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

落实情况调查问卷

各有关单位:

为跟踪了解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具体落实情况,分析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政策及操作办法,方便有关单位更好、更便捷地享受到政策优惠,我们特设计了本问卷。

请认真、客观地回答每一个问题,我们将妥善使用贵单位提供的宝贵信息,用于政策的评估和完善,并保证不向任何无关机构或个人透漏。问卷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请于2017年7月7日前登陆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主页填写和提交。为保证问卷质量,建议由贵单位从事财务和科研工作的人员共同填写。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填写说明:选择题部分,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单选。

一、基本信息

1.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2.单位性质:

— 1 —

□中央级高等院校□中央级科研院所

□地方(省属)高等院校□地方(省属)科研院所

□其他(请具体说明):

3.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4.按财政补助情况,贵单位属于:

□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差额拨款单位□无财政拨款单位5.2015-2016年贵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单位未发生有关活动的请填“0”)

转化形式项目数自行创办企

业转化成果

以技术入股

其他企业

技术许可技术转让

其他形式(请具

体说明:)

2015年度项目数

(项)

2015年金额

(万元)

2016年度项目数

(项)

2016年金额

(万元)

(说明:技术入股是指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二、政策实施情况

6.贵单位对当前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政策的了解情况:

□很熟悉□比较熟悉□一般了解□不知道

7.贵单位已了解下列哪些相关政策文件(可多选):

□全国人大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

□国务院印发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国办印发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

□《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科发促字

…2016?97号)

— 2 —

□农业、卫生计生、国土资源、国防科工等重点行业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

□上述都不了解

8.贵单位是否建立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内部管理制度:

□是(请具体列出文件名单和出台时间):□否

9.贵单位是否设立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门部门:

□设立了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尚未设立专门部门,但有专职人员

□既未设立专门部门,也无专职人员

10.贵单位向企业或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的方式(可多选):

□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其他(请具体指出:)

11.贵单位科技成果定价方式(可多选):

□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拍卖□其他(请具体指出:)

12.下列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哪些已开始在本单位落实:(可多选)□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下放科技成果处置、使用权,不用审批和备案)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将转化收益权下放给单位,不用上缴国库)

□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报酬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在本单位及技术交易市场公示拟交易价格的,单位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上述都尚未落实

13.您认为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对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健全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激发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全社会创新活力的作用如何:

— 3 —

□作用很大□作用较大□作用一般□作用较小□没有作用

14.当前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对促进本单位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的保障力度如何:

□很大□较大□一般□较小□没有

15.贵单位对国家现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转移的政策环境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

16.贵单位认为现行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落实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可多选,不超过3项):

□缺少本单位落实的内部制度□政策操作程序繁琐

□缺乏针对性的政策宣传辅导□容错、免责机制尚未真正建立

□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其他问题(请具体说明):

17. 对于个别省市正在探索开展的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职务发明人与单位共同拥有成果“所有权”;“先确权,后转化”)您怎么看(可多选)?

□已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突破力度已很大,没有必要探索此项改革

□该项举措与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建议实施

□科技成果转化还存在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该举措是产权驱动创新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突破力度大,应鼓励大胆探索

□该项改革举措可极大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造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建议尽快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

□其他(请具体说明):

三、有关意见和建议

18. 贵单位认为当前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还存在哪些政策空白点或需要改革突破的地方?

19. 对国家和地方政府进一步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落实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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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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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如下规定。 一、促进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技术转移 (一)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应当采取措施,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供给。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有权依法以持有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确认股权和出资比例,并通过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等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权属、作价、折股数量或者出资比例等事项明确约定,明晰产权。 (二)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通过本单位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机构或者委托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扣除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后,应当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并对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和发展给予保障。 (三)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持有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单位应当明确并公开异议处理程序和办法。 (四)国家鼓励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方式投资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国务院财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技术入股形成的国有股在企业上市时豁免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转持的有关政策。 (五)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按照规定格式,于每年 3月30日前向其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年度报告,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案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案 为促进科技成果在、国家自主创新示区(以下简称“自创区”)转移转化,提高技术源头供给能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依据《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设立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树立“四棒接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思维,着力打通“基础理论研究——实验室研究——中试放大及功能验证——工业化生产”四个接力环节,重点解决第三棒缺位或接力不足的问题,全力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带动力强的重大科技成果在自创区落地转化。到2022年,培育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0个,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机构40家,培养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至少100名,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建成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区。 二、建设容 (一)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转化平台 1.科技成果征集。开发“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系统”,科易网、科技大市场等省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企业需求、科技项目、科技专家等数据库,积极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征集科技成果,鼓励各类用户在网络系统实名注册,登记科技成果,逐步将全国乃至全球的优质科技资源纳入系统。

2.科技成果筛选。建设自创区科技创新专家智库,建立科技成果筛选机制,对已征集的科技成果进行分类、评价、筛选,遴选出成熟度高、适于转化、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定期发布优秀科技成果和技术推广目录,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创业者等在区进行投资转化。 3.科技成果交易。广泛开展创新论坛、科博会、科交会、项目路演等交流对接活动,为成果“提供方”和“需求方”实地对接提供沟通平台。建立科技成果专业化、市场化定价机制,指导科技成果所有方以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协议出让、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技术成果交易。 4.科技成果落地。将完成交易的科技成果列入跟踪培育对象,对完成实验室研究阶段的项目,引导投资转化方进入自创区孵化器;对完成中试熟化阶段的项目,引导其进入企业加速器或直接落地产业园,培育和扶持科技成果在区就地转化。 (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5.建设小试平台。对高校、院所、企业现有的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等进行资源统筹,按功能定位分类,构建开放共享的小试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方提供数据积累、工艺优化、二次研发等服务,提出适合中试生产和投放市场的产品路线。 6.建设中试基地。围绕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机构等,通过升级、自建、协同合作等方式,建设一批

科技成果转化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鼓励对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科技成果转化,规范对科技成果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的管理活动,特制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制度涉及到科技成果,是指公司利用现有的技术、人力、资源,通过自主研发或基于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下与科研所及高校联合进行研究开发的项目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3.岗位职责 (1)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成立窗口,指定专门负责技术转移专员,负责与研究型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沟通交流、接洽;向外部发布技术合作需求、公司自主研发取得的技术成果信息。主 导公司技术合作对象(如研究型大学、第三方研究机构)评审及对合作对象提供技术资源匹配; 对公司取得技术成果积极向他人撮合许可、转让、合作、折算股份投资。并制定相应的科技成 果转化奖励制度。 (2)技术研发部:为加快公司产品迭代,研发部产品经理应根据产品的发展战略,提出详细的技术合作需求,积极参与与高等院校的技术交流,充分利用高校利用学科交叉的创新资源,打破空 间限制,推动与高校专家之间合作;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3)财务部: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与研究型大学或第三方研发机构进行技术合作进程,支付相应比例的研究开发经费,对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技术成果以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 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 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形式进行转化,所形成的收入纳入技术服务收入。 4.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内容 (1)完善技术转移的管理体系,建立校企联名实验室等形式整合多方面的优质资源,为公司组织大体量、高水平的科研创新团队奠定基础;为加快公司研发产品迭代,完善公司内部研发体系,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支持。 (2)构建适宜公司技术创新的技术转移创新体系,通过加大与高校知识流、技术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诸多要素的互联互通;依托高校多学科资源交叉优势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从而提供 公司产品竞争力。还能促进大学科学技术成果转化。

关于举办2019年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关于举办“年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专业人才”培训班通知 各学会、基金会: 为认真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首都北京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在科研机构汇聚、科技成果丰富、科技人才众多的资源优势,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作为北京市科协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拟在年举办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业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着眼解决中国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五大瓶颈”(多数科技成果转化条件不成熟、多数企业需求承接条件不精准、转化项目供需双方对接不持续、转化项目实施路径设计不科学、转化项目所需多元资源不到位)的问题,采取举办系列培训的形式,精心设计课程,精心安排授课,精心组织实操,通过集中培训学习,强化参训学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科技与市场相融合的理念,使参训学员系统了解掌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服务、常见问题解决、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方案编撰、转化评价体系等内容,为相关单位培养一批“懂政策、懂法规、懂流程、会实

操”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业人才,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更好地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培训课更加专业、实操性更强,专业技能培训课有所增加。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北京市科技进修学院 支持单位:北京科技报 三、培训内容 .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最新理论及政策法规解读; .一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操经验介绍; .三套科技成果转化系统评价体系操作技能实操培训; .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服务平台体系架构、业务模型、运维管理、典型案例; .科技成果数据信息服务技能培训; .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服务技能及金融投资服务技能培训; .实案操作及专家点评、互动(课程设置,详见附件)。

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六大亮点解读

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六大亮点解读 2015年8月31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96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了大幅修改,修改达44处之多,整部法律从37条扩展到52条,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重视。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显著提升我国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充分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强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修改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于10月1日实施,掌握和运用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关键内容,对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如下六大亮点: 一、释放活力,下放三权 本次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解决科研机构或大学转化科技成果和运用知识产权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国有企业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权属、运营等管理问题,可以通过《企业国有资产法》解决。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改之前,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未将有形财产和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进行区别对待,这严重阻滞了国有科研单位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其具体表现就是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使用、处置科技成果需要层层繁琐的审批,容易丧失科技成果处置的有利时机;科研机构或高校的科技成果处置收益需要全部上缴国库,导致科研机构和大学丧失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因此,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一大亮点就是打破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主要体制障碍。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但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通过协议定价的,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在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后,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上述两条规定放权于科研机构和高校,确保了其真正拥有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是本次修法最有”含金量”的条文。 二、协议优先,提高奖酬 由于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自身的特点,科技成果通常属于职务科技成果,科技成果的转化也通常是在单位的转化人员或科研人员的努力下才能完成。科研人员既是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又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推动者和重要实施者。建立和完善激励科研人员和转化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法律制度和措施,对于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实现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健全和完善了科研人员和转化人员的职务科技成果奖酬制度。一是大幅提升了法定奖酬的比例。1996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规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最低标准是转让净收入的20%;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则规定以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的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奖励和报酬的最低限是转让净收入、许可净收入或作价出资获得的股份、出资比例的50%。二是单位与科技人员或转化人员关于奖酬标准和数额问题,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XXXXXXXX院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个人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实施后续管理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5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等的法规和文件要求,为促进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激发调动科技人员和成果转化工作人员积极性,规范工作流程,结合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016)295号》进行修订,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应当尊重市场规律,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相关人予以奖励。 第三条科技成果指在科研和技术开发中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结合院实际情况,本办法中转化的科技成果具体界定为: 1 / 8

(一)专利; (二)已做著作权登记的计算机软件及其他成果; (三)已做专有权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其他成果; (四)专有技术(如关键技术算法和参数等); 本办法中的科技成果不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成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院及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院包括所属各部门、分院、企业。 工作人员包括院在职人员及在站博士后。 相关人员包括退休、调动离职等离开院后不满1年或另有约定的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院领导办公会),负责审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管理制度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案,包括采用员工创业持股方式进行的科技成果转化、涉及院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等。 第六条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评审机制 1.评审委员会:由主管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涉及院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案。员工持股创业科技成果转化方案,由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评审。 2.评估组:由相关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日常项目的评审工作。 2 / 8

【2019两会】聚焦2019两会科技科技成果转化是科创中心建设的关键

聚焦2019两会科技科技成果转化是科创中心建设的关 键 以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领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是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当前,以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合肥为代表的全球和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任务十分明确,各项工作已经到了全面深化、全面落实的攻坚突破阶段,要聚焦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经济建设主战场,强化主攻方向,加强开放合作,着力吸引集聚海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不断扩大创新成果市场应用,持续提升科创中心建设的集中度和显示度。 加强政策协同,营造良好环境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为科创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试点,如何集中各类创新资源要素,持续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成果转化已成为科创中心建设的重中之重。针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供需双方不接轨、市场化程度不高等突出瓶颈应抓紧研究突破,须进一步增强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通过强化政策协同、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搭建科技成果信息“供需对接”平台等举措多管齐下,逐步探索形成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机制和管理体制,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效率、效益及规模。 紧扣科创中心建设目标、职能定位及任务分工,要加强政策、资源整合,建立健全一套精简高效的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持续放大科技、财政、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政府采购、军民融合、

知识产权等政策协同效应,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为强化重点任务的统筹部署及创新资源要素的统筹配置,并形成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强大合力,建议各科创中心建设城市设立“一门式”服务窗口,以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为着力点,协调解决各类主体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积极参与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竞争 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开放合作,以国际科创园区建设为抓手,吸引更多跨国企业研发中心落地,吸引更多科学家开展国际科研合作,吸引更多科研成果在国内孵化转化。锚定全球科技创新战略领域,以国家实验室建设为引领,着力优化国家各类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建设一批高水平功能平台和新型研发组织,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国际创新网络,建立面向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开放的新机制。要探索建立新型举国体制,进一步优化国家重大创新布局,各科创中心建设城市力争主导发起、领受、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推动大科学设施、重大项目落地,着力将其打造成为全球创新网络中的核心节点城市。 产学研用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进一步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梳理科技成果资源,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建立面向市场主体的技术服务站点网络,推动科技成果与实体企业需求有效对接,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建立完

5)科技成果转化

五、科技成果转化 1.概念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 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科技成果转化应当包 括各类成果的应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技能的加强,效率的增加等等。因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生产力包括人、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因此科学技 术这种潜在的生产力要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最终是通过提高人的素质、改善 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来实现的。从这种意义上讲,广义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 科技成果从创造地转移到使用地,使使用地劳动者的素质、技能或知识得到增加,劳动工具得到改善,劳动效率得到提高,经济得到发展。狭义的科技成果 转化实际上仅指技术成果的转化,即将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果从科研单位转移 到生产部门,使新产品增加,工艺改进,效益提高,最终经济得到进步。我们 通常所说的科技成果转化大多指这种类型的转化,所讲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就是 指技术成果的应用数与技术成果总数的比。 2.转化途径 科技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是提高综合国力的主要驱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科技政策的新趋势。科技成果转 化的途径,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种转化方式,并且这两种方式也并非泾渭分明,经常是相互包含的。 2016年1月,媒体报道,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30%,先进国家这一指标 为60%至70%。 全国政协委员、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带头人祝连庆表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需要政府、高校和研发机构,以及企业三方同时发力,唯有如此才能研发 出更适合实体经济发展的高科技成果,并进一步转化成高附加值的产品。”[1] 科技成果的直接转化 1.科技人员自己创办企业 2.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或合同研究 3.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开展人才交流 4.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沟通交流的网络平台 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 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主要是通过各类中介机构来开展的。机构类型和活动方 式多种多样。在体制上,有官办的、民办的,也有官民合办的;在功能上,有 大型多功能的机构(如既充当科技中介机构,又从事具体项目的开发等),也 有小型单一功能的组织。 1.通过专门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2.通过高校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实施转化 3.通过科技咨询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1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公司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公司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成的技术 成果,我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的 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 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 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研发部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的发布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沟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成人(项 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 益或者收益的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第八条根据成果情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 施转化;企业提供一定的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 获得的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的与企业进行利益分配。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案word版本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 设方案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案 为促进科技成果在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兰州自创区”)转移转化,提高技术源头供给能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依据《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设立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树立“四棒接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思维,着力打通“基础理论研究——实验室研究——中试放大及功能验证——工业化生产”四个接力环节,重点解决第三棒缺位或接力不足的问题,全力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带动力强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兰州自创区落地转化。到2022年,培育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0个,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0家,培养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至少100名,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建成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转化平台 1.科技成果征集。开发“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系统”,链接科易网、兰州科技大市场等省内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企业需求、科技项目、科技专家等数据库,积极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征集科

技成果,鼓励各类用户在网络系统实名注册,登记科技成果,逐步将全国乃至全球的优质科技资源纳入系统。 2.科技成果筛选。建设兰州自创区科技创新专家智库,建立科技成果筛选机制,对已征集的科技成果进行分类、评价、筛选,遴选出成熟度高、适于转化、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定期发布优秀科技成果和技术推广目录,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创业者等在区内进行投资转化。 3.科技成果交易。广泛开展创新论坛、科博会、科交会、项目路演等交流对接活动,为成果“提供方”和“需求方”实地对接提供沟通平台。建立科技成果专业化、市场化定价机制,指导科技成果所有方以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协议出让、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技术成果交易。 4.科技成果落地。将完成交易的科技成果列入跟踪培育对象,对完成实验室研究阶段的项目,引导投资转化方进入兰州自创区孵化器;对完成中试熟化阶段的项目,引导其进入企业加速器或直接落地产业园,培育和扶持科技成果在区内就地转化。 (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5.建设小试平台。对高校、院所、企业现有的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等进行资源统筹,按功能定位分类,构建开放共享的小试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方提供数据积累、工艺优化、二次研发等服务,提出适合中试生产和投放市场的产品路线。

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流程

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同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流程 1、成果完成人与成果需求方无利益关联 学校主管部门、院系、成果完成人与成果需求方洽谈 确定转化方式,制订转化方案 转化方式:协议定价 确定协议成交价格转化方式: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或拍卖院系与成果完成人将科技成果价格评估 、挂牌交易或拍卖过程与结果提交主管部门备案成果完成人提出申请,院系、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选择具有国有产权交易 资质机构进行挂牌交易 或拍卖 成交价格不低于评估价 格,且不低于5万元 成交价格不低于评估价格,且不低于5万元技术转移中心审核 法务法律条款审核 主管部门和院系网站、OA 系统、公示栏公示 学校和转化方签署合同 根据合同进行材料交接,执行合同 扣除相关费用后,根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否否是是 2、成果完成人与成果需求方有利益关联

主管部门、院系、成果完成人与成果需求方洽谈 确定转化方式,制订转化方案 转化方式: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或拍卖 成果完成人提出申请,院系、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选择具有国有产权交易资质机构 进行挂牌交易或拍卖 院系与成果完成人将科技成果价格评估、挂牌交易或拍卖的 程与结果提交主管部门备案 成交价格不低于评估价 格,且不低于5万元否 技术转移中心审核 法务法律条款审核 是 主管部门和院系网站、OA 系统、公示栏公示 学校和转化方签署合同 根据合同进行材料交接,执行合同 扣除相关费用后,根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成果完成人提交成果转化利益关联书面声明 报院系和主管部门备案

科技成果转化 百科

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一、概念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科技成果转化应当包括各类成果的应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技能的加强,效率的增加等等。因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生产力包括人、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因此科学技术这种潜在的生产力要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最终是通过提高人的素质、改善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来实现的。从这种意义上讲,广义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技成果从创造地转移到使用地,使使用地劳动者的素质、技能或知识得到增加,劳动工具得到改善,劳动效率得到提高,经济得到发展。狭义的科技成果转化实际上仅指技术成果的转化,即将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果从科研单位转移到生产部门,使新产品增加,工艺改进,效益提高,最终经济得到进步。我们通常所说的科技

成果转化大多指这种类型的转化,所讲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就是指技术成果的应用数与技术成果总数的比。 二、转化途径 科技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是提高综合国力的主要驱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科技政策的新趋势。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种转化方式,并且这两种方式也并非泾渭分明,经常是相互包含的。 2016年1月,媒体报道,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30%,先进国家这一指标为60%至70%。 全国政协委员、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带头人祝连庆表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需要政府、高校和研发机构,以及企业三方同时发力,唯有如此才能研发出更适合实体经济发展的高科技成果,并进一步转化成高附加值的产品。”[1](一)直接转化

《杭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杭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推杭州市数字经济和新制造业发展,设立杭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调动本市企业、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形成合作共赢、利益共享的科技成果转化良好局面。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资助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杭州市企业通过网上技术市场吸纳国内外高校院所和杭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最新科研成果,或者通过市级科技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拍卖从无关联单位取得的先进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服务、新标准,发展新产业的项目。企业提交单位和项目组基本信息、技术合同、项目总结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市县两级可以给予企业不超过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0%、最高150万元的财政资助。应急公共安全、“卡脖子”技术攻关、重大军民融合、发明专利产业化、战略合作项目,依次优先支持。涉及科技成果关联交易、申报主体失信、申报材料不全、同级重复申报等情形的,不予资助。 (二)支持科技中介服务示范机构建设 鼓励在杭科技大市场、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社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孵化、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从细分行业、产业技术领域入手,逐步向标准化服务、专业化深耕、国际化拓展。按照前两个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金额、科技成果转化量、标准化服务量、人才培养等业绩、行业信誉和影响力,每两年依申请择优评选10家杭州市科技中介服务示范机构(允许重复参评),予以公布并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 (三)奖励重大科技成果获奖团队 在杭高校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本市企业牵头完成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和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且在杭产业化,两年内完成项目年税收贡献不低于500万元的,可以给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团队(企业)奖励500万元,给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团队(企业)奖励100万元。 (四)鼓励科技成果转移单位 在杭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外地高校院所在杭技术转移机构,与杭州企业签订技术合同,凭技术合同登记表、单位收款票据和银行收款凭证等材料,可以按照累计实际技术交易额的3%、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奖励科技成果输出单位,可用于奖励科技成果研发和转移转化的主要贡献人员。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哈尔滨商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我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和各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校教职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学校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哈尔滨商业大学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学校鼓励成果完成人(课题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六条科学研究处负责校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发布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我校相关单位或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八条成果完成人(课题组)不得将职务技术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可自行转化成果,但应事先向学校报告并与学校签订协议,依法保证学校应享有的权益。 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由需求单位、科学研究处和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2020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范文

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范文 28日,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我国科研人员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金额大幅增长,xx年达47亿元,同比增长24%。政策红利显著释放,科技创富效应进一步显现。 《报告》指出, xx年,2766家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合同项数增长迅速。其中,合同金额达121亿元,同比增长66%。 (:科技日报)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运营重点在对市场规律的灵活运用,充分调动市场要素。首先,是运用市场的手段,把科技成果从高校、科研院所里转移到企业里面去;其次,是依托企业为载体,通过企业鲜明的市场特性,将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 在当下,许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为了转移而转移,只是简单的把科研成果(包括专利、解决方案等)落到企业头上。这样,研发人员得了点眼前小利,企业得了点赋能科技的小虚荣。科技成果转

移出去后,由于出发点就不是市场化,所以,最终是否可以创造价值、是否去转化成价值,研发人员管控不了,企业也不太去关注。 怎样真正做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运营?首先,需要有收益模式让科技研发人员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定向研发;其次,企业需要根据市场对科技产品及性能的需求进行成果转化;再次,运营模式需要充分体现市场化关于价值分配的原理,在利益分配上平衡研发者、科技服务平台、企业三方关系。 (研发—平台—市场) 快别提倡万人创业了,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简直就是拿着爹娘的辛苦钱在交昂贵的社会学学费! 说一个真实事件,上个月我的一个小伙伴,太原理工大研究生毕业,采矿工程,按理说前程似锦,但是个人、家庭都毁在了创业上! 小伙伴研究生毕业以后被分配到山西某矿业集团,因为前几年煤矿效益不景气,工资收入等不算高,勉强维生吧。再看了某创业节目以后,和几个同事决定裸辞创业,选择了当时比较火的“考研视频培训班”。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奖励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根据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制定公司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科研任务的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第三条成果收益 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1、技术中心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第四条奖励对象 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等方面投入科研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第五条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 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科研经费投入主体、科研软硬件平台、科研人员三个方面。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 ①科研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技术中心,20%归科研人员,60%

归企业所有; ②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20%,科研人员占40%; ③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科研经费的,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4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益的8%作为本公司技术中心的成果收益,12%作为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第六条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 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 3、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 第七条附则 1、成果收益的奖励制度是年薪制、绩效奖励制度并列的研究人员激励制度,研究人员的成果收益不影响其年薪和绩效奖励的发放。

“科技成果转化”解析解读

“科技成果转化”解析 目录 一、科技成果转化概述/2 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途径/2 三、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过程中各相关主体的作用/3 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障碍因素/4 一、科技成果转化概述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的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是技术转移的形式之一,“科技成果转化”这一提法也是我国习惯使用的一个概念。 一项新的科技成果被研发出来以后,只有将其转化到生产实践中,才能发挥它的价值。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对经济增长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科技成果商业化是包含多种资源转化在内的一种综合性资源转化,其转化成功就是一种集大成的成果。科技资源转化成果,是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特别是要素之间高效联动的结果。科技资源转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其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科技创新管理。所以,首先应关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途径 科技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是提高综合国力的主要驱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已经成为目前世界各国科技政策的新趋势。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种转化方式,并且这两种方式也并非泾渭分明,经常是相互包含的。

(一科技成果的直接转化 1.科技人员自己创办企业 2.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或合同研究 3.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开展人才交流 (二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 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主要是通过各类中介机构来开展的。机构类型和活动方式多种多样。在体制上,有官办的、民办的,也有官民合办的;在功能上,有大型多功能的机构(如既充当科技中介机构,又从事具体项目的开发等,也有小型单一功能的组织。 1.通过专门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2.通过高校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实施转化 3.通过科技咨询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三、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过程中各相关主体的作用 (一政府 科技成果转化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风险性事业。没有政府作后盾,没有政府资助,单个个人或企业很难做到。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政府作用是必不可少的。所以,科技成果转化,首先是政府要引导,要制定相应的政策。 政府应当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过程中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我国科技体制的一个很大的弊端,就是大量的科研机构独立于企业之外,长期形成了科技与经济相分离的局面,所以,有大量的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对于我国这种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的特殊阶段出现的特殊问题,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大力支持企业建立自己的科研机构,尽快承担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重任,搞好科技成果的转化。政府有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与奖励制度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与奖励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根据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司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二、基本原则 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科研任务的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三、成果收益 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1、技术中心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四、奖励对象 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等方面投入科研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五、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

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科研经费投入主体、科研软硬件 平台、科研人员三个方面。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 科研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技术中心,20%归科研人员,60%归企业所有; 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2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40%; 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科研经费的,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4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 占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益的8%作为本公司技术中心的成果收益,12%作为公司技术中心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六、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 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 3、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 七、附则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 落实情况调查问卷 ( 各有关单位: 为跟踪了解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具体落实情况,分析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政策及操作办法,方便有关单位更好、更便捷地享受到政策优惠,我们特设计了本问卷。 请认真、客观地回答每一个问题,我们将妥善使用贵单位提供的宝贵信息,用于政策的评估和完善,并保证不向任何无关机构或个人透漏。问卷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请于2017年7月7日前登陆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主页填写和提交。为保证问卷质量,建议由贵单位从事财务和科研工作的人员共同填写。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填写说明:选择题部分,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单选。 一、基本信息 1.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2.单位性质: — 1 —

□中央级高等院校□中央级科研院所 □地方(省属)高等院校□地方(省属)科研院所 □其他(请具体说明): 3.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4.按财政补助情况,贵单位属于: □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差额拨款单位□无财政拨款单位5.2015-2016年贵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单位未发生有关活动的请填“0”) 转化形式项目数自行创办企 业转化成果 以技术入股 其他企业 技术许可技术转让 其他形式(请具 体说明:) 2015年度项目数 (项) 2015年金额 (万元) 2016年度项目数 (项) 2016年金额 (万元) (说明:技术入股是指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二、政策实施情况 6.贵单位对当前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政策的了解情况: □很熟悉□比较熟悉□一般了解□不知道 7.贵单位已了解下列哪些相关政策文件(可多选): □全国人大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 □国务院印发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国办印发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 □《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科发促字 …2016?97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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