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核算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核算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核算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核算

企业进口商品,其采购成本一般包括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一律以到岸价格为基础)和应缴纳的关税。进口商品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与国内购进商品基本相同,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外汇与人民币的折合,因为进口商品要使用外汇,企业记账要以人民币作为本位币;二是进口商品确定进项税额时的依据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海关出具的代征增值税完税凭证。

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物资采购”等账户;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 某贸易公司2004年1月20日进口服装一批,到岸价格68000元,关税税率为50%,另外支付国内运杂费2400元,其中运费发票金额2000元,保险费、装卸费等400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分录如下:组成计税价格=68000+68000 ×50%=102000

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2000 ×17%=17340

购进商品时,

借:物资采购10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340

贷:银行存款119340

支付运杂费时,

借:经营费用226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倾)140

贷:银行存款2400

商品验收人库结转采购成本时,

借:库存商品——服装102000

贷:物资采购102000

[例] 某制造公司2004年1月20日进口材料一批,到岸价格68000元,关税税率为50%,另外支付国内运杂费2400元,其中运费发票金额2000元,保险费、装卸费等400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分录如下:组成计税价格=68000+68000×50%=102000

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2000×17%=17340

材料采购成本=(68000+68000×50%)+[2000×(1-7%)+400]=104260

购进材料时,

借:物资采购10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340

贷:银行存款119340

支付运杂费时,

借:物资采购226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倾)140

贷:银行存款2400

材料验收人库,结转采购成本时,

借:库存商品——某材料104260

贷:物资采购104260

第33讲_简易征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第六节简易征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节要掌握的知识点: 1.应纳税额的计算 要达到的目的: (1)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的纳税人? (2)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的区别? 2.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要达到的目的: 纳税人是谁?计税规则? 【知识点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适用的范围 1.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共同点: (1)都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有规定除外) 2.适用的条件: (1)一般纳税人: 有限制——销售特殊货物+提供特殊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税法明确规定→可以选择、必须适用(结合第三节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 无限制——所有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没有选择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提示】与一般计税方法下销售额的核定完全一致,均为不含税的销售额,但区别在于: (1)一般计税方法使用税率进行价税分离,而简易计税方法使用征收率进行价税分离。 (2)一般计税方法根据销售额计算的是销项税额;而简易计税方法根据销售额计算的是应纳税额。 【知识点二】资管产品的运营业务 一、资管产品的范围: 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二、资管产品的纳税人——管理人 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三、资管产品的计税规则 1.资管产品的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2.其他业务,如贷款、保险等,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适用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可抵扣进项税额。 3.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4.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本小节总结 1.简易计税方法是否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时,有何不同? 3.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的计税规则有何不同? 4.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什么是资管产品?资管产品的管理人是谁?

出口货物增值税通俗理解

出口货物增值税通俗理解 很多筒子在学习增值税一章时在学习出口货物增值税时总是闹不明白,又是免抵退呀、又是抵扣税额抵减额,像绕口令一样。这里,我将用白话的方法写写这部分,帮助大家理解。 首先,从总的方面说,国家是鼓励出口的,赚外国人的钱呀。用实际行动表示,就是对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免收或者部分免收了,之前环节产生的进项税怎么办呢?退给你。这么好的政策谁可以用呢?当然也是有规定的,主要就是两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出口的。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国家的出口体制还不完善,拥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只有少部分,其他非生产性企业出口还是得老老实实交税;还有很多资源性商品当然也不能鼓励出口呀,要不中国的矿产、稀有金属不都跑到国外去了。 这么一算,国家的出口政策就分成了三类。一类是出口免税并退税的。出口环节不交增值税、消费税,还把以前交了的进项税退给你。爽呀。第二类是出口免税但是不退税。这一类说白了也和上一类一样。因为出口的货物在前一道环节里面本来就是免税的,当然也没有什么退税了,还想国家做亏本买卖不成。第三类就比较惨啦,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主要是税法列举的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货物,比如天然的牛黄呀、麝香、白银呀,都是好东东。 《税法》书上还列了很多条文、框框,我的意见是估计出不了什么大题,最多出选择,看看得了,实在头痛不看也行,我们从大的方向把握就行。万一做题时碰到,再细看吧。 现在来说最重要的一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书上列了好多公式、例子,其实搞懂基本原理也就一通百通了。)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生产企业适用的,叫做“免、抵、退”方法;一种是“先征后退”的方法,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贸企业。 先来看“免、抵、退”方法。 我们前面说了,国家政策规定,出口环节免收增值税,把前一个环节的进项税退给企业。但是是把所有的进项税都返给企业吗?不是的,不同的货物有不同的退税率,总共有六档:17%、13%、11%、8%、6%、5%,那上一个环节的进项税(一般是17%和13%)和出口环节的退税就有了个差额,这个差额是国家不退给你的,专业术语就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计算公式书上有,大家自己看看,这里不列了。 这里另一个问题又来了。我们知道企业生产货物是买进一批原材料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可能一部分在国内销售了,一部分出口了。内销的这部分有销项税、进项税,而出口的部分没有销项税只有进项税。怎么区分哪些是内销货物应该负担的进项税还是出口货物应该负担的进项税呢?在实际工作中是很难办到的。但难不倒英明神武的政策制定者,可以从企业整体来考虑这个问题。计算企业整体的当期应纳税额。还是按销项减进项的基本思路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只是这里的销项是指内销的销项,而进项里面是要扣除出口环节由于税率差而不让退的部分,即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的税额,当然上一期留下来没有抵完的税额也要减去。这一步就是所谓的抵税,说白了就是用出口货物的应该退的进项税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算出的数是正的,说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没有抵完,那您就老老实实的交税吧,交的这部分是内销货物销项扣掉了国家应该退给你的进口货物的进项的。如果当期应纳税额是负数,恭喜您,国家还得退钱给你,是不是前面算出来的钱都退给你呢,才不呢,有个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出口货物按退税率算国家最多退给你的钱,官话叫做“免抵退税额”。如果前面算的数比这个数少,就按你算出的当期应纳税额退给你,如果前面算的这个数比它多呢,那对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在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 目前,在实务上,出口退税在“销项税额”方面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一种“超低税率”,即征税率(17%、13%与退税率(各货物不同之差,即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比率。 我国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抵、退”的含义如下: “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为负数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未能完全抵扣时,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有留抵税额时,则可以免抵退税额为限享受退税: (1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税务局“免抵退审批通知单”为: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应退税额”一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税额”一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退税额”一致 (2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可全部退税,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收补贴款”所对应的金额,才是真正的退税,根据“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过程可得知,退的是期末未抵扣完的留抵进项税额。 应收补贴款科目在会计上属于过渡科目,不应结转利润,待补贴款到账后,该科目余额自然归零。

进口再出口增值税可以退吗

进口再出口增值税可以退吗 进口商品再出口的不能够退税.公司进口商品征收的增值税在出口时不能退税. 出口退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据此,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增值税在出口时不能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据此,如果出口该商品时免征增值税,则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出口该商品需要缴纳增值税,则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进口关税与进口增值税的区别是什么?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计算公式: 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增值税率 关税在国际贸易中,按照征税商品的流向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目前只有伊朗、委内瑞拉等少数国家在征收过境关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不使用过境关税;出口税也很少使用,所以通常所称的关税主要指进口关税.进口关税是进口国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它是最主要的

关税种类,它一般是在外国商品(包括从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或海关保税仓库等地提出,运往进口国国内市场的外国商品)进入关境、办理海关手续时征收.进口关税有常规性的按海关税则征收,也有临时加征的附加税. 进口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已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

进口增值税和关税及消费税计算

进口货物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一.进口环节 1.不交消费税 1)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2.交消费税的 1)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进口消费税 ①实行从价定率(如:化妆品) 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②实行复合计税的(如:卷烟) 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3)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二.国内生产销售环节 1)进口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国内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时,纳税人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准予抵扣。 2)进口的原材料 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凭票抵扣(从海关取得的海

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与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没有关系。 消费税:当期准予扣除的消费税款,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 例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150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关税完税价格为40万元。本月内该企业将进口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34万元。 已知:化妆品的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30%,增值税税率17%,机器设备的关税税率20%,增值税税率17%。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向海关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在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解答:1)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A.进口散装化妆品 关税=150×40%=60(万元) 进口消费税=(150+60)÷(1-30%)×30%=90(万元) 进口增值税=(150+60+90)×17%=51(万元) B.进口机器设备: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

培训日期:2011年8月8日 培训内容:进出口税费的计算 1、进口关税 1. 从价税:是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以应征税 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分比作为税率,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 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 计算公式: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X进口从价税税率 2. 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计征关税的方 法。计税时以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乘以每单位应纳税 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 计算公式: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 3. 复合关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计征 的关税 计算公式: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X进口从价税率 2、出口关税计算公式 应征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X出口关税税率 如果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包含出口关税税额,应扣除 3、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计算 1. 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 的新增价格为课税额对象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由海关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计算公式: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X增值税税率 2.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税 种。 从价征收的消费税公式: 消费税税额=(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X从价消费税率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公式: 消费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X从量消费税率 同时实行从价、从量征收的消费税公式: 消费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X从量消费税率+(进口关税完税价格 +进口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X从价消费税率 备注:一般情况下没有消费税、按从价税计算进口关税,计算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时可以按下面公式计算:

2020进出口税收岗位大练兵计算题案例分析题二

1、甲商贸企业委托乙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高档化妆品,2017年11月乙外贸企业代理额为20万元人民币,此业务应退消费税多少?解析: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指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所以此业务不能退消费税,应退消费税税额为0。 2、一外贸公司购进一批货物出口,增值税发票注明进项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征税率13%,退税率5%,该批货物全部出口,收汇额7500美元,记帐汇率8.28元/ 美元,则该企业可退增值税多少元 解析: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不含增值税金额×退税率=50000 ×5%=2500元 3、甲外贸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从生产企业购进纺织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万元,增值税税额 0.65 万元;当月将纺织品出口取得销售收入8万元。已知纺织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和退税率为13%,则该公司出口纺织品应退增值税为多少万元?解析: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甲外贸公司出口纺织品应退的增值税=5*13%=0.65 (万元) 4、某食品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从国外进口一批零食,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关税税率为30%,该企业就此缴纳了进口增值税,取得海关的完税凭证。该企业10月因进口该批零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多少? 解析:进口环节的增值税=(100+100×30%)× 13%=16.90(万元)。纳税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该企业可以抵

出口货物增值税通俗理解讲课讲稿

出口货物增值税通俗 理解

精品资料 出口货物增值税通俗理解 很多筒子在学习增值税一章时在学习出口货物增值税时总是闹不明白,又是免抵退呀、又是抵扣税额抵减额,像绕口令一样。这里,我将用白话的方法写写这部分,帮助大家理解。 首先,从总的方面说,国家是鼓励出口的,赚外国人的钱呀。用实际行动表示,就是对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免收或者部分免收了,之前环节产生的进项税怎么办呢?退给你。这么好的政策谁可以用呢?当然也是有规定的,主要就是两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出口的。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国家的出口体制还不完善,拥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只有少部分,其他非生产性企业出口还是得老老实实交税;还有很多资源性商品当然也不能鼓励出口呀,要不中国的矿产、稀有金属不都跑到国外去了。 这么一算,国家的出口政策就分成了三类。一类是出口免税并退税的。出口环节不交增值税、消费税,还把以前交了的进项税退给你。爽呀。第二类是出口免税但是不退税。这一类说白了也和上一类一样。因为出口的货物在前一道环节里面本来就是免税的,当然也没有什么退税了,还想国家做亏本买卖不成。第三类就比较惨啦,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主要是税法列举的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货物,比如天然的牛黄呀、麝香、白银呀,都是好东东。 《税法》书上还列了很多条文、框框,我的意见是估计出不了什么大题,最多出选择,看看得了,实在头痛不看也行,我们从大的方向把握就行。万一做题时碰到,再细看吧。 现在来说最重要的一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书上列了好多公式、例子,其实搞懂基本原理也就一通百通了。)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生产企业适用的,叫做“免、抵、退”方法;一种是“先征后退”的方法,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贸企业。 先来看“免、抵、退”方法。 我们前面说了,国家政策规定,出口环节免收增值税,把前一个环节的进项税退给企业。但是是把所有的进项税都返给企业吗?不是的,不同的货物有不同的退税率,总共有六档:17%、13%、11%、8%、6%、5%,那上一个环节的进项税(一般是17%和13%)和出口环节的退税就有了个差额,这个差额是国家不退给你的,专业术语就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计算公式书上有,大家自己看看,这里不列了。 这里另一个问题又来了。我们知道企业生产货物是买进一批原材料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可能一部分在国内销售了,一部分出口了。内销的这部分有销项税、进项税,而出口的部分没有销项税只有进项税。怎么区分哪些是内销货物应该负担的进项税还是出口货物应该负担的进项税呢?在实际工作中是很难办到的。但难不倒英明神武的政策制定者,可以从企业整体来考虑这个问题。计算企业整体的当期应纳税额。还是按销项减进项的基本思路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只是这里的销项是指内销的销项,而进项里面是要扣除出口环节由于税率差而不让退的部分,即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的税额,当然上一期留下来没有抵完的税额也要减去。这一步就是所谓的抵税,说白了就是用出口货物的应该退的进项税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算出的数是正的,说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没有抵完,那您就老老实实的交税吧,交的这部分是内销货物销项扣掉了国家应该退给你的进口货物的进项的。如果当期应纳税额是负数,恭喜您,国家还得退钱给你,是不是前面算出来的钱都退给你呢,才不呢,有个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出口货物按退税率算国家最多退给你的钱,官话叫做“免抵退税额”。如果前面算的数比这个数少,就按你算出的当期应纳税额退给你,如果前面算的这个数比它多呢,那对不起国家只能按最多退给你的钱算呀,多出的部分怎么办,留到下一期继续抵吧。 这个大部头终于说完了,也不知道大家明白没有。总结一下吧。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算方法

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算方法 一、关税(Customs Duties;Tariff) 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商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关税可以分为很多种类,从报关业务的角度来看,主要应掌握我国现行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及其他常见的几种类型。 (一)进口关税(Import Duties) 1、进口关税的含义 进口关税是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在国际贸易中,一直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保护手段。 2、进口关税的种类 由于各国征收进口税的目的不同,其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因此有着各种类型或各种名目的关税。 1)从进口关税的税率栏目来看,可分为最惠国待遇关税、协定关税、特惠关税和普通关税等。 最惠国待遇税率适用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 协定税率适用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特惠税率适用于与我国签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普通税率适用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2)从征收进口关税的标准来看,目前我国进口关税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从价税(Ad valorem Duty)指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使用的主要计税标准。 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从量税(specific Duty)指以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作为计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货物的应征税额为税率。计税时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 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数X从量税税率 复合税(Compound Duty)指在海关税则中,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计税时按两种税率合并计征的一种关税。从价、从量两种计税标准各有优缺点,

2018税务师《税法一》考点: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规定、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增值税

2018税务师《税法一》考点: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规定、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 值税 【知识点】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一、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对报关进口的货物,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二、进口货物征税范围 只要是报关进境的应税货物,不论是自行采购用于贸易,还是自用;不论是购进,还是国外捐赠。 三、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 17%、13%(11%)。 四、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17%或13%)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进出口公司2015年4月进口办公设备500台,每台离岸价格0.8万元,海运费0.1万元,保险费0.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口办公用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保险费1万元,装卸费0.6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万元。当月以每台1.8万元的含税价格售出400台,每台另收取优质费0.2万元和一部分销货运费0.2万元,向甲公司捐赠1台,对外投资20台,送给客户1台。另支付一部分销货运输费1.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15%) (1)进口货物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0.8+0.1+0.1)×(1+15%)×500× 17%=97.75(万元) (2)当月销项税额=(400+2+20)×1.8÷(1+17%)×17%+400×(0.2+0.2)÷ (1+17%)×17%=133.62(万元)

【解释】“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国外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在国内加工后复出口的,对进口的料、件按规定给予免税或减税。 【解释】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享受与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飞机减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知识点】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规定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认定 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一律按一般纳税人征税。 (二)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当月全部成品油销售数量-允许扣除的成品油数量)×油品单价 (三)加油站无论以何种结算方式收取售油款,均应征收增值税。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知识点】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值税政策 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值税 一、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 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逾期未退还的一律缴纳增值税;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缴纳增值税。 二、核电行业增值税规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进口商品增值税征收办法

北京中亚时代能源技术有限公司Petrotime China Inc.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进口商品增值税征收办法 前言:根据1995年3月15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第2120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1995年国家预算》总统令, 从1995年4月1日起,除一些政府间合同外,对从独联体以外的国家进口的商品(包括产品)一律征收20%的 进口商品增值税。对1995年4月1日前签署的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或部分已纳过税的商品(包括由侨民或 非侨民纳税的),1995年4月1日前的易货合同所涉及的进口商品以及1995年4月1日前已办完海关手续的代销进口商品不征收增值税。 依照1995年4月24日发布的、1995年7月1日生效的第2235号文件《税收和其他义务缴纳预算》的总统令,对进口商品缴纳增值税做出优惠的补充规定。按照这一补充规定,以下进口商品免缴进口增值税。 1.自然人按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部长会议办公室规定的限额携带入境的商品。 2.在运输行李、货物、旅客行车途中或边境车站。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或在境外购置的旨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汽车配件; 3.尚未运抵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边境海关就已报废的质量低劣的产品或材料; 4.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部长会议办公室确认的人道主义援助物质; 5.国家政府一级或国际组织运抵哈萨克斯坦境内的,用于慈善事业的商品,包括技术援助在内; 6.没收充公的和由国家继承的无主贵重物品; 7.外交领使馆与外交领使馆同等规格的办事机构的公务用品,以及这些机构工作人员、外交官、随行家属的私人物品; 8.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自由流通商品放行条例》阶外)免征增值税的过境商品。 进口商品增值税由以下要素组成: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确定的商品的关税价值,海关手续费及商品的进口关税。 进口商品,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1.缴纳关税和消费税的商品。 增值税=(C十Tc十n十Ac)XH/100 2.只纳关税不纳消费税的商品。 增值税= (C十Tc十n)X H/100 3. 既不纳关税也不纳消费税的商品。 增值税=(C十Tc)X H/100 公式中:C一商品关税价值 n——征收关税数额 Tc——海关手续费 Ac一一消费税数额 H一增值税率 自然人可选择这样的纳税方式,既商品入关时的海关手续费、关税和消费税的总和乘以1.2。比如,一个自然人缴纳了1200坚戈的关税、105坚戈的海关手续费和3500坚戈的消费税,共计4805坚戈,那未他应缴纳5766坚戈(4805X 1.2)的增值税。 项目管理部1哈萨克斯坦法律资料库

增值税练习题及答案

1..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如下业务: 1).9月2日,采取交款提货结算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售电视机500台,本期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3000元。由于商场购买的数量多,按照协议规定,厂家给予商场售价5%的优惠,每台电视机不含税售价2850元,货款全部以银行存款收讫;9月5日,向乙家电商场销售彩电200台。为了尽快收回货款,厂家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4/10、2/20、N/30。本月23日,全部收回货款,厂家按规定给予优惠。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从消费者个人手中收购旧电视机,销售新型号电视机10台,开出普通发票10张,收到货款31100元,并注明已扣除旧电视机折价4000元。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电视机给消费者20台,协议规定,每台不含税售价4000元,五年后厂家将全部货款退还给购货方。共开出普通发票20张,合计金额93600元。4)本期共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400000元。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本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2.2012年A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代征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从国内市场购进原材料支付的价款为14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238万元。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2200万元(不含税)。 3..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为鼓励客商尽早偿还货款,实行现金折扣政策,条件为5/10、2/20、n/30。本月销售甲产品500台,单价8000元(不含税),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100台在10天内付款,200台在20天内付款,200台在30天内付款。 2)进口原材料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证上注明的关税12万元,增值税48万元;向国内市场购进各种材料及动力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35万元。购进一台检测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3)向当地学校赠送商品一批,不含税价为10万元。 4)购入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340万元,同时,支付货物运费6万元 该企业所有进销项税都适用17%的增值税率。计算该企业应纳多少增值税。 4.某模具厂(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模具不含税收入300万元,产品已发出。 2)以折扣方式销售模具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将折扣金额6万元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产品已发出。 3)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新模具一批,不含税价770万元,换回的旧模具作价5万元,实收价款65万元。 4)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货款已付。 5)购入原料一批,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 6)为装修展销厅购进一批装修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3万元。 7)为装修展销厅领用上月购进的原材料一批,不含税购进价为14万元。 计算该厂应纳增值税。

增值税计算题习题(附详细答案)

【例2—4·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 年4 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 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正确答案』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7-26-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例2-5·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 年6 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 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5 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收款117 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 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解析】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17-60-5=-4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26-26=0(万元) (6)6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22(48-26)万元。 (2)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免、抵、退”办法如下: 【例2-6·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8 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 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 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 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 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 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正确答案』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00×(17%-13%)=4(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3%)-4=8-4=4(万元)(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7-30-6=-19(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的退税税率=100×13%=13(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3=13(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13(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该企业免抵税额=13-13=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 万元(19-13)。 【例题·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2009 年1 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 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 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 (2)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 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 用于企业基建工程; (3)以外购原材料80 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 万元、增

进口货物的征税

一、进口货物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一)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为缴纳增值税: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于进口货物,必须首看其是否有报关进口手续。一般来说,境外产品要输入境内,都必须向我国海关申报进口,并办理有关手续;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者其他用途等,均为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国家在规定对进口货物征税的同时,对某些进口货物制定了减免税的特殊规定。 如属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国外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在国内加工后复出口的,对进口的料、件按规定给予免税或减税,但这些进口免、减税的料件若不能加工复出口,而是销往国内的,就要予以补税。对进口货物是否减免税由国务院统一规定,任何地方、部门都无权规定减免税项目。 (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说,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较宽,包括了国内一切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对于企业、单位和个人委托代理进口应征增值税的货物,鉴于代理进口货物的海关完税凭证,有的开具给委托方,有的开具给受托方的特殊性,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由进口代理者代缴进口环节增值税。纳税后,由代理者将已纳税款和进口货物价款费用等与委托方结算,由委托者承担已纳税款; (三)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 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与本章第二节的内容相同。 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我们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直接用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或计税价格就可以了,但在进口产品计算增值税时我们不能直接得到类似销售额这么一个计税依据,而需要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作为计税依据的价格。进口货物计算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纳税人在计算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2)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即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以上两点实际上是贯彻了进口货物的目的地原则或称消费地原则。即对出口货物原则上在实际消费地征收商品或货物税。对进口货物而言,出口这些货物的出口国在出口时并没有征出口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到我国口岸时货物的价格基本就是到岸价格,即所谓的关税完税价格。如果此时不征关税和其他税收则与国内同等商品的税负差异就会很大。因此在进口时首先要对之征进口关税。如果是应征消费税的商品则要征消费税。在这基础上才形成了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即组成计税价格。这与国内同类商品的税基是一致的。由于货物出口时出口国并没有征收过流转税,因此在进口时我们计算增值税时就不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3)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一般贸易下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以

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处理

进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处理 1.进口货物征税范围 4 y; X. y& J9 P; z* j; p 2.进口货物的纳税人3 X" T6 C7 d. D3 I0 D/ F3 i- Z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I; m* `! l, _4 k* O) G. _ & @( P9 w" j" U% n o4 @4 q: n 代理进口货物由代理人代缴进口环节增值税。 3.进口货物的税率6 R- h! d! ]- [# m6 q % f& ]+ x* }) _4 }% s& s6 g- O 同国内货物:13%或17%。1 b- H0 v2 t( }! [8 Z- x7 t/ B - |6 i8 u0 f, `, {; K/ o3 y 4.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M0 Y$ I7 O+ S' ~6 b, b) p& G7 c' p* S / I2 t3 h) [% g5 [ B+ O( C" B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 g/ x$ q3 Q'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Z" O6 {2 g5 b) Q 对于征收消费税的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分为两种形式: ①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计算% C" U3 w% \* J* z # J( E& ?$ R, {0 O8 k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0 E$ t: E1 H+ o5 I6 L. |& n: C ②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3 y6 f3 m& ]) f' c. r; Y8 H9 E 例:某商场进口一批化妆品,价款折合人民币800000元,另该批化妆品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共200000元。货物报关后,该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该批化妆品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0元。(关税税率为20%)& l3 p- e+ U" n8 T3 V

增值税计算题习题(附详细答案)

【例2—4 ?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 为 13%。2005 年 4 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 200 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 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收款117 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 抵、退” 税额。 『正确答案』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0 X ( 17% — 13%)= 8 (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X 17%—( 34 — 8)— 3 = 17 — 26 — 3=— 12 (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 X 13% = 26 (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W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 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26—12=14(万元) 【例2— 5 ?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 为13%。2005 年6 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 万元,外购 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 5 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 100 万元,收款117 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 200 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 税额。 【解析】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0X(17%—13%)= 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 100X17%—(68—8)— 5=17—60—5=— 4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 X 13% = 26 (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 2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 26— 26= 0(万元) (6)6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22( 48— 26)万元。 (2)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免、抵、退”办法如下: 【例2— 6 ?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8 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 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34 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100 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 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 100万元。收款 117 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 200 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正确答案』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X (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 100X ( 17%— 13%)= 4(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 X外汇人民币牌价X (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 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00X(17%—13%)— 4=8—4=4(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 100X17%—(34—4)— 6=17—30—6=— 19(万元) (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X 材料出口货的退税税率= 100X 13%= 13(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 X 13% — 13= 13 (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 13(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该企业免抵税额= 13— 13= 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 6 万元( 19—13)。 【例题?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2009 年1 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 万元、增值税额 144.5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 (2)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 万元、增值税额 25.5万元,其中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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