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新区评选2015年度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和优秀工会工作者实施方案
生态新区2015年度评优选先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全体新区干部职工以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团结、动员和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在新区建设中创造新的业绩。经新区办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评优选先活动。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生态新区评优选先活动,展示优秀干部职工的工作干劲和精神面貌,弘扬生态新区“简约、阳光、激情、共赢”的宗旨。激励所有干部职工坚定信心、拼搏进取,推动生态新区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生态新区评优选先活动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生态新区评优选先工作领导小组,新区办副主任李继良任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梁涛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党委办公室科员张哲冰、李帅担任。
三、评优内容
先进工作者5人、优秀共产党员3人、优秀工会工作者2人。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推荐原则
组织考察与民主推荐相结合。推荐评选工作应坚持程序严格、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各部门、各党支部的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干部、业绩突出的职工评选出来。
此次评优选先活动本着“不得兼顾、兼得”原则,参加最终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的候选人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范围及人数
民主推荐范围:生态新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先进工作者推荐人数:每个部门推荐2人。
优秀党员推荐人数:每个支部推荐3人(限机关内党支部)。
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人数:由工会推荐4人。
(二)推荐程序
1、资格审查。由各党支部、各部门将报名人员基本情况上报至生态新区评优选先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对报名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2、民主推荐。各党支部、各部门组织开展民主推荐活动,可以通过谈话、个人述职、支部及部门内部投票等多种方式产生候选人。候选人应在符合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同时依据其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
行综合考评。民主推荐中产生的候选人可以参加生态新区评优选先工作的最终评选。
3、候选人上报
候选人员名单汇总后,由所在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交至评优选先工作领导小组。
五、推荐条件
(一)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认真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不散布错误、不负责任的言论。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条例,遵守生态新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作风好。办事公道,服从组织安排,任劳任怨,尽心尽力做好工作。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作风踏实,积极进取,处理问题果断,不拖拉推诿。识大体、顾大局,具有集体主义观念,能团结协作开展工作。
3、工作方法好。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本岗位业务情况,具有熟练处理本职工作的能力。刻苦钻研业务,注意积累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有创新能力。
4、完成任务好。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满负荷,效率高。完成本职工作质量好,效果显著。
5、廉洁奉公好。认真遵守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廉洁
从政准则和条规。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
6、应在生态新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二)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群众路线,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知识和技能,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竭心尽力为群众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淡泊名利,清正廉洁;
5、一般具有一年及以上党龄。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基层工会干部工作职责,积极带头组织参与本单位工会工作,工会工作有制度、有创新、有思路、有计划、有总结,并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会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2、及时准确反映生态新区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协助领导解决教职工的合理要求,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本单位整体利益。
3、关心群众,热心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努力为困难教职工排忧解难,深受干部职工好评。
4、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六、最终评选程序
新区办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过投票选举的方式评选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工会工作者。评优选先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投票结果进行确认,并现场公布。
七、其他
此次评优选先活动的奖励办法参照《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及《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新区办下属各单位可参照此方案开展评优选先工作。
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生态新区评优选先活动候选人员名单
党支部、
部门名称
申报类别序号姓名备注
优秀党员1 2 3
优秀工作者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