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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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最新规定

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最新规定

一、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新录用人员,下同)的工资待遇

一各类学校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含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下同)中录用的公务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的职务、级别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见附表1)。其中:

⑴录用前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学历、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已在本级别最低档(1档)的,不再低定。试用期满后,按所任职务及所定级别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⑵2006年7月1日及以后录用到国家规定的我市艰苦边远区县机关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不实行试用期工资,从到单位报到起薪之月起执行附表

1所列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渝府发〔2006〕132号文件规定高定2个级别工资档次。

录用前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在2006年7月1日及以后录用到国家规定的我市艰苦边远区县机关工作的人员,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学历、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已在本级别最低档(1档)的,不再低定。试用期满后,按所任职务及所定级别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其中,如低于相同学历人员定级工资标准(含高定2档)的,按相同学历人员定级工资标准(含高定2档)执行。

⑶学制六年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在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分别执行获得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其中,双学士学位毕业生是指

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第二学士学位且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而不是指在一个大学本科期间获

得两个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或仅获得两个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⑷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试用期工资待遇暂按710元标准发给;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试用期工资待遇暂按770元标准发给。待获得学位证书后,

再按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资待遇执行。

⑸试用期间获得较高学历的毕业生,可从获得较高学历证书的次月起,执行相同学历人员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时间连续计算。

2、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所确定的职务高于附表1所列职务的,其职务工资按新任职务执行相应标准,按学历转正定级的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靠入新任职务对应的最低级别;按学历转正定级的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1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靠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其他新录用公务员的工资待遇

经市人事局批准,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或社会上录用的公务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分别执行本条一款中相同学历人员的试用期或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其中:

1、录用前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人员,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学历、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的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已在本级别最低档(1档)的,不再低定。

2、2006年7月1日及以后从社会上录用到国家规定的我市艰苦边远区县机关

工作的无工龄或工龄不满一年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不实行试用期工资,从到单位报到起薪之月起执行附表1所列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渝府发〔2006〕132号文件规定高定2个级别工资档次;录用前连续工

龄满一年及以上的人员,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学历、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已在本级别最低档(1档)的,不再低定。试用期满后,按所任职务及所定级别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其中,如低于相同学历人员定级工资标准(含高定2档)的,按相同学历人员定级工资标准(含高定2档)执行。

三与工资待遇挂钩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有研究生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只有研究生毕业证未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证或只有硕士、博士学位证未获得研究生毕业证的毕业生,不能按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一各类学校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1、直接从大学本科(含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中聘用的工作人员,均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满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见习期及见习期满后转正定级的工资待遇见附表2)。其中:

(1)聘用前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试用期内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聘用前本人学历、工作经历和聘用后拟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按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资。

(2)2006年7月1日及以后聘用到国家规定的我市艰苦边远区县事业单位工

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可提前6个月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2级。(3)2006年7月1日及以后聘用到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直接从事病瘫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痴呆傻、病残婴幼儿和严重精神病、传染病人护理工作,或直接从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并直接接触救助对象,以及到殡葬事业单位从事尸体接运、整容、防腐、火化等直接接触尸体工作岗位上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可提前6个月转正定级。

(4)对在校期间已在大型国内外艺术比赛中获奖或在舞台演出中已经担任主演以上角色的艺术院校毕业生中的优秀人员,聘用到文化、艺术等部门从事本人所学专业工作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实行见习期,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

(5)学制六年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在见习期和见习期满后,分别执行获得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见习期和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其中,双学士学位毕业生

是指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第二学士学位且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而不是指在一个大学本科期

间获得两个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或仅获得两个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⑹试用期间获得较高学历的毕业生,可从获得较高学历证书的次月起,执行相同学历人员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时间连续计算。

2、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的岗位标准,按学历转正定级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标准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按学历转正定级的薪级工资达到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3、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见习期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需通过考试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才能明确专业技术岗位的,在没有明确专业技术岗位之前,其岗位工资暂按以下标准执行:大专及以下毕业生按13级,大学本科、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制为6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12级;其薪级工资按渝府发〔2006〕133号第九条见习期满后标准执行。

二结业生、肄业生的工资待遇

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结业生,中等专业学校结业生和各类学校肄业生,参加工作后均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和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按下列办法执行:

1、高等院校的本科结业生按专科毕业生,专科结业生按高中、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及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执行。

2、中等专业学校结业生,按本人入学前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执行同等学历毕业生见习期和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

3、学制为六年及以上的本科结业生、研究生班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的见习期及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执行。

4、各类学校肄业生,均按本人入学前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执行本条一款规定的同等学历人员见习期和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

三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资待遇

1、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初期工资及转正定级的薪级工资待遇见附表2)。

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聘用岗位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按学历转正定级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按学历转正定级的薪级工资达到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新参加工作的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执行初期工资期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需通过考试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才能明确专业技术岗位的,在没有明确专业技术岗位之前,其岗位工资暂按以下标准执行:硕士学位研究生按12级,博士学位研究生按10级。其薪级工资按渝府发〔2006〕133号第九条初期满后标准执行。

2、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待遇暂按710元标准发给;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待遇暂按770元标准发给。待获得学位证书后,再按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资待遇执行。

四其他新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

按事业单位招聘的规定程序,经市人事局批准,从机关、事业、企业在职职工中或社会上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试用期(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下同)已明确岗位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未明确岗位的, 试用期执行本条一、二、三款相同学历人员见习期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执行,按学历转正定级的薪级工资低

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标准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按学历转正定级的薪级工资达到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其中:

1、聘用前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人员,试用期按拟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资。试用期满聘用岗位后,执行所聘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原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2、2006年7月1日及以后从社会上聘用到国家规定的我市艰苦边远区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无工龄或工龄不满一年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可提前6个月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2级。

2006年7月1日及以后从机关、事业、企业在职职工中或社会上聘用到国家规定的我市艰苦边远区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试用期满,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执行,按学历转正定级的薪级工资(含高定2级,下同)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标准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按学历转正定级的薪级工资达到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五与工资待遇挂钩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有研究生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只有研究生毕业证未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证或只有硕士、博士学位证未获得研究生毕业证的毕业生,不能按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资标准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工资待遇

一2006年7月1日及以后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分别执行渝府发〔2006〕132号和渝府发〔2006〕133号文件规定的学徒期、熟练期制度及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及转正定级工资标准(见附表3)。其中:

1、2006年7月1日及以后,新参加工作到国家规定的我市艰苦边远区县机关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直接按熟练期满后的工资执行。

2、2006年7月1日及以后新参加工作到国家规定的我市艰苦边远区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可提前转正定级,其中,技术工人的学徒期3个月、熟练期9个月;普通工人的学徒期3个月、熟练期3个月。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2级。二2006年7月1日及以后,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三技工校、中专、职高、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参加工作后从事的技术岗位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的,实行半年学徒期和半年熟练期。学徒期工资为570元,熟练期工资为590元。熟练期满,经考核合格并能胜任本工种(岗位)工作的,按附表3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其中,到国家规定的我市艰苦边远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按本条一款的规定执行。

四、在职期间取得较高学历人员的工资确定

一公务员在职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如本人职务工资或级别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可从所获较高学历证书的签发时间之次月起,执行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的工资待遇(但不计算为职务的任职年限,下同);如本人职务工资或级别工资已等于或高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工资待遇的,工资不变。

如本人级别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级别但级别工资金额高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级别工资金额的,可晋升到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的最低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靠入到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如本人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的,可从所获较高学历证书的签发时间之次月起,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如本人薪级工资已等于或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的,薪级工资不变。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执行。

三工人在职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如本人(机关工人,下同)岗位工资或(事业单位工人,下同)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工人转正定级工资标准的,可从所获较高学历证书的签发时间之次月起,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工人转正定级工资标准;如本人岗位工资或薪级工资已等于或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工人转正定级工资标准的,其岗位工资或薪级工资不变。其中,机关技术工人按所聘技术岗位执行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不变。五、本《通知》规定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确定,仍按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渝人发〔1999〕116号)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将工资变动情况及时填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装入本人档案。

六、本通知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国家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及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

2.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见习期(初期)工资及见习期(初期)满后的工资标准

3.机关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及定级工资标准

附件1:

国家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及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

单位:元/月

学历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档次标准级别标准

初中毕业生570 办事员340 27-1 290

高中、中专毕业生、

大学专科结业生590 办事员340 27-2 316

大学专科毕业生

大学本科结业生655 科员380 26-2 347

大学本科毕业生

学制为六年及以上的大学本科结业生、研究生班结业生685 科员

380 25-2 380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制为六年及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

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 科员380 25-3

408

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

未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770 副主任科员410 24-3 446

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845 主任科员480 22-1 461

附件2:

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见习期

(初期)工资及见习期(初期)满后的工资标准

单位:元/月

学历见习期

(初期)工资

见习期(初期)满后的工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岗位

工资

标准薪级

工资标准岗位工资

标准薪级

工资标准

初中毕业生570

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1 80

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1 80

高中、中专毕业生

大学专科结业生590 2 91 2 91

大学专科毕业生

大学本科结业生655 5 125 5 125

大学本科毕业生

学制为六年及以上的大学本科结业生、研究生班结业生685

7 151 7 151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制为六年及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

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 9 181 9 1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

未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770 11 215 11

215

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845 14 273 14

273

说明: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各类毕业生,见习(初)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需通过考试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才能明确专业技术岗位的,在没有明确专业技术岗位之前,其岗位工资暂按以下标准执行:大专以下毕业生按13级,大学本科毕业生、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制为6年及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按12级,博士学位研究生按10级。

附件3:

机关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

熟练期及转正定级工资标准

单位:元/月

区分机关事业

学徒期技工、普工半年570 570

熟练期技工一年半590 590

普工半年590 590

岗位与专业一致的技工校、中专、职高、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学徒期(半年)570 570

熟练期(半年)590 590

熟练期满后

转正定级岗位(技术等级)

工资、薪级工资技工初级工1档500

技术等级125 技术工5级545

薪级2级80

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工2档526

技术等级125 技术工5级545

薪级4级101

普工普通工岗位工资1档610 普通工540 薪级1级70

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工岗位工资2档634 普通工540

薪级3级90

主题词:人事工作人员工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办公室2007年10月22日印发

国人部发[2004]63号《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

国人部发[2004]63号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国人部发[200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现将《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不断完善有关待遇政策,促进人员聘用制改革的平稳顺利进行。 中国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二〇〇四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精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现就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 1.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要在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本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逐步建立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确定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要与其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紧密结合,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 2.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国家规定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根据所聘岗位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职员等级、工人技术职务和技术等级,下同)确定;二是国家规定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及单位收入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用于个人分配部分,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搞活分配;三是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按现行政策执行。 3.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由单位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受聘人员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由单位记载,并按国家工资政策相应调整,作为职工调动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计发退休(退职)费的依据。 二、岗位变动人员的工资待遇 1.受聘人员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 2.有较高等级岗位受聘到较低等级岗位的人员,原则上按新聘岗位的等级就近就低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其中,对首次聘用时任原职务满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人员,可以保留原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由较低等级岗位受聘到较高等级岗位的人员,按新聘岗位的等级就近就高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3.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以及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原则上按新聘岗位的等级重新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对首次聘用时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

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 一级 2800 1 80 1427327613401064531720 二级19002911529528643411109541785三级163031021631729673421154551850四级142041131734130703431199561920五级118051251836531735441244571990六级104061371939132767451289582060七级93071512041733799461334592130八级78081652144334834471384602200九级73091812247135869481434612280十级680101972349936904491484622360十一级620112152452737944501534632440十二级590122332555538984511590642520十三级5501325326583391024521655652600 说明: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 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1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一级2750 1 80 14 273 27 613 40 1064 53 1720 二级2130 2 91 15 295 28 643 41 1109 54 1785 三级1640 3 102 16 317 29 673 42 1154 55 1850 四级1305 4 113 17 341 30 703 43 1199 56 1920 五级1045 5 125 18 365 31 735 44 1244 57 1990 六级850 6 137 19 391 32 767 45 1289 58 2060 七级720 7 151 20 417 33 799 46 1334 59 2130 八级640 8 165 21 443 34 834 47 1384 60 2200 九级590 9 181 22 471 35 869 48 1434 61 2280 十级550 10 197 23 499 36 904 49 1484 62 2360 11 215 24 527 37 944 50 1534 63 2440 12 233 25 555 38 984 51 1590 64 2520 13 253 26 583 39 1024 52 1655 65 2600 说明:各管理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 岗位12级,八级岗位8级,九级岗位4级,十级岗位1级。 说明:各管理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岗位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计算方法详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计算方法详解 工作时间长了,对于单位的工资组成开始关注,了解了工资的组成到底是怎样的,这里就大家对于工资的迷惑做详细的解释,不懂的可以联系我。下面步入正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组成主要包括两大块: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 即: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其中的基础工资包括:职务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即:基础工资=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注:职务工资与职务的高低直接相关,职务级别越高,职务工资则越高。薪级工资与工作年限等因素相关,工作年限越长,薪级工资越高。) 其中的绩效工资包括:基础绩效工资和考核绩效工资。(注:这是自绩效工资改革后最新的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我这的地区是从2012年开始实行的!) 即: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工资+考核绩效工资 (注:基础绩效工资是指每月发放的工资,即直接计算到基础工资里每月打到卡里。考核绩效工资是指年终考核时候,根据考核成绩计算一次性发放的工资,我们这边是半年一发。) 以上就是工资的主要组成。

那么下面我再以实际的例子给大家讲解工资的组成。 我们这边每月的工资到底怎么算呢?五险一金又是怎么计算的呢?扣掉五险一金后最终到卡的工资又是怎么来的呢?我再给大家仔细的来算算! 基础绩效工资=绩效工资*70% 考核绩效工资=绩效工资*30%(这是我们这边的计算标准,各地区存在差异!) 每月到卡工资=(每月工资)—(五险一金) (事业单位因为退休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因此实际只有四险一金) 四险=每月工资*2.8% 公积金=每月工资*20% 实例: 每月工资=基础工资+基础绩效工资 =(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工资 =(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70% =(450+165)+1600*70% =1735元 四险=每月工资*2.8%=1735*2.8%=48.58元 公积金=每月工资*20% =1735*20%=347元(注:个人347,

1、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标准及办法

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套改标准 一、公务员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津贴补贴)须对照《公务员工资套改表》 中国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主要是依据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因此,目前工资政策按照06年7月工资改革标准执行。公务员工资执行职级工资制,是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标准全国统一,公务员工资差距主要是体现在津贴补贴部分。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五年晋升一个级别,两年晋升一个档次,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正常晋级晋档。 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职务工资根据级别不同,如:科员380 副科410 领导430正科非领导480 领导510 对应级别和职务、工龄、学历有关。 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套改方案 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详解须对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套改表》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文件的规定,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是,经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中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包括:已达到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因受刑事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单位在编制计划外自行聘用的人员。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的套改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套改: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4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7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2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管理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厅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3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厅级副职执行4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处级正职执行5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处级副职执行6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科级正职执行7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8级职员的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9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三)普通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2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

事业单位工资_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

事业单位工资_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范本【一】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参照此表换算 类别岗位等级行政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等级)备注 管理岗位五处级正职 六处级副职 省市政府可调任公务员岗 位 七科级正职 八科级副职 县级政府可调任公务员岗 位 九科员 十办事员 专业技术岗位一 高 级 正 高 (享受正县及以上待 遇) 国家专设岗位 (牛人)二 省专任岗位 (牛人) 三 四 五副 高 (享受副县级待遇、可调 任公务员) 六 七 八 中级 (八九为科级待遇) 九 十

十一初级 十二 (科员待遇) 管理岗位: 四级职员副厅 三级职员正厅 二级职员副部 一级职员正部 陕西事业单位将以岗定薪: 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财政厅转发了《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方案》2006年7月1日起实施,改革的原则是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改革基本内容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其中,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

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此外,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同时,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完善调整机制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其功能、职责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根据单位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当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监督领导收入 加大对高层人才的激励力度,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

2014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

2014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部署,具体方案由人事部、财政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四)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收入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财政状况和对特殊岗位的倾斜政策,适时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一)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措施。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经批准,执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工资标准。

2.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 3.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等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调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对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要公益领域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特殊津贴制度。对重要人才建立国家投保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国家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制定指导意见,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探索建立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政府人事、财政等部门制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办法,结合考核合理确定其收入水平,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与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相联系,规范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并加强监督管理。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多位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 □关于参保 问题1 :参加社保谁买单个人缴费不能财政买单 根据《条例》,事业单位及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对于那些全由单位统一交费的事业单位人员,习惯了和公务员享受一样待遇,什么都不用个人交,有的连个人缴费额是多少都不清楚。 人社部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人社部中国人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江强调,事业单位都参保后,无论是哪类事业单位,个人缴费都应由参保人自己缴纳,不能由财政买单。否则这既有违社保制度的设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综合是多少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5d7833733.html,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综合是多少 在事业单位工作一直被人们认为是拥有了铁饭碗。国家对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待遇都有相关的规定。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综合是多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赢了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构成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贴补贴: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 (四)其它工资 二、几项主要福利制度

1、福利费制度:是国家为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而建立的一种专项费用制度。现在的福利费是按工资总额2.5%的比例提取,96年已由财政直接划到单位,主要用于:职工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零星物品的购置、慰问住院职工等。 2、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制度:是国家为弥补居住在寒冷地区职工宿舍取暖所支出费用而建立的一种福利性补贴制度。 (1)91年冬季补贴标准由每人15元调整30元; (2)凡单位对职工宿舍提供取暖而不收取取暖费的,不再给职工个人发放取暖补贴; (3)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10元,书报费18元、洗理费19元、电费3元,合计50元。 4、死亡待遇制度,包括丧葬费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嘱生活困难补助(现属离退科业务范围)。 5、生育待遇制度,包括假期、假期待遇和医疗服务(现按计划生育有

(国人部发[2004]63号)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流程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

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 国人部发[200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现将《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 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逐步建立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确定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要与其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紧密结合,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 2.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

的事业单位,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国家规定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根据所聘岗位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职员等级、工人技术职务和技术等级,下同)确定;二是国家规定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及单位收入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用于个人分配部分,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搞活分配;三是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按现行政策执行。 5 3.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以及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原则上按新聘岗位的等级重新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对首次聘用时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任原职务满5年、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可以保留原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未聘人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的待遇 1.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未聘人员的待遇,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未聘期间按适当比例逐步递减,最低不低于未聘人员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经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的缓签合同人员,在治疗期 新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后,被解聘人员解聘前的工龄与重新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3.受聘人员因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依法服兵役及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而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解聘前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 五、受聘人员的退休(退职)待遇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及构成#精选、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及构成 为了维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兼顾社会分配公平,《征求意见稿》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问题作了以下规定: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工资构成,需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理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合。三是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得财富的社会保险制度。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是在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针对不同人员所建立的有别于国家机关的工资制度。 一、根据事业单位行业和部门多、情况千差万别的特点,其工资制度应主要考虑: 1、对具有自我发展水平的事业单位,在国家宏观控制下,在工资分配上,给以更多的自主权,允许将内部分配搞得活一些,促使其向“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企业化方向发展。 2、对具有部分自我发展水平的事业单位,采取工资基金由国家部分包干的办法,在执行国家统一工资制度的同时,给单位一定的自主权。 3、对社会公益型的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完全由国家包起来,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增长由国家财政予以保证。 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可分成5种类型: ①教育、科研、卫生等事业单位,根据其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工作人员的水平、水平、责任和贡献主要通过其专业技术职务来体现的特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

②地质、测绘和交通、海洋、水产等事业单位,因为从事野外或水上作业,具有条件艰苦、流动性大和岗位责任明确的特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 ③文化艺术表演团体,根据艺术表演人员成才早、舞台青春期短、新陈代谢快的特点一,实行艺术结构工资制。 ④体育运动员,根据其技术要求高、竞争性强、成才早、交替快的特点,实行体育津贴和奖金制。 ⑤金融单位,根据其担负着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参予调控国民经济的特殊任务的特点,实行行员等级工资制。 三、考虑到事业单位的特点,为了更好地发挥工资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事业单位的工资构成分为固定部分和灵活部分。 1、固定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水平高低、责任和贡献大小。 2、灵活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量的多少。 3、单位资金来源不同,其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和灵活部分所占比例也不同。 ①全额拨款单位固定无灵活部分 ②差额拨款单位的比例为6:4, ③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灵活部分比例还能够扩大一些,国家不作统一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构成: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建国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主要经历了1956年、1985年、1993年、XX年四次制度改革。 一、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 1956年之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工资制度并存,如货币工资制度(薪金制)、实物工资制(供给制)等。 1956年的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了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奠定了我国工资制度的基础。此次工资改革表现为三个特点: (1)取消了工资分 配制度和物价津贴制度,直接以货币规定工资标准。 (2)统一和改进了工人工资等级制度,根据不同产业工人生产技术的特点,建立了不同的工资等级。 (3)改进了企业职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按照职务的高低确定职务等级的划分及工资标准。 此外,全国分为11类地区的工资标准,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分别规定工资标准,实行职务等级制。如:行政人员分为30个等级;机关中的技术人员分为18个等级;科学研究人员、高校教学人员实行13级工资制等。 二、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 1985年的工资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改革包括国营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和机关、事业单

位工资制度改革两个方面。此次工资制度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主要内容: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改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按照工资的不同职能,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2)为鼓励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幼儿教师和护士长期从事本职业,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外分别加发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 (3)建立了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每年根据国民经济计划的完成情况,适当安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指标。 (4)建立了分级管理的工资体制。 详细内容见中发[85]9号。 三、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 1、1993年的工资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此次工资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特点: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分别执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机关干部、机关工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人分别执行各自的工资标准。 (2)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工资的增长与年度考核挂钩。 (3)工作人员的工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

国家文件(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3-11-13 【生效日期】2003-11-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 (二OO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2003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从2003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具体办法是: 离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50元的,按50元增加。 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职务165元、厅(局)级120元、处级80元、科级50元、科员及办事员35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115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75元、讲师及相当职务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35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35元。 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3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 二、经费来源 此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所需财政资金,中西部地区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7省(直辖市)自行负担;辽宁、山东2省中的沈阳、大连、济南、青岛4市自行负担,其他地方由中央财政负担40%。 三、组织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各地区和中央各部门在京外单位(少数部门除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 2019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月585元至78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640元至928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每月1020元至6496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130元至7109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从2018 年7 月1 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390 元至4850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510 元至6010 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390 元至4770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510 元至5910 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360 元至2010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480 元至2250 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215 元至6355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60 元至7204 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85 元至2047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25 元至2232 元。 说明: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说明:各管理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岗位12级,八级岗位8级,九级岗位4级,十级岗位1级。 分三类那就是技术岗、管理员以及工勤岗。 说明:各技术工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26级,二级岗位20级,三级岗位14级,四级岗位8级,五级岗位2级。普通工岗位的起点薪级为1级。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对照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对照表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行政级别岗位级别工资标准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岗位级别工资标准职业资格级别岗位级别工资标准 正厅一级2750 正高一级2800 高级技师一级830 副厅二级2130 二级1900 技师二级690 正局三级1640 三级1630 高级工三级615 副局四级1305 四级1420 中级工四级575 正处(校长)五级1045 副高(高讲、高级实指)五级1180 初级工五级545 副处(副校长)六级850 六级1040 普通工普通工540 正科(中层正职)七级720 七级930 副科(中层副职)八级640 中级(讲师、一级实指)八级780 科员九级590 九级730 办事员十级550 十级680 初级(助讲、二级实指)十一级620 十二级590 员级(教员、三级实指)十三级550 注:副高、中级和初级分别执行七、十、十二级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对照表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一级2800 1 80 14 273 27 613 40 1064 53 1720 二级1900 2 91 15 295 28 643 41 1109 54 1785 三级1630 3 102 16 317 29 673 42 1154 55 1850 四级1420 4 113 17 341 30 703 43 1199 56 1920 五级1180 5 125 18 365 31 735 44 1244 57 1990 六级1040 6 137 19 391 32 767 45 1289 58 2060 七级930 7 151 20 417 33 799 46 1334 59 2130 八级780 8 165 21 443 34 834 47 1384 60 2200 九级730 9 181 22 471 35 869 48 1434 61 2280 十级680 10 197 23 499 36 904 49 1484 62 2360 十一级620 11 215 24 527 37 944 50 1534 63 2440 十二级590 12 233 25 555 38 984 51 1590 64 2520 十三级550 13 253 26 583 39 1024 52 1655 65 2600 说明: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工资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对照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对照表管理人员 行政级别 正厅 副厅 正局 副局 正处(校长)岗位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专业技术人员 工资标准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2750 2130 1640 1305 1045 850 720

640 590 550 初级(助讲、二级实指) 正高岗位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副高(高讲、高级实指)六级 七级 八级 中级(讲师、一级实指)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工人工资标准职业资格级别50高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普通工工资标准副处(副校长)六级 正科(中层正职)七级 副科(中层副职)八级 科员

办事员九级 十级 员级(教员、三级实指)十三级 注: 副高、中级和初级分别执行 七、"十、十二级事业单位岗位薪级工资改革对照表岗位工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技术人员 正高2800正高副高中级1900 1630 1420 1180 1040 930 780 730 680 620 590管理人员 岗位 正部 副部

副局 正处 副处 正科 副科 科员标准2750 2130 1640 1305 1045 850 720 640 590工人岗位 技师 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高级技师830 690 615 575 545 540薪级工资薪级 标准9 10 11 12 13标准 80 91 102 113 125 137 151 165

181 197 215 233 253薪级标准83薪级标准41024薪级52标准414845薪级65标准202600级别岗位标准 办事员550 十一初 十二级 十三员级550起点薪级工资: 1、"技术岗:一(39),二至四 (25),五至七 (16),八至十 (9),十一至十,十三 (1)。 2、"管理岗:一(46),二 (39),三 (31),四 (26),五 (21),六 (17),未定职毕业生见习、初期工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新)

岗 位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一级3810 1 17014535271275402452 53 4026 二级2910 2 18815577281354412559 54 4152 三级2650 3 20916619291433422676 55 4278 四级2355 4 2301766630151243 2793 56 4404 五级2060 5 2511871331159744 2910 57 4530 六级1890 6 27519765321682 45 3027 58 4656 七级1760 7 29920817331767 46 3144 59 4782 八级1550 8 32721874341858 47 3270 60 4938 九级1475 9 3552293135 1949 48 3396 61 5094 十级1390 10 3872399336 2048 49 3522 62 5250 十一级1280 11 419241061 37 2147 50 3648 63 5406 十二级1220 12 456251129 38 2246 51 3774 64 5562 十三级1150 134******** 39 2345 52 3900 65 5795 附表1: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说明: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岗 位 工 资 薪 级 工 资

岗 位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一级3770 1 17014535271275402452 53 4026 二级3140 2 18815577281354412559 54 4152 三级2660 3 20916619291433422676 55 4278 四级2200 4 2301766630151243 2793 56 4404 五级1900 5 2511871331159744 2910 57 4530 六级1660 6 27519765321682 45 3027 58 4656 七级1460 7 29920817331767 46 3144 59 4782 八级1320 8 3272187434 1858 47 3270 60 4938 九级1220 9 3552293135 1949 48 3396 61 5094 十级1150 10 38723993 36 2048 49 3522 62 5250 11 419241061 37 2147 50 3648 63 5406 12 456251129 38 2246 51 3774 64 5562 134******** 39 2345 52 3900 65 5795 说明:各管理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岗位12级,八级岗位8级,九级岗位4级,十级岗位1级。 附表2: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岗 位 工 资 薪 级 工 资

新版事业单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及套改表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及套改表 以下仅作参考,最终以劳动人事部门的文件和规定为准 见习阶段的岗位工资: 博士见习 845 博士见习岗位工资 硕士见习 770 硕士位研究生岗位工资 双学见习 710 双学位、非硕士研究生班岗位工资本科见习 685 大学本科见习岗位工资 大专见习 655 大学专科见习岗位工资 中专见习 590 中专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高中见习 590 高中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初中见习 570 初中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正式后的岗位级别工资:

薪级工资套改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xls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xls 事业单位普通工人薪级工资套改表.xls 各类岗位薪级工资套改政策和计算方法 一、基本政策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二、薪级工资的套改 1.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 (具体附件1、附件2、附件3,采用坐标法,横坐标是套改年限,竖坐标是岗位和任职年限,横竖坐标的焦点就是薪级等级,举例某教授,套改年限30年,任职年限10年,按表套结果就是38级,有了薪级再对应专业技术人员的薪级工资标准就得出此人的薪级工资是多少了。)注意:找不到,向右靠(如果按某人的具体情况套不到标准,就在相同任职年限的统一行向右找,看到的第一个薪级等级就是他的薪级等级,例如某教授套改年限21年,任职年限11年,套下来这个地方是空白,怎么办,向右找右边第一个33级就是他的薪级等级,这种情况是极少数的,碰见了就按这个办法套) 2.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例如:某副教授,套改年限29年,任现职务4年,按现任职务套改薪级工资为28级643元,原任讲师13年(含副教授4年),可套改薪级工资29级673元。那么他的薪级等级就是29级,新级工资是673元。 二、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是2006年6月30日。 (一)套改年限计算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套改年限相关政策主要有: (1)工作年限的计算办法为年—年+1,相关政策仍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从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工作年限有间断的,间断的年限要扣除。如果是先工作后上学的,只要是连续的,中间没有间断的就一起算入工作年限里,不用再算学龄了,有间断的如辞职在家复习1年考研的,就要扣除1年) (2)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通常我们都叫做学龄),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改,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凡非全日制教育的学习时间一律不得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 (3)在校的学习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计算办法为年—年 举例:某人90年9月起读本科,94年7月毕业,94年9月起读研究生,98年3月毕业,然后工作。他的学龄是7年,而不是8年。而如果他96年7月研究生就毕业了,那他的学龄就是6年。 注意:读博士起就算工龄,不要把读博士时间算入学龄。 (4)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为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学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具体计算办法同国内学习的一样)(5)套改年限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此次套改时,凡因产假(含哺乳假)以及经组织批准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其为参加考核的年限可计算为套改年限。经学校研究,绝症病人和办理了残疾人证的残疾职工未参加考核年限可计算为套改年限(残疾职工已取得残疾人证为准,未取得的要扣除)。 (6)93年以来从企业调入、部队转业(退伍)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其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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