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中经验法则的运用

民事审判中经验法则的运用
民事审判中经验法则的运用

民事审判中经验法则的运用

论文摘要:民事审判:“以事实为根据”包括三类事实 :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达到事实清楚或者高度盖然性的事实;介于两者之间的需要当事人举出一定的证据但又达不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根据经验法则可以认定的事实。民事审判中运用经验法则认定事实容易造成对案件事实的误认且比较混乱。正确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需要立法和司法解释,也需要进行广泛宣传达成共识。

关键词:经验法则高度盖然性证据事实举证

笔者在对证据法尤其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的学习中得出这样一个观点:民事审判“ 以事实为根据” 包括三类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达到事实清楚或者具有高度盖然性的事实;介于两者之间的需要当事人举出一定的证据但又达不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但根据经验法则可以认定的事实。有人通过对我国民事审判案件的调研得出结论认为,二审程序直接改判和发回重审以及再审程序改判的民事案件绝大多数是因为对案件事实的误认。这与笔者多年从事法律实务对民事审判案件的观察和直觉是相符的,相信许多法律同行也会有这样的观察和直觉。笔者还认为,在民事审判案件对事实的误认中,其中第三类事实即运用经验法则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又是最容易造成误认,在误认中占多数。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运用经验法则来认定案件事实呢?在当下的审判实践中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的状况又如何呢?正确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该采取哪些有效对策呢?这些问题,笔者不揣浅陋,就自己对这些问题的所思所想和盘托出,与同仁共同交流、探讨。

一、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依据

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直接的法律依据可以认为是《证据规定》第9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另一事实和第64条关于:“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结果。”但这毕竟不是立法,而只是法律解释。其实立法中也是有规定的,我们先看《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例如第92条关于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

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其实,作为一个正常人都很清楚,公告送达绝对不会是百分之百能送达到要送达的当事人,这只是一种推定送达,其根据当然是来自经验法则。在第184条关于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的规定,这当然也是一种推定,因并不是对下落不明公民的死亡查证属实的结果,因暂时查不清楚,如果花长时间去查,又不利于下落不明人因其下落不明而引起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有序,权衡利弊后作出的一种选择。宁可冒下落不明的公民没有死亡的事实,即冒事实认定不正确的风险也要避免因其下落不明而导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以及社会秩序的不稳定所带来的祸患等问题。

还有其它实体法中也有一些关于运用经验法则对事实认定的规定,例如,《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上述证据显然不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直接证据,因不但是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尚未到来,即使到来了,对方也未必就一定不履行合同义务,如对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形,也有可能举债履行债务的。法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不履行债务的情形,经过利弊权衡,认为如此对经济秩序的维护会比较好些而已。第123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它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它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还有《侵权责任法》也有这样的规定,例如,第12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并不一定就是侵权人的责任同样大小,并且责任不是平均大小的情况还不在少数,这种情况下也就只能推定各侵权人责任是同样大小了。第20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很显然,这里所说的“实际情况”不可能是有证据证明的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是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实际获得的利益。笔者认为,这里所说的“实际情况”,一般应当是同类情况下被侵权人因被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者是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可能获得的利益,而这个数额的合理确定当然离不开经验法则或者说也只能依据经验法则。该规定的法律精神应当是即使查不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而发生的损失情况或者是侵权人因侵权获得利益的情

况,也不能不赔偿被侵权的人,也不能不惩戒侵权人。

在一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中也有一些关于运用经验法则对事实认定的规定。例如,北京市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公路条例》第44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不能提供通行卡或者通行卡毁损导致无法识别驶入站的车辆,有权按照最远端的驶入站到本站的距离收取车辆通行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 条受害人不能证明误工费时对误工费的计算规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第21条受害人残疾情况下对护理期限的规定:“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上述规定显然是运用经验法则对案件事实做出的比较合理的认定。

笔者认为,《民事诉讼法》和实体法如《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中以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及类似规定,尤其是《合同法》第123条规定和《侵权责任法》第20条的规定,给了法院和法官在事实认定上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侵权责任法》第20条本身说的就是事实认定问题不必那么较真一定要有直接的证据查证属实,在确实查不清的情况下,只要损害确实发生了,总要确定一个大体上公平合理的数额;而《合同法》第123条的规定虽然主要不是说事实问题,但从《合同法》也规定了事实认定问题(如第68条规定)来看,法官当然也可以根据《合同法》中的类似规定去认定案件事实,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以上可以说是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依据。

二、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状况

既然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有法律依据,那么,在现实的具体司法实践中其运用的情况又如何呢?笔者还未曾见有人对这一问题专门撰文论述。笔者在这里只好根据自己的了解和思考来谈自己的浅见。笔者总的看法是法官在运用经验法认定案件事实方面没有成熟的理论指导,但也确实有运用经验法则正确认定了案件事实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的个案,但也有个别法官对经验法则弃之不用,当事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

首先看具体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的情况。笔者在这里举两个实际发生的案例。案例一:这是20XX年上海市发生一起“装修工在业主准备用于举行婚礼的新房内上吊自杀”的案件。原告业主起诉认为,装修公司的工人吊死在其新房内,使其不仅遭受了重大的精神损害,也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要求被告装修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除精神损害赔偿外,由装

修公司购买此房,支付相应价款并由其另购置新房。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财产受到损失,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求。二审法院再审认为,如果仅仅从物理属性上认为房屋的功能未遭受损害,因而房屋的价值也未受到影响,显然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生活常理。按一般民俗习惯观念来看,新房在装修期间出现第三人非正常死亡,是一种不祥之兆,这种房屋如果继续居住,不仅导致居住人精神痛苦,而且使居住人遭受到房屋贬值的损失,遂依据民俗习惯推定上诉人财产损害后果存在并改判支持了上诉人(原告)的诉讼请求。这里虽然没有使用经验法则的字眼,而是使用了“生活常理”、“一般民俗习惯”的称谓,其实也完全可以认为本案就是运用经验法则认定的案件事实。笔者多次和一些法律界朋友谈到这一案件,绝大多数是持肯定观点的。

案例二:原告李某与同村姑娘即被告程某经媒人介绍订婚。在订婚晚宴上,李某经媒人之手,当面给了程某六个红包,算订婚彩礼。一个月后,程某向李某提出分手,李某同意分手,但要求程某退还6000元彩礼,程某否认收到了6000元彩礼。李某起诉后,一审法院以李某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了原告李某要求返还6000 元彩礼的诉求。李某上诉后,二审法院判决支持了要求返还6000元彩礼的诉讼请求。其理由是:订婚仪式上男方给女方红包是约定俗成的习惯,而本案男方有证据证明给了女方红包,而近年来彩礼数额也来越高,一般为6000至8000元,有证据证明李某给程某6个红包,而习惯上红包内的钱数为整数。因而,根据社会习惯,可以认定李某给程某6个红包内装有6000 元钱。这里虽然以“约定俗成的习惯”来表述,其实还是运用经验法则的结果。

其次看具体审判实践中不能正确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的情况。笔者在这里也举两个实际发生的案例,案例一:梁慧星教授讲的山东某法院判决的“捎钱人归还借款案”。张三与信用社主任李四是要好朋友,李四打向张三借1万元,张三同意借给,李四派信贷员王五去取。王五拿走1万元时写了一张收条:“今收到现金10000元。王五代李四收。”王五拿走后,张三询问李四,李四称已收到该款。此后张三多次找李四要求还款,李四并未否认欠款,却一再借故拖延。于是张三向法院起诉,并向法庭提交收条、张三当时的记账凭证、明细账复印件为证。王五向法庭承认自己代李四从张三手里拿现金1万元并出具收条,回单位后立即把1万元交给了李四。因李四在法庭上否认借钱的事实,法官即要求王五举证证明该笔款交给了李四这一事实,王五举不出证据。于是法院判决:第三人王五偿还原告张三1万元,被告李四不承担责任。王五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王五关于已将从张三处取走的1万元交给李四的主张,虽有原告张三的认可,而被告李四并不承认。“按照证据规则,上诉人王五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从张三处取走的 1 万元已经交给李四,王五提供不出有效证据自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

后果,原审法院判令上诉人王五承担还款责任并无不当。”于是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梁慧星教授认为:“本案关键事实是,原告张三被告李四是要好朋友,而李四是信用社主任,第三人王五是李四手下的信贷员,李四与王五

是上下级关系。如果张三与李四之间不是要好朋友,或者未事先在中就借款达成合意,或者借款人李四没有在中告诉张三派王五替自己取款,突然跑出一个王五以李四的名义问张三取1万元,张三会给他这笔款吗?问题在于,王五把这笔钱交给李四时,李四会不会出具收条?王五敢不敢问李四要收条?假设你是一位驾驶员,你为其开车的院长或者庭长让你替他从朋友、亲属或者家里取一件什么东西,或者取1万元现金,当你把取的东西或者现金交给这位院长或者庭长时,要不要这位院长或者庭长打收条?敢不敢要求院长或者庭长打收条?……‘死抠’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违背常理常识常情”

案例二:这是笔者老师曾在福建代理过一起案件,原告武夷山某菇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订立了为期10年厂房租赁合同(租期自20XX 年1月8日开始计算),年租金1万元。被告将1300米的厂房租赁给原告生产经营用。合同生效后,原告按生产要求修了围墙、打了水泥地面,对厂房进行修缮和装修,使厂房具备食品加工生产经营条件并走上了量良性轨道。原告还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和注册商标,其生产的产品经国家批准并推广的福建省无公害产品。20XX年5月31日被告用铁锁锁住厂房院子大门、断了电源,企图以此恫吓原告先解除合同。十几天之后的6月19日因武夷山地区连续的大雨,山体滑坡将处于山脚下的这1300米的厂房全部冲毁。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5月31日妨害其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8000元以及装修损失56148元(20XX 年5月31日以后约8年零7 个月的装修损失)。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厂房装修前后的照片,自己制作的厂房装修工程造价72924元的工程结算书,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以及国家批准并推广的福建省无公害产品证书等证据。在法庭审理中,被告承认她锁住了院子大门、切断电源,也承认原告对厂房确实进行了装修。也没有对原告提供的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等证据提出否认意见,但提出原告要求赔偿的损失8000元及装修损失72924元无证据证明。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租赁合同无效,因被告是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厂房租赁给原告,对造成的损失自身应当承担责任。因原告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损失的具体数额,故原告请求对租赁厂房使用权和经营权造成损失8000元的主张于法无据;要求返还装修损失56148元的主张因未提供相关鉴定损失证据,且造成租赁物及

原告装修后财产灭失的原因是20XX年6月份的大雨造成山体滑坡将原告租赁厂房全部冲毁,系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故对该请求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这两项请求。原告是一家经营很好的,因为被告的原因而导致停产(虽然不能提供停产期间损失的收入),损失肯定是有的;被告承认了装修,装修肯定也是有的,仅仅因为提供不出具体的数据,就不支持原告的请求,这也显然如梁慧星教授所说的那样是“死抠”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违背常理常识常情”。

通过以上对适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正反两个方面的实例,意在展示当下审判实践在适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的实际状况。两个正确适用的案例,都是一审没有认定而二审才认定的,显然是有分歧和难度的,而且也都没有使用“经验法则”的表述,而是使用了“民俗习惯”、“高度盖然性”等用语。可见,使用“经验法则”的不容易。而像两个错误适用的案例的情形,错得不可思议。由此,笔者对具体审判实践中有关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得出这样一个基本估计:审判实践中有关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的情况比较混乱,相差悬殊,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什么章法可循的,法官是处在“各自为战”的状态中,且对经验法则的运用偏于严格,有的法官可能基本不用,有相当多的案件可以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的成立和存在而没有认定。当然不仅仅是运用经验法则方面偏于严格,在许多方面也是偏于严格的,如有学者收集了近10年来一千份环境裁判文书,通过分析得出环境污染案件运用举证责任倒置的仅为%的数据,其余的仍然坚持运用鉴定结论认定损害与环境污染有因果关系后才支持受害人的。《证据规定》明确规定了“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四条第(三)项),法律解释规定的如此明确,法官还非要受害人举证证明后方支持其请求, 这也可以印证笔者关于“有相当多的案件可以运用经验法则认定事实的成立和存在而没有认定”的估计。

三、正确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的思考

既然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有法律上的依据,有助于认定案件事实和定分止争,我们没有理由不正确运用它。鉴于目前司法实践中这种比较混乱,相差悬殊,“各自为战”和没有什么章法可循的状态,笔者认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以帮助法律工作者尤其是法官正确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

首先是从源头上着手,即从立法和司法解释入手推动正确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从法律依据的角度讲,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仅仅是在20XX 年4月1日实施的《证据规定》中首次明确提出来的,其规定也仅仅是只言片语。但到底如何正确运用经验法则来认定案件事实,此后再没有进一步的规定,就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的指导性的案例中也不曾见有关于正确运用经验法则

认定案件事实的。而在国外的一些证据法规中,对某些有常态存在和发生可能的直接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定就是一个好办法,如美国《加州证据法典》第640条规定:“文书被推定为已真实地注明日期。”第640条规定:“正确写明和发邮的信件被推定为已在交邮期内收到”。笔者老师曾在代理一起民事案件中就涉及到被告方虽然向法庭提交了向对方邮寄快递的存根,以证明快递形式通知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收到,被告人当然也提交不出对方收到的证据,最后法院认定被告方因没有完成通知义务违约在先而败诉。如果法律或者司法解释上有规定的话,类似这样的问题就不会发生了。

其次是要广泛宣传,在某些经验法则上达成共识.一个好的受尊重的法官,靠的不是法律赋予他的凌驾于诉辩双方的地位和对案件裁断的权力,更不能靠咋咋呼呼的态度和不苟言笑一张冷脸,而是靠高超的司法业务水平和公正的判决。已故台湾学者廖与人指出:“必精通事理、法理、文理三者,予以融会贯通,才能时法学理论与实务经验打成一片,其判断力方可臻于正。确换言之,事理明晰、法理透彻、文理通达,乃构成正确妥适应用法律之重要内涵。”应当说,运用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不属于高深疑难的问题,只要明白、精通一般事理、法理即可做到,可以认为这是属于基本知识范畴内容。而恰恰是在基本知识范畴内出现了最多的问题。笔者认为,这方面问题的出现与宣传不够,法官、律师等法律界没有对某些经验法则上达成共识有一定关系。我们可以从人身损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受到些许启发,由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多少取决与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情况,而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是难以举证和量化的,因此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以人身损害严重程度来决定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的,即根据人身损害严重程度决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一个重要标准。如今这一点可以认为在律师、法官等司法实务界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这一共识的达成与各方面广泛而大量的宣传不无关系。而除了人身损害引起精神损害之外的有关经验法则的问题,则宣传就远远不够了。譬如,笔者曾参加多次民商事审判工作调研会及相关论坛,绝大多数与会论文谈的是与诉讼有关的问题,但却不曾见有一篇论文是专门谈证据认定方面的。查阅公开发表的法学文章,涉及诉讼的绝大多数也是法律适用方面的,事实认定方面的也是少之又少,有见地有说服力的更是难得一见。作为一名法律人尤其是一名实务工作者,我们固然希望有立法或者法律解释上的明确规定,但我们更不能忘记了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努力:努力宣传,广泛宣传。

【注释】:

张海燕.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误认问题研究[J].甘肃社会科学,20XX,(5):136—140。

常淑静.民俗习惯在我国民事审判中的运用[J].中国审

判,20XX,(3):80—82。

丁益均.民俗习惯的司法运用研究[A].徐清宇.审判新视野(第二辑)[C].法律出版社,(第 1 版):150—158。

梁慧星 . 生活在民法中 [M]. 法律出版社 ( 第二版 )

梁慧星 . 生活在民法中 [M]. 法律出版社 ( 第二版 )

参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20XX)武民初字第 854 号民事判决书。

吕忠梅,张忠民,熊晓青.中国环境司法现状调查———以千份环境裁判文书为样本[J].法学,20XX,(04):82—93。

毕玉谦,刘旭,刘善春.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论证[M].法律出版社,(第 1 版):7—740。

张建伟.法官为何应为文化人[N].人民法院报,20XX-05-17

什么是形式美法则

什么是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的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 形式美的法则在美的创造中的意义有: 1、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我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 2、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我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运用形式美的法则应注意: 3、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进行创造时,首先要透彻领会不同形式美的法则的特定表现功能和审美意义,明确欲求的形式效果,之后再根据需要正确选择适用的形式法则,从而构成适合需要的形式美。 4、式美的法则不是凝固不变的,随着美的事物的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在不端发展,因此,在美的创造中,既要遵循形式美的法则,又不能犯教条主义的错误,生搬硬套某一种形式美法则,而要根据内容的不同,灵活运用形式美法则,在形式美中体现创造性特点。 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那么,它的意义何在呢?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当你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它必定具备合乎逻辑的内容和形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所处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然而单从形式条件来评价某一事物或某一视觉形象时,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在大多数人中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相通的共识。 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在设计构图的实践上,更具有它的重要性。 形式美法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和谐 宇宙万物,尽管形态千变万化,但它们都各按照一定的规律而存在,大到日月运行、星球活动,小到原子结构的组成和运动,都有各自的规律。爱因斯坦指出:宇宙本身就是和谐的。和谐的广义解释是:判断两种以上的要素,或部分与部分的相互关系时,各部分所给我们的感受和意识是一种整体协调的关系。和谐的狭义解释是统一与对比两者之间不是乏味单调或杂乱无章。单独的一种颜色、单独的一根线条无所谓和谐,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溶合性才称为和谐。比如一组协调的色块,一些排列有序的近似图形等。和谐的组合也保持部分的差异性,但当差异

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十大定律

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十大定律 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企业的生命所在,如何管好人才、用好人才、培养和留住人才,则成为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成长发展的关键。 人力资源管理也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发展到现在,已是把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彼得?德鲁克曾说过:“企业管理说到底就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就是企业管理的代名词。”人力资源管理者都有一定的管理理念来支撑。所以,下面,我来介绍下支撑人力资源管理者管理的八大定律。一大定律:二八定律 二八定律也叫巴莱多定律,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巴莱多发明的。他认为在任何一组东西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80%的尽管是多数,是次要的。 企业中永远是20%的人创造了80%的价值。做为HR管理者,要做好HR,必需识别、培养、管理那些为企业创造80%价值的人,把这类的人和岗位做为重点关注的对象。同时,HR管理者20%的时间要做好本质工作,80%的时间要与人沟通;沟通中与20%的人沟通要花去80%的时间,20%的时间与80%的人沟通。 员工的频繁离职对企业的影响是巨大的,尤其是关键的业绩优异的核心员工离职,往往会给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段永平当年的出走成就了一个”步步高”,却使”小霸王”陷入了困境。所以,一旦发现核心员工有离职倾向,能够挽留一定要尽力挽留。当然,核心员工一旦决定离职,科学地进行离职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一般员工,离职行为首先发生的频率就较少,即使发生一些,希望在冗员范围内。 核心员工离职管理的具体做法从员工提出离职开始,第一步,建立离职面谈制度,在离职面谈之前,可采取一些保留措施,如果企业能够满足核心员工的各种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以留住核心员工。当然,如果核心员工的离职主意已定,一定要建立离职员工面谈记录卡,将面谈的内容用规范化的表格保存起来,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档案。尽量减少对企业造成巨大的影响有时甚至是致命的打击,所以离职管理就远远不只是上面的一些工作。 二大定律:苛希纳定律(确定最佳管理人数)

巧记字形方法

巧记字形有新法 一、明义记 字义决定着汉字的正确使用。在一定的语境或词语中往往形成特定的语境氛围,需要相应意义的字“对号入座”。因而,明了字义是明辨字形正误的基础。实际中,有些字词本身含义隽永,根据意义记字形,会平添许多趣味,产生“巧记”的效果。如“脉搏”的“搏”字,常同“膊”字混淆。如果明确了“脉搏”是指血脉跳动,是一个动作场景;而“搏”具有“搏动、跳动”的意思,正好可以和“脉搏”的词境相吻合,就会很轻松地记住“脉搏”的“搏”应是动作“搏”而不是胳膊义的名词“膊”。“融会贯通”容易写成“融汇贯通”,有人还振振有词地为这种错误写法寻求理由,说“融合汇聚了多方面的东西,有了通彻的理解”。其实不然,“融合”“汇聚”的意义是相同的,“融汇”相连,就会语意重复,表意狭窄。“融会贯通”的基本词义应该是“参合多方面道理进行体会从而得到全面透彻的领悟”,这里需要“体会”的含义,因而必须用“会”而不能用“汇”。如果把词语中易错字的意义搞明白了,就会有效地避免写错。下面这些词语都可以从意义上“纠错”(加点的字是错字,括号中是正确的字和该字的解释) 集思广义(益:好主意) 撕打(厮:互相) 义气用事(意气:偏激的情绪) 水泻不通(泄:泄露) 凭心而论(平心:平心静气)

贪脏枉法(赃:赃款) 暂露头角(崭:露出) 开门缉盗(揖:作揖) 兵慌马乱(荒:灾荒) 不容质疑(臵疑:放臵疑问,有疑问) 二、推形记 汉字中有80%的字是形声字。形声字的形旁表示汉字的意义类别。因而,推断形旁,明了字的意义所属,就能大致判断该字在词境或语境之中的运用正确与否,从而辨别书写的正误。如:“沤歌英雄(讴)”和“沤心沥血(呕)”中混淆的三个字,“讴、呕、沤”,都是形声字,读音相近,字形相近,声旁相同,但形旁却完全不同。这就可以从形旁入手分辨它们:“讴”形旁是“讠”,即“言”字,表示该字与语言或话语有关,“讴歌英雄”当然需要用优美的语言歌颂杰出的英雄了。因此,“讴歌英雄”中的“讴”必须写作“讴”。“呕”的形旁是“口”表明和嘴有关的一个动作,即“呕吐”。“呕心沥血”指的是倾吐心血,极端劳苦,应该用“呕”字。“沤”的形旁是“氵”,表明和水有关,粪肥加水经过长时间的浸泡俗称“沤肥”。下面词语中加点的字都是与形近的形声字容易混淆的字,均可从形旁的意义角度记忆它们的正确的字形: 纵横稗阖(捭:两手分开。全词形容分化瓦解的政治手段高明)裨官野史(稗:一种杂草) 大有捭益(裨:补益) 惮精竭虑(殚:尽。)

9个著名的管理法则

9个著名的管理法则 一、木桶法则:一只沿口不齐的木桶,它盛水的多少,不在于木桶上那块最长的木板,而在于木桶上最短的那块木板。要使木桶多盛水(提高水桶的整体效应),需要的不是去增加最长的那块木板长度,而是下工夫依次补齐木桶上最短的那些木板,这就是管理上有名的“木桶”法则。企业管理也是如此,要提高企业的效益,就必须狠抓薄弱环节,否则单位的整体工作就会受到影响。人们常说“取长补短”,即取长的目的是为了补短,只取长而不补短,就很难提高工作的整体效应。 二、“一分钟”管理法则:目前,西方许多企业纷纷采用“一分钟”管理法则,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内容包括一分钟目标、一分钟赞美及一分钟惩罚。具体地说:1、“一分钟目标”,就是要求企业中的每个人都将自己的主要目标和职责随时记在一张纸上,每一个目标及其检验标准都应该在250个字内表达清楚,一个人在一分钟内能读完。这样不仅便于每个人明确自己为何而干、如何去干,而且还可以据此定期检查自己的工作业绩;2、“一分钟赞美”,就是领导要花费不长的时间,及时对员工的业绩加以赞美,这样可以促使每位员工明确自己所做的事情、更加努力地工作,起到一种激励和鞭策作用,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不断向完美的方向发展;3、“一分钟惩罚”,是指对于应该做好但却没有做好的事情,领导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批评,指出其错误,然后提醒他,你是如何器重他,不满的是他此时此地的工作。这样可使做错事的人乐于接受批评,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避免类似错误的再度发生。 三、“热炉”法则:“热炉”法则不仅形象地阐述了规章制度的权威性,而且活灵活现地描述了惩处所需掌握的原则:(1)热炉火红,不用手去摸也知道炉子是热的,是会灼伤人的,这就是惩处的警告性原则。领导者要经常对下属进行规章制度教育,警告或劝戒不要触犯规章制度,否则会受到惩处。(2)每当碰到热炉,肯定会被火灼伤,这就是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也就是说只要触犯单位的规章制度,就一定会受到惩处。(3)当你碰到热炉时,立即就被灼伤,这就是惩处的即时性原则。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决不拖泥带水,决不能有时间差,以达到及时改正错误行为的目的。(4)不管是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这就是规章制度的公平性原则。 四、“金鱼缸”法则:金鱼缸是玻璃做的,透明度很高,不论从哪个角度观察,里面的情况都一清二楚,这就是管理上的“金鱼缸”法则。“金鱼缸”法则运用到管理中,就是要求领导者必须增加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有了透明度,领导者的行为就会置于员工的监督之下,就会有效地防止领导者滥用权力,从而强化领导者的自我约束机制。同时,员工在履行监督义务的同时,自身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得到极大的提升,而敬业、爱岗和创新的精神也必将得到升华。 五、“南风”法则:“南风”法则也称“温暖”法则,源于法国作家拉封丹写过的一则寓言:北风和南风比威力,看谁能把行人身上的大衣脱掉。北风首先吹得人寒冷刺骨,结果行人为了抵御北风的侵袭,便把大衣裹得紧紧的。南风则徐徐吹动,顿时风和日丽,行人觉得温暖如春,随之开始解开纽扣,继而脱掉大衣,最终南风获得了胜利。这则寓言形象地说明一个道理:温暖胜于严寒、柔性胜于刚性。领导者在管理中运用“南风”法则,就是要尊重和关心员工,以员工为本,多点“人情味”,少点官架子,尽力解决员工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员工真正感觉到领导者给予的温暖,从而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12种巧记字形的方法

巧记字形方法多 主持人:收音机前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欢迎收听龙广97频道的《名师学堂》节目,我是主持人小清。 我们在今天的节目现场还请来了奋斗小学二年级的各位同学们,欢迎你们。 首先我有一个问题问问现场的小同学们,你们都喜欢看书吗?(喜欢)(不喜欢) 书上的汉字你们都认识吗?(有的人是有的不认识) 不认识的字你们怎么才能认识呢?(问老师、问妈妈) 老师和妈妈是怎么教你们认字的?(现场随机提问) 那你们觉得书上不认识的字好学吗?(不好学,告诉好多遍都记不住) 你们喜不喜欢学那些不认识的字呀?(不喜欢,太枯燥了,不好玩) 那你们想不想让那些不认识的字变得好学好玩呢?(想) 特别想吗?大点声告诉我!(特别想) 好,今天呀,我就给你们请来了一位特别有本事的老师,这位老师能把字变成好听的歌,你们想不想听?(想听) 好,那现在《名师学堂》开讲了——上课铃声—— 有请哈尔滨市桥南小学赵家财老师(背景介绍:赵家财老师…… 主:赵老师你好 赵:主持人好,同学们好! 同:老师好! 主:赵老师,听说您在教孩子们识字方面有一个独门功夫! 赵:谈不上什么独门功夫,只是在多年的教学当中,针对孩子们识字困难,自己爱琢磨,总结出来一些小方法,让孩子们喜欢上识字。 主:今天现场有好多同学都表达了自己不愿意识字的心情,您能让他们从今天开始就喜欢识字吗? 赵:我试试看吧! 主:好,那下边的时间就交给您了。 (赵老师和现场的同学们进行互动) 好的,同学们好!很高兴参加《名师学堂》这个节目,希望我讲的一些识字方法,对大家有一些帮助。 学习汉字我们不但要读准字音、理解字义,更要记住字形。记住字形是汉字学习的重点和难点。如果字形记不住,就会导致提笔忘字,写错别字等现象,影响阅读和表达,甚至会闹出笑话: 下面我先来讲一个关于写错别字的笑话。 有个同学在日记中写道:“今天下着小雨,我忘了带命,突然,我看见老师给我送命来了。”看完这句话,我笑得肚子都快疼起来了,原来他把“伞”写成“命”了。 我还听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中学生放暑假,去农村体验生活,住在房东老大娘家,老大娘十分关心他。有一天他给父母写了一封信:“爸爸妈妈,我现在住在房东老大狼家,和老大狼住在一起,每天早上她都把我咬醒……”父母看了他的信大惊失色,忙叫道:“快救救我儿子,他每天都跟狼在一起啊……”原来他把娘写成了狼,把叫写成了咬。 如果字形记不住,不但会闹出笑话,更为严重的是:一个错字还能导致一场战争的失败。我再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般民事诉讼流程(1)

民事诉讼流程 一、如果是作为原告,第一步是立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准备好立案的材料。 1、材料如下: 1)、起诉书,具体内容参考网上的模板,原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什么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大致描述一下事实和理由,这里要注意2点,一是管辖的法院有争议的,可以先不填写,确定法院能受理后再填写,二是日期可以先空着,理由同上。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原告是企业的话,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有的法院要求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是否存在,不同法院的规定不同,有的法院要求提供的是加盖工商局印章的被告工商登记信息,有的法院同意使用网上查询的书面信息,可以上当地的工商局红盾网查询,去法院立案之前可以事先询问一下 4)、证据的复印件,如果证据较多,可以单独列一份证据目录 5)、如果聘请了律师,还须提交一份民事委托书 注意事项:1)、如果是离婚案件,还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2)、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的份数是被告人数+1,可以自己单独打印一份留用。 3)、证据原件由当事人保管,律师只保留复印件,证据最好复印2份,一份交法院,一份自已留用。 4)、立案时,可以当事人本人去,或者委托律师去,本人去,民事委托书可以先不提交,等开庭时提交 5)、每个法院立案时间不一样,尤其是下午时间差别很大,周五下午一般不立案,年底要审结一些案件,一般也不立案了,所以一定要注意立案的时间。 2、法院如果审核通过,可以受理,就会给当事人开诉讼费的发票,去收费处交费,如果不涉及财产,诉讼费不会很贵,涉及了财产,按相关规定计算,诉讼费的计算可以上网参考专门的诉讼费计算器,法院的收取方法也不同,有的是全额收取,有的是收取一半,这个也要事先问清楚,因为只有顺利交费,才能继续办理受理的手续。 3、交费完毕,法院会让你填写立案的受理通知书,一张是原被告的信息,一张是证据,一张是受理告知书,一张是诉讼材料,告知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完成上面的3步,立案阶段就结束了。 第二步,法院将案件分配到不同法官的手上,法官会告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会另行通知,在这个阶段,是双方提交证据和书面答辩的阶段,这时可以委托律师前去查阅对方提交的证据和答辩状,为开庭做准备。 第三步,法官通知开庭的时间,双方出庭,进入实体审理的阶段 1,法官核实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双方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有第三人的,核实第三人的情况。开庭的时候原被告席位只能坐2人,其他人坐旁听席,离法官近的人为主要的发言人。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告知原被告双方权利义务,法官和书记员的基本情况,询问双方是否要申请回避。 2,开始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有的法庭简化了这个阶段,如果和立案时提交的起诉书一致,则不用当庭宣读,然后法官询问诉讼请求,就起诉书中提及的问题询问原告,接着被告进行答辩,法官询问被告,这个阶段时间不会太长。 3、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如果证据提交的太多,法官会要求休庭一会,让书记员先行输入证据信息。输入完毕程序继续进行,先提交原告的证据,交给被告一一质证,被告就证据的真

形式美的基本规律

形式设计美学的基本规律是什么 所谓规律就是带有普遍意义的知道原则,是放之四海而咸宜动。它具有哲学意义,或者我们可以称之为设计 哲学。对所有应用设计都具有指导意义。当然产业设计也不例外。 众所周知,哲学的辨证唯物主义熟悉论以为:对立的同一规律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切事物的基本规律,它同 样适用于形式设计。但是形式设计不能原封不动的套用这个规律它具有自身的个性和特点。从形式美学角度出 发,相当于一般哲学而言,它的范围是有限的,没有一般哲学那样的广阔领域,同时它的研究对象的形态是静 止的,不比一般哲学那样无所不在和丰富多彩。因此它主要任务是研究静态形式下的各造型形式要素间的既有 区别又有联系的相互关系上面。即形式的对立表现在形式要素间的区别之中;而形式间的同一则表 现在形式间的联系之中。进一步说 , 即形式间的对立表现在形式间的相异关系中;形式间的同一则表现在形式 间的相同或相似的关系中。同时,在这个关系中,形式中的相异是尽对的,无条件的,(由于客观上形式诸 要素就是多样和相异的),而形式诸要素之间的同一则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因此,如何使形式中诸要素成为 同一关系,就成为研究形式设计的主要题目了。 综上所述,概括地讲,形式设计的基本规律就是:形式诸要素间有机的异同整合。所谓有机,即要求形式设 计的构成必须有明晰的体系;同时要具有各构成要素间的异同关系。再进一步说 , 形式设计整合各形式要素间 的异同关系 . 可以说 , 构成完美形式设计的过程和手段就是靠这个办法实现的 .( 参看图例分析 ) 形式设计有哪些原则 ? 形式设计规律是指导总体设计的纲领 , 而设计原则是指设计过程的具体要领,他们之间是“纲目关系” , “纲举目张“这个“目”就是形式设计中必须遵守的三原则。 一、整体构想原则 当选定构成形式主题时,首先要思考的就是宏观形式构成结构,且不可掉进对部分和细部的爱好和偏爱中往, 时时处处都必须念念不忘整体的设计观念。忽视整构想的主要倾向是设计的盲目性。往往是对某些局部感爱 好,以至越陷越深,喧宾夺主。另一中倾向就是在设计过程中对有些局部设计的“靓点”与整体关系相背离 也舍不得割爱,这种习惯是最不应该要的。可以这样讲,任何设计只要整体把握好了,基本上就可以打70 分了,相反地,尽管你的局部乃至细部做的都很好,但与整体相对立这个设计最多能打 50 分。因此说整体构想原则是形式设计中必须牢记的重中之重。(图 1) 图 1 整体、局部、细部、关系简图 二、相反相成的原则 以往在说到形式美法则时,常称之为“同一而有变化”实在这种提法是不正确的。由于所谓变化并未反映哲 学上的对立同一中的对立概念,由于变化只是个量的概念,并未反映变化到什么程度,即没有反映质的转化。

(完整版)民事诉讼流程图

民事诉讼流程图 一审 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起诉 不服 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

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二审审理 维持原判 改判 发挥重审 宣判后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审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上诉的判决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六大巧记方法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六大巧记方法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六大巧记方法 一、编口诀记忆法 利用汉字同音、谐音或编顺口溜的方式将所要记忆的内容浓缩成一两句话,读起来既琅琅上口,又合仄押韵,便于理解掌握。如经 济合同的内容可以编成“一标两量价酬金,履期方地违责任”。 “一标”指标的,“两量”指质量和数量,“价酬金”指价格和酬金,“履期方地违责任”指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地点、违约 责任。 短短两句话,囊括逐项内容,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稍加联想,内容便心知肚明了。 二、数字组合记忆法 辅导用书中,关于数字的内容较多,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以时间为特征。如:我国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 个月;公司上市的条件之一:公司开业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二是以百分数为特征。如: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企业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可以按买 价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销项税中抵扣。 三是以金额数字为特征。如: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公司申请上市的条件之一:公司股票总额 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将相关特征的数字内容按上述方法分门别类,从不同侧面来把握这些内容,加深印象。 三、缩字记忆法

取某些内容的一个或几个关键字形成一句话,取其精干,以点带面。如:材料采用实际发出的'五种计价方法,即先进先出法、加权 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可取每种方法 的首字浓缩成“先加移个后”;股票发行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浓缩成“三公两同”等等。 四、列表格记忆法 对于一些内容繁多,性质相近的内容,为了防止混淆,可以通过列取表格的形式来加深理解,这样形象直观,便于掌握。 五、对比记忆法 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既是债权人,同时也是债务人,所以涉及债权、债务的有关业务,可以采用对比的方法来掌握。如:购买债券(投资)和发行债券(筹资)的溢价、折价摊销的账务处理,很多人感 到头痛。其实只要通过对比,抓住如下要领,就不难理解了。无论 发行或购买债券,支付和收取的利息,均按票面价值乘以票面利率 计算,高于或低于面值的溢、折价摊销,调整其在借贷双方的方向 和科目名称。发行债券,溢价摊销数额在借方,折价摊销数额在贷方;购买债券的溢、折价摊销正好相反。 六、归纳总结记忆法 对每科辅导用书,复习一两遍后,适当做一些归纳总结,相同类似的要点、重点收集在一起,一方面掌握全面,防止遗漏;另一方面,可以对每科的知识结构体系建立一个框架,以框架为基础,延伸拓 展到相关章节的详细内容。

[精品]民事审判庭审流程

[ 精品] 民事审判庭审流程 民事审判庭审流程 [ 开庭审理] 审: 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原告:裴小兰,女,汉族,1968年8月17日生,家住贵阳市花溪区将军路128 号委托代理人: 林静,贵阳法韵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 王萍,贵阳法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裴大军,男,汉族,1963 年3 月19 日生,家住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福州花园6 栋401 单元 被告:裴二军,男,汉族,1966年7月22日生,家住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福州花园3 栋302 单元 委托代理人:陈柯余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安康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 罗泽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被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审: 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 —————————— 审: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 —————————— 审: 经审查,原、被告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活动。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现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裴小兰诉被告裴大军、裴二军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本案由审判员罗杰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果果、询询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书记员张祎担任本案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六

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 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可以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当事人必须依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次序,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决定书和调解书,以上告知了审判人员的姓名,职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双方当事人听清楚没有。) 审:原告:你听清了吗, 原告:听清楚了。 审: 被告,听清楚没有, 被告: 听清楚了。 审: 如双方当事人对本案合议庭人员,书记员,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 1(与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 原告是否申 请回避, 原: ————————审: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 ————————[ 法庭调查] 1(诉辩阶段 (审判长根据双方诉辩意见进行总结。总结围绕案件事实进行,首先对双方认可的事实予以认定。其次,总结双方争议的事实,按1、2、3、顺序逐一列出。暂时不总结双方法律关系方面的争议点。) 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鉴于庭前证据交换程序中,诉状与答辩状已依法送达给各方当事人,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与被告的答辩意见不再当庭陈述。)

管理的五大核心 九大细节 四大法则

管理的五大核心九大细节四大法则 在企业成长的过程中,要把企业做大做强,探究其意义,是一个过程,其间每个阶段所面临的不同问题赋予了企业成长过程中不用的意义。 必须不断提升企业的内在素质,形成企业管理的五大核心能力,才能在成长的道路上走得四平八稳。 五大核心 1、文化管理 文化是企业全体员工一致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企业文化决定了企业的内部凝聚力和外部感染力。 文化和理念是企业经营的基本思想,在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过程中,是打造优秀团队的坚实向心力。 2、流程管理

提高企业效率的关键是流程,实现流程管理需要改变传统管理的一些习惯。 打破智能习惯:只关注部门的智能完成程度和垂直性的管理控制,部门之间的智能行为往往缺少完整有机的联系由此导致企业总体效率下降。 每一件工作都是流程的一部分,是流程的节点,它的完成必须满足整个流程的时间要求,时间是整个流程中最重要的标准之一。 学会运用思维调理工作顺序,安排合理的时间进程,限定目标数量以及完成时间,这样才能高效的完成工作。 3、制度管理 从员工来看,制度管理就是一只无形的手,约束他们的行为,若有违反便会受到处罚。 另一方面,员工对这种约束制度并不是特别抵触,制度实行好会给日常工作带来便利,如果实行了不适合或者过多强制性的制度那就反其道而行。

从管理者的角度,制度对员工的约束不能过紧,否则会如强制性制度那样压榨员工,是员工心存不满。 所以管理者不能把员工当作接收工作的机器,必须在执行规范管理制度下,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不是每个制度都适用于所有企业,找到适合自己公司体系的制度才是根本。 4、组织管理 权利与责任一直是管理中需要平衡的两个方面,让这两个方面处于平衡状态是组织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个人只能够有一个直接上司。 什么样的权利就做什么样的事情,负责好自己范围内的事情。 利用自己的职务权利作出一些指令,其后果却是导致其他人无法很好地完成工作,还会由于自己的不专业引来一些

七大洲轮廓巧记法

七大洲轮廓巧记法 地理课内容很多,不可能要求学生什么都记住。但有些内容是必须记住的(如世界地理中的七大洲四大洋和中国地理中的34个省区的相对位置以及轮廓图),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学生建立起地理的空间概念,才能为后面的学习打下牢固的基础。现将个人在讲授七大洲的轮廓时,交给学生的记忆方法说出来,与大家共享。 根据地理学科特点和初中学生心理特点,充分运用特征记忆法和联想记忆法。特征记忆法:许多地理图形,必须抓住图形的特征来强化记忆。对国家、省区、岛屿、湖泊等图形的记忆,就应突出它们的轮廓特征来记忆。如:意大利酷似一只长筒靴,黑龙江省像一只展翅欲飞的天鹅、陕西省象兵马俑;这样不但好记而且容易区分。联想记忆法:地理学科中的许多知识,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有的表现为因果关系,有的表现为近似关系,有的表现为从属层次关系……。因此,可由已知的某一地理知识为基础,展开由此及彼的联想。例如:由亚马孙河就可以联想到由其而冲积形成的广阔的亚马孙平原,有高温多雨的热带雨林气候、茂密的热带雨林中的攀缘的动物……,甚至还可以由此联想到纬度位置相似的非洲刚果河。 一七大洲轮廓形象取名——特征记忆法 亚洲:绵羊吃草非洲:大象踏蚁北美洲:火鸡展翅

南美洲:大象迈脚南极洲:乌鸦喝水欧洲:老牛背睡童大洋洲:袋鼠跃出澳洲 二七大洲形象解说——联想记忆法 亚洲绵羊吃草 羊头是阿拉伯半岛,羊脚分别为印度半岛和中南半岛,羊尾是堪察加半岛,草是由板块运动形成的位于太平洋西岸的岛弧链(由此可联想到我国的夏季风——风吹草低见牛羊) 非洲大象踏蚁 非洲是非洲象的故居。非洲象是世界上最大的陆生哺乳动物,足下肉变大,更适应缺水的生活,非常知道节约用水,而且会在沙漠中寻找水源。我们运用借代的方法,借象足代大象指非洲;蚁即蚂蚁,指马达加斯加岛。 北美洲火鸡展翅 火鸡,又名七面鸟或吐绶鸡,是一种原产于北美洲的家禽。北美洲的轮廓犹如腾空而起火鸡,其喙为阿留申群岛和阿拉斯加半岛,鸡头是阿拉斯加州,两支翅膀分别是加拿大和格陵兰岛,两腿一为中美地峡,一为弗罗里达半岛。 南美洲大象迈脚 借板块学说南美洲和非洲原是一块大陆之说,取义大象,借其形取名大象迈脚。南极洲乌鸦喝水 取名源于中国古代儿童故事——乌鸦喝水,南极洲淡水资源丰富,但都以固态形式存在,难以利用。乌鸦只好伸长脖子(南极半岛),用石子(火地岛)填充瓶子,从南美洲取水。另借两者黑白分明之意,说明人类必须遵守《南极条约》,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冻结对南极任何形式的领土要求,确保了南极大陆未来50年的和平与安宁。 欧洲老牛背睡童

民事审判庭审流程

民事审判庭审流程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民事审判庭审流程[ 开庭准备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的。 书记员:诉讼案,即将开庭审理。请肃静!现在请当事人和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原告、原告代理人及被告、被告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 书记员:被告是否到庭 被告:到。 书记员:原告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代理人:到。 书记员:被告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代理人:到。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①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②任何人对合议庭及其成员有意见,除回避的理由外,可以在休庭后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或有关国家机关反映,不得当庭提出;③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④不得鼓掌、喧哗,不得开启BP机和移动电话或有其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⑤不得吸烟和乱扔乱吐;⑥旁听人员不准发言,不得进入审判区。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报告审判长,原告XX,原告代理人XX,被告XX,被告代理人XX到庭。原告(被告) 提供的证人XX,鉴定人XX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进,让众人坐下,敲法锤,宣布开庭) 开庭审理 审: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原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被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 审: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 审: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 审:经审查,原、被告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活动。XXX人民法院现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XXX诉被告XXX_____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本案由审判员XXX担任审判长、审判员XXX、XXX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书记员XXX担任本案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可以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当事人必须依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次序,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

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人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人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美学分割又称黄金分割,最早见于古希腊和古埃及。黄金分割又称黄金率、中外比,即把一根线段分为长短不等的a、b两段,使其中长线段的比(即a+b)等于短线段b对长线段a的比,列式即为a:(a+b)=b:a,其比值为0.6180339……这种比例在造型上比较悦目,因此,0.618又被称为黄金分割率。 黄金分割长方形的本身是由一个正方形和一个黄金分割的长方形组成,可以将这两个基本形状进行无限的分割。由于它自身的比例能对人的视觉产生适度的刺激,他的长短比例正好符合人的视觉习惯,因此,使人感到悦目。黄金分割被广泛地应用于建筑、设计、绘画等各方面。 在摄影技术的发展过程中,曾不同程度地借鉴并融汇了其他艺术门类的精华,黄金分割也因此成为摄影构图中最神圣的观念。应用在美学上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按照黄金分割率0.618排列出数列2、3、5、8、13、21……并由此可得出2:3、3:5、5:8、8:13、13:21等无数组数的比,这些数的比值均为0.618的近似值,这些比值主要适用于:画面长宽比的确定(如135相机的底片幅面24mmX36mm就是由黄金比得来的)、地平线位置的选择、光影色调的分配、画面空间的分割以及画面视觉中心的确立。摄影构图通常运用的三分法(又称井字形分割法)就是黄金分割的演变,把上方形画面的长、宽各分成三等分,整个画面承井字形分割,井字形分割的交叉点便是画面主体(视觉中心)的最佳位置,是最容易诱导人们视觉兴趣的视觉美点。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与美的形式之间有质的区别。美的形式是体现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本质内容的那种自由的感性形式,也就是显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形式。形式美与美的形式之间的重大区别表现在:首先,它们所体现的内容不同。美的形式所体现的是它所表现的那种事物本身的美的内容,是确定的、个别的、特定的、具体的,并且美的形式与其内容的关系是对立统一,不可分离的。而形式美则不然,形式美所体现的是形式本身所包容的内容,它与美的形式所要表现的那种事物美的内容是相脱离的,而单独呈现出形式所蕴有的朦胧、宽泛的意味。其次,形式美和美的形式存在方式不同。美的形式是美的有机统一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美的感性外观形态,而不是独立的审美对象。形式美是独立存在的审美对象,具有独立的审美特性。

PMP6大管理学定律

★墨菲定律PMP考试六大管理学定律之1 1、什么是墨菲定律?最简单的表达形式是“有可能出错的事情,就会出错(Anything that can go wrong will go wrong)。” 爱德华·墨菲(Edward A. Murphy)是一名工程师,他曾参加美国空军于1949年进行的MX981实验。这个实验的目的是为了测定人类对加速度的承受极限。其中有一个实验项目是将16个火箭加速度计悬空装置在受试者上方,当时有两种方法可以将加速度计固定在支架上,而不可思议的是,竟然有人有条不紊地将16个加速度计全部装在错误的位置。于是墨菲作出了这一著名的论断,并被那个受试者在几天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引用。 墨菲定律的原句是这样的:If there are two or more ways to do something, and one of those ways can result in a catastrophe, then someone will do it.(如果有两种选择,其中一种将导致灾难,则必定有人会作出这种选择。) 2、根据“墨菲定律”: (1)仸何事都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2)所有的事都会比你预计的时间长; (3)会出错的事总会出错; (4)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 3、墨菲定律的一些变种或推论。 人生哲学 (1)别试图教猫唱歌,这样不但不会有结果,还会惹猫不高兴? (2)别跟傻瓜吵架,不然旁人会搞不清楚,到底谁是傻瓜? (3)不要以为自己很重要,因为没有你,太阳明天还是一样从东方升上来。 (4)笑一笑,明天未必比今天好。 (5)好的开始,未必就有好结果;坏的开始,结果往往会更糟。 处世原理 (6)你若帮助了一个急需用钱的朊友,他一定会记得你——在他下次急需用钱的时候。 (7)有能力的——让他做;没能力的──教他做;做不来的──管理他。 (8)你早到了,会议却取消;你准时到,却还要等;迟到,就是迟了。 (9)你携伴出游,越不想让人看见,越会遇见熟人。 爱情意义 (10)你爱上的人,总以为你爱上他是因为:他使你想起你的老情人。 (11)你最后硬着头皮寄出的情书;寄达对方的时间有多长,你反悔的时间就有多长。 生活常识 (12)东西越好,越不中用。 (13)一种产品保证60天不会出故障,等于保证第61天很可能就会坏掉。 (14)东西久久都派不上用场,就可以丢掉;东西一丢掉,往往就必须要用它。 (15)你丢掉了东西时,最先去找的地方,往往也是可能找到的最后一个地方。 (16)你往往会找到不是你正想找的东西。 (17)你出去买爆米花的时候,银幕上偏偏就出现了精彩镜头。 (18)另一排总是动的比较快;你换到另一排,你原来站的那一排,就开始动的比较快了;你站的越久,越有可能是站错了排。 (19)一分钟有多长?这要看你是蹲在厕所里面,还是等在厕所外面。 (20)往往旅行前一天晚上特别重要的东西,在旅行前一晚上打包好,分开来放,放在自己认为最为容易记的地方;而最后才知道,最重要的东西并没有带上。

小学数学巧学巧记顺口溜

小学数学巧学巧记(一)多位数的读法和写法 从高级到低级, 具体读法同个级, 万级末尾要读万, 亿级末尾要读亿, 中间有0读一个, 末尾有0不用提。 写法同读一个样, 也是从高写到低, 哪一位上没单位, 注意写0别忘记。 名数的改写 名数改写须注意, 计量单位要牢记: 高级单位变低级, 相乘进率就可以; 如果遇到复名数, 改写相加别大意。低级单位变高级,除以进率就可以;如果相除有余数,余数仍然是低级。四舍五入法 四舍五入方法好,近似数来有法找;保留哪位看下位,再同5字作比较;是5大5前进1, 小于5的全舍掉;等号换成约等号,使人一看就明了。 进位加法 进位加法莫忘记:相同数位要对齐,先从个位开始加,个位满10莫着急,要向十位去进1。

退位减法 退位减法要牢记: 相同数位要对齐, 先从个位开始减, 个位不够要退1, 退1顶10加个位, 继续再减就可以。 整数乘法 整数乘法要记住: 用乘数去乘被乘数,低到高位依次来, 用哪位去乘别马虎,乘得的数的末位数,和那位对齐别疏忽,再把几次得数加起来,计算结果就得出。 因数中间有0的乘法 若有0在乘数间, 计算过程可简便, 隔过0去不用乘,数位对齐是关键。 因数末尾有0的乘法 末尾有0不用管, 只把其它数位算, 算出结果要记住: 末尾把0总数添。 整数除法 先看除数有几位, 试除就看被除数的前几位,如果它比除数小, 试除再多看一位, 除到被除的哪一位, 商就写在那一位; 每次除后要记牢: 余数要比除数小。 被除数、除数末尾有0的除法先消除数0个数, 被除数0同消除, 消除0后再计算, 计算法则还不变,

结果若要有余数,消除的0还要补。 四则运算法则 四则运算并不难,先算乘除后加减;如果题中有括号,括号里面先计算,小中括号依次做,保证运算不会乱;小数分数也同理,运算法则都不变。小数加、减法 小数加减很简单,定要对齐小数点,计算法则同整数,算出得数别出偏:小数点对齐点下边。 小数乘法 小数乘法很好算,不用对齐小数点,小数部分共几位,结果从后往前看,数够几位点上点。 小数乘法不算难,关键点好小数点;因数小数位数和,等同积中小数位;积中位数如不够,用0补足再点点。因数如果不为0,还有奥秘在其中;一个因数小于1,另一因数大于积;一个因数大于1,另一因数小于积。小数除法 小数除法别马虎,算前先要看除数,

民事审判庭审流程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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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庭审流程[ 开庭准备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的。 书记员:诉讼案,即将开庭审理。请肃静!现在请当事人和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原告、原告代理人及被告、被告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 书记员:被告是否到庭? 被告:到。 书记员:原告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代理人:到。 书记员:被告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代理人:到。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①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②任何人对合议庭及其成员有意见,除回避的理由外,可以在休庭后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或有关国家机

关反映,不得当庭提出;③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④不得鼓掌、喧哗,不得开启BP机和移动电话或有其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⑤不得吸烟和乱扔乱吐;⑥旁听人员不准发言,不得进入审判区。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报告审判长,原告XX,原告代理人XX,被告XX,被告代理人XX到庭。原告(被告) 提供的证人XX,鉴定人XX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进,让众人坐下,敲法锤,宣布开庭) 开庭审理 审: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原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被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 审: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 审: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 审:经审查,原、被告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活动。XXX人民法院现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XXX诉被告XXX_____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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