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处理流程--非常实用

工伤处理流程--非常实用
工伤处理流程--非常实用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工伤处理流程 1、组织救治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用工单位应立即将受伤员工送至就近医疗机构救治,伤情稳定后转至二级(含二级)以上或社保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与就诊医生积极沟通,建议在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的范围内用药和诊疗。 2、事故上报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工单位应在48小时内将事故报告表上报;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到岗工作时间、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发生工伤的原因分析(缺一不可)。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重大意外事件(包括疾病死亡)及重大疾病住院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人力资源部,并通过电话沟通、医院看望、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员工伤情信息,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3、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根据事故伤害发生的情形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三要素为:①工作时间;②工作场所;③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例如:员工因违章操作负伤、员工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暴力侵害等属于工伤。 注解: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2)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3)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员工本人或者双方同等责任;(4)事故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5)员工本人负伤、致残或死亡。 员工下班以后加班或者避开高峰时段之后再回家等情形,属于合理的时间。 员工从工作地往返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如下班途中到菜场买菜再回家)属于合理的路线。

公司员工工伤处理方案

公司员工工伤处理 方案 1

公司员工工伤处理方案 一、为保护员工权益, 使工伤者得到妥善、及时的治疗, 也为维护公司的利益, 特制定本方案。 二、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界定为工伤之员工。 三、工伤 ( 伤残或死亡) 界定范围: 1.在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 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 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 2.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科学研究、创造创造、技术改进工作。 3.在紧急情况下, 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 如抢救财物) 。 4.工作时间在本公公司生产工作区域内遭受非本人所能抗拒的意外灾害( 如火灾) 。 5.从事抢险救灾, 维护社会和人民利益。 6.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非本人责任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 7.因工出差或外勤期间或工作调动途中遇非本人责任发生的事 故。 2

8.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而造成永久性完全残废或者死亡。 9.经鉴定确认为因工致残, 伤口复发而死亡。 10.在本公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病而猝然死亡的。 11.经鉴定证明因医疗事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12.经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其它能够比照因工伤残或者因工死亡的。 四、因工负伤待遇 1.医疗费用 ( 含挂号费、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费、就医路费等) , 达到残废评定标准、重伤或死亡的, 由本公司和社保部门各负担 50% ; 未达到残废评定标准的, 由本公司负担。 2.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公司负担 2/3, 本人负担 1/3, 补助标准可参照出差补助标准掌握。出差补助标准掌握。 3.员工因工负伤, 医疗期终结后, 由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职工因工残废评定标准》和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 做出丧失劳动能力情况的鉴定, 确定残废等级, 发给《因工残废证明书》, 按残废等级享受残废待遇。一次性发给残废补偿金, 以上年度本公司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具体标准为: 一级15个月、二级 3

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 编制: 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_ 2017-09-21 发布2017-09-25 实施

修订记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2) 第三章职责界定与处理流程 (4) 第四章罚则 (7) 第五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在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有效的医疗救治,高效处理工伤事故的相关事宜,明确公司各相关方的职责,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工伤处理的过程管理。 第三条工伤定义: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第四条工伤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交通部门证明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视同工伤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 8小时之内 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第六条非工伤范围

上海2018年工伤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上海2018年工伤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规定三个渠道申请报告,既体现了工伤保险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防止企业瞒报漏报的措施。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4、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工伤事故处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工伤社保办理流程

一.工伤办理流程 1.工伤认定处理程序时限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电话、传真),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如工伤事故是属交通事故或受他人暴力伤害的,须在事故发生后向交警部门或公安部门申报。并向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交警或公安部门的证明。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或单位拒绝工伤认定申请(出具工伤证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参保人或单位没有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由用人单位负担。注:以上指的“该期间”指的是由工伤发生当天到用人单位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之日为止。 2.参保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参何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的) (3)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刑事案件的) (4)参保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2)非参保人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下列材料: (1)职工和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表(或工资记录)或招工表(或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等 (2)《工伤认定申请书》 (3)职工本人身份证明(非本人办理的,办理人须提交身份证明、与受伤职工的关系证明或委托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指首次的诊断证明原件)、病历本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有关旁证材料原件如:旁证、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当地工商经管部门查询,一般由本人申请的必须提供,单位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的) (8)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刑事案件的) (9)事故现场示意图(交通事故路线图) 3.工伤认定受理时间: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后,如果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材料后经核实属于受理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和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 程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医疗 1、工伤者必须送往工伤指定医院,就诊时挂社保规定门诊或住院部,使用社保专用处方。 2、工伤者如被医院认定不需住院治疗,治愈后需备齐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3、如被医院认定需住院治疗,办理完住院登记手续后,应即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入院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入院信息申报表》。 4、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定点医院外医院治疗的,须经本地定点医院或当地社保机构书面,建议方可转院;伤情危急的,应在转院后3天内凭医院的转院建议到当地社保机构补办转院手续。 5、在医院治疗时,除国家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外,其他为治疗所需的自费用药需证得厂方同意。 6、治愈后需备齐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伤残等级评定 1、因公伤残员工在医疗终结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人力资资源部负责跟进社保部门对伤残等级的评定结果。

工伤办理流程(图表版)

办理工伤保险业务简易流程图(附表一、二)

第 2 页共7 页

工伤认定程序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申报须知和材料。 (二)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上报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第 3 页共7 页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或者职业病诊断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材料;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工作职责或职务证明和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 第 4 页共7 页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医疗 1、工伤者必须送往工伤指定医院,就诊时挂社保规定门诊或住院部,使用社保专用处方。 2、工伤者如被医院认定不需住院治疗,治愈后需备齐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3、如被医院认定需住院治疗,办理完住院登记手续后,应即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入院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入院信息申报表》。 4、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定点医院外医院治疗的,须经本地定点医院或当地社保机构书面,建议方可转院;伤情危急的,应在转院后3天内凭医院的转院建议到当地社保机构补办转院手续。 5、在医院治疗时,除国家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外,其他为治疗所需的自费用药需证得厂方同意。 6、治愈后需备齐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伤残等级评定 1、因公伤残员工在医疗终结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人力资资源部负责跟进社保部门对伤残等级的评定结果。

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工作标准

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工作标准
(一)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流程图
单位名称
人力资源部
层次
2
单位
劳动保障局
厂长
节点
A
B
流程名称 概要
人力资源部 C
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流程
员工工伤处理
健康安全环保部
内部相关部门
D
E
1
开始
2
备案
审批
整理上报
组织调查 编写报告
工伤认定申请
3
审批
提供住院 票据
劳动能力 4
鉴定申请
报销转账 5
6
结束

(二)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标准
任务 名称
整 理 上 报
办理 报销 转账
节点
A2 B2 C2 D2 E2
A3 D5
任务程序、重点及标准
时限
程序
☆ 整理收集健康安全环保部提供的相关报告 ☆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 上报厂长及市相关单位审批
10 个工作日 内
重点
☆ 申请报文必须经过厂长审批
标准
☆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必须准确完整
程序
☆ 整理住院票据及工伤认定和劳动鉴定结论,上报市相 4 个工作日
关单位

重点
☆ 必须经过市相关单位批准
60 个工作日
标准
☆ 保证收集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相关资料
《省工伤保险 条例》
《工伤与生育 保险业务办理
流程》 《省工伤认定 决定通知书》
《省工伤认定 通知书通知》

2020最新工伤赔偿流程及赔偿标准

2020最新工伤赔偿流程及赔偿标准 2020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有了新变化,现结合司法实践对工伤待遇中的一些问题做了补充,供参考! 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法务部工作流程

法务部工作流程 一、合同审查工作流程 注:①上报的合同包括:格式合同、客户单位提供的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附件。 ②审查事项包括:格式合同的填写事项、客户合同及附件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③标注需要修改的合同条款和修改意见,交由大队或业务人员反馈至客户 ④依据客户反馈的意见最终确定条款内容,并填写合同审批意见二、意外伤害保险、工伤、工亡处置流程

注:①意外情况:该情况为队员工作期间及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件。 ②报案:法务部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汇总后依据保险合同的相关要求上报保险公司。 ③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将案件是否受理将给与答复。 ④相关材料:()事故发生经过、注明时间、地点、诊疗情况、康复情况、机打书面材料()住院病例、诊疗明细、发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队员发生事故月份的工资条()队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去工会调取()队员的工资卡复印件、标注:开户行、队员姓名。 ⑤各大队汇总上述材料后交法务部。 三、仲裁与诉讼

注:①根据法院或仲裁院的通知,依据队员的诉讼请求、核实具体情况、需要大队和公司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②法务部与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参考公司领导的意见决定由公司法律顾问还是法务部进行处置。 ③搜集有关证据和应诉材料、并完成答辩书的制作,交由分管领导审查后加盖公章,提交法院或仲裁院等待开庭。 ④开庭审理后等待判决书或在开庭中结合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调解处理 ⑤依据判决或调解意见完成后续执行的有关工作。 四、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

注:①意外事件包括队员执勤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冲突造成的突发性事件,公司各部门员工发生的各类突发性、意外性伤害事件。 ②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意外事件的具体情况,法务部出据具体的处理意见,并报分管领导。 ③依据事件具体情况、结合领导意见决定是否参与事件的调解、赔偿、诉讼等处理环节。 ④处置完毕后、配合有关部门汇总处置情况。 各大队突发事件汇总表

企业职工工伤处理流程

企业职工工伤处理流程 1、接到工伤报告后,安排合适的人员在第一时间将伤员送到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抢救。 2、保护事发现场,拍片、人员访谈做笔录,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和收集资料工作,并一一归档。 3、最好人力资源方面也慰问一下伤员,顺便再确认一下工伤的整个过程。同时交待其收齐好所有医疗发票。 4、写好工伤报告,下发处理文件 5、在事发30日内上报劳动部门有关方面,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表 伤亡人员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卡) 伤亡人员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 伤亡人员或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他人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 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保险凭证封面及被保人清单

★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行驶证、驾驶证、交通事故责任书) ★伤者受伤当天考勤记录 ★市区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包括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证明材料 ★革命军人伤残证件 ★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遭致人身伤害的证明材料 其他:事故报告(用人单位盖公章) 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有★则是根据情况要上交的材料 6、在2个月内等待劳动部门有关方面的《工伤认定》结果。 7、工伤被有关部门认定,下发《工伤认定书》,工伤员工签字,复印存档,复件寄有关部门。 8、医疗期满,病情稳定,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9、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所需材料如下:

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医疗凭证 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到帐的账户复印件(工商、上海、浦发、农业、邮政) 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配置辅助器具的证明 10、上保险中心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1、如果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为其做表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2、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记录,记录种类如下: 发薪记录

工伤赔偿的完整流程

工伤赔偿的完整流程 第一步,工伤认定申请程序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应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如果不予受理,则进入下一步不予受理的诉讼程序。 第二步,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 1.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2.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3.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那么案件进入到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程序。 第三步,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如果单位提出异议,认为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部门往往要求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于是,案件将进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第四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劳动者申请仲裁后,仲裁机构应当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作出裁决。但是不服该裁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于是,案件进入到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程序。 第五步,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程序 1.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2.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能是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假设是劳动者胜诉,即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凭该判决要求劳动部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案件再次进入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第六步,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部门恢复工伤认定后,可以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核实到的情况,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认定的结论可能是认定为工伤,也可能是认定不构成工伤。 收到工伤认定结论后,任何一方对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和或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案件可能进入到行政复议程序。 第七步,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案件可能又进入到行政诉讼程序。 第八步,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程序 1.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2.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假设法院最终维持了劳动部门构成工伤的认定结论,下一步进入到工伤赔偿

工伤案件实务处理流程

工伤案件实务处理流程 工伤基础知识: 1、工伤:工作伤害(显性工伤和隐性工伤(职业病)) 2、工伤发生后的注意事项:①确定职工的工作单位;②寻找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③明确单位是否已经参加工伤保险;④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 ⑤依据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数额。 工伤案件实务处理流程: 第一节:工伤认定 一、申请主体、时间: 1、用人单位(30日,特殊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 2、工伤职工本人、近亲属、工会组织(单位未申请的,1年内) 二、工伤认定机构 1、必须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能是其他任何个人或组织; 2、须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三、工伤认定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性质、单位地址、职工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种、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害部位、诊断时间、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时间、职业病名称、伤害程度、伤害简要经过、事故单位意见、工伤职工或其家属的意见、主管部门的意见、工伤认定机构的意见等。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领取证明、工友同事的书面证明等。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四、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和举证责任(倒置) 五、工伤认定的依据 (一)法定工伤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抢救时间开始起算)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

工伤协商解决谈判技巧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工伤协商解决谈判技巧 篇一:工伤谈判技巧 职场技窍之六 工伤理赔谈判指南 【导言】工伤是人力资源的六大法务问题之一,是劳动关系的热点和难点;涉及工伤的劳动争议已超劳动争议仲裁的三成;随着工伤认定政策的宽泛化,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工伤争议分为工伤认定争议、劳动能力鉴定争议及工伤待遇理赔争议三项。工伤争议往往因赔偿金额高、涉及项目多成为劳动争议中较具含金量的业务,可以说稳工伤纠纷则可安劳动争议之天下。 关于工伤待遇是否可以私了?有观点认为:《工伤保险 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是法定的,各地按《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本地的工伤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必须享有的、法定的最低合法权益,也是用人单位和社保机构必须履行的义务。私了协议破坏了国家关于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应属于无效。这个观点无论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

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中未有明文规定,同时在目前的仲裁和诉讼实践中未被完全印证,因而有了本文探讨的意义。 20XX年度总结《一起工伤事故的蝴蝶效应》: /rz/13417082.html,一文发表后,不少网友对此起工伤的处理过程充满了兴趣。由于工伤理赔谈判涉及的政策透明度高,在操作余地很小的情形下全身而退,确实是门不折不扣的技术活;新入门的hR如遇到老练的对手,基本就晕头转向了。基于此,笔者斗胆起笔,集十多年的处理经验,以作为hR入门人员处理工伤理赔的指南。 第一部分工伤理赔谈判的难点 在工伤争议的所有业务中,工伤理赔是最为棘手,基本有下述原因: 1.hR对工伤业务的法律法规不甚了解,尚未上阵便心生怯意 2.企业由于支付能力的问题,领导想以较小的代价处理工伤理赔,导致hR与工伤职工协商的余地很小 3.企业在不授权的情形下让hR与工伤职工协商,导致hR举步维艰 4.个别职工把工伤作为改变命运的砝码(在工亡事故中尤为突出) 第二部分工伤理赔的核心能力

工伤认定程序要点简述

工伤认定程序要点简述 近几年来,由工伤认定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日益增多。因程序违法而被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撤销的,也屡见不鲜。为了做好工伤认定工作,防止程序违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工伤认定程序简述如下:一、申报登记 (一)申请主体 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利或义务向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死亡事故外,申请工伤认定,一般由受伤职工提出。 (二)申请时效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人遇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申请时效从不可抗力等因素消除后计算。

(三)申请材料: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要求,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认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与受伤害职工应分别简述事故发生经过,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4、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准确提供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的联系电话、手机、邮编、通信地址。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受伤害职工及代笔人的居民身份证; 2、受伤害职工事故发生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已合法登记的查询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职工事故发生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或医务部门章)以及相关就诊病历、出院记录、影像检查报告等。职业病患者应提交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

工伤案件经办心得

工伤案件经办心得 1.工伤人员住院期间,有关病历资料应妥善保管。结案时费用报销属必要资料的有: (1)医疗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公章) (2)病历本 (3)发票 (4)住院费用清单 (5)住院记录、出院小结 (6)其它 2.部分重症患者需要转往上虞地区以外就医的,需要在转院之前在上虞工伤保险经办部门(便民中心12号窗口)办理转院手续审批表,之后才可转院。 3.医疗期需注意期限,超过12个月的要进行医疗期延长申请,申请部门为劳动局工伤工资科(劳动局2楼),审查地点在百官街道卫生院(保驾山路258号),需要费用280元。确认需要延长的,才继续预付医药费进行治疗。确认不需要延长的立刻办理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鉴定与医疗期延长申请属同一流程,申请部门、审查地点和所需费用都相同。此审查每2个月进行一次。 4.工伤职工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一般都由医院护工进行护理,医院没有护工的,由公司指定人员进行护理,如果职工方有人选(亲属)的,可以由职工亲属进行护理。护理费按独用护工市场价进行支付,此护理费中不包含差旅费、餐费、住宿费等任何费用。如果护理人员

为公司职工,其护理期间按事假计考勤,绩效等皆为零;也可按照因公出差对公司职工护理人员进行计费,交通费全额报销、餐费按出差补贴计算、住宿费按出差标准计算,护理期间考勤正常计算,绩效按平均绩效计发。 5.工伤期间如果医疗期较短,可全额发放工资,如果医疗期较长,可先发部分工资,待结案时再补差额。工资全额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保险计算在内)。 6.工伤职工住、出院最好由经办人员办理,这样能最大限度的保留资料的完整性,如果职工方能办理完备,也可由职工方自行办理,不过要事先说明应向院方索取的资料的全部内容。住院费用钱款也应由工伤经办人员管控,职工方只需留下部分生活费。对住院期间的开销应事先说明清楚,能报销的部分要提供正式发票,收款票据、超市小票等票据不能拿来报销;不能报销的部分要由职工方自行负责,对出院时提供的发票要列出明细,所有花费都要提供明目。能报销的部分包括必要的住院生活用品、餐费(按出差标准)、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不能报销的部分包括非必须的住院生活用品、超过出差补助标准的餐费。 7.工伤事故应于规定时间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受伤之日起30日内,如果超过30日,可由受伤职工进行申请,而不由公司方提出申请,但自受伤至工伤认定之日之间的费用可能会要由企业方承担。 8.针对病情较重,有可能影响将来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体申请方可以是公司、职工或其亲属。针对此类人员,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 程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示范文本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 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 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 工提出申请。规定三个渠道申请报告,既体现了工伤保险 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防止企业瞒报漏报的措施。 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 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 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 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 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 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

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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