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方案

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方案
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方案

乡村医生一体化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片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充分发挥村级卫生组织在基层医疗预防保健中的作用,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多方位服务,切实保障全片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四川省关于加强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主要是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人、财、物等卫生资源,按照新时期农村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合理规划配置。改革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对村卫生室实行“院办院管”,促使乡村两级卫生组织协调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队伍优化,工作规范,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经济”的农村卫生办医格局。

二、机构设置与建设

(一)机构设置

机构统一设置。根据现有行政村数,按照“一村一室”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采取撤并的办法,每个村只设立一个卫生室,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立卫生室,地处边远具备办医能力和符合办医条件,且群众有要求的行政村,可考虑增设一个村卫生室。各乡(镇)村卫生室总增设的数量,不得超过行政村数的20%.

卫生院所在行政村原则上不设卫生室,对未设置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由卫生院或相邻卫生室提供。

(二)机构建设

1、房屋:卫生室原则上占地面积不少于120㎡,卫生室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且各室必须分开,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预防保健室和中医室。根据技术人员状况和设施设备情况,需要增设其他专业科室的,必须报请市卫生局批准。

2、设备:配有检查床,诊查桌椅、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消毒缸、有盖方盘、污物桶、紫外线消毒灯、高压消毒锅、接种包、出诊箱、冷藏包、一次性各种规格注射器、清创缝合器械、药品柜、资料柜、健康宣传栏、公示栏等基本设备,观察床不少于1张。必须配有现行的“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并悬挂上墙。

3、药品:配备《四川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和《四川省新型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所规定的药品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中草药。

三、人员配备

(一)一体化卫生室的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人员统一选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卫生室实行定编、定岗,村卫生室医生原则上按服务人口2‰的比例择优选配。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卫生室,可配两名乡村医生,其中至少有一名

女乡村医生,行政村人口超过3500人,可酌情增加一至两名村医,但行政村内卫生室执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4名。乡村医生实行退岗制,男年满60岁、女55岁乡村医生,应解聘退岗,停止执业活动。

(三)乡镇卫生院在配备卫生室执业人员时,应充分考虑女村医和擅长中医药技术村医的搭配比例。

四、管理方式

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是“一制四有七统一”

(一)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

⑴基本条件

①严格遵守执行《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承担政府赋予的农村公共卫生与一般医疗服务的职责。

②应聘对象

A、在岗的乡村医生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者。

B、新进入村卫生室的卫生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对达不到此要求的乡镇,应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符合如下条件的卫生人员可参加应聘,具体如下:

一是具有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

二是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经技能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是未取得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经参加四川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取得《四川省乡村医

生中专水平考试合格证》的人员。

③服从一体化管理,身体健康,医德医风好,有一定专业技术能力和群众基础。

(2)聘用程序

乡村医生的聘用可在本乡镇或全片区范围内选聘乡村医生。对乡村医生实行考核,择优聘用。有志赴艰苦山区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的大中专生优先聘用。

①报名应聘。个人申请,乡镇卫生院负责对申请应聘人员进行报名登记,并进行初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

②考核。新进入村卫生室的卫生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由所属医疗机构,初中或高中文化的进行一年以上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培训,非医学类中专以上文化的进行8个月以上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医学类中专以上文化的进行3个月以上的防疫保健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期满乡镇卫生院负责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人员实行“德、技、能”全面考核。考核以考试为主,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卫生法规、合作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基础医学知识等。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卫生局。

③市卫生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终审,决定受聘人员。

④市卫生局对受聘乡村医生进行执业注册登记,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颁发聘用证书。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二年。

⑤对不服从管理,或出现医疗、防保责任事故的乡村医生,给予

解聘和不予续聘处理。

(二)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做到“四有”

村卫生室是农民群众看病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首诊机构和场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村卫生室的服务行为,是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重点,是保证农民群众基本卫生保健的基础。县卫生局和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村卫生室做到“四有”:

1、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村卫生室登记本由市卫生局统一印制,乡村医生对看病就医者要认真填写疾病情况,尤其要认真填报传染性疾病的情况,及时掌握疾病流行动态。

2、用药有处方。村卫生室使用的处方由市卫生局统一印制,乡村医生对群众看病就医时必须开具处方,以检查其诊断、治疗、用药是否合理规范,也为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提供诊治依据。

3、收费有依据。为维护群众的利益,村卫生室必须使用统一的收费收据(收费收据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到市财政局购买)。乡村医生向群众收取医药费用必须出具收据。这一措施也是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的基础。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乡村医生的重要职责,建立疾病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台账,是检查考核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的依据。

(三)对村卫生室管理,做到“七统一”

实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关键,是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市

卫生局赋予管理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职责,实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两级负责制。在具体内容上要全面推行“七统一”的管理措施:

1、统一机构建制。对乡、村卫生服务机构统一规划、统一配置资源。乡、村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布局、设置等由县卫生局统一进行管理、审批,乡镇卫生院统一办理。

2、统一行政管理。村卫生室的行政事务、人员聘用和调配、发展规划、工作制度、考核等由乡镇卫生院进行统一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由各乡镇合管办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和乡镇合管办对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聘用、续聘的重要依据。村卫生室实行室长负责制,卫生室负责人由乡镇卫生院从聘任的乡村医生中择优任用,或卫生院直接下派人员担任。

3、统一业务管理。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村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人员培训等业务活动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统一监督管理。统一医疗质量管理,统一医疗文书规范,统一业务技术培训,统一责任目标考核,做到诊治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拿药有发票,转诊有记录,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使医疗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把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社会卫生工作纳入卫生室的正常工作和目标管理。卫生室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和逐级转诊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

4、统一财务管理。

(1)村卫生室财务统一纳入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全部财产、物资进行造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帐和业务收

支帐,药口调拨帐。

(2)管理实行“独立核算、收支两条线、统收统支”。

①统收的经费有:县政府对乡村医生的定额补贴、村卫生室的“三费”和药品差价等费用。

②统支的费用有: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报酬、村卫生室发展资金、考核奖金等费用。卫生室负责人可以增加职务补贴,具体数额由当地卫生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贡献大小确定。

乡镇卫生院按月向村卫生室公布财务帐目,并向市卫生局及时上报财务报表,接受监督审计。

5、统一药品和器械管理。村卫生室药品和器械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调拨和管理。药品按批发价核算,零售价统一调拨。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台帐,定期盘点,做到日清月结。乡镇卫生院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村卫生室擅自从其它途径购进药品和器械的,给予按购进数额5—10倍的罚款,情节严惩的给予解聘处理。乡村医生用药必须在《四川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和《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用药,做到规范、合理用药。

6、统一收费标准。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省卫生厅、省发改委制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实行统一收据,并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此项工作由卫生院监督实施)。

7、统一机构名称。村卫生室名称统一为××乡(镇)××村卫生室,不得随意更改名称。村卫生室的标牌由市卫生局统一制作。

五、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六个目标

(一)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农村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三)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

(五)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六)农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实施,加强该项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河溪中心卫生院院长任组长、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机构。

七、监督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要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把每一项规定及指标内容进行量化分解,并落实到每一处卫生室,责任明确到每一个乡村医生。

(二)乡镇卫生院长是本乡镇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成立专门队伍,院长挂帅,经常性地对卫生室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院长每月至少下卫生室督查1—2次。

(三)严禁乡村医生超范围执业,乡村医生只能在一体化管理的

卫生室执业,严禁受聘于学校、机关、企业及任何单位卫生室执业,否则,按超范围执业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论处。对不服从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包括私自外购药品,私自在家开展诊疗活动,不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违反诊疗技术操作规程,不接受乡镇卫生院培训和管理等),卫生院可予以解聘。被解聘的乡村医生,卫生局不予进行执业注册,如继续从事诊疗活动,按非法行医论处。

(四)乡镇卫生院要实行卫生室负责人例会制度和全体乡医会议及培训制度,至少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卫生室负责人例会,不定期召开全体乡村医生会议和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相互交流,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高乡医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以便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全片区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加快我片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进程。

二0一二年二月五日

乡村医生管理办法

XX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提高乡村医生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经注册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 村卫生室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三条村卫生室设置根据服务范围合理。 原则上每2000人至4000人设置一处卫生室。卫生室服务范围以步行15分钟到达为宜。偏远地区根据当地地理环境、农牧民需求可适当设置卫生室。根据服务人口、服务范围、地理环境合理配置村卫生室人员。 第四条县卫生局负责全县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行政、人事、业务指导与培训。

第五条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逾期未再注册的,不得继续执业。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的。 第七条乡村医生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执业所在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应当在30日内报告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家属,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八条乡村医生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必须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执业活动。若工作变动需及时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严禁乡村医生在执业地点外从事诊疗活动。乡村医生变更执业地点,应当填写《乡村医生注册申请表》,并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乡村医生 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庆城县卫计局印发关于《2017年全市乡村医生进修培训项目庆城县临床见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管理,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辖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国家医改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办公会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我县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全体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罚款200元;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罚款100元,一年累计不服从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3、每月20号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及招急来,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例会迟到、早退者,超过一小时以上一次罚款50元,超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一次罚款30元,半小时以下一次罚款20元。 4、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时要按要求及时做好传染病的上报及应急接种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加强医学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免疫程序学习,一经提问或考试不合格者,每次处罚20元,并到卫生院跟班学习3个月,费用自理。 二、医疗工作 1、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由卫生院医务人员给予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4、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医疗技术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 理工作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所(室)的基本职责是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下,承担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急危重病人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完成卫计部门安排的其他医疗卫生相关服务工作,保障农村居民健康。 二、纳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村卫生所(室)以“公建院管”为主体,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匾、统一制发机构印章和工作制度牌。按照《村卫生所建设标准》,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共租赁方式解决业务用房,要求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村卫生所的业务用房由村委会无偿提供,业务用房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实行统一的处方和诊疗日志,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服务,要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转诊有记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记录”。要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和常规,规范抗生素、激素类药物使用,严格输液管理,确保农村居民医疗安全。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 三、村卫生所(室)工作人员一律由卫生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聘任制并报市卫计部门备案,进行人员统一管理和调配,实现“乡管村用”,发聘方与应聘方签定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聘。受市卫计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按季度对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村卫生所(室)承担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进行量化绩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与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对于不符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医退出一体化管理队伍;对一年内累计三次绩效考核不称职的,进行解聘。 四、村卫生所(室)使用的药品、器械、一次性耗材由卫生院统一采购、调配、发放,同步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卫生院负责指导村卫生所(室)医疗器械、药品的使用和日常监督管理。村卫生所(室)应按照建设标准配备一般诊疗设备和应急设施,加强器械管理,保障器械正常使用,严禁从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称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第六条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医学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适应农村需要的医学学历教育,定向为农村培养适用的卫生人员。 国家鼓励乡村医生学习中医药基本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第七条国家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国家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开办村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 第二章执业注册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十一条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 前款所指的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乡村一体化实施细则

渭城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省、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文件精神,确保镇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把《渭城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中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镇办卫生院、村卫生室。 第三条在保证村卫生室实行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卫生院受区卫生局委托负责对本辖区村卫生室行政、人员、业务、财务及药品的全面监督管理与指导工作。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四条所有村卫生室,不论所有制形式、投资主体与经营性质,均由区卫生局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由所在地卫生院统行政管理。 第五条村卫生室要求做到“四室分离”(诊断室、治疗室、观查室、药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管理制度及资料。 第六条区卫生局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七条村卫生室所有人员必须经镇村两级推荐,区卫生局审核批准,卫生院聘任,聘用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业务及培训管理 第八条村卫生室必须服从当地卫生院的业务管理,负责搞好服务范围内的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等工作,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与上报工作。 第九条村卫生室按照确定的执业范围与诊疗科目,开展医疗保健工作;按照《渭城区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中的服务项目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第十条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类帐、册、卡、簿,做到治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收款有单据、出具证明有存档。 第十一条村卫生室坚持24小时值班,对急诊病人做到随到随诊,积极做好治疗抢救及转诊工作,抢救及转诊记录要详细。 第十二条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与无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做好服务范围内传染病防治与消毒隔离工作。 第十三条村卫生室每月定期报送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计表(见附件)。 第十四条卫生院要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与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医业务培训。

[原创]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原创]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金华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宛城区卫生局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建立以乡卫生院管理为主要组织形式,以“五统一”为基本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的目的,建立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责、权、利明确,硬件设施标准,运营管理规范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形式 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下,由乡乡卫生院履行对村卫生室的行政管理、指导培训,实行“五统一”的管理模式,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冉中景同志具体负责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 附: 金华乡卫生院乡村一体化卫生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兴 副组长:刘松山段建华 成员:冉中景毛东坡徐学信刘改玲 (二)管理模式 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模式。

一、统一行政管理。现在每个行政村已设置了一所村卫生室,目前各村卫生室的人员基本不动。房屋要求80—100平方米以上,新建房屋达60平米以上,有健康教育室、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并按要求严格分开。村卫生室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由卫生院按上级要求统一制作相关的管理制度。村卫生室悬挂村卫生室标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于诊断室墙上醒目位置,主动定期送验。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处方制度、消毒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传染病登记监测报告制度、药房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安全注射工作制度、乡村医生职责、村级保健员职责、儿童免疫程序等,村卫生室按统一形式和要求上墙并执行。要求设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内容定期更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监测、和报告。 二、人员管理 乡村医生上岗,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必须具备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以上的资格证书,由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由乡政府研究上报,后由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上岗。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逐步完成乡村医生的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对新进 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的学历,具有助理医师,由卫生院考核,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乡村医生聘书后方可上岗,对不服从管理或出现重大医疗事故及公共卫生责任事故的,预以解聘并上报乡政府、区卫生局注销执业资格,卫生院设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办公室设在卫生院,把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的日常工作的常规管理轨道,并建立了乡村医生个人档案,加强对乡村医生日常管理工作。 三、业务管理 1、村卫生室承担本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哪些内容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哪些内容 第一条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乡村医生这个词,其实最开始乡村医生被叫做赤脚医生的,主要是指那些“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关于乡村医生,为了对其从业进行规范,防止出现医疗纠纷。我国制定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看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哪些内容。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获得初级

卫生保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称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第六条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医学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适应农村需要的医学学历教育,定向为农村培养适用的卫生人员。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98162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98162 秦都区中医医院 乡村一体化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服务管理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乡村医疗中医药能力?足农村居民中 医药需求?根据《咸阳市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和《<秦都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一下方案 :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建立以乡镇卫生院管理为主要组织形式?实现 “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的目的?建立以中医药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责、权、利明确?硬件设施标准?运营管理规范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 一 , 组织形式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下?由我院履行对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管理?由副院长屈直同志负总责?指导培训及管理?实行“五统一”的管理模式?促进乡村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附: 秦都区中医医院乡村一体化中医药能力提升工作专班成员 组长:屈直 , 副院长, 副组长:史玉峰 , 副院长, 孙强, 科长, 成员: 雷娜宇文颖刘静 于静魏莎韩东

, 二 , 管理模式 1、统一行政管理 现在每个行政村已设置了一所村卫生室?目前各村卫生室的人员基本不动。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处方制度、消毒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传染病登记监测报告制度、药房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安全注射工作制度、乡村医生职责、村级保健员职责、儿童免疫程序等?村卫生室按统一形式和要求上墙并执行。 2、人员管理 乡村医生上岗?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必须具备有乡村医生、执业, 助理,医师以上的资格证书?由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上岗。加强对乡村医生中医能力培训?定期举办讲座?讲座乡村医生中医药能力提升。 3、业务管理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执行规章制度、技 术操作规 程等业务活动由我院院统一安排?统一监督管理。我院定期组织安排培训?定期检查病历、处方书写情况?加强中医药能力管理。 村卫生室至少掌握4 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火罐、艾灸、刮痧、耳穴, ?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 宣传中医药防病、保健知识等,。 秦都区中医医院 2013年 1 月 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 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2020乡村医生工作计划

2020乡村医生工作计划 【篇一】 20xx年我村委会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核心,以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把工作做到实处,具体工作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 二、建立相关健康教育制度档案。 三、有工作用房、通讯设施及办公用品。 四、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计。 五、每月一期健康教育黑板报,保存小样、照片。 六、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保持发放资料内容、签名、照片等。 七、积极参加健康教育培训,不缺席、迟到、早退。 八、举办两次五十人以上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有通知、讲座内容、小结、签名、照片。 九、根据地方实际结合卫生宣传日主题进行宣传并悬挂布标四次,保存照片。 十、建立辖区人口档案。 十一、对无偿献血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无偿献血的知识、意义。 十二、对群众进行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 【篇二】 新的年度,新的开始。我将在县卫生局和乡卫生院的统一领导下,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坚持为人民服务。一切从人民群众着想,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按照县局和卫生院要求,为辖区内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负责填写健康建档个人基本信息,完成纸质档案100%,电子档案85%以上,协助乡镇卫生院进行健康体检。 2、定期对建档人群的健康信息及时补充、完善及更新,每年对重点人群随访不少于4次,每次随访的内容记录要详细。 (二)健康教育 1、在提供门诊、访视、随访等医疗卫生服务时,针对重点人群结合本地区的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对象的主要健康问题包括职业病危害等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2、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并做好资料保存。 4、协助乡镇卫生院做好健康咨询活动; 5、每3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三)预防接种 1、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统计及相关工作;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接种对象的接种,做到不漏一人。 3、送达预防接种通知单及接种信息统计报表; 4、做好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时收集汇总疫苗的接种有关数据,上报乡镇

乡村医生工作总结

乡村医生工作总结 导读:本文是关于乡村医生工作总结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范文一:乡村医生工作总结】 岁月如梭,时光飞逝。一转眼,20XX的脚步声便离我们而远。当日历撕下了这最后的一页,回首20XX,历经琐事,历历再现。 在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指引下,在区卫生局、区卫生执法大队、片区执法分队、镇卫生院的亲密领导下,20XX年全面、高效、圆满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了一个忠职于卫生事业的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与应当做的工作。深入践行党的卫生方针与路线,切实彰显一个基层乡村医生务实、勤恳、踏实的优良作风。禀承“敬人乐业,拼搏奉献”的工作精神,遵守“用心服务,感动顾客”的服务理念,立足于超前的服务意识,用专业的技术,周到的服务,赢得了老百姓的高度信赖,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一、预防工作方面 全年共为200余人次适龄人群接种过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和麻疹免疫抗体水平检测、麻疹强免、acyw135流脑疫苗等预防接种工作。全面完成了上级交与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做到医疗废物归类管理,上交和销毁。 二、日常门诊工作方面 严格按照市局、区局的工作要求,抓好“预防为主”这条重要主

线,坚持开展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再辅以门诊治疗工作,严格、准确不漏的记录门诊逐日登记册。准确及时上报和登计发现的传染病,把健康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的门诊工作之中,使广大的老百姓易于接受这种言传身教的模式,让更广泛的老百姓掌握健康生活的相关知识。办理健康宣传专栏六幅,并及时滚动适时更新内容。认真开展门诊工作,举止庄重,态度和蔼,工作服、胸牌穿戴整洁。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证上的执业范围、执业地点规范执业。全年实现逐级转诊170余人次,全年门诊总量4000余人次。 积极参与各级各届会议,会议学习记录条理清晰,认真务实完善填写各种表、卡、册,做到工作有记录,门诊有信息,大事有报告。为镇乡一体化建设尽绵薄之力。 三、新农合工作方面 积极宣传,正确引导村民踊跃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广大村民更众多、更深入、更深刻、更延续的参与这一惠民、益民、济民、宏民的良好政策当中。 不平凡的一年,我的20XX,再见了,而作为基层的乡村医生,却任重道远,我将继续秉承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完成下一年的融入了我人生,倾注了感情的医疗卫生事业,为把党的卫生事业贯彻执行的更彻底,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维护的更全面而不懈奋斗! 【范文二:乡村医生工作总结】 我是一位乡村卫生院普通医生,自从全市普及实行医疗改革以来,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需求,根据《桐梓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建立以乡镇卫生院管理为主要组织形式,以“五统一”为基本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的目的,建立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责、权、利明确,硬件设施标准,运营管理规范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形式 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下,由乡镇卫生院履行对村卫生室的行政管理,由院长令狐克庆同志负总责;具体管理由张体文同志负责;指导培训及管理,实行“五统一”的管理模式,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设在坡渡镇卫生院,张体文同志具体负责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 附:坡渡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卫生服务管理工作专班成员

组长:令狐克庆(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张体文(防保组组长) 成员:董刚(防保人员) 胡永发(住院医师) 娄晓斌(住院医师) (二)管理模式 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模式。 一、统一行政管理。现在每个行政村已设置了一所村卫生室,目前各村卫生室的人员基本不动。房屋要求80—100平方米以上,新建房屋达60平米以上,有健康信息室、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并按要求严格分开。按照村卫生室上划到乡镇卫生院管理的要求,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下属医疗机构,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由卫生院按上级要求统一制作相关的管理制度。村卫生室悬挂村卫生室标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于诊断室墙上醒目位置,主动定期送检。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处方制度、消毒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传染病登记监测报告制度、药房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安全注射工作制度、乡村医生职责、村级保健员职责、儿童免疫程序等,村卫生室按统一形式和要求上墙并执行。要求设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内容定期更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监测、和报告。 二、人员管理 乡村医生上岗,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必须具备有乡村医生、执

乡村医生管理

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第一:乡村医生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理顺医疗秩序,促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保护农村居民健康。 第二:乡村医生必须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才能在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内向农村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 第三:乡村医生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向村民提供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等社会公益性工作,同时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 第四:凡在本镇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的乡村医生均应依法执业。 第五:乡村医生的产生,应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卫生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报请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第六:乡村医生的开业、休业、迁移、死亡等事宜,应于十日内由本人或其关系人向东坝中心卫生院和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男性乡村医生工作年龄截止到60周岁,女性乡村医生工作年龄截止到55周岁。 第八:卫生局、卫生院、村委会为乡村医生的管理部门。 第九:东坝镇政府、东坝中心卫生院负责全镇内乡村医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乡村医生应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及法规,动员组织群众实施初级卫生保健、保障农民的身心健康,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第十一:乡村医生要执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章制度,建立诊疗、消毒隔离等技术常规的管理制度及出诊、转诊的登记管理制度。 第十二:乡村医生必须实行处方制度,处方时应记录下列事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名、药量、用法、年月日、签名。 第十三:乡村医生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禁止制售和使用伪劣药品。 第十四:乡村医生要服从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 第十五:乡村医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乡村一体化管理制度

乡村一体化管理制 度

乡村一体化管理制度 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

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 1、按照“五统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2、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3、建立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 1、镇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镇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村一体化实施方案

乡村一体化实施方 案

高坪区浸水乡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管理 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发〔〕48号)和《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47号)、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9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乡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强化乡卫生院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中的前哨作用,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整合卫生资源,更好地在最基层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多方位服务,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医院集体研究,经全体乡村医生集体讨论经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身份不变原则:全体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签订聘用合同管理,两年一聘。乡卫生院公开招聘村卫生站站长,村卫生站站长根据工作需要选聘用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以前的待遇及有关遗留问题与浸水乡卫生院无关。 2、医疗责任主体不变原则:实行基本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负责人(村卫生站站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医

疗纠纷及事故赔偿由村卫生站全部承担,实行高级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照浸水乡卫生院内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统一管理原则:对实行基本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一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即对规划设置、人员管理、业务工作、药械配置、绩效考核进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实行高级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在基本型管理的基础上,对村卫生室人、财、物统一管理。 二、机构设置与建设 (一)机构设置 根据现有行政村数,以及我乡的实际情况,在现有基础上,科学设置,合理规划。按照“一村一站”的原则,全镇共设21个村卫生站. (二)机构建设 1、房屋:实行基本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在国家未建设之前,暂用原来使用的房屋,可是必须做到环境整洁美化。 2、设备:配备检查床,诊查桌椅、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消毒缸、有盖方盘、污物桶、紫外线消毒灯、高压消毒锅、接种包、出诊箱、冷藏包、一次性各种规格注射器、清创缝合器械、药品柜、资料柜、健康宣传栏、公示栏等基本设备,观察床不少于2张。必须配有现行的“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并悬挂上墙。 3、药品及器械:由乡卫生院统一代购。

村级卫生所管理制度

乡村医生主要职责 一、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指导。 二、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小康村”、“文明村”的建设。 三、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四、实施或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 五、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乡(镇)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疗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指导残疾病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 七、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八、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 九、做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

作。 乡村医生预防接种工作职责 一、协助做好乡镇接种门诊工作,负责辖区内受种者(包括外来儿童)的接种通知和跟踪管理。 二、协助做好常规免疫规划接种工作,完成辖区内免疫接种工作。 三、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预防接种指导和咨询活动,普及病知识。 四、负责辖区出生人口的登记报告和变动报告(月报、年报)、外来适龄儿童(0—7岁)双月主动搜索报告和变动报告. 五、实行接种证查核制度,及时建证入卡,对未种者督促其完成预防接种。 六、协助做好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督促其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漏种者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协助做好免疫调查和传染病监测。 八、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并整理保存有关资料。 乡村医生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的解决方案.doc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在全县建立起以乡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要组织形式,以“八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运行模式 (一)组织形式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以乡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体,即所有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均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归乡镇卫生院,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租赁房屋进行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下由乡村医生负责经营,并承担相应职责。经考核合格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定点机构。 (二)管理模式 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实行“八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1、统一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岳西县标准化公益性村卫生室设置建设规划》文件,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或规范化村卫生室。 2、统一房屋建设:全县标准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按《陕西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负责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达到6室分开;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创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达到4室分开。 3、统一人员准入: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可以相互调配。 4、统一药械购销: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药品、器械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在“质优价廉”的原则下,从合法供货渠道公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价格。

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 001]3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目标 (一)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健全卫生服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制度,将村卫生室的服务经营管理直接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范畴,完善具有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使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开展,满足农民看病就医的基本要求,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以下六个目标:1、农村卫生室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2、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3、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4、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5、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6、农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的主要内容 (一)村卫生室的设施 村卫生室的设施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村委会原则上不设卫生室,全镇规划设置卫生室12所,由于清平村委会茨竹园自然村地理环境特殊另设1个医疗点,但必须归卫生室统一领导和管理,距离村卫生室5—7公里范围内不设分室,在该范围内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合医合药,共同开展工作。 村卫生室人员编制原则上按每千人口1名、山区1—1.5名的比例配制。每个村卫生室一般不少于2名乡村医生(原则上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全镇共设置14个村医岗位。 (二)办医模式 村办院管:卫生室完全由村集体办,村卫生室所有权归卫生院,使用权为村卫生室,卫生院对其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和采购等实行统一管理。 (三)职能职责

乡村一体化管理制度

乡村一体化管理制度 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

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 1、按照“五统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2、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外卫生清洁,室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3、建立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 1、镇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镇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 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最新)

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筑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立足市情,着眼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及配置标准,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健全完善乡村医生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强化管理指导,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队伍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得到保障,执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分级诊疗目标的实现,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任务和配备标准 按照村卫生室功能定位配备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

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包括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开展健康教育和协助居民医保筹资。各县区要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对服务人口不超过1000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面积较小、距离较近的行政村可联合设置村卫生室,配置1名乡村医生;超过1000人的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有条件的县区优先配备具备中医技能的乡村医生。 (二)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1.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乡村医生应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卫生技术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2.规范乡村医生业务和人员管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村卫生室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乡村医生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严禁超范围执业。加强村卫生室治疗(处置)室建设规范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提供静脉给药服务的乡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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