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申请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申请

医保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汇编版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 XXXX大药房医疗保险制度目录 1、医保工作岗位职责管理制度2 2、医保服务管理制度4 3、医保退费管理制度6 4、药师职责管理制度7 5、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9 11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613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714 8、药品价格管理制度15 9、财务管理制度18 0、医保刷卡管理制度20 1、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21 、定点药店医保刷卡操作流程21-3 ......................... 附件3、医保定点零 售药店检查考核表1 一、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业务工作,严1 一切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药店医保XX 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制度,工作岗位相关人员职责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业务、职责:药店医保岗位相关人员 3 1 / 19 4、内容: 4. 1.医保领导小组的职责:.建立健全XX 管理负责人、店长、药师、物价收费员、计算机信息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及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建立医保服务管理制度和医保业务质量考核体系。.制定与医

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禾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帐目和财务帐目建全、清楚,有专人负责医保药品的维护和管理。 4. 2.质量负责人职责:对本企业药店的所有医保事务负责。 4. 3.药店店长为本门店医保责任人职责:负责对本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品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服务。 .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病历,xx 冒名配药;严格执 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违规配药。 .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医保专用处方配药和销售,并经本门店执业药师或药药师审核后签字确认方可配药禾销售;非处方药在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配药和销售。 .企业应该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2 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同时提供24 小时配药销售服务。 ?收费员持证XX,规范电脑操作,按照接收、上传各类信息数据,保 证医保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2 / 19 .本企业定点药店遵守XX,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不

新开药店申请书

新开药店申请书 如果我们要自己开一家药店,知道怎么样向药品部门提交申请吗?以下是XX为大家整理好的新开药店申请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开办零售药店筹建申请书【1】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xxx,男,1978年出生,现年32岁,汉族,籍贯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现住址西安市长安区西寨小区。大专文化。有在医药经营企业的管理经验,无不良品行记录和《药品管理办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为进一步满足西安长安区长兴北路群众的用药需求,本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经考察,我个人现拟在西安长安区长兴北路丘山研究所门面房开一家新药店,xxx为新开药店的企业负责人,张苏娟为新开药店的驻店药师兼质量负责人,现特向贵局提出筹建申请。 拟开新店的房屋总面积为50平方米,其中拟设营业场所面积50平方米。拟申报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和生物制品的零售。 新店所处地区为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北路,人口相对集中,经济条件好。周围规定行进距离150米内无药店,符合《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及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款对零售药店布局的要求,预计会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将在组织机构、管理职责、人员设置、设施设备、药品购进、陈列储存养护、销售服务等各方面完全按照国家《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要求高标准筹建,配备一流的设备和信息系统软件,严格把好药品进、存、销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有关,守法经营,服务老百姓,让老百姓100%的满意。敬请局领导尽快考察批准为盼。 申请人: 20XX-4-25 新开药店申请书【2】 尊敬的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你们好,大药房的企业负责人,我店现已具你们好,我是xx 大药房的企业负责人,我店现已具有符合定点零售药店的设置规划及条件。如下:设置规划及条件。如下: (一)我店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取得《药品我店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持有营业执照》,取得,取得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严格执行国家、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单次

购买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60元(最小包装单位的药品超额可适当放宽);对有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在调配非处方药前,应在参保人员就医证历本上作详细配药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并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患有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冠心病;肺结核;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一个月。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湘潭市本级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资格 申请资料提交说明 申请我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资格的单位须向市医保局提交以下加盖零售药店及上级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 1、《湘潭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申请书》书面材料(交原件)及电子文档; 2、《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药店员工登记表》上的相关人员(包含执业药师或药师、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法人代表、上级单位医保管理人员等药店所有员工)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药师上岗证(正、副本),执业(中)药师资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经营服务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5、药店或其连锁公司出具的申请零售药店经办人的介绍信证明; 6、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既往1年内有无违规处罚记录的证明; 7、申请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湘潭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 申请书 申请医保协议零售药店名称(盖章): 申请单位经办人员及联系电话: 送交申请书时间: 接收申请书时间: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清楚。 二、填写申请书第1—6页时,不要将同一页面的内容分2页填写打印,注意删除空格,或缩小字体填写和打印。 三、填写名称、地址时,要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准确地全部填写,不得用简称或省略。 四、“结算开户银行/帐号/户名”填写:药店若被批准医保定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药店结算付款的开户银行名称、帐号、户名。 五、“药店营业执照性质”栏目按药店实际情况填写:连锁直营或加盟、非连锁自营直营、个体、其它。 六、“药店上级单位”是指药店的连锁公司或母公司,如果是独立的药店,相应内容不必填写。 七、“其它商品”是指除了药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以外的商品,即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生活用品。 八、“药品经营违规违法情况及时间”栏目请说明药店及其上级单位的情况,位置不够书写的,应附页说明。 九、“药店销售情况”栏目:相同通用名或正式品名、药典名称的医保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需统计为1个品种,不能多填写。 十、不在药店具体排班上岗的职工人数不能统计在第2页的“药店实际在岗员工”栏目。 十一、申请书第4页《药店员工登记表》的“工作岗位类别”栏目选择填:药店上岗员工,非药店上岗员工(药店上级单位法人代表、药店上级单位医保管理部门人员等)。“员工签名”栏目一

医保零售药店管理制度大全2018版

杭州金穗大药房医疗保险制度目录 1、医保工作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2) 2、医保服务管理制度 (4) 3、医保退费管理制度 (6) 4、药师职责管理制度 (7) 5、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 (9) 6、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1) 7、医保处方管理制度 (13) 8、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14) 9、财务管理制度 (15) 10、医保刷卡管理制度 (18) 11、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 (20) 12、定点药店医保刷卡操作流程 (21) 13、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表......................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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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制度,杜绝一切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药店医保工作岗位相关人员职责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业务 3、职责:药店医保岗位相关人员 4、内容: 4. 1.医保领导小组的职责: 4. 1. 1.建立健全由医保管理负责人、店长、药师、物价收费员、计算机信息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及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建立医保服务管理制度和医保业务质量考核体系。 4.1.2.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禾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帐目和财务帐目建全、清楚,有专人负责医保药品的维护和管理。 4. 2.质量负责人职责:对本企业药店的所有医保事务负责。 4. 3.药店店长为本门店医保责任人职责:负责对本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品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 3. 1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服务。 4. 3. 2.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病历,杜绝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违规配药。 4.3.3.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

2020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

2020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 想要开零售药店,首先就要办理零售药店的申请,那么你知道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要怎么写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20xx 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欢迎参阅。 20xx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篇一 尊敬的药监局领导: 为了方便我市开发区火车站附近居民的用药需要,鉴于目前本区域内居住人口多,药店少,买药不方便等原因,本人申请在开办一家零售药店,拟开办药店名称叫“开发区省时省心药店”,请调查批准为谢。 一、申办人信息: 姓名:xxx,女,37岁,xxx学院(原xxx卫生学校)医疗专业毕业,中专文凭,开发区常住户口。 二、申办理由: 1、区域内药品供应不足。在火车站方圆500米内有3.5万人口,有3家药店,而且规模都不大,经营品种不够充足。据调

查了解,不少常用的药品经常都不能在这里买到,买药者不得不花钱坐车到兴义市区大药房购买。这无疑延迟了患者治疗时间,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开支。 2、拟开办药店的选址卫生环境好,交通便利,很方便用药人群。 三、拟定药店营业员情况:营业员2名,具有药师资格。 四、拟申请经营范围:西药、中成药、抗生素、化学制剂、医用耗材等。 特此申请,请审核批示 申请人:xxx 年月日 20xx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篇二 开办零售药店申请表 年月日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技术职称 企业负责人 职务 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负责人 职务 执业药师/技术职称 中药饮片质量负责人 职务 执业药师/技术职称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从事药品经营管理工作年限

执业药师/技术职称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人员情况 职工总数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人员总数药学技术人员数 执业药师 主任药师 副主任药师 主管药师 药师药士 营业 仓储 情况

定点药店申请书模板

定点药店申请书模板 Application form template of designated drugstore

定点药店申请书模板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尊敬的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你们好,我是xx大药房的企业负责人,我店现已具有符合定点零售药店的设置规划及条件。 如下: (一)我店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接受劳动保障、药品监督、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并经同级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昼夜提 供服务的能力; (五)具备与药品零售调剂任务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技术 人员,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六)具备支持参保人员购药网络结算的能力; (七)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和《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八)近3年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 综合考虑我市区域内零售药店的分布、规模、功能、服 务质量、服务成本及参保人员的分布情况和购药需求,我店特向贵局申请为定点零售药店,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4月25日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药店医保制度

目录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3、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 4、药店定点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5、医疗结算人员管理制度 6、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7、城镇职工慢性病管理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调剂,药店营业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定点零售药店人员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保人员按外配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外配处方调配剂量有疑问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给予调剂。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书中规定的药品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凭(职工医疗保险个人手册)和专用卡进行购药,目录规定以外的药品只能凭现金直接购买,如果是处方药还必须有执业医师的处方才能购买。 3、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必须持社保局核发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和专用卡等有效证卡到定点药店就诊购药,其医疗费用结算采用以记账为主,辅之以现金交费的结算方法,社保局核发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和专用卡均限于本人使用。 4、参保人员调动,死亡等要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参保人员应将职工医疗保险个人手册和专用卡妥善保管,及时更改个人密码,如不慎丢失者,应及时向社保局办理挂失,丢失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

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为强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加强诊疗和服务设施等医疗服务项目及费用支出管理。定点药店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提高目录药品的备药率,使药品使用率达到要求。定点零售药店要做好以下几点: 1、外配处方,(或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的程序进行配药,处方最终要有定点零售药店执业医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字,并保留两年以备核查。外配处方和非处方购药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 严禁使用IC卡,或个人购买《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围以外的药品。 2、定点零售药店对使用IC卡或个人账户购药者,必须认真填写购票据,票据填写要完整清晰,规。回执存根联保存两年以上。 3、对持基本医疗保险卡(或证)与持现金购卖同一品规的医保药品应执行同一药品零售价,不得对参保人施行价格歧视。 4、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供应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及药品的价格信息,对新上柜的基本医疗保险药物要做到及时反馈,共同维护医保药品数据库。 5、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及服务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按时审核结算费用,对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围的费用,有权拒付。 6、对违反服务协议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

2020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

2020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 尊敬的药监局领导: 为了方便我市开发区火车站附近居民的用药需要,鉴于目前本区域内居住人口多,药店少,买药不方便等原因,本人申请在开办一 家零售药店,拟开办药店名称叫“开发区省时省心药店”,请调查 批准为谢。 一、申办人信息: 姓名:xxx,女,37岁,xxx学院(原xxx卫生学校)医疗专业毕业,中专文凭,开发区常住户口。 二、申办理由: 1、区域内药品供应不足。在火车站方圆500米内有3.5万人口,有3家药店,而且规模都不大,经营品种不够充足。据调查了解, 不少常用的药品经常都不能在这里买到,买药者不得不花钱坐车到 兴义市区大药房购买。这无疑延迟了患者治疗时间,增加了很多不 必要的开支。 2、拟开办药店的选址卫生环境好,交通便利,很方便用药人群。 三、拟定药店营业员情况:营业员2名,具有药师资格。 四、拟申请经营范围:西药、中成药、抗生素、化学制剂、医用耗材等。 特此申请,请审核批示 申请人:xxx 年月日 开办零售药店申请表 年月日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技术职称 企业负责人 职务 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负责人 职务 执业药师/技术职称 中药饮片质量负责人 职务 执业药师/技术职称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从事药品经营管理工作年限执业药师/技术职称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职工总数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人员总数药学技术人员数 执业药师 主任药师 副主任药师 主管药师 药师药士 营业 仓储 情况 营业厅 常温库 阴凉库 冷库 验收 养护室 市级 药监局 意见 主管人员: 年月日

面积 (M2) 处长: 年月日 主要设施设备 主管局长: 年月日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何力(身份证号:610121************),男,20XX年出生,现年32岁,汉族,籍贯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现住址西安市长安 区西寨小区。大专文化。有在医药经营企业的管理经验,无不良品 行记录和《药品管理办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为进一步满足西安长安区长兴北路群众的用药需求,本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经考察,我个人现拟在西安长安区长兴北路丘山研 究所门面房开一家新药店,何力为新开药店的企业负责人,张苏娟 为新开药店的驻店药师兼质量负责人,现特向贵局提出筹建申请。 拟开新店的房屋总面积为50平方米,其中拟设营业场所面积50 平方米。拟申报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 药和生物制品的零售。 新店所处地区为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北路,人口相对集中,经济条件好。周围规定行进距离150米内无药店,符合《西安市药品零售 企业开办及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款对零售药店布局的要求,预计会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将在组织机构、管理职责、人员设置、设施设备、药品购进、陈列储存养护、销售服务等各方面完全按照国家《药品经营管理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三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 规定三篇 篇一: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

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单次购买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60元(最小包装单位的药品超额可适当放宽);对有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 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在调配非处方药前,应在参保人员就医证历本上作详细配药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并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患有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冠心病;肺结核;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一个月。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2017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定点药店医疗保险制度目录 1.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医保工作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2.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医保服务管理制度) 3.医保退费管理制度 4.药师职责管理制度 5.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 6.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7.医保处方管理制度 8.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9.财务管理制度 10.医保刷卡管理制度 11.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制度,杜绝一切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药店医保工作岗位相关人员职责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业务 3、职责:药店医保岗位相关人员 4、内容: 4.1医保领导小组的职责: 4.1.1建立健全由医保管理负责人、店长、药师、物价收费员、计算机信息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及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建立医保服务管理制度和医保业务质量考核体系。 4.1.2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账目和财务账目健全、清楚,有专人负责医保药品的维护和管理。 4.2质量负责人职责:对本企业药店的所有医保事务负责。 4.3药店店长为本门店医保责任人职责:负责对本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品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3.1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服务。 4.3.2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病历,杜绝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违规配药。 4.3.3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医保专用处方配药和销售,并经本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后签字确认方可配药和销售;非处方药在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配药和销售。 4.3.4企业应该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同时提供24小时配药销售服务。 4.3.5收费员持证上岗,规范电脑操作,按照接收、上传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4.3.6本企业定点药店遵守道德,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券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4.3.7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杜绝搭配药、以药冒药、以药冒物等违规行为。 4.3.8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做好药学服务工作。

零售药店医保政策培训计划

2014年培训计划 随着医疗保险不断发展,医疗保险制度不断的完善,为了使医疗保险更好地服务于大众,有效地保障各类人群基本医疗保险需求,促进参保人员合理利用卫生服务资源,促进医保定点药店的健康发展。本企业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健全本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机制,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实现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一、培训方式 1、新员工上岗前医保基本培训。 2、整个单位计划进行的医保培训。 3、关键岗位和收银员的医保培训。 4、营业员所涉及的医保程序培训。 二、培训目标 1、全体员工基本了解医保政策,相关科岗位工作人员能够熟悉医保政策并且更好的和顾客沟通。 2、培训目的,转变观念,使新上岗的员工和在岗员工自觉、主动、愉快地适应本单位的医保工作模式。 3、深入理解和掌握角色行为规范,使所有员工全面知晓自己和每个人该做什么和怎么做。 4、培训时间:一年二次 5、培训方式分别为:季度培训、平时培训。

6、培训方法:讲座、座谈交流、小组讨论等。 7、培训考核:季度考核、新上岗员工转正前考核、根据上级部门临时下达的培训任务考核。 三、培训内容: 1、医保参保人员范围。 2、个人缴费标准及待遇。 3、如何办理医保相关手续。 4、医保在规定医疗单位就医规定。 5、医保结算流程。 6、离休干部结算流程 四、培训时间: 1、 2014年第一、三季度由店经理主持培训讲座 2、 2014年第6月、12月由店经理负责医保知识培训考核 五、基本要求: 店经理做好每次的培训记录并存档,每名参加培训的医员工做好培训笔记和到会签名;做好培训内容以及资料记录、逢培训时间没能参加的员工,必须次日参加相同内容培训。各岗位员工培训后考核成绩达90%以上。 2014年1月1日 康维药店

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

---------------------------------------------------------------范文最新推荐------------------------------------------------------ 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 尊敬的药监局领导: 为了方便我市开发区火车站附近居民的用药需要,鉴于目前本区域内居住人口多,药店少,买药不方便等原因,本人申请在开办一家零售药店,拟开办药店名称叫开发区省时省心药店,请调查批准为谢。 一、申办人信息: 姓名:xxx,女,37岁,xxx学院(原xxx卫生学校)医疗专业毕业,中专文凭,开发区常住户口。 二、申办理由: 1、区域内药品供应不足。在火车站方圆500米内有3.5万人口,有3家药店,而且规模都不大,经营品种不够充足。据调查了解,不少常用的药品经常都不能在这里买到,买药者不得不花钱坐车到兴义市区大药房购买。这无疑延迟了患者治疗时间,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开支。 2、拟开办药店的选址卫生环境好,交通便利,很方便用药人群。 三、拟定药店营业员情况:营业员2名,具有药师资格。 四、拟申请经营范围:西药、中成药、抗生素、化学制剂、医用耗材等。 特此申请,请审核批示 申请人:xxx 1 / 9

年月日 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二: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满足西安长安区长兴北路群众的用药需求,本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经考察,我个人现拟在西安长安区长兴北路丘山研究所门面房开一家新药店,何力为新开药店的企业负责人,张苏娟为新开药店的驻店药师兼质量负责人,现特向贵局提出筹建申请。 拟开新店的房屋总面积为50平方米,其中拟设营业场所面积50平方米。拟申报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和生物制品的零售。 新店所处地区为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北路,人口相对集中,经济条件好。周围规定行进距离150米内无药店,符合《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及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款对零售药店布局的要求,预计会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将在组织机构、管理职责、人员设置、设施设备、药品购进、陈列储存养护、销售服务等各方面完全按照国家《药品经营管理 规范》(GSP)要求高标准筹建,配备一流的设备和信息系统软件,严格把好药品进、存、销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有关,守法经营,服务老百姓,让老百姓100%的满意。敬请局领导尽快考察批准为盼。 申请人: 20XX-4-25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制度 1 目的 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政府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各定点零售药店。 2 引用文件 2.1《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及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 (宝市人社发〔2012〕32号) 3 职责 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医保专员、收银员负责医保日常操作。 4 管理概要 4.1 硬件要求 4.1.1营业面积≥100平方米,采光通风好,配备饮水机、椅子等,供参保人员休息。 4.1.2设立医保展示柜,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柜陈列,并按“主治功能”分类摆放。 4.1.3设立独立的医保电脑管理系统、 4.1.4统一门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店门口明显位置安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指示灯箱。 4.1.5在医保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司统一制作的《参保人员须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操作流程》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4.2 人员配备及要求 4.2.1必须配备2名以上药师,并注册到店,确保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服务。 4.2.2 必须任命医保专员,负责指导、督促收银员,规范执行医保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 4.2.3必须指定专人(可兼职)负责与医疗保险信息中心日对帐、结算工作及医保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医保局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4.2.4收银员必须熟悉医保用药目录、政策,掌握医疗保险专用计算机的操作知识,能在药师指导下提供服务。 4.3 管理规范 4.3.2门店制定药师上岗排班表,确保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服务。 4.3.3认真履行与医保局签定的协议及有关规定,执行医保有关政策,按照公司医保操作流程规范操作。 4.3.4做好医保暂缺药品缺货登记,记录病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尽快解决。 4.4 禁止行为 4.4.1超量、超范围供应药品,杜绝外错事故的发生。 4.4.2以滋补品、保健品或以其它物品代药,或以处方药代替非处方药,以一种药品代替他种药品,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3以不正当竞争形式进行营销活动。如买赠活动。 4.4.4向参保人员销售假药、劣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5申请结算“药品目录”以外药品的费用。 4.4.6发现参保人员冒用、伪造、变造的医疗保险凭证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7发现参保人员持用涂改、伪造、变造的处方或与医疗保险凭证相关项目不符的处方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9 医保专专线仅限医保工作使用,任何人一律不准私自挪作他用,包括上网、打游戏机。 5 处罚 质量部、运营管理部加强内部自查工作,主动适应医保政策。对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门店或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店经理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服务协议 甲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 乙 地 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制订 2017年月

为保证广大参保职工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保障个人账户基金的合理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等有关规定,保证定点零售药店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用药服务,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甲方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药品监督、物价和医改等相关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为参加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第三条乙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坚持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的服务方向,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做到药品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第四条甲乙双方均有教育、督促参保人员和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的义务;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本单位执行医疗保险各项 规定和履行本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甲方提供所需检查资料;如需查看参保人员刷卡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六条甲方工作人员到乙方检查时,应主动出示工作证

或相关证明。 第七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情况及相关资料,做好医疗保险的服务工作。 第八条参保人员向甲方投诉乙方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等方面的问题,甲方要根据工作职能及时处理。 第九条乙方须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该负责人员应熟悉并认真贯彻执行医保政策和规定,与甲方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连锁经营的定点零售药店应建立由总公司医保负责人、各门店负责人等组成的医疗保险管理小组,负责对所属各门店进行自查、自纠、督促和规范管理。 第十一条乙方必须配备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配套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系统建设和运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乙方从业人员须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全员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须制定具体可行的培训方案,组织好在岗药师的培训与考核。 第十四条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按甲方统一要求制作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标牌,设置“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受理参保人员对本单位医疗保险服务的投诉。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令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0年12月24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胡静林 2020年12月30日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发挥零售药店市场活力,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药品服务。 第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

点零售药店,并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 第二章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 第四条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 第五条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零售药店均可申请医疗保障定点: (一)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三)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四)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 (五)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

湘潭市本级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资格申请资料提交说明 申请我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资格的单位须向市医保局提交以下加盖零售药店及上级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 1、《湘潭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申请书》书面材料(交原件)及电子文档; 2、《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药店员工登记表》上的相关人员(包含执业药师或药师、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法人代表、上级单位医保管理人员等药店所有员工)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药师上岗证(正、副本),执业(中)药师资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经营服务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5、药店或其连锁公司出具的申请零售药店经办人的介绍信证明; 6、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既往1年内有无违规处罚记录的证明; 7、申请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湘潭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书请申 申请医保协议零售药店名称(盖章): 申请单位经办人员及联系电话:

送交申请书时间: 接收申请书时间: 明表说填 字迹工整要求内容真实、本表请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一、.清楚。 二、填写申请书第1—6页时,不要将同一页面的内容分2页填写打印,注意删除空格,或缩小字体填写和打印。 三、填写名称、地址时,要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准确地全部填写,不得用简称或省略。 四、“结算开户银行/帐号/户名”填写:药店若被批准医保定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药店结算付款的开户银行名称、帐号、户名。 五、“药店营业执照性质”栏目按药店实际情况填写:连锁直营或加盟、非连锁自营直营、个体、其它。

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

办理零售药店申请 书 (246 字) 开办零售药店申请表 年月日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技术职称 企业负责人 职务 技术职称 企业质虽负责人 职务 执业药师/技术职称 中药饮片质虽负责人

职务 执业药师/技术职称

质虽管理部门负责人 从事药品经营管理工作年限 执业药师/技术职称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人员情况 职工总数 从事质虽管理、验收、养护人员总数药学技术人员数 执业药师 主任药师 副主任药师 主管药师 药师药士 营业 仓储 情况 营业厅 常温库 阴凉库

冷库 验收 养护室 市级 药监局 意见 主管人员: 年月日 面积 (m2) 处长: 年月日 主要设施设备 主管局长: 年月日 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三:开办零售药店筹建申请书(585 字)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何力(身份证号:610121************),男,20xx 年出生,现年32岁,汉族,籍贯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现住址西安市长安区西寨小区。大专文化。有在医药经营企业的管理经验,无不良品行记录和《药品管理办法》第76 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为进一步满足西安长安区长兴北路群众的用药需求,本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经考察,我个人现拟在西安长安区长兴北路丘山研究所门面房开一家新药店,何力为新开药店的企业负责人,张苏娟为新开药店的驻店药师兼质虽负责人,现特向贵局提出筹建申请。 拟开新店的房屋总面积为50平方米,其中拟设营业场 所面积50平方米。拟申报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和生物制品的零售。 新店所处地区为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北路,人口相对集 中,经济条件好。周围规定行进距离150米内无药店,符合 《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及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 五款对零售药店布局的要求,预计会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将在组织机构、管理职责、人员设置、设施设备、药 品购进、陈列储存养护、销售服务等各方面完全按照国家《药品经营管理 规范》(gsp)要求高标准筹建,配备一流的设备和信息系统软件,严格把好药品进、存、销等各个环节的质虽有关,守法经营,服务老白姓,让老白姓100%勺满意。敬请 局领导尽快考察批准为盼。 申请人: 20xx-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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