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行业事故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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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松原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5·02”高处坠落伤亡事故事故简介:

2016年5月2日14时左右,松原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伯都讷花园小区综合1#楼A区2#电梯井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

一、事故经过

伯都纳花园小区综合1#楼工程是松原市永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由松原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47169998.00元,资金来源:自筹,建筑面积:28078.35平,结构类型:框剪结构主体二十三层,地下一层。

此工程于2015年6月27日开工,该项目部项目委托人王显秋把木工作业以每平方米105元的形式承包给了景永志个人,景永志又把电梯井、楼梯间以每平方米(展开面积)22元,楼板每平方米(展开面积)20元的计件形式分包给木工工人,木工聂方学、聂支春、卢德菊、张光权、聂芝燕、岳忠波承包到电梯井、楼梯间及楼板的模板安装和拆除工作,2016年4月30日卢德菊、聂支春把A区2#电梯井15层的模板安装完毕,5月1日浇筑的混凝土,该项目部5月2日通知工地,由于天气原因、浇筑的混凝土工期短,暂时工地全面停工。并由监理公司下达了停工单,但由于楼梯间模板已经具备拆除条件又是计件工作,5月2日12点左右,工人卢德菊、聂支春进到A区2#电梯井进行模板拆除工作,卢德菊、聂支春进到2#电梯井顶层内部进行拆除电梯井模板,把拆除的模板及钢管放置在电梯井平台上没有运出,13时50分左右由于拆除的模板及钢管重量过重加之两人的自身重量,电梯井平台承载力不满足荷载要求,模板及钢管支架发生坍塌。两名工人施工前又没有佩戴安全带,导致卢德菊、聂支春从15层电梯井处随模板及钢管支架一起坠落至电梯井底,并把“三层一设置”的4道隔离层全部砸落,经抢救确认卢德菊死亡,聂支春身体多处骨折,送往医院进行医治。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该项目部在电梯井模板支撑安装及拆除过程中,木工卢德菊、聂支春没有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将拆除模板及钢管倒运出电梯井外,集中堆放在电梯井内平台上,致使超过了平台双斜杆的容许抗弯强度,双斜杆弯曲变形,架体整体失稳,平台坍塌,两名木工在拆除模板前又未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佩戴安全带,导致平台坍塌后,两名在平台作业的工人从15层电梯井坠落至地下室,卢德菊死亡,聂支春受伤。

2、间接原因

(1)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失管失察,没有有效履行项目经理职责,对项目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违法分包、安全培训教育等情况一无所知。

(2)该公司和项目部管理混乱,没有按照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没有给工人配发安全带,又没有认真督促和检查工人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虽然项目部及监理单位通知停工放假,并由监理单位下达了停工通知单,但项目部及监理单位没有安排管理人员进行值班,施工现场管理失控。

(3)监理公司对监理工作失管,虽然有施工组织设计及模板施工专项方案,但施工工人没有按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完成经审批后又没有到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方案实施情况,导致模板专项施工方案没有发挥作用。

(4)该公司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在日常性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时没有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工人“三违”行为检查不细致,没有发现在电梯井模板安装和拆除模板中工人违章操作现象。

(5)该项目部项目委托人王显秋在请示公司副总经理贾中学后将木工作业单项工程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景永志个人。景永志承包后又把木工作业以计件的形式分包给木工班工人。

(6)松原市永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审查资质不严,既没有对项目负责人变更提出异议,又没有对项目部分包单项工程进行资质审查。同时施工现场没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及安全检查。

三、防范措施

1、松原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分析承建的松原市伯都讷花园小区综合1#楼工程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查找安全管理漏洞,立即清查所有承建的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切实加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再发生。

2、松原市永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要召开一次各建筑施工队伍大会,通报此次事故,举一反三,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审查施工队伍资质,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安全员对施工方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施工队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佩戴、施工现场“三违”作业等情况,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3、松原市住建局应按照省安委会和市安委会《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立即开展一次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重点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对非法经营建设单位一律取缔,并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检查结果汇总后报松原市人民政府“5·02”事故调查组。

4、由松原市住建局依法依规对长春建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松原市伯都讷花园小区综合1#楼工程监理过程中未有效履行监理职责的行为作出处理,并对区域内所有监理单位进行检查整顿,处理及检查整顿相关情况报松原市人民政府“5·02”事故调查组。

5、松原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对公司所有项目部及在建工程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把排查出隐患,能立即整改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停工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方案及台账,切实消除施工现场“三违”行为。制定和完善各层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由松原市住建局负责监督整改。把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及预案完善情况报松原市人民政府“5·02”事故调查组。

案例二:吉林市久东水泥制品有限公司“8.11”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简介:

2015年8月11日13时左右,吉林市久东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粉刷水泥罐过程中一名工人触电身亡,直接经济损失58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15年8月11日13时左右,吉林市久东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水泥罐粉刷油漆过程中,一名利用托板粉刷作业人员触碰到水泥罐外的高压线上,当场身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发生的原因:

直接原因

从业人员钟向峰在雨后罐体潮湿和距高压线距离较近情况下作业,导致该起事故的发生。

间接原因

吉林市久东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得力。

三、防范措施

1、行业监管部门及属地政府要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行政,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2、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安全投入,对设备、设施做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3、企业要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培训使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4、企业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治理重大隐患。

5、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6、立即停产整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经专家及各行业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

7、吉林市城郊供电公司江北供电所要对吉林市久东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用电设备、线路安全及设备与高压线距离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整改复查意见。

案例三:扶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8”较大坍塌事故

事故简介:

2017年5月8日11时左右,位于扶余市陶赖昭镇工业园区的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院内,在厂区挡土墙地基加固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17年5月8日7时左右,施工方现场负责人刘大成雇佣了两台钩机(一大一小),并将挡土墙地基加固混凝土施工包给王光,王光在附近村屯雇佣了12名力工准备给挡土墙地基加固浇灌混凝土施工。刘大成通知工程部现场管理员王彦君。王彦君8时左右,在办公楼一楼碰到总工程师穆耀荣,并将挡土墙那边施工在挖地基的事告诉了他,穆耀荣说我知道了,有时间我去看一下,之后穆耀荣有事就离开了公司。8时10分左右,刘大成先让2台钩机开始工作,用小钩机从南向北顺着地基,离挡土墙墙址0.3米左右处挖了一条约15米长、0.4米宽,2.8米深的沟(准备浇灌50立方米混凝土加固挡土墙地基),大钩机将小钩机取出的土倒走。9时左右,王彦君来到施工现场,没有审查施工图纸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告诉刘大成钩机挖的沟沟底不平,需要用钩机把沟底平整一下,然后王彦君就离开了。期间大小钩机继续作业,9时40分左右,王光带领12名力工到达现场进行浇灌混凝土前期准备工作。

10时45分左右,刘大成通知王彦君到施工现场做土方计量,并开车到办公楼后门,把工程部王彦君、张杨、基建会计黄勃接到施工现场。10时55分左右,王彦君在挖好的沟内测了两个点,一个点深度是2.5米,另一个点深度是2.7米,刘大成提出测的点不应是这个深度,于是他便到挡土墙下,背对墙体又测了一个点,大约深度是2.8米。因为王彦君和刘大成测的点深度不一样,对结算有影响,王彦君提出沟里有浮土不平整,上午我就告诉过让钩机把沟底平整一下。刘大成就让正在做浇灌混凝土准备工作的工人石文才、闫成山下到沟里平整沟底。在平整时,现场工人杨照义喊挡土墙裂开了,大家快跑,挡土墙瞬间坍塌,将石文才、闫成山和刘大成埋到沟内。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扶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借资质和相关手续给张志成(个人),在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没有提供正规设计图纸和设计人员参与的情况下,对挡土墙地基进行加固处理,施工方在地基加固时,施工现场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用钩机从南向北顺着地基,离挡土墙墙趾0.3米左右处挖了一条约15米长、0.4米宽,2.8米深的沟(准备浇灌50立方米混凝土加固挡土墙地基),经专家实地勘验和测算,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挡土墙实际最大主应力远远大于土体达到极限平衡状态时的最大主应力,挡土墙下土体发生失稳破坏,导致挡土墙坍塌。

专家测算结论及原因分析(详见附件2)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在此事故中间接原因:

(1)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厂区围墙工程施工前,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的规定到扶余市住建局办理工程质量监管手续和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属违法开工建设。

(2)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在厂区围墙和挡土墙施工前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

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规定,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没有出具正规施工设计图纸并经过住建部门审查,仅由该公司工程部和技术部自己出具了一张简易施工图纸,其内容要求按照挡土墙图集《04J008》进行施工。

(3)2017年5月4日至5月7日,扶余地区均有不同程度少量降雨,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在挡土墙施工中没有按照《建设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的规定进行施工。如挡土墙墙后面的填土应选用透水性强的填料,但施工时施工方直接用粉质粘土而未加块石充填;施工时使用的挡土墙简易图纸与实际施工完全不符,且图中注明有关事项参见挡土墙图集《04J008》,经实地勘验挡土墙的构造要求及材料要求均不符合图集规定。在挡土墙地基加固时,没有提供挡土墙地基加固正规图纸、没有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没有施工专项方案的情况下允许施工,对施工现场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和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未进行制止。

(4)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在挡土墙施工时没有按照《吉林新洋丰复合肥项目总平面设置图》所标注标高要求进行施工,在阶段性完工验收时,没有发现东侧北部的挡土墙标高错误的安全隐患,致使挡土墙标高出现2.27米误差,并且施工安全和质量未达到标准的情况下,通过公司阶段性验收。

(5)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建设单位应承担安全管理职责,严格对扶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证书和人员审核把关,在明知厂区围墙工程及挡土墙地基加固施工队伍不是扶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员进行施工情况下,没有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跟踪管理,未指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未督促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技术交底。

2、扶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此事故中间接原因:

(1)扶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规定,禁止施工单位

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该单位出借资质和相关手续给张志成(个人)使用,并帮助办理了投标邀请函、投标承诺书、投标竞价表、法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后,与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安全协议》,致使该厂区围墙工程违规进入施工程序。

(2)扶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没有配备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的规定,未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及技术交底,未给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二)土方开挖工程。]规定,在挡土墙地基加固施工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厂区围墙工程和挡土墙地基加固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规施工。

3、扶余市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在此事故中间接原因:

(1)扶余市住建局对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的厂区围墙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对该工程没有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失察;安全排查不认真,没有检查和发现扶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出借施工资质和相关手续;对厂区围墙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

(2)扶余市经济和商务局未认真履行“管行业、必管安全”的原则,未对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的厂区围墙施工进行安全检查,未有效检查督促该公司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扶余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对扶余市建筑施工领域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不力。

(4)扶余市陶赖昭镇党委和政府未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安全监管职责,对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的厂区围墙建设工程监管不到位。2017年4月11日,副镇长王永志带领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站所对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未及时排查出厂区围墙工程和挡土墙施工的安全隐患。

三、防范措施

(一)扶余市市委、市政府、及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高度警醒,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加快实施“网格化”安全监管,推动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要明确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纳入监管范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扶余市市政府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突出重点领域,综合利用各种检查方式,开展一次覆盖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要盯紧跟牢,特别是加强对挡土墙、边坡支护等同类工程的检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明确乡镇及各部门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合理配备监管力量,进一步增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

(二)扶余市各部门、各行业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扶余市经济和商务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行业领域内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守规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扶余市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建设工程和施工队伍的监督管理,要严格对开工许可证发放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工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施工队伍。要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在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治理。要深入排查乡镇驻地、各类开发区等重点部位的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台账,查明实情、明确责任、严格监管。要加强施工资质和施工队伍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加强对各类建筑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基本的岗位安全辨别、应对等能力,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进行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排查企业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要进一步对外来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管理,并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扶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要召开一次职工大会,通报此次事故,举一反三,针对这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细化落实到位。特别是厂区围墙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编制整改方案,把不符合标准的围墙及挡土墙聘请有资质的拆除单位进行全部拆除。开工建设前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建设单位到住建部门办理工程质量手续及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严禁不办理施工许可证进行违法建设。

(五)扶余市住建局要对全市建筑施工领域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借用资质包而不管,检查出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格查处,要把发现的问题及时报给吉林省住建厅、松原市住建局,对问题严重的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应重新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整改,如整改后还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及时吊销其安全生产有关的资质和证书。

案例四:千阳县城区供水工程1标项“3.19”事故事故简介:

2016年3月19日,榆林市祥和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均不在施工现场,工地临时负责人冒险指挥,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张建忠违规冒险施工,致其遭受坍塌土方挤压伤害,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16年3月19日下午4时10分许,榆林市祥和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在承建的千阳县城区供水工程项目施工中,于水沟镇孙家塬村境内帽儿山三眼泉蓄水池北边开挖管沟时,管沟东侧由南向北长约11米管壁发生土方坍塌,造成正在管沟内施工的张建忠

被坍塌土方掩埋至胸部受伤。事故发生后,工地负责人赵亮及时拨打了自来水公司领导的电话,报告了事故情况,立即和现场作业人员袁小强等五人将伤者张建忠从坍塌的土方中救出并进行了施救,4时30分许,120急救人员及自来水公司人员赶到现场立即展开救治,但终因张建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均不在作业现场,现场临时负责人冒险指挥,开挖管沟未采取安全技术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张建忠违规操作。

2.间接原因: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

3.主要原因:该公司负责人安全意识缺失,管理混乱,且未设立专兼职安全员现场指挥作业。

4.次要原因:施工现场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悬挂岗位操作规程,未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三、防范措施

(1)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强化岗位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作业区必须悬挂岗位操作规程,增设工作平台劳动保护设施;

(3)强化日常监管,严格企业职工职业安全保护制度,严禁违规操作;

(4)严格排查作业区内各类事故隐患,全方位整改。待隐患全面整改到位,由县水利局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

2.县水利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切实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再次发生。

案例五: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甘泉段“7.28”隧道坍塌事故

事故简介:

2014年7月28日12时30分,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第13合同段墩梁隧道(甘泉县城关镇马岔村)在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804035元。

一、事故经过

2014年7月28日12时15分许,施工人员朱友军、马换喜、杨金、朱峰等4人进入墩梁隧道左线,在隧道出口先行(左)导坑上台阶(ZK91+705)处安装中壁墙型钢临时支撑作业。朱峰在台车上处理顶部松土,朱友军、马换喜、杨金三人在台车下挖拱角。12时30分,距离隧道口90m,距掌子面15m的隧道拱顶上方黄土突然发生坍塌,导致朱友军、马换喜、杨金3人被坍塌体掩埋,朱峰借助台车逃生而幸免于难。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在墩梁隧道左线出口ZK91+705~ZK91+725区域, Q2eol硬塑黄土夹古土壤层和N2粘土岩层的界面与隧道走向形成约100相交状况,且在两种地层结合界面处存有界面水,层间结合力差,极易发生脱层坍塌。洞身穿越的中更新统离石组黄土地层,黄土板结,几近成岩。受成因影响,该黄土地层在距隧道拱顶2m左右高度局部生成了约5cm厚度的水平状钙质结核层,将粘土岩水平切割,形成局部水平“断层”,粘结力下降,该隧道局部形成的埋深约2m的超浅埋不稳定结构突然脱离坍塌,是导致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隧道处于Q2eol硬塑黄土夹古土壤层和N2粘土岩地层,隧道开挖的变形量较小。施工以来,监控量测数据显示拱顶累计最大沉降量32mm,日沉降量最大为3mm,水平收敛累计最大值为27mm,日收敛量最大为

2.9mm,初期支护未出现裂纹、剥落掉块,表明隧道拱顶坍塌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

2.墩梁隧道属大断面,开挖跨度较大,粘土岩自身强度较低,被水平状钙质结核层切割的粘土岩易发生坍塌。

3.拱顶上部的水平状钙质结核层位于隧道顶部以上2m,受目前地质预报手段(TSB地质雷达超前预报、超前探孔等)的限制,对该水平状钙质结核层的存在,难以发现。

4.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对Q2eol硬塑黄土夹古土壤层和N2粘土岩层的界面与隧道走向形成约100相交处一定范围的特殊地段,未细化设计,全隧单层超前小导管均采用外插角70设计,对此可能造成降低层间结合力的后果认知不足。

5.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对Q2eol硬塑黄土夹古土壤层和N2粘土岩层的界面与隧道走向形成约100相交状况的地质风险认知不足,依然按外插角70设计要求施工超前小导管,致使Q2eol硬塑黄土夹古土壤层和N2粘土岩层的界面受到扰动而脱层坍塌。

6.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LJ-13合同项目经理部在开挖墩梁隧道左线出口先行(左)导坑上台阶时,对裸露围岩没有及时做到快速喷射砼封闭施工,导致外露黄土失水过多,黄土粘性减弱,自稳性削弱。

(三)事故暴露出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没有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国家安监总局有关安全设施监督管理规定,履行安全“三同时”审批手续。管理处安全管理履职不到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督促整改。

2.安徽省桐城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认真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对新进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不到位。

3.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LJ-13合同项目经理部在事故发生后,未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时限向甘泉县安监局报告。没有按照交通部令2007 年第 1 号要求,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没有按照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做二衬。

4.北京路桥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施工安全缺乏有效的监管,现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监理程序执行不力,没有认真督促中铁四局五公司项目部按照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做二衬。

5.陕西省交通工程咨询公司对北京路桥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不到位,没有认真督促中铁四局五公司项目部按照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做二衬。

三、防范措施

(一)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制度建设、现场管理、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设备管理和风险管控等方面的精细化工作。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安全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要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 年第 1 号)规定,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加公路施工。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教育培训。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健全培训考核档案,使从业人员熟悉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了解岗位危险因素,掌握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自救措施。同时要运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进一步强化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要严格遵照设计和施工规范,全面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在施工前要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充分认识围岩变化。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循“管超前、严注浆、短进尺、短台阶、少扰动、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原则实施隧道开挖。要强化隧道拱顶下沉、拱腰收敛及中壁墙临时支撑变形的监控量测管理,及时分析数据,科学指导施工。

(五)进一步细化工程设计。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要不断提高对黄土层大断面隧道开外的风险认识,细化设计。

(六)进一步加强监理。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要严格落实监理单位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后应予以现场复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案例六:王凤武家翻建房屋“5.10”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简介:

2016年5月10日16时19分许,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桦西村四组农民王凤武家翻建房屋施工现场,施工承揽人代启明雇佣汽车吊司机谢环宇在立塔吊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16年5月11日上午8时40分许,昌邑区安监局接到吉林市安监局电话,大约在10日16时19分许,在昌邑区桦皮厂镇桦西村四组农民王凤武家翻建房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死者魏国利与工友曹立平、宁辉在施工现场原有的约2米高的土堆上进行搭建塔吊连接前臂作业,汽车吊司机谢环宇将汽车吊停在施工现场旁的马路上进行吊装作业,在连接塔吊前臂第四节进行起重作业时,吊装作业人员(死者魏国利、曹立平)只用一根钢丝绳将塔吊前臂与汽车吊挂钩连接,且在钢丝绳未完全绷紧,吊装作业人员在起吊物(塔吊前臂)作业半径内,位于现场土堆上方塔吊前臂第一节靠近现场房屋一侧,配合连接作业工人曹立平位于塔基一侧,两人扶着起吊物,在起吊现场没有指挥的情况下进行了起吊作业,起吊时,由于起吊作业时没有进行试吊且起吊作业速度过快,致使起吊物发生了瞬间横向移动,击中了扶着起吊物的死者魏国利前胸。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 直接原因

汽车起重机在进行起吊作业时,起吊速度过快,起吊物发生瞬间横向移动,击中死者魏国利前胸致其死亡,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吊装作业人员未按照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吊装作业,未检查吊挂位置,并在起吊物周围进行人为辅助。

2、起重作业人员未按照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起吊作业。未进行试吊,有人在起吊物周围就进行起吊作业。

3、吊装作业现场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吊装作业和起重作业时未在空旷平整的场地上进行。

三、防范措施

1、立即停止施工现场一切施工行为。

2、平整施工现场作业场地,对路边高压线,进行警示防护。

3、加强施工现场监管,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4、建议区住建局对该房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案例七:河北省遵化市龙建冶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14”物

体打击事故

事故简介:

2016年11月14日16时20许,河北省遵化市龙建冶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遵化龙建),在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进行除尘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名作业人员被坠落的带钢砸中死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75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16年11月14日7时,遵化龙建施工队队长张国立组织人员对炼钢厂冶炼主控楼辅楼楼顶进行除尘管道安装作业。16时左右,地面工人徐贺芹、杨立满将40多根6米长的带钢和5根2.5米长的槽钢混合捆绑,采取单吊点作业,向主控楼的楼顶吊运。吊车将带钢和槽钢吊至40米左右时,张国立在23米平台处发现吊车转杆碰到主控楼护栏,用对讲机让黑ED3999吊车司机郭志超停止转杆作业。遵化龙建职工纪洪来、纪洪新在主控楼辅楼楼顶23

米平台处安装管道作业没有及时撤到安全位置。吊车转杆碰到主控楼的护栏后带钢和槽钢脱落将纪洪新砸中。张国立等人将纪洪新送到吉化总医院,下午5时左右纪洪新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龙建公司作业人员王茂森、徐贺芹、杨立满违规作业把6米长的带钢和2.5米长槽钢混合捆绑,采取单吊点作业,吊装物碰撞护栏,带钢和槽钢坠落,将在主控楼辅楼楼顶23米平台处作业的纪洪新砸中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 遵化龙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清理吊车转杆下作业人员,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 遵化龙建教育培训不到位,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通过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等级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三、防范措施

1.遵化龙建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工作安排科学合理。

2. 遵化龙建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3.吉林建龙要加大对外来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案例八: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1.9”起重伤害事故

事故简介:

2015年11月9日,在南关区红嘴子大队南部新城二线污水干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汽车吊倾倒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人民币。

一、事故经过

2015年11月9日17时许,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南关区红嘴子大队附近南部新城二线污水干管工程施工工地,用临时雇用的汽车吊向作业坑内吊运顶管机头作业时,汽车吊发生倾倒。在汽车吊倾倒瞬间,司机孙威因本能反应跳出驾驶室,恰被倾倒的汽车吊砸中,当场死亡。同时,施工现场负责人杜金克也被汽车吊倾倒时从驾驶室内甩出的汽动板手砸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南关区红嘴子大队南部新城二线污水干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用临时雇用的汽车吊向作业坑内吊运顶管机头作业时,吊车司机将汽车吊右后侧支腿支在预埋有空心混凝土管的地表上(凝土管端面裸露),导致汽车吊在吊运顶管机头向吊车右侧作业坑转臂时,因右后侧支腿承重力急剧增加,将支腿下面的混凝土管压碎,吊车发生倾倒,造成司机当场死亡、现场负责人受伤。

(二)间接原因

1.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监理要求对进场的汽车吊落实报验和安全检验制度,临时雇用的汽车吊进场前未通知监理人员到场,无验收人员签字手续;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临时雇用人员(包括汽车吊司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未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没有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项目经理王在栋因身体原因离职且本人已向公司申请更换项目经理,但因无合适人选一直搁置,致使项目工地疏于管理。

2.长春市城达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在实施项目监理过程中,履职尽责不到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不完善施工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未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措施;发现施工单位存在组织汽车吊进场且未履行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报验和安全检验手续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督促整改。

3.长春润德春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对该工程项目未尽到监督、协调和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存在的各类管理问题未及时发现并要求监理单位督促整改。

经调查组认定,此事故性质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类别为起重伤害,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

三、防范措施

(一)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岗定编,并严格督促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确保落实到位;按要求对临时雇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保证生产安全。

(二)长春市城达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把关,督促施工单位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依法处理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避免盲目施工,确保生产安全。

(三)长春润德春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要加大对代建项目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力度,认真履行代建职责,确保对建设施工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要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各类建设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程序管理;自觉接受长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的检查监督,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五)长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案例九:献县城东冀中建筑器材厂“12.23”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事故简介:

2012年12月23日13时10分,献县城东冀中建筑器材厂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5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12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左右,献县城东冀中建筑器材厂内冲天炉开始点火烘炉。13时左右,王金鹏在烘炉完成后准备开工,因炉顶喷淋式除尘器水管喷头堵塞无法喷淋除尘,王金鹏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进入炉顶除尘器内部,敲打除尘器内水管进行疏通作业。在冲天炉旁正在配料的刘俊堂发现王金鹏进入除尘器中几分钟都没有出来,且听不到作业时的敲击声,随即向王金鹏喊话也未听及回声,意识到可能出事了,立即赶往办公室报告厂长孙宝同。孙宝同立即拨打110、119、120请求救援。期间,在现场工作的炉工王金影(王金鹏堂弟,与王金鹏在一起工作)及该厂零杂工赵万宏也意识到王金鹏可能出事了,就先后顺着梯子爬上炉顶,进入除尘器内部进行施救,由于除尘器内部聚集高浓度的一氧化碳,两人也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被困在除尘器内。闻讯赶到现场的孙宝同阻止了其他人的盲目施救行动,并指挥现场员工,用蘸水的被褥、大衣和沙子把炉内焦炭熄灭。消防车及救护车也相继赶到现场。因消防车云梯高度不够,孙宝同找来吊车,消防人员配备空气呼吸器进入除尘器内,用绳索将被困人员捆住由吊车将人救出。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大炉工王金鹏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冒险进入含有一氧化碳场所进行作业,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炉工王金影、零杂工赵万宏两人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盲目进入除尘器内施救,是导致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献县城东冀中建筑器材厂安全管理混乱。一是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入厂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二是未建立健全安

某电厂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某电厂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目录 案例1:2013年11月4日1#炉非计划停运事故 案例2:2013年11月18日1#机高压油泵故障事故 案例3:2013年12月20日输煤系统回转筛故障事故 案例4:2014年1月6日1#机运行异常停运事故 案例5:2014年1月18日2#炉一次风机溜瓦的事故 案例6:2014年1月19日1#炉2#引风机冷却水箱壳裂的事故案例7:2014年1月23日1#机自动主汽门垫破损的事故 案例8:2014年1月27日1#炉发生爆管的事故 案例9:2014年2月16-17日1#机真空防爆膜破损的事故案例10:2014年3月7日1#机停运的事故 案例11:2014年3月21日1#机停机的事故 案例12:2014年3月23日1#机停运的事故 案例13:2014年3月23日综合泵房积水的事故 案例14:2014年3月29日2#炉停运的事故 案例15:2014年4月4日2#炉渣仓满库 案例16:2014年4月7日2#炉因断煤停运 案例17:2014年5月8日2#炉结焦停运 案例18:2014年6月11日1#机炉停运 案例19:2014年7月5日2#炉启运后停运 案例20:2014年7月6日2#炉启运失败结焦 案例21:2014年7月21日2#机解列 案例22:2014年7月26日2#机解列

案例23:2014年7月29日2#机解列 案例24:2014年8月6日2#机解列 案例25:2014年10月5日2#炉3#给煤机故障停运 案例26:2014年10月15日2#炉、1#机停运 案例27:2014年11月8日甲侧碎煤机故障停运 案例28:2014年11月12日输煤系统2#皮带断裂 案例29:2014年11月16日1#炉排渣皮带停运 案例30:2014年12月15日2#机启机失败 案例31:2014年12月17日制粉车间水淹2#磨粉机 案例32:2014年12月21日1#炉炉内泄漏停运 案例33:2015年1月14日3#皮带停用 案例34:2014年2月3日-6日2#炉烧正压导致压火 案例35:2015年2月4日脱硫系统真空泵故障停运 案例1:2013年11月4日1#炉非计划停运事故 一、事故经过 11月4日新电厂1#机炉运行,经新旧电厂联络线117开关-115开关经后庄站至灵北站与系统并网,发电负荷为23000KWH。14时20分该炉出渣提斗机故障导致1-3#冷渣器停运,紧急安排老厂出渣工利用三轮车排渣;20时30分以后,该炉2#、3#、4#输煤皮带接连出现断煤现象,同时各运行主要参数(汽温535℃、压力7.53MPa、左右床床温738℃、742℃)开始持续下降,床压、含氧量则持续上升,实行降负荷运行;断煤现象未能得到有效缓解,21时18分该炉床压达15KPa、含氧量为20%,汽温358℃、压力2.86MPa、左右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违章清理设备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 11月16日7时30分,某公司副厂长韩某安排黄某、胡某、吕某三人一组搅拌混凝土,黄某操作搅拌机,胡某配料、吕某清理水泥管道,上午工作基本完毕。下午上班后,吕某与胡某两人在搅拌机下方挖土盖水泥管 [事故经过] 11月16日7时30分,某公司副厂长韩某安排黄某、胡某、吕某三人一组搅拌混凝土,黄某操作搅拌机,胡某配料、吕某清理水泥管道,上午工作基本完毕。下午上班后,吕某与胡某两人在搅拌机下方挖土盖水泥管道,黄某清理粘在搅拌罐内的混凝土,清理完搅拌罐的一侧后,准备清理另一侧,黄某未离开搅拌罐。14时左右,吕某发现搅拌机在转动,黄某被搅拌轴及搅拌叶片卷入搅拌罐中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1、黄某违章作业,按开关按钮转动搅拌轴时未离开危险区域,不慎被卷入搅拌罐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 [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一是对搅拌机等机械要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专门操作,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二是要完善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是要加强安全教育,有效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违章带电排障被拉丝机绞进身亡 2004年2月2日9时45分左右,江都市神力冷拉型钢有限公司冷拉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1万元。事故经过2004年2月2日7时30分工人开始上班。上班后,车间主任朱志平对在岗员工进行 2004年2月2日9时45分左右,江都市神力冷拉型钢有限公司冷拉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1万元。

事故经过 6mm的圆钢。他操作拉丝机将第三盘圆钢快要拉完时(每盘约150公斤),发现拉丝机运转不正常,判断机械有故障。他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和断电停机措施,就伸手排除拉丝机故障,不小心其左手、右手和上半截身子被卷进拉丝机。9时45分左右,冷拉车间工人蒋某到拉丝机旁拿工具箱时,发现邵某被绞死在拉丝机上。他立即切断电源,并随即喊来几个人,用大铁剪把钢丝一道道剪断后,救出邵某。邵已经死亡。 6.5mm圆钢拉成2004年2月2日7时30分工人开始上班。上班后,车间主任朱志平对在岗员工进行分工,冷拉车间共有9人在岗,其中盘圆拉丝工1人,其他人员都在冷拉大车间工作。拉丝工邵某操作型号为JZQ650的卧式拉丝机,工作程序是把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拉丝机操作工邵某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操作,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神力公司2003年1月制定《卧式拉丝机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规定:正常工作是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开关部位启动开关,碰到特殊情况立即停机;设备正常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接近滚筒,更不允许用手摸拉制的钢材。拉丝工邵某于2003年3月是经公司招聘熟练工种被录用的,招工时据邵某本人介绍曾在浙江干拉丝工已有10多年。事先没有断电关机,在处理拉丝机故障时,他不该伸手排除故障,不小心将身体被拉丝机绞进致死。 间接原因 1.拉丝机定位不合理。正常生产时,车间里的噪声比较大,把拉丝机定位在最南边2间厂房里,中间又有一道隔墙,拉丝机又是一个人独自生产和操作,一旦有异常情况,其他人不易及时发现。 2.执行操作规程不到位。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深入人心,工人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针对生产中出现的事故隐患组织工人经常学习和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3.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在安全防护措施上没有采取隔绝的措施,如果装设防护栏并用锁加以控制,使操作人员无法擅自进入拉丝机和电机卷筒部位。 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网络,明确专人抓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好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典型事故案例汇编文档

生产现场因没有办理“两票”或工作中安全措施不落实导致的主要生产性人身伤亡事 故典型案例 交叉作业无票检修 发生火灾人员死亡 2007年10月28日下午15:20,碳素厂焙烧一车间烟气净化系统进行大修过程中,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石旺指派熊建坡,在没有经过大修现场安全监护人赵耀辉同意,也没有告知宋村施工队监护人宋五川的情况下,擅自安排焊工武新力和帮工李文帅用乙炔气体在电除尘器东侧大弯头阀门部位处切割人孔,焊工武新力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始切割,当切割约20公分长度时,发现烟道着火,将正在距着火处约20米的预除尘内部清理结焦物的4名宋村施工队民工困在其中,有3名民工从预除尘内逃离出来,1名民工被困在预除尘内部,伊川县消防队进入预除尘内部后将被困民工救出,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1、碳素厂外聘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熊建坡违章指挥、切割人员武新力违章作业,在没有办理动火工作票的情况下,也没有告知现场相关安全监护人,擅自用乙炔气体切割电除尘器东侧烟道,致使烟道内附着物发生着火而致死亡。 2、碳素厂外聘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经理没有认真履行安

全检查和管理职责,现场也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不清楚现场实际的情况下,擅自指派员工用乙炔气体切割电除尘器东侧烟道。 违规操作引发大火 消防不备造成重伤 2009年4月27日八点班,碳素厂生阳极车间煅烧运行四班当班1#罐式炉调温工宁利彬,因1#罐式炉温度第一组较低,调温工宁利彬违反厂规向罐式炉火道加注柴油,柴油滴在1#罐式炉上部观火孔上而燃烧,燃烧的火焰顺着炉壁烧向宁利彬的面部,宁利彬本能用手躲避时,小油桶内的柴油又抛洒到他本人的工作服上,从而造成宁利彬严重烧伤,为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也为本人及家庭带来了无可挽回的惨痛悲剧。事故发生后,碳素厂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原因分析: 1、生阳极车间领导明知公司严禁向罐式炉加油提温,然而,车间领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指挥员工向罐式炉加油升温,属于严重违章指挥。 2、调温工宁利彬安全意识极为淡薄,在温度较高罐式炉顶部倒油,当油顺着炉壁滴下时,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导致着火发生。 3、生阳极车间使用后的灭火器不能及时上报碳素厂保卫部进行更换,从而导致在罐式炉附近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不备用(全部都是空罐)。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201X年)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学习(2016年) 4(三)班

摘要:船舶工业是综合工业之冠,以下列举近年来船舶建造中各类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造船修造既有高空作业、闷舱室作业、起重作业、电焊气割作业、交叉作业等方式,同时又使用油漆、乙炔、液化气等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属于高风险的行业。由于其特殊性,概括起来存在着“低、快、多、少、乱”五大特点。一是科技含量低。造船企业不仅建造周期长,而且工种多、工艺复杂,生产手段主要以手工为主,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希望能从中吸取教训。 事故案例一: 高处坠落事故 1.xx车间电工xx伟,40岁,在技改施工现场爬上角钢支撑架安装电灯泡,装完下架时将支架踩落掉下地面,造成腰椎1#骨折,左跟尾骨折。 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xx 伟作业时没搭设好梯子,也没有系挂安全带,没有落实任何防范措施,属于违章操作; 事故的次要原因是角钢支撑架本身就焊接不牢(虚焊)。 2.土建队工人xx林,在工作时抄近路从xx车间回收费料石棉瓦屋面上通过,不慎踩烂石棉瓦从房顶上摔下,造成双手腕骨折,左膀滑裂。 事故发生的原因是xx林安全意识太差,为了贪图方便,严重违章,负事故全部责任。生产部安装队焊工xx勤,33岁,在综合分厂白肥厂房上安装氟洗涤塔时,踩烂石棉瓦后连带折断的锈蚀屋架,坠落地面,臀部着地,造成髋部左耻骨、坐骨骨折。 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xx勤作业时没搭设梯子,没有系挂安全带,更没有落实任何防范措施即上房顶作业,属于违章作业,承担事故直接责任。

事故案例二: 触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xx船舶工程部,指派电焊工xx华(男,27岁)配合铜工李××到船上分油机间进行管子移位工作。xx华将焊接电缆拉到分油机间,在将焊钳端的接头拧入焊接电缆螺纹接口时,发现拧入不到一个螺距便卡住,任凭怎么使劲也拧不进去,他用焊钳在分油机甲板试了试,发现有电,并不影响焊接,再加上改样工作比较急,因而也没再去想螺纹接头不牢的事了。李XX负责拆装管子并重新给马脚定位,而xx华则负责焊新马脚。靠门口的几个马脚焊好后,两人已经大汗淋漓,身上的工作服也已湿透。xx华准备将焊接电缆拖到靠舷侧的位置,以便继续焊余下的马脚。此时,铜工李××到机舱借葫芦。在xx华往里拉电焊电缆时,焊钳与焊接电缆的接头突然脱落,带电一端掉在分油器上的紫铜管上。与此同时,xx华人因失去平衡扑倒在已带电的铜管上,胸口汗湿的衣服触及带电紫铜管造成触电。当铜工李××返回分油机间发现xx华触电后,急忙进行抢救,但终因脑缺氧时间过长,xx华于两个星期后在医院死亡。 二、主要原因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一、支架运输车侧反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3月2日下午5点30分左右,为了准确掌握**矿4800支架的重量,销售处安排配货站一大货车从三分厂拉着一个支架去*村镑房过称,在过完称回来时由于速度过快,在向!!公司大门拐弯时,支架向左侧翻下,幸好当时附近没有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二)、事故的原因 1、车速过快,转弯急。驾驶员明知道车上所装货物没有固定仍快速行驶,当时**矿来验收支架的张科长和我公司销售处的***副处长也在车上,曾提示驾驶员要慢点开,但驾驶员不听,到转弯时也不减速是造成这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2、驾驶员王某酒后驾车是造成这一事故的主要原因。 3、运输合同中明确规定支架装车时三分厂负责提供防滑板并把支架吊到车上,由运输方负责装车位置、方向及支架的固定。装车人员曾提示垫上防滑板,由于驾驶员不让,装车人员也没有坚持。驾驶员没有固定支架就把支架拉走了这也是这一事故的主要原因。 4、配货站老板安排车时没有见到驾驶员,不了解驾驶员当时的情况就安排来拉支架,驾驶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车辆协调人员也不在现场,只有销售处人员让装支架过称,都与驾驶员不熟悉,也不了解驾驶员的情况,没有把住关这是这一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今后措施 1、每次运输支架时车辆协调人员要与承运方签订好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2、承运方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教育,每次安排运输时要明确告知驾驶人员装车运输的安全注意事项,进厂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规定 3、装车时承运方要有带车人负责联系,公司车辆协调员要在现场,有问题及时协商。装车时**分厂负责提供防滑物料并按承运人员的指挥把支架吊到车上去,承运方负责装车

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内部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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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事故 贵州电建二公司违章作业门吊倾覆造成重大人身伤亡 (2004年) 【事故经过】 9月10日14时10分,贵州电建二公司黔北项目部起重队门吊班副班长母××(现场指挥)安排沈××、欧××、袁××、安××拆出门吊悬臂,安排钟××、吴××、袁××拆除硬腿侧花栏及卷扬机。拆除悬臂由50t履带吊配合,拆卷扬机由80t履带吊配合,其余工作人员在地面指挥及配合以上工作的实施。随后,母××和杨×及其他上门吊的十人到门吊上开始工作。15时30分左右,因厂房内有其他工作,母××安排悬臂侧的拆除工作由沈××负责指挥,卷扬机侧拆除工作由袁××负责指挥。母××到厂房后,杨×作为队技术员在门吊上负责总体指挥。16时10分左右,悬臂侧的连接螺栓已拆除完毕,杨×在门吊上指挥地面的左××去拉住悬臂起吊安全绳,以防悬臂与主梁脱开时碰撞50t履带吊吊臂,当悬臂与主梁脱开时,门吊即向腿侧倾倒,开始倾倒时速度较慢,大约倾至硬腿与地面夹角50o时,速度加快,然后跨塌,造成此次事故的发生。 【事故原因】 门吊倾倒后,通过现场勘察,发现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已被火焊割除28颗。 经现场调查,该项工作作业指导书编写准确、完善,施工前技术交底清楚。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在拆除螺栓前应先将缆风绳把硬腿及软腿固定,而且必须用80T 履带吊和50T履带吊双机抬吊主梁,且抬吊负荷须接近主梁重量时,才可拆除主梁与硬腿和软腿的连接螺栓。但是在门吊倾翻时,此项工作还未作。 1.吊门倾翻分析: 当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被人为割掉28颗后,门吊基本不能承受任何侧向的作用力,而在割除连接螺栓之前,未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拉缆风绳并用两台吊车吊住主梁并受力,此时拆除悬臂脱开时对主梁所产生的一个侧向作用力将远远大于被割除连接螺栓后门吊所能承受的侧向作用力,导致门吊倾翻。 2.直接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电建二公司职工杨×没有按照审批作业指导书施工,擅自安排人员割除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部分),造成门吊失稳是这次事故的发生的直接原因。 3.间接原因: 1)现场母××(现场指挥)14时10分在安排了工作时,只是安排拆除悬臂,没有安排割螺栓内容。15时30分左右母××因离开现场时安排沈××负责指挥继续拆除悬臂工作,但门吊倾翻后发现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部分被割除,显然扩大了工

宝钢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目录 一、宝钢股份炼钢厂1.2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2) 二、八一钢铁1.23伤亡事故 (4) 三、宝钢工程2.26协力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7) 四、宝钢不锈福建德盛1.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9) 五、宝钢股份炼钢厂3#RH 2月15日事故通报 (11) 六、“1.10”宁钢一死一伤事故 (13) 七、中冶宝钢技术第二检修分公司死亡事故通报 (16) 八、中冶宝钢技术第四检修分公司液压设备检修作业事故案例 (17) 九、宝检公司液压设备检修作业事故 (19) 十、“2.23”梅钢公司事故通报 (21) 十一、“3.22”宁钢公司热轧厂事故通报 (24) 十二、“5.7”八钢炼铁厂触电事故通报 (26) 十三、八钢南疆钢铁公司“3.15”触电事故情况通报 (28)

一、宝钢股份炼钢厂1.2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事故经过: 2014年1月25日5#转炉炉修设备调试结束,约5:30分准备进行烘炉作业。6:05分协力叉车工陈良超,将移动作业平台叉至5#炉炉口,操作工计划分四次向炉内投入木料。约6:20分操作工孙辉和诸国华站在作业平台上第三次向炉内人工投掷烘炉用的木料,投掷作业结束后,孙辉先行离开作业平台,突然作业平台向转炉炉内方向倾斜,在平台上的诸国华不慎滑入高度落差10.8米的转炉炉下渣坑内,即送上海三人员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示意图

事故原因: 1.移动作业平台发生倾倒是造成诸国华高处坠落的直接原因。 2.移动作业平台未完全放置到位,处于不稳定状态,使用前又未检查确认,最终在作业过程中移动作业平台发生倾倒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操作工诸国华在移动作业平台作业时未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防范措施: 1.立即开展高空、临边、孔洞专项排查工作,审视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相应的岗位规程。 2.加强员工作业过程的监管,进一步推进现场标准化作业的落实和执行。 3.立即开展自制设备、工器具的梳理工作,辨识出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及安全隐患,并落实改进措施。 集团公司安监部 1、宝钢股份要开展有效行动,把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员工的行动上,各级管理者要和员工一起识别岗位安全风险,重温安全要领,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规范。对烘炉作业制定科学、安全作业方式和管理措施。

铁路车辆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铁路车辆安全事故案例 汇编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车辆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16年2月27日,某钢铁公司翻车机操作员在翻卸车辆时,离开操作台到窗口查看邻线空车清车情况,翻车机自行翻卸过程中,由于拨车机脱钩装置在脱钩时有阻滞,造成车辆没有及时脱钩并将车辆带出翻车台2米,而翻车平台的光电感应开关失灵,没有及时停止设备翻转而继续翻车,造成车辆南端第一担轮对西面压崩出口处的西侧钢轨,导致车辆脱线。 车型车号二位转向架 二位转向架交叉杆弯曲变形二位转向架4位防脱拉环弯曲

二位转向架3位防脱阀破损、拉环顶杆折断现车7位轮对脱线 点 案例二 2016年3月8日,某电厂翻车机操作由于空车迁车台限位未到位,信号采集联锁系统失效,翻车机操作人员对翻车机自动作业情况实时监控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迁车台移动未到位的问题(路轨未对准,左右偏差90mm),而迁车台自动推进车辆过程中造成C64K 4934364全车轮对脱线,走行。事故车辆全车4担轮对脱线,空车。其中现车1位、2位左边轮对离开钢轨460mm,3位、4位左边轮对离开钢轨440mm,5位、6位、7位、8位左边轮对离开钢轨100mm 。 车型车号全车脱线外观

一位转向架脱线、一位交叉杆弯曲变 形 二位转向架脱线、一位交叉杆弯 曲变形 迁车台限位未对准 路轨左右偏差90mm 路轨未对

迁车台迁车台铭牌 案例三 2016年4月20日,某电厂2道翻车机在作业中造成车辆 C70 1584267脱线,由于翻车机压力机构液压站缺油,导致压车镐、靠车镐压力不足、不均衡,造成翻车机压不住被翻车辆,使车辆在翻卸、牵车推进时脱轨。 车型车号全车脱线外观

人身伤亡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人身伤亡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第一部分) (收集版) 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管理部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一、起吊孔无护栏不慎坠落死亡 某厂更换皮带打开起吊孔,仅用尼龙绳设置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简易围栏,一清理积煤人员从起吊孔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 某厂检修人员为更换输煤皮带打开吊砣间的起吊孔(标高25m),仅用一条尼龙绳作为简易围栏。1月17日上午,工作负责人于某带领岳某等人到达吊砣间,进行疏通落煤筒工作,虽发现起吊孔未设围栏,未采取防护措施,便开始作业。一工作人员用大锤砸落煤筒,岳某为躲避大锤后退时,从起吊孔坠落至地面(落差25m),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检修人员打开起吊孔,未设安全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2.虽用尼龙绳设简易围栏,但过于松动,垂落在地,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3.工作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虽发现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未要求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4.工作负责人在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盲目组织开工。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1.打开起吊孔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工作人员发现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应停止作业,通知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安全设施,方可开工。 【制度规定】 1.《安规》(热机)第13条规定:“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2.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规定:“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二、吊孔打开无围栏人员掉入险丧命 某厂一工作人员不慎踏入未设围栏的起吊孔(12.6米),集中生智,双手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梁,捡回一条命。 【简要经过】 某年12月26日上午,某厂进行吊装作业,检修人员将发电机平台附近的起吊孔(12.6米)打开后未设置临时围栏,设一人看护。距起吊孔约0.5米处临时放置一临时铁棚工作间,从铁棚内出来一位工作人员,踏入起吊孔,手臂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钢梁上,悬在空中,捡回一条命。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打开起吊孔,未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临时铁棚工作间放置位置不当,距起吊孔过近; 3.现场看护人未起到看护作用; 4.铁棚内出来的工作人员未注意脚下情况。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txt年轻的时候拍下许多照片,摆在客厅给别人看;等到老了,才明白照片事拍给自己看的。当大部分的人都在关注你飞得高不高时,只有少部分人关心你飞得累不累,这就是友情!本文由张磊fat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总裁室运营管理组编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编写此案例抚慰受难者遭受的伤痛,警示公司员工珍爱生命、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督促各级单位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了远离伤害,请让我们共同行动——珍爱生命从我做起 前言 公司对安全生产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采取安全专业化管理体系推进,检修安全工作程序(SJP)、标准操作程序(SOP)基础管理试点导入等一系列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效果,近年来集团钢铁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但是,目前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工亡事故时有发生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只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监管,吸取事故教训,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才能持续好转。 古人讲:“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前事昭昭,足为明戒”。为吸取事故教训,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研究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供有效资料,同时为公司员工提供用鲜血和生命书写的警示教材,集团公司总裁室运营管理组组织编写了这本《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收录了集团钢铁子公司近年来所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对于这些事故公司相关部门都按照法定程序,查明了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这些典型事故案例,具有较高的参考借鉴价值。希望各子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认真组织员工对事故案例进行学习,让员工真切地看到由于个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上的漏洞,给安全生产造成的严重后果, 同时能够通过这些血的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确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为建设安全和谐的企业而不断努力。 目录 一、焦化工序事故…… 9 …… 1、焦化厂 2009.1.29 熄焦车刮伤工亡事故…… 9 2、焦化厂 2009.5.27 硫铵离心机爆炸事故…… 12 3、焦化厂 2006.12.29 风机工头部受伤事故…… 14 4、焦化厂 2009.8.9 张某右腿骨折事故…… 15 5、焦耐厂 2007 年“8.30”东电捕爆炸事故…… 17 6、焦耐厂 2005 年“7.9”事故…… 20 二、烧结工序事故…… 21 ...... 1、烧结厂 2005.8.21 皮带刮伤工亡事故...... 22 2、烧结厂 2009.7.15 沈某左臂绞断事故...... 23 3、烧结厂 2006.5.27 除尘工右臂绞伤事故...... 26 4、烧结厂 2006.8.16 回转窑 3#大倾角火灾事故...... 27 5、烧结厂 2007.1.22 10T 电动葫芦减速机解体险肇事故...... 29 6、烧结厂 2008.8.23 掉入烧结矿漏斗工亡事故...... 31 7、烧结厂单位 2007 年“1.12”布料车前轮碾伤事故...... 34 8、烧结厂 2006 年“11.5”煤气中毒事故 (36) 9、烧结厂 2008 年“1.27”皮带滚筒绞伤事故...... 38 三、炼铁工序事故...... 40 ...... 1、炼铁厂 2008 年“10.31”员工落入细粉仓工亡事故...... 40 2、炼铁厂 2005.7.28 煤气中毒事故 (43) 3、炼铁厂 2005 年“12.10”煤气中毒事故…… 46 4、炼铁厂 2005.7.31 铸铁机翻渣爆炸事故…… 47 5、炼铁厂 2006.2.4 炉前工煤气中毒事故…… 48 6、炼铁厂 2006.5.20 48 米煤气放散塔熄火险肇事故…… 50 7、炼铁厂 2008.1.18 氮气窒息事故…… 51 8、炼铁厂 2006.11.25 煤气中毒事故…… 53 9、炼铁厂 2008 年“11.9”右手被机头滚筒绞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 1、重庆“4 ? 24’火灾事故原因查明违章焊割5人被追刑责 2010年4月24日零时左右,石桥铺赛博数码广场大楼突发大火,烧毁大量电脑、手机、照相机等数码产品,过火面积约1.5 万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00 余万元,所幸无人员伤亡 该起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作业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重庆方舟广告有限公司在拆除石桥铺赛博数码广场大楼五楼西面北端外墙广告牌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章焊割作业,致使掉落的高温焊渣引燃赛博裙楼二楼露天平台的可燃物引发火灾事故。同时,施工企业重庆方舟广告有限公司现场管理混乱,事故大楼消防设施未正常启动等,成为引发事故的间接原因。 重庆方舟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梅,焊割操作人员陈道刚、胡作军,现场临时负责人游勇,项目临时负责人汪代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 给予北部新区市政管理局时任党支部书记、局长周春雷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高新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南区大队时任大队长黄冲友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高新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时任政委兼工会主席向可庄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由市监察局对北部新区管委会委员、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高志明进行诫勉谈话。 2、北京地铁五号线“ 10 ?事故

事故经过 2003年10月8日,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在北京地铁五号线崇文门车站施工中,地梁钢筋支架连同支架上已架设的钢筋倾覆倒塌,造成现场作业人员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9.7万丿元。 10月6日上午,二处有限公司05标项目部总工程师陈某主持召开项目部技术人员、工区主任、钢筋班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地梁钢筋技术交底会议,对准确测定地梁轴线、各种预埋件标高、里程、钢筋绑扎等做了布置。技术交底会后,10月6日当班班长黄某、副班长梅某带领该班人员搭设地梁钢筋支架、钢管支架共13排,间距2m,设 了3根斜撑,当日24时安装完毕。7日,开始在支架上铺设主筋。8 日,当班16名作业人员分成4组,同时进行绑扎箍筋作业。由于主筋设计间距只有10cm,支架杆件纵向间距为2m,支架横杆挡住箍筋不好绑扎,现场作业人员杨某、霍某等向当班副班长梅某请示把支架扫地横杆拆掉,梅某布置隔一根拆一根。于是,4个作业组各拆除了 一根支架底层横杆后,继续进行箍筋绑扎。19时50分,作业人员在向上提拉箍筋过程中,支架连同已架设的钢筋向小导洞进口方向倾覆,将4名在中、下层作业人员压在钢筋下。经现场人员奋力抢救, 将被压人员救出,分别送往同仁医院、北京医院和市急救中心。除梁某受轻伤当晚出院外,杨某、胡某当晚死亡,贺某于9 日死亡。事故原因分析 一、地梁支架没有按照承重架子的标准进行搭设,在使用过程中部分受力杆件被拆除后,致使支架受力状态发生变化,削弱了结构抗倾覆能力,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按照《脚手架支搭规程》规定,承重架子的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大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化 工 典 型 安 全 事 故 案 例 汇总

目录 目录 (1) 第一章火灾事故案例 (4) 一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9.12"爆燃事故 (4) 二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6.16"火灾事故 (5) 三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火灾事故 (6) 四菏泽海润化工有限公司小井乡黄庄储备库11.23 爆燃事故 (7) 五兴化化工公司甲醇储罐爆炸燃烧事故 (9) 六制度不全操作不当引发爆燃事故?2005.9.28?燃爆事故 (11) 七济南市某化工厂氮氢气压缩机放空管雷击着火事故 (12) 八锅炉长期高负荷运行引发火灾事故 (13) 九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15) 十一起氧气管道燃爆事故 (16) 十一某化工厂动火措施不完善气柜方箱着火事故 (19) 十二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 (20) 第二章爆炸事故案例 (22) 一安徽某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 (22) 二大庆石油化工总厂2004.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 (23) 三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 (25) 四河北省某银矿空气压缩机油气分离储气箱爆炸 (27) 五某石化总厂化工一厂换热器爆炸 (28) 六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案例 (29) 七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氮氢气体泄漏爆炸事故 (31) 八动火前检查欠详作业中爆炸伤人 (32) 九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7.27?爆炸事故 (33) 十山西某化工厂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案例 (34) 十一南京化工厂爆炸事故 (34) 十二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36) 第三章中毒事故案例 (38)

一河南濮阳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38) 二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液氨泄漏事故 (39) 三淄博市周村区?5.21?危化品槽罐车中毒死亡事故 (43) 四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8.6?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44) 五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 (45) 六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4.21?事故 (46) 七苯中毒事故案例 (48) 八制度不执行,入罐作业酿事故 (49) 九某化工厂急性硫化氢中毒事故分析 (50) 十二氧化硫中毒事故案例 (52) 第四章国外化工安全事故案例 (55) 一美国乔治亚州奥古斯塔BP-阿莫科聚合物工厂爆炸事故 (55) 二美国路易斯安那州Sonat Exploration公司油气分离厂火灾爆炸事故 (57) 三美国托斯科埃文炼油厂爆炸事故 (61) 四日本甲醇精馏塔爆炸事故 (65) 五美国环氧乙烷再蒸馏塔爆炸事故 (66) 六韩国幸福公司的ABS树脂厂火灾爆炸事故 (68) 七日本一合成氨装置爆炸事故 (69) 八印度马弗罗炼油厂储罐区爆炸事故 (70) 九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站火灾爆炸事故 (70) 十西班牙液化丙烯罐车爆炸事故 (73) 十一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氮气窒息事故 (76) 十二印度博帕尔甲基异氰酸酯泄漏事故 (79) 十三日本一化工厂生产农药时焦油状废物分解泄漏事故 (83) 十四塞内加尔液氨储罐发生爆炸事故 (84)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总完整版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1、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15年5月25日19时30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二)直接原因: 1.老年公寓不能自理区西北角房间西墙及其对应吊顶内,给电视机供电的电器线路接触不良发热,高温引燃周围的电线绝缘层、聚苯乙烯泡沫、吊顶木龙骨等易燃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2.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和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建筑物大量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材料燃烧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且吊顶空间整体贯通,加剧火势迅速蔓延并猛烈燃烧,导致整体建筑短时间内垮塌损毁;不能自理区老人无自主活动能力,无法及时自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简介: ?2015年5月15日下午3时27分,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一辆载有46人的大巴车,在陕西淳化境内发生坠崖。当晚,陕西省淳化县特大交通事故现场透露,目前,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其中15男20女,含1名司机,另有11人受伤,直接损失2300余万。 直接原因:

陕B23938号大客车制动系统技术状况严重不良,行经下陡、连续急弯路段时,因制动力不足造成车速过快,在离心力作用下出现侧滑,失控冲出路面翻坠至崖下。

3.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着火爆炸事故 事故简介: 2015年7月16日7时30分左右,山东省日照市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科技公司)液化石油气球罐区在倒罐作业过程中发生着火爆炸事故,造成2名消防员轻伤、7辆消防车毁坏、部分球罐以及周边设施和建构筑物不同程度损坏,罐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居民房屋门窗被震坏。 直接原因: 石大科技公司在进行倒罐作业过程中,违规采取注水倒罐置换的方法,且在切水过程中无人现场值守,致使液化石油气在水排完后从排水口泄出,泄漏过程中产生的静电放电或消防水带剧烈舞动金属接口及捆绑铁丝与设备或管道撞击产生火花引起爆燃。

近几年发生的典型危化品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近几年发生在全国、省、市的典型危化品行业安全事故案例: 1、“8.12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爆燃事故”,造成165人死亡,760多人受伤,68亿损失。时间:2015年8月12日23:30,此次事故原因是:危化品仓库硝化棉高温自燃着火引燃附近的硝酸铵造成爆炸,进而引爆周边的其他危险爆炸物,造成特大爆炸事故。 2、“2.28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爆燃事故”,2012年2月28日,是因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提高反应釜伴热导热油温度、导热油泄露着火后处置不当,导致反应釜内硝酸胍达到爆炸点爆炸,造成25人死亡,4人失踪。 3、“11.28河北盛华氯乙烯气柜泄露爆燃事故是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018.11.28日,河北盛华氯乙烯气柜卡滞倾斜导致氯乙烯大量泄露,操作人员未及时发现并误操作导致泄露扩大,泄露的氯乙烯扩散到公路及对面的海泊尔化工,遇到高温加热炉发生闪爆事故。造成24人死亡,21受伤。 4、“11.22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是一起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黄岛至潍坊的输油管道黄岛段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7.5亿损失。 5、“5.12上海赛科石油化工苯罐闪爆事故”,造成6人死亡,原因:2018年3月,上海赛科公司发现编号为75-TK-0201苯罐(内浮顶罐)呼吸阀排放VOC超标,检修后VOC仍然超标,判断浮盘密封泄漏,并安排清空检修。4月19日,对该苯罐倒空作业并加盲板隔离,蒸罐、氮气置换至5月1日。5月2日,打开储罐人孔进行检查,5月3日至7日检查浮盘密封损坏情况,发现约1/4浮盘浮箱存在积液。5月8日,上海赛科公司组织上海埃金科公司、浮盘浮箱厂家确认超过1/2浮盘浮箱存在积液,决定拆除更换浮盘浮箱。5月9日,上海埃金科公司将疑有积液的浮箱全部打孔,并将积液用泵排至另一苯罐。5月10日起,组织进行拆除浮箱作业。5月12日13时15分,上海埃金科公司安排8名作业人员继续作业(其中,6人在罐内,1人在罐外进行接受浮箱的传出作业,1人在罐外监护),另有1名上海赛科公司操作人员在罐外对作业实施监护,15时33分左右罐内发生闪爆。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打孔后的浮箱内残存苯液流出,在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由于作业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产生点火源引发事故,较大安全事故。 6、“6·5临沂金誉石化公司爆炸事故”是指2017年6月5日凌晨1时左右,位于临沂市临港区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装卸区一液化气罐车在装卸作业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重大安全事故。 7、“7.16日照石大科技石化液化烃球罐爆炸事故”,2015年7.16日,石大科技公司油品储运车间违规进行倒罐作业,在切水作业过程中无人现场监守,致使液化石油气在水排完后从排水口泄出,遇点火源引起着火爆炸,无人员伤亡。 8、“7.29东营神驰化工着火事故”,2017.7.29神驰化工一储罐平台上检修动火,下面隔油池未做安全防护,火星掉落引燃隔油池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9、“7.31山东金岭新材料苯胺项目爆炸事故”,2017年7月31日13时许,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苯胺项目硝基苯生产装置发生爆炸,造成1人轻微伤、直接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一、中材汉江8.08事故 1、事故经过 2007年8月7日13时33分,生产部一车间回转窑系统一次风机电机轴承突发故障,迫使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止料止煤。为了消除因四通道噴煤枪火焰形状异常而引发的窑筒体一档轮带及14米左右处局部温度超高及窑头排风机震动日趋加大隐患,经相关方面协商汇报,本着节约时间考虑,将计划次日(即8月8日)进行16小时定检项目提前进行。其中对窑四通道喷煤喷管更换项目一车间中班(四班)按照车间安排进度提前完成,8日夜班(一班)接班后,当班班长李德兴只带七名员工到窑头平面进行三通道喷煤管三个接头安装的扫尾工作。约凌晨1点37分左右,工作基本结束时,窑内突然发生爆燃,喷出的炙热气流夹杂着熟料小块和灰尘造成正在工作的窑头巡检工吴某、张某和班长李德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 2、事故原因分析 1、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对煤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应有的知识及认识,存在一定的麻痹大意思想。 2、在现场校秤工作中欠缺有效的信息沟通协调。 3、技术管理不完善。 3、启示及整改措施: 加大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力度,防患于未然。 二、中材亨达7.12事故 1、事故经过 2007年7月12日上午,因篦冷机破碎吹头质量不过关,必须维修更换。烧成车间按计划要求停窑检修,黄某与罗某进行作业,在检修过程中,三次封官发生突发瞬时塌料,整个篦冷机大量高温粉尘外冒,黄某从检修平台跳下,罗某全身衣服着火跑出来滚倒在地,事故发生后,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抢救。黄某左脚跟粉碎性骨折,罗某烧伤面积达96%,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存在设计隐患:回转窑烧成系统三次风管设计角度过大,几何角度达到23度,因下端入回转窑口(距地面15米)和上端入预燃炉口(距地面40米)的高度落差转大,管长约50余米,无法对管内的煅烧积尘情况进行检查,且国内5000T/年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三次风管如此设计的仅有中材亨达一家。 广东省安淮职业安全事务所有限公司经安全评估工作后明确指出:该风管未设置防止积尘的

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2001-2008年生产安全 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前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治本之策在于防范。为了深刻吸取用生命和鲜血为代价换来的历史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及一幕幕悲剧的重演,在全国第八个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特编写了《2001—2008年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本汇编选择了从2001年到2008年这八年内,部分生产单位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对每一起事故均介绍了事故的经过,分析了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提出了事故中应吸取的教训,力求从理论到实践方面对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希望它成为公司和各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生动教材。各生产单位和分公司要结合日常和专项安全活动的开展,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他人教训,我之镜鉴”。剖析过去所发生的事故,旨在用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案例,警示和教育全体员工,特别是施工一线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举一反三,从事故中汲取教训,防患未然,防微杜渐,不再重蹈覆辙,真正做到由要我安全变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从而避免再次付出沉痛的代价。 2009年5月30日 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典型安全事故案例之一: 吊装天线滑轮不牢高空违章一命归西 事故经过: 2001年9月5日上午,劳务技工(南京XX 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输出)郑某在常熟移动D网王市基站铁塔2号平台(离地41米处)上挂滑轮进行天线吊装。施工人员汪某在铁塔下帮助拉吊装天线的绳子。11时20分,所吊天线已经拉到离地面3米多高时,塔下人员听到用来吊装天线的滑轮从上掉下的声音,已吊到3米高的天线也坠落下来。在场其他施工人员都向铁塔上望去,只看到郑某站在二号平台的开口处,双手抓着平台的护栏没有动,都认为

30例起重伤害事故汇编案例

起重事故案例汇编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效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各级领导、全体员工的神圣职责。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安全管理的一贯方针,为更好落实这一方针,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和防范意识,起重专业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集了我公司及冶金企业近十年来发生的30起典型的起重事故案例,将他们编辑在一起,希望全体员工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思想实际和作业特点,认真借鉴他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增强“我要安全”的意识,提高自己的技能,落实我要“我要安全”的责任,从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从预防的角度上狠下工夫,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在我公司发生。 :检查时独自行走,小车开动轧断手指 伤亡人员概况 一、事故简单经过 1993.11.24日,某钢铁公司电炉厂,电工黄某(男、25岁,七级电工)对天车进行电气检查,检查完天车滑线想下车,脚被平台斜拉支撑绊了一下,身体绊倒,本能地用手扶物保持身体平衡,左手扶到天车小车道轨上,小车正好开过来轧到黄某手上,将其左手拇指、食指、中指轧掉。事故发生后,黄某自己走到天车端粱安全门处把紧急开关关掉,向天车司机打了招呼。此事造成黄某重伤。 二、事故原因 A、趁天车运行间隙黄某登车,上车时没有断开安全开关,也没有 和司机打招呼,司机根本不知道。 B、电工工作至少两人一起,单人作业违反规定。 C、天车上行走脚下确认不够。 三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交叉作业的联系。 :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物落伤人致死 一、事故经过 2001.7.17日,某钢铁公司氧气厂,2#、3#空压机过滤器到货卸车,用8T汽车吊停在货车尾处卸车,第一件顺利吊下,此时,任某(男,28岁,大学,机动科长)同刘某从厂房出来,站在第一件西侧讨论其用途,14:35吊第二件,当把空气过滤器主体吊出货车槽开始下落时,箱体主体的西南下角蹭挂货车右边槽上方,箱体急速向南偏甩,同时汽车吊车头翘起,吊物迅速下落,将站在吊物旋转半径内的任某砸住,营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a)吊车司机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估计偏轻,违章冒险操作。 b)起重作业管理不善,没有配备专业起重指挥及司索工。 c)卸货位置不当,任某站位不当。 三、防范措施 起重作业必须坚持“十不吊”,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一、事故经过 2001.1.8日,某钢铁公司炼钢厂转炉检修,从事拆运吸尘管道(管道长10.85米,总重8.27吨)作业,铆工刘某、起重工刘某确认管道吊耳并估算重量为4吨左右,选择2吨倒链一个及ф15.5mm钢丝绳分别栓挂在管道东西两侧的吊耳上,10:40左右,4#天车司机滕某在生产科副科长张某指挥下,在管道自转90度情况下,将4#天车开到西侧2#混铁炉处,此时,吊装用的倒链和钢丝绳突然断裂,管道坠落至2#混铁炉过桥上,将正在2#混铁炉过桥上工作的张某(男,30岁,高中,混铁炉班长)击中头部,当场死亡,同一起作业的许某受轻伤。 二、事故原因 A、吊索具严重超负荷,没有采取防止物体自转措施。 B、天车工对2#混铁炉出铁口前作业人员的位置确认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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