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QB/CJJ-JS-09-2004)

1.总则

1.1 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公司成立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公司、项目经理部均应设专职测量人员,坚持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搞好工程测量工作。

1.2 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必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1.3 各级工程测量人员必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流程图见附页)。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施工和竣工验交的需要。

1.4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1.5对大包工程要象对待自己的工程一样,纳入正常管理。首先大包工程队伍的测量人员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的考评,如上岗证、操作能力等,合格后方可从事本工程的测量工作,同时对外包队的合格测量工纳入公司测量系统,统一管理。

1.6建立测量日志制度。工程测量是先导,测量工作必须有序,为此特意要求现场测量人员养成记测量日志习惯。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今后公司测量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测量人员的测量日志,对优秀和不合格者按公司的管理规定分别给与奖罚。

2.机构及人员设置

2.1公司成立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对公司在编测量人员建立测量人才库,主要突出学历、职称、业绩(经验)、态度等。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隶属于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

2.2公司技术部设测量主管1名,在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领导之下,全面负责测量系统的管理。

2.3项目经理部设测量主管1名,并根据工程大小、复杂程度配备测量人员(详见现场测量人员、设备资源配置表)。

3.工程测量的岗位职责

3.1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

3.1.1负责本专业培训、学术交流、项目人员考核评定及公司重大测量课题的研究、重大工程的测量定位、验线等事宜。今后项目选定测量人员,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考核同意,或者由测量委员会向项目推荐,测量专业委员会对选定的测量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3.1.2本委员会以“干一项工程,出一篇文章”为宗旨,规定每个测量人员每年至少写一篇文章,或心得,或测量技术总结,年底举办评选工作,评定等次,择优编辑成册,颁发奖金。此活动初步设想,前一、二年在公司内部交流,今后可扩大到集团,并可根据情况以测量专业学术推广到社会中去,提高公司的管理形象,同时建设好公司测量队伍,形成一支有朝气、有水平,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班组。

3.2公司测量主管

3.2.1总体职责

(1)制定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量工作法令、规程及上级规定。

(2)组织由公司承建工程或参加分包大型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单位交接桩工作,并负责组织复测、加密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校核。

(3)负责审核大型复杂、重大建筑工程的测量施工方案。

(4)负责重要建筑物测量放样后和重要建筑物重要部位的复测工作。

(5)负责组织市政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工作。

(6)总结和推广测量方面的先进技术、经验,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培训。

(7)组织对测量事故的分析研究及处理。

(8)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部工程测量的业务及管理工作,建立测量人员档案。

(9)建立测量仪器台帐。

3.2.2分项职责

(1)市政工程

①接桩后对道路、桥梁、主干管道以及河道等工程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工作。

②加密中线、水准点和基线桩的测设工作,改移、恢复、新建重要主干线的测设与复测工作。

③组织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2)建筑工程

①接桩后对主要建筑物的轴线、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进行复测并向项目部作定位交桩。

②对项目部定位施测后的复测工作。

③参加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编绘工作。

3.3项目总工

对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负技术责任,审核或审批测量方案,组织工程各部位的验线工作,并在施工测量记录表格上签字认证,组织测量方案的交底工作。

3.4项目部测量主管

3.4.1总体职责

①负责编制施工测量方案(流程图附后),填写测量工作日志。

②接桩后对控制点的点位复测及桩位保护工作。

③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测量放线工作。

④组织或参加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⑤负责所属范围内测量仪器定期检查和保管工作。

⑥负责工程测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3.4.2分项职责

(1)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

①主持接桩后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制定工程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工程测量施工方案。

②负责建筑工程定位测量工作,做好现场楼层及垂直度测量放线等,填写工程定位测量等记录表。

③负责工程测量资料积累保管、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

④⑷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⑤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

(2)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①主持接桩后的水准点、中线桩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制定工程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市政工程测量施工方案。

②负责市政工程的放样工作。

③整理隐蔽测量竣工资料,参加由公司组织的竣工测量工作。

④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⑤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

4.交接桩及护桩制度

4.1交接桩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公司测量主管及基层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在现场由勘测设计单位直接进行交接桩工作。

4.2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附标桩示意图,标明各种标桩平面位置和标高,必要时附文字说明。依照资料进行现场核对,检查清点标桩。

4.3交接桩时,各主要标桩应确属完整、稳固。交桩后,公司测量班立即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提交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4.4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履行手续,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交接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交接桩记录表存入工程档

案。

4.5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和方便施工,各级测量人员必须对标桩妥善保护。要设置明显标志,以防损坏,在繁忙地段应设三角架保护,必要时加设护桩。

4.6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注意保护测量标桩,测量人员应经常定期巡视标桩保护情况。所有测量标桩未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破坏。

4.7在施工范围内标桩附近,需搭设临时建筑物或堆放材料时必须事先与现场测量人员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实施,以免损坏测量标桩或影响测量视线。

5.工程定位及测量复核

5.1在工程测量前项目测量人员必须对有关设计图纸的测量定位依据进行核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主管部门或公司测量主管汇报核实以便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协商。

5.2为避免测量差错,所有测量内业和计算资料必须两人复核,测量内容、成果等要详细填入测量手簿内,并签好姓名及日期,并记好工作日志。

5.3标桩要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果经过机械振动、雨雪后应及时复测、调整。

5.4项目定位(复核)由公司组织测量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并规定摞底线(含槽底标高)、±0.000平面轴线(含标高)、工程竣工测量,由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把关,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工序。

6.工程竣工测量

施工测量必须保证建筑物或构筑物位置正确、其精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安排竣工测量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竣工资料。

7.仪器采购、租赁及管理

7.1根据公司在施项目的施工需要,今后所承揽的项目,对全站仪、铅垂仪、经纬仪、水准仪等大型测量设备由公司统一采购,统一年(周期)

检,费用列入公司管理费用。项目经理部需用上述仪器时,由项目总工或测量人员写报告,向公司租赁使用仪器,并签订租赁协议(各种仪器租赁费用见附表),租赁收入冲销管理费用。项目租赁使用仪器时,负责仪器的安全使用,正常保养。其它如塔尺、钢尺等小型测设工具,由经理部自行购置、年检。

7.2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程。

7.3所用测量仪器必须定期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或超出检测时间的仪器不得使用。新购置的测量仪器必须进行检测,在充分了解测量仪器性能后方可使用。

7.4对于精密测量仪器必须由测量负责人或在其指导下,才能使用。测量人员在使用测量仪器实测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测量仪器。雨天、烈日下测量应打伞。

7.5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人保管,随时清点仪器附件,并经常擦拭,定期上油。在平房中,仪器不得放在地上,以免受潮。

8.测量成果整理与积累

8.1测量成果的计算资料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字迹清楚、计算正确,格式统一,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8.2原始记录必须做到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后补,每一单位工程完毕后必须及时整理测量资料。凡纳入工程技术档案内的,应按规定整理好方可交技术部门入档,不入档者应保留到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方可处理。

9.附则

9.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城建技发[2003]6号《工程测量管理办法》废止。

9.2本规定由公司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现场测量人员、设备资源配置表

说明:1 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无分包或分包商未配备测量人员的为二级管理。

3 分包商配备测量人员的为三级管理。

测量仪器租赁费用明细表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QB/CJJ-JS-10-2004)

1.总则

1.1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规及集团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有效地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完成年度质量目标,获得企业期望的质量水平。

1.3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与质量管理有关的人员要明确其职责、权限、利益和部门间的相互关系,共同努力实现已确定的质量目标。

1.4以全面质量(包括提高工程实体质量,缩短周期,降低成本等)为中心,全员参与为基础,追求企业的持久发展,使相关各方持续满意和受益。

1.5不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的积极性,使企业的产品质量始终处于持续改进中。

2.质量目标及管理

2.1质量目标

2.1.1单位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2.1.2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 满足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要求。

2.2 依据公司质量目标,质量管理部制定工程项目年度创优计划。

2.3 贯彻样板领路制度,分项工程应先做样板,分项工程样板率达到100%。

2.4 积极推行QC质量小组活动,采取措施减少质量通病的发生,全面提升公司的工程质量水平。

3.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及权限

3.1 机构设置

3.1.1质量系统进行三级管理,项目部对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质量管理部对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

3.1.2所有基层单位至少设置一名专职质检员,做到专业对口、持证上岗、相对稳定。

3.1.3选拔、培养高素质的质量管理人才(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充实到重点项目和关注项目的领导班子中。

3.1.4质检员应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技术员及以上职称,具有两年以上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并有相应岗位证书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选聘。

3.2 管理职能及权限

3.2.1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能及权限

(1)制定公司质量方针。

(2)监督检查公司质量管理部的日常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公司范围内各单位质量情况的验收评比工作。

(4)代表公司参加相关质量活动。

3.2.2质量管理部职能及权限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评标准和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负责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3)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并指导经理部质检员的工作。

(4)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

(5)对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必检查内容是:①质检员的到位情况;

②三检制、样板制等规定的执行情况;③对抽查部位进行观感、实测及保证资料的核查,并做好检查纪录;④检查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情况及记录。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存在的隐患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限期整改。

(6)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监督、核查经理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7)协同机关职能部室做好公司质检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8)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控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及时上报总公司。

(9)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检查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

(10)参加工程项目竣工后的服务保修工作,监督检查保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

3.2.3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职能与权限

(1)项目经理:

①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质量负全面责任,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完成项目的质量目标。

②组织实施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组织对项目质量的日常检查、评审和改进,实施质量否决权,每月主持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工序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进行分析归纳并采取措施进

行预防。

③加强项目质量成本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降低消耗,节约开支,提高效益。

(2)主任工程师:

①组织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报公司质量部审批后实施。

②定期组织质量人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③参加图纸会审,并形成会审记录。

④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⑤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⑥监督有关人员做好进货和过程的质量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保证进货和过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⑦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程序,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验证。

⑧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具体执行《程序文件》中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

⑨组织对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进行验证,将不合格或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验证后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3)生产副经理:

①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负生产领导责任。

②对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工程竣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指挥、协调和控制。

③树立“用户第一”的思想,对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保修。

④监督、检查质量体系文件在生产过程中的可行性和时效性。

(4)质量员(质量工程师):

①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类施工规范、质量验评标准、质量管理制度。

②全面负责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工作,参加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编制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对进货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跟踪监控,

预防质量通病的发生。

③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三检制”、“样板制”,认真做好检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④参加预检、隐检和结构工程验收。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负责分项工程和其他分部工程的质量核定工作。

⑤按时核定和整理质量验评资料,建立隐患通知书、质量奖罚、质量事故台帐,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⑥及时向监理及业主进行工程报验,按期向公司质量管理部及工程监理、业主报送质量报表和质量活动情况。

⑦每月27日上报本月工程质量报表和月度质量分析。质量月报表统计起止时间为:上月26日起至本月25日止。

4.质量系统管理

4.1 加强系统管理,建立质量系统人才库。系统人员往来调动需经系统领导审核。

4.2 公司质量管理部协同相关部室做好系统人员岗前培训及取证工作,保证系统的人才储备同公司的发展规模相适应。

4.3 由部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项目质检员组成质量专业委员会,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项目间的交流管理工作。质量专业委员会下设若干质量小组。质量小组的工作对质量专业委员会负责。

4.4 质量专业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交流活动,安排下步质量工作重点,部署质量攻关课题,检查各质量小组的工作情况。

4.5质量小组组长对成员所在项目的工程质量负责,成员间应经常交流、学习,互通有无,减少或避免质量通病的发生。质量小组组长每季度将小组活动情况及质量改进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上交质量管理委员会。

4.6项目质检员协助项目总工制定项目的质量管理规定和质量奖罚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4.7质量专业委员会参加公司相关部室对在施工程质量的检查评比活动,对前2名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对连续3次质量评比倒数第一的单位取消其年度先进的评选资格。

4.8质量专业委员会每季度对系统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年底公司对评选出的先进质量小组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9公司鼓励技术革新和科技攻关活动,对避免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做

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5.质量控制

5.1 将工程质量情况与项目考核及项目分红相挂钩,奖优罚劣。

5.2 质量管理部每月底制定下月详细工作计划,全面掌控项目部工程质量情况,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分析。

5.3 认真贯彻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的要求,并加以实施和保持,持续改进,保证其有效性。

5.4 项目部根据质量目标和工程特点,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计划,划分质量控制点和阶段质量目标。

5.5 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预控,对易发的质量通病和解决办法进行归纳整理对质量控制点加强监控力度,杜绝质量通病(钢筋位移、漏浆等)的发生。

5.6 贯彻样板领路制度。

5.6.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先作样板,施工过程中凡操作人员、施工工艺、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发生变化时需重新确定施工样板。

5.6.2样板工序涉及的材料质量、实验方法、工艺水平要有代表性,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5.6.3样板工序施工中形成的技术资料要经甲方、监理审核通过后额外单独整理归档备查。

5.6.4结构工程完工后,装修工程施工前要做样板间,经公司质量部及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装修项目的施工。

5.7质量抵押金制度

5.7.1对公司所有外施队及分包单位执行质量抵押金制度。

5.7.2抵押金额度为工程项目人工费的5%,且不多于10万元,不少于5万元。

5.7.3质量抵押金由项目部在工程预付款中分两次扣除,建立项目质量基金。

5.7.4项目管理人员对外施队及分包单位(个人)的质量奖罚在项目质量基金中列支。质量基金不足的在下月的应付款中列支。

5.7.5被处罚单位(个人)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需在处罚单签发后一周内向公司质量管理部及主管领导申诉,或要求仲裁。

5.7.6单位工程完工后一周内,项目部应将剩余质量基金反还外施队或分包方。

5.7.7质保金及其它保证金的收缴、使用情况执行公司相关文件和合同约定。

6.质量保证措施

6.1 加强对系统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全面提高项目质量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6.2 由质量管理部和质量专业委员会编制重点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下发到项目部,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控。

6.3 项目技术、质量人员要做好材料进场验收及报验工作,严禁在工程项目中使用不合格材料。

6.4 认真学习现行规范、规程及验评标准,严禁使用淘汰落后的材料、产品和施工工艺。

7.工程质量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7.1 根据(89)建设部第3号部长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和京建质[1993]第158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及质监总站[1999]第26号文《关于建立工程质量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7.1.1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不足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

7.1.2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0000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二人以下重伤的。

7.1.3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指重伤三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以上,包括工程建设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由于勘测设计或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重大质量事故等级的。

7.2 事故报告程序及处理

7.2.1发生质量事故,应在24小时之内,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公司主要领导、质量部和质量监督总站及有关部门,并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在48小时内依据规定向总站填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7.2.2根据事故的级别大小由不同级别的组织进行调查处理,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或公司级以上的部门组成专门小组进行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以公司总工为组长、技术部、质量部参加的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由质量管理部现场检查核实。

8.附则

8.1规定在公司范围内执行,规定中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条款以上级规定为准。

8.2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表1:质量系统活动记录表

附表2:质量系统人员考评表

附表1:系统活动记录表

附表2:质量系统人员考评表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J

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工程测量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参建单位,应遵照执行。 第三条工程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 第二章执行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铁路专用线工程测量技术依据 1.《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l0101—99); 2.《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l0054); 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程》(GB/T18314—2001);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l2897—91)。 第三章基本工作内容和分工 第五条工程测量的基本工作内容: 1.勘测设计测量; 2.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3.构筑物变形测量; 4.轨道工程施工测量;

5.安装工程测量; 6.竣工测量。 第六条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程技术二部对设计测量方案、精度标准组织审查和批复,组织全线和控制测量工点的控制基桩交接和复测,协调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测量工作。 工程技术二部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线进行测量验收、抽检、复核和误差/粗差争议的核查,对重要工点和重要工程进行监测和观测。主持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 第七条设计单位测量管理工作内容 按铁道部要求进行本线测量方案设计,提出测量精度标准和要求; 按太原局或指挥部审查意见修改设计; 按要求布设全线和控制测量工点控制基桩; 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移交测量设计文件,现场点交控制基桩; 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方案; 参加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测量管理工作内容 按合同约定参加测量设计交底,复核设计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测量基桩,并进行施工复测; 按相关测量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

项目测量管理制度

项目测量管理制度 1、项目成立测量小组,设立组长一名,具有测量员上岗证书,从 事测量工作3年以上。配备2名测量工,具有上岗证书,从事 测量工作2年以上。 2、施工测量仪器的配备应满足测量内容和精度的要求。 3、施工测量仪器应按计量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同时还应定 期校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测量工作的准确性。 4、施工测量前应具有建设单位提供的城市规划部门测绘成果、工 程勘察报告、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文件、施工场区管线及构筑 物测绘成果等资料。与施工测量有关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文 件应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基础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地上标准 层平面图及主要方向的剖面图。 5、施工测量人员应全面了解设计意图,对各专业图纸按《建筑工 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中有关“设计图纸的审核”的 要求进行审核,并应及时了解与掌握有关工程设计变更,以确 保测量放样数据的准确可靠 6、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保证施 工测量工作要求的通视条件。 7、施工测量场地内的各种测量点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标识要 准确、清楚和醒目,严禁盖压、碰动和毁坏。竣工后仍需保存 的永久性场区控制点、高程点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设在变形区域内的控制桩要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防止由于地 基变形对桩位产生不利影响。 9、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提 供的城市导线点、红线桩、拨地桩、道路中线桩、拟建建筑物 角点、原有建筑物(几何关系)、高程控制点、临时水准点等测 量起始依据。 10、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交接工作应在技术部门收到设计 文件并具备相应条件后进行。交接工作应在建设单位主持下, 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进行桩点交接时 相应的资料必须齐全,一切测量数据、附图和标志等必须是正 式、有效、原始文件。 11、建设单位提供的标准桩应完整、稳固并有醒目的标志,施工单 位接桩后,必须对标准桩点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做好标识, 严禁压盖、碰撞和毁坏。 12、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四份,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和测量员各一份。 13、接桩后由测量组对桩点进行复测校核,发现问题应提交建设单 位、规划单位或上级测绘部门解决。校核内容包括桩点的高程、边长、方向角、坐标及非桩点定位依据的几何关系。复测记录 应保存。 14、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钉桩通知单或其他原始数据应进行校算,

工程建设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桥主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测量工作管理,规范各参建方的测量工作行为,确保测量方法及精度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根据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本项目专用技术标准的规定,同时结合本 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测量管理,是指对建设期间测量质量、测量活动、测绘成果、测量标志等方面的管理,其核心是测量质量的管理。 第三条 ***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测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测控中心”)、各监理人、各承包人等参建单位均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开展测量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四条管理局职责 管理局对测量工作的管理主要通过工程管理部实现,主要职责是: (一)结合本项目测量工作特点,提出测量工作管理的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积极贯彻落实; (二)根据合同约定和本项目建设要求,对测控中心的测量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考核; (三)督促测控中心对监理人、承包人的测量工作进行考核,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 (四)组织重要测量方案和测量成果的评审与验收; (五)协调测控中心、监理人、承包人和第三方监测人之间的测量工作关系; (六)协助测控中心做好与粤、港、澳三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为测控中心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与测绘相关的检查; (八)组织本项目测量关键技术的专题研究和技术交流等活动。 第五条测控中心职责 接受工程管理部的直接管理,全面负责本项目测量工作的整体监控与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监理人、承包人和第三方监测人的测量工作进行审查、协调、管理和技术指导,定期提供工作月报; (二)制定测量控制总体实施方案、施工测量实施规程和大型构造物施工测量指导细则等技术性文件; (三)建设满足本项目施工测量精度要求的连续运行 GNSS 参考站系统(HZMB-CORS),并负责大桥建设期间对该系统的运行维护; (四)负责建立满足本项目施工测量精度要求的施工坐标系,并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承包人正确使用该坐标系; (五)完成首级加密网的布设、首级控制网及加密网的定期复测,并对其精确性、可靠性和稳定性负责; (六)完成本项目贯通测量以及各施工阶段满足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的跨海高程传递测量; (七)建立***大桥测绘信息管理系统,对建设期间各参建方的测量数据及测绘资料进行统一管理; (八)参与管理局组织的各项测量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协助管理局完成中间交工验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中与测量有关的验收工作; (十)完成管理局交办的其他测量事宜。 第六条监理人职责 负责对合同范围内各承包人测量工作的监理,主要职责是: (一)在管理局和测控中心的监督管理下,依据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本项目专用技术标准等对承包人的测量过程、作业程序和测绘成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定期向测控中心和管理局提交工作月报; (二)结合项目建设特点,编制测量监理实施细则和各单元工程测量监理方案; (三)参加测控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所有测量监理人员经测控中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各类施工测量方案,并对批复方案的可行性和正确性负责; (五)检查承包人投入的测量人员、仪器设备及应用软件的到位情况;督促承包人对测量仪器进行定期鉴定和常规检校,建立测量台帐; (六)检查承包人拟用测量软件的技术鉴定资料,对软件使用前的实地测试进行旁站,督促承包人使用正版合格的优秀软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测量人员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 负责日常施工测量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相关测量标准、规范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 2. 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制定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3. 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 4. 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上报建管办,以便及时处理。 5. 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保存、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6. 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7. 各分部负责各分部测量仪器设备保养、标定,负责加密控制网测量资料的整理与管理,项目经理部对分部的上述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8. 在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下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第二条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主要如下: 1. 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2. 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 第三条测量依据 1. 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测量方案。 2.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3.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第四条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第五条各分部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和监控量测工作,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具有相应资历的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随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第六条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 0 1、总则 0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0 3、测量三级复核制度 (1) 4、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 (2) 5、测量记录与资料管理 (2) 6、测量仪器及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3) 7、奖惩制度 (4)

测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组成后,应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长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属项目部管理层机构编制。各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小组,测量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部测量队领导。 3、测量队、测量小组组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至少保证5名人员),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设置一名测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应具有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测量员上岗证、从事测量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镜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必须经基本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 4、测量主管和其它测量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中途更换或调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主持工作交接和测量重要资料交接。 5、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按规定周期送检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6、项目部各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等服务。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1、施工准备阶段,测量队应进行以下工作: (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带领下,测量队参加由业主组织的交接桩工作:按照业主测量队提供的资料,逐一接收平面、高程控制点桩。按业主的要求,办理交接桩签认。 (2)接桩后,与桩址所在土地的产权单位办理桩址占地使用、桩志保护合同,清理桩址周围杂物,建立醒目的测量桩位保护标志。 (3)根据接桩资料和设计文件进行平面、高程控制点复测。工作开始之前,应向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测方案,内容包括:测量人员和仪器配置、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待复测方案获批准后,应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进行复测,接桩后10天内完成,复测成果上报监理工程师。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 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工作范围 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段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4对于特大桥和线形复杂的曲线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5负责对本分部和相邻分部之间结合部的控制测量和贯通测量。 ○6负责铺设轨道贯通和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的埋设。 ○7定期对本分部工程项目进行复测核对,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 架子队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组织的交接桩、复测及重点工程的控制测量工作。○2负责保护集团公司、分部精测队交给的导线桩、中线控制桩和水准基点桩。 ○3负责本队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放样测量。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1)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1) 3、测量三级复核制度 (3) 4、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 (4) 5、测量记录与资料管理 (4) 6、测量仪器及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5) 7、奖惩制度 (6)

测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组成后,应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长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属项目部管理层机构编制。各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小组,测量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部测量队领导。 3、测量队、测量小组组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至少保证5名人员),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设置一名测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应具有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测量员上岗证、从事测量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镜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必须经基本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 4、测量主管和其它测量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中途更换或调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主持工作交接和测量重要资料交接。 5、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按规定周期送检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6、项目部各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等服务。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工程测量及测量复核制度

测量复核制度 第一条总则 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必要而重要的手段。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做好工程测量管理,提高测量成果质量,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证。 第二条项目部测量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测设、三级复核”的测量制度。 (一)“三级管理”是指公司、项目部、工区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工程管理部作为本级履行管理职能的具体部门,实行系统垂直管理。 (二)“两级测设”是指项目部(测量班)、公司临时组建测量队两级测设机构进行测设。项目部(测量班)主要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放样测量、测设工作,公司(临时组建测量队)主要进行控制网的复测、联系测量结果复核以及现场放样的抽检。 (三)“三级复核”是指工区、项目部、公司(临时组建测量队)三级复核。工区测量复核主要是指现场放样测量和对项目部测量成果的复核。项目部测量复核主要包括现场换手测量复核;公司(临时组建测量队)复核包括项目部测量成果的复核、控制网的复核和放样复核等。

第三条施工交接桩 (1)项目交接桩事宜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联系办理。 )交接桩时,工程管理部要按设计部门提供的线路控制桩表,2(.基线桩表、水准点表等逐个进行点交,做好桩位状况(名称、标志钉、桩材、完好程度、受损状况、有无护桩等)的检查记录,建立桩位标识。 (3)接桩完毕后,填写交接桩记录,并将缺桩和桩撅损坏情况填写清楚,交接工作完成后,双方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第四条复核测量 (1)复测前,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测量方案策划书,明确测量的内容、人员分工、时间要求、资料报告等内容。 (2)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测量队(组)负责项目的桩点资料交接和施工测量,提交测量成果书,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查,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3)隧道长度6 公里以上、产值超过1 亿元的工程项目,测量方案策划书报上级工程管理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测量成果报告书经上级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4)复测时,以原测设桩位为准,发现问题与原测设人员探讨并取得一致意见。以基线坐标控制的铁路站线,要核对新旧设备、设施间相对关系,满足限界和设计要求。 (5)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一、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 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施工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施工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 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 施工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 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 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二、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京沪高铁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

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京沪高铁有关测量规定。 三、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 工作范围 1.1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区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1.2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1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施工测量 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项目部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的管理工作。 1.2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的技术管理工作,施工测量方案的审核,对工程测量定位、基槽放线进行验收,并定期对测量放线抽查验收。 1.3项目测量工程师负责本工程施工测量方案、施工测量交底的编制、参加日常施工测量的验线工作,以及各项测量记录的填写、报审等工作。 1.4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做好工程测量工作。 1.5所有施工测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进行施测。 二、施工测量中的制度 2.1施工测量准备工作 2.1.1组建测量组 项目经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前组建测量组,所有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公司技管中心对公司的施工测量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专业培训。 2.1.2施工图审核: 2.1.2.1施工图的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测量工程师、项目测量组相关成员参加。

2.1.2.2施工图的审核包括:审核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机电设备施工图等。 2.1.2.3施工图审核的内容包括:坐标与高程系统、建筑轴线关系、几何尺寸、各部位高程等,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工程的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测量放线数据准确可靠。 2.1.3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的管理: 2.1. 3.1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由建设单位提供。 2.1. 3.2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的交接:由建设单位主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参加。 2.1. 3.3进行桩点交接时,相应资料必须齐全,一切测量数据、附图和标志等必须是正式、有效、原始文件。 2.1. 3.4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和测量组长各一份。 2.1. 3.5交接桩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测量工程师、测量班组成员对桩点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将问题提交给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2.1. 3.6测量组应对桩点进行妥善保护、标识,测量组长应经常巡视桩的保护情况,未经项目总工程师同意,严禁破坏或移动。 2.1.4施工测量方案和测量交底 2.1.4.1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前均应编制施工测量方案,施工测量方案由项目测量工程师编制,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2.1.4.2施工测量方案审批后,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测量工程师负责对测量班组成员、施工队等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施工测量交底。 2.1.4.3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项目测量工程师应不定期进行测量交底,确保施工测量准确。 2.1.5测量仪器和工具的检验校正 2.1.5.1所使用的仪器必须要通过国家注册检定单位检定,保证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并向项目部质检部门出示仪器的检定证书和相关证明。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在使用过 程中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2.1.5.2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程。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承赤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 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承赤七合同项目部 二0一一年二月 一、职能分工 1、本工地设测量工程师一名,行政和业务上受总工程师领导。测量工程师主要负责如下工作,并对其工作负技术责任: ⑴做好施工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 ⑵认真建立测量仪器技术台帐,负责每台仪器履历薄的填写; ⑶负责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开工前的复测和贯通测量及施工中的各导线点、中线控制桩的测量、水准点复测; ⑷横断面的测量及涵洞结构物的定位,桥墩台的定位测量; ⑸导线点加密及三角网的布控; ⑹检查有关负责人员的测量记录鉴认工作,并负同样技术责任; ⑺按质量程序要求进行测量,并按规定及时标定和定检测量仪器; ⑻场培训测量人员,但不能将高精度、结构复杂的精密测量仪器作为实习之用。 2、测量工程师下设测量组。测量组成员在测量工程师的带领下,主要负责工程开工前交接桩工作;贯通复测;建立重要建筑物控制网;平时施

工放样;竣工测量。 二、测量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为保证建筑物测设的精度,先需建立高精度的施工控制网。施工控制网测量分为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两部分。对设计单位交付的控制桩(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进行复测,以检定控制网的可靠性。 导线网贯通测量成果书由监控工程师批复后,依据导线贯通测量成果,在已知导线网的基础上,进行洞口加密导线网的布设。 2、施工加密控制网由项目部主持,测量工程师负责带领测量组布设、外业测量、内业资料的计算整理。加密导线网以贯通控制桩为基础,采用闭合和附合方式进行测设。加密导线网测量成果书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放样测量。 3、加密导线网选择在稳定牢固、易于保存且通视良好处,测点粗钢筋锯刻十字丝深埋保护,并用砼灌注捣实,不允许单纯划红线或钉木桩做为控制桩。 4、导线网测量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且复测误差要求如下: ⑴导线长度≤9km″。 ⑵平均边长≤。 ⑶测距中误差≤18mm,测距相对中误差1/8000。 ⑷测角中误差≤″ ⑸测回数(2″级仪器)≤6 ⑹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1/35000。 ⑺极限误差(最大误差)不超过中误差的2倍。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_secret

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日期:2010—10—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项目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项目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项目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更好地为创优质工程,争最佳效益的项目目标提供保障,根据局《公路、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条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项目管理层与操作层分离的局直管项目经理部、公司(处)的项目经理部从事公路工程施工,应依照本办法管理项目测量工作。项目经理部从事其它建筑行业施工任务时,可参照本办法管理项目测量工作。 第三条局技术管理部门、公司(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辖的项目经理部测量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组成后,应尽快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和项目技术部门主管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属项目经理部管理层机构编制。项目经理部的分部或工点及有条件的项目经理部操作层,可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组,测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经理部测量队领导。不设测量组的项目经理部,测量队应承担测量组的测量工作。 第五条测量队、组人员数量应根据项目经理部的人员编制确定,但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测量队队长应具有土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

称、从事测量工作3年(测量专业毕业的2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仪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应经基本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六条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符合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要求,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周期送检的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当重视测量工作,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服务。对测量工作应结合质量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二章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第八条施工准备阶段,测量队应进行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总工程师的带领下,测量队参加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交接桩工作:按照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资料,逐一接收平 面、高程控制点桩、交点桩、断链桩、合同分段桩、重要结 构的中心桩。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办理交接桩签认。

高速公路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保证工程质量, 二、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三、工程测量的技术依据必须是所承担工程项目现行的规范、规则、规定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没有现成的规范、规则和规定可依时,可参照相近行业标准,制定临时办法,报上一级审批,供实施。 四、工程测量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活动。每一个从事工程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好习惯。 第二章测量人员管理 一、测量人员需持证上岗。 二、测量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且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且有四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测量员必须具有中技以上学历,且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三、测量工程师与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岗位。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的,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资料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存档。 四、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须上报总监办存档。 第三章测量仪器管理 一、仪器配置 仪器设备的配置:项目部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尽可配备先进的测量设备,提高工程测量工作自动化程度,减少测量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成果。 二、仪器检定

工程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配置:各项目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尽可能配备先进的测 量设备,提高工程测量工作自动化程度,减少测量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成果。 二、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 (一)仪器的开箱、入箱及安置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免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二)仪器的使用与管理 1、各种测量仪器应符合公司关于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2、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新购置的仪器、转拨给其他项目的仪器,应结合仪器认真阅读说明书,从初级到高级,先基本操作后高级操作,反复学习、总结、力求做到“得心应手”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的作用,不熟悉仪器操作的人员不得盲目用机。 3、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4、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1)

工作,实行定期的复测,施工测量、放线放样实行双检制。对工程施工测量全过程进行控制,保障建筑物空间位置及几何尺寸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以满足建筑物明确和隐含的功能需要。 1、土石方工程 ①测量中线桩及补充地形复杂变化处的中线桩,测量横断面并复测设计断面,复核设计断面面积。②标出中线桩,填挖高度尺寸。③根据设计用地图,按中心线桩测设购地界桩、回收、租用地亩数量,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④钉立路基边桩及取土坑弃土堆、天沟测沟,挡土墙基坑边桩,边桩与中心桩的距离,标高应记入测量记录本内备查。⑤深挖高填地段在坡顶或坡脚点以外适当位置钉立横断面方向控制桩。⑥施工过程中每填挖1至3米应复测边坡收坡尺寸。 施工复测 ⑴交接桩完成后,测量工程师应根据所交接的控制桩进行复测及加密固定。并组织现场测量人员系统地进行各施工段的施工复测及重点工程控制测量,各施工段交界处应由双方共同复测,确保中线、高程正确及交界处衔接一致。

⑵复测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中心桩、基线桩、导线桩、水准基点桩加密应满足施工放样的需要。 ⑶复测成果应由测量工程师组织系统地整理书面报告,报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其总工程师批准后,及时发至作业层技术部门应用、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⑷各类桩撅要妥善保护,根据情况进行加固,并在现场作明显标识,以防误用;在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桩要钉设护桩或外移桩,绘制护桩示意图;定期检查桩撅是否移动、下沉,发现后应采用可靠方法重新补设定位,重新测量。 测量控制网测设 ⑴工程施工前应布设测量控制网。应根据设计单位所交的控制点,中心桩、基线桩、导线桩、水准基点桩进行复测。按照《施工测量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补桩加密,形成测量控制网,以满足施工放样的需要,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测量复核。 (2).测量控制网由测量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测量控制网成果书,必须报项目经理部审核,总工程师复核、备案。 施工放样测量及检查

第三方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内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依据《关于开展隧道衬砌等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通知》(铁建设〔2011〕17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4〕637号)、现行检测技术规程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结合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是指按照铁路总 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通过独立招标程序确定委托的、依法持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所从事的现场检测活动。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活动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桥梁桩基、路基及支挡结构、隧道衬砌、房建桩基、钢结构、通信铁塔等由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的工作范围。 第五条实行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后,施工单位按规定应实施的自检工作不变,施工质量责任不变;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不变。 第六条第三方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内施工单位的现场 检测自检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组织机构

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管理归口公司安 质部,建设指挥部负责管段内第三方检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作职责 (一)安质部: 1.制定公司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2.指导现场指挥部召开第三方检测单位首次进场会议,每半年组织1次第三方检测单位履约情况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和考核。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实体质量抽检等工作。 4.审核第三方检测单位的验工计价及竣工结算。 5. 组织第三方检测招标工作。 6.每季度分析实体工程质量。对第三方开展评估 (二)工程部: 负责组织指挥部、设计、咨询、监理和施工单位研究质量存在较大问题或安全存在较大风险的不合格工程实体的处理方案,组织对处理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三)建设指挥部: 1. 负责对第三方检测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工作。 2.审批第三方检测单位编制的检测大纲和实施细则。 3.根据施工进度,编制下达月度检测计划,编制检测及缺陷整治月报。(建立台账),编制整治计划。每月召开检查工作例会。 4.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5. 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研究缺陷处理方案,重大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初审意见报公司。

测绘工程部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测绘工程部规章制度

按照公司的质量管理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质量管理方针 优质测绘、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测绘资料和先进、可行的设计成果。以高质量的测绘产品、服务,从而达到用户的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测绘科技人才的测绘队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坚持科技创新,实施科教兴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在科技和质量方面保持行业的先进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目标 质量——交付测绘产品合格率达 100% 信誉——保证测绘合同履约率达 100% 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 100% 科技——始终保持行业的先进水平为实现我公司的质量目标,单位全体员工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点。结合本单位职能和承担的工作,对单位的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年度质量目标。 第三章测绘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是指测绘单位从承担测绘任务,组织准备,技术设计,生产作业直至产品交付使用全过程实施的质量管理。它贯彻“质量第一,注重实效”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

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全员参与为基础,促进本单位走质量效益的发展道路。 一、外业生产管理 1、外业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操作各种测绘仪器、熟悉并理解作业依据的测量规范及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内容。 2、对技术设计书有关条款如有不同意见,不得擅自修改,应报单位复议,作业中应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操作。 3、测量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良好运行,并按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对仪器进行检验。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应每年一次送检。 4、仪器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任何未经培训并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均不得使用仪器,仪器操作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人员应培养正确的操作习惯,不当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或测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岗培训的方式处理。 5、注意生产安全。牢固树立生产安全的观念,生产作业中时时不忘安全。 6、测量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交外业组长复查,复查合格后,提交质检组。外业观测记录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各专业外业工作结束后,应提交规范的成果资料。 二、内业生产管理 1、由专人负责检查外业观测记录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格式,闭合差是否超限,若检查不合格,应补测或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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