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防洪评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浅谈防洪评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浅谈防洪评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防洪评价导则

《防洪评价导则》

1 总则 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概述 2 基本情况 3 河道演变 4 防洪评价计算 5 防洪综合评价 6 防治与补救措施 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1.7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 概述 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2.1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2.2 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 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3 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4 有关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2.3 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阐明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日常工作评价、意义与范围

目录 第一章日常工作的意义与范围 一、部门的任务订定-----------------------------------------------1 1-1何谓任务--------------------------------------------------------------1 1-2部门的任务订定-----------------------------------------------------1 二、部门的职掌订定------------------------------------------------1 2-1何谓职掌-------------------------------------------------------------- 1 2-2部门职掌的订定------------------------------------------------------2 三、权限明确要领---------------------------------------------------2 3-1何谓权限----------------------------------------------------------------2 3-2权限一览表的制订----------------------------------------------------3 第二章日常工作评价

一、部门评价项目决定---------------------------- ------------- --4 1-1何谓部门评价项目---------------------------------------------------4 1-2 部门评价项目决定要领-------------------------------------------- --4 二、部门目标决定要领----------------------------------------- ---4 2-1 何谓部门目标----------------------------------------------------------4 2-2 部门目标决定要领----------------------------------------------------4 三、部门管理基准决定----------------------------------- ----- -5 3-1何谓部门管理基准---------------------------------------------------5 3-2部门管理基准的决定要领------------------------------------------5 第三章日常工作与PDCA 一、部门管理项目决定---------------------------------------------- 6 1-1何谓部门管理项目------------------------------------------------6 1-2部门管理项目决定要领------------------------------------------6

椒溪河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

佛坪县椒溪河防洪工程 项 目 建 议 书 佛坪县水利工作队 二0一五年三月

审定:审核: 校核:编写:

目录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任务 (1) 1. 1 绪言 (1) 1. 2 项目建设依据 (1) 1. 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 1. 4 项目建设的任务 (3) 2.建设条件 (4) 2. 1 水文 (4) 2. 2 地质 (5) 3.建设规模 (7) 3. 1 建设标准 (7) 3. 2 水文分析计算 (7) 3. 3 项目建设规模 (10) 4 . 主要建筑物布置 (11) 4. 1 工程等别和防洪标准 (11) 4. 2 工程选型及布置 (11) 4. 3 主要建筑物布置 (13) 5. 工程施工 (14) 5. 1 施工条件 (14) 5. 2 施工导流 (14) 5. 3 主体工程施工 (14) 5. 4 施工总布置 (15) 5. 5 施工总进度 (15) 6. 工程占地处理 (17) 7. 环境影响 (18) 7. 1 环境现状 (18) 7. 2 环境影响评价 (18)

8. 工程管理 (19) 8. 1 管理体制 (19) 8. 2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19) 8. 3 工程管理原则及要求 (19) 8. 4 非工程防洪措施 (20) 9. 投资估算 (21) 9. 1 投资估算 (21) 9. 2 资金筹措 (21) 10. 经济评价 (22) 10. 1 经济评价依据 (22) 10. 2 国民经济评价 (22) 10. 3 综合评价 (25) 11. 结论和建议 (27) 11. 1 主要结论 (27) 11. 2 今后工作意见 (28)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合同 委托单位:XXX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XXX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编写《XXX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垫江县普顺镇龙溪河梨树居委、磨滩村段污水主管网防洪评价报告、大丫口河普顺镇跃进村10社石梁坡人行便桥防洪设计方案。 二、工程地理位置 垫江县普顺镇龙溪河梨树居委、磨滩村;垫江县普顺镇跃进村10社。 三、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防洪法律法规有关技术要求编写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工作: 1、报告的编制。 2、根据报告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编制依据 1.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委托书(或合同)。 2.有关项目上报及批复文件。 3.甲方提供的项目设计报告及图纸。 4.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河

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等有关编制规定。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1.费用总额:本次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用为人民币XXX.00元(大 写XXX元整),由乙方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所有工作完成,甲方取得评审后报告的15日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成果的提交时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防洪评价报告和防洪设计方案,待审查通过后向甲方提交成果报告5份。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甲方应配合乙方收集有关基础资料。 ⑵、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⑶、甲方在审查通过后,应及时取得行政审批文件。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评价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 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按时出席相关审查会议,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直到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可以出具行政审批文件。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和防洪设计方案,并保证该报告能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查。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0

防洪评价报告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水利部办公厅文件 办建管[2004]109号 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 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原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部组织制订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部建设与管理司。 附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试行) 1 总则

1.1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4.1概述 1.4.2基本情况 1.4.3河道演变 1.4.4防洪评价计算 1.4.5防洪综合评价 1.4.6防治与补救措施 1.5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

市政防洪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湖南省某市政防洪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总论 1.1项目名称:某市政防洪堤建设项目 1.2 拟建地:某县城 1.3承办单位负责人 承办单位:某农业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青 某农业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属国有独资公司,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求发展,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董事会由梁元和任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由徐显前、刘国云、杨通虎、陆奇先同志担任,衡湘琴、伍国怀、尹仕奇、龙光雄为监事会成员,根据董事长提名,任命李青为公司总经理,张和国、杨翠微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1、农产品流通:经营茶油、野生蕨类产品加工产品、腌制畜禽产品等全县各类民族名、特、优农产品。2、农业基地开发:重点开发经营中药材种植、优质果树、林木、畜禽养殖基地。3、经营农业水利设施: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设施,采取企业化管理,有偿服务。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农村信息化及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对外招商引资、融资、有偿服务。 1.4编制单位: 湖南省湘潭工程咨询公司 负责人:马成钢 为了搞好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某农业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湖南省湘潭工程咨询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咨询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实地调查,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对项目进行认真论证、分析评价,于2008年1月完成本报告的编制,供审批部门决策参考。 1.5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依据: (1)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2)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 (3)《某城市总体规划报告》; (4)《渠水流域规划报告》; (5)《某县城防洪规划报告》。 (6)国家其他各有关专业设计规范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供水、供电、环保、资金筹措意向等基础资料。 范围: 主要针对拟建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客观分析城镇防洪,确定市政防洪堤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技术方案、投资估算等,并论述本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6研究结论 (1)工程概况 某位于湖南省西南部,怀化市南部,距怀化市230km,是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向西南幅射的一个窗口,处于我省西线开发的有利位臵。县城位于渠水三级支流坪坦河、马龙河交汇处,沿双江河成带状分布。县城城区属山坡起伏、冲垅交错的低山丘陵区,城区建设

防洪评价报告收费标准

防洪评价报告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收费意见(初步讨论稿) 关于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 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一、缘由 目前,由于我国尚未出台统一的涉河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服务费标准,只能通过相互协商确定咨询服务费用。一些咨询服务单位为了争取项目,相互压价,恶性竞争,直接影响了咨询服务的质量,也影响了水利部门的对外形象。为规范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收费行为,提高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工作质量,促进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业的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二、防洪评价咨询服务费计列标准 防洪影响咨询是涉河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防洪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防洪影响报告和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 (一)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编制费标准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复杂程度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复杂程度系数=各项复杂系数之和+1 附加调整系数=各项附加系数之和+1 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 注:1、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单项涉河工程估算投资额,是指建设项目中每一个涉河工程,分别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比如某高速公路项目有多座跨河桥梁,

单项涉河工程估算投资额即是指每一座跨河桥梁的估算投资额,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应先根据每一座跨河桥梁的估算投资额计算相应的报告编制费,多座跨河桥梁的报告编制费相加即是该高速公路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总编制费。 3、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4、复杂程度系数按下表取值 勘察、地形测量、工程监测和工程检测等费用。 (二)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费标准 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包括涉河项目的护坡、护岸、防渗处理、堤防加固、防汛道路、河道断面补偿等,根据有关规定应由具有水利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其设计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计列。 三、其它 1、考虑到防洪评价咨询与后续的工程设计关系密切,对防洪评价咨询增加资质要求。根据项目涉及河道、堤防等级,确定评价单位的设计或咨询资质要求,如一、二级堤防须持有水利甲级设计或咨询证书,三、四级堤防须持有水利乙级设计或咨询证书,其它须持有水利丙级设计或咨询证书。 2、上述收费标准制定时参考了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22号)等。 3、由于涉河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与编制防洪评价的难度及工作量不完全成正比,较大项目的防洪评价工作量不是成比例增加,故在制定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标准时考虑了上述因素。 篇二:洪水影响评价的收费标准

防洪评价工作的必要性资料

防洪评价工作的必要 性

防洪评价工作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要求,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二条和第五条,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均应按程序和管理权限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文件,本项目穿越大辽河(浑河),根据《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按照河道分级管理权限,本工程可研报告报批前工程建设方案应报省水利厅审查同意。 后附相关法律、规范部分条款。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相关法律、规范条款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1.4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收费意见(初步讨论稿)

关于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 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一、缘由 目前,由于我国尚未出台统一的涉河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服务费标准,只能通过相互协商确定咨询服务费用。一些咨询服务单位为了争取项目,相互压价,恶性竞争,直接影响了咨询服务的质量,也影响了水利部门的对外形象。为规范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收费行为,提高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工作质量,促进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业的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二、防洪评价咨询服务费计列标准 防洪影响咨询是涉河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防洪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防洪影响报告和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 (一)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标准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复杂程度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复杂程度系数=各项复杂系数之和+1 附加调整系数=各项附加系数之和+1 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

注:1、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单项涉河工程估算投资额,是指建设项目中每一个涉河工程,分别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比如某高速公路项目有多座跨河桥梁,单项涉河工程估算投资额即是指每一座跨河桥梁的估算投资额,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应先根据每一座跨河桥梁的估算投资额计算相应的报告编制费,多座跨河桥梁的报告编制费相加即是该高速公路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总编制费。 3、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4、复杂程度系数按下表取值

勘察、地形测量、工程监测和工程检测等费用。 (二)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费标准 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包括涉河项目的护坡、护岸、防渗处理、堤防加固、防汛道路、河道断面补偿等,根据有关规定应由具有水利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其设计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计列。 三、其它 1、考虑到防洪评价咨询与后续的工程设计关系密切,对防洪评价咨询增加资质要求。根据项目涉及河道、堤防等级,确定评价单位的设计或咨询资质要求,如一、二级堤防须持有水利甲级设计或咨询证书,三、四级堤防须持有水利乙级设计或咨询证书,其它须持有水利丙级设计或咨询证书。 2、上述收费标准制定时参考了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22号)等。 3、由于涉河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与编制防洪评价的难度及工作量不完全成正比,较大项目的防洪评价工作量不是成比例增加,故在制定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标准时考虑了上述因素。

中小型涉水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

一、中小型涉水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内容具体要求 ?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 概述 ? 2 基本情况 ?3河道演变 ? 4 防洪评价计算 ? 5 防洪综合评价 ?6防治与补救措施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 1 概述 ?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 1.1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 1.1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 ? 1.1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1.1 .2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 1.1 .3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1.1 .4有关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1.3 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阐明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 2.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应介绍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涉河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 2.1 .1涉河建筑物的名称、地点和建设目的。 ? 2.1 .2涉河建筑物的建设规模、特性、防洪标准(校核、设计标准相应洪峰流量、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水位)。 ? 2.1.3涉河建筑物的设计方案,包括总体布置、结构型式、与河道堤防的连接方式、与其它水利工程交叉或连接方式、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及建筑设施情况等。 ? 2.1 .4涉河建筑物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施工布置、施工交通组织、主要施工方法、施工临时建筑物设计、施工工期安排、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凌措施等,对于涉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和弃土的工程,还应包括施工取土和弃土方案。 ? 2.2 河道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 2.2.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和工程状况。

防洪评价

防洪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内蒙古呼铁银宏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鄂尔多斯市茂源水土保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新建铁路泊江海子煤矿铁路专用线涉河路基、桥 涵防洪评价报告(K51+200至K54+850、DK2+658.6至DK13+600段)》(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编制报告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铁路设计文本及 图纸的电子版)。 3、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并按要求甲方提供了经批复的设计报告后三十 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4、乙方负责编制的新建铁路泊江海子煤矿铁路专用线防洪评价报告书要 符合实际情况,具有严格的可操作性,并保证评审通过。 5、甲方需向乙方交付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书费用25.0万元(贰拾伍万元整)(包括:防洪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现场踏勘、资料数据的收集,组织召开防洪评价报告评审会,邀请参会评审专家及参会单位相关人员,承担召开评审会租用会场及参会单位人员等所有费用)。合同签定三日内交付总费用的50%,编制完成后交付总费用的30%,论证通过后,交付总费用的20%。 6、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违约,否则按日5%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7、本协议有未尽之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签字后生效。 9、收款人:鄂尔多斯市茂源水土保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

银行鄂尔多斯分行滨河支行 帐号:154013579616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付款委托函 内蒙古呼铁银宏物流有限公司: 《新建铁路泊江海子煤矿铁路专用线涉河路基、桥涵防洪评价报告(K51+200至K54+850、DK2+658.6至DK13+600段)》(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防洪评价的评审费用、会议费用及评价所涉及流域的地形图资料费用委托鄂尔多斯市御凯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包括现场勘测交通和食宿费用、评审专家费用、会议费用10万元;流域地形图资料及地形图拼接费用2.5万元;总计12.5万元。 请支付至如下账户: 鄂尔多斯银行伊化路支行 帐号:047707012000027468 户名:鄂尔多斯市御凯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证明。 鄂尔多斯市茂源水土保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月日 防洪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内蒙古呼铁银宏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鄂尔多斯市茂源水土保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职位(岗位)评估的意义和作用

职位(岗位)评估的意义和应用 在企业当中,管理者常常遇到这样的困惑:不同职位的人员都说自己职位重要,究竟如何区分其对企业的重要性哪?同一职务级别(如:各部门经理)对企业的价值都是一样的吗?企业的各种福利待遇同职务级别挂钩合理吗? 这些问题可以解决吗?答案是有,因为这些困惑已经通过管理专家的研究和企业的实践的不断努力很好的解决了。这种解决的方法就是职位(岗位)评估,所谓职位评估就是衡量一个组织中不同职位之间相对价值,并在尽可能一致的条件下,系统地决定企业职位相对排序的过程,简单说就是通过一种评估方法把这些职位放入恰当的级别或层次的过程。打个比方,就是用一把统一的“尺子”来衡量各个职位的相对价值,看你的价值到底有多大。 职位评估它并不是什么新鲜的概念,早在上世纪70、80年代,职位评估风靡欧美,成为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工具。调研结果表明,当时美国有70%以上的企业使用职位评估系统来帮助搭建职位系统以及作为薪酬给付的依据。职位评估工具经过不断完善和开发,其操作性和科学性大大增加,并且适合全球性,不仅适应美国的企业,而且适应欧洲和亚洲国家的企业使用。在职位评估工具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海氏(Hay)职位评估系统和美世(Mercer)的国际职位评估系统(IPE,Inte rnational Position Evaluation),它们都是通过选取不同的评估因素,并分配不同的权重对职位进行打分,来确定各个职位在企业中的相对价值。 本文主要就是探讨职位评估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有着重要意义: 第一、可以明确区分出职位等级,作为代替简单的行政级别。 在没有进行职位评估的企业中,企业是用职务等级来代替职位等级的,但是简单的职务等级不能精确区分出同一职务等级的差别,而且对于一些职务等级比较低,但是贡献很大的职位来说是非常不合理的。比如,某公司的一个高级技工对公司的生产制造贡献非常大,具有独特的技术能力,从对公司的贡献的角度讲,他的贡献不亚于一个部门经理,按理他所享受的福利待遇或拥有的某些权力应该跟部门经理不相上下,但是通常在用职务等级代替职位等级的企业,高级技工是比部门经理低几个等级的,待遇自然相差甚远,而通过职位评估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比如某企业的职位评估结果如下(图1),在该企业中,研发工程师的职位价值等同于客户服务主管,都是48级。而不是简单的定义为所有主管的贡献价值都要比普通职位高。这样做也会有益于建立以能力论英雄的文化而不是等级制的官僚的文化。

浅谈城市河道建设的重要意义和设计方案

浅谈城市河道建设的重要意义和设计方案 一、城市发展中河道防洪的重要性 河道是避免洪水灾害的有效通道,可以在夏季汛期进行泄洪,同时还能够与闸门、水库等协作降低河流的洪峰水流量,达到滞洪错锋、缓解堤坝压力的目的。洪水带来的危害十分严重,例如,洪水会引起流域内生态环境的变化,造成河道改变,水土流失和土地贫瘠等,严重者甚至冲毁堤坝,破坏河岸的植被和建筑,给百姓带来巨大的威胁。河道护岸工程是指利用各种建筑材料或者自然植被形成的保护河流畅通、河道安全的措施,可以控制河流形势,稳定水流,是河道整治改造的重要手段。 为了避免洪涝灾害,我国在河流的防洪设计改造中运用了很多的新技术、新手段,本文对城市河道工程规划方法进行分析,并通过富阳西郊半岛岸线景观工程的滨水景观设计方案作为应用实例介绍护岸工程的应用以及重要意义。二、城市河道工程规划方法。 城市滨水空间是城市中特有的空间地段,是城市到水域的过渡空间。城市滨水景观设计是以城市水域( 江、河、湖等) 为中心,对城市滨水空间、设施、环境等所做的相关的规划设计。由于城市水域和野生水域特点不同,河流和海洋性质不同,本文只限于城市区域内河流、水域的滨水景观设计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生态化、人本化、多元化已成为城市滨水景观设计新的追求目标。 2.1 生态化趋势

2.1.1 水体护岸的生态化发展 通过多年实践和向发达国家的学习,我国水体护岸设计有了极大的转变,由早期的水泥护岸、石砌护岸到自然化护岸,从真木桩、仿木桩护岸到现在的生态护岸。生态护岸的设计尊重水岸的自然形态,采用自然原有的材料,尽量创造自然的生态河堤。 2.1.2 河道形态向自然化靠拢 城市河道的形态和断面设计方面,起初,城市河道尽可能裁弯取直,河道断面多为相同的矩形断面; 岸边距离水面较远,且有护栏相隔离。目前,河道设计已逐渐向自然靠拢,将自然河道形态的特点通过设计手段加以精炼,并引入河道横截面设计中去。现在简单的矩形或梯形做法已逐渐被复式断面取代,使得河岸景观功能在枯水期、丰水期都可以合理开发利用。此外,双层河道断面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上层明河具有安全、休闲、亲水等功能,下层暗河具有泄洪、排涝功能。总之,根据地形特点设计河道线形,利用多变的河流断面,最大程度地模拟生态河道,已经成为城市滨水景观设计的宗旨。 2.1.3水体更新的生态化处理 现在一种水质生态化更新与水体景观相结合的“水景观绿化”方法,已经在水景观的设计中得到广泛运用。水量方面,以前大面积盲目地填湖降低了湖泊的调蓄能力,造成城市原有降水和蓄排水之间的平衡关系被破坏,使城市在暴雨时极易发生内涝。如今设计师尽量保留城市水体、湿地,经过精心设计后与建筑环境有机结合的水体景观,不仅具有很好的景观价值,而且具有不可估量的生态价值。 2.2 人本化趋势

防洪评价报告

目录 1 概述 (1) 1.1 项目背景 (1) 1.2 评价依据 (2) 1.3 技术路线 (2) 1.4 研究内容 (3) 1.5 高程与平面控制系统说明 (3) 2 基本情况 (3) 2.1 建设项目概况 (3) 2.1.1 工程设计布置原则 (3) 2.1.2 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4) 2.1.3 等级划分、设计荷载组合、参数与设计标准 (4) 2.1.4 排水系统 (5) 2.2 河道基本情况 (5) 2.2.1 河道概况 (5) 2.2.2 河道地质条件 (6) 2.2.3 水文、行洪 (8) 2.2.4水文泥沙 (14) 2.3 现有水利工况及其它设施情况 (15) 2.3.1 防洪护岸及天仙拦砂坝情况 (15) 2.3.2 主要桥梁情况 (15) 2.3.3 其它情况 (15) 3 河床演变分析 (16) 3.1 河道历史演变概况 (16) 3.2 河道近期演变分析 (16) 3.2.1 河道形态变化分析 (17) 3.2.2 河道冲淤量 (17) 4 防洪评价计算 (18) 4.1 数学模型基本原理 (18) 4.1.1 模型计算控制方程 (18) 4.1.2 模型方程离散和求解 (19) 4.1.3 模型计算范围及边界处理 (20) 4.2 数学模型验证 (21) 4.2.1 模型验证计算资料 (21) 4.2.2模型验证计算成果 (21) 4.3 计算条件 (22) 4.3.1 计算方案 (22) 4.3.2拟建工程概化 (22) 4.4 计算成果分析 (22) 4.4.1 断面缩窄率分析 (22) 4.4.2 对水位影响分析 (23) 4.4.3对流速影响分析 (23) 4.4.4 对流场影响分析 (23)

防洪评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探讨

防洪评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探讨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桥梁工程和码头工程防洪评价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探讨了我国相应防洪评价工作中重点关注的问题,以期能够为今后类似工程的防洪评价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提高我国防洪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关键词】防洪评价;问题;探讨 1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涉河建设项目日益增多,由此而来的防洪问题也日益增多。以下以桥梁工程和码头工程为例,对其防洪评价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2 桥梁布置中应注意的问题 桥梁工程布置,除应满足公路、铁路行业有关规定及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外,还应从防洪安全方面注意以下要求。 2.1 基本要求 必须服从河道流域防洪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符合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规范,必须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通畅,确保堤防防洪安全。蓄滞洪区内还应符合《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同时,应重视分析洪水对桥梁工程的影响,以保证桥梁工程安全。除满足路线线位的基本要求外,应根据桥梁结构特点、运用要求、堤防工程级别和结构等情况,注重从地质条件和防洪安全方面考虑,选择安全合理的位置和交叉、连接结构。 在水文监测保护区内,原则上不得进行桥梁建设,确需建设的应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河道冲淤演变预测、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确定,应按项目难易程度、影响大小及河道防洪的重要性等,通过物理模型试验或数学模型计算与原型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取得。 上游有已建、拟建水库及蓄滞洪区时,应考虑其调度运用方式的影响。 桥梁的防洪标准应与所在河流、河段的防洪标准相协调。对没有防洪(除涝)标准和防洪规划的河段,应按《防洪标准》要求,根据桥梁工程规模等选取合理的计算标准。当上游水库、蓄滞洪工程的防洪标准低于桥梁的防洪标准时,应分析其溃决的影响。 2.2 具体要求 桥梁孔跨布置应根据河道特性、河势演变规律及防洪需要确定,同时考虑桥梁密度的影响。为满足堤防防汛抢险、管理维修等要求,对于重要堤防,桥梁跨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基础编码:010******* 实施编码:11010500000000005296X100 设定依据: 1、[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发布号令:1997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法条内容: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2、[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发布号令: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修订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内容: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3、[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法条内容:第十一条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第十二条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桥梁和栈桥的梁底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按照防洪和航运的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设计洪水位由河道主管机关根据防洪规划确定。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

工作目的意义

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关于工作,就是劳动形式的固态化,应该是一种不断挑战自我和享受结果的过程。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是我们人类生存的手段,也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动力,更是我们每个人实现人生价值和理想的方式。 有的人为了工作而工作,用挣的钱去享受生活;有的人是为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去工作;有的人觉得工作没有意义,想过简单的生活。不管你是处于哪一种状态,你都在无形之中为社会贡献了力量,正是有这无数股力量,社会才会不断的发展。 自问我自己,我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挣足够的钱? 谋生的手段? 亦或是证明自己的价值? 认清自己想要的,只有追求真正想得到的东西,才有激励自己实现所得的动力,才有斗志创新自己的事业。 人总是有满足不完的欲望,而这些欲望都需要金钱去实现,所以你需要工作,需要挣钱。如果仅仅是为了挣钱,其实也可以回老家,种上几亩地,过上一种自给自足的生活,也是可以的。但为什么还要这么辛苦的去劳作,去奔波。我想应该是一种对生活质量提高的向往和追求,也是对下代建立好的家庭环境和平台的要求。 但是如果你很有钱,你还会选择要工作吗?这是我们平时最常讨

论到的一个问题。结果一如常理所意料的,绝大多数人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进一步了解,却发现相同的答案背后,有着截然不同的思考逻辑,尤其有趣的是,当问到:“如果不工作,会选择怎么样过日子?”大部分人的答案,最后其实都还是要工作的。只是或许不想做得那么累,或许不希望被迫去做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不喜欢受约束,或是不希望只是为了钱而工作…… 我认为,不管我们每个人是为了什么不同的目的和意义选择了自己的工作。既然你选择了工作,就要忠于自己的工作,乐于自己的工作。只要是自己选的,就没有所谓的对或错;只要是自己选的,就应该好好珍惜它、享受它。严法师说:“甘愿做,欢喜受。”也就是这个道理。 但最重要的是,要能够了解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很多决策,其实并没有绝对的对或错,差别只在于是否能够坚持,很多的路都是在坚持到最后时才走出来的。 所以,工作的目的在于让自己觉得有用,工作的意义在于让自己定下心来好好学点东西,体现自身价值,让社会变得更好。 管坯姜威臣

防洪评价工作的必要性

防洪评价工作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要求,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二条和第五条,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均应按程序和管理权限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文件,本项目穿越大辽河(浑河),根据《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按照河道分级管理权限,本工程可研报告报批前工程建设方案应报省水利厅审查同意。 后附相关法律、规范部分条款。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相关法律、规范条款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1.4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八条在河流上修建工程,要按分级管理权限,报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流域面积大于5000平方公里的大型河流上,由省审核;在流域面积介于1000至5000平方公里之间的中型河流上,由市(地)审核;在流域面积小于1000平方公里的小型河流上,由县(区)审核。跨市(地)、县(区)工程,由上一级审核。 第二十条修建穿堤跨河工程及防护设施,必须做出设计,按分级管理权限报河道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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