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子公司向境内母公司分配股息、红利一案的税务分析

香港子公司向境内母公司分配股息、红利一案的税务分析
香港子公司向境内母公司分配股息、红利一案的税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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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子公司向境内母公司分配股息、红利一案的税务分析

境内母公司取得境外子公司所分配的股息、红利时,面临能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及如何进行税收抵免等问题,这可能会涉及到诸如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协定等多个税收法规文件。为此,下文将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来解析上述问题。一、案例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公司A,A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B(非上市公司),B公司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财务人事独立自主。A公司和B公司皆与孟家拉国某货物生产公司C有长期且固定的贸易往来,二者都与C不存在股权投资关系亦不存在实质控制关系。A 公司和B公司为贸易企业,各自独立开拓各自的市场,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再从C 公司采购货物并由C公司直接发给客户。按照香港税收法规,货物直接从孟家拉国发往香港境外,属于在境外形成的利得,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香港利得税为16.5%。问题:1、A公司从B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能否享受免税政策?2、该案如何进行所得税抵免?3、如果将母公司和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如何降低整体税负?二、分析(一)取得股息、红利能否享受免税政策我国企业之间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否能享受免税政策,关键看是否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即同时满足两个要求:一是主体身份要求,分配股息、红利一方和获利方皆为居民企业;二是股息、红利性质要求,享受免税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根据案情知,B公司为非上市公司,符合股息、红利的性质要求。因此,从B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否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关键看B公司是否

香港税法与大陆税法的不同特点分析解析

香港回归祖国后,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宽免及其它税收事务。因此,1997年7月1日后,我国形成了两种相对独立的税收法律制度并存的现状。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及政治、经济、地理等因素的影响,香港税法与大陆税法存在较大的差异,各自具有独特的税收地位。对香港税法和大陆税法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不同特点,以求两种税法的相互协调,这对发展香港及大陆经济,加强和完善我国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香港税法与大陆税法的不同特点分析 (一香港与大陆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行使的征税权力,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基于这种权力,一国政府可以决定对哪些人和对象征税,征何种税以及征多少税。在实践中,各国都是以纳税人或征税对象与国家主权存在的属人联系或属地联系作为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前提或依据,或者根据属人原则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收入行使征税权;或者根据属地原则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收入行使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国家则同时行使双重税收管辖权,即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收入行使征税权,同时,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行使征税权。 我国大陆借鉴各国的实践经验也是同时采用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管辖权。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构成我国税收居民的纳税人,无论其收入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都需要按照中国的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而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也需要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地理特点,香港始终以有利于吸引外资、有利于促进本地经济贸易发展为出发点,因此,香港税法体现出税制简单、征税面窄的特点。在税收管辖权的确立方面,香港与大多数国家不同,选择单一行使收入来源管辖权,即各种税收的征收仅限于来自香港地区的财产和收入,凡是来源于香港之外的财产和收入一概不征税。这样,投资者在香港进行投资经营将承担比其它国家和地区低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香港进行投资或经营。

异地注册分公司税收如何缴纳

异地注册分公司税收如何缴纳 成功注册了异地分公司,接下来又有问题了,税收要如何缴纳呢?有什么关于分公司税收的规定?我们一起来看看分公司的税收问题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六条规定,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七条规定,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第十九条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关于二级分支机构的判定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

号)规定,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若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成立分公司,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由总机构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若分公司独立核算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异地注册分公司税收如何缴纳:分公司和子公司要怎么纳税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权衡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

香港公司税务相关

香港公司税务及怎样理账报税 一、每年公司会计账目、审核及报税将怎样办理? 香港公司理账可以选择自己做账,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理。弥敦商务中心拥有十六年做账报税经验,旗下有专业的逸卓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你只需要将银行月结单予以提供。弥敦商务中心可以代理审计及理账报税等相关事宜,费用方面会按营业额以及会计笔数而定,关于理账报税相关疑难问题,欢迎来电或者登陆官方网站客服进行咨询。 二、香港企业的征税情况 香港是一个税项少、税率底的自由港。企业每年必须交付的税只有利得税一项,所谓利得税是按照企业的所得,也就是按纯利的16%来计算的。比如一家企业一年的营业额是1000万,毛利200万,纯利100万。这家企业应交给政府的利得税是100万X16.5%=16.5万。 如果企业不盈利,企业就不需要交税。 香港资本利得税 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某些公司的领导层成员利用这种税收制度的漏洞,将自己的收入拆分成两部分,划分入工资收入只有600,000港元每年;其它收入则以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方式发放。这样,他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被归入最低税率人群。由于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他们以股票或股票期权形式获得的收入是不用缴税的。 什么是资本利得税?香港要交资本利得税吗?(香港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税定义: 资本利得税(英文Capital Gains Tax,简称CGT),是对资本利得(低买高卖资产所获收益)征税。资本利得是资本所得的一种,它是指纳税人通过出售诸如房屋、机器设备、股票、债券、商誉、商标和专利权等资本项目所获取的毛收入,减去购入价格以后的余额。常见的资本利得如买卖股票、债券、贵金属和房地产等所获得的收益。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征收资本利得税。 香港与国内税收制度比较: 一、香港 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某些公司的领导层成员利用这种税收制度的漏洞,将自己的收入拆分成两部分,划分入工资收入只有600,000港元每年;其它收入则以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方式发放。这样,他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被归入最低税率人群。由于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他们以股票或股票期权形式获得的收入是不用缴税的。

香港公司对报税要求

香港公司法对报税要求: 香港公司条例规定香港公司成立后,无论公司是否要纳税但是每年必须报税,新公司刚成立允许18个月后报税,以后每年一年一次报税。香港公司只有一种税,利得税的17.5%。 税务局在一般情况下每年都会向个别人士,个人公司,合伙公司,物业持有人及有限公司发出报税表,有关人士必须于发单日期后 1 个月内(而公司则于 3 个月内)把报税表填妥并连同有关之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利得税报税表一般会在业务经营 18 个月后发出,如有关人士在开始经营业务后 18个月后仍未接获税务局发出之利得税报税表,应主动向税务局查询有关税务申报事宜,或至电本公司。 报税表可自行填妥后邮寄至税局,但由于一般填表人并没有税务上的专业知识,可能会因错误填报而令自己多缴税款;有部份填表人甚至会漏报一些项目而触犯税务条例,更会遭检控。 为了令企业家更好地了解香港的经营环境、企业管理以及账务税务处理的相关知识,卓裕集团财务策划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存在的疑问,对香港的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做账、核数和报税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并制定以下说明书: 企业如何判断是否可以零报税——(有经营和无经营的标准) 在香港,没有经营的公司可以直接零报税,有经营的公司就必须做账、核数才能报税。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要您以公司名义进行商业上的交易或活动,您已经开始经营业务了。要是从书面记录来讲,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符合其中一方面的即为有经营业务: 1、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2、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4、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5、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数据; 6、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7、委托在香港代销; 8、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报税的模式在香港,处理报税有三种情况: 1、零报税——适合没有经营的公司; 2、做账后直接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无限公司; 3、做账、核数后才能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有限公司。 零报税 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账、核数和缴纳税款,直接进行零报税即可。香港政府要求企业每年申报一次。 办理时间: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持填报好的利得税表去税局报税。 零报税办理流程:收到香港税局的利得税表→股东确认签署→交付报税费用(卓裕客户免费)→到税局办理报税→办理完毕,回馈客户。 香港税务局确定利润来源地之提问 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之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总分公司与母子公司的税收区别-推荐下载

许多企业为了组织专业化生产和产销一体化,有效降低采 购成本,往往会投资设立或纵向并购控股一些上游企业, 以获得协同效应。对这些上下游之间的企业,是采取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子公司形式还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总、分公司形式,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有不同的观点,现 从税收角度分析如下。 甲公司为了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在某市投资设立了上 游企业丙公司,丙公司将生产的成品A产品销售给甲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主要材料用于继续深加工;最后加工成B产 品销售,B产品的加工周期较长,一般为2年。已知甲、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城建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企业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2008年度财务预算分析,当年甲公司计划购入丙公司的A产品60000万元,并全部 投入用于加工B产品,预计至2009年才加工完成并销售。假定丙公司产品销售利润率为20%。甲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800万元;丙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60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

方案甲公司投资设立的丙公司,不管是作为子公司还 是分公司,其目的是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因此应将甲公司 及其投资设立的丙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考虑,两家公司发生 的购销往来作为内部往来可以合并抵销,只有对外缴纳的 税费支出,才会产生实际的现金流出和利润减少。 方案一,母、子公司形式。甲公司及其投资设立的丙 公司均为独立法人企业,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和承担民事权利,独立纳税。丙公司销售A产品60000万元给甲公司,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符合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能够可靠地计算、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及有效控制、合同已签订等收入确认条件, 以产品销售利润率20%计算,当年实现利润总额 60000×20%=120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 12000×25%=3000万元;同时,因销售A产品应缴印花税60000×0.3‰=18万元;同样甲公司购入A产品应缴印花税60000×0.3‰=18万元;购销业务合计应缴印花税 18+18=36万元。甲公司购入丙公司的A产品用于继续加工,加工周期较长,产成品在第二年才销售。增值税方面,因 双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凭票扣税的政策下,发生的 购销业务可及时抵扣,不存在时间差问题。

香港公司如何合理避税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卓越城二期B座1305-1306 1305-1306 Tower B, Block 2, Zhuoyuecheng, Shangmeilin,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香港特别行政区尖沙咀廣東道28 號力寶太陽廣場1412 UNIT 12 14/F LIPPO SUN PLAZA 28 CANTON ROAD TSIM SHA TSUI KL 香港公司如何合理避税 在国内,有很多公司和个人选择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避税。 谁都知道,国内公司税务较多,对于一般的小企业和个人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公司 注册下来了,哪怕不经营,公司没任何收入,每个月都要缴纳各种不同的税务,如营业税,印 花税等等,哪怕公司倒闭还要交住注销的费用,还要根据公司的注册资金的多少来收取印花税。 所以开立一个香港公司用来避税是很有必要的,我们这里的避税,是合理避税,而非偷税漏税,所以不会存在法律风险。 那注册香港公司后该如何合理避税了? 1、用香港公司申请的香港银行账户,他的公司帐户是可以收汇无限制的,如果您没有香港 的客户就是可以没有税的,公司做个申请就可以没有税,因为香港的政策是“地域来源征税”的。 2、在大陆有公司的,可以用香港公司的名义去谈业务,用香港公司账户接收汇款,这样就不会有营业税产生了。 3、做贸易出口的,您利用香港公司是可以获取中间的差价,这部分在离岸公司里也是没有税的。 4、通常也有很多客户是这么操作的:您注册完香港公司后,用香港公司名义去接您海外 客户的订单,假设这笔订单是USD10万的话,那您接完单后下单给国内工厂进行生产出口 假设是USD7万,你可以让您客户把款项打入我们的香港公司账户,随后我们可以把成本 USD7万打回国内工厂完成核销,您香港公司自已赚取了 USD3万的利润,那么,我们香港 公司所赚取的利润只要不来自于香港本土的,是可以合理免税,不用向港府缴纳利得税的。 5、合理就是通过国税的法规等漏洞来进行合理的避税。 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法,其中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关联交易,采 取转让定价的形式,即关联企业为共同获取更多的利润以高于或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 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6、用香港公司经营,然后找会计师做账,将纯利润最小化,这样就不用交多少税了。 7、直接申请零申报,也就是零报税,这样一来就没什么税务产生了,也就达到了合理避税的效果。 合理避税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按照一个经济学专家的说法:不避税,中国 百分之九十五的企业都要倒闭。由此可见避税有多么的重要。只要运用好香港公司,拿好中国与香港的政策的不同合理避税,就非常之简单了。

注册香港子公司

注册香港子公司 注册香港子公司 注册香港子公司条件 1 、提供全新公司名→查名→ 15分钟出结果、即告知该名称可否在香港申请注册登记 2 、提供股东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至少1位,年满18岁,任何国籍关系或企业都可以) 3 、注册资本 4 、确定公司董事主席、股东的股份分配比例 5 、填写股东及董事国内的常用联系地址及电话、手机、邮箱 注:如公司股东超出2个以外,第3位每位股东收200元文件手续费 注册香港子公司登记流程 1 、签订办理香港公司注册登记委托书和协议书 2 、预付办理香港公司注册登记总费用70% 3 、股东亲笔签署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法定文件及相关资料。 4 、申请公司法定文件资料提交到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香港税务局申请登记 5 、提供以上资料我方在10个工作日完成新公司,将为客户提供以下资料:

a. 公司注册证书:香港公司注册处签发 b. 公司商业登记证:香港税务局签发 c. 公司章程:组织大纲及组织细则 d. 公司印章:公司钢印,原子圆章,董事印签名章 ( 银行支票盖章用 ) e. 公司股票:一本内部发行股票本 f. 大事记录:记录公司股东、董事及相关资料的大事记录册 g. 绿色硬盒:存放公司文件资料之用 注册香港分公司 一、注册香港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取名非常自由,如集团、控股、杂志社、所、公司、促进会等字眼结尾,其取名的灵活性远远大于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但中文不能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不能以“limited”结尾。 二、注册香港分公司条件 须拥有一家香港总公司,同时需要提供总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和确定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注册香港分公司的性质 分公司性质为非独立性的无限公司,分公司的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 四、注册香港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须与总公司的一致或者相似。 五、注册香港分公司的流程

红筹架构拆除中的税务问题(李荣法)

红筹架构拆除中的税务问题 作者:李荣法 红筹架构主要有两种类型,即直接股权控制和通过VIE协议控制。两种类型的建立环节不同,其解除环节亦存在差别。 一、股权控制类红筹架构拆除过程的涉税问题 股权控制类红筹架构中红筹公司转回境内上市时,境内拟上市主体保持不变,即红筹架构中的外商独资企业(WFOE)。股权控制类红筹架构拆除的关键在于把实际控制人通过境外公司间接控制的境内拟上市主体的股权还原到境内实际控制人名下。实务操作中主要的形式是股权收购,主要环节如下图示: 境内受让方(如实际控制人、高管及PE投资者)收购拟上市主体的全部或部分外资股权,将其重组为境内人士控制的内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然后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主要税务问题包括: 1、境外公司SPV向境内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境内拟上市主体的股权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1)境内受让方应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 境内受让方从境外公司SPV处受让其所持有的境内拟上市主体的股权时,应向境外公司SPV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境外公司SPV作为非居民企业,取得源自中国境内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当就其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同时,境内受让方作为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人,应当作为扣缴义务人,实行源泉扣缴,税率为10%。 (2)股权转让对价确定的问题 鉴于境外公司向境内受让方转让境内拟上市主体的股权时涉及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问题,且股权转让对价的确定关乎到转让方的所得税缴纳情况,因此,境外公司向境内受让方转让股权时的转让对价确定亦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第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其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境外公司SPV作为境内受让方的关联方,在向境内受让方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要遵守以上规定。 已过会的世纪华通的招股书中提到,诸葛晓舟通过上兴国际(BVI公司)持有华通有限30%的股权,考虑到上兴国际作为BVI公司,透明度较低,为了增强公司股东的监管透明度,上兴国际将持有的华通有限的股权转让给永丰国

内地企业在香港注册设立子公司的获得更大利益

内地企业在香港注册设立子公司的获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具体形式呈多元化发展格局。一些内地企业和人士利用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作为一个开拓国际市场的窗口已渐成气候。香港是亚洲地区最大的经济金融中心之一,承接了内地、亚洲和世界各大洲贸易的联系,是国际贸易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部分。香港凭借其完善的公司法规和健全的金融服务赢得了全球各地的商人投资,许多跨国公司以香港作为进入内地市场的台阶,而很多内地商人也逐渐通过香港将产品销往全世界。 香港瑞丰会计师事务所陈小姐说:香港是一个信息极为发达的国际大都市,是世界上享有最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再加上本身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这就给企业家和商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营商环境。目前,越来越多的内地商人抱着不同的目的在香港注册公司和注册商标来发展贸易投资业务,提高公司形象及国际市场竞争力。 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 名称选择自由,不论注册资金大小,香港政府允许公司名称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投资等字;经营范围极少限制:财务、医药、船务运输、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建筑、装饰装潢、信息网络、旅游、学院、文化出版、协会、研究所以及其它的高科技产业,都可以成为我们的业务;香港瑞丰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注册香港公司相关介绍。 香港良好的营商环境:香港低税环境有利发展,香港税率低、税种少,国际上有许多机构利用香港的税务优势达到合理避税;我们注册香港公司,一般只需要交两种税:一种是一次性的注册资本厘印税,税率是1/1000,这种税是按您的实际注册资本来厘定的;另一种是利得税,税率16.5%,这种税是根据我们的实际盈利(纯利)来计算的,企业不赢利,不交税。除了烟酒或特殊之外,香港没有进出口税。 香港公司注册资本:在香港注册设立公司其注册资金无须到位验资,资本到位往往会直接影响到股东是否注册成立公司的决定,在香港注册公司不论注册资本是多少,都不需要把资金打到香港银行. 香港政府要求最低注册资本是10000元港币,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注册资本。 香港是国际市场的窗口:香港是中国内地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窗口,也是国际企业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跳板,由于香港的特殊历史条件和地理位置,每年举办很多届覆盖各行业的国际展览会议,给内地企业向外宣传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 在香港注册公司,可作为对外的窗口,容易取得国外合作企业的信任与合作,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刚刚开放,海外投资人士喜欢把地区总部设在香港,作为投资中国的跳板。香港瑞丰会计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在香港设立公司及商业安排服务。 香港容易获得国际融资:众所周知,香港是亚洲的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很多内地企业透过在香港上市进行融资。我们可以利用香港银行的信用,信用 原文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512904412.html,/newsinfo.aspx?id=366

分支机构所得税政策(精)

跨省市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培训 2008-04-07 财预[2008]10号及国税发[2008]28号文件对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总分体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收入分配和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对这些政策的正确理解和掌握,有助于指导我们日常的具体工作。 一、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称企业),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的企业暂定为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二级分支机构。三级及三级以下分支机构并入二级分支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以下分支机构如果税率与二级分支机构不一致的,以二级分支机构适用税率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总机构设立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且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 的,可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指总机构下仅有一个跨省分支机构的情况)。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与管理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不能分开核算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不得视同一个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二)不实行跨省市总分支机构企业办法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我局九个全额中央收入的企业不实行本办法,九个单位是国家邮政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发开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除上述9户不实行本办法的企业外,原执行汇总纳税办法的10户原母子体制实行合并纳税企业暂按原办法执行。(名单: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农垦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原则上延期一年,至2008年底。 2.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企业就不是汇总纳税企业。例:在我市,居民企业总机构和其分支机构都在北京市的,不属汇总纳税企业。

香港公司申请海外利得不交税的注意事项和要素

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的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地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关于贵公司是从事商品或货物买卖而赚取利润,请提供以下问题之资料及文件,以便本所对贵公司之利润来源做一个初步的了解. 1. 公司销售之主要货物种类? 2. 公司购货之主要货物种类? 3. 公司在何地接受顾客之订单, 怎样与顾客接洽(如电话/传真/电邮),如何订立销售合同? 4. 公司在何地向供应商购货, 怎样与供应商接洽(如电话/传真/电邮),如何订立销售合同? 5. 公司由谁负责与供应商及顾客接洽, 该负责人之香港身份证号或国外护照号码? 6. 货物在何处贮存? 7. 货物在何处付运? 8. 公司在何处出具销售发票? 9. 公司在何处接爱购货订单? 10. 公司购货及销售之融资安排是怎样(如透过信用证安排,电汇或支票)? 11. 公司最方要之五个货物供应商之名称, 地址及购货金额? 12. 公司最主要之五个顾客之名称, 地址及其销售金额? 13. 公司之办事处设在何处? 14. 如贵公司在香港设有办事处,该办事处主要从事什么活动? 15. 公司在何处设立银行户口 香港税务局一般都要求纳税人提供中够之有关文件以证明上述问题之真实性,以确定纳税人所得利润之来源. 香港公司操作误区 香港公司作为国内贸易企业或SOHO使用最多的海外公司,确实具有其吸引人的税务制度和无外汇管制等特点,但是作为海外离岸公司中管理最严谨的地区,其在管理和报税上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下面就一些大家关心比较多且容易误导的问题作些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误区一: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世界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当地营业,便无需在香港作核数师报告或向香港税务局申报。 该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有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BVI,只需每年缴交年费便可。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可在当地进行业务,所以BVI公司不需要递交相关财务报告。但香港有限公司则不同。香港公司要遵循香港公司法。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谬论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注册会计师方可做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根本不可能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这些公司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只需要做零申报、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单据、HKD1000就可以搞定。 也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亦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00852-1878088)。 误区二:管理公司不会收到任何政府信件 香港公司在成立时有个法定条件: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这个地址不用是实际办公地址,只是一个和政府联系的地址即可。有些朋友之前已经注册好了香港公司,但是好象从未收到过任何政府信件。其实香港公司每年满周年时都会收到政府发出的换取新的BR(商

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全部子公司

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子公司(全) 中国石化分(子)公司信息 全资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子公司 中国石化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中国石化西部新区勘探指挥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炼化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分公司 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拟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国内及国外企业的名单

拟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国内及国外企业的名单 公司名稱行業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機械裝備及器材 國元証券(香港)有限公司證券 烏鎮旅遊股份有限公司旅遊 Jayden Resources 貴金屬 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 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保險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煤炭 天津市物資集團倉儲物流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航空服務 銀河資源公司採礦 中國環保環保 寧夏銀行銀行 中國鐵路物資股份有限公司綜合企業 Lukoil 石油及天然氣Goldrich Mining 貴金屬 LontohCoal 煤炭 綠龍煤氣石油及天然氣EuroSibEnergo 電力供應 依生藥業藥品 陽光100置業集團地產—內地 巴西石油石油天然氣設備及服務中國中信集團公司綜合企業

中糧置業地產 中漁集團有限公司農畜漁產品 廣東發展銀行銀行 中國壽光農畜漁產品 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汽車及零部件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銀行 新華人壽保險 南方基金投資及資產管理 徐工集團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機械裝備及器材 恒勝控股有限公司其他紡織或皮革 大新華航空航空服務 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航運及港務 實惠家居有限公司辦公室及家居用品Sun Holdings Greater China Ltd. 超市/百貨/商城 天福茗茶飲品(非酒精類) 中國新世紀造船造船及其他 科諾威德軟體及資訊科技顧問巴羅克服飾專營 雨潤地華地產 樂扣樂扣辦公室及家居用品華電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新能源 中南創發控股原材料 擎天科技資訊科技器材Tavan Tolgoi 煤炭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 小南國集團餐飲 太平洋制罐金屬—有色Ferragamo 服飾專營 信義玻璃控股太陽能玻璃業務新能源材料 複星醫藥藥品 北京同仁堂國藥有限公司藥品 金錢豹集團餐飲 嗒嘀嗒服飾專營 利苑飲食集團餐飲 Piquadro 其他紡織或皮革長甲地產控股有限公司地產—內地 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電訊及網路器材陽光油砂採礦 皮切諾辦公室及家居用品正大集團鞋類 天安(00028.HK)之水泥業務建築材料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 嘉德商用產業超市/百貨/商城FMG(Fortescue Metals Group Ltd)採礦 鑫橋聯合融資租賃其他金融 周大福鐘錶珠寶Majestic GoldCorporation 貴金屬 長春長生醫藥藥品

香港公司税务常见问题

香港公司税务常见问题 问:香港企业征税的情况是怎么样? 问:香港公司的税率是如何计算的?具体报税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问:进出香港的产品是否要上税? 问:成立公司的时候有什么要交的税? 问: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是由哪个部门制作的? 问:每年公司会计账目、审核及报税将如何办理? 问:香港税收制度为何? 香港企业征税的情况是怎么样? 香港是一个税项少、税率底的自由港。企业每年必须交付的税只有利得税一项,所谓利得税是按照企业的所得,也就是按纯利的17.5%来计算的。比如一家企业一年的营业额是1000万,毛利200万,纯利100万。这家企业应交给政府的利得税是100万X17.5%=17.5万。如果企业不盈利,企业就不需要交税。 香港公司的税率是如何计算的?具体报税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香港的税率是按照实际盈利的17.5%来计算的。香港公司的习惯是以每年3月31日作为财政年结日,您可以顺延一年报税。 进出香港的产品是否要上税? 除了烟酒之外,一般进出香港的货物是不需要上税的。但所有进出口货物必须报关,报关费是按实际货价的 0.5%(47000 元以内) 和0.3%(47000以上) 收取。 成立公司的时候有什么要交的税? 有。成立香港公司时必须缴纳注册资本厘印税。注册资本厘印税是按照注册资本的1/1000来收取的。比如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应课税1000元。 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是由哪个部门制作的? 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不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制,而是由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印制发行的。发票收据及其它单据只要加盖公司印章,并由负责人鉴署后就可生效。 每年公司会计账目、审核及报税将如何办理? 本机构可直接代办,你只须将资料提供予我们.我们就可以代办会计、审核及报税等事宜,费用方面会按实际工作量而定,但我们会在双方同意收费金额后才开始工作,不会有未经你方同意而先作账的情况出现。 香港税收制度为何? 香港的税收主要为三大类:- 物业税、薪俸税及利得税。 物业税之税率乃根据拥有物业之租金收入之百份之16.5计算。 薪俸税乃根据薪金收入以累进税率计算,负税上限不超于总薪金收入之百份之16.5。

企业布局税收洼地,可能涉及的税收政策总结

企业布局税收洼地,可能涉及的税收政策总结 布局税收洼地是税务筹划的一种方式,在我国,最明显的税收洼地是西部大开发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执行。 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是指以《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涉及的税收政策很多,简要总结如下: 1、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4、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 6、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6]85号) 8、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10、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鉴于政策很多,无法将内容全部贴到这里,有需要的朋友自行按文件号或文件名查询。

香港公司注册后税收常见问题

香港公司注册后税收常见问题 问:进出香港的产品是否要上税? 答:除了烟酒之外,一般进出香港的货物是不需要上税的。但所有进出口货物必须报关,报关费是按实际货价的0.5%(47000 元以内) 和0.3%(47000以上) 收取; 问:注册公司[https://www.360docs.net/doc/5512904412.html,]的时候有什么要交的税? 答:有。成立香港公司时必须缴纳注册资本厘印税。注册资本厘印税是按照注册资本的1/1000来收取的。比如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应课税1000元。 问: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是由哪个部门制作的? 答: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不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制,而是由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印制发行的。发票收据及其它单据只要加盖公司印章,并由负责人鉴署后就可生效。 问:我成立香港公司[https://www.360docs.net/doc/5512904412.html,]的目的是为了到内地申办外商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香港公司的股东全部是内地居民可不可以? 答:一般来讲,香港公司可以全部由内地股东所组成,但如果要办外商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外经贸通常会邀请至少一位海外股东签署文件。从这点意义上讲,安排一个海外股东进入公司是有必要的。 问:港盛会计事务所和母公司亚达国际有限公司除了以上的服务外,还有什么其它配套资源?答:亚达集团属下有几家分公司,业务上相互联系相互配搭,现把相关公司的业务简介如下:港盛会计事务所:会计核数、年审年报、理税报税、更改名称、股东变更、增资转让、资产评估、上市安排; 港盛商标事务所:商标设计、商标注册、专利注册和外观注册、商标估价、商标拍卖、商标转让;亚达国际有限公司:商务秘书服务、银行开户、信用证、货物转口、中港物流; 问:我只有一些琐碎业务通过香港办理,并不想成立公司,港盛会计事务所可以提这方面的服务吗? 答:由于中港业务交往日益频繁,很多内地生意人必须通过香港处理一些业务,但在香港又没有自己的公司,他们往往需要挂靠某某香港公司处理业务。针对这种需求,我们的母公司亚达国际有限公司推出了商务套餐服务计划,任何人士,只要有需要,可以拥有香港公司的配套资源,详情可以参看[https://www.360docs.net/doc/5512904412.html,]香港公司注册商务套餐服务。 问:我们的香港公司刚刚成立,是否可以在中国内地直接办理外商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 答:一般来讲,外商要来中国投资,新注册的外商企业可以直接来中国投资。具体情况,视当地的政策. 问:如果在香港注册公司,是否可以将公司账号设在国内的外资银行?例如香港的银行在深圳的办事机构? 答:可以。贵司成立后,公司董事可以凭内地身份证到国内的外资银行开离岸账户。不过,有一个首要条件是,董事必须亲临银行开户。

香港公司法说明

香港公司法说明 香港公司的概念: 香港《公司条例》第2条对"公司"作如下解释:公司是指依本条例组成注册的公司或指现有公司。香港的公司:公司是指具有法人团体身份,为法律承认有存在权利和责任,并与其发起人、董事和成员截然分开的社会组织。 公司的法律人格: 尽管各国的公司有许许多多的不同,但有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却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公司属于法人。公司一旦成立,其在法律上便获得了独立的人格,有表征其独立人格的名称,并在财产、责任等方面与其成员相分离。 香港公司的分类: 香港私人公司,香港公众公司,香港上市公司,香港控股公司,香港公司集团,香港海外公司,香港无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 不具法人资格的经营团体: 是指以商业经营、赢利为目的,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及团体。主要有个人企业和合伙企业两种形式。 香港公司法概述之二(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 香港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又称封闭式公司、不公开公司、少数人公司或不上市公司。它既非通常所说的私营公司,也非所谓的独资公司。 《公司条例》第29(1)条规定,香港私人公司是指一间其公司章程细则必须载有适当条文作出以下三方面限制的公司: 1.限制将其股份转让的权利; 2.香港公司成员的人数不超过50人,但不包括受雇于该公司的人,亦不包括先前受雇于该公司而在受雇期间及在终止受雇之后一直作为该公司成员的人; 3.禁止邀请公众人士认购该公司任何股份或债权证(债券)。 第29(2)条规定,2个或2个以上的人共同持有1股或多于1股的股份,该等人士须视为单独的1名成员。无股份划分的担保有限公司和无股份划分的无限公司,只要其公司章程细则符合《公司条例》第29(1)条的规定,也可注册为香港私人公司。尽管如此,《公司条例》附表C、D、E只适用于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不管这些公司是私人公司还是香港公众公司。 原则上,私人公司也必须至少有2名成员和2名董事。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方法,香港私人公司的章程细则一般都有明文规定(见附表A第Ⅱ部分第2(a)条)。实践中经常采用的方法是:

国内企业香港上市流程

国内企业香港上市流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在香港上市的模式 H股模式红筹模式境外非国有企业 H股公司是指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并由内地政府机构或个人控制的公司。红筹公司是指在中 国内地以外地区注 册成立,并由中国 政府机构控制的公 指在中国内地以外 地区注册成立,并 由内地个人控制的 公司。通常通过返 程投资的方式将境 一、主板上市的主要条件

豁免:如申请人符合[市值/收入测试],能证明1)董事及管理层在申请人所属业务及行业拥有足够(至少三年)的令人满意的经营;2)最近一个经审计财年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则交易所会考虑接受短于三年的营业记录 3、最低市值及公众持股量 ?市值≥2亿港元 ?不得低于5000万港元或发行股本总额的25%(以较高者为准) ?公众股东须至少300人 ?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持有股数不得超过上市时公众持股量50% 注意:就上市时的预期市值超过一百亿港元的发行人而言,交易所在确信相关情况和条件下,可接受15%至25%的最低公众持股量 4、中国内地关于H股上市的规定(摘要) 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证监会1997年7月颁布《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创业板上市的主要条件 1、盈利/财务要求 ?无盈利或其他财务标准要求 ?上市时市值≥1亿港元 ?上市文件刊发之前两个财年经营业务现金流入≥2000万港元 2、营运记录和管理层 ?必须有二十四个月的活跃业务记录 ?管理层需要在近两年内维持不变;而拥有权和控制权则需要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 ?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于上市时必须最少合共持有申请人已发行股本的35% 豁免:如申请人符合某些要求(开采天然资源公司或新成立的工程项目公司),交易所会考虑接受十二个月的活跃业务记录 3、最低市值及公众持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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