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减少农村盗窃案件的发案率

浅谈如何减少农村盗窃案件的发案率
浅谈如何减少农村盗窃案件的发案率

如何降低农村盗窃案件的发案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日益发达,人员流动频繁,农村的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受到挑战和冲击。盗窃案件在农村最主要的侵财型违法犯罪案件,流窜作案,智能作案,异地销赃情况突出,给公安机关破案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如何减少农村盗窃案件的发案率成为一段时期内农村派出所的工作重点。

致使农村盗窃案件高发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农村居民的防范意识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收入有较大的增长,老百姓手中存有大量的现金、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但是在农村居民的思想中任然存在着“手中有粮,心里不慌”的思想,往往把大量的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家中,这就给犯罪分子留下了作案的前提条件。

二、农村基层派出所工作任务相当繁重,警力严重不足。农村派出所辖区治安存在着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现在乡镇派出所的工作有很多都是非公安工作,比如调解各类土地、房基地的纠纷等问题,老百姓有事情首先想到的是打110报警,而不去找相关的职能部门去调解处理,所以在日常工作中,真正能够用以巡逻防控的警力只能是杯水车薪。

三、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的意愿和观念不强。在不少群众的意识中,总认为治安工作就是公安部门的事,存在治安工作与己无关的思想,在市场经济中,“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公民责任意识已被严重弱化。

四、犯罪手段的多样化。随着网络的普及,各种作案工具、作案方法

手段都能在网络上购买和学习,很多在外务工人员没有什么专业的工作技能,找不到好的工作,他们就会纷纷从务工地返回家乡,这些人有的回家后能够安心的务农,有的过惯了城市纸醉金迷的生活,对农村的生活习惯已经无法适应,他们就会盗窃、诈骗等不法手段来满足自己奢侈生活。

压降农村盗窃案件高发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自强群众自身的防范意识。公安派出所应该不定期的印发各类防范手册、告示,在农村人员聚集的地方张贴发放,将各种违法案件的防范方法传授给群众,让群众树立起防范意识。同时,可以联合电信、文化部门,通过短信提醒、电视字幕告知等宣传方式,让群众尽量将现金存储到银行,减少现金的持有,从根源上减少盗窃案件的发生。

二、建立农村群防群治体系,压降发案。在农村,要建立、建全村级治安保卫组织,加强基层的基础政权建设,注重打防结合,开展群防群治。派出所可以和各个村组建立联系,让民警到辖区内,组织村组干部、基干民兵,和他们组成共同的巡逻队伍进行治安巡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治保组织和民调组织的作用,对小偷小摸、偶尔小额偷窃的行为人,及时教育处理;对流窜作案等盗窃行为和苗头,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发动、教育、帮助农户提高保安意识,妥善保管财物,加强防盗措施。从而达到压降农村盗窃案件高发的目的。

三、建立特情,重点盯防。在农村,有很多群众是愿意参与到公安工作中来的,派出所可以在这些人中,选择一些可靠诚实的人员,将其

发展为特情耳目,掌握辖区内的重点人员以及突然出现的陌生人员的动向,同时注意做好两劳释放人员亲友的工作,动员他们积极协助政府开展帮扶教育活动,切实为两劳释放人员营造一个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其重操旧业再次盗窃犯罪。民警通过他们提供的情报信息,打击一批现行的违法犯罪案件。

四、通过其他方法,与违法犯罪作斗争。随着犯罪手段的多样化,公安民警应该通过各种方法拓展自己信息面,及时掌握这些新型犯罪手段,发挥才智,寻找出如何破解新型犯罪的方法,将研究出的破解手段及时的告知群众,并形成预防策略,压降犯罪。

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生活垃圾在数量上有了明显的增加,种类上也日益增多。要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农村的垃圾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积极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对农村垃圾实施无害化处理,各地大都在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处理运作的新模式,农村垃圾处理方式正在由过去的随意排放向无害化处理转变。本文针对农村基层开展调研,探寻一条普遍适用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对本县农村垃圾现状、垃圾处理方式等进行了调查,掌握了当前农村垃圾的实际情况,并在调查基础上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农村垃圾的处理提出了可行性的具体措施。 一、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的对象主要针对自然村的村组干部及村民,向他们发放了调查问卷并对其中的重点问题组织座谈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二、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从全县24个乡镇共选取80个自然村作为调查对象。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和专家访谈的方法,以面对面交流的形式收集调查问卷的答案,实地深入调查目前农村垃圾处理现状和方式,发现优点和存在的问题,与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交流,对现状、原因、和解决措施进行深层沟通、探讨。 三、调查内容 (一)垃圾的来源及分类

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居住比较分散,各乡镇的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等状况存在着差异,农村垃圾的种类和数量相差较大。我们对抽样的自然村进行了实地调查,按照农村垃圾的来源,主要分为四类: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是指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 固体废物,在农村垃圾中所占比重居于首位,约占75%,农村生活垃圾的主要成分是厨余垃圾、废织物、废塑料、废纸、陶瓷玻璃碎片、废电池、废电器元件以及其他废旧的生活用品等。 2.农业生产垃圾。农业生产垃圾是指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被丢弃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残留的花和果实、畜禽粪便以及生产残留的地膜和棚膜等。 3.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农户建房、水利工程、企业建筑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废料。 4.产业垃圾。产业垃圾主要指工业、农林业、畜牧业及医疗卫生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这些废弃物常带有一定的毒性,能够破坏整个人居环境并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其中很多产业垃圾应划入危险废物类别中进行安全处理,但从目前来看,产业垃圾在农村垃圾中所占比例较小。 (二)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向全县24个乡镇抽样80个自然村发放调查问卷共计500份,收回486份,有效问卷486份。其中,年龄分布为:13岁以下占2%;13-20岁占18%;20-40岁占45%;40-60岁占31%;60岁

对社区盗窃现象的思考

对社区盗窃现象的思考 【摘要】:当前,盗窃案件在社区刑事犯罪中已占有相当大的比重。2008年人民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520多件,其中盗窃案件约250件,约占案件总数的48%。社区盗窃案件不仅损害了社区居民的财产利益,也影响到社区的社会稳定。因此研究社区盗窃案件的特点,成因与对策,进行综合治理,遏制社区盗窃案件的案发数,为构建和谐社区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的财产利益,维护社区社会的稳定局面,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流动人口,基层工作,稳定和谐 【正文】:社区盗窃案件对广大人们来说都是有损害的,我们要认真仔 细地分析盗窃案,防微杜渐,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一.社区盗窃案件的特点 根据对虹桥公园新村的调查,社区盗窃案件基本上为以下几点: 1.盗窃案件数量呈迅速上升之势。虹桥公园新村的盗窃案在今年11月上升了20%,十二月上升了28%,速度惊人。盗窃的数额也有增加之势,盗贼从以前的小偷小摸发展为盗窃现金,存折,金银首饰等,其中最普遍的是偷盗电瓶车。 2.盗贼的作案方式也越来越精明,由以前的单独作案发展为现在的团伙作案。原来社区盗窃案一般都是个人单独行动,因为人多暴露目标就大。而现在他们的胆子却越来越大,个人作案演变为了团伙作案,而且他们一般都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这样一来,导致了盗贼们的责任分散心理,也使得他们的盗窃数额逐渐增加,更给破案带来了难度。 3.一般来说,社区盗窃案件的作案者都是外来流动人口占绝大多数。以虹桥公园新村为例,社区盗窃案的作案者有80%是外来流动人口,这么大的数据是在让人惊讶。流动人口作案涉及地域广,作案次数多,所盗物品杂,更重要的是他们居无定所,行踪不定,所以要破案实在是难上加难。 4.有一部分作案者是“临时起义”。虹桥新村的徐主任给我们解释了什么叫做“临时起义”,就是那些作案者在春节返乡之前,到社区里面偷窃。通俗一点地说,趁回家之前捞点东西。 5.贫富差距的影响。中国的两极分化十分严重。一些贫困人员觉得很不公平,同样工作一天,别人能赚几千几百,而他们却只能赚十几二十几,有时甚至还拿不到工资,难免他们会产生一种心理失衡的感觉。徐主任还给我们举了这样的例子:一个人生存在山沟里,一天工作十几小时才赚十几块钱。当他看到那些富翁一天才工作几小时却能赚几百甚至几千块钱时,他还能继续留在山沟里从事报酬极小而工作强度却极大的工作吗?他们一定会想办法从富翁那盗取一部分钱,因为这比他的合法劳动的钱多的多。 二.社区盗窃案件的成因 对于社区盗窃案件的原因,从不同发面考虑有各种各样的解释。 1.交通便利给作案者增加了作案机会。苏通大桥的建立,使得南通的流动

当前农村现状调研报告 农村现状调研报告(共5篇) 精品

当前农村现状调研报告农村现状调研报告(共5篇) 一、调查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作为一个社会发展不可忽视及或缺的社会基层,越来越受到国家的关注.2019年,党若干会议指示:当前农村应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位臵,做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提出了要培养新型农村农民,这就对我国农村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和精神文化生活以及农村的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农村的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积极响应常熟理工学院对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要求,并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学习要求,我在此次寒假,回到自己的家乡郸城县参加实践,对农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同时也对个人能力的提高有了很大的帮助 二、调查目的通过调研农村现在的发展情况,旨在发现当前农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因此,其具有很好的社会与现实意义!同时,从个人来说,深入社会基层能更好的提升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自己来自农村,通过调研,自己也能为家乡的发展建设增砖添瓦. 三、调研方式采用采用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 四、调研地点**市**县**乡的**村庄: 五、调研对象村里各个年龄阶层的村民 六、调研时间2019年1月12日—2019年1月15日 二、农村的经济、教育、生活情况从调研的结果来看,我的家乡所在的村落极其周边的村庄经济发展并不是很好,没有达到新农村发展所需要求,经济状况有待提高. 村民的经济基本上是靠外出打工以及地里的农作物.经济作物的收入其实很低,主要是农作物从种植到收获期间,农民要付出很多劳动,况且现在的各种化肥农药种子价格很高,除去这些费用后,收入就很少了. 相对于种地来说,外出打工成为越来越多村民所追逐的经济之道,这种方式经济流入周期段,经济效益高,对从小生活在农村的中青年务工者来说,外出务工很自由,而且还可以拓宽自己的视野,感受一下大城市的生活氛围,对其个人素养的提高也有很大帮助,更重要的是对农村向城市的迈进起到了很好的桥梁作用.

浅析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浅析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李建军、肖强 摘要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在现代民法的立法、守法及司法实践中,一直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因为该原则具有抽象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正确并恰当的应用,导致该原则长期不受重视,不能发挥其拥有的功能。究其原因,公序良俗原则从立法到实践中都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着重分析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具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完善措施,以使该原则更好的发挥其作用,也使人们对公序良俗原则有更深刻的认识。 关键词公序良俗原则民法原则基本原则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内涵 目前对于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内涵,理论界尚未具有统一定义。但一般认为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两个概念的合称,公共秩序一般被认为是维护国家和社会正常发展所需要遵守的秩序和规则,它所代表的是社会和国家的公共利益。善良风俗则被认为是指社会和国家所要遵守的被一般人所认可的道德,它所代表的是作为人行为的一般准则。善良风俗应当是在一定的时期内,一定的地域内所存在的最低道德规范。因而善良风俗又被表述为“一个公平正义的思想者之道德感”。公序良俗原则通过对主流的伦理道德进行规范进而体现出对公共利益的维护,该原则中的“公共秩序”、“善良风俗”都可以看做是伦理化规则的延伸。 二、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序良俗原则内涵的模糊性 不同的法官对于公序良俗的理解是不同的,甚至个人的生活环境、性格、价值观念、生活方式都会影响到他们对于公序良俗的判断。也正因如此,我国民法对于公序良俗原则的简单概括规定必然会导致“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但从另一方面上看,公序良俗的这一特点又是其价值所在,公序良俗原则的模糊性,又正是法律所需要的,因为该原则是“为加强法律的灵活性而设立的机制,是社会剧烈变迁的产物”。它为法律带来了弹性,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却没有明确自由裁量权的权限。法官在自认为客观的、理性的判断之下运用公序良俗原则,但是没有一个相对精准的、明确的客观标准作指导,法官的判断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主观的、感性的判断。这样一来,不同的法官做出不同的判断也在情理之中。由于公序良俗原则所包含的范围过于广泛,这给立法者带来了较大的立法难度,也正是考虑到这一层原因,我国并没有直接明确规定“公序良俗”这一概念。法条的不确定性加剧了其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公序良俗的民法适用,要求法官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兼顾法律的权威性和判决结果的公正性,甚至需要考虑社会民众的反应,这都给公序良俗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带来了难度。 (二)在运用中易受传统思想和社会舆论的影响 传统道德观念在社会的治理中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之下,现代法律与传统道德观念不可避免的发生冲突。如有些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相亲送见面礼、彩礼,在我国的民法实践中认定男方给与女方的彩礼属于赠与行为,而在许多的农村人民的传统观念之中,这更是一种合同行为,如婚姻最终促成,则礼金赠与女方,但若最终没能实现婚姻,礼金必须退还给男方。正是传统观念与现代民法思想的冲突,在许多基层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中,会出现法官依照民法的赠与规则进行审判,得出的审判结果使当事人难以信服致使矛盾激化的现象。但若法官过于倚重传统道德观念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判断和评价,又会导致传统道德泛化,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在现代社会中,接受社会媒体的监督是一个国家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舆论导

农村垃圾处理社会调查分析报告

农村垃圾处理社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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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问题社会调查报告 201408910311 杨晓乐生物科学三班对于在农村长大的我来说,我最想做的就是调查农村的环境问题。因为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环境关乎我们的健康,环境将会直接的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所以,在寒假期间,我对农村的环境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以提高我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寒假期间我走访了我县卫生环卫处,调查了我村垃圾堆放、清运输和处理的情况。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农村环境治理明显滞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目前建设新农村工作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我采取问卷调查与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形式,对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表明,由于居民环保意识薄弱、农村环卫资金投入不足、环境保护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处理存在严重滞后的现象,严重地破坏农村水土资源和和村容整洁。所以必须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总体上经济发展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以人为本与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深入人心的新形势下,中央作出的又一个重大决策,是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具体化。依据自身条件创造性地探索出符合村情的新型垃圾处理模式,对于改善农村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加快农村化建设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一整套的方法体系,以此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向前因此,必须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增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建设、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管理等措施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首先是沙尘暴问题:这次回家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当我走进家乡的那片土地时,我的心突然一惊,这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之前在沟边上长得参天大树全都不见了,为此我走访了相关的部门,我得到的答案是为了方便农村的生活,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给农民挖沟,放水。这种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的政策,我表示支持。但,今年在家短短的一个月时间,我能明显的感觉到,家里从尘土飞扬,从家往外走只是感觉到外面空空如是也。虽然还会载小树,但那得需要多少年那个小树才能长成参天大树啊,还要需要多少年这课小树苗才能挡风固沙啊!

浅析民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浅析民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聂安琪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法学专业09级2班2009102083 摘要:本文通过对惩罚性赔偿历史来源、我国惩罚性赔偿的发展与实际应用上的分析,认为在民事法律中惩罚性赔偿能够解决一般性赔偿应用中所起到的问题,在一些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更能够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但我国的惩罚性赔偿也存在着一些天然的不足与缺陷,需要通过对其的研究来改进、完善。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一般性赔偿、民事法律、侵权 The punishment in the shallow Xi civil law compensates Nie Anqi The southwest university teaches method in the ability and learning hospital to learn profession 09 class 2 class 2009102083 Summary:This text passes the analysis to the development and physically applied top that punishes sex indemnification history source, our country punishment indemnification, think punish sex indemnification in the law in the civil case can solve general indemnification application in rise of problem, punish sex indemnification in some civil cases can even support the legal rights of civil case corpus.But the punishment of the our country the indemnification also exist some natural shortage and blemish and need to be passed as to it's of research to improve, perfect. Keyword:Punish the indemnification, civil case law and infringement of the sex indemnification, general 一、前言 在民事责任领域,赔偿损失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一般被认为“是以将受害人发生的实际损害进行金钱上的评估,使加害人对此进行赔偿,由此而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使其恢复到无侵权行为的状态为目的的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中对这种方式已有规定。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填补被害人已发生的实际损失为目的的责任方式已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的需要。针对现实,有关国家在这些特定领域已突破了传统民事赔偿责任理论的局限,通过立法或司法确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1]。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是

XX最新盗窃案件调查报告

XX最新盗窃案件调查报告 公司领导: 我司后勤服务中心环保队员工黄某盗窃一案,经北海港公安局霞山港区派出所查证,已调查终结,相关调查处理资料已转交我司纪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黄某的基本情况 黄某,男,,汉族,初中文化,入港参加工作,现为北海港第一分公司后勤服务中心环保队员工。 二、案件经过 北海港公安局霞山港区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第一分公司调度室陈轩电话,称在405泊位34号门机处抓获一名盗窃门机电缆嫌疑人,要求出警处置。接警后民警郑华、吴祥生立即赶到现场调查。经查,发现34号门机电缆已被拆离电源箱,绑住电缆的“地牛”绳索被剪断,电缆被拖拉在地上,404泊位和405泊位之间的铁路土挡处发现两把剪刀和一把割纸刀。据现场门机大队员工反映,他们8日晚23时30分刚开完交接班会,在候工室候工,23时50分,34号门机报警器传来断电报警,值班队长立即组织员工分两路向34号门机包抄,在门机下抓获盗窃嫌疑人黄某,黄对盗窃门机电缆供认不讳。 经查证询问,黄某供认他于4月8日白班下班后驾驶摩托车窜入T5场,发现堆场的硅锰袋有开口,于是解下安全

帽盗窃了约5公斤硅锰放入摩托车尾箱,然后又用胶袋盗窃约15公斤硅锰准备装入摩托车时,被保税仓装卸队带班梁其贵发现,黄扔下硅锰弃车逃跑。回到家后又换上橙色工作服,21时许从家里带着作案工具窜到405泊位34号门机盗窃电缆,被门机大队员工抓获。 三、处理建议 综上所述,黄某盗窃港口物资、破坏港口设施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霞山港区派出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黄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由于黄某案件性质十分恶劣,理应给予严肃处理,根据集团和我司的有关规定,建议给予黄某行政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 ##公司纪委 附:1、黄某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 2、关于黄某盗窃案件的综合材料 近年来,我区盗窃电动车案件呈快速、大幅攀升趋势,严重影响广大群众安全感。近期,笔者跟随东港公安分局对我区盗窃电动车案件的打防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通过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分析有关接处警数据,实地走访相关派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形式,对今年我市东港区盗窃电动车案件的发案、防范、打击等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细致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形成报告如下:一、盗窃电动车发案的特点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秋天来了,我们要预防火灾的发生,下面小编整理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欢迎阅读!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XX年12月11日1时26分许,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深圳市荣健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健公司)下属的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荣健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129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成立了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任事故调查组组长,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和深圳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组邀请了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违

法搭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荣健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荣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安全意识淡薄。荣健公司作为荣健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无视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许日送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反而擅自驾车离开现场逃往外地。 (2)违法建设经营荣健市场。荣健公司在荣健市场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国土规划相关用地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安全检查;违规搭建大量铁皮棚房,顶棚彩钢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内部没有承重墙体和防火分隔,整体互相连通,导致燃烧时释放出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荣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

庭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庭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庭审是法院诉讼活动的中心环节,事实的查明、法律的适用和法官内心确认的形成多在这一阶段完成,因此,考察当前庭审活动的客观现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对于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规范庭审活动以及促进审判公正高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庭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素质展现方面 1、审判法庭环境有待改善:有的审判法庭办公楼装修年代久远,设计和布局不合理,一些诉讼指南等上墙资料未及时更新,标牌不清晰,不显目,内容也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有的审判庭计算机等摆放不规范,不整齐,给人以杂乱的印象,影响法庭形象。 2、合议庭成员形象方面:有的审判员坐姿不正,注意力不够集中,如质证时对当事人出示证据出现遗漏;一些平常的习惯动作也不时表现在审判庭上,如托脸、柔眼、抠鼻等;个别审判员、书记员没有按规定着装,开庭时配带小微章,且配带位臵不合规,有的书记员甚至着便装。 3、庭审纪律方面:法庭纪律维护不够严肃,因公诉人、当事人等原因,导致案件不能按时开庭审理;没能正确运用法槌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情况予以制止或警告,如有的案件庭审中,当事人亲友带小孩旁听、旁听群众未关闭手机、高声喧哗、随意走动,而审判员未进行及时有效地制止。

4、个人综合素质方面:庭审中,有很多用语不规范的情形,一些日常的口语经常出现在庭审中,有的法官、书记员声音不够响亮、清晰;有的审判员庭前准备不充分,对卷宗材料不熟悉,导致庭审中各个环节把握得不是很紧凑,有时出现“冷场”的情况;少数案件中,对突发情况处理应变能力不足,如对代理人不按时到庭,庭审中未经审判长或审判员允许,直接入席就座,审判长或审判员也没有反应,而过一段时间后,才核对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权限。个别法官心理素质较差,因领导旁听等原因,庭审显得紧张、局促,秩序较混乱,如在举证质证后未经合议即进行认证,认证过程中又突然中断进行合议。 (二)、庭前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1、核对当事人到庭情况不规范。当事人是否到庭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实体和程序处理,原告未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未到庭,缺席审理。但有的书记员在核对当事人是否到庭特别是原告未到庭的情况未作任何记载,以物化为卷宗内容,审判员便直接裁定按撤诉处理。这既不符合庭审规范要求,也说明法官和书记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若原告以其已到庭并提供相应证据为由而上诉,则明显对法官不利。 2、关于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未按时到庭的处理不统一。在被告及代理人未按按规定时间到庭的情况下,有的说服原告等待一段时间,若被告方仍未到庭,则进行缺席审理;有的直接以确定的开庭时间为限,超过时间,即进行缺席审理。在原告方未按时到庭的情况下,多数案件的被告方不同意等待,而以此为由离开法庭,有的审判员直接按撤诉处理,有的说服被告方等

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调研报告正式版_1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调 研报告正式版

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调研报告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提起水乡农村,深刻在我们记忆里的是晴天、碧水、清新的空气,而如今走进部分乡村,印入你眼帘的却是深绿色的水,水面、水边不知什么时候成了垃圾流连不去的场所,臭味扑鼻,蚊蝇滋生……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大批工商业产品涌入农村消费市场,农村垃圾也随之逐年增加,远远超过了农村环境的自净能力,原本被城市人羡慕的农村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由于缺乏专门的垃圾处理设施和队伍,农村垃圾处理难,已成为制约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之一。

一、农村生活垃圾的危害 1、占用土地,破坏土壤、水系、地下水和自然景观,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 目前,由于处理水平落后,农村主要采取了填埋、自然堆放垃圾的处理方法,这样就侵占了越来越多的土地,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妨碍环境卫生,破坏大自然的优美景观,更可能破坏地表植被。如塑料袋等不可生物降解物质,在土地中的残留率高达20%~30%,这种“白色污染”严重破坏了土壤结构,影响了其透气、透水性,又造成化学污染等,危害着各种生物的生存状态,危及农业生产,影响农民增收。

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 专业年级: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关于惩罚赔偿在我国的现状及思考 摘要: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中普通法上的一个特有的法律救济制度,是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学上的一项新课题。它具有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惩罚和遏 制不法行为的多重功能。惩罚性赔偿与补偿性赔偿具有密切联系,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使两者保持一种比例关系。中国于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以特别法的形式确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是中国民事责任立法的 重大突破。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侵权行为 惩罚性赔偿主要是美国法中与补偿性赔偿相对应的一项特殊民事赔偿制度,它通过让加害人承担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以达到惩罚和遏制严重侵权行为的目的。但由于该制度本身存在诸如合宪性以及过高的赔偿数额等问题,也是英美法系一直以来颇具争议的法律制度之一。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肇端于1994年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在之后的时间中,惩罚性赔偿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依旧存在赔偿数额以及赔偿责任认定等方面的问题,需要不断完善。 一、惩罚性赔偿的含义 惩罚性赔偿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定,通过法院判处的由侵害人向被侵害人支付超过实际损失的金额的一种损害赔偿。因其目的在于对被告施以惩罚,以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并给他人提供警戒和保护公共和平,故惩罚性损害赔偿通常不适用于违约行为,而多适用于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至少应包括如下几层含义:其一,它是民事主体在承担补偿性赔偿的前提下承担的责任;其二,它是由法院判处,也就是某个具体案件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必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形式作出,当事人不能预先约定;其三,判处的惩罚性赔偿金

试论盗窃案件突出的原因及对策

试论盗窃案件突出的原因及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体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迅速由相对的“静态封闭”向“动态升级”型转化,人、财、物的大流动,带动社会和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形成了治安防范工作的动态新环境,治安形势面临严峻的考验,各类刑事案件随之增多,尤其是盗窃案件十分突出。如何强化动态社会环境下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遏制和减少盗窃犯罪的增多,已成为新形势下改革和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重大研究课题。 一、盗窃犯罪增多,治安形势严峻 (一)盗窃案件大幅度上升,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不断加大以楚雄州永仁县为例, 2006年立刑事案件157件,其中:盗窃案件 92件,破 49件,盗窃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8.6%;2007年立刑事案件169件,其中:盗窃案件101件,破了53件,盗窃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 59.8%; 2008年立刑事案件176件,其中:属盗窃案件105件,破 59件,盗窃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9.6%;这些数字客观地反映出了盗窃犯罪大幅度上升的趋势,危害程度明显增大,极大地威胁着社会治安的稳定。 (二)盗窃案件遍布社会各个角落,犯罪量处于高水平态势由于盗窃犯罪活动的空间、时间、范围较广,形成了多方位和全天候的犯罪格局,所有有经济价值的东西都可能成为侵犯的对象;所有放置有价物品的场所都可能成为犯罪现场。流

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本地的无业人员(特别是有吸毒史人员)、“两劳”释放人员及构成犯罪的主体,流窜犯罪现象较为突出。 (三)盗窃犯罪日趋多样化、复杂化 盗窃案件频繁发生,日趋突出,严重地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而作案手段日趋智能化、科技化,具有现代特征,增大了公安机关的侦破难度,作案形式表现出多样化,有集团、结伙、单独、内外勾结、流窜作案等;作案空间大、范围广,有人、财、物高度集中和流动的重点复杂地区和场所,也有人、财、物相对分散、交通落后的农村边远地区,作案时间不分白天、黑夜,不分季节,作案工具有现代通讯、交通工具;作案原因有预谋和随机作案,盗窃案件的这些特点,致使盗窃犯罪较为复杂,难以控制,侦破难度较大。 二、当前盗窃案件增多的原因 (一)贫富不均,造成部分人心里失调,萌发盗窃之心 江泽民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论述中指出:我们党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各方面的管理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来的人、财、物信息相对静止、相对封闭的格局被打破,随之而来的人、财、物大流动,经济活跃,有极大一部分人依靠党的好政策,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发家致富,先富起来,过上了小康生活,而有部分人,由于主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3篇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3篇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3篇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篇一: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工程概况 ① 事故项目名称: ② 施工内容: 主体结构施工、内外墙装修等 ③ 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地下二层局部地下一层,地上由xxx层非超限高层和xx超限高层组成。 2、事故再现描述 经过事故现场勘察、现场证人证言得出事故发展概况: 201X年 x月x日上午x点x分左右,项目部管理人员xxx发现凤凰美地xxx班组仓库发生火灾,随后火苗向临边房间蔓延,最终火势蔓延至整个仓库,xxx发现仓库起火后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总指挥xxx,xxx立即将灭火人员分为两组,一组马上采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另一组立即启动xxxx路消防栓进行灭火。与此同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拨打了火警电话,经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消防部门全力进行扑救,火灾持续二十分钟,至7:30分火灾全部扑灭。经事后调查,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xxxm ,直接经济损失约xxx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Xxx早上七点进入仓库取工具准备去上班,进入仓库后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编织袋上,xxx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仓库,离开仓库后编织袋开始起火,并蔓延至仓库夹芯板,导致仓库起火。 2、间接原因 ①xxx作为班组长安全意识淡薄,吃烟头未熄灭后就随手丢弃。 ②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疏于对班组的管理,缺乏消防知识安全交底,仓库及仓库周围严禁携带火种。 三、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 ①尽管本次火灾得到了及时扑救,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给我项目部乃至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又一次敲响警钟,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②立即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③由项目经理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不留隐患死角,绝不能走过场。 ④对生活区宿舍及库房进行全面排查,大功率电器一律没收,对使用者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四、事故处理建议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对其他班组及管理人员再一次敲响警钟,对事故直接责任人xxxx罚款壹万元整,以儆效尤。 Xxxxx Xx年x月xx日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浅析当今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当今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民乐县人民法院 李荣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这不仅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亿万人民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这不仅是政府的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因为社会是否和谐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家庭来维持和决定的。现今全国上下倡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我国有三分之二的人口生活在广大的农村。那么农村家庭中的婚姻家庭的和谐不仅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而且还关系到整个社会和谐的大局。据我院和相关部门2010年1----12月份来收到的有关婚姻家庭的纠纷情况如下:我县法院今年1—11月共受理民事案件件,其中离婚纠纷案件件,抚养纠纷案件件,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件,因非婚同居而引发的纠纷件,除了件为城镇居民外,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占总受案数的 %,比去年同期增加 %。比较近3年我县法院的受案情况,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比例均偏高,且逐年呈上升趋势。从司法、公安、妇联了解的情况来看,全县共接待来访的婚姻家庭问题的案件近余件,占总来访的案件的20%,内容多为家庭暴力、离婚居高不下、老人和小孩的抚养等。从民政部门了解的情况来看,基本上是每20对新人结婚,就有1对离婚。近年来,因为婚姻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在农村,因各方原因,所受教育和经济的限制,走上犯罪道路的比较多。这样不但影响了家庭和谐,而且影响了社会的稳定。纵上情况归纳为:当今农村婚姻家庭

的首要问题是婚姻;其次是老人赡养;再次是离异小孩与女孩的抚养;最后是同袍兄弟的亲情问题。 一、夫妻离异增多。主要有以下几种婚姻离婚率最高。 1、婚恋快来快去。此类婚姻的特点是快速,快速相恋、快速结婚、快速离婚。整个婚恋过程完全是由感觉做主,喜欢就结婚,不喜欢就“拜拜”。甚至还来不及了解对方就已经各走各路。这类婚姻的主角多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后出生的潇洒男女。他们的感觉是没有悲伤,但是双方的父母亲友大多会因此成为陌路人,双方的家庭也会因此背负较重经济负担。如我县南古镇的肖女与王男,俩人在广东打工,春节回家时在车站相识,一路结伴,到家时已是相见恨晚。考虑到请假不易,两人便决定在休假期间把婚结了。双方父母花费了六万余元,喜气洋洋筹办了婚礼。但喜气未过,一对新人就因春节给亲友拜年而闹起了别扭,吵吵闹闹过了春节,双方均感觉很累,便在去广东打工之前到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俩人了了,但双方父母却相互指责、埋怨个不休。 2、无所谓型婚姻可合可离。此类婚姻对象对与谁结婚抱无所谓态度,反正合则和,不合则离。因此在选择婚姻对象时,不主动,一味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县法院受理的殷某离婚一案,赵某常年在外打工,父母在家为她物色了对象,匆匆见面之后,便任由父母安排婚事。婚后一月多,夫妻双双各自在外打工。3年后,殷某向本院请求离婚时,才道出双方缺乏了解,婚后没有夫妻感情的事实。 3、打工族婚姻无保障。由于我县地处西北,农村经济相对沿海城市落后,农村家庭在外务工者居多,因客观环境限制,夫妻未能经常共同生活,聚少离多的夫妻生活和外界的诱惑,使打工族的婚姻家庭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而这种婚姻家庭一旦出现问题,由于缺乏恢复

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问题

达玛什卡在《司法与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中以比较法的角度考察了两种理想型下的两种司法制度:纠纷解决型和政策实施型。每种法律制度与国家权力的类型都有必然的联系,比如纠纷解决型的法律程序与科层型、能动型国家权力密切相关,政策实施型法律程序与协作型和回应型国家权力密切相关。 ?两种类型的法律程序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方面都有不同影响,尽管达玛什卡阐述的两种司法制度是纯理论意义上的,也就是说是理想型的,并不是实践中真正存在这种界限分明的两种法律程序。虽然不能将这两种模式的等同于大陆法系制度与英美法系制度之分,因为达玛什卡建构的这两种模型的背景是权力结构的组织模式,这种模式夸大欧陆国家与英美国家的司法组织之间的差异。相对于现实程序制度而言,这种理论上的司法制度模型的特征是经典化的,是强化的。但是为了研究的需要,我们还是要必然联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这两种现实的制度,我们可以从庭审结构、陪审制度以及两大法系的检察官制度中的量刑建议来讨论此问题。如果说达玛什卡是站在一种宏观的角度,纯粹性的理论角度来研究两种类型的法律程序,那么本篇文章是站在一个微观角度以及更加具体化、贴近实践的角度来研究这两种类型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影响。 ?对于英美法系的庭审结构,有的学者认为是有利于得出最完全的事实真相,最有利于事实的认定。在对抗式审判中,主要依赖于当事人的对抗,这种审判方式强调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主体地位和诉讼作用,审判活动依据控诉方和被告方的主张和举证进行,而审判机关则处于居中地位。通过交叉询问,双方激烈的辩论,完全处于消极中立地位的法官能够全面掌握案件有关材料,从而得出最完全的事实真相。也有学者认为,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审判模式无论是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都是很好的审判模式。在事实认定方面更接近于发现案件客观真实的能力。法官直接查明案件事实,建立内心确认,法官通过对被告人和证人提出询问,法官调取的证据直接来源于被告人和证人,并且防止诉讼当事人利用诉讼技巧来误导法官,正如赫尔曼所言:“单纯依靠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智慧、能力、辩才、精力以及冷酷无情的程度来决定被告人的命运,防止审判成为以被告人的有罪和无罪作为赌注的一场决斗。但是对于英美法系的审判制度来说,受限于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调查和辩论。 ?谈及法律适用就要探讨一下法律推理的问题,法官审理离不开法律推理,“没有法律推理,就没有法律适用。”法律推理包括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就形式推理的大陆法系国家来说,法官只能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作出确实的判决结论,这种演绎推理的形式论证过程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法律本身时人们理想思维的产物,理性思维无法脱离逻辑思维的存在,法律制度以条文形式体现出来,要把这些抽象的条文和纷繁复杂的具体案件事实加以对应起来,通过逻辑演绎方式进行形式论证是最有效的。而已经公布的成文法律相对来说易于为社会公众所了解,这就是逻辑演绎的论证方式成为贯彻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原则、防卫司法专横的有效工具。重形式的成文法国家在程序、位阶方面形成了井然有序的法律体系。是法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此法官在审判案件时要遵循严格规则主义原则,是“执法”而不是“造法”。任何一项制度都不是完美的。形式推理固然有其优点,但是在有些特殊案件中,形式推理显得并不是那么显灵,于是我们有必要考察和学习英美法中的实质推理。法律终归是人制定的,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社会生活是复杂的,是不可能全部预见的,法制再严密,总会有漏洞的,而且由于法律相对于社会发展的滞后性,这种漏洞是随处可见的。此时,如果一味坚持用形式推理的方式处理问题,只会使法官感到无所适从,正当的权益得不到合理的保护,失去法律的公正。因此在实际生活中,法律除了被当做抽象的逻辑以外,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体验,即法官根据时代的需要、盛行的道德、社会习惯、公共政策,法律知识等方面的直觉知识和经验,在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中加以权衡,作出明智选择,从而确定处理案件的具体规则。既然法律总是存在漏洞或不适合社会发展的地方,那么法官在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调研报告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迅猛增长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及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随之而来的生活垃圾污染开始侵蚀农村,山清水秀逐渐被污染,妥善处理农村垃圾,净化乡村美好环境,是新时期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农村生活垃圾的基本概况 1、池塘、洼地、沟渠成为天然的垃圾填埋场,村内有一定数量的池塘、洼地和沟渠,往往它们的走位变堆放着一堆堆的垃圾,甚至在池塘的水面上还漂浮着一些塑料、纸片、树叶等。这些垃圾是村民每天从家里清扫出来的生活垃圾,垃圾在堆放地日积月累就成了一个个“小山包”,垃圾还是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结果是池塘、洼地和沟渠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2、村舍前后树荫下垃圾随处可见在农村,村民一般会在房前屋后栽种一些树木,可没想到的是,这些本来代表“净'的绿树却成了垃圾场。只要细看,就会发现,树下往往会堆放着许多垃圾,如塑料袋,纸屑,果壳等。当有风的时候,这些垃圾就会”随风起舞”;、3 垃圾随农家肥进入农田虽然近年来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农村的机械化作业在逐渐增多。但传统的耕作方式并没有完全被现代化的生产方式所取代,还有部分村民家里养着者耕牛,同时农户家里一般也会养一些鸡、鸭、猪等禽畜。受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村民不会轻易将禽畜的粪便丢弃,而是沿袭传统的习惯用禽畜的粪便来沤农家肥。一些村民在处理家庭垃圾的时候,为了方便,便会直接将垃圾丢弃在院子里的沤肥池里,当农家肥、被运往农田的时候,塑料等垃圾便随之一起进入农田。 (二)目前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及成因 1、处理方式单一。目前农村生活垃圾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随意丢弃、放任自流。大部分村民都是将生活垃圾往大街上随地倾倒,毫不考虑自身的影响。二是指定专人把各户生活垃圾收集于村庄附近,等存到一定量时,再运到稍远地方进行简单填埋,即选定场址后,不做任何防护措施,直接进行填埋、生活垃圾主要是随意丢弃、放任自流,没有统一的管理和规划,导致垃圾生活泛滥; 2、村民对于环保知识的认识不到位。金坪乡主要是以务农为主,收入水平很低,人均年收入2400 元左右,加之物价上涨。在这样的条件下他们更多是考虑如何提高自己的收入,而对环境问题视而不见。农民这种狭隘的观念是由于其自身收入低,且受教育程度不高,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较淡薄所造成的,许多农民更不会把环境保护和自己的行为联系在一起。正是由于这种认识使得生活垃圾遍及农村的各个角落,殊不知他们的行为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 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供给不到位。这些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行政村的基本做法是:在村内根据本村村民居住的集中程度和规模放置垃圾桶, 村民将自家产生的垃圾投放到垃圾桶内, 村内聘用本村村民作为保洁员和垃圾运 输员, 保洁员定期清扫村内的主要道路和河流内的垃圾, 垃圾运输员负责将垃圾桶内垃圾清理运至垃圾填埋场;4、农村技术条件的限制。农村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技术,技术水 平低下。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在很多的方面还刚刚起步, 现有技术条件使我国根本没有其他更先进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和《物权法》中不动产登记、期房预告登记等制度的相关规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业迅猛地发展起来,安居乐业已是人们追求的根本,房屋作为最主要的不动产,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在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往往拥有资金和信息优势,并借助相关优势规避法律责任,侵害作为弱势地位的购房者的利益。近些年来,房地产交易行为的不规范已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直接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的发布虚假广告,有的设置定金圈套,有的一房两卖或多卖,采取欺诈手段损害购房消费者的权益;有的甚至房屋面积严重缩水或者存在着质量隐患。这些问题困扰着购房者,也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加强法律意识,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对于商品房开发商和销售商的违法行为予以惩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早在1993年我国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借鉴了英美法系的惩罚性赔偿

制度,规定商品欺诈和服务欺诈实行两倍的赔偿,正式地、有限制地采用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就是行为人恶意实施该行为,或对行为有重大过失时,以对行为人实施惩罚和追求一般抑制效果为目的,法院在判令行为人支付通常赔偿金的同时,还可以判令行为人支付高于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赔偿金。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消法》第四十九条被习惯地称为双倍赔偿规则,这种制度在保护公众利益维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具有赔偿、制裁、预防功能。 2003年的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并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对商品房交易中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问题专门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效制裁和遏制着房地产交易领域中的欺诈和恶意违约行为,维护着房地产市场交易的安全和购房者的权益,促进了社会诚信制度的确立。2007年10月1日生效的《物权法》的不动产登记、期房预告登记等制度赋予了购房者更多的权利,完善了商品房交易的程序和救济制度,有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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