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厦门岛城市交通规划

【城市规划】厦门岛城市交通规划
【城市规划】厦门岛城市交通规划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部分交通发展历程

一、主要成就

1、交通建设投资逐年增长。近五年来,交通建设投资数额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从2002年的11.28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33.2亿元,年均增长24.1%,超过了同期GDP年均20%的增长速度。

2、对外交通设施规模扩大,功能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港口、铁路、公路、航空并举的对外交通网络体系。

公路:目前已基本形成以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为骨干,二级、三级、四级等公路为补充,功能完善、层次分明的公路网络体系。2007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4326公里,全市1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实现了晴雨通车,通公路的行政村达到100%。

铁路:基本形成以胶济、蓝烟、胶黄、胶新铁路为骨架的铁路网络体系。其中,胶济铁路是青岛港通往腹地的主干道,复线工程和电气化改造工程已完工;胶新铁路是我国东部沿海铁路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港口:基本形成了以青岛港(包括前湾港港区、老港区、黄岛港区)为核心,胶南大湾港、鳌山港等一般性小型港口为补充、结构较为合理、配套较为齐全的港口体系。其中,青岛港是我国能源运输的枢纽和大宗散货的集散中心、全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主枢纽港之一。2007年港口总吞吐量达到2.65亿吨,外贸吞吐量 1.9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946.59万标准箱。

航空:青岛流亭机场是我国华东地区重要的干线机场。自1982年开航以来,机场规模和能力不断提升,开通航线条数、年旅客吞吐能力、年货邮吞吐量等统

计指标分别由1995年的35条、80万人次、1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94条、787万人次、11.6万吨。

3、城市道路设施供应规模不断扩大。近五年来,青岛市区人均道路面积由10.74平方米/人增长到19.6平方米/人。其中市内四区的道路长度由705公里增长到997公里,人均道路面积由9.76平方米/人增长到9.16平方米/人。

4、公共交通得到长足发展。通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全市公交线路里程增长了1.1倍,达3136公里;加大了公交场站的建设力度,解决了公交占路扰民问题;公交车辆总量增长了1.24倍,达5030标准台;公交客流总运量由1998年的4.2亿人次/年增长到2007年的7.6亿人次/年;公交出行比重由2002年的19.6%提高到2007年的21.5%。

5、交通管理手段趋向合理,智能化规模逐步扩大。随着道路网的逐步完善,对单向行驶的道路进行了优化调整,目前实施单向交通的道路约130条,总长度约为95.4公里;为加强对货车和摩托车的管理,规范行驶路线,防止扰民,对部分道路实施了禁止摩托车和货车通行;道路交叉口信号控制水平产生质的飞跃,由过去的单点定时控制实现了自适应控制;停车诱导系统得到了初步应用。

第二部分交通发展战略

一、需求预测

本次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重点研究范围为中心城区,面积1408平方公里;对外交通部分兼顾市域,面积10654平方公里。

通过建立青岛市交通预测模型,采用“四阶段”法进行交通需求预测,得到以下预测结果:2020年,居民一日出行总量由现在776万人次/日增加到1276万人次/日;机动车发展规模由现在52.3万辆增加到120万辆左右,千人拥有率由149辆增加到220~280辆;公交出行比重由现在21.5%提高到35%左右,其他机动化出行由现在31%提高到41%左右;公交车辆由现在5030标台增加到12000-13000标台;前湾港疏港交通由现在约4万标准货车/日增加到10-12万标准货车/日。

二、发展目标

1、交通体系发展总目标:营造一个与城市性质和职能相匹配的、相协调的,以人性化、生态化、集约化为特征的安全、清洁、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2、交通发展模式: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小汽车适度发展、非机动化交通得到提倡、多种交通方式并存的交通发展模式。

3、具体发展指标:提供“高效、便捷、舒适、安全、环保”的交通服务。其中“高效”为2020年中心城区公交出行方式比重从现状的21.5%提高到35%以上;“便捷”为2020年中心城区实现95%的出行者出行时间在45分钟之内,到周边县市控制在1小时左右;“舒适”为公交高峰满载率从现在的5-6人/平方米下降到3-4人/平方米;“安全”为万车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环保”为单车排放下降30-40%,交通噪声达到国标规范标准。

三、发展策略

通过对现状道路交通的综合调研,针对未来城市交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以下交通发展战略:

1、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体现在大容量快速公交建设优先、公交路权使用优先、土地配置优先、科技投入优先和政策支持优先。

2、交通与用地相协调。以综合交通模式引导城市空间拓展,结合组团布局,平衡人口和就业岗位分布;以公共交通支撑城市中心区发展;交通系统与周边环境协调。

3、交通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大交通建设投入,力争使交通建设投资达到GDP 的3%左右,公共交通投资占交通建设投资的30%-40%左右;采取交通区域差别化政策,加强中心区交通需求管理,控制小汽车交通量快速增长的趋势,逐步扩大公交出行比重;综合利用法规、行政和经济杠杆等手段,保持车辆与道路建设协调发展,调控交通供需平衡。

4、倡导“绿色”交通。在有条件的区域鼓励自行车的使用,优化调整自行

车和步行系统;加强文明出行和健康出行的宣传和引导;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污染物总量,控制交通噪声。

第三部分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一、规划目标

构建以港口为中心,海陆空一体化的对外交通体系,实现市域内一小时、与半岛都市群主要城市之间两小时、与省内主要城市之间三小时的通行目标。

二、公路网和客运枢纽规划

1、公路线网。规划形成以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为骨干,二级、三级、四级公路为补充,功能完善、层次分明的市域公路网络体系。包括青威高速公路、青岛至龙口高速公路、青银高速公路、济青高速公路、胶平 (营海-平度) 高速公路,青兰高速公路等6条快速对外放射线;同三高速公路和潍莱高速公路2条快速过境线;滨海公路、 204 国道、三城线(S218)、薛馆路(S329)、平度-营房公路(S219)、黄张路(S328)等6条主要的一级路。

至2020年,市域内高速公路网总长1000公里(含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网密度9.4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通车总里程(含乡村公路) 15000公里,公路网密度141公里/百平方公里。

2、公路客运枢纽。调整优化公路长途客运枢纽布局,规划市区公路客运枢纽系统主要由8个客运枢纽场站组成,分别为青岛长途汽车站、青岛汽车东站、青岛汽车北站、铁路青岛北站汽车站、黄岛长途汽车站、黄岛汽车北站、红岛汽车站、城阳汽车站。

三、铁路网和客运枢纽规划

1、铁路线网规划。市域内铁路线网由胶济铁路、胶新铁路、胶黄铁路、蓝烟铁路和规划青太(青岛—石家庄—太原)客运专线、青荣(青岛—荣成)城际铁路组成。

预留黄岛—日照、田横—蓝村、晋煤外运泰安—董家口铁路和站场的建设条件。

2、铁路客运枢纽规划。铁路客运站规划扩建青岛站,在沧口建设青岛北站,预留城阳站用地空间。

根据铁路客运枢纽规划对两站的功能分工:青岛站,办理青岛至济南及以远方向动车组的始发终到业务、旅客运输业务;青岛北站,办理青岛至所有方向的普快旅客列车,同时办理青岛至荣成间动车组的始发终到业务、旅客运输业务。

加快建设铁路青岛北站,适应铁路提速和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建议铁路管理部门适时合理调整两站功能分工,缓解青岛站疏解能力紧张的矛盾。

四、民航客运枢纽规划

青岛流亭机场为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枢纽机场和国际性机场,规划将其建设成为具有客货运输、生活服务、飞行管理和飞机维修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空港。机场等级为4E级。

加快新机场选址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抓紧协调民航空域制约问题,尽快完成机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以适应青岛民航的快速发展需要。

五、水运枢纽规划

形成以胶州湾港口综合运输枢纽为核心,鳌山湾和董家口港区为两翼,地方小型港站、综合旅游港点为补充的多层次港口发展体系。青岛港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和沿海主要港口之一,主要包括前湾港区、海西湾港区、黄岛港区、老港区和四方港区、鳌山湾港区、董家口港区等港区和多处小型港站。远期发展目标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

前湾港区是青岛港综合运输核心枢纽的骨干和主要基础,主要以国际集装箱干线运输为主,同时承担铁矿石、煤炭等大宗干散货运输,兼顾通用散杂货运输;黄岛港区是青岛港主体港区之一,是大型专业液体散货港区,以原油、成品油和液体化工品运输为主;老港区和四方港区是是青岛港的重要组成部分,老港区和四方港区以散、杂货和内贸集装箱运输为主,适度发展国际集装箱运输,适当兼

容物流、旅游、商贸等服务功能,保留发展老港区客运功能;海西湾港区目前以造船、修船、海洋工程建造为主,船舶配套、科研开发为辅,将逐步发展成我国主要的船舶产业基地之一;鳌山湾港区是青岛港继续扩大港口规模及提高综合运输能力的主要后续性港区,远景重点发展外贸集装箱业务,兼顾大宗散货及一般散杂货物运输;董家口港区是青岛港南翼重要的港口综合运输枢纽和临港工业发展的重要依托,逐步发展成为以杂货、大宗干散货、液体化工品等运输和促进临港工业发展为主的综合性深水港区;地方性港站主要包括积米崖、大湾、鳌山等,主要功能是为地方经济、产业发展和沿海小批量物资转运服务。水上客运枢纽包括在老港区现有海上客运码头基础上,建设海港客运中心;专题论证国际邮轮码头的选址方案,研究国际邮轮码头设在老港区、浮山湾、银海大世界、四方填海地等不同选址方案的可行性。

第四部分城市交通系统规划

一、道路系统规划

1、发展目标

青岛市城市道路网络系统由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构成。2020年需满足高态势下日交通量6000万标准车公里的交通需求,高峰时段车速中心区不低于20公里/小时,外围区不低于35公里/小时。

2、青、黄、红岛路网骨架规划

青岛城区道路网络骨架由“四横三纵”的快速路网构成,其中“四横”为仙山路、青黄跨海大桥连接线(胶州湾高速公路—银川路)、辽阳路—鞍山路及其延长线、延安路-宁夏路-银川路;“三纵”为湾口隧道青岛端连接线-胶州湾高速公路城区段、山东路-重庆路、青银高速公路城区段。

黄岛城区道路网络骨架由“四横两纵”的快速路网构成,其中“四横”为青兰高速公路黄岛段、同三连络线、前湾港路、嘉陵江路—湾口隧道黄岛端连接线;“两纵”为昆仑山路及向北延长线(至青兰高速)、江山路(嘉陵江路以北段)。同时,预留齐长城路快速路建设条件;预留沿灵山卫北侧(靠山侧)、胶南中心区

北侧到同三高速公路的快速路建设条件。

红岛城区道路网络骨架由“三横三纵”的快速路和起骨架作用的主干道构成,其中“三横”为胶州湾高速公路湾底段、正阳路主干路、204国道城区段,预留正阳路(308国道—胶平高速段)快速路建设条件;“三纵”为青威高速公路城区段、滨河路主干路、双元路快速路。

青黄联系为“一桥一隧”,其中“一桥”指北部青黄跨海大桥(红石崖-李村河口);“一隧”指南部湾口隧道(团岛—薛家岛)。

环湾交通联系为“四环”,其中胶州湾高速公路为快速环路,规划拓宽为双向八车道或就近另辟复线组成八车道;红岛双高路—火炬大道及延伸段—黄岛珠宋路共同构成主干路内环;正阳路及延伸线为主干路中环;204国道环湾段为外环。

3、规划主要城市主干路

青岛城区的主干路有:东西向主干路包括前海一线主干路(贵州路—太平路—莱阳路、西藏路—费县路—广西路—鱼山路、香港路)、延吉路—同安路、长沙路、沧海路—升平路—金水路、汾阳路—兴城路—唐山路、滨海路—遵义路—曲源路、振华路、太原路、九水路—李沙路、瑞金路、枣山东路、合肥路、株洲路等;南北向主干路包括:延安三路、山东路、南京路、福州路、哈尔滨路—308国道、延安一路—威海路—人民路—四流路、兴隆路—安顺路—大同路、李山东路、瑞昌路、劲松三路、劲松七路—开平路、劲松九路—郑州路、滨海公路(松岭路)、文昌路—君峰路、夏庄路等。

黄岛城区的主干路有:东西向主干道包括:黄张路城区段、淮河路、黄河路—崇明岛路、齐长城路、长江路和滨海公路等;南北向主干道包括:珠宋路、奋进路、团结路、江山路(主干路段)、太行山路、井冈山路、大涧山路等。

红岛城区(含城阳)的主干道有:东西向主干道包括:204国道、春阳路、正阳路、河东路、火炬大道—双高公路—仙山路—华仙路、程港路、文阳路、兴阳路、夏塔路、流亭大道—赵红路、白沙河路等;南北向主干道包括:创业大道、

泉大路、滨河路、长城路、青威路、王沙路等;

4、主要立交规划

城市道路立交主要结合快速路和对外交通干道设置。立交桥设计应本着简洁明快、功能清晰、节省用地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公交运行的空间需要,与城市空间和环境景观相协调。

5、道路断面规划

结合不同区域、不同城市道路等级的交通特点,合理划分路权,落实公交路权优先策略,方便行人过路,便于路口交通组织,保障道路系统功能。

道路断面规划应遵循以下要点:处于城市中心地带的城市快速路大部分应为复合交通走廊,城市快速路采用高架形式时,地面层应作为主干路或次干路使用,以扩大路网的总容量,快速路走廊应充分考虑公共交通的通行空间需要。青岛城区规划双向六车道以上(含六车道)的主干路断面宜采用两幅路的形式;中间绿化带宽度设置应有利于行人过街安全和路口左转或调头车道的设置,一般应为2—4米;步行道宽度一般应为4-6米。非机动车比例较高的黄岛和红岛城区,主干路断面宜采用四幅路,中央分隔带一般应为2—4米,两侧分隔带简单设置,实行机非实物分离。

6、道路网规划方案总体评价

通过规划,路网总长度达到4460公里,路网密度达到8.9 公里/平方公里,道路等级结构快、主、次、支比例为1:2.9:3.1:7.3;规划路网总容量为1218万标准车公里/小时,正常情况下能容纳约120万辆机动车出行;交通需求在正常发展态势下,路网平均饱和度为0.44,平均行程车速为29公里/小时;青黄跨海两通道与拓宽的胶州湾高速公路可提供30000-35000标准车/小时的通行能力,可满足远期两者间的交通需求(包含青岛城区对外交通需求以及环湾区域的部分交通需求);联系红岛(城阳)城区与青岛城区间的胶州湾高速公路、重庆路快速路、青银高速、308国道可提供45000-50000标准车/小时的通行能力,可满足远期两者间的交通需求(包含青岛城区的对外交通需求);前湾港疏港道

路系统可以适应未来前湾港港口年吞吐量3亿吨、年集装箱吞吐量2000万标准箱所产生的每日10—12万标准货车道路疏港交通需求。

7、慢行系统规划。慢行交通系统是非机动车系统和步行系统的总称,属于绿色交通范畴,应积极提倡。规划将非机动车系统、步行系统、机动车系统实行有机分离。

二、客运系统规划

1、规划目标:构筑城市轨道系统、完善地面公交系统、充分发挥出租车的补充作用,整合客运系统发展。实现公共交通“易达性、低价性、舒适性”。预测2020年公交(含轨道交通)承担的日出行总量约为600万人次。

2、轨道交通规划

(1)远景市区轨道交通线网由8条线路(M1—M8线)组成,线网总长227公里。

M1线:中山路—城阳。线路自中山路起经台东、铁路青岛北站、流亭机场,到达城阳。

M2线:太行山路—李沧东部。线路经黄岛区政府、薛家岛、青岛火车站、台东、市政府、啤酒城、李村,到达李沧东部。

M3线:青岛火车站—铁路青岛北站。自青岛火车站起向东,经第一海水浴场、市政府、李村,到达铁路青岛北站。

M4线:泰山路—沙子口。自泰山路起,经过海泊桥、沿辽阳路向东经汽车东站、到达沙子口。

M5线:大麦岛—湖岛。自大麦岛起,经辛家庄,沿江西路、山东路,到达终点湖岛。

M6线:井冈山路—王台:是一条贯穿黄岛区的L型线路。自太行山路站起沿着团结路向北,经辛安、红石崖、到达终点王台镇站。

M7线:黄岛轮渡—柳花泊:是一条横贯黄岛区的东西向线路,自黄岛码头站起沿黄河路经辛安到柳花泊。

M8线:铁路青岛北站—即墨南泉:是一条纵贯红岛区南北、连接青岛城区的线路。自青岛北站起,向西过海经过红岛、上马街办、棘洪滩,到即墨南泉。

(2)市域轨道线网由4条市域线(L1—L4线),线网总长287.9公里。

L1线:莱西—汽车东站。自莱西市经过华山镇、即墨市,到汽车东站。

L2线:王台镇—城阳。自王台镇起向北,经胶州市、城阳上马、流亭机场、长途汽车北站,后与L1线接轨。

L3线:平度—鳌山卫。自平度经张戈庄镇、南村镇、兰村镇、南泉镇至城阳,再经惜福镇到鳌山卫。

L4线:胶南—长江路。自胶南大珠山镇起,经胶南市到黄岛接M2线。

(3)2020年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远期初步形成覆盖主城核心区域、与对外交通枢纽有机衔接、争取连通东西两岸的轨道交通主骨架,适宜规模为80—100公里。

3、地面常规公交规划

(1)规划指标:远期地面常规公交仍是城市客运交通的承担主体,到2020年日运量在700—800万乘次,地面公共交通仍承担83%左右的公共客运量;中心城区线网密度达到2.7公里/平方公里,其中青岛城区达到4公里/平方公里,黄岛城区和红岛城区达到2.5公里/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公交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70%。

(2)公交车辆

2020年地面公交车辆规模为12000—13000标台。单机公交车辆选用大容量、低污染、低能耗的车辆,并全部实现智能化收费;公交车辆和车内设施配置需满足人性化要求,并满足特殊人群的出行需要。

(3)公交场站

远期公交停车保养场总需求规模为156万平方米;首末站需求规模为15万平方米。由此,规划大型停车保养场(含现状自有)35处,用地面积94.3万平方米;规划公交停车场和部分首末站(含现状)86处,用地面积42.5万平方米,不足首末站面积应结合公交发展需要在其他新建、改建、扩建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安排用地。公交场站建设应充分考虑立体型式,以节省用地。

4、客运枢纽规划

客运枢纽是各种交通方式换乘的地方。结合对外交通设施规划了11处对外换乘客运枢纽;结合轨道交通建设,规划4处停车换乘枢纽;同时,结合轨道交通及客流集散中心规划16处公交换乘枢纽。

5、出租车规划

远期出租车拥有量控制在17500辆,出租车万人拥有量约35辆;加强出租车运营管理,使出租车空驶率保持在25-30%,全日里程利用率达到70%;在对外交通衔接枢纽、公交换乘枢纽等客流量较大的地点,配套相应级别的营业站和停车泊位场地;大型商业、公共服务和娱乐活动中心及居民密集住宅区,必须规划配套的出租车泊位,建设出租车营业站,方便乘客租车;采用先进的GPS、无线通讯等技术,实施出租车IC卡结算,提高预约要车服务比例,提高经营效益和服务水平。

6、海上交通规划

适应大桥和隧道建设带来的青黄交通结构变化,将青黄轮渡逐渐向旅游功能转变;对轮渡及周边地区进行适当改造,提升、完善轮渡的功能,加大周边交通管理力度,形成良好交通秩序;增强客运码头与其它方式的衔接,增加公交线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和出租车蓄车位;配合高新区和李沧、四方的环湾地区的开发,建设红岛、西大洋、李沧、四方海上交通旅游码头,改造完善小青岛、浮山湾、中苑广场等海上旅游码头,结合沿海旅游景点和客运码头建设,逐渐扩大海上旅游交通专线规模。

7、旅游交通规划

规划四个旅游集散中心,汽车东站为主中心,铁路青岛北站、汽车北站和薛家岛旅游汽车站为分中心;针对旅游季节前海景点的交通压力,在城市出入口处规划旅游大巴停车换乘枢纽;同时在市区旅游景点周围进行挖潜,尽可能增加旅游大巴停车泊位供应;在不同地区有针对性地实施交通卡,小汽车旅游大巴换乘景区环保车辆、小汽车有条件停放等多选择的旅游交通模式,减轻城市中心区交通压力。

三、物流货运系统规划

青岛市物流枢纽规划为综合物流园区、区域物流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三个层面,其总体布局为“三个园区,四个中心,若干配送中心”。“三个园区”为前湾港综合物流园区、胶州湾国际物流园区、城阳综合物流园区;“四个中心”为空港物流中心、王台物流中心、胶南临港物流中心、红岛出口加工保税物流中心。

四、停放车系统规划

1、规划策略

形成以路外停车设施为供应主体、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系统;结合老城区改造,适度提高各类建筑物的配建标准,采用占地少的立体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新建项目严格按配建标准配建停车位;在老城区结合路外停车场建设,逐渐降低路内停车比重,节省道路资源;在新城区可利用空闲的道路空间适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城市中心区考虑路网容量和用地要求,适当控制停车泊位供应,开放部分尚未充分利用的配建停车场,发展停车诱导管理系统,提高停车场利用率;在交通枢纽、主要进出城市干道入口、重要的轨道交通换乘站规划大型公共停车设施,方便人们换乘公共交通进入市区。

2、公共停车场规划要点

2020年青岛市区停车需求总量为145万个,其中社会停车需求总量为21.7万个;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控制在300米以内;中心区内的社会停车场库应该遵循布局均匀、规模适中的原则,以150—200车位为宜,一般不超过300车位,

外围区和新区,可以根据需求适度规划大容量的社会停车场库;中心区用地紧张,宜多采用立体车库和地下车库,外围区、新城区和大型综合客运枢纽多采用地下和平面车库。

五、交通管理系统规划

1、交通需求管理规划(TDM)

采取灵活机动的票制票价、差别化停车收费等经济手段和采取在高峰时段限制部分机动车进出市中心区、鼓励使用公共交通、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单位轮休公休、明确路权等行政及法律手段,引导和调节城市交通需求的时空分布。

2、交通系统管理规划(TSM)

按规划落实高等级公交专用道、普通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信号优先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梳理优化既有的单向行驶系统和禁货禁摩道路。结合货运通道的建设,加强对货运车辆的管理,减少扰民现象;逐步扩大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

3、智能交通系统规划(ITS)

青岛市智能交通系统由“一个平台、六个系统”组成。“一个平台”是指青岛市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六个系统”包括出行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交通控制与管理系统、交通监控与道路设施管理系统、公共交通运行管理系统、停车信息系统、货物运输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部分近期建设导引

一、公共交通建设导引

近期交通设施建设应加强大容量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引导交通方式结构的转变。

1、加快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一期工程的前期论证和报批工作,尽快启动建设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力争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成一条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一期工程应选择对缓解老城区道路交通压力和缩短南北出行时间收效明显、客流需

求量大的线路,适建规模为20—40公里。当运营线路采用不同线的组合方式时,应充分考虑与后期建设线网的运营衔接。

2、利用胶州湾高速公路等快速道路开辟8条快速公交线,重点加强青岛、黄岛、红岛(城阳)之间的快速公交联系。

3、在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线路尚未覆盖的客流走廊,建设3条高等公交专用道,分别为山东路—重庆路、福州路—重庆路和威海路—鞍山路和辽阳路。

4、结合以上大容量快速公交线路建设,建设8处客运换乘枢纽。

5、完善公交停车保养场建设,加强首末站建设。

二、道路系统建设导引

1、在近期青岛城区道路建设中,应首先弥补快速路网和主干路网中存在的结构性缺陷,均衡流量分布,缓解交通拥堵。

应尽快在老城区西部建设南北向快速路,将隧道连接线与鞍山路快速路和胶州湾高速公路接通,解决过境交通对前海风景区和城市中心区的绕行穿越问题,与其他快速道路形成相对系统的快速骨架雏形。

完善中北部地区的纵横向道路系统,加快李沧、四方及铁路青岛北站周边地区的土地功能调整,推进环湾地区发展,缓解纵向干道的交通压力。

在李沧、崂山等部分新开发区域加强路网建设,引导城市快速发展。

打通断头路、改造有缺陷的交叉口,提高道路网络的系统功能。

2、加快红岛高新区及相关道路建设,推进拥湾战略实施。近期应注重骨架道路建设以及与大桥连接线、青岛城区干道网之间衔接道路建设,将穿越城阳中心的过境交通适当外移。

3、加强和完善前湾港疏港集疏运通道建设,重点完善港口北部的疏港道路系统,适应港口发展,实现疏港交通与城市交通有机分离。

4、按“公交路权优先、兼顾小汽车通行”的原则改造一批道路,改善公交道路通行条件,提高公交运行车速。

三、对外交通设施建设导引

1、公路建设:结合青岛—龙口、青岛—威海、青岛—兰州(济青南线)等高速公路、滨海公路北段连接线的建设,重点完善其相关对外衔接工程,突出青岛对半岛城市群和周边省市的辐射、拉动作用,加强与国家公路网的有效连通。将过境交通向城市外围引导。结合铁路北站建设和红岛城区开发建设汽车客运站。

2、铁路建设:结合机场总规编制和机场扩容方案研究,设专题尽快研究确定铁路青岛北站以北铁路进线方案;启动铁路青岛北站建设;完成胶黄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

3、机场建设:抓紧研究确定机场扩容方案。规划按原址扩容控制用地,近期控制区内不再扩大建设规模,为青岛机场未来发展提供更多选择。

4、港口建设:前湾港区、董家口港区是港口建设的重点,近期建设前湾南岸集装箱码头、外航道浚深、董家口港区公共设施等项目,搞好国家青岛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在前湾港区内的配套设施建设。

第六部分实施保障措施

一、完善交通管理体制与法制

1、坚持统一领导和专业管理相结合,加快完善城市交通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建设协调、统一、有效的交通管理体制和法制,保证实施目标的实现。

2、在本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交通近期建设规划、道路网规划、交通管理规划、疏港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系统研究确定各条快速路和相关立交的设计方案,加强交通数据库的研究和维护。

二、促进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

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资力度;形成完善的费用评价机制和财政补贴机制;完善票制票价,组建独立的IC卡票务公司;利用划拨方式落实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切实推进公交路权优先;构筑完备的地方性公共交通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体系;实现公交站场同公交运营相分离;加强行业统一管理,对线路班车实行公交化、公司化改造;推进公共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绿色交通出行理念。

三、其他措施

严格控制与港口、机场、铁路、高等级公路、轨道交通等区域性和市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相关的岸线、走廊、场站等用地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建设,保障重大设施规划的顺利实施。

加强交通设施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尽快推行规模以上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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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131 《城市規劃條例》憲報編號版本日期 詳題 30/06/1997 本條例旨在為有系統地擬備和核准香港各地區的布局設計及適宜在該等地區內建立的建築物類型的圖則,以及為擬備和核准某些在內發展須有許可的地區的圖則而訂定條文,以促進社區的衞 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 (由1991年第4號第2條修訂) [1939年6月23日] (本為1939年第20號(第131章,1950年版)) 條: 1 簡稱 30/06/1997 本條例可引稱為《城市規劃條例》。 條:1A 釋義L.N. 50 of 2005 10/06/2005 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土地或建築物用途的實質改變”(material change in the use of land or buildings) 包括在任何土地上放置物料,而不論該土地的全部或部分是否已經用作放置物料,只要放置物在面積、高度或數量上 有所增加; “土地擁有人”(land owner) 的涵義與《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2(1)條中“擁有人”的涵義相同; “上訴委員會”(Appeal Board) 指根據第17A條組成的上訴委員會; (由1991年第101號第2條增補) “中期發展審批地區”(interim 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指在根據第26條擬備的圖則中指定為中期發展審批地區的地區; “佔用人”(occupier) 包括任何土地擁有人的租客(不論該租客有否繳付租金)、居於任何建築物內的人,以及於任何建築物內作持續全時間佔用的人; “訂明費用”(prescribed fee) 就任何事宜而言,指根據第14(2)條訂立的規例就該事宜而訂明的費用; (由2004年第25號第2條增補) “建築物”(building) 包括任何構築物或構築物的部分; “財產”(property) 包括載於任何車輛或貨櫃內的任何東西,但不包括不動產; (由1994年第22號第2條增補) “現有用途”(existing use) 就某發展審批地區而言,指緊接該發展審批地區的草圖的公告在憲報刊登前已存在的建築物用途或土地用途; “貨櫃”(container) 包括改作居停地方或貯物之用或改作任何其他用途的貨櫃; (由1994年第22號第2條增補) “發展”(development) 指在任何土地之內、其上、其上空或其下進行建築、工程、採礦或其他作業,或作出土地或建築物用途的實質改變; “發展審批地區”(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指在根據第3(1)(b)及20條擬備的圖則中指定為發展審批地區的地區,但不包括中期發展審批地區的圖則中所包括的土地; “違例發展”(unauthorized development)─ (a) 就發展審批地區的圖則中所包括的土地或第20(7)條所描述的土地而言,指違反本條例 的發展;及

厦门城市规划

厦门城市规划 〔摘要〕按照厦门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市“两会”确定的扎实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本文对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跨越式发展的案例分析、厦门城市空间如何实现跨越式发展,及对厦门城市可持续发展等进行了整体思考,以期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进一步认识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内涵、意义和态势,从而更加自觉地融入这个大局,服务于这个大局。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布局、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城市规划有一个明确的空间范围,通常称为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是一项技术,是实现城市社会、经济诸目标的手段,城市规划的关注对象是作为物质实体的城市和城市空间。城市功能在空间上具有排他性,使任何一个的城市规划都包含政策性因素和社会价值判断。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现代社会中,城市规划实质上是一种为达成社会共识目标和协调利益集团彼此之间矛盾的一种手段。 根据《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跨越式发展主要是指各项工作特别是经济工作应当超过同一时期本省发展的平均速度、力度和程度,既包含体制、机制、方法、措施等改革创新的内涵,也包括科技发展、企业自主创新的内涵;既是规模总量的扩张,也是质量效益的提升。从厦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需要在未来几年保持较快的、有效益的增长,一般GDP年均增长15~20%为小跨越,20~25%为中跨越,25%以上为大跨越。这种跨越表现在时间和空间上,即为“跨越时期和跨越地区”。跨越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经济发展的腾飞。因此,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在一个较长时期所完成的经济发展规模,从而在时间维上形成了跨越时期。这种跨越时期大到国家如德国、日本二战后的经济发展,小到城市如深圳、浦东的建设奇迹。跨越地区。由于城市空间的迅速扩展,城市发展跳出现有建成区,如通过城市行政中心区的搬迁或城市重要功能区的转移等方式,引导新城的建设,从而在空间维上形成了新的城市空间,带来了新的城市经济繁荣。如:深圳、青岛、上海,包括厦门过去行政中心的北移,带动了筼筜湖周边新城的建设。跨越时期是我们城市发展所追求的目标和方向,而跨越地区是前者所引起的城市空间快速发展的过程。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最后五年,也是做强做大经济特区、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既存在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未来五年厦门的发展步伐基本上都是按“翻一番”来迈的。比如衡量一个地区综合经济总量的GDP,厦门2005年为1029亿元,预期2010年要超过2050亿元,用5年的时间要超过特区成立20年的GDP增长总量。届时厦门人均GDP 可超过1万美元,在国际上讲,就属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厦门特区20年来的建设,已成功完成了城市空间发展的第一步跨越,现已基本具备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目前,海岛型城市空间的环境容量已趋于饱和,社会与交通等基

湖里区十一五道路交通规划

湖里区“十一·五”道路交通规划 跨入新的世纪,湖里区全新定位,明确了“加快开发东部、繁荣中部、提升西部、南联北进”的协调发展布局,构建“现代物流、高新技术产研、新兴生态休闲旅游”三大基地的目标。湖里区根据《厦门岛城市交通规划》,结合湖里区建设目标,经济发展的策略,提出了湖里区“十一·五”道路交通规划。 1、现状交通分析 1.1道路交通概况 湖里区位于厦门岛北部,总面积61.41平方公里,湖里区是厦门最早的特区,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区域道路交通系统初具规模,湖里工业区、江头片区已形成宽度较窄、密度较高的方格网状交通系统;北部高殿片区和寨上生活区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多、物流区的形成,道路交通网络已基本形成,但仍未成系统,东侧高科技园区道路基本形成;枋湖片区、航空城片区、后埔片区、东部片区的道路网也尚未形成规模,道路的交通功能难以等到充分发挥。 目前,湖里区与岛内的交通联系主要通过仙岳山隧道、福厦路和疏港路,从最新的交通调查来看,这几条路的饱和度都较大,特别是疏港路,还要承担大量港区交通。厦门港是全国第六大集装箱港口,大量的集装箱车辆出入于疏港路,这些车辆车身长,转弯半径大,对城市交通影响较大,特别是保税区二期的形成,疏港路的交通将进一步恶化。 东部作为湖里区新的经济带,生活区初具规模,现有南北向主干道——金尚路、东西向主干道——南山路、湖里大道以及环岛路路段,这些道路等级高、质量好,其余则为联系多个片区的城市次干道、支路,路窄且质量较差,路网的密度低且不成系统。 1.2路网结构

湖里区主要依靠港口沿海岸线逐步发展起来,区域受其地理地形的影响较为明显,道路网呈方格网状,东部呈方格加环形主干道网。湖里工业区道路是随城市的发展逐步建设起来的,道路等级低、路面窄,难以适应城市的交通需求。 1.3城市布局对交通的影响 湖里区以福厦路为界,呈东西向分布,东西向主要道路有湖里大道、南山路、兴湖路,交通主要集中在海天路、兴隆路、枋湖路、薛岭南路、金山西路、南北向主要道路有福厦路、疏港路、金尚路、环岛路,交通主要集中在华荣路,华昌路、禾山路、台湾街。 湖里区商业主要集中在海天路、华昌路、SM商业城、台湾街一带,商业活动过于集中,商业中心交通量大。同时,住在东部地区的居民,尤其是住在新区的居民到中心区购物,极不方便。目前,城区就业和居住分散布局,使得福厦路、疏港路、华荣路这三条南北向道路压力增大,交通紧张,同时,福厦路、疏港路、华荣路又是厦门岛对外通道,在市内交通和对外交通双重压力下,交通较为拥挤。 1.4道路交通评价 1.4.1存在的问题 目前,湖里区道路交通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1) 城区道路尚未形成系统,局部道路网密度低,主、次干道断头路多,断面设计不够规范和统一。 (2) 道路标准低。特别是湖里工业区、江头片区、高殿寨上片区、枋湖片区道路窄、等级低,交通拥挤,难以满足城区发展和居民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 (3) 道路功能混乱,交通不畅。南山路、海天路、华昌路、台湾街既是商业街,又是城区的主要交通干道,商业功能和交通功能相互矛盾,影响道路的通行能力。疏港路既承担岛内南北联系,又是疏港和城市出入口道路三重交通功能,交通压力

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附件: 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 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规委” )是青岛市人民政府依据《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设立的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议事机构。市城规委主要负责审议城市规划建设重大问题的对策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或重要规划设计方案,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经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由市政府批准、公布或上报。 工作宗旨是: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和《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注公众利益,重视专家意见,鼓励市民参与监督规划实施,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民主和法制化水平,不断促进青岛城市地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工作职责 (一)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港口及特定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审议重大专 项规划方案、城市规划未确定或待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 (三)审议各 项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所有对原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变更、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 (四)审议重大、重要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和建筑设

计方案; (五) 审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规划; (六) 履行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 机构和人员组成 市城规委由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城规委办公 室(以下简称规委办)组成。规划委员会设 主任1名,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副主任 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相关领导担任;设秘书长 50名委员:设 4名, 1名, 府副秘书长担任;设副秘书长兼市城规委办公室主任 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市政府可聘请国内外 权威专家、部分大城市城规委委员担任市城规委顾问。 市政府聘请驻青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代 表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内设城市发展与保 护、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交通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建筑与环 境设计四个专业组, 事项进行技术论证, 专家咨询委员会设 超过二分之一以上 城规委主任兼任) 副主任委员4名, 由市人 由市政 1名, 对提交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的 提供专业咨询,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80名委员,其 中非公务员委员的比例应 专家咨询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 1名(市 ,主任委员1名(市城规委副秘书长兼任): 秘书长1名。 三、 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和调整 市城规委委员及委员的每届任期一般为 5年,可与政府 换届同步调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一)公务员委员 市城规委公务员委员实行部门资格制度,由市政府相关 部门主 要负责人担任。在公务员委员任期期间,如出现不再

厦门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规划文本

厦门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规划文本厦门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规划文本目录 序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对象、内容及重点 第三章、规划期限、规模及范围 第四章、发展和结构目标 第五章、总体布局 第六章、专业(特色)街(区) 第七章、专业、批发市场 第八章、物流园区、配送中心 第九章、零售业态 (一) 购物中心、邻里中心 (二) 大型综合超市 (三) 仓储商店 (四) 百货店 (五) 专业店、大型专业店 (六) 专卖店 (七) 超市、便利店 (八) 自动售货机

第十章、其它要求 第十一章、组织实施 第十二章、附则 附录: (一) 术语和定义 (二) 主要执行文件 (三) 条例标准用词说明 附表: 附表一: 厦门市商业分级指标 附表二: 厦门市商业零售业态基本指标 第一章总则 第01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过程的加快、经济体制改革与市场化进程的推进、经济国际化的扩大以及新经济、新技术等因素对商贸业的综合影响,需要针对厦门市的商业体系进行深一步的剖析,并制订出厦门市商贸业的规划对策,以及其发展支撑对策,以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并形成良好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我市商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第02条为指导厦门商业的分级设置,加强厦门市零售商业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优化商业布局,有效配置资源,增强商业综合竞争力,促进零售企业发展差别化经营,健全零售企业统计分类,特制定此文本。文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规范、

规定及标准,并结合厦门商业发展的实际而制定。 第03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参考国内外不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结合厦门市商业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规划对象、内容及重点 第04条规划对象:由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设立的拥有独立固定营业场所,配备一定的业务人员,并从事批发、零售贸易业务的自然单位。 第05条规划内容: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厦门市商业体系规划(总体布局),其中包括专业街(特色街)子项。第二部分为厦门市各商业业态布局规划。按商业业态来分有十种零售业态和专业、批发市场。十种零售业态分别为:超市、便利店、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商店、专业店、大型专业店、专卖店、百货店、大型购物中心以及自动售货机。 第06条规划重点:主要包括厦门市的商业功能定性分析、研究、确定和商贸业发展的支撑对策以及厦门市商业体系规划(包括各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批发市场)、厦门市零售业网点布局规划等。 第三章规划期限、规模及范围 第07条规划期限:厦门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期限与国家五年计划及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期限相一致,即本次规划期限为:

厦门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分析及其治理

厦门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分析及其治理 摘要:交通作为城市功能中最活跃的因素,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在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越来越严重的今天,给城市带来不良影响,是每一个城市迫切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厦门市城区交通发展现状以及城区交通拥挤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厦门市城区交通拥堵治理的对策,使更有效地缓解厦门市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和谐交通。 关键词:厦门交通拥堵现状治理 一、引言 作为城市基本功能之一,交通在城市的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否具备完善合理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是现代城市的重要标志之一。厦门市城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面临着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厦门城市的交通需求不断增加,原有的城市交通供需关系被打破,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厦门市城区的交通拥堵不仅会影响厦门市的正常社会生活秩序,而且还会导致社会经济、政治与文化等功能的衰退。所以在这过程中,厦门市城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交通发展思路对厦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厦门市城区交通发展慨况 (一)城市道路建设状况 近几年来,随着厦门市经济的的快速发展,城区的交通发展状况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据统计,厦门市在1999年和2007年两个年度中,城市道路长度、城市道路总面积、人均道路总面积、公交车总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数、公交线路长度等六组数据也有着惊人的变化:八年来这六个项目的涨幅分别达到:78.48%、167.57%、9.78%、194.67%、112.61%和798.19%,其中增长幅度最大的是最后一项公交线路长度,几乎翻了九番。①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厦门市道路供给水平较好,但随着城市机动车的增加,道路供给仍跟不上机动车发展的要求。(二)交通出行的特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出行交通工具呈现多元化特征。目前,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方式比例大大下降,公共汽车、出租车、单位班车等公交出行方式与私人小汽车出行比例有所提高。摩托车出行由于厦门市“禁摩令”的实施在岛内已经很少,大多出现在岛外城乡地区。 (三)厦门市城区的公共交通 随着厦门城市交通水平的不断提高,厦门市的公共交通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公共交通系统组织和集散功能规划布局了岛外不同方向的“P+R”(换乘枢纽), ①蒋水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实践与探索[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人学出版,2008.

浅谈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关系

浅析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关系 交通运输学院1003班肖昊玮10251081 老师您好,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简要分析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关系,分别是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定义、二者的对比与联系以及目前我国在这两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定义 想要弄清楚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二者的关系,首先要详细了解二者所涉及的内容是什么,而最能体现内容的就是定义了,所以我们先由定义入手: 城市规划是一门自古就有的学问,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知识组成。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 而所谓交通规划(狭义)通常是指根据对历史和现状的交通供需状况和地区的人口、经济和土地利用之间的相互管理的分析研究,对地区未来不同人口、土地利用和 经济发展的情形下,交通运输发展需求的分析和预测,确定未来交通运输设施发展建设的规模、结构、布局等方案,并对不同方案进行评价比选,确定推荐方案,同时突 出建设实施方案(包括建设项目时序、投资估算、配套措施等)的一个完整过程。二、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对比与联系 由定义的对比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规划”二字决定了两者均是着眼于未来的学科,城市规划所涉及的领域是“城市”两字所包含的一切,是针对城市未来建设、管理、运行的一门综合性和区域性很强的学科;而交通规划则更侧重于对某一地区(不一定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未来发展建设的规划。总体来讲,城市规划中包涵着交通规划的一部分知识,而城市的交通规划又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目的上来看,交通规划是建立完善综合运输系统的重要保障,是解决目前道路交通问题的根本措施,是获得最佳交通运输效益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城市交通科学化、现代化管理,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交通设施的重要环节。而城市规划所涵盖的范围会更多,其目的也更加丰富,城市规划具有调控城市宏观经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协调 城市发展维护公平、改善人居环境等作用。 通过二者的定义对比分析和目的对比分析,我们大概对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的区别有了一定的认识,下面我们来谈谈二者的联系。 打一个形象的比喻,城市里的道路是城市的骨架,城市建筑物的排布受到道路的影响和制约,而城市交通规划又受到土地利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所以概括来讲,交 通规划应当以城市规划为纲,交通规划为城市规划中的一个专项规划。 三、目前我国在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关系应当是相辅相成的,而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合理的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更应该是十分必要的。可是在中国,不论是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还是其他中小型城市,面临的交通问题都是十分严重的,归其原因,其实就是规划存在着问题,深究一步,便是各个城市在建设发展的时候,忽略了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之间的关系。现在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脱节应该说还是比较严重的,总是在盖了房子之后,才讨论道路的设计应该如何如何,以至于现在城市里“拉链路”的存在十分普遍,给人们出行造成很大的不便。与其说这是咱们的规划师的技术问题,其实更应该说是政策问题,咱们一味图快的发展模式,很容易便忽视了合理规划的重要意义,作为运输人,我们任重而道远。

厦门市2010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新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 第三章用地管理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第二节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第四节城市绿地 第四章建筑管理 第一节建筑间距控制 第二节建筑退让 第三节建筑高度 第四节建筑环境与景观控制 第五节停车设施配建 第五章市政工程管理 第一节城市道路 第二节城市用地竖向 第三节城市水源保护与给水工程 第四节城市排水工程 第五节城市供电工程 第六节电信工程 第七节燃气工程 第八节建筑工程市政配套设施 第九节城市环卫设施 第十节城市管线综合 第六章城市防灾 第七章附则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厦门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效地实现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定要求,遵循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结合厦门市规划管理的具体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厦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一切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 第四条各项工程建设应按已批准的城市规划法定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执行;尚无经批准的上述规划的,按本规定执行。建设工程用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 第五条根据厦门市建设实际和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厦门市城市规划区划分为特别控制区和一般建设区。城市旧区、城市特别控制区及规划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区域必须编制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或法定图则,并经按批准的规划执行,否则不得进行项目立项、设计、审批、建设。 第六条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已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厦门城市交通发展形势与对策建议.doc

厦门城市交通发展形势与对策建议 丁明 厦门城市交通发展形势分析 1、机动车总量不大,但增长迅速 至2007年末,厦门市机动车总量达到了51.4万辆,较上一年增长18.9%。其中,汽车总数为22.5万辆,较上一年增长27.8%,较2004年翻了一番(见图1),2007年仅私人购车就约4万辆。由于汽车集中于厦门岛内中心城区,造成道路的交通压力逐渐加大,交通拥堵现象时常发生。 图1厦门市机动车历年增长情况图 2007年厦门市人均GDP已超过7000美元(见图2),汽车年增长率超过27%,进入机动化的膨胀普及阶段,小汽车的拥有和使用将进入高速增长期,机动车交通需求的增大直接导致交通拥挤,厦门市未来道路交通情况堪忧。 图2 厦门市汽车拥有率与经济发展关系图 2、道路供给水平较好,但跟不上机动车发展的要求 近几年,厦门交通投资大幅增加,交通建设投资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01年的3%增加至2006年的9% (见图3)。道路的各项指标大幅提高,截至2006年底,厦门本岛的道路长度575.7km,按现状建成区面积(扣除山体、水体)计道路网密度超过6 km / km2,按本岛用地面积计4.3 km / km2。道路面积1254.3万m2,按现状建成区面积计算道路面积率约15%,道路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图3厦门市交通建设投资情况 厦门整体道路网指标反映出路网结构性缺陷,主、次、支各级路网密度呈“哑铃”型,而非规范标准的“金字塔”型(见图4),且道路分布不均匀,路网密度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分布在厦禾路以南的旧城区、筼筜区和湖里片区,本岛东部路网密度仍相对较低。 图4厦门路网等级结构与国标比较 按现状车辆增长速度,3年汽车总量翻一番。显而易见厦门的道路不可能在几年之内增长一倍,高速的经济增长促使人、车、物的流通更为频繁,道路供给与交通需求的矛盾会更加突出。 3、高峰期交通运行不畅,恶化趋势明显 车辆增长导致道路交通量急剧增加,主要干道交通量近五年增长了40%,高峰小时平均流量达到了3200pcu/h,平均饱和度接近0.7,出现拥堵及超长排队现象。主要路段的交通压力较大,晚高峰平均车速下降至23 km/h。道路整体通行能力受交叉口瓶颈的制约,有半数交叉口处于或接近饱和状态,交通形势十分严峻。 4、土地开发强度过大,加剧交通拥挤 局部地区开发强度过大,造成交通流过于集中,特别是火车站、莲坂、江头次中心开发强度大,造成该地区成为厦门市交通最拥挤的地区。 同时,根据最近土地招拍挂情况,新增地块的开发强度呈进一步增大的趋势,2005与2006两年出让的居住(含商住)地块平均容积率更是高达2.43。未来的土地高强度开发将激发交通需求,进一步增添交通压力。 5、公共停车场缺乏,停车管理存在较大问题

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组成设置组织规则议事程序

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组成设置组织规则议 事程序 一、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城乡规划委员会是县政府的审议(查)机构,受县政府委托就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查),向县政府提出审议(查)意见。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审查专业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审查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 (四)审查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城乡规划委员会的组成和机构设置 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由县政府聘任33位委员组成,任期5年。 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县城乡规划项目审查委员会和专家组。县城乡规划项目审查委员会的职能是受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委托,对县城市规划区内需县政府审批的城市建设项目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其审议意见作为县政府审批的依据(建设项目出让后涉及规划设计条件强制

性内容调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或调整等重大项目按规定须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组的职能是对县城市规划区内需县政府审批的城市建设项目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其论证意见作为县城乡规划项目审查委员会审议的依据,其成员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研究确定。 三、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主要组织规则和议事程序 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指定副主任委员召集,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必须坚持回避的原则,凡所审议(查)的项目与委员本人或其所在的组织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有关委员应在会议召开之前向会议召集人员申请回避,也可由会议召集人提请其回避。城乡规划委员会认为如有必要,可邀请有关主管部门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代表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向委员介绍有关审议(查)项目的背景、过程和技术内容,并解答委员的提问。 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的基本议事程序是: (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拟审议(查)的项目向城乡规划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同时将审议(查)项目的有关材料报送秘书处。 (二)城乡规划委员会如接受申请,即由会议召集人责成秘书处安排会议日程。

厦门海沧新城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厦门海沧新城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时间:2011-02-23 来源:中国城乡规划行业信息网作者: 于立:生态城是社会、经济、环境一体化发展规划总平面及鸟瞰图大全 谁该为交通拥堵埋单?世界遗产资料大集合(权威版)海南香水湾旅游度假区详细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 控制轴线

海沧新城鸟瞰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编制起止时间:1999.3-2003.6 中规院2001年优秀规划设计二等奖 项目负责人:李金卫张颖 主要参加人:席继宁谢竞华刘泉董志海周冬元刘敏

设计导则 夜景

一、项目概况 海沧新城位于厦门市本岛西部,隔西海域与本岛相望。本区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景观地位独特。规划总面积约 9.0平方公里。由于其现状已建用地较少,大部分为滩涂虾池、农田村庄以及刚刚填完的平地,因此为新城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规划空间。 二、总体定位 海沧新城是厦门市环西海域中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厦门市的副中心,是海沧台商投资区的行政、文化、金融、商业中心。 总平面

三、规划构思及布局 海沧新城在总体布局上以分区规划路网为基础,以内湖为中心,以“水”为主题,通过内湖、水景公园等的设置,使海沧新城成为具有独特风格的21世纪的“新水城”。其空间结构为“一核、二区、三片、九中心”。在设计中,通过历史、现代、自然3条主轴线和若干条副轴线的建立,将新城与厦门本岛、新城内不同片区、不同风格的建筑和空间联系起来,创造出既风格多样又和谐统一的空间景观形态及完整的开敞空间体系,体现新城“天人合一”的宏伟气势和深邃的文化内涵。新城内建筑高度控制是滨海地区较低,中心区较高,并布置了三个高层建筑集中区,形成“众星拱月”之势。海沧新城由内湖周围地区和滨海绿带两部分组成。其中滨海绿带位于海沧新城东侧,南北长约 7公里,包括海沧大桥游览码头、水景公园、体育公园、海滨休闲及会展区、自然资源与科学博物馆、四季景观雕塑园和嵩屿码头广场七个园区。 四、创新与特色 1.通过内湖的设置,将防洪防潮、减少土方工程需要与营造独具特色、令人耳目一新的景观环境巧妙结合,在新城中形成山水结合,湖海共存、自然与人工景观相互融合的独特景观。 2.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规同时进行,在宏观层面整体控制并保留一定弹性,在中观、微观层面上严格控制细致入微,保证城市总体设计的理念、原则能逐步实现,保证理想蓝图的最终完成。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建设用地:899.1公顷。 其中: 居住用地:261.07公顷;

厦门市蓝线控制专项规划简要说明共29页

厦门市蓝线控制专项规划简要说明 研究背景: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本次蓝线控制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层面上的研究,是基于加强厦门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进行编制。 研究范围:厦门市域范围,需要保护控制的城市水域包括以下四个类型:1)水库,2)渠,3)溪流,4)湿地。专项规划成果内容包括对现状水系进行调查分析,进一步研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片区控规的用地布局与水系关系,做好规划的前后衔接与相互协调;提出需要保护和控制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主要地表水体,确定其用地界线范围、保护要求等城市蓝线内容;并提出城市蓝线管理具体要求和规划对策。 水库蓝线规划:主要对象为全市小(Ⅰ)以上水库。水库的蓝线控制范围包括库区、汇水区及饮用水输水管渠,根据不同的控制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控制线:最高蓄水水位线、一级保护区控制线、二级保护区控制线。水坝、泄水渠道等水库水工构筑物管理要求参照《厦门市水工程管理规定》执行。 渠道蓝线规划:对全市有重要影响的渠道为北溪引水渠道、特区供水管道、石兜水库至集美大池管道、汀溪水库总干渠和第一支渠及大嶝供水管道。 溪流蓝线规划:溪流蓝线是水体控制线。规划对象为九条主要溪流,包括过芸溪、深青溪、瑶山溪、后溪、东西溪、官浔溪、埭头溪、三忠溪和九溪。 湿地蓝线规划:宏观层次上将厦门市滨海湿地划分为红树林管护区、海洋生物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三种类型的生态功能区。红树林管护区主要集中在五缘湾生态修复区、翔安鳄鱼屿、同安下潭尾湿地生态修复区、官浔溪湿地公园、集美北部滨海湿地公园、杏滨高浦生态修复区、马銮西滨湿地保护区、海沧火烧屿-大小兔屿-大屿湿地生态修复区等区域。海洋生物保护区主要有:翔安刘五店中华白海豚保护区、大嶝文昌鱼保护区、马銮湾口中华白海豚保护区、海沧大屿-鸡屿白鹭保护区、本岛黄厝文昌鱼保护区。 说明一、研究概述 1、规划背景 水是城市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又是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未来厦门城市发展不仅对水资源数量,还对水资源质量和水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 由于种种原因,包括认识和管理上的欠缺,厦门市域内的水系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出现海湾填淤严重、河网水质恶化、城市用水紧张、防洪抗涝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另外,随着各类用地规划的调整和片区的建设,原有的一系列水系前期研究、专项规划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因此,本次蓝线控制专项规划基于加强厦门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编制。 2、规划内容与目标 《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中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当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划定城市蓝线,并确定城市蓝线保护和控

浅析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问题

浅析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问题 发表时间:2018-10-26T09:44:37.720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17期作者:宋志江[导读] 城市道路系统多为网状结构,其主要特点是道路网密度高,路网节点—交叉口数量多,交叉路口是道路交通流最为汇集的地段 厦门市城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厦门 361001 摘要:城市道路系统多为网状结构,其主要特点是道路网密度高,路网节点—交叉口数量多,交叉路口是道路交通流最为汇集的地段,不仅是道路交通系统的节点,而且是发生交通问题最为严峻的地方,与整个城市的交通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转密切相关;已成为城市道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分析了平面交叉口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如何在设计中进行改善,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道路交叉口设计交通信号灯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城市内的机动车数量也开始迅速增长,由于道路的纵横交错而形成许多交叉口,交叉口是道路交通的咽喉,相交道路的各种车辆和行人都要在交叉口处汇集相继通过,由于车辆和过街行人之间、车辆和车辆之间,特别是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干扰,不但会阻滞交通,而且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由此可见在现阶段,我国城市道路建设过程中,道路交叉口设计是重要的项目之一,在实际设计过程中,一定要采取科学的建设理念,采用先进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做好道路交叉口的组织交通,使耽误时间尽可能减少,以保证安全行车和提高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就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1.平面交叉口存在的问题 1.1 交叉口过大,缺少相应的渠化 当前城市道路车道数的多少,直接影响交叉口面积的大小。交叉口面积过大,容易导致车辆行驶轨迹混乱,冲突增多,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交叉口的清空时间也会随着面积增大而相应的增加,造成交通信号周期过长,从而导致相位间隔时间的浪费,大大降低交叉口的通行能力。这类交叉口应在设计过程中进一步渠化改造。 1.2行人过街安全设施不足 城市道路很多交叉口行人过街安全设施设置不足,缺乏二次过街设施,当交叉口较大时,弱势群体(老人和儿童)过街就比较困难,在一个行人信号周期不能顺利通过,容易造成人车冲突,并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另外,即使在行人信号绿灯期间通过,行人仍有可能同转向车流冲突,使得行人过街缺乏安全感。 2.平交路口交通特征 通过交叉口的车辆由于受到交叉口几何及交通条件的影响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其中最主要的特征是车流速度和车辆延误。车型种类的结构对交叉口通行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一般具有以下车辆运行特征: 1)小型汽车、小货车比例较大; 2)行人、非机动车的干扰较大,安全度较低。 3.道路平面交叉口的改善设计 道路平面交叉口的改善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其立足于改善平面交叉口的道路条件和交通管理条件,达到解决和处理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冲突点的目的。交叉口的安全改善设计通常包括:减少车辆与行人的冲突点数量,使冲突区域减少到最低限度;分化冲突点,给予主要车流优先权;控制车速,保证视距,提高通行能力和为驾驶决策提供信息质量等。以下就渠化设计、行人过街安全、交通控制设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3.1渠化设计 渠化设计能够有效的将机动车辆和行人通过交叉口的距离大大的缩短,有利于道路交叉口通行能力和交通安全的改善,有效的降低城市道路交通压力。 3.1.1明确分隔交通流,分流交通冲突区域 明确定义所有冲突的交通流,尽可能地把有冲突的交通流分隔开来,主要是从时间和空间上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进行分流。时间上主要采用信号控制周期的不同相位进行分隔。空间上主要是物理分隔,采用各种渠化交通措施,包括:路面标线、设置分隔带和交通岛(导流岛或行人过街安全岛)等措施,将对向车流、直行和左右转弯车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流、车流和人流等分隔开,使之各行其道,互不干扰,确保了主要交通流的优先通行权,有效避免了不同交通流之间的一些不必要的冲突,使车辆、行人的安全性大大提高。 3.1.2设置转向车道 设置转向车道能够使转向车道提早与自行车辆分离,并为转向车辆提供一段缓冲空间以等待合适的转向机会,这样就等减少转向车辆与两个直行车辆之间交通冲突的数量和严重程度。 也可通过拓宽交叉口、挤压出口道或增加中央分隔带来实现。左转、直行、右转进口车道数设置应与相应方向的交通量相协调,并与出口通行能力相匹配。在左转或右转车辆多时,可在邻近交叉口的路段内分别拓宽增设左转或右转专用车道,以确保不影响直行车道的通行能力。 3.2行人过街安全设计 交叉路口行人的通过方式是影响其安全水平的又一个关键因素,根据交叉路口的具体条件因地制宜地组织好行人交通是保障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1)在设有行人通道的交叉路口,渠化交通应与行人交通安全结合起来,尤其是设置位置恰当、形状合理的导流岛、中央隔离带,不仅能对渠化交通起到关键作用,而且能对行人的安全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 2)人行道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行人安全岛。行人穿越时间过长,与机动车流发生冲突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虽然有时设置行人安全岛意味着占用一定空间,但是合理的设计可以给车辆和行人带来双重的便利。

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城市规划决策机制,完善城市规划体系,根据《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议事机构,负责审议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事项,并向市政府提出审议意见。其英文名称是:***,简称***。 第三条市规划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市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第四条市规划委员会的宗旨是:依照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在审议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建设成为珠三角东部现代化经济强市和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 第二章主要职能与构成 第五条市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一)审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 (二)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及其调整方案,核定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三)审议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 (四)审议年度城市规划编制计划; (五)审议重要的建筑设计方案; (六)需要审议的其它事项。 第六条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共设29名委员。其中公务人员委员14名,非公务人员委员15名。委员由市人民政府聘任,换届工作与政府同步,在政府换届后的3个月内完成。 第七条市规划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市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2名,由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担任,其余公务人员委员包括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发改、交通、环保、国安、财政、公用事业、水利、文化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市规划委员会设秘书长1名,由市规划建设局局长担任。非公务人员委员由有关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第八条市规划委员会中的专家和公众代表由市规划委员会按照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推选。 第九条市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委员会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市规划建设局业务副局长担(兼)任,办公地点在市规划建设局,配备4名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各项章程、工作规则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二)负责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议筹备、会议记录和审议意见的起草以及会议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等;

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1995年6月27日厦府〔1995〕综11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厦门市总体规划)及其它有关文件,结合本市实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厦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规划范围的临时建设、村镇建设和私有房屋修建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同安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应符合本规定。建筑工程项目用地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执行,尚无经批准上述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在厦门市规划区内,各类专门性用地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其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六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七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与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C1),指行政机关、党派和社会团体用地;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2),指商业、金融业、保险业、服务业和旅馆业等用地; (三)文化娱乐用地(C3),指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图书展览和游乐等设施用地; (四)体育用地(C4),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五)医疗卫生用地(C5),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等设施用地; (六)教育和科研设计用地(C6),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学校,业余学校、残疾人学校、工读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设施用地(纳入居住用地)。 第八条工业用地(M),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一)第一类工业用地(M1),指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的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二)第二类工业用地(M2),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的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三)第三类工业用地(M3),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的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第九条仓储用地(W),指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一)普通仓库用地(W1),指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二)危险品仓库用地(W2),指储存易燃,易用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第十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和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一)供应设施用地(U1),指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煤气厂用地(纳入工业用地); (二)交通设施用地(U2),指公共客运交通、货运交通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三)邮电设施用地(U3),指邮政、电信等设施用地; (四)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指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及粪便垃圾集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五)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5),指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地下构筑物等的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用地; (六)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6),如:消防、防汛等设施用地。 第十一条绿地(G),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一)公共绿地(G1),指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装饰作用的绿化用地,包括各类公园和街头绿地; (二)生产防护绿地(G2),指用于园林生产、隔离、卫生和安全防护等的绿化用地。 第十二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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