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教案2

知识产权法教案2
知识产权法教案2

第二讲知识产权范围、特征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授课顺序 2

章节标题第一章:认识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

本章学时 6

本讲标题知识产权范围、特征本讲学时 2 授课对象2014级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课时累计 4

教学目的

在学习知识产权概念的基础上继续学习知识产权的范围、特征,了解知识产权范围是动态变化的,知识产权的特征是多样的,掌握其基本范围和基本特征。

教学内容一、知识产权的范围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重点:1、知识产权的基本范围;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方

法与手段

案例引导与理论对比学习,适当引申并概括介绍其他理论以帮助理解。

课后作业1、知识产权的范围是什么?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教学过程:

板书设计:

第一章:认识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范围

第一,国际公约规定的范围

第二,我国知识产权的范围

(二)知识产权范围的变化趋势

第一,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扩大

第二,商标保护范围的扩大

第三,著作权保护范围的扩大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第一,专有性

第二,地域性

第三,时间性

(二)知识产权的其他特征

本体的私权性客体的无形性—载体的有形性客体的创造性内容的双重性知识产权的授权性可复制性

教学内容设计:

内容及步骤设计思路课程导入:(15分钟)

组织教学:包括师生问候、考勤检查等上课前

的准备。

导入新课:上节课我们学习了知识产权的概念,了解到知识产权是人们对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但是只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还不够,这节课我们来进一步学习知识产权的范围和特征,解决哪些是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有哪些特征这两个问题。

先来一起看一则案例:

【案例1】:非遗“安顺地戏”署名权案

“安顺地戏”是一种地方戏剧,2006年6月,国务院将其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由张艺谋导演的影片《千里走单骑》出现了“安顺地戏”表演片段,拍摄的剧情将其称为“云南面具戏”。原告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诉称,被告张艺谋等歪曲了“安顺地戏”,侵犯了其署名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著作权法,署名权是作者对作品的权利。安顺地戏与京剧、评剧一样,仅是一个戏剧种类,本身不构成作品。只有安顺地戏中某一个特定剧目,如影片中使用的《千里走单骑》,才能构成作品。因此被告将“安顺地戏”作为一种文艺创作素材使用在影片《千里走单骑》作品中符合电影创作的规律,主观上无侵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故意和过失,未对“安顺地戏”产生法律所禁止通过案例导入新课——知识产权的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尚无知识产权立法,因此目前不在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内。

的歪曲、贬损或者误导混淆的负面影响。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同学们怎么看这个问题,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是知识产权——其实老师也不能确定,但是至少现在可以说不是。

一方面,因为我国立法态度不明朗,是否承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私权,能否能为个人所享有还不清楚。有一部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遗产保护法》进行规定,但是里面谈及的遗产是一种集体性的权益,而非私权。

《非遗保护法》第2条:“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另一方面,该法又为《知识产权法》将来补充立法预留了接口。

《非遗保护法》44条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法律”就影射知识产权,如果将来承认遗产的私权属性,并在知识产权法里明确规定,那它就是一种知识产权了。

总之,将来知产立法可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特殊知识产权类型加以保护;也有可能把遗产作为一种资源,当人们从中开发出作品、商标、专利时,归入传统著作、商标、专利加以保护。但是目前为止,对不起,还不能说你是一种知识产权。

像这样的案例还很多,比如天津泥人张商标侵

权案、四川自贡扎染技术商业秘密侵权案,甚至国际上还有韩国冒用中国端午节将江陵端午祭申遗事件等等,关心的同学可以自己下来关注一下。

说到这里,和同学说一个什么问题呢?光知道知识产权的概念还不够,要知道我国知识产权是否保护具体的权益类型,还必须知道我国知识产权的范围。接下来,为同学们讲解知识产权的范围。

关于板书标题与笔记说明:(老师按照教案讲题列标题,但书本重点内容全部覆盖到,有时候还有补充内容。同学们可以按照老师讲标题、可以按照课本章节标题,也可以结合两者自己列顺序,只要能够记录重点,清晰不混乱就可以)

一、知识产权的范围(35分钟)

(一)国际公约规定的范围

为何总是要先谈公约规定?是因为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又掺杂了入世问题,为了与国际接轨,履行公约义务,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中很大一部分内容是与公约相协调的。这就是为什么上一讲知识产权的概念要谈公约,这一讲知识产权的范围还要谈公约。公约规定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但是不能犯唯公约主意毛病,这里还涉及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标准进行权力压制和权利侵夺的问题,咱们以后再谈。

根据1967年斯德哥尔摩外交会议上缔结的《建掌握了知识产权概念还不能判定是不是知识产权,要学习我国知识产权的范围。

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与公约相协调,通过公约范围帮助学习我国知识产权的范围。

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知识产权包括有关下列项目的权利: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版权,Copyright):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是作品创作者的权利;

(2)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版权的邻接权,Neighboring Right):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对其传播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出版者权等;

(3)在一切领域因人的努力而产生的发明(专利权,Patent Right):一般指发明专利(Invention),也可以包括实用新型;

(4)科学发现:发现(Discoveries)是指人们对自然界真实存在的自然现象、特征或规律等所做得前所未有的阐释。科学发现权与传统的知识产权存在很大的差别,各国目前仅保护其精神权利而不保护其经济权利;

(5)工业品式样(外观设计,Industrial Designs):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6)商品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商

业标记权,Designations):商业标记是指用于商业活动的特殊符号、记号、文字、图案等,包括商标、商号、原产地名称、货源标记、地理标记等;

(7)制止不正当竞争(Protection Against Unfair Competition):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工商业事务中,违反诚实惯例、直接侵害竞争对手各类知识产权特别是标志类标注权的竞争行为;广义还包括了限制竞争行为或限制性商业行为及经济垄断行为等;

(8)在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泛指上述知识产权保护的智力成果以外的、其他类型的、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条件的智力成果,为今后新出现的新型智力成果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留下了充分的空间。

1994年于马拉加什召开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外交会议达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该协议第一部分第一条对知识产权范围的规定如下:(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指商业秘密-know-how,也被加入知识产权范围。

由上可见,知识产权的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事实上加入公约的各国国内立法也与公约相协调,但各类知识产权有不同的名称,搭建了不同的法律架构。

(二)我国的知识产权范围

包括狭义的知识产权与广义的知识产权。狭义的知识产权十分常见,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广义的知识产权是包含狭义知识产权在内的,又包括新近加入权利的一个广义权利范畴,比如说科学发现权、厂商名称权、地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动植物新品种全、反不正当竞争权等。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

著作权演出、录音、录像和广播制品(邻

接权)

发明专利

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

知外观设计专利

识商品商标

产商标权服务商标

权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我国知识产权包括广义与狭义的,都要掌握。

其他知识产权:科学发现权、厂商名称权、地

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动植物新品

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

这里简单介绍,今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章节会具体讲解。

(二)知识产权的变化趋势

我们正处于一个知识大爆炸的时代,随着科技的发展,一大批新的技术和新的智力成果产生了,比如说生物技术、基因工程、半导体芯片、集成电路、国际互联网、物维网等等等等,这些新的科技给传统知识产权法提出了新的挑战,使知识产权法的范围越来越广。

第一,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扩大。美国人搞出了“哈弗鼠”“多利羊”,领军遗传技术;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研究员研究出“超菌株”用来分解氢氧化合物、消除石油污染,又在微生物技术方面领先。近年来我国注重遗传资源与微生物的知识产权保护,用改造遗传基因方法培育出的新品种可以得到动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培育方法可以获得专利保护;微生物不属于动物、植物,但可以得到科学发现权保护,其培育方法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第二,商标保护范围的扩大知识产权范围不断扩大,新权利不断产生,要树立知识产权范围是开放的这样一种观念。

网络域名给商标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出现了许多把他人注册商标、商号抢注域名的案例,使他人域名的合理使用权益甚至商誉受到损害。我国2013年新修订的《商标法》中对此并没有规定。但是一些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已经有所涉及,如《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将恶意抢注行为认定为不当竞争或侵犯商标权而加以禁止。

第三,著作权保护范围的扩大

随着科技进步,文学、艺术等著作品的载体不再限于传统纸张,计算机软件的程序本身也是一项智力成果,具有著作权意义上的创造性。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著作权范围描述中明确将其列入。

当然一些新型权利与传统的著作、商标、专利相比具有比较特别的特征,但又于传统知识产权密切相关,于是单列类型用特别方式加以保护,就有了我们的科学发现权、厂商名称权、地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动植物新品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

迄今为止,这个范围还在扩大。只要人类进步的脚步不停歇,相信知识产权家族还会陆续有新的成员加入。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35分钟)

学习了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我们看下面一则案例,大家能不能判定案例中的权益是不是知识产权。

【案例2】:孙牧华诉某出版社、袁化生侵犯著作权案

案由:某出版社聘请化学教师孙牧华撰写丛书,孙某刚刚想好了丛书的整体结构及篇章的主题、内容、体例设计,便由于工作原因与出版社终止合作。出版社遂另行聘请市教育局干部袁化生负责编写,并将丛书设计思想告知。袁某最终按照上述设计构思完成撰写,单独署名后并交出版社出版。

孙牧华认为丛书未经同意使用了其设计结构、思想侵犯了其著作权,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加入自己署名,并要求二被告赔偿损失。

出版社和袁某是否对孙某构成侵权,划归出一个前提性问题就是:孙某是有享有某种知识产权?同学们怎么认为?

同学回答。(提示同学从知识产权概念、范围入手,丛书设计是不是智力成果?是不是孙某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是著作权吗?——不是的!)同学们依据知识产权概念终于在老师的片面引导下得出构成侵权的结论。为什么说是片面引导呢,

通过案例引出知识产权特征,划定大概知识产权范围后,有时不具备知识产权特征的权益不是知识产权。

因为老师只告诉你们从概念、范围入手进行判断,其实该则案例判定还需要从知识产权特征角度进行判定。

知识产权通常应当具备一条特征——权利无形、载体有形,或者说权利需要有客观的表现形式。如果仅仅停留在思想层面上而没有形成智力成果,著作权是不保护的。本案中的丛书思想设计就是这样的一种半成品。孙牧华仅提供了创作思路未实际参加撰写,他的思想不具有载体,不是智力成果,因此不享有著作权。既然不享有著作权,那就不构成侵权。孙某既无权要求赔偿,也无权要求署名。最后法院判决也确实是驳回原告孙某诉讼请求。

掌握了概念、范围还不够,我们再来学习知识产权的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第一,专有性

所谓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同财产所有权一样具有的排他性和绝对性。我们谈到物权会说物权绝对、一物一权、独占排他。同为绝对权,知识产权也具有这种特性。它表现为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它还表现为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专有性、地域性、实践性、要求重点掌握,其他特征要求理解。

但是我们会说物权的绝对性,而不说知识产权绝对性,只说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因为知识产权的绝对性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不同于物权,甚至要弱于物权。比如说物权的所有权人可以排斥他人对其所有物的不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知识产权本身是无形的,不涉及有形物的占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只能排斥他人对其智力成果的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再比如说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为了公共利益要受到法律的一些限制。知识产权中的技术秘密不能排斥他人合法取得并使用。

总之知识产权也具有比较强大的专有属性,但是要弱于物权的绝对性。

第二,地域性

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予权利的国家或地区有效。知识产权究其实质是国家法律给予权利人对智力成果的一项专有性权利保护,既然国家有别,就不能干涉他国内政,干涉他国如何进行保护。早在知识产权制度的雏形时期,地域性特点就同知识产权制度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在欧洲封建制国家,原始的著作权、专利权都是君主恩赐并作为特许权出现的,这种权利只能在君主管辖区域内行使。到资本主义时期,依照主权的原则,只对本国取得的

知识产权加以保护。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就是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是有国别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有国别的。所以不像所有权那样,即便出国也不会变更物的权属,知识产权要想在不同国家获得保护就要在不同国家去申请。或者依靠公约、国家间的协约,在某国申请,他国互惠互利同样给予保护。

第三,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时间行驶至知识产权只在一定期限内受保护,一旦保护期届满,除非该保护期可以依法延长,否则知识产权就要终止,从私人垄断的财产变为大家可以公开使用的公有财物。

著作权保护期——作者生前加死后50年

专利权保护期——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0年。

商标权保护期——核准注册后开始计算,10年,但是可以续展,无限续展等于无限延长。

例外情况,商业秘密没有保护期限。因为商业秘密不需要登记,也没有保护时间限制,是个人采取的一种保护手段。只要商业秘密没有公开,秘密没有泄露或者被他人通过诸如反向技术等合法手段破解,那么它就一直能够得到知识产权保护。

为何要设定保护期?因为知识产权既鼓励创

新、保护权利人利益,又要兼顾公共使用、社会进步。试想权利终身垄断是否将阻碍依靠先前技术研发更新的技术、是否不利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这里是一个法律设定的平衡点。

(二)知识产权的其他特征

知识产权还有许多其他的特性,但是总有一些例外和不能统摄个别情况的属性。正如同教材所说的,这是见仁见智的研究领域,我们可以理解为大部分知识产权在大多数情况下也具有如下属性,只作理解,不要求掌握。

知识产权的私权性:知识产权本身是私权利不是公权力。但是知识产权法要兼顾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在权利限时垄断与知识附条件公开之间作出平衡。

客体的无形性(载体有形):知识产权本身是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无形的智力成果,如专利、商标、著作都是无形的,仅通过有形的载体表现出来,比如依照专利制造出的机械、塑料做成的商标、打印在纸张上刻录在软件里的作品。与对有形物的所有权最大的不同在于,所有权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就表彰着权利,对有形财产的保护主要在于对占有的保护;而知识产权本身需要载体,但不依赖于

固定的载体,它是可以复制的,比如说作品既可以印在纸张上也可以刻录在光盘上,既可以印在这张纸上也可以印在那张纸上,占有载体不等于拥有权利,知识产权则所保护的依附在载体上无形的权利,禁止他人非法利用其智力成果。

在这里将有形的物质财产权与无形的知识产权做一个全面的比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理解:

1.权利的对象和标的不同。物权的对象是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存在的物理上的物;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思想的表达形式,是非物理的拟制的。

2.物权与知识产权虽然同为绝对权,但是知识产权在独占性、专有性、排他性上要弱于物权。

3.物权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只能仰仗法律的保障。

4.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于物权。比如说作者将一幅画转卖他人时,著作权仍然属于作者,但是由于没有实际占有、控制画卷,实际上部分著作权便不能实现。

5.物权往往没有期限,著作权往往附加期限。

客体的创造性: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精神,反对抄袭、剽窃或盗用,著作、商标、专利都要求智力

成果具有独创、进步、体现价值的因素,只有这样人们才能不断的从自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比如说著作权要求独立创作,使用某些技巧,体现文化价值;申请商标要求具备显著性,要与他人商标有明显区别;专利申请要求具备新颖性、创造性。

内容的双重性: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性、财产性双重属性。权利人既可以通过行使财产权获得经济收益,也可以通过人身权获得名誉保护人格。当然,有的知识产权这种性质并不明显,甚至只有单一属性。如发现权只有名誉权属性,不具有财产权属性;商业秘密只具有财产权属性不具有人身权属性;专利权、商标权主要表现为财产权,人身权属性并不明显。

知识产权的授权性:与有形财产权不同,知识产权并不直观可见,要确认、保护此类无形财产权,需要经过国际机关的认可或核准。比如说商标需要到商标局注册,专利需要到知识产权局申请。著作权除外,自完成作品时自动取得权利。

可复制性:知识产权之所以能成为某种财产权,是因为这些权利被利用后,能够体现在一定产品、作品或其他物品的复制活动上。精神财富的非物质性决定了它在空间上可以无限的再现或复制自己,

任何物质材料、时空范围都不会妨碍其表现和传播,他人的使用不会导致物质上的减损,而非经授权付费方式的非法使用只会造成对权利人权益的损害。它的非物质性、传递性、扩散性和再现性导致其创造者无法通过对物那样的实际占有来控制对它的利用,也无法通过与他人的约定来对抗第三人的占有和享用。因此才有必要以法律的方式控制对其使用和占有的制度。

课堂小结、布置作业:(5分钟)

这一讲我们主要学习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和特征,要求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范围和广义范围,能够分辨知识产权。要求掌握知识产权的前三个基本特征,为今后分章节的学习打下理论基础。

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知识产权法》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02130014 (二)课程英文名称: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三)开课对象:法学专业 (四)课程性质: 知识产权法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是针对高年级本科生开设的学科必修课。 (五)教学目的: 1、学习和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提高知识产权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 2、熟悉各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训练和提高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处理法律纠纷的能力; 3、了解知识产权法在民法中的地位,注意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六)教学内容: 知识产权法学是研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法学学科,掌握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学知识是各类法律专业人员必不可少的专业知识要求。伴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智力创造者合法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在我国加入 WTO 以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对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七)教学时数: 教学时数:32学时 学分数:2学分

(八)教学方式 本课程的教学方法是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适当布置一些课外作业。加强学生课堂讨论力度,训练学生自主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应用知识和创新思维能力。 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制作课件。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考核方式为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并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考查学生应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取消考试资格。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40% ,期末成绩占60% 。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 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性质及特征,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含义、基本制度的类别及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掌握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权的基本特征,为后面各章节的学习奠定基础。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种类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的种类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

东财《知识产权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某酒厂的“迷你香”商标使用在其酒类商品上,包括白酒、啤酒、葡萄酒等。现该酒厂欲转让该商标,则( )。 A:该厂可以分别将该商标转让给不同的酒类制造商 B:该厂可以只转让其在白酒上的该商标,保留在其他酒上的该商标 C: 该厂应当将其在各种酒上的该商标均一同转让 D: 该厂不得转让该商标 答案: C 【2】甲乙二人对同一艺术雕刻进行摄影,则二人()。 A:对这两幅摄影作品都享有著作权 B:只有一人对其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 C: 对其各自的摄影作品都享有著作权 D: 对其各自摄影作品都不享有著作权 答案:C 【3】在下列使用中,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 A: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 B: 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自用 C: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D: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答案: B 【4】在专利制度中,( )是指国家专利管理机关不经专利权人许可,通过行政程序,直接允许有关申请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A:专利权的国家计划许可 B: 专利权的穷竭 C: 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D: 专利权的限制 答案: C 【5】转让商标的,由()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A: 受让人 B: 转让人 C:转让人或受让人 D: 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 答案:D 【6】职务发明,申请专利权的权利属于( )。 A:国家 B:职务发明人 C: 职务发明人所属单位 D: 职务发明人与其所属单位共同共有 答案: C 【7】对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B: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C: 说明书

知识产权教育读本教案

知识产权教育读本教案 叶丽红 活动目标: 1、认识和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及内容、价值、作用。 2、通过活动,让我们更多、更好地了解专利权的有关知识。 3、激发我们进行发明创造的兴趣,增强参与社会实践的意识。 活动策略: 一、活动方式 通过阅读“知识产全ABC”的相关内容或到网上、图书馆查找资料,初步了解专利权的概念和有关知识,再开展问答竞赛、角色表演。讲故事等活动,巩固知识。运用知识。 二、活动建议 1、专利权问题是比较抽象的知识,为了避免学起来枯燥无味,活动形式应多样化,情景设计要贴近生活,使活动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 2、活动要强调说的训练,通过说辩识正误、是非。 课时安排:4课时。 注意事项 1、活动前查阅有关资料。如:专利的相关知识。利用专利创业致富的例子。 2、活动前要对专利法的知识有初步的认识。 3、活动时要多联系生活实例 活动准备

1、搜集专利的相关资料。 2、搜集关于利用技术的故事、例子。 3、挑选主力队员,分成几组准备参加问答竞赛。 活动过程 第一课时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一、课题引入: 1、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知识拥有者和创新者的利益,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可称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2、知识产权有何作用? 二、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各项智力创造成果的权利: 1 2 3 4 5 6

7 8 他权利。 三、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有: 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 四、作业。 准备知识产权法知识竞赛 第二课时维权行为 一、开展知识产权法知识竞赛。 1、以小组为单位。 2、必答题: 3、抢答题: 4、互相提问。 二、谈谈我们应该怎样保护知识产权 三、怎样申请发明(创作……)的专利权? 1、产品名称、简单介绍。 2、填写“专利申请表”。 3、递交——复核——批复——专利权成立。 4、以(范例)加以说明,边讲边学习怎样填写“专利申请表”。 四、开展维权行为。 1、了解知识产权的侵权现象及对社会、个人的影响。

2014《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 一、著作权案例 1、高丽娅是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小学语文教师,2002年4月,因撰写论文需要参考自己历年所写教案,遂向学校要求返还上交的48本教案,但学校最终只返还了4本,其余的教案或被销毁或被卖给了废品回收站。高丽娅认为学校不尊重教师劳动成果,状告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校私自处理自己教案本的行为侵犯了其对于所写教案的著作权。此案一审判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教案不属作品范畴,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进而认定原告“编写教案的行为应为一种工作行为,所编写的教案应为工作成果,被告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二审判决则认定“虽然教案包含了教师个人的经验及智慧,但也是教师为完成学校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是教师在工作中应该履行的工作职责,是一种工作行为。”高丽娅不服二审判决,于2004年5月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重庆市检察院于2004年11月25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根据案例和著作权法理论,辨析回答以下问题: (1)作品的概念与条件?(2)教师教案是不是文字作品,为什么? (3)什么是职务作品?什么是非职务作品?(4)本案中教师教案著作权的归属?为什么? 答:(1)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构成条件: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2)文字作品是指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包括小说、诗歌、论文、文书、日记等作品无论附着在什么载体上,只要改文字形式得以显示其存在,就属于文字作品。高丽娅老师的教学教案是一个人的思想智慧写成的,用以表达自己的思想或情感,在形成过程中没有抄袭与剽窃,就有自己的独创性,因此属于文字作品。(3)职务作品是指作者与所在动作机构应具有劳动关系;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使用属于单位的正常业务范围之内;不满足上诉条件的属于非职务作品。(4)该案例中高老师的教学教案属于职务作品。她与该学校具有劳动关系,作为教师记载教学教案属于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学校对于老师上交的教学教案有使用的权利。本案中的教师教案的职务作品的完成并未使用该学习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因其著作权属于高老师所有。 2、甲乙两人合作创作一部著作,1993年出版时,双方约定署名顺序为甲、乙。1996年甲、乙在原作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准备出第二版。在该书付印之际乙未经与甲协商,即通知出版社调整署名顺序,将乙署名为第一作者,甲为第二作者。图书出版后,甲见署名顺序被调,便告乙侵犯了其署名权。试问甲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答:甲的主张成立。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也称姓名表示权。该案例甲乙合作完成的著作属于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合作作者约定。著作权的署名权包括决定署名顺序,乙要改变署名顺序应当与甲协商,擅自改变则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3、甲创作一首歌曲,乙在个人演唱会上演唱,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引起轰动效果。后丁音像公司请乙演唱,录制成录音制品,并授权戊复制发行。 请分析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哪些法律关系,以及各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甲创作歌曲,即享有对其的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等。乙演唱该歌曲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双方签订合同或作出约定,乙支付给甲一定的报酬,此时乙享有表演者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因此享有广播权,但需经过甲的同意,当然还需经过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丁录制成录音制品应经甲和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由此丁享有录制者权。丁授权戊复制发行,需经过甲、乙、丁的同意并支付报酬,戊享有复制发行权。 4、2001年9月20日,广东省中山市的一名法官徐业恒将中国电影集团导演黄军告上法庭。理由是:自己根据在法院工作期间接触到的杀人案件,撰写了纪实报道《走近杀人犯》,发表之后发现,由被告黄军编剧的影片《不要欺负人》叙述故事的起因、发展、结构和主要脉络以及人物特征、对白等细节都与《走近杀人犯》吻合。原告认为,被告擅自改编了自己的文章,侵犯了著作权。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一编:总论(选、简) 一、知识产权: 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 广义: 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 即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 一、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知产,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二、特征: 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特征: 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不过,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的产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 2、地域性:知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该处的地域既可是一个国家,也可是一个地区。 3、时间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现: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从本质上看,只有客体的非物质性才是知产所属权利的共同法律特征。 三、知产法概念、体系及地位 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 1、著作权法律制度。 2、专利权法律制度。 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 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二)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法基本上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其没有独特的,仅属于它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

知识产权法 (案例题)

案例: 著名作曲家甲在1998年临终前将其回忆录手稿赠送给好友乙。2004年乙将该手稿借给学者丙,供其研究甲的生平。2005年,丙将手稿向某杂志投稿发表。甲的继承人看到该杂志后,认为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 请回答:(1)谁享有手稿的著作财产权?为什么? (2)谁是侵权人?为什么? . 案例: 某公司委托某科研机构开发新产品A。该科研机构成立了课题组,由员工甲、乙、丙组成,其中甲负责收集、翻译资料、绘图,乙、丙分别负责一部分技术的开发。 请回答:(1)产品A申请专利的权利主体是谁?为什么? (2)发明人是谁?享有什么权利? .案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0年5月10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构图为文字“DC”,商品类别为服装。乙公司已于2010年3月开始生产“DC”牌服装并投放市场销售。丙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在日本提出了使用在服装上的“DC”商标注册申请,又于2010年8月10日在中国提出了相同注册申请。 请回答:商标局应该核准谁的商标注册申请?为什么? 案例: 高丽娅是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小学语文教师,2002年4月,因撰写论文需要参考自己历年所写教案,遂向学校要求返还上交的48本教案,但学校最终只返还了4本,其余的教案或被销毁或被卖给了废品回收站。高丽娅认为学校不尊重教师劳动成果,状告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校私自处理自己教案本的行为侵犯了其对于所写教案的著作权。此案一审判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教案不属作品范畴,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进而认定原告“编写教案的行为应为一种工作行为,所编写的教案应为工作成果,被告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二审判决则认定“虽然教案包含了教师个人的经验及智慧,但也是教师为完成学校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是教师在工作中应该履行的工作职责,是一种工作行为。”高丽娅不服二审判决,于2004年5月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重庆市检察院于2004年11月25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根据案例和著作权法理论,辨析回答以下问题: (1)作品的概念与条件? (2)教师教案是不是文字作品,为什么?

参考答案知识产权阶段练习一总论

知识产权阶段练习一 班级:学号: 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1-5:DADAA 6-10:ACBCC 11-13:BCB 1. 知识产权的客体不包括( D )。 A.智力成果 B.经营性标记 C.专利技术 D.特定的行为 2. 知识产权是一种( A )。 A.无形财产权 B.所有权 C.债权 D.诉权 3. 下列权利中不属于工业产权的是( D )。 A. 专利权 B.商标权 C.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D. 著作权 4、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业产权保护范围的是( A ) A.《日出日落》电影文学剧本 B.可口可乐商标 C.断路器生产工艺专利 D.内联升厂商名称 5、以下诸选项中不属于广义知识产权范围的是( A ) A.无形财产权; B.产地标记权; C.商号权; D.商业秘密权。 6、国际上第一部专利法(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范)是( A ) A.英国的《垄断法规》; B.英国的《安娜法令》; C.美国的《专利法》; D.日本的《专利法》。 7、《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期限内之权利法》为称为( C ) A.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B.美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C.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D.世界上第一部国际公约。 8、我国目前业已形成的是以( B )为龙头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A、反不正当竞争法 B、民法通则 C、合同法D著作权法 9、世界上最早的商标法是( C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B、美国兰哈姆法 C、法国备案商标保护法令 D、法国知识产权法典 注:尽管1618年英国就出现了处理商标权纠纷的判例,但最早的商标成文法应当被认为是法国1809年的《备案商标保护法令》。1809年,法国颁布了第二部《备案商标保护法令》,申明商标权应与其他财产权一样受到保护;1857年,法国又颁布了《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记和商标的法律》,首次确立了已注册为基础的商标法律制度,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商标法。此后,许多国家纷纷效仿 10、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 C )。(可以说是“智力成果、知识产品、知识信息”,见附注2) A、有形物 B、无形物 C、信息 D、权利 11、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B )。 A、知识产权法属于经济法 B、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 C、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D、知识产权法属 于行政法 12、侵害知识产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C )。 A、无过错责任原则 B、公平责任原则 C、过错责任原则 D、严格责任原则 13、我国知识产权法确定的侵害知识产权的赔偿原则是( B )。见附注1 A、惩罚性原则 B、补偿性原则 C、惩罚性原则为主、补偿性原则为辅 D、补偿性原则为主、惩罚性原则为辅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1-5:DADAA 6-10:ACBCC 11-13:BCB 1.BD 2.ABCD 3.ABD 4.CD 5.AC 6.CD 7.AD 8.ABCD 1、对于( BD ),不授予专利权。(产品发明、技术发明) A. 能制造伪钞的复印机 B. 疾病的治疗方法 C. 动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D. 智力活动的规则 2、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包括(ABCD )。 A、宪法 B、合同法 C、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 D、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3、知识产权法调整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ABD )关系。 A、归属 B、利用 C、创造 D、交换 4、属于工业产权的知识产权有(CD )。 A、著作权 B、著作邻接权 C、专利权 D、商标权

知识产权法教案2

第二讲知识产权范围、特征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授课顺序 2 章节标题第一章:认识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 本章学时 6 本讲标题知识产权范围、特征本讲学时 2 授课对象2014级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课时累计 4 教学目的 在学习知识产权概念的基础上继续学习知识产权的范围、特征,了解知识产权范围是动态变化的,知识产权的特征是多样的,掌握其基本范围和基本特征。 教学内容一、知识产权的范围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重 点 难 点 重点:1、知识产权的基本范围;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方 法与手段 案例引导与理论对比学习,适当引申并概括介绍其他理论以帮助理解。 课后作业1、知识产权的范围是什么?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教学过程: 板书设计:

第一章:认识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范围 第一,国际公约规定的范围 第二,我国知识产权的范围 (二)知识产权范围的变化趋势 第一,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扩大 第二,商标保护范围的扩大 第三,著作权保护范围的扩大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第一,专有性 第二,地域性 第三,时间性 (二)知识产权的其他特征 本体的私权性客体的无形性—载体的有形性客体的创造性内容的双重性知识产权的授权性可复制性

教学内容设计: 内容及步骤设计思路课程导入:(15分钟) 组织教学:包括师生问候、考勤检查等上课前 的准备。 导入新课:上节课我们学习了知识产权的概念,了解到知识产权是人们对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但是只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还不够,这节课我们来进一步学习知识产权的范围和特征,解决哪些是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有哪些特征这两个问题。 先来一起看一则案例: 【案例1】:非遗“安顺地戏”署名权案 “安顺地戏”是一种地方戏剧,2006年6月,国务院将其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由张艺谋导演的影片《千里走单骑》出现了“安顺地戏”表演片段,拍摄的剧情将其称为“云南面具戏”。原告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诉称,被告张艺谋等歪曲了“安顺地戏”,侵犯了其署名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著作权法,署名权是作者对作品的权利。安顺地戏与京剧、评剧一样,仅是一个戏剧种类,本身不构成作品。只有安顺地戏中某一个特定剧目,如影片中使用的《千里走单骑》,才能构成作品。因此被告将“安顺地戏”作为一种文艺创作素材使用在影片《千里走单骑》作品中符合电影创作的规律,主观上无侵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故意和过失,未对“安顺地戏”产生法律所禁止通过案例导入新课——知识产权的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尚无知识产权立法,因此目前不在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内。

《知识产权》教案doc

第一单元《知识产权》教案 教学目标:通过学习,让学生对知识产权法有个基本了解,并掌握其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养学生运用知识产权法的理论、根据法律规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难点: 1、重点: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及主权对人们的日常生活的影响 2、难点:分组讨论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的重要之处。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多媒体课件 学生:收集日常生活中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的例子。 教学过程: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目前主要有两种表达方式,一是列举式定义,即通过对知识产权种类和范围的列举,来分析和认定知识产权的概念;二是概括式定义,即从各种知识产权中抽象出一般特征,用以定义知识产权的概念。 现在比较认可的概念是: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标记的所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统称。 二、对概念的基本理解 1、知识产权是一种权利; 2、是一类关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的权利; 3、是一类法律规定的权利。 三、知识产权的范围及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范围 依据Trips协议的阐释,当前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以及通过反不正当竞争

法保护的内容。 (二)、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 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类通过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信息,因此,这类权利与一般的民事权利不同。其原因就在于权利的客体不同。 1、非物质性 ①专有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 2、专有性 ②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3、时间性 ③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4、地域性: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点,即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对其没有必须给予法律保护的义务。

知识产权法教案

第一讲课程简介与知识产权的概念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授课顺序 1 章标题第一章:认识知识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 本章学时 6 本讲标题课程简介与知识产权的概念本讲学时 2 授课对象2014级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课时累计 2 教学目的 结合人生规划点明学习本课意义,结合知识产权与法律、民商法的关系介绍学好本门课程的要点。讲解知识产权的概念,结合生活拉近知识产权与同学的距离。 教学内容一、课程简介 二、知识产权的界定 重点难点重点:1、学习课程的方法;2、知识产权的概念;难点: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 方 法 与 手 段 故事、经验穿插,适当引申并概括介绍其他理论。 课后作业1、知识产权是什么? 2、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是什么? 3、如何学好知识产权? 教学过程: 板书设计:

第一章:认识知识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 一、课程简介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第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权利 第二,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关知识与创造的权利 第三,知识产权是一种与工业生产、文化传播、科技进步、创造财富有关的权利 (二)为何学习知识产权 第一,知识产权法专业的基础课程 第二,从事专业工作的必备知识 第三,与学习、生活息息相关 (三)如何学习知识产权 第一,从基础开始,善于抓住教材重点 第二,如何使用法条 第三,注意总结、比较,在头脑中构建法学知识体系 第四,注重培养法律逻辑,养成法学思维习惯 第五,善于质疑与自我解疑(从属-特性-比较-目的、效果) 第六,学会宽容与刻苦(诸多理论、法律不完备、老师万能) 二、知识产权的界定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 第一,国内学者的定义

本书:人们对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等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他学者:刘春田、王利民、郑成思、吴汉东教授的定义(人智力成果、标记等依法权利或专有权) 第二,我国港、澳、台地区与国外学者的称谓 “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intellectual property geistiges eigentum,智慧财产权、智力财产权“知的所有权”“无形财产权” 第三,《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列举性定义, 创作性成果权利识别性标记权利 总之,知识产权强调知识的力量,但并不等同于知识。 (二)知识产权在民法中的地位 第一,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体系中的一种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身份权 民事权利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第二,民法是知识产权各专门法的一般法 第三,知识产权是特别法 总之,知识产权涉及一种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因而是民事权利;但又不限于财产关系,因而是一种新型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与专利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235226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与专利法 总学时数:18 一、说明部分 1.课程性质 本课程属于生物技术专业选修专业课,授课对象为该专业本科学生。 2.教学目标及意义 通过学习本课程,掌握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明确知识产权法的功能和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了解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执法体系和法律服务机制。 3.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教学内容包括绪论、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的范围,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专利的概念,专利权的性质,专利保护的历史及现代专利法的产生,中国专利制度的沿革,专利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在教学工作中,采用多媒体课件,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因材施教,把发展学生“独立学习、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和独立工作”的能力放在首位,努力调动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使学生在牢固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同时,得到科学研究、科学思维和科学方法的良好训练,为其他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及日后的研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要求学生通过学习本课程掌握知识产权与专利法基础内容与概念。 4.教学方法及手段 采用多媒体和网络互动式教学为主,结合讨论式教学.

二、正文部分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知识产权概念的来源和知识产权的范围,掌握知识产 权的概念和特征,明确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二. 教学内容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三、知识产权的范围 四、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第二节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一、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二、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三、中国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四、中国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 三、本章学时数 2学时 第二章商标法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商标的概念,明确商标与相邻标记的区别,明确商标的分类,掌握商标的功能。 二. 教学内容 第一节商标的概念 一、商标的概念 二、商标的特征, 三、商标的标志

第一篇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篇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法学的基本概念,是现代私法中一种十分重要的权利,属于与人身权、物权、债权并列的一种民事权利。 十七世纪法国学者卡普左夫第一次提出 我国译为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或者智力成果更为确切 (一) 广义的知识产权 、概括式定义 它是指智力活动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所产生的合法权利。 ()知识产权是由于智力活动的结果而产生的 ()知识产权是由于智力活动所产生的合法权利 () 知识产权是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所产生的权利 、列举式定义 协定所指知识产权包括以下权利: ()版权和相关权利 ()商标 ()地理标识 ()工业设计 ()专利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

()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 ()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知识产权的范围 包括: () 著作权(含邻接权) () 工业产权 ①专利权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②商标权 () 发明权、发现权、其他科技成果权 我国学者对此存有异议: ①种观点认为,发明权、发现权已为国际公约所承认,我国立法专门对 上述权利予以保护并无不当。 ②另一种观点认为,科学发现不宜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世界上绝 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及国际公约都没有科学发现授予财产权利。 ③认为该类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并非是对智力成果的专有使用权,而是一种取得荣誉及获取奖励的权利,该项制度应归类科技法。 二) 狭义的知识产权 文学产权:著作权及与著作相关的邻接权 工业产权:创造性成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 识别性标记权:商标权、商号权、产地标记

知识产权法题

名词解释 1.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2.知识产权: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3.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中可以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 C )。 A.某甲发明的一种高血压病的治疗方法 B.某乙发明的一种游戏规则 C.某丙发明的一种茶叶的制作方法 D.某丁发明的专用于吸食毒品的工具 2.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商业秘密权的是( C )。 A.通过反向工程获取他人技术的行为 B.通过公开的文献取得他人技术的行为 C.通过聘用他人的技术人员获取他人技术的行为 D.通过独立开发获得相同技术的行为 3.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 D )。 A.科学发现、发明、外观设计 B.发明、智力活动规则、植物新品种 C.发明、实用新型、动物新品种 D.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4.就商标注册原则而言,以下诸命题中,正确的是( D )。 A.我国商标法不允许商品使用未注册商标。 B.我国商标法不允许未使用商标的商品在市场上销售。 C.我国商标法不允许在人用药品上使用注册商标。 D.我国商标法规定在某些商品上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才能在市场上销售。 5.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 B )。 A. 5年 B. 10 年 C. 15年 D. 20年 6.甲系乙的领导,甲曾委托乙创作一小说,乙碍于情面答应为其创作,但双方未订立任何书面合同,也未作出明确的口头约定。后甲被"双规",乙完成作品即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表。甲知悉后,提出著作权属

知识产权法作业---总论部分(含答案)

作业一 第一编总论部分 一、填空题 1、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的观点,后为比利时著名法学家()所发展。 答案:卡普佐夫;皮卡第 2、“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在我国,“知识产权”曾长期被称之为()。“知识产权”作为正式的法律用语,最早出现在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中。在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 答案: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 3、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 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 答案: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4、狭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包括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另一类是(),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答案:文学产权;工业产权。 5、147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该法相当简单和粗糙,带有浓厚的封建特权色彩。 1624年,英国颁布的(),被人们称之为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注:本教材认为该法为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答案:威尼斯;《垄断法规》 6、1709年,英国颁布的(),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答案:《安娜法令》(全称:《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 7、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商标制度的国家是法国。 1804年法国颁布的《拿破仑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与其他财产权同样受保护。 1857年法国又颁布了一部系统的《商标法》,该部法律的全称为()。 答案:《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 二、判断题 1、知识产权的性质属于公权。(×) 2、知识产权的发生、行使和保护,适用于民法。民法的精神和制度,决定着知识产权的面貌。(√)

知识产权教案

知识产权的保护 教学目的: 1、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 2、了解我国的主要知识产权法有哪些。 3、提高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课前预习: 1、查阅资料,完成P22页调查表。 2、学习一些知识产权知识以备竞赛。 课时安排:4课时 第一课时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一、课题引入: 1、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知识拥有者和创新者的利益,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可称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2、知识产权有何作用?书19页。 二、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各项智力创造成果的权利: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录音制品和广播;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商标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7制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及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三、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有: 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 四、作业“盗版假冒侵犯知识产权”调查: 1、调查内容 2、调查时间 3、调查地点

第二课时知识产权保护 一、检查导入: 调查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并进行简单扼要的小结,肯定表扬可取之处,指出、改正存在不足的地方。 二、根据你的调查记录,说说你身边的侵权行为。 盗版光盘…… 盗版书…… QQ盗号…… 三、了解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国防专利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 四、小实践。 了解知识产权的侵权现象及对社会、个人的影响。 望一简文学校骆学知 2014年11月5日

知识产权课教学设计

第五章再创设计新意 第四节《知识产权及其保护》教学设计 一、教学内容分析 一个国家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及经济的振兴,必须以科学技术为依托,而技术的生命在于创新。技术创新的具体表征是发明创造与革新的成果。每一项发明成果无不经过发明者的努力和奋斗才能获得。为了鼓励创新,促进社会的发展,依法保护发明者和革新者的利益,国家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赋予发明人一定期限、一定程度的相对权利。本课学习目的在于知道知识产权在技术领域的重要性,了解专利的作用、有关规定及申请方法。知识产权是指智力的创造性劳动取得成果后,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与汽车、房屋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法律保护,且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作品的价值要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在激烈的竞争和商业世界里,获得专利是及其重要的,专利是用来保护一种思想、发明或革新的经济利益的。在没有向发明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专利禁止他人在给定的期限内抄袭其过程和最终产品。技术思想时常需要通过获取专利得到保护。对创造思想的保护也是技术知识分享的核心。知识产权在广义上涵盖十种以上的权利,狭义上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部分。 通过此课程的学习,一方面是使学生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维护技术的正常的发展;另一方面加强技术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初步了解保护的方法和途径。 二、学情分析 关于知识产权及其保护,学生们平日接触的不多。但本节内容要求的难度不大。既“知道知识产权在技术领域的重要性,了解专利的作用有关规定及申请的方法(课标)。”学生在日常生活消费与穿衣戴帽中,对品牌的概念是有的,但从“生活的概念”上升为要学习的“知识产权”的科学概念,还是有诧异的。我想应从激发学生兴趣与引发学生思考入手,培养他们自学、主动学习、主动思维的能力。许多同学有去“新东方”接受外语培训的经历,没去过至少也听说过。我以“新东方”擅用美ETS考题事件的案例组织辩论会开始课程(课前布置辩题,公布网站名,了解事件的全部,并看网上的评析)。上课的就坐以辩论会现场的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doc

《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法律教研室制订日期:2008年10月30 日课程编号:132027 课程总学时、学分:60、4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适用专业:法律专业 考核方式:考查 首选教材:《知识产权法学》,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 制订单位:人文学院 制订时间:2008年10月 一、课程总述 1课程性质、任务与目的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必修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知识产权法学基本理论、基本法律规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把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原理和法学观点放在突出地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能理解知识产权法学的重要地位和价值。 2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知识产权法是民法课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解决现代社会中专利、商标、著作、软件、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 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先修民法、法理学等法学专业其他课程。 3课程特点 本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教师应当力求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让学生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基本制度,注意理论结合实践。 4教学总体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方法是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适当布置一些课外作业。加强学生课堂讨论力度,训练学生自主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应用知识和创新思维能力。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并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考查学生应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5教学手段及教学环节配置 主要教学手段:要全面、系统、准确讲述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和法律、法规,并且在讲述

中要联系有关案例和我国的司法实践,使之既符合学科的原貌,又易于理解和接受。采用案例分析、讨论法。 教学环节配置:本课程采用课堂教学为主,配合以实验教学环节。 6教学总学时分配 本课程共 60学时, 3学分。理论学时60学时。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汇总)电子教案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题(汇总)

六、案例分析(10分) 邯郸某食品厂是“乐华”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该商标使用在罐头商品上,沧州某厂在罐头上使用未注册商标“月华”牌,且包装是用与“乐华”商标相似装潢。北京某仓储公司帮助沧州某厂运输、存储“月华”罐头并在北京某商场销售。请回答问题: 1、“月华”与“乐华”是否构成商标近似?为什么? 2、沧州某厂的商标是否侵犯了“乐华”的商标权?为什么? 3、北京某仓储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4、北京某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六、案例分析(10分) 1、构成商标近似。因为“月华”与“乐花”同音且容易造成混淆。主要从、形、音、义三个方面综合分析。 2、侵犯了“月华”的商标权。应考虑两个因素:(1)两个商标相同或近似;(2)行为人使用该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3、北京某仓储公司的责任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其不知的情况无责任,在其明知的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4、北京某商场要承担侵权责任。商标法第52条第二项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1.张某与李某两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分别于1999年4月5日和2000年2月1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试分析李某能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和条件。 42.某作品原件上只有刘一守一人的署名。试分析刘一守不是该作品作者的可能性。 43.天外天公司将“天外天”作为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使用在第11类的取暖器上。但未获核准注册。试分析“天外天”公司未获核准注册的理由。 参考答案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1.张某与李某两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分别于1999年4月5日和2000年2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试分析李某能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和条件。 答:李某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是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条件是: (1)在我国,在张某的申请日前,没有任何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先提出专利申请,且有效存在;也没有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取得过专利权;或者虽然有人在张某的申请日前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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