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边胶产品技术标准

折边胶产品技术标准
折边胶产品技术标准

折边胶(HC Flex 705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折边胶(HC Flex 7050)的产品定义、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方法、包装、运输和存储等信息。

2.产品定义

HC Flex 7050属于本公司的焊装用胶产品,名称为折边胶。

本产品是一种以环氧树脂为基材的不含溶剂的糊状胶粘剂,在室温条件下可以被高压泵输送使用,可用于车身钣金件折边结构,主要用于车门、发动机罩和行李箱盖板的装配,可以取代原有点焊结构,烘烤(约170~180℃,20~30分钟)后固化完全,胶层固化后对于冷轧板具有优异的粘接强度。

本产品对于带油钢板具有优异的附着力,与前处理过程和电泳过程相容性好,在整个前处理过程中表现出优异的耐冲洗性能。固化后材料具有一定的韧性以及对于基材的优异的附着力和抗腐蚀性能。

3.性能要求

折边胶的性能要求如下表:

3.1 一般事项

3.1.1 实验室标准环境

a.标准环境

标准温度应该为20±2℃,标准湿度应该为65±10%。

b.常温

常温应该为5-35℃(相对温度为45-85%)

注意:在实验报告中应记录温度和湿度。

3.1.2 试样数量

对于同一检测项目的,试样数量至少要有3个。

3.2 外观

在容器中观察样品的外观。用刮刀对样品进行搅拌,并立刻检测样品的:

(1) 颜色。

(2) 气味。

(3) 是否分层、凝固。

(4) 是否分散均匀、有无机械杂质。

3.3 密度

3.3.1 设备 (1) 电子天平 。 (2) QBB 比重杯(37ml)。 3.3.2 试验过程

(1) 将比重杯清理干净,并将比重杯(含盖)放置在天平上称出质量,记作m 1。 (2) 将样品小心的装入比重杯中(避免混入气泡),轻轻敲击将样品中的气泡敲出,将样品装满后压盖,使多余的料从杯盖的小孔中挤出,待料完全挤出后将比重杯放在天上称出质量,记作m 2。 (3) 使用以下公式计算结果。

2137m m ml ρ-=

三次测量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4 固含量 3.

4.1 设备

(1) 分析天平(感量为0.1mg)。 (2) 玻璃干燥器。 (3) 恒温干燥箱。 3.4.2 试验过程

(1)首先将铝箔折成容器状,并放入恒温干燥箱中(105℃)烘烤至恒重。并称重,记作m 1。

(2)将铝箔容器放置于天平上,并将读数清零,称取约2g 样品,并用刮刀将样品均匀铺开以增大接触面积,记录此时天平读数,记作m 2。 (3)放入烘箱中烘烤105℃/2h 。

(4)将烘烤后铝箔容器放入干燥器中,待完全冷却后称重,记作m 3。 (5)使用以下公式计算结果。

312

100%

m m R m -=?

三次测量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5 剪切强度

3.5.1 设备

(1) 拉力试验机。

(2) 恒温干燥箱。

3.5.2 试验过程

(1) 制样。选用100mm×25mm×1.6mm的冷轧钢板制作试样,使用前,用酒精将钢板表面的防锈油擦净,晾干备用。按图示方法,将样品涂于钢板的一端,将另一块铁板搭接在上面,搭接面积为25mm×12.5mm,使用垫片控制胶层的厚度为0.2mm,并将溢出的胶料用刮刀刮去,用夹子夹持在搭接位置,以防止在烘烤过程中搭接位置产生移动。

图1

(2) 烘烤。放入恒温干燥箱中烘烤170℃/30min,烘烤后将夹子取下,将溢出的部分用刀削去,常温下放置24h后再进行测量。

(3) 测量。使用拉力试验机进行试验,将样件的长轴与拉力试验机的中心对准,将试件固定在拉伸试验机上,确保载荷通过的方向恰好沿着中心线。在标准条件下进行试验,测定50mm/min拉伸速度下的最大剪切载荷,并使用以下公式计算其剪切强度。

P

σ=

S

σ—剪切强度。

P—最大剪切载荷。

S—搭接面积。

注:对于搭接面积,需要在试验结束后测量实际的搭接面积,对数据进行修正。

3.6 80℃剪切强度(MPa)

3.6.1设备

(1) 拉力试验机。

(2) 恒温干燥箱。

3.6.2 试验过程

重复3.5.2(1)制样、(2)烘烤两个过程,测量前在80℃条件下恒温1小时后进行测量,使用拉力试验机进行试验,将样件的长轴与拉力试验机的中心对准,将试件固定在拉伸试验机上,确保载荷通过的方向恰好沿着中心线。在标准条件下进行试验,测定50mm/min拉伸速度下的最大剪切载荷P,并使用以下公式计算其剪切强度。

P

σ=

S

σ—剪切强度。

P—最大剪切载荷。

S—搭接面积。

注:对于搭接面积,需要在试验结束后测量实际的搭接面积,对数据进行修正。

3.7 压流粘度

3.7.1 设备

(1) 压流粘度计。

(2) 电子天平。

(3) 秒表。

3.7.2 试验过程

(1) 首先将压流粘度计的料筒取下,将样品装入料筒中(避免混入气泡),将料筒放入恒温装置(20℃)中一段时间,当料温稳定为20±0.5℃后将料筒重新装回压流粘度计上,开始测量。

(2) 调节压流粘度计的压力表至0.4MPa ,选用3mm 孔径挤出口。将电子天平放置挤出口的下方,并将天平的读数清零,开启气泵的同时启动秒表,记录样品每分钟挤出的质量,单位为g/min 。

(3) 三次测量取平均值,试验记录中须标注挤出口的孔径,测量时样品的温度,压力值及最终压流粘度值,例如40g/min(0.4MPa,3mm,20℃)。

3.8 储存稳定性 3.8.1 设备

(1) 恒温干燥箱或恒温水浴锅。 (2) 压流粘度计。 (3) 拉力试验机。 3.8.2 模拟实验。

找一容器盛放样品300g-500g ,将容器口密封好,放入恒温装置中保持 40℃/168h ,试验结束后,将样品取出并冷却至室温后再进行检测。 3.8.3 外观 试验方法同3.2。 3.8.4 剪切强度 试验方法同3.5。 3.8.5 压流粘度

按试验方法3.6测定材料的压流粘度

1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1

100%ηηηη-?=

?

Δη—粘度变化率。

η —初始粘度,模拟实验前的压流粘度。

1η —最终粘度,模拟实验后的压流粘度。

3.9 抗流淌性

3.9.1 设备

(1) 恒温干燥箱

(2) 游标卡尺

3.9.2 试验过程

(1) 在钢板纵横方向上各涂一条直径2mm,长80mm的样条,划线记录此时样品最下端的位置。

(2) 将钢板垂直放置于常温环境中10min,再垂直放入恒温干燥箱中烘烤170℃/30min,取出后使用游标卡尺测量样品在纵横两个方向上的最大滑移距离。

3.10 耐盐雾性

3.10.1 设备

(1) 盐雾试验箱。

(2) 拉力试验机。

(3) 恒温干燥箱。

3.10.2 试验过程

(1) 制样。在钢板上涂三条直径2mm,长80mm的样条,放入恒温干燥箱中170℃/30min,用于盐雾试验的外观判断。剪切强度的试样制备条件同 3.5,共制备六个样件,三个为盐雾实验组,三个为空白对照组。

(2) 盐雾试验。控制盐雾箱的温度为35±2℃,NaCl溶液的浓度为5g/100ml,将用于外观判断的样件和用于测量剪切强度的三个样件放入盐雾箱中,连续进行480h。

(3) 外观试验结果。将用于外观判断的样件取出,观察胶层是否有明显的龟裂、变色,将胶层铲去,观察胶层下部的钢板的腐蚀情况,试验结果保留图片。

(4) 剪切强度。测量盐雾试验组和空白对照组的剪切强度,测试方法同3.5,三次测量取平均值,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4.使用方法

a.使用铁桶包装的产品可使用挤胶泵将物料压出、输送,并根据需求使用不同形状的施工枪挤出。

b. 使用管状胶瓶包装的产品可以使用手动或气动的胶枪挤出使用。

5.包装规格

a.使用200L或208L(根据挤胶泵的压盘尺寸进行选择)开口铁桶进行包装,产品净重260KG或280KG。

b.使用管状胶瓶包装,产品净重400g。

6.运输方式

产品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防挤压和机械损伤、防潮,防止与酸、碱、有机溶剂接触,并距离热源1m以外。

7.储存条件

本产品适宜的储存温度为 5~25 ℃,并请在避光、防潮及远离热源的条件下存放,在此条件下保存,保质期为6个月。

如果在较高或较低的温度下长期储存都将影响产品保质期及其使用。

建议的施工温度为10℃以上,过低的温度将大大降低产品的施工效率,如确需在较低温度环境下施工,建议加装恒温装置以保证产品的施工质量。

铁附件产品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铁附件产品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1、一般要求 1.1铁附件应严格按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有关文件加工。对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发现需修改原设计的部位,应由中标人提出清单报买方,经设计单位修改,生产单位再按修改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或买方提供样品,如生产单位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后果由生产单位承担。 1.2制作使用的原材料应无损伤性缺陷。 1.3制作使用的钢材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其尺寸、外形等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并附有质量保证及合格的复验资料。 1.4制造和检验用的量具、量仪均应具有相同的精度,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送计量部门检定。 1.5产品装配用的紧固件应符合施工图纸的强度等级,并应符合现行标准的制造质量。 二、切断技术要求 2.1钢材的切断应采用机械剪切。切割后的构件四周应平整、光滑、无毛刺。 2.2钢材切断后,其断口处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0mm的缺棱,并

应清除剪切的毛刺或切割的熔瘤、飞溅物等。切割的断口的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1.0mm。 三、制弯技术要求 3.1零部件的制弯,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采用冷弯(宜在室温下)或均匀热弯(加热温度为900°C-1000°C);不得采用割炬、割咀烘烤方法制弯。采用热弯时,在温度下降到700°C之前,应结束加工。 3.2零部件制弯后,钢材的边缘应圆滑过渡,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折皱、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大于0.5mm 3.3零部件制弯的允许偏差按GB/T2694规定执行。 四、制孔技术要求 除设计文件和图纸中特殊注明外,所有零件加工均应符合下列规定: 4.1孔的制作方法:目前所需求铁件一般厚度均≤16 mm,制孔时应采用冲制。遇有特殊铁件厚度>16 mm时,必须用钻孔工艺制孔。 4.2孔壁与零件表面的边界交接处,不得有大于的缺棱或塌角;冲件表面不得有外观可以看出的凹面。大于0.1mm的毛刺须清除。 4.3螺栓及螺栓孔的直径及制孔的允许偏差按GB/T2694规定执行。 五、焊接技术要求 焊接结构件按照焊接有关规程、规范进行,焊缝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焊件焊接不能熔透时需按规定打坡口后焊接,保证焊接强度,

产品技术规范书

产品技术规范书 设备名称:SF6气体定性检漏仪 型号:XP-1A 数量:1台套 一、产品应用: XP-1A SF6气体定性检漏仪是30年以来检漏仪制造经验的顶点。作为迄今制造的最稳定与最灵敏的负电晕检漏仪,我们为提供此种工具而骄傲。我们把所有的经验及多年客户的反馈溶入到此产品中,希望为用户提供最好的一切:价格、性能及可靠性。 XP-1A SF6气体定性检漏仪的核心是一台先进的微处理机。它采用的数字信号处理技术使得它比采用的操纵电路及传感头信号更好成为可能。此外,电路中使用的元件数量约减少40%,从而提高了可靠性及性能。微处理机实时监视传感头和电池电压值,每秒钟可达4000次,能及时补偿即使是最微小变动的信号脉动。这使得该仪表在几乎一切环境的应用中,成为一种稳定而可靠的检测工具。 XP-1A SF6气体定性检漏仪在设计上增加了许多方便用户使用的性能。灵敏度的七级自由设置,使仪表从一级到七级增加64倍的灵敏度;独特的三色发光二极管把渐进的及广范围的泄漏大小的指示出来;指示灵敏度的等级;并提供有关电池电量的实际电压指示。触摸式键盘控制所有使用功能;新颖的外壳设计供使用者紧握,方便操作;安装使用时目视的直观指示器。 二、采用标准 本SF6气体定性检漏仪的制造、试验和验收除了应满足本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如下标准: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ISO780:1997 ●GB/T5048防潮包装 ●GB/T5832.2—1986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露点法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6587.1—1986 电子测量仪器环境试验总纲 ●GB/T6587.2 电子测量仪器温度试验 ●GB/T6587.3 电子测量仪器湿度试验 ●GB/T6587.4 电子测量仪器振动试验 ●GB/T6587.5 电子测量仪器冲击试验

采购产品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采购产品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1.0 元器件入库前检验 1.1 严格执行采购控制程序,从合格的供方采购合格产品。 1.2 对进厂的采购产品都要按下面的检验项目、方法和标准进行 检验,。对安全件,至少应抽取10%的样品按表中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对关键元器件,至少应抽取5%的样品进行检验:对一般材料,只须进行确认。 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2.1 断路器: 依据标准:GB14048.2《低压断路器》 1.2.2 隔离开关、熔断器: 依据标准:GB14048.3《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1.2.3 接触器: 依据标准:GB14048.6《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1.2.4电流互感器: 依据标准:GB1208《电流互感器》 依据标准:GB14048.5《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2.6母线: 依据标准:GB5585《电工用铜、铝及其合金母线》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依据标准:GB502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2.8绝缘支撑件、母线框、母线夹板 依据标准:GB1408《固体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3凡符合1.2条的初步判定为合格品,如有一项不符即为不合格品,并 填 写入库前的检验记录。出现不合格则全检,合格放行,不合格退货。 1.4 如在出厂检验中出现机械或性能或电性能的缺陷时,最终判定为不合 格产 品,在出厂检验中作记录。 2.0 外协件入库前检验 2.1 外协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按图纸检验相关尺寸及外观。 2.2 各种型号的低压柜柜体,到厂后都必须按图纸检验外型尺寸、漆的表面、 门的开启、接地螺栓的焊接、防护等级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0 生产过程中的自检 3.1 操作者在生产工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文件,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工艺标准,也不得随意执行未经批准而制定的其他标准。 3.2 在每个工序完成后,转入下道工序前,操作人应进行自检,确认该工序 合格后,在产品随工卡上加盖自己的工序章,并向检验员口头报验,检验员检验 合格,在随工卡盖章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3.3 若检验人员检验后,判定某一项不合格,应进行返工,返工后必须重新检验,直到判定合格为止,加盖检验章,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4.0 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 4.1 对采购产品和外协件初步判定为不合格品的,由检验员将检验结果(缺 陷描述)等,填写在采购产品进厂检验单中,做出标识,另行存放,按不合格品 控制程序执行。 4.2 过程产品发生不合格时,由检验员通知操作工返修,并在随工卡上作记 录,返工返修的产品重新报验合格为止,若产品确定为不合格,则应作好标识, 另行存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 过程产品发生不合格时,由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填写在成品检验记录中, 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2010版)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国食药监许[2010]423号) 发布日期:2011-02-10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许[2010]423号 【发布日期】 2010-10-22 【生效日期】 2011-02-01 【效力】 【备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指导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批准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三、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生产工艺、感官要求、鉴别、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功效或标志性成分含量测定、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及食用方法、规格、贮藏、保质期等序列(见附件1),并按照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见附件2)编制。 五、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是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保障。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作为开展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六、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适用于保健食品新产品的注册申请和产品的再注册。

公司产品技术标准

目录 修订履历3 1.介紹4 1.1目的4 1.2範圍4 2.螺牙8 2.1 定义6 2.2分类8 2.3精度等级8 2.4 螺纹标注9 2.5基本尺寸10 3.铝合金10 3.1铝合金成分10 4.公差12 4.1ISO12 4.2 JIS12 4.3 DIN12 4.4 GB14 5参考文件15

修订履历 1.介绍 1.1 目的 定义产品的外观信息,包括:装配的公差,特殊的外观要求以及在允许范围内的和通用标准的偏差。

1.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生产的所有压铸件产品,客户特别规定的除外。 2.螺牙 2.1定义 螺纹:在圆柱或圆锥表面上,沿着螺旋线所形成的具有规定牙形的连续凸起。 内螺纹:在圆柱或圆锥内表面上所形成的螺纹。 外螺纹:在圆柱或圆锥外表面上所形成的螺纹。 有效螺纹:由完整螺纹和不完整螺纹组成的螺纹,不包括螺尾。 公称直径:代表螺纹尺寸的直径。 大径:与外螺纹牙顶或内螺纹牙底相切的假想圆柱或圆锥的直径。用d(外螺纹)或D(内螺纹)表示。 中径:一个假想圆柱或圆锥的直径,该圆柱或圆锥的母线通过牙形上沟槽和凸起宽度相等的地方。该假想圆柱或圆锥称为中径圆柱或中径圆锥。中径用d2(外螺纹)或D2(内螺 纹)表示。 小径:与外螺纹牙底或内螺纹牙顶相切的假想圆柱或圆锥的直径。用d1(外螺纹)或D1(内螺纹)表示。 螺距:相邻两牙在中径线上对应两点间的轴向距离。 螺纹精度:由螺纹公差带和旋合长度共同组成的衡量螺纹质量的综合指标。 旋向:螺纹有右旋和左旋两种。内外螺纹旋合时,顺时针旋入的为右旋,逆时针旋入的为左旋。 2.2分类 常用螺纹的种类

2.3精度等级 螺纹精度是由螺纹公差带和旋合长度共同组成的衡量螺纹质量的综合指标。 螺纹公差带代号包括中径公差带与顶径公差带代号。 公差带代号是由表示其大小的公差等级数字和表示其位置的字母组成。如6H,6g等。 螺纹公差带代号标注在螺纹代号之后,中间用—分开。 如螺纹的中径公差带与顶径公差带代号不同,则分别注出。前者表示中径公差带,后者表示顶径公差带。 如螺纹的中径公差带与顶径公差带代号相同,则只注一个代号。

医疗软件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7版)

附件5 医疗软件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7版) 本规范旨在指导企业提交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规范是对医疗器械软件的一般性要求,企业应根据医疗器械软件的特性提交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述理由。企业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规范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规范是对企业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规范。 本规范针对软件的特殊性,在现行法规要求下进一步明确了对医疗器械软件的要求,特别是对软件更新、软件版本的要求。本规范是医疗器械软件的通用规范,其他涉及软件医疗器械产品的规范可在本规范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软件的注册申报,适用的软件开发方式包括自主开发、部分采用现成软件和全部采用现成

软件。 医疗器械软件包括独立软件和软件组件。独立软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附件的软件;软件组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部件、附件组成的软件。 独立软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无需医疗器械硬件即可完成预期用途,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独立软件包括通用型软件和专用型软件,其中通用型软件基于通用数据接口与多个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PACS、中央监护软件等;而专用型软件基于通用、专用的数据接口与特定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Holter数据分析软件、眼科显微镜图像处理软件等。 软件组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或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软件组件包括嵌入式软件和控制型软件,其中嵌入式软件(即固件)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心电图机所含软件、脑电图机所含软件等;而控制型软件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 软件组件也可兼具处理功能。专用型独立软件可单独注册,也可随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此时视为软件组件。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和结构组成的要求 1.独立软件 产品名称应为通用名称,并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可以结合人体部位(如胸部、心脏等)、临床科室(如骨科、神经外科等)、处理对象(如CT图像、MRI图像、心电数

产品技术要求格式 定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XXXXXX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型号命名 P200 设计序号 产品代号 1.2结构组成(不同型号如有结构组成的差异,应分型号列明) XXXXXX(以下简称XX)主要由X射线管组件(组合式)、限束器、操作台、影像处 理系统、C形臂及可移动机架、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组成。 1.3型号说明(如有多个型号此条适用,列表标明型号间差异) 表1型号说明 1.4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30%~75%; c)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 d)电源:AC220V±22V;50Hz±1Hz e)额定输入功率:xx VA。 2性能指标 2.1外观 2.2XXX ...... 2.X安全要求 XXX安全要求应符合GB9706.1-2007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C。(9706.1适用设备) XXX安全要求应符合GB4793.1-2007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C。(4793.1适用设备)

间(h )间(h ) 条件 中间 24 试验后通电 ※ 2.x 、2.x 、... - 2.x 、2.x 、... 72 试验后通电 ※ 2.X 电磁兼容 (9706.1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YY 0505-2012 的要求。 2.X 电磁兼容 (479 3.1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GB/T 18268.1-2010 的要求。 2.X 电磁兼容 (体外诊断类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GB/T 18268.1-2010及 GB/T 18268.26-2010 的要求。 2.X 环境试验 按 GB/T 14710-2009 中规定的气候环境Ⅱ组、机械环境Ⅱ组的要求及表 X 进行试验, 应符合要求。 表 X 试验要求及检验项目 试验要求 检测项目 电源电压(V ) 试验项目 持续时 恢复时 试验 通电 状态 初始检测 检测 最后 检测 额定值 额定值 -10% +10% 额定工作 低温试验 2 --- 试验时通电 ※ 全性能 - 2.x 、2.x 、... √ --- 低温贮 存试验 4 --- - AC220 额定工作 高温试验 2 --- 试验时通电 ※ --- 2.x 、2.x 、... --- √ 运行试验 4 --- 试验时通电 ※ --- 2.x 、2.x 、... --- √ 高温贮 存试验 4 4 试验后通电 ※ --- 2.x 、2.x 、... AC220 额定工作 湿热试验 4 --- 试验时通电 ※ --- AC220 湿热贮存 试验 48 --- 2.x 、2.x 、... AC220 振动试验 碰撞试验 运输试验 --- --- --- 试验后通电 ※ 试验后通电 ※ 试验后通电 ※ --- --- --- --- --- --- 2.x 、2.x 、... 2.x 、2.x 、... 2.x 、2.x 、... AC220 AC220 AC220 注:表中“※ ”按GB/T14710-2009的规定 3 检验方法 3.1 外观 用正常或矫正视力观察以及用手感检查,结果应符合2.1的要求。 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前言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过程中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这些整理剂中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当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并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对人们的皮肤、乃至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有必要对纺织产品提出安全方面的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使纺织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鉴于纺织产品的作用广泛,本技术规范明确限定了适用范围。对那些不属于本技术规范范围的产品,在附录A中列出。 本技术规范仅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朵求,其他要求按相应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范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 本技术规范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2005年1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销售,过渡期一年,直到2006年1月1日止。本技术规范实施后,其他相关标准等技术文件中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的,应以本技术规范为准。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附录B为浆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国家棉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郑宇英、徐路、王宝军。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管理局)负责解释。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纺织产品的其他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附录A中所列举产品不属于本技术规范的范畴,供需双方另有协议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几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0]454 号 2010 年11 月26 日发 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指导化妆品 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 2.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一、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批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三、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其文本格式的规定。文本格式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成分、生产工艺、感官指标、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方法、使用说明、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序列(见附件1),并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 求编制指南》(见附件2 )编制。 五、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是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的技术保障。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作为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六、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适用于化妆品新产品的许可和产品延续。 七、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GT+ 年份+0000 编制;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T +年份+0000编制;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F+年份+0000编制。"HZ"表示"化妆品”,"GT"表示"国产特殊用途”, "JT"表示"进口特殊用途”,”JF"表示"进口非特殊用途”,"年份+0000"为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年份和顺序号。 八、本规范自2011 年4 月1 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公司安全产品技术规范

安全产品技术规范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目录 1.防火墙系列 (4) 1.1....................... M9000防火墙核心引导指标讲明: 4 1.2............................................... M9006 4 1.3............................................... M9010 7 1.4............................................... M9014 10 1.5................ 新一代防火墙F50X0核心引导指标讲明: 13 1.6................................ F5040防火墙招标参数 13 1.7................................ F5020防火墙招标参数 14 1.8.............................. F5000-S防火墙招标参数 16 1.9.............................. F5000-C防火墙招标参数 17 1.10............... 新一代F10X0防火墙核心引导指标讲明: 19 1.11.................... H3C SecPath F1020防火墙招标参数 19 1.1 2.................... H3C SecPath F1030防火墙招标参数 21 1.13.................... H3C SecPath F1050防火墙招标参数 23 1.14.................... H3C SecPath F1060防火墙招标参数 25 1.15.................... H3C SecPath F1070防火墙招标参数 27 1.16.................... H3C SecPath F1080防火墙招标参数 30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批准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三、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生产工艺、感官要求、鉴别、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功效或标志性成分含量测定、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及食用方法、规格、贮藏、保质期等序列(见附件1),并按照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见附件2)编制。 五、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是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保障。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作为开展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六、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适用于保健食品新产品的注册申请和产品的再注册。 七、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号按照BJ+G(或J)+年份+0000编制。“BJ”表示“保健食品”,“G(或J)”表示国产或进口,“年份+0000”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年份和顺序号。 八、本规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 2.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

附件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中文名称 汉语拼音名 【配方】 【生产工艺】 【感官要求】 【鉴别】 【理化指标】 【微生物指标】 【功效或标志性成分含量测定】 【保健功能】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食用量及食用方法】 【规格】 【贮藏】 【保质期】 ─────────────────────────────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X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0]4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X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指导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X》,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2.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X 一、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为进一步规X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

安全控制水平,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制定本规X。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批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三、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X。 四、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其文本格式的规定。文本格式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成分、生产工艺、感官指标、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方法、使用说明、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序列(见附件1),并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见附件2)编制。 五、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是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的技术保障。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作为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六、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适用于化妆品新产品的许可和产品延续。 七、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GT+年份+0000编制;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T+年份+0000编制;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F+年份+0000编制。"HZ"表示"化妆品","GT"表示"国产特殊用途","JT"表示"进口特殊用途","JF"表示"进口非特殊用途","年份+0000"为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年份和顺序号。 八、本规X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产品技术要求编号)_______

铁附件产品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铁附件产品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一.一般要求 1.1 铁附件应严格按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有关文件加工。对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发现需修改原设计的部位,应由中标人提出清单报买方,经设计单位修改,生产单位再按修改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或买方提供样品,如生产单位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后果由生产单位承担。 1.2制作使用的原材料应无损伤性缺陷。 1.3制作使用的钢材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其尺寸、外形等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并附有质量保证及合格的复验资料。 1.4制造和检验用的量具、量仪均应具有相同的精度,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送计量部门检定。 1.5产品装配用的紧固件应符合施工图纸的强度等级,并应符合现行标准的制造质量。 二、切断技术要求 2.1钢材的切断应采用机械剪切。切割后的构件四周应平整、光滑、无毛刺。 2.2钢材切断后,其断口处有裂纹和大于1.0mm的缺棱,并应清除剪切的毛刺或切割的熔瘤、飞溅物等。切割的断口的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1.0mm。 三、制弯技术要求 3.1零部件的制弯,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采用冷弯(宜在室温下)或均匀热弯(加热温度为900°C-1000°C);不得采用割炬、割咀烘烤方法制弯。采用热弯时,在温度下降到700°C之前,应结束加工。 3.2零部件制弯后,钢材的边缘应圆滑过渡,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折皱、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大于0.5mm 3.3零部件制弯的允许偏差按GB/T2694规定执行。 四、制孔技术要求除设计文件和图纸中特殊注明外,所有零件加工均应符合下列规定: 4.1孔的制作方法:目前所需求铁件一般厚度均≤16 mm,制孔时应采用冲制。遇有特殊铁件厚度>16 mm时,必须用钻孔工艺制孔。 4.2孔壁与零件表面的边界交接处,不得有大于的缺棱或塌角;冲件表面不得有外观可以看出的凹面。大于0.1mm的毛刺须清除。 4.3螺栓及螺栓孔的直径及制孔的允许偏差按GB/T2694规定执行。 五、焊接技术要求焊接结构件按照焊接有关规程、规范进行,焊缝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焊件焊接不能熔透时需按规定打坡口后焊接,保证焊接强度,其技术要求和检验质量标准,

某公司安全产品技术规范标准

安全产品技术规 华三通信技术

目录 1.防火墙系列 (4) 1.1.M9000防火墙核心引导指标说明: (4) 1.2.M9006 (4) 1.3.M9010 (7) 1.4.M9014 (10) 1.5.新一代防火墙F50X0核心引导指标说明: (13) 1.6.F5040防火墙招标参数 (13) 1.7.F5020防火墙招标参数 (14) 1.8.F5000-S防火墙招标参数 (16) 1.9.F5000-C防火墙招标参数 (17) 1.10.新一代F10X0防火墙核心引导指标说明: (19) 1.11.H3C SecPath F1020防火墙招标参数 (19) 1.12.H3C SecPath F1030防火墙招标参数 (21) 1.13.H3C SecPath F1050防火墙招标参数 (23) 1.14.H3C SecPath F1060防火墙招标参数 (25) 1.15.H3C SecPath F1070防火墙招标参数 (27) 1.16.H3C SecPath F1080防火墙招标参数 (30) 1.17.三款新千兆防火墙核心引导指标说明: (32) 1.18.F1000-E (32) 1.19.F1000-E-SI (33) 1.20.F1000-A-EI (34) 1.21.F1000-S-AI (36) 1.22.SecBlade FW Enhanced招标参数 (37) 1.23.SecBlade FW招标参数 (39) 1.24.SecBlade FW Lite防火墙招标参数 (41) 1.25.新一代F1000-C-SI、F100-A/M-SI防火墙核心引导指标说明: (42) 1.26.F1000-C-SI防火墙招标参数 (42) 1.27.F100-A-SI防火墙招标参数 (44) 1.28.F100-M-SI防火墙招标参数 (45) 2.VPN系列 (47) 47 3 (47) 3.1.SecBlade LB(S75E、S95E、SR88、S10500、S12500配套) (47) 49 3.3.L1000-A (50) 4.流量分析NetStream (S75E、S95E、S105、S125配套) (52) 5.应用控制与审计网关ACG (53) 5.1.ACG 1000E(1G) (53) 5.2.ACG 1000A(500M) (57) 5.3.ACG 1000M(200M) (60) 5.4.ACG 1000S(30M) (63) 5.5.ACG 1000C(10M) (67)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国食药监许[2010]454号)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一、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批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三、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其文本格式的规定。文本格式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成分、生产工艺、感官指标、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方法、使用说明、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序列(见附件1),并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见附件2)编制。 五、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是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的技术保障。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作为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六、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适用于化妆品新产品的许可和产品延续。 七、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GT+年份+0000编制;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T+年份+0000编制;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F+年份+0000编制。"HZ"表示"化妆品","GT"表示"国产特殊用途","JT"表示"进口特殊用途","JF"表示"进口非特殊用途","年份+0000"为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年份和顺序号。 八、本规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名称 汉语拼音名 【配方成分】 【生产工艺】 【感官指标】 【卫生化学指标】 【微生物指标】

产品生产技术标准

目录 修订履历 (1) 1. 介绍 (3) 目的 (3) 范围 (3) 2. 螺牙 (3) 定义 (3) 2.3精度等级 (6) 3. 铝合金 (15) 铝合金成分 (15) ISO (16) ISO2768-1(GB/T1804-92) (16) 5.参考文件 (26) 修订履历

1. 介绍 目的 定义产品的外观信息,包括:装配的公差,特殊的外观要求以及在允许范围内的和通用标准的偏差。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生产的所有压铸件产品,客户特别规定的除外。 2. 螺牙 定义 螺纹:在圆柱或圆锥表面上,沿着螺旋线所形成的具有规定牙形的连续凸起。 内螺纹:在圆柱或圆锥内表面上所形成的螺纹。 外螺纹:在圆柱或圆锥外表面上所形成的螺纹。 有效螺纹:由完整螺纹和不完整螺纹组成的螺纹,不包括螺尾。 公称直径:代表螺纹尺寸的直径。 大径:与外螺纹牙顶或内螺纹牙底相切的假想圆柱或圆锥的直径。用d(外螺纹)或D(内螺纹)表示。 中径:一个假想圆柱或圆锥的直径,该圆柱或圆锥的母线通过牙形上沟槽和凸起宽度相等的地方。该假想圆柱或圆锥称为中径圆柱或中径圆锥。中径用d2(外螺纹)或D2(内螺纹)表示。 小径:与外螺纹牙底或内螺纹牙顶相切的假想圆柱或圆锥的直径。用d1(外螺纹)或D1(内螺纹)表示。 螺距:相邻两牙在中径线上对应两点间的轴向距离。 螺纹精度:由螺纹公差带和旋合长度共同组成的衡量螺纹质量的综合指标。

旋向:螺纹有右旋和左旋两种。内外螺纹旋合时,顺时针旋入的为右旋,逆时针旋入的为左旋。 分类 螺纹密封(55°) 非螺纹密 封(55°) 60°, 1°47″ 55° 1°47″圆柱内螺 纹圆柱管螺纹圆锥管螺纹 圆柱管螺 纹 圆锥内螺纹圆锥外螺纹 英制Rc R Rp/Ps (旧) G/PF PT 美制NPS NPT 国标Rc R Rp/Ps G/PF NPT 细螺纹粗螺纹超细螺纹 公制M 英制UNF UNC UNEF 常用螺纹的种类 类型牙型放大图 特征 代号 标注示例用途及说明 普通粗 牙 M 最常用的一种联 接螺纹,直径相

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是指对产品使用性能、理化性能、安全卫生、环境条件等方面提出的技术内容。应艰据产品具体情况,选直接反映产品使用性能的指标或者间接反映使用性能的可靠代用指标,如生产能力、功率、效率、速度、灵敏度、寿命、接口和互换性等。[1] 有可靠性要求的产品标准中应尽可能定量的规定可靠性指标,如失效率、平均寿命(MTT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或强迫停机率(FOR)等。 1、产品技术要求是有法律地位的 通知原文的表述:《条例》中明确了产品技术要求的法律地位。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提交产品技术要求等资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解读:产品技术要求是作为产品注册或备案递交的法定资料之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产品获得注册批准或备案后应严格依据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组织生产,确保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标准及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2、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依据

通知原文的表述: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根据医疗器械成品的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编制产品技术要求,在注册申请时提交产品技术要求及其他注册申报资料。 解读: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应该是由注册申请人根据医疗器械成品的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来完成的。 其实这点在2014年国家局公布的第9号通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中也是很明确的:“产品技术要求中性能指标的制定应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结合具体产品的设计特性、预期用途和质量控制水平且不应低于产品适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注册检承担机构的职责: 通知原文的表述:承担注册检验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应当依据产品技术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注册检验,并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工作规定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192号)的要求,对注册申请人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进行预评价。 解读:我们都知道产品在注册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注册检,

产品技术规范书

技术规范书 项目名称:NFC手环采购项目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

本技术规范要求应答人认真阅读并逐项应答;应答人须对本技术规范的每一款作出明确答复即点对点应答(如果需要,可给出详细的支撑数据)。诸如“已知”、“理解”、“明白”或“同意”等这样非确切的答复是不可接受的。本技术规范中所列指标有具体数据要求的,应答文件应答中除回答“满足”、“部分满足”或“不满足”外,还须列出应答服务所能达到或提供的具体指标。如有“优于”或“部分满足(偏离)”,请填写在技术条款偏离表 第一章总则 一、总则 本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规范书)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为提供“NFC手环采购项目”的公司(以下简称应答人)提出的总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书将作为应答人提出应答人案的依据。 二、规范书修改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本规范书,修改后的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 三、解释权 本技术规范的解释权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第二章应答人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 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二、应答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1、互 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等类似服务2、软、硬件开发类似服务。且应答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应答人外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50%,合作伙伴股权变更时必须向福建移动报备。若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为新版营业执照则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 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四、本比选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应答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

投标产品技术规范书大全

投标产品技术规范书 致:XX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作为投标方,我们认真研究和分析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全部内容。针对我公司投标产品GCK低压抽出式开关柜,结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所有条款,特制定本技术规范书。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习水电厂新建工程(4×135MW)技术工程(2×300MW) 380/220VGCS、GCK低压开关柜的投标订货。具体提出了该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数据及供货范围。 1.2投标方(德力西集团公司)于一九九五年在全国电器行业中首家通过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于一九九九年在全国电器行业中又首家通过了ISO14001环境 体系认证。(详见附件材料及资格证明文件材料部分) 1.3投标产品GCS、GCK低压抽出式开关柜均通过了国家权威检测部门的产品型式 试验及浙江省机械工业厅组织的技术鉴定。(详见技术资料部分) 1.4GCS、GCK低压抽出式开关柜在全国重点工程项目中已得到广泛的使用,德力 西集团公司对该产品的制造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一些重点工程项目中得到很好的运行使用,如浙江省盘石火力发电厂、鞍山钢铁公司、东风汽车集团公司等项目工程中。(详见工程应用业绩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运行情况调查表) 1.5本投标产品技术规范书,可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如果中标的话),与合 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见技术部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常用技术标准)如遇 招标方所列标准相矛盾时,我们保证按水平较高的标准执行。 1.7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产品执行技术标准 2.1 投标方完全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下述国际标准 2.1.1 1EC-439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2.1.2 1EC-439.2. 工厂组装的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对母线干扰系统的补充要求 2.1.3 1EC-539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2.1.4 国内的有关执行标准参见技术标准目录(共25项) 3、使用条件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能适用于下述条件并能使产品正常工作运行。 3.1 环境条件 3.1.1 海拔高度:≤2000M 3.1.2 户内空气温度:-10℃~40℃ 3.1.3 户内空气湿度:95% 3.1.4 地震裂度:7度 3.1.5 风速:34m/s 3.1.6 日照:(风速0.5m/s) 0.1W/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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