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改委主要职能、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及委领导和分工

四川省发改委主要职能、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及委领导和分工
四川省发改委主要职能、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及委领导和分工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1】1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发改规发【2011】1号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 为了贯彻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从源头上抓好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委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经委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试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 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以下简称“6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按照科学、合理、高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或者填写节能登记表: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

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前两项规定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五条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的编制内容、要求和深度,以及节能登记表的填写内容,分别按照6号令的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的格式文本执行。 第六条达到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和服务范围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和服务范围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达到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和服务范围的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节能登记表,由项目单位自行填写。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向有关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

发改委面试试题

一、发改委是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在中央层面上,发改委是“小国务院”;在省级层面上,发改委号称“半个省政府”;在市级层面上,发改委号称“小政府”,其定位是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针对此类称呼,结合发改委工作职责,谈谈您对此的理解。 【命题思路】:对发改委这一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善于把握问题的实质,掌握辩证的思维方法,是发改委部门领导干部能力的重要体现。 【测评要素】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试者可从以下方面考虑问题:一是,准确把握发改委这一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把握发改委的工作宗旨,理清部门发展性质;三是,正确配合政府打造服务型、宏观调控型部门。 【评分参考标准】: 好:能正确理解发改委这一部门的工作职责,分析其职责主要是制定经济发展规划、项目审批、研究及对策制定等,并能从打造服务型、宏观调控型政府的角度准确定位其是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这一性质。 中:能较为准确理解发改委这一部门工作职责,能从一定程度上正确分析其部门性质。 差:未能正确理解发改委这一部门的工作职责,不能把握其部门服务政府这一本质,无逻辑,词不达意。

二、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你一定会时常指导下属的工作,请举例谈谈你是如何指导下属开展工作的。 【命题思路】:带领下属有效开展工作,打造一支有战斗力有凝聚力的团队,是一个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能。 【测评要素】: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应试者应实事求是的谈谈自己以往组织参与的工作及活动,并能全面对该工作及活动进行分析描述,体现自己在团队中的领导核心角色。 【评分参考标准】: 好:能够详细描述以前开展过的工作,即任务是什么,有何突发情况,如何解决,结果如何,考生从中担任什么角色等;语言顺畅,逻辑性强,具有很强的说服性;体现出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中:能够大概描述以前开展的工作,基本交代出工作期间的各类情况;语言较为顺畅,逻辑性较强。具有一定的说服性;体现了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差:未能具体具体描述以前开展的工作;词不达意,缺乏逻辑性,不具说服性;体现不出基本的组织协调能力。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江苏电网建设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07〕24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江苏电网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快江苏电网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1 —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2 —

关于进一步加快江苏电网建设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2007年2月) 近年来,我省电网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网建设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加快电网建设,更好地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电网规划工作 根据江苏电网建设发展规划,到2010年,我省要建成“四纵四横”500千伏主网架,实现220千伏电网合理分层分区运行,城乡电网供应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灵活的省级电网。为此,“十一五”期间,全省将新建、扩建一批输变电项目,电网建设投资预计超过1000亿元。要高度重视电网建设的规划工作,各级政府要将电网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电网规划与其他规划的有机衔接,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电网建设适度超前。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及时解决电网规划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纳入国家规划的电网项目,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 —3 —

发改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职能

???????发改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直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颍发[2006]7号)文件精神,原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原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1.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逐步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

投资效益上来。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扩大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公共服务领域的权限。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工作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强化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加强产业政策研究,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工作。 3.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定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能。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二、主要职能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搞好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备用容量费 减免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苏价工[2018]6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4.25 【实施日期】2018.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备用容量费减免名单的通知 (苏价工〔2018〕6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经信委,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精神以及省物价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关于明确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苏价工〔2018〕20号)要求,为落实我省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收费减免政策,经各有关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经信委、供电公司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27家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名单予

以公布(详见附件),并自2018年2月1日起,对上述公布的自备电厂系统备用容量费减半收取。请省电力公司及时与相关企业做好电费结算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其他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各地在资料齐全、通过初审后,继续按规定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收费减免名单表(第一批)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 江苏省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收费减免名单表(第一批)

发改委工作总结

发改委工作总结 篇一:县发展改革委2015年工作总结合集大型调研材料,如《厘清产业化发展思路找准县域经济发展着力点--论开江产业化发展之思考》。 完成了循环经济规划编制工作。并被列入省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县。极积做好“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为做好此次“十一五”中期评估工作,我委从8月初开始,就积极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并代政府办公室拟草了《关于做好“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现已完成《开江县“十一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初稿。 (二)严格投资管理,不断提高投资工作水平 我委按照县委、县政府确立的“农业立县、工业强县、商贸活县、创新兴县、旅游富县”的发展思路,采取强力措施,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努力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确保了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和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1-10月份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7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42亿元,同比增长35.31%,有力拉动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增长。 1、精心规划储备项目。年初相继召开的“两会”和经济工作会议,为2015年经济发展指明了工作重点,明确了投资方向。我委在广泛收集和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及时与省、市发改部门衔接,共编制“四个一批”重点项

目96个,总投资105.75亿元,2015年投资计划13.67亿元(其中:竣工投产项目17个,加快进度项目29个,争取开工项目41个,加快前期项目9个。能源3个,工业7个,交通10个,农林水利24个,城市基础设施30个,社会事业17个,旅游4个,商贸流通1个)。并以开江县委〔2015〕46号下发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 2、千方百计争取项目。1至11月我委共向上申报及争取项目11批次,项目200余个,总投资28.65亿元,争取国家补助资金8.86亿元;现已到位项目11个,资金1987.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687.75万元,省预算内资金300万元。编制了2015年我县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基层司法所,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廉租住房、油橄榄加工等项目被纳入2015年中央、省、市投资计划。上报融资项目16个,申报贷款资金2.3亿元,其中:四川梨梨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常飞科技开发公司、天源油橄榄公司等9家企业被银行看好,已列达州市融资目录。 3、尽职尽责监管项目。2015年我委积极在做好全县“四个一批”重点项目协调工作的同时,按照职责职能,加大了对重大项目进度的督促力度,有力地推动了项目建设进度。我县列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15个(其中能源1个,交通2个,工业1个,农林水利5个,城市基础设施3个,社会事业3个),投资11.78亿元,2015年投资计划2.78亿元。1

江苏省发改委公布能源消耗折标系数参照标准

我委关于明确能源消耗折标系数参照标准的通知 苏发改工业发〔2008〕404号 发布时间: 2008-04-30 14:55:00 来源:工业处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近两年来,全省各级发展改革委主管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在有关咨询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协助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耗准入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少数项目对能源消耗系数理解、执行不一的现象,对客观评价能源消耗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把节能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客观准确地反映项目能耗总量、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科学规范地开展能源消耗评估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标准、制度,经研究,目前对报送省、市、县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的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照本通知附件列示的能源消耗折算标准煤系数。今后,如国家颁布新的标准,应按新标准执行。 附件: 1.主要能源折标系数表 2.主要耗能工质折标系数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4.22)主要能源折标系数表.doc

附件一: 主要能源折标系数表 注:1.备注“A”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6)185号《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列示的参考折标系数。2.备注“B”指来源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2007年2月2日《关于报送2006年千家企业节能量的函》的附表备注。3.电的折标系数征求了省统计部门的意见。

附件二: 主要耗能工质折标系数表 注:1.耗能工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制取时又需要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2.本表来源于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年7月24日发布的GD258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附录A《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发改委职能介绍

职能介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2003年11月根据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在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上并入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大部分职能和省政府体改办全部职能后组建的,机关设有35个内设处室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监测和调节国民经济运行,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安排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参与分析研究全省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

政策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省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省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政府投资、安排省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省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审批省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初步设计。指导全省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

发改委项目备案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 (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 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发改委工作总结(精选汇编)

发改委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第一篇:社区发改委年度工作总结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意见》 的通知要求,发改委党委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实事求是地总结, 现汇报如下: 一、业务目标完成情况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工作成绩”为目标,立足自身职能,强 化协调服务,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预计全年完成生产总值323.2019亿元,同比增长20.7%,其中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完成2.27亿元、68.74亿元、252.2019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2%、28.9%和18.2%。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 工作: 1、加强监督,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去 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年初明确把节能减排的各项 任务指标列入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先后成立了以分 管区长为召集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和区长为组长、 3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市 中区节能办(正科级),制定了《市中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 施方案》和《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各单位职责分工》。二是加强目

标考核。按照市政府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要求,将各项任务指标分解到各成员单位,督促全区2019家重点能耗企业将企业节能目标落实到车间、班组,确保了全区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7月份区人大听取了我委节能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检查南郊热电厂的节能降耗情况,提出做好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9月份,由我委牵头,会同区环保局、统计局、质监市中分局、节水办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2019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节能减排专项检查,提高了企业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四是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在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制作了宣传展板,参加“我为节约环保做贡献”活动启动仪式,向群众宣传我区节能减排工作成果。另外,我委联合区统计局,邀请市统计局工作人员对全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及能源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能源统计水平。 2、优化环境,加快城市服务业发展。去年7月6日全市服务业大会召开后,按照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委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完善组织领导。牵头成立了市中区促进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建了市中区服务业办公室,制定了《市中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和《市中区发展服务业工作考核办法》,为促进服务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认真做好服务业调研。为掌握全区服务业的基本情况,从9月份开始,我委指导各办事处历时一个多月的时间,对辖区

区发改委主要职责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调推进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生产力布局、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对本区国民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引导;研究并协调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综合利用各种经济杠杆,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宏观调控。 (四)负责汇总和分析本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权限内价格政策;提出深化本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协调推动全区税源建设工作。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

案,参与制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参与研究核心区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六)承担规划本区重大建设项目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并与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评估、稽察等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等中介机构的管理;研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状况;安排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政策性贷款的使用;负责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本区招标投标工作。 (七)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本区产业发展,推进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组织推进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试点与推广工作。 (八)研究提出促进本区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促进企业发展;负责组织推进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企业帮扶工作。

2020年(岗位职责)发改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及政策;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分析国内外及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研究全县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全县经济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县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依据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

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解决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年度重点改革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有关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县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改革方案,负责全县价格工作的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监督县级有关业务部门以及乡(镇)的价格管理工作。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参与政府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参与价格调控制度的管理和特殊情况下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与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统筹协调县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审批县权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上级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江苏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关于公布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江苏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关于公布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9-2010年度运行情况评价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苏经信科技[2011]99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1.10.13 【实施日期】2011.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省地税、南京海关关于公布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9-2010年度运行情况评价结果的通知 (苏经信科技〔2011〕992号) 各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海关: 为不断提高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发展创新型经济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我们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9-2010年度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应参加2009-2010年度评价的企业技术中心共367家。除江苏威特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浦北方氯碱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因重组、搬迁、停产等原因,未上报评价材料,自动放弃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外,其他

364家企业均按要求报送了评价材料,参加了评价。 二、364家企业技术中心中,评价分数85分以上(含85分)的68家,为优秀; 60-85分(含60分)的287家,为合格,其中60-65分(含60、65分)的34家,给予警告(其中1家已连续两次警告,应予撤销资格);60分以下的9家,为不合格,应予撤销资格。具体见附件。 三、根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撤销江苏中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徐挖约翰迪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镇江焦化煤气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南通扬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南京轻工业机械厂、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通达电器有限公司、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华源有限公司、无锡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威特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浦北方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并对评价得分在65-60分之间的33家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警告。 请各市经信委向各省认定技术中心企业通报2009-2010年度评价结果,对评价为优秀的企业技术中心,要宣传总结他们的经验,并在下一年度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对予以警告的企业技术中心,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进行认真整改,尽快提高运行质量水平;对被撤消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要通知企业停止使用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并负责收回原授牌。各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抓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行业和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009-2010年度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 省经信委 省发改委 省科技厅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风电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苏发改能源发〔2014〕1334号--中国市场经济研究院

附件1: 陆上风电项目核准支撑性文件清单 根据国家现行文件规定,陆上风电项目核准之前,项目业主应当申请并取得下列支撑性文件: 1、项目已经列入国家风电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年度开发计划)的依据文件 2、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 5、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意见 6、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决定(适用于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的项目) 7、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适用于涉及滞洪区的项目) 8、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函 10、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1、国家能源局确定的技术归口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或具备新能源专业、服务范围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12、电网企业出具的电网接入意见 13、金融机构出具的项目融资贷款文件 1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项目核准之前取得的其他支撑性文件

附件2: 海上风电项目核准支撑性文件清单 根据国家现行文件规定,海上风电项目核准之前,项目业主应当申请并取得下列支撑性文件: 1、项目已经列入国家风电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年度开发计划)的依据文件 2、海洋主管部门出具的用海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海底电缆路由调查勘测审批意见 3、海事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航安全审查批复意见 4、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决定(适用于涉及入海河道闸下港道管理范围内的项目) 5、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函 7、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8、国家能源局确定的技术归口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9、电网企业出具的电网接入意见 10、金融机构出具的项目融资贷款文件 11、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项目核准之前取得的其他支撑性文件

发改委各处室职能

发改委各处室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议、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工作;组织和协调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提出优化兵团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和协调综合性行政规章的起草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布局;草拟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兵团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兵团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参与兵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兵团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及协调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财政金融处) 研究分析兵团内外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兵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兵团促进经济、增加就业、提高职工收入等调控目标及政策的建议;研究分析兵团资金平衡;研究兵团财务、金融体制改革及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债券发行的有关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兵团企业改制上市管理办公室)

研究兵团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定兵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兵团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或对策建议;指导、审核兵团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辖区内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设立工作;指导、协调兵团拟上市公司发展上市的工作;对兵团控股上市公司申请配股、股权变动、资产重组、规范运作实施监督管理。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监测兵团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并提出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以及相关调控方案;汇总、编制、安排兵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年度投资计划;平衡兵团各部门、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兵团本级预算内建设资金和年度计划;负责兵团城镇和公检法司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负责兵团投资项目库的组建、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含调概)的审核上报、审批。 (七)国外资金利用处(交通处) 研究提出兵团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规模和投向;研究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总量计划;监测和分析利用国外资金的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国外贷款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提出限额以上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和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内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兵团各类开发区等特殊经济区的规划、布局和设立;研究提出兵团对外开放、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兵团交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及交通行业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上报公路专项规划;协调解决兵团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能源消耗折标系数参照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能源消耗折标系数参照标准的通知 我委关于明确能源消耗折标系数参照标准的通知 苏发改工业发〔2008〕404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近两年来,全省各级发展改革委主管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在有关咨询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协助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耗准入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少数项目对能源消耗系数理解、执行不一的现象,对客观评价能源消耗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把节能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客观准确地反映项目能耗总量、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科学规范地开展能源消耗评估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标准、制度,经研究,目前对报送省、市、县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的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照本通知附件列示的能源消耗折算标准煤系数。今后,如国家颁布新的标准,应按新标准执行。 附件: 1.主要能源折标系数表 2.主要耗能工质折标系数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主要能源折标系数表

注:1.备注“A”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6)185号《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列示的参考折标系数。2.备注“B”指来源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2007年2月2日《关于报送2006年千家企业节能量的函》的附表备注。3.电的折标系数征求了省统 计部门的意见。 附件二: 主要耗能工质折标系数表 注:1.耗能工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制取时又需要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2.本表来源于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年7月24日发布的GD258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附录A《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苏发改法规发2010第1号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苏发改规发〔2010〕1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工作的若干意 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委(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业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创造更加开放、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全面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914号)等有关外商投资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项目核准制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项目、外商购并境内企业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含通过境外上市而转制的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境内上市融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 (二)按照外商投资“先核准项目、再设立企业”的原则,核准项目申请报告。 二、明确核准权限

(三)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分类,总投资(包括增资,下同)3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务院核准;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由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政府对投资项目核准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各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下放或委托履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委、省政府及省发展改革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规范项目管理 (五)项目申请报告按照下列规定报送: 1.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省辖市或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报省发展改革委,经省发展改革委初审后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2.应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由省辖市或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报省发展改革委; 3.应由省辖市或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项目,一般由项目申请人直接报省辖市或县(市)发展改革部门; 4.省属企业直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市发改委工作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为市人民政府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经济调节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区及主要行业的规划。 (二)负责全市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税收、土地等经济杠杆,运用河南省、平顶山市和本市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咨询服务等途径,对全市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确保规划、计划和产业发展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负责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组织研究提出本市投资领域的政策措施;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方向;按审批权限,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申报;安排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项目前期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计划实施;安排市重点建设计划,组织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立项、设计审查、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竣工验收等;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和协调市招投标工作,按照分工履行监督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和指导全市自筹建设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等资金的投向。 (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市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并协调、监督实施,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土地开发与保护、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和协调交通、能源、环境建设规划和政策。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产业导向;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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