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制度对就业的影响浅析及启示

失业保险制度对就业的影响浅析及启示
失业保险制度对就业的影响浅析及启示

失业保险制度对就业的影响浅析及启示

[摘要]就业、失业和失业保险制度是相互联系并且可以相互影响的,本文着重阐述了失业保险制度对就业的影响。通过分析可以发现,不管是失业保险的制度设计还是包括失业保险金支付条件、支付水平、支付期限等在内的实施内容,甚至制度实施的变化都会对就业产生或好或坏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了严格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条件、将支付水平与缴费年限挂钩等几项有利于发挥失业保险对就业的促进作用的建议。

[关键词]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启示

就业是一种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状态,可以为社会创造财富。失业是与就业相对的、市场经济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现象,它给社会造成的影响太多是消极的,不仅会导致资源的浪费,严重的失业还会威胁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为了减轻失业带给社会的负面影响,失业保险制度成了很多国家采用的方式。其目的在于化解失业风险,增强劳动者抵御失业风障的能力。随着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促进就业、提高失业者的再就业能力也成为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但一些工业国家的失业保险制度由于支付水平较高、支付时间较长等原因,反而降低了失业者的就业积极性。产生了失业率上升等与制度设计初衷相背离的不良结果。可见就业、失业与失业保险制度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就业状况决定着失业保险制度的制度设计框架和实施效果,反之也一样,失业保险制度的设计与实施也对就业有着或好或坏的影响。本文将主要围绕后者,即失业保险制度对就业的影响问题进行阐述。

一、失业保险制度设计对就业的影响

从总的制度设计看来,一方面,失业保险制度为企业解除了裁员的后顾之忧,可以优化企业配置,提高企业的用工效率和生产效率,并可以由此带来经济的增长和就业率的提高,使就业——失业——再就业的良性循环成为可能。同时失业保险制度也为个人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使失业者可以通过职业培训等途经提高寻求更佳工作的可能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就业人员的素质,改善了就业环境。另一方面,失业保险制度也可能对就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如过高的缴费标准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进而导致企业裁员、过高的支付水平和过长的支付时间会引发道德风险而降低失业者的就业积极性等,类似现象已经得到了一些国家事实的印证。关于这一层面的道理很容易理解而且较为空泛,在此不再赘述。

失业保险所工作总结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06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5.7%。07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1%。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2006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2.74万元。2013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 2、企业用工极不规范,没有鉴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流动性大,很难形成固定的用工模式。企业管理也不规范,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增加了私营企业扩面的难度,即使参保对于今后的跟踪管理服务也是一个难题。 3、事业单位参保不能足额缴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分析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分析 课程名称:中国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姓名:朱小伟 班级:14物流一班 学号:20141886

摘要 失业保险制度,是指依法筹集失业社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劳动、失去劳动报酬的劳动者给予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办法,使员工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他们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显现出许多不仅完善的地方。具体表现在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基金的筹集、领取标准、促进就业的效果等方面,期待尽快立法完善中国的失业保险制度。 关键字:失业保险就业制度问题与改善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分析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收入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依法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核心内容是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分散失业风险,为失业者提供基本保障,并通过转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形式积极促进再就业。失业保险既具有社会保险制度的共性,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我国内地失业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的失业救济制度。进入20世纪90年代,为了面对新一轮失业问题带来的挑战,实现了“三条基本保障线”,它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方面意义重大。1999年的《失业保险条例》和2010年的《社会保险法》成为现行制度内容的主要依据,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内地保险制度的发展。但是。当前我国失业问题还相当严峻,失业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以后的发展方向是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强化促进再就业的功能,使其成为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及现状 (一)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 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级政府还可以决定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范围。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特点 1、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正呈逐步扩大的趋势。 2、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与社会筹集,有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保险费,部分来源与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三)失业保险资金来源 失业保险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省级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调整本地的费率。 (四)失业保险金标准 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待遇期限的具体标准是: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为24个月。领取期间就业的,尚未领取的期限可以保留。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后,失业保险工作取得较快发展。参保人数从1998年(即《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前)的7928万人增加到2007年底11645万

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的分析与评价

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的分析与评价-人力资源 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的分析与评价 韩翔山西省临汾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摘要:失业保险制度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以及促进就业。然而,因为各地人们生活水平以及生活理念的差异,其在落实过程中,很难确保两项功能均能有效发挥。本文立足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探讨了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及评价方法。 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评价 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各项社会化管理制度均逐渐得到完善,然而,失业保险制度的积极促进作用却发挥得不很理想。失业保险制度向纵深推进缓慢,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功能并未得到人们的满意、推动就业作用有限等现状,已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的配套保障要求,直接影响到了社会公平进步、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目标的实现。加之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形势发展放缓影响和科技化生产率的不断提高,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新增劳动力直接转化为失业人口,这必然会影响社会稳定。所以,重视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的发挥,以确保失业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应越来越得到重视并加强。 一、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表现 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功能包括生活保障、预防失业、促进就业这三个方面。然而,通常认为促进就业功能是其最积极有效的核心功能,具体是指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首要条件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各级政府结合多年经验以及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先,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通过各种心理培训、辅导方式以疏导其心理,确保其积极乐

观的心理素质,鼓励他们参加相关技能训练,以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并可以更好地再就业。以我所在的山西省临汾市来看,如近些年来SYB培训、各类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其次,努力改善企业经营情况,将失业保险关口前移,强化失业保险基金对在岗培训的补贴措施,避免因为暂时的不利条件而大量削减工作人员,从而产生大量的失业人口,给企业造成长期的创伤。根据作用对象,促进就业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制度不仅确保失业人员的正常生活,还设立相关心理辅导、基本技能培训机构,培养他们积极乐观的心态,帮助他们乐观地面对现状并积极就业,避免失业人员因为暂时的困难而采取极端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其次,提倡失业人员积极主动地充实自己、武装自己,比如定期举办各种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完善个人简历、提高面试技巧等就业技能,或者参加相关技能培训,使其真正学到相关技术获得相关资格证书以更好的就业。另外,鼓励失业人员积极主动的将个人信息登记在就业服务组织机构,比如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等,这样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招聘信息,以抓住就业机遇。通过这些方式,可以有效的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 2.企业。一方面,相关政府合理利用失业保险基金补贴帮助困难企业度过难关,以避免其大量削减工作人员,从而,产生大量的失业人口。另一方面,设置创业基金,鼓励现有企业加大生产或者投资力度,或者鼓励人们,尤其是失业者创办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创造更多的岗位以缓解失业。其次,鼓励企业举行大型招聘会,以使失业人员可以及时了解招聘信息,避免企业难招人,而失业者难找工作尴尬情况。 二、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评价指标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 - 保险工作总结范文大全】 笔者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失业保险2009年工作总结范文》的范文,好的范文应当跟大家分享,为了方便我们的阅读。 本篇文章由范文先生网为您精心校订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说服,如果您觉得其实我们站不错的话,请把它加到您的收藏夹里面以便下 次访问。 一、主要就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扎实推进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构建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 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科技事业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 资料,并建立了机关团体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夯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杜安扎省相 关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组建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咨询机构机构进行信息对照,摸 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 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养老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 参与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含义的重 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职工基本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其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 项活动和谢利谢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

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国税局县市区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 所深入各企事业用工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工伤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争取使各类使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明白参加必要性失 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掀起了效果显著参保的新高潮。06年我所 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首要目标任务的165.7%。07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首要目标任 务的58.1%。个人发展观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负责人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主要供款 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 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法律条文》,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额外费用跑、冒、滴、漏,努力营造 诚信申报,依法缴存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 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 险申报表等档案,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查觉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 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处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 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2006年共查处未 备案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 额2.74万元。2007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这些行为漏报瞒报的 不道德。 (三)、着力继续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领会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风险保 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年数据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 中的这两项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

最新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最新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

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XX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5.7%。XX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1%。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XX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2.74万元。XX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

2018失业保险工作总结3篇

2018失业保险工作总结3篇 一、 XX年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 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 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 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 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 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 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 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 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 档备案。XX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2.74万元。XX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 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问题文献综述

浅析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问题 摘要:失业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产物,但它的存在又严重地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面临着严重的失业问题,因而如何进一步创新、完善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全面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就是当前必须立即解决的一项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建议对策 一、前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普遍性、强制性和互济性是失业保险的主要特征。建立健全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不仅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保持经济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我们应采取相关的措施解决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 1、保障的范围 1986年,配合劳动合同制的实行和企业破产法的实施,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它只适用于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仅限于国有企业四类人员。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进行了调整,将保障对象扩大到国有企业的7类9种人员,并规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应依照执行。1999年新的《失业保险条例》正式出台,将各类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都纳入到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中来。这里的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城镇其他企业。到2010年12月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1645万人,比上年底增加458万人。” 2、享受保障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其中特别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求职活动为标志。 3、保障的水平 我国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水平也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1986年的“暂行规定”中还称之为“待业救济金”,按本人标准工资的50%一75%发放;1993年将“待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改为当地社会救济金的120%一150%。1999年的《失业保险条例》将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与最低工资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挂钩,规定失业保险金要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4、保障的内容 根据《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必须首先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支出,包括支付失业保险金,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保险基金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的同时,可部分用于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费用补贴。

2021年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 工作总结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年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The work summary can correctly recognize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previous work, clarify the direction of the next work, and improve work efficiency

2021年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一、 xx年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

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变迁和发展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5616796310.html,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变迁和发展 摘要:在对我国失业保险的变迁进行描述和评价的基础上,分析了现行失业保险制度面临的困境和原因,认为导致目前失业保险面临巨大资金缺口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根据失业保险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因此,必须以失业保险的特点为依据,在失业保险资金筹集、支付、管理上进行制度创新,促进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保证。 关键词:失业保险;变迁;困境;创新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变迁 1951年2月,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对职工的生、老、病、死、伤残、医疗等方面的待遇作了具体规定,初步确立了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遗属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的基本框架。但由于当时理论界不承认社会主义存在失业问题,因此,失业保险便被排除在社会保险体系之外。直到1986年,

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暂行规定》以当时国营企业的四类职工,即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的精简人员、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企业辞退的职工为实施对象;规定保险基金只由企业按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1%缴纳,救济金按本人标准工资的 50%-75%发放,最长享受期为24个月。可见,《暂行规定》虽然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构成要素如实施范围、对象、资金来源、支付标准、管理机构都作了说明,但正如它的名称一样还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其实施范围狭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保障能力有限,保障待遇低,失业救济性质明显。 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改革的力度加大,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浮出水面。为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1993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以代替1986年的《暂行规定》。但是与《暂行规定》相比,《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的不同之处仅仅表现在:(1)享受对象增加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消、解散的企业的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产整顿企业被精减的职工两类。(2)重新规定失业救济金按当地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金的120%-150%发放。(3)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县统筹,省可集中部分基金调剂使用。可见,《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并没有对《暂行规定》有大的突破和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分析论文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分析论文 一、谨慎的扩大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 (一)适用对象扩大到乡镇企业及城市的合同制农民工。目前我国失业保险主要限于城镇劳动者,而不包括乡镇劳动者和城市农民劳务者。考虑到失业保险的本质特征--普遍性,从理论上讲,所有的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就业的劳动者均应包含在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失业保险的对象应包括各种劳动者。 鉴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之时,尤其是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城乡劳动力的流动,在制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或修改条例时,应适当扩大失业保险的适用对象,将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充到乡镇企业及城市的农民劳务,应该允许在城市从事较固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按属地原则加入失业保险。 (二)考虑大学生的失业保险问题。大学生失业成了一种普遍存在、相对存在且将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它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因为这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规定,则刚刚毕业尚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又是不可能领到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虽然《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将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纳入“低保”范围,但是领取“低保”程序繁杂,条件苛刻。所以有必要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再就业,创造财富,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二、提高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层次,健全失业保险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的法律依据主要为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条例》只是一个行政法规,而立法层次直接决定制度的束力。由于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缺乏最高层次的立法,一方面,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困难。据1998年下半年的统计,全国企业拖欠保险费总额达365亿元;另一方面,导致各种挪用、挤占、截流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层出不穷。从影响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妨碍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就业促进方面的支出。因此,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度的实施需要立法层次的保证,这也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基础。 三、强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功能 如前所述,失业保险制度应该包括生活保障和促进就业两个方面。相比之下,

2020区失业保险半年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元旦、春节期间,一如既往的开展了“送温暖”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为特困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计231000元,并为1635名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发放“送温暖”补助金81750元,为288名领取生活费的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发放“送温暖”补助金43200元。 (二)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截止7月底,失业保险新增扩面9805人,其中农民工新增扩面210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7756人,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还有5244人的缺口。 (三)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提标后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的生活费,确保金融危机形势下失业人员和大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1-7月,新接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546人,为1770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832万元,支出医疗补助金409万元。同时为451名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689万元,创历史新高。今年7月,我区新接收包括重钢环保搬迁的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290名,截止7月底,全区共接收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累计2881人,为295名大龄下岗职工发放生活341万元,并为212名大龄下岗职工代缴养老保险金858万元。 (四)认真做好金融危机形势下困难企业的稳岗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发放工作。为帮助辖区企业度过难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我局与其他

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大渡口区开展对困难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有关工作的实施办法》,并通过印发纸制文件、政府向有关部门、辖区企业做了大量宣传。截止7月底,我区有7户区属困难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补贴人数1261人,补贴金额819万元;有5户困难企业享受待岗培训补贴,补贴人数1247人,补贴金额341万元。其中市属及以上困难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300万元。 (五)继续做好重钢环保搬迁“直通车”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20**年,我区新接收享受重钢环保搬迁政策大龄下岗职工182名,他们将在领取两年失业金期满后接续基本生活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医疗保险。 (六)努力做好失业保险金的征收工作。截止7月底,累计征收失业保险金1636万元,闯同年度历史新高。 (七)继续加强失业保险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按要求对系统数据进行了核对和维护。截止目前我区921家参保单位已全部进行金保系统电子化管理。同时严格根据系统失业人员参保数据审核失业人员待遇享受,并确定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后停发失业金情况。 (八)继续强化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档案管理工作。1-7月,组织举办了15期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班,对625名新增失业人员进行了再就业培训,同时为了加

1我国失业保险的现状

1我国失业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暴露出种种弊端。本文通 过中日失业保险制度的对比,反思中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提出改革建议以不断完善中 国的失业保险制度。 [关键词]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对策 失业保险是由国家确定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办法, 使职工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 等手段为其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1999 年《失业保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已形成完整体系,对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和抵御失业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尽快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刻不容缓。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建立阶段。1986 年,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失业保 险制度的建立。《暂行规定》虽然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构成要素如实施范围、对象、资金来源、支付标准、管理机构都作了说明,但正如它的名称一样还带有计划经济的 色彩,其实施范围狭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保障能力有限,保障待遇低,失业救济 性质明显。 2.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改革的力度加大,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浮出水面。为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1993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以代替1986 年的《暂行规定》,但是《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并没有对《暂行规定》有大的突破和超越,失业保险原有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新的形势下有些问题甚至更加尖锐和突出,从而导 致了失业保险在经济改革中没有担当起应有的责任,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 上延缓了改革的进程。 3.巩固阶段。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强 化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强调失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对应、体现失业保险的性质、保 障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无疑有很大的进步。这主要表现在:(l)确立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 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基本宗旨。(2)将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事业单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06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5.7%。07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1%。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2006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2.74万元。2013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 2、企业用工极不规范,没有鉴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流动性大,很难形成固定的用工模式。企业管理也不规范,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增加了私营企业扩面的难度,即使参保对于今后的跟踪管理服务也是一个难题。 3、事业单位参保不能足额缴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姓名:xxx 年级:xxx 学院:xx学院 专业:xxxx 学号:xxxxxxxxxxxx 2013年1月8日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状况,从失业保险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以及各职业之间失业保险金缴纳、各地区之间失业保险金发放差异的不公平、不合 理现象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并试着提出解决问题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资金筹集渠道失业保险标准管理体制统筹层次覆盖范围立法层次 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劳动意愿的劳动者得不到劳动机会或者就业后又失去工作的状态。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集中建立保障资金,对遭遇失业风险而失去收入来源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实施失业保险可以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提供再就业服务,把失业造成的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目前,中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和促进再就业的制度主要是1999年颁布实施的《失业保险条例》。然而,随着就业形势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十几年前制定的这部法律明显不适应发展的要求。总体来说,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更注重事后的补偿,其抑制失业及促进就业的功能没有得到发挥。 以下是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 第一,失业保险资金筹集筹措渠道单一,征缴难度较大。目前,我国失业保险资金的筹措渠道主要是国家财政和企业,是失业保险资金筹措渠道中的绝大部分,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有部分从劳动者方面筹集。这种主要由国家和企业承担的资金负担,劳动者个人不缴纳或缴纳少量的失业保险费的方式,其结果会使得企业和国家不堪重负,造成失业保险的发展缓慢。 第二,失业保险金的缴纳不合理。中国的失业保险金的缴纳,确定一个最低缴纳数额控制线,各类企业采用统一的缴纳比例,没有考虑缴纳人的实际状况,如企业的经济状况和就业者的工资水平等因素,这种看似公平合理的“一刀切”的方式导致了实际上的不公平、不合理。同时,不考虑就业者的所在地区的生活水平差异和收入差异,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也会造成不公平和不合理。 第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不合理。目前中国失业保险金领取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确定标准,各地按照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地方标准。这种形式难以避免随意性,加之人们易受平均主义影响,导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违背失业保险的公平与效率原则。另一方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水平标准太低,目前我国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确定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比最低工资标准还低,使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难以满足最低基本生活的需要,大大削弱了失业保险功能,不能很好的发挥失业保险的最初作用。 第四,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作用效果不佳。一种有效的失业保险制度,不能只充当事后消极救助的角色,而应当扮演着保障失业工人生活和促进失业工人重新就业的双重角色,其显示了一种新的社会保障意识和新的社会目标。从目前失业保险所发挥的作用看,很多地方仅停留在生活保障上,在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的功能还不够。针对失业人员实施的职业培训、转业培训等配套工作也是不够的,这些配套措施要么基本上集中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再就业服务中心、要么就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社保经办机构经费紧张,还存在着部分地区挤占挪用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的现象,导致专项用于失业人员培训和职业介绍的经费不足。 第五,失业保险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审查也还不够规范。按国际通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处在劳动年龄,非自愿性失业,失业前有一定时期的连续工作并交纳失业保险费,及时申请失业登记的失业者。当前我国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审核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一部分人在就业的过程还领取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我县失业保险工作在县局及市处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市处下发的《XX年年失业保险工作要点》精神,以市处下达的XX年年度工作任务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确保我县失业保险工作迈上新台阶。下面将我县今年失业保险扩面、稽核和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 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 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

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XX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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