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操纵的行为与动机

利润操纵的行为与动机
利润操纵的行为与动机

股票基本分析――财务操纵案例

一、财务操纵的特殊会计环境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上市公司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所处的历史条件和经济环境以及所受政策约束有较大差异,特别是在实行了几十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后,目前正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的过渡时期,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中,许多市场行为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例如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每年由国家计委制定,然后再按条块和行政隶属关系分配到各省、市、自治区及国务院各部委。对于拥有数万亿元资产的全国国有企业而言,每年一百亿元的新股额度无异于杯水车薪,能够争到新股额度,企业自然十分珍惜。在新股发行数量是常量的情况下,要利用这难得的机会募集到更多的资本,只有尽量提高新股发行价格这一变量。新股发行价格受到发行市盈率的限制,一般在20倍左右。由于《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因此大型国企在新股额度有限的情况下,只能将原有资产中的一部分剥离出来折合成发起人股。

这部分剥离出来的资产历史上属于原来的会计实体,按会计实体假设对全部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按会计期间假设把一部分资产费用化并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以确定利润。

在发行新股前,为了向社会公众揭示这部分剥离资产的盈利能力,会计师不得不将这部分剥离资产假设为一个新的虚拟的会计实体,并且假设其已经存在了三个或三个以上会计期间。然后根据历史资料,从原来会计实体中剥离出一部分营业收入和费用归虚拟会计实体,并据以确定虚拟会计实体在各个会计期间的利润。按照会计常识,只要是可以辨认的资产都能够从总资产中剥离出来单独计价,但是总资产的盈利能力却不是各单项资产盈利能力的简单相加。这种从总资产中剥离部分资产,并模拟计算其营业收入和费用,再据以确定该部分剥离资产产生的盈利的方法,不仅违背了会计实体和会计期间的基本假设,而且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的财务包装提高了许多机会。1997年新上市的公司,其招股书披露的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普遍在40%以上,个别公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甚至高达100%以上。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同期全国国有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足7%。由于上市前的过度包装,导致上市后公司必须在提高净利润和降低净资产两个方面进行利润操纵,以使上市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会比上市前陡然降低。

二、利润操纵的案例分析

1.提前确认营业收入的案例分析

提前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多见于房地产业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的房地产业子公司。

L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1994年销售英达花园以售楼合同金额及其相应的成本入帐,与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对销售收入确认的规定不相一致,其销售收入129 171 827.85元,及相应成本人民币87 762 114元列示于后附的合并会计报表中。”

点评:根据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房地产的销售应在办理相应的产权移交手续,开具发票或结算单后方能确认为销售收入。

房地产的开发周期往往需要几年,按照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理论,房地产企业在预售房屋或签定售楼合同后,按工程进度确认销售收入和与之相对应的销售成本也不无道理。现行制度的规定过于严厉,但L 公司以售楼合同金额确认为当年销售收入的做法似乎也不够谨慎,毕竟合同义务的履行还刚刚开始,如果

将售楼合同金额按施工进度分期确认为销售收入好象还说得过去。至少从推迟交纳所得税的角度来说,按现行制度在产权移交并开具发票后确认销售收入似乎也是对公司有利的。

以L公司为例,1994年以英达花园售楼合同金额及其相应的成本入帐,导致利润增加41 955 713.85元(=129 717 827.85-87 762 114),按L公司适用所得税率15%计,1994年将为此多缴纳所得税620万元。

L公司显然不会不知道推迟缴纳所得税百万元的好处,并且甘冒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风险,L公司坚持按售楼合同金额确认1994年的销售收入一定有难言的苦衷。

H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经查,贵公司于1995年将业已出租给某公司之物业出售给另一公司,1995年获销售收入4 100万元。”

点评:未等出租物业到期,便匆匆忙忙出售给另一公司,销售收入4100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10 013.6万元的41%,H公司之匠心由此可见一斑。

J公司被出具的说明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将南澳县国土局出让给贵公司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深圳辉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南澳国土开发总公司。根据深圳市华商律师事务所于1995年4月18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贵公司尚应完善有关的法律手续。”

点评:J公司将1995年4月18日尚未办完法律手续的转让收入计入1994年损益表,是否有点太早?

T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1996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中计有4 106 508.00元人民币及相应的主营利润计453 901.04元人民币,系贵公司在1996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销售发票,而于1997年1月15日之前办理产品出库手续。”

点评:销售实现在1996年,产品出库却在1997年,时间虽相差只有15天,却跨越两个会计年度,看来无需注解,已能知道其中奥秘。

X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1995年贵公司按债务重整方案,以拥有的在建楼宇华乐大厦中的部分产权计人民币30 612 839.60元,抵偿所欠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人民币166 585 723.22元的债务,由此产生利润人民币135 972 883.62元。后又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人民币166 585 723.22元购回相同产权。我们认为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和中国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一致。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对后附会计报表的比较数字,即相关的经营所得的利润、所得税、固定资产、可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及1996年度的固定资产、可分配利润、股东权益不能确定。”

点评:X公司保留意见中所披露的问题过于复杂,我们作一解释:

1X公司拥有在建楼宇华乐大厦的部分产权,该产权的帐面价值为30 612 839.60元。

2X公司欠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债务为166 585 723.22元。

3X公司以帐面价值仅30 612 839.60元的资产抵偿166 585 723.22元的债务,并将差额135 972 883.62元作为利润入帐。

4X公司后来又以166 585 723.22元的现金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购回上述产权,并将上述产权列作X 公司固定资产。

X公司的会计师十分聪明,他首先创造了一笔交易:以一项资产抵偿5倍于该项资产帐面价值的债务,

交易的结果当然是公司获得了1.35亿元的利润。然后他又制造了一笔交易:以相当于原来所欠债务的金额向债权人买回抵偿债务的那项资产,交易的结果当然是债权人全部收回了借款。最后他又以1.66亿元的价值将原来只值3000多万元的在建楼宇的产权作为X公司的固定资产入帐。上述交易的结果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皆大欢喜:债权人如数收回全部借款,而债务人则获得了1.35亿元的帐面利润。本来一项很简单的偿还欠款的交易,经过精心包装后竟然会产生巨额利润,堪称财务包装的杰作。也许是会计师自己也觉得这样做太过分,于是1996年(即次年)又将原值1.66亿元的固定资产调低为1.33亿元。

2.推迟确认本期费用

与提前确认营业收入一样,推迟确认本期费用同样具有增加本期利润的作用。

S公司被出具的说明意见

该意见称:“百大宾馆已经使用的空调系统2 014 914.29元和客房、餐厅装潢费375 164.37元,仍列在建工程。”

点评: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在建工程完工后应立即转入“固定资产”帐户,并从转入之日起计提固定资产折旧。S公司的做法显然是推迟确认本期费用,并导致本期利润相应增加。

B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1995年二电炉分厂因设备故障而停产发生的费用8 194 625.06元,历史遗留的工程设备大修理支出6 282 661.75元,列入待摊费用和其他应收款,未计入当年损益。”

点评:上述两项费用如在本期确认,将会使税前利润因此减少14 477 286.81元。B公司1995年利润总额为6375万元,上述两项费用推迟确认致使1995年利润增加1447万元,占利润总额的22.7%。

Z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199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在产品成本为174 783 884.31元,其中包括在产品定额成本差异52 515 657.52元。此项差异应在期末在产品、库存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其中,本期销售产品成本应负担此项差异额为24 342 287.21元。贵公司并未就该项差异额作出记录和反映。我们认为,除存在上述因少转在产品定额成本差异影响本期销售成本少计外···”

点评:根据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Z公司1995年销售成本少计2434万元,相应地利润多计2434万元。经查询Z公司1995年度损益表,Z公司1995年度利润总额仅为436.22万元,每股净收益仅为0.0012元。也就是说,Z公司如果在产品定额成本差异2434万元全部计入销售成本的话,Z公司将会出现1998万元的年度亏损。通过财务包装终于Z公司免遭亏损,每股净收益虽然只有一厘多,但总比出现赤字要好。

E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公司1995年度利息净支出较长短期借款金额及合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要少660万元。”

点评:经检索,E公司1995年度利润总额为858.24万元,少计利息费用而导致的利润虚增66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77%。

N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两个科目的使用及其摊销上不够规范,不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影响了经营成果。”

点评:据检索:公司被出具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会计年度,利润总额346 .82万元,仅为上年的15%。而年末待摊费用余额高达23 568 740.85元,年末递延资产余额高达47 207 083.83元,两项合计占流动资产年末余额的15%以上。看来,如果N公司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两个科目的使用及其摊销规范一点的话,说不定N公司在当年就会出现亏损。

X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本年度调整以前年度已售罄的怡都大厦成本及华乐大厦在建成本,因此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计人民币10 255 760.57元及在建工程成本10 255 760.57元。因华乐大厦在建成本尚未核定,故我们不能确认办理完毕。因此,我们对后附利润表中的销售收入人民币87 336 000.00元,成本人民币32 756 059.28元,及净利润54 579 940.72元予以保留。”

点评:X公司的会计师把本该在1996年确认的成本放到1995年,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从而增加本年度利润。上年利润减少本年度利润增加,还能提高利润增长率。

但是,财务包装毕竟作用有限,推迟确认的费用到下一期仍需确认。B公司、E公司、N公司和C公司虽然在1995年免遭亏损厄运,但1996年均出现巨额亏损。

3.潜亏挂帐的案例分析

潜亏挂帐多见于濒临亏损的上市公司。

ZF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公司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按二届董事会23次会议纪要决定暂挂”。

点评:根据对ZF公司1995年报的检索结果,上次挂帐的待处理资产净损失达1055万元,系于1993~1995年间形成。公司主营业务自1994年起已出现亏损,1995年亏损进一步扩大。公司1994年利润总额仅为919.20万元,以上资产净损失若在1994年度确认,则公司在1994年度就会出现亏损。公司在1995年通过对潜亏挂帐以及后面将要述及的重复计算投资收益等“技术处理”方法,竟然使1995年利润总额达到2875.97万元,比1994年增长2.2倍。但1996年却发生亏损5687.31万元。

SH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SH公司与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生房地产纠纷,法院终审判决SH公司败诉,SH公司为此须向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2786万元。该被出具的保留意见称:“公司未将上述终审判决结果计入当期损益,计影响当年利润2786万元。”

点评:法院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纵然表示不服,也不能因此而拒不执行终审判决,即使是出于谨慎考虑,亦应将损失计入当年利润表。SH公司1996年净亏损7845.60万元,每股收益-0.516元。

G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会计报表还存在以下问题,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期末余额4.93亿元,系分别从

存货和应收帐款转入,是一笔需要确认的亏损。由于核算口径的问题,这笔需要确认的亏损哪些应归属1996年,哪些应归属以前年度无法确认。”

点评:经检索,1996年末公司股东权益余额为85 894.79万元,上述待处理资产净损失占股东权益的比例达58%。G公司1994年利润总额13 005.20万元,1995年利润总额3 443.17万元,如果上述净损失中的一部分在1994年和1995年确认的话,那么G公司1994年和1995年就已发生亏损。尽管此项巨额亏损1996年仍未计入当期损益,但G公司1996年仍亏损17 595.61万元,一年的亏损额超过了前两年的盈利额。

SL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我们注意到,贵公司三家下属联营企业本年出现大量亏损共计达人民币103 560 678.05元,按持股比例,贵公司应承担损失人民币51 780 339.03元。因持股比例不超过50%,所以这三家公司的投资收益按成本法核算,也未纳入合并范围。”

点评:根据上述SL公司应承担的亏损测算,SL公司在这三家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正好是50%。从理论上说,持股50%并非绝对控股,用本法核算长期投资也勉强说得过去。但是以稳健原则而言,被投资企业发生如此巨额的亏损仍不调整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也不确认发生的巨额亏损,似乎就说不过去了。SL公司1996年利润总额为1 216.62万元,SL公司应承担的投资亏损高达5178万元,是利润总额的4倍以上,根据重要性原则,也应该在年度报告中有所披露。

HD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本报告所附合并资产负债表存货余额21 219 989.25元中包括由于种种原因以借条形式反映的存货余额3 188 691.69元;由公司清理出呆滞的存货计2 588 295.60元。两项金额合计5 246 987.29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为27%,其中可能包括潜在的损失尚无法量化。在公司合并报表轧抵内部往来后,本报告所附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内尚有382.90万元借方余额未轧抵,有潜在的损失需要清理。”

点评:据检索,HD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年度(1995年)利润总额为620.74万元,而潜在损失竟然高达957万元。如果潜在损失当年计入损益的话,HD公司将进入亏损企业行列。HD公司1996年的利润总额为743.03万元,基于同样的原因,HD公司仍未将潜在损失计入当年损益,并再次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

4.会计方法变更或会计处理错误的案例分析

F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我们认为,除公司的机器设备折旧的计提方法由平均年限法改为工作量法外,其他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点评:F公司是一家生产建筑材料的公司,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导致建材销售疲软,被出具保留意见年度净利润仅为上一年度的50%。由于开工不足,机器设备按工作量法提取的折旧,当然会小于按平均年限法提取的折旧,利润自然会相应增加。

SN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根据我们的审查,贵公司从1996年6月1日起采用了经董事会批准的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由于此项政策的变更,导致会计报表中的累计折旧计提数减少人民币15 269.172元,同时对合并报表之税前利润产生影响,影响数额为人民币10 674.824元(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人民币4 494 348元)。”

点评:根据SN公司1996年年报披露:公司自1996年6月1日起,将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20年改为

40年,将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0年改为20年,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由5年改为10年。由于资料有限,我们无法判断上述折旧政策的变更是否合理,但原先估计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与变更后的折旧年限竟然会相差一倍,不能不令人感到吃惊。

L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如附注32所述,贵公司本年度根据深圳光大木材工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认可的因股权变更(新增参股股东)而进行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1995年末该公司净资产(此评估结果未进行财务处理),按持股比例调增权益人民币13 601 500.00元。而按成本法核算,贵公司多计权益为人民币6 874 014.81元。”点评:经查阅L公司1995年和1996年年报,1995年末L公司持有光大木材公司10%股权,长期投资按成本法核算。1996年末,因光大木材公司新增参股股东,L公司在光大木材公司的股权下降至7.31%,L 公司却改变会计政策,按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并因此而多计长期投资和投资收益687万元。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至少在逻辑上是难以令人信服的。更令人不解的是:光大木材公司尚未对评估结果进行帐务处理,该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股东权益尚未进行调整,但是持有该公司仅7.31%股权的L公司却急急忙忙地将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然后,按权益法调整长期投资帐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收益。L公司在1993年~1996年的4年中,连续4年在年度财务报告中被出具保留意见,4年中更换了两次执行年度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似乎已经告诉了我们什么。

ZF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公司1995年12月19日收购康恩贝制药公司包括收购日前的全年净利润,又按权益法列为‘投资收益’21 522 234.38元。”

点评:ZF公司在1995年底收购了康恩贝制药公司95%的产权,按理应从1995年底起按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并编制合并报表。ZF公司却迫不及待地将康恩贝制药公司1995年12月29日前的全年净利润的95%,计2152万元列入1995年合并利润表,明显违背了合并会计报表的基本理论。联系到3.1中所揭示的,ZF 公司1995年末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高达1055万元,多计的投资收益加上挂帐的净损失,合计为3207万元。即使这样多计净利润不计净损失,公司1995年的净利润也只有2446万元。如果剔除重复计算的投资收益,再列入挂帐的净损失,那么ZF公司将会亏损数百万元。通过财务包装,ZF公司不仅扭转了亏损,而且还按包装出来的利润以10:1.5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股票股利(现金股利当然是送不出的)。其实,与上述情况非常类似的LG公司,也是将1995年底收购的恒通电表公司收购日前的全年净利润列入1995年度合并利润表,会计师事务所居然还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帐证不符或帐实不符的案例分析

AD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联营公司AD集装箱有限公司和AD货运有限公司有计折合134 187 530.88元人民币的应收帐款,AD船务有限公司有计折合2 543 505.78元人民币的其他应收款,AD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有计折合16 600 000元人民币的其他应收款。由于我们对债务人发函询证未能收到回函,故我们对此等应收款项可回收性难以确认。”

点评:另据AD公司1995年报披露,AD公司对AD集装箱有限公司、AD货运有限公司和AD船务有限公司均持有75%股权,对AD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持有63%股权。按权益法并根据AD公司对上述公司的控股比例核算长期投资,AD公司长期投资将有11500万元的投资损失,对于当时注册资本仅1亿多元的AD公司而言,如此巨额的损失显然是无法承受的,因此此等难以确认可回收性的应收款项只能挂在帐

上。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直至AD公司1995年报公布日为止,AD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未对上述拖欠巨额债务并拒绝承诺偿债的债务人提起诉讼,也未表示将采取何种行动来设法收回上述应收款项。据此人们有理由怀疑:AD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上述债权是否真的存在?根据这些应收款项确认的营业收入是否真的存在?

JX公司1995年和1996年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在大亚湾胜景实业发展公司投资4788万元(含短期投资1000万元),本年底投资收益为563万元,并已列入本年度的净收益中。但我们未能获得被投资公司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以及有关投资项目的详情。”JX公司1996年被出具的保留意见称:“贵公司对大亚湾胜景实业发展公司长期投资,其中本年从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科目转入3 024 512.92元,我们未能取得有关投资原始凭证。”

点评:JX公司对大亚湾胜景实业公司的长期投资按权益法核算,1995年将未经审计的大亚湾胜景实业公司的利润按投资比例确认为投资收益,1996年大亚湾胜景实业公司增加持股比例却又没有投资原始凭证,这样算出来的投资收益叫人如何相信?

FY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的附属公司FY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于1996年12月31日的房屋建筑物中原价人民币9 075 000元部分和相关的其他递延支出原价人民币27 225 000元,因为无法提供有关的工程结算书,我们无法确认这些资产的实际成本和帐务处理上分类的合理性。”

点评:由于FY公司没有提供将上述3630万元支出确认为资本性支出的合法凭证,人们如果提出FY公司是否将本该费用化的支出予以资本化,从而导致FY公司当年利润虚增的怀疑,似乎也是无可指责的。

WS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深圳文联饮料包装有限公司由WS公司与香港鹏兆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经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中方出资比例为48%,外发出资比例为52%。历来贵公司长期投资中均未反映对该公司有投资。1996年6月24日,《深圳经济特区报》登载了拟申请注销并请各债务人持有关凭证在30天内到公司清算组办理手续一事,我们在审计中未能取得该公司目前的一切财务会计资料。”

点评:WS公司作为持有深圳文联饮料包装有限公司48%股权的大股东,居然从该公司开张之日起至清算之日止,历年均未将对该公司的长期投资予以反映,直至该公司清算之日亦未能向注册会计师提供该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令人不得不怀疑该黑洞的存在对WS公司历年利润确定的影响。

GX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和成本审核时发现部分保洁产品缺乏原材料采购过程和生产过程原始凭证,其销售收入计人民币2 021.65万元,贵公司未作帐项调整,我所难以确认,导致相关利润难以确认。”

点评:GX公司的保洁产品缺乏原材料采购过程和生产过程原始凭证,不知GX公司是如何计算产品成本,并与销售收入进行配比以确定本期利润的。

6.关联交易影响利润的案例分析

SH公司被出具的说明意见称:“1995年12月20日,贵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建国社会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乙方)签署《法人股转让协议书》。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所持上海浦东大众法人股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转让给乙方,并办理正式股票过户手续,获利3 354 000.00元。另甲乙双方

同日签署的《补充协议》规定,如上海浦东大众法人股未能在两年内上市,则甲方应以原转让价加上乙方已付款项按15%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购回。”

点评:上海市建国社会公益基金会是以SH公司董事长名字命名的慈善基金,所以上述甲乙两方之间的交易属关联交易。由于中国大陆证券市场中的法人股在数年内并无上市之可能,因此上市甲乙双方签署的协议,实质上是一份以法人股作质押物的抵押贷款。SH公司通过将法人股出售给关联方,两年后再加15%的利息(折合年利率为7.5%)购回的巧妙办法,不仅获得了低息贷款(1995年银行两年期贷款年利率为13%),而且在1995年度获得了335万元的投资收益,并计入当年净收益。这项投资收益为SH公司1995年业绩作出了巨大贡献,如果没有这笔335万元的投资收益,SH公司1995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低于10%,从而失去配股资格。

三、利润操纵的动机分析

1.在发行市盈率受到限制时为提高发行价格而进行财务包装

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但是1999年以前发行市盈率若超过15倍一般很难获得证券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发行市盈率为常量的情况下,要提高每股发行价格唯有在每股收益这个变量上做文章。1996年以前计算发行市盈率的公式是“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新股年度预测的每股收益”,于是1996年以前发行新股的不少公司将盈利预测高估。针对这种情况,证券主管部门对计算市盈率的方法修正为“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新股前三年平均每股收益”。于是此后发行新股的公司多在历史数据上做文章。有的公司在发行新股前把位于闹市区的一块土地出售,使发行新股前一会计年度获得巨额投资收益。有的公司把不能直接产生盈利的资产尽量剥离,以较低的费用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而使利润增加。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由于受发行新股额度的限制,只能从原有总资产中剥离出一部分资产折股作为发起人股,对这部分资产的盈利能力只能根据历史数据进行模拟。模拟计算的利润无须缴纳所得税,但却是制定发行价格的依据,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1996年8月,中国证监会对SD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剥夺其3年内申请配股的资格。SD公司原有注册资本12000万元,在其发行及上市前,为了在发行额度有限的情况下提高发行价格,将总股本以2.5:1的比例进行缩股,缩股后注册资产变更为48万元,总股本由12000万股缩至4800万股,每股净资产和每股净收益随之提高1.5倍,新股发行价格亦随之大幅度提高。令人吃惊的是:对于如此巨大的股本变动,SD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居然只字未提,会计师事务所居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NT公司于1994年5月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1993年净收益2305.6万元,每股收益高达0.55元,公司在上市公告书预测1994年净收益为2175万元。然而1994年报公布后却令投资者大吃一惊:1994年度实现净利润1738.89万元,仅为原预测值的80%。这还不算,1738.89万元净利润中还要调整前期损益-1455.4万元,调整后的净利润仅为283.49万元,1994年度每股收益仅为0.0458元。NT公司为了提高新股发行价格,不仅在盈利预测上作文章,而且在历史数据上做文章,所谓的前期损益调整如果在1993年列入损益表的话,则NT公司是没有资格发行新股的。

SQ公司下属的酒店实行承包经营,1996年3月8日因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解除承包合同,然而SQ 公司在1996年3月12日发布的上市公告书中,仍然根据承包合同预测1996年公司全年利润中的25%将来自酒店。结果是,SQ公司1996年实现净利润仅为预测值的8.7%。

2.为获得配股资格而进行财务包装

LG公司早在1995年就利用资产重组后的财务包装,使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其做法为后来者效法。LG公司1993年和1994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均在10%以上,然而1995年公司主导产品受市场影响销售急剧滑落,如果在1995年末不进行资产重组,那么净资产收益率无法继续保持10%,刚刚入主LG公司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的HT公司而言,其买壳上市的计划就要落空,其希望通过配股募集资金来弥补当初受让LG公司大宗股权而付出代价的计划也要落空。于是HT公司导演了一场对LG进行财务包装的好戏。

首先,HT公司和LQ公司签署协议,由LG公司出资16 000万元收购HT公司属下的电表公司,收购价格为电表公司净资产帐面价值的两倍,收购所需款项的一半先以LG公司对HT公司的长期负债挂帐,3年后偿还,另一半则以现金支付。

然后,LG公司匆忙于1995年12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协议,并于1995年12月25日发布收购公告。

按合并报表理论,以现金收购股权方式受让的子公司应采用购受法编制合并报表,即把子公司被收购日以后的净利润列入合并利润表。按照当时的会计制度,于年末收购的子公司一般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这样做也符合重要性原则。与LG公司同在一个交易所上市的ZF公司,1995年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购买日以前的净利润列入合并利润表而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

但是LG公司却成功了。LG公司将电表公司购买日(1995年12月22日)以前的净利润846万元全数列入1995年度合并利润表,使LG公司净利润从572万元剧增至1418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从5.26%陡增至13.04%。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LG公司根据重复计算的净利润向股东派送红股,1996年获准具有配股资格,并以配股所得资金偿还了对HT公司的负债。

SY公司1995年度报告被出具的说明意见称:“公司年末帐上有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409 958.54元,职工教育基金285 110.43元,不结转1996年继续使用,而是在年末全数冲减当年成本。”SY公司被出具说明意见中所涉及金额较小,仅数十万元,本来并不引入注目。然而SY公司在1995年度报告摘要中未按规定披露审计报告全文,将上述说明意见段遗漏,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强制要求以补充公告的形式披露注册会计师的说明意见。这一来SY公司的问题反而引人注目。上述两项负债即使冲减当期成本,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也不过3%左右,何苦偏要坚持错误的帐务处理,还要在年报摘要中隐去注册会计师的说明意见段呢?我们不妨对SY公司的行为作一番分析。SY公司1995年报披露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0.03%,勉强超过10%,为使199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配股资格线,SY公司在1995年末作了三项调整:

调整一:将应付福利费和职工教育基金的贷方余额冲减当期成本,使利润总额比冲减前增加695 068.97元,若按15%所得税率计算,税后利润可增加59万元。但是这一做法似乎有悖常理:应付福利费和职工教育基金系按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提取后即形成公司对全体职工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在流动负债项下。当年未用完的应付福利费和职工教育基金理应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将上述两项基金的贷方余额冲减成本,意味着将公司对职工的债务一笔勾销,显然是对职工利益的侵权。然而SY公司在1995年报中坚持采用上述错误的帐务处理,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SY 公司1995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仅9.7%。但是SY公司1996年报中对上述帐务处理错误作了更正,因为公司1996年已经获准并实施了配股。

调整二:将过去投入子公司徐行药厂但未作价的专有技术,经评估后作价30万元,增加对徐行药厂的持股,使持股比例达到51%。根据SY公司的会计政策,对于控股51%(含51%)的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并纳入合并报表。于是1995年度盈利的徐行药厂当年即按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显然按权益法核算的净利润要高于按成本法核算的结果。

调整三:公司在1995年报中称:1993年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资产价值高估,1995年度重新评估后减值864万元,因此调减资本公积金864万元。且不论1995年的资产重估在法律上有何依据,即使从会计逻辑上讲,公司在没有发生会计个体变更或者将某项资产对外投资的情况下,也没有必要进行资产重估。然而此次资产重估减值却帮助了SY公司的大忙,它使得1995年末公司的净资产降低,从而为提高当年净

资产收益率作出了贡献。SY公司的会计师煞费苦心,终于使1995年的净资产收益率达到了10.03%。3.为避免连续3年亏损公司股票被摘牌而进行财务包装

XH公司1994年净利润397.20万元,1995年净亏损-9 431.94万元,1996年净亏损-23 422.12万元,到1996年度为止已连续亏损2年。但是公司1995年度调整前期损益达-1 702.05万元。如果这些调整事项列入1994年度损益表的话,XH公司1994年度实际上已经发生亏损,只不过公司采用了巧妙的方法将损失推迟到1995年度才确认,使公司免遭连续3年亏损而被停牌的厄运。由于公司过去曾有推迟确认损失的记录,加之公司1996年出人意料地亏损2亿多元,许多市场人士怀疑公司是否玩弄提前确认损失的把戏,把应该在1997年确认的费用放到1996年确认,以保证不致第三年(1997年)亏损。

SHU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称:“贵公司的全资子公司SH房地产经营公司,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7月24日沪高民终字(1995)第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房产公司向山东省对外承包工程总公司支付按合同要求完成规定工作量的欠款3140万元,赔偿损失601万元,支付垫款43万元,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按照上述终审判决,SH公司年度应该确认损失3784万元。据SHU公司1995年度报告披露,SHU 公司在1995年度净利润为1 864.45万元,也就是说如果SHU公司在1995年就确认上述损失的话,那么连同1996年公司亏损7845万元,SHU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距连续3年亏损股票被摘牌近一步之遥。

ZF公司1996年度报告被出具的保留意见称:“贵公司于1995年12月29日收购浙江康恩贝集团制药有限公司95%的股权,按照收购公告收购价为5420.9万元,已包括收购日前预计净利润,而公司于年末又将浙江康恩贝集团制药有限公司1995年度净利润的95%部分计21 522 234.38元重复作投资收益入帐。贵公司从1993年至1995年待处理财产未计入当年损益,对此问题本所已在各年度的审计报告中作了保留意见。贵公司本年度经董事会批准已核销了历年累积的待处理财产净损失12 896 187.36元。”ZF公司1995年报披露的净利润为2 446.69万元,1994年报披露的净利润为789.6万元,1993年报披露的净利润为201.3万元。但是上述重复计算的投资收益以及1993年至1995年期间的净利润之和相等,也就是说,如果ZF 公司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发生的当年就将其列入损益表的话,说不定公司从1993年起就已发生亏损了。最后3年总帐一起算的结果是:ZF公司1996年度亏损5687.31万元。

以上几个案例的共同特点就是将历年的损失放在一年里算帐,这样公司最多连续亏损一年至两年,从而避开了连续三年亏损股票中止挂牌交易的严厉处罚。

(企业利润管理)利润操纵的行为与动机

(企业利润管理)利润操纵的行为与动机

股票基本分析――财务操纵案例 壹、财务操纵的特殊会计环境 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上市公司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所处的历史条件和经济环境以及所受政策约束有较大差异,特别是于实行了几十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后,目前正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的过渡时期,于这壹特定的历史时期中,许多市场行为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例如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每年由国家计委制定,然后再按条块和行政隶属关系分配到各省、市、自治区及国务院各部委。对于拥有数万亿元资产的全国国有企业而言,每年壹百亿元的新股额度无异于杯水车薪,能够争到新股额度,企业自然十分珍惜。于新股发行数量是常量的情况下,要利用这难得的机会募集到更多的资本,只有尽量提高新股发行价格这壹变量。新股发行价格受到发行市盈率的限制,壹般于20倍左右。由于《公司法》规定,股份XX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因此大型国企于新股额度有限的情况下,只能将原有资产中的壹部分剥离出来折合成发起人股。 这部分剥离出来的资产历史上属于原来的会计实体,按会计实体假设对全部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按会计期间假设把壹部分资产费用化且和营业收入进行配比以确定利润。 于发行新股前,为了向社会公众揭示这部分剥离资产的盈利能力,会计师不得不将这部分剥离资产假设为壹个新的虚拟的会计实体,且且假设其已经存于了三个或三个之上会计期间。然后根据历史资料,从原来会计实体中剥离出壹部分营业收入和费用归虚拟会计实体,且据以确定虚拟会计实体于各个会计期间的利润。按照会计常识,只要是能够辨认的资产均能够从总资产中剥离出来单独计价,可是总资产的盈利能力却不是各单项资产盈利能力的简单相加。这种从总资产中剥离部分资产,且模拟计算其营业收入和费用,再据以确定该部分剥离资产产生的盈利的方法,不仅违背了会计实体和会计期间的基本假设,而且给股份XX公司上市前的财务包装提高了许多机会。1997年新上市的公司,其招股书披露的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普遍于40%之上,个别公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甚至高达100%之上。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同期全国国有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足7%。由于上市前的过度包装,导致上市后公司必须于提高净利润和降低净资产俩个方面进行利润操纵,以使上市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会比上市前陡然降低。 二、利润操纵的案例分析 1.提前确认营业收入的案例分析 提前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多见于房地产业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的房地产业子公司。 L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1994年销售英达花园以售楼合同金额及其相应的成本入帐,和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对销售收入确认的规定不相壹致,其销售收入129171827.85元,及相应成本人民币87762114元列示于后附的合且会计报表中。” 点评:根据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房地产的销售应于办理相应的产权移交手续,开具发票或结算单后方能确认为销售收入。 房地产的开发周期往往需要几年,按照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理论,房地产企业于预售房屋或签定售楼合同后,按工程进度确认销售收入和和之相对应的销售成本也不无道理。现行制度的规定过于严厉,但L 公司以售楼合同金额确认为当年销售收入的做法似乎也不够谨慎,毕竟合同义务的履行仍刚刚开始,如果将售楼合同金额按施工进度分期确认为销售收入好象仍说得过去。至少从推迟交纳所得税的角度来说,按现行制度于产权移交且开具发票后确认销售收入似乎也是对公司有利的。 以L公司为例,1994年以英达花园售楼合同金额及其相应的成本入帐,导致利润增加41955713.85元(=129717827.85-87762114),按L公司适用所得税率15%计,1994年将为此多缴纳所得税620万元。

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手段及对策

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手段及对策 一、背景 我国近几年的上市公司利润造假情况有所好转,不过曝光的造假事件大都是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因而影响比较大。上市公司利润操纵从最初的虚报成本,高估资产等基本手法外,现更是开始利用进出口退税以及关联方交易等更为复杂的手段,使得利润操纵手段变得更加多变而难以发现。 二、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 (一)虚构交易 伪造收入虚构交易主要表现为伪造收入,这是很伪造者经常用的把戏。最坏的情况下,投资者的损失,几乎都是使用虚假会计信息操纵造成的。虚假交易是一个明显的欺诈行为,投资者也常常面临这个问题。专家表示,虚拟交易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虚假的收入,在此过程中伪造各种相关票据。例如,原材料采购发票、合同、伪造材料、材料运输、文件材料仓库、生产队和记录、存储的文件、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产品出库单据、产品运输单据、发票和外国当事人等手段营造出公司存在大量交易的现象。通过这样的方式伪造交易,虚增利润。 (二)更改账目

虚计利润更改账目通常是增加资产或者降低负债,这样根据会计少结转营业成本或者更改应收账款都是常见方法,通过调节坏账准备科目有时也会达到目的。这些账目都是公司非常重要的组成,因此直接造假这些账目通常会获得巨大利润。通过少结转营业成本能够直接增加利润,所以很多上市公司或多或少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除了一些基本的手段外,公司还常常通常通过挂账某些科目来达到目的。而根据规定,公司的账户应收账款的资产,三年的预付费用,递延资产和加工性能均属于不良资产。于是许多上市公司为了增加当期利润,并不想处理不良资产和长期信贷。根据相应原则,资产是在一定的时间内扣除负债而成为利润,所以增加其资产同样能增加利润。反过来,超过三年的应付账款,企业一般都是非常积极的解决。挂账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挂账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预计会出现损失时便必须计提坏账准备以减少应收账款,而坏账准备会导致利润的减少。因此,公司便长期挂账应收账款,这样使得公司账面资产膨胀,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2)挂账待处理财产损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当企业在清查后出现资产盘盈盘亏都必须及时处理。而往往企业会任其挂账这样就能增减或者减少公司当前利润了。 (3)挂账在在建工程。有些企业将不管在建工程是否

最新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摘要 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应当以自己的经营收入抵补其支出,并且实现盈利。企业盈利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并以利润反映在财务会计报表上。而企业管理当局出于业绩考核、筹资、融资及获取非法利益等目的,往往采取虚列收入、支出等方法操纵利润,给有关各方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本文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相关案例,对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原因及方法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关联企业;现金流量

Abstract As an independent economic entity, shall use its own operating income to cover its costs and profit. Corporate profits reflect the size of the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of enterprises economic benefit to a great extent, and the profit is reflected i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But the business management authority for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financing, financing and obtain illegal interests, often take false income, expenditure and other methods to manipulate profits, causing irreparable economic losses to the parties concerned. In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related cases of profit manipulation of listing corporation in China, to analyze the reasons and methods of profit manipulation of listing corporation in China,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to prevent manipulating profit listing corporation in china. Key Words:listing corporation; profit manipulation; associated enterprises; cash flow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分析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分析 一、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要紧动机 1.股权融资,包装上市。我国的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制度所采纳的审批制、分额度指标和核准制的做法,均带有打算性的烙印,从而导致我国公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资格成为一项特不稀缺的资源。尽管国家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但由于股票上市能给公司带来丰厚的资金回报,地点国有企业往往通过剥离资产或捆绑上市的途径,虚拟会计实体在会计期间的利润,以达到包装上市的目的。 2.配股增发,股市圈钞票。上市伊始,每家上市公司都企图从股市中获得更多的经济资源,能否获得配股、增发的资格,将会直接阻碍其后续资金的注入与以后的进展。有些上市公司为了在股市接着圈钞票,就进行“包装”造假。 3.规避管制,防止摘牌。由于公司股票上市额度有限,上市公司股票在我国成了十分宝贵的“壳”资源。但按现行规定,上市公司若连续两年亏损,或者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或者财务状况出现异常时,上市公

司的股票就要被特不处理(即ST、PT处理);若连续三年亏损,上市公司的股票就将被暂停上市交易(即摘牌)。上市公司为了免于ST、PT处理或摘牌,往往会通过利润操纵等会计造假手段与市场监管部门博弈。 4.配合庄家,操纵股价。我国证券市场依旧个不成熟的新兴市场,具有较强的投机性,而过强的投机性又容易滋生“庄家”行为。由于庄家坐庄和出局的要紧手段是炮制“题材”和披露“信息”,故而庄家的投机行为务必得到上市公司的紧密配合才能奏效。可见,庄家暴利操纵股价行为往往与上市公司的“内部人”利益紧密相连。 5.粉饰业绩,隐性分红。上市公司托付人(公司股东)的目标是股东财宝最大化,而其代理人(公司高管当局)的目标是治理酬劳最大化,两者有着不同的利益。当托付人通过薪金、奖金、股权、期权等合约使代理人目标与自身目标趋同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内部人操纵”的权力,公司高管当局为了其自身利益,往往会利用其治理权力和信息优势进行会计造假。目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

浅析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

浅析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 摘要:纵观中国证券市场近20年发展历程,人为调节上市公司利润的现象十分严重,这种行为已经成为阻碍我国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一大因素,动摇且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使证券市场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资本这一稀缺资源也没有得到高效配置。从众多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中抓住关键,及时发现上市公司的真实业绩,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也是中国证券市场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在系统研究利润操纵常见手法及其治理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以期为投资者有效识别上市公司经操纵的财务信息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借鉴 一、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主要手段及典型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通过关联企业交易调节利润 我国上市公司大多属于集团型企业,无论是从公司结构、组织形式,还是经营涉足范围、各个运作环节等,大多处于一种多元架构。其向公众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响等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核算。但关联企业之间在整个集团内又相互配套,甚至互为商业购销客户,这些在理论上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节合并数据提供了平台。 相当一部分集团公司在上市公司经营状况难如人愿时,利用内部关联企业或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企业的关系,通过采取诸如买卖商品、转移价格、转让其他资产、提供劳务、代理租赁、提供资金、委托投资、托管经营、资产重组、签署协议合约的方式。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向与之关联的上市公司转移利润。比如。在买卖商品方面,以较高的价格购买上市公司的产品。以较低的价格向上市公司出售原材料:在转让资产方面,上市公司将有可能产生亏损或损失的不良资产剥离给母公司,或与母公司的优质资产进行不等价交换:在费用负担方面。调低或者要求上市公司免缴母公司垫交的各项费用,甚至将上市公司以前年度缴纳的费用予以退回;在财产租赁方面,上市公司租赁母公司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资产时,在租用的数量、时间和价格方面给予诸多优惠,甚至可以按“零租金”标准无偿使用:上市公司违反规定借款给母公司。高额收取母公司资金占用费,其超过公允部分的资金占用费也不在资本公积中反映;在委托投资方面,上市公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案例分析 余常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摘 要:企业会计报表是综合反映一定时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书面文件,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机构都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方法和动机;会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3198(2007)0820123201 企业会计报表是综合反映一定时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书面文件,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机构都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现实生活中,企业管理层为了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蓄意粉饰会计报表,通过各种办法来进行利润操纵。本文就试图对企业常见的利润操纵方法予以简单的会计分析,从而对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有一个更加清醒、正确的认识。 1 利润操纵的方法 (1)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和义务的事项,而不论其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主要是指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有关各方。从理论上说,关联交易是一种中性交易。而事实上有些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利用协议定价,实现利润在关联方之间的转移。 ①利用关联购销业务操纵利润。例如:ST苏三山, 1997年销售一批货物给该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销售收入16002万元,销售成本14002万元,产生净利润2000万元,交易价格由协议确定。这项交易利润占公司1997年利润总额的23.5%。②关联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企业之间是不允许相互拆借资金的,但实际上关联企业间的资金拆借现象非常普遍。如某公司对关联企业进行长期债权投资,按20%的比率收取固定回报,为企业创造了一大块利润。③利用关联企业间的托管经营调节利润。目前,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缺乏托管经营方面的法规及操作规范,托管经营就成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另一方式。一些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关联企业经营,定额收取回报,使上市公司既回避了不良资产的亏损,又凭空获得了一块利润。反之,关联企业也可以通过把获利强较的资产以较低的收益由上市公司托管,直接为上市公司注入利润。 (2)通过挂账处理进行利润操纵。 按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所发生的该处理的费用,应在当期立即处理并计入损益。但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尤其是为了使当期盈利,则故意不遵守规则,通过挂账等方式降低当期费用,以获得虚增利润之目的。 ①应收账款尤其是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长期挂帐。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及其他原因,应向购货方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因它是企业的销售业务也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因此,一般而言,应收账款能否收回,对企业业绩影响很大。但对于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极小,按规定应转入坏帐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按规定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转为坏账的话,有人曾计算过,1997年深沪市上市公司亏损数将由42家改为114家,亏损面将由5.2%扩大至14%。由此可见,应收账款对收益的影响极大。在现实中还有这样一种情况,即企业为了虚增销售收入的需要而虚列应收账款。 ②在建工程长期挂帐。这主要体现在大部分企业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都会对外部分融入资金。而借款需按期计提利息,按会计制度规定,这部分借款利息在在建工程没有办理峻工手续之前应予以资本化。如果企业在建工程完工了而不进行峻工决算,那么利息就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从而使当期费用减少(财务费用减少),另一方面又可以少提折旧,这样就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虚增利润。上述达尔曼公司就曾利用这一方法进行盈余管理.该固定资产投资不断,经常有巨额的在建工程款项,而且这些工程经常不能按时产生效益。达尔曼第一次发行股票募集的1.47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此后两次配股共募集近6亿元,也是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工程建设项目有珠宝首饰加工生产线扩建、西安国际珠宝交易中心、都江堰宝石加工中心、生态农业和园艺项目等,预计产生效益的周期从1年到3年不等。达尔曼董事会几乎每一年都要提出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资金动辄几千万元,导致公司总资产中的“在建工程”款项长期居高不下。1999年,达尔曼“在建工程”价值高达30,474.05万元,比当年固定资产净值高出一半;2000年,虽然许多工程已经宣布完工,但“在建工程”价值仍然高达29,706.01万元,而且董事会还在准备第二次配股,进行新的固定资产投资。这些长期挂帐的在建工程对该公司的利润操纵真可谓是意义重大啊。 — 3 2 1 —

企业会计报表利润操纵现象的成因及对策

企业会计报表利润操纵现象的成因及对策 □郭锦荣 【摘要】企业会计报表可以综合反映企业一定时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便利益相关者客观地了解企业,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但企业管理层为了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蓄意粉饰会计报表,通过各种办法来进行利润操纵。企业利用制度上的漏洞操纵利润给授资者和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它导致资本市场信任危机,严重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文章从企业操纵利润的行为动机出发,通过对利润操纵方法的分析,提出了遏制利润操纵行为的对策划建议。 【关键词】会计报表;利润操纵;财务分析 【作者单位】郭锦荣,黑龙江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友谊农场 会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市场经济越发展,会计信息越重要。利益相关者要求企业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企业管理层常常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蓄意粉饰会计报表,通过各种办法来进行利润操纵。每个企业采用的利润操纵手段不完全相同,但这些操纵手段大多能够在财务指标上和会计报表项目中反映出来。只要我们能够发现财务指标异常的规律,分析会计报表项目金额的异常情况,就可以快速地判断企业是否有操纵利润的嫌疑,从而提高分析的效率。 一、企业会计报表利润操纵现象的成因 (一)为自身利益而夸大甚至编造虚假利润。上市公司作为一种“壳资源”依然稀缺,许多公司为了争取发行上市指标,受利益驱动,便产生了利润操纵行为。按《公司法》规定公司上市前三年要连续盈利,且经营业绩比较突出。为了公司股票上市的需要,在发行额度有限的情况下,为影响股票的发行价格,募集到更多的资金,一些公司采取多种手段操纵会计利润;对于已经获得上市资格的公司,为了获得对公司管理业绩的良好评价和进一步筹集资本,提高配股价格,更多的获取证券市场上有限的资源,也会想方设法提高利润;此外有些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为了避免股票停牌甚至被终止上市的尴尬局面,宁愿铤而走险进行利润操纵。 (二)为规避所得税而隐瞒利润。企业所得税是在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当的税率计算得出的。一些企业为了偷税、漏税,增加留存收益,减少现金流量支出,便会想方设法缩减利润,进而达到少交所得税,增加内部资金积累的目的。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为了维护其在社会上的形象,筹措足够的资金,不惜虚报利润,多交所得税的现象。 (三)企业领导者为追求政绩而提高利润。我国特定的经济体制决定了现阶段考核企业管理人员的主要目标还是利润,上市公司利润的多少及其增长幅度与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职位的升迁以及奖金、福利等直接相关,且企业的经营者又有短期利益的趋向,因此,为了有一个良好的政绩,企业难免会对利润进行操纵。 (四)调整费用。企业不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进行会计核算,通过漏计、少计或不计利息费用或少估应付费用等方法来隐瞒真实财务状况。如企业为了虚增利润,个别费用不入账,或转由母公司承担。有些企业的成本费用开支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不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为调整利润不及时进行费用摊销。每月会计结账时,将亏损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冲减,列入当月待摊费用;如果当月实现利润,则按利润数额增加成本费用,同时冲减相应的待摊费用,这样企业账面保持每月不亏不盈。 二、企业会计报表利润操纵的防范策略 (一)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治理。虚假会计信息从生成到对社会公告要涉及多个市场主体,仿佛是一个链条,环环相接,而上市公司是产生虚假信息的源头,应该是治理的重点。在对上市公司的治理中,要从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这两个源头抓起。首先,要对他们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使他们牢固树立起对单位会计责任负责的风险意识,建立依法理财的思想观念。其次,要从制度安排上减少虚假信息的产生。一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股独大”,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分离不彻底、上市公司决策权过多集中于控股股东,致使容易发生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转移资产等问题,以及为了自身利益,制造虚假信息,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要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权,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增强不同持股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同时,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内部的制约机制。二是要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实施严格的控制,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以此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二)增加操纵成本,加大惩罚力度。根据经济学“追求效用最大化”和“有限理性经济人”的原理,利润操纵者必定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获得预期收益为主要目的。某些上市公司之所以肆无忌惮地进行利润操纵,其重要原因就在于, · 301 ·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的剖析

开题报告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的剖析 学生姓名: 专业名称:财务管理 指导教师: 教学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 1选题背景 由于利润操纵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有关利润操纵的理论研究虽然已有20 多年的历史但到目前为止对于利润操纵的定义仍未达成共识。所以研究利润操纵有利于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利于公司做出准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投资者做出准确的投资选择;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准确的了解国家经济情况。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利润操纵问题在社会的各界中备受关注。对于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研究,国内起步相对较晚。我国会计界专门研究企业利润操纵相关问题的文献较多,大多论述了企业在国家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了公司利润操纵的手段,由此提出了若干针对企业利润操纵行为的治理措施,,并为我国企业利润操纵正规化提出了若干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对策和建议。利润作为衡量公司经营成果的敏感指标,作为考核经营管理者业绩的一杆标尺,公司股东、管理者总想改变它以实现其眼前利益或长远利益。利润操纵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利润操纵是有其双面性的。一方面,它有着不可磨灭的正面意义,一定程度的利润操纵可以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企业遇到突发性世界时,利润操纵给管理者一个缓冲空间,便可以保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且可以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然而,另一方面,如果利润操纵超过一定的程度,就会使会计信息失去公允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从而直接导致政府宏观调控、企业所有者管理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投资决策的失误或偏差,影响着市场经济公正合理的运行,影响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对于此课题,国外研究起步相对较早,但国外专门对利润操纵(包括合法的盈余管理和不合法的会计造假)进行研究的文献并不多见,但关于盈余管理的研究文献却很多。分别关于企业管理人员奖金计划、政治成本、负债契约、总经理变更等与盈余管理进行了实证研究;而迪舟、所罗安和斯威尼则关于盈余管理的动机、原因和结果进行了实证研究后发现:被SEC 起诉高估收益的公司进行盈余操纵的重要动机是

利润操纵的现象及对策

利润操纵的现象及对策 利润操纵行为一般是指企业为了某种目的,运用各种手段人为调节企业实现利润的行为。这种行为,歪曲了企业的盈利状况。隐藏了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危害性极大。为此,本文就企业利润操纵现象的成因、操纵的手段作一番剖析,提出了遏制利润操纵行为的具体对策和措施。 一、利润操纵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企业领导为追求政绩而提高企业利润。由于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一般以一定的财务指标为基础,其中利润往往是最主要的财务指标。经营业绩的考核涉及到企业厂长经理管理业绩的评定,并影响其提升、奖金福利等,因此为了业绩,企业难免要对利润进行操纵。 (二)上市企业为了自身利润或大股东利益而夸大甚至编造虚假盈利。1.为获得股票发行资格。企业首次发行时,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必须最近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一些业绩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得不进行利润包装而获得上市资格。2.为了提高发行和配股价格。发行价格和配股价格,在其发行和配股额度一定的情况下直接决定着募集资金的多少,因而一些企业不惜铤而走险提高每股收益的发行价和配股价(每股收益的提高只有通过增加利润来解决)。3.避免股票被摘牌。按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证监会将会暂停其股票交易并限定限期消除亏损,如果限期内未能消除,其股票将被摘牌,终止其在交易所的交易。上市公司为了保住上市资格。在一定程度上会进行利润操纵。 (三)为规避所得税而隐瞒利润。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适当的税率而得出的。一些企业为了偷税、漏税、推迟纳税时间,便会隐瞒利润。但也存在着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为了能够维护其在社会上的形象,为了能够筹措到足够的资金,不惜虚报利润,多交所得税,而这部分所得税往往又通过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形式返给上市公司。 二、利润操纵手段的具体表现 (一)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利润操纵。1.通过资金拆借,向关联企业收取资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手法

上市公司为了向行政管理部门显示所谓政绩、为了避免由于连年亏损而造成的壳资源丧失、为了追求一定的净资产收益率而保留配股资格或甚至为了配合二级市场炒作,通过各种方式隐瞒或粉饰真实的经营业绩,超过法律法规允许范围进行利润调节。这就是所谓“利润操纵”。证券时报与某证券公司联合进行的《上市公司经理人月度调查》显示,利润操纵已成为较普遍的现象,而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此由于司空见惯而理所当然。本次调查显示,上市公司实施利润操纵的具体途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关联交易,比例达55.56%;巧用会计政策,比例44.44%,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比例为33.33%。具体分析如下:一、关联交易(一)增加收入,转嫁费用不少公司在上市改组时是由母公司中某一块优质资产为主整合的,与母公司存在着供、产、销及其他服务方面的密切联系,尤其是大型原材料行业的上市公司,其原材料来源为母公司,而产品销售对象也为母公司。在上市公司面临亏损时,母公司会解囊相求,即使在市场不旺的情况下,也会购买大量上市公司产品,同时以较低的价格向其销售原材料。如苏三山1997年一笔对母公司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销售收入高达1.6亿元,销售成本1.4亿元,净利润则达2000万元,仅此一笔就占1997年利润总额的235%。可见上市公司的利润有很大一块是来源于关联交易所作的账面调整。在费用负担方面,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在上市公司改组之初便确定有关费用支付和分摊标准,但在上市公司业绩不理想时,母公司或调低上市公司应交纳的费用标准,或承担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广告费用、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甚至将上市公司以前年度交纳的有关费用退回,从而降低当年费用,以达到转嫁费用的目的。(二)资产租赁许多上市公司由于发行额度限制,母公司只有部分而不是整体进入上市公司,许多经营性资产甚至经营场所往往采用租赁的方式,而租赁数量、租赁方式和祖赁价格就是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以随时调整的阀门。有时上市公司还可将从母公司租来的资产同时转租给母公司的子公司,以分别转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利润。(三)计受资金占用费用按照我国现有法规规定,企业之间不允许相互拆借资金,但实际情况是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的拆借现象比比皆是,两者之间也难以严格区分,虽属违规拆借也就法不责众。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的金额、收费标准均未事先公告,投资者无法对此合理性作出恰当的判断和预计。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形式: 1.向母公司计受资金占用费用。名目繁多,金额巨大,在账面上可以反映出一大块营业外收入。例如浦东不锈1998年中报实际净利润2837.3万元,应收母公司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559.73万元,应收母公司资金占用费滚存利息就达2916.52万元。 2.向被投资公司计受资金占用费用。[!--empirenews.page--] 目标往往是以下两种被投资企业:(1)虽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的股权,但该企业已转由他人承包经营,企业失去控制权,可以不进行权益法核算。(2)占股权20%以下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企业。当上述两种企业严重亏损,即使上市公司存在着实质性的投资损失,但通过计受资金占用费的形式和利用长期投资会计核算方法本身的缺陷,在会计报表上却虚增了一块利润。(四)委托或合作投资 1.委托投资。如果上市公司面临投资项目周期长、风险大等因素,则可将某一部分现金转移给母公司,以母公司的名义进行投资,将投资风险全部转嫁到母公司头上,而将投资收益的回报确定为上市公司当年的利润。 2.合作投资。一旦上市公司发现净资产收益率难以达到配股的要求,便倒推计算利润缺口,然后与母公司签订联合投资合同,投资回报按测算的缺口利润确定,由母公司让出一块利润,上市公司自然不便在公告书中向投资者披露投资何项目及短期有如此高回报的缘由了。(五)托管经营在目前中国股票市场上,由于缺乏托管经营方面的法规规定度操作规范,托管经营的操作却是偏离惯例,纯属利润操纵的工具。 1.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委托母公司经营,定额收取回报,上市公司既回避了不良资产的亏损或损失反映问题,又凭空获得了一块利润。 2.母公司将稳定的高获利能力的资产以低收益的形式委托上市公司经营,在协议中将较多的以较高的比例留在上市公司,直接增加上市公司利润。(六)资产转让置换通过资

施乐公司利润操纵手段和动机的案例分析(一)

施乐公司利润操纵手段和动机的案例分析(一) 美国国会审计总署(GeneralAccountingOfficeGAO)2002年10月公布了一份题为《财务报表重述:趋势、市场影响、制度对策和存在的挑战》的报告。报告称美国上市公司中由于会计违规而引起财务报告重新编制的次数从1997年的92次上升到2001年的225次。根据这一趋势,GAO预计2002年财务报告重述的公司将比1997年增加170%以上。报告显示,大规模公司由于利润操纵而引起财务报告重述次数增长尤为迅速,其中包括著名的施乐公司、安然公司及世通公司等等。在众多会计违规处理中,由操纵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金额和时间而引起的财务报告重述次数仍然占总数的50%以上。下面以施乐公司为例,分析其会计利润的操纵手段和动机,并讨论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现状:一、施乐公司的两次财务报告重述施乐公司创建于1906年,总部位于美国康涅狄格州斯坦福市,是一家历史悠久的以经营办公设备为主的跨国企业,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制造商及复印机的发明者。施乐公司于2001年和200年两次重新编报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大幅下调收入和利润。1、第一次财务报告重述:2000年6月16日,施乐公司墨西哥地区分部设立的异常准备金(unexpectedprovisions)被公开披露。由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开始对施乐公司墨西哥地区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调查。2001年4月3日,施乐公司向公众透露将延迟向SEC提交2000年度财务报告(10-K表)。原因是施乐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和其外部独立审计师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将分别对财务报告进行复核。2001年5月31日,施乐向SEC提交了复核后的2000年度财务报告,其中1998和1999年的比较合并财务报表被调整。1998年度净利润下调12200万美元,比原来减少30.9%;1999年度净利润下调8500万美元,比原来减少6%。在两年的时间内,施乐公司累计虚增利润达20700万美元。显然,利润的下调和会计处理的更正是公司审计委员会和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分别进行的两项调查所导致的。对施乐公司的调查,主要集中于墨西哥地区的业务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调查结果表明,在某些业务的会计处理方面,施乐公司有违背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违规行为。调查结果还揭露了在此之前的几年时间里,墨西哥地区的某些高级经理合谋违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管理程序。会计处理方面的违规主要有: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低估租用特许权的负债、设立非法准备金等。2.第二次财务报告重述:2002年4月1日,施乐公司再一次提出重新编报1997年至2000年的财务报告,并将对刚刚公布的2002年财务报告做相应调整。这次更正使得公司调低1997年至2000年的净利润,四年累计14.2亿美元,是其在经过第一次调整后的四年净利润总和的52.3%。相关会计数字见表一:这次财务报告重新编报的主要原因是施乐公司在费用和收入确认方面违反了GAAP的会计处理规定。二、主要会计操纵手段根据SEC的调查结果,1997年至2000年间,施乐公司利用违规会计处理隐瞒和歪曲了真实的经营状况,使其会计利润达到并超过华尔街的盈利预测。这一系列的会计操纵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一手导演的。调查结果表明:施乐公司的主要会计违规方式有:1、提前确认租赁收入施乐公司不断改变其租赁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却不披露相关会计收益的增加仅仅是来自会计处理的变更。除了不进行相关披露外,施乐公司多数会计处理是明显违反GAAP的。例如,在提高收取出租设备的租赁费时,施乐公司在当期确认了由于提高收费带来的收入的增加。而根据GAAP的规定,这些收入在提高收费当期是没有实现的,要递延到剩余出租期才能进行确认。2、任意提高出租设备余值施乐公司在租赁期开始后,任意调整出租设备的余值(即在出租期结束后的设备价值八公司通过调高设备余值来减少相应的成本项目,从而使季度报告的盈利水平达到公司内部和资本市场的盈利预期。3、提前确认出租资产组合收益合约的收入施乐公司将各项出租资产进行组合,将来自于这些资产组合的未来租赁收入卖给投资者,这在实质上是一种远期合约。GAAP规定,这类收入必须在租赁收入真正取得时才能确认相应的合约收入,而施乐公司在签定合约的当期就确认了所有收入并且没有披露相关内容。4、操纵各项准备金施乐公司通过减少原先为了其他目的设立的准备金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手法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手法 上市公司为了向行政管理部门显示所谓政绩、为了避免由于连年亏损而造成的壳资源丧失、为了追求一定的净资产收益率而保留配股资格或甚至为了配合二级市场炒作,通过各种方式隐瞒或粉饰真实的经营业绩,超过法律法规允许范围进行利润调节。这就是所谓“利润操纵”。 证券时报与某证券公司联合进行的《上市公司经理人月度调查》显示,利润操纵己成为较普遍的现象,而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此由于司空见惯而理所当然。本次调查显示,上市公司实施利润操纵的具体途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关联交易,比例达55.56%;巧用会计政策,比例44.44%,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比例为33.33%。具体分析如下: 一、关联交易 (一)增加收入,转嫁费用 不少公司在上市改组时是由母公司中某一块优质资产为主整合的,与母公司存在着供、产、销及其他服务方面的密切联系,尤其是大型原材料行业的上市公司,其原材料来源为母公司,而产品销售对象也为母公司。在上市公司面临亏损时,母公司会解囊相求,即使在市场不旺的情况下,也会购买大量上市公司产品,同时以较低的价格向其销售原材料。如苏三山1997年一笔对母公司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销售收入高达1.6亿元,销售成木1.4亿元,净利润则达2000万元, 仅此一笔就占1997年利润总额的235%。可见上市公司的利润有很大一块是来源于关联交易所作的账面调整。

在费用负担方面,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在上市公司改组之初便确定有关费用支付和分摊标准,但在上市公司业绩不理想时,母公司或调低上市公司应交纳的费用标准,或承担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广告费用、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甚至将上市公司以前年度交纳的有关费用退回,从而降低当年费用,以达到转嫁费用的目的。 (二)资产租赁 许多上市公司由于发行额度限制,母公司只有部分而不是整体进入上市公司,许多经营性资产甚至经营场所往往采用租赁的方式,而租赁数量、租赁方式和祖赁价格就是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以随时调整的阀门。有时上市公司还可将从母公司租来的资产同时转租给母公司的子公司,以分别转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利润。 (三)计受资金占用费用 按照我国现有法规规定,企业之间不允许相互拆借资金,但实际情况是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的拆借现象比比皆是,两者之间也难以严格区分,虽属违规拆借也就法不责众。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的金额、收费标准均未事先公告,投资者无法对此合理性作出恰当的判断和预计。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形式: 1.向母公司计受资金占用费用。名目繁多,金额巨大,在账而上可以反映出一大块营业外收入。例如浦东不锈1998年中报实际净利润2837. 3万元,应收母公司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559. 73万元,应收母公司资金占用费滚存利息就达2916. 52万元。 2.向被投资公司计受资金占用费用。

利润操纵的行为与动机

股票基本分析――财务操纵案例 一、财务操纵的特殊会计环境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上市公司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所处的历史条件和经济环境以及所受政策约束有较大差异,特别是在实行了几十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后,目前正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的过渡时期,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中,许多市场行为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例如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每年由国家计委制定,然后再按条块和行政隶属关系分配到各省、市、自治区及国务院各部委。对于拥有数万亿元资产的全国国有企业而言,每年一百亿元的新股额度无异于杯水车薪,能够争到新股额度,企业自然十分珍惜。在新股发行数量是常量的情况下,要利用这难得的机会募集到更多的资本,只有尽量提高新股发行价格这一变量。新股发行价格受到发行市盈率的限制,一般在20倍左右。由于《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因此大型国企在新股额度有限的情况下,只能将原有资产中的一部分剥离出来折合成发起人股。 这部分剥离出来的资产历史上属于原来的会计实体,按会计实体假设对全部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按会计期间假设把一部分资产费用化并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以确定利润。 在发行新股前,为了向社会公众揭示这部分剥离资产的盈利能力,会计师不得不将这部分剥离资产假设为一个新的虚拟的会计实体,并且假设其已经存在了三个或三个以上会计期间。然后根据历史资料,从原来会计实体中剥离出一部分营业收入和费用归虚拟会计实体,并据以确定虚拟会计实体在各个会计期间的利润。按照会计常识,只要是可以辨认的资产都能够从总资产中剥离出来单独计价,但是总资产的盈利能力却不是各单项资产盈利能力的简单相加。这种从总资产中剥离部分资产,并模拟计算其营业收入和费用,再据以确定该部分剥离资产产生的盈利的方法,不仅违背了会计实体和会计期间的基本假设,而且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的财务包装提高了许多机会。1997年新上市的公司,其招股书披露的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普遍在40%以上,个别公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甚至高达100%以上。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同期全国国有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足7%。由于上市前的过度包装,导致上市后公司必须在提高净利润和降低净资产两个方面进行利润操纵,以使上市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会比上市前陡然降低。 二、利润操纵的案例分析 1.提前确认营业收入的案例分析 提前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多见于房地产业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的房地产业子公司。 L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1994年销售英达花园以售楼合同金额及其相应的成本入帐,与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对销售收入确认的规定不相一致,其销售收入129 171 827.85元,及相应成本人民币87 762 114元列示于后附的合并会计报表中。” 点评:根据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房地产的销售应在办理相应的产权移交手续,开具发票或结算单后方能确认为销售收入。 房地产的开发周期往往需要几年,按照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理论,房地产企业在预售房屋或签定售楼合同后,按工程进度确认销售收入和与之相对应的销售成本也不无道理。现行制度的规定过于严厉,但L 公司以售楼合同金额确认为当年销售收入的做法似乎也不够谨慎,毕竟合同义务的履行还刚刚开始,如果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识别与防范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识别与防范 摘要】本文旨在阐述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识别动 机,并以会计准则建设、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会计师审计制度完善及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等多方面作本文探索出发点,以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来进一步解决公司利润操纵问题,从而改善社会发展风气。 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识别;防范措施 近年来,国内外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利用利润作假来降低 其纳税,导致在社会中频繁出现,而此类利润作假案件切身利益损害程度最大的非投资者莫属,故如何有效解决上市公司利润操作现象问题也是现今社会急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因此,针对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新会计准则主要是结合我国经济环境中的特殊性及会计实际行业环境来进行制定,以此缩小其上述问题的涉及范围。虽能有效改善上述问题现状,但准则中仍存在较大的漏洞,为上市公司钻法律空子提供了新的利润操纵条件。因此,如何在新会计准则基础上高效落实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防范措施,是现今社会仍在探索的课题。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动机的基本概述 1.募集资金动机类型 1)获取发行资格 公司若能利用股票发行而成功上市,则将得到融资机会; 而企业若将股票融资作为无需支付资本成本看待,则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常用圈钱途径。但是现今有相关法律明确指出企业应持续3 年维持高盈利状态,才会获取证监会的审批许可证明,故部分要求不符的企业为获取上市资格和发行股票就会选择利润操纵形式来尽可能的创造上市条件,以此来募集大量投资者的注入资金。 2)获得配股资格

大部分上市公司的主要动机都在于获得配股资格,以此 来降低其筹资成本和取得新项目引进开发资格,是公司利润开创新的增长点,为公司上市成功后提供融资显著的最佳渠道。而现今我国有相关规定明确表明企业的配股资格为其运营前3 年的净资产加上平均净资产的整体收益情况需持续3 年高于6%,此类条规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就限制了上市公 司配股资格获取进程,故其利润操纵形式行为发生率也会伴随上增。 2.避免停牌、退市动机 证监会在早年间制定以及发布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最 近3 年若持续3 年都未能改善其连续亏损问题,证券交易所就会在官网中发布公告,当日起到今后10 个工作日均会对企业股票上市决定叫停,叫停程序到该公司规定期内提供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处于盈利状态的报告说明,就可给予上市恢复申请资格,否则就终止企业股票上市。假设公司在上市后又出现停牌现象,对其股东、管理层人员当地政府都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公司的不断亏损和失去资金募集资格等现象都是导致其濒临破产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故与企业利益联系的相关人员就会选择应用利润操纵形式来保住上市资格。 3.满足管理层的自身效用最大化动机 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规划现状来看,大部分公司本质基础 都是由国有企业完成改制,那么管理层的薪资报酬问题和未来仕途发展就会与其业绩存在挂钩关系。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将收到受到社会外界因素的各方面影响,并进而无法维持逐年提升、增长的趋势。此时管理人员为保证其任职期间的财务指标得以达标,常通过强迫企业会计人员或诱导其协助自身来做出财务报表造假等舞弊行为,是利润操作行为的另一种体现形式。 4.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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