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现场核查表

小作坊现场核查表
小作坊现场核查表

公司车间现场检查表

公司车间现场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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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表 日期: 被检查部门:检查人:相关责任人: 序号检查项目考评内容考评说明扣分及原因责任人打分人 1 现场地面、 门窗、墙壁 1、作业现场地面应平整,干净,无杂物(油、水、金属屑等)一处不合格扣1分 2、作业区地面功能分区明确,地面各类划线标准规范、 清晰完好; 一处不合格扣1分 3、墙壁、门窗干净整洁,无灰尘、蜘蛛网; 一处不合格扣1分 2 现场设备1、设备责任卡完好有效;一处不合格扣1分 2、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按规定填写设备点检表; 一处不合格扣2分 3、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一处不合格扣2分 4、设备有无刮痕或破损;一处不合格扣2分 5、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报警装置齐全有效;一处不合格扣1分 6、设备附件合理分类,定置摆放,标识清楚,无锈蚀无杂 物; 一处不合格扣1分7、做好长期不用设备的管理(是否保护,是否标识);一处不合格扣1分8、设备上是否有灰尘。一处不合格扣1分 3 现场安全1、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一处不合格扣1分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一处不合格扣2分3、按照定置图合理摆放设备、产品,不得占用堵塞安 全通道; 一处不合格扣1分4、地面平整、干净整洁,无油污、水渍、无杂物,无障 碍物等; 一处不合格扣1分5、生产制造部每周检查一次现场安全并做记录,发现问题 及时整改; 做不到一次扣1分

6、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有检查记录,消防器材设置明 显标识; 一处不合格扣2分7、电气线路完好无破损,无漏电、漏气,集束规范整齐; 一处不合格扣1分8、配电柜、消防器材前明确标识,防止阻碍配电柜、消 防器材正常使用; 一处不合格扣1分10、化学危险品各类物品分类摆放,标签清晰,相互其 反应的化学物品,不得存放在一起。 一处不合格扣2分 4 焊接气瓶1、设备接地(零)可靠; 一处不合格扣1分 2、气瓶分类存放,标记清晰完整,外观无异常;一处不合格扣1分 3、乙炔瓶、氧气瓶分开放置,有防倾倒措施;一处不合格扣2分4、瓶帽、防震圈齐全,瓶阀完好;一处不合格扣2分 5、工作中,乙炔瓶、氧气瓶间隔不得少于10m; 一处不合格扣1分 6、氧气瓶喷嘴、减压阀上不得沾染油脂; 一处不合格扣1分 5起重吊车1、钢丝绳等吊具完好无损; 一处不合格扣1分 2、信号装置清晰、可靠; 一处不合格扣2分 3、行程、卷扬限位灵敏可靠;一处不合格扣1分 6 工装、工具1、工装、工具及时检查校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2、工装摆放整齐、表面无灰尘、杂物、油污、锈蚀; 一处不合格扣2分 3、工装无直接落地放置现象;一处不合格扣1分 4、工具箱完好无破损,工具箱标识完整; 一处不合格扣1分

小作坊申请表

附件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申请书 生产品种 申请人名称(签字) 生产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申请日期年月日首次申请□延续换证□变更□

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

附件4: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受字[ ]第号 : 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所提供(出示)的材料,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章 年月日

注:本决定书即时或者5日内作出,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本注正式使用时不显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表 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及品种: 生产地址: 核查日期: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的现场核查评价。 2.本核查表分为场所、设备和设施,卫生防护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4个部分,共30个核查项目。核查项目的结论分为“符合”、“一般不符合”或“严重不符合”。 3.在30个核查项目中,有11项重点带*号项目不允许存在一般不符合的情况。 4.核查组依据本核查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填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现场核查报告》,核查结论分为“合格”或者“不合格”。当没有严重不符合项且一般不符合项不超过6项(含6项)的,核查结论为“合格”;当严重不符合项大于等于1项或者一般不符合项大于6项的,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5.核查组应当将现场核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填写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符合项改进表》中,并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尽快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

附件10 食品小作坊登记中请书 □首次□变更□延续 申请人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 (格式文本, 自行下裁, 接法律规定和后附注意事项填写)

声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及《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要求,本申请人提出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特此声明。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临时登记证)编号(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生产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变更事项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备注 二、食品安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务 文化程度、 专业 1 2 3 4 5 6

三、产品信息表 序号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品种明细 1 2 3 4 注:具体填写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23号)。 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信息表 序号生产场点、工艺、工序名称生产场点、工艺、工序所在地1 2 3 4 5 6 7 8 注: 本表所报工序必须覆盖产品生产工艺要求。

食品小作坊登记其他申请材料清单根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 申请人还需提交材料如下: 1. 开办者身份证明; 2.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 主要食品原辅料清单; 4. 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或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5.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6.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7.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8.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 9. 其他材料。

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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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地址: 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 1. 2. 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地点: 告知事项: 我们是局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请予配合。 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问: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 答: 检查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小作坊名称: 生产范围: 许可证编号:生产地址: 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评价备注 1.生产条件1.1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是□否*1.2 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是□否*1.3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是□否1.4 有洗手、消毒、防鼠、防蚊蝇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是□否1.5 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是□否1.6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 分隔放置。 □是□否1.7 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 □是□否

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表.docx

. 生产许可证换证 现场核查表 企业名称: 申证单元: 产品名称: 核查日期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的现场核查评价。 2.本核查表分为:质量管理职责、企业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过程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检验 6 个部分,共42 个核查项目。 每一个核查项目的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或“严重不合格”。 3.在 42 个核查项目中 , 车间要求( 2.2.1 )、生产布局( 2.2.4 )、生产设备( 3. 1 .1 )、设备清洗 ( 3.1.3 )、企业标准( 3.3.2 )、采购验证( 4.3 )、质量控制( 5.2 )、检验设备( 6. 1.1 )等 8 项为 重点项目 , 在表中加“ * ”表示。 4.核查组依据本核查表和相应的审查细则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工作结束后,核 查组应当填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报告》,核查结论分为:“合格( A 级)”、“合格( B 级)”、“合格(C级)”或者“不合格”。确定核查结论应当依据以下原则: 核查结论 严重一般其中:重点项目 备注不合格项不合格项一般不合格项 合格( A 级)0≤ 20三项均满足方可判定 ≤ 42三项均满足方可判定合格( B 级)0≤ 51三项均满足方可判定 ≤ 60三项均满足方可判定合格( C 级)0≤ 8≤ 4三项均满足方可判定不合格≥ 1>8>4有一项满足即可判定 注:确定合格等级时,按照 A 级→ B 级→ C 级的顺序进行判定。 5.核查组应当将在企业查出的不合格项,填写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合格项改进表》中,并要求企业尽快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同时将不合格项的分布情况填写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报告》中。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要点

附件1-1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食品销售) 申请人: 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是否通过网络经营(□是□否) 核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不含熟食)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经营类别:□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药店□食品贸易经营者□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 □网络食品经营者□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 □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微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 食品销售经营方式:□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经营项目含有食品销售的经营者的现场核查评价。 2.核查人员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对照表中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核查,申请人未申请的经营项目涉及到的核查内容为合理缺项,不进行核查,填写核查表时在“合理缺项”一栏用“/”表示。 3.本表27项核查内容,分为关键项与一般项,其中关键项18项用“***”标识、一般项9项用“*”标识。结果判定有“符合”与“不符合”两个选项。 4.根据核查情况,在“核查结果”一栏中“符合”或“不符合”选项中画“√”。 5.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并根据核查情况作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的核查结论,在“□”中画“√”。 6.本表需核查人员、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申请人为企业的,由申请人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得到授权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业主本人签字或盖章。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监督检查要点 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内容主要问题 1.资质要求1.1证照情况查看证照原件 1.营业执照和登记证明是否齐全; 2.登记证明有有效期的,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 1.无营业执照,或仅有销售点的营业执照; 2.登记证明已经过期。 1.2生产条件 变化情况 核对档案资料、查看 生产现场、询问当事 人 1.生产地址是否发生变化; 2.生产品种是否发生变化; 3.是否有委托加工食品行为。 1.营业执照等证照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 2.超出登记证明允许范围生产; 3.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代加工食品。 2.生产加工场 所2.1外部环境 卫生情况 查看生产场所外部环 境 1.生产加工场所外部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2.生产加工场所不受暴露垃圾场(站)、污水池、坑式厕 所、牲畜棚圈以及有害气体、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 扩散性污染源的污染。 1.周边有暴露垃圾场、坑式厕所、屠宰场等污染源, 有异味及蚊蝇孳生; 2.周边有垃圾厂、化工厂、废旧物资处理焚烧等粉 尘、有害气体产生的污染。 2.2区域分离 情况 查看生产加工现场生产加工区域与生活区、办公区是否有效分离。在生产加工区域食宿、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2.3生产区域 卫生情况 查看生产加工现场 1.生产加工区域是否清洁、卫生; 2.生产加工区域光线、通风是否良好; 3.生产加工区域是否有积水、裸露废弃物或者其他与生 产无关杂物;有鼠类、昆虫等侵入迹象 4.生产加工区域是否存在饲养畜禽等可能污染食品加工 的行为。 1.生产现场有家禽家畜散养情况; 2.生产现场有香烟、洗衣粉、拖鞋等不符合卫生要 求的与生产无关杂物; 3.生产加工废弃物裸露堆放; 4.生产现场积水不能正常排放,存积污水; 5.有鼠类、昆虫等侵入迹象。 2.4工艺布局 情况 查看生产加工现场 1.生产工艺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 序和产品特点,设置不同区域,是否存在原料、半成品、 成品往返交叉; 2.加工区域是否生熟分开。 1.生产工艺布局不合理,存在往返交叉情况; 2.生熟加工区域未分开。

最新资质申请现场核查表

XX业企业资质申请现场核查表 企业名称: 核查日期:年月日 编号:(核)字〔20XX〕第X号 XXXXX运输厅制

现场核查要求及填表说明 一、对于新设立企业首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且主项为交通序列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后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企业办公场所、主要负责人及厂房、机械设备等指标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核查人员完成核查后,如实填写本表中的一、二、三、四、五、六、八项内容。 二、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申请交通、铁路、民航、信息产业、水利、消防、电力、煤炭、冶炼序列或其他序列三级(不含)以上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后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现场核查,除本表一、二、三、四、五、六、八项内容外,还应重点核查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要求以随机抽选等方式着重核查企业申报的3~4项工程业绩,可以采取现场目测、数据估算、有针对性地访谈合同发包单位代表等方式进行。核查人员完成核查后,如实填写本表第七项内容。 三、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申请交通序列资质,省厅受理资质申请后,视情将申报材料转送该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其进行现场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四、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核查人员应不少于3人。核查过程中,核查人员应端正工作态度,如实记录有关数据,认真填写表中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意见真实、明确。 五、在现场核查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注:1.企业财务状况以企业最新年度统计以结算数据为准; 2.企业类型按工商营业执照相关内容填写; 3.本表所有数据项不得有空项,如无数据填写,应该在数据项填空处用“无”表示。

外贸企业企业核查自查报告格式及自查简表

附4: ×××公司现场核查自查报告 外汇局×××局: 根据你局现场核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性质、地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 2.核查时间段内的主营业务量和盈利情况; 3.主要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主要结算方式(货到付款、90天信用证、托收等)、收付汇期限(30天、90天等)及特点。 二、现场核查业务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现场核查涉及业务的完成情况。(某笔业务或多笔业务、单 个合同项下、多个合同项下、某时间区间内)。 1.货物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资金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 2.涉及已向外汇局报告的各类报告的情况。 3.涉及银行贸易融资情况。 4.涉及已经外汇局等管理部门批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情况说明中,应尽可能列明相应的金额、时间、具体的报关

或收付单证号码、对应的会计分录。具体的核查准备格式参见附表,各分局可结合本地区特点自行补充完善。 第二,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列明问题的解释情况。可能包括的方面有: 1.业务(合同)执行中遇到的导致合同执行变化、停滞或终止的商业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行政管理因素等; 2.企业报告时遇到的操作因素,如货物流、资金流电子数据到达企业时间对完成报告的影响,具体员工执行报告时的主客观影响或误操作因素; 3.政策理解方面的情况; 4.其他需要解释的因素。 第三,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问题的自查结论。 第四,企业自查涉及有关文件资料作为附件。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 年月日

小型餐饮许可现场核查表

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单位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核查项结果判定

号目的重 要性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 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 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 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5***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等要求。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8*** 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与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9*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0*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1*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 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12*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3* 4.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 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4***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 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15***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16** 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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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项目条款检查内容检查方法 1 机构与人员*1.1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 人(质量管理人)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 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查地州市级食品药 品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及自治区 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现场答卷或询问 1.3 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质量管理机构兼职,企业负 责人不得在本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其他单位兼职。 查花名册、任职文 件、劳动合同及聘用前原 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 件 *1.4 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 术职称。 查相关证明文件原 件 *1.5 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应至少包 括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验收、售后服务等专职质 量管理人员3名。 查机构设置文件、任 职文件 *1.6 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和本企业其他部门 兼职。 查花名册、任职文 件、劳动合同及聘用前原 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1.7 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区食品药品 监管部门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规定,掌握所经营产 品的技术标准。 现场答卷或询问 *1.8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 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 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2年以上从事医疗器 械使用、管理、维修等工作的实践经验。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 具有主管检验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医学检验学大学以上 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 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中专以上 学历或者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查相关证明文件原 件、个人工作简历 1 机 构与人*1.9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其他从事质量管理工 作的人员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 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的其他从事质量管理工 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企业的其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 查相关证明文件原 件、个人工作简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表 1-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检查项目:重点项( * )23 项,一般项 25 项,共 48 项。 检查项目项目序号检查内容评价备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具有在有效期内核准证和营业执照,并悬挂或者 *1.1 摆放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核准证载明的小作坊名称、地址、负责人□是□否 等项目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1. 企业资质 *1.2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在其生产经营场所门前显著位置悬挂牌匾,实际 □是□否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应与核准证书内容一致。 *1.3 在核准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 □是□否当按规定报告。 2.1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 □是□否装、贮存等场所和设备。各功能间的设置应当与核准审批图纸相一致。 *2.2 厂区应铺设硬质路面,无扬尘、无积水、无异味。厂区、车间地面平整, □是□否卫生整洁。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3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应设置洗手设施,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 □是□否 2.生产环境条件 直接连通。 2.4 具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是□否 具有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2.5 暴露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是□否 施。 2.6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是□否

料等分隔放置。

检查项目 3.进货查验结果注: ①检查原辅料仓库;②原辅料品种随机抽查, 不足 2 种的全部检查。 4.生产过程控制注: 在成品库抽取产品,按 生产日期或批号追溯生 产过程记录及控制的全 部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 具有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并能正常使用,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且防 2.7 鼠、防蝇、防虫措施不影响食品安全和食品应有的品质,不污染食品接触 表面、设备、工器具及包装材料。 *3.1 查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并保存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复印件,定期进行复核,确保其资质合法有效。 采购食品,应当索要并保存购货凭证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2 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 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3.3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 领用出库记录。 4.1 具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 *4.2 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 记录内容一致。 *4.3 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 数量等。 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 *4.4 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未发现采取分装形式生产食品, 未发现接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 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 *4.5 使用量、使用日期等相关内容。未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情况。 4.6 生产或使用的新食品原料,限定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 范围内。 *4.7 未发现使用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 *4.8 生产工艺与申请核准时提供的工艺流

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单位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 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3*** 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4**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 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6***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等要求。 7**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凉菜间面 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凉菜间面积≥5㎡。9***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10* 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11**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12*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3*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4**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 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15*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场所如设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 作。 16*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1)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 一、生产加工场所要求 1.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的距离,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 1.2 生产加工场所相对独立,与生活区、办公区有效隔离;生产加工场所不得饲养禽畜,不得设立厕所。 1.3 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合理布局,应当设立原辅料仓储、生产加工、成品仓储等功能间。 1.4 生产加工场所应整洁、卫生、通风,无积水、泥泞、废弃物等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 1.5 生产加工场所地面、墙面应平整,应采用水泥或瓷砖等硬质材料;墙面、地面应便于清洗、消毒;墙壁应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墙裙,且平整,防止污垢积存;窗户内窗台应便于清洁;顶部建造应防漏雨,防止灰尘积累、碎片脱落,并且容易清洁;门窗应严密、不变形,开闭自如。 二、设施与设备要求 2.1 具备良好的供水和排水、排污设施,具备带盖、防渗漏的垃圾和污物暂存设施;排水终端口应设置防鼠格栅;与外界通风设施应装有纱网。

2.2 具备满足食品加工操作的照明、通风、排烟设施。 2.3 具备独立的食品添加剂的保存设施。 2.4 设置必要的洗手设施,并配备专用的消毒、干手用品;应具备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等物质的保存设施,并单独存放,且应明确标识。 2.5 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加热、消毒杀菌设施。 2.6 具备良好的防鼠、蝇、虫等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加工场所和周围区域内害虫孳生。 2.7 应具备与加工食品相适应的加工设备和器具,设备和器具应保持清洁。 2.8 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和器具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造。 2.9 应选用食品用清洁剂清洗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2.10 包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器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3.1 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不洁、回收及受到其他污染的原辅材料。

现场核查企业内容

1. 现场核查企业内容。 (1)核查部门工作情况。根据查阅执法文书的情况,到企业现场对存在区县部门多次检查均未发现安全隐患、存在安全隐患未处罚、完成整改并已复查认为需要核实整改结果、是否制定专项整治措施、专项整治期间是否开展执法检查等情况进行核查,印证部门的执法检查是否细致深入、执法是否规范、处罚是否严格、专项整治是否务实开展。 (2)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对履职情况开展自查,是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严格考核奖惩,是否研究解决安全投入、技术改造等重大问题,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3)查重点专项整治情况。 一是运输企业查GPS动态监控和风险管控情况; 二是煤矿企业查瓦斯、水害和顶板治理情况; 三是非煤矿山企业查针对可能出现的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尾矿库整治情况; 四是危险化学品企业查开展“安全体检”,强化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各环节的管理情况; 五是建设施工企业查开展“两防”专项整治情况,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六是工贸行业企业查开展有限空间和涉尘防爆、涉氨制冷专项整治情况;

七是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工程、群租房等重点场所是否开展电气火灾和高层消防专项整治情况。 (4)查风险研判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针对高温汛期开展风险研判,是否有重大、较大风险清单,是否落实了重大、较大风险管控措施。(5)查“日周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看企业“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建立;看企业是否针对高温汛期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班组、车间、厂长经理的“日周月”检查清单;看企业是否按照清单认真开展检查(如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走过场、敷衍了事的现象,全部都打勾、时间未到都已经填写检查表等现象);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建立并落实了重大隐患“五定”责任制。 (6)查应急培训演练情况。根据应急预案现场抽查两人,是否清楚事故发生时其所在岗位的应对措施。这些是企业要做的,谁出错谁背锅谁去背书。

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工作规范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工作计划 编号:()食生审第号 组长同志: 根据工作安排,由你担任审查组组长,负责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工作,请于正式审查之日前2日通知食品生产小作坊,并通知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1名观察员,按时召集审查组的有关成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完成现场审查工作。 批准

人: 审核人: 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年月 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审查通知书 编号:()食生审第号 :根据《吕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吕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工作规(试行)》,现定于年月日前对你小作坊进行生产许可必备条件现场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查组 组 长: 联系: 组 员: 联系: 组员:联系: 二、现场审查工作程序 1、首次会。

2、现场审查。包括:查看现场、调阅相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 3、形成审查意见和审查结论。 4、末次会。 三、参加首末会议人员 审查组全体成员、观察员、申请人、生产管理负责人等。 四、请申请人做好现场审查相关准备工作。 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年月 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 必备条件现场审查记录表 申请人名称:

产品品种及名称: 生产地址: 审查日期: 年 月日 使用说明 1.本审查表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必备

条件的现场评价。 2.本审查表分为生产环境、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生产用料、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产品销售八个部分,共 21 个审查项目。其中,16个审查项目的结论分为:“符合”或“基本符合”、“不符合”,5个审查项目的结论分为:“符合”或“不符合”。 3.“审查记录”一栏应当填写符合或基本符合、不符合的具体情况。 4.审查组依据本审查表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必备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工作结束后,审查组应当填写审查表和审查报告,审查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需整改”、“不符合”。 确定审查结论应当依据以下原则:

关于几类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核查和行政许可参考要点

关于几类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核查和行政许可 参考要点 第一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场核查及行政许可重点: 关键项2:加工场所应设臵齐全,具备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洗消(包括饮具)、备餐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等。各场所均应在室内且应为专间。 关键项3:进行裱花蛋糕制作、凉菜加工、备餐的,必须设臵专间和预进间【中型以上餐馆(含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人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的专间入口处应设臵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不具备设臵预进间条件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专间入口处设臵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集中备餐的食堂和快餐店应设有备餐专间,或者专间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间面积要求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 关键项7:加强标识化管理,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应有明显区分标识(颜色、材质及标识等区分)【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和

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关键项24-25、29: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应配备洗消、保洁设备设施且大小、数量与供餐人数、加工品种相适应;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洗消三联池,其容量、数量与供餐人数相适应;采用蒸汽、洗碗机、远红外、臭氧消毒柜进行物理消毒的,至少2个水池,可配备1台以上消毒柜,各类水池标明用途且专用。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且必须为密闭式,标识明显;设臵饮具洗消场所,统一对杯具进行清洗消毒;如设臵受限的,应有集中清洗场所且每包厢宜设臵消毒柜。 关键项41: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应满足食品原料(易腐原料、已打开包装须冷藏的)、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设臵有独立的留样冰箱。 重点项4:加工生鲜水产品、制作鲜榨果汁和水果拼盘的宜为专间。制作现榨饮料、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的,应分别设臵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重点项6、8:食品处理区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食品处理区应设臵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宜分开设

小作坊基本要求现场核查规范(试行)

襄质监食函〔2010〕5号 关于印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现场核查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 为适应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职责的需要,完善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年第15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现场核查规范(试行)》,自2010年3月10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现场核查规范(试行) 一、为切实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过程,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所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做现卖)的单位或个人。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具备以下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以下简称必备条件):(一)生产和加工场所要求。生产场所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生产加工车间、原辅材料与成品库房、贮运工具的卫生条件和企业环保措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设施与设备要求。小作坊必须具备与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生产设施、生产设备以及原料处理、生产加工、原料与成品贮存等场所。使用特殊设备生产加工食品的,还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三)原辅材料要求。食品生产加工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品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现场核查报告 注: □为选择项,在选择项框内 打“√”。 食品 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必 备条件 现 场 核 查 表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生产地址 产品名称 销售范围 联 系 人 电话 核 查 结 论 核查组根据《晋中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规范(试行)》,于 年 月 日对该食品小作坊进行了核查,共计查出: 符合项 项。 严重不符合项 项。 一般不符合项 项 经综合评价,对该食品小作坊的核查结论是: □合格 □不合格。 核查组长(签名): 核查组成员(签名): 观察员(签名): 年 月 日 业主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及品种: 核查日期: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的现场核查评价。 2.本核查表分为场所、设备和设施,卫生防护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4个部分,共30个核查项目。核查项目的结论分为“符合”、“一般不符合”或“严重不符合”。 3.在30个核查项目中,有11项重点带*号项目不允许存在一般不符合的情况。 4.核查组依据本核查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填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现场核查报告》,核查结论分为“合格”或者“不合格”。当没有严重不符合项且一般不符合项不超过6项(含6项)的,核查结论为“合格”;当严重不符合项大于等于1项或者一般不符合项大于6项的,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5.核查组应当将现场核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填写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符合项改进表》中,并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尽快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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