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制度大全

药剂科制度大全
药剂科制度大全

卫生室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质量管理人员及各主要工作岗位职责及主要责任

(一 )药剂科主任职责

(二)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

……………………………………

二药品购货企业和购进药品合法资质审核制度

三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四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五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六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七药品摆放管理制度…

八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九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十有关设施和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十一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十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十三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管理制度

十五药学人员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部门分管的调剂、制剂、药检、临床药学、教学、科研等各项专业技术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指导下级药师做好工作,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难题。

2、指导和参与复杂的药品调剂、制剂、药品质量控制、药物咨询方面的技术工作等,保证药品质量合格、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3、参与建立临床药师制,经常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参与临床查房、病例用药讨论,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工作,研究制定较为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方案,协助做好临床合理用药的工作。

4、指导和组织参与药学科研,开展临床药学、临床药理、药物经济学、药事管理、药学信息等方面的研究,结合临床需要开展化学药品和中成药新制剂、新剂型的研究,组织引进、推广国内外药学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

5、组织解决技术上的重大疑难问题和相关实验,并负责审核相关的技术实验报告。

6、承担业务教学工作,指导下级药师、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的技术培养和理论提高。

7、监督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8、副主任药师(中、西)职责参照主任药师职责执行。

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

1 主要负责门诊药房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发药及药品管理工作。

2 必须严格遵守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3 调配处方时,做到“四查十对”,对其内容认真阅读审核,对不符合书写要求或错误的处方拒绝调配。对有疑问的处方,必须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

4 对药品数量、金额、破损、丢失等负有直接责任。

5 特殊药品管理和调剂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6 对急诊处方、特殊优待人群的处方,优先配发。

7 对取药患者以礼相待、态度和蔼,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不与患者争执。

8 保持药房和配方位置的整洁、卫生,做好配方前的准备工作。下班前按规定整理、统计处方后,填写处方封皮和核对表,认真交接班。

9执行“调剂室安全工作制度”。管好门、窗、水、电,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非本药房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1、单位应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

2、购进药品时必须索取以下资料

①购进药品时,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件;购进国家规定实施批签发制度的药品还应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②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委托医院原印章和医院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并标明委托授权销售药品的品种、地域、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③索取供货单位开具的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除了这些,我们还需查看供货方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GMP(GSP)证书、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要查看药品注册证书、必要的话还要该批药品的检验报告书,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上述证件注意查看是否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应当每年进行年检。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并对采购药品质量安全负有责任。

2 必须向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药品,全面考核其人员、效益、规模、仓库条件、硬件、软件是否规范等及能否保障供货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经考核合格,确定签署药品供需协议。

3 采购员根据临床需要及药品库存情况定期制定采购计划,报科主任、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药品采购。

4 新品购入需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能采购。

5 临床特殊急需的药品采购,需由临床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报药剂科主任审核批准,报主管院长

批准签字后,可一次性购入。药品仅供该患者使用,不作为院内供应药品常规使用。紧急情况可由药剂科主任签字,先购入后报主管院长,但应注明情况。

6 建立药品采购记录,内容包括购进药品的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等。

7 特殊药品的采购按特殊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8 在采购活动中,不得收取、索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以各种名目、形式给予的好处和药品回扣。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 质量验收工作由药库验收人员承担。

2 购进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3 出库后退回的药品,亦应经过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药品进入合格品区,供发货销售或退回原公司;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

4 质量验收工作应在药库待验区进行。

5 同时到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不同批号药品,应按批号分别进行验收。

6 进行进口药品、出库后退回药品验收时,应注意分别按各有关环节药品验收注意事项进行检查验收。

7 验收人员主要查验与待验药品有关的证明材料凭证、药品外观性状检查和药品内外包装情况及标识的检查。

8 验收人员应对验收符合规定的待验药品填写《药品验收通知单》或签字,作好仓储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的依据;不符合规定的应填写《药品拒收单》。

9 验收人员应做好验收记录。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 药品储存的原则是:安全储存,降低损耗,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差错事故。

2 仓库报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1) 按照药品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预防差错、混淆、变质。

(2) 做到数量准确,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3 按照规定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管理。

(1) 药品应按贮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低温库、阴凉库或常温库内。①阴凉库:温度保持在0~20℃;②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③低温库:温度保持在2~10℃;④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

(2) 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①药品与试剂等应分库存放;②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应分库存放;③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④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内,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⑤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待验区,待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区,确认为不合格的移入不合格区;⑥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⑦近效期药品应按季度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3) 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不能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4) 药品的货跺应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①药品货位与货位的间距不小于100cm;②药品跺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③药品跺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④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⑤库房间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⑥照明灯具须采用防爆灯,垂直下方不

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跺之前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5) 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其中:①黄色:为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②绿色:为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药品库(区);③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库(区)。

(6)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跺。

(7) 保管人员依据验收人员签字的“药品验收通知单”办理入库登记报告台帐。

(8) 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标签不牢、包装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请药学部门及质量部门处理。

(9) 保管人员应接受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与养护员共同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10) 严格执行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未经复核人员复核并签字的药品不得出库发货。

(11) 保管人员每月底进行库存盘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 药品养护工作的原则是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2 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熟悉在库储存药品的性质与储存养护要求,以便指导并配合仓库保管员对在库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保管。

3 经常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仓库保管员做好仓库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工作。每日定时对库内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内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4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5 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小组予以处理。

6 定期汇总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次时间、长时间储存的药品质量信息。

7 负责养护在用仪器设备、温湿度监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器具的维护、检定等管理工作。

8 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报修,同时向科主任及质量管理小组报告,以便尽快处理。

药品摆放管理制度

1 药库及各药房药品摆放均按此制度管理。

2 药剂人员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摆放药品并随时检查摆放药品的质量。

3 摆放药品的货架应保持清洁、卫生。

4 需冷藏的药品应摆放在相应的冷藏设备内。

5 药品应按类别分柜摆放,内用药、外用药、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摆放,标志明显、清晰。

6 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7 拆零药品应集中于拆零药品专柜,售完前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8 摆放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储存的药品要按照规定存放。

9 上架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做好药品的质量检查记录,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下架,并按规定处理。

10 凡质量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予上架。

1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质量参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12 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3 中草药按其类别、性质、气味等情况进行合理摆放。

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用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1 认真贯彻《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积极做好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用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整理、报告工作。

2 医务人员应积极参与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用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发现病人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一切与用药用械目的无关的异常情况,仔细观察、诊断,并填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3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时限上报。

4应及时向医务人员通报有关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用器械不良事件的信息,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5 在本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指导下,积极参加或组织医院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用器械不良事件的学术活动。

6 为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用器械不良事件的重复发生,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7 做好本院的药品不良反应医用器械不良事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8 各科室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医用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不得漏报瞒报。

9 各相关科室要设立药械不良反应登记本,并详细记录。

10 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用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作为本院的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各科室每月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应达到本科室当月出院人数量的%。药品不良反应领导小组将对每月上报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11 院部将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用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科室每份奖励10元。对完不成上报数量的科室每份处罚20元,对瞒报漏报的每例给予100元经济处罚,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表现突出的科室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工作不力,表现较差的科室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1 有专人负责药品拆零工作,必须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本工作。

2 配备拆零工具钥匙、药刀、拆零药袋、医用手套,随时保持拆零用工具的清洁、卫生。

3 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交质量管理员处理。

4 拆零后的药品集中存放在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

5 拆零后的药品如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粘贴拆零标签,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等,并做好拆零记录。

购进药品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1 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业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 药品购进时,要及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经领导人、验收人、经办人签字后,及时送交药剂科或财务科。

3 药剂科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审核凭证对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对违反药品管理规定和财经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药剂人员应拒绝验收入库,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蔽、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4 药剂科保存的药品购进原始凭证应及时装订成册,保存三年。

有关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养护员应对所有的仪器设备进行登记,并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账》以及档案卡。

(2)药房主任应对药房的仪器设备指定主要负责人,每月定期巡查和养护,并填写好《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不能马虎填写。

(3)使用人员应熟悉每一台设备,并能熟练操作。

(4)养护员还要负责库房中的仪器设备,每个月都要进行全面检查,查看仪器设备的设置及运行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反应,采取处理措施,并详细填写《库房营业厅巡检记录》。

(5药房主任则应负责设备仪器以及设施的维修管理,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

(6)保管员应按规定放置药房安全设施,不能随意挪用;药房主任则负责监督检查消防设施,使用到期后要进行更换。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精神药品是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能使之兴奋或抑制,反复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精神药品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与麻醉药品管理相同。

2 医院建立由主管院领导负责,医、药、护和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和人员职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保证用药安全、合理。

3 药学部门制定专人依据“印鉴卡”的申办规定,负责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办、换发“印鉴卡”,申报用药计划及变更手续。按期报送药品购用情况统计报表。批准核发的“印鉴卡”由专人保管,除购买药品之用外,不得带出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

4 药库及调剂部门贮存的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贮存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保险柜,专人负责,双人双锁。

5 各调剂部门与临床用药科室实行基数管理,基数卡注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及负责人签字,人员变更时,须办理变更手续。

6 药库特殊药品管理人员根据药品用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购药计划,药品采购员应向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采购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逐项填写验收记录,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并核验购药票据凭证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7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全部贮存于专用库或保险柜内,库房、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8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库或保险柜钥匙实行备案管理,历任管理人员情况须在药学部门登记备案。

9 各调剂部门指定专人凭领药计划领取药品。发药人和领药人需认真核对发药名称、数量、产品批

号、有效期后签字。领药人员领取药品后必须直接将药品存入专用保险柜、完成入账等相关手续。

10 调剂部门应制定符合资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做到“日清日结”,药品调剂应指定发药窗口,调剂时应仔细审查处方:处方书写是否正确、完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核查处方与病历的一致性,将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完整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量登记表”。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师有权拒绝发药。每班交接前,管理人员应核对药品和相关记录。

11 临床科室需要留存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于调剂部门建立基数卡,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负责人审核签字,临床需要变化时应及时变更基数卡。

12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调整时,须在组长监督下交接清点并记录,交接完成后报药学部门备案。

13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情况,保证质量合格。过期药品须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识;药品验收时发现缺少、破损的药品应当时解决;发现质量问题应按照药品质量处理程序处理。

14 破损和过期的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统计汇总后报药剂科(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上报行政部门批准,并监督销毁、记录。

15 药品使用中一旦发现骗取、冒领者,或发生药品丢失、被盗、被枪案件,应立即报告药剂科(药学部)主任、医院保卫部门及主管院长、院长,并向卫生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16 药品临床应用

(1)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只能用于本医院医疗需要。

(2) 开具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医务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培训考核合格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

(3) 开具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

(4)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楚,处方医师签全名、盖章。调配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人员应严格审查处方并签字登记。

(5)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1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1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6)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建立癌症疼痛患者病历。开具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7)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8)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为1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9) 晚期癌症患者每日使用吗啡无极量限制,不提倡使用哌替啶,手术患者可使用哌替啶。癌症患者因病情需要在开具控(缓)释制剂时,可同时使用即释麻醉药品。①使用非甾体镇痛药不能达到镇痛目的的严重慢性疼痛患者,可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和羟考酮缓释制剂镇痛,临床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强

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使用指南》中的各项规定开具药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周。②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随诊1次。

17 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办理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退药。患者不再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时,应将剩余麻醉、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药房,由药房按规定销毁。

18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处方保存3年备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量登记表”保存3年,其他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 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

2 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3 专柜加锁储存,储存药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

4 出账、入账要有购(领)药或处方使用凭据,做到购(领)入、发出、结存数量平衡。调剂部门使用药品要做到“日清日结”。

5 遵循专用处方和用量要求,处方至少保存2年。

6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销毁,保证在用药品的账物相符和药品质量完好。

7 按照规定审核处方,包括临床诊断、用法、用量等,对于单张处方超过用药天数的特殊情况,必须由处方医师注明诊断并双签字后方可调配。不合理处方拒绝调配,防止重复取药。

8 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药库、药房负责人报告药剂科主任、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销毁。

易致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 易致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致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致毒的化学配制。

2 持有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可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致毒化学品,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3 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致毒化学品应当在购买前将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猛酸钾无需备案。

4 购买易致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5 购用证明仅限本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6 所购买的易致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7 易致毒化学品由专人管理、专柜储存、专账记录。药库、药房对进出专库(柜)的易致毒药品逐笔记录,领用人和复核人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致毒化学品仓库。

8 使用易致毒化学品,应注意易致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

9 易致毒化学品发生丢失、被盗、被枪等,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 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2 药库、药房要对医疗用毒性药品进行严格管理,按照采购、验收、保管、领发、核对等有关规定妥善管理,防止丢失和违规使用,保证医疗使用,防止发生事故。

3 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严防混药。

4 建立专门的收支账目,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5 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师签名的处方,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6 药剂人员对毒性药品处方要加强核对,审查剂量,对用药目的不明确、超范围、超剂量、超疗程等处方可以拒绝调配,严格估计发药。

7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剂量准确,处方保存2年备查。

8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药品,应当付炮制品。

9 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

10 中药房必须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毒性药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

11 需报损的毒性药品需经科主任、主管院长批准交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销毁要有记录,包括销毁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等,必要时拍照。

12 因保管不当、配方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者,应迅速追查原因并及时上报。

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1 放射性药品系指用于临床诊断或治疗的含有放射性核素的药品和制品,包括用于制备放射性药品的放射性核素、植入体内的放射性制品及体外放射性免疫试剂盒等。

2 医院必须向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单位购买放射性药品。

3 医院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获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并按期申请审核换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医疗单位应向原发证的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换发新证。

4 医院应按照持有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类别所许可的范围使用放射性药品,不得超范围使用。

5 使用放射性药品的科室必须与其配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房屋设施,有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并经专业技术培训和有取得《放射性工作人员证》的专业技术人员。非核医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或未经培训、批准,不得从事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

6 使用放射性药品的科室应具有保证放射性药品安全使用的规章制度,必须对购买、使用放射性药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登记记录至少保持2年。

7 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放射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必须根据放射性药品的放射性剂量和射线能量等情况。将放射性药品存放于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内,以确保对人和环境安全。

8 制备放射性药品的医疗单位必须对所制备的放射性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有原始资料记录,检验

合格方可使用。

9 对于暂时不使用的放射性药品,要妥善保管,避免药品造成环境污染或丢失。

10 持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单位,在研究配制放射性制剂并进行临床验证前,应当根据放射性药品的特点,提出该制剂的药理、毒理等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卫生部备案。制剂只限本单位内使用。

11 使用单位必须注意收集所使用的放射性药品的不良反应等情况。放射性药品使用中如出现不良反应,使用单位应及时处理、记录,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2 各种原因造成放射性药品内在质量(变质、失效、过期等)或外观质量(外包装严重破坏、破损、字迹不清等)发生变化,不能再继续使用者按放射性废物处理。

13 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包括患者排泄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规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品。

2 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产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3 化学危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腐、报警、灭火、防晒等安全措施。

4 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准超量储存。

5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场地存放。

6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气体、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7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储存。

8 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立即检查,对剧毒药品、炸药、放射性物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锁保管,由保卫、安全部门按规定监督。

9 危险化学品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0 包装过剧毒药品的箱、袋、瓶、桶、等容器,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在保卫部门专人监护下进行销毁。

11报废的剧毒、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的处理,必须预先向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制定周密、安全的保障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12 化学危险品的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并按管理危险品的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贮存剧毒物品场所应具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 不合格药品的范围

入库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在库养护中发现不合格的药品。

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药品。

国家公布质量不合格的药品或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不合格的药品。

2 药库保管员和质量管理员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和处理工作。

3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

入库验收时发现验收不合格的药品,由药库药品管理员填写《不合格药品登记及处理意见表》,当场封存,移入不合格品区,并按相关程序处理。

在库养护中或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药品,各库房管理员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登记及处理意见表》,将其移入不合格品区,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质量管理员将国家公布的质量不合格的药品、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不合格的药品信息,通知各库房药品管理员,检查在库药品,各库药品管理员对不合格的在库药品统计汇总,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不合格药品记录及处理意见表》。按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相关处理。

4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按程序处理,并有完整的记录。

5 质量管理员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应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并上报药剂科主任,记录资料应存档三年备查。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的药房和个人卫生应符合规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着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本医疗机构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所在地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的药房和个人卫生应符合规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着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本医疗机构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

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所在地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1、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全院认真参加医院安排的业务学校,了解临床医学发展动态,扩大知识面。

2、全科集中组织学习:按照医院的要求,药剂科全体人员包括上下夜班的人员全部参加,重点安排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讲授药学知识,提高本专业水平。全科组织学习时,记录参加人员的名单,保存备查。

3、各组组织学习:药剂科安排业务学习时,各组科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学习,学习药学相关知识,做好记录,将主讲人、讲课题目、讲稿留存备查。

4、个人自学:个人抽时间安排学习,记录自学笔记,这也是自学的主要形式。个人应该根据不同学历、不同职称层次以及不同年龄层次自行安排学习。

5、要求: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参加药剂科以及各组组织的讲座,同时搞好自学。药剂科组织学习时,各组将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当日上报。

药剂科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流程

药剂科人员健康管理规 定流程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药剂科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药剂科内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学人员管理。 二、药剂科主任负责组织新员工体检,每年按要求组织员工常规体检,并对健康异常员 工及时予以调换岗位。 三、内容 (一)健康制度 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现场管理的员工不得患有传染病、隐形传染病、精神病、皮肤病以及其他有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 (二)体检管理 1.体检项目 (1)呼吸系统及胸透 (2)肝功能全项检察 (3)皮肤病方面检查 (4)视力(有无色盲)、听力等 2.体检频次 (1)新员工进科室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只有身体检查合格的药学人员方可录用。 (2)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学人员,每年必须按体检范围要求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 3.工作程序 (1)新工作人员体检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到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2)药学人员每年常规体检由医院体检中心确定时间,集中体检,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凡体检合格者,由体检中心签署合格证明后,随体检表存入本人健康档案。 4、药学人员健康异常处理程序 (1)凡药学人员常规体检不合格者,由科主任填写《药学从业人员健康异常申报单》,说明健康异常原因,建议处理意见,报医院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批准。 (2)《药学从业人员健康异常申报单》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3)立即停止患病员工的工作,调离原工作岗位,转换至其他不直接接触药品 的岗位或让由医院人事部门另行安排,待身体恢复健康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 工作。 (4)有传染病发生的岗位,凡与之有关的可能感染的员工均应体检确认。 (5)对传染病患者所在岗位环境、设备、设施、用具等立即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并且对人员、环境、设施、用具等进行特殊强化的监控,以便有 效地防止传染病蔓延。 (三)所有药学人员需持体检健康症上岗。 (四)健康档案 1.药剂科负责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 (1)每位药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历次健康的原始材料以及体检健康证。 (2)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康复后,医院所出具的体检证明。 (3)患有传染病的员工离岗去向原始资料。 (4)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药剂科中药药事管理相关制度

第一部分第五章中药药事管理 5.2.8中药从业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本院中药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院从事中药饮片、中成药有关的药学人员。 (三)主管部门:药剂科 1、本院药学人员年度、月份培训内容的拟定。 2、培训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3、本院药学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的汇总分析和汇报。 4、学习培训、考察计划的审议;学习培训、考察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5、邀请上级药学专家到本院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等事项。 (四)培训的实施 1、药学部依据培训计划定期实施并负责培训活动的全部事宜。 2、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由相关部门监督。 3、各项在职学习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经办部门应随时了解出勤状况。 4、参训人员应按照规定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批准手续。 5、各项培训考试或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不补考者,一律以旷工计算。 6、学习培训的考试测验成绩报告,列入绩效考核及晋升职务的参考。 5.3.1 中药饮片采购工作制度

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1、本院所用的中药饮片由药剂科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适时选购优质中药饮片。所购中药饮片,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供贷单位购进。 2、药剂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购药。 3、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所收各种礼品等应及时登记上缴,不得私自留用。 4、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6、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7、购进中药饮片,应作好购进记录。购进记录保存2年。 5.3.2 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

药房药库管理制度(1)

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采购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 2、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根据《基本药品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剂科提出采购计划,报经分管院长审核批准,拟采购首次使用的品种需经院药事管理小组研究批准,交药剂科采购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减品种和数量。 3、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要求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并认真审核其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4、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中要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条款。 5、采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制订年度采购计划,凭供应印鉴卡到指定的供应单位采购。 6、入库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破损、品种规格有差错,应及时与经销单位联系退货或协商解决;对质量可疑的药品或医疗器械,应及时报告药监部门,不得自行销售或退(换)货处理。 7、严禁任何形式的索取、收受贿赂,所有回扣和业务中让利款一律按规定处理,按实价开票。

药品、医疗器械验收入库制度 1、入库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采购人员与验收人员必须分设,不得由一人兼任。 3、验收药品应核对进货凭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供应单位、生产厂家、外包装情况、标签说明等内容。进口药品还应核对《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验收医疗器械应核对进货凭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经营许可证》号、注册证号、有效期、合格证等内容。 4、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5、药品、医疗器械验收合格后,验收保管人员应在发票上签字。 6、药品、医疗器械验收要及时填写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应放入相应库位的“合格品区”,按要求存放。 7、对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入库,应及时防置“不合格区”,验收员应填写“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登记表”,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总)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七、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八、药品按其性质、剂型、用途和储存条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二、药房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西药房。

门诊中药房工作制度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 七、中药材应按药性分类管理,除需密闭保存的品种外,应定期通风晾晒。库内应有防潮、防虫、防霉、防变质、防鼠等措施及消防设备;贵重药材应专柜、专帐、专人管理。 八、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九、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十、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一、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中药房。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绵阳富临医院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1、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简称质控小组):药剂科主任任组长,各组室组长及主管以上药师担任组员。 组长:文海菠 成员:张育琴李爱华熊川杨碧会 2、质控小组的主要职责: (1)每月检查、考核科内各组室药品质量、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等,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督促全科质量与安全标准的落实。 (2)每月检查调剂室和药库毒、麻、精神、贵重等特殊药品管理情况,有无“四无”药品,有无假、劣、过期失效和变质药品。 (3)每月了解医护人员及病人对药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药剂工作质量,对其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4)每月召开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对本部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进行讨论,制定改进方案,落实整改。 二、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指标(质控指标)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科工作情况,制定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指标。详见《药剂科质量与安全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药学工作管理质量考核主要指标 1、特殊药品管理:麻醉药品管理“五专”(专方、专柜、专人、专册、专帐),精神药品做到“三专”(专人、专柜、专帐);毒性药品及贵重药品专人专柜管理。 2、调剂管理:调剂室布局合理,药品陈列整齐有序,标志醒目,定位存放,定期

整理消耗帐物;不使用“四无”药品、假、劣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发药核对制度。 3、药品仓库:做好药品计划采购和药品在库养护工作,确保库房通风、干燥、避光;有防盗、防鼠、防蝇、防火、防潮措施;药品陈列规范化,帐物相符,有冷藏设备。药品采购、验收、发放、报损制度健全,单据完整。 4、发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做好有关统计工作。报帐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完整。 5、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各组室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劳动纪律、差错事故登记处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报损制度和医德医风管理等有关规定。 三、质量与安全管理实施措施(质控措施) 1、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概念、意识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和改革中的医院所面临的形势教育,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 2、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制度,了解质量管理的实质,熟悉、掌握工作质量管理内涵,使管理工作做到全员参与。使每个职工自觉、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站好自己的岗位。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有人负责,处处有人把关。 3、搞好事前控制: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考核指标,把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各种质量方面的问题和差错事故尽可能事前避免。 4、事中处理控制:根据相应制度及流程,处理好质量与安全事件,减少事件发展。 5、抓好事后控制:质控小组每月检查各室组质量和安全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做好记录,提出处理意见,发现问题,反馈信息,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定期向上级汇报。 6、各组室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结果,按药剂科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奖惩兑现。 2014年3月19日制

药剂科规章制度

药剂科规章制度 Last updated at 10:00 am on 25th December 2020

科室管理文件 (2010年版)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药剂科

目录 第一部分各级人员职责1.药剂科主任职责 2.药房、药库组长职责 3.主任(中、西)药师职责 4.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5.中(西)药师职责 6.中(西)药士职责 7.药库会计职责 8.药房会计职责 第二部分各部门工作制度 9.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0.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11.门诊中药房工作制度 12.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13.急诊药房工作制度

14.药库工作制度 15.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 16.ADR办公室工作制度 17.基地办公室工作制度 18.药品信息服务工作制度 19.急重病人用药会诊制度 20.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21.药师查房工作制度 22.药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度 23.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制度 24.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 25.药库安全制度 26.药剂科值班与交班制度 27.调剂室药品分装制度 第三部分各种规章制度

2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检查制度 29.抗菌药物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30.处方点评制度 31.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32.不合格处方、医嘱及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33.药品使用情况调查与分析制度 34.临床用药管理与质量监控制度 35.药剂科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36.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37.药品质量管理小组检查方法及流程 38.药品质量事故处理与报告管理制度 39.用药错误防范与报告制度 40.药剂科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41.职工参加学术活动及实验研究等规定 42.职工外出学习及各种休假奖金分配办法

药剂科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药剂科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中药库工作制度 一、采购验收 1、药库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掌握药品信息,根据本院临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及基本用药目录,按时编制中药采购计划。药品的库存量,应根据医院用药历史及本地不同季节常见病、多发病情况,灵活调节,以品种齐全、保证供应、不积压资金为原则。 2、采购、验收、保管人员应自觉遵守药事管理法规,廉洁自律,坚持从国营主渠道进药,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杜绝假冒伪劣药材。入库饮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省、市地方炮制规范。 3、饮片人库验收无误后,经手人(采购、验收、库管)应在原始单据、入库单等票据上签字,已备入账。原药材炮制后入库需要按标准从新验收登记。 二、仓库保管 1、药库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规,对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分类管理,变质失效等质量不合格饮片不得使用。 2、库存饮片应设卡编号,分类保管,随人随发及时登记,保证账货相符。 3、应保证库房的湿度、温度、通风、光线等贮藏条件符合要求,防止发生霉变、虫蛀、鼠咬等。 4、库房应有防火、防水、防盗、防鼠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安全。 三、出库管理 l、各部门领药时应持领药计划一填写领药单。领药时注意复核,察看品名、数量、规格、质量等。有关特殊药品的领发,应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2、实发饮片应填写出库单,双方签字。药库不得私自配发处方、对外代收、代购、转借饮片。 3、出库饮片应及时登录帐卡。 四、各种出入库凭证票据,应按月分类装订保存备查;每月定期盘点,核对帐目,做到帐物、帐帐全相符。 五、库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离岗。 六、非库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区。

药剂科管理制度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2、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3、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和检验记录必须完整,书写清楚并经复核签字后存档。 4、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务管理。 5、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6、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7、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8、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9、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10、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品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及药事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督促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实行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医疗科研需要。 4、配合临床工作,努力开展临床要学,建立药品信息网络,收集整理药品情报资料,宣传用药知识,配合临床做好新药验证、临床疗效评价工作,收集药品不良反应。 5、组织领导药品调配工作,指导和亲自参加复杂的调剂工作,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6、督促和检查特殊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7、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督促检查个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参加药事委员会工作 8、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10、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药房管理制度及流程

西药房管理制度 1.我科室全体员工须在院领导的指示下负责药房的具体工作。 2.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严禁漏、空、串岗。 3.本院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仅限于住院或急诊病人使用,使用后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4.建立药品出入账和有关监督制度,避免药品流失。 5.根据药品种类、性能、剂型进行分类放置,有明显标志定点定量定品种,严格交接班,确保安全使用 6.贵重药品应单独存放,毒、麻限制药品应由专人保管,并班班交接清点。 7.每月检查一次药品,注意药品质量,放置积压、变质、失效,如发现药品变质、过期或者标签模糊,药标不符者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如遇上述情况不符者不得使用 8.仪表端庄、态度和蔼,微笑服务,接待病人时要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忌语。 9.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包括处方内容、、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 10.处方、票据当面点清,向患者讲解药物用法,必要时倾听医生的意见,指导患者正确用药。耐心解释明细,让病人明明白白消费。 11.禁止和患者发生冲突,做到百问不烦,百问不厌。 12.服从主管领导的安排调动,协助其他人员做好工作,保持室内卫生

清洁。 13.当日要将处方量与实际投药量登记并做到药方相符,每月末与相关人员共同清点库存,做到帐物相符,向财务科报月出库单和库存报表。 15.定期检查效期,对于要到期的药品应提前3-5个月将库存数量上报业务院长,杜绝药品过期,以免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 16.了解药品的性能,服用方法及副作用,投药时经与处方查对无误及药物效期后方可交给病人,要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17.经常了解、检查、监督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注意抽查分析处方和病例,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 18.定期印发药品知识资料,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和评价工作。 19.负责全院药品的预算、供应和报表等工作。合理提出购药计划,指导督促库管员根据药品性能科学保管药品。 20.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能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21.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由药剂员与医生联系更改后再调配,如遇不妥情况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2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23.配方时必须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操作规程,调配西药方剂是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24.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5.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产品 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在院长和药事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管理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做到有计划地供应,满足临床 需要。 4、药房《药库》设专职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制定和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做好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制定的制度应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质量管理员不得同时兼任院部药品采购人员。因人事变动应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5、监督在岗从药人员搞好个人卫生,要求做到服装整洁,佩带胸卡。 6、提供药品咨询服务,指导群众安全合理用药,做好合理用药的宣传工 作,在适当场所设立合理用药宣传栏,公布药品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簿,对服务对象的批评或投诉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做出答复或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开展任何方式经营或变相经营药品,不得以医疗业务广告进行药品宣传。 7、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对从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基础理论、专 业技术知识培训,并负责实施和建立档案。 8、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做到有专人监测和收集用药品的 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等信息,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及时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并在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指导下,监护使用。 (二)医疗保健机构要有专人专账保管。 (三)详细登记购买终止妊娠药品情况。 (四)详细登记购买终止妊娠药品情况。 (五)每月核对一次终止妊娠药品出入库数量,并记录核对情况(六)严格遵医嘱发药。 (七)药房负责对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登记要记录发(取)药时间、妊娠妇女姓名、年龄、药品名称、齐川、主管医师、药剂师。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青铜峡市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及《处方管理办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得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得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得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得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

人员得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得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与其她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得,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得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得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与用药规模相适应得、与诊疗区与治疗区分开得药房、药库。药房、药库得内墙壁、顶棚与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得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得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得监测与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得,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与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得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三、药品得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得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得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得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

医院药剂科上墙制度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一.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二.制定医院“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药学部门在“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三.制定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医院药房设有处方签字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四.制定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五.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制定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3.药品管理人员每月查看病区所备药品有效期,在有效期前返药库调换新批号。 4.药剂科制定应急药品供应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的药品供应。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护士、医生或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应立

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不良反应信息后,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及采取的救治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科。 5.医务科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七.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制度。 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师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八.严格监督考核。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的重要标准。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因病施治,合理使用药品,减少患者的负担,减少药品带来的不良反应,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讲课教案

药剂科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供应管理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是药剂科的基本任务之一。医院药品品种多,数量大、周转快,收发琐碎,用于药品采购的资金数量巨大,加之药品是特殊商品,所以任务的重点是:一要保证全部药品的优质和安全有效;二要根据医院的性质任务和规模大小,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品种供医生选用,“基本药品目录”中的常用和主要品种保证不断货;三要严格认真管理好毒、麻、精神和贵重药品,执行有关规定;四要重视对有效期药品的管理;五要做好盘点统计报表工作,必须做到账物相符,一切原始单据都要完整保存;六要注意经济效益。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分为:计划采购管理、库房管理、供应管理和新药管理等项工作。 1.计划采购管理 计划采购管理既要充分及时地供应药品,又要防止滞留积压,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注意经济效益。具体要掌握好以下事项:(1)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保管人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核批准后交采购员执行。 (2)深入临床了解用药动态、新药使用和药品质量等情况,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供应工作。 (3)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审核药品供应渠道的合法性。 (4)对药品质量不合格、原包装破损的药品及时退货、调换并登记。 (5)根据季节疾病发病率情况,调整药品品种及购入量。 2.库房管理 (1)对毒、麻、精神药品及危险药品应按规定分别设库存放。库房的条件应与药品储藏要求相符,如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

等条件。 (2)库房药品的摆放可按药理、剂型、给药途径、字母顺序等分类存放,同时要建立货位卡,便于盘点和发药。 (3)入库药品要认真验收,应注意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真伪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加强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将所有库存的有效期药品公布于醒目处,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要特别注意虫蛀、霉变,应经常检查晾晒。 (5)中、西药品一般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保证药品质量。 (6)库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第三者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要三方签字,以示负责。 3.供应管理 供应管理指对药库供给调剂室、制剂室等有关科室药品过程的管理。 领用科室向库房领药时,应填写请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药品会计出帐,一联药库存查,一联领用科室留存,领药后库房保管员和领药人员应签字以示负责。若药剂科有计算机网络,则操作可直接在计算机网络上完成。 4.帐目及统计报销 (1)药品应有实物、会计帐,根据库房保管管物不管帐的原则,药库应设药品会计管理帐目,当月做出统计报表和出入库及库存总金额。 (2)负责药品价格管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后,立即通知调剂室、制剂室等使用科室,督促各使用科室更改价格,清点库存数,做出增值或减值报表。 二、调剂管理 1.调剂科(室)的任务

药剂科制度汇编

卫生室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质量管理人员及各主要工作岗位职责及主要责任 (一)药剂科主任职责 (二)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 …………………………………… 二药品购货企业和购进药品合法资质审核制度 三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四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五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六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七药品摆放管理制度… 八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九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十有关设施和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十一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十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十三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管理制度 十五药学人员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部门分管的调剂、制剂、药检、临床药学、教学、科研等各项专业技术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指导下级药师做好工作,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难题。 2、指导和参与复杂的药品调剂、制剂、药品质量控制、药物咨询方面的技术工作等,保证药品质量合格、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3、参与建立临床药师制,经常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参与临床查房、病例用药讨论,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工作,研究制定较为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方案,协助做好临床合理用药的工作。 4、指导和组织参与药学科研,开展临床药学、临床药理、药物经济学、药事管理、药学信息等方面的研究,结合临床需要开展化学药品和中成药新制剂、新剂型的研究,组织引进、推广国内外药学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部门制度目录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三、药剂科工作制度 四、调剂室工作制度 五、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制度 六、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七、药房值班工作制度 八、药库工作制度 九、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十、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 十一、药品质量监控制度 十二、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十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十四、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十五、用药错误监测报告制度 十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十七、处方制度 十八、处方点评制度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 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 二级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员组成。 3.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4. 药事管理委员会由5~7 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1 名。机构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1、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2、医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药学部门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药剂科各项规章制度范本

各项规章制度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医院药品质量信息管理,保证医院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维护患者的利益,制订本制度。 二、药学科临床药学科负责医院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做好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与反馈,重视患者对药品质量评价,填报质量信息反馈表,搞好意见反馈和处理。 三、临床药学室要经常深入实际,收集或征询药品质量情况,并汇总、分析和整理,填写药品质量信息反馈报告表,报药学科及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四、药房、药库及临床科室等与药品相关部门,若发现可疑的假、劣药,应及时报告采购中心,进一步确认,若属实应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查处。 五、临床药学科应认真对待医务人员及病人对药品质量问题的反应及投诉,要认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解决,并存档备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医院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临床科室对发现的药物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填表上报到药学科主管人员,由主管人员进行汇总,定期上报到医院进行通报,并上报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学技术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规定为了加强药学科业务工作管理,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使我院的药学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临床,服务于病人。药学科鼓励在职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业务学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把这项工作作为科室工作的重要容。为了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流于形式,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继续鼓励在职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加自学、自考,努力作好在职继续教育,学历文凭教育,执业培训教育工作。 二、继续做好以科室为单位的业务学习制度,每月一次。 三、根据药学科的发展要求,每年派1-2名人员到上级医院或临床药学工作开展较好的医院进修学习。 四、根据药学科的实际鼓励药学人员积极撰写论文,参加各种学习会议,学习结束在药学科进行学术报告,使大家都受益。 重要设备检测、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了明确重要设备检测,设施的使用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科室应根据所使用的药品的特性配备必要的设施,如冰箱、空调、温湿度计等。 三、设施的选择与安装及放置应符合要求,能达到所要求的标准。 四、所购进和使用的设备应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并定期校验。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对外借药。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误,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调配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唱收唱付,发药时应耐心细致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药名、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 7、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 8、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对特殊药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串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0、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搞好交接班工作。 11、门诊退药时门诊药房组长必须将患者所退药品与处方、发票核对无误,核对批号,确认该药品为本院发出后方可在发票上签字,然后由门诊收费处办理退费事宜。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对外借药。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或排药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或排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调配、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5、护师取药应当面核对点清,交待注意事项。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 7、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用药。 8、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做好特殊药品交接班工作。 9、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串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0、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汇总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汇总 药品库房工作制度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 二、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药品管理法规,做好药品的供应管理工作。 三、根据本院医疗的需要有计划地、及时地、准确地作好药品的预算、计划、采购工作。 四、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药品入库认真执行验收检查制度,药品出库时,保管员凭电脑请领清单发放药品,并与请领双方核对无误,签名负责。 五、保管员每月与药品会计及电脑核对药品入库、出库、库存量和金额,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六、药库对所有原始单据(入库单、请领单、随货单)均应妥善保管备查。 七、库存药品应按其性质不同,分类保管并设有标记,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生物制品的保管按其管理规定执行。 九、对短缺药品做好登记,设法组织资源,及时向药房及临床科室通报供货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对急救药品做到有备无患,准备即使供应临床。 十、药库应通风、干燥、避光,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药库整洁干净,严禁烟火,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七、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八、药品按其性质、剂型、用途和储存条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二、药房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西药房。 门诊中药房工作制度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医院药械科管理制度

医院药械科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供应管理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是药剂科的基本任务之一。医院药品品种多,数量大、周转快,收发琐碎,用于药品采购的资金数量巨大,加之药品是特殊商品,所以任务的重点是:一要保证全部药品的优质和安全有效;二要根据医院的性质任务和规模大小,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品种供医生选用,“基本药品目录”中的常用和主要品种保证不断货;三要严格认真管理好毒、麻、精神和贵重药品,执行有关规定;四要重视对有效期药品的管理;五要做好盘点统计报表工作,必须做到账物相符,一切原始单据都要完整保存;六要注意经济效益。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分为:计划采购管理、库房管理、供应管理和新药管理等项工作。 1.计划采购管理 计划采购管理既要充分及时地供应药品,又要防止滞留积压,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注意经济效益。具体要掌握好以下事项: (1)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保管人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核批准后交采购员执行。 (2)深入临床了解用药动态、新药使用和药品质量等情况,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供应工作。 (3)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审核药品供应渠道的合法性。 (4)对药品质量不合格、原包装破损的药品及时退货、调换并登记。 (5)根据季节疾病发病率情况,调整药品品种及购入量。 2.库房管理 (1)对毒、麻、精神药品及危险药品应按规定分别设库存放。库房的条件应与药品储藏要求相符,如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等条件。 (2)库房药品的摆放可按药理、剂型、给药途径、字母顺序等分类存放,同时要建立货位卡,便于盘点和发药。 (3)入库药品要认真验收,应注意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真伪等,发现问题及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