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促进结算业务发展,规范工商客户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业务,加强授信风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涵盖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贸易融资业务和保函授信业务。

贸易融资是指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贴现、福费廷、进口开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进出口双保理、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等业务项下的授信以及开立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综合保理、国内商业发票贴现等业务项下的授信。

保函授信是指授信开立本外币非融资类保函(含备用信用证,下同)。非融资类保函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关税付款保函、海事保函、质量维修保函、即期付款保函(付款期限为1年以内(含)的付款保函业务)、经营租赁保函等。

融资类保函授信比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融资类保函包括延期付款保函(付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付款保函业务)、借款保函、有价证券保付保函、授信额度保函、融资租赁保函等。担保期限在1年以内的融资类保函授信可占用贷款额度,担保期限在1年

以上的融资类保函授信比照中长期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逐笔审批。

第三条对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结合不同授信产品的风险特征,在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和支持。

第二章授信原则

第四条所有授信业务均应坚持统一授信的基本原则。

已由公司业务部门提供授信的客户,继续由公司业务部门负责提供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结算业务部门在公司业务部门切分的贸易融资及保函额度内或批准的单笔授信项下负责具体业务的操作,并积极配合公司业务部门进行客户和产品营销。

对于公司业务部门未提供授信但有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需求的客户(以下简称“特定客户”),可由结算业务部门负责授信发起。结算业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风险内控机制,并配备相应的授信人员。在此基础上,可结合不同结算授信产品的风险特征,向结算业务部门授予一定的授信审批权限,在授权范围内,结算业务部门可自行审批、发放授信。超过其权限的,由结算业务部门进行授信初审后,报风险管理部门按程序审批。特定客户如有除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以外的其他授信需求时,可由结算业务部门和公司业务部

门共同研究制定授信方案,在不影响正常业务运作、完善交接手续的情况下,适时移交公司业务部门。

第五条对客户的贸易融资授信需求应加强市场调研和市场细分工作,明确市场定位和重点客户,对结算业务规模大、对我行利润贡献大的重点客户,应予以重点支持,对具有稳定结算业务量、具有良好增长前景、信誉良好的中小客户的贸易融资授信,也要给予充分支持,根据进出口企业外贸结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客户结构。

第六条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客户的准入,按以下标准掌握:

(一)基本条件:

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贷款卡、开户许可证,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保函授信客户应具有从事相应业务的资质(如对外承包资质、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等);

(二)下列业务不受客户信用等级及其他准入标准的限制:

1、已收取足额保证金或以国债、银行存单、我行可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作足额质押的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业务;

2、授信风险主要来自于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可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业务,如单证相符的出口押汇、出口贴现、福费廷、红条款信用证下款项预支、转开保函、出口保理融资、国内综合保理卖方融资等业务。

(三)对B级以上(含)客户,各类授信产品均列入授信额度准入范围。

(四)对CCC级以下(含)客户,应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特征,区别确定授信额度准入范围。在满足本办法规定的授信条件的前提下方可准入。

第七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型企业(参考我行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关于小型企业的界定标准),可结合不同授信产品的风险特征,在贸易融资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一)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贷款卡、开户许可证,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二)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企业经营者素质(包括个人品质、文化程度、从业经历、管理水平、经营理念、经营业绩等)较好;

(四)正常纳税,无不良纳税记录;

(五)无拖欠职工工资;

(六)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结算业务量稳定或增长,通过我行的结算业务量占其结算业务量的30%以上。

第八条对贸易融资的审核,应综合考虑客户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偿债能力、信用等级、风险限额和担保条件,还应参考客户近几年的进出口贸易额、经营产品的市场变动情况、在我行的结算业务量、对我行的利润贡献、历史履约记录、通过我行办理的出口应收账款等因素,结合不同授信产品的风险特征以及具体业务的基础合同背景、进出口国家和地区、进出口商品市场行情等情况,区别处理。

对保函授信的审核,除客户整体资信状况外,还应综合考虑客户从业资质、历史履约记录、项目可行性、以及不同保函产品的风险特征等因素。

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中,应加强合规性审查,防止洗钱风险。

第九条根据不同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产品风险特征的不同,在审核不同类产品的授信时,对风险点的审核和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应区别掌握。

对出口类贸易融资的审核:出口商品的应收账款可作为还款来源,具有一定的自偿性,授信风险相对较低。对出口类贸易融资的审核可主要考虑客户所处行业、出口商品种类、市场行情、通过我行办理的出口应收账款金额、客户在我行历史履约记录等因素。客户财务指标以及担保条件可作为授信审查的参考依据。对出口类贸

易融资业务应注意审查出口货物是否会引起反倾销纠纷,防范潜在风险。

对进口类贸易融资的审核:进口类贸易融资风险通常高于出口类贸易融资风险。对进口类贸易融资授信的审核,除考虑客户财务状况、偿债能力、担保情况外,还应根据进口商品的市场供求情况、变现难易程度等因素,区别处理。对CCC级以下(含)客户原则上应要求提供足额有效担保。与固定资产项目配套的自营机器设备进口,不具有一般商品进口的短期周转性和自偿性,且货物变现不易,应纳入固定资产项目贷款统一审核、管理,不按一般的贸易融资处理。

对进口保理、国内综合保理买方信用担保、国内商业发票贴现等授信的审核:此类授信是主要基于客户信用的授信,应重点审核交易双方的资信、贸易真实性、商品市场行情。对CCC级以下(含)客户原则上应要求提供足额有效担保。

国内信用证项下授信业务的审核: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参照开立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参照进口押汇、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参照出口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押汇参照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参照出口信用证项下贴现进行审核;同时应充分了解国际、国内贸易结算在客

户、交易流程、操作惯例、当地监管等方面的差异,有效控制合规性和操作性风险。

对保函类授信的审核:除客户整体资信状况外,应结合客户从业资质、历史履约记录、具体交易背景或项目可行性、以及不同保函产品的风险特征等因素进行审核。除投标保函、关税保付保函、加工贸易税款保付保函等风险相对较低的保函产品外,对CCC级以下客户(含)原则上应要求提供足额有效担保。

对季节性授信的审核:对于经营季节性商品的客户,如核定的经常性授信额度不能满足季节性贸易融资需求,可在综合考察客户历年季节性商品的经营状况、商品市场行情、履约记录的情况下,参照客户历年季节性进出口业务量,临时超限额核定专项授信。对季节性授信,应及时跟踪了解交易和资金流向的变动情况,有效控制风险。季节性授信到期收回。

第十条对于经营稳定、在我行有稳定的进出口结算量、履约情况良好、融资需求频繁、稳定的客户,其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应采用授信额度方式进行管理。

对于不适合使用授信额度方式管理的客户或业务品种,如新客户、临时超额度授信,可采用单笔审批方式叙做授信业务。

第十一条对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额度的审核,主要考虑客户的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信用等级、风险限额、担保条件、近几年的进出口贸易额、历史履约记录等情况,合理确定授信额度。

在风险限额不足且不能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如客户经营正常、业绩稳定或上升、有稳定的现金流入、在我行有稳定的贸易结算业务量且履约记录良好,可根据客户通过我行办理的出口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客户连续两年在我行办理的出口应收账款的月中、月末余额的平均数),核定出口贸易融资额度的上限。

第十二条原则上,为客户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应针对其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需求,分别核定贸易融资额度和保函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和保函额度内可按不同品种进一步分设分项额度,也可不设分项额度。各分项额度和各授信品种按本办法附件规定的风险系数折算后占用贸易融资额度和保函额度。对于客户授信品种需求较为单一的,可直接根据客户的授信品种需求核定专项额度。

根据客户通过我行办理的出口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核定的出口贸易融资额度不设分项额度,额度项下各业务品种均按1:1占用额度。

第十三条可纳入授信额度管理方式的授信品种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含)的客户,在客户风险限额充足的情况下,对其各类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业务,均可纳入授信额度管理方式。

在客户风险限额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客户通过我行办理的出口应收账款的平均余额核定出口贸易融资额度,额度内可叙做的授信品种按本条款“(二)、1”中规定的条件掌握,并按1:1占用授信额度。

(二)信用等级为CCC级以下(含)的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较弱,偿债能力有限。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经营相对稳定、在我行有一定的进出口结算额的客户,应结合不同授信产品风险特征,有选择地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支持。对信用等级为CCC级以下(含)的民营企业的授信,原则上应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出口类贸易融资。

在客户风险限额充足的情况下,可在核定的贸易融资额度内叙做各类出口贸易融资品种,并按照具体业务的风险系数折算后占用授信额度。

在客户风险限额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客户通过我行办理的出口应收账款的平均余额核定出口贸易融资额度,额度内可叙做的授信品种按以下条件掌握,并按1:1占用授信额度:

(1)信用等级为CCC级的客户在授信额度内可叙做:

A、信用证、托收项下(D/A、D/P)出口押汇,出口信用证项下贴现;

B、出口商业发票贴现;

C、开证行为我行代理行、信用证本身无不可控制软条款的打包贷款,打包贷款比例不高于80%。

(2)信用等级为CC级的客户在授信额度内可叙做:

A、信用证、D/P托收项下出口押汇,出口信用证项下贴现;

B、出口商业发票贴现;

C、已提供足额担保的打包贷款。

(3)信用等级为C级以下(含)的客户在授信额度内可叙做:

A、可控制货权的信用证、D/P托收项下出口押汇业务、出口信用证项下贴现;

B、已提供足额担保的出口商业发票贴现;

C、已提供足额担保的打包贷款。

2、进口类贸易融资

对于信用等级为CCC级以下(含)的客户,原则上在客户提供足额有效担保的情况下核定进口类贸易融资额度。如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可采取单笔授信审核的办法。在客户出口大于进口的情况下

出口应收账款中未融资部分可用于进口类贸易融资的担保。在核定的贸易融资额度内叙做业务,按照具体业务的风险系数折算后占用授信额度。

3、国内综合保理、国内商业发票贴现、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

对于信用等级为CCC级以下(含)的客户,原则上在客户提供足额有效担保的情况下核定国内综合保理买方信用担保额度、国内商业发票贴现、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项下授信额度。在核定的贸易融资额度内叙做业务,按照具体业务的风险系数折算后占用授信额度。

4、国内信用证项下对卖方授信。

(1)信用等级为CCC级的客户在授信额度内可叙做:

A、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押汇、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

B、开证行为我行联行、信用证本身无不可控制软条款的打包贷款,打包贷款比例不高于80%。

(2)信用等级为CC级的客户在授信额度内可叙做:

A、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押汇、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

B、已提供足额担保的打包贷款。

(3)信用等级为C级以下(含)的客户在授信额度内可叙做:

A、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

B、已提供足额担保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押汇。

5、保函授信

对于信用等级为CCC级以下(含)的客户,在对客户资质、历史履约记录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客户提供的有效担保核定保函授信额度。在核定的保函授信额度内叙做业务,按照具体业务的风险系数折算后占用授信额度。

第十四条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到期年审(非特定客户的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额度一律纳入客户授信总量报批,以总量方式按程序年审)。增加授信额度或改变授信条件时应执行原审批程序。

授信客户在经营、管理和财务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出现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件时,应及时调整授信额度(更新客户授信总量)。如发生垫款,应立即停止授信。

第十五条对单笔授信的审核,除考核企业的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信用等级、风险限额外,还应结合进、出口不同产品的自偿能力(如货权或债权产生的现金流),综合考虑。对于自偿能力不足的授信产品,原则上应要求客户提供担保,或要求客户与我行签署协议,授权我行以客户通过我行办理的出口应收账款中未融资部分的收妥款项偿还授信。

第十六条对单笔进口贸易融资,应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对银行不控制货权的、不了解客户资信状况的、客户评级低的、热炒商品、保质期短的商品、价格波动大的商品应适当提高保证金比例要求。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

1、银行掌握货权的即期开证,对C类客户收取不低于10%的保证金,对D类客户收取不低于30%的保证金;

2、银行不掌握货权的即期开证和远期开证,对C类客户收取不低于30%的保证金,对D类客户收取不低于50%的保证金;同时要求以担保、出口应收账款足额覆盖授信敞口部分。

3、对于热炒商品,保质期较短容易腐烂变质的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的进口开证,应适当提高保证金比例要求。

4、原则上在客户提供足额担保的条件下办理进口押汇业务,在受理开证业务时,应明确客户是否叙做进口押汇,如要求叙做进口押汇,应在开证时即要求客户提供足额担保,如不叙做进口押汇,应要求客户提出资金安排计划。对于可控制货权,商品市场价格稳定且较易变现的进口业务,可在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的前提下,适度叙做进口押汇业务。

5、对于大宗货物进口开证业务,应作为专项授信予以审核,除对合同及贸易背景严格审查、注意通过开证条款控制风险外,授信发起部门应充分了解货物市场的销售情况,货物到港后,必要时派

人查看及监管货物,可通过控制“仓单”等方式控制开证申请人的货物销售及货款回笼。

6、对单笔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应参照进口开证标准执行,但应同时符合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中有关“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的规定。

各行可根据本行实际情况,由结算业务部门提出建议,经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后,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具体确定各类客户、各类业务的最低保证金比例要求,以书面方式明确相关规定。实际叙做授信业务时,在满足本行规定的最低保证金比例要求的基础上,对具体客户及具体业务,可结合其风险状况,适当提高保证金比例要求。

第三章部门分工

第十七条公司业务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统筹进行全行公司客户营销工作;

(二)按年度申报和切分、管理公司客户授信额度(包含在客户授信总量内);

(三)对已由公司业务部门授信的客户的新增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需求进行调查评估,按有关授信程序和权限报送审批;可在授权范围内对特定客户的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需求进行调查评估,按有

关授信程序和权限审批;

(四)落实授信条件,与客户签订相应的授信协议;

(五)监控已由公司业务部门授信的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授信总量下贸易融资及保函额度或单笔授信的使用情况、履约记录、保证人及押品状况等客户全部授信信息,如有重大变化及时通报结算业务部门并向风险管理部门反馈。

第十八条结算业务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建立结算风险窗口,制定、修改并监督实施有关产品风险、结算业务技术性、操作性风险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对已由公司业务部门授信的客户,配合公司业务部门进行产品营销和上门服务,视客户需求及风险程度主动向公司业务部门提出为客户核定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额度的具体意见;

(三)对特定客户进行营销,可发起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在建立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前提下,可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办理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超权限授信业务在完成授信初审后,报风险管理部门按程序审批;

(四)负责与特定客户签订授信协议、落实完备授信条件,进行授后管理;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及我行结算业务操作规程,具体办理业务手续,管理、监控结算业务的技术性、操作性风

险;

(六)根据有关业务操作规定,对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

(七)监控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的执行情况,报送公司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向风险管理部门报送有关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风险状况报告;

(八)对可能影响我行权益、利益和授信资金安全的事宜及时与公司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沟通。

第十九条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制定、修改有关授信的规章制度;

(二)对有关授信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结合授信产品风险特征和授信金额等因素,会同公司业务部门、结算业务部门制定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的简化授信审批程序;

(四)结合授信产品风险特征,授权结算业务部门或公司业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审核批准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

(五)对公司业务部门、结算业务部门或下级行报送的授信业务进行尽职调查,按程序报有权问责审批人批准;

(六)对公司业务部门、结算业务部门叙做的授信业务进行后评价。

第四章审批程序

第二十条对已有其他公司业务授信的客户的审批程序

对已由公司业务部门授信但没有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的客户,或客户授信总量下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额度不足时,由公司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结算业务部门可根据其对客户业务需求的了解,主动向公司业务部门提出为客户申请或追加贸易融资额度及保函授信的建议,并对不同业务的保证金比例和其他授信条件提出建议。

公司业务部门应参考结算业务部门的意见,对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授信需求等进行调查评估,在综合分析客户整体资信状况、授信承受能力和授信需求的基础上,对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总额、授信担保条件、授信前提、额度切分、保证金收取比例等提出调查评估意见,将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需求纳入客户授信总量,以总量方式报送风险管理部门。

风险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公司业务部门和下级行报送的授信总量,按程序报有权审批人批准。

第二十一条对特定客户的审批程序

对特定客户,在授权范围内,可由结算业务部门或公司业务部门审核批准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额度(可以以单笔审批的方式),超过其权限的,可由结算业务部门或公司业务部门提出贸易融资及保函

授信额度申请,并提出调查评估意见,报送风险管理部门按程序审批。

第二十二条以下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业务,可由结算业务部门审核办理,并按月报备公司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

(一)已收取足额保证金或以国债、银行存单、我行可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作足额质押的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业务,以及以符合我行金融机构授信管理规定的我行可接受的备用信用证、保函作足额担保的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业务,不占用工商客户授信额度,由结算业务部门审核办理,按月报备公司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并对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

以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和保函做足额担保的,应按照金融机构授信管理规定执行。

(二)授信风险主要来自于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的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业务,不占用工商客户授信额度,可由结算业务部门在领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情况下办理业务。当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足或不符合我行金融机构授信条件时,应占用工商客户授信额度。

(三)经本行授权,可由结算业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对特定客户叙做的授信业务。

第五章执行程序

第二十三条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额度经批准后,公司业务部门/结算业务部门负责与客户签订相应的授信协议并落实有关授信条件。

第二十四条对已由公司业务部门授信的客户,公司业务部门可将贸易融资额度和保函额度直接分配给结算业务部门,由结算业务部门在额度内办理业务;也可根据业务品种的风险大小并结合客户的信用评级,就部分业务品种的授信采用“结算业务部门逐笔领用”的方式,由公司业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查后,交由结算业务部门叙做。

如采用第一种方式管理,结算业务部门须设立授信业务台帐,及时将授信业务发生情况报送公司业务部门;如采用第二种方式管理,公司业务部门和结算业务部门应分别设立授信业务台帐,按月核对。

第二十五条对由结算业务部门审核办理的授信,结算业务部门应设立授信台帐,按月报送风险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贸易融资和保函额度的占用和调剂规则为:

(一)贸易融资额度和保函额度内各分项额度和各业务品种按本办法附件规定的风险系数折算后占用贸易融资额度和保函额度。

(二)针对某一具体授信品种核定的分项额度项下发生的授信按1:1占用分项额度。

(三)根据客户通过我行办理的出口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核定的出口贸易融资额度不设分项额度,额度项下各业务品种均按1:1占用额度。

(四)贷款额度调剂为贸易融资额度和保函额度,以及贸易融资额度调剂为保函额度,此类额度调剂可由业务部门直接办理,按1:1调剂。在贸易融资额度内,进口类分项额度调剂为出口类分项额度,进口类分项额度之间、出口类分项额度之间相互调剂,此类额度调剂可由业务部门直接办理,并按本办法附件规定的风险系数折算后调剂。

(五)贸易融资额度、保函额度调剂为贷款额度,以及保函额度调剂为贸易融资额度,此类额度调剂须报原审批人批准(原针对客户核定授信总量的仍按总量方式报批),按1:1调剂。出口类分项额度调剂为进口类分项额度,须报原审批人批准,并按本办法附件规定的风险系数折算后调剂。

(六)针对某一具体授信品种核定的专项额度调剂为其他分项额度的,须报原审批人批准,并按本办法附件规定的风险系数折算后调剂。

(七)根据客户通过我行办理的出口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核定的出口贸易融资额度不得调剂为其他分项额度。

中国建设银行额度授信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额度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额度授信 第三章公开额度授信 第四章对多头授信客户及集团客户的额度授信 第五章授信额度及使用额度的审批 第六章额度授信的后续管理 第七章信贷管理信息系统 第八章附则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额度授信管理办法(试行)》已于1999年10月20日经中国建设银行第33次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行接本通知后,要立即转发所属,认真组织学习。学习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总行。 附件一:中国建设银行额度授信管理办法(试行) (1999年10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第33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向商业银行转轨的需要,加强对客户信用风险的总量控制,提高效率,方便客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信是建设银行对客户办理贷款、担保、承兑、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以及信用卡透支等各项信贷业务的总称。额度授信是指建设银行根据信贷政策和客户条件对法人客户确定授信控制总量,以控制风险、提高效率的管理制度。 上款中“授信控制总量”称为授信额度,包括对同一客户表内外形式的全部本外币授信。 第三条额度授信的适用对象为非金融类法人客户。 第二章一般额度授信 第四条一般额度授信是指建设银行通过对每个法人客户确定用于我行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以实现对单一客户从授信总量上控制信用风险的目标。 第五条在授信额度内可以对客户进行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性质的房地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信贷证明、信用卡透支、保证业务、进出口贸易融资(包括信用证)、银团贷款及境外筹资转贷款等全部表内外形式的本外币授信。 第六条建设银行在对客户进行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在原则上不超过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客户评价办法》测算出的对客户的授信控制量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对客户的授信额度。 (一)客户的客观信用需求; (二)预计其他银行对客户的授信变动情况; (三)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 第七条一般额度授信工作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首先从以下客户做起: (一)多头授信客户; (二)集团客户; (三)贷款五级分类为正常和关注类的客户;

TRS公司简介

TRS公司介绍 编制单位: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5年

一.公司简介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04亿元,2011年6月在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29。 公司秉承“搜索信息、整合内容、发现知识”的技术理念,专注于海量非结构化信息处理为核心的软件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目标是成为大数据时代中国软件和专业互联网服务领域的领导厂商。 公司现有员工600名,总部设在北京,并已在全国主要中心城市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公司自主研发的TRS系列产品和服务已被国内外4000多家企业级机构客户广泛使用,在中国非结构化中文信息智能应用软件市场的占有率位居第一。 二.理念战略 愿景 让信息创造价值。 使命 聚焦大数据时代客户的需求和挑战,提供自主研发的一流软件和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核心价值观 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我们的信念,是我们前进的内在动力,也是对用户及员工的承诺。

专注:是建立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在公司发展的每个阶段必须专注于既定的目标 创新:IT产业一日千里,不创新就被淘汰,拓尔思认为创新是做百年企业的必备基因 坚持:是一种品质、一种精神,在困难和挑战面前,只有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诚信:是公司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是我们赢得客户信任的基础 共赢:实现用户、合作伙伴、员工和公司的多赢,多赢才能持久 研发战略和方向 拓尔思把研发作为公司的立身之本,公司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0%以上 三.核心技术 技术理念 搜索信息整合内容发现知识

四.基础研究和政府项目 TRS把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为国民经济信息化服务。在中文信息处理、信息检索、内容管理和数据挖掘等方面具有世界级的先进技术,多年来承担了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众多国家级项目。 公司的研究队伍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中文信息处理研究中心、TRS软件开放实验室密切合作。中文信息处理研究中心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投资200万美元建立的国家级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基地,TRS软件开放实验室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建的开放实验室。公司和国内外大学及顶级IT企业开展了深层次的广泛合作。 五.企业官网案例 电信——中兴通讯:全球性大型集团门户网站群应用 项目亮点 TRS助力中兴通讯构建全新的集团门户网站群,全球各地的内容采编人员可以通过专网访问内容管理平台,及时提交各分支机构的最新动态。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对公定期借记、定期贷记业务实施细则(发文稿)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对公定期借记、定期贷记业务实施细则(暂行)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银支付[2005]203号文)、《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支付系统推广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杭银办[2006]27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省行制定了《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对公定期借记、定期贷记业务实施细则(暂行)》。 一、业务适用范围 1、定期借记业务是指同城或同区域内的收、付款人,按照事先签订的协议,收款人委托其开户行定期向付款人收取特定费用的结算方式,包括水、电等公用事业收费,其业务特点是单个收款人向多个付款人同时收款。 2、定期贷记业务是指付款人与其开户行,按照事先签订的协议,付款人委托其开户行定期向收款人支付特定费用的结算方式,包括代付工资、保险金等,其业务特点是单个付款人同时付款给多个收款人。 二、各部门职责 1、省行会计结算部负责制定人民币对公定期借记、定期贷记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全辖业务管理工作;各级分、支行会计结算部门负责根据省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补充实施细则,负责辖内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2、省行运营部负责小额支付系统中业务种类编码数据库的维护

工作。 3、各上机网点(包括分、支行营业部门)负责定期借记、贷记合同库码表数据的建立与维护,可以在小额支付系统中手工维护或通过系统批量上传文本的方式对相关数据进行维护。 4、省行信息科技部负责业务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 三、合同协议的签订 (一)定期借记业务: 1、申请单位代码。收款人向开户银行递交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定期借记业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事业单位名称、账号、账户性质、收费项目、收费对象”。开户行初审合格后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转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审核无误后批复并赋予单位代码。 2、收款人开户行收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赋予的单位代码后,组织、督促收款人按照编码规则对定期借记合同号进行编号,并与每一位付款人签订“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一式三份(同业间合同格式可能有所差异,大致格式见附件一,我行可为其提供参考合同格式,但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合同签订后,付款人应将协议书其中一份送交其开户银行,并向开户银行授权,出具“委托付款授权书”一式两份(具体格式见附件二)。开户银行应审查授权书是否与协议书一致,审查授权书要素如收款人名称、费用名称(业务种类编码)、合同编号、付款人名称、付款人账号、付款人开户行填写是否准确。对于授权书填写不正确的,开户银行应要求付款人进行修改。对于协

中国银行企业文化

中国银行企业文化 ◆中国银行核心价值观: 追求卓越,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谐 ◆中国银行百年发展经验: 爱国爱民是办行之魂,改革创新是强行之路 诚信至上是立行之本,以人为本是兴行之基 ◆中国银行员工职业规范: 爱行敬业、勤勉俭朴、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依法合规 ◆新时期精神财富: 坚定信念是精神支柱,无私奉献是高贵品质,开拓创新是基本途径,科学求实是重要基础,团结协作是根本保障。 ◆中国银行战略目标: 追求卓越,持续增长,建设国际一流的大型跨国经营银行集团。 ◆中国银行战略定位: 以商业银行为核心、多元化服务、海内外一体化发展。 ◆中国银行工作总方针: 调结构,扩规模,防风险,上水平。 ◆中国银行工作总要求: 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境发展。 ◆中国银行经营发展特色: 国际化,多元化,智能化。 ◆中国银行全球服务体系: 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引领。 ◆我们的服务: 在中国银行百年历史进程中,"全球服务"的品牌理念已深入人心,在新百年的起点上,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引领,将中国银行全球服务品牌提升到新的高度。 ◆我们的社会责任: 在100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内塑文化,外树品牌,将履行社会责任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们的骄傲: 截止2012年,连续24年入选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总市值排名全球上市银行第7位,资本实力排名全球银行第9位,主要财务指标达国际先进银行水平。 2011年入选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是新兴市场国家中唯一入选的金融机构。在国内外权威机构评比中多次获得最佳银行、最佳国内银行、最佳贸易融资银行、最佳外汇银行、最佳效率银行、最佳私人银行、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最佳企业公民、大学生最佳雇主等荣誉奖项。 2013年7月22日,胡润研究院公布了2013品牌榜,中国银行以1620亿元品牌价值位列第四位,较2012年提升1位。

授信管理办法

贷款授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客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银监会、省联社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授信为信用社内部授信,授信额度作为信用社内部控制客户贷款的最高限额,由信用社内部掌握使用。信用社对客户提供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最高授信额度。 第三条信用社贷款授信制度,遵循区别对待、动态调整、权限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信用社对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在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与信用社有信用业务关系,或申请建立信用关系的非自然人类客户实施贷款授信管理。 第五条持续经营未满1年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以及事业法人单位暂不实行授信制度,其贷款需求按联社信贷管理要求审批发放。 第二章授信额度核定 第六条贷款授信根据客户分类情况区别对待,客户分类标

准为: (一)优良客户是指信誉好,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还款来源有保障的客户。优良客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主要股东以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或其曾经参与管理的企业未有拖欠金融机构贷款; 2、企业发展前景良好,依法合规经营,内部管理严格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按期向信用社提供财务报表; 3、连续经营两年以上,销售收入和利润稳定增长,且资信等级达AAA级,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应低于70%; 4、贷款形态按四级分类或五级分类均无不良,且无应收未收息; 5、吸存率10%(含)以上〔吸存率=该户存款积数/同期贷款积数*100%〕; 6、货款归社率达60%(含)以上〔货款归社率=(存款账户贷方发生额-贷款账户借方发生额)/当期销售收入*10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均可直接认定为优良客户:1、行业垄断明显、产权明晰,年收费在500万元以上的盈利的企业化经营的事业法人客户; 2、全日制省级重点中学; 3、国家民政福利性收费单位。 部分指标达不到上述条件,但发展趋势、发展前景良好的成长型客户,也可认定为优良客户。

中银“债市通”理财计划 - 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

中银“债市通”理财计划 2013年二季度投资运作报告 2013-7-10 一、产品基本情况 二、产品净值表现(截至2013年6月28日) 中银债市通自2013年以来份额净值表现如下(已扣除管理费和托管费): 注*:业绩基准为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自2012年以来,本产品单位理财份额净值与业绩基准的比较见下图(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28日):

三、报告期内债券市场分析和投资运作 2013年二季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走势主要受债市监管风暴和资金面两大因素所左右。4月上半月在银监会8号文出台以及经济增长数据不及预期的影响下,债券收益率出现一波走低行情,但被债市监管行动的升级所打断。国内债券市场交易量迅速下降,市场陷入小幅震荡的清淡市况当中。这种市况在端午节前开始的资金面超预期紧张冲击下被打破,各期限债券收益率均出现大幅上扬,特别是短端收益率上行幅度尤为惊人,1年期AAA评级短融收益率上行幅度高达180BP,收益率曲线出现大幅倒挂。6月25日后,随着资金面的逐步缓解,收益率才有所下行。 基本面上,二季度出台的经济数据显示国内经济增速继续处于小幅下滑状态,复苏力度和通胀均不及市场预期。二季度官方PMI虽然还在50荣枯分界线上方,但已经非常接近50;汇丰PMI则已经跌至50下方,并创下9个月新低;二季度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亦在9%附近低位徘徊,显示国内经济增速可能呈现“L”型走势。二季度通胀数据也表现温和,总体保持在 2.5%左右。虽然基本面数据不是二季度债市关注的焦点,但其疲弱的表现压制了中长端收益率的上行空间。 资金面上,受外汇占款下降、财政缴款、央行对流动性态度强硬等因素影响,资金利率在6月份急速走高。6月20日,银行间7天质押式回购利率最高上冲至28%,加权在11.62%。随着央行6月25日晚间释放了流动性维稳信号,表示已经向部分符合宏观审慎标准的金融机构注入了流动性,资金利率才有所下行。本次资金面紧张程度可以说是十年难得一见,当时为获取现金,不少金融机构不计成本抛售短期债券,令短期债券价格大幅下跌。 鉴于债市监管升级行动令债券流动性下降,本期投资管理人进一步缩短久期,5月份增持了流动性相对较好的高评级短融。虽然投资管理人判断二季度可能出现全年收益率低点,

进出口贸易融资方式

进出口贸易融资方式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国内各商业银行的贸易品种日益丰富。但在具体*作过程中,一些业务品种,如开证授信额度、打包放款、提货担保等发展很快;另一些业务品种,如进口押汇、透支额度、出口托收项下押汇、贴现等,由于未得到进一步开发,处于停滞状态。下面从拓展结算业务和降低风险两个角度介绍和剖析几个未得到进一步开发或正处于停滞不前状态的贸易融资品种。 一. 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审单无误后,根据其与开证申请人签订的《进口押汇协议》和开证申请人提交的收据,先行对外并放单。开证申请人凭单提货并在市场销售后,将押汇本息归还开证行。 从某种意义上看,它是开证行给予开证申请人的将远期信用证转化为即期信用证+进口押汇这样一种变通的资金融通方式。但由于一些银行以进口押汇之名掩盖垫款之实,故其业务发展受到一定限制。 其实,对于银行而言,无论是与一般的流动资金贷款相比,还是与远期信用证相比,相当于专项贷款并使银行押有货物的进口押汇,实际上安全得多,收益也更好。而对外贸企业而言,进口押汇一方面使贷款期限比较灵活,可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在人民币贷款利

率与国外相应贴现利率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可以利用人民币而不是外币押汇,以防范汇率风险。当然,从银行的角度看,它还可以通过完善内部制度、收取一定保证金、严格审查进口商品并调查其市场前景等多种措施,以避免“假押汇、真垫款”和因进口商品不适销对路造成不能及时归还押汇本息的情况发生。 二. 进口托收押汇 进口托收押汇是指代收行在收到出口商通过托收行寄来的全套托收单据后,根据进口商提交的押汇申请、信托收据以及代收行与进口商签订的《进口托收押汇协议》,先行对外支付并放单,进口商凭单提货,用销售后的货款归还代收行押汇本息。 无论对于银行或外贸企业而言,进口托收押汇的优点和进口押汇相比,大体一致。但银行自身的风险却远远超过进口押汇。因为进口押汇是建立在银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信用证业务基础上,如果单单相符、单证一致,即使开证申请人不付款,开证行也必须履行对外付款的义务。这样,如果剔除汇率风险和利息两个因素,进口押汇并没有给开证行带来更大的风险。而进口托收则属于商业信用,无论进口商是否付款,代收行都没有责任。但如果为进口商续做进口托收押汇,进口商无疑将原本给予出口商的商业信用转给了代收行,从而加大了代收行的风险。作为代收行,应当根据进口商的资信情况、业务情况、抵(质)押/担保情况,为其核定一个押汇额度,供其周转使用,做到拓展业务和防范风险的有机结合。 三. 限额内透支

联社客户授信管理办法

联社客户授信管理办法 客户授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客户风险管理~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以及《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客户授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授信管理~是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 ****联社,对客户核定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办理授信业务~实行集中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信贷管理制度。 第三条统一授信管理方式分为内部统一授信和公开统一授信两种方式。 内部统一授信是指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由信用社内部掌握~以此控制客户信用总量的信贷管理方式。 公开统一授信是指信用社应客户申请~在对其风险和财务等状况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与客户签订授信合同~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额度内能够便捷使用信用的信贷管理方式。 本联社客户授信~一般采取内部授信方式。对于社会影响力较大、经营状况优良的优质客户~可以采取公开授信方式~并严格— 2 —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授信管理遵循先授信、后用信和动态管理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授信额度理论值~是指农信社根据相关测算方法测算的客户能够承受的最高风险限额。

额户授信额度理论值可以依据附件测算方法在许昌市综合授信管理系统中进行测算。 授信额度~是指县级行社在客户授信额度理论值之内~结合客户的经营管理水平、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实际信用需求以及还款能力等因素~对客户核定的办理各类授信业务的限额。 授信额度是对客户信用的最高的控制额~不是必须发放的信用额。授信额度是商业秘密~原则上不得对外公开。 授信业务~是指县级行社在授信额度项下~对客户提供的各类表内外信用业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拆借、贸易融资、透支、保理、担保、信贷承诺等。 增量授信~是指对客户拟核定的授信额度大于原审批,咨询,授信额度。 存量授信~是指对客户拟核定的授信额度等于或小于原审批,咨询,授信额度。 第二章授信主体、对象、条件、期限 第六条 ****联社为授信主体~各分支机构或公司业务部经办后申报~由联社统一授信。 第七条授信对象是指与县级行社已建立或拟建立信用关系 — 3 — 的企事业法人客户,包括单一法人客户和集团客户,。其他经济组织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增量授信客户信用等级原则上应在A级,含,以上。 第九条授信额度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到期后必须按规定重新报批。 第三章操作程序 第十条授信操作流程可分为授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议与审批、授信额度使用、授信后续管理等环节。

“金色年华”留学生金融服务

产品名称 “金色年华”留学生金融服务 产品说明 我们可以为您在出国前开立好英国当地个人账户,提前汇入学费和生活费,免除您携带大量现金出境的烦恼。您还可以同时申请英国当地借记卡和网上银行服务,提前做好一切财务安排。 产品特点 无账户管理费; 可在任何一家我行网点或汇丰银行网点办理存款; 设立“约期付款”和“直接借记”以定期自动缴付费用; 免费月银行账单寄送; 接受英国境外汇入汇款免收手续费; 您的英镑借记卡可在全英境内97%以上的提款机上免费取现,无跨行交易和跨境交易手续费; 网上银行具备24小时账户查询和转账功能。 适用客户 已获得英国院校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学生。 申请条件 账户申请者须为年满16周岁的个人; 年满18周岁的申请者方可在开户同时申请借记卡。 办理流程 您只需前往中国银行在国内的指定网点办理即可。我们将为您免费开立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金色年华”留学生账户。您可以在开立账户的同时免费申请英镑借记卡和网上银行服务。

在您提交开户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申请须符合要求),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会向您发送电子邮件,确认账户已经成功开立。您在收到确认邮件后就可以向新账户汇入学费和生活费款项了。如果您在三个工作日后没有得到确认,请向国内的受理网点查询。 提交证件 ?有效护照 ?住址证明(如户口本等) ?英国院校录取通知书 联系方式 请登录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813369614.html,查询就近的中国银行网点联系方式。 产品名称 国际汇款 产品说明 如需将款项汇往英国境外,您可以使用加急汇款当天汇出款项或使用普通汇款3天内汇出款项。 办理流程 若您持有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的账户并已开立网上银行服务,您可使用网上银行汇款; 若您未持有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的账户, 请亲临我们的分行办理。 提交证件 柜台办理需提供: 1. 您的身份证明和地址证明(比如:护照和水电费账单) 2. 收款人姓名和地址 3. 收款人IBAN代码

客户授信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增加销售额,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账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客户信用额度管理。 3.名词定义: 3.1授信是指公司对签约客户给予一定额度内并明确还款期限的先货后款支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3.2临时授信:针对超出客户授信额度需要对某一笔出货进行放行的授信。 3.3长期授信:出货后收款的授信,包括货到收款、月结货款、票据等, 4. 相关文件 无 5. 责任 5.1销售部: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客户授信额度的申请,跟进客户按期收款。 5.2财务部:负责客户信用数据的统计,负责按制度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出货申请时按审批后的授信额度严格把关,负责追踪业务员按期收回应收款。 6.内容 6.1授信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经审核批准后,可享受授信资格: 6.1.1临时授信 6.1.1.1客户由于资金周转原因,需要临时性欠款提货。 6.1.1.2遇节假日,银行不能办理支付,但客户又急需提货。 6.1.1.3客户已汇出款项但尚未到账,又未收到汇款水单的。 6.1.2长期授信 6.1.2.1与公司合作三个月以上的诚信客户。 6.1.2.2与公司合作一个月以上,未超过三个月,但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 6.1.2.3授信评估“差”以上的客户 6.2授信期限 6.2.1临时授信欠款时间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6.2.2长期授信:定期3个月,每季度重新核定一次. 6.3授信额度 6.3.1将客户信用等级分为:“优”、“良”、“差”三级,按客户信用等级核定授信额度,各等级对应最大额度如下表:

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国际进出口贸易的融资方式 一、进口贸易融资: 1、开证额度 开证额度是指银行为帮助进口商融通资金而对一些资信较好、有一定清偿能力的进口商,根据其提供的质押品和担保情况,核定的一个相应的开证额度。进口商在每次申请开证时可获得免收或减收开证保证金的优惠。 对外开立信用证后,对开证行来说就形成了一笔或有负债,只要出口商提交的单据满足信用证的规定和要求,开证行就要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由于开证行代进口商承担了有条件的付款责任,因此银行在受理进口方开证申请时,均把开立信用证视为一种授信业务。没有开证额度的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时要收取100%的保证金。 进口商申请开证时,银行除审查其开证额度是否足够外,为维护银行信誉和资金安全,通常还要重点审查货物的性质及变现能力、货物保险、物权单据的控制等情况。如发现申请书中的开证条款对银行和进口商利益形成了潜在的威胁,银行有权要求进口商加入一些保护性条款或拒绝受理开证申请。 开证额度是银行对进口商提供的开证保证金比例的融资,即期信用证项下必须付款赎单,远期信用证项下,银行将实施货物监管。 2、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 就是进口人借单时提供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信托收据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属于银行。货物售出后所得的货款,应于汇票到期时交银行.这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人

提供的信用便利,而与出口人无关。因此,如代收行借出单据后,汇票到期不能收回货款,则代收行应对委托人负全部责任。因此采用这种做法时,必要时还要进口人提供一定的担保或抵押品后,代收银行才肯承做.但如果出口人指示代收行借单,就是由出口人主动授权银行凭信托收据借给进口人,即所谓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方式,也就是进口人在承兑汇票后可以凭信托收据先行借单提货,日后如果进口人在汇票到期进拒付,则与银行无关,应由出口人自己承担风险。这种做法的性质与承兑交单相差无几,因此,使用时必须特别慎重. 3、担保提货 提货担保是指进口商开出信用证后,但有时因航程过短,货比单据先到,为了能及时提货用于生产销售并免付高额滞仓费,客户可要求银行为其开出提货担保书,交承运人先行提货,待正本提单收到后向承运人换回提货担保书的一种担保业务。客户只需保证日后及时补交正本提单,并负责缴付船公司的各项应收费用及赔偿由此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即可由银行单独或与客户共同向船公司出具书面担保,请其凭以先行放货。 提货担保占用授信额度一般仅限于信用证项下使用。进口商办理提货担保,必须向银行提交提货担保申请书、船公司到货通知、致船公司的预先提货保证书、以及提单和发票等的复印件。银行对上述文件进行审核,以确保所指货物确属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申请人还应在提货担保申请书上保证承担船公司所收一切费用和赔偿可能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在与日本、韩国和东南亚等近洋地区的进口贸易中,由银行出具提货担保的情况比较普遍。随着航运业的不断发展,这些地区的运输时间越来越短,航程一般在2 -7天,经常发生货物先于单据到达进口地的情况。

中国银行杭州分行营业网点

中国银行杭州分行营业网点--95566 省行银行卡中心杭州市西湖大道58号87088519 杭州市庆春支行杭州市延安路320号85011500 杭州市庆春支行中大分理处中山北路中大广场85777408 杭州市庆春支行机场分理处杭州市萧山国际机场候机楼国内出发厅86660103 杭州市庆春支行江滨分理处杭州市滨江四区在水一方公寓商4 86556603 杭州市滨江支行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06号86673512 杭州市滨江支行UT斯达康分理处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UT斯达康分理处86697732 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杭州市文三路388号88218305 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武林支行杭州市环城西路87号85211428 85114428 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文一分理处杭州市文一路318号88864836 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晖分理处杭州市文三路2号商检大楼一楼88381254 88381254 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世贸支行杭州市曙光路122号87950083 87950084 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拱宸分理处杭州市湖墅南路304号88386577 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之江分理处杭州市武林路408号85170653 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德迦分理处杭州市文新路327号88482145 88476749 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朝源分理处杭州市朝晖二区1号85233497 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宝石分理处杭州市保叔路172号85118492 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国都支行杭州市上塘路1号85808859 杭州市经开支行杭州下沙开发区3号路口86722327 杭州市经开支行下沙分理处杭州市下沙镇文教路98号86921903 杭州市经开支行出口加工区分理处浙江省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大楼86714014 杭州市经开支行下沙九堡分理处杭州市航海路1187号86704070 杭州开元支行杭州市凤起路88号85802037 杭州开元支行新中国支行杭州市开元路50号87021681 杭州开元支行官巷口分理处杭州市中山中路310号87814191 杭州开元支行望江分理处杭州市江城路560号86808135 杭州开元支行浙大支行杭州市玉古路148号87967385 杭州开元支行东方分理处杭州市庆春路137号87229652 杭州开元支行天水分理处杭州市中山北路373号85175687 杭州开元支行中山支行杭州市中山中路131号87805450 杭州开元支行双菱分理处杭州市双菱路143号86943411 杭州开元支行沁园支行杭州市机场路163号86968435 杭州西湖支行杭州市华光巷44号87018270 杭州开元支行沁园支行杭州市机场路163号86968435 杭州西湖支行杭州市华光巷44号87018270 杭州文三路分理处杭州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广场一层81951668 杭州文二路分理处杭州市文二路191号88360805 杭州新塘分理处杭州市新塘路120号86974304

客户授信管理规定

客户授信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1. 目的 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增加销售额,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账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客户信用额度管理。 3.名词定义: 授信是指公司对签约客户给予一定额度内并明确还款期限的先货后款支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临时授信:针对超出客户授信额度需要对某一笔出货进行放行的授信。 长期授信:出货后收款的授信,包括货到收款、月结货款、票据等, 4. 相关文件 无 5. 责任 销售部: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客户授信额度的申请,跟进客户按期收款。财务部:负责客户信用数据的统计,负责按制度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出货申请时按审批后的授信额度严格把关,负责追踪业务员按期收回应收款。 6.内容 授信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经审核批准后,可享受授信资格: 临时授信 客户由于资金周转原因,需要临时性欠款提货。 遇节假日,银行不能办理支付,但客户又急需提货。 客户已汇出款项但尚未到账,又未收到汇款水单的。 长期授信 与公司合作三个月以上的诚信客户。 与公司合作一个月以上,未超过三个月,但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 授信评估“差”以上的客户 授信期限 临时授信欠款时间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长期授信:定期3个月,每季度重新核定一次. 授信额度 将客户信用等级分为:“优”、“良”、“差”三级,按客户信用等级核定授信额度,各等级对应最大额度如下表:

XX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操作,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依照国家金融管理有关法令、外汇管理有关条文及规定,参照国际惯例与准则,根据我行授信管理相关制度并结合贸易融资业务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是指为国际贸易提供资金融通的业务,包括开立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提货担保、出口打包贷款等,其中进口押汇包括进口信用证押汇、进口代收押汇、进口TT押汇,出口押汇包括出口信用证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出口TT押汇、银信保。 第三条贸易融资应纳入我行对授信客户或授信客户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实行风险限额管理。对符合我行规定的叙做条件的单证相符出口信用证押汇、全额/准全额保证金或全额存单/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等贸易融资业务纳入低风险授信业务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经营行)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第二章部门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经营行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起部门,受理国际贸易融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授信需求,贸易融资授信的基本程序、权限可参照人民币授信办理。经营行需为申请人办理保证金存入、抵质押物入库等担保手续,签订相应授信文本,并按授信制度要求进行贷后授信管理。 第六条授信审批部为国际贸易融资授信的审批部门,对经营行报送的授信进行审批。

第七条风险管理部为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风险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我行风险管理制度对经营行贸易融资进行限额管理和风险控制,履行风险监控职责。 第八条国际业务部负责对涉外贸易背景、英文版贸易合同、单证条款、交易单证的合规性及外汇政策合规性进行审核,并进行贸易融资相关业务处理及会计核算,控制操作风险。 第三章申请和受理 第九条申请国际贸易融资的对象: 国际贸易融资申请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已办理年检、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经济实体。申请人必须在国家外汇管理公布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中,或申请开立跨境人民币信用证的企业,不得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中。 第十条申请人向我行申请贸易融资,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授信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我行授信政策; (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三)信用状况良好,申请人及其主要股东近三年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四)在我行已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有正常的业务往来; (五)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申请人向我行申请贸易融资,应向经营行提供下列资料:

中国银行SWIFT CODE

所在城市分行名称swift code 三亚(SANYA) 三亚分行(SANYA BRANCH) BKCHCNBJ75A 上海(SHANGHAI) 上海市分行(SHANGHAI BRANCH) BKCHCNBJ300 东胜(DONGSHENG) 东胜分行(DONGSHENG BRANCH) BKCHCNBJ89C 中山(ZHONGSHAN) 中山分行(ZHONGSHAN BRANCH) BKCHCNBJ44T 丹东(DANDONG) 丹东分行(DANDONG BRANCH) BKCHCNBJ82B 乌鲁木齐(URUMQI) 新疆分行(XINJIANG BRANCH) BKCHCNBJ760 佛山(FOSHAN) 佛山分行(FOSHAN BRANCH) BKCHCNBJ44A 佳木斯(JIAMUSI) 佳木斯分行(JIAMUSI BRANCH) BKCHCNBJ87B 兰州(LANZHOU) 甘肃省分行(GANSU BRANCH) BKCHCNBJ660 包头(BAOTOU) 包头分行(BAOTOU BRANCH) BKCHCNBJ89A 北京(BEIJING) 北京市分行(BEIJING BRANCH) BKCHCNBJ110 北京(BEIJING) 总行(HEAD OFFICE) BKCHCNBJXXX 北海(BEIHAI) 北海分行(BEIHAI BRANCH) BKCHCNBJ49B 南京(NANJING) 江苏省分行(JIANDU BRANCH) BKCHCNBJ940 南宁(NANNING) 广西分行(HUANGXI BRANCH) BKCHCNBJ480 南昌(NANCHANG) 江西省分行(JIANGXI BRANCH) BKCHCNBJ550 南通(NANTONG) 南通分行(NANTONG BRANCH) BKCHCNBJ95G 厦门(XIAMEN) 厦门分行(XIAMEN BRANCH) BKCHCNBJ73A 台州(TAIZHOU) 台州分行(TAIZHOU BRANCH,ZHEJIANG PROVINCE) BKCHCNBJ92J 合肥(HEFEI) 安徽省分行(ANHUI BRANCH) BKCHCNBJ780 吉林(JILIN) 吉林市分行(JILIN CITY BRANCH) BKCHCNBJ85B 呼和浩特(HOHHOT) 内蒙古自治区分行(INNER MONGOLIA BRANCH) BKCHCNBJ880 哈尔滨(HARBIN) 黑龙江省分行(HEILONGJIANG BRANCH) BKCHCNBJ860 唐山(TANGSHAN) 唐山分行(TANGSHAN BRANCH) BKCHCNBJ23H 嘉兴(JIAXING) 嘉兴分行(JIAXING BRANCH) BKCHCNBJ92F 塘沽(TANGGU) 天津市滨海分行(TIANJIN BINHAI BRANCH) BKCHCNBJ21A 大庆(DAQING) 大庆分行(DAQIN BRANCH) BKCHCNBJ87D 大连(DALIAN) 辽宁省分行(LIAONING BRANCH) BKCHCNBJ810 大连(DALIAN) 大连开发区分行(DALIAN F.K.Q BRANCH) BKCHCNBJ82H 天津(TIANJIN) 天津市分行(TIANJIN BRANCH) BKCHCNBJ200 太原(TAIYUAN) 山西省分行(SHANXI BRANCH) BKCHCNBJ680 威海(WEIHAI) 威海分行(WEIHAI BRANCH) BKCHCNBJ51D 宁波(NINGBO) 宁波分行(NINGBO BRANCH) BKCHCNBJ92A 常州(CHANGZHOU) 常州分行(CHANGZHOU BRANCH) BKCHCNBJ95E 广州(GUANGZHOU) 广东省分行(GUANGDONG BRANCH) BKCHCNBJ400 广州(GUANGZHOU) 广州开发区分行(GUANGZHOU F.K.Q BRANCH) BKCHCNBJ42G 惠州(HUIZHOU) 惠州分行(HUIZHOU BRANCH) BKCHCNBJ47A 成都(CHENGDU) 四川省分行(SICHUAN BRANCH) BKCHCNBJ570 扬州(YANGZHOU) 扬州分行(YANGZHOU BRANCH) BKCHCNBJ95H

客户授信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客户授信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客户授信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农发银发〔2009〕205号)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管理系统(CM2006)评级授信业务流程操作指引》及信贷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客户授信管理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核定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通过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控制我行融资风险总量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指在对客户实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通过对客户经营及融资风险状况的分析判断,为客户核定的我行愿意并能够承受的最高信用风险限额。融资风险总量是以客户在我行的融资余额,通过设定的融资品种、期限、方式的风险系数折算出的融资加权风险值。 第四条所有与农发行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必须按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纳入CM2006系统统一管理。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与我行已建立或拟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与我行已建立或拟建立信贷关系,且为我行客户提供担保的客户。对在我行仅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客户,如其无在我行融资意向,可暂不纳入授信管理。 第二章客户分类 第六条为了适应分类管理的需要,农发行客户分为政策性融资客户、准政策性融资客户、商业性融资客户、农业小企业融资客户、非经营性融资客户、机关与事业法人融资客户、新设法人融资客户、挂帐类客户8类。 (一)政策性融资客户:指上一年度在农发行的政策性融资月均余额占该客户当年月均流动负债65%(含)以上的客户(如政策性挂账贷款列入企业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项,在测算客户类别时,可从该项中剔除政策性挂帐贷款。下同。)。 (二)准政策性融资客户:指上一年度在农发行的准政策性融资月均余额(含商业性化肥储备贷款,即在划分客户类别时,可将商业性化肥储备贷款纳入准政策性贷款一并测算。下同。)占该客户当年月均流动负债80%(含)以上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加工企业客户,或上一年度在农发行的准政策性融资月均余额占该客户当年月均流动负债65%(含)以上的其他客户。 (三)农业小企业融资客户。指评级时点按银监会有关规定认定的小企业客户。 (四)非经营性融资客户。指以承担政府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或农村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以政府补贴资金为主要收益来源的客户。对以自身经营收入为主要收益来源的客户,即使承贷非经营性项目贷款,也不得纳入非经营性融资客户。 (五)机关与事业法人融资客户。指与我行建立信贷关系的机关法人客户和社会事业法人客户,含仅为我行客户提供担保的机关法人和社会事业法人客户。

中国银行板块分类

中国银行主要业务 中国银行拥有一个独特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平台,提供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资产管理、飞机租赁和其他金融服务,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复杂业务需求。 商业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业务是中国银行的传统主营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主要指资金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为中国银行业务利润的主要来源。2007年,公司金融继续以完善客户服务体系、促进业务整体联动、加强产品创新及实施管理转型为重点,组建公司金融板块,加强条线管理。中国银行实行服务重点大型优质公司客户的发展战略,关注于与大型优质客户的长期合

作关系,同时明确中小企业业务是公司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成为中小企业高效、专业、能够满足全面需求的合作伙伴。 ?存款业务 中国银行积极应对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对人民币公司存款业务的冲击,大力发展人民币公司存款业务。 ?贷款业务 中国银行继续强化贷款结构调整,加大对重点支持类行业的投入,实现信贷资源优化配置。 ?金融机构业务 中国银行注重与金融机构的全面合作,通过互荐客户、资源共享和共同开发新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 中国银行亦通过纽约、法兰克福和东京分行进行美元、欧元和日元清算,上述分行和新加坡分行均为当地一级清算银行。 ?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是中国银行优势业务。中国银行加强境内外机构联动,实现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快速发展。 ?其他公司金融业务 中国银行提供支付结算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汇兑、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集中支付、支票圈存及票据托管等。 产品服务创新 中国银行配合公司客户最新业务需求,组合和创新公司金融产品;加大与金融同业的产品合作,积极开展同业间公司信贷资产的转让业务;推出融易达(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服务)、通易达(应收账款质押开证)、融信达(基于投保出口信用险的应收账款的融资服务)和融货达(货物质押融资)等产品,进一步丰富了“达”系列贸易融资产品种类;推出隐蔽型出口保理、D/A银行保付票据项下福费廷等新产品;顺应全球贸易主流结算方式的变化,在中国内地同业中首批加入SWIFT组织服务设施平台(TSU),实现国内首笔TSU真实交易。 中国银行汲取国内外同业成功做法,借助战略投资者的经验,改进中小企业业务模式;修订中小企业授信政策制度,简化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操作流程;根据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推出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快富易”,为中小企业客户提供短期融资支持。 中国银行整合清算资源,在中国内地首家推出融海外分行与代理行服务于一体的系列支付产品“全额到账”、“台湾汇款”、“优先汇款”、“特殊汇款服务”,实现海外行与代理行业务共同发展,最大限度扩展了产品的覆盖面,填补了市场空白。其中,“台湾汇款”产品改变了该项业务一直由代理行包揽的局面,拓展了业务市场。 个人金融业务 个人金融业务为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重点之一。中国银行继续完善个人金融业务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组建个人金融板块,加强个人业务条线管理;重点推进网点经营方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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