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接地规范参数标准

煤矿井下接地规范参数标准
煤矿井下接地规范参数标准

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

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

各区、科、队、站:

挖金湾煤业公司机电、电气安全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规范井下接地保护装置的安装与管理,健全接地保护基础设施,参考《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等,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外露部分经导电体和大地连接起来,设备外壳的电位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流过人体的触电电流在安全值之内,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这种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

主接地极:设置在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的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为加强接地系统的可靠性,保证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超过2Ω,在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如机电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电缆接线盒等地点)独立埋设的接地极称为局部接地。

辅助接地极:为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漏电试验而独立埋设的接地极称为辅助接地极。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馈电开关及综合保护开关,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总接地网:整个井下通过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及接地导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和各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均相连接而形成的接地网络。

二、接地极安装标准

1、主接地极:依据:《煤矿进行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一节第17、18条规定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均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

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井下主、副水仓的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

结合我公司实际规定如下:

井下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采用面积0.8m2、厚度5mm的钢板。井下主、副水仓的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图—1)。

图—1主接地极的构造及安装示意图

2、局部接地极:依据:《煤矿进行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一节第19、20条: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

方的局部接地极,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埋设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采用镀锌铁管。管路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1.5m。管子上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钢管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15°)

结合我公司实际规定如下:

埋设在巷道水仓的局部接地极,采用面积0.6m2、厚度3mm的钢板(图—2)。

图—2 钢板局部接地极示意图

埋设在各配电点的局部接地极:采用1寸2镀锌铁管,长度1.7m。管子上钻25个直径6mm的透眼,钢管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15°),上部露出底板100mm,同时要安装探针,探针长度超出接地极钢管长度50mm,便于日常维护检查(图—3)。

图—3 钢管接地钢管示意图

依据:《煤矿进行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一节第6条,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大于5m;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配电点局部接地极埋设在平台两侧。

结合我公司实际规定如下:

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大于6m;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配电点局部接地极埋设在平台两侧。

3、接地极安装

依据:《煤矿进行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5条,《煤矿安全规程》第478条,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每个采区电所(包括移动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每个低压配电点或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或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皮带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结合我公司实际规定如下:

井下变电所(包括移动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图—4);

电气硐室、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低压配电点或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使用3个月以上的单台固定电气设备;

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或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无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皮带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分别装设局部接地极,进风巷主、辅接地极钢管间距根据串车长度在串车头部及尾部2m范围内分别装设一根接地极钢管,根据串车长度确定主、辅接地极钢管之间距离,依次安装接工作面往外接地极。回风巷在巷口配电点开关处安装主辅接地极(图—4)。

图—4 移变主、辅接极示意图

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的镀锌铁管要装设在靠近煤帮侧(墙角)。

4、接地母线与连接线标准

依据:《煤矿进行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第一章第一节11条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mm2的单芯铜线、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扁钢。采区配电点及其他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的单芯铜线、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

结合我公司实际规定如下:

主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主接地母线采用厚度4*40mm的镀锌扁钢,辅助接地母线,采用截面50mm2的绝缘铜线。

采区变电所、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的局部接地母线采用厚度4*40mm的镀锌扁钢,局部接地连接线用截面50mm2钢绞线。辅助接地

母线采用断面25mm2的绝缘护套铜线,辅助接地连接线采用断3*4+1*4的电缆。

电气设备的外壳或电缆连接装置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采用断面50mm2的镀锌铁线。

局部接地母线敷设在靠近煤帮侧,辅助接地母线要离地30cm靠墙吊挂。

5、接地线连接与加固

依据:《煤矿矿井电气设备完好标准》电气部分1.4.4

接地螺栓符合下列标准:A、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

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并标志“”符号(运行中移动的采掘机械设备除外)。B、电器设备接线盒应设有

内接地螺栓,并标志“”符号(电机车上的电气设备及电压36V以下的电气设备除外)。C、外接地螺栓直径容量小于或等于5kw的不小于M8;容量大于5KW至10KW的不小于M10;容量大于10kw的不小于M12;通讯、信号、按扭、照明等小型设备不小于M6;容量大于250W至5kw的设备,不小于M8;容量不大于250W,且电流不大于5A的设备,不小于M6.D、接地螺栓应进行电镀防锈处理。

结合我公司实际规定如下:

铜线两端分别压制配套铜线鼻子灌锡后单独与接地母线、电气设备的专用接地螺栓连接。严禁2台或2台以上开关接地导线共用一个螺栓接到接地母线上。电气设备较多,接地母线需延长时,接地母线之间应采用螺栓连接,且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搭接段应均匀钻2个φ13mm的孔,搭接面清理干净后采用2条M12×30镀锌螺栓进行连接(图—5)。

图—5扁钢接地螺栓连接方式

三、接地装置检查、维护管理规定

1、变电硐室、(皮带、掘进队组)配电点、各队组具有漏电保护实验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由电工(交接班时)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及进行漏电保护实验并留有记录。其它无漏电保护实验的电气设备(如单台磁力启动器)保护接地,由维修电工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入周检记录本内,机电科防爆组每月不少于2次对井下各队组的接地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通报队组进行“三定”整改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加强检查。

3、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送电。

4、未镀锌的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要定期进行防腐处理,1~2年应涂刷一次。

5、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它相当于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Ω。

6、每年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一次。其中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提出水面检查,如发现接触不良或严重锈蚀等缺陷,立即处理或更换,并测其接地电阻值。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不得同时提出检查,必须保证一个工作。防爆组在每季度对井下所有接地装置进行测试,并留有记录。

7、严禁不区分主、辅接地线,接地线相互混接,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共用一根接地母线及钢管。

8、严禁采用铝或截面不够的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四、接地装置考核标准

1、井下各单位接地极按照:谁安装谁维护,对于需要移交的在未移交手续前归安装队组维护并进行考核。

2、对查出电气设备缺保护接地装置强行送电的单位,对责任单位每处罚款20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

3、对查出主、副接地钢板平方或厚度达不到要求、接地钢管未垂直埋入1.6米及接地线截面不够,未安标准要求安装;对责任单位每处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4、对查出主、副极线串接,共用一个接地极钢管;未使用接地母线进行连接;对责任单位每处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5、对查出主、副极线混接,共用一个接地极钢管;未使用接地母线进行连接;对责任单位每处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6、对查出主、副接地线松;不使用卡咀、铜鼻进行连接;缺弹簧垫、螺丝细;弹簧垫未压平;未按标准进行使用对责任单位每处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50元。

7、由开关接线腔内引出的辅助接地线,应按照防爆标准进行安装,不得出现密封大、削细电缆引入密封圈等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安装;对责任单位每处罚款3000元,责任人罚款500元。

8、对于重复查出拒不整改的单位,加倍处罚,并对责任单位正职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9、防爆检查员对分管区域内的保护接地装置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因检查不仔细被集团公司、矿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查出,每查出一处对该区域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罚款500元。

同煤集团挖金湾煤业公司机电安全委员

2017/9/1

煤矿井下接地规范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煤矿井下接地装置管理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所有接地装置。 二、依据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2009)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998) 《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998) 三、总则 1、保护接地:是为了避免由于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后,在设备金属外壳上和电缆的钢带(或钢丝)上会产生危险电压,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辅助接地: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试验用的接地设施。 2、电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其接地通过接地线(电缆接地芯线)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低压开关,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均要与总接地网连接(检漏装置用的辅助接地系统除外)。 4、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4.1 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干式变压器); 4.2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4.3 每个低压配电点; 4.4 连接动力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4.5 架空线分区开关、架空线自动停送电开关等。 5、移动电气设备(除供配电的专用设备)及电压等级为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或127V的照明灯、红灯、镇流器、按钮及1140V、660V低压橡套电缆的接线盒等电气设备,必须通过电缆的接地线芯线与接地网络连成一体,实现接地保护,此时可不另设局部接地极。 6、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几台设备串联接地,禁止同台设备的几个接地部分串联接地。 7、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引线,必须经电气设备的专用接地螺栓上引至接地母线或接地极上,严禁连接到地脚螺栓等非专用接地螺栓上。 8、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和辅助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均不得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它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Ω。 新安装的接地系统在与接地网连接前,必须实测由接地极经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连接后组成的局部接地极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Ω。 9、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接地极埋入混凝土中。 10、由于电气设备拆除、搬迁等原因,闲置不用的接地极、接地母线、接地导线、专用托架等应及时拆除。拆除后具备继续使用条件的接地装置应进行除锈防腐处理后可继续使用。 四、接地装置制作安装技术标准 1、泵房水仓接地装置 1.1 泵房水仓的主接地极,采用2块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

接地电阻国家标准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

井下接地极敷设标准及要求

井下接地极敷设标准及要求 一、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在矿井中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无其它可供接地的护套,如铅皮、铜皮套等)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二、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 三、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主、副水仓必须各设一块。 2四、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均应采用面积不小于 0.75m、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如矿井水含酸性时,应视其腐蚀性情况适当加大其厚度或镀上耐酸金属,或采用其他耐腐蚀钢板。 五、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其装设方法可参照图2所示进行。 六、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变压器)。 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 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动力交联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七、局部接地极最好敷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2八、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面积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如矿井水含酸性时,应视其腐蚀性情况适当加大其厚度或镀上耐酸金属,或采用其他耐腐蚀钢板。其装设方法可参照图3所示进行。 九、埋设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镀锌铁管。铁管直径不得小于 35mm,长度不得小于1.5m。管子上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铁管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15?),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如果埋设有困难时,可用两根长度不得小于0.75m、直径不得小于22mm的镀锌铁管。每根管子上至少要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两根铁管均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15?),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两管之间相距5m以上,且在与接地网连接前,必须实测由两根

煤矿防雷接地规范

煤矿防雷中几个问题 从2003年开始对各自境内的煤矿陆续开展了防雷整改工作,到2005年底全省约70%的煤矿完成了防雷设施的安装及检测。然而,由于多种原因,造成整改过程中或整改完成后出现一些问题,如某些煤矿防雷装置投入使用后,在雷电天气过程中,电源避雷器、电气设备、电子地磅系统瓦斯检测系统一并被雷击损坏,造成不应当出现的重大经济损失。本文根据对事故了解的情况,针对小型煤矿在防雷装置设计、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介绍我们的一些看法,供设计、施工人员参考。 2技术规范 结合实际情况,正确理解和执行技术规范和规程的使用场合,是正确设计防雷装置的关键,在多数出现问题的地方,多是失误在上面两个方面。贵州的几乎所有小型煤矿地处山区,与移动基站类似,不同之处在于煤矿在山腰或山沟;煤矿地点人员较少,除下井矿工外,地面上仅有少数工作人员,地面设施主要有卷扬机、换气风机、瓦斯监测系统等。因此,根据实际情况,煤矿防雷装置设计、施工主要应参照下列技术规范: GB50057-94(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7450-87《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 GB50054-95《低电压配电设计规范》,以及 99(03)D501—1 《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 03D501—4《接地装置安装》。 地面建筑物除炸药库可按一类防雷构筑物考虑外,其余建(构)筑物防雷类别应按第三类考虑。

考虑小型煤矿属于一个比较特殊行业,而且多在山中这样一个特殊地形环境,防雷措施设计还需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技术人员使用的版本不一致,也会出现技术争论情况,如将“第九篇第六章—井下电气部分”接地要求错误用于地面电气接地要求,主要是技术人员使用简写本的《煤矿安全规程》而未使用完全版本的《煤矿安全规程》所致。 3 防雷措施设计出现的主要问题 煤矿开采场所,空气湿度相对大,地形、土质结构复杂,电阻率在500-2000Ω·m之间,雷电流泄放散流能力差,容易遭受雷击。煤矿动力电源基本都是架空线路,所以煤矿设备(配电柜、电器、绞车等)时常遭受雷击;排风口处风速快、排出的空气中含有大量的高浓度瓦斯、尘埃、氢气等,遭受雷电闪击后易引起瓦斯爆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井口地面金属轨道有利于直接雷电流导引闪击,可能导致雷电流引入矿井中引起瓦斯爆炸,2002年5月,我省习水县某煤矿发生的一起由于雷击引起200m深处爆炸事故。因此,我们认为防雷措施应加强直接雷击防护方面的考虑。 3.1 直击雷击防护 主要是井口和和小型炸药库的直击雷击防护。根据矿井口情况,设置一~二枝8---12 m高的独立避雷针,基本能对矿井口进行完全直击雷保护,从安全角度出发,避雷针接地电阻设计小于10Ω,针脚距针脚距离洞口边沿距离不小于3m,距离洞口人行道不小于3m。见图1、图2。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1 Q以下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 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 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但仍然可以参考。 (1 )信号接地一一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 )功率接地一一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 )保护接地一一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Q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电子设 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 Q。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 (2)交流工作地。 (3)安全保护地。 以上三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一般要求均不大于4Q。在通常情况下,电子计算机的信号系统,

谈煤矿井下供电中单相接地过电压其危害

谈煤矿井下供电中单相接地过电压其危害 谈煤矿井下供电中单相接地过电压及其危害 矿山供电系统的电源中性点是严禁接地,即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在《煤矿安全规程》中有详细的规定。由于煤矿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其供电线路绝大多数采用电缆线路,所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复杂,使用电压等级比较多(如6KV、3.3KV、1.2KV、0.69KV),出现因单相接地过电压的几率较高,严重威胁着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影响电器设备的安全平稳运行。 (2)电缆供电线路多,电缆对地电容大,而单相接地电路较大,易在接地点形成间歇性电弧,所以易出现弧光接地过电压。 (3)电缆接线头和电缆的连结装置不可能连接的非常好,因而绝缘较差。由于绝缘性能差,从而使其不能承受过大的过电压。 (4)加之井下作业环境差,因而更容易发生单相接地的可能。由于单相地而出现过电压的机会则更大。加上井下电缆受空气潮湿和受意外硬压挤碰的影响,使得电缆绝缘情况比地面条件下的更差,承受过电压的能力就会更差。 通过上述说明和单相接地现象发生几率大.对矿井出现两相电即单相接地的过电压要给予足够高的重视,来保护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区生产安全。 1.单相接地时易出现的过电压及原因分析对于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单相接地时可能会出现的过电压一般情况下有2种:即工频电压高和弧光接地过电压。 (1)工频电压升高通过从一般的概念出发,可能认为在中性点不接地或不直接接地的电网中,一相接地时健全相的相对电压将上升为、/3u (U 为电源相电压),即出现了、/3倍的过电压;而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网中,一相接地时健全相的相电压会仍保持为u 。通过以上结论证明,只是在其电网的三相之间互相独立,彼此毫不干扰时才是正确的。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电网中三相之间既存在着电的联系又有磁的联系,如在中性点不接地或不直接接地的电网系统中,一相接地时健全相的相电压是趋向于无穷大。如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系统中,可以计算出一相接地后,其余两相的电压情况。一相接地的情况可以看成两种情况下叠加而成:一种是正常的三相电源电动势作用的结果,此时电网三相对地都是相电压另一种即假设除去三相电源而只是在接地点加上一个与相电压相反的电动势,两种情况共同作用下使得对地电压值为零,也就是其中一相接地的情况。 由于煤矿生产的特殊性,电缆线路的总长度经常不动,其参数满足上述假设情况的可能性很大,故工频电压升高对线路和设备绝缘的破坏性是我们所不能够忽视的。即使电缆参数不满足上述假设情况。工频电压升高为、v/3u 对线路和设备的绝缘也存在着一定的危害,尤其是井下的电缆和设备易受潮和砸压挤碰,绝缘情况比较差,、/3倍的过电压对其也是有一定的危害性。弧光接地电压在实践中证明:在线路较短,接地电流很小的情况。单相接地电弧会迅速熄灭,电网自动恢复正常。而当线路较长时,接地电流大。电弧不容易很快熄灭且不太稳定,出现时熄时灭的情况,即出现间歇性电弧.此时的过电压就比较严重了,这种情况的过电压实质上就是前面所提高的弧光接地电压。 弧光接地电压与一相对地多次发弧所引起另外两相对地电容上波动有关。正常情况下,各相导线的对地电容是保持在平衡状态,彼此相等。一旦其中有一相出现故障便打破了此种平衡状态,使得电容出现振荡,从而使得三相对地电容上的总电荷不能为零,从而形成了其中一相出现较高的过电压。 实际上由于每次发弧不一定在其工频幅值,自然熄弧条件较差不一定能使电弧在通过高频电流零点时熄灭。线路各相导线间还存在着线间电容,电弧中又有压降,系统中损耗使振

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

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12.7.4条: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石化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14.2.2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3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10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力和信息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洞内。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过电压保护器、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煤矿井下接地规范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煤矿井下接地装置管理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所有接地装臵。 二、依据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2009)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臵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998) 《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臵的安装、运行、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998) 三、总则 1、保护接地:是为了避免由于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后,在设备金属外壳上和电缆的钢带(或钢丝)上会产生危险电压,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辅助接地: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试验用的接地设施。 2、电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其接地通过接地线(电缆接地芯线)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低压开关,必须设臵辅助接地系统。 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臵,均要与总接地网连接(检漏装臵用的辅助接地系统除外)。 4、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4.1 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干式变压器); 4.2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4.3 每个低压配电点; 4.4 连接动力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臵;

4.5 架空线分区开关、架空线自动停送电开关等。 5、移动电气设备(除供配电的专用设备)及电压等级为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或127V的照明灯、红灯、镇流器、按钮及1140V、660V低压橡套电缆的接线盒等电气设备,必须通过电缆的接地线芯线与接地网络连成一体,实现接地保护,此时可不另设局部接地极。 6、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几台设备串联接地,禁止同台设备的几个接地部分串联接地。 7、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引线,必须经电气设备的专用接地螺栓上引至接地母线或接地极上,严禁连接到地脚螺栓等非专用接地螺栓上。 8、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臵和辅助接地装臵处,所测得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均不得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它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Ω。 新安装的接地系统在与接地网连接前,必须实测由接地极经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连接后组成的局部接地极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Ω。 9、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接地极埋入混凝土中。 10、由于电气设备拆除、搬迁等原因,闲臵不用的接地极、接地母线、接地导线、专用托架等应及时拆除。拆除后具备继续使用条件的接地装臵应进行除锈防腐处理后可继续使用。 四、接地装臵制作安装技术标准 1、泵房水仓接地装臵 1.1 泵房水仓的主接地极,采用2块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

标准接地电阻的规范要求

一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二接地分三种 1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1Ω以下。 2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3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接地要求: 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阻接地系统时,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R≤2000/I 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 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网的人地短路电流(A)。 2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与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4Ω: R≤120/I 2)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 式要求,且不宜超过100,: 尺≤250/I 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 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3 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电力网中,当接地网的接地: 1)对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的接地网,其计算电流应为接在同一接地网中同一电力网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 2)对不装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计算电流应为电力网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时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并不得小于30A。 4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达到上述规定值,技术经济不合理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30Ω,变电所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15Ω。 四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达

接地极设置标准

接地极设置标准 1、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 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 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2、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超过2Ω。每一移 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用的电缆芯线 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3、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 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 积不得小于0.7M2、厚度不得小于5MM。 4、4、《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应装设局部接地极的地点均要装设 接地极。 5、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 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得小于 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 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 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两根钢管组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 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 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6、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

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7、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他用。

煤矿井下接地装置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接地装置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接地装置管理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所有接地装臵。 二、依据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2009)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臵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998) 《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臵的安装、运行、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998) 三、总则 1、保护接地:是为了避免由于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后,在设备金属外壳上和电缆的钢带(或钢丝)上会产生危险电压,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辅助接地: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试验用的接地设施。 2、电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其接地通过接地线(电缆接地芯线)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低压开关,必须设臵辅助接地系统。 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臵,均要与总接地网连接(检漏装臵用的辅助接地系统除外)。 4、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4.1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干式变压器);

4.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4.3每个低压配电点; 4.4连接动力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臵; 4.5架空线分区开关、架空线自动停送电开关等。 5、移动电气设备(除供配电的专用设备)及电压等级为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或127V的照明灯、红灯、镇流器、按钮及1140V、660V低压橡套电缆的接线盒等电气设备,必须通过电缆的接地线芯线与接地网络连成一体,实现接地保护,此时可不另设局部接地极。 6、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几台设备串联接地,禁止同台设备的几个接地部分串联接地。 7、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引线,必须经电气设备的专用接地螺栓上引至接地母线或接地极上,严禁连接到地脚螺栓等非专用接地螺栓上。8、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臵和辅助接地装臵处,所测得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均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它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Ω,新安装的接地系统在与接地网连接前,必须实测由接地极经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连接后组成的局部接地极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Ω。 9、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接地极埋入混凝土中。

防雷接地电阻规范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工频接地电阻 英文名称:power frequency earthing resistance 定义:工频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与远方大地之间的电阻。其数值假定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位最大值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电流最大值的比值。 工频就是一般的市电(工业用电)频率,在我们国家是50赫兹。工频是很低的频率。我国通常叫的工频,就是指50HZ的交流电。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防雷检测报告第19条——防雷接地电阻≤10)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TN-S系统 英文名称:TN-S system 定义: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分开的TN系统。 字母标识: 第一字母表示电力系统的对地关系 T-----一点接地 I-----所有带电部分与地绝缘,或一点经阻抗接地 第二字母表示装饰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关系 T-----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直接电气连接,与电力系统的任何接地点无关 N-----外露可导电部分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直接电气连接(在交流系统中,接地点通常就是中性点) 如果后面还有字母,这个字母表示中性线和保护线的组合 S-----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分开的 C-----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合一的(PEN线) TN系统 英文名称:TN system 定义: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接近导体通过保护接地线与该接地点相连接,即设备不单独接地,只系统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

煤矿井下接地规范

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 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 各区、科、队、站: 挖金湾煤业公司机电、电气安全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规范井下接地保护装置的安装与管理,健全接地保护基础设施,参考《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等,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外露部分经导电体和大地连接起来,设备外壳的电位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流过人体的触电电流在安全值之内,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这种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 主接地极:设置在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的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为加强接地系统的可靠性,保证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超过2Ω,在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如机电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电缆接线盒等地点)独立埋设的接地极称为局部接地。 辅助接地极:为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漏电试验而独立埋设的接地极称为辅助接地极。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馈电开关及综合保护开关,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总接地网:整个井下通过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及接地导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和各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均相连接而形成的接地网络。 二、接地极安装标准 1、主接地极:依据:《煤矿进行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一节第17、18条规定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均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 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井下主、副水仓的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 结合我公司实际规定如下: 井下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采用面积0.8m2、厚度5mm的钢板。井下主、副水仓的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图—1)。 图—1主接地极的构造及安装示意图 2、局部接地极:依据:《煤矿进行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一节第19、20条: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

煤矿井下接地系统组成

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的组成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在煤矿井下指定的地点敷设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并用电缆铅包、铠装外皮及接地芯线并相互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总接地网,称之为保护接地系统。保护接地组成系统的好处,一是将各接地极并联后,可降低系统的接地电阻,提高保护的安全性;二是各接地极互为后备,一旦某接地极断路,可通过其他接地极实现保护,提高了保护的可靠性。保护接地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如图2-18所示。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为此,对井下总接地网各组成部分的要求和具体做法如下: 1. 主接地极 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必须各设一块主接地极。若矿井有几个水平时,各个水平都要设立主接地极。如果该水平没有水仓,不能设立主接地极时,则该水平的接地网必须与其他水平的主接地极连接。矿井内分区从井上独立供电者(包括钻眼供电),可以单独在井下或井上设置分区的主接地极,但其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也应符合不超过2Q的要求。 主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制成。如矿井水含酸性时,应视其腐蚀情况适当加大厚度,或镀上耐酸的金属,或采用锅炉钢板及其它耐腐蚀的钢板。主接地极的表面积大,而且矿井水的导电率高,使得接地电阻要比其他接地极的接地电阻小。又因为主接地极位于接地网的中心,因此它在整个保护接地网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 局部接地极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 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 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 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 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5) 连接高压动力铠装电缆的连接装置。 局部接地极最好设置于巷道旁的水沟内,以减小接地电阻值。如无水沟时,则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对于埋设在水沟的局部接地极,应平放于水沟深处,并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和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如矿井水含酸性时,也应该采取与主接地极相同的措施。 至于埋设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底板,并采用直径不得小于35mm、长度不得小于1.5m的钢管,管子上至少要钴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便于往土壤里灌盐水,以降低接地电阻值。二根钢管并联且埋设距离不得小于5m,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75m。3. 接地母线和辅助接地母钱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泵房均应设置接地母线,采区变电所、配电点及其他机电硐室则应设置辅助接地母线。接地母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或镀锌铁线),或断面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采区配电点及其他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或镀锌铁线),或断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接地母线和辅助接地母线均应分别和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连接。 4. 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各个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钢铠和铅包,均应通过单独的连接导线直接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连接;接地母线和辅助接地母线,通过接地导线与接地极相连。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均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或镀锌铁线),或断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对于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进行连接,并要求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 。

接地阻值国家标准

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

第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条: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石化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力和信息线

机房接地规范

机房接地规范 接地系统是机房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直接影响机房通信设备的通信质量和机房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还起到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作用。 接地系统是由接地体、接地引入线、地线盘或接地汇接排和接地配线组成。接地系统的电阻主要由接地体附近的土壤电阻所决定。如果土壤电阻率较高,无法达到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的要求,就必须采用人工降低接地电阻的方法。 1、机房接地系统设计目标 在采用分散接地方式时,接地电阻要求如下: (1)工作接地电阻≤2Ω (2)保护接地电阻≤4Ω (3)防雷接地电阻≤10Ω 我公司接地系统要求: 1、计算机系统直流直接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2、计算机系统直流联合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 3、交流工作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4、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和静电接地小于2欧姆 5、防雷保护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2欧姆

2、接地的种类 工作接地:利用大地作为工作回路的一条导线 保护接地:利用大地建立统一的参考电位或起屏蔽作用,以使电路工作稳定、质量良好,特别是保证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重复接地:将零线上的多点与大地多次作金属性连接。 静电接地:设备移动或物体在管道中移动,因摩擦产生静电,它聚集在管到、容器和贮藏或加工设备上,形成很高电位,对人身安全及对设备和建筑物都有危险。作了静电接地,静电一旦产生,就导入地中,以消除其聚集的可能。 直流工作接地(也称逻辑接地、信号接地):计算机以及一切微电了设备,大部分采用CMOS集成电路,工作于较低的直流电压下,为使同一系统的电脑、微电子设备的工作电路具有同一"电位"参考点,将所有设备的"零"电位点接于同一接地装置,它可以稳定电路的电位,防止外来的干扰,这称为直流工作接地。 防雷接地:为使雷电浪涌电流泄入大地,使被保护物免遭直击雷或感应雷等浪涌过电压、过电流的危害,所有建筑物、电气设备、线路、网络等不带电金属部分、金属护套、避雷器以及一切水、气管道等均应与防雷接地装置作金属性连接。 接地施工方案1 1. 在所选位置向下挖1.6m深的坑; 2. 坑内打入2.2m长,下端尖形的紫铜接地极; 3. 相邻接地体(一根)间距5m,建筑物间距1.5m;

煤矿接地标准

接地细则及电缆悬挂标准 一、对井下设备接地保护的规定和要求 1、局部接地 (1)接地极要求 接地极采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镀锌钢管,每根管子上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与母线连接的螺栓孔为2个Ф12mm的孔,采用采用焊接地连接板时,连接板焊接长度不小于100mm,接地极垂直埋入地板后,外露钢管长度不大于100mm。 (2)需要设局部接地极的设备: ①660V/200A以上的接线盒,此要求九月前完成。 ②巷道里绞车配电点的绞车电机、开关必须有接地极、接地系统。 ③巷道里的单台开关也必须有接地极、接地系统。 ④巷道里的水泵及开关也必须有接地系统。 ⑤低压配电点相距5米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必须设接地极、接地系统。 ⑥监控电源的分站(电压等级在36V以上的)必须设接地极、接地系统。 (3)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4)辅助接地极的要求 ①对于同一个地点有多台设备需要埋设辅助接地极的开关、综保等,每台综保及开关的辅助接地极必须单独埋设。 ②供检漏保护做检漏试验的辅助接地线,应用芯线总断面不小于10mm2的橡套电缆,煤电钻、照明综保辅助接地线芯线用总断面不小于10mm2的橡套电缆,供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规格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与局部接地极的距离不小于5米. 二、井下电缆敷设、吊挂标准及要求 (1)电力电缆在大巷中的电缆钩间距为80cm. (2)电缆与风、水管要求分别布置在巷道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电缆要敷设在管路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7)掘进与回采巷道电缆悬挂高度不低于2米,西大巷及运输大巷的悬挂高度不低于1.8米。

防雷接地技术标准和规范标准[详]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 设置防雷接地技术规范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及机房。 第二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和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二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技术标准和条例 第三条: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应执行下列技术标准和条例: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 YD 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68-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78-98《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 过 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A371-2001《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以上标准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监控机房及设备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编制的。 第四条: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安装的防雷产品应 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场(站)、机房所建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条:从事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的企业,应当持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工程完工后,应将设计施工单位及个人的资质资格证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存档备查。 第六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证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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