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职业环境危害因素(一)

五大职业环境危害因素(一)
五大职业环境危害因素(一)

五大职业环境危害因素(一)

作业环境应视为接触的多方面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社会心理和人机因素等。劳动者过度接触这些职业危害因素,就会产生不良影响、损害健康,甚至引起职业病、工伤和工作等有关疾病。损害程度主要取决于各类因素本身的特性、接触条件以及个体反应的特性。

一、化学因素

自然界存在数以万计的天然有毒物质,人类的进化首先也是从识别有毒有害物质开始的,工业革命后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人工合成的化学毒物种类和数量大大增加。有关资料显示已登记的化学物种类超过2300万种,这些物质中有超过700万种曾经在生产活动中得到过应用。我国是一个化工、农药大国,也是化学毒物、农药、鼠药等化学中毒灾害高发生率的地区。《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03版)》中收载的化学品就有39176种。我们首先要熟悉生产工艺,了解工艺中有毒物质的存在形式,如原料、半程品、成品、辅料、副产品及废弃物、夹杂物等,并且要了解化学物质在生产环境中的存在形式,如固体、液体、气体、蒸汽、粉尘、烟尘、雾等形式,以此为依据,可以从化学分类、理化特性去分析和预测可能造成的危害。如苯的氨基硝基化和物主要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氰类化合物抑制细胞色素C,有机磷农药抑制胆碱脂酶等。

二、物理因素

物理因素通常指生产和工作环境中的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和电离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1范围 本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逮、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止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索职业接触限值第l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3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198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H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T l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绎、使用与维护 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称准。 3,1 施工现场 经批准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参工程的新建、扩建、改

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3.2 项目经理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授权或委托代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组织机构。 3.4 项目监理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且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或责任人。 3.5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3.6 项目分包 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简称分包。 4 基本要求 4.1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 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施工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管理,检查督促分包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内容应当在分包合同中列明。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分包队或临时工的施工活动。

炼钢厂的职业性危害因素与预防

炼钢厂的职业性危害因 素与预防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炼钢厂的职业性危害因素与预防炼钢是将生铁用氧化的方法来减少其中所含的碳及其他元素(硅、锰、硫、磷)。炼钢的方法有转炉、平炉及电炉3种,老厂多用平炉炼钢法,新建厂采用吹氧转炉炼钢法,特种钢材多用电炉法。 (一)平炉炼钢 1.生产过程 平炉(或称马丁炉)由反射炉和蓄热室构成。蓄热室借通道与炉子的熔炼室相连接。燃料煤气和空气通过炉子一侧的蓄热室进入炉子的熔炼室后混合燃烧,加热并熔化池内的金属,此时废气经另一侧的蓄热室由烟囱逸出,并使其加热。借助变向阀来改变燃料煤气和空气的行动方向,每隔20~40min变向一次。由于蓄热室这样交换加热,燃料煤气和空气在进入反射炉后能加热到1000。C,而熔炼室内燃烧时温度可达1800%。平炉的整个炼钢过程为4~6h,炼成的钢由炉子的出钢口沿导槽流至钢水罐中,再从罐底的出口注入钢锭模中,然后运出车间冷却和脱膜。 2.职业性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 (1)高温、热辐射 平炉炼钢时炉内温度为1700℃左右,工作地点有很强的热辐射,装料台和铸锭处夏季的温度,常较室外气温高15~20。C以上,而在修炉处气温可达100。C以上。车间中炽热的钢渣、钢水和钢锭均可放散出大

量的热。冬季由于车间内外温差大,发生室内外空气的剧烈对流,可使车间气温显着下降,这也是一种不良的气象因素。 为防止高温、热辐射对工人的危害,应设立多种隔热设备,平炉炉门可用水冷式炉门。车间内应设有移动式石棉遮热板,机械加料时,可用隔热材料将司机室的四周与热源隔绝。在操作室内(包括地面及吊车)可装冷风机进行制冷空调,以达到降温的目的。铸钢锭时,待钢水满模后,运至厂房外冷却脱模。 车间应设置有组织的全面自然通风。工作地点附近设置局部送风,最好能将气流送到炼钢工人被照射的部位,或从炉前两侧吹送水雾。此外,还应供给工人防热工作服及含盐饮料,设置半身淋浴以及良好的休息场所,尽可能设置制冷空调工作休息室。 在炼钢过程中,工人要经常观察炉温的情况,工人的眼睛受到炉窗处亮度很大的强光作用而引起炫目,同时由于长期受到红外线的作用还可能产生职业性白内障。因此,工人应佩戴防护眼镜。常用蓝色或绿色的玻璃,蓝色玻璃能透过短波红外线,所以,防护作用光率26%。可吸收和反射红外线981%,透平炉热修时,不断地向炉内送入冷空气,最好穿着"冷风衣",并采取轮流工作制度。医务人员应对热修工进行观察,注意其心血管系统、呼吸和出汗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2)烧伤 在劳动过程中,工人与钢渣、钢水及火焰接触的机会多,发生烧伤的危险性较:大。特别是在机械化不够、体力劳动较多的情况下,如出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制度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SFHD/Q-AJ-B21-2013 2013-07-01 发布2013-07-01实施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控制表 版本编号签发日期 年月—日复核日期 年月—日 编写人初审人 谢华盛许胜辉 复审人 张云英 批准人 曾袁斌 有否修订 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职务:安监部经理签字:职务:安监部安全主管签字: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完善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福鸿电”)安全管理系统,提高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 2 X 1 000机组工程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 GB13223- 200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5749- 2006); 第三章 机构及职责 监督管理各参建单位安健环协议的执行; 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 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下达整改计划,并落实闭环。 一)编制本单位各种安健环自查报告、整改计划,并落实闭环; 二)加强本单位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 三)做好施工现场大气、污水、噪声等排放的控制管理及处置工作; 四)严格落实安健环协议。 第四章 职业健康管理 第六条 各参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 2 X 1000机组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包括神福鸿 电、天安监理、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单位, 以下简称“各参建单位”)的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 第二章 引用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引用的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号) 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五)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务院 令第 493 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 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 号 ) 九) 火电厂环境检测技术规范》 DL414- 2004); 十一)《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DL12/151 - 2003); 十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2011 ); 第三条 神福鸿电职责: 建立、修订和组织执行本制度, 以及检查考核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四条 天安监理职责: 第五条 施工(调试)单位职责: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 表4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代码检索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代码范围生产性粉尘FC1~FC14 化学毒物金属及其化合物HX1~HX16 类金属及其化合物HX17~HX21 刺激性气体HX22~HX30 窒息性气体HX31~HX35 酸、碱HX36~HX40 有机溶剂HX41~HX53 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HX54~HX65 酚、醇、醚类化合物HX66~HX73 多环芳烃类化合物HX74~HX82 油类、合成树脂HX83~HX93 农药及药物HX94~HX103 其他HX104~HX113 物理性因素WL1~WL9 生物性因素SW1~SW5 表5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 代码粉尘 FC1 矽尘FC2 煤尘(游离SiO2含量<10%) FC3 石墨尘FC4 炭黑尘 FC5 石棉尘FC6 滑石尘 FC7 水泥尘(游离SiO2含量<10%)FC8 云母尘 FC9 陶瓷尘FC10 铝尘(铝、氧化铝、铝合金粉尘)FC11 电焊烟尘FC12 铸造粉尘 FC13 棉尘FC14 其他粉尘 代码化学毒物 HX1 铅及其化合物(不含四乙基铅)HX2 汞及其化合物 HX3 锰及其化合物HX4 镉及其化合物 HX5 铍及其化合物HX6 铊及其可溶性化合物 HX7 钡及其化合物HX8 钒及其化合物 HX9 铀及其化合物HX10 铬及其化合物 HX11 镍及其化物(不含羰基镍)HX12 四乙基铅 HX13 羰基镍HX14 氧化锌

HX15 有机锡HX16 磷及其化合物(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除外) HX17 磷化锌HX18 磷化铝 HX19 氰化钠、氰化钾HX20 砷及其化合物(不含砷化氢)HX21 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 HX22 甲醛 HX23 氮氧化合物HX24 碳酰氯(光气) HX25 二氧化硫HX26 氨气 HX27 氯气HX28 硫酸二甲酯 HX29 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 HX30 一甲胺 HX31 硫化氢HX32 磷化氢(膦) HX33 一氧化碳HX34 砷化三氢(胂) HX35 氰化氢HX36 氟化氢 HX37 硫酸HX38 硝酸 HX39 盐酸HX40 氢氧化钠 HX41 苯HX42 甲苯 HX43 二甲苯HX44 正己烷 HX45 汽油HX46 二硫化碳 HX47 二氯乙烷HX48 三氯甲烷(氯仿) HX49 氯乙烯HX50 氯丙烯 HX51 三氯乙烯HX52 氯丁二烯 HX53 四氯化碳HX54 苯胺 HX55 N-甲基苯胺HX56 N-异丙基苯胺 HX57 对硝基苯胺HX58 对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 HX59 二苯胺HX60 二甲基苯胺 HX61 联苯胺HX62 硝基苯 HX63 二硝基苯(全部异构体) HX64 二硝基甲苯 HX65 三硝基甲苯HX66 苯酚 HX67 对苯二酚HX68 多氯酚(含五氯酚) HX69 硫氯酚HX70 甲醇 HX71 乙醇HX72 醚类化合物 HX73 氯甲醚HX74 多氯联苯 HX75 氯化萘HX76 多氯萘 HX77 醌HX78 蒽醌 HX79 吖啶HX80 菲 HX81 荧光素HX82 荧光增白剂 HX83 油彩HX84 柴油 HX85 煤油HX86 蒽油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

AQ/T 4269-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发表时间:2015-04-22 来源:职业卫生网浏览次数:12187 评论:0 顶:0 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用人单位日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物品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89(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3 术语和定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occupational hazards monitoring 对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测定、测量和分析计算。 4基本要求 4.1检测工作应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的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4.2评价监测、日常定期检测、监督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4.3异常工况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注明检测时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 4.4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测量)时,应使用防爆型采样(测量)设备。

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LFD-214.04-02-2014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2014-07-15发布 2014-07-15实施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 (1) 4 职责 (1)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2) 6 检查与考核 (8)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为了做好环境污染源头的控制和预防,实施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区域废弃物控制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参建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由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质量监察部 本标准起草人:张志邦 本标准修改人:刘俊峰 本标准审核人:沈春 本标准批准人: 武东文 本标准于2014年07月首次发布。

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公司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运行控制管理所属各部门、各协作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23号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GB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5748-85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毒物标准》 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卫生部第23号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卫法监发〔2002〕108号《职业病目录》 Q/BEIH-217.10-19-2013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规定》 Q/BEIH-212.07-18-2013 《集团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3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是研究并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病 指企业员工在生产工作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卫生部、劳动和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 3.3 职业病危害事故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造成急慢性伤害所引起的事故。 4 职责 4.1 安全质量监察部 4.1.1 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1.2 组织对新进入公司的员工进行有关职业安全和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教育。

2018年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作业队)

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以下简称“三项业务”)的法 律法规和中国电建路桥、十五局等上级单位制度的要求,规范项目三项业务管理工作,加强三项业务基础管理,消除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事故隐患,实现2018年三项业务目标(指标)。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本着“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三项业务”、“管安全生产必须管三项业务”的原则,制定三项业务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五局、项目公司等上级单位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电建股份公司三项业务工作“三全五同时一结合”(全环节落实、全员参与、全过程管控,三项业务与安全生产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与项目部综合管理能力提升与提质增效相结合)工作总要求,全面加强项目部各项制度执行力,以建立无事故、无害于员工健康、无损于环境的管理体系为目标,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推进制度落实,加强检查考核,鼓励科技创新,夯实管理基础,按标准化体系推动项目三项业务管理工作上水平。 二、具体目标、指标 (一)职业健康目标、指标: 1、职业健康目标: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有效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不发生职业病病例;不发生群体性危害事故。 2、职业健康指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100%;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100%;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100%;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培训率100%;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100%;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涉及的工种及接触职业危害人员数量上报率100%;内外部审核通过率100%;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通过率100%。 (二)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1、环境保护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保护责任事故,有效遏制一般环境保护责任事故。 2、环境保护指标:环境管理体系审核通过率100%;员工环境保护培训率100%;环境保护技改计划实施率100%;粉尘、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管理要求;项目内外部审核通过率100%;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通过率100%;业主、社会相关方和员工的投诉率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杜绝火灾、设备、中毒等一般事故。 (三)节能减排目标、指标: 1、节能减排目标:完成电建路桥、十五局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不发生较大违规节能减排事故。 2、节能减排指标:万元营业收入能耗可比价(0.1689吨标准煤/万元)基础上同比降幅不低于4.5%,不发生较大违规的节能减排事故。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去年同期降幅不低于3.5%。 3、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检查、考评覆盖率100%;重点耗能机械设备能源消耗单机核算率100%;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及使用财务建账率100%。 (四)检查隐患整改率100%。 三、考核与奖罚 以实现上述管理目标指标为基础,按照项目部三项业务管理相关办法进行考核评定。 考核单位:责任单位:路基作业一队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个)元高速公路TJ11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签字):作业队负责人(签字): 2018年 4月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二、职业病危害种类及防治措施 结合公司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四类: 1、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防治措施 (1)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加强生产场所通风设备及散热。 (2)加强个人防护,避免高温工作环境,尽量远离高热源,避开或减少热辐射; (3)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室外高温作业,为员工提供阴凉的

休息地方 (4)应有足够清洁的饮用水,供给防暑降温清凉饮料、降温品和补充营养: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同时要注意不要等到口渴时再饮水。 (5)准备毛巾、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要制订合理的膳食制度,膳食中要补充蛋白质和热量。 (6)作业人员如有高温禁忌症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对有高温禁忌症的员工不要安排其从事高温作业 (7)留意气象预报发出的酷热天气警告 2、有毒物品的危害:生产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用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防治措施 (1)控制与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改革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尽量将手工操作变为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和遥控化操作。 (2)降低生产性毒物的浓度,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接触;对生产过程中无法避免的有毒物质,通过安装合理的通风、排毒设备,使毒物得到有效控制。 (3)根据毒物的特性,选择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职业病防治的危害与预防措施

职业病防治的危害与预防措施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毒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化学因素包括金属、类金属如铅、汞、锰、铬、砷等;刺激性、窒息性气体如光气、氯气、氨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机溶剂及高分子化合物;各种农药;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高温、微波、高频、电离辐射等;生物因素包括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依法预防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后,职业病防治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只要坚决贯彻和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预防职业病的宣传教育,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让工人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工人在劳动过程中才能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才能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只有人们都能逐步认识到职业病的危害,关注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来管理,职业病危害才会远离我们的身边。 【职业病的防治原则】 (1)消除或控制职业有害因素,即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如改进生产过程,寻找容许接触量或接触水平,使生产过程达到安全标准,对人群中的易感者定出就业禁忌症等。 (2)早期发现病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其进一步发展。 (3)对已得病者,做出正确诊断,及时处理,包括及时脱离接触进行治疗,防治恶化和并发症,促进康复。 【职业病的分级预防】 职业病是一类人为的疾病,应按四级预防措施,来保护接触人群的健康。 原始级预防原始级预防的目标是用立法手段、经济政策、改变生活习惯,避免已知增加发病危险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因素,以预防某一种疾病。如已知吸烟导致多种慢性病和加剧职业病(尘肺),则用改变国家经济政策,禁止青少年吸烟,创建无烟学校、工厂等预防策略。对职业性病的预防,应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杜绝危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即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应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工人接触的机会和程度。对化学和物理因素,国家制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应作为共同遵守的接触限值或“防线”和预防措施的准则,这在职业病预防方面,常起到有效的作用。对人群中处于高危的个体,可依据职业禁忌证进行检查,凡有该职业禁忌证者,不得参加该工作。 第二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是早期检测人体受到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第一级预防措施虽然是理想的方法,但实现时所需费用较大,有时效果不理想,仍然可致病,所以第二级预防成为必需的措施。其主要手段是定期进行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以早期发现病损而予及时预防。 第三级预防是在得病以后,合理康复处理。其原则有:①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应调离原有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②根据接触者受到损害的原因,推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的改革;③促进患者康复,预防并发症。 同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定期委托依法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我中心已与2004年12月取得江苏省卫生厅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资质编号:苏卫职技服〔2004〕第0002号。用人单位委托我中心开展相应检测与评价工作时,应仔细阅读下列内容: 一、请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正反两面打印于一张A4纸,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我中心职业病防治组(卫生局一楼西侧,昆山市职业病防治联合工作办公室),我中心将根据受委托时间等具体情况安排现场检测时间,并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二、委托的检测项目及检测点可按照A方式或B方式确定: A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我中心按照相关规范确定,用人单位应向我中心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和原辅材料等,必要时我中心需到用人单位生产现场进行识别。 B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用人单位确定,我中心只对委托项目进行检测,如因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的错误而未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导致职业病相关事件(纠纷),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三、对于我中心无能力检测的委托项目,用人单位可委托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应工作,也可委托我中心进行现场采样,样品由我中心委外检验,并由检验机构的出具检测报告书。 四、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 五、在开展现场检测采样时,用人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并确保现场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六、我中心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并于现场检测采样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范的检测报告书。 七、用人单位应将检测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 八、我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将检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录入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网络直报系统,并告知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姜荣明、杜成 联系电话:57383181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〇九年一月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十大类115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职业病潜伏期达数年甚至十几年,一旦发病往往很难治疗,病死率较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防治职业病是项目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提出建议。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基础,辨识的准确与否决定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是否全面,并为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等手段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供支撑。 一、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项目轨道施工工程,作业方式有土方开挖、盾构掘进、电焊、油漆、防水、拆除等。施工工程和施工地点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样性。既存在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等产生的职业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不同施工过程存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地铁施工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

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为全面、准确、有效的识别职业危害,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可划分为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部分。 (一)施工前辨识: 项目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以及所有物料、设备和设施(包括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前期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辨识:(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建筑物布置、构筑物布置;风向、卫生防护距离等;(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4) 土方工程、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屋面防水、装饰装修等施工

对炭纤维生产线职业病环境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对炭纤维生产线职业病环境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表时间:2010-08-09T16:47:33.560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10年第21期供稿作者:尹宁宁 (黑龙江省铁力市环境保护局 152500) [导读] 对该项目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对现场进行监测,用所得监测结果对其进行定量评价。 对炭纤维生产线职业病环境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尹宁宁 (黑龙江省铁力市环境保护局 152500) 【中图分类号】R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085 (2010)21-0155-01 1.内容与方法 1.1内容 对该项目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对现场进行监测,用所得监测结果对其进行定量评价。 1.2评价鉴定依据及引用标准 1.2.1《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1.2.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第22号令。 1.2.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生部卫生法监发[2002]63号。 1.2.4《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 1.2.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1.2.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1.3监测方法 按《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159--2004和《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WS/T69--1996的规定测试。并对该装置连续测试三天,每天上午、下午的不同时间各测一次。对可能存在比较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作业时间较长的重点岗位进行了全日八小时连续监测。 1.4仪器设备 FM--2000便携式气相色谱仪;7230分光光度计;大气采样器;2209型精密声级计;TY-9700数字温湿度仪;EY3—2A型电子微风仪;ST-92型照度计;空盒压力表。 2.职业卫生学调查 2.1生产工艺流程 炭纤维生产线:放丝加捻-原丝预处理-预氧化-低温炭化-高温炭化-表面处理-收卷落简-产品检测和含氰废气处理。 2.2主要职业危害 根据生产原料及工艺分析,本装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丙烯腈、氰化氢、丙酮、噪声、氨和一氧化碳等。 3.结果与分析 经对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其浓度(强度)除外排室的氰化氢超出国家标准外,其余的均低于国家卫生标准。在厂方对外排室重新进行改造后,对外排室的氰化氢浓度再次进行了监测,仍有一个测试点氰化氢浓度超出国家标准。 3.1毒物的测定结果 根据其工艺过程和生产布局,由于生产主车间的空间无间隔,所以生产车间各工作位均进行了氰化氢、一氧化碳、氨、丙烯腈、丙酮等因素的监测,监测布点情况及监测结果。 结果统计分析得知:各岗位一氧化碳、丙烯腈的浓度远低于国家卫生标准。在17个工作位中,除外排室的氰化氢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外,其余的工作位的氰化氢平均浓度都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整个主体车间的各个工作位的丙酮的浓度均低于国家卫生标准,在浆料槽这个工作位的丙酮浓度接近国家卫生标准。氨的测试结果显示在整个主体车间各工作岗位氨的浓度均远低于国家标准。 3.2噪声测试结果 在对产生噪声的各工作岗位进行的噪声测试结果表明,各岗位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国家标准。外排室和制氮室为巡视岗,一日累计接触时间为一小时,故噪声强度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 3.3气象条件测试结果 通过对各主要作业场所的气象条件,包括温度、湿度、气压、风速的监测结果看,气象条件能够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4.讨论 此次技改项目所涉及到的车间与设备,在本次评价中,除外排室外,其余岗位的防护是有效的。在今后的运行中,还应加强管理,确保防护设备的有效运行(排风及引风机均应正常开启),防止泄露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确保催化剂在有效的范围内使用。再者应设置浓度报警器,以确保工人及时了解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从而加强工人的个人防护。进入外排室时,工作人员应先观察报警器所显示的浓度,在确保不超标的情况下进入外排室。在设备检修时更应注意工人的个体防护,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 加强工人的职业安全教育工作,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以使工人掌握相关知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及控制对策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及控制对策 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这诸多方面中,弄清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切入点、首要任务,是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前提,是职业卫生工作永恒的主题。这是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它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的重要因素;是用人单位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直接依据;是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依据;是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针对性依据;是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先决条件;是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依据;是提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依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等。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但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项目不如实,或根本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原因有:其一,不知道要申报;其二,不懂得申报,由于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知识相对缺乏,不明白哪些是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当申报;其三,故意隐瞒不报,个别用人单位对申报工作认识不足,认为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可以逃避监督;其四,已申报的绝大多数是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引下被动式申报;其五,要如实申报离不开监测结果或化学品中文说明书,但这方面企业又常常不能提供。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用人单位是在本法实施前已经开业,依法不需要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已有五个年头了,以用人单位按每年约20%的比例变迁计算,会有不少的新建设项目,按理来说这些新建设建设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事实上,这几年来我区仅有3个用人单位提交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用人单位一个也没有,这种现象在罗湖区存在,我市其它区情况也大致相同,可以说是深圳地区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缺乏有关部门配合,仅靠卫生部门一已之力捉襟见肘。当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一个新企业没有依法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时,该企业往往已经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合法生产经营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法律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较大的权力,但操作起来形同虚设。经贸部门引进外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均未将卫生部门的审查作为前置条件,由于没有其他约束机制,导致审查工作难于落实;其二,技术服务能力未能满足评价工作需求。目前,我市只有2家单位取得了建设项目的评价资质(乙级),据了解,按照目前的技术力量,我市2家评价机构每年最多可完成50个项目的评价任务。以宝安为例,每年有500家以上的新办企业,如果全部要求进行评价,显然缺乏技术支持,而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周期长(一般要4到6个月甚至更长),企业难于接受在全部办完合法手续后再开业。其三,面对较高的评价费用(单项评价费用至少都要4万元以上),企业常常望而却步。其四,用人单位不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样板

附件1 封面: XX单位XX年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第次) 报告编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章)

封面内页 技术服务机构声明 1. XX机构是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许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本着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技术服务事项的原则,承诺对检测结果负责,并对委托单位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 2. 本次检测是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 号)第二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委托范围内存在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开展检测前调查、样品采集、和各项检测工作,保证调查全面、检测数据真实。 3. 本报告检测结果仅对被测地点、对象及当时情况有效。 4. 本报告涂改无效,未经本机构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摘用或更改本报告,复印件未加盖本机构检测报告专用章无效。 5. 本次检测结果等未经本机构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及商品宣传。 6. 委托方如对本报告检测结果有疑问,请于报告签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7. 本报告无检测人员、签发人签名,或者存在涂改,或者未加盖 本机构公章或部分复制等均视为无效。

封二 XX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项目组成员名单 封三 (本页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

正文: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委托范围和检测时间: 1. 委托范围: 2. 委托时间:年月日 3. 检测时间:年月日 三、主要原、辅材料、畐庐品和产品调查: 样表主要原辅料及产品表 四、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建议采用方框图) 五、车间平面和主要设备布置简介 1. 车间平面布置

例表车间平面布置情况一览表 2. 主要设备布置 例表主要设备一览表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调查 例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一览表 七、检测条件 1. 检测时气象条件描述: 2. 检测时生产状态描述: 3. 采样/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 例表米样/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一览表 4. 检测布点: 例表检测点设置情况一览表

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

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我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职业病。 2、适用范围 在生产与生活过程中,危害的状态一般有:尘危害、毒气危害、噪声危害、辐射危害、高温危害等。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危害的根源主要来自:粉尘作业、化工生产、各种有机物的接触性作业、燃烧过程、机械性振动、危险品操作、电磁辐射等等,甚至生活中的吸烟、使用热水器和采暖不当、非环保家庭装修、不良饮食习惯等都会造成对健康的危害。与本行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职业病的主要种类、危害工种及预防措施如下: 2.1防尘

生产车间的粉尘主要是含游离的石棉尘、木屑尘、电焊烟尘、金属粉尘引起的粉尘;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材料试验工、平刨机工、金属除锈工、电(气)焊等工种。 主要除尘防护措施如下: (1)在车间内设置淋浴设施,供下班工人等及时清除身体外部的粉尘; (2)石棉尘、电焊烟尘的除尘措施:在主要工作区域内安装吸尘装置,将飞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吸走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滤尘器内的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集池中进行沉淀,并定期进行清理。 (3)木屑尘的除尘措施:在每台加工机械的粉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储料仓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度降至2mg/m3,并对储料仓进行定期清理。(4)金属尘的除尘措施:在每台机械上尘源部位加吸尘罩,用抽风机或通风机将粉尘抽至集料袋中,统一集中处理。 (5)提高车间内通风系统的控制效果,设计合理,通风良好。(6)消除二次尘源,即及时对地面、机械设备的积尘进行清扫、擦洗,不宜水冲时,采用真空清扫的方法,真空清扫装置有集中式和移动式两种。 2.2防毒 毒害物质在其生产、储运、加工、使用过程中,在失控状态下,若其数量超过临界值时,就可能酿成突发性恶性事故,而在通常情况下,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职业危害整治方案 为了预防、危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与本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职业病的主要种类、危害工种及预防措施: 一、粉尘 施工现场粉尘主要是含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水泥尘(硅酸盐)石棉尘、木屑尘、电焊烟尘、金属粉尘引起的粉尘;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砼搅拌司机、水泥上料工、材料试验工、平刨机工、金属除锈工、石工、风钻工、电(气)焊等工种;预防措施有(1)、水泥除尘措施:在搅拌机拌筒出料口字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

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吸走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集池。(2)、木屑除尘措施: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度降至2mg/m3。(3)金属除尘措施:用抽风机或通风机将粉尘抽至室外,净化处理后向空气排放。 二、生产性毒物 施工现场生产性毒物主要是铅、锰、苯、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等;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通风工、油漆工、喷漆工、电焊工、气焊工、电镀工等工种;预防措施有(1)防铅毒措施:允许浓度,铅烟0.03 mg/m3,铅尘0.05 mg/m3,超标者采取措施。采用抽风机或用鼓风机升压将铅尘、铅烟抽至室外,进行净化处理后向空中排放;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铅丹,消除铅源。(2)防锰毒措施:集中焊接场所,用抽风机将锰尘吸入管道,过滤净化后排放;分散焊接点,可设置移动式锰烟除尘器,随时将吸尘罩设在焊接作业人员上方,及时吸走焊接时产生的锰烟尘;现场焊接作业声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以设置移动排毒设备装置焊接时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操作,以减少锰烟尘的危害。(3)防苯毒措施:允许浓度,苯40 mg/m3以下,甲苯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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