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言语行为分析在审讯中的应用

非言语行为分析在审讯中的应用
非言语行为分析在审讯中的应用

论非言语行为分析在审讯中的应用

首先我说一下关于非言语行为的我的理解,非语言行为通常指用非语言交流或者身体语言交流,它是传递信息的一种方式,传递着我们意识中或者潜意识中的所想所感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的非言语行为,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与侦查讯问人员交流的过程中,不自觉出现的、反映其特定心理活动的面部表情、身体姿势、手和腿的动作以及副语言行为。因此,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的肢体语言、微表情和副语言行为都包含在犯罪嫌疑人的非言语行为当中。

在讯问中,非言语与言语手段往往是并存的,非言语讯问有其独特的甚至是言语方式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其实,大多数人都注意不到周围世界的细节变化,因此,也就意识不到周围环境的丰富多彩。一个人手脚的动作可能与他的思想或目的大相径庭,但是却没人发现。其实我们在工作当中非言语行为可以有效帮助我们找到我们想要的东西。提高讯问人员对非言语行为认识,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因为可以加强讯问人员在现实的讯问过程中得到更多,更好的信息,也可以使犯罪嫌疑人坦白自身,更多的供述其他讯问人员未掌握或者掌握不多的情况。当然这种情况需要建立在讯问人员对犯罪嫌疑人非言语行为的的内在含义的了解,和对案情的熟悉和看透的基础上。加强讯问人员对非言语行为的重视和学会应用非言语行为,提高破案率,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减少肉刑以及变相肉刑的刑讯逼供,使侦查讯问更加具有时效性,

专业性,规范性,技术性。当然非言语行为在审讯过程中起到的只是辅助的作用,不能鲁莽的凭着自己个人主观意识去判断犯罪嫌疑人的非言语中的暗示,一定要遵循既定的询问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调理的规范。非言语行为在讯问中的运用最终要根据每个案件中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切忌生硬做作,为用而用。

非言语行为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分别是:①面部表情,包括犯罪嫌疑人皱眉头的动作、特有的眼神、面部肌肉的变化以及说话时嘴唇、嘴角的活动幅度等。②身体姿势,主要指其坐姿。人的坐姿会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心理状态。③手和腿的动作,个体的某些情绪体验与心理变化不仅会在个体的面部、坐姿上有所体现,还会在其手和腿的动作上有所反映。④副语言行为,是指犯罪嫌疑人言语内容之外的语言特征,如反应的快慢、声音的大小、说话的长短以及语速、语气等。

我觉得是因为非言语行为有其独特的地方,让非言语行为在审讯过程中能够让讯问人员分析之后得到情报。

①非自主控制性。这是讯问中犯罪嫌疑人非言语行为最为重要

的特点,也是将其反过来运用到侦查讯问并能有效影响侦查讯问的重要前提。因为非言语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不受人的主观意志所影响,而且难以受到疑犯自身控制,是疑犯自身不自觉的收到信息之后所直接在身体上的反应。但,并非不能控制,但是需要长时间的锻炼。但是,在疑犯供述的过程中,他们更多的是精力是在于如何编造供述内容,而忽略了自身

的非言语行为,很少会主动地、有意识地控制或隐藏自己的非言语行为。另一方面,由于讯问的主导权在于讯问人员,疑犯不知道下一个问题是什么,就不能根据所问的问题进行自我心理上的调整,从而不能调整自身的非言语行为。所以这是非言语行为分析在审讯中的第一个优点。

②个体、群体差异性。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的非言语行为虽然是

非自主控制的、客观、普遍的,但在具体表现上也具有极强的个体、群体差异性。即使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具有相同的情绪体验,相同的心理状态,但因其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性格以及社会经历等方面的不同,其在讯问中所表现出的非言语行为也存在着较大差异。如果有较为相同的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性格以及社会经历的话,就会有相同的或近似的非言语行为。正因为这样,在讯问不同疑犯的时候,注意到个体群体差异性,就能方便的解读出疑犯的一些不容易隐藏的个人信息。但是应该注意的地方就是累犯惯犯在这些方面的隐藏,他们已经多次受到讯问,对讯问有了一定的适应能力,所以他们的非言语行为更加难以察觉。

③从属性。犯罪嫌疑人讯问中所表现出来的属于个人特定的非

言语行为肯定是来源于犯罪嫌疑人的特定心理状态,而犯罪嫌疑人特定的心理状态必然也必定存在于特定的讯问交流环境中。如果脱离这一特定的讯问交流环境、脱离这一特定的心理状态,犯罪嫌疑人的这一非言语行为就会有多重含义,

从而使其失去运用的价值。就像在审讯室里面审讯时一样,在里面面对讯问人员的讯问,通过疑犯不由自主的思考,身体会随着作出非言语行为。例如“抖动双腿”,在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含义,在家里,可能是习惯使然,在审讯室就可能是紧张或者对讯问人员的一种挑衅,所以非言语行为在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含义,当然我们要结合语言行为来解码非言语行为,因为他们是一种从属关系,没有特定环境下的语言行为就不能贸然判定疑犯的非言语行为有什么含义,这是非言语行为的从属性所决定的。

讯问过程中,我觉得以下是非言语行为分析在讯问中的应用一、分析非言语行为,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在分析观察犯罪嫌疑人心理块,就是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在讯问过程中,我认为值得注意,值得进行培训的两个方面,这两种非言语行为,或多或少的反映的当事人的心理情况和内心世界的映射。可以通过对两方面的培训,观察在讯问过程中当事人对于什么名词,什么物品,以及相关信息的感知时确认,通过讯问人员从中观察得到案件的相关信息。

在讯问过程中,被讯问人员不说真话不一定是与案件有直接或密切的联系,反而是处于保护自己利益的理由,例如怕被报复之类的,所以有时我们通过观察他们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能够分辨到真伪之后,采取相应措施,见招拆招。犯罪嫌疑人说谎的时候,肯定是与说真话存在差别的,这个细微的差别,通常表现为

内在生理反应方面和外在生理反应,例如,呼吸,血液流动的速度等与我们能够分析得到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因为我们不能随时随地都测量犯罪嫌疑人的血压脉搏,但是我们能观察到疑犯的细微变化,于是我们可以将非言语行为分析应用于讯问过程以至侦察观察当中。通过对其非语言行为进行认真地观察、分析和判断,可以有效地区分谎言。

二、分析非言语行为,推断犯罪嫌疑人心理状态

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既短暂有稳定,在其自觉或不经意之间都会流露出其的心理状态,或自信,觉得侦查人员讯问人员不能再找到突破点,或紧张,害怕东窗事发,但是仍然心存侥幸心理。然而,在讯问的实践中,讯问人员往往只重视犯罪嫌疑人语言行为,而忽视了对犯罪嫌疑人非言语反应的观察和分析,忽视了对犯罪嫌疑人非言语反应背后所反映出的特定心理状态的分析和判断,从而失去了获取更多犯罪证据的好机会。推断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有利于下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讯问策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能提高侦查讯问的效率,保证侦查讯问的质量。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出现的某个特定心理状态的持续时间一般不会太长,随着讯问交流问题的变换,犯罪嫌疑人会从一种心理状态迅速转变为另外一种心理状态,与之相联系的犯罪嫌疑人的非言语反应也会相应地转变。所以这也要求讯问人员在实际的非言语行为分析应用中善于抓紧时机,把握好机会。

三、分析非言语行为,突破沉默的犯罪嫌疑人

但是在讯问过程中,我们都不能保证犯罪嫌疑人一定肯开口,被捉之后保持沉默,一声不吭的野不在少数,我们面对沉默,很多时候都是无从下手。不过我们可以运用非言语行为观察,配合语言攻势,一步步瓦解犯罪嫌疑人的防线。就如上一段所说的,讯问人员可以说出一些与案情有关的名称,比如,凶器,作案地点,作案经过,等等。通过犯罪嫌疑人在听到这些名称之后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来确定主线,重点。这样子只要能够不断观察犯罪嫌疑人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配合加强言语上的攻势,相信,犯罪嫌疑人会开口说话了。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掌握了解和识别非言语行为的有效性的方法,尽量提高识别谎言的准确率,摸清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但是也不能轻率地相信自己非言语行为方面的能力,因为这毕竟是未有严谨的科学证明过它的准确性,不能因为疑犯的非言语行为让你觉得他的供述是假的,就草率的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还要结合人证物证等证据证明其事实。毕竟非言语行为的分析,只是在我国处于起始阶段,对审讯的作用也是辅助性作用。不过非言语行为的分析在审讯中的应用,将会是在审讯范围内的作用越来越大,因为正确的非言语行为分析,能够得到疑犯心理和心态的一些相应数据作为判断,提高破案的几率。

最后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是,在实际的侦查讯问当中,侦查讯问人员在观察和分析犯罪嫌人非言语行为时尽量不让其知晓

或察觉。尽管犯罪嫌疑人对侦查讯问人员这一行为的知晓或察觉并不就会使其能全面、有效地控制或隐藏自己的非言语行为,但犯罪嫌疑人在此种情况下一定会在评估自己谈话内容的同时也一并关注自己的外在表现,进而竭力减少或控制自己的非言语行为,或者为了欺骗侦查讯问人员而编造虚假的非言语行为,从而增加侦查讯问人员准确判断的难度。所以在实际的分析应用中,不能像犯罪嫌疑人作出任何提示。

称呼语及其语用功能分析

称呼语及其语用功能分析 ◎王瑞敏 (武汉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称呼语及其语用功能问题,顺便提及它与称谓语的关系,以期对称呼语有进一步的认识。关键词称呼称呼语语用功能称谓语 一、称呼语 (一)称呼语的研究历史 在言语交际中,称呼语(又叫称呼,指面称,包括普通名词、专有名词、人称代词等指称方式。)起着指称功能及角色定位作用,界定双方的话语角色关系,为进一步的话语建构规定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社会语言学的理论,称呼语的运用应在民族文化的框架内,根据亲疏关系、权势关系、一致关系等不同的人际关系,在特定语境中正确认知角色关系,遵循社会所期望的话语角色的言语行为规范。本文将以称呼语及其语用功能为重点进行分析探讨,以期对称呼语有更明确的认识。 称呼问题的研究早在60年代就引起了社会语言学家的重视。美国语言学家布朗和福特就美国英语中的称呼形式进行了开创性研究;语言学家欧文?特里普以他们的研究为基础,在《称呼的社会语言学规则》一文中列举和分析了称呼选择中诸多可能的制约因素,并以流程图的方式描述了美国西部学术界以及19世纪俄语、依地语、波多黎各语中称呼系统的情况;之后又有学者就英、德、法、俄等西方语言中称呼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后来美国心理学家罗杰?布朗(1988)认为,称呼的用法与交谈者之间的身份差距及亲疏程度相呼应,即语用分析中的地位原则和亲疏原则。 我国对汉语称呼的研究由来已久,赵元任先生早在50年代就对现代汉语称谓系统进行了详尽地描述;陈原先生在《社会语言学》一书中论及了我国解放后出现的某些新的称呼形式以及产生的新的意义;进入80年代后,我国掀起了称呼系统研究的高潮,诸学者对称呼的类型及使用规则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和探讨,祝畹瑾参照欧文?特里普的方法设计了一张汉语称呼系统流程图,并在图中增添了汉语中特有的制约称呼选择的因素。 (二)称呼语与称谓语的区别 有人把称呼语叫做称谓语,但二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称呼是动态的语言使用中的一种面称。《现代汉语词 典》也对称呼语作了解释:当面招呼用的表示彼此关系的名称,如同志、哥哥等。显然这种面称是专指能够在口头上当面称呼人的独立的称代性词语。 称谓是静态语言系统中的称代性词语,是在言语交际中可以用来称呼人的一些称代性成分。《现代汉语词典》对称谓这个术语作了这样的解释:“称谓语”是人们由于亲属和其他社会关系,以及由于身份、职业等等而得来的名称,如“父亲、母亲”等。 称谓语不仅仅是对交际对象的直接称谓和他称称谓,而是作为一种交际手段被赋予了许多语用功能。首先它作为一种社会指示语,体现了讲话者之间一种相对应的社会关系;还可用作语码转换的手段来标志人际关系的变化,以及作为礼貌策略来改变和谈话对象之间的社会距离。选择适当的称谓语可以帮助讲话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信息顺利地传递给交际对象。 称谓与称呼的关系有时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如称谓“父亲、母亲”在口语中就称呼为“爸爸、妈妈”,但在更多的情况下,称谓与称呼并不是相等的。同样的社会人际关系,要选择一个适当的称呼,会受到诸多语境因素的制约。 (三)称呼语存在的文化土壤 称呼语对民族文化的依赖性很强,文化中亲疏、上下、敬谦等关系往往蕴含在称呼语的运用中,积淀成词语的社会规约意义。日常交往中的称呼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家庭成员和亲属间的称呼,一是社会上人际间的称呼。称呼语是一个敏感的开放的语汇系统,时代的变迁和价值观念的更新都会引起称呼语语义及其功能的变化,大多带有丰富的感情及时代色彩,对认识具有导向作用。因而,就单个称呼语来说,形式与内容,即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相对单纯的或者说是静态的;但在语境中,在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其所指是不定的。在这个层面上,称呼有了变异运用的灵活性。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王希杰先生在《修辞学新论》中说过:“语言又在本质上区别于其他文化,这表现为它同时又是文化的载体,它记录了人类文化, 它本身就是一个人类

言语行为理论及其应用综述

名称:认知心理学 姓名:张瑞 学号: 201141000144 学院:心理学院 班级:应用心理学一班

言语行为理论及其应用综述 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末首先提出的,后来哲学家塞尔(Searle)在批判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最终使其成为语言学以及学科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本文将对言语行为理论进行概述,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存在的不足,并对我国近几年来言语行为理论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进行阐述,以便人们更好地了解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价值和应用前景。 关键字:言语行为理论应用综述 自从语用学被确认为语言学的一门新兴学科以来,作为语用学研究中心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就引起了各界学者的广泛兴趣,它旨在回答语言是怎样用之于“行”,而不是用之于“指”这样一个问题,体现了“言”则“行”这样的语言观。 言语行为理论作为语用学研究重点,自诞生之日起就得到了广泛关注并起到极大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言语行为理论不仅在理论上越来越完善,取得不少新的发展和成就,同时它的应用价值不断提升,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如今,言语行为理论已被应用于研究语言中的多种现象,并且都取得了不菲的成果。 一言语行为理论概述 言语行为理论的哲学渊源可以追溯到维特根斯坦后期的哲学思想,他“把语言视为一种游戏,是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于语用层面,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它的使用,语言只有在使用中才有价值”[1]。奥斯汀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和“意义使用论”的启示下,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经历了两个阶段:在初始阶段,奥斯汀划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s)和“施为句”(performatives) 。奥斯汀把表达有所述之言的句子称为“表述句”,而把表达有所为之言的句子称作“实施行为句”,简称“施为句”。表述句的目的在于以言指事,而施为句的目的是以言行事[2]。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这种简单的两分法并不科学,表述句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做是施为句。所以在这种理论的缺陷上,奥斯汀又发展了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也就是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第二阶段。他把言语行为分为“以言指事”( locutionary act) 、“以言行事”( illocutionary act) 、“以言成事”(perlocutionary act) 三类。在这三类行为中,语用研究最关注的是言外行为,因为它与说话人的意图一致,所以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言外行为上。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美国哲学家塞尔(J.R Searl) 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理论,“把对言语行为的理论和对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3]。塞尔认为奥斯汀对以言行事行为的分类只是对施为动词的分类。塞尔把以言行事行为重新分为五类: 断言类( assertives) 、指令类(directives) 、承诺类( commissives) 、表达类(expressives) 、宣告类(declarations)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发展是他提出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就是解决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思和说话人的言外之意的关系问题,同时强调了语境和交际者双方共有的知识在理解话语时的重要性[4]。 奥斯汀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生和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语言交际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它让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方面,从而突出了用语言做事或言语的社会功能。与此同时,也提高了言语行为理论在多个领域中的应用价值,拓宽了应用的范畴。 奥斯汀认为施事行为是规约行为。但事实上,自然语境中的施事行为与仪式、典礼这种高度程式化的语境中的施事行为绝然不同,而且规约性更小。现实生活中只有小部分施事行

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语用学中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摘要:20世纪初,西方传统哲学开始向语言学转向,形成了语言哲学研究的热潮。日常分析哲学家奥斯汀提出了言语行为说,他的学生同为哲学家的塞尔对该理论进行了修正和补充,并进一步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引起了语言学界、哲学界的普遮关注。言语行为理论因此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与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言语行为理论也暴露了其不足与缺陷。为了进一步完善言语行为理论,这些问题还亟待语言学家、哲学家共同解决。 一、引言 很久以来,哲学家(或逻辑实证主义者)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的条件等。语言学家奥斯汀则认为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由此他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的理论第一次在西方学术界把言外之意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学术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应。 二、言语行为理论 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就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和“言语”。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二者的理论所涉及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无论是索绪尔还是乔姆斯基实际上都认为人类的语言活动涉及语言的体系和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但真正对语言使用进行认真研究并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约翰·兰索·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是语用学的重要理论之一。他在1962年发表的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论言有所为》)被认为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奠基著作和核论。奥斯汀在探讨语言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时,首先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人说出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许多其他行为。换言之,语言不仅是描述和陈述客观世界的工具,而且是一种行为,即言语行为。奥斯汀针对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了了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他认为,一个人在说话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时实施着三种言语行为,即以言指事或表述性言语行为、以言行事或施为性言语行为和以言成事或成事性言语行为。继奥斯汀之后,其弟子—美国著名哲学家塞尔在继承和批判他的日常语言哲学分析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以言行事行为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将言语行为系统化、严格化,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传达信息的手段,人们是在以言行事,一切语言交流都包括言语行为。语言是人类交际的手段,但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仅仅是符号、词、句子或者这些符号、词、句子的标型,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不同的行为可以通过同一种言语来表达,同一行为也可以通过不同的言语得以实现。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说话人所表达的是话语的意思而不是语言本身的意思;对于一种结构的研究往往是对意义、语言的使用以及言外之意功能的预设。 三、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之处

论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解析

2011年04月 论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解析 文/吴中博 摘 要:塞尔站在语用学的视角上,把语言和人的心理结合起来进行探索,在《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提出了他自己的看法,认为说出一个句子,与完成一种言语行为有区别,具体表现为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这两个特征上。他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并认为语句意义的研究与言语行为的研究在原则上等同,因此在《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通过引用格赖斯对“意义”的分析来说明意义既是意向问题,也是惯例问题,言语行为过程中,表达式的使用规则要与表达式产生的效果相联系。但他没有说明做出言语行为过程中体现出的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文章试图通过阐发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探讨如何促进听者领悟说话者意谓。 关键词:意义;意谓;关系;塞尔;言语行为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4-0294-02 学术探讨 一、意义和意谓的区分 追溯语言哲学发展的历史,句子的意义和意谓问题,之前并没有受到学者们的很大关注。而[1]语言哲学家们一般认为,弗雷格的语言哲学理论即他的意义理论,他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区别出意义和意谓,其著名论断即:句子的意义是它的思想,句子的意谓是它的真值。他认为句子是有内容的,具体其内容可区分为两个层次:句子的意义和意谓。意义即它思想,指我们借以把握句子的真的东西。而真值从二值逻辑来理解,即句子的真和假这两个值。弗雷格认为一个句子有思想也有真假,句子的真是由句子的思想决定的,句子的思想是由表达这个思想的句子的部分的意义决定的,所以句子的真是由句子部分的意义决定的。达米特把弗雷格的语言分析归结为对句子结构的描述和对确定句子真值的说明。句子的表达,人们主要关注对句子的理解,也就是对句子思想的理解,而弗雷格探讨句子的思想,更突出强调句子的真值。弗雷格对于句子意义和意谓的区分和说明,归根到底是关于句子的真的说明,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否认弗雷格在区分意义和意谓这一课题方面所做的巨大贡献。 1、表达式的意义 在通常情况下,[2]外延逻辑和内涵逻辑处理的都是语言表达式的抽象意义,但对于自然语言来说,更重要的是它们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表现出来的具体意义(又称语用意义)。自然语言具有两种基本职能:表达和交际职能。我们探讨句子的意义,当然要联系语境,特别是广义上的语境,即:除了联系上下文之外,还包括该语词或语句出现的整个社会历史条件,如该语词或语句出现的时间,地点,条件,讲话的人,听话的人,以及交际双方所共同的信念和心理习惯,以及共同的知识和假定等。这些语境因素对于自然语言的表达式的意义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为自然语言的语词通常是多义,歧义,模糊的,语境有助于消除这方面的缺陷,具有严格规定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的能力。而且自然语言的句子常常是依赖语境的,即一个句子表达什么意义,不仅取决于其中所使用的词语的一般意义,而且还取决于说出这句话的语境。另外,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在语境中会出现一些重要的变化,以至偏离它通常所具有的意义(抽象意义)而产生一种新的意义,即语用意义。 有学者认为,一个语用表达式在它具体语境中的意义,才是它完全的真正的意义,一旦脱离开语境,它就只具有抽象的意义。实际上,对于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的不同看法,反映出了不同的逻辑眼界。 2、说话者的意谓 说话的主体表达出一个语句之后,他旨在通过这个表达式,向听众传达一个什么思想,即说话主体的表达目的所指即说话者的意谓。可见说者的意谓能否达到,还很大程度取决于听者的实际情况。 二、塞尔分析GRICE的Meaning的三层意思并进行了修正 H.P.GRICE在标题为《Meaning》的文章中,对意义的含义作出三层次的解释:说话主体通过一个表达式意谓某种东西,就是说这个主体试图通过听众对他意向的领会,使说出的这个表达式在听众中产生某种效果。[3]我们想让这个语言表达式产生某种效果,而这种效果是通过听众领会到想再听众中产生效果的某种意向。 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就借用了格赖斯对意义概念涵义的分析,[4]塞尔认为格赖斯表明了意义概念和意向概念之间的密切关系,格赖斯抓住了塞尔所认为的一门语言所必不可少的东西,在说一门语言时,我们是想通过让听者领会说话人要传达的一些事情的意向来试图把这些事情传达给听者。所不同的是,塞尔目的并不是仅仅对格赖斯意义概念的复述,他创新地对前者进行了修正。他通过引用格赖斯对“意义”分析说明意义不仅是一个意向的问题,也是一个惯例的问题。言语行为在发出声音或作出标记的过程中完成,但仅仅发声或做标记与完成一种言语行为是有区别的:在完成一种言语行为中,行为主体发出声音或作出标记其特征上被看成是具有意义的,而且主体通过某种声音或标记,意谓某种东西,这就是行为主体说话的过程。塞尔指出了格赖斯对意义概念的涵义分析存在缺陷的地方,即:格赖斯没有区分以言取效的行为和以言行事的行为,也没有表明产生的不同种类结果与意义概念相联系的方式。塞尔提出以言取效的行为是通过语言使听话者产生一定的效果;格赖斯没有解释“意义”在什么程度上是一个规则或惯例的问题,没有区分出一个人通过他的话语意谓某种事物与这个人的话语在语言中实际具有的意思这两方面之间的联系。塞尔针对以上格赖斯的意义涵义解释的缺陷,提出了反例,阐明说话者所意谓的东西与他说出的词所意谓的东西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我们所能意谓的东西是我们正在说的东西的一个功能。进而塞尔修正了格赖斯对于意义概念的分析,指出在完成以言行事的行为时,说话者通过让听者领会他打算产生某一效果的意向来试图产生某一效果,就是所说出的那些表达式的使用规则将这些表达式与产生那种效果联系在一起。 三、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 不容否认的是,语言交际是人与人之间互动的桥梁和媒介,语言表达式在说话者和听众之间进行传播,通过表达式的发出以及听者对表达式信息的有效接受,来达到双方交流的目的。然而在实际日常生活中,语言表达者和听者的信息背景并 294 2011.04

广告中歧义的语义学分析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年第27卷第10期 SUN Y A TSEN UN I V ERS ITY FO RUM,Vol127 No110 2007 广告中歧义的语义学分析3 周 晓 (广东工业大学商学院英语教研室,广东广州511495) 摘 要:歧义是一种常见的语言学现象,它指一个词或短语有多个不同的意义。歧义在现代广告 中被广泛应用。本文试从歧义的定义、歧义的分类以及歧义在广告中的作用等方面分析歧义在广 告中的作用机制以及其有用性。 关键词:歧义;一词多义;同音同形异义;音系学;广告 中图分类号:S25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792(2007)1020259205 歧义指一个词或短语有多于一个意义,通常提供其他信息可消除歧义。以下是一个歧义的例子:I p r om ise I’ll give you a ring t omorr ow.尽管在美式英语中并不常见,“giving s omeone a ring”的意思可以是给某人打电话。但是,很明显上句话中的“ring”还可以指手上带的首饰,因此这是一个歧义句。歧义和意义含混不同,后者指某个陈述论断或单词没有被精确地定义。含混通常出现在那些具有相对意义的词,如“温暖”或“凉爽”,这类词对不同人来说在不同情境下都会有不同的意义。 对意义的解释是理解歧义的关键。伍谦光教授在其《语义学导论》中这样说:“意义是语言和世界之间的联系,我们用语言来传达信息或表达意愿”[1]。成功的交际在于双方对信息的理解,这里的“信息”就是我们所说的意义。但是,交际意义和字面意义通常不一样,我们所说的意义应该包括字面意义和话语意义两个方面。 Grice在他的《话语者意义》[2],Searle在其《言语行为研究》[3]中,Sperber和W ils on在他们的《关联理论》中[4],都从语用角度对歧义有类似的论述。他们都强调意义包括字面意义和暗含意义两个方面。因此,说话者有时有意使用歧义句来达到某种特殊的目的。正是意义的不确定性使我们的语言充满活力。因此,人们非但不避免歧义,而且将其广泛地应用于文学、政治、法庭辩论以及幽默等场合[5]。 一、歧义在广告中的重要性 广告语言同样不能回避歧义,一个好的广告必须具有“销售力”,即勾起人们的购买欲望;同时还要具有“记忆价值”,即让人们能记住它。在广告中恰当使用歧义能增强广告的销售力及记忆价值[6]。 心理语言学的理论也能够为歧义在广告中的作用提供佐证。下图显示了信息是如何在人脑中被处理的,我们因此能够理解为什么歧义能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在处理信息时,人们把输入的信息储存在短时记忆中,然后用长时记忆里的语言知识和背景知识对其进行解码。歧义的存在使得语言的处理不再是一个自动化过程,而是一个“控制的”过程,因此正确的解码需 3收稿日期:2007-05-07 作者简介:周 晓(1980-),湖北黄石人,助理教师,E2mail:xiaozhou20048@gznet1com.

非言语行为在语言交流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非言语行为在语言交流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不断地观察和分析语言交流者的内在行为方式和语言交流的自然环境,以及各种非言语行为所表现出来的语言信息,才能够有、效地提高语言交流的效果。本文将着重阐述几种非言语行为对语言交流所产生的影响,以及这些影响对提高语言交流效果的重要性。 一、非言语行为在语言交流中的重要性 在语言交流过程中,人们不仅有语言行为,而且还有内容极为丰富的非言语行为。语言交流是依靠语言手段,包括文字(书面语言)或口头语言进行交流,表达思想,传递信息的过程。非言语行为的交流则是通过使用不属于语言范畴的方法来传递信息的过程。近几年来,国外对非言语行为的研究已经发展成为副语言学(Paralinguistic),身势学(Kinesics)和近体学(Polemics)等新兴学科,通过对语言文学的研究,人们逐渐认识到:在实际语言交流的过程中,语言信息和非语言信息总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言语行为和非言语行为相互结合,构成了人类完整的语言交流体系。非言语行为,如面部表情,姿态,声音等;语言交流者双方在语言交流的过程中所保持的距离和进行语言交流的时间等,均可表达出文字语言无法表达的思想。这种非语言交流形式总是经常地,不断地,并且在毫无意识地情况下进行的,影响着具有相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语言交流活动。类似于这种情况,在文化背景不同的人们之间进行语言交流时也是同样存在的。许许多多的旅行者经常由于不理解异乡人的非语言交流的行为方式,从而感到他们与异乡人的语言交流中存在着许多困难。身临异乡的人经常面临着“culture shock”(文化阻尼)这种语言交流上的困惑,也就是说:语言与非语言文化交流方面的“阻尼因素”。那么,这种“阻尼因素”究竟是什么呢? 人们所说的“民族文化”实际上就是用某种生活方式表现出来的,具有该民族特点的观点、风俗、信仰、价值观,以及科学技术知识等。具体可分为两个方面,即:物质方面的(material aspects),如:文学艺术和科技产品;以及非物质方面的(non-material aspects),如:风俗习惯、信仰、价值观和技术知识等等。然而,在进行语言文化交流时,即使是人们已经达成共识的语言和非语言的行为方式,也同样存着语言交流方面的障碍,这种障碍就被称之为“阻尼因素”。人们在进行语言交流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言语行为和非言语行为,由于存在着民族文化的差别,所以从语言文化这个角度上来讲,人们在进行语言交流和非语言交流时,这种阻尼因素是始终存在的。但是,尽管存在着这种阻尼因素,人们在语言文化交流的过程中,潜意识地表现出来的这种非言语行为所包含的含义是文字形式无法表达的。据统计,在某些情况下,通过语言渠道传递的信息量所占的比例仅是整个语言文化交流信息量的35%。换言之,65%以上的语言信息都是通过非语言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这种估算方式,也仅是以同一民族的母语为基础的,如果从跨语言文化交流的角度来考虑的话,鉴于民族语言文化方面存在的障碍,通过非语言形式进行语言交流传递的信息量所占的比例更大。因此,在语言文化交流的过程中,非言语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起到克服民族语言文化交流之间的障碍,达到更加有效地提高语言文化交流的效果。 二、非言语行为在语言文化交流中的作用 语言交流是一种动态的和不可倒逆的过程。Debotal Tanna在That's Not What I Mean一书中指出:“Communication is a continuous stream in which everything issimultaneously a reaction and an instigation, and aninstigation and a reaction.”也就是说,人们可以在同一个时间内传递并接受语言交流信息。这种传递过程中的语言和非语言信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确定了自己的语言内涵。大多数人认为,人们只能用语言交流的方式来进行语言交流。但实际上,所有的人,包括无法使用语言的方式来进行交流的人们,总是求助于非语言的形式来完成语言交流。非语言的交流(如:面部表情,姿势和姿态,服装,发式,外表,声音,交谈双方所保持的距离,语言交流的时间以及双方在语言交流时表现出来的沉默等)都可以表现出人类各种类型的,不是用文字或语言形式可以表达出的种种感受。这种非言语行为总是在不断地,在非自愿地或毫无意

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的应用 语言作为一种行为存在于我们的日常交际中,被人们广泛的使用,对言语行为的关注有助于提高我们语言使用的语用意识。在此,我对“请求”、“拒绝”和“撒谎”的言语行为进行一个讨论。 2.1“请求”言语行为 “请求”是一种使役性的言语行为,它的使用涉及到面子的威胁也就是礼貌及其程度问题。因此,人们在运用表示请求的言语时为了顾全面子,通常都不会直截了当的发出请求,而是借助一定的辅助性话语和间接性话语,以降低请求所产生的使役性,或减少该行为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例如: (1) 嗨,小张,我的自行车坏了,可不可以借用一下你的?我明天一定还你。 例(1)是一个请求借用自行车的言语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此类的话语随处可见。例(1)这一长串话语所表达的中心就是“借一下你的自行车”这一中心行为,其他部分都是服务于该中心的附加性话语,其中“嗨,小张”是一种称呼语,用于打招呼,表示友好,引起对方注意;“我的自行车坏了”是一个信息的陈述,是提供请求原因的辅助性话语,为之后所实施的请求的言语行为创造条件;“可不可以…?”是人们实施请求行为时采用的委婉形式,有助于降低请求产生的驱使性;“我明天一定还你”则是实施请求的后置辅助性话语,它可以推动促成该行为的顺利实施。由此可见,言语行为在具体运用于请求时,根据语境添加大量的附加性话语请求功能的顺利完成。 2.2“拒绝”言语行为 “拒绝”言语行为是针对对方的请求、邀请或建议之后,说话人做出的一种“不合作性”选择,有时候也就是我们汉语所指的“婉言谢绝”、“断然拒绝”、“一口回绝”等说法,拒绝言语行为广泛存在于言语交际,而且形式多种多样。例如, (2)女儿:妈妈,我去逛街了 母亲:不可以,写作业! (3)小王:小明,你把橡皮擦借我用下吧 小明:上次你都不借我 (4)甲:明天下午去打球吧! 乙:我明天有课 (5)甲:请问考试是在什么时间啊?

试论语篇歧义-言语行为理论视角的论文

试论语篇歧义:言语行为理论视角的论文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语篇歧义语篇分析语境 论文摘要:本文从言语行为理论视角分析了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与语境、语篇的关系,用实例探析了语篇歧义产生的成因。本文认为austin等人的言语行为理论可以用来分析语言现象,帮助人们减少无意语篇吱义,增进对语言本质的认识。 1.引言 近年来,语篇分析(discourse analysis或text linguistics)日益成为国内外广大语言学家所关注的焦点。对语篇的分析方法,理解角度不同自然会产生不同的语篇意义。美国语言学家harris于1952年在language杂志的第28期上发表论文“dis-course analysis”首次使用术语“话语分析”,其论文常常被看作是现代语篇分析的开端。尽管不同学者对于“discourse”与“text”两个术语的理解和用法仍然存在分歧,但从广义上讲,“语篇分析”常统称两者—既包括“话语”又包含“篇章”(胡壮麟,1994;3)。英国语言学家firth(1957)指出对于句子的理解只有在一定语境下发生的语篇中才能使受话者理解。否则,语义在语篇中就处于不确定或模糊不定的状态,或“对语篇中某些部分有不同的理解而造成语篇性模糊”(杨永建,1996)。这种“语篇性模糊”就是语篇歧义(discoursal ambivalence)。从言后行为角度来看,语篇歧义可分为有意歧义(intensional ambiguity)与无意歧义(unintensional ambiguity )。项成东(2004)认为,有意歧义是说话者有意采取的一种交际策略,有意不直接提供确切信息,岔开话题,创造幽默感或达到其它的交际效果。在语言使用过程中,因为“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而产生无意歧义,造成交际失败。笔者限于篇幅,仅从言语行为理论视角探讨语篇中存在的无意歧义。 2.言语行为理论与语境 英国哲学家austin对当时日常语言哲学的影响巨大,他于1952年开始以讲座的形式讲授《语言与行为》(words anddeeds ),于1955年在美国哈佛大学作题为《如何以言行事》(how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讲座时首次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以此探求对人类语言本质的认识,后来该理论又经过searle多次修正和发展。austin认为,语言研究的主体并不应该是词和句子,相反应该是通过词与句子所完成的行为;任何一个言语行为都包含三种次行为: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言外行为(illoccutionary act)、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言内行为表达说话人((speaker)的字面意义(literal meaning),而言外行为通过字面意义表达说话人的言外之意与交际意图(hiddenmeaning between lines ),即言外之音。言后行为指说话人的言外之意与交际意图被受话人(listener)或读者(reader)领会后所产生的言语效果或交际影响。austin从说话这种行为中抽象出了三种行为,然而这种抽象并不是简单地把一个完整的语言行为像切西瓜一样分割成平等三块。austin的抽象实际上是在不同的层次上或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同一事物。被抽象出来的东西之间不存在组合关系,而是蕴涵关系(顾曰国,1989)。正如austin (1962 : 96 )自己所解释:发音行为未必包含表意行为,而表意行为必定蕴涵发音行为。同理,要做言外行为,就一定要做言内行为;但要做言内行为,不一定要做言外行为。言后行为必定蕴涵言内行为与言外行为。例如: (1)甲(对乙):“我不让你去。” 运用言语行为理论分析如下: locutionary act(言内行为):甲对乙说出这句话。“我”指甲,“你”指乙。 illocutionary act(言外行为):甲说这句话的时候,实际上是在反对乙前去。 perlocutionary act(言后行为):甲通过说这句话,实际表达自己阻止了乙去。 在上例中,甲的言语效果—“阻止乙去”这一言后行为蕴涵了甲的言内行为与言外行为,甲的言外行为是通过字面意义(“不让”)表达自己的意图。 后来,searle (1969 )在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基础上把言内行为进一步分解成发话行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 目录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 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与问题 言语行为理论英文介绍 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 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与问题 言语行为理论英文介绍

展开 本段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 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语用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最初是由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根据言语行为理论,我们说话的同时是在实施某种行为。根据言语行为理论,说话者说话时可能同时实施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内行为是说出词、短语和分句的行为,它是通过句法、词汇和音位来表达字面意义的行为。言外行为是表达说话者的意图的行为,它是在说某些话时所实施的行为。言后行为是通过某些话所实施的行为,或讲某些话所导致的行为,它是话语所产生的后果或所引起的变化,它是通过讲某些话所完成的行为。本段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美国的哲学语言学家约翰.舍尔(Searle)对言语行为有了深入的探讨,参考实施言外行为的恰当条件(准备条件、诚意条件、命题内容条件、根本条件)对言语行为间接指令进行分类。对实施间接指令的各种方式即“指令”这一行为所涉及的几个因素出发考虑:说话人

(发出指令者)、听话人(指令对象)和说话人想要听话人去做的动作。例如,在餐桌上请别人递一下盐瓶,可以有以下各种间接的形式。 以说话人为出发点: a)陈述愿望 I would like you to pass me the salt. b)询问愿望 * Would I like you to pass me the salt? 听话人为出发点: 1a)陈述能力 You can pass me the salt. 1b)询问能力 Can you pass me the salt? 2a)陈述意愿 You want to pass me the salt. 2b)询问意愿 Would you mind passing me the salt? 3a)陈述将来的动作 You will pass me the salt. 3b)询问将来的动作 Will you pass me the salt? 以动作为出发点: a)陈述理由 The soup is not salty enough. b)询问理由 Wouldn't it be a good idea if we add some salt to the soup? 他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每一类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的、普遍的目的。这五大类是:阐述类:陈述或描述说话者认为是真实的情况; 指令类:试图使听话者做某些事情;

跨文化交际中的语言行为与非语言行为

跨文化交际中的语言行为与非语言行为

跨文化交际中的语言行为与非语言行为 09电气班 汪晶 098320127 摘要:语言行为是交际的主导因紊,非语言行为是语言行为的重要辅助手段。跨文化交际中,保持两者的和谙一致是交际双方都应遵循的原则。文章拟在非语言交际行为及其与语言交际行为之关系论述的基础上,阐述两者之间相互冲突的一面,并对于如何进免冲突、保持两者间的和谐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关锐词:语言行为;非语言行为;跨文化交际人类交际有两种渠道:语言行为和非语言行为。生活中,人们主要通过语言进行交际。在研究交际的过程中,人们通常只注重语言行为,而忽视了非语言行为。但是,同语言行为的交际功能相比,非语言行为具有更真实地传递信息、更准确地表达情感等功能。在跨文化交际中,同语言行为一样,非语言表现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不可避免地会受文化的影响,同样的形式在不同的文化中可能亦有不同的含义,这些差异在跨文化交际中往往会引起交际双方的误解,严重影响彼此的交际。本文拟对跨文化交际中的

语言交际和非语言交际进行分析。 一、非语盲交际 1.非语言交际的界定 “非语言交际(NonvethalConununieauon)指的是在一定交际环境中语言因素以外的,对输出者或接受者含有信息价值的那些因素。这些因素既可人为地生成,也可由环境造就。,,[’〕广义的非语言交际包括除言语交际以外的所有交际行为。狭义的非语言交际包括那些个人发出的有可能 在他人头脑中产生意义的非语言暗示的加工过程,它是一种体现非语言行为的过程,在特定的场合或语境中要么独自出现,要么与语言行为同时发生。非语言交际是一门跨学科的学术研究,它的涵盖范围广,涉及到多个知识领域,如:人类学、心理学、跨文化交际学、社会语言学等。非语言交际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体态语由人体各部分的动作来提供的交际信息,包括头部动作、面部表情、目光交流、手势、姿势、体触等。一类是场景(setting),由个体与环境相结合来提供的交际信息,包括时间概念、空间取向、沉默等。 2.非语言交际的特点

心理咨询中非言语行为的观察与运用

心理咨询中非言语行为的观察与运用 □宋贤国 一般来说,人类之间的信息的传递主要是靠语言表达和非言语行为来实现的。人类的非言语行为非常丰富,它所表达的内容、情感比言语更多、更准确,能对言语表达的内容作补充、修正,或独立地出现,代表独立的意义。 因此,在心理咨询中,咨询员绝不能忽视来访者的非言语行为所传递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无法从言语交流中获得,一旦错过,往往不能准确地了解来访者的内心体验,难以对来访者进行准确的心理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延误咨询的最佳时机。因此,在心理咨询中,咨询者应加强对来访者非言语行为的观察,以准确、及时地获取信息。 面部表情 面部表情与人的情绪紧密相关,一个人内心的喜怒哀乐往往会在人的面部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流露出来。因此对面部表情的观察常常是心理咨询中对来访者的情绪作出判断的重要手段。例如,当一位来访者走进咨询室时,他可能带着明显的苦恼、抑郁的神色,一看可知他遇到了解决不了的难题,愿与咨询员进行讨论。在咨询过程中,来访者的面部表情会有多次变换,咨询员必须能够体察这种表情的变换以引导会谈的进行或变换会谈的内容。如果咨询员仅仅把注意力放在言语的交流上,那就可能疏漏了很多重要的信息。 对于面部表情所传达的信息,我们应怎样才能获得呢?最常用的方法就是目光注视。咨询员可以在目光注视中从对方的目光里获得一些重要信息。一般来说,当一方倾听另一方叙述时,目光往往直接注视着对方的双眼,而当自己在讲话时,这种视线的接触会比听对方讲话时少些。为什么许多人在说话时避免看着对方,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叉开话题的情况。如果在说话过程中正视一下对方,则表示在他说话停顿时,对方也可以打断他的话,假若他停顿了,但不看对方,说明他的思路还没有断,这种信号表示:“这不是我要讲的全部内容,我只是在略作考虑。”咨询员如果不合时宜地打断来访者的叙述,会使来访者不快,感到自己不被接纳,甚至会转移叙述的主题,中断线索。如果在交谈中,来访者讲完某段话、某句话或某个词后将目光移开,这可能表示“我对自己所说的话不太有把握”。在咨询中,当咨询员作解释、说明等工作时,来访者的目光还可能表现出疑惑不解、大彻大悟、悲哀、惊奇、快活、专注等不同的情绪色彩;当咨询员某些话语击中要害时,来访者的目光也可能久久地盯着地面,注视自己的双手或双脚,虽然未作任何言语反应,但这可能反映了其内心的斗争与思考的过程。 总之,在咨询过程中,来访者的目光随着谈话的过程,会出现各种不同的表现,咨询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善于及时地把握来访者的心理变化,以获取准确信息,达到较好的咨询效果。

以《生活大爆炸》为例从言语行为理论角度分析美剧中的双关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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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言语行为与人际关系

通过观察和模仿,通过非言语行为交流,隐含地,有意识或无意识传播着文化或信息。非语言行为包括言语行为之外的一切由人类和环境所产生的刺激,这些刺激对于信息发出和接受者都具备有潜在信息价值或意义。非语言行为可包括身势行为,手势行为,目光行为,交谈时的身体距离,沉默语行为,生意,语调,音量,绘画,图像,衣着打扮和人体姿态等。这些非语言行为都可以用作交流信息,传递思想,表达感情,态度,以及标志交际者的社会关系,社会地位等。 非语言行为是伴随着言语行为产生的,是生动的,持续的可以更直观形象地表达语言行为所表达的意思,比语言行为更接近事实。非言语行为能提供许多言语不能直接提供的信息,甚至是求助者想要回避、隐藏、作假的内容,借助于求助者的非言语行为,也可以更好地表达自己对求助者的支持和理解。 特定环境下的非语言行为具有特定的意义,它能够稳定对方的情绪,改善对方不良的心理状态,增强对方的信心,使交流的氛围更和谐,使对方得到关爱、体贴,更多一份理解和同情。交流双方可通过观察对方的表情、动作、手势等了解对方的心理需求和心理变化,满足对方的生理及心理的需要。 (1)、加强言语。声音、手势和面部表情与言语一起出现,可使言语的意义更丰富,情绪色彩更鲜明。 (2)、配合言语。例如,讲话者如果想继续说下去,那么他会把手停在空中。 (3)、实现反馈。听话者对讲话者做出持续的反应,如用嘴和眉毛表示同意、理解、惊讶、不满等。 (4)、传达情感。交流者常用非言语形式表达自己对对方的喜欢、理解、尊重、信任的程度,像面部表情和声调这样的非言语暗示比言语信号影响更大。 非言语行为是交际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言语行为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促进交际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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