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为解决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139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绝对”,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以建设“大平台”、融通“大数据”、构建“大系统”为抓手,以利企便民、共建共享为着力点,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加快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打造绿色样板城市、建设幸福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X年3月底前,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基本完成市级各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依托省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标准体系、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设基础信息资源库,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X年6月底前,市级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初步实现与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各县区同步推进本地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做好与市级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X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与业务协同应用。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修订《X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统一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优化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在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审计清单,加快消除“僵尸”信息系统。

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X年1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门就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

经费来源、是否已上云等,形成自查报告。同时,提出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自查报告及清单分别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大数据服务管理局筹建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X年1月底前)。

开展信息系统专项审计。市级各部门于X年1月底前将自查报告及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根据各部门报送的自查报告及清单情况进行抽查,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电子政务办、大数据局筹建办等提供专业支撑,完成对市政府所有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审计,实现部门全覆盖,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底数,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X年3月底前)。消除“僵尸”信息系统。X年12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X年6月底前,通过整合、关停等多手段,全面完成对本部门“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X年6月底前)。

(二)制定整合清单,加快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各县区、各部门根据自身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清单和工作推进计划,加快整合以内部处室和科室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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