下,关注社会、服务社会普及社工知识、宣扬社工理念、提供社工服务,在社会的舞台上发挥我们的才干,活跃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我们热衷于与其他学校或是校外其他社工团体或组织的沟通和联系。得了学校及社会的认可和支持,是我校社工学生实践专业知识的桥梁。 本社团从成立至今七年来,曾获得省级优秀社团和校02-03年度十佳社团;获05-06年度十佳社团的称号;获05年荣获杭州虹桥医院“健康红丝带”青年自愿者团队称号;获“校第五届文化艺术节之话剧大赛一等奖”;获08—09年校十佳社团称号;获09年优秀社团称号;获09年第二届在杭高校社工模拟大赛最佳创意奖等。 协会会标 我们的荣誉:

这几年,我们走过的路。。。。。。(特色活动成果展) 一、社工在行动 青翼全国高校社会工作学生团体联盟实体论坛 2010年4月

论坛活动主题:民工子女融入城市社区 参加人员有草根之家的总干事徐文财及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财经学院和浙江树人大学的社工学生代表。 此次论坛的开展,不仅密切了各高校的联系,与草根之家也有了合作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使更多的群体加入到了关注农民工的行列。 社工模拟大赛2009年5月

青春红丝带,携手抵艾滋 2009年,“玫瑰行动” 杭州北景园社区 树人大学校园中2010年,“红丝带飘扬,爱在阳光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手册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手册 考试相关 要求:闭卷考试60分钟 题型:判断题(20分)选择题(40分) 多项选择题(20分)填空题(20分) 内容:学籍管理细则优秀学生转浙大条例学分制、课程重修考试:考核管理、补考办法评奖评优、违纪处分文明公寓、文明班级 一、学籍管理细则 1.入学与注册、缴费p5 2.请假程序:请假时间长短、请假事由p6 3.课程考核:类型、实验课考核、重修考核p7-9 4.课程修读:免修、重修、免听、缓考p9-10 5.休学、退学、转学、转专业p10-14 6.提前毕业、获取学位、遗失证书p15-17 二、优秀学生转入浙大学习条例 ?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高等教育改革,探索高等教育新的运行体制,按照浙江大学有关精神,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城市学院依托浙江大学雄厚的综合办学实力,每年从一年级学生中推荐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从二年级开始转入浙江大学相关(相近)专业继续学习,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 ?第二条推荐范围当年城市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第三条推荐人数城市学院推荐到浙江大学继续学习的学生名额为城市学院当年在籍同级学生总数的0.5%-1%。 ?第四条推荐时间第二学期期终考试结束至第三学期开学前一周。 ?第五条推荐条件 ?(一)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综合表现优秀,身心健康,体育课考核合格; ?(二)高考入学成绩必须在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 ?(三)参加浙江大学一年级相关专业的相关课程(理工科类的学生考数学类和物理类课程;文科类学生考数学类和大学英语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学习成绩优秀,在专业排名前10%; ?(五)在校期间修读的课程层次、进度不得低于所在专业推荐性课程计划的要求,必修课程成绩没有出现过不及格;P27 三、学分制实施条例 1.课程学分计算以该课程的教学和学习量为标准。理论教学课程16学时=1学分,实验课等32学时=1学分p30 2.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一般共计12学分p30 3.按课程性质分类,所有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p30 4.学生可根据自身学要和学习能力自主选择专业和专业方向。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在经过一年学习之后选择专业,经过两年学习之后选择专业方向。p31 5.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获取相应学分。p33 6.本科学制为四年(建筑学、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学籍保留最多可延长两年。p34 7.毕业类型可分为按期毕业、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p34-35 四、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1.考场规则p49-50 时间:10分钟、30分钟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违纪:按零分

浙江树人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用户手册(学生)

浙江树人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阅读对象:学生用户 覆盖内容:登录、系统首页、用户功能

目录 一登录 (3) 1.1 登陆系统 (3) 1.1.1 打开一个浏览器窗口 (3) 1.1.2 在地址栏输入网络地址 (3) 1.1.3 输入正确的登录信息 (3) 1.1.4 登陆成功,进入系统 (4) 二首页 (5) 2.1 查看通知安排 (5) 2.2 修改个人密码..................................................................................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首页其余按键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用户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个人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1 个人信息查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 个人信息修改.......................................................................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学分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1 学分申报 (10) 3.3流程跟踪 (10) 3.3.1 申报项目查看 (10) 3.3.2 申报项目修改/删除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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