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工作,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区别情况、分层通报的原则。

第二章通报主体和对象

第三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学校党委和各支部。

第四条党内情况通报的对象为本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报范围,必要时可扩大到全体师生。

第三章通报内容

第五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下列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情况;

二、党委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等重大工作的决策、决议、决定事项及推进情况;

三、党委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计划和进展完成情况;

四、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及整改落实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等工作情况;

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述职述廉情况;

七、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组织调整选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七、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评先评优、表彰奖惩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八、干部录用、选拔、任用、任免、考核、奖惩情况;

九、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人员评聘情况;

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十二、涉及教职员工、师生切身利益重大决策事项及落实情况;

十三、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处理情况;

十四、其他应当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四章通报方式、时限和要求

第六条党内情况通报通过下列方式,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一、会议通报。可采取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适用于可在党内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

二、文件通报。可采取党内文件、宣传资料等形式,适用于可向党组织和党员传达的重要事项。

三、公示通报。可采取公开栏、意见箱、显示屏、公示栏、校园网等形式,适用于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接受群众监督的专项工作。

四、专题通报。可采取查询答复、意见反馈、接访等形式。适用于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单位进行专题通报。

五、媒体通报。可采取校园网、广播、报纸等媒体形式,适用于党内重大活动和可向全体党员、师生和社会公开的重要事项。

六、其它通报。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工作简报、新闻媒体等形式,适用于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情况。

第七条各级党组织应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年度性工作内容半年通报一次;一般性工作应在1个月内通报,重要工作和紧急情况及时通报。

第八条党组织要做好涉密内容的通报工作。对于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和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事项,应根据工作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第九条下列情况不予通报:

一、属于党和国家机密的;

二、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涉嫌违纪违法案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其他不宜通报的情况。

第五章通报程序

第十条党内重要情况按以下程序进行通报:

一、党务工作部门提出拟通报事项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意见,报党委审定。一般事项由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事项由党委书记审定,重大事项由党委会研究决定。

二、党务工作部门组织实施通报,及时将通报内容向审定对象公开。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通报,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党组织对开展党内通报工作情况年底进行检查总结,并向全体党员通报检查情况。

第十二条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要求通报有关情况,对于应当通报而未通报的,可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

第十三条对不执行本制度或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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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问题研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党内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 意见制度问题研究 篇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 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要内容,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务工作方面、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以及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反映制度即“党内下

情上达制度”。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与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社情民意的反映等。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是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的制度。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主要内容可以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篇二:重要事项党内通报制度 重要事项党内通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度,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高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及时纠正党内出现的不良风气,推动党的事业顺利发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重要情况的通报制度内容是什么?又有哪些具体的格式要求?下面给大家带来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一 为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选择权、监督权,确立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上下级组织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党委会,党内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第三条通报的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委会议决策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戒,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系内改革

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 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对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要求传达到党员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达到每一位党员;机关党委会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应以摘要的形式在支部大会上向党员进行通报;机关党委会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和活动,除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需要保密的外,一律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 4、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委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工作和会议情况通报后,要认真收集党员反馈的意见,以便于党委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

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 一、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内监督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培养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实施监督的主要办法: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委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应向上级党委织报告。

(二)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支委成员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支委成员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了解并掌握党员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纪行为。 (四)做好教工来信来访工作。 (五)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校内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四、监督机构。 全体党员大会。

党务公开各种制度

沙发[2011]58号 中共沙窝乡委员会 关于建立沙窝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 通知 各行政村、乡直单位: 为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沙窝乡党务例行公开制度等10项长效机制,现予以公布,望遵照执行。 中共沙窝乡委员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附:沙窝乡党务例行公开等制度

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推行党务公开的过程中,坚持“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务公开目录提纲》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主要包括: 1、自身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委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决定、意见和措施;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的情况以及党 委自身建设方面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履行职责方面。主要包括贯彻县委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党委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党委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干部民主测评、推荐、选拔、使用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后备干部推荐、竞争上岗,干部考核奖惩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大资金的使用、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等情况;开展专项治理和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以及党委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其他方面需要公开的情况。 3、常规性党务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党委召开各类党员会议及贯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选举各级党组织组成人员、出席本级党代会和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发展结果、预备党员转正;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

xxx小学党内监督制度

xxx小学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内监督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督促的活动。 二、党内监督就是监督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抵制和纠正各种不良倾向,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和违法乱纪现象发生;揭露和处理一切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三、党内监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和党支部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致。 (二)能否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法纪,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四、党内监督要通过考察党员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履行义务和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特别是党员在每个重大事件或每个转折时期的表现都要认真考察,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党内监督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进行监督,要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广泛征求党内外的意见;会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党内监督通过建立定期评议党支部委员制度进行监督。根据党章的标准和要求,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民主评议。了解并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七、党内监督要通过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进行监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党员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完成党的工作任务,履行职责情况,对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党支部面临的新形势和工作任务及准备采取措施的情况。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扩大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和谐,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坚持结合实际,区别情况,分层通报;坚持依法依纪,科学规范,长抓不懈。 第二条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各级党组织,通报对象是全体党员。 第三条通报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通报的内容: 1、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干部队伍情况; 2、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3、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年终评议、实绩考核情况; 4、党费的收缴情况。 (二)即时通报的内容: 1、各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讨论决定的应当公开的重要事项;

2、组织分工、联系点情况; 3、重要干部任免、干部奖惩和基层组织、党员表彰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党员、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6、其它需要通报的内容。 第四条通报形式 (一)会议通报。主要是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情况。 (二)文件通报。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重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三)专题通报。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四)媒体通报。主要是需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五)其它通报。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第五条通报要求 (一)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一般性工作应在一个月内通报,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二)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在不同范围内通报。 (三)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党内监督工作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党内监督工作制度 篇一:党内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制度 为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关口前移,注重预防,防止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制订如下制度。 一、党内监督的目的和要求 加强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党规党纪,防止和减少党内各种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的发生,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纪、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党政机关廉洁,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开展积极有效的党内监督责任,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同时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履行监督责任,共同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监督环境。 二、党内监督主要内容

1、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 2、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7、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党内监督途径 1.严格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活动,在党的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2.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民主生活会前要发安民告示,认真做好准备,妥善安排时间,保证民主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重要情况是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等。 第四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全体党员;党内重要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 第二章通报的内容 第五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 (一)党务工作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党委会议议决事项; 4、党委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 5、党委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

6、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 7、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8、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二)组织人事方面 1、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组织调整选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及发展党员情况; 2、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惩诫情况; 3、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三)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2、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3、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 4、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六条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委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第七条党委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第八条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九条属于下列情况免予通报 (一)属于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

党内监督制度守则

党内监督制度守则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党内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县政府办公室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1、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各党支部和党员通报,对涉及本部门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举措,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2、各支部作出的决议和决定,事先要向委党组汇报,征得委党组同意后研究决定,并及时向党员、干部通报、公开。 3、各支部对委党组作出的重大问题通报、评先评优通报、警示通报、季度性工作通报要及时向所属党员进行通报。 4、健全党内情况通报的长效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避免在执行过程中的随意。

1、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支部意愿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2、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支部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风、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 3、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不能截留,确保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能报喜不报忧,特别是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4、反映可采取个别汇报、会议、信访、书面、电话等形式。 5、规范情况反映的程序:一般问题应逐级反映,重大事项可多级反映或越级反映、直至向委党组反映。

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使党员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务: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基本要求:每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四、基本原则:坚持从严治党原则、注重实效原则、制度规范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是对工作上的执行情况以及工作纪律的一个了解和督查,将如实的情况通报出来等。以下这篇是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文章,供大家参考。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一:为加强本局重要工作及时向有关单位和社会通报,根据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通报的内容(一)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实施情况;(二)局年度工作重点及落实情况(包括重要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成效;(四)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和落实情况;(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通报的其他重点工作。二、通报的方式(一)办公室承办局重点情况通报工作。(二)局重点情况通报以南雄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载体进行通报。(三)局重点工作通报的时间要求。1、本实施方案第一条规定的内容,每个季度通报1次,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进行通报。2、公众关注以及其他应当向群众通报的重要事项适时进行通报。三、通报的管理与监督办公室负责对通报内容的审核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选择方式进行发布。同时,及时跟踪、收集、整理社会对通报情况的反馈信息,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二:各分局、国土所,局各科室、各单位:近期,局监察室对三月份以来各分局、国土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的工作纪律、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3月份以来,全系统工作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明显好于1-2月份。绝大部分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较好,上班期间没有聊天、上网、打游戏等现象;“五禁三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各单位在人员少、外业工作忙的情况下,能尽可能安排人员值班,即便工作人员全部外出工作时,也能挂上告示牌,留下联络电话,方便群众办事。督查中发现,高店国土所未能严格执行局规章制度,办公环境凌乱,卫生状况较差;紫蓬国土所未能按照县局要求,及时调整办公室,存在执行力不强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此次督查中,尤其值得表扬的是花岗分局,办公环境整洁干净,卫生状况较之以前有很大改观。局党组将坚持工作督查制度。各分局、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严格规范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国土形象。201X年4月16日相关推荐>>>>>>情况通报制度专题相关推荐>>>>>>情况通报专题所有通报范文尽在通报专题里

楚雄师范学院党内监督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楚雄师范学院党内监督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内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党内监督制度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党内监督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三章规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学校党委及其所属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党员。 第二章监督制度 第一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 第四条学校党委和下属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学校重要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具体事项按上级有关规定及《中共楚雄师范学院议事制度》执行。 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按照《楚雄师范学院党总支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 校党委委员和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总支委员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条校党委和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总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第六条校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应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 第七条校党委和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事项时,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班子中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如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和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第八条校党委和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有完整记录。 第九条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校党委和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二节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 第十一条学校党委会作出的决定和党委会、书记办公会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体党员通报。 第十二条学校党委、纪委根据需要将有关决策、重要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党员通报。

党内通报批评格式

党内通报批评格式 党员在党犯错误同样会受到党内的通报批评,那么你知道关于党内通报批评该怎么写吗?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内通报批评范文,供大家参考! 党内通报批评范文一横山头村党支部: 张xx,男,汉族,台州市黄岩区南城街道横山头村人。1955年7月出生,1978年1月入党,小学文化程度,2008年3月任横山头村党支部委员。 0xx年8月开始,张仲法在横山头村土桥下的一桔园内未批先建一厂棚,占地面积1157.1平米,建筑面积589.6平米,供自己的五金抛光厂使用。因非法占地,2006年9月28日,区国土资源分局对其处以自行拆除未批先建的1157.1平米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589.6平米,恢复土地原状,并对未批的1157.1平米土地处以30元每平米的罚款,计34713元。 我们认为,张仲法身为党员、村干部,却无视党的纪律,非法占用土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街道党工委于2009年11月9日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的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11月9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后,向街道党工委或区纪委提出申诉。 年11月9日

党内通报批评范文二各党支部: 在我院20xx年12月29日下午举行的党总支部委员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中,各党支部精心组织、通知到位,绝大部分党员克服诸多困难,按时参加。在学院党总支专门下发通知(附后)并先后召开3次党支部书记会强调党员出席大会纪律的情况下,刘昊、车鸿伟、陈高杰、温超四名正式党员既不参加会议也不办理请假手续,会后也未补办请假手续。学院党总支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昊、车鸿伟、陈高杰、温超作党内通报批评处分。 学院党总支要求,被通报批评的党员,要从思想上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并作自我批评。要求刘昊、车鸿伟、陈高杰所在研一党支部,温超所在研五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后向学院党总支汇报并提交会议记录,要求其他党支部要传达到每位党员。 学院党总支希望全体党员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党员形象,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xxxx工程学院党总支 20xx年1月13日 党内通报批评范文三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王××,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入党,现任海关总署××服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汇编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是(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一、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本级党支部委员会,当年情况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二、通报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议决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的调整任免、党员干

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3、通报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二0一一年四月五日

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一、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行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

芦塘中学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

芦塘中学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内监督对象内容: 一、为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学校领导干部真正为教师掌好权、用好权,克服和消除腐败现象,始终保持党员领导干部的先进性,经受住各方面的考验,使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为此,党支部在全校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实行党内监督制度。 二、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学校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三、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否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的决议,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重点监督是否依法办学,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能否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能否在立身、立德、立业方面做师生的模范和表率。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领导干部是否依法行政,能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遵守师德规范和社会公德。 7、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制约机制: 一、在党员中实行民主评议。 1、学习教育; 2、自我评价; 3、党内评议; 4、党外评议; 5、组织考察; 6、表彰、处理; 7、归档保管民主评议党员形成的材料。 二、学校重要事项由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1、校长提出学校有关工作议题; 2、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工作方案;

3、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集体讨论; 4、听取各部门、老师意见,做好记录; 5、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三、由校长或学校有关党政主管领导,将学校重要情况向学校党组织、教工代表大会通报或报告。 1、教代会根据校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情况拟定测评指标; 2、在党支部领导下,民主测评由学校教代会主席团主持,工会主席负责组织; 3、校级管理人员进行履职报告; 4、教代会代表进行书面无记名等级评定; 5、统计综合后,一份存档、一份反馈给被测评者。 四、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党组织要求,也可以随时召开)党政班子成员民主 生活会。 1、党支部确定民主生活会重点议题;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会上通报; 3、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充分研究群众的意见和建 议,写出书面发言材料; 4、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在会上宣读书面发言材料,班子成员开展认真负责的、 积极健康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将班子成员和列席人员的发言要点记入会议记录; 6、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定解决限期; 7、在学校内部通报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对师生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五、学校党政班子成员不定期与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谈话并进行诫勉。 六、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 1、党支部每学期和师生代表举行一次座谈会; 2、座谈会上,党支部向师生代表通报学校一学期来的主要工作及改革发展情况,征询 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要虚心接纳,认真实行。 七、本制度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昌图县教育局党委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昌图县教育局党委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第一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是指党组织的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党内重大活动的部署和涉及党员群众利益事项的决策、办理、落实等重要情况,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内进行通报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各基层党组织;对象为下级党组织、党代表、党员。 第三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党组织的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 (二)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落实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党组织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三)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要事项。 (四)党代表推荐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单,党组织、党员表彰名单,党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等情况。 (五)党员普遍关心的、应当通报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可以采用会议通报或文件通报的方式进行,由教育局党委决定。每次通报应根据通报事项的内容确定通报对象的范围,必要时,可以扩大到群众代表参加。党内情况通报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两次,分别于年中和年底进行,视情况可以和工作总结、述职评议会一并进行。对党内重大紧急情况不受时间限制,应及时通报。 第五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教育局党委办公室提出拟通报事项和拟采取的通报形式,报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预审。 (二)党委书记审核拟通报的内容和拟采取的通报形式,必要时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三)召开会议通报的,一般应由党委书记通报相关情况。当场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和建议,或会后在一定时间内征求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为党组织完善决策、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四)发文通报的,应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并及时收集整理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反馈意见。 (五)对党内重要决定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通报。 (六)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第六条、属于下列情况的免予通报: (一)属于党内秘密的。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通报后可能会影响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 (五)其他免予通报和报告的情况。

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工作,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区别情况、分层通报的原则。 第二章通报主体和对象 第三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学校党委和各支部。 第四条党内情况通报的对象为本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报范围,必要时可扩大到全体师生。 第三章通报内容 第五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下列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情况; 二、党委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等重大工作的决策、决议、决定事项及推进情况; 三、党委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计划和进展完成情况; 四、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及整改落实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等工作情况;

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述职述廉情况; 七、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组织调整选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七、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评先评优、表彰奖惩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八、干部录用、选拔、任用、任免、考核、奖惩情况; 九、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人员评聘情况; 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十二、涉及教职员工、师生切身利益重大决策事项及落实情况; 十三、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处理情况; 十四、其他应当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四章通报方式、时限和要求 第六条党内情况通报通过下列方式,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一、会议通报。可采取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适用于可在党内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 二、文件通报。可采取党内文件、宣传资料等形式,适用于可向党组织和党员传达的重要事项。 三、公示通报。可采取公开栏、意见箱、显示屏、公示栏、校园网等形式,适用于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接受群众监督的专项工作。

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内部各项事务的联系、沟通、协调和督促检查,促进和规范各项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要情况通报,是指公司根据要求在规定范围内通报公司形成的会议决议、决定或颁布的任命或其他规章制度,以及各公司内部的重要情况;重要情况报告是指各下属公司或部门向公司报告重要情况、重大问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要情况是指可能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社会形象、经济利益、生产经营安全、职工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重大自然灾害、特大安全事故、环境卫生事件、产品(商品)质量事件、公共群体性事件、公司内部群体性事件以及竞争对手恶性竞争事件等。 第二章重大情况 第四条公司重要情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重大生产安全事件; (二)重大人员工伤伤亡事件,这里“重大”是指公司员工发生意外因工死亡、重伤的工伤事件; (三)重大质量事故,这里“重大”的含义界定为因产品(商品)质量原因引起公司被处罚、诉讼等重大事件。 (四)环境卫生事件; (五)员工群体罢工、闹事、打架斗殴事件; (六)员工被判刑; (七)诉讼、仲裁(不管公司是原告还是被告); (八)公司重要的销售变故(例如公司前10 名的销售客户、公司其他重要的客户或经销商终止与公司的合作或是其他影响公司销售的事件等); (九)公司重要的采购变故;

(十)公司被当地政府机构处罚; (十一)重大的客户投诉事件; (十二)当地政府政策的重大变化,对公司的经营有着重要影响; (十三)关于公司或各下属公司各方面信息的重要报道。 第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以下个人重大事项: (一)配偶、子女、近亲属在本人所在公司就业或调入; (二)因私出国(境)及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三)配偶、子女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业务的个体、私营工商企业,或承包、租赁类似企业的情况;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公司报告的其他个人重大事项。 第三章重大情况通报和报告 第六条对于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前三项情况,报告人应当在事前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其他情况在事后 1 个月内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公司其他制度规定应报告的其他事项,应从其规定)。 第七条对需要答复的报告,相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答复意见办理。公司认为应当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事项,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八条公司日常应加强内部的巡检力度和各项管理活动,对可能引发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各种隐患,争取消灭在萌芽中。 第九条公司在发生本制度规定应该报告的重大事件时,应在事件发生时起二个小时以内向公司安保部和总经理室报告; 第十条公司安保部和总经理室应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单位、发生时间、事件情况。公司安保部和总经理室应视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相关领导和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所分管的专业工作的特点,制定分管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下属公司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的实施细则,建立公司内部应急处理机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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