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市绿线规划

六安市城市绿线规划
六安市城市绿线规划

六安市城市绿线规划(2010-2030)

一、规划布局结构

本次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系统空间布局结构为:二环、三心、五廊、三楔。

二环:指中心城区内部绿环和外围绿环。内环指沿西环路、佛子岭路、长安北路两侧设置的绿地组成的绿环;外环指沿城市外围设置的环城绿带。

三心:指月亮岛城市风景公园、中央公园、淠河总干渠九里沟城市生态风景区三个岛状大型绿地。

五廊:指老淠河滨水绿廊、淠河总干渠生态绿廊、淠河总干渠滨水游憩绿廊、淠东干渠生态防护绿廊、城北隔离带绿廊。

三楔:指北部丘陵绿楔、南部丘陵绿楔、大别山丘陵绿楔。

二、市级重点绿地建设指引

中心城区市级层面以三个重点绿心、城市内外两条绿环、五条重要生态游憩绿廊为核心建设内容。

1、三个城市绿心:

①月亮岛城市风景公园:位于老淠河中心的月亮岛,占地97.98公顷。依据总体规划将皖西学院迁出,保留现有林木,恢复桃花林等历史风貌景观,规划建成为以水系自然景观资源和植被景观结合的市级综合公园、国家重点公园,成为城中风景秀美、文化丰富的市民活动中心与六安市地标区。

②中央公园:位于淠望路、龙河东路、长安路、新河东路围合形成的交界区域,占地56.88公顷;建设成集生态保护、市民游憩休闲、防灾避险、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综合公园。需进一步完善防灾配套设施,建成中心城区中心固定防灾公园。

③淠河总干渠九里沟城市生态风景区:位于淠河总干渠和淠东干渠交汇处、长安北路与安丰路之间,占地约710.89公顷,加强保护,严禁开发性建设活动,保留原有地形,尽快加强绿化。建设成内嵌于城市中心的大型生态绿地和城市重要的生态游憩绿心。

2、城市内外绿环:

①内环:沿西环路、佛子岭路、长安北路两侧布置道旁带状公园绿地,串联皖西公园、凤凰桥公园、七里桥体育综合公园、梅花公园、和谐公园、长安公园等城区内重点公园,并结合重要道路交叉口布置街旁绿地,形成城市内的生态防护环形绿廊和步行林荫连通的重要游憩环廊。

②外环:外围环城绿带主要由12个林带组成,总面积约6538.39公顷,包括九里沟城市生态风景区、东城都遗址淠河干渠段防护绿带、合六城际铁路防护绿带、城东瓦西干渠与三元河防护绿地、城东防护绿带、城北防护绿带、淠东干渠城北城区段防护绿带、淠河城市湿地公园下游段、城西防护绿带、淠河城市湿地公园上游段、312国道以及沪汉蓉高速铁路防护绿地以及西海生态农业观光园。

其中三元河防护绿带作为六安市中心城区与城东新区的生态隔离区域,对优化未来城市空间结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具有特殊重要作用,为必须建设区域。

3、生态游憩绿廊:

①老淠河滨水绿廊:由老淠河水系、七里桥河水系及其周边带状公园绿地构成,是贯穿城市南北方向的一条最大的区域性生态廊道,建成为连通城市内外的主要生态廊道和城市主要滨水游憩场所。

②淠河总干渠生态绿廊:由淠河总干渠东段及两侧生态防护绿地构成,建成为城市中心区与城东外围生态连通的重要廊道、水资源保护和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区域。

③淠河总干渠滨水游憩绿廊:由淠河总干渠南段及两侧带状公园、淠河总干渠滨河公园、皖西路儿童公园等构成,建成为城市水资源保护和滨水游憩的重要场所、城市中心区域和城南外围生态连通的重要廊道。

④淠东干渠生态防护绿廊:由淠东干渠及两侧生态防护绿地、东古城遗址公园和新城儿童公园构成,建成为联系城市中心区域和城北外围自然生态环境的廊道、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区域。

⑤城北隔离带绿廊:由城北绿化隔离带、新城儿童公园、梅山公园等构成,是贯穿城市东西方向的大型人工绿廊,主要起到绿化隔离、生态保护等作用。

三、片区级重点绿地建设指引

沿城市河流水系自然格局,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城中片区、城东片区、东北片区、城北片区、淠西片区5个片区,分别控制重点建设内容。

1、城中片区:

①重点建设凤凰桥公园、人民公园。

②建设七里桥河沿河绿化形成绿色廊道,改善城中片区人居环境;加强片区范围内老淠河与淠河总干渠沿河绿带建设。

③加强片区内道路绿化建设,重点建设大别山路、小赤壁路、西环路、佛子岭西路、天堂寨路、金寨路、磨子潭路道路绿化。

2、城东片区:

①重点建设前进公园、皋陶文化陵园。

②加强片区范围内老淠河与淠河总干渠沿河绿带建设和312国道防护绿带建设。

③加强片区内道路绿化建设,重点建设皖西大道、皋城中路、皋城东路、长安北路、佛子岭路、安丰南路、经三路、解放南路、梅山南路道路绿化。

3、东北片区:

①重点建设新城公园。

②加强片区范围内与淠河总干渠与淠东干渠沿河绿带建设和环城生态防护绿带建设。

③加强片区内道路绿化建设,重点建设经三北路、环城东路、新城大道、寿春路、新城二路、寿县路、正阳路、皋陶北路道路绿化。

4、城北片区:

①重点建设梅山公园、东古城遗址公园、西古城遗址公园。

②加强片区范围内老淠河与淠河总干渠沿河绿带建设。

③加强片区内道路绿化建设,重点建设梅山北路、新城大道、新城二路道路绿化。

5、淠西片区:

①重点建设皖西公园、淠河滨水公园。

②加强片区范围内老淠河沿河绿带和外围防护绿带建设。

③加强片区内道路绿化建设,重点建设西环路、新城西路、滨河西路道路绿化。

四、公园绿地规划与建设指标

1、公园绿地类型分为综合公园(G11)、社区公园(G12)、专类公园(G13)、带状公园(G14)、街旁公园(G15)五类。至规划期末(2030年底),各类公

①近期(2015年底):公园绿地建设总面积达872.6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83平方米/人。其中新增公园绿地面积应不小于477.34公顷。

②中期(2020年底):公园绿地建设总面积达1108.7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86平方米/人。其中新增公园绿地面积应不小于236.09公顷。

③远期(2030年底):公园绿地建设总面积达1780.2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84平方米/人。其中新增公园绿地面积应不小于671.51公顷。

3、新建与改建公园的绿地率应不小于70%;街旁公园建设的绿化种植面积,应不低于其用地面积的70%;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的用地面积,不超过其用地面积的5%,并按《公园设计规范》、《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完善服务设施。在各类公园绿地详细设计与建设中,应充分贯彻建设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建城[2007]215号)的文件精神,强化节约型、生态型园林建设内容与措施。

五、综合性公园规划

综合公园是城市公园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求分布均衡、内容丰富、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本次规划综合公园19座,总面积664.98公顷。

1、全市性综合公园规划

规划全市性综合公园12座,总面积508.23公顷。并将月亮岛城市风景公园、淠河滨水公园、中央公园建设成为国家级重点公园。

表6-2 中心城区全市性综合公园规划一览表

序号公园名称公园面积

(hm2)

公园性质

1 中央公园56.88 以生态、游憩、防灾为主题,

2、区域性综合公园规划

规划区域性综合公 园共7座,总面积156.75公顷。其中:保留1座,改造1座,规划新建5座(详见表6-3)。

表6-3 中心城区区域性综合公园规划一览表

序号 公园名称 公园面积(hm 2) 公园性质 备注 1 水上公园 14.63 以水上活动、市民休闲为主题 保留 2 人民公园 5.86 以市民休闲、健身活动为主题 改造 3 长安公园 11.98 以市民健身、游乐为主题 新建 4 新安公园 37.45 以市民游憩、休闲为主题 新建 5 淠河干渠滨河公园 21.4 以游憩、滨水活动为主题 新建 2

九墩塘公园 (含大别山烈士纪念园) 11.76 以大别山烈士纪念活动为题 3

滨河公园 13.62 以市民休闲娱乐与滨水观光为主题 4

淠河滨水公园 79.37 以滨水生态休闲为主题 5

窑岗嘴大桥桥头公园 22.98 以滨水景观与城市湿地公园为主题 6

月亮岛城市风景公园 97.98 以风景游览与自然体验为主题 7 凤凰桥公园 74.56

以滨水景观与生态游憩为主题 8 城南公园 47.76 以滨水景观、自然体验、郊野游憩为主

9 新城公园 17.86 以市民体育锻炼与娱乐为主题

10 龙河公园 19.41 以运动、体验自然、儿童游乐为主题

11 皖西公园 29.82 以岗林与水景交融的生态景观为主

12 梅山公园 36.23

以滨水观光与休闲娱乐为主题

6 滨河西路公园35.25 以休闲、游憩、湿地景观为主

新建

7 新安滨河公园30.18 以游憩、湿地景观为主题新建

六、社区公园规划

规划社区公园共有12座,总面积129.22公顷,其中保留1座,改建1座,新建10座(见表6-4)。

表6-4 中心城区社区公园规划一览表

序号公园名称公园面积(hm2)备注

1 和谐公园41.49 保留

2 梅山南路公园 2.65 改造

3 梅花公园9.2

4 新建

4 淮南休闲公园8.01 新建

5 前进公园17.61 新建

6 六泗道公园 3.82 新建

7 永安公园 4.51 新建

8 城北公园9.11 新建

9 城东公园10.05 新建

10 西环路公园12.91 新建

11 枣树林水上公园 3.08 新建

12 正阳公园 6.74 新建

七、专类公园规划

规划专类公园12座,均为新建,总面积300.88公顷。并将六安市中心城区专类公园分为三类进行规划控制,其中:儿童公园3座、风景名胜公园6座、其他专类公园3座(见表6-5)。

表6-5 中心城区专类公园规划一览表

序号类型数量总面积

(hm2)

公园名称

公园面积

(hm2)

公园特色

1 儿童

公园

3座51.17

新城儿童公园26.12

以儿童游乐、探险、科普、教育

为主题

庐江儿童公园 3.98 以儿童游憩、娱乐为主题

皖西路儿童公

21.07

以儿童水上游乐、科普、观赏为

主题

2 风景

名胜

公园

6座 128.24

皋陶文化陵园24.71

以皋陶墓遗址保护和文化展示

为主题

东古城遗址公

58.77

以汉代东古城遗址保护、和文化

展示为主题

西古城遗址公

6.96

以西古城遗址保护、和文化展示

为主题

北塔公园 2.54 以保护、文化展示、游憩为主题

南塔公园 2.96

以保护、文化展示、游憩、观赏

为主题

东城都遗址公园32.3

以西周东城都遗址保护、游览为

主题

3 其他

专类

公园

3座 121.47

皋城广场8.45

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市民休闲

文化广场

开发区政务中

心广场

26.95 以市民休闲、观赏、集散为主题

七里桥体育综

合公园

86.07

以水上运动、拓展运动、健身运

动为主题

八、带状公园规划

带状公园是指沿城市道路、水系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公园绿地。规

划带状公园42处,总面积609.18公顷,分为三类,分别为:滨水型带状公园、绿轴型带状公园、林荫道型带状公园。

1、滨水型带状公园

规划滨水型带状公园共6处,总面积171.37公顷。其中,现状保留2处,扩建1处,规划新建3处(见表6-6)。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水域,修建配套服务设施,营造水体景观丰富、设施完善、可供周围居民游乐、休闲的良好绿色线性空间。

表6-6 中心城区滨水型带状公园规划一览表

序号公园名称

公园面积

(hm2)

位置

1 淠河中路滨河绿带8.98 淠河中路云露大桥至新安大桥路

2 淠河南路滨河绿带19.06 淠河南路凤凰桥至云露大桥路段保留

3 淠河总干渠滨河绿带14.99 淠河总干渠佛子岭路桥至梅山路

桥路段

4 均河及永安河水系风景

游憩带

54.98 沿均河及永安水系水岸

5 长浆水系风景游憩带59.68 沿淠西新区,长浆水系水岸新建

6 大雁河风景游憩带13.68 淠河二桥至解放北路路段新建

2、绿轴型带状公园

规划新建绿轴型带状公园4处,总面积44.96公顷(见表6-7)。结合周边城市用地情况,加强绿化,修建配套游憩、休闲、体育锻炼等服务设施,建成具有商业氛围的城市重要的公共游憩活动中心。并利用此类带状公园,将城市公园串联起来,形成连续、合理的城市绿地体系。

表6-7 中心城区绿轴型带状公园规划一览表

序号公园名称公园面积(hm2)位置

1 古城风景文化游憩

8.78 位于西古城遗址以西

2 淠西公园城市绿轴17.75 位于淠西皖西公园以南新

3 安康公园 3.53 位于和谐公园以南新建

4 老淠河-皋城-新干

风景游憩带

14.9 位于皋城广场以西,皋城西路以北

3、林荫道型带状公园

规划林荫道型带状公园32处,总面积392.85公顷。其中已建1处,面积36.16公顷;规划新建31处,总面积356.69公顷。主要包括佛子岭路道旁绿带、大别山路道旁绿带、长安北路道旁绿带、梅山北路绿带、寿春路绿带、西环路道旁绿带、经三路道旁绿带等。

九、街旁公园规划

街旁公园指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规划在城市主干道、快速路、景观性道路等重要城市道路交叉口,根据城市用地情况灵活布置。

规划街旁公园共68处,总面积应不小于75.96公顷。其中,已建3处,总面积6.4公顷;新建65处,总面积不小于69.56公顷。

十、生产绿地规划

为保障中心城区休憩和生态环境品质,适应苗木生产市场化趋势,本规划将生产绿地在城市规划区统筹安排。

1、为保障城市绿化建设质量,规划建议在规划区设置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管理的面积不小于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的生产苗圃,约120公顷。

2、在苗木生产市场化过程中,应结合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及荒山荒坡荒地发展苗木生产。严禁破坏基本农田。

十一、防护绿地规划

本次规划防护绿地共25处,总面积600.48公顷,主要沿工业用地外围以及轻轨预留地、快速路、城市高压线走廊等重要交通干线规划布置,分卫生隔离带(G31)、道旁防护绿带(G32)和高压走廊防护绿地(G33)三类进行控制。

1 、卫生隔离绿带(G31)

结合六安市工业用地布置情况,规划卫生隔离带共13处,绿化带单侧控制最小宽度30米,总面积不小于255.01公顷。

重点控制寿县路卫生隔离带、环城东路卫生隔离带、新城二路卫生隔离带、经三北路卫生隔离带、新城一路卫生隔离带、佛子岭西路卫生隔离带及皋城路卫生隔离带等。

2 、道旁防护绿带(G32)

结合六安市道路建设,规划道路防护绿地共9处,绿化带单侧控制最小宽度50米,总面积不小于284.19公顷。

重点控制新城三路道路防护绿带、新城大道道路防护绿带、梅山北路北段道路防护绿带、新城西路道路防护绿带及312国道道路防护绿带等。

3 、高压走廊防护绿带(G33)

规划高压走廊防护绿带3条,分别为六安变电站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南门开关站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及城北变电站高压走廊防护绿地。按《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规定设置绿带宽度不小于80米,总面积不小于61.28公顷。

十二、附属绿地控制规划

本规划主要对各类型城市建设用地附属绿地实施绿地率及建设达标率控制,重点应加强对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工业区绿地实施规划控制。

1、附属绿地绿地率规划控制指标

本规划对六安市中心城区各类附属绿地绿地率进行规划控制的指标见表6-8。

6-8 六安市中心城区各类附属绿地绿地率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

号用地分代码用地类型绿地率备注

1 R

2 二类居住用地≥35% 为提高居民生活环境,以高于国家标准1-2个百分点进行控制,(中心城区无它类规划居住用地),旧城改造区绿地不低于25%。

2 C1 行政办公用地≥35%

3 C2 商业、金融用地≥20%

4 C3 文化娱乐、宾馆用地≥35%

5 C4 体育用地≥35%

6 C5 医疗卫生用地≥35%

7 C6 学校、科研用地≥35%

8 M1 一类工业用地≥20%

9 M2 二类工业用地≥20% 产生污染工厂区应≥40%

0 W 仓储用地≥20%

1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0%

2 T 对外交通用地≥20%

3 S 道路用地≥20%

主干道≥25%,次干路道≥20%;

花园式景观道≥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应≥30%;红线宽度在40~50m间的道路应≥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应≥20%。

4 D 特殊用地≥25%

2、附属绿地规划建设达标率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与《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意见》(六政[2007]11号)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活动。

至规划近期,园林式单位达标率为70%以上,园林式小区达标率为60%以上。

至规划中期,园林式单位达标率为80%以上,园林式小区达标率为70%以上。

至规划远期,园林式单位达标率为90%以上,园林式小区达标率为80%以上,达到Ⅰ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要求。

十三、道路附属绿地控制规划

本规划将城市道路绿化类型划分为:园林景观路、林荫路、主干路、其他类型道路绿化四种道路绿化类型,分别进行规划控制。

1、园林景观路

园林景观路是指绿化效果好、展现城市景观风貌的城市重点道路的城市重点道路,本规划设15条园林景观路,形成“一环、三纵、四横”的格局。

一环:指由西环路、华山路、长安北路、佛子岭路部分段道路绿带围合而成的绿环。

三纵:指滨河西路、梅山北路-梅山中路-梅山南路、经三路道路绿带。

四横:指新城大道、寿春路、皋城中路-皋城东路、大别山路-皖西大道道路绿带。

按《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控制园林景观路中的道路绿地率;在道路红线外设置30 m宽的公园式林荫游憩绿带或防护隔离绿带;特殊地段采用建筑退让用地红线20m建绿。

2、林荫路

林荫路是指滨河大道、带状公园旁的漫步道及步行街,并对城市各片区形成生态网络化起到重要作用的道路。规划设19条林荫路。在道路红线外设置20 m 宽的公园式林荫游憩绿带或防护隔离绿带;特殊地段采用建筑退让用地红线10m 建绿,植物宜选用姿态优美的乔木或花灌木。

主要林荫路包括新城二路、新城三路、寿县路、前进路、淠望路、金寨路及解放南路等。

3、主干路及其它类型道路绿化

主干路绿化主要包括除去园林景观路、林荫路之外的城市主干道的绿化;其它类型道路绿化是指除以上三种道路外的其它道路。根据《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要求,红线宽度在40~50 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低于20%。

十四、居住区附属绿地控制规划

1、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应按照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充分考虑人的居住行为要求,做到生态性、人性化与艺术性及科学性的高度统一。

2、居住区绿地率规划指标

依据《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居住用地类型均为二类居住用地。本规划居住区绿地率达35%以上;改造的旧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25%。

居住区用地人均集中绿地指标:组团级不小于0.5平方米/人;小区级(含组团)不小于1平方米/人。城市为居住区配套的居住区级集中绿地(含小区、组团)应不小于1.5平方米/人,并纳入城市公园绿地进行管理。居住区集中绿地最小规模应不小于4000m2;最大服务半径不应超过500m;居住区组团绿地最小规模不应小于400m2。

十五、工业用地附属绿地控制规划

1、为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利于工厂的安全生产,应根据工业的性质、规模、生产布局特点、环境条件等合理安排绿地,绿地率应不小于20%。

2、工业区绿化建设措施

在已设置城市道旁绿地的园林景观路两侧,建筑应退让用地红线10 m,用于建设绿地。在未设置城市道旁绿带的园林景观路两侧,采取绿地率置换方式,建筑退让用地红线20m以上用于建设绿地,其厂区绿地率可根据情况降低1-5

个百分点。除上述以外的其它道路旁的工业用地,已设置城市绿地的,建筑物退让用地红线5 m用于建绿;未设置城市绿地的,建筑物后退用地红线10m用于建绿。

十六、其他附属用地绿地控制规划

其他附属绿地包括公共设施用地附属绿地、仓储用地附属绿地、对外交通用

地附属绿地、市政设施用地附属绿地、特殊用地附属绿地,应在遵循国家相关规范及本规划确定的绿地率控制指标的条件下,加强植物造景及垂直绿化工作。

十七、城市外围环城绿带控制规划

依据六安市外围生态环境,以及控制目标,设置外围环城绿带,总面积约6953.56hm2。规划将环城生态绿地划分为6类进行控制,分别为环城生态防护类绿地、环城生态游憩类绿地、环城人文资源保护类绿地、城市重要景观类绿地、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总篇 节选自《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纲要 4月29日贵阳市通过了2007-2020年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鉴于纲要篇幅巨大且晦涩难懂,本人特重新筛选归纳以飨读者。一、关于贵阳市的城市性质 贵州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二、关于贵阳市的城市职能 (1)贵州省省会,贵阳城市经济圈龙头,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旅游服务中心。(2)西南地区联系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基地。 (3)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现代中药及特色食品为主导的产业基地,以铝、磷、煤为主的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 (4)全国重要的生态旅游城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避暑胜地及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 至2015年,市域常住人口460万人,城镇人口345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5%;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5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80%,具有足够的集聚和吸纳能力。 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积极配合厦蓉、贵广、沪昆、兰海高速公路及贵广、成贵、渝黔、长昆快速铁路等区

域性重大交通干线建设,完成贵阳市铁路枢纽建设。 (2)完成贵阳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在省域内加快形成以贵阳龙洞堡机场为中心,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协调运行的民用航空网络。 (3)积极配合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水资源不足的问题,为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水源储备。 (4)加强以电力为重点的能源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市域水能资源,提高区域用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5)启动开阳港建设,形成乌江至长江的重要水运通道,提升城市水运能力,推进贵阳市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经济联系。 (6)积极配合中缅天然气长输管线和川气入黔工程建设,建成市域主要城镇天然气输配系统。 (7)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设,完成轻轨交通网络建设。 五、城市布局 (1)待轻轨修建完毕,对修文、开阳、息烽、清镇等地,实施撤县(市)设区。届时贵阳市将由云岩区、南明区、金阳区、白云区、乌当区、小河区、花溪区、修文区、开阳区、息烽区、清镇区等构成。 (2)以老城区为中心,实施“北拓、南延、西连、东扩”的城市扩张策略。即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整体“北拓”到麦架、沙文、扎佐区域;推进花溪、小河等区域城镇化进程和产业集聚,实现城市南延;以三桥马王庙片区整体改造为重点,实施“西连”战略,促进老城区与金阳新区联系与融合,远景城市空间向西与清镇连片发展;以龙洞堡机场改扩建为契机,打造临空经济区为重点,实施“东扩”战略,建设龙洞堡东部新城,远景向龙里方向推

淮北市投资说明

淮北市投资说明 一、无法复制的区位优势 淮北市位于安徽省的北部,居苏鲁豫皖四省交界之处,是淮海经济区的中心组成城市。淮北市交通便捷,具有公路、铁路、空运、水运“四位一体”的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体系,货畅其通,物尽其流。淮北具有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是中国经济东靠西移、南进北上的接力站,是沿海资本进入内地市场的桥头堡,历来是商家必争之地。 ◆6条国道、省道以及连霍、京台、泗许、济祁高速穿境而过。 ◆京沪、陇海铁路交汇于此。符夹线北连陇海,南接津浦 ◆周边有南京、合肥、郑州、徐州四个航空港。到徐州观音机场50公里,全程高速。 ◆距中国深水良港连云港约240公里 ◆是安徽省距出海口最近的城市之一 二、得天独厚的资源保障

淮北市资源丰富,能源充足,发展潜力巨大,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矿产资源:淮北现已探明有煤、铁、铜、高岭土等13种矿产资源,其中煤炭远景储量350亿吨,工业储量85亿吨,高岭土储量约4.8亿吨。 2、农业资源:淮北市是国家和安徽省重要的粮、棉、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全市已建成150万亩优质小麦、30万亩优质果蔬、200万头优质肉猪、150万只山羊、5000万只禽、10万亩水产养殖等十大优势农产品基地。 3、电力资源:淮北素有“能源之都”之美誉,电力装机容量470万千瓦,电力供应充足,且价格低廉。 4、土地资源:淮北市是国家工矿废弃地利用试点市,五年内每年可盘活建设用地指标1万亩,能大大满足企业用地需求。 5、人力资源:淮北有20多万熟练产业工人,素质较高,劳动力资源充足,能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和技术支持。现有

高等院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33所,在校学生约7万人,培训专业涉及服装、机械、计算机、财会、电子科技、多媒体与网络技术、工业自动化、机电工程等,能够针对企业需求开展定向培养或订单培训。 三、日臻完善的园区平台 淮北市拥有6个省级开发区,包括3个综合园区和3个专业园区,为企业的入驻提供了良好的载体和平台。 淮北经济开发区:淮北经济开发区由综合区、龙湖工业项目区以及开发区新区组成。综合区主要发展现代服务业; 龙湖工业项目区坐落在城市东区,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优先发展机械电子、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电工电气等产业,目前已入驻规模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一、市域规划人口 2015年安庆市总人口规模为656万人左右,2020年安庆市总人口规模为675万人左右,2030年总人口规模为710万人左右。 二、市域城镇化水平 2015年城镇化水平为52%,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58%,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72%。依据市域人口预测,2015年总人口规模按656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340万人左右;2020年总人口规模按675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390万人左右;2030年总人口按710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495万人左右。 三、次区域划分 整个安庆市域划分为安庆中心都市区、桐潜重点发展区、西南沿江发展区、西北生态发展区四个次区域。 1、安庆中心都市区.区域空间范围 安庆市规划区,包括安庆市市辖三区和皖河农场;枞阳县城所在地(枞阳镇)、官埠桥镇、铁铜乡;怀宁县城所在地(高河镇)、洪铺镇、月山镇、凉亭乡、茶岭镇、石镜乡;桐城的鲟鱼镇。 2、桐潜重点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 桐城市区所在地、孔城镇、范岗镇、青草镇、大关镇、金神镇、新渡镇、双港镇、吕亭镇、嬉子湖镇;潜山的县城所在地(梅城镇)、源潭镇、余井镇、黄铺镇、王河镇、油坝乡、黄泥镇;怀宁的金拱镇、马庙镇、公岭镇、三桥镇、黄墩镇、平山镇、黄龙镇、江镇镇、小市镇、秀山乡、清河乡;枞阳的汤沟镇、义津镇、钱桥镇、项铺镇、横埠镇、周潭镇、麒麟镇、浮山镇、老洲镇、函山镇、陈瑶湖镇、风仪乡、长沙乡、会宫乡、雨坛乡、金社乡、白湖乡、钱铺乡、白梅乡。 3、西南沿江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 望江全县域;太湖县城所在地(晋熙镇)、新仓镇、徐桥镇、江塘乡、大石乡、小池镇、城西镇;宿松县城所在地(孚玉镇)、复兴镇、许岭镇、下仓镇、长铺镇、破凉镇汇口镇、凉亭镇、河塌乡、高岭乡、程岭乡、千岭乡、九姑乡、五里乡、佐坝乡、洲头乡、趾凤乡;怀宁的腊树镇、石牌镇、雷埠乡。 4、西北生态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新区规划完整版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新区 规划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式征求张店区政府意见。 (四)2015年10月14日,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五)2015年11月12日,通过了市规委会第5次项目审议会。 二、《淄博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规划情况 (一)规划范围:东起世纪路,西至滨博高速,南起昌国路,北至济青高速,总用地面积约平方公里。本项目规划范围分两个层次,即片区层次及街坊层次。(二)规划设计内容: 1、片区层面:梳理各片区人口容量、建筑容量,在此基础上,对新城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根据新标准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根据设施不同,提出相应的落实方式。 2、街坊层面:踏勘现状、根据新标准更改用地性质、对未建设地块和更新改造地块重新分析确定控制指标、落实专项规划内容、更新竖向管线等内容。 3、主要指标: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面积(hm2) 百分比(%)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R22 服务设施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1 行政办公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A3 教育科研用地A4 体育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A6 社会福利用地A9 宗教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 商业用地 B2 商务用地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1 城市道路用地 S2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S3 交通枢纽用地 S4 交通场站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U1 供应设施用地U2 环境设施用地U3 安全设施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G1 公园绿地 G2 防护绿地 G3 广场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地H H2 H21 铁路用地 E E1 水域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总篇 节选自《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纲要 4月29日贵阳市通过了2007-2020年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鉴于纲要篇幅巨大且晦涩难懂,本人特重新筛选归纳以飨读者。一、关于贵阳市的城市性质 贵州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二、关于贵阳市的城市职能 (1)贵州省省会,贵阳城市经济圈龙头,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旅游服务中心。 (2)西南地区联系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基地。 (3)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现代中药及特色食品为主导的产业基地,以铝、磷、煤为主的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 (4)全国重要的生态旅游城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避暑胜地及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 至2015年,市域常住人口460万人,城镇人口345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5%;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5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80%,具有足够的集聚和吸纳能力。 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积极配合厦蓉、贵广、沪昆、兰海高速公路及贵广、成贵、渝黔、长昆快速铁路等区域性重大交通干线建设,完成贵阳市铁路枢纽建设。

(2)完成贵阳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在省域内加快形成以贵阳龙洞堡机场为中心,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协调运行的民用航空网络。 (3)积极配合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水资源不足的问 题,为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水源储备。 (4)加强以电力为重点的能源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市域水能资源,提高区域用 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5)启动开阳港建设,形成乌江至长江的重要水运通道,提升城市水运能力, 推进贵阳市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经济联系。 (6)积极配合中缅天然气长输管线和川气入黔工程建设,建成市域主要城镇天 然气输配系统。 (7)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设,完成轻轨交通网络建设。 五、城市布局 (1)待轻轨修建完毕,对修文、开阳、息烽、清镇等地,实施撤县(市)设区。 届时贵阳市将由云岩区、南明区、金阳区、白云区、乌当区、小河区、花溪区、修文区、开阳区、息烽区、清镇区等构成。 (2)以老城区为中心,实施“北拓、南延、西连、东扩” 的城市扩张策略。 即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整体“北拓”到麦架、沙文、扎佐区域;推进花溪、小河等区域城镇化进程和产业集聚,实现城市南延;以三桥马王庙片区整体改造为重点,实施“西连”战略,促进老城区与金阳新区联系与融合,远景城市空间向西与清镇连片发展;以龙洞堡机场改扩建为契机,打造临空经济区为重点,实施“东扩”战略,建设龙洞堡东部新城,远景向龙里方向推Shen Longbao look in the eyes, for a chance to kill him. Shen Longbao behind smart to keep gendarmes, picked up a brick reservoir in cotton vest, walked into a small alley corner, seeing four weeks nobody will step up and pulled out

03-101206六安道路网专项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2 - 第二章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及规划目标......................................................................................................... - 2 - 第三章对外交通规划......................................................................................................................... - 3 - 第四章城市内部道路网规划................................................................................................................... - 4 - 第五章道路要素控制......................................................................................................................... - 6 - 第六章规划实施............................................................................................................................. - 7 -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2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城镇规模2 第四章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3 第五章总体布局规划4 第一节城乡空间管制规划4 第二节镇域镇村体系规划5 第三节乡村建设规划5 第四节用地布局规划6 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8 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9 第八章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11 第九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2 第十章“五线”控制12 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3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划15 第十三章综合防灾规划16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18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18 第十六章附则19 附表19 表一居民点规划安置表19 表二远期镇域用地汇总表20 表三远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1 表四城镇建设区主要道路一览表22 表五文物保护单位紫线控制表22 表六近镇域用地汇总表26 表七近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6 表八近期建设项目表2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有效引导规划期内北郊镇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保证镇内开发建设有序进行,特制订本文本。 第2条(一)镇域范围为北郊镇的整个行政辖区,总面积为56.23平方公里。 (二)镇区规划范围:北至青银高速公路以南250米,南至老济青路,西至正 阳路,东至西十五路,镇区总面积26.41平方公里。 第3条本文本是北郊镇镇域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镇域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文本的有关规定。规划建设管理中除执行本规划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的和规划期内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4条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北郊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规划建设,属严重影 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5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布) (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四)《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五)《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六)《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16号令) (七)《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八)《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稿) (九)《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十)《北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一)《北郊镇环境规划》 (十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 第6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5-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XXXX—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2017 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于2017 年 12 月 5 日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作为指导城 市发展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贵阳市社会 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国家出台若干支持贵州发展的重大政 策和战略措施,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贵阳市迎来了发展的新 机遇,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加快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积极应对新型 城镇化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城 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贵阳 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进行修订。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 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加速发

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年限 本次修订期限至 2020 年。 四、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市域:即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白 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 8034 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 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 1244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至清镇市红枫湖镇, 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至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总面积 3121 平方公里。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五、城市发展目标 至 2020 年,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成大数 据综合创新试验区,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在全省率先实现历史性跨越。 六、城市性质

赤峰市松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赤峰市松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修编背景 (6) 第一节区域概况 (6)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8)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结论 (9)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0) 第二章规划目标 (14)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14)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15)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6)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调整 (19)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9)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21) 第四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26) 第一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6) 第二节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27) 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 (29) 第一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29)

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31) 第三节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32) 第四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 (34) 第五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与管制措施 (34) 第六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 (36) 第六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37)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 (40) 第八章土地整治 (44) 第一节土地整治的目标 (44) 第二节土地整治具体措施 (47) 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9) 第十章规划调整完善实施措施 (51) 第一节法律保障措施 (51) 第二节行政保障措施 (51) 第三节经济保障措施 (52) 第四节社会保障措施 (52) 第五节技术保障措施 (53) 附表 (54)

前言 为保证松山区社会经济持续、稳步发展,进一步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土地利用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赤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编制《松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分析了松山区规划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制定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进行了主要用地规划和空间管制引导,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以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一、规划的目的和任务 1、规划的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构建和谐社会为理念,对土地利用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强化土地的宏观调控,协调部门和产业间的用地矛盾,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对非农业用地由外延增量为主,转变为内涵挖潜为主,努力实现宏观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大土地整理和复垦力度,有计划的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促使土地资

六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六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送审稿)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六安市规划局 2007.06

前言 为适应六安市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指导与规范六安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特制订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在制订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安徽省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六安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实践经验,参考其它省、市有关资料,采纳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方面的研究成果,考虑了六安市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城市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并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技术规定共有12章4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建设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高度、绿地控制、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建筑与环境景观控制、村镇建设、附则等。 在执行本技术规定中,请结合城市规划编制、管理与实施的实践和科学研究,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安徽省六安市规划局,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技术规定由六安市规划局负责管理和条文解释。 规定主编单位: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六安市规划局 规定主要起草人:汪坚强程晖杨春林韩晓东汪海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管理 (2) 第三章建设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4) 第四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8) 第五章建筑间距 (12) 第六章建筑退让 (16) 第七章建筑高度 (23) 第八章绿地控制 (25) 第九章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 (28) 第十章建筑与环境景观控制 (31) 第十一章村镇建设 (35) 第十二章附则 (41) 附录一名词解释 (42) 附录二计算规则 (46) 附录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及成果要求 (52) 附录四用词说明 (54)

淄博市总体规划2006-2020

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六章区域交通网络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八章环境保护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协调城市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时空关系,综合研究和确定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及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为稀薄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本总体规划。 第3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五区行政辖区范围。 第4条立足淄博市组群式城市的特点,对市域的中心城区和副中心城区的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进行通盘考虑,统一安排。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一节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第12条提高市域城镇体系的中心强度,协调和促进五个城区的共同发展。以一个中心(张店城区)、四个副中心(其它四个城区)共同形成淄博市城镇体系的复合中心。 第13条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发展主轴以市域内主要联系道路为依托呈"十"字型。确立优先发展的重点城镇,适当分担城区部分专业职能,控制城区无限蔓延趋势,并形成小区域范围次级中心,带动区域城镇化的均衡发展。 第14条增强现有城镇经济实力,小城镇集中发展。规划期末,条件较优的现有乡改为建制镇,辖区过小、镇驻地相距较近的乡镇进行撤并集中发展。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一节城市性质 第34条淄博市城市性质为: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中心城市之一,鲁中地区经济、科技、信息中心。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41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所辖五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961平方公里。分为城区、近郊区、沿路控制区、建制镇驻地、风景文物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和远郊区七个层次。 第六章区域交通网络 第一节城市对外交通 一、铁路交通 第49条为加强淄博对外客货运输,规划将博南铁路与辛泰铁路相连接,并利用省规划的德烟铁路与淄东铁路相连接,为本市对外开放"借港出海"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50条新建博山北站、东站和货场,根据客货运量增长和城市发展需要,扩建淄博站、淄川站站场设施,提高周村站等级。 二、公路交通 第51条在新建公路的同时,加快公路的改建,重点提高技术等级,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中枢、一级公路为骨架,二、三级公路为支线的便捷畅通的交通网络。 第52条修建南北向贯穿的滨莱高速公路,在张店、淄川、博山城区西侧通过,该路在张店与济青高速公路、309国道相交处,在淄川与胶王路相交处,在博山与北山路相交处,在桓台与章索路相交处,在高青与广路相交处,各规划建设一个互通式立交桥。 第53条改造市内公路干线,国道205线、309线及省道胶王路、湖南路、庆淄路、张田路、博沂路达到一级公路标准;省道章索路、泉王路、博临路、济青路、仲临路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在东南部山区建设一条北接博临路、南接仲临路的二级公路。 第54条为保障中心城区的交通畅通,规划修建205、309国道的绕城线,红线宽100米。第55条至2010年全市共设长途客运站9个,总用地40公顷左右。其中张店城区3个,博山城区2个,淄川城区2个,临淄城区1个,周村城区1个。 第57条淄博市系内陆城市,为加强对外贸易往来,应积极创造条件借用青岛港、烟台港、石臼港。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一节总体布局原则 第64条城市布局为"组群式"城市结构,加强城区间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各城区的合理分工、协作。 第65条强化中心城区张店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增强并完善其市级商务、服务职能,提高整个城市的对外辐射力。 第66条经济、合理利用土地,保持城区间田园、绿化空间,控制城区无限制蔓延趋势,既充分保持组群式城市特点,又为未来城市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 第67条完善市域交通网络,强化城区间快速交通系统,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体系及先进的水、电、通信等设施。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 访问次数:8028 字号:[ 大中小 ] 2014-09-25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主要内容 一.重新确定贵阳市城市性质 按照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根据城市定位的普遍规律以及贵阳市的主导特征、比较优势,贵阳市城市定位应遵循唯一性原则、认同性原则、美誉性原则和导向性原则,确定贵阳市的城市性质为:贵州省省会 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 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二.加强城乡统筹,提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1.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引导人口、产业、用地向城镇集中,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 2.城乡统筹策略 (1)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的战略,制定合理的产业发展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城乡有机联系的产业链;加快建立面向“三农”、适当倾斜的公共财政政策;充分利用城市经济、科教、文化、卫生、人才等资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 (2)制定分类指导的发展规划和政策。针对城镇不同的基础条件、

资源状况和发展水平,引导和鼓励经济联系紧密、资源互补的城镇进行协作和联动发展,形成重点镇带动一般镇、近郊镇带动边远镇、小城镇带动农村的发展格局。 (3)改革公共服务体制,建立优质、高效的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逐步完善通讯、电力、广播电视、文教以及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农村沼气、水利灌溉等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把城市文明带到农村,支持和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4)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最低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福利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合理调整用地布局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由“众星捧月”调整为“一城三带多组团、山水林城相融合”。突出“山中有城、城中有山;城在林中、林在城中;湖水相伴、绿带环抱”的城市特色。将金阳新区与老城、小河等区域连片发展,共同构成城市核心,同步推进老城区改造与新区建设。建设用地约300平方公里(若以国土口径统计,建设用地289.86平方公里),聚集人口约320万。 (1)一城(主城):以老城区、金阳新区共同构成城市核心,连片发展小河、二戈寨、三桥马王庙、白云等区域,实现城市紧凑、集约发展。主城建设用地约204平方公里,聚集人口约237万。 (2)三带:将百花山脉、黔灵山脉及南岳山脉作为城市建设用地隔离绿化带及生态缓冲区,体现“山中有城、城中有山”的布局特色,充分发挥山体绿化对过滤空气、防护污染、调节城市温度、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 (3)多组团:顺应城市自然地形特征,因地制宜的在主城周边布局4个相对独立的功能组团,即主城北部的高新区组团,南部的花溪组团,东部的龙洞堡组团,东北部的新天组团。主城周边组团建设用地约96平方公里,集聚人口约83万。

附:淮北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跟拆迁补偿[]19号文文档

淮北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 标准 第一条为了贯彻《淮北市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范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事项,合理体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量,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相关规范操作。 第三条关于住宅用房补偿价格: 被拆迁住宅用房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区位价格结合楼层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一、二),其公式为: 被拆迁住宅用房补偿价格=区位房地产价格×(1+楼层系数)第四条关于办公用房补偿价格: 被拆迁办公用房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区位价格结合楼层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三、四、五),其公式为: 被拆迁办公用房补偿价格=区位房地产价格×成新率×(1+楼层系数)第五条关于沿街商业用房补偿价格: 被拆迁沿街商业用房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区位价格成新率、修正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七、八、九、十),其公式为:沿街商业用房补偿价格=区位房地产价格×成新率×(1+修正系数)第六条关于区域内商业用房补偿价格:

被拆迁区域内商业用房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区位价格成新率、修正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六、八、九、十 3),其公式为: 区域内商业用房补偿价格=区位房地产价格×成新率×(1+修正系数)第七条关于生产用厂房、仓储用房的补偿价格: 因厂房类型不同,建筑结构、跨度、高度、专用性强等特点,以现场实际评估价格确定。(不含土地) 第八条关于城中村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按照《暂行办法》并参照附表一、二、三综合确定。 第九条合法住宅用于经营适当增加补偿的标准: 1、合法住宅用于经营适当增加补偿的总额=被拆迁住宅房屋重置价(不含地)结合成新×5%×实际经营年限×房屋实际用于经营的面积。 2、实际经营年限最高不超过20年。 3、用于经营的房屋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及用于营业的其它相关材料,且正在营业已持续1年以上的房屋。 4、二层及二层以上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予以评估补偿安置。 第十条拆迁非住宅合法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不含地)结合成新的8%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损失补偿。 第十一条各类附属物补偿标准见附表三。 第十二条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房屋重置价格(不含地)由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四条本标准由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第三条各项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和建设,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第四条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详见附录B附表B1)。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详见附录B附表B2)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附录B附表B2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第八条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的确定: 1、凡沿城市道路的,皆应规划到道路红线;沿小区及小区以下道路的,应规划到道路中心线;周围已有建成单位的,应与已有单位用地边界相连接。 2、其它情况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以上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第十条建筑基地不足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实无法调整、合并,且不妨碍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 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 2、邻接土地为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 3、受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的情况。 表1 建筑基地面积下限指标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8月整理).pdf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建筑总平面图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除农村个人建房、市区私房修建和临时建设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国家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 第六条部分具有兼容性的建设用地,其兼容的内容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的规定执行,分区规划未覆盖的范围,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必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 第七条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无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规定的用地性质和附表(一)《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的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第八条附表(一)中未明确控制指标的行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机构、工业厂房、仓库、军事设施以及为居住小区、小区以下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等的建筑容积率和密度指标,按有关专业法规、规范执行。 第九条白云区、乌当区、花溪区、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独立工矿区和建制镇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照附表(一)中心环路以外的指标执行。 第十条市中心区临商业干道的建设项目,能为社会提供使用的地面广场、下沉式广场、公共停车场、屋顶平台、通道、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在满足规划要求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提高容积率,增加的建筑面积按下表控制。批准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25%? 炎魑趴占涞牟蛔几淖魉鳎坏迷黾咏ㄖ铩? ━━━━━━━━┯━━━━━━━━━━━━━━ 容积率控制指标│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 │增加的建筑面积(M▲) ━━━━━━━━┿━━━━━━━━━━━━━━ 小于3 │2 大于等于3小于5│3 大于等于5小于7│4 大于等于7小于8│5 ━━━━━━━━┷━━━━━━━━━━━━━━ 第十一条建设用地内有不同性质建筑的,应分类划定建筑用地范围,分别计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属商办或商住综合楼的,建筑密度按附表(一)中公共建筑的指标执行,建筑容积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换算合成。商业面积或办公面积达不到该建筑总面积10%,或只有底层为商业? 虬旃淖酆献≌醋≌婊扑悖ㄖ莼拾锤奖恚ㄒ唬┲凶≌闹副曛葱小? 第十二条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高出地面标高1.5米以下的半地下室、层高在2.2米以下一面临空的半地下室、层高不大于2.2米的夹层及设备层、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控制室、屋顶装饰性建筑物以及底层作为城市开放空间的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以不计。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三条建筑间距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绿化、安全、工程管线、建筑设计规范和文物古迹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中高层以下条式居住建筑的间距规定如下: (一)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 在中心环路以内南北朝向0度-30度范围内,以南侧及东南侧的建筑高度计算,建筑高度与建筑间距之比为1∶0.9;等于或大于30度的,以东侧或东南侧的建筑高度计算,建筑高度与建筑间距之比为1∶0.8。在中心环路以外,建筑高度与建筑间距之比为1∶1.0。 (二)相互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 山墙面对纵墙面,山墙不得开窗不得挑阳台,进深不得大于10.5米,建筑间距不得小于8米;进深大于10.5米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米,最大进深不大于12米。临山墙开间不得双侧设置阳台,阳台进深不大于1.5米,阳台设置不大于1/2建筑面宽。 (三)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 1、当两幢居住建筑纵墙开窗面对纵墙开窗面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度时,按开窗面对开窗面的间距要求,在中心环路以内,两建筑中心间距不小于1∶0.9,中心环路以外,间距不小于1∶1.0,最窄处不小于15米。 2、当两幢居住建筑的夹角大于30度小于45度时,最窄处间距不小于13米。 3、当两幢居住建筑的夹角等于或大小45度时,最窄处间距不小于10米。 (四)当建筑布置利用南向、东向或南偏东、南偏西30度以内的坡地高差时,视利用地形高差的具体尺寸,对间距折减,折减后的间距不得小于13米。低层建筑开窗面间距不少于8米。 第十五条中高层以下居住建筑山墙与山墙的间距不得小于6.5米,山墙不得开窗和挑阳台。 第十六条点式居住建筑与相邻居住建筑的间距,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高层建筑(含高层居住建筑)与中高层以下住宅的间距,除符合日照、采光、消防和视线干扰及省制定的间距规定以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住宅朝向为南北向的,面宽小于50米的高层建筑与北侧住宅的间距不得小于24米,面宽大于50米的高层建筑与北侧住宅的间距按高层建筑高度的0.5倍控制,但最小间距不于24米。 (二)住宅朝向为东西向的,高层建筑与东(西)侧住宅的间距不小于高层建筑高度的0.25倍,并不得小于20米。 (三)高层条式建筑的短边或山墙面与中高层以下住宅山墙面间距不得小于9米,高层点式建筑与中高层的住宅山墙间距不得小于13米。 (四)高层建筑裙房与相邻住宅的间距按本规定第十四条执行。 第十八条两幢高层建筑之间的正面间距,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25倍,并不得小于24米;东西向平行布置的,不小于东侧建筑高度的0.20倍,并不得小于20米。 第十九条中高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内天井平面尺寸不小于3.3米×3.3米。 第二十条非住宅建筑的间距,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特殊地形、地段的建筑间距在符合交通、消防、采光通风、城市景观的规定条件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 第五章建筑退让距离 第二十二条建筑物沿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河道、排水干线、人防设施、文物古迹、电力保护区及用地边界建设时,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物沿用地边界修建,应按本规定第四章建筑间距规定的一半或按相邻建筑的间距要求退让。不开窗的山墙沿用地边界布置时,应按4米和满足

赤峰小新地控规工程说明-工程综合-0620资料

十二、市政设施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1. 现状概况 小新地片区现状用水主要由市政管网供给,向本区供水的水厂为第一水厂和九龙水厂。 第一水厂位于红山区西部的大三家村北,始建于1975年,2001年实施供水应急工程后,供水能力扩大到3.75万立方米/日。水厂占地面积70亩,处理工艺为消毒处理。第一水厂水源地位于锡伯河南岸的贾家营子,开采锡伯河河谷地下水。现有水源井9眼。 九龙水厂位于半支箭河与锡伯河交汇处西北角,建于2005年,设计供水能力为4.6万立方米/日,实际供水规模1.01万立方米/日,供水工艺消毒处理,水源为锡伯河河谷和半支箭河河谷地下水。九龙水厂管网独立运行,供水范围为新城区的生活用水和公共设施用水。 市政供水管网已敷设至规划区东北部,在宝山路以东、学院北街以北已形成环枝结合的供水管网。 2. 需水量预测 规划参考《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和《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及相关标准规范,结合赤峰市现状用水水平,同时考虑本区的规划目标、建设标准,采用分类加和法进行需水量预测。 表1-1 最高日用水量计算表

预测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约5.7万立方米/日,时变化系数取1.5,则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为990升/秒。 3.给水系统规划 根据《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区主要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沿平双公路、宝山路、大阪路、西拉木伦大街、铁南大街敷设市政给水干管。近期主要由九龙水厂供水为主,通过宝山路和大板路供水管道供水。远期通过大板路、平双公路引入城北地表水厂水源,满足本规划区用水需求。 规划区供水管网成环状沿道路布置,一般沿道路东、南侧建设。 规划供水管网的建设随道路的建设和土地的开发建设同步进行。 采用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沿道路布置,间距控制在120米以内。 考虑到消防的需要,规划最小市政供水管径为DN200毫米。 (二)排水工程规划 1.现状概况 规划区内骨干排水系统初步形成,沿大阪路、宝山路、平双公路敷设的排水干管也已建设完成,已建成1座排水泵站(2号排水泵站),位于西拉木伦大街以北、平双公路以西。 2.污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区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 (2)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5%计,绿化、道路及广场浇洒和未预见水量,不转化成污水,纳入雨水系统不作计量。 预测规划区平均日污水量为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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