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自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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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自我解答

题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各省区市考录公务员要安排专门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定向考录,同时规定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你对此怎么看?

对于这项规定我是这样看的:

首先,这是我们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大学生服务基层等项目,报考公务员优惠政策所作的一个调整。我们共产党人讲究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加分政策开始起到了很好的政策导向作用,但是在执行中,表现出来的混乱以及产生的不公,非常有必要调整。否则,就会危害公务员考试的公平公正性。

其次,对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等人员,应该理性看待,理解国家的举措。其一,国家一开始就是号召大学生向基层就业,为基层的发展做贡献,在基层建功立业。我们不能去基层,仅仅是为了考试加分,在基层无所作为,一心忙着考公务员。其二,国家对于大学生村官等人的工资,待遇等也很不错,和普通的企业相差不大。其三,加分操作的不规范及加分本身确实不利于公平。目前公务员,竞争异常激烈,两门成绩除2后加5分,相当于总成绩加10。在激励的公考中,考试之间的差距本就很小,10分能使排名上升近几十乃至百位,不利于选拔真正的优秀者,对于其它考试是极大的不公。

再者,国家对于这些加分人员的优惠政策依然有,这样既照顾了基层加分人员,也为其他考生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国家选择更为优秀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

最后,作为不加分的考生,也需要体量服务于基层人员的艰辛及付出,理解和支持国家的政策,并积极宣传。

总之,这项政策调整很有必要,来得也很及时,增加了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所有的考试都应该正确看待!

题目:政府让保安公司“承包”当地社会治安,引发广泛争议。你怎么看?

这件事我是如此看的:

第一,政府是在出租公权力的嫌疑。社会治安防控、打击违法犯罪是政府职责内的事情,保安公司承包治安巡逻就是承包了政府的公权力。国家和纳税人每年投入

大量的财力到公安部门,维护治安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如今政府又用公共

财政去雇佣公司来做这个事

第二,存在执法权滥用风险。如果仅仅是口头盘问而不进行盘查,又如何取得违法证据,确定是否是违法犯罪行为呢?如果进行盘查,是不是事实上就行使了与警

察一样的执法权呢?

第三,规定抓人指标太荒唐。对于素质不太高的保安来说,金钱的诱惑很有可能导致他们为了奖金乱抓人、制造冤案。受雇保安分内的工作居然也要按“见义勇为”

来奖励,实在荒唐。

第四,公安部门的工作有待加强!在与“拿一分钱出一份力”的承包人相比,职能部门无论是在公共管理的责任心还是执法效率上,其提供的服务“产品”都不及私营

性的保安公司,这说明公安部门的工作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总之,当地政府出台这项措施的初衷是好的,客观结果也不错,但是,它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思考!

重庆万名学生弃考现象

这对于这种想象我认为产生的原因可能有:

首先,不堪高校的高额收费应该是很多农村考生放弃高考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如今应试教育的僵化,片面追求升学率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再次,就业难的现状等这样的社会问题同样是很多考生放弃高考的一个重要因素。

最后,今天人们对成功标准评价的异化同样导致了部分考生放弃高考。

对策:

第一,国家及高校设立更多的奖学金、助学金,并适当向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倾斜。

第二,深化素质教育,加强教育行业的管理,制止一些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坏风气。

第三,出台政策,改善大学生的就业状况。

第四,在全社会加大“八荣八耻”教育,促进社会良好价值观的形成。

总之,高考弃考现象值得我们高度关注,应着力解决。

1题自己报名的优势,今后如何开展工作

3题是科室人际关系的组织协调类

2 包容性增长的理解

血慌事件

最近,全国十多个城市的血站,血液告急1,请谈谈你的看法。

血站的充足的存血量对于确保医院救助为重病人至关重要,因此,我们需要重视各个问题。

血慌形成的原因主要有:

第一,无偿献血人群的减小。由于对于安全性、去向等问题担忧,许多人不愿意去献血。

第二,献血过于依靠学生和农民工。在无偿献血者中,绝大部分是学生和农民工。

一旦这两个群体的积极性下降,影响就比较明显。

第三,血站的运作不够透明。社会上,有人猜测血站将无偿捐助的血液卖给药厂,提取红细胞等。还有人,猜测通过无偿献血,有偿用血,医院和血站进行敛

财。

第四,无偿献血者,用血时的手续繁琐,政策的优越性体现的不明显。

要解决好此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积极宣传无偿献血的好处,动员更多的人,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

第二,广大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积极行动,模范带头,自愿无偿献血。

第三,加强血站的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血液的收集情况、处理加工流程、费用产生情况以及最终的去向等,使这项工作阳光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消除猜

疑。

第四,完善用血机制,简化手续,方面捐血者及亲属将来用血。

总之,在各方的努力下,这个问题一定能够完满解决。

“我认为,造成目前…血荒?现象,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献血机制的问题,透明度、公开度不够,使得人们没有兴趣献血,因为大家不知道自己献的血最后如何转到病人手中,是否存在医院高价卖血盈利的情况;二是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在都市可能会好一点,为何现在大学生献血多,就是因为人群比较集中,容易宣传。三是用血机制不够完善,献血多,将来用血也应当方便,现在是献血与不献血在用血上差别不是很明显。”

新农村建设:农民被上楼,你如何看待。

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现象,对此我们要全面的看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是耕地比较少的农村,农民主要以服务业,打工等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地方,通过撤村建设区,不但能够改善农民的住房条件,更重要的是可以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

其次,如果是耕地比较多的农村,且农民主要以种粮、种菜等为主要收入来源,那么就不适合撤村建社区。

第三,一些地方出现的强拆村庄,改建社区运动,不顾农民的意愿,强制农民住楼房的行为,是对党和国家的新农村政策的误解、误读;是对政策的歪执行,极大地伤害了农民群众的心。第四,一些地方政府的强拆行为背后是农村宅基地换城市建设用地的土地出卖利益驱使,是片面关注土地财政的结果,是形式主义,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使然。

对于一些地方出现的这股歪风邪气,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抵制:

第一,加大对地方领导干部的教育力度,使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使其用实际行动切实执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乐不乐意,满不满意作为工

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政策不完善,一些规定不明确,是导致政策执行走样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缺乏有效监督的政策,必然沦为各种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的合法外衣。

总之,应该高度重视这种现象,研究遏制之策,否则国家和农民利益都将受损,获益的只是部分官员而已。

一是,弯曲了中央的政策本意,违背了农民意愿,变相是一场扩大土地财政的圈地运动

二是,这项政策的事实,没有考虑到农民的后续生活问题,简单的把农民生活向城市生活靠齐,忽视了农民在背上楼后如何“维持体面”的生活

三是,这种被上楼政策,人为的断裂了中国村庄文化与农民生活习俗之间的联系,伤害了广大农村的生活传统。

入托难系列报道:政府有为娃娃有位

破解学前教育普及难,最重要的是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是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责。

首先,各级政府应切实将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并且根据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和发展目标,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和事业发展布局,制定科学适宜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其次,切实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努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要大力发展面向大量的城乡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等各类困难群体的公办幼儿园,切实保障农村和城市低收入、贫困家庭儿童能够享有具有一定质量的学前教育。同时,要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扶持提供普惠性服务的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和民办幼儿园,并帮助其提高公共教育服务能力。

第三,抓紧研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多渠道投入和家长合理付费分担教育成本的投入体制,建立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机制。我国应在国家财政性教育预算中单项列支学前教育事业经费;明确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投入的比例;在中央、省、市、县等各级财政中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建立对贫困、边远、民族地区等学前教育发展的专项支持与转移支付制度。农村学前教育应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而城市则可在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

入的同时,出台政策广泛发动和吸引社会多方面力量多渠道投入,并采取家长适当缴费的办法,建立合理的政府与家庭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第四,国家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明确将幼儿教师包含在中小学基础教育教师队伍体系中,享有和中小学教师同等的法律身份、地位和待遇。同时,建立健全幼儿教师的在职培训制度和职称晋升制度,明确规定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国家统一的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体系中。

最后,重点关注中西部农村地区和困难群体的学前教育。据调研,我国中西部农村迄今尚有近40%的乡镇没有正规的中心幼儿园。国家需要重点支持这

些地区普及学前教育。

政府有为,娃娃才能“有位”。从根本上解决“入托难”,政府应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统筹协调、依法保障等方面,真正有所作为。(

发改委专家刘福垣在抛出“物价涨几个点无需着急,中国要想成为强国必须要有三高:即物价高、人价高、钱价高”观点受到质疑后,11月3日在接受新闻晨报记者采访时又说:“物价不涨也不行,咱们就算涨40年也赶不上美国的物价。”“目前中国不存在通货膨胀”

一部分专家对抗民意,又是要提高通胀控制线,又是把自己对物价不算高的感受强加给普通百姓。这是面对通胀步步逼近,束手无策、黔驴技穷的表现,还是有别的目的?在中国物价直线走高,通胀呈现加剧之势时,出现这样一种思潮是相当危险的。因为,他既脱离了普通百姓的真实感受,贻害广大民众,又可能极大地误导决策层决策。这样不着边际的专家言论值得警惕。

你的同事小王经常找你帮忙,结果你没有完成自己的工作,被领导批评了,你怎么处理

任何单位和组织的工作能够不断推向前进都离不开成员之间的相互帮助,共同努力,同志找我帮助我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热情支持,但如果如题中所述我们能处理好自身工作和帮助同事之间的关系而使得自己的工作没有完成,那么面对领导的批评我会端正态度,虚心接受,具体说来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1,面对领导的批评,我会态度诚恳虚心的接受,向领导承认自己的失误,并保证深刻反思和在以后的工作当中一定加以改正,争取领导的宽容。

2、我会认真的反思自己没有处理好自身工作和帮助同事之间的关系原因,针对性的加以改正。

3、我会和小王做进一步的、沟通和交流,和他一起需找他工作经常要寻求帮助的原因,

是主管上的懒

惰,还是能力有限,或者是他的工作方式方法存在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帮助他寻找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同时也要让同事理解自己的难处。

总之,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我既要做到团结同事,帮助同事,维护组织的和睦和团结,又要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你的同事与领导争执,说他没错,并指着旁边的你说你可以作证,这时你怎么办?

第一、冷静,不参与争执,因为不了解情况

第二、第二,劝解同事,使其不要正面冲突

第三、第三,了解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同事出错,认错道歉,领导出错,说明情况,理解领导,因为一时疏忽

第四点,事后寻找合适的时机是领导实事求是的说明情况。

责任有时候就意味着最大的付出,你怎么看?

责任有时候意味着最大的付出,但我认为,有时候也意味着最大的收获。对于这句话,我的理解和看法有以下几点:

责任有时候意味着最大的付出。我们每个人都肩负着责任,医生的责任是救死扶伤,挽救生命、教师的责任是教书育人,传授知识、军人的责任是保家卫国,守护边疆,我们每个人因为社会位置的不同,而肩负着不同的社会责任,但是我们所肩负的责任都由一个共同目的,就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

一个人活着就是要展现自己的价值,体现自己的能力,实现自身的发展。而责任是对我们能力与价值的肯定和认同,我们并不惧怕责任由多重,我们希望身上肩负起更多的责任,背负起更重的使命,因为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重。

责任有时候意味着最大的付出,但我也认为,责任有时有也意味着最大的收获。作为一名掌握着公权力的机关人员,我们责任重大,单位的发展是我们的责任,老百姓的幸福是我们的责任,国家的繁荣富强更是我们的责任。同时,单位发展了,老百姓幸福了,国家富强了便是对我们最大的回报。

三个人栽树,第一个挖坑,第二个人还没有把树苗放进坑里,第三个人就把土放进去去了。给你什么启示!

第一,工作的方式方法

第二,工作中需要团队精神

第三,管理很重要

第四,工作中的相互沟通,相互协调很重要

第五,树立全局意思,大局观。

第六,作为公务员,

为更好地宣传“节能减排”,河南两位副省长化身节能卡通形象大使。河南省副省长史济春左手高举“节能”

绿色牌子,另一位副省长张大卫右手高举“减排”绿色牌子,你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首先,两位省长化身节能大使,说明领导对于这件事的重视。其次,省长作为节能大使,能够引起群众对于节能减排的关注。第四,节能减排不仅需要宣传,更重要的需要付诸行动。

顾炎武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现在有人说"匹夫兴亡,天下有责",你对后一句话怎么看?

某政府收到地震預測信息,但没有及时向社会向人发公布,造成伤亡,这件事情被媒体披露,请问,政府在今后遇到类似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该类信息?

做事不贪大,做人不计小,如何看。

这句话是说做事不应该一问的求大,求重要的事,而应该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做人不计小,是说我们应该在生活中,无论事大事小,只有对于社会,国家,他人有益,我们都应该去做,做到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做事要踏踏实实地从点滴做起,做人则不要嫌弃自己渺小。从小事做起,把简单的事情做好,把平凡的工作做好,注重细节,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成功一定属于你!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万里长城也不是一天垒成的!如果你轻视小事,忽略细节,那么,随之被忽略的肯定还有你的责任心。其结果,在做事上,必定是你的工作不完满;在做人上,是你的人格“微瑕”。“小中有大”、“寓伟大于平凡之中”,是每一个想成就大事的人都要履行的人生格言。

浮躁被扎实所代替,冲动为冷静所折服,这是人生成长的硬道理。

人的一生不管做什么,都得实实在在。万丈高楼平地起,夯实地基为第一;参天大树搏风雨,扎实根基为第一;谷子低头笑茅草,丰盈子实为第一,有志之士建功业,充实自己为第一。

温总理说:知难不难,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不言失败,勇不退宿。你如何理解?

让人们活得更有尊严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人权;二是国家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三是国家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这说明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已充分意识到,我国已处在一个全面提升发展目标的阶段,党和政府必须适应和满足人民大众不断增长和更高层次的需求

长治:

上午

1、老专家经验多,应该多给机会,还是应该多给年轻人机会?大概意思

2、青海玉树地震,你组织一次捐款活动。

下午

1 南方很多企业提高了一线工人的工资,你对此有何看法?

2 单位让你组织一个成果发布会,你如何组织?

朔州:

1.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党和政府工作要以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谈谈你的看法。

2.目前高校学术委员会一般由校长任主席,其他学校领导任委员,近日华中科技大学校长宣布退出高校学术委员会,你怎么看?

3.唐代的叶XX(一贤人,记不得了)在别人送礼时说“不畏人知畏已知”,说说你的看法。

第一题:现在发达国家经济很高但他们居民的幸福指数还没有发展中国家的幸福指数高,请你结合此题谈谈幸福;

第二题领导一起在省体育场带头雨中清理垃圾,譬如广场地面上的口香糖,群众看法不一,就此谈谈你的看法;

第三题请结合自身的亲身经历谈谈…冲动是魔鬼?

江苏国税12366解答增值税电子发票的16个热点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江苏国税12366解答增值税电子发票的16个热点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3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 1、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否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目前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只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增值税电子普通普通发票是什么样的? 答:(1)票样如图: (2)实际如图: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几位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的编码规则是什么?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 本公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4、什么类型的纳税人才符合条件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答:适用于所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使用电子发票,并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系统开具。较多适合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商场超市等行业,以及大量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自印衔头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5、增值税电子发票使用什么系统开具? 答: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 6、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如何实现开票数据的传递?和纳税人端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是什么关系?答:示意图如下: 7、如何申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 答:(1)纳税人持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发票专用章印模、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二份),到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 (2)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填报的《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进行审核确认,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并进行税控盘(或金税盘)初始化发型手续。 (3)纳税人可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也可由第三方建设提供服务平台来对接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 8、电子发票还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答: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电子签章,不需要再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 9、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错时能作废或红冲吗? 答: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这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0、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同纸质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黑白彩色均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营改增”部分热点问题解答

“营改增”部分热点问题解答 一、“营改增”范围问题 1、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劳务派遣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2、为工厂提供包车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为工厂提供包车服务为陆路运输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3、工程监理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工程监理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4、咨询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咨询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专业知识咨询服务也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5、不动产的租赁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不动产(包括组成部分)的租赁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6、建筑安装劳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建筑安装劳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7、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净化工程设计为设计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净化工程施工为建筑安装劳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8、律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税率是多少? 答:律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其提供鉴证咨询服务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如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税款,征收率为3%)。 9、技术检测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吗? 答:技术检测服务为认证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10、汽车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是否属于此次营改增的范围? 答:汽车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二、差额征收问题 1、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有差额征收项目的,是按扣除之后的销售额计算吗?

增值税练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是()。 A、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B、外购自用的机器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 C、外购自用小汽车支付的运输费用 D、收购免税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2、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机开具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37.7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 销售额150万元,外销货物取得收入人民币920万元,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出口退 税率为13%。该企业6月应退的增值税为()万元。 A、75.4 B、100.9 C、119.6 D、137.7 3、下列出口货物,可享受增值税“免税并退税”政策的是()。 A、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 B、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C、加工企业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D、出口的古旧图书 4、某外贸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大客车,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1200万元,含境外负担 的税金13500美元,当月的外汇中间价为1美元=6.8元人民币,我国关税税额为700万元,则该公司应纳进口增值税为()。 A、323万元

B、350万元 C、395.79万元 D、340万元 5、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的是()。 A、建材商店在向甲销售建材,同时为乙提供装饰服务 B、宾馆为顾客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销售高档毛巾 C、塑钢门窗商店销售产品并负责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 6、下列属于兼营增值税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是()。 A、某农机制造厂既生产销售农机,同时也承担农机修理业务 B、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 C、零售商店销售家具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D、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香烟、酒水 7、某企业2012年1月进口童装一批,取得海关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注明代征进口环节 增值税30.6万元,支付国内运输企业的运输费用2万元(有税控货运发票并认证相符)。本月售出80%,取得含税销售额270万元。该企业本月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A、8.49 B、8.62 C、8.69 D、8.23 8、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9月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共计支 付金额1200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元;经主管 税务机关核准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普通发票,支付金额5850元;本月内销售货物取得

纳税服务中心关于常见纳税热点问题的解答

12366 纳税服务中心第10期 一、本期受理的热点问题分析 (一)纳税人广泛关注未达标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问题 近期,不少纳税人拨打12366热线,反映公司刚成立,以批发为主,咨询“该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等。 12366热线咨询员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规定分别解答如下: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纳税人符合上述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

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 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 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 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4.认定机关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另外,需提醒的是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3个月内对按照上述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注册资金≤80万元、职工人数≤10人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二)丢失专用发票办理退税的问题成为外贸企业关注的热点

税务局12366上的热点问题解答

一、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之前未开具发票的,5月之后按什么税率补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即财税政策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并按规定交纳增值税。 二、办理退房时,是否可以退还已缴纳的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的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三、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需不需要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减低财税风险。因此,不需要单独做备案。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什么类型的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第五条规定,本通知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

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五、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什么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发布)第七条规定调整为: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六、企业购买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考试习题及答案

一、增值税习题 一、单选题 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额500 000元,当月购进货物4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34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其当月应纳税额为(A)元。 2、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原材料支付运杂费共计1000元,取得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输费800元、保险费100元、装卸费100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A )元。 3、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0 900元,增值税征收率3%。其当月应纳税额为(A )元。 000 000 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是(D )。 A.年不含税应税销售额在15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 B.年不含税应税销售额在280万元以下的商业企业 C.年不含税应税销售额为1 000万元的商业企业 D.年不含税应税销售额为60万元的商业企业 5、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为(C )。 A.收到货款的当天 B.货物移送的当天 C.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6、下列关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表述不正确的是(B)。 A.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B.采用预收货款方式的为预收货款的当天 C.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D.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判断题】 1、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由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错) 2、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取得普通发票不允许扣除进项税额。(错) 【多选题】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C )。 A.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B.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应当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进口货物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海关申报纳税 【案例分析题—不定项选择题】某市罐头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份的购销情况如下:(1)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应税货物,不含税销售额达到850 000元; (2)填开普通发票销售应税货物,销售收入42 120元; (3)购进生产用原料的免税农业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580 000元; (4)购进辅助材料128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1 760元,支付运输货物的运费1 000元,并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输发票; (5)该罐头厂用价值20 000元(不含增值税)的罐头换进某糖精厂一批糖精,换进糖精的价值是18 000元(不含增值税),双方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专用发票都通过了相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罐头厂2011年5月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C )元。 500 120 020 620 (2)该罐头厂2011年5月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B )元。

纳税服务中心对于常见纳税热点问题的解答

12366纳税服务中心第10期 一、本期受理的热点问题分析 (一)纳税人广泛关注未达标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问题 近期,不少纳税人拨打12366热线,反映公司刚成立,以批发为主,咨询“该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等。12366热线咨询员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规定分别解答如下: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纳税人符合上述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 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热点问题解答整理

国家税务总局热点问题解答整理(2012-01) 2012-1-30答疑 1、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规定,对企业持有2011年~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农产品初加工,加工费能否列入免税范围? 问:农产品初加工,加工费能否列入免税范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3、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是否缴纳消费税? 问:单位和个人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是否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5号)第四条“关于对外购润滑油大包装改小包装、贴标等简单加工的征税问题”规定,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

营改增热点问题解答123456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热点问题解答(一)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或者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文件规定以收到的然后减去分包款为销售额,开票是总金额的还是分包之后的?例如总包收到100万,分包款50万,购货方要求开具100万发票,纳税人实际缴纳50万的税款,如何开票? 答:可以全额开票,总包开具100万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1+3%),税额为100/(1+3%)*3%,下游企业全额抵扣。纳税人申报时,填写附表3,进行差额扣除,实际缴纳的税额为(100-50)/(1+3%)*3%。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文件规定:“第二条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适用本办法。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二次转租,自己没有取得该不动产,适用什么税率? 答:关于转租不动产如何纳税的问题,总局明确按照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来确定。

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3.5月1日之后开具的地税发票缴纳增值税时如何申报,是否如增值税发票一样先进行价税分离?如果申报时既有国税发票又有地税发票如何申报? 答:开具的地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需要进行价税分离,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纳税申报时,填入附表1“开具其他发票”中的第3列相应栏次。如果申报时既有国税发票又有地税发票,则合并申报。 4.物业收取的停车费和电梯里面的广告位的出租是按什么行业核算? 答: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所以,均属于现代服务业的租赁服务。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热点问题解答(二) 1.我公司原来是销售货物的小规模纳税人,还有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应如何判断?

增值税政策讲座及问题解答

增值税法律讲座 十分荣幸受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辛雪松律师的邀请,来跟大家探讨和学习有关增值税的税务知识。我本人从事税务工作多年,现在北京海淀区国税局稽查局从事稽查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的问题和需要企业注意的事项也很希望与在座的各位企业主管人员进行交流。我先简单讲一些增值税方面的知识,如果各位有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一、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二、增值税的优越性。 从增值税征收管理的方式来看,它具有许多优点:(1)税负公平,有利竞争。(2)税基广泛,收入稳定。(3)自动审计,征管严密。(4)有利于企业加强管理。(5)有利于国际贸易。 增值税因其固有的优越性,在历史上还没有一个税种能像它那年在几

十年内传遍世界各地。增值税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欧洲。随着欧洲各国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法国成功改革旧的营业税,创立增值税。在美洲,从1967年到1985年,巴西、乌拉圭、智利、秘鲁等13个国家相继实行了增值税。在非洲,从1955年到1959年,突尼斯、科特迪瓦等6个国家也实行了增值税。在亚洲,从1977年到1986年,菲律宾、韩国、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相继实行了增值税。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普遍实行了增值税,它已成为一个国际性税种。 三、增值税的缺陷: (1)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问题。20世纪末中国的增值税仅对商品的生产、流通和进口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对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邮电通信业、服务业等劳务性行为实行营业税,对农业实行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是在这些特定领域仍然存在重复征税现象;二是存在行业税负不公平;三是征收管理困难多,在各种联结点都存在划分和区别问题。因此,应有步骤地逐步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达到增值税的规范、统一和简化。 (2)增值税的类型选择问题。中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即对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税金不予扣除。这样一来,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企业税负就较重,不仅产生技术密集型产品与劳动密集型产品之间的税负不公平,不利于再生产投资,不利于鼓励技术的更新和进步,而且产生重复征税问题,与国际惯例有差异。因此,在中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投资体制中通过深化增值税改革,由“生

时事热点评析

关于近期校车事故频发的评论 ——陈琼11133P02 2012年12月24日上午9时左右,江西贵溪滨江乡洪塘村合盘石童家村小组发生一起面包车侧翻坠入水塘事故。车上载有16人(其中15名幼儿园学生、1名司机)。事故当场死亡3人,12人送往医院抢救。截至24日下午17时30分,4名儿童脱离危险,另有8名儿童因抢救无效死亡,死亡人数已上升至11人。 正所谓“生命是地球上最珍贵的财富,世界因生命而精彩。”然而,人生旅途并非总是一帆风顺,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难免会遭遇各种事故,如,交通安全事故。近期,校车事故频频发生,这些事故,夺走了不少孩子的生命,令家长们悲痛欲绝。无数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国内车祸连连发生,一个个幼小的生命频频丧失!我们不禁深思,是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这些事故,伤害的都是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栋梁,祖国未来的希望。每一个孩子都是家庭中重点保护对象,可都是宝贝!一次次故事发生,该拿什么来保护孩子们啊?这么多家庭又会因为人祸遭受生离死别的痛苦!人类对于天灾无法阻挡,这人祸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啊! 校车问题,其实很纠结。一方面我们高喊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但具体动作上却显得很是吝啬,对于校车的投入一向是少之又少;另一方面对于官员的公车,却是大方再大方。投入毫不计成本。 我们很是羡慕外国的校车,不仅免费,而且最高档,什么都有,更不会有超载的问题。其实,校车虽然一直在“出事”,但国家也是有所动作的。比如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小学生校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首次明确规定:小学生校车必须每座配备安全带。同时,双层客车和铰接客车均不得作为校车;校车至少应设两个应急出口等。标准是有了,但没有投入或者投入过少,标准也就等同于一张废纸。 与此相比,加拿大校车出事率为零。在中国这样的悲剧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发生。一次次让无数家庭悲痛欲绝的事故,一个个幼儿生命的沉痛代价,人们被悲痛击中,也不得不追问,为什么总是校车,为什么蒙受悲剧的总是孩子?痛悼这些生命,但绝不能再止于痛悼。这些孩子的蒙难,应该换来其他孩子不再遭受类似悲剧。 我仔细的分析了一下这些校车事故,校车安全事故反映出四方面问题:一是学校的校车管理没有重视安全第一;二是贫困地区缺少足够的校车,为超载埋下了安全隐患;三是对校车的管理存在制度上的盲。四是学校特别是校车的驾驶员对生命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侥幸心理。校车管理要规范,应先加强校车司机的素质。要提高全社会对校车超载危害性的认识。应尽快完善校车制度,把校车纳入到行业管理中来。在我看来,校车的问题需要公车来解。据报道,珠海斗门区所有边远乡村因并校而被迫乘坐无证车辆上学的学生,都将可以坐上统一的免费

当前国内外形势和热点问题解析(2015)考试答案

《当前国内外形势和热点问题解析(2015)》 考试答案 注意:题目顺序会有不同,请注意核对!为杜绝试卷答案的完全一致性,本群只提供考核通过基本分60分的标准答案,未提供答案的题目请自行答题。 ? 1.当今世界经济长期处于低迷状态,主要是由于( D )造成的。(单选题3分) o A.欠发达国家 o B.落后国家 o C.发展中国家 o D.发达国家 ? 2.我国经济发展的阻力是( B )。(单选题3分) o A.自然资源紧缺 o B.经济结构发展模式问题 o C.国际形势紧张 o D.生产力水平低 ? 3.冷战结束,国际形势的主要问题是( C )。(单选题3分) o A.苏美争夺 o B.东西方对抗 o C.经济问题 o D.军队问题 ? 4.我国当前面临的经济压力是( D )的问题。(单选题3分) o A.能否停滞增长 o B.能否超速增长

o C.能否稳步增长 o D.能否保持高速增长 ? 5.我国与周边( D )国家有领土领海资源争议。(单选题3分) o A.1个 o B.2个 o C.4个 o D.6个 ? 6.我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任何国家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形成( A )。(单选题3分) o A.外交无敌国 o B.少数敌对国 o C.外交多敌国 o D.全部敌对国 ?7.我国当前的核心任务是以( A )为中心。(单选题3分) o A.经济建设 o B.文化交流 o C.科技发展 o D.军事发展 ?8.我国总体仍处于可控状态,且处于发展期的( C ),机遇大于挑战。(单选题3分) o A.下降期 o B.平衡期 o C.上升期

o D.不稳定期 ?9.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原因和表现是( B )。(单选题3分) o A.传统的国家间的战争大规模爆发 o B.传统的国家间的战争大规模减少 o C.现代的国家间的战争大规模爆发 o D.现代的国家间的战争大规模减少 ?10.当今世界的主题是( A )。(单选题3分) o A.和平与发展 o B.改革与开发 o C.民主与人权 o D.人口控制与环境保护 ?11.世界发展趋势是()。(多选题4分) o A.经济全球化 o B.政治多极化 o C.文化多样化 o D.社会信息化 ?12.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就要加强力度打击(),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多选题4分) o A.犯罪 o B.暴力 o C.恐怖分子 o D.诈骗 ?13.当前国际安全热点问题包括()。(多选题4分)

北京国税2017年11月12366解答营改增及企业所得税的12个热点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北京国税2017年11月12366解答营改增及企业所得税的12个热点问题(老会计人 的经验) 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2017年11月) 1.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如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按照零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申报时比照差额征税申报处理。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能否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或退还?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十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 3.购买方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当月开具了信息表交给销售方,但是销售方当月没有开具红字发票,或者开具了红字发票并没有及时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应当在哪个月做进项税额转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4.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是否需要收回原蓝字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如果是销售方开具信息表,对于已经交付购买方的专票,购买方需要将未用于申报抵扣的蓝字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给销售方;对于购买方开具信息表的情形,如果购买方已

增值税作业答案(一)

增值税作业答案 增值税作业: 一、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5月份发生有关生产经 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 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 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 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 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 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以

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要求: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 5.85÷(1 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 17%)×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 10%)×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04÷(1 4%)×4%×50%×5=0.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 6×7%=10.6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 5×7%)×(1-20%)=3.4(万元)(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 4.25 3.74 0.1-10.62-3.4=8.52(万元) 二、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份有关业务如下: (1)购进货物,取得专用发票,列明价款20000元,税额3400元,另支付运费500 元,货已入库。 (2)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列明金额10300元,货已入库。 (3)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收购凭证上金额30000元,另支付运费1000元,货已入库。 (4)进口货物,到岸价10000美元,汇率1:7.0,关税10%,取得了完税凭证,货已入库。

增值税易错热点问题及节税筹划新思路练习题及答案

增值税易错热点问题及节税筹划新思路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倍以下的罚款。 A、一 B、二 C、三 D、四 【正确答案】C 2、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缴纳增值税。 A、提供劳务 B、其他现代服务 C、餐饮服务 D、交通运输服务 【正确答案】B 3、下列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A、某农村供销社销售化肥并负责运输 B、某家具厂销售家具,并提供上门的安装的服务 C、某建筑公司为某单位盖房,同时提供自产料件 D、电信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

劳务服务 【正确答案】C 4、()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置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 A、干租 B、湿租 C、光租 D、期租 【正确答案】A 5、()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置有机组工作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的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如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负担的业务。 A、干租 B、湿租 C、光租 D、期租 【正确答案】B 6、下列各项中,属于兼营行为的是()。 A、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B、宾馆为顾客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销售高档毛巾

C、餐饮业提供餐饮服务同时销售酒水 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正确答案】A 7、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A、15% B、10% C、20% D、25% 【正确答案】B 8、对月销售额未超过()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A、15 B、10 C、20 D、25 【正确答案】B 9、()是根据货物劳务服务的提供进度来确认收入的。 A、权责发生制 B、收付实现制 C、实质重于形式 D、先进先出法 【正确答案】A

2020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热点问题解答

2020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热点问题解答 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热点问题解答 问:哪些省份参加2016年下半年“国考”? 答:参加本次考试的省份有:上海、江西、海南、重庆、吉林、福建、山东、浙江、湖北、宁夏、甘肃、北京、安徽、河北、广西、贵州、江苏、河南、湖南、山西、陕西、黑龙江、辽宁、云南、天津、青海、广东。(四川省不参加本次考试) 问:本次考试什么时候开始网上报名? 答:9月6日起网上报名,浙江省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9日-25日;河南省需要先现场报名再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9月8日- 12日,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9日-13日。 问:报名网址是什么?可以用手机报名吗? 问:哪些省份需要现场确认,哪些省份不需要? 答:需要现场确认的省份有:浙江、上海、河北、山西、山东、江苏、河南;不需要现场确认的省份有:湖北、广西、海南、安徽、 吉林、陕西、福建、贵州、湖南、江西、北京、甘肃、重庆、辽宁、宁夏、广东、青海、天津、云南、黑龙江。 问:哪些省份是网上缴费,哪些省份为现场缴费? 答:实行现场缴费的省份仅有浙江、山西,其余省份均为网上缴费。 问:提交报名信息后多久才能通过审核? 答:实行网上审核的省份,由人工后台审核考生信息,具体审核通过时间要根据当地安排,考生需及时保持关注。 问:我省为现场审核,还需要等待网上审核通过再去现场吗?

答:不需要。实行现场审核的省份,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后,即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在后台更改你的 审核状态。 问:教师资格证是全国通用的吗? 答:教师资格证全国通用。 问:听说教师资格证有效期改为3年了? 答:3年是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有效期,此证 明不等同于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试可获得合格证明,需在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向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获取教师资格 证书。 问:考取后的教师资格有效期是多久,听说要5年一审?怎么审核? 答:教师资格目前长期有效。部分地区正在试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要求每5年注册审核一次,但仅针对已走入教师岗位的持证人,未进入教师岗位的持证人不受定期注册影响。 问:我还没有取得普通话证书可以报考吗? 答:笔试、面试均不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普通话证书。 问:我是在校生,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吗? 答:在校生可以报考,但对在读年级有限制,一般要求应届生或大三及以上可以报考,具体可查询本省考试公告。 问:我是已经毕业的考生,可以报考吗? 答:已取得学历证明的考生可以报考,但一般要求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方可报考,具体可查询本省考试公告。 问:我是非全日制在读学生,可以报考吗? 答:非全日制考生需取得毕业学历证明后方可报考。

云南国税12366营改增专题第16及17期解答营改增的10个热点问题

云南国税12366营改增专题第16及17期解答营改增的10个热点问题 营改增各地口径:云南国税12366营改增专题第16及17期解答营改增的10个热点问题 1.营改增之前营业税差额征税的部分没差额扣除完,营改增后能不能继续扣除?答:不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的第十三款规定:“(十三)试点前发生的业务。1.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2.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是否需要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四、增值税发票开具(一)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见附件),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已使用编码的纳税人,应于5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3.营改增物业管理公司,同时有房屋租赁业务,可否开一张租赁发票,再开一张物业服务费发票,以区别不同税率?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三十九条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适用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分别开具。但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增值税课后练习题答案解析

螆蚀莁羆莈艿节作业存在主要问题: 1、蒂薁蒄蒈肁蒁蚅销售额是否含税不能很好的区分清楚,有些同学视为全部都含税,结果把 所有销售额都除以(1+17%),清注意我们课堂专门针对销售额是否含税的辨认专门 知识点,见课件。 2、螁芆蚈蕿蚁蒇羆视同销售的计算方法存在改进,比如,组价的运用和计算。 3、螃袇莀袁肅荿羀出口时,完税价格计算存在错误,特别是对于佣金的处理。 增值税课后练习题答案解析 1.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当月以折扣方式销售产品,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注明的销售额380万元,另开红字专用发票折扣8万元。当月购进货物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是150万元,发票当月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当月申请抵扣。 当月企业为装修产品展销厅还购进一批装饰材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是1.3万元。 另外,发给外地一销售分公司账面价值160万元货物,不含税价款200万元。该企业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是: (300+80-8)×17%-150×17%-1.3=63.24-25.5-1.3=36.44(万元) 请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具体分析该企业哪些行为是错误的,如何纠正,并计算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 答案解析: (1)折扣销售若另开发票,不得抵扣;用于装修展销厅(在建工程)的材料不得抵扣进项;发给外地货物视同销售(统一核算,异地移送),要算销项税额。 (2)更正:应缴纳的增值税=(380+200)×17%-150×17%=73.1 2.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给A商场一批货物,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00万元,A商场尚未付款提货; (2)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100万元,税额17万元,已支付货款并已验收入库;支付运杂费3万元,其中运费金额2.5万元,保险费0.1万元,建设基金0.1万元,装卸费0.3万元; (3)为捐给灾区而定制一批救灾物资,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2万元,税金0.34万元; (4)因质量问题客户退回上月从本厂购进的货物2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500元,客户通知已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单; (5)批发销售一批货物,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80万元。由于是协作单位所以给予10%的价格折扣,并已开具红字发票; (6)销售给商场(小规模纳税人)货物一批,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0万元。 当月购销各环节所涉及的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经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生产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解析: (1)第1笔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开专用发票为准,本业务确认销项税额=300×17%=51万元。销售商品发出货物,无论是否收到货款,都应作为发生了纳税义务处理。 (2)第2笔业务购进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17万元,运输费用可抵扣进项税额=(2.5+0.1)×7%=0.182万元 (3)第3笔业务外购、自制、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捐赠,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没有同期价格,按组成计税价计算销项税额为2×(1+10%)×17%=0.374万 同时可抵扣相应进项,本业务取得专用发票,因而可抵扣进项税额0.34万。 (4)第4笔业务销货退回,本业务因销货方还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也未取得退货证明单,销货退回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此业务可扣减相应销项税额。如果在取得相关票证之后,销售方才可以就退回货物作当期销项减项处理,同时购买方也应作进项的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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