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阶段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对现阶段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对现阶段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对现阶段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作者:王欣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新税制,强化了税收征管和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相当多的实际问题阻碍着征管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在此,我就日常税收征管过程中所遇到的征管问题,结合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在征管运行机制上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纳税申报不实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但在申报制度具体的执行情况来看,目前纳税人纳税申报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由于纳税人的思想意识、纳税观念、法制观念以及业务素质方面有一定的个体差异,导致了纳税申报不实的现象,突出反映在有些正常经营企业,长期出现零申报或负税负申报现象;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难以到位。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要求税务稽查要发挥“双刃剑”的作用,“以查促管,以查促收”,

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一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依然存在。一方面,为了充分发挥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更好衡量各级稽查部门的工作成效,各级税务机关都会对所属的稽查部门下达一个指导性的税收计划数,并据以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为此,稽查部门出于本部门经济利益的考虑,会出现与主管税务机关争抢税源的现象,干扰了主管税务机关的正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二是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计算机开发应用上的滞后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要求“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即税收征管工作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但从目前情况看,税务部门在计算机开发特别是应用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征管系统软件开发滞后。MIS系统在云南省地税系统征管应用已近5年了,但在目前,许多县市(以大理州为例),MIS 系统在征管系统中仅使用了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停复业处理、征收数据查询等极少的模块,而报表处理等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MIS系统的使用效能,计算机的开发应用难以满足征管工作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二是利用计算机提供的税收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作用也没有发挥。三是内部计算机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计算机综合应用水平还低,部分干部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还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收征管现代化步伐的加快。

(四)为纳税人服务上存在的问题

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建设全方位的为纳税人服务体系。要使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离不开良好的税收专业性服务。虽然各级地税部门都对办税大厅规范化建设进行了不懈的努力,设置了触摸屏,为纳税人服务上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但目前,这一服务体系尚须不断进行健全和完善:一是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双方平等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真正体现,税务干部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税收宣传手段和方式单一,社会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在比较偏远的乡镇,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税收宣传始终以张贴税收宣传标语,接受纳税人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进行,难以实现税收宣传的“三贴近”要求,从而难以从根本上增强广大纳税户自觉纳税意识,这就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符合纳税人需求的、更有效的税收宣传途径和办法。三是管事制度实施后,纳税人办税环节多、手续繁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税务部门内部各项办税程序、操作规程要进一步简化、规范、完善,真正把“文明办税,优质服务”的落脚点体现在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上。

(五)征管基础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税收征管是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工作,但目前征管基础管理仍相对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源控管上缺乏有效手段,信息来源途径、税源变动情况、经济税源调查、重点税源户管理、漏管户的监控等问题成为税收管理上的难点。二是内部各项征管制度、征管程序和操作规程还不尽完善,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协调

还不够紧密。如部分岗位出现人少事多的现象,影响了征管质量与效率。三是征管资料管理不够规范、实用。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七率”,现为征管“六率”的进一步加强,在征管资料的建立与完善方面,各级税务部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推广了档案化管理,档案资料细化为账、表、单、册等多种形式,越来越齐全,程序、系统也越来越繁杂,但实际工作中资料的利用率却很低,实用性也不强,不仅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也使纳税人应接不暇,这与“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简化和减轻手工劳作、寓服务于征管的目的相悖。

(六)税收管理员的素质需要不断提高

随着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要加强税源管理,这就需要税收管理员不但要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而且要熟悉现行的企业财务制度。但从现实的税收管理来看,多数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的财会制度不够熟悉,导致在对企业的日常税收管理过程中,看不懂或不会看企业的财务报表,也无法发现企业在税收申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当前,部分企业已开始使用相关的财务软件,所有的账务均通过软件进行处理,给企业税收管理增添了更大的难度。

二、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几点思考

针对上述征管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我认为,关键要在“转变观念,优化要素结构,强化职能,夯实基础,搞好配套”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求在税收征管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一)转变观念,深化对征管改革的认识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从当前情况看,要突出强化以下四种观念:一是要强化改革观念。充分认识深化征管改革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款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对深化征管改革

的等待观望思想、畏难情绪,进一步提高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强化依法治税观念。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职责,照章办事,依法征收,体现执法公正。三是要强化服务观念。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深化纳税人对征管改革的理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配合和支持。四是要强化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征管改革的大局,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税收征管新趋势。

(二)优化要素结构,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优化征管要素,即优化纳税主体、征收主体和服务主体,其实质就是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创造良好的治税环境。一是积极改进税收宣传的途径和办法,优化纳税主体。建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除设立办税服务场所外,还要建立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公告制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税收信息。因此当前不但要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方式方法,还要健全和延伸税收公告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信息、纳税指南,对政策法规的变动、变更要及时公告,促进纳税意识的提高。二是深化“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优化征税主体,明确服务主体。税务部门征税的对象是纳税人,服务对象也是纳税人。要在强化税务人员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的同时,重点简化办税手续、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办税程序,养成文明、热情的办税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办税环境。快捷、准确、规范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事宜办理等服务工作,加深征纳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适应改革需要,下大力气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突出稽核查帐技能、计算机应用能力、税收会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强化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增强税收聚财职能和监控能力,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败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为标准。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为依托,不断强化税收聚财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1.要继续巩固和完善纳税申报管理机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一是要完善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简化申报手续,建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程序。归并统一申报表格式,设计简便易行、填写方便的申报表,方便纳税人。二是对外强化申报制约机制。按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对所有的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即把纳税人按申报情况分为A、B、C三类,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纳税申报不正常的纳税人,加强日常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促其尽快走上正轨。同时,强化“以票管税”,对不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严格发票使用控管,力求做到应收尽收。三是提高申报准确性。加强对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申报现象的日常税收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四是建立健全申报方式,积极推行电话申报、邮寄申报、远程电子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手段,方便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

2.建立严密科学的税务稽查体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税务稽查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确保税收征管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要进一步理顺税务稽查部门同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明确税务稽查部门的职能,使稽查部门真正履行起“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职能。二是要严格根据“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三是坚持分

类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针对性。按重点稽查、日常稽查(调帐稽查和实地稽查)、专案稽查等方式实施税务稽查,加大申报稽核力度,增加调帐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学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业绩的考核重点在考核查补收入的基础上,不应影响主管税务机关正常的管理,同时增加一些更加科学合理的质量指标的考核,如人机选案的准确率、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率、案件审理的规范率、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准确率、重大案件结案率等等,促进稽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3.适应征管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新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在税收计划的编制中,应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比例,逐步淡化传统的计划,使税收收入计划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力求改变那种基数加增长比例、按支出来定计划的做法,使税收计划管理更趋科学合理。

(四)夯实征管基础,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工作,是提高征管质量的基础,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1.以强化监控为重点,尽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体系。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条件。在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上,一是要坚持做到正确处理硬件投资与软件开发以及开发与使用的关系,这就要求一方面,要使所开发的软件更能适合于税收实际征管工作的需要,而不至于使所开发的软件与实际征管工作相脱节;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的培训,以不断适应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虽然近几年各级税务部门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税务人员进行了大规模的培训,组织了计算机岗位大练兵活动,

使计算机应用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但总体来讲,部分税务人员因为在思想上不够重视,得过且过,所以成效不是很大,这就要求实行未位淘汰制,从根本上改变在计算机应用上的学习态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二是积极运用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真正体现计算机网络在新的征管运行机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计算机全方位应用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发票管理、会统核算、数据分析、税务稽查、税政管理、综合查询等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并依托计算机对其进行全程监控管理,体现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实效。三是要健全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计算机综合利用效率。

2.加强征管基础管理。内部进一步健全各项征管制度,规范征、管、查业务流程、工作程序和衔接、协调制度,提高征管各环节的整体效能,形成以效率为中心,网络为依托,稽查为重点,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促进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对外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和制度,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加强对漏征漏管户和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税源。

3.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提高征管资料的利用效率。当前要在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把工作转移到对档案资料的简化、规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岗收集,按类整理,按期归档”的原则,以计算机管理为主,部分手工为辅,减轻手工劳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搞好配套,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继续深化两项配套改革:

1.深化机构改革,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征管机构体系。以“精简、效能”为原则,调整和理顺机构。要严格按照税收执法及行政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科学设

置岗位,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规程,处理好各岗位间工作衔接,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新的征管机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当前关键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竞争机制。二是激励机制。三是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征管改革,在税务登记、票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以规范的制度来约束干部的行为,确保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总之,建立“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纳税申报、税务稽查、计算机应用、税收服务、征管基础管理等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有机配合,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和相互促进,随着税收征管形势的不断发展,这一征管运行机制中还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新矛盾,这就需要我们通过不断深化改革,运用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理顺征收、管理、稽查等之间的关系,使税收征管工作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

税务管理案例分析题(学生用)教学文案

《税务管理》案例分析题 【案例1】 案情:某税务所2011年3月15日实施检查时,发现国力商店(个体)2011年2月19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11年3月16日作出责令国力商店必须在2011年3月19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2】 案情:某税务所2011年3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为民服装厂(个体)开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3月16日,该税务所对为民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经查,该服装厂2011年1月22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月25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3月18日作出责令为民服装厂于3月25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3】 案情:广西来宾县国税局稽查分局的稽查人员在对某企业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两年前有一份缴款书因税务人员的粗心大意、计算错误而少缴了1.5万元的税款。为此,稽查人员把情况对该企业作了说明,要求该企业补缴少缴的1.5万元税款,并下发了限期补缴税款通知书。该企业对此予以拒绝,理由是:造成少缴1.5万元税款的责任是税务机关,而不是企业,而且该企业实现的那笔税款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因而有理由拒绝补缴这笔少缴的税款。 请问:该纳税人拒绝补缴这笔1.5万元的税款是否正确?为什么? 【案例4】 案情:纳税人甲自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欠缴税款30万元,经过对企业应收款账户进行检查,发现A企业尚欠甲的货款12万元,按照购销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应付款,B企业尚欠甲的货款8万元,约定在2011年4月5日归还,甲欠C企业货款10万元,2011年2月1日到期。甲企业现有财产是:价值45万元的房屋2010年12月5日已经设置的抵押;价值5万元的原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因加工费未付于2010年12月31日被留置;价值10万元的股票于2011年4月10日质押在C企业;未设置抵押的其他设备价值15万元,现税务机关要归甲企业欠税进行清缴。 请问: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关于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大量开发,城镇大规模拆迁、改造,道路设施等公共基础建设投入不断增大,建筑施工业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产业。但由于建筑业具有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从业人员众多等特点,以及建筑行业在收入、成本结转的特殊性,如何强化对建筑业的税收征管,是摆在当前地税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筑业税收在我局的征收情况 随着建筑业行业的发展,建筑安装行业已经成为地方税收的一个主要增长点,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入库建筑业营业税为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个人所得税176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60万元,印花税万元,教育费附加万元,合计万元。 二、建筑业的工程项目结算流程 施工方向建设方提出工程进度结算申请,双方及监理方至工程现场经建设方工程师当场逐项审核确认(最快在一周内确认结束),现场确认后由造价师对工程结算项目造价进行审核确认(最快一周内审核结束),确认后建设方财务部门进入上级集团公司(或主管部门)网上结算系统进行核批工程结算(整个核批流程最快一个月办结),核批后集团(或主管部门)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向建设方拨付工程款,施工方再开具发票向建设方财务部门申请结算工程款,建设方在收到施工方结算申请后根据其资金安排情况,采用全部、部分或延后方式向施工方拨付工程结算资金。 三、建筑业税收征管中仍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案例一:

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我市一家规模较大、财务核算比较规范的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的民营企业。 近年来,该公司主要承建zzz桂园项目和少量政府项目。近年签约情况: zzz一期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开工起始时间:2012年,竣工时间:2013年4月1日。 zzz二期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开工起始时间:2013年,竣工时间:2014年4月30日。 zzz三期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开工起始时间:2013年,竣工时间:2015年2月10日。 以上项目金额合计52753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zz园项目已收款万元,已开票万元,未开票万元,未付款万元。 2014年该公司按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工程结算收入万元,结算工程成本万元,其中:人工费用 5149万元,占工程成本26%;材料费用11243万元,占工程成本57%。 2014年度该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入库营业税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印花税万元,教育费附加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合计万元。 案例二 zzzzzzz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是我市一家大型国有综合建筑安装施工企业。 近年该公司签约情况:

税收征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税收征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新税制施行后,各地税务机关从自身税收征管实际出发,探索出了 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税制的有效运行,巩固税收征 管改革的成果,堵塞征管漏洞,本文提出了一些粗浅的建议。 关键词:税收征管;纳税申报;稽查制度 1994年税制改革后,国家税务总局适时提出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经过几年的运行,新的征管模式的作用和成效已初步显现,税收环境得到了初步改善,偷逃骗税得到了一定遏制,税收收入连年超额完成,强化征管的地位得到充分体现。但在征管模式转换中也暴露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征管法》本身存在的问题 《税收征管法》实行以来,在加强税收征管,打击偷、逃、抗、骗税行为,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税收保全措施只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对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或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不能适用该措施。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强制执行措施只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其他纳税人则不适用。可见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的客体过窄,只适应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发生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行政单位、非盈利性质的事业单位、税务机关就不能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这种规定影响了税法的刚性和税收的效率,致使税务机关对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偷、欠的个人所得税款无能为力。 (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1994年国、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分设后,全国税务系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突破旧框框大胆进行征管改革。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率先在全国实行征管查 三线分离、取消专管员管户的“保姆式”征管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综合全国 税收征管改革的实践,有几个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主要有: 1.管事不管户,管理出现空档按照统一登记、集中征收、分类检查“三线分离”的征管体制,将税款征收任务下达给征收分局,查补税款的任务下达给检(稽)查分局。表面上看,征收分局任务确实很重,管户很多,管事也不少。但由于执法权 限有限,担负征收重任的征收分局却是管事管不了户,纳税人的基本状况、财务核算 等只能从计算机中获得,管户也只是依靠电子手段催报催缴,其余变成盲区。检(稽)查分局由于压力不大,形成了年初抓大户、年中抓收入、年底抓户数的三步曲,轻轻松松完成年度检查任务。结果管户的不管事,管事的不管户。征收分局坐等 上门,片面地认为取消专管员管户制度就是隔断税务人员同纳税人的直接联系,把管 理限定在税务机关内部审查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报表上,忽视了对纳税人具体生产经 营情况的掌握,造成新征管模式运行链条中断,在一些管理环节出现空白。

浅议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及建议

浅议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及建议 来源:本网原创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5日背景:放大字体缩小 目前在税收征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影响和制约征管质量和纳税服务的问题,现本人结合阿克苏地区地税局实际征管工作谈几点粗浅看法,仅供大家参考。 一、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各项制度未完全落实到位,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改进。部分县(市)局在办理资产报损、减免税审批、注销清算等涉税事项时,没有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规定的流程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还存在由纳税人自已在税务机关内部各科室间奔走忙碌办理相关事项的情况发生。个别税务人员对待纳税人态度生硬、语言冰冷、缺乏耐心。仅今年上半年,通过地区地税网站投诉纳税服务和行业作风的案件就有3起,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关系,对全地区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产生了消极影响。 (二)税收管理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员普遍缺乏财务会计知识,无法看懂企业财务核算资料和会计报表,害怕去企业查账,日常检查基本没有开展或仅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简单地方小税种的检查,不能深入企业开展税收检查。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只限于按期申报纳税、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相关报表、资料等。 (三)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精细化管理程度不够。具体表现为:一是只按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类别对纳税企业进行了划分,实行专人管理,但管理方式、手段粗放,仅限于企业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统计汇总纳税数据。二是对列入上级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营业税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监控名单的纳税企业加强管理,按月(季)要求企业报送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报表和编报说明,被动地通过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编报说明来完成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和上报工作。实际上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和税源增减变动因素只是一知半解或根本不知道。 (四)对外来施工企业报验登记管理不到位。外来施工企业不按规定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和接受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管理,直到工程完工需要开具发票时才提交《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税务机关备案和登记,开具建筑工程发票,导致税款入库滞后于工程施工进度。 (五)日常巡查和纳税辅导工作开展不够。从抽查部分税收管理员《下户巡查工作底稿》来看,多数巡查底稿流于形式、只为应付下户巡查任务,更有甚者将空白的《下户巡查工作底稿》交给纳税人签字盖章后,回单位填写底稿内容。没有真正发挥通过下户巡查了解企业基础信息、经营规模和纳税能力是否发生变化等信息。通过稽查局提交的《税务稽查征管建议书》指出“部分纳税企业将不在征税范围内的房产和土地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提高后,企业仍旧按以前的税额标准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企业对印花税征税范围、税目、税率不了解,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等问题,反映出税收管理员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不到位。 (六)国税部门代征个人所得税工作尚未开展。虽然《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

云平台税务用户案例分析

税务行业最佳实践 一、概况 2008年金税三期工程正式启动,金税三期工程属国家级信息系统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融合了税收征管变革和技术创新,统一了全国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搭建了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实现“降低税务机关征纳成本和执法风险,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的“两提高、两降低”的税收征管改革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背景 按照金盾工程的总体规划,根据国税总局的要求,税务局自2015年9月8日8时30分起,“金税三期”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实施金税三期工程,将通过信息网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全方位的税收服务,逐步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轻松办税,从而大大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然而,一旦系统出现问题,将影响报税人税金的缴纳,不但会造成报税人员的挤压,降低政府对外服务形象,而且会给国家造成损失,其运行环境和运维能力对税务信息化发展、税务业务工作推进、社会服务等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三、面临的挑战 异构架构管理难度大 税务局数据中心建设和金税三期的业务扩展,新增X86架构服务器100余台,全部进行虚拟化以提高设备的应用效率,所用的虚拟化软件包括VMware、Citrix两种虚拟化架构,根据业务的分级不同,将服务器、存储等分为多个资源池进行管理,出现不同系统在不同平台进行管控,不利于工作的协调统一。 系统监控不全面,对虚拟化及系统健康状况无法及时跟踪 随着虚拟化技术的引入,传统的PC服务器和集中存储等逐步被虚拟化和分布式存储所替代,设备的增加和新技术的应用,需要管理人员更加丰富的专业技能要求。在虚拟化平台上部署有网报、征管等十几个应用系统,且多为集群架构。而针对物理机、虚拟化平台及其上面部署应用的使用情况、健康状况,现有的管理系统不能全方位的进行实时跟踪监控,一旦有一分钟问题的出现,就会对人们报税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自动化运维程度低,运维工作浪费大量人力物力 网上的报税服务系统,是税务工作者面向大众的一个重要的服务展示窗口,而运维工作更是保障的基础。但在遇到事件时,往往不能对系统问题进行及时定位,而且事

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4)_调查研究.doc

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4)_ 调查研究 机管理为主,部分手工为辅,减轻手工劳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搞好配套,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继续深化两项配套改革: 1、深化机构改革,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征管机构体系。以“精简、效能”为原则,调整和理顺机构。要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科学设置机构、岗位。在此基础上,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新的征管机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当前关键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竞争机制。通过推行竞争上岗制度,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为征管改革提供组织保证。二是激励机制。结合专业化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考核要求,完善岗位责任制考核。结合岗位责任制考核,按工作实绩核定奖金数额,改变以往奖金分配上的“大锅饭”现象,增强干部的事业心的工作压力感、责任感。三是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征管改革,在税务登记、票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确保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总之,建立“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

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纳税申报、税务稽查、计算机应用、税收服务、征管基础管理等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面配套协作,相互支持和促进,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一征管运行机制中还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新矛盾,这就需要我们通过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征收、管理、稽查等之间的关系,在税收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龙文泱刘育华 转型理念 2012年9月,长沙市地税局承接了全省系统征管改革试点任务,立足依法治税根本,通过推改革、强基础、抓数据、优服务,着力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依法依规征收和防范执法风险为目的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最终实现税收征管工作全面转型升级的目标。 实践 “当前,我们征管理念相对滞后、管理方式不够精细、征纳权责容易混淆、执法风险不断加大等瓶颈问题凸显,尤其是税管员人均管户高达500多户,人少户多风险大的矛盾突出。”长沙市地税局局长方志平介绍,只有改革模式,才能解决问题。 2012年,长沙市地税局确立了“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目标,分行业、分层级、分规模实行税源分级分类管理;将征管业务划分为日常管理、综合管理、风险管理三类;分5部分108项业务,整合规范征管流程,配合省局开发建设了集数据中心、统一业务支撑平台、应用系统于一体的湖南省地税系统综合征管软件;创新360办税服务模式,将涉税事项前置窗口受理,强化后台流转,减少审批环节。同时,组建专业团队,突出风险管理,抓好纳税评估。 通过“四大转变”,推动征管改革稳步进行。征管手段由“经验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管理格局由“属地管理”向“分类管理”转变、业务流程由“管户”向“管事”转变、服务职能由“单一式”向“多元化”转变。 改革分试点、推广、深化三阶段推进。先期选择在税源稳定、办税规范的高新区局试点,运行平稳后推广至税源规模大、业务类型全的雨花区局。2014年,高新区地税局通过风险应对直接评估产生的税款达8359万元,纳税人申报期内的申报率和入库率稳步提升,单位纳税人、个体纳税人的月缴纳入库比例从上半年的76.54%,到下半年已逐步上升达到了96%以上。雨花地税评估一科的税收管理员周茹对变化有直接感受:“以前是救火员,好像

浅谈税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税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税收分析是税收理论和税收工作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的一个效能工具。税收分析的目的就是分析税收与经济的适应度,通过税收分析,能够准确判断税收收入形势、及时发现日常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程。对反映和检验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反馈和监督税收法律政策执行情况、保障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税收分析既是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强征管、监控税源变化、评估税收与经济发展是否协调的重要方式。目前,税收分析总体上看还处于初级阶段,效果还不太理想,和新时期税收与经济的发展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一、目前税收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很多县级局存在对税收分析工作重视不够,相关部门参与分析不够的现象,税收分析仅限于由计会岗位人员独立完成撰写任务。 (一)税收管理人员参与税收分析的意识不够造成分析依据不充分。税收管理员工作在税收征管的最前沿,能够充分掌握所管辖的各行业、各部门的税源变化,但往往税收管理员或是没有深入实际调查,或是懒与动笔,或是敷衍应付,不能够为计会部门提供详尽的分析、预测的可靠依据,而计会岗位人员对税源管理又不熟悉,与实际业务联系很少,造成税收分析缺乏准确性和科学性的现状。 (二)税收分析中“就数字论数字”现象不能揭示内在规律。有些税收分析通常是大量的数据堆砌,却缺乏产生这些数字的充分理由。这样的税收分析不能揭示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内在的主要矛盾及问题,不能很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弱化了税收的预测、指导作用。 (三)税收分析“八股文”定式的存在影响税收分析的质量。现阶段的税收分析由于思维定式的影响,存在公式化模式分析的误区,束缚了税收分析人员的创新意识,使税收分析不够深入、角度不新、内容没有深度、千篇一律,不能够准确分析出增、减收入的深层次的原因,不能充分反映某一时期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四)税收分析中“以偏概全”影响分析质量。以个别、典型实例为根据来说明税收问题的整体状况。比如:典型的情况是在说明本地税源不足时,只举出某重点税源企业,今年税源比上年减收多少,就得出结论“本地税源严重萎缩,难以完成本年的收入任务”。等到年底超额完成收入任务时,转而又列举其他企业增收原因来说明“经济税源的发展是今年税收收入超收的根本原因”。这种只顾眼前,以偏概全,而导致前后逻辑混乱。 (五)税收分析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税收分析要求分析人员不仅要精通计会知识,而且要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很强的经济理论知识、税收业务知识、计算机知识水平,还要对事物有一定的敏感性、创新性和前瞻性,而我们的计划分析人员在其中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有所欠缺。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题库-案例分析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题库 第一部分 一、案例分析:(共50 题) 1案情:某税务所在2001年6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星星商店(个体)2001年5 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01年6月13日作出 责令星星商店必须在2001 年6月20 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本处理决定无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15 条规定:"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规定。" 星星商店自2001 年5月20 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1 年6月13 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因此,税务所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是错误的。 2、案情:某税务所2001 年6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为民服装厂(系个体)开 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6月14日,该税务所对为民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经查,该服装厂2001年4月24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4月26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6月16日作出责令为民服装厂于6月2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 元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本处理决定有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0 条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 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案情:某基层税务所2001年8月15日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大众饭店(系私营企业)自2001 年5月10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来,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申报纳税。根据检查情况,该饭店应纳未纳税款1500 元,税务所于8 月18 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责令大众饭店8月20日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 2、补缴税款、加收滞金,并处不缴税款1倍,即1500元的罚款。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浅谈基层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基层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4-12-19 09:33:00 | 来源:中国税务网-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税局| 作者:呼宁平刘慧勇田晓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此话道出了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征管水平不断提高,征管服务质量明显增强,但是征管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现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对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征管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税收征管存在税收管理要求高而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的现象,税收征管工作浮于表面,管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征管质量亟待提高。 (二)组织结构问题影响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一是上级税务机关各项管理任务下达存在分散性,基层税务机关疲于应付,降低了工作效率,加重了税收管理员和纳税人的负担。二是各环节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业务衔接不顺畅,没有实现有机的联动,阻碍了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税收征管效率低。目前,基层分局涉税数据信息量虽然较大,但比较零散、不规范,真实性不强,甚至存在很多垃圾信息,难以通过相关涉税信息的监控手段对纳税人进行准确的风险评估和防范。加之,当前的税收征管软件是在原有的征管模式的基础上开发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已不适应现在的运行模式,有的工作流程发生了改变;税收各类外挂软件没有实现互相关联,不能实现综合利用,在推行过程中,往往结果是征管效率没有多大提高,又加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增加了纳税人的麻烦。 (四)税收基础管理不扎实,管理质量不高。部分税收管理员重视申报征收环节,忽视后续管理环节。征期申报结束后有松口气的观念,甚至存在完事大吉的想法,轻视基础管理工作。双定户管理存在起征点以上户的管理较为严格,起征点以下户和临界起征点户管理较松,未能完全做到严格执法。 (五)征管队伍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亟待提高。部分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存在“庸、懒、散”的情况,工作激情逐渐减退。一些干部的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协作观念、责任观念、效率观念正在淡化,其学习精神、进取精神、务实精神、创新能力正在衰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达不到相关要求。 二、基层税收征管中存在上述问题成因剖析 (一)征管队伍素质与工作要求不适应。一是税收管理员比例偏低,以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税局为例,全局在职干部职工94人,直接从事税收管理的人员26人,占27%,全局管户10,894户,人均管户419户,管理户数较多,征管难度较大。二是业务素质较低,个别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的变化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对征管流程掌握得不熟练,程序意识淡薄;缺乏企业财务核算和现代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面对当前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收分析等这些需要综合知识的工作显得难以胜任工作。 (二)税收管理员担负的工作负担过重。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各项日常管理、申报征收和各类调查工作,就占用管理员1/3的工作量。其中程序化的事务性工作占用较多精力,阶段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占总工作量比重较高。为了完成各级布置的阶段性、突击性工作任务,税收管理员往往只能顾此失彼,正常的税收工作受到冲击,日常巡查等工作不能按时开展,或流于表面性的应付工作,难以体现精细化管理的初衷。 (三)征管手段、办法滞后。征管手段滞后不能实施有效控管。有的规范性的文件抽象性太强,可操作性不强,影响了征收管理质量的增强,税收征管手段和法制一定程度上滞后于

现代税收征管模式探索

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探究 简介:本文通过浙江国税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的税收征管改革的情况回忆及改革实践中的成效,探究现代税收征管模式,提出全面建立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的新型税收征管体系总体目标。 “九五”期间,浙江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建设要求,坚持“探究、实践、创新”的精神,沿着实现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这一主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征管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了浙江国税的进展优势。进入二十一世纪,按照总局融会贯穿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治理的新要求,立足浙江国税实际,再次提出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建立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的税收征管体制建设的新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和探究。 一、以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改革的简要回忆 在“九五”期间的后三年,浙江省国税系统全面开展了以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为要紧特征,以规范税收执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税收成

本、优化干部素养为要紧内容的征管改革,构建了具有浙江国税特色的“一项制度、四大体系”税收征管格局,在县市范围内差不多实现了总局提出的征管新模式的要求。 1.建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差不多实现了由税务机关上门收税向全面实行以纳税人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电话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组成的自行申报转变。在税款缴库方式上,差不多实现以预储账户纳税为主的纳税方式。2001年,全省68万户纳税人中,采纳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已达189524户,其中使用网络申报78472户,电话申报111052户;通过“税银联网、实时扣款”方式缴库的纳税人已达553194户。 2.建立了“一体两翼”的集中征收体系浙江省国税系统在县市区域内撤并了所有的基层税务所(分局),建立征收、治理、稽查局。统一设置办税服务厅(或少数延伸办税服务窗口),全省、国税基层征收机构(场所)已从1995年的748个,减少到2001年的79个(其中征收局58个,延伸申报点21个)。系统人均征收税款从1996年的88万元上升到2001年的228万元。

个体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思考(1)

自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经济(含名为集体实为个体的企业,下同)以其灵活的经营管理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而相对于国有集体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个体税收增长很快,占整个税收的比重逐年上升。个体税收征管已成为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对于个体经济的发展态势而言,现行个体税收征管已经远远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的要求。努力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已经成为税务部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一、现行个体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1、税收征管基础薄弱,税源监控水平较低。一是应税个体工商户家底很难弄清,纳税户数难于掌握。尽管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管理的出发点不尽相同,标准不尽一致,但一定范围内工商登记户数常常大于税务登记户数。二是生产经营规模难于掌握,“双定”定额的真实性差。因缺乏有效的税收监控手段和办法,“双定”难度越来越大,“双定”定额相对于经济发展呈现出总体下降趋势。 2、税收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征管效益差。个体税收因个体工商户的规模庞大、税源零星分散、交易频繁、流动性强、开业停业变化快、不建立帐务或帐务不健全(含不公开真实帐务)、不懂法律,或善于利用法律、税收法制不健全千方百计偷、逃税款等特点,税收征管难度极大,相对于企业税收而言,耗费的人力、财力、物力多,单位税收收入耗费的税收征收成本高,征管效益差。 3、征管力量薄弱,税收流失严重。一方面,国税、地税分设,行政管理人员增加,有限的税收征管力量更加分散化,征管力量薄弱的矛盾更加突出,税收征管的力度(及时性、有效性)更加弱化,无法形成征管优势,税收流失更加严重。另一方面,受部门利益驱使,在个体税收本身流失严重的情况下,国税、地税工作不协调对个体税收流失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征管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基本上放弃了部分个体税收征管,特别是集贸市场税收中的临时经营户的税收征管。

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基础规范化工作的思考

加强地税基础管理规范化工作的思考 西峰区地方税务局高希成 近年来,随着各项税收征管措施的落实,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征管服务质量明显增强,全区地税整体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当前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中仍然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地税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制约着地税规模的进一步做大做强。因此,进一步加强地税基础管理的规范化工作成为推动地税发展的必然。 一、当前地税基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外部数据信息的采集录入,忽视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从目前来看,由于涉税信息动态性强、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等原因,税务部门采集的涉税信息不准确、不全面、不及时等现象还依然存在,以致据此录入系统的数据不能如实反映纳税人的真实生产经营情况。 (二)重视起征点以上户的管理,忽视未达起征点户的管理。有相当一部分管理部门对起征点以下的户跟踪管理户不及时,一旦确定为未达起征点户,就被边缘化,很少再去问津,以至于定额调整、资料报送、纳税申报等事项就很少再去过问,即使达到起征点也不及时调整定额,形成事实上

漏征现象,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三)重视地税直管户的管理,忽视国地税共管户管理。地税征管人员往往把管理的重心放在了地税直管户的监管上,而对国地税共管户的管理重视不够,漏征漏管现象比较突出,致使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依据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流失比较严重。 (四)重视计算机的管理应用,忽视入户巡查巡管。近几年来微机的应用已覆盖到地税征管的各个环节,但个别环节的运用不够深入。同时税收管理员把绝大部分建立用在了对从征管系统下达任务的操作上,对日常巡查巡管走过场甚至不深入到户,致使对实际情况掌握了解不够,影响了管理实效。 (五)重视征管资料的管理,忽视征管资料的深度分析。税收管理员只就资料管资料,对各类征管资料不进行认真的分析,不去认真挖掘各类资料内部的价值信息,使征管资料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往往是征管年度一结束,就将资料束之高阁,这实际上是对征管资料的极度浪费。 (六)重视主税种的管理,忽视其它税种的管理。突出体现在外来(出)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税收征管上。各施工地税务机关只注重管理重点工程的营业税,忽视对企业所得税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管理。不少外来施工单位只要取得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就万事大吉,由于机构

税务违法与处罚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税务违法与处罚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一、税务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某基层税务所某年7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华美服装厂(系个体工商户)已开业两个月没有纳税。7月16日,税务所依法对华美服装厂进行了税务检查。经查,该服装厂5月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5月10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至检查日共生产销售服装420套,应纳税款2200元,没有申报纳税。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7月18日作出如下决定: 1、责令服装厂7月25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 2、按规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二倍罚款。 7月19日,税务所向华美服装厂送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7月21日税务所按上述处理意见做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华美服装厂,同时下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限该服装厂于7月25日前缴纳税款和罚款。 华美服装厂认为该厂刚开业两个月,产品为试销阶段,回款率低,资金十分紧张,请求税务所核减税款和罚款。7月25日该服装厂缴纳了部分税款500元。7月27日税务所又下达了《催缴税款通知书》,限该企业于8月1日前缴清全部税款及滞纳金。8月3日,在两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经税务所长会议研究决定,税务所对服装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押了服装厂价值约相当于税款和滞纳金和罚款的服装,交付拍卖公司拍卖,并以拍卖收入抵缴了税款和滞纳金。服装厂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罚过重,于8月3日书面向税务所的上级机关某县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税务所对做出的处理决定,8月7日,税务所对华美服装厂未缴纳的罚款执行了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上述情况: 1、请分析华美服装厂存在哪些主要违法行为? 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如有,是哪些? 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如有,是哪些? 二、税务行政诉讼案例分析: 某市某建材公司,主要业务为向客户销售散装水泥。某年4月该公司将散装水泥改为袋装水泥,并在水泥价款之外以每条20元的价格向客户售出水泥袋4000条,收取水泥袋款80000元,记入与水泥袋厂的往来账户中。 当年6月15日,该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对建材公司的税务检查中发现,以上水泥袋款收入没有申报纳税,在依法履行了告知程序之后,于6月20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建材公司于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同时处以所欠税款6倍的罚款。 建材公司承认其水泥袋款收入应该纳税,但对税务机关的6倍处罚不服,在交纳了税款和滞纳金后,于6月23日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6月28日,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建材公司的银行账户中划走罚款。 根据以上情况,请分析: 1、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有不当之处? 2、建材公司是否可以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本文主要针对大型商场销售实务中地增值税作税收筹划地分析.以下是基本概念和相关税收规定: ()折扣销售,即商业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给予购货方价格上地优惠.其税收政策,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可按折扣后地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额,应以其全额计征增值 税. “营改增”也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以折扣后地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名现金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缩短企业地平均收款期,而协议许诺给予企业地一种折扣优惠.折扣地表示常采用如,,N地符号表示. 其税收政策,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销售折让,指在货物售出后,由于其品种、质量、性能等方面原因购货方虽未退货,但销货方需要给予购货方地一种价格折让. 其税收政策,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退还给购买方地销售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地销售额中扣减. 案例分析如下: 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假定每销售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为元.年末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拟定“满送”,即每销售元商品,送出元地优惠.具体方案有如下几种选择:(假设增值税率为,企业所得税率为) 方案一: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折商业折扣地优惠; 方案二:顾客购物满元,商场赠送折扣券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 方案三:顾客购物满元,商场返还现金“大礼”元; 方案四: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加量,顾客可再选购价值元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总价格不变. 现假定商场单笔销售了元商品,各按以上方案逐一分析各自地税收负担和税后净利情况(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方案一: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折商业折扣地优惠;

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文秘部落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巩固完善了新税制,促进了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强化了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 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

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做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一是稽查力量相对不足,财力投入较少,稽查手段和装备有待改善。二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税务稽查的职能不够明确。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亟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计算机开发应用上的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即税收收征管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所谓现代化征管,计算机的开发应用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但从当前情况看,税务部门在计算机开发应用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计算机的配置与征管过程全方位的应用滞后。计算机的开发应用难以满足管事制实施后征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与软件的开发反差较大,成为深化征管改革的瓶颈。二是计算机的功能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应用效率不高。只注重了计

提高认识 深化改革 积极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提高认识深化改革积极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提高认识深化改革积极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宋兰 (2012年7月26日)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受总局党组委托,我讲四个问题。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改革创新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不竭动力。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围绕实行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方式进行了艰辛有益的探索。特别是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

行税收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各级税务机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实施了一系列加强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主要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征管,税收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共同构成税务部门核心业务等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减轻纳税人负担、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工作深入推进,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积极探索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按纳税人规模、行业等实施分类管理,摸索同类税源的管理规律,不断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建立定点联系企业制度,探索开展大企业风险防控和个性化服务的新路子;切实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努力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开展税务稽查管理方式改革,优化稽查资源配置,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深化信息管税,初步搭建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开发应用行业风险模型,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应用能力,创新发票管理方式,加快由以票控

浅谈当前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一)

浅谈当前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一) 摘要:本文针对影响税务管理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目前当前我国税务管理面临需要逐步解决的几个问题做了详细的说明,为今后税务管理的近一步发展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税务管理税收流失税务管理发展 当前我国税务管理面临需要解决的问题 1短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税务管理短期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加强税收执法的刚性,树立税法的绝对权威。如何完善税务管理,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树立税法和税务部门的权威。 依据纳税人知法、懂法的不同情况,我们可以将纳税人分为以下三大类:①知法且愿意守法者;②想守法但不知法者;③不愿意守法者。 对于第一类纳税人,税务管理部门要尽量为其履行纳税义务提供方便;对于第二类纳税人,税务管理部门要加强税法宣传,让纳税人了解税法或者为其提供社会中介服务;对于第三类纳税人,税务管理部门要严惩违法者,让逃者得不偿失。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第三类纳税人占的比重较高,但惩罚不力,使得逃税的“收益”大于逃税的“成本”,因为后者取决于逃税被发现的概率和被发现之后所受的处罚。由于税收执法不完善和执法中的随意性,逃税一来难以被发现;二来即使被发现,其处罚的力度也不够。因此,以追求收入(税后)最大化为目标的纳税人的逃税就成为必然。 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别国的先进经验,要树立我国税法与税务机构的权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1完善税法体系税法体系包括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我国目前尚无税收基本法,税收原则和一些重大的税收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如税务机关的权力、义务界定等重大问题往往只见诸于学术讨论之中,而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就弱化了税法的权威性。为此,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一部税收基本法是一个必然的选择。其次,我国的税收实体法目前仅有两个(《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是人大通过规范的立法程序制定的,其他大部分税(包括增值税)都是以暂行条例、条例形式出现。《税收征管法》的核心应该是要确立基本的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条款;对于需要由其他部门配合执行的税收强制措施,要在此法中明确其法律责任,以加强对配合执行部门的法律约束力,增强税法的刚性。 1.2设置独立的税收司法机构我国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同税务部门缺乏独立的执法机构有关。现行的《税收征管法》虽然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查封纳税人的财产、货物,但实际上由于缺乏足够的警力作后盾而难以执行;许多恶性逃税事件与此有关。因此,目前迫切需要设立独立的税务检察机构与税务法院。税法是以国家政权为依据的一种对私有财产的“侵犯”,这种“侵犯”是必需的,是为公不为私的。当纳税人不能正确认识这种“侵犯”时,必然对政府的征税行为进行抵制,这时候就必须用国家政权来保障政府的征税行为,税务司法机构便是这种强性权力执行者的具体体现。税法以及税务部门的权威性的树立也有赖于此。我国目前虽然已经设立一些税务司法机构,但一方面由于对其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税务司法机构设置不完善,难以独立执法;另一方面,设立的机构力量薄弱,缺乏足够的威摄力,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迫切需要充实其力量,并在相关的税法中明确其法律地位、权力、义务等重大问题,使之成为税收征管强有力的后盾。 1.3强化纳税检查纳税人是否逃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逃税的“成本”与“收益”的预期。税收审计、纳税检查能够大大地增加纳税人逃税的“成本”,因而是防范逃税的有效方法之一。我国目前的税收检查,最主要的形式是年度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从每年检查的结果来看,其积极作用不言而喻,但年度纳税检查方法的缺点是缺乏针对性,费时费力。在检查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对所有的纳税人都进行检查,一方面造成检查力量的浪费(比如对照章纳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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