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件保存期限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样件管理,使其保持有效性、统一性和特殊性,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样品。

3、职责:

3.1、质量部进、出货样件由产品开发负责人签发。

3.1.1、质量部负责对所属样件的使用、清洁及保管,更新。

3.2、生产部极性、试磁、外观及纯音样件、成品标准样件由质量部确认并负责签发。

3.2.1生产部负责对所属样件的使用、清洁及保管,更新。

4、规定内容:

4.1、零部件样品首批试流合格承认前由产品设计师进行确认签发。4.2、成品样件由新品试流各项性能合格后产品设计师确认签发。

4.3、所有样品均需要在标识卡中填写管理编号、顾客别、产品型号、签发日期、签发人等。

4.4、样品失效、变更或过期时,样品管理人员需通知相关人员,由工程师确认后重新确立新样品。

4.5、样品管理人员定期确认样品的有效性,在使用样品前先确认样品的外观、功能,没有异常方可使用。

4.5.1使用样品前须确认样品的确认日期和有效期,只有没过有效期的样品方可使用。

5、样件保存期限:

5.1零部件样品保存期限:

零部件硬件:1个日历年;

零部件软件:1个日历年。

5.2、极性检测样品保存期限:1个日历年

5.3、试磁标准样品保存期限:2个日历年。

5.4、外观及纯音标准样品保存期限:1个日历年。

5.5、成品标准样品保存期限:1个日历年

5.6、成品纯音不良标准样品保存期限:1个日历年

6.相关文件:无

7 附则

7.1本程序自2013年7 月1 日开始实施.

7.2本程序主管部门为质量部.

7.3本程序的发放范围:全公司.

样件管理办法

XX公司管理制度—————————————★————————————— 样件管理办法 BSQP003.03.014.00-2016 2016年 6 月 18 日发布 XX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目的 为规范样件管理,确保本公司能够保持样件的完好,使样件精度控制在要求范围内,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XX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样件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艺质量部 3.1.1工艺质量部是样件管理工作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样件管理工作; 3.1.2 样件精度定期检验计划的制定,执行; 3.1.2 样件定期检验的记录; 3.1.3 样件台帐的建立。 3.2 质检班 3.2.1样件日常的使用、保管; 3.2.2 样件定期验检记录的提报。 4.管理 4.1 样件使用 4.1.1 样件对于保证产品质量非常重要,要时刻保持样件的完好,保证样件始终处于规定的精度范围内,达到保证产品质量检查的目的; 4.1.2 样件要由熟悉样件的人员使用,使用人员应能够正确使用样件; 4.1.3 样件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在使用中导致样件损坏; 4.1.4 使用后的样件要及时放回原处,严禁样件随处乱放。 4.2 样件检验

4.2.1 工艺质量部依据样件状况编制依据样件精度检验计划(附件1),并按照计划对样件进行检验; 4.2.2 工艺质量部要经常对样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样件影响产品质量时,应查找原因,对样件精度进行检测,确保样件符合产品质量检查的要求; 4.2.3 质检班在使用样件过程中,发现样件满足不了对产品质量的确认时,应及时向工艺质量部提报检测记录,工艺质量部应及时对样件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校型或更换; 4.2.4工艺质量部建立样件精度检验管理台帐(附件2),对样件精度检验的情况及时给予记录; 4.2.5工艺质量部对样件精度检验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样件精度检验记录表(附件3),并对检测记录给予妥善保管。 4.3 样件校准 4.3.1检测原理 样件放置检具上检测,来判定样件是否合格。 4.3.2 检验方法: 将样件放在检具上进行测量,做好记录,做到全尺寸检验,检验记录的结果与原始样件检验记录的结果基本相符,无超出原检测范围值的话,表示此样件使用状态良好,可以继续使用。 4.3.3校准周期 1)样件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校准周期为一年; 2)当样件满足不了对产品质量的确认时,应立即进行校准。 4.4 样件保管 4.4.1样件要给予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变形; 4.4.2 放置样件的地方要干净,符合样件放置要求,实施定置管理; 4.1.3 不同样件要分类存放、实施定置管理。

有效期、复验期、贮存期管理规程

编号:SMP-QA-****(****) 发放部门: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生产部、物料部、QA、QC 有效期、复验期和贮存期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贮存期限管理,保证在库物料和产品的质量。 范围:原料辅、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责任:QA、QC、仓库管理员 程序: 1、定义: 有效期: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批准,生产厂家明确标识于物料或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上,表明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在该日期内性能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且超过这个日期就不能再使用。 复验期:原辅料、包装材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预定用途,由企业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 贮存期:指在规定的条件下,预计性能会变化的产品可保持其基本性能的存放时间。 2、流程 物料有效期和复验期管理 2.1.1物料应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发放使用。 2.1.2有效期物料: 规定有效期的物料储存达到有效期后,不得复验使用,按“不合

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2.1.3复验期物料: 规定复验期的原辅料,在复验期前10天,仓库管理员填写“复请验单”,提出复验申请,复验项目与物料入厂检验项目相同。超期未复验,按偏差处理。 QC对复验合格物料出具合格报告书,质量受权人或转授权人审核批准放行。复验不合格,QC启动OOS程序,排除实验室偏差后出具不合格报告书,放行人停止该批物料放行,启动偏差程序,调查根本原因(常见原因为物料储存过程中污染变质或复验期制定不合理),并提出相应纠正预防措施。 原辅料复验总次数不超过3次,复验后复验期变为初始复验期的一半,举例某物料初始复验期为1年,后续3次复验后期限即为6个月。3次复验到期后原辅料,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包装材料不限制复验次数,复验后复验期变为1年。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贮存期管理 中间产品应当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存放保管,在贮存期限内使用,进行下一工序生产加工。 中间产品储存超过贮存期,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成品有效期管理 成品有效期按国家注册批准的日期制定,需在有效期内发放和销售。 超过有效期的成品按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样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使样件的适用性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自制件、外协(外购)件在设计开发、日常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检验及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合于本公司在新产品开发、工艺变更、日常生产等涉及到的自制、外协(外购)样件的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技术部:新品开发中负责组织顾客(主要指**质量部、工艺部)、质量部、各生产车间 等相关部门对自制件及外协件的临时样件、封样样件进行确认制定;在自制件转外协生产过程中配合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对样件进行确认制定; 3.2质量部:新品开发中配合技术部对样件进行确认制定;配合采购部组织的委外(由自制 转外协)零件进行样件确认制定;配合生产车间及零件供应商对已量产的自制及外协件进行正常的样件更换以及工艺变更后新样件的确认制定;负责对已量产后的外协(外购)样件进行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 3.3采购部:负责组织技术部、质量部等相关部门对正常生产的外协(外购)样件的确认制 定; 3.4各生产车间(包括供应商):负责组织对已量产的自制件进行正常的样件更换、制定; 负责组织工艺变更后对新样件的确认制定;在新品开发中配合技术部对样件进行确认制定;对已确认后的样件进行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 4 名词解释 临时样件: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工装未完成终验收及正式交付的生产过程中所制定的样件,其质量状态经过迂回工艺后达到让步使用状态。 封样样件:工装达到验收合格状态且连续生产达到一定数量且零件合格率到达要求后所制定的样件。 提样:包括新产品开发、工装更改、正常样件更换等提交的样件。

5 流程 5.1新产品开发样件管理流程 5.1.1外协(外购)件样件管理流程

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发行日期版本修改内容 2015.11.11 V1.0 原版 2016.9.1 V1.1 保存期限及方式

1.目的: 规范物料贮存管理规程,确保所有物料在保质期内使用,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范了对公司内部需要做存储期限管理的物料建立产品收货、库存管理和物料出库使用等的操作,规定各物料贮存周期要求和超期物料处理要求。 3.定义: 无 4.职责: 4.1 仓管部:负责物料信息录入和管理,定期对仓库物料进行清查,如发现过期产品需申请报废或申请复检,并负责后续处理。 4.2 质检部:负责对超期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复检,并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4.3 生产部:负责对超期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复检,并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5.内容: 5.1物料贮存周期要求 5.1.1贮存周期按零部件入库日期计算。 5.1.2物料堆放必需符合公司相关物料管理条例,不得出现混料。需确保库区内温度、湿度符合相关规定,避免物料受热受潮。 5.2 物料保存要求: 5.2.1 保存场所温度: 5.2.1.1 材料仓:温度:20℃~28℃、湿度:40%~70% 5.2.1.2 半成品/成品仓:温度:20℃~28℃、湿度:40%~70% 5.2.2 在库品保管场所,当温湿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条件: 5.2.2.1 远离会产生蒸气的装置 5.2.2.2 避免潮湿或结露的情形发生 5.2.2.3 避免空气中有腐蚀性气体(硫磺气,氨气及盐) 5.2.2.4 避免阳光直射 5.2.2.5 远离会产生振动,粉尘的装置 5.3到期处理流程 5.3.1 到期需要重新检验的物料,由计划/财务系统抓出并审核,交IQC检验,检测结果由质量主管批准。 5.3.2 如检验后应报废物料,由仓库填写报废申请单,交仓库主管和运营经理审核后,递交财务申请报废;

封样件管理规定

SL/Q4-03-13 版本号:A/O 封样件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SL/Q4-03-13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A/0

1目的 通过对封样件的有效控制,保证零部件外观、尺寸、性能的准确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零部件封样和封样件的管理。 3 定义 对于用技术文件不能完整表达但又不能使用计量工具进行定量检测外观、形状、尺寸、色调的零部件,以及采用注塑、冲制、焊接、喷涂等工艺无法表明其缺陷的零部件质量,可采用封样的形式来表达要求。 4 职责 4.1 品管部 4.1.1 负责新品样件提出封样申请; 4.1.2负责对样件封样前的性能检测; 4.1.3负责样品封样前和研发部对样品的共同检验; 4.1.4责零部件封样时的评审和评审的零部件问题点整改情况跟踪和验证; 4.1.5负责封样件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4.1.6负责本部门鉴定的样品封样; 4.2 研发部 4.2.1对封样件的正确性负责; 4.2.2负责量产前的问题点回复及整改; 4.2.3 负责样品封样前和品管部对样品的共同检验; 5 程序 5.1 样件封样时间节点控制 5.1.1首批量产后由研发部向品管部提出封样申请; 5.1.2 研发封样时提前半天通知品管部,品管部安排组织封样件评审; 5.1.3对需要试装检查的零部件由品管和研发双方进行试装,并在一天内完成。 5.2 封样需求的资料和要求: 5.2.1关键零部件封样由品管和研发从量产件中随机抽取零部件做封样件; 5.2.2研发提供小批试制评审单; 5.2.3关键零部件性能实验报告和第三方检测报告; 5.2.4电器件经过品管和研发的现场性能检测并出检测报告; 5.2.5 封样时由研发和品管共同参入封样件评审并填写《封样件评审表》经双方签字做好记录。

记录归档、保管规定(制度)

记录归档、保管规定 一、目的 对质量、环境记录归档时间和保管期限进行规定和管理,以提供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质量和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记录的归档时间和保管期限控制,包括来自供方的记录。 三、职责 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质量、环境记录的归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各部门移交的质量、环境记录的编目、查阅、归档、保管和处理。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记录的编制、填写、标识、收集和保管。 四、内容 1、管理评审记录、环境合规性评价记录由技术部负责暂时保存,并于次年年底移交总经理办公室,保管期限为长期。 2、培训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自行保管,保管期限为长期。 3、文件和资料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随时移交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保管期限为长期。 4、材料采购记录由材料部自行保管,保管期限为5年。 5、供方记录由设材料部自行保管,保管期限为5年。 6、材料卡由设备材料部自行保管,保管期限根据物料消耗情况确定。 7、采购产品和设备(包括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原始资料和检验、验证单由设备材料部(设备开箱验收后)移交总经理办公室,保管期限为该设备报废为止。 8、有关设备(包括监视和测量设备)运行性记录由设备材料部负责保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台帐保管期限为长期,其余为5年。 9、安全、生产和质量环境活动检查表由设备部和技术部于次年一季度移交总经理办公室,保管期限为短期。 10、质量异常报告由各厂和技术部自行保管,保管期限为5年。 11、严重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由技术部负责暂时保存,并于次年年底移交总经理办公室,保管期限为长期。

. . 12、信息分析、内审记录、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由技术部负责暂时保存,并 于次年年底移交总经理办公室,保管期限为长期。 13、物资入库单、领料单及库存台帐由仓库自行保管,保管期限前二项为5年,后者长期。 14、各类生产日报表由各厂自行保管,保管期限为5年。 15、用户档案质量记录由营业所自行保管,保管期限为长期。 16、社会服务登记、顾客满意度调查表、管线巡查现场记录、管道安装质量记录、顾客提供产品记录由营业所自行保管,保管期限为5年。 17、管道试压验收单除一份随工程移交设备材料部外,留存一份由营业所自行保管,保管期限和该工程保管期限相同。 18、质量、环境记录控制及销毁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随时移交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保管期限为长期。 19、数据分析中的质量记录,如各类统计图由分析部门自行保管,保管期限为短期。 五、说明 1、保管期限短期为15年以下,长期为50年以下。 2、各部门自行保管的记录期限届满时,由部门向经理办公室申请,由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处理,各部门不得自行销毁。 3、本规定未提及的记录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归档。

最新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资料

附件4: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目的 为确保在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便于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在行政管理、生产和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管理。 2 术语和符号 2.1 文书档案(Archives)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领导和行政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备查价值的文件。 2.2 案卷(File) 由相互联系的若干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3 保管期限(retention period) 档案部门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每个案卷或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 2.4 归档(filing) 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的文件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的过程。 3 基本规定 3.1 职责 3.1.1 档案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对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文书档案的验收,并对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1.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并对其完整、准确和系统负责。

3.2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归档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3.3 保管期限规划原则 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10年、30年。 4 技术内容 4.1 归档范围 凡是在管理、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作为真实历史记录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都在归档范围之内。具体见“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4.2 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4.2.1 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4.2.2 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4.2.3 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包括境外机构)应报给本单位的文件材料。 4.2.4 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带回的文件材料。 4.2.5 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 4.2.6 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 4.3 归档要求 4.3.1 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4.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4.3.3 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4.3.4 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4.3.5 归档文件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符合耐久性要求。 4.3.6 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4.3.7 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主办单位保存全套文件,协办单位保存与承担任务相关的正本文件。 4.3.8 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标准样件管理规定55843

标准样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工程人员及品质人员应确定各类样件并保持完好,以便在产品发生变异或需要时用于质量分析和比较参考。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及其它过程的样件管理。如标准量块、试验用标准样件等。 3、职责 3.1 样件的确认由质保部和生产部共同确认。 3.2 生产部负责参考性样件的管理,质保部负责指导性样件的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样件的保管。 4、内容 4.1 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情况 4.1.1由客户提供用于产品开发、设计变更及检验基准的产品,应建立标准样件。 4.1.2具有参考价值,可作为今后开发依据的产品,应建立标准样件。 4.1.3具有生产现场指导性、参考性的产品或零部件,应建立标准样件。 4.1.4无法用文字文件进行说明或用样件管理优于文字文件管理时,建立样件管理。 4.1.5在文字文件生效前又必须有文件进行管理时,建立样件文件管理。 4.2 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对象 4.2.1 参考性样件 ①向顾客提供并要求作为产品开发、设计更改、开模、绘制及建立检查基准的; ②具有参考价值,可作为今后开发依据如竞争者及行业领先者的产品。 4.2.2 指导性样件 ①颜色样件、纹理样件 ②功能性样件 ③尺寸不易测量的零件; ④类似的产品(零部件),以目视不易区分的; 4.2.3 样件的数量 原则上每种样品的封样数量为1件,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4.3 样件的有效期 由于自然原因如温度、湿度、光照和氧化等使得如颜色、镀层、外观以及功能和性能发生变化的样件,特别是作为外观评判依据的样件,生产部人员和质保部人员应确定有效期如下:序号产品类别有效期 1 冲压件、标准件1年 2 塑料件6月 3 橡胶件3月 4.4 样件的确认 4.4.1 颜色样件和纹理样件的确认:生产部根据产品定义确定颜色和纹理样件。

封样件管理办法

封样件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对封样件的有效控制,保证零部件外观、尺寸、性能的准确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零部件封样和封样件的管理。 3 定义 对于用技术文件不能完整表达但又不能使用计量工具进行定量检测外观、形状、尺寸、色调的零部件,以及采用注塑、冲制、焊接、喷涂等工艺无法表明其缺陷的零部件质量,可采用封样的形式来表达要求。 4 职责 4.1 质管部 4.1.1负责对样件封样前的性能检测; 4.1.2 负责样品封样前和技术部对样品的共同检验; 4.1.3负责零部件封样时的评审和评审的零部件问题点整改情况跟踪和验证; 4.1.4负责封样件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4.1.5负责本部门鉴定的样品封样; 4.2 技术部 4.2.1对封样件的正确性负责; 4.2.2负责新品样件提出封样申请; 4.2.3 负责量产前的问题点回复及整改。 4.2.4 负责样品封样前和质管部对样品的共同检验; 5 程序 5.1 样件封样时间节点控制 5.1.1首批量产后由技术部向质管部提出封样申请; 5.1.2 技术封样时提前半天通知质管部,质管部安排组织封样件评审; 5.1.3对需要试装检查的零部件由质管和技术双方进行试装,并在90分钟内完成。 5.2 封样需求的资料和要求: 5.2.1关重件封样由质管和技术从量产件中随机抽取零部件做封样件; 5.2.2技术提供小批试制评审单; 5.2.3关重件性能实验报告和第三方检测报告; 5.2.4车架封样必须携带塑件、前叉、龙头等辅助件进行试装; 5.2.5电器件经过质管和技术的现场性能检测并出检测报告; 5.2.6 封样时由技术和质检共同参入封样件评审并填写《封样件评审表》经双方签字做好记录。 5.3 封样后异常分类及处理 5.3.1 在封样时,由技术和检验人员共同对样件进行评审,技术类问题(封样前出现的问题点

供应商管理办法

目录 前言 目录 一组织架构 二供应商选择和认可 1、供应商选择原则 2、供应商选择过程 三开发阶段供应商管理 1、样件开发和认可过程 2、小批量认可过程 四量产阶段供应商管理 1、订货与交付 2、产品检验 3、产品标识和包装要求 4、批次管理及追溯 五采购过程 1、编制采购计划 2、采购订单的外发 3、开票和付款 4、采购量的分配方式 六供应商报价过程

1、采购定价分类 2、标准件采购定价 3、定制件采购定价 4、零星采购定价 七质量控制管理 1、产品资料的提交 2、不合格品处理 3、质量问题反馈 八供应商审核 1、审核类别 2、审核实施 3、审核整改 九索赔管理 1、索赔件来源 2、不良件索赔过程 3、索赔标准 十顾客财产管理 2、顾客财产类别 3、顾客财产维护管理十一供应商考评管理 1、供应商分类 2、供应商月度评定

3、供应商年度评定 附件1 流程图 附件2 PPAP管理办法 一组织架构 二供应商选择和认可 1、供应商选择原则 1.1 “管理体系”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ISO/TS16949的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供应商只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在产品开发和批量生产过程中,需按**汽车的要求执行,运用APQP、PPAP、FMEA、MSA和SPC五大质量工具。 1.2 技术保障原则新选供应商应具备拟供应零部件所需的充分的开发能力,具备从事相同或相似零部件开发、生产、供应的经验。1.3 “成本优势”原则同行业内成本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优先考虑。 1.4 “响应及时”原则供应商具有较强的合作及服务意识,能把**汽车的新产品作为重要项目予以推进。在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中,供应商能积极配合昌辉公司,确保项目的开发进度或产品质量和交付。 2 供应商选择过程 2.1 供应商需求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标准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为了对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提供客观证据,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与体系有关的各项活动的记录的管理。 3.职责 3.1质检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记录的策划和规范化和归档记录的日常管理。 3.2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表格的设计、填写、收集、编目、归档,并对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工作流程和内容各部门形成的、来自供方和顾客的质量记录 4.1质量记录的分类 4.1.1书面质量记录,包括: A)体系运行质量记录: 内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纠正预防措施会议记录、培训记录等;B)产品质量记录: 各项质量记录的原始凭证、过程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等;C)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样件批准及各种采购订单、工装、设备验证记录等;D)供方的质量记录等。 4. 1.2电子媒体质量记录。 4.2质量记录的管理

4.2.1各部门的质量记录,必须指定专人兼管;车间每月初将上月的质量记录分类交到相关部门;各部门将收到的质量记录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并建立目录,做到易于检索。 年底各部门将所有的质量记录交质检部归档保存。 4. 2.2所有的质量记录建立由基层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分级管理;归档的质量记录的借阅和归还,要有登记手续。 需借阅时,填写《文件借阅记录》,记录管理人员批准方可。 4. 2.3质检部负责编制《质量记录清单》,规定各种记录的保存期。 4. 2.4合同要求时可将质量记录提供顾客查阅。 4. 2.5质量记录空白表格需要到外面印刷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审核,质检部质量记录管理人员批准。 4. 2.6各部门要增加新的质量记录或废除质量记录,须到质检部办理申请手续,以使质量记录编号、建档或废弃编号。 4. 2.7由质检部每年底对归档的质量记录进行检查,没有归档的催责任人及时归档,并统计质量记录归档及时率。 4.

ISO9001-2015样件管理办法

样件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确来料产品质量稳定,进料检验处检验人员有参照依据、以便在产品发生变异或需要时用于质量分析和比较参考。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IQC进料检验过程的样件管理。 3、职责 3.1样件的确认由品保部与技术部共同确认。 3.2IQC负责参考性样件的管理,IPQC负责指导性样件的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样件的保管。 4、内容 4.1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情况 4.1.1由客户、供应商提供用于产品开发、设计变更及检验基准的产品,应建立标准样件。 4.1.2具有生产现场指导性、参考性的产品或零部件,应建立标准样件。 4.1.3无法用文字文件进行说明或用样件管理优于文字文件管理时,建立样件管理。 4.2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对象

4.2.1参考性样件 ①客户提供并要求作为产品开发、设计更改、开模、绘制及建立检查基准的; ②外购件原物料。 4.2.2指导性样件 ①外观样件 ②功能性样件 ③尺寸不易测量的零件; ④类似的产品(零部件),以目视不易区分的; 4.2.3样件的数量 原则上每种样品的封样数量为1件,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4.3样件的有效期 样件的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即每一件更换一次,如因损坏、退色等原因,应立即更换;更换时由品保部通知技术部重新签样,由技术部、采购部与客户的品质担当人员,重新针对产品的外观,包括颜色、花纹、宽度、厚度会同签认。 4.4样件的确认 4.4.1外观样件和极限样件的确认:技术部根据产品定义确定外观颜色和极限样件或由客户签样。

4.4.2其他指导样件的确认:依据产品图纸进行确认。 4.5样件的审批 4.5.1外观样件和极限样件由品保部负责建立和审批,并按文件管理的要求传递相关执行部门。 4.5.2其他指导性样件由质保部负责建立和审批。 4.6样件的管理 4.6.1建立样件文件档案 品保部人员或技术负责本项目人员应在样件上加贴含有样件编号、名称、确定日期以及有效期的样品标签;同时,还应建立《样件登记表》记录上述内容以及样件的保管者或使用者。 4.6.2样件的储存 样件的保管者应确保样件及其保存环境不受非自然因素的影响,且使样件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发生变化的程度降至最低。其中外观样件应遮光保存,未做表面处理的样件应做防护处理,其他所有样件应避免灰尘影响。 4.6.3样件的借用 样件严禁借用,如需使用应在样件室内进行,并要保持样件的完好。 4.6.4样件的处置 4.6.4.1样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失效,应立即按上述要求重新建立样件,失效

责任监察项目工程资料保存,归档范围及其保管期限规定

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保管并有效利用,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结合公司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监理档案是指从工程中标后开始至监理工作结束全过程中形成的按规定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包括各种具有查证、参考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文函、会议纪要、签证资料、材料和设备证明、图纸、声像材料等。 2.2电网工程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三个标准化项目部》手册执行。 3职责 3.1公司的监理档案工作实行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制; 3.2运营管理处负责对档案资料形成过程进行指导; 3.3事业部负责对所属监理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各项目监理部的监理档案工作由总监负责,总监办公室具体管理,设专人专岗开展此项工作,各专业应积极配合并明确责任人; 3.5工程竣工后监理部负责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在竣工1个月内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归档资料。 3.6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资料的工作,具体要求按建设单位的规定执行。 4资料保存、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规定 4.1《监理工程资料保存、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规定》的说明 4.1.1本规定是以华联监表(A、B、C)为例进行编写的,因各事业部以及各工程的建设单位要求不同,执行的资料管理标准不一,但资料的大体内容相同,所以如不执行华联监表的工程,参照本规定要求执行。

4.1.2本规定标题栏归档保存单位栏目中:监理部保存资料为施工过程中监理部保存的过程资料,公司档案室保存资料为工程竣工后移交公司档案室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保存资料为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的档案,此栏目仅为参考,具体移交内容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4.1.3需要移交电子文件的资料,资料的编审批页和盖章页需扫描成JPG格式图片文件。电子文件夹名称以附件1中资料名称为准。一个文件夹内含两类或多类文件时,文件夹内再分别按文件类别建立子文件夹。要求监理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随工程资料形成及时进行扫描保存。 4.3.4移交书、移交目录、卷内目录、移交电子资料、工程照片等刻光盘移交。卷内目录整理成一个文件,在表格右上角注明卷册号。 4.1.5案卷封面要求必须填写保管期限和档号一栏,保管期限按本规定(附件1)中的保管期限一栏要求填写。档号从001开始按流水号填写。脊背在保管期限一栏填写保管期限,档号一栏填写工程档号,如案卷比较薄,几卷可以合并装在一个档案盒内,在档号一栏标明,合并的案卷在脊背的案卷题名处要把各卷的案卷题名简明的全部列出。 例如:003的案卷题名为朝阳500kV变电站工程协调会纪要、专题会纪要 004的案卷题名为朝阳500kV变电站工程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及回复单 005的案卷题名为朝阳500kV变电站工程监理月报 三卷合并在一个档案盒内,则档号一栏填写003-005,案卷题名一栏填写朝阳500kV变电站工程协调会、专题会纪要;工作联系单、通知单及回复单;月报。(填写脊背案卷题名时一定要写出工程名称)。 4.1.6一个档案盒内的资料保管期限应相同。 4.1.7卷内备考表监理部填写,其中检查人一栏空出,移交资料时公司档案接收人填写。 4.1.8不需归档的资料,如达标投产及创优迎检等资料,由监理部自行保存,待迎检用。

某公司样品样件管理规定

样品样件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本公司用以比对检验或作为生产比对用的样品其取得,核准、保管、使用、报废及当产品在量产中发生偏差时,能提供用以质量分析和比较参考。 2.范围: 2.1客户所提供新开发件或设计变更的PPAP样品. 2.2供方经提样合格的供方样品. 2.3本公司用于培训员工的各种典型失效模试样品. 2.4用以比对检验或生产时用来比对的外观边界样品. 2.5在PPAP时,做过试验的各种测试样品. 2.6工程上用以参考的样品. 3.职责: 3.1色光泽限度样由工程部主办,品保部管理。 3.2外观限度样品由品保部主办并管理。 3.3各种品质标准之样品,经核准后,由品保部依本办法建立一览表列管。 4.定义: 4.1限度样品:凡本公司各检验、生产、工程等人员所使用的经核准之色卡、 色光泽限度、外观限度、(半)成品等以感官用于相互比对以

做为放行依据之样品谓之限度样品。 5.流程:无 6.内容: 6.1 核准权责: 6.1.1色光泽限度样品:由工程部主管核准,送客户承认并注明有效期限, 分发到品保部管理6.1.2外观限度样品:由品保部主管核准,送客户承认并注明有效期限.亦由品保部管理. 6.1.3产品在生产作业中,若在外观的检验标准上,品保或生产人员在作业 中碰到模棱两可的情形时,先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标示、隔离 处理,然后由品保主管会同工程主管签订批次性的限度样板,必要 时须送客户确认。 A)批次性的限度样板的标准来源: a)客户提供之文件或色板、色卡等。 b)客户签核之色光泽限度或外观限度。 c)专业之经验. B)品保人员与生产人员在进料、制程成品等检验时均以客户 所承认的限度样品的依据,对所加工的部品进行判定。 C)依6.1.3所判定之标准专案人员须在限度样品上签名确认并注明期限。 6.1.4本公司所授权之外观专案人员,公司赋予完全的授权,其所下的决

样品样件验证管理办法

样品验证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配套供方的零部件验证、追踪、评价等管理程序,明确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达到客观、科学、真实评判供应商的样品能否满足我司产品的质量要求,对引入的配套供方的样品质量起到实物评判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供应商提交样品的管理和已获得、通过我司零部件生产准入、考察合格的供应商样品验证的管理。 3职责 3.1配套部负责样品的接收和保管;负责样品及小批量产品的采购及供应商负担的外委检测费用的落实,并在得到样品及小批量产品的生产质量反馈后向供应商传递反馈信息,组织技术部、品质部对供应商现场进行考察。 3.2技术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对接,负责样品技术资料验证方案的提出,与品质部共同确定需外委检查项目。 3.3品质部负责样品及小批量试装的检验,并做好质量记录;负责与技术部共同确定需外委检查项目;以及顾客反馈信息收集、汇总,并提出供应商样品试装结果合格与否的结论。 3.4生产部负责安排样品及小批量的生产。 4术语和定义 无 5 作业程序 5.1样品提交及保管 5.1.1技术部与供应商完成技术对接工作,并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及总经理审批后,将会签审批后的图纸资料文件发放一份至品质部,由供应商向公司提供样品,样品必须是在根据产品工艺确定的最终生产条件下制造的,A、B类零部件不少于3-5套/台,C类零部件不少于为5-10套/台。

5.1.2供应商提交样品的同时,如能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和其它主机厂出具的产品全特性检查报告、进行破坏性检查的报告;关重件的热处理、焊接、锻造、探伤、平衡等特殊工序的检查报告;国家强制检查项目及产品技术条件要求检查的性能试验等,公司均可认同,配套部确认资料的真实性后,将以上资料转交品质部。 5.1.3对向国内主流汽车厂稳定供货一年以上,其同类配套件为公司配套可免去考察,对样品验证的过程可简化部分走样环节(仅指可靠性、道路试验、及小批走样)。但必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和各类试验报告, 配套部确认供方资料的真实性后,将以上资料转交品质部。 5.1.4品质部、技术部共同确定需外委检查项目。对需外委的检验项目,品质部根据检测项目测算检测费,由品质部通知供应商该样品的检测费用有多少,要求其向我司财务部交纳检测费,原则上须得到供应商的书面认可,品质部方可将样品外委检测,供应商检测费用的交纳方式以《质量协议》 6.8条规定执行,供应商可选择现金交纳、从货款抵扣等方式交纳检测费。外委检查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5.1.5配套部负责样品接收并放置于样品区内。 5.1.5.1配套部物资库房对样品应单独划分区域存放,并做好标识。 5.1.5.2配套部物资库房建立样品台帐,内容包括:名称、型号、数量、出入库日期。 5.2样品验证 5.2.1品质部按技术部提供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图样的要求,确定样品的检验项目,按验证数量到配套部物资库房领取样品,对样品进行全数检测并填写结论,不能满足5.1.2和5.1.3要求的,原则上A、B类零件需作全部型试试验,公司无此检测手段的,应送有检测手段的同类产品供应商或获得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满足5.1.2和5.1.3要求的,按技术部提供的产品图进行全尺寸检查(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检查工作)。检查出现的不合格品,由配套部通知供应商补送,再次检查不合格,则终止验证工作,将全部检查样品退配套部物资库房(并附上检查结果),品质部书面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可再次验证。对样品检查合格后,品质部进货检验员在“样件鉴定、小批试装流转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部门领导审核,并将该流转表移交技术部。 5.2.2技术部确认需验证项目、装机特殊要求等事宜,在一个工作日内,由技术部部长审核后,将“样件鉴定、小批试装流转表”交品质部。 5.2.3品质部进厂检验员将经技术部认可的“样件鉴定、小批试装流转表”,交配套部物资库房,物资库房按所验证零部件的数量、厂家,将样品及“样件鉴定、小批试装流转表”一起,交生产部。

供应商管理办法最新版

供应商管理办法1目的为保证供应商选择、评价和再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质量考核,促使其推动质量改进,确保提供产品的质量以及交付、服务符合我公司要求,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制订本管理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为我公司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的管理。3定义定义引用自GB/T19000-2008 idt ISO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4职责 4.1行管部、质量部归口负责推荐合格供方;负责建立本部门合格供方登记表。 4.2技术部负责组织新供方资格的考察、评定;负责组织合格供方再评价;负责代表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质量保证协议》;负责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督、审核;负责供应商合格供方资格的暂停和解除。 4.3生产部、质量部、技术部工艺人员参与对供方资格的考察活动。 4.4质量部负责对供方供货质量状况进行季度或年度评价;并根据此评价向总师办提出暂停或解除其合格供方资格的建议。合格供方等级的界定由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负责。 4.5 公司分管采购、生产的领导有权对接受合格供方再评价的供应商的资格提出评定的意见。负责对供方再评价后的合格资格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出建议;负责批准物资采购文件。 4.6管理者代表审批Ⅲ类供应商的合格供方资格,Ⅰ、Ⅱ类供应商的合格供方资格最终批准人是总经理。5程序 5.1供应商分类5.1.1按供应商提供

的产品对我公司产品质量影响的重要程度,将供应商分为Ⅰ、Ⅱ、Ⅲ三类,分类管理。Ⅰ类供应商——指提供对我公司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有重大影响物资的供应商,Ⅱ类供应商——指提供对我公司产品结构和功能有较重大影响物资的供应商,Ⅲ类供应商——指Ⅰ、Ⅱ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5.1.2Ⅰ、Ⅱ类供应商必须进行合格供方评定,Ⅲ类供应商进行评价登记。 5.2供应商选择5.2.1新供应商选择5.2.1.1选择原则:应遵循高质量、低价格、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好、就近选点的原则。除公司另有规定的以外,采购或外协部门必须保证每种配套件具有两家及以上的稳定供应商,以保证稳定供货和技术创新。 5.2.1.2选择要求:对Ⅰ类供应商基本要求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具备相应的产品安全认证或质量体系认证资格,生产同类或类似产品一年及以上,生产检测设备为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Ⅱ、Ⅲ类供应商的基本要求是必须具备该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供应能力。 5.2.1.3选择程序5.2.1.3.1由行管部根据公司安排和实际需求及选择要求向候选供应商发出《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 5.2.1.3.2候选供应商填写《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完毕,附上以下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设计或制造许可证、国家规定的必须纳入强制认证的产品的认证证书、其它有关资质或证书一并交采购或外协部门。 5.2.1.3.3采购或外协部门对候选供应商返回的《供方质量保证

记录清单记录清单及保存期规定

记录清单记录清单及保存期规定 记录清单《行政行为环境因素评价登记表》 RZA.ER0201-01 《自身办公行为环境因素评价登记表》RZA.ER0201-02 《管委行政行为中环境因素清单》 RZA.ER0201-03 《管委自身办公行为中环境因素清单》RZA.ER0201-04 《管委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RZA.ER0201-05 《法律获取、识别、传递登记》 RZA.ER0301-01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目录》 RZA.ER0301-02 《环境培训记录》 RZA.ER0701-01 环境培训计划RZA.ER0701-02 环境培训需求表RZA.ER0701-03 《环境信息交流表》 RZA.ER0801-01 《环境信息交流台帐》 RZA.ER0801-02 《开放之窗》《信访处理情况表》 RZA.ER0802-01 《文收发清单》 RZA.ER1001-01 《文更改履历表》 RZA.ER1001-02 《文更改单》 RZA.ER1001-03 《受控文清单》 RZA.ER1001-04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危险废物五联单》《采矿登记(新办)审批记录》《用纸登记表》RZA.ER1110-01 《设备管理巡视表》 RZA.ER1119-02 《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

RZA.ER1119-03 《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 RZA.ER1301-01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表》 RZA.ER1301-02 《环境记录一览表》 RZA.ER1501-01 《不 符合报告》 RZA.ER1401-01 《环境管理体系内审检查表》 RZA.ER1601-01 《会议签到表》 RZA.ER1601-02 《管理评审报告》 RZA.ER17-01

摩托车封样件管理办法

摩托车封样件管理办法 1 目标及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封样类型、定义、原则、程序、产品验收、封样件管理及封样件更改的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 2 封样类型 用于封样的实体可以是以下几种: a) 完工产品; b) 具体工序完成后的半成品及零配件; c) 用于检验产品零件的检具; d) 其他特殊用途的实体。 3 定义 根据产品使用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调认可,作为验收产品时,具有辅助参考标准的实体,称为封样件。 4 封样原则 4.1 当产品无法完全用检验的数据作为该产品的有关项目的验收标准时,可采用封样。 4.2 当专用检具使用频次很高,需要经常校正时,可采用封样。

4.3具体工序完成后的半成品及零配件容易产生技术分歧,可采用封样。 4.4 因某种特殊情况,各部门协商一致要求封样的,可采用封样。 4.5 封样件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 5、封样程序 5.1 当产品的外观项目不能清楚地描述或有关检测手段一时难以到位的,或由于质量提升需要日后参照参比的,可对实体进行封样。 5.2 封样应由质检科提出并通知生产部门、负责封样件检验人员、设计人员参加确认,封样件必须经检验负责人审核,技术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有效。 5.3 供需双方对封样零件或经封样检测后的零件,针对其有关项目,在实际使用场合进行效果验证,经双方协调认可后,对满足使用要求的实体贴上有编号的封样标签,作为封样件。 5.4 将有关数据及要求说明记录在“封样件确认表”内,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5.5 产品经封样后,应进行分类,建立“封样件台帐”。 6、产品验收 6.1 产品验收时,以封样件及“封样件确认表”为依据进行验收,封样件及“封样件确认表”所规定的状态为接收该产品项目的最低条件。 6.2 验收人员应是封样时参加的人员或其指定人员。 6.3 验收时发生异议,应召集当时参加封样的有关人员重新确认并记录。 7、封样件管理

物料贮存条件要求及期限的规定

*******有限公司*******Co.,Ltd 物料贮存条件要求及期限的规定文件编号版次替代版次A0 发行日期生效日期页次1/3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物料管理,确保所有物料在保质期内使用,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对公司内部需要做存储期限管理的物料建立产品收货、库存管理和物料出仓使用等的操作,规定各物料贮存周期要求和超期物料处理要求。 所有贮存在上海携福电器有限公司仓库、车间的生产用物料; 所有贮存在上海携福电器有限公司供应商仓库,并提给供上海携福电器有限公司使用的生产用物料; 本规定不涵盖生产用模具、夹具。 三、职责 1.采购部门负责通知外购件物料的供应商在外箱标注生产日期,品管部门在 进料检验时需检查此项。 2.生产部门负责在自制件物料外箱标注生产日期,品管部门在入仓前的检验 需有此项。 3.仓管部门负责物料信息录入和管理,定期对仓库物料进行清查,如发现过 期产品需申请报废或申请复检,并负责后续处理。 4.品管部门负责检验并依据相关要求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1.物料贮存条件及周期要求 1.1贮存周期按零部件生产日期计算。 1.2入仓产品标签上必须表明产品生产时间,任何人员如有发现超期产品需向仓管部门反应。 1.3物料堆放必需符合公司相关物料摆放规定要求,不得出现超高,混料。需确保库区内避光,温度、湿度符合相关规定,避免物料直晒阳光或受热受潮。将需特别贮存的物料放入电子干燥箱内,保证其存储环境条件为温度不大于30℃,

湿度不大于40%HC,电子干燥箱湿度设定标准为≤25%HC,并且每年度对电子干燥箱进行外部校验。 1.4存放干电池、充电电池区域的温湿度设定为以下标准:温度不应大于35℃,湿度不应大于85%HC,且须进行点检登记。 ******有限公司 ****Co.,Ltd 物料贮存条件要求及期限的规定 文件编号版次生效日期页次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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