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水淹车处理技术规范--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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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性车险水淹案件管理规范

为提高安邦车险理赔服务水平,保证灾害性水淹车险案件及时处理,总公司车险理赔部根据以往对水灾案件处理经验及公司的相关要求,提出灾害性车险水淹案件的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一、灾害性车险水淹案件定义

构成“暴雨”、“洪水”、“暴风”保险责任的条件;

1、暴雨:每小时降雨量达到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2、洪水:凡江河泛滥、山洪爆发、潮水上案及倒灌,致使保险车辆遭受泡损、淹没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

3、暴风:指风速在28.5米/秒(相当于11级大风)以上的大风。风速以气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灾害性车险水淹车案件;

a)由于台风、暴雨、洪水、山洪爆发等自然灾害导致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

程中被水泡损,淹没的损失。

b)因保险责任内的意外或事故而导致保险车辆遭受被水泡损、淹没的损失。

凡满足下列条件为灾害性车险水淹车群发案件;

a)由于上述原因发生受损车辆在10辆以上。

b) 产生预计损失金额在50万以上。

二、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应如下情况;

a)灾害性车险水淹车案件;

b)灾害性车险水淹车群发案件;

c)其中操作规范适应于个别车险水淹车案件。

三、建立防灾预案

完善灾害前的准备工作,建立可靠的防灾预案管理体系,是理赔管理的重要环节,分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成立专门的处理灾害案件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公司总经理和主管理赔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理赔部门、业务部门等组成。负责对本机构的由于灾害发生的案件进行全面安排和指挥。

工作小组由理赔负责人担任,相关的理赔人员、业务人员组成。负责对发

生灾害的案件进行现场处理。

2、制定切实可行的灾害案件处理预案,并要求将预案提前上报总公司审核。做到有准备,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

3、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地培训工作,训练专业人员对处理灾害性案件的技能,要求查勘鉴损人员掌握对保险条款的理解运用、对事故损失的分类、对施救措施的运用和对事故车辆定损技巧的掌握。

4、前期准备工作包括:

(1)设立专人跟踪注意当地自然灾害、气象预报等工作,随时掌握客户信息档案,了解动态情况;

(2)在灾害发生前期,组织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处理措施;

(3)建立适应性的快速执行体系,并形成管理制度;

(4)保证专用设备的正常使用;

(5)与本机构相关各部门建立快速沟通和处理通道;

(6)与当地施救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医疗医治部门、技术鉴定和评定部门建立专项合作关系;

(7)与合作汽车维修企业、专项配件维修企业、配件供应商建立、确认水淹车案件处理方案,建立完整的灾害车辆处理、服务网络。

(8)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地培训工作,训练专业人员对处理灾害性案件的技能,加强查勘定损人员对保险条款的理解、对施救措施的运用和对事故车辆定损技巧的掌握。

四、预报服务

在确认自然灾害的准确消息后,根据灾害的级别和可能造成损失的区域、程度,启动防灾预案管理体系,具体要求如下;

1、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迅速整理、统计灾害地区业务客户的具体信息;

2、迅速通知承保客户,并告知相关防范措施和具体要求。对重点承保客户,做到委派专人上门通知。对远程客户,安排专人落实联系措施;

3、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区,配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统一行动;

4、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准确判断,制定相应措施。

五、接报案处理

对出险案件的认真记录是保证案件顺利执行的关键,具体要求;

1、准确记录所有常规性报案信息、根据情况记录特殊信息,与客户和报案人建立多渠道联系方式;

2、确定接报案信息是否真实、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3、迅速调度查勘任务并做特案记录;

4、设立专职人员建立灾害性案件登记、汇总的统计,并建立案件进展状态表。

六、查勘管理

对出险案件做到迅速反应、准确查勘、快速处理。要求齐备查勘装备、双人查勘以及必须抵达现场,当场完成全部规定的查勘工作,所有查勘信息必须在当天录入理陪系统。重点要求:

1、现场拍照

●事故现场位置及地形、灾害现场、水位情况、车型及所处位置等;

●受损车辆牌号、车辆标牌,确认标的受损情况,对于多辆车事故必须作到逐个拍照、逐个定损;

●拍照车辆维修清理前的外观及内部装置,反映车辆受损程度及水浸痕迹、殃及部位;

●拍照车辆救援过程、记录救援类型,确认是否存在不合理施救导致损失扩大情况;

●对于特殊情况查勘人员无法到第一达现场的情况,必须通过各种渠道得到现场资料和依据。

2、确认事故地点及事故经过。通过现场查勘和对报案人、驾驶员的询问调查进行核实,具体要求:

●确定事故地点是否存在发生灾害的事实;

●确定受损车辆的水淹痕迹与现场状况是否吻合;

●确定报案事故经过与实际现场情况是否吻合;

●记录查勘报告、现场笔录,完成记录、审核相关证件。

3、确认事故类别和责任;

●现场事故;从现场事故分为静态(发动机停止运转)产生的损失,和车辆行使过程(发动机正常运转)产生的损失。其中,车辆涉水行使产生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施救损失;凡施救过程产生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后期损失;凡除去现场事故、施救损失产生的损失均视为后期损失君不属于保险责任,其中包括未及时进行除水、除绣处理产生的损失,在维修过剩中产生的损失,以及与事故无关的损失。

4、查勘重点内容

●确定事故地点的灾害经过。例如;发生灾害时间、水位上升阶段时间、

到达灾害水位时间、灾害水位持续时间、灾害水位下降时间、受灾车辆在灾害水位持续时间等;

●确定事故现场水位置高度、事故车辆涉水高度和涉水部位、人员伤害情况、车载人员以及伤害情况等;

●根据受灾害程度判断车辆主要机件的可能进水情况。区分进水受灾配件

可能损坏的程度。例如;仪表、音响、操作面板、各电器控制和执行单元、发电机、启动机、发动机、变速箱、驱动桥等;

●确定灾害水质情况。准确区分;海水、淡水、泥水、工业水等,不能确定水质情况时必须采取水质采样、进行测定和鉴定。

七、施救

对受灾车辆采取组织合理、有效、快速的施救措施,控制损失的继续和扩大,施救原则为迅速将受灾车辆撤离灾害现场。具体要求:

1、迅速组织专业的施救队伍和力量,确实可行的施救方案;

2、对大面积多车辆受灾害情况,立即与当地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沟通,并安排对受灾车辆进行抢救;

3、对灾害持续的情况,应立即组织对已经发生案件的施救,并迅速采取控制

损失继续的措施;

4、严格控制在施救过程中损失的继续和增加现象;

5、所有施救的对象必须为具有处理水淹车案件资质的修理企业。

八、拆解

受灾的水淹车辆应该迅速拖进专业的修理企业进行拆解操作,在拆解前应与修理企业明确;

1、确认修理企业是否具有处理水淹车的技术能力和资质,检查其相关技术和设备。

2、双方或三方共同确认处理水淹配件的技术处理工艺、明确只进行水淹配件处理的工时费用、整体维修费用、更换配件的技术依据、配件价格标准、更换配件的准则、对可以修复配件的范围等,并共同签署协议性文件。

3、在拆解过程中严格检查各大总成配件的进水情况,并形成记录文件和拍照,例如发动机、变速器、驱动桥、转向机、仪表、显示器、电器控制模块,车厢内部等,未进水的配件以及水未进入配件内部的不属于赔付范围。

4、首先对涉及进水后的整车外部、内部、总成件外部进行清洗,在清洗前对必要的电器配件应先拆下。

5、对经过确认已经进水的各大总成配件,应该再进一步确认;进水数量、进水时间、是否进入泥沙等。凡短时间进水并可以分解维修的总成配件,应该坚持进行修复原则。凡长时间进水浸泡已经发生锈蚀的情况,可以考虑更换内部机件。

6、拆解下的配件必须统一摆放管理,并粘贴标签,必要配件必须做不可涂改的永久性标志。

九、除水、除锈

除水、除锈工作是确定损失的前提和依据;

●首先所有的进水配件必须拆解下、拆解。

●装饰配件和座椅可以用水清洗,电器配件拆下后用工业酒精清洗,线束接头以及部分电器元件用工业酒精结合气压进行清洗,在清洗过程中一定清除锈痕。

●机械总成件可以分解清洗。

●玻璃配件、车身表面、车底盘可以用清水清洗。

●清洗后的配件必须采取烘干工艺操作,其目的是将水分全部除掉。建议将全部清洗后的配件和车身总成放入喷漆烤房,将烘烤温度调节到50度,进行烘烤8--10小时以上,座椅内衬、车顶内饰板、隔热棉和三元催化器等建议再延长烘烤时间。

十、止锈、防锈

止锈工作是恢复配件功能的重要环节、防锈工作是提高修复后车辆工作可靠性的关键。此项工作必须在除水、除锈环节完成后立即进行。

●建议将座椅表皮、内装饰板等送到专修企业进行加工处理。对修理厂可处理的部分,其表面必须进行保护性处理或喷涂表面保护剂。

●将所有的电器配件和线束接头用压缩空气吹净,再均匀喷涂上电器复活剂或电器触电清洁剂。对开关元件可以在触电表面涂抹上工业凡士林。

●在机械结构配件的活动关节,可以加入适量的润滑油或润滑脂。对容易生锈的金属表面,必须喷涂保护性的油漆和保护剂。

●对拉线类必须向内部加注润滑油或润滑脂,外部喷涂保护性的油漆和保

护剂。

●对车身表面必须涂抹专用的保护剂或保护脂(车身专用蜡)。

●对车身底盘和金属板材表面必须喷吐或涂抹保护性的油漆和保护剂。

十一、配件修复、恢复

配件修复、恢复环节是为准确定损的关键工作。

●坚持所有的进水配件必须拆解保养维修为原则。

●所有进水的电器类配件送到社会专修企业进行专门维修保养,例如;电动机类、发电机、音响、显示器类、灯具、继电器、开关类等。

●所有进水的专业总成件送到社会专业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例如;自动变速箱、涡轮曾压器、喷油泵、空调压缩机、空调冷凝器和散热器、水箱类等。

●对配件的鉴定必须在按照维修工艺操作修复后进行。

●对修复后的配件必须进行功能性的检查和检测。

十二、确定更换配件

确定更换配件环节是直接影响到赔付金额的数量,也是与修理企业、客户进行交涉和解释的关键;

●对配件功能的鉴定方法为;更换替代法、功能测试法、性能检测法、试验比较法、技术规定管理法等,对确定更换的配件必须提供上述文件依据。

●对送到社会专业维修企业而不能达到功能恢复的配件,在专业维修企业提供文件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列入更换项目,否则不得更换。

●对进水后无法进行恢复性维修的配件,应该列入更换项目。

●对进水后引起电气短路或击穿的配件,应该列入更换项目。

●对不影响安全性能而进行恢复性修复的配件不得列入更换项目。

●对因为进水或水淹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装饰性能的配件,不得列入更换项目。

●对完全可以进行功能性修复,而修理企业未进行修复的配件,不得列入更换项目。

十三、估损分类

对受灾车辆开展准确定损工作的前期,必须对损失配件进行合理的区分,对损失项目进行分类以便定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按照类别区别出机械配件、电器配件、装饰性配件、舒适性配件;

2、区别出更换配件、可修复配件、待确定配件范围项目;

3、分类区别出交通事故损失配件项目、水淹损失配件项目;

4、区别出正常损失配件项目和灾后扩大损失配件项目;

5、区别出属于保险责任和不属于保险责任项目。

水淹车辆的控制损失项目重点工作为,对可修复配件和待确定配件范围项目的恢复和确认。

十四、定损

(一)定损原则

1、对水灾车辆的定损工作,重点突出“快速定损”,即定责、定损必须迅速完成。具体采取一次性定损处理方式。

2、区别事故产生的损失,保险范围只承担事故时产生的损失,凡后期产生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例如;修理企业未及时进行恢复性处理产生的损失、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损失。

3、责任损失,凡涉水行使产生的机件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4、施救损失,凡在施救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5、定损工作必须坚持;先高档车后普通车;先轿车后货车;先轻微泡损后

严重受损车;先解决无争议车辆后解决有争议车辆。

6、对可以修复并可以利用的配件,不影响安全性能的配件,不得列入定损项目。

7、对损失程度较小和能够与客户达成共识的车辆采取先行一次性定损处理方式。并要求与修理企业和被保险人共同签定“定损协议书“。

8、对损失程度较大和不能与客户达成共识的情况,可以采取先进行除水、除锈到配件修复、恢复工艺,再定损的原则,并将推全损扣残值方案进行比较从中确定。并与当地收购旧车企业联系,三方共同确定定损金额。

(二)定损要求

1、在损失配件上粘贴一次性标签(注明编号、车牌号及定损人员)对更换或待查配件分别进行标注。

2、建立跟踪和回勘制度,对修复后的车辆更换项目进行核实。

3、对于价值较高的配件,应聘请专业人员共同鉴定,提供维修意见,尤其是重大损失及高档车辆的电器设备进行鉴定,并将鉴定文件附加在案卷中。

4、对于水灾更换的所有零配件,均应全部回收,并登记入库。

(三)录入系统资料要求

首先必须录入常规性定损信息,另外,应该提供下列信息。

1、在理赔系统备注中必须文字说明“水淹车案件”,并说明恢复性处理的过程;

2、提供出险时间的气象证明资料;

3、提供出险现场环境的资料、修复后回勘说明;

4、对重要的电器配件提供专用仪器的诊断数据相片和文字材料;

5、用文件形式说明对配件进行除水、除锈的经过和过程;

6、对录入更换配件必须张贴‘零件标签’,并编号排列。

(四)争议处理

在定损过程中与客户产生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事故经过和保险责任有异议,应先定损再定责;

2、对维修方案和车损金额无法协商的,必须先到安邦指定的定损中心进行损失确定;

3、对疑难案件和需要聘请公估公司以及技术资质的鉴定部门的情况,必须事前上报总公司审批。

十五、未决管理

要求设立专门人员管理,建立各个案件的档案和案卷,建立案件状态跟进表,建立案件跟进管理机制,定期监督办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必须每4小时督办一次案件进展状态,对无进展的案件必须立即向分公司负责人汇报,必要时直接向总公司汇报,严禁延误处理。

十六、善制归档

要求机构有限处理水淹车案件。

●善制环节必须安排专人跟进管理,专人处理;

●对所有水淹车案件必须建立专项档案。

十七、核赔

要求核赔人员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和公司规定严格审核,并要求全程管理控制整个理赔过程和各个理赔环节。

●要求严格按照理赔条款和公司规定执行,并保证案件处理的及时性。

●对有争议的情况立即与被保险人沟通,并对查勘定损远给予理赔指导。

●对重大案件立即向分公司负责人或指挥负责人汇报。必要时直接向总公司汇

报请示。

●对超权限案件必须在12小时内立即上报审核;

●对有争议的案件在核赔环节可以列入常规案件处理。

十八、支付管理

要求对支付环节认真管理。

●灾害性车险水淹车群发案件必须建立专项资金,设立专案立帐、专人管理、专项支付。

●对需要重大金额的案件可以上报总公司提出专项资金申请。

十九、阶段总结

要求对灾害性车险水淹车群发案件的处理阶段结果,分公司须以公文形式在完成后上报总公司。

●上报总公司的总结报告必须在案件处理完毕后24小时完成。

●上报同时解除灾害性预案管理模式。

二十、案件时效管理

1、对发生灾害性水淹车案件(10辆以上)必须在4小时内,上报总公司和总公司理赔部。

2、启动灾害性预案的机构必须将进展情况记录表,分别在每天12:00-12:30和17:00-17:30期间各上报一次。

3、预计损失金额超过10万案件,分公司理赔经理必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亲自在‘查勘报告单’上签字,并附加在案卷中。

4、超权限案件必须在24小时内以重案预报的形式上报总公司,上报前必须完成定损信息的录入。每天8时至17时期间完成的定损资料,当晚24时前录入

易保理赔系统;每天17时至第二天8时前完成的定损资料,第二天上午10时前易保理赔系统录入结束。

5、事故后的拆解工作必须在当天进行,除水、除锈工作必须当天完成,防锈工作必须在2天内完成。

6、该案件的系统上报工作,必须在4天内完成,超权限上报总公司工作必须在5天内完成上报。

7、对退回案件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退回意见指示再重新上报。

综上所述,此文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要求各分公司严格执行。

总公司客服中心

2008年5月14日

保险理赔服务手册

风电场项目保险理赔服务手册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 保险理赔服务手册 理赔原则 我公司在处理赔案过程中一贯以“重合同、守信用”的态度,履行“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工作方针。在不违反法律和保险条款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公正地处理索赔事宜,使被保险人得到最快捷、最完善的补偿。将被保险人的损失减低到最小程度,是我司处理赔案一贯的原则和作风。 在索赔过程中,被保险人、保险人应该分工协调,各尽其职,一切以迅速恢复受损标的为出发点,保证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 为此,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共同商定理赔操作程序; 建立24小时报案电话,提供专人理赔通讯方式,并在出险接报后24小时内赴现场查勘;如遇交通中断或沿线多处受损,双方电话联系约定时间。 及时组织理赔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勘、检验定损。在必要时可聘请双方认可的专业理算人员参与处理赔案; 遵循被保险人有关事故消息公布及各项保密守则和制度; 与被保险人配合制定应急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与被保险人充分协商,合理定损,及时赔付。 理赔联系人如下表所示:

理赔程序 1.2.1 理赔流程 被保险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1.2.2 在索赔过程中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各自担任的角色 被保险人的角色 如发生任何可能引致在保险单项下的索赔事故时,业主应做好如下工作: 1) 立即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事后及时将填妥的事故报告书传真至保险公司。 2) 在能力范围内,立即采取施救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尽量将损失或毁坏减至最小程度。 3) 保护好事故现场,若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而无法保留现场的,做好损失发生情况的记录工作,如拍照、摄像或记录目击证人情况等。 4) 如遭到偷盗和盗窃,立即通知公安部门。 5) 如遭到火灾事故,应立即通知消防部门 6) 配合、协助保险公司做好现场查勘、调查工作。 7) 提供索赔所需的单证和材料等。 保险公司的角色 1) 收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迅速到达事故现场。 2) 做好现场查勘工作。 3) 配合被保险人制定应急措施,做好施救工作,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4) 遵循被保险人有关事故消息公布及各项保密守则和制度。 5) 必要时及时组织理算公司或/和再保公司迅速赴现场查勘、检验定损。 6) 对被保险人在索赔处理上的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 7) 及时将赔案处理情况和被保险人沟通,使其了解赔案处理的进程。 8) 必要时向被保险人提供预付赔款,帮助被保险人尽快恢复施工。 9) 确定保险责任和赔付金额。 10) 在达成理赔意向后,迅速支付赔款。

水淹车查勘定损方法

水淹车查勘定损方法 一、现场查勘 1、定损员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告知客户车辆熄火不要启动,无法去现场得案件告知客户进行拖车施救. 2、确定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确定造成“水淹车"得原因就是什么,如就是暴雨、洪水造成,必要情况下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气象部门或新闻媒体等)。对于处于地下停车库、低洼地带、排水不畅路段得车辆,应迅速拖离现场,避免由于水位升高、积水倒灌造成损失扩大,但就是有物业管理得地区必须向客户申明,物业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我司有权向物业追偿. 3、确实无法去现场得案件,告知客户到修理厂后必须立即通知我司查勘车辆,必须做到我司能够查勘车辆“水淹”后得第一状态,第一时间查勘车辆损失情况,防范道德风险得发生。 4、受损车辆已经到修理厂得先拍摄整车得水浸高度、再拍摄驾驶室内得水浸高度(会有水浸痕迹),用标尺对水淹高度进行测量,根据以往得经验估计出水浸高度以下可能损坏得电器部件,以免修理厂到时乱报配件。 5、没有交警处理得案件,必须做好调查笔录,请保户详细描写车辆得出险及救援经过,确认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 6、查勘事故车辆得重点内容:(1)确定水淹高度(2)确定水淹 7、大部分水淹车都需要施救,时间(3)确定水质情况.? 不恰当得施救方法会造成保险车辆得扩大损失。所以,正确得施救方

法至关重要,查勘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告知客户相关得注意事项,因为大部分客户在出险后往往只想尽快地将车辆施救出来,而忽略了不恰当地施救会造成不必要得损失。不要盲目发动、切断电源、排除积水、对于自动挡得车辆施救更应该注意,一旦变速箱进水而施救后平拖到修理地点得话,可能会造成变速箱内部得损坏,建议使用背车或架起 1、水淹车得驱动轮拖车。?二、拆检定损原则? 处理关键在于及时四快:快速清洗、快速拆检、快速定损、快速烘干修理。 2、定损受损车辆得原则:先高档车后普通车、先轿车后货车、先严重泡损后轻微受损、先电脑控制模块、线路、电器后其它部位、先清洗烘干后检测维修、先定内部损失后定外观损失。 3、水淹之后得车拖到修理地点要马上进行处理,一定不能拖时间,否则会造成保险车辆得扩大损失。可以要求修理厂分成几组同时对该车进行处理。 4、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清理得顺序原则:先电器控制系统、电器设备后其它部分;先内饰、座椅部分后外观部分;先泡损时间久部分后其它部分 三、处理方式: 1、外观部件与悬挂部件—-清水清洗,特别要注意悬挂连接位置得泥沙与污物,有得话,则要清洗,重新润滑。轴承方面很容易生锈得部位建议修理厂需要优先处理,对所有得轴承进行必要得保养 2、电器部件--线路比较粗得,擦干净烘干即可。有处理。?

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各位司机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注:若出现人员伤亡,请优先拨打120。 若是轻微事故请在现场前后左右四个角度拍照后,将车辆开到快处 快赔中心定损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司机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

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相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车祸理赔注意事项: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司机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司机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2.不要自行答应赔偿金额 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司机自行承担。 3.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司机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司机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司机自己承担。 4.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司机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司机走一些“歪门邪

财产保险理赔答疑手册

前言 财产保险是公司传统的骨干险种,具有险种复杂、客户关系众多且需求多样化、涉及领域广、技术性强等特点,是衡量财产保险公司专业技术能力的标志之一。 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监管的加强、法律环境的变化,财产保险理赔在责任判定、实务操作等工作中出现了许多疑点和难点,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加上非车险理赔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周期长,专业要求高,财产保险理赔队伍专业技能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对财产险理赔工作提出了很大挑战。 为进一步提高财产保险理赔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切实提高财产保险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对客户的服务水平,总公司理赔事业部广泛收集、整理当前财产保险理赔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和个性化疑难问题,汇集公司系统财产保险理赔人员的智慧和经验,汇编成《财产保险理赔答疑手册》,作为财产保险理赔人员日常工作的工具用书。 本书共分为企财险、工程险、家财险三部分,汇集了日常理赔工作中分公司反映较为集中、争议较多问题,通过理论分析、案例点评等形式,将常见问题的处理原则、理赔技巧等进行归纳和整理,力争通过系统理赔经验的共享,给理

赔人员提供参考,提高财产保险理赔整体技能。 本书编写工作由总公司理赔事业部副总经理唐光立主持,财产险理赔管理处处长葛锦宏担任本书统筹、协调工作,处室员工孟力、全定策、张恒、杜丹枫参与了本书的编写和整理工作。同时,总公司财产保险部及北京、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广东、深圳、四川、宁波、青岛等分公司参与本书审核并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本书编写中坚持客观公正、从条款本意出发的原则,并结合部分判例提供了相对合理的答案,但鉴于保险双方可能对保险条款有不同理解,实务操作中仍不可避免有不同观点。因此,本书是为财产保险理赔的抛砖引玉之作,对于理赔工作中遇到与本书观点不符的情况,及其他有价值的观点和问题,请及时与总公司理赔事业部财产险理赔管理处联系,我们将在今后的版本中不断完善并充实内容。希望通过本书的使用,特别是公司系统各级财产保险理赔人员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不断发现理赔中的新问题、研究新方法、提出更加准确有效的解决方案,促进本书内容更加成熟和完善。 对于本书编写的疏漏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水淹车定损办法

云南省分公司保险机动车辆涉及水灾损失 理赔工作指导意见 为规范保险机动车辆涉及水灾损失后理赔工作行为,提高大规模水灾处置能力,有效避免或减少超赔的发生,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处置妥当,有效避免或减少超赔发生 保险机动车辆涉水行驶、落水或被水淹造成的车辆损失,因受实际处理人员的处理方法、工作效率不同,会出现损失程度不同的情况。方法处置得当,将会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有效避免或减少超赔的发生。因此,对涉及水灾损失的保险车辆,理赔工作具有特殊性,要求在查勘、定损环节针对水灾车辆损失的特殊性,加快处理速度,整体工作体现一个“快”字。 (一)“快”查勘 接出险报案后,查勘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迅速到达出险现场,根据出险时发动机的工作状态、车辆被淹水面高度和时间,初步判断损失程度,做好询问笔录、填写查勘报告,及时组织科学施救。对于大规模水灾损失,人力不够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上级安排、抽调人员赶赴出险现场协助查勘、施救。 查勘要点: 1、仔细询问水灾发生时汽车的状态 (1)水灾损失主要涉及汽车电器部份、发动机、车身内饰,其中发动机可能被造成的损失最大。根据水灾发生时汽车的状态,可以准确判定保险责任及损失程度。 由于条款规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除外责任,结合我省法律环境的实际情况,在对发动机损失的责任认定时,应分析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意外事故进入水中(如倾覆等)导致的发动机进水损坏,可以通融赔付; ■暴雨、洪水来临时,未采取必要的灾前避险,人为进入淹及进气口的水中道路或避险时在水中启动造成的发动机损坏,不属保险责任。

对发动机的损失,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初步进行判断: ■停置状态--发动机不运转,不会导致发动机内部机件损伤。 ■行驶状态--水位低于发动机进气口(除非水花飞溅被吸入)一般不会造成发动机内部机件损伤;水位高于发动机进气口会造成发动机内部机件损坏。 ■再次启动――被淹后再次启动,可能导致发动机内部机件损伤。 (2)询问车辆受损经过,认真做好相关笔录,特别注意询问水浸后驾驶员是否有再次启动发动机行为。 2、认真做好勘测,出具查勘报告 (1)测量水淹高度 (2)了解浸泡时间 (3)了解出险经过 (4)填具查勘报告 应将出险经过、水淹高度、浸泡时间等情况填写于查勘报告,并由车主或驾驶员签字认可。 (二)“快”施救 要科学合理、及时地对受损车辆进行施救。 施救要点: 1、迅速安排施救,力争较短时间内将车辆施救至维修地点。对于大规模水灾造成的集中性出险,受灾地区施救力量不能满足需要的,应请求上级公司或邻近公司予以支援,调动各方协作施救力量进行施救,并根据修理厂的维修力量组织分流车辆维修。 2、一般应采用硬牵引方式拖车。前驱动车辆可将汽车前轮托起后进行牵引;后驱动车辆应将变速器置于空档、前轮托起后进行牵引;严禁用软牵引方式拖车。 3、自动变速器车辆、全时四驱车辆必须采取背车方式进行施救。 4、车辆拖出水域后,应及时把电瓶的负极线拆下,使全车处于断电状态。 (三)“快”拆检

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随着私人汽车的普及,车险也成为老百姓随之而来的附加消费。不过很多车友只知道买车险,而对于在万一出了情况之后怎么办,却是一头雾水。“投保容易、理赔难”是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这里我们结合各大保险公司的规定,整理出这篇简易理赔流程,望车友在出情况时能够心中有数,及时报案,顺利理赔. 只要您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按照流程逐项完成,一般情况下保险理赔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复杂。不管是自己撞了车、撞了别人的车,还是被别人撞了,大致的索赔流程是这样的: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主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水淹车辆的定损方法

一、现场查勘 1、接到报案的第一时间告知客户不要二次启动。 1、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确定造成“水淹车”的原因是什么,如是暴雨、洪水造成,必要情况下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气象部门或新闻媒体等)。 2、确实无法去现场案件外,要求查勘车辆“水淹”后的第一状态,第一时间查勘车辆损失情况,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 3、做好调查笔录,请保户详细描写车辆的出险及救援经过,确认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 4、大部分水淹车都需要施救,不恰当的施救方法会造成保险车辆的扩大损失。所以,正确的施救方法至关重要,查勘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告知客户相关的注意事项,因为大部分客户在出险后往往只想尽快的将车辆施救出来,而忽略了不恰当的施救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们第一时间的帮助也体现了我们平安的优质服务。对于自动挡的车辆施救更应该注意,一旦变速箱进水而施救后平拖到修理地点的话,可能会造成变速箱内部的损坏,建议使用被车或架起驱动轮拖车。 二、拆检定损 水淹车的处理关键在于及时,快速清洗、快速拆检、快速定损、快速烘干修理。 水淹之后的车拖到修理地点要马上进行处理,一定不能拖时间,否则会造成保险车辆的扩大损失。可以要求修理厂分成几组同时对该车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 外观部件和悬挂部件——清水清洗,特别要注意悬挂连接位置的泥沙和污物,有的话,则要清洗,重新润滑。轴承方面很容易生锈的部位建议修理厂需要优先处理,对所有的轴承进行必要的保养处理。 电器部件——线路比较粗的,擦干净烘干即可。有电路板的,如仪表,一定要及时分解,用酒精清洗,然后晾干或用风扇吹干,防止印刷电路发生腐蚀。经此处理,电器有很多是没有问题的。而电脑板是不能用酒精擦拭的(因为含水),必须用无水乙醇来擦拭,要不板子上的元件可能会生锈,影响使用。 内饰件——要及时清洗,然后风干。最好方到烤房里面让它风干,太阳直接照射的话会导致一些老化的皮质颜色变淡。 AT箱——变速箱进水的话建议到专业的AT箱修理点或维修站清洗,如果因为水分清洗不干净而试车的话,一般会造成变速箱内部的烧蚀,这部分损失费用我们是不承担的。(定损单上一定要写清楚,防止后期被动) 灯具——要注意是否因灯具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损坏,有一些灯具进水的话及时烘干处理后是可以使用的。对于价值较高的电器原件,要注意收回,避免道德风险。 一定要及时详细列明定损内容(包括各种部件的清洗),并让客户和修理厂签字确认,这一点非常重要! 三、沟通 1、与客户的沟通。对于除外责任的损失要注意耐心细致的解释;对于可以恢复正常使用的部件不予更换时要做出必要解释。 2、修理厂的沟通。与修理厂做好协调,及时处理,避免损失的扩大。

车险理赔流程环节职责要点

车险理赔流程环节职责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车险理赔流程风险控制,强化车险理赔流程环节职能,深入推进车险理赔流程规运作,公司将车险理赔流程环节职责要点集中归纳,并明确如下: 一、车险理赔将下列案件作为特级案件 (一)出险日距起保日7日以案件。 (二)标的已出险三次及以上案件。 (三)单方事故且无交警等公安机关证明的案件。 (四)本车或三者车损失金额5万元以上案件。 (五)本车或三者车车龄8年以上案件。 (六)修理厂代报案案件。 (七)其它风险等级为H级的案件。 (八)其它分公司自行重点管控类型的案件。 所有案件须在车险所有理赔流程环节中落实工作要点,特别是特级案件。 二、接报案环节工作要点 (一)认真核实报案人身份,包括报案人是否肇事司机,报案人与被保险人关系,确认被保险人是否知晓此次案件,是否代报案等。非被保险人报案的询问被保险人联系并记录。 (二)确认是否第一现场报案并记录。 (三)所有报案均需进行录音,报案后续的理赔流程环节须调听录音。 三、调度环节工作要点

对于异地出险事故,当承保地修理费与施救费的合计大于出险地修理费时,应在出险地就近进行维修,避免因车辆回承保地维修产生较高的施救费及车辆转运费用。 四、查勘环节工作要点 (一)核对出险标的车架号或发动机号,确认是否与承保信息一致,特别是团车和新车更要认真确认,单独拍照或拓印。 (二)查证特别约定中所有涉及保险责任及免赔事宜的所有相关信息,特别是自卸车、特种车等的相关约定,在查勘报告中对特别约定相关容写出初步结论。 (三)查证车险条款中涉及增加免赔的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现场及车辆进行调查,并在查勘报告中明确写明调查初步结论。 (四)特级案件必须进行第一现场查勘或与肇事司机一起复勘第一现场(肇事司机因伤亡无法前往的除外),与被保险人确认出险事实,查勘损失状况与成因是否相符,与第三方车辆或物体的高度、痕迹走向、残留等进行比对。 1.出险时间在晚十点至早六点之间的案件,在第一现场查勘时,重点查证肇事司机是否有酒驾、吸毒、顶包等行为。 2.出险时间距起保日7日以的案件,应检查是否有承保验车照片,有承保验车照片的应比对验车照片,有无承保验车照片及验车照片比对结果应写入查勘报告。 3.标的已出险三次及以上的案件,须核对本年度出险情况或核对前一年出险情况(若为其他保险公司承保,有条件的应调阅其他公司赔案卷宗)及以往各次赔案的具体情况。 4.查勘技术要求:查勘时须对车身受损部位痕迹的深度、宽度、

车险理赔操作手册(查勘定损部分)(1)汇总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车险理赔操作手册(查勘定损部分) 2012年8月

目录 第一章车损险查勘要求 第一节车损险查勘工作要点 第二节现场查勘调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第三节特殊管控要求 第二章车辆定损要求 第一节定损处理要求及流程 第二节车辆拆解规范 第三节定损标准 第三章车损以外其他物损的调查 第四章特殊案件处理规定 第一节火灾案件的查勘处理 第二节盗抢案件的查勘处理 第三节水灾案件的查勘处理 第五章系统内查勘处理环节操作规范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二节主要关键操作点 第三节工作要求

第一章车损险查勘要求 第一节、车损险查勘工作要点及基本要求 一、接受派工 查勘定损员接到派工后,应在5分钟内与客户联系。了解客户所在具体位置,车辆所在具体位置,告知客户应注意的事项,如:是否可以移动现场,事故基本情况,碰撞主体等。并告知客户大概到达的时间,一般应约定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不能及时赶到现场,而客户要求又很急,应先安抚客户,马上与机构调度联系,是否改派其他定损员。如果手头确实有工作难以走开,也应马上通知机构调度,是否改派,在未作改派之前,应积极与客户联系,安抚客户,告知客户注意事项。 查勘员不能擅自不履行工作职责,直接告诉客户不能去。 二、查勘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携带必要的查勘工具及资料,如照相机/录像机、皮尺、查勘报告、出险通知书、笔录纸、定损单、防伪易碎封签(标签)、索赔须知等。 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与客户约定的地点,如有客观原因不能如约到达,应马上与客户联系,做好解释工作并通知机构调度。 采取不同方式查验抄单,查看出险记录,对于多次出险的,应考虑是否属于多次出险客户管控范围,属于多次出险管控范围的,应按多次出险客户管控工作要求进行查勘工作。应通过业务系统尽量取得更多的案件信息。

水淹车处理方案

附件九: 水淹车处理方案 一、暴雨的定义 每小时降水量达到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水量达到50毫米以上。 具体界定以气象部门的证明和当地报纸的描述为准。 二、暴雨灾害的提前预防 为了降低暴雨损失,我们必须从源头进行有效控制,提高客户对暴雨灾害的防范意识,具体可采用两种方法对客户进行提醒和引导。 (一)在理算中心服务大厅和各县区公司的营业大厅内设臵宣传画。宣传画以玻璃镜框的形式陈设在大厅醒目位臵,为引起客户的注意,宣传画可以做成漫画,但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汽车遇暴雨或洪水时,如驾驶员意识到有可能影响到安全时,应停车避雨;如必须行驶,则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雨前准备 暴雨中出车或准备涉水时,应先将空气滤清器拆下或将进气软管抬高,或将排气管通过橡胶软管抬高。使汽车的进、排气口尽量远离水面,减少发动机进水的可能性。 2、高处停车 雨季,停车、存车要尽量选择地势较高处,不要存放在容易积水的地方,以免低洼地带的积水越来越深,而周围停

放的汽车又限制了移动,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车慢慢被水淹没。 3、行车避水 行车时应尽量避免对方来车行驶时所激起的水浪,必要时可停车让对方汽车先行通过。 4、科学涉水 不了解积水深度不要轻易地让汽车涉水。如果是很浅的水域,最好低速均衡加油安全驶过(千万不可大加油门)。 不要盲目跟随前方汽车,应观察前方汽车通过情况再行决定自己是否通过。 当水淹没高度达到车轮半径时,应尽量避免让汽车涉水。不得不过时,可将排气管通过软管抬高,同时采用挂抵档、少加油、慢而均匀行驶的方法通过,尽量避免让水进入排气管。 5、汽车被淹后的施救 如果汽车被水淹,要及时、准确地予以施救,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一般应采用硬牵引,或将驱动轮托起后牵引,一般不要采取软牵引。(自动变速箱的车辆更应注意,软牵引可能会造成自动变速箱的损坏!) 6、严禁水中启动车辆 汽车因进水熄火后,驾驶员绝对不能抱着侥幸心理贸然启动,否则会造成发动机进水,引起损坏。当汽车被水浸入时,驾驶员应马上熄火,及时求援并拨打报案电话。 7、及时拨打报案电话

车险理赔流程、注意事项

车险理赔流程、注意事项 车险理赔难已经成为保险业的通病,其实理赔难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除了个别保险公司缺乏诚信,车主对车险理赔知识的不了解也是其中一个原因。为此,这里将详细介绍车辆保险理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车辆保险理赔流程之流程介绍 第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 第二,了解拒赔范围和免责范围。 第三,损失过小索赔不划算。因为在车险续保时,保险公司有一个保费优惠条款,即车辆一年未出险,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10%左右的保费优惠;如果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那么保费优惠最高能达到30%左右。 第四,发生道路事故后,先拨打110,让交警开好证明就去修理场,报案,定损全套现在修理厂都能做到。

第五,非道路事故(小区):自己写个证明,然后找所属派出所盖章就可以了。 第六,单车事故: 110先交警开单,然后找修理厂。保险公司有的要看现场有的不要,不要的直接开去修理场,要的再报案等保险公司来看车。 车辆保险理赔流程之注意事项 不要总是不理赔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事故不是太小,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不要每次都理赔 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

非车险业务操作手册

非车险业务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行销话术 销售技巧 保险的一般常识 财产保险 责任保险 - 家庭财产保险 工程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第二部分:中小企业行业风险及产品推介 小型办公室类 小型私营制造企业 小型商业类 小型服务行业类 小型教育机构类 小型旅馆饭店、餐饮类 小型物流运输业 小型文体、娱乐、健身类 物业公司 停车场 加油站 汽修服务类

第三部分:产品介绍 综合保险类产品 办公室综合保险 住宿学生财产综合保险 小型企业综合保险 餐饮、娱乐场所综合保险 零售、服务业综合保险 公路综合保险 汽车修理厂综合保险 汽车经销商综合保险 财产保险类产品 财产保险基本险 财产保险综合险 财产保险及财产一切险 机器损坏保险 计算机保险 现金保险 企财类业务费率表 意外伤害保险类产品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其他意外伤害保险类产品 意外伤害保险职业分类表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责任保险类产品 公众责任保险 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保险

餐饮场所责任保险 校(园)方责任保险 物业管理责任保险 监护人责任保险 血站采供血责任保险 驾驶员培训学校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停车场责任保险 电梯责任保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律师职业责任保险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 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保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 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 工程监理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 建设工程勘察责任保险 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物流责任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类产品 公路货物运输保险 公路货物运输定额保险 铁路货物运输保险 - 水路货物运输保险

水淹车处置方法及维修技巧

水淹车处置方法及维修技巧 导读:本文是关于水淹车处置方法及维修技巧,希望能帮助到您! 水淹车处置方法及维修技巧 湖北省民政厅消息,截至2016年7月11日17时,强降雨已造成湖北省17个市83个县1347.55万人受灾,死亡56人、失踪6人,紧急转移安置67.7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41.4万人;因灾倒塌房屋3万间,不同程度损坏房屋7.9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323.3千公顷,其中绝收371.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25.6亿元。武汉约500个私家车地下车库"泡汤",地下车库变水库,保守估计约50000辆汽车泡水。 笔者因在北京2012年7.21特大洪水灾害中处理水淹车辆有较多经验,也是国内首批接触水淹车辆维修的专业工程师,曾协助保险公司及各大修理厂指导维修泡水车辆。因此针对武汉特大洪涝灾害,谈谈如何预防车辆涉水损失、涉水处置以及维修技巧。 一、车辆汛期出行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天气情况 车主需密切关注汛期暴雨、大风、洪涝、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做好防汛准备,服从交警疏导指挥,尽量减少暴雨及恶劣天气驾车的出行次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2.大雨及积水中前行时要高扭矩、低转速 在大雨及积水中前行时,应打开双闪应急灯,在积水路面保

持匀速行驶,切勿停车。切勿急加速高挡位行驶,积水路面急加速会导致轮胎打滑失去方向,从而引发事故。同时急加速会激起水浪倒灌入进气管损坏发动机。 3.车辆驶出积水路面需缓慢试车 在驶出积水后,应在安全路段低速行进并进行点刹测试制动效果,确认制动系统正常方可继续行驶。 二、水中熄火或车辆泡水后处置方法 车辆在水中熄火后,切勿强行着车,否则会使发动机进行压缩做功,而水的压缩性很小从而导致活塞连杆被顶弯,毁坏发动机。因为水会被电解从而产生电解液腐蚀车辆电脑模块,导致不可逆转的损失,车主应第一时间进行蓄电池断电。随后应将车辆拖出积水后致电保险公司或等待拖车救援。 三、维修技师如何处置泡水车辆 维修技师接到车主报案抵达现场后,应首先确认车辆泡水程度,避免因拖车师傅的专业技能有限,导致绝大多数车辆处理不妥造成损失扩大,增加维修难度以及损坏程度。车辆泡水一般分为两种,即动态水淹和静态水淹。 1.动态水淹,即车辆行驶过程中遭遇熄火。处理此类车型有四个步骤:望、闻、问、切。 望:(1)打开机舱,检查有无明显缸体损坏迹象,缸体是否因进水导致活塞连杆损坏缸体。如缸体无明显损坏,拖车时应先进行缸体预排水,防止拖车二次损坏,导致故障扩大化。(2)检查水淹程度,目测并触摸车辆内饰,确定水位痕迹,如水迹明显

水淹车案件查勘定损操作指引

附件1: 水淹车案件查勘定损操作指引 一、水淹车案件处理要突出“快” 由于水淹车案件中车辆损失的特殊性,对水淹车案件的处理关键就是要“快”: (一)查勘要快,对报案时仍在水中浸泡的车辆,一定要叮嘱客户尽快采取施救措施,以免车辆遭到雨水长时间浸泡扩大损失; (二)定损更要快,对已被拖到修理厂的受损车辆,查勘定损人员要第一时间让修理厂对车辆进行相应的拆检晾晒处理,尤其是对涉水的电器设备、高档内饰、地毯等,第一时间的晾晒、清洗往往能让损失降到最低。 二、水淹车案件的现场查勘 (一)对案件当事人询问、做好问话记录;拍摄现场照片并检查水位高度,现场照片应该反映现场水淹高度。 (二)走访、调查现场有关人员,确认事故起因,详细询问现场施救情况。 (三)向案件当事人明确水淹车的处理程序,要求当事人按照处理程序处理。将所有涉水电器设备拆检晾晒,涉水时间较长则电器应用稀盐酸或无水酒精浸泡晾干;内饰件涉水应拆检晾晒;发动机及变速箱进水,应进行常规排水处理,

换油保养后确认无误才予发动;底盘件无明显损坏痕迹但预估有损伤时一律按待查项目处理。 三、水淹车案件的定损 (一)水淹车辆损坏情况分析 1、汽车在道路上行驶,突然遇到江河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或暴雨等造成道路积水,而驾驶员不知道积水深度涉水而过,可能会造成积水由空滤器吸入发动机气缸内,造成发动机内部机件的损失和变形,严重时会造成缸体破裂。 2、车辆涉水过河时,突然受到山洪瀑发的袭击,造成车辆翻滚。遇这种情况损失一般较严重。除车身、车架严重变形外,车体内部也可能造成严重损失。 3、大面积、突发性水灾,可能会使车辆来不及转移或无法转移,造成车辆长时间浸泡在泥水之中。这种情况,车辆各部零部件不会损坏和变形(车辆在静止状态),但车体表面可能会有损伤。经过长时间的浸泡及泥沙的侵袭,可能会造成发动机内部进入大量淤泥,汽车各部位零部件及装饰件都会遭受锈蚀、失效或损坏。 (二)定损处理方法 水淹车定损要突出一个“快”字,被水浸泡过的车辆每停放一天,损失就可能加大三成,延误时间稍长,会导致零部件损失加重或导致报废,无形中加大损失,为合理定损带来了难度。

车险水淹车处理技术规范--最终版

车险水淹车处理技术规范-- 最终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灾害性车险水淹案件管理规范 为提高安邦车险理赔服务水平,保证灾害性水淹车险案件及时处理,总公司车险理赔部根据以往对水灾案件处理经验及公司的相关要求,提出灾害性车险水淹案件的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一、灾害性车险水淹案件定义 构成“暴雨”、“洪水”、“暴风”保险责任的条件; 1、暴雨:每小时降雨量达到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2、洪水:凡江河泛滥、山洪爆发、潮水上案及倒灌,致使保险车辆遭受泡损、淹没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 3、暴风:指风速在28.5米/秒(相当于11级大风)以上的大风。风速以气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灾害性车险水淹车案件; a)由于台风、暴雨、洪水、山洪爆发等自然灾害导致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 过程中被水泡损,淹没的损失。 b)因保险责任内的意外或事故而导致保险车辆遭受被水泡损、淹没的损 失。 凡满足下列条件为灾害性车险水淹车群发案件;

a)由于上述原因发生受损车辆在10辆以上。 b) 产生预计损失金额在50万以上。 二、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应如下情况; a)灾害性车险水淹车案件; b)灾害性车险水淹车群发案件; c)其中操作规范适应于个别车险水淹车案件。 三、建立防灾预案 完善灾害前的准备工作,建立可靠的防灾预案管理体系,是理赔管理的重要环节,分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成立专门的处理灾害案件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公司总经理和主管理赔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理赔部门、业务部门等组成。负责对本机构的由于灾害发生的案件进行全面安排和指挥。 工作小组由理赔负责人担任,相关的理赔人员、业务人员组成。负责对发生灾害的案件进行现场处理。 2、制定切实可行的灾害案件处理预案,并要求将预案提前上报总公司审核。做到有准备,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 3、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地培训工作,训练专业人员对处理灾害性案件的技能,要求查勘鉴损人员掌握对保险条款的理解运用、对事故损失的分类、对施救措施的运用和对事故车辆定损技巧的掌握。 4、前期准备工作包括: (1)设立专人跟踪注意当地自然灾害、气象预报等工作,随时掌握客户信息档案,了解动态情况;

PICC新车险理赔系统交强险平台接口操作手册

内部资料不得外传 PICC新车险理赔系统 交强险平台接口 使用手册 PICC新车险理赔项目组 2008/10

关于本文档 目的与范围 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说明PICC新车险理赔系统交强险平台接口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适用的对象 本文档适用PICC车险理赔系统的使用、管理、维护人员阅读。

目录 PICC新车险理赔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交强险平台接口 ...................................................................................... 错误!未定义书签。使用手册 ................................................................................................... 错误!未定义书签。PICC新车险理赔项目组 ........................................................................ 错误!未定义书签。1:交强险平台接口...................................................................................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业务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配置文件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部署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查看日志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查看日志数据库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开关配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险水淹车处理技术规范--最终版

灾害性车险水淹案件管理规范 为提高安邦车险理赔服务水平,保证灾害性水淹车险案件及时处理,总公司车险理赔部根据以往对水灾案件处理经验及公司的相关要求,提出灾害性车险水淹案件的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一、灾害性车险水淹案件定义 构成“暴雨”、“洪水”、“暴风”保险责任的条件; 1、暴雨:每小时降雨量达到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2、洪水:凡江河泛滥、山洪爆发、潮水上案及倒灌,致使保险车辆遭受泡损、淹没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 3、暴风:指风速在28.5米/秒(相当于11级大风)以上的大风。风速以气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灾害性车险水淹车案件; a)由于台风、暴雨、洪水、山洪爆发等自然灾害导致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 程中被水泡损,淹没的损失。 b)因保险责任内的意外或事故而导致保险车辆遭受被水泡损、淹没的损失。 凡满足下列条件为灾害性车险水淹车群发案件; a)由于上述原因发生受损车辆在10辆以上。 b) 产生预计损失金额在50万以上。

二、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应如下情况; a)灾害性车险水淹车案件; b)灾害性车险水淹车群发案件; c)其中操作规范适应于个别车险水淹车案件。 三、建立防灾预案 完善灾害前的准备工作,建立可靠的防灾预案管理体系,是理赔管理的重要环节,分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成立专门的处理灾害案件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公司总经理和主管理赔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理赔部门、业务部门等组成。负责对本机构的由于灾害发生的案件进行全面安排和指挥。 工作小组由理赔负责人担任,相关的理赔人员、业务人员组成。负责对发 生灾害的案件进行现场处理。 2、制定切实可行的灾害案件处理预案,并要求将预案提前上报总公司审核。做到有准备,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 3、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地培训工作,训练专业人员对处理灾害性案件的技能,要求查勘鉴损人员掌握对保险条款的理解运用、对事故损失的分类、对施救措施的运用和对事故车辆定损技巧的掌握。 4、前期准备工作包括: (1)设立专人跟踪注意当地自然灾害、气象预报等工作,随时掌握客户信息档案,了解动态情况; (2)在灾害发生前期,组织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处理措施; (3)建立适应性的快速执行体系,并形成管理制度;

车险人伤案件理赔操作要点

一、接报案与调度 95590专线人员接报案时应询问每起案件是否涉及人伤,涉及人伤的,应记录人伤情况,转调度。 凡是有人伤的案件,无论是否进行现场查勘,调度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人伤核损人员告知案件情况,安排了现场查勘的,并告知现场查勘的人员安排,以便人伤核损人员联系。 二、首次调查 人伤案件在接到报案后72小时内必须进行首次调查,并填制《人伤案件首次调查报告》,作为立案 凭证。 保留了事故现场的,以现场查勘作为首次调查;未保留现场,伤者已入院治疗的,以第一次医疗探视作为首次调查;未保留现场,伤者也未住院治疗的,可以电话了解作为首次调查。既保留了现场,伤者又入院治疗的,将现场查勘和医疗探视结合起来,作为首次调查报告内容。 现场查勘由查勘人员进行,医疗探视由人伤调查人员进行,电话了解由人伤核损人员进行。既安排现场查勘又进行医疗探视的,可由同一组人员操作。现场查勘和医疗探视人员应及时向人伤核损人员反馈 情况。 三、立案估损 首次调查后,应根据情况进行立案处理,属于保险责任的,在72小时内立案,确定不属于保险责任 的,不予立案。 立案人员须依据《人伤案件首次调查报告》及时立案。对预估损失的录入,必须以首次调查报告载 明的金额为准,不得随意低估或高估。 禁止调度人员直接依据报案信息进行人伤案件的立案处理。 四、后续调查 首次调查后人伤案件有关情况尚未明了的,应该进行后续调查。后续调查包括事故调查、医疗探视、评残跟踪、收入调查、身份调查等。调查方式可以是现场调查、实地调查、询问当事人、走访有关部门、 复制有关资料、电话调查等。 无论首次调查还是后续调查,均应注意把握以下要点: 1、事故调查要点 原则上,首次调查应查明事故情况。首次调查确实难以明了事故情况的,可以继续调查。 事故调查应围绕事故的真实性、事故责任和事故类型进行。 事故真实性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受伤人所在位置、碰撞的部位、碰撞痕迹,双方的交通工具,事故发生的机理等,必须拍摄事故照片或事故车辆照片,标明接触部位。必要时制作现 场草图。 事故责任调查:了解事故发生机理,双方过错情况和交通违章情节。事故较大,造成人员残疾或死亡的,应该主动联络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尽可能参与责任划分。 事故类型调查:着重了解受伤人员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是否事故直接受伤人员。 2、医疗探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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