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财会通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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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财会通识读本》

“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一级考试大纲

科目:《财会通识读本》

一、考查目标

科目《财会通识》涵盖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三大领域的基本原理性内容。要求考生:

1)掌握会计基础、信息质量特征、基本假设、原则。

2)掌握财务会计循环及财务报表的种类和基本结构。

3)掌握复式记账和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原理。

4)掌握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5)掌握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和基础,百分比式财务报表的编制、横向分析

和纵向分析,以及比率的计算和分析。

6)掌握货币时间价值、风险及报酬的含义;复利、年金的计算;风险和报

酬的关系及计量。

7)掌握资本的种类、股权筹资与债权筹资及其优缺点、资本成本计算、杠

杆系数计算,以及资本结构决策。

8)掌握债券、股票的含义及特征;债券、股票的估值方法;投资项目现金

流量估计;项目投资的评价方法。

9)掌握持有现金的动机和成本;最佳现金持有量确定的方法;应收账款政

策的制定;存货的功能和成本;存货最优经济订购批量。

10)掌握量本利分析、标准成本、差异分析、预算体系构成与弹性预算法。

11)掌握责任中心划分,以及投资报酬率与剩余收益计算、分析及其优缺点。

12)熟悉ERP系统的定义、特点,以及财务共享服务的概念、管控服务型财

务共享的定义和特点。

13)熟悉中国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内容及差异,以及中

国内地和国际通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及差异。

二、考查要点

三、试卷内容本科目建议重点知识结构占比

1)财务会计(第1-4章) 40%

2)财务管理(第7-10章) 30%

3)管理会计(第6、11章) 25%

4)准则差异及科技在会计中的应用(第5、12章) 5%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完整版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 目表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附:会计科目表注解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 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 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 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 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 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 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 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 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 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详细整理)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库存现金额,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库存现金额,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余额。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 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科目核算。 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 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增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减账面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 科目核算。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发生额(增加额),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 的坏账损失,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 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颁布时间:2006-7-27发文单位: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适用范围说明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 4 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 6 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 7 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 8 1051 拆出资金金融共用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共用 11 1121 应收票据 12 1122 应收账款 13 1123 预付账款 14 1131 应收股利 15 1132 应收利息 16 1211 应收保户储金保险专用 17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 18 1222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19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20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21 1231 其他应收款 22 1241 坏账准备 23 125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 24 1301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 25 1302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28 1401 材料采购 29 1402 在途物资 30 1403 原材料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32 1406 库存商品 33 1407 发出商品 34 1410 商品进销差价 35 1411 委托加工物资 3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37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完整版)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8)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9) 第三章资产 (10) 第四章负债 (11)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1) 第六章收入 (12) 第七章费用 (12) 第八章利润 (13) 第九章会计计量 (14) (一)历史成本 (14) (二)重置成本 (14) (三)可变现净值 (14) (四)现值 (14) (五)公允价值 (15)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6) 第一章总则 (16) 第二章确认 (16) 第三章计量 (17) 第四章披露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0) 第一章总则 (20) 第二章初始计量 (22) 第三章后续计量 (23) 第四章衔接规定 (28) 第五章附则 (28)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8) 第一章总则 (28)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29) 第三章后续计量 (29) 第四章转换 (30) 第五章处置 (31) 第六章披露 (32)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2) 第一章总则 (32) 第二章确认 (33) 第三章初始计量 (33) 第四章后续计量 (34) 第五章处置 (36) 第六章披露 (37)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7) 第一章总则 (38)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8) 第三章后续计量 (41) 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43) 第五章披露 (43)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44) 第一章总则 (44) 第二章确认 (45) 第三章初始计量 (47) 第四章后续计量 (48) 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49)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0) 第一章总则 (50)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0) 第三章披露 (52)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53) 第一章总则 (53) 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54) 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55) 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58) 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58) 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62) 第七章披露 (63)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66) 第一章总则 (66) 第二章短期薪酬 (68) 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69) 第四章辞退福利 (73) 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74) 第六章披露 (75) 第七章衔接规定 (76) 第八章附则 (76)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76) 第一章总则 (77)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77) 第三章列报 (79)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81) 第一章总则 (82)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82) 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84) 第四章披露 (85)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85) 第一章总则 (86)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版.doc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2018版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2018版 《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本准则对加强和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规范处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起到指导作用。,财政部相继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三项具体准则。 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 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约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2020年5月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程

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8月最新修订完整版)

截止2019年财政部发布了很多新准则或修订准则,它们的执行时间也有所差异,下面我们就一起看一看各项准则的具体执行时间。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7月修订)的执行时间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执行时间 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本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执行时间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四、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执行时间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五、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执行时间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六、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执行时间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执行时间 本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八、《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执行时间 本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废止。 财政部此前发布的有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规定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九、《企业会计准则第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执行时间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范文一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

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示。本准则还对附注至少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规范。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的性质,确定本企业适用的财务报表格式。企业如存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可编辑版)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 (2006年11月版)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和主要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80 2202 应付账款 1 1001 库存现金81 2203 预收账款 2 1002 银行存款82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83 2221 应交税费 4 1011 存放同业84 2231 应付利息 5 1012 其他货币资金85 2232 应付股利 6 1021 结算备付金86 2241 其他应付款 7 1031 存出保证金87 2251 应付保单红利 8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88 2261 应付分保账款 9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9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 10 1121 应收票据90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11 1122 应收账款91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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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8)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9) 第三章资产 (10) 第四章负债 (11)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2) 第六章收入 (12) 第七章费用 (13) 第八章利润 (13) 第九章会计计量 (14) (一)历史成本 (14) (二)重置成本 (14) (三)可变现净值 (15) (四)现值 (15) (五)公允价值 (15)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6) 第一章总则 (16) 第二章确认 (17) 第三章计量 (17) 第四章披露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1) 第一章总则 (21) 第二章初始计量 (22) 第三章后续计量 (24) 第四章衔接规定 (29) 第五章附则 (29)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9) 第一章总则 (29)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0) 第三章后续计量 (31) 第四章转换 (32) 第五章处置 (33) 第六章披露 (33)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4)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确认 (34) 第三章初始计量 (35) 第四章后续计量 (36) 第五章处置 (38) 第六章披露 (39)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9) 第一章总则 (39)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40) 第三章后续计量 (43) 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45) 第五章披露 (46)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47) 第一章总则 (47) 第二章确认 (47) 第三章初始计量 (49) 第四章后续计量 (50) 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52)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3) 第一章总则 (53)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3) 第三章披露 (55)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56) 第一章总则 (56) 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57) 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58) 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62) 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62) 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66) 第七章披露 (67)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70) 第一章总则 (70) 第二章短期薪酬 (72) 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74) 第四章辞退福利 (78) 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79) 第六章披露 (80) 第七章衔接规定 (81) 第八章附则 (81)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81) 第一章总则 (81)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82) 第三章列报 (85)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87) 第一章总则 (87)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87) 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89) 第四章披露 (90)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91) 第一章总则 (91)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解析

附录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二、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吸收存款”、“清算资金往来”等科目;减少在央银行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 1011 存放同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企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和存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增加在同业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减少在同业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2019年年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成,必须借助于银行借款,而企业取得的银行借款又分不清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原准则规定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够合理。 (二)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是因为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二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货流转的真实情况。 (三)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因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明确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 2020最新整理版

企业会计准则2020年5月25日整理

目录 目录 (2)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 (4)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 (9)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 (14)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17)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 (22)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 (26)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 (29)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2006) (32)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 (36)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40)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06) (44)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 (46)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 (54)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 (60)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2006) (62)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 (67)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 (70)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06) (73)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 (76)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 (79)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 (91)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 (94)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 (98)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 (101)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103)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 (106)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2006) (109)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 (112)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 (116)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 (129)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134)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154)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167)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 (176)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181)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2006) (192)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 (198)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2006) (202)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2006) (205)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 (209)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 (212)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 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 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 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 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 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 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 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适用范围说明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 4 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 6 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 7 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 8 1051 拆出资金金融共用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共用 11 1121 应收票据 12 1122 应收账款 13 1123 预付账款 14 1131 应收股利 15 1132 应收利息 16 1211 应收保户储金保险专用 17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 18 1222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19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20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21 1231 其他应收款 22 1241 坏账准备 23 125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 24 1301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 25 1302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28 1401 材料采购 29 1402 在途物资 30 1403 原材料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32 1406 库存商品 33 1407 发出商品 34 1410 商品进销差价 35 1411 委托加工物资 3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37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38 1431 周转材料建造承包商专用 39 1441 贵金属银行专用 40 1442 抵债资产金融共用 41 1451 损余物资保险专用 42 1461 存货跌价准备 43 1501 待摊费用 44 1511 独立账户资产保险专用 45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资 46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7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 1524 长期股权投资 49 152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 1526 投资性房地产 51 1531 长期应收款 52 1541 未实现融资收益 53 1551 存出资本保证金保险专用 54 1601 固定资产 55 1602 累计折旧 56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7 1604 在建工程 58 1605 工程物资 59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60 1611 融资租赁资产租赁专用 61 1612 未担保余值租赁专用 62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63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农业专用 64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65 1631 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66 1632 累计折耗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67 1701 无形资产 68 1702 累计摊销 69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0 1711 商誉 71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72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74 2001 短期借款 75 2002 存入保证金金融共用 76 2003 拆入资金金融共用 77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银行专用 78 2011 同业存放银行专用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2015》讲解 第1部分判断题 题号QHX016629 在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中,行业扩展分类标准被整合到通用分类标准中,作为通用分类标准的行业模块。√ 题号QHX016630 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根据近些年的实施经验总结形成,将实施企业和监管机构经常使用的、扩展频率较高的元素收录进来,形成“财务报告通用实务元素”。√ 题号QHX016631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将各行业扩展部分中具有共性的披露内容作为通用元素,从行业扩展部分整合到通用部分中。√ 题号QHX016632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通用部分,反映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列示和披露的基本要求,是企业编制XBRL格式财务报告的基础。√ 题号QHX016633对于IFRS分类标准中已定义、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含义一致的会计概念,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采用直接引用的方式,将IFRS分类标准入口模式文件中的相关元素装载到CAS中。× 题号QHX016634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行业扩展部分,是在通用部分的基础上,对特定行业财务报告领域的延伸,反映了行业特色的披露内容,按照行业财务报告的类别进行组织。√ 题号QHX016635就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而言,对于在通用部分已定义的财务报告概念和结构,行业扩展部分可以不直接引用通用部分,而是重新定义相应元素和扩展链接角色。× 题号QHX016636 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通用部分和各行业扩展部分,在逻辑上保持相对独立,在文件结构上保持内在统一。× 题号QHX016637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中的元素,是根据XBRL技术规范系列国标、企业会计准则、石油天然气行业、银行业特性提取的用于财务报告的概念。√ 题号QHX016638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中,元素名称(element name)以元素的中文标准标签为基础确定。× 题号QHX016639如果元素来自历史版本的通用分类标准,且在2015版通用分类标准修订过程中仅修改了该元素的标准标签,会计含义并未发生变化,为了与英文标准标签保持一致,需要对这些元素的名称进行变更。× 题号QHX016640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中,元素ID (element ID)的结构是:{分类标准的命名空间前缀_扩展元素名称}。√题号QHX016641 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中,所有抽象(abstract)元素、表(table)元素、轴(axis)元素和域成员(member)元素的时期属性均为“duration(期间)”型。√ 题号QHX016642 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中,虚元素没有事实值,其作用是用来组织实元素间的关系。√ 题号QHX016643 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中,同一个元素可有多个标签,可以没有中英文标准标签。× 题号QHX016644 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中,扩展链接角色(ELR)是一组可被视为一个整体进行处理的财务信息关系的标识符。√

企业会计准则2019版会计科目表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2019版会计科目表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2019版会计科目表 附:会计科目表注解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 票存款、信用卡存款、 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 金存款、存出投资款、 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 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 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 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而采用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 的款项 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131 应收股利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 金股利或者利润。

1132 应收利息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等应 该收取的利息。企业购 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1221 其他应收款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 期应收款等等以外的其 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1231 坏账准备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 销的坏账准备。 1321 代理业务资产企业因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而形成的资产,包括 受托理财业务进行的证券投资和受托 1401 材料采购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的材料的采购成本。采用 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者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日常核算、货 款已付但尚未验收入库 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 1403 原材料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 (外购件)、修理用备件 (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 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 本或者实际成本。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企业也可以在、 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 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1405 库存商品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者进价)或者计划成本(或者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 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修理完成而验收入库 之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 成本(或者进价)或者计划成本(或者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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