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

电子病历
电子病历

电子病历

开放分类:HOT医院

编辑词条分享

MSN

? 1 简介

? 2 发展阶段

? 3 目的

? 4 特点

? 5 主要内容

?

电子病历有很多种叫法,研究电子病历的权威机构美国医学研究所(IOM)在1991年时叫计算机化的病人记录 CPR ,还有一种叫法是电子病人记录 EMR ,这两个其实本质上没有差别,都是指把病人的信息计算机化。现在国际上几乎全用电子健康记录(EHR)了,不光是病人的信息,还包括健康人的保健信息、公共卫生信息,从学术意义上讲,电子健康记录(EHR)比电子病历的叫法更准确。

纸质病历的电子化

电子病历

这个阶段是电子病历的发展的初级阶段,其典型做法就是让医生使用MS Word或类似文本处理器来直接输入病历文本,此时医生不再手写电子病历。这时的电子病历系统包含的数据量少,解决了“天书病历“的问题,能实行院内病历数据的初步共享。但没有数据分析功能,系统可能应用于某个科室或医院,不能跨医院使用。

这种电子病历系统主要带来两个问题。

1.病历数据输入方式原始,只是将手写换成打字。很多医生由于年龄等原因,打字速度慢,系统使用困难。

2.病历模板的滥用。一些系统针对某些病症预先编写了病历模板,但在使用中存在病历模板的滥用,一些医生使用复制粘贴操作使用病历模板,这很容易使用复制粘贴使用其他的病历数据。造成多份病历数据间内容雷同,降低病历质量。这在病程记录中体现的比较多。

结构化电子病历

此时的电子病历数据的输入界面是标准的表单界面,可以是HTML表单或WinForm表单。用户可以直接输入文本,也可以使用鼠标点击选择项目。这种方式操作方便,使得医生避免大量的打字操作,而且数据颗粒化,便于数据的存储和分析。

这种系统需要大量的电子病历表单模板,需要配置很好的图形化表单设计器。

此时的电子病历初步实现了方便的输入数据,而且具有一定的数据分析的基础。目前国内电子病历发展刚进入这个阶段。

完整的电子病历

随着电子病历的不断发展,出现了比较完整的电子病历系统,其特点有

1.包容了比较完整的病历数据,包括医学影像,检查检验,ICU采集的数据等等。

2.历史积累的数据量不小,可能包含病人若干年的比较完整的病历数据。

3.出现跨医院的城域电子病历系统,同一个城市间的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开始联网,出现了城市范围内的电子病历大系统。各个医院间进行数据的无缝连接和访问。出现了城市级别的电子病历数据中心。

超大规模电子病历系统

电子病历系统的可预见的最终发展目标就是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建立全国范围的超大规模电子病历系统。并成立全国电子病历数据中心,这个数据中心包含了海量的电子病历数据。包括了所有公民的从胎儿检查,出生到死亡的所有的病历数据。是国家非常重要的战略信息资源。

国家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具有非常大的战略意义,它既是绝对的国家机密,也是无价的国家宝藏。

政府可以使用这个国家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可以随时准确的获得全体国民详细的病历和体质资料,对领导层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参考依据。若外国黑客入侵并访问了国家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则能获得相同的信息,这对国家安全是极大的威胁,因此是绝对的国家机密。

美国总统布什在对众议院的年度国情咨文中,把建立电子病历的目标概括成三句话:“将健康记录计算机化,我们可以避免严重的医疗事故、降低医疗费用的增长、提高医疗水平。”

电子病历

(1)传送速度快。医务人员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远程存取病人病历,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就能把数据传往需要的地方。在急诊时,电子病历中的资料可以及时地查出并显示在医师的面前。

(2)共享性好。现在使用的常规病历有很大的封闭性。医院诊治病人的记录只保存在本医院,如果病人到其它医院就诊则需要重新进行检查,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医疗资源也使病人增加了不少必要的痛苦。而采用电子病历后,则能够克服这些不足。病人在各个医院的诊治结果可以通过医院之间的计算机网络或病人随身携带的健康卡(光卡和IC卡)来传输。病历的共享将给医疗带来极大的方便。

(3)存贮容量大。由于计算机存贮技术尤其是光盘技术的进步,电子病历系统数据库的存贮容量可以是相当巨大的,而且病人随身携带的健康卡(光卡或IC卡),其容量也是可观的。

(4)使用方便。医务人员使用电子病历系统可以方便地存贮、检索和浏览病历,复制也很方便,可以方便、迅速、准确地开展各种科学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大大减少人工收集和录入数据的工作量,极大地提高临床科研水平。

(5)成本低。电子病历系统一次性投资建成后,使用中可以减低病人的费用和医院的开支。

缺点

目前,电子病历也存在一些缺点。例如,需要大量的计算机软硬件投资和人员培训,有些医务人员甚至很难适应计算机操作。计算机一旦发生故障,将造成系统停顿,无法进行工作,因此,经常需要保存手工的原始记录。还有在将病历数据输入计算机时经常会出现各种错误(主要是操作失误),需要严格的检查,以防止发生差错和事故。

电子病历的主要内容由病历概要、门(急)诊病历记录、住院病历记录、健康体检记录、转诊记录、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医疗机构信息等7个业务域的基本医疗服务活动记录构成。具体记录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历次诊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摘要信息;超声、放射、内窥镜、病理、心电图、脑电图等检查检验记录;医疗机构需告知患者或其亲属的各种知情同意书等。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HIS) 就是普通信息管理系统在医院中的应用。它包括了医院日常工作流程,比如挂号,化价,收费,病区,药房,设备等日常信息管理。

对象的区别

电子病历

HIS和电子病历虽然都是为医疗机构服务的。但有着很大的区别,其中最大区别在于侧重点不同,HIS以钱为中心,而电子病历以病人为中心。对于医疗机构来说,HIS是对外的信息系统,而电子病历是对内的信息系统。

和其他信息系统的关系

HIS系统侧重于处理钱,因此和社保系统,医疗保险系统等金融信息系统联系紧密,保证了病人正确合理而方便的支付医疗费用。而电子病历是处理病历系统的,因此对其他金融信息系统关系不密切,但HIS和电子病历都是医院配置的信息系统,为医院服务的,所有的诊断

治疗过程都涉及到这两个系统,因此HIS和电子病历系统关系密切,并且有可能出现混合一体的系统。

技术发展

HIS系统侧重于钱和资源的信息管理,属于传统的信息管理系统,是基于数据库的开发。相关的金融信息系统已经充分的发展了,技术方面已经没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看不出很大的发展创意了。在未来只是作好和其他金融信息系统的协同运行。

电子病历侧重于病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交换。数据库只是存贮数据的,限于目前的数据库处理能力,病历数据的分析,整理都是由电子病历系统完成的。因此数据库在电子病历中不是核心位置,电子病历核心功能就是病历数据的输入,分析和整理,并挖掘其中有用的信息。

电子病历首先是病历的电子化,因此也需要病历数据的长期保存和保密处理,而计算机信息技术出现时间不过几十年,其中的数据的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保存是没有先例的,其中必然存在很多技术问题需要解决。

法律方面

HIS系统不涉及法律问题,HIS系统是医院内部使用,医院可以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来约束使用HIS系统,政府机关不需要制订相关的法律来规定HIS系统的运行。

病历具有法律效力,传统的纸质病历因为是手写的,并具有签名,因此可以根据笔迹和签名鉴定来确认数据的真实性,而且鉴定技术成熟可靠,国家也颁布了相关的法律保证了签名和笔迹的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

而电子病历也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此时需要使用电子签名。

天书病历

电子病历相对于纸质病历有以下优点:

数据准确无误

医生书写传统的纸质病历时,由于各种原因,书写字迹潦草,有时难于辩认,从而产生了所谓的“天书病历”,这对提高诊疗水平很不利。首先字迹潦草会导致其他医疗人员产生误会。护士可能由于误读而使用错误的药品而发生医疗事故,病历分析人员也由于误读而得出错误的结果。而且在医疗纠纷中,字迹潦草,质量低劣,使得病历的证据作用打上折扣。

而电子病历由于是输入到计算机系统中的,因此在保证了数据安全的情况下,数据准确可靠,不会发生由于书写潦草而导致的难于辩认的问题。避免了“天书病历”。

安全可靠

电子病历使用了分级保密体制,每个用户都有相应的权限,用户在查看电子病历时可以进行严格的权限控制。任何用户都不能越权查看和修改电子病历数据。而且任何有权限的用户查看和修改电子病历数据时,电子病历系统都会做相应的日志记录。而且电子病历系统可以使用比较成熟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技术。在理想情况下,这些措施都能保证电子病历数据的安全可靠。

查看方便,实效性强

传统纸质病历是保存在医院的病案室中,调用查看需要走一套流程,而且还需要在堆积如山的病历堆中找到需要的病历,而且找到的病历不能随身携带。时间漫长,过程复杂,使用不方便。

在电子病历系统中,所有的数据是保存到数据库中的,医生或某个医疗设备只要保存了数据,

电子病历系统就能立即开始处理这些数据,任何电子病历系统终端都可以查看这些数据。

在保证数据安全的情况下,任何连接到电子病历系统服务器的终端设备都可以查看电子病历,这些终端可能是普通的台式PC机,笔记本电脑,PDA,智能手机,ICU病床的床头机。电子病历系统还可以向英特网开放接口,使得任何人可以英特网上查看电子病历。还可以通过短信发送重要的电子病历数据。电子病历数据被查看的越多,它的价值就体现得越多。

完全的电子病历保存着所有的病历数据,包括医生写入的病历数据,病程记录,从医疗设备收集到的医学影像图形,各种检查检验数据,ICU设备的当前图形和历史数据。医生可以在一个电子病历系统中查看数据,而不用来回切换多个系统查看,方便医生操作。数据的集中显示更能帮助医生全面考虑诊疗过程。

保存方便

历史堆积的纸质病历体积大,数量多,保存困难,而且纸张本身容易霉变烧毁。而电子病历保存在数字存储介质中,体积小,容易保存,而且已经存在成熟的异地数据冗余保存和恢复功能。

辅助医生诊疗

电子病历系统在拥有全面的病历数据的情况下,可以添加各种医疗智能辅助模块,辅助医生诊疗。比如添加用药安全模块,可以提示医生避免低级的药物禁忌错误;使用知识库帮助医生使用历史积累的经验;使用病历搜索,可以列出和当前病历有类似情况的电子病历历史数据供医生参考借鉴。

病历数据的共享

电子病历系统利用计算机网络实现病历数据的共享,任何有权限的用户都可以查看所有的病历数据,借鉴和分析所有的使用过本系统的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于医院范围的电子病历系统,任何有权限的用户都可以查看医院内部所有的病历数据,对于全国范围的电子病历系统,则任何有权限的用户都可以查看全国所有的病历数据。

跨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可以全面共享检查检验的结果,在规章制度的保证下,一个医院的医生可以直接查看另一个医院作出的检查检验结果。这最大程度的避免了重复检查检验。减少病人负担,增加了大型检查检验设备的利用效率,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而且医院可以减少购买检查检验设备,节省经费。

远程诊疗

大范围的电子病历系统是普及远程医疗的基础。远程医疗可分为应急远程医疗和普通远程医疗。

应急远程医疗就是当地的医疗力量薄弱,遇到重大医疗问题而求救于地理上非常遥远的大医院。比如边远地区的小医院接受了难于治疗的病人,则可以通过电子病历网络向中心地区的大医院请求技术支持。在电子病历系统的支持下,病历数据传递实时,速度快而且全面,对于其中的一部分病人,中心大医院可以做出诊断并替小医院开出诊疗方案,边远小医院可以参考这个诊疗方案远程进行诊疗。整个过程速度快,避免了病人的远程运输,争夺了医疗时机。如果某国际救援队携带这套远程电子病历系统,则它能在必要时得到中心大医院专家群接近于身临其境的支援,大大增强了医疗救援能力。

普通的远程医疗就是实现约定的请求遥远的中心大医院的支持。比如偏远地区的慢性病人可以使用远程电子病历系统,使得中心大医院的主治医生为其做常规诊疗,避免了病人的长途奔波,而医生也能频繁的掌握病人的病情发展。

大规模医疗数据分析

电子病历系统包含了大量的病历原始数据,可以借助于计算机系统的海量数据处理能力来实行大规模医疗数据的分析。而且电子病历系统规模越大,数据分析量越大,同时越准确。

此外还能进行长时期大范围的用药安全统计分析。

有两种发展模式。一种是政府主导,一种是市场主导。

政府主导的有加拿大、德国、英国、丹麦、中国香港、瑞典、澳大利亚、马来西亚。

采用市场主导的有美国、南非、巴西。

20多年来,欧、美一些大医院开始建立医院内部的医院信息系统(HIS),随之电子病历在美国、英国、荷兰、日本、香港等地区有了相当程度的研究和应用。

美国

美国政府已在大力推广、普及EMR的应用工作,印第安那大学医学分校利用 EMR预测癌症早期病人的死亡率,波士顿EMR协会正在研究通过Internet传输急救病人的EMR问题。但美国的医生真正用电子处方的只有20%。实现电子病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英国

英国已将EMR的IC卡应用于孕妇孕期信息、产程启示及跟踪观察。

香港

香港医院管理局的患者卡(Patient Card)记录了病人完整的医疗过程,包括医生检查、检验结果、X片、CT片MTI片及处方等。

中国

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中国医院信息系统已初具规模,许多医院相继建立起医院范围的信息系统,为中国电子病历的研究和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中国的电子病历还有如下问题需要改进:

国内软件大环境不甚良好

政府最近关注软件业发展,投入大量资金和优惠政策,但软件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和其他行业最大的不同就是,知识产权是软件业的命根子。但政府目前对此认识有误,认为只靠资金和优惠政策就可发展软件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而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带来一系列问题,造成软件业根本的发展动力不足。因此希望政府采用正确的方法扶持发展软件业,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国内软件大环境不甚良好,造成大部分软件专业发展出现问题,其中包括电子病历。

人们对电子病历认识不足

电子病历在国内刚刚兴起,人们对其作用认识不足,造成医院对此需求不强烈。

电子签名尚未实现

电子病历的发展终究会遇到了电子签名的问题。实现电子签名是一个复杂的技术和法律的混合问题。需要花很长的时间解决。

历史数据的积累不够

电子病历只有保存了大量的历史积累数据才能发挥巨大的作用,由于电子病历出现时间短,历史积累数据还不够,还需要几年几十年的数据积累过程。电子病历系统同其他信息系统相比有个特点,那就是使用越久就越有价值。

数据输入方式还不够人性化

使用电子病历的都是医生,这种用户未必有着很好的计算机使用能力,很多年龄还比较大,因此难于适应常规的计算机输入方式。电子病历普及使用必须能实现方便快捷非常人性化的输入技术。

电子病历归档流程

关于我院启用住院电子病历归档程序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规范电子病历归档流程,保证现有电子病历稳定运行,进一步做好电子病历质控工作,医院决定从2017年6月7 日(星期三)启用住院电子病历归档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2015年来没有归档的住院电子病历集中归档(限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 2、2017年6月7日(星期三)后住院病人出院后,应按照住院电子病历归档流程办理(住院电子病历归档及修改流程见附件一)。 3、启用住院电子病历归档程序后,要求病人出院后住院电子病历3日内归档率100%,纳入月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1:住院电子病历归档及归档病历修改流程 一、住院电子病历归档流程 (一)合格病历电子病历归档流程 1、医生完成病历并提交 2、本科室质控医生审阅认为病历合格则提交到病案室 3、病案室填写病历归档上架号码 (二)不合格病历电子病历归档流程 1、医生完成病历并提交 2、本科室质控医生认为病历不合格退回主管医生 3、主管医生在24h内修改并再次提交 4、本科室质控医生认为病历合格并提交到病案室 5、病案室填写病历归档上架号码 二、归档病历修改流程: (一)不允许修改归档病历使用范围: 病人已经复印病历、封存病历等不允许修改。 (二)允许修改归档病历流程 归档病历由于某种情况需要修改病历,须经过以下审批程序。 1、主管医生填“病历修改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科室主任审核签名; 3、质控科主任审核批准,一份留存,一份交信息科留存; 5、病案室核查通过后执行以下电子流程 5.1、质控科质控医生退回病历(修改期限为1天,一天后不能

修改) 5.2、主管医生修改病历后再次提交(并将修改病历打印交病案室重新装订)。 5.3、本科室质控医生认为病历合格并提交病案室。 5.4 病案室填写病历归档上架号码 (三)不合格病历退后流程: 1、质控科质控医生退回病历(修改期限为1天,一天后不能修改); 2、主管医生修改病历后再次提交(并将修改病历打印交病案室重新装订)。 3、本科室质控医生认为病历合格并提交病案室。 4、病案室填写病历归档上架号码 培训计划 从2017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各住院病区派1名质控医生和1名住院医师。 培训地点:信息科培训教室(行政楼一楼) 培训内容: 1、合格病历电子病历归档流程 2、不合格病历电子病历归档流程 3、归档病历修改流程

凭借cw2vec方法,阿里健康拿下中文电子病历实体识别全国冠军

凭借cw2vec方法,阿里健康拿下中文电子病历实体识别 全国冠军 全国知识电子病历结构化是让计算机理解病历、应用病历的基础。基于对病历的结构化,可以计算出症状、疾病、药品、检查检验等多个知识点之间的关系及其概率,构建医疗领域的知识例如,基于大医院的优质病历数据训练的辅助诊疗系统,可以在基层医院应用以提升医生的业务能力;根据症状和以往病历记录自动分析医生开出的药品是否合理,预测发生误诊的概率等等。结构化的电子病历对于临床医学科研等工作也具有重大作用,医生可以更加智能地搜索相关病历,或者查看相似病历,也可以对病历进行相关统计分析,有助于医生发现潜在的知识联系,产生高水平的临床研究论文。 此次CCKS2018的电子病历命名实体识别的评测任务,是对于给定的一组电子病历纯文本文档,识别并抽取出其中与医学临床相关的实体,并将它们归类到预先定义好的类别中。组委会针对这个评测任务,提供了600份标注好的电子病历文本,共需识别含解剖部位、独立症状、症状描述、手术和药物五类实体。 目前主流的中文实体识别方法主要沿用自英文和其他语言的通用方法,并没有把中文的特色发挥出来。而正如英文中可以根据单词的词根词缀来猜测其意义和性质一样,汉字的笔画及偏旁部首中也蕴含着大量信息。阿里健康团队以两种序列标注算法为基础,首次在医疗文本领域采用了cw2vec的方法构建词向量矩阵,基于全部的非标注文本和标注文本集训练词向量,以解决新字无法识别的问题;同时改进了汉字结构和拼音的特征的一般方案。最终,团队以严格指标0.8913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医疗命名实体识别只是我们团队工作的一小部分,也是我们面向医院

电子病历书写规范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的医疗信息资料,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应用字处理软件如Word文档、WPS文档等编辑、打印的病历,不属于本规范所称的电子病历,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日期,采用12小时制记录时间。 第七条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使

用统一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采用数字认证技术识别操作人员身份,并设臵有相应权限;并确认该数字认证密钥用于电子病历时,为该操作人员专有且独立控制。 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用数字认证密钥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病历记录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按照病历记录格式要求生成并显示医务人员数字认证签名。 第十条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建立的电子病历的权利和义务。 电子病历系统应严格设臵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鉴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托电子病历系统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授予唯一标识号(即病案号)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电子病历系统应设臵相应功能,实现同一患者个人信息在病历记录中的自动生成,以保证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不再重复录入,为医疗工作提供方便。 第十二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严格的复制管理功能。同一患者的相同信息可以复制,复制内容必须校对,不同患者的信息不得复制。

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版)_学习笔记(20210226085159)

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版) 学习笔记 1. 概述 1)卫生部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简称“3 5 2 1工程",即建设国家、省和地市3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5项业务应用,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2个基础数据库和1个专用网络。 2)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 电子病历(El e c t r o ni c M e dica 1 Rec o rd, EMR),是由医疗机构以电子化方式创建、保存和使用的,重点针对门诊、住院患者(或保健对象)临床诊疗和指导干预信息的数据集成系统,是居民个人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过程中产生和被记录的完整.详细的临床信息资源,是记录医疗诊治对象医疗服务活动记录的信息资源库,该信息资源库以计算机可处理的形式存在,并且能够安全的存储和传输,医院内授权用户可对其进行访问。 电子健康档案(E 1 ectron i c Hea 1 th Rec 0 rd, EHR) ?也称为电了健康记录,即电子化的健康档案,是关于医疗保健对象健康状况的信息资源库,该信息资源库以计算机可处理的形式存在,并且能够安全的存储和传输,各级授权用户均可访问。 电子病历是电子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利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健康档案对电子病历的信息需求并非全部,具有高度的目的性利抽象性,是电子病历在概念上的延伸和扩展。 3)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以患者电子病历的信息采集、存储和集中管理为基础,连接临床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医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平台,是医院内不同业务系统Z间实现统集成、资源整合和高效运转的基础和载体。医院信息平台也是在区域范围支持实现以患考为中心的跨机构医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服务的重要环节。 4)基于电子病历的区域医疗协同。是指以区域内电子病历信息的共享为基础,以医疗机构Z间的转诊、转检、会诊等业务为特征的医疗服务。基于电子病历的区域医疗协同需要电子病历共享库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支撑,该医疗服务平台为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供健康档案中有关医疗服务域的相关信息。 5)方法学: 业务建模:釆用u ML面向对象的分析与设计方法。 信息建模:釆用HL7开发框架(HDF)和HL7参考信息模型(HL7 R I M),电子病历文档借鉴H L7 CDA临床文档架构。 技术架构:按照s O A的设计理念,选择“松耦合"的技术体系。 2. 现状分析与总体设计思路 1)国外现状: 美国:200 6年度联邦政府预算屮为实现EMR设立了1025亿美元专款,要求医疗界在10年内彻底取消传统的纸张病历,让所有美国人拥有-?份个人健康记录。加拿大:

电子病历功能规范

电子病历功能规范 : 按照《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及结合医院需要设计病历格式,实现不同病历 之间的数据共享。 一般文字输入、排版功能。支持中英文字输入、分段、首行缩进等文字编 辑功能。 特殊符号的输入功能。如摄氏度符号等特殊字符的快速输入功能。 电子病历的痕迹显示功能,可选择是否显示病历的修改痕迹。 通过多个时点对病历完成时限进行监测。入院、病情状态的转换、交接 班、转科、手 术、出院、死亡等多个时点设置病历完成的时限,并形成 数据。 对病案质量控制所设置的时间段内需完成的病历进行提醒。 1) 严格按照出院后 3 天,死亡后 7 天病案必须归档的规定对纸质病案及电子 病历进行回收, 由病案科病历回收人员对回收的病历进行确认, 并对纸质 1. 病历书写支持 1) 2) 支持病历模板调用功能。 3) 支持表格式病历。 4) 5) 文本在同一病人病历间的拷贝。 6) 检验、检查结果的调入。 7) 2. 病历安全保密控制 1) 屏蔽外部文件复制功能, 防止病历内容在不同病人间的复制引起的描述病 情千篇一律,张冠李戴,前后矛盾。 3. 2) 3) 病历修改权限的控制, 严格按照三级医生检诊权限对病历内容的修改进行 控制, 运转及出院病历的封存。可暂时封存(解封)运转中病历,封存出院归档 后的病历。病历一经封存,临床科室均不得修改。 病历及时性监控及提醒 1) 2) 4. 3) 4) 转科、出院时需提醒医师停医嘱。 医生可在工作站查询病历完成时限监控信息。 病案回收及归档

精选文库病历的完整性进行评价。 2)回收后的病案处于圭寸存状态,临床医师不得修改。 3)如病历不完整或缺陷、缺页,则由病案回收人员退回,退回内容含纸质病案及电子病历,待临床科室补齐病历病案回收人员再次进行回收审查工 作。 5.病历质量控制 1) 主观性评分。可设置主观性评分的内容及分值,评分内容均区分在院及出 院评分。并在对病案进行审阅的时候可对该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2) 客观性评分。可通过对病历完成时限信息、医嘱信息、电子病历信息等信 息的加工、提取、判断,动态生成自动评分内容及分值。评分内容均区分 在院及出院评分。医生的工作站中可使用自评功能,以便及早发现病案质 量问题。 3) 根据主观性评分和客观性评分生成病案评分值,如是不合格病案则退回科 室进行处理,合格病案则封存归档。不合格病案内容的信息需能显示到医 生工作平台上,以便修正。 4) 可分配权限给各科室负责病案质量工作评定的人员进行病案评分工作。 6.病案借阅 1) 临床医师可通过病案借阅功能借阅已封存的病案。由临床医师提交借阅病 案的原因及条件;病案科审批医师提交的申请,设定借阅时间及选择借出 的病案。 2) 已到借出时限的电子病历自动回收。 3) 可查阅病案的借阅情况。 7.病案相关统计查询 1)病历回收归档相关统计 a)归档工作质量监控统计表 2)病案质量相关统计 a) 质控病案登记表 b) 质控科室情况汇总表 c) 病案质控存在冋题简表

中文分词技术在电子病历系统中的应用

中文分词技术在电子病历系统中的应用 二〇一二年十月

摘要 电子病历(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EMR)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门诊、住院患者临床诊疗和指导干预的、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的医疗服务工作记录,是居民个人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过程中产生和被记录的完整、详细的临床信息资源,它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作为主要的信息源,取代纸张病历,医院通过电子病历以电子化方式记录患者就诊的信息,包括:首页、病程记录、检查检验结果、医嘱、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等,其中既有结构化信息,也有非结构化的自由文本,还有图形图象信息,在医疗中作为主要的信息源,提供超越纸张病历的服务,满足医疗、法律和管理需求。 电子病历系统(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 System, EMRs)是针对基于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的电子病历进行采集、储存、传输、展现、检索、质量控制、统计和利用的系统。 为了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截止2012年1月底,卫生部先后制定下发了《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在《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中明确了对电子病历书写需要将自然语言方式录入的医疗文书按照医学信息学的要求进行结构化以及对结构化数据的检索和统计进行了要求。在《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中进一步确定了电子病历数据进行数据交换的基本数据集模型。由此可见电子病历的“结构化”是电子病历系统设计和实施的重点和难点。 本文将阐述如何通过在目前新版电子病历系统中引入中文分词技术,解决目前电子病历系统中电子病历数据的“结构化”难题,实现电子病历用户在实际应用中通过自然语言进行自由文本方式的输入的同时,能够通过计算机的辅助进行病历内容的结构化,为日后的查询、统计、数据交换提供基础。 本文阐述的主要内容如下: (1)目前电子病历系统的结构化问题; (2)中文分词技术概述; (3)中文分词技术在电子病历系统结构化中的具体应用;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2017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应用管理,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其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等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四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子 病历应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

历的业务监管等工作;(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三)具备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四)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电子病历管理。 第八条电子病历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数据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电子病历信息有效共享。 第九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 别手段,并设置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十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可以使用电子签名进行 身份认证,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采用权威可靠时间源。 第三章电子病历的书写与存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病历书写,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病历记录、化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

电子病历的基本架构及数据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附录一 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图 征求意见稿 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 (3) 第一节图例 (3) 第二节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总图 (4) 第三节病历概要 (5) 第四节门(急)诊治疗处置记录 (5) 第五节门(急)诊护理记录 (6) 第六节检查检验记录 (7) 第七节知情告知信息 (8) 第八节住院志 (8) 第九节住院病程记录 (9) 第十节住院治疗处置记录 (10) 第十一节住院护理记录 (10) 第十二节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11)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础模板 (12) 第十三节病历概要基础模版 (12) 第十四节门(急)诊病历基础模版 (12) 第十五节门(急)诊处方基础模版 (13) 第十六节护理—护理操作记录基础模版 (14) 第十七节护理—护理评估与计划基础模版 (15) 第十八节治疗处置—一般治疗处置记录基础模版 (16) 第十九节治疗处置—助产记录基础模版 (17) 第二十节检查检验记录基础模版 (18) 第二十一节知情告知信息基础模版 (19) 第二十二节住院病案首页基础模版 (20) 第二十三节住院志基础模版 (21) 第二十四节住院病程记录基础模版 (22) 第二十五节住院医嘱基础模版 (23)

第二十六节出院记录基础模版 (23) 第二十七节转院记录基础模版 (24) 第二十八节转诊记录基础模版 (24) 附件1:电子病历相关业务活动记录分类表 (25) 附件2:电子病历基础模板、数据组、业务活动记录对照表 (28)

电子病历功能说明

第一章电子病历系统概述 第一节设计思想与系统架构 设计思想 电子病历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将医院带入全新的数字化医院时代:医院的管理、决策、医疗科研、医疗服务等将有全面的数据支持;更好的制定实施各种标准操作规程(SOP),实现医院管理决策的数字化和制度化、医疗服务的标准化、以及组织全院进行科研攻关、对大部分疾病进行标准化治疗等功能。医院信息化将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以病人信息为中心的高度集成化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影象存档与通信系统(PACS)、远程医疗、预约服务、医疗保险、信息发布、电子商务、社区医疗服务等功能。我公司将与医院建立长期友好的紧密合作的伙伴关系,为医院在医疗、管理及科研方面实现新的腾飞服务;为医院院成为代表我国最高水平的当代医院管理系统的一面旗帜服。 成功的医疗组织将会具有这样一种普遍的能力:管理和控制病人电子资料和影像信息的高效传送、存储,并能够让这些宝贵的信息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具有如此能力的医疗机构将通过提高生产力、改善工作流程、增强服务能力而具有无比强大的竞争力。 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建立,可为医院的医疗、科研、教学和医院管理等方面提供主动、方便快捷和高效的数据服务,包括各种疾病数据检索与分析、智能知识库、医疗数/质量统计、医疗评价、健康评估、经济统计分析等等。 该系统的建设的将可以有效达到以下目标: (1) 优化医院的管理模式,以数字化管理、信息化管理为核心,形成先进的 医院管理理论和医院管理模式。 (2) 建立医院内部完善的医院信息处理系统,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病人和医护 人员。 (3) 建立医院的办公自动化系统。 (4) 建立高度信息化的医疗研究与教学系统。 (5) 建立完善的医学交流体系,通过现代的通讯、信息手段,达到随心所欲 的医学交流,可极大地推动医学的发展。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2017版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应用管理,满足临床工作 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其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等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四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 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工作。地 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的业务监管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 (三)具备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 (四)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 (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电子病历管理。 第八条电子病历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数据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电子病历系统的五大技术难点及解决方案

电子病历在国内的发展和应用已经有十年了,在这十年当中,国内在电子病历研发和推广过程中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也走了不少的弯路,但总体是向前逐步推进的。令人欣慰的是,近一、两年来,医院对电子病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逐步提高,电子病历的应用环境逐步改善,电子病历市场前景也愈发被看好,市场涌现了一批从事电子病历研发与推广的企业。 然而,市场上真正做的不错的电子病历产品却屈指可数,这里面除了研发者要有深厚的医学专业背景外,电子病历较高的技术门槛,是一个主要的因素。因为电子病历系统不像传统的HIS系统,传统的HIS系统的研发没有什么纯技术门槛,只要能把握好业务流程,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易用性,稳定性和可维护性,研发出来的HIS系统都应该是经得起市场的检验不错的系统。而电子病历系统则不然,由于它的独特性,使得它对研发者的技术能力和经验要求相当高,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也较多,从而提高了电子病历系统的准入门槛。 笔者根据近几年研发电子病历系统的经验,总结了以下几点业界公认的在电子病历研发过程中所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病历编辑器问题 众所周知,编辑器技术是电子病历系统中的重点和难点,它是电子病历系统的核心技术,它的功能是否强大直接关系到电子病历系统的成败。因为在病历书写过程中,既要支持医学术语的结构化存储,又要支持自由描述语言的书写,同时还要支持图文混排,表格操作等,现有的书写工具很难完成上述要求。 解决方案:研发一套电子病历专用编辑器。 “病历宝典”系统中嵌入的病历编辑器是我们历时两年时间独立研发的自有知识产权的仿Word模式的病历专用编辑器。界面友好,操作方便,所见即所得,不仅实现了Word 几乎所有常用的编辑功能,同时实现了病历中医学术语的结构化存储: ●支持文字的各项设置,如:大小设置,颜色设置,字体设置,粗体、斜体、上下标、 下划线、删除线、上划线等的设置; ●支持的段落的居中、居左、居右及两端对齐设置; ●支持文档的列表、编号、缩进、自动换行、行间距和段落背景颜色设置; ●支持表格操作,如:拆分、合并单元格,删除行,删除列,添加行,添加列等; ●支持插入图片; ●支持格式刷; ●支持页眉页脚设置;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2010试行)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卫医政发〔2010〕11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明确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的功能,更好地发挥电子病历在医疗工作中的支持作用,促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立、使用、数据保存、共享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既包括应用于门(急)诊、病房的临床信息系统,也包括检查检验、病理、影像、心电、超声等医技科室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电子病历系统的功能评价标准,侧重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相关的重要功能,不涉及实现各项功能的技术和方式。 第五条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分为必需、推荐和可选三个等级。必需功能是指电子病历系统必须具备的功能;推荐功能是指电子病历系统目前可以暂不具备,但在下一步发展中应当重点扩展的功能;可选功能是指为进一步完善电子病历系统,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现的功能。 第二章电子病历系统的基础功能 第六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用户授权与认证、使用审计、数据存储与管理、患者隐私保护和字典数据管理等基础功能,保障电子病历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性。电子病历的管理以建立数据中心为基础,实现信息实时上传和自动备份到医院数据中心和第三方存储中心,在设定一定权限的基础上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并保障数据安全。 第七条用户授权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 (一)必需的功能: 1.创建用户角色和工作组,为各使用者分配独立用户名的功能。 2.为各角色、工作组和用户进行授权并分配相应权限,提供取消用户的功能,用户取消后保留该用户在系统中的历史信息。 3.创建、修改电子病历访问规则,根据业务规则对用户自动临时授权的功能,满足电子病历灵活访问授权的需要。

4.27.7.1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方案与计划.docx

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方案与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促进我院电子病历的应用与发展,规范电子病历使用行为,维 护电子病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配套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与实施步骤)本制度适用于电子病历当事人在本院内运用电子病历进行的各类医疗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淮北市卫生局是本院电子病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并实施电子病历管理的规范和发展规划;(二)负责医疗机构实施电子病历的审批工作;(三)指导、协调电子病历的实施;(四)监督、稽查电子病历的使用;(五)保障电子病历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当事人权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子病历的法规和规定;(二)制定本单位电子病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三)保证电子病历的安全运作;(四)负责对本单位或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五条(实施原则)参与电子病历活动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电子病历实施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准入) (一)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向安定区卫生局提出申请经 审批后实施。 (二)医疗机构申请实施电子病历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保证电子病历实施的技术设施。 2. 使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电子病历软件、标准代码和接口。 3. 具备保证电子病历实施的各种安全措施。 4.专业人员取得电子病历使用资格。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义务)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遵循以下义务 (一)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公开自己的基本资料,包括医院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合法实施电子病历资格的证明等。 (二)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不得利用电子病历牟取不正当利益; 不得以垄断手段或其他非法方式损害电子病历当事人的合法权 、人 益 (三)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电子病历的安全问 题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稽核制度。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运行要求) (一)电子病历系统必须在相关的诊疗环境或诊疗区域内使用。 (二)用于电子病历的计算机系统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有关安全性、稳定性的要求。 (三)电子病历系统必须采用国家审定的安全保密产品。

电子病历功能说明

电子病历 1.住院医生工作站 1.1.入院证、基本信息 1.2.入院记录(普通、24小时出入院记录、24小时死亡记录) 1.3.病程记录 1.4.死亡记录、死亡报告 1.5.死亡记录、死亡报告 1.6.病案首页 1.7.同意书模板设计(完成常用的几个同意书) 1.8.医嘱开立(西医处方、中医处方、检验检查申请、长期医嘱开立、临时医嘱开立) 1.9.检查 1.10.检验 1.11.影像 1.1 2.传染病报卡 1.13.诊断 1.14.手术麻醉(手术同意书、手术安排、手术记录、麻醉同意书、麻醉会诊、麻醉记 录) 1.15.输血(申请单、同意书) 1.16.会诊(申请单、接收单、记录) 1.17.治疗(康复治疗、透析治疗、放疗、介入治疗、膳食治疗) 1.18.提交病历 1.19.费用查询 2.住院护士工作站 2.1.医嘱处理(处方处理、长期医嘱处理、临时医嘱处理) 2.2.分娩记录(待产记录、剖宫产记录、自然分娩记录) 2.3.体温单(图表) 2.4.血糖 2.5.一般护理记录 2.6.体格检查 2.7.护理计划 2.8.护理记录(一般护理记录、特殊护理记录、手术护理记录、生命体征记录、注射 输液巡视记录、一次性卫生耗材使用记录) 2.9.护理评估(入院评估记录、出院评估及指导记录、跌倒危重因子评估) 2.10.住院健康指导(健康宣教) 2.11.床位管理 3.门急诊工作站 3.1.门(急)诊病历 3.2.门(急)诊留观病历 3.3.门(急)诊处方(分为西医处方和中医处方。) 3.4.门(急)诊治疗处置记录(指一般治疗处置记录,包括治疗记录、手术记录、麻 醉记录、输血记录等。) 3.5.门(急)诊护理记录(指护理操作记录,包括一般护理记录、特殊护理记录、手 术护理记录、生命体征测量记录、注射输液巡视记录等。)

电子病历建设方案具体措施(优.选)

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 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具体措施 医院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医改的重要支撑保障手段,也是深化医改的标志性工作。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公立医院改革精神,加强我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等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建设项目,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院各机关、后勤、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领导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厅(局)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领导全院电子病历系统建设项目;审定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宏观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医院各科室共同配合完成好我院电子病历系统建设项目;研究决定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二是制定方案。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的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三是公开招标。拟定招标公告,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实力雄厚、技术过硬的公司为我单位建设电子病历系统。 四是在工程建设中要加强监督,做到高起点建设,达到前瞻性与开放性要求;要利用上新系统的机会优化各项工作

流程,克服局部困难,积极适应改变;快速推进,迅速形成工作合力。 五是要积极开展培训。开展对医院各科室人员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知识培训和计算机使用安全培训,全院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建立起规范、高效、富有前瞻性的信息工作体系。 六是统一思想认识。医院将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给予人力、物力、财力和智力支持。高度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参与,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执行到位。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抓好职工培训,提高对电子病系统建设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充分调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七是抓好项目落实。进行统一规划,做到高起点建设,达到前瞻性与开放性要求;各部门努力利用上新系统的机会优化各项工作流程,克服局部困难,积极适应改变;快速推进,迅速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积极开展培训,培养信息化建设骨干力量,全院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建立起规范、高效、富有前瞻性的信息工作体系。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方便更 改

电子病历国家标准试行

电子病历国家标准试行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不属于本规范所称的电子病历。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记录日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第七条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有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电子签名。第十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

解析世界首个电子病历国家标准

2007年2月21日,致力于卫生信息标准开发的国际组织HL7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获得美国国家标准局(ANSI)正式批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关于电子病历的国家标准。该标准前后历时7年、近千人参与完成,集中了世界上众多该领域专家的心血和智慧。 该标准的施行不仅对于美国电子病历开发和应用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还处在卫生信息交换标准和机制的制定与建立过程中的我国同样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2007年2月21日,致力于卫生信息标准开发的国际组织HL7宣布《电子病历系统功能(ANSI/HL7 EHR)》(以下简称《EHR功能》)获得美国国家标准局(ANSI)正式批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关于电子病历的国家标准(本文为了叙述方便将EHR译为电子病历而不是电子健康档案)。 在这以前,HL7虽然已有多个标准获美国国家标准局批准,成为美国国家标准,如ANSI/HL7 V3规范、ANSI/HL7 V2.5(含V2.3、V2.4)、ANSI/HL7 V2 XML等,但这些都只是信息交换基础标准。《EHR功能》规范了电子病历系统(EHR-S)应该具有的基本功能,使EHR-S的开发者和使用者对EHR有统一的理解。因此,《EHR功能》可用于建立EHR-S产品质量认证的工业标准,正如美国卫生信息技术认证委员会(CCHIT)主席Mark Leavitt博士所说: “CCHIT祝贺《EHR功能》被批准为国家标准,《EHR功能》为CCHIT 制定EHR-S的质量认证标准提供了一个初始框架。” 电子病历系统标准的产生 在2006年7月,美国卫生信息技术认证委员会首次认证了一批用于门诊(移动医疗)的电子病历产品,要求是所有认证产品都要100%通过功能和安全性测试,同时要具备初步的互操作功能,如电子传输试验室的检验结果。这次认证是美国卫生信息产业的一个里程碑,从此,门诊电子病历产品的质量检测就有了量化标准,而HL7标准将为门诊电子病历产品提供质量认证的基础。 “HL7标准是门诊电子病历产品质量认证的基础,HL7组织已经成为CCHIT最重要的合作伙伴。”Mark Leavitt博士补充说。 《EHR功能》的试行草案(EHR DSTU)开始于2004年7月27日,这一年的1月20日,美国总统布什宣称已经制定了一份计划,确保大多数美国人在今后10年内拥有电子健康记录。同年5月6日刚就任美国国家卫生信息技术协调官的David J. Brailer博士在谈到试行草案时披露,这份计划就是建立国家卫生信息架构(NHII)。EHR标准就是保证NHII能够顺利实施的关键。

中文电子病历多层次信息抽取方法的探索

中文电子病历多层次信息抽取方法的探索 探索新的多层次信息抽取模式,以改进当前以“医学词典”和“正则表达式”为主的电子病历信息抽取技术。通过“文书类别预测模块”和“分类模型”,对不同病历文书及章节内容进行区分;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规则+深度学习模型”,根据不同文本信息特点搭建相应的信息抽取模型,对不同实体及其语义关系进行识别和建立。通过对文书类别、章节以及实体属性的归纳识别、分层建模,实现了对医疗文本中各种信息的多维解析与分类存储。多层次信息抽取方法为实现电子病历智能化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优化诊疗模式、辅助临床决策、促进知识共享等具有实际意义。 前言 电子病历(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EMR)囊括了患者从入院到出院疾病发生、发展、治疗和转归的全过程,是医务人员和科研工作者深入了解疾病特征、用药情况、治疗方式以及预后结局等信息的重要数据来源。电子病历中超过80%的内容为非结构化的自由文本信息,无法被计算机直接识别和利用。需要借助自然语言处理领域的信息抽取技术,从自由文本中识别出特定的概念和事件,并将隐藏的医疗信息和知识进行结构化表示。总体来讲,电子病历信息抽取主要包括命名实体识别和实体关系抽取两项任务。随着大量应用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对文本中更深层次的信息获取需求不断增加,以命名实体识别为

基础的实体关系识别和实体属性抽取等研究逐渐成为知识挖掘、智能检索、辅助诊断等任务的重要基础工作,越来越受到关注。 方法 电子病历文本中命名实体主要涉及患者接受诊治的记录中表示特定意义的实体,如疾病名、症状、药品名、检查名、医疗手段等。命名实体识别任务就是自动识别出病历文本中在医疗上表达独立意义的各类命名实体,包含:识别命名实体边界;确定命名实体类型,实体间不重叠、不嵌套。目前,对于电子病历命名实体的识别及抽取大多采用词典匹配和正则表达式方法,可以输出自由文本中简单的逻辑关系。但现实中,医学的表达逻辑相对复杂,如咳嗽与咳痰,按照医学词典匹配,两者均为症状,而实际上咳嗽是咳痰的前提,有咳痰肯定有咳嗽,反之则不然。另外,通过词典匹配和正则表达式,也无法解决一些词语属性的归类问题,如肿瘤患者化疗后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如仅通过词典匹配,会造成抽取结果偏差,无法满足医生对自由文本处理的需求。针对上述问题,基于词典匹配与正则表达式,本文探索建立了多层次实体关系抽取方案。 词典匹配即建立不同属性的词典。在医疗领域,大量词典以受控术语的形式维护,如:ICD-10、UMLS和SNOMED CT等。可以通过词典中词语的具体属性来确定文本中词语的类型。如“流行性感冒”是一个疾病词语,通过疾病词典匹配,计算机可以知道它是疾病范畴的词语,进而做出正确分词。

电子病例书写规范完整版

电子病例书写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关于印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应用管理,满足临

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其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等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四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的业务监管 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 (三)具备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 (四)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 (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2013年版》、《》、《》适用于电子病历管理。 第八条电子病历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数据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电子病历信息有效共享。 第九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相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