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粤建规函〔2012〕793号

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粤建规函〔2012〕793号
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粤建规函〔2012〕793号

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

编制技术指引(试行)

粤建规函〔2012〕793号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市人民政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沿线综合开发的重要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机制的意见》(粤府函〔2012〕16号)关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结合《城乡规划法》、《广东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商省有关部门,现印发《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技术指引(试行)》以进一步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站场TOD规划的编制主体和对象

(一)规划编制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际轨道站场所在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单个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论证及经费安排等工作。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铁投集团)、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下称珠三角城际公司)配合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及省有关部门按职能予以督促和指导。

(二)规划对象。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线位及站场位置稳定后的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应及时启动相应站场的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实现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 综合开发规划的全覆盖。

(三)规划范围。以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为中心、半径800米左右用地为基础,结合周边规划路网、自然地理界线、行政界线、地籍权属界线及相关政府部门意见等,划定规划范围。其中尚未划拨、出让的国有土地,或需要调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才能用于开发建设的土地,原则上应纳入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

二、明确站场TOD规划编制的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优化布局,保障区域的转型升级。各站场规划要切实按照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采用TOD开发模式推进土地综合开发,引导人口、产业和技术等各类要素集聚,将城际轨道交通沿线建设成为珠三角区域践行新型城市化模

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主要载体,促进区域尺度上的城镇职能分工、发展布局的合理化,为珠三角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的空间保障。

(二)集约低碳,提升城市的建设品质。贯彻便捷、紧凑、人本的TOD开发理念,统筹轨道交通资源与城镇资源的整合利用,围绕站点规划建设一批富于场所感、功能丰富、服务完善的新型社区,以扩展居民商务、购物、游憩乃至居住的空间选择范围,有效提升区域公交出行的比重,使其成为体现低碳、人本、集约等新型城市化要求的优质空间范本。

(三)保障收益,促进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引导节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对站场周边土地的增值效益,提高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收益,促进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三、明确站场TOD规划编制、审批的程序和要求

(一)前期工作。在开展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前,由城市政府负责推进前期工作,包括:确定编制规划的组织方式,组成编制规划的工作机构,明确技术路线、工作进度及经费安排等事项,委托编制技术单位,并将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工作方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省铁投集团、珠三角城际公司等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二)基础调查。遵循先开展用地调查、后进行规划设计的工作原则和流程,扎实展开站场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用地情况基础调查。基础调查一要准确全面地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现状、在建拟建项目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关开发主体意愿以及其他相关情况,作为编制TOD综合开发规划的技术前提;二要明确站场周边一定范围内可供综合开发用地潜力的规模、分布和属性,为确定综合开发模式及推进省市合作开发协商提供技术基础。

(三)规划编制。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要以确保省委、省政府对城际轨道沿线综合开发的统筹、指导为目标,在规划理念、内容、深度和成果形式等方面要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的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详见附件2)。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城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省铁投集团、珠三角城际公司等相关主体的意见,保证重大项目选址和TOD综合开发的良好协调,并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征询、合理采纳规划范围内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规划编制中需要省有关部门协调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提出。

(四)规划报批。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方案由市政府组织论证、协调,在征得省铁投集团、珠三角城际公司等相关主体同意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规划方案书面征求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意见,并进行技术审查后分批报省政府审定、发布执行。

四、加强组织协调,高效推进规划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各相关城市政府及部门、各开发主体要充分认识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对促进区域一体化、推进新型城市化、保障城际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资金和安排力量,确保各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衔接,有效推进省市合作综合开发。各城市政府要做好统筹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规划编制的积极性,加强与省有关部门以及省铁投集团、珠三角城际公司的沟通衔接,凡省市合作开发的站场,要重点协调好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及其启动区的规模、范围和性质,以及启动区的建设强度等事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省市合作开发共识;凡需要省支持解决的事项,应在规划中明确提出。

(三)精心组织,保证规划编制质量。要精心组织熟悉珠三角区域空间发展和相关规划情况,有从事同类规划项目的经验,能够胜任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土地规划等相关专业工作的规划编制单位和研究机构,开展站场TOD 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工作。要确保规划编制质量,规划的内容、深度和成果形式要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技术指引。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1 总则

1.0.1 为规范和指导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编制内容和深度,依据《城乡规划法》、《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制定本技术指引。

1.0.2 经批准的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以下简称“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是编制、调整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站场TOD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方案的依据。

1.0.3 本技术指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本技术指引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评估总结,并根据珠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际轨道站场综合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1.0.4 本技术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解释。

2 成果构成及深度

2.1 成果构成

2.1.1 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和图纸。

2.1.2 规划文本对规划内容进行简练的条文式的概括表述,是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一般包含总则、规划范围(含协调区和核心区)、功能定位、土地使

用性质、建设用地强度、道路交通规划、城市设计及实施措施,并应注明强制性条款。

2.1.3 规划说明书是编制规划文本的基础和技术支撑,是体现规划分析、论证过程的技术性报告。规划说明书应介绍站场及其所属城际轨道线路的基本情况,从区域关系、用地条件、相关规划要求、相关方面诉求等角度进行综合分析,阐述规划依据和原则,论证规划定位和功能构成,明确协调区和核心区的范围,提出协调区的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及公共空间规划方案,提出核心区概念性城市设计方案,划定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和启动区的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就规划实施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2.1.4 根据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的表达需要,参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要求,绘制相关分析和规划图纸,分别作为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的附图。

2.2 编制深度

2.2.1 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一般针对城际轨道的单个站场开展,其编制深度参

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般规定,重点研究站场TOD综合开发的区域意义和功能定位,落实低碳、便捷、紧凑、人本等TOD开发理念在土地使用、交通组织、公共空间等方面的要求,对核心区的空间形态作出概念性设计,并提出规划实施措施安排,而对市政工程、公共配套设施的具体规划内容一般从略。如采用省市合作开发方式的,要着重研究并明确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的范围及规划控制要求。

2.2.2 规划控制内容分为强制性规定(在文本中应以下划线标示)和引导性规定。

其中,强制性规定一般包括:

A功能定位B用地布局原则C土地混合利用原则D开发强度分区

E站场交通接驳设施规模及布局要求F道路网密度

G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设施布局要求

H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及启动区的范围和规模

3 规划内容

3.1 规划文本

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文本应阐述如下内容,体现TOD开发模式的低碳、紧凑、便捷、人本等理念。

3.1.1 总则

明确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和原则、规划范围(即协调区,并将其中紧邻轨道站场的一定范围用地明确为核心区)、法律效力、生效日期、解释权归属及其它事项。

3.1.2 功能定位

确定站点周边TOD综合开发的功能定位和主要功能构成。

3.1.3 土地使用性质

按照TOD开发模式,一般应采用圈层式的布局原则,确定规划范围各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鼓励站场周边地区土地使用的混合方式,并明确在核心区范围内各类混合用地的面积应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

3.1.4 建设用地强度

按照TOD开发模式,一般应采用适当的较高开发强度,体现圈层式控制要求,

结合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容积率分区,并明确规划协调区和核心区内毛容积率的下限控制值。

3.1.5 道路交通规划

根据站场交通功能定位,结合用地布局,对站场交通接驳设施、道路网、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设施、以及交通组织等做出规划安排,并明确道路网密度、交通接驳设施规模及布局要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设施布局要求等强制性规定。

3.1.6 城市设计

明确规划协调区内城市空间组织、公共空间、建筑形态、景观环境设计的控制要求。

3.1.7 实施措施

A 根据实际情况提出TOD综合开发方式,如由省市合作开发,则应明确合作开发备选用地及其启动区的范围和规模,详细提出启动区开发建设的规划控制指标。

B 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或调整要求,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需调整用地的规模。

C 列明规定文本中强制性规定、引导性规定的相关条款。属于落实TOD开发理念,确保低碳、紧凑开发的规划及工程措施,一般应列为强制性规定。

3.2 规划说明书

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说明书应阐述如下内容:

3.2.1 城际轨道线路及站场基本情况

依据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简要论述城际轨道线路、站场基本情况,线路所经地区及沿线设站情况等。

3.2.2 综合现状分析

从区位条件、城际轨道线路及站场对珠三角区域和城市空间发展的影响、站场周边现状条件、相关规划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方面诉求等,进行综合分析。 3.2.3 规划依据与原则

结合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规划

3.2.3 规划依据与原则

结合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规划依据和规划原则,指导规划编制。

3.2.4 规划定位与功能构成

A 规划定位

依据站场在珠三角区域格局和城市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对站场周边地区进行科学合理的功能定位,明确发展方向。功能定位应当同时兼顾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城市空间发展的需要。

B 功能构成

按照TOD开发模式,结合站场周边条件和规划定位,明确站场周边综合开发的主要功能构成。

综合考虑城际及城市客运交通需求,分析站场交通服务辐射范围及客流特征,明确站场承担的主要交通功能。

3.2.5规划布局

A 协调区范围

以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站场周边800米范围为基础,依据上层次规划的路网骨架,结合自然地形、行政界线、地籍权属及相关政府部门意见等要素,确定规

划协调区范围。

B 规划构思与策略

按照TOD开发模式,根据紧密协调轨道站场、公共交通与周边开发建设关系,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对周边土地开发的增值效应的要求,结合城市规划、站场功能定位、现状特征、交通条件等,统筹提出站场周边TOD综合开发的总体构思与策略,指导具体的规划布局与设计。

C 用地布局

贯彻TOD理念,科学合理安排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功能,体现功能定位和圈层式用地功能布局的要求,并明确混合用地布局。

D 开发强度分区

体现圈层式开发强度控制的要求,合理制定各地块的容积率分区。

E 道路交通规划

结合各站场用地布局,对站场交通接驳设施、道路网、步行及非机动车交通设施,以及交通组织等做出规划安排。

F 城市设计导引

从城市空间组织、公共空间体系、建筑形态控制以及环境设计等方面体现TOD指引的要求。

3.2.6 核心区概念性设计

A 核心区范围

从城际轨道站场直接延伸和相连的区域,以站场周边半径300米范围为基础,结合周边用地布局和规划道路,并适当考虑可开发用地潜力划定核心区范围。

B 用地功能

贯彻TOD理念,依据协调区范围内用地布局,合理细化核心区范围内的用地功能,体现以站场为核心整合开发、圈层式用地功能布局的要求,并明确混合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量的比例及其布局。

C 地块控制

在确定协调区与核心区开发合理容量的前提下,对功能核心区范围内的各地块进行地块控制,作为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的指导。地块控制指标主要包括地块使用控制、强度容量控制两方面:地块使用控制包括用地性质与用地面积;强度容量控制包括地块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配建停车位等。

D 设计意象

以TOD理念为指导,对核心区城市空间、建筑形态进行概念性意向设计。

3.2.7 实施建议

A 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

分析省市合作开发的条件和基础。如需省市合作,应以土地利用状况深化调查的可开发用地潜力为基础,优先选取位于功能核心区内的可开发用地划定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

B 省市合作开发启动区

如属省市合作开发,应在开发备选用地中选取开发条件最成熟、区位条件最优越的地块作为省市合作开发的启动区。

提出省市合作开发启动区控制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启动区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各类建筑面积、毛容积率、规划居住人口、配建停车位等。

C规划实施建议

明确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建议。根据综合开发要求,协调区范围内

原规划为限制或禁止建设区的用地应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并明确需调整用地的规模和分布。

提出编制或调整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如属省市合作开发,应明确启动项目的前期工作、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安排。

3.3 规划图纸

根据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的表达需要,参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要求,绘制相关分析和规划图纸,分别作为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的附图,主要图纸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各项:

3.3.1可开发用地潜力分析图

在最新有效的地形图上,根据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基础调查,在调查范围内,标绘可开发用地潜力分布及其现状地类、现状土地权属等信息。必要时,可用多幅图表达。

3.3.2 土地使用性质规划图

在最新有效的地形图上,标绘规划协调区、核心区范围,规划范围内的规划路网和各类用地的范围、性质、代码,以及城际轨道的线路走向、站场位置和用地范围,用地类别的表达应当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

3.3.3 建设用地强度分区引导图

结合用地布局,在标明城际轨道线路走向、站场位置和用地范围的基础上,标绘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分级、分区信息。

3.3.4 道路交通规划图

标绘规划范围内道路红线、道路等级,主要道路断面控制,主要交叉口形式,及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设施分布、建设形式,并标明城际轨道线路走向、站场位置和用地范围。

3.3.5 交通接驳设施规划图

标绘规划核心区内的城际轨道线路走向、站场位置和用地范围,道路红线、道路等级,交通接驳设施布局,及站场集疏运交通流线组织。并标明各类交通接驳设施规模。

3.3.6 城市设计导引图

在标明城际轨道线路走向、站场位置和用地范围的基础上,标绘规划范围内的城市设计控制要求,包括景观轴线、节点、地标、开放空间、公共绿地、视觉走廊等城市设计要素。

3.3.7 核心区城市设计意象图

包括核心区范围内的城市空间平面组织、景观环境设计、建筑形态控制,以及建筑与公共空间环境三维模型示意图。

3.3.8 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控制规划图

在标明城际轨道线路走向、站场位置和用地范围的基础上,标绘规划协调区、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省市合作开发启动区的控制范围,并在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范围内明确标出用地性质和代码、道路网络,标注“省市合作开发启动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规划协调区内的用地性质以淡色作为底图背景处理。

3.3.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示意图

涉及调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在标明城际轨道线路走向、站场位置和用地范围的基础上,标绘规划协调区、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省市合作开发启动区的控制范围,并标明建议调整为允许建设区的用地范围,注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相关数据。

4 成果形式

4.1 规划成果形式

A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及规划附图:文本、说明书统一按A4幅面装订一本,规划附图以A3幅面折叠为A4幅面大小装订,附在文本、说明书之后;说明书提倡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

B光盘:内容为上述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的电子数据。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采用WORD格式(*.doc),汇总表和一览表采用EXCEL文件存放(*.xls);规划图纸的土地使用性质规划图、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控制规划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示意图采用ACAD格式(*.dwg),其它图纸采用JPG 图片格式。

4.2 规划成果装订次序

4.2.1 封面

注明项目名称、组织编制部门和批准日期。

4.2.2 扉页

注明编制单位、编制单位资质证书信息和主要编制人员等。

4.2.3 规划文本

A.文本内封;

B. 文本目录;

C. 文本正文。

4.2.4 规划说明书

A.说明书内封;

B. 说明书目录;

C. 说明书正文。

4.2.5 规划附图

A.图纸内封;

B. 图纸目录;

C. 图纸。

4.3 规划图纸电子数据

4.3.1 坐标系和单位

采用西安1980坐标系,并注明中央经线;图形具有正确的坐标信息,不得旋转、平移或缩放;坐标单位为“米”,距离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坐标精度达到小数点后两位。

4.3.2 制图要求

A 土地使用性质规划图

按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绘制到中类或小类,制图要求如下表:

如规划范围内包含上述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其他用地类型的,其制图要求如下表:

B 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控制规划图

制图要求如下表所示: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州中撰咨询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投资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典型案例〃仅供参考) 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州

目录 第一章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概论 (1) 一、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 二、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 (1) 三、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1)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原则和范围 (2) (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依据 (2)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2)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4) 五、研究的主要过程 (5) 六、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 (6) 七、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总投资估算 (6) 八、工艺技术装备方案的选择 (6) 九、项目实施进度建议 (7) 十、研究结论 (7) 十一、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9)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9) 第二章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产品说明 (16) 第三章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市

场分析预测 (16) 第四章项目选址科学性分析 (16) 一、厂址的选择原则 (16) 二、厂址选择方案 (17) 四、选址用地权属性质类别及占地面积 (17) 五、项目用地利用指标 (18) 项目占地及建筑工程投资一览表 (18) 六、项目选址综合评价 (19) 第五章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20) 一、建设内容 (20) (一)土建工程 (20) (二)设备购臵 (21) 二、建设规模 (21) 第六章原辅材料供应及基本生产条件 (22) 一、原辅材料供应条件 (22) (一)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22) (二)原辅材料来源 (22) 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一览表 (22) 二、基本生产条件 (24) 第七章工程技术方案 (25) 一、工艺技术方案的选用原则 (25) 二、工艺技术方案 (26) (一)工艺技术来源及特点 (26) (二)技术保障措施 (26) (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26)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生产工艺流程示意简图 (27)

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

前言 本导则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和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而成。 本导则在制定过程中,总结省内开发区发展特点和建设经验,参考上海、重庆、广州、合肥等城市的相关技术规定,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后确定。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开发区选址要求、开发区规划的构成、编制的内容及不同类型开发区内容侧重、编制深度与技术要求。本导则共有7章,包括总则、开发区选址、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附则。

目录 1 总则 (4) 2 开发区选址 (5) 3 总体规划 (6) 4 控制性详细规划 (14) 5 修建性详细规划 (26) 6 专业规划 (29) 7 附则 (29) 附录A本导则主要名词解释 (30) 附录B本导则用词说明 (32)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安徽省各类开发区规划编制,引导开发区和城市融合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 1.2.1本导则适用于由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含筹建)的各类开发园区的规划编制,集中示范园区、现代产业园区等参照本导则执行。 1.2.2本导则所称开发区规划是指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 1.3开发区分类 开发区按照其位置和功能关系,分为产业主导型开发区、综合功能型开发区和独立新区型开发区三种类型。 1.3.1产业主导型开发区主要是与城市或镇其他建设用地紧密联系、以产业用地为主的开发区,是城市二产发展主要区域。 1.3.2综合功能型开发区是城市或镇布局结构中相对独立的组团,其界线较为清晰,功能以产业为主并兼具其他功能。 1.3.3独立新区型开发区是与城市或镇距离较远,独立于中心城区或镇区以外的新区,可分为因产业发展、环保要求等设立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图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深圳市城市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城市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送审稿)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深圳市城市规划研究所 一九九八年八月

编制说明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深圳市政府于1998年7月1日正式颁布了《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规划法》)为基础,根据深圳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总结了深圳十几年城市规划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成果,并借鉴了香港城市规划的成功经验,初步确定了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划立法为手段、以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为目标的五层次规划体系。期间,为配合《条例》制订与实施,市规划国土局规划处于1997年7月委托我所着手《深圳市城市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的编制工作,经过一年的研究,于1998年7月基本完成初步成果,以下就本次工作的基本思路及存在的问题作简要说明。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4.《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二.结构体系的比较分析 深圳市的城市规划体系自上而下划分为五个层次,分别为: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及详细蓝图。与《规划法》所规定的规划阶段相比较,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实质上均属于总体规划范畴;分区规划与《规划法》的分区规划基本一致,但作为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在内容深度及重要性上均有所加强;法定图则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控制层次上相同,但在具体内容、表达方式及编制审批程序上有较大差别;详细蓝图基本类同于修建性详细规划,但主要作为规划管理的内部工作图则,较为偏重于对城市设计及工程规划的控制与引导。 次区域规划层次的增加,缘于深圳城市发展的客观需求。十几年来深圳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已不仅仅局限于特区内,特区外围已进入高速城市化的进程。1993年,原宝安县撤县建区,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将规划区范围扩展到全市域,但由于特区内外在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水平上的巨大差异,许多问题很难在一个层面上解决,因

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技术指引

附件2 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 编制技术指引(试行) 1 总则 1.0.1 为规范和指导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编制内容和深度, 依据《城乡规划法》、《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制定本技术指引。 1.0.2 经批准的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以下简称“站场TOD综 合开发规划”)是编制、调整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站场TOD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方案的依据。 1.0.3 本技术指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本技术指引 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评估总结,并根据珠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际轨道站场综合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1.0.4 本技术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解释。 2 成果构成及深度 2.1 成果构成 2.1.1 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和图纸。 2.1.2规划文本对规划内容进行简练的条文式的概括表述,是规划实施管理的依 据。一般包含总则、规划范围(含协调区和核心区)、功能定位、土地使用性质、建设用地强度、道路交通规划、城市设计及实施措施,并应注明强制性条款。

2.1.3 规划说明书是编制规划文本的基础和技术支撑,是体现规划分析、论证过 程的技术性报告。规划说明书应介绍站场及其所属城际轨道线路的基本情况,从区域关系、用地条件、相关规划要求、相关方面诉求等角度进行综合分析,阐述规划依据和原则,论证规划定位和功能构成,明确协调区和核心区的范围,提出协调区的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及公共空间规划方案,提出核心区概念性城市设计方案,划定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和启动区的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就规划实施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2.1.4 根据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的表达需要,参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要求, 绘制相关分析和规划图纸,分别作为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的附图。 2.2 编制深度 2.2.1 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一般针对城际轨道的单个站场开展,其编制深度参 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般规定,重点研究站场TOD综合开发的区域意义和功能定位,落实低碳、便捷、紧凑、人本等TOD开发理念在土地使用、交通组织、公共空间等方面的要求,对核心区的空间形态作出概念性设计,并提出规划实施措施安排,而对市政工程、公共配套设施的具体规划内容一般从略。如采用省市合作开发方式的,要着重研究并明确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的范围及规划控制要求。 2.2.2 规划控制内容分为强制性规定(在文本中应以下划线标示)和引导性规定。 其中,强制性规定一般包括: A功能定位 B用地布局原则 C土地混合利用原则 D开发强度分区 E站场交通接驳设施规模及布局要求 F道路网密度 G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设施布局要求 H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及启动区的范围和规模

建筑工程详细蓝图编制技术规定

建筑工程详细蓝图编制技术规定 1 总则 1.0.1为统一市详细蓝图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详细蓝图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和 法制化,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标准,遵照《城市规划条例》及《城市 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规划标准与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编制技 术规定。 1.0.2详细蓝图是指在已经批准的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及分区规划和法定图则 的指导下,对规划区内用地在功能方面(包括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公共 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和形体环境方面(城市空间组织、建筑形态 和景观环境等)做出详细的控制规定的规划控制图则。重点是对法定图则所确 定的各项指标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并对规划区空间形态提出详细的设计控制要 求。 1.0.3详细蓝图经批准后作为城市建设的政府内部管理图则,是确定建设项目选址方 案和下达规划设计要点的重要设计依据,其目的是对下层次的总图设计和工程 设计进行指导和控制。 1.0.4按照详细蓝图的编制对象和编制范围的特点,详细蓝图可划分为A、B两类, 各类详细蓝图在编制内容和深度方面有所不同。 A类:包括城市重点地区、近期建设地区(新建/改造)、多功能的综合区和单一功能的产权分散区,以及在法定图则中因条件不成熟,需进行深入研 究再确定土地利用的用地。 B类:上层次规划条件已确定、有明确开发意向的用地。 其它未包括在上述范围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纳入A类或B类。 1.0.5城市规划区内的详细蓝图的编制均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1.0.6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除应遵守《规划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法 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0.7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城市规划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部门。 1

珠三角城际轨道2020年规划

广州地铁及珠三角城际轨道2020年规划(2009年12月) 本文根据二○○九年十二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写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后称《规划》来编辑。 《规划》包括轨道交通、公路、港口、航道、民用机场等,不包括管道。 《规划》范围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九市,并考虑与港澳地区和周边地区的衔接。规划期至2020年。 本文以广州地铁及城际轨道交通(含部分国铁)为主要内容。 改革开放30年多来,轨道交通形成以广州为中心,以京广、京九、广深、广茂为主要干线的铁路骨架;武广、厦深、贵广、南广、广深港等干线铁路及广珠、广佛、穗莞深、佛肇等城际轨道交通正在建设;广州、深圳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一步加快。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交通基础设施规模不足,网络布局不完善,铁路网络规模小,运输通道能力不足,珠江口西岸地区尚无铁路运营,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基本实现交通运输一体化。形成以广州为中心,连通区内所有地级以上市的城际轨道交通和快速干线铁路网络架构。到2012年,城际轨道交通营运里程约达580公里。 到2020年,全面实现交通运输一体化。形成网络完善、布局合理、运行高效、与港澳及环珠三角紧密相连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珠江三角洲“三环八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公交“一卡通”全面延伸到城际轨道等公共交通领域,一体化管理体制障碍基本消除。到2020年,城际轨道交通营运里程约达1480公里。 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城际轨道交通网络。2012年形成以广州为中心,连通区域内所有地级以上市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构架;2020形成“三环八射”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并以此为骨干形成区域快速公交走廊。重点建设广州-东莞-深圳、广州—珠海、广州-佛山、佛山-肇庆、东莞-惠州、佛山—东莞、广州-佛山-江门-珠海、广州-清远、深圳-惠州等城际轨道交通项目。 二是进一步完善干线铁路网络。2012年实现珠江三角洲地级以上市通铁路,形成以广州为中心,与周边地区紧密衔接的铁路运输网络。2020年珠江三角洲铁路网络更趋完善,运输能力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加快建设武广客运专线、广深港客运专线、厦深铁路、贵广铁路、南广铁路、广珠铁路等项目。 三是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继续推进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2012年,广州和深圳基本形成通达性强、服务水平较高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民航机场集疏运系统方面,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重点推进广州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广清城际轨道项目、肇庆至花都高速公路、广州北三环高速公路珠外环高速等项目建设;深圳机场重点推进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

轨道交通枢纽城市综合体规划探索

64[摘 要]中国的城市化必须消除城市病的弊端,走以人为本、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社会和谐、环境友好的城市转型升级道路。以此为目标,广州在积极发展轨道交通的同时,以轨道交通枢纽综合体建设为切入点,通过考察和思考香港相关建设经验,以琵洲站综合体建设为试点,进行了“交通枢纽、顶尖功能、景观地标”三位一体的轨道交通枢纽综合体的规划实践,期望解决城市土地利用粗放、功能培育滞后、钟摆式交通明显等难以为继的问题。 [关键词]城市综合体;轨道交通;交通优先;新型城市化 [文章编号]1006-0022(2014)06-0064-06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 Rail Transport Complex Planning/Huang Min’en [Abstract] China’s urbanization shall take human oriented, high efficient, harmonious, environment-friendly development path. Guangzhou makes “transportation hub, high end function, and landmark” integrate transportation hub planning in Pazhou station complex, to solve extensive land use, laggard function, and pendulum transportation problems. [Key words] City complex, Rail transport, Transportation priority, New urbanization 轨道交通枢纽城市综合体规划探索 □ 黄敏恩 城市综合体(HOPSCA)①是经济发达、城市化程 度高的特大城市为应对土地资源紧缺、城市功能复杂、 运作高强度而探索出的一种“卓有成效的开发模式”, 一般是指依托轨道交通,有机组合3项以上的商业、办 公、居住、酒店、展览、餐饮、文娱等城市功能的,大 规模、多功能、高效运作和集约发展的建筑群,是基本 具备现代城市全部功能的“城中之城”。本文所指的综 合体就是与轨道交通枢纽有机结合的城市综合体。 《2012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指出:中国的城市 化必须消除城市病的弊端,走以人为本、集约高效、 功能完善、社会和谐、环境友好的城市转型升级道路。 以此为目标,广州在积极发展轨道交通的同时,更积 极以轨道交通枢纽综合体为切入点,进行考察、思考 和实践,期望优化土地粗放、功能滞后及交通拥堵等 日趋严重的大城市病问题。1考察:香港轨道交通枢纽综合体的启示香港总面积为1 107 km 2,人口为717万,人口密度为0.6万人/平方公里,生态用地的比例为75%,因倡导交通优先的城市发展理念,虽然人口密度是广州 的3倍,生态用地比例是广州的1.1倍,但是城市却能高效运作,既宜居又宜业,这与香港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及其上盖综合体是密不可分的。1.1香港轨道交通枢纽综合体的发展历程香港经济自1969年开始发展,1988年走向成熟。在2012年福布斯最富裕国家和地区排名中(以人均GDP 作为主要衡量指标),香港排名全球第八。期间,金融区集聚、城市病出现和消除的过程,也是香港轨道交通枢纽综合体的发展历程。从发展时序和城市形态角度看,香港轨道交通枢纽综合体大致经历了中环金融区、香港站综合体(IFC 国际金融中心)和九龙站综合体(ICC 环球贸易广场)三阶段。(1)中环金融区阶段:金融机构自发集聚。经过约40年的高速发展,在中环仅1 km 2的范围内集聚了 400万平方米的办公建筑,云集近千家知名企业总部 和数千个全球知名企业运营中心。20世纪70~80年 代是中环金融区的全盛时期,此后,中环金融区逐渐陷 入无地可建、无房可租的困境,也暴露出自发形成金融 集聚区的系统性缺失等问题,如规划前瞻性不足、传统 CBD 的办公功能高度集聚、功能分区明显忽视步行空间 ,[作者简介]黄敏恩,注册城市规划师,高级工程师,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所总规划师。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目录附表一《杭州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1.总则 1.0.1(编制目的)为适应《城乡规划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要求,科学地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空间资源分配安排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以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工作,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适用范围)本规定与《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相配套,适用于杭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 1.0.3(技术思路)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以分层控制为核心,以图文控制为方法,以分程度控制、分级审批、分类控制、分期控制为技术手段,对一定时期内各规划单元的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的规划文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一套图管理”。 1.0.4(规划单元划分)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行政辖区全覆盖。其编制范围、项目名称和编号,按照《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执行,并做好与相邻单元之间的无缝衔接。 1.0.5(规划内容)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分层规划控制。将地域划分为单元——街区——地块三个层次。单元层次重点控制六线(即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紫线、公益性公共设施橙线和城市黄线等六线),街区划分及主导属性确定,以及单元建筑限高控制、特别意图区控制、道路交通规划、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街区层次重点控制建筑开发总量、居住人口总量、街区绿地与开敞空间;地块层次规定地块的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交通出入口方位等内容。 1.0.6(用地控制方式)对六线及保障性设施和街区公共绿地,针对不同的要求,分别采用实位控制、虚位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虚线(或实线加标注)、点、指标标注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

国内外轨道交通综合枢纽案例分析

国内外轨道交通综合枢纽案例分析 摘要:通过对国内外轨道交通综合枢纽的案例分析,总结借鉴轨道交通综合枢纽建设经验。 主题词:轨道交通,综合枢纽,分析 Abstract: through th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rail transit hub of the comprehensive case analysis,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rail transit comprehensive hub for reference the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Keywords: rail traffic, comprehensive hub, and analysis 在综合客运枢纽中引入轨道交通,使之成为轨道交通综合枢纽,是确保综合客运枢纽周边交通通畅的重要途径,也是综合客运枢纽集疏运体系的发展趋势。国内外的大型枢纽基本都有一条或者多条轨道交通线路与之连接,通过在枢纽内直接修建轨道交通或者利用换乘通道连接轨道交通站点,有效疏导了旅客进出车站,缓解了地面交通压力。 1 国内外轨道交通综合枢纽案例分析 1.1 法国巴黎拉德芳斯枢纽 拉德芳斯(La Defense)枢纽位于巴黎拉德芳斯副中心,包括地铁1号线、有轨电车T2线、区域快速铁(RER)A线、郊区铁路线和多条公共汽车线路,是集轨道交通(高速铁路、地铁线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目前已形成了高架道路交通、地面交通和地下交通三位一体的交通系统,形成了欧洲最大的公交换乘中心,将拉德芳斯区与巴黎市中心区紧密地连接起来。这一公共运输服务系统日接待乘客达50万人次以上,超过80%的人选择乘坐公共交通进出拉德芳斯副中心。拉德芳斯枢纽设计的非常先进,巧妙地将多个车站都整合在一个4层的大型建筑内,乘客不用出站就可以换乘各种方式,其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其完善、便捷的交通基础设施。 1.1.1 平面布局 拉德芳斯区域位于法国巴黎市区的西北部,城市主轴线的西端。该枢纽具有交通、商业服务等功能。公交车站层,在枢纽的东侧,公交线路包围了小汽车停车场,设有大量清晰的道路标志,引导车辆快速通过,有序停放;中央为售票和换乘大厅,有商业及其它服务设施;西侧为郊区铁路和有轨电车T2线。乘客通过地面出入口和换乘大厅的换乘楼梯,可以很方便的到达商业中心,以及地下三、四层的地

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赤壁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1.总则 1.0.1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定。 1.0.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定为依据~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范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结合、规划设计与开发衔接~将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宏观控制要求~转化为微观控制的规划编制层次。 1.0.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对象主要是城市近、中期建设地域中的新区,含开发区,或旧城改建地区。其规划成果是城市建设管理、修建设计和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 1.0.4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经当地人民政府或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生效。 1.0.5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技术规定。 1.0.6本规定由湖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1 ——赤壁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胡杰】 赤壁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2.规划基础资料

2.0.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对所在城市的建设发展历史、现状及规划等情况作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2.0.2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2.0.3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2.0. 3.1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区的规划要求及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0. 3.2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1/2000,~其用地分类应分至小类和补充细分类, 2.0. 3.3人口分布现状资料:人口密度、人口分布、人口构成等, 2.0. 3.4建筑物现状资料:建筑物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 2.0. 3.5公共设施规划与分布情况, 2.0. 3.6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资料及专项工程规划资料, 2.0. 3.7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地价等级、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等, 2.0. 3.8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等资料, 2.0. 3.9所在城市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资料及城市环境质量资料, 2.0. 3.10有关部门对该地区的要求及近期建设项目内容。 2 ——赤壁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胡杰】 赤壁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3.规划内容 3.0.1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编制内容: 3.0.1.1确定有规划区性质、规划、发展方向或目标~划定规划区用地范围~确定规划结构、功能分区、用地布局及用地构成~提出规划控制要求,

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发展总体规划纲要11.16

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发展总体规划纲要11.16

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发展 总体规划纲要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一、总则 (4) 1.1制定目的 (4) 1.2法律地位 (4) 1.3规划依据 (4) 1.4指导思想 (5) 二、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7) 2.1战略定位 (7) 2.2发展目标 (8) 三、总体部署 (9) 3.1区域级功能节点 (9) 3.2城市级功能节点 (11) 3.3片区级功能节点 (12) 四、 TOD发展规划指引 (12) 4.1基本要求 (12) 4.2土地使用规划指引 (14) 4.3交通组织规划指引 (16) 4.4城市设计规划指引 (19) 五、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技术规定 (21) 5.1成果构成 (21) 5.2编制内容 (22) 六、综合开发机制与支持政策 (25) 6.1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机制 (25) 6.2完善支持政策体系 (27)

一、总则 1.1制定目的 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出发,为加强对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发展的规范和引导,积极稳妥推进城际轨道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引领区域空间发展模式创新,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1.2法律地位 本规划纲要是指导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 发展的行动纲领,按照本规划纲要分批制定的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是编制、调整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站场TOD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方案的依据。 1.3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3)《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了相关技术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德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建德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 90)进行分类。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五《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五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八条新建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还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九条低、多层建筑(不含高度5m以下的门卫、变配电房、电信交接间、小库房、车库等附属建、构筑物,下同)之间的间距 (一)居住建筑正面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 )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南侧(东、西)侧遮挡建筑高度1.2倍 3、两幢建筑非平行布置,当夹角小于等于30 时,按平行关系

专项规划编制要求

城市公路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基本要求 一、规划期限及范围 1、规划期限:近期2005-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2、规划范围:城市市域。 二、规划依据、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1、规划依据: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公路交通规划,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规、规范与综合标准,公路交通规划及设施标准; 2、研究思路:以人为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针对问题,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并在具体实施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切实解决公路交通及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编制分期实施计划,并纳入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去,保证逐年投资建设,以保证公路交通设施规划的顺利实施; 3、技术路线:以问题为切入点,采用定性、定量与定位综合分析的方法,对规划方案进行多轮的检验、比选与完善,增加规划的前瞻性与可操作性。 三、规划主要内容及深度要求 1、公路主要指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多级公路、包括专用公路、旅游公路等。 2、调查城市公路交通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包括:公路的现状情况(数量、长度、等级)、公路交通设施的现状(车辆、场站、运量)、公路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公路网络、客货运输),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与策略; 3、制定公路交通的发展战略与目标,进行公路交通发展预测; 4、公路交通规划主要包括:公路网选级规划(网络形态、构

成)、新增公路规划(起止点、走向)、公路红线控制(红线宽度、绿化带宽度)、公路运输场站设施规划(枢纽格局、场站位置、功能、面积、等级)、城市出入口规划(出入口路由、方向、等级、道路红线宽度、断面); 5、确定公路交通建设时序,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及投资估算; 6、提出具体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四、成果要求 1、文件:文本、图纸与说明书 2、图纸:公路网络图、场站设施规划图、城市出入口规划图等 图纸内容:公路网布局、公路枢纽、场站设施位置、城市出入口位置等 城市铁路、民航交通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基本要求 一、规划期限及范围 1、规划期限:近期2005-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2、规划范围:城市规划区。 二、规划依据、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1、规划依据: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铁路、民航规划,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规、规范与综合标准,铁路、民航规划及设施标准; 2、研究思路:以人为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针对问题,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并在具体实施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切实解决铁路、民航及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编制分期实施计划,以保证铁路、民航设施规划的顺利实施;

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

梧州市城市规划 管理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略)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略) 第三章城市用地 用地分类 3 . 1 适用范围 3 . 2 分类标准(略) 3 . 3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略) 3.4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必须与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相符合。需要变更规划用地性质和范围的;须按以下规定: (一)用地性质和范围的变更在符合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下,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对原规划用地布局结构、市政设施、人口容量、环境等不受影响、或影响在容许,范围内,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二)规划用地性质的变更不符合和超出《土地使用相容性规定表》规定的须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涉及学校、医院、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文化设施、公共体育场(馆)、停车场(库)、集市贸易市场、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市政设施用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用地和其他重要公共活动场地的用地性质和范围的改变、调整,除了提出相应的调整规划,包括如变更规模或置换位置等规划和对策外,尚需征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最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学校、医疗、体育、公共绿地和文化设施等特殊公益性事业用地,在其配套区域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用地指标要求的情况下,其用地性质不得变更。 (四)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政府审批。 (五)规划用地性质的变更应先提出调整意见,按相关程序报批。土地使用相容性按附表一《土地使用相容性规定表》执行。 3.5地质灾害危险区内,除进行危岩滑坡整治、绿化和必不可少的市政工程外,严禁其他建

设活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从严控制工程建设活动。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申请选址,必须先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经有关部门审查认定。 3.6根据梧州市现状,按照《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将梧州市城市规划区划分为两类建设区,以不同的控制指标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具体划分如下: 一类建设控制区:河东旧城区,即北至冷水冲、东至云龙桥、西至桂江、南至西江的用地范围。(见附录二) 二类建设控制区:除上述一类建设控制区之外的城市规划区内的其他地区。 地块控制指标 3.7城市用地开发过程中,地块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细分地块要求为依据进行划分;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按总体规划和本规定及其它相关要求进行控制。 3.8零散地块开发时,地块的最小净用地面积应不低于表3—2的规定。 表3—2开发地块最小净用地面积指标 3.9零散地块不足表3—2规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三)因土地权属等现状用地情况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居住用地 3.10居住用地宜相对集中布局,形成相应规模的居住区、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规模标准应符合表3—3的规定。 表3—3居住用地分级规模 注:每户按照3.2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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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广州市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概论 (1) 一、广州市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 二、广州市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 (1) 三、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1)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原则和范围 (2) (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依据 (2)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2)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4) 五、研究的主要过程 (5) 六、广州市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 (6) 七、广州市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总投资估算 (6) 八、工艺技术装备方案的选择 (6) 九、项目实施进度建议 (7) 十、研究结论 (7) 十一、广州市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9)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9) 第二章广州市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产品说明 (16) 第三章广州市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

市场分析预测 (16) 第四章项目选址科学性分析 (16) 一、厂址的选择原则 (16) 二、厂址选择方案 (17) 四、选址用地权属性质类别及占地面积 (17) 五、项目用地利用指标 (18) 项目占地及建筑工程投资一览表 (18) 六、项目选址综合评价 (19) 第五章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20) 一、建设内容 (20) (一)土建工程 (20) (二)设备购臵 (21) 二、建设规模 (21) 第六章原辅材料供应及基本生产条件 (22) 一、原辅材料供应条件 (22) (一)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22) (二)原辅材料来源 (22) 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一览表 (22) 二、基本生产条件 (24) 第七章工程技术方案 (25) 一、工艺技术方案的选用原则 (25) 二、工艺技术方案 (26) (一)工艺技术来源及特点 (26) (二)技术保障措施 (26) (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26) 广州市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示意简图 (27)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轨道交通枢纽型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开发与运营

轨道交通枢纽型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开发与运营(一)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10-13 09:45:02 查看( 135 ) / 评论( 0 ) / 评分( 0 / 0 ) 前言 宝民先生为主的专家组经过三年多对城市商业综合体的研究,吸收了美国和日本一流综合体考察成果,新摩尔商业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和实际操作经验。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卓毅集团公司牵头,新摩尔商业管理公司与市中汇建筑设计事务所实施完成了 47万平方米大学城交通枢纽商业综合体项目论证和大商家招商工作。 我们考察了亚洲和欧美重要城市商业综合体和交通枢纽,不仅取得了业态设计与商业建筑策划研究成果,比常规城市综合体项目大幅降低运营成本,形成了商业综合体开发、招商、经营管理的核心能力,能够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客户挖掘数亿元商业价值。 我们初步总结了城市交通枢纽型商业综合体的开发与经营规律,形成了优化的盈利模式,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愿意和地铁及轨道公司朋友分享。 一.交通枢纽型城市商业综合体特点 交通枢纽型城市综合体一般包括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公交站点,人流量巨大,在大型城市商业圈具有较高商业价值。例如,大学城城市交通综合体包括轨道交通中心站点、长途汽车站、公交汽车站和大型购物中心、酒店及高尚住宅开发,配套两个城市广场和多个地下停车场。 多物业功能组合。交通枢纽型城市综合体包括交通物业和商业物业,商业物业一般包含写字楼、酒店公寓、购物中心。 城市综合体项目投资规模大,设计和施工都比较复杂,盈利模式比较复杂,投资风险控制难度大,开发和运营单位需要具有较高的驾驭能力和完善的知识体系。 新摩尔商业管理公司成为国少数具有全球交通枢纽型城市综合体研究经验和实际开发及运营顾问经验的单位之一,积累了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能够帮助轨道交通枢纽型开发单位创造较高顾客价值。 二.调研与论证方法 大学城交通枢纽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点工程,它是松江老百姓和大学城学生进入城区最便捷的轨道交通线路。我们采取了如下调查方法: 1.城市规划与区域经济调查和研究工作相互结合。在完成松江大学城轨道交通综合体项目同时,完成了松江与东京城市新区的国际比较研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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