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范文一

上半年,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人,解除矫正1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人,其中缓刑对象2名,保外就医对象1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工作格局。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成立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各社区有工作站,配备并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以及监督人工作队伍。其次,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记,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册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即每周一为电话汇报日);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12小时;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三、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能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和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动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等。

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化

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并针对我街道社区矫正平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严格按市、区工作要求,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的效率。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管理教育的力度,定期开展汇报教育和公益劳动。二是充分发挥帮教志愿者和责任人的作用,协助好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电子平台的建设,定期进行平台登录,及时做好电子平台内容的更换工作,确保规范。四是加强资料平台的管理,做到准确无误、保证质量。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范文二

2011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前卫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假释2名,剥夺政治权利1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该四名社区矫正对象除刘跃新暂未找到外,其余三名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进行顺利。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2011年下半年工作思路2011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范文三

2011年,白沙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人,解矫7人,目前在矫人员11人,其中缓刑8人,假释3人。

根据省、市、区关于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所以组织网络、工作制度流程、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四方面工作为抓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如下:

一、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和网络。街道进一步完善了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社区治保调解主任为具体帮教责任人的专业矫正队伍。同时,在各社区成立了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老党员和其他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及时调整和补充,为“两会”及建党90周年安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

重点加强了请示报告制度,信息宣传、统计制度和请销假、谈话制度,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即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

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三、做好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

按照“排查准确、掌控及时、防范有效、处置快速”的“三防”活动原则,街道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落实“三定”措施,筑牢社区矫正“三防”城墙。

(一)“定位”,坚决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高检会〔2009〕3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目视跟控、GPS遥控措施,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天罗地网”,确定和限制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根据全国“两会”、建党90周年和国庆等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维稳工作要求,组织各社区对矫正对象进行“分阶段、滚动式、不间断”的排查,切实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及近期的行踪去向、活动轨迹。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对于节假日期间请假探亲的人员,落实随同人员进行监护,并进行电话抽查,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二) “定人”,切实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对重点矫正对象和重点归正人员落实专人管教。在排查走访中发现和掌握的有违法犯罪倾向或有可能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隐患,由社区书记、综治干部及矫正志愿者组成帮教小分队,制定“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管控措施,确保辖区内重点人员的个案化矫正实施率达到100%。此外,严格落实矫正对象“每日一电话、每三日一到访”制度,确保实时掌控,实时监管。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监管帮教手段,切实消除和化解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隐患。

(三)“定心”,高度重视心理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矫正过程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转化和弱化其消极思想和心理。春节前夕,街道领导、司法所长和社区干部一起上门走访了部分家庭困难的归正、矫正人员,与他们进行了交流对话,送上春节慰问,并给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了他们重新做人、融入社会的信心。

三、总结经验,强化考核

司法所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街道矫正办负责人、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三方参与,共同分析研究本月各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方案。如大庆社区矫正对象单某,连续两个月无故不参加学习,居住地在海曙且电话联系不上,对此,矫正办通过发挂号信、片区民警打电话联系其家人等方式最终与其取得了联系,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最终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致歉并自觉到矫正办参加正常的学习。加大社区矫正每季度联合执法力度,对社区开展“三防”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此项工作与社区年度综治考核挂钩,确保“三防”活动落到实处。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知识问答

社区矫正知识问答 问:什么是社区矫正? 答: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问: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四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2、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罪犯; 问:全国统一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什么? 答: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规定了严格的交付、接收程序和基本监管要求,明确规定了监管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包括对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治安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收监执行等。

问: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措施有哪些? 答: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监管要求:一是定期报告。社区矫正人员要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定期报告身体情况和病情复查情况。二是进入特定场所需审批。社区矫正人员进入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场所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三是外出需审批。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正当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当经过批准,且外出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四是变更居住地需审批。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问: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矫正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答: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特色,突出强调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觉参加教育学习,有劳动能力的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同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矫正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 问:社区矫正各有关单位的职责有哪些? 答: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2016年上半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 结 2016年上半年,**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在市区的领导下,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作为安置帮教的工作方针,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使安置帮教工作真正实现“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回归目的。根据新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搞好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思路。积极依托社区(村)等社会力量,关注矫正对象的就业和生活状态,针对矫正对象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情况,制订符合每个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注重人性化管理,达到最大限度控制重新犯罪的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上半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截至2016年6月19日,我所共接收5名社区矫正对象,其中缓刑的1名,假释的2名,剥夺政治权利的2名,管控率达到100%,无脱管漏管人员。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落实以及矫正人员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我所

社区矫正对象均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社区矫正制度,工作情况比较稳定、生活有着落,思想情绪稳定,无重新违法犯罪倾向。 (二)最基本的矫正对象须做到日常汇报生活、思想动态方面。按规定矫正对象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月到司法所报告一次递交一份思想汇报,这条规定我们对其灵活变通,根据每个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对待。在每月的思想汇报上,我们采取了弹性的时间要求,即每个月的下旬让矫正对象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来司法所递交书面思想汇报,并接受谈话教育,这样能照顾到部分工作比较忙的矫正对象。如果最后一天还不来报到,就电话通知或上门走访的方式,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来报道。在每周一次的电话汇报我们会按照规定记录下来。通过这种日常监督方式可以使矫正对象逐步养成良好的纪律观念,也使司法所最大限度的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行为表现。同时司法所还在每个月选择一天、在社会敏感日、重大节日组织矫正对象适时进行谈话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三)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会客、迁居、请销假、政治权利行使限制等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强化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手段,落实相关待遇,区别对待,因人施矫。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社

司法所度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8年司法所度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0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18年,我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思路,建立机构,健全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两劳”回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全旗社会持续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为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治理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今年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积极社区矫正工作。 (一)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年初调整了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对乡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条不絮地开展。 (二)开展对全旗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今年开展了2次对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1人。此社区矫正对象为缓刑,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按照一人一个档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对我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 (四)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听取思想汇报,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监控,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我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没有脱管、漏管,没有从新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使我辖区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我乡及时调整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嘎查建立了“两劳”人员接待工作站,

刑释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灵秀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作 领导小组实施方案 灵秀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在鹿城镇党委政府,鹿城镇综治我中心的领导下,以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首要标准,以构建和谐平安灵秀社区为目标,以政府主导下的“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为工作方针,以“衔接帮教有效、齐抓共管有序、保障措施有力”为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特订立以下领导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管理,做好排查工作,有效减少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 1、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信息工作管理,尽快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化管理。 2、做好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对下落不明,对见档不见人的刑释人员核对摸排,逐一对照落实。 3、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人员实现重点帮教,必要时与公安机关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甄别。 4、建立完善社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档案,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切实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好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长期而 艰巨的任务,是需要全社区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协调好刑释解教人员、矫正人员的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问题。 三、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活动,对他们真正落实“四个一”帮教措施。 2、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推动帮教工作实现向监所、向刑释解教人员家庭和向社会的延伸。 3、严格落实责任帮教制度。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跟踪回访制度、定期谈话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委托帮教制度。加强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进一步壮大帮教工作力量。把帮教工作与平安建设、文明创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扩大热心安帮工作的社会支援者队伍,广泛动员职工、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帮教工作。

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司法局 近年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及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在各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近年来的实践与探索,现就开展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和对策作一些分析。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规范缺失。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就是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制定出一部统率和调整全部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相互协调和衔接的法律法规,在工作中碰到具体问题时,主管部门指导工作的依据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公、检、法等部门分工不明确,程序不完善。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如果没有完善的程序作保证,会使工作质量和实效大打折扣。程序性规定的缺失是开展两项工作最大的阻力。至目前,中央有关部委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并没有关于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的具体程序规定,只是提及公、检、法和司法行政部门各自负责哪些工作等,对如何开展两项工作、社区矫正和安臵帮教工作的流程、各个阶段的衔接、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

的评估等并无涉及。这些将最终导致整个工作的无序和混乱。因而完善程序显得尤为重要。 (三)司法所工作压力大。在实际工作中,乡镇司法所不但承担着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帮教任务,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繁重的工作,同时还要肩负乡镇党委、政府分派的其它工作任务。目前,乡镇司法所一般是多块牌子、一套班子,所谓“班子”其实也只有1—2人,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司法所难以承受。 (四)刑释解教人员安臵难。目前各地经济虽发展较快,但仍存在较大的就业压力。因此,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没有正常生活收入,就会情绪不稳定。如果不能妥善安排他们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就可能成为重新违法犯罪的隐患。 (五)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的办公用品、宣传资料、表彰奖励、调查研究和技能培训等都需要必要的经费,对一些特困人员的救助扶持也需要经费。由于缺乏必要的经费,往往导致一些事办不好、办不成。 二、解决的办法和对策 (一)发挥主体优势,调动社会力量 1、发挥司法所的主体作用。目前,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是在市社区矫正办公室和安臵帮教办公室的指导下,以乡镇司法所为主体开展的。为增强司法所做好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是要把两项工作列入司法所重点考核内容;二是要分层次培训,提高司法员业务水平;三是要积极

2014年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2014年上半年张浦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4年以来,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省厅、苏州和昆山市局的工作思路步骤,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新江南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我镇从06年1月开始至今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6名,累计解除矫正人员149名;2014年上半年我所新增矫正人员18名,解除矫正12名,表扬社区矫正人员16人次;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6名,其中缓刑52名,假释4名;严格管理14名,普通管理41名,宽松管理1名;现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60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名。 回顾2014年上半年,我所在硬件方面设立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利用宣告室对新进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宣告、谈话。 软件方面,严格按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及社区公益劳动、邀请3名相关专业老师集中授课,让全镇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并定期走访社区矫正人员本人、家庭及村社区。严格要求各矫正人员每月上报思想汇报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同

时利用移动管理平台,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根据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由镇司法所、所在村(社区)以及所在工作单位共同对矫正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对表现较好的矫正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差的矫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全面掌握他们近期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有针对性的通过村、社区专职人员及志愿者对其进行教育帮扶工作,为刑释、解矫人员确保不发生重新犯罪打好坚实的基础。 2014年上半年我镇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和市局主管部门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在矫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下半年将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矫正对象教育,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下半年我所将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坚持每月一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一次公益劳动、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做好一人一档工作。继续做好移动管理平台工作,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下半年7-8月份我所要举办“张浦镇法律知识竞赛”,将全体矫正人员集中观摩晋级赛、决赛活动,让其增进法律知识、弘扬正气,让他们以竞赛为契机,全面提升他们学法、知法、守

社区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社区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4年Xx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宜昌市社区矫正工作暂行规定》,以三化一学为抓手,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和创新结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管控和预防措施,努力实现了社区矫君子员无脱管、漏管,无重新违法犯法,刑释解教职员重新违法犯法率控制在3%之内的目标。为Xx市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4年度,Xx市司法局被宜昌市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陈蓓蕾、任建军、李琼(女)、刘艳四名同道被评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以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从2007年12月开始至2014年10月份,共接收社区矫君子员1163人,期满消除828人,现在册335人。2014年元至总结之日接收社区矫君子员230人。现在册矫君子员中;管制14人、缓刑289人、假释15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剥夺政治权利10人。从犯法类型上,危害公共安全33人、破坏经济秩序27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107人、侵犯财产56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78人、贪污受贿10人、其他24人;从户籍上,城镇65人、农村270人;从性别上,男性316人、女性19人;从年龄结构上,未满18周岁8人、18周岁至45周岁225人、46周岁至60周岁95人、61周岁以上7人;从文化程度上,大专有以上12人、高中或中专81人、初中及以下242人;从就学就业上,就学2人、就业318人、无业15人。 安置帮教三年在册729人;分别是2011年247人、2012年195人、2014年287人。 完成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此资料转贴于?7份,信息协查3份。 二、主要工作及成绩。 在司法局领导班子的正确指导和高度重视下,我市多措并举创造性的展开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取得较大发展与突破。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持,进步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了信息化管理平台。为适应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努力进步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今年,司法局积极向政府争取社区矫正工作经费,Xx市财政为社区矫正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在每年解决15万元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市政府再次对社区矫正平常工作经费新增25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斥资24万元开通司法E通,搭建社区司法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并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部分明确表示,今后将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逐年递增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之需。通过建设以司法E通为核心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对社区矫君子员的远程监控和智能管理;实现职员、时间、区域的全覆盖,完成了社区矫正管理从人防向技防的转变。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范文一 上半年,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人,解除矫正1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人,其中缓刑对象2名,保外就医对象1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工作格局。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成立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各社区有工作站,配备并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以及监督人工作队伍。其次,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记,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册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即每周一为电话汇报日);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12小时;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三、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能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和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动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等。 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化

6、Ⅲ-69-1)社区关于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情况说明

关于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 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就是对在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管理、教育和帮扶,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犯罪。安置帮教对象分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 我社区服刑人员2名,其中,判处缓刑的4名,刑满释放人员2名,取保候审的1 名。矫正工作社会自愿者9名。到目前为止,我社区没有一例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百分之零点二以内。 二、工作目标 全面使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管、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管,通过管理、教育和帮扶让他们不再危害社会,使社区服刑人员即能保持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又能改造自己所犯的罪行,让他们能够顺利回归并融入社区;使释解教

人员不至于重新违法犯罪,为宜城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服务管理措施 1、是帮教工作提前介入。社区矫正与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协调做好帮教人员的社会调查,向其亲属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政策,提前进入矫正帮教程序。 2、是落实安置帮扶责任。对于矫正对象中的特困户,经本人申请,所在社区证明确有困难的,帮助其向民政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 3、是抓好培训,最大限度促就业。积极组织本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义务培训,参加组织的各种活动,与综治办与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对心理不太健康、有厌世情绪的对象上门进行专门心理疏导。 4、是提供法律援助。对回归社会的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若有权益被侵害,协助司法所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和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七是建立“一助一”帮教制度。社区组建对固定的社会帮扶队伍,建立“一助一”帮教制度,在服务管理人员协助下与刑释解教人员结对子,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工作。 XXXX社区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一、继续抓好会议精神贯彻,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 1.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贯彻落实计划,坚持问题为导向,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 2.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作体制机制落到实处。紧紧依靠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推动各部门较好地履行职责。 二、严格落实基本任务,确保社区矫正安全持续稳定 3.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重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考核奖惩、收监执行等工作,维护社区矫正正常秩序,确保刑罚执行严肃性。 4.切实加强教育矫正。认真执行《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大纲》,指导和规范教育矫正活动。重点抓好集中教育活动,制定集中教育计划,明确社区矫正中心与司法所任务分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行社区服务菜单制管理,开发、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和考核,确保社区服务的落实和效果。 5.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为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深化“黄丝带帮教活

动”计划,制定具体项目和措施,丰富帮教内容,拓展帮教载体,保证帮教活动取得实效。 6.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案件一案一报制度,定期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建立健全安全预警、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能力。 7.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外出和居住地变更审批、考核奖惩、提请执行变更等执法环节,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问题。 三、强化法治思维引领,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水平 8.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关工作规定,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实现制度全覆盖,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9.规范县社区矫正中心运行和管理。优化功能设置,规范运作机制,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县社区矫正中心作用,构建具有特色的社区矫正集中执法和管理模式。 10.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计划和任务,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规政策、基础执法业务培训。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水平 11.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推动县社区矫正机构向实体性“队建制”模式转变,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司法所至少确定一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

XX司法所20XX年第一季度 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司法局《关于上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情况的通知》精神,我司法所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镇的社会和谐稳定。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全镇到20XX年5月31日止,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4名,其中缓刑12名,管制1名,监外执行1名,有2人到司法所报到,其余12人到派出所报到;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9名(女性2名),其中刑释27名,解教2名,现有1人由司法所管理,其余28人由派出所管理。为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克服和防止再犯罪的行为,我们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刑释解教的29名人员全部落实责任田,安置率达100%。建立帮教对象档案29宗,列入帮教对象29名,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为零。 一、围绕一条主线,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 近年来,我司法所围绕党委、政府“保稳定,抓经济,

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落实机构。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政法工作的纪委书记总牵头,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镇综治办、司法所有关人员落实日常工作。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有关单位、村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实行“三包”(即包帮助安置、包考察教育、包思想转化),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 二、把好“两道关口”,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 许多正反事实证明,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最初环节是他们今后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家庭、社会的宽容心、接纳度直接影响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 1、把好接茬关。重点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和安置帮教办通知后,我们即着手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刑释解教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后,司法所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

司法所XX年上半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司法所XX年上半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 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棕树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在市区的领导下,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作为安置帮教的工作方针,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使安置帮教工作真正实现“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回归目的。根据新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搞好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思路。积极依托社区等社会力量,关注矫正对象的就业和生活状态,针对矫正对象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情况,制订符合每个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注重人性化管理,达到最大限度控制重新犯罪的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上半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XX年6月19日,我所共接收5名社区矫正对象,其中缓刑的1名,假释的2名,剥夺政治权利的2名,管控率达到100%,无脱管漏管人员。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落实以及矫正人员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我所社区矫正对象

均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社区矫正制度,工作情况比较稳定、生活有着落,思想情绪稳定,无重新违法犯罪倾向。 最基本的矫正对象须做到日常汇报生活、思想动态方面。按规定矫正对象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月到司法所报告一次递交一份思想汇报,这条规定我们对其灵活变通,根据每个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对待。在每月的思想汇报上,我们采取了弹性的时间要求,即每个月的下旬让矫正对象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来司法所递交书面思想汇报,并接受谈话教育,这样能照顾到部分工作比较忙的矫正对象。如果最后一天还不来报到,就电话通知或上门走访的方式,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来报道。在每周一次的电话汇报我们会按照规定记录下来。通过这种日常监督方式可以使矫正对象逐步养成良好的纪律观念,也使司法所最大限度的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行为表现。同时司法所还在每个月选择一天、在社会敏感日、重大节日组织矫正对象适时进行谈话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会客、迁居、请销假、政治权利行使限制等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强化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手段,落实相关待遇,区别对待,因人施矫。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积极性。在上半年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我们进行了两次

2010年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0年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0年以来,我市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置帮教措施进一步落实 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帮教工作走向正轨。建立完善各级帮教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和信息管理,探索建立与市公安局和基层派出所工作有效衔接机制,全市建立了301个帮教组织,形成了市、乡、村三级帮教网络。截至目前,我市 290名两劳释解人员均得到妥善安置,其中,有86人被输送到外地务工, 89人免费参加了劳动部门举办的学习班,31人享受到低保。5月份,结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两劳释解人员调查摸底专项行动。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在常规摸排的基础上,与当地派出所协作配合,通过走访、谈话等形式对辖区内两劳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规范,无脱管、漏管现象。 2、抓好跟踪服务,杜绝两劳释解人员重新犯罪。针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具体情况和特点,采取思想上劝慰,政策、技术、资金上扶持等措施,抓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医和生活上的困难,充分发挥安置基

地作用,建立了刀尔登北营子村、前进乡北京暖恒有限公司两个安置基地,坚持“三帮一、教中帮、帮中教”的工作方法,使两劳释解人员能够自食其力,重新走向社会。 二、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 1、争取支持,形成共识。按照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要求,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一方面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争取公安、法院、财政、人事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试点工作中机构、人员、经费的保障问题; 2、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增设社区矫正科,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薄锡钊为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织,下设办公室,印发了《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及任务,以三十家子镇、前进乡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经验,力争明年在全市铺开; 3、调查摸底,夯实基础。以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为契机,指导各乡镇街对辖区内297名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深入各乡镇街开展调研,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日常管理、分类教育及衔接工作奠定扎实基础,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铺开奠定良好基础。 二0一0年十一月

社区关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社区关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社区制定了2011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指导全年工作,预防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一、加强心理教育。建立心理矫正基地,定期邀请心理学专家和有关人士讲课,使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免费得到心理教育。 二、加强法制教育。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公民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 三、加强警示教育。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到监狱、劳教所参观,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使他们的心灵受到洗礼与震撼,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四、加强劳动教育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端正劳动态度、树立劳动意识、增强劳动观念,同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做好技能培训工作。 五、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其爱国主义情感。 六、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成立社区志愿者协会,结成帮教对子,充分发挥党员、劳模、教师、专家、学者、大学生的作用,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对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及时提供帮助。

七、加强业余文艺宣传队建设。组织有特长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排练节目,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扩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影响力。 八、加强对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的监管。及时与被接收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签订帮教合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其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做到“三落实、四必访、五清楚”。 九、加强协调。积极协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十、加强监护职责的发挥。做好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监护人的思想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遇到复杂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与司法所联系,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湖沁社区 2011年2月25日

社区矫正人解教总结

社区矫正人解教总结 篇一:20XX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清泉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及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强化领导责任,有序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现就20XX年清泉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县综治委的总体安排部署,更新思想观念,创新思想方法,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法途径。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刑释解教人员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目的,不断健全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自20XX年至目前,全镇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78名,衔接78人,衔接率100%,安置78人,安置率100%,无重新犯罪。社区矫正人员15人,衔接15人,衔接率100%。 二、健全组织机构 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

要工作来抓。镇上成立了以主管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办副主任、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为副组长,计生、财税、妇联、团委、 工商、民政组成的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全镇15个村,6个社区全部成立了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已基本形成镇、村、社三级帮教网络。 三、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定期走访、信息报告等制度,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站所相互支持配合,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努力减少托管、漏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消除治安隐患。镇安置帮教办公室紧紧围绕“四个一”开展工作,即每名刑释解教人员有一个帮教小组,有一个具体的帮教措施,每一季度有一次谈话,有一份详细的档案,从而有效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四、开展走访教育 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思想情绪不稳定,易波动的实际,在帮教工作中,注重心理教育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做到“四必谈”,即在安置对象思想波动时、工作不满意时、身体有病时、家庭出现变故时,帮教小组或责任人及时找其谈心,给予精神鼓励,“五必访”,即当刑释解教人员刚安置时、有段时间未到岗工作时、家里婚丧喜事时、遇到重大节日时、安置对象有劣迹被确定为重点对象时、帮教小组或责任人必须到其家庭走访谈心,掌握思想动态并给予精神鼓励。实现了从思想上帮教,不让其滑坡,从精神上帮教,不让其无精打采,从法律上帮教,不让其重新犯罪,从情感上帮教鼓励他们走出失落,树立

关于组织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方案

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关于 组织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实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9?16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厅发…2010?47号)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决定组织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 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不仅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更是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通过律师走近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把法律传播到最需要法律的人的身边,有利于增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法律意识,增强其回归社会、做守法公民的信心,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矫正质量,巩固矫正成果,有效预防重新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并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能优势,扎扎实实地推动我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思想 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矫正质量,巩固矫正教育成果,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三、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的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可以通过发放法律书刊、宣传材料,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密切联系的基本法律知

司法所XX年度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司法所XX年度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XX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XX年,我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思路,建立机构,健全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两劳”回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全旗社会持续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为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治理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今年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积极社区矫正工作。 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年初调整了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对乡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条不絮地开展。 开展对全旗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今年开展了2次对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我辖

区社区矫正对象1人。此社区矫正对象为缓刑,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按照一人一个档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对我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 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听取思想汇报,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监控,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我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没有脱管、漏管,没有从新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二、安置帮教工作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使我辖区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我乡及时调整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嘎查建立了“两劳”人员接待工作站,明确了职责,使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将XX年至今年回归的“两劳”人员信息资料进行登记造册,进一步规范了我乡“两劳”回归人员信息资料。 加强衔接,掌握动态。一年来,我乡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监狱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1份1人,收到通知后立即进行登记造册,及时通知嘎查委员会和家属,并与派出所联系,将其纳入重点人口管理。现有4名安置帮教对象,刑满释放

解除社区矫正转安置帮教通知书

司法所: ,男(女),身份证号码,居住地,户籍地,身份证号。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勾选),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其矫正期已满,依法已解除社区矫正,建议作为(一般、重点,勾选)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后,做好衔接转安置帮教工作。 (旗市区司法局公章) 年月日 解除社区矫正转安置帮教通知书 司法所: ,男(女),身份证号码,居住地,户籍地,身份证号。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勾选),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其矫正期已满,依法已解除社区矫正,建议作为(一般、重点,勾选)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后,做好衔接转安置帮教工作。 (旗市区司法局公章) 年月日 注:社区矫正执行地(县域)与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户籍地(县域)一致时,填制此通知书送达至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户籍地乡镇街道司法所。户籍地乡镇街道与执行地乡镇街道不一致的,还应附《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旗)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 ,男(女),身份证号码,居住地,户籍地,身份证号。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勾选),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其矫正期已满,依法已解除社区矫正,建议作为(一般、重点,勾选)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后,做好衔接转安置帮教工作。 (旗市区司法局公章) 年月日 解除社区矫正转安置帮教通知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旗)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 ,男(女),身份证号码,居住地,户籍地,身份证号。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勾选),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其矫正期已满,依法已解除社区矫正,建议作为(一般、重点,勾选)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后,做好衔接转安置帮教工作。 (旗市区司法局公章) 年月日 注:社区矫正执行地(县域)与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户籍地(县域)不一致时,填制此通知书并随《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一同送达至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户籍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安臵帮教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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