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法定条件全程解读

新三板挂牌法定条件全程解读
新三板挂牌法定条件全程解读

新三板挂牌法定条件全程解读

一、新三板挂牌的法定条件: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1条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为新三板)挂牌条件为: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

具体要求:

二、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挂牌时,要依法存续,经过年检程序。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国有股、外资股的设置必须由有权部门出具批复,券商、律师应确认出具批复的部门有权出具该类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特别提示:若以评估值进行调账,则业绩不能连续计算,只能从改制基准日起算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明确“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标准,即申请挂牌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被认定其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一是未能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及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二是报告期连续亏损且业务发展受产业政策限制;三是报告期期末净资产额为负数;四是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情况。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会听到一种观点,那就是亏损的企业是可以挂牌新三板的,因为没有限制所以是允许的。有些人认同这样的观点,但是同样认为这样的观点是片面的,在生产经营方面我们判断企业是否符合挂牌新三板的条件,不是判断企业是不是亏损,而是企业是不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一)、基本原则说完了,那么还是再说点最具体的判断标准,这个标准是自己琢磨的,仅供参考不代表监管机构的意见。本人看来,以下企业的情形就是不符合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要求,不适合在新三板挂牌:

1、企业的业务不具有连续性,在订单获取、成本结转、费用支付方面都是断断续续的。比如某企业,在一年内仅仅获得了一个大的订单,尽管这个订单可以为企业带来上千万的利润,但是除了这个订单之后下一个订单的获取可能需要重新进行市场开拓,那么这样的企业就不能挂牌。

2、企业目前亏损的因素在短期内并没法改变,无法在预期内实现盈利。何谓持续经营能力?说白了还是企业持续挣钱的能力,那么企业目前亏损可以,但是未来短期内这些导致亏损的因素会改变甚至消失,那么企业就可以盈利了。比如某个医药企业,新药研发已经成功并且已经取得生产和销售许可证,只是由于目前人员工资和销售费用比较高而亏损,如果未来新药上市迅速扩大规模,那么企业盈利是没问题的。反之,某些企业持续亏损,并且这样的情形没有短期内改变的可能和趋势,这样的企业是不符合要求的。

3、企业正常情况下是盈利的,而企业为了避税的问题而刻意调整成亏损的企业。这样的情形在实践中还是很多的,很多的中介和企业也都是这种想法,认为既然新三板挂牌对企业盈利没有要求,那么我就亏损就可以了,既不用交税也能挂牌。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很多财务指标都将很难解释清楚,比较典型的是毛利率、存货、成本、资金往来等。这样的企业,个人建议是不符合新三板挂牌标准的。

4、企业目前尽管盈利,但是导致公司亏损并且不能持续经营的因素已经非常明显,这样的企业也不适合挂牌新三板。比如我们常见的一些钢铁、水泥、风电、太阳能灯夕阳行业所处的企业,尽管目前还能够盈利,但是行业因素和企业经营愿意导致企业盈利持续下滑。

某机械制造企业专门为下游钢铁企业提供炼钢设备,由于钢铁行业目前产能过剩政策不再允许采购新的设备,导致企业的盈利水平大幅下滑并且一直持续,这样的企业也不适合挂牌新三板。

持续盈利能力是企业生存之本,只有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企业才能获得稳定发展。我国《证券法》目前要求上市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保荐机构在实际掌握中,一般以公司是否稳定的业绩增长为主要判断尺度。股转公司对拟挂牌企业虽然没有财务指标的硬性要求,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中依然明确规定,挂牌企业必须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一、什么是持续盈利能力?

持续盈利能力并非一个单纯的法律或财务概念,公司的一切经营运作都及持续盈利能力息息相关。它看似包罗万象,无所不至。但作为监管机构的审核标准,也具有具化的可能性,因此,券商、律师在实际判断和掌握中也并非无章可循。

优秀的持续盈利能力至少具有以下几个方面要素:(1)朝阳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2)具有经营所需的必备资源要素;(3)具有优秀领导团队和核心人员;(4)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稳定增长性。

(二)、上面谈到持续盈利能力的四个要素较为抽象。哲学中讲量变产生质变,抽象的事物在被解构、具化后,将变得较为容易理解。因此,在实际判断中,我们将上述抽象的要素分解为以下具体的标准:

综合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和反馈的信息,持续盈利能力的构成要素至少包括以下方面:除此之外,根据行业和企业经营模式的特点,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也包括其它构成要素。虽难以一一穷尽,但亦可遵循上述思路处理。

持续盈利能力是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企业以此自查,能够发现自身经营状况的弊端,从而使经营者能够有的放矢的提升自身竞争力;公众据以审查,能够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从而挖掘到具有真正投资价值的企业。

关于企业挂牌新三板的生产经营方面的条件,应该是比较明确的,那就是:不对企业的财务数据和相关指标作出明确要求,但是要求企业必须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条件是标准的,规定也是具体的,关键就是怎么来理解这样的标准,比如:什么情况下企业才算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比如亏损的企业是不是就不能挂牌?比如是不是只要是挣钱的企业就可以挂牌新三板?

资料显示,企业想在股转系统挂牌,并没有盈利条件限制,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发生变更,只需符合5条标准,分别为:依法存续满2年;满足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记录的条件;依法合规运作;权属清晰,股票发行转让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承诺持续督导。

但实际控制人变更比较是少数,还是悠着点。实际控制人变更已超过两年更靠普。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持续亏损,券商需就持续经营发表意见。

新三板设立的目的就是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减轻银行的放款压力,促进社会投资和就业,企业能上就让上吧,不设盈利要求,门槛尽可能的低,这可能是管理层的想法吧。

(三)、9月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就申请挂牌公司子公司、环保、持续经营能力、财务规范性、实际控制人变更或主要业务转型等问题做了详细解答。根据解答,新三板挂牌“低门槛”“无财务指标”要求好日子将不复存在。此次挂牌条件重大修订,就持续经营能力、财务规范性两项做出了明确规定,专家提醒大家重点关注。

规定申报挂牌企业不能存在以下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1、未能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及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

2、报告期连续亏损且业务发展受产业政策限制;

3、报告期期末净资产额为负数;

4、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情况。

之前个别企业碰到红线还要硬着头皮碰运气,这里的规定将路彻底堵死。

规定申请挂牌公司在财务规范方面满足要求

1、申请挂牌公司财务机构及人员独立并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财务会计制度及内控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公司法》、《现金管理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2、申请挂牌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申请挂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报表及附注不得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以及误导性陈述。

3、申请挂牌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应视为财务不规范,不符合挂牌条件:

(1).报告期内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且需要修改申报报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款项未在申报前归还;

(3).因财务核算不规范情形被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且未规范;

(4).其他财务不规范情形。

(四)、上面谈到持续盈利能力的四个要素较为抽象。哲学中讲量变产生质变,抽象的事物在被解构、具化后,将变得较为容易理解。因此,在实际判断中,我们将上述抽象的要素分解为以下具体的标准:

综合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和反馈的信息,持续盈利能力的构成要素至少包括以下方面:除此之外,根据行业和企业经营模式的特点,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也包括其它构成要素。虽难以一一穷尽,但亦可遵循上述思路处理。

持续盈利能力是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企业以此自查,能够发现自身经营状况的弊端,从而使经营者能够有的放矢的提升自身竞争力;公众据以审查,能够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从而挖掘到具有真正投资价值的企业。

关于企业挂牌新三板的生产经营方面的条件,应该是比较明确的,那就是:不对企业的财务数据和相关指标作出明确要求,但是要求企业必须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条件是标准的,规定也是具体的,关键就是怎么来理解这样的标准,比如:什么情况下企业才算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比如亏损的企业是不是就不能挂牌?比如是不是只要是挣钱的企业就可以挂牌新三板?

资料显示,企业想在股转系统挂牌,并没有盈利条件限制,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发生变更,只需符合5条标准,分别为:依法存续满2年;满足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记录的条件;依法合规运作;权属清晰,股票发行转让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承诺持续督导。

但实际控制人变更比较是少数,还是悠着点。实际控制人变更已超过两年更靠普。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持续亏损,券商需就持续经营发表意见。

新三板设立的目的就是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减轻银行的放款压力,促进社会投资和就业,企业能上就让上吧,不设盈利要求,门槛尽可能的低,这可能是管理层的想法吧。

(五)、理解新三板挂牌企业“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业务明确,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2、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能够及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1). 公司业务如需要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

(2). 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1). 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及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2). 公司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

(3). 公司不存在《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六)、新三板持续经营能力的案例

1、企业的业务不具有连续性,在订单获取、成本结转、费用支付方面都是断断续续的。比如某企业,在一年内仅仅获得了一个大的订单,尽管这个订单可以为企业带来上千万的利润,但是除了这个订单之后下一个订单的获取可能需要重新进行市场开拓,那么这样的企业就不能挂牌。

2、企业目前亏损的因素在短期内并没法改变,无法在预期内实现盈利。何谓持续经营能力?说白了还是企业持续挣钱的能力,那么企业目前亏损可以,但是未来短期内这些导致亏损的因素会改变甚至消失,那么企业就可以盈利了。比如某个医药企业,新药研发已经成功并且已经取得生产和销售许可证,只是由于目前人员工资和销售费用比较高而亏损,如果未来新药上市迅速扩大规模,那么企业盈利是没问题的。反之,某些企业持续亏损,并且这样的情形没有短期内改变的可能和趋势,这样的企业是不符合要求的。

3、企业正常情况下是盈利的,而企业为了避税的问题而刻意调整成亏损的企业。这样的情形在实践中还是很多的,很多的中介和企业也都是这种想法,认为既然新三板挂牌对企业盈利没有要求,那么我就亏损就可以了,既不用交税也能挂牌。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很多财务指标都将很难解释清楚,比较典型的是毛利率、存货、成本、资金往来等。这样的企业,认为是不符合新三板挂牌标准的。

4、企业目前尽管盈利,但是导致公司亏损并且不能持续经营的因素已经非常明显,这样的企业也不适合挂牌新三板。比如我们常见的一些钢铁、水泥、风电、太阳能灯夕阳行业所处的企业,尽管目前还能够盈利,但是行业因素和企业经营愿意导致企业盈利持续下滑。某机械制造企业专门为下游钢铁企业提供炼钢设备,由于钢铁行业目前产能过剩政策不再允许采购新的设备,导致企业的盈利水平大幅下滑并且一直持续,这样的企业也不适合挂牌新三板。

附:恒神股份(832397):报告期最近一期存在较大规模亏损

2014年和2013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5,127.38万元、528.17万元,2014年当年亏损,同时影响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各项及利润相关的财务指标均为负数。2014年,2013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0.08%、20.47%,且碳纤维系列产品多项产品毛利率均为负数。基于碳纤维企业的生产特点,固定生产成本相对稳定,不会随产能增加而大幅增加,2014年公司大量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产能尚未大规模释放,但大额固定生产成本已形成,使得碳纤维系列产品生产成本高于销售价格,尚未达到盈亏平衡。公司短期内仍存在盈利能力不足的风险。

(1)盈利能力分析

2014年和2013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5,127.38万元、528.17万元。2013年公司因丹强丝等产品的销售及部分政府补助而产生少量利润。2013年度公司相关碳纤维系列产品项目尚在调试期,调试期间发生的相关成本如材料费用、人工费用、能耗、项目占用资金的利息以及产生的试生产产品收入全部计入在建工程;2014年碳纤维一期、复合材料一期、公用工程一期、办公楼、工程中心等大量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后,及项目对应的当年度大量支出、收入均在损益中体现,致使当年亏损,同时影响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各项及利润相关的财务指标均为负数,2014年和2013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分别为1,215,303,906.53元、921,648,511.96元,加权平均股本分别为975,000,000.00元、766,666,666.67元,公司由于净资产及股本均很大,而收入暂未大规模实现,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不高。

(2)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变动趋势分析

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加了22,201,397.97元,主要受以下三方面原因协同影响:(1)碳纤维一期项目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后,碳纤维系列产品收入由计入在建工程转为确认营业收入,增长了65,259,094.44元,增幅超过了总体营业收入的增幅。(2)公司将业务重点置于碳纤维系列产品的同时加大了碳纤维系列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力度。(3)由于生产丹强丝及其他产品的生产车间面临政府拆迁征地问题,2014年下半年公司逐渐关闭丹强丝相关产品的生产车间,致使丹强丝及其他产品的收入大幅缩减,2014年较2013年减少了47,156,101.75元。(4)公司因处置废原丝等产生的其他业务收入2014年较2013年增长了4,098,405.28元。

由于碳纤维系列产品收入增幅大于丹强丝及其他产品收入的降幅,且其他业务收入相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较小,综合上述四方面因素,公司体现出2014年营业收入增幅为24.66%。

公司于2014年出现亏损,较2013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下降了308,786,400.12元、304,713,590.49元、256,555,472.85元,主要原因为:(1)自2014年1月转固后,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2)碳纤维一期工程转固后,原计入在建工程的碳纤维系列产品的收入及成本均体现于损益中,致使碳纤维系列产品成本2014年较2013年增加了106,843,186.23元。(3)报告期内,公司碳纤维系列产品订单尚未大规模释放,致使尚未实现大量收入,加之生产线调试成熟之初生产成本较高,故体现于2014年的收入的绝对金额小于成本的绝对金额。201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281,650.72元的主要原因为:(1)丹强丝及其他产品贡献部分利润,该等非碳纤维类产品共实现营业毛利16,948,108.27元。

(2)2013年4,136,657.96元的营业外收入也对当年的盈利构成较大影响。

(3)毛利率分析

①成本的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成本归集主要体现在:首先生产部门领料根据生产指令要求领料,仓库根据材料的不同类别和用途,分门别类地进行仓储管理;财务部根据仓储管理提供的信息,按产品归集原料费用;月末,财务部根据实际归集的原材料费用,以不同产品的实际成本耗用进行分配;直接人工、燃料动力、制造费用因所占比例很少,按不同生产车间及不同产品的产成品生产数量分配;月末对结存在生产车间的原材料,自制半成品进行盘点,对于已完成检测的并贴牌发出的产品,作为发出商品处理;月末归集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及自制半成品间进行分配,完工并经检测的转入库存商品,完工未检测、未完工的转入自制半成品。

②公司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率之间的变化趋势

2014年和2013年,公司五项主要产品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0.08%、20.47%,公司总体毛利率变化较大。丹强丝及其他产品系成熟产品,2014年毛利率下降不到1个百分点属正常变化范围之内,由于拆迁征地原因,公司2015年已不再生产并将相关生产及办公设备全

部转让。

碳纤维系列产品系公司业务发展重点。在碳纤维整体产业链中,从碳纤维到预浸料,不同阶段产品价格大幅增值。2014年公司碳纤维、织物、预浸料三个阶段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90.59%、-153.28%、21.05%,其总体上涨趋势符合行业规律。预浸料毛利率大幅度提升的原因,除了因其是碳纤维产业链后端产品附加值有所提高外,主要是其中部分销售对象系中航工业所属公司,该类供货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

公司主要定位于预浸料等碳纤维产业链后端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故2014年碳纤维系列产品中,预浸料的占比最高,公司未来拟继续加大产业链后端产品的开发,提升高毛利率产品在公司产品结构中的比例,进而带动公司整体毛利率的提高。

公司在向军品客户销售产品时,需通过客户的产品质量及服务能力审验,且需保障“专线生产”,“专线生产”并非完全为军品客户定制某一条生产线只能生产该客户的某些产品,而是在某阶段调试通用生产线达到客户产品需求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性和产量,该生产线在完成阶段性产品生产任务后将恢复生产其他产品。确保“专线生产”才能获得高毛利率的军品客户订单,但在生产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专线生产”将大大占用生产力,降低实际有效开车时间,待整体产能提高后,“专线生产”对其他产品供货的影响很小,又能获得优质客户,具有竞争优势。

碳纤维、碳纤维织物的毛利率暂时较低,主要原因系碳纤维产能未能释放,造成单位固定成本较高,具体如下:

A、公司目前在重大装备领域正开展多个项目的材料认证工作,认证的产品需要专线生产,大大占用了公司现有生产线的资源,使得公司生产的实际有效开车时间严重不足,产能尚有较大的释放空间。

B、公司一期碳纤维项目是千吨级生产线,由于碳纤维的生产线长,控制点多,生产技术、工艺极其复杂,在国内没有成熟的碳纤维产业化技术人员、生产工艺和设备装置,国外技术封锁的情况下,生产效率的提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

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生产的多款预浸料已通过中航工业所属公司等多各单位的检验,主要用于航空[tag]航天[/tag]重大装备项目,现已开始稳定供货。随着产品在重大装备、民用市场上的进一步开拓,各项认证工作的不断进行,应用范围的不断延伸,公司碳纤维系列产品的产量会进一步扩大,届时毛利将有质的提升。

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业务需主管部门许可的,应取得这类许可或资质。

(四)企业申请挂牌前36个月不能有违法发行股份的情况。

(五)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公司最近24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以券商和律师的认定为主)。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事处罚;(2)受到及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界定参照前述规定;(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总的原则是:不强制要求企业在申报时提供环保、质检、安监等官方证明或核查文件,但需要企业日常经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近2年不能违法。对于实际控制人变更可以有条件接受,前提是变更不影响公司业务稳定和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必须归还,资金占用的视具体情况进行整改或提出改进措施,但应披露信息。

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额或账龄较长的备用金应专门说明,且企业要求有专门管理制度。

对于IPO的企业来讲,同业竞争是红线,不能碰;关联交易是黄线,要规范。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当然不能像上市公司一样严苛的要求,但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尽量不要有同业竞争。如果有相同或相竞争的业务,就要剥离、要停止、要规范。另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要尽量规范和避免。但对于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的界定,新三板的尺度要比IPO企业放的更宽,同业竞争不搞一刀切,分具体情况,尽量整改或提出整改措施,如实在难以解决的就如实披露,并在后续持续督导过程中关注。

五、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1)公司的股东之间或者股东及非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纠纷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

(2)申请挂牌前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资管理规定。

(3)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

(4)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5)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前形成的股东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的除外。

(6)公司股票限售安排应符合《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企业在区域市场挂牌的,申请新三板应停牌,新

三板可以挂牌的区域市场应摘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股权明晰

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1、公司的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

2、申请挂牌前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3、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们的规定。

股权不明晰的解决方案

股权不明晰比较常见的有股权代持、历史上存在职工持股会、集体企业改制程序缺失、历次股权转让中可能存在的诉讼等。

股权代持的核查首先要从公司股东入手,向股东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股权代持对公司上新三板挂牌转让的法律障碍,说明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阐述虚假信息披露被处罚的风险,说明诚信在资本市场的重要性。

如果股东能够向中介机构说明原因,一般情况下,中介机构可以根据股东的说明进一步核查,提出股权还原的解决方案。

核查中需要落实是否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代持股时的资金来源,是否有银行流水,代持的原因说明,还原代持时应当有双方出具股权代持的原因,出资情况,以及还原后不存在任何其他股权纠纷,利益纠葛。

如果股东未向中介机构说明,中介机构自行核查难度较高,但是还是可以通过专业的判断搜索到一些蛛丝马迹,如该股东是否在公司任职,是否参加股东会,是否参及分红,股东是否有资金缴纳出资,股东出资时是否是以自有资产出资等。中介机构可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访谈,了解股东参及公司管理的基本情况。

拟挂牌公司可否依法办理股权质押贷款

挂牌前,拟挂牌公司可以依法办理股权质押贷款,须履行必要的内部决议程序,签署书面质押合同,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只要不存在股权纠纷和其他争议,原则上不会影响挂牌。挂牌后,挂牌公司也可依法办理股权质押贷款,但须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办理股票质押手续。

办理股权质押贷款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挂牌后,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在股权出质期间限制转让,代质押权行使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流通手续。

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在兴办企业及在企业禁止任职相关规定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及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2年内,不得到及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及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2月23日),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得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1、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2、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则投资入股。

5、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离职或者退休后2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及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确需在高效资产管理公司兼职的,须经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兼职不得领取报酬。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在院系等所述单位违规领取奖金、津贴等;除作为技术完成人,不得通过奖励性渠道持有搞笑企业的股份。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监督。

未成年人可否成为公司股东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7】131号):《公司法》对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六、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新的挂牌规则将中介机构的作用提到一个非常高的位置上,包括,若一定期限内无主办券商为挂牌公司续督导,则将会做出终止挂牌的处理。

(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内核机构根据项目小组的申请召开内核会议。每次会议须七名以上内核机构成员出席,其中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行业专家至少各一名。内核会议应对是否同意推荐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挂牌进行表决。表决应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每人一票,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且指定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专家均为赞成票为通过。主办券商应根据内核意见,决定是否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推荐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挂牌。决定推荐的,应出具推荐报告

一、违规信息披露问题

(一)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存在问题:可博来( 430134)

可来博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未进行信息披露、2014年5月12日发布的临时公告未加盖董事会公章,可来博2013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审计报告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初稿,欠缺注册会计师签字、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且落款日期及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

的版本不一致。全国股转系统做出以下决定:对可来博及其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一并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措施;对可来博其他7名董事、监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可来博的主办券商东方花旗采取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

(二)定期报告披露违规:中航新材( 430056)、中控智联(430122)

全国股转系统在对挂牌公司2013年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发现,中航新材、中控智联两挂牌公司的年报披露存在违规问题,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及格式指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中航新材的主要问题为年报披露形式规范性较差,多个章节出现遗漏应披露信息的现象;而中控智联的主要问题为2012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审定数据不一致,且未及时更正。

全国股转系统对两公司采取了约见谈话、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另对中航新材信息披露负责人余罗、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采取了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对中控智联采取了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另对中控智联董事会秘书闫晓华、主办券商中原证券采取了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蓝天环保(430263)

蓝天环保总经理潘忠为公司控股股东,在蓝天环保申请挂牌时,同时担任金大地新能源(天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总裁,由于其没有如实提供个人兼职信息,导致金大地未被认定为蓝天环保关联方,且挂牌后蓝天环保及金大地发生委托采购、资金借款事宜,上述交易没有经过公司内部有效决策程序,且未披露。

全国股转系统对蓝天环保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对蓝天环保总经理潘忠采取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人行为记录档案。

二、公司治理和股票发行违规:中试电力( 430291)

中试电力2013年11月28日公告了股票发行方案,2013年l2月26日完成验资,于2014年6月12日向我司提交备案材料,验资完成至进行备案时隔近半年;审议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通知时间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满15日;中试电力在2013年年报中披露,公司向2名非关联方个人提供借款共计864. 44万元,占中试电力净资产的24.5 010。经主办券商核查,该交易程序未履行审议程序,违反了公司法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中试电力于2013年11月及借款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800万元。该借款事项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试电力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票据追索权纠纷。汉口银行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14日受理本案,并于2014年2月27日对此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该项诉讼的涉案金额为1650万元,属于《信息披露细则》规定的重大事件,而中试电力于2014年3月20日才披露涉诉公告,对该项诉讼的披露不及时。

鉴于中试电力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作出如下决定:对中试电力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人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对中试电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操立军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人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违规资金占用:泰谷生物( 430523)

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典军,于2013年12月向公司借款1031. 63万元,构成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在2014年4月28日前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主办券商督促,曹典军于2014年5月21日偿还全部资金和利息。

泰谷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典军于2013年12月被检察机关要求协助调查,2014年1月27日曹典军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行贿罪被检察机关采取逮捕强制

措施。自上述事件发生至2014年4月16日期间,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4年4月25日曹典军被取保候审。同时,曹典军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自资金占用行为发生至2014年4月28日期间,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全国股转系统对泰谷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典军给予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财务造假:现代农装( 430010)

现代农装早在2006年就在新三板挂牌,之后业绩表现一直不俗,营业收入从2006年的4. 57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20. 33亿元;净利润从2007年的3826万元增长到2012年的4802万元,增长25%,其中2010年和2011年净利润均超过7400万元。2014年1月23日公司发布第三轮股票发行方案,计划定向发行股份4000万股,募集资金3. 24亿元,而几个月后公司披露2014年度报告,公司收入降为17. 41亿元,利润由2012年4802万元变为亏损6896万元,2014年更是亏损一个多亿元。参及第三次股票发行的机构屡次维权未果,最终向证监会举报,而2015年5月14日,公司终于等来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

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新三板挂牌企业董监高任职资格和条件

新三板挂牌企业董监高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职要求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赵廷凯 一、关于企业董监高人员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和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1、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2、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3、第一百零二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3.2.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等机构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聘议案的时间截止起算。 3.2.4 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2.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3.2.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及流程

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 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四个城市的高新园区企业。在北京中关村上市的公司叫新三板上市公司。在武汉,天津,上海的新三板上市公司叫做场外交易市场。 新三板上市条件: 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新的”新三板)运行机制的比较 项目新三板创业板主板(中小板) 主体资格非上市公众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 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年限存续满2年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 以上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 盈利要求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无具体财务指标要 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 不少于1000万元且 持续增长。(或)最近 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 少于500万元,最近 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 5000万元,最近2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 低于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 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 超过3000万元,最近 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最近 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 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 亿元,最近一期不存 在未弥补亏损 资产要求无限制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 少于2000万元,且不 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新三板上市的前期准备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新三板上市的前期准备: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现在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并非像之前一样,申请之后可以直接进入审查系统进行反馈,而是在提交申请公开相关资料之后,需要一个半到两个月的排队时间,才能进入审查程序进行反馈。 一、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五、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第六、认缴出资 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第七、申请登记 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企业挂牌新三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6114944255.html, 企业挂牌新三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企业挂牌新三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首先是本着“可把控、可举证、可识别”的原则,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六项挂牌条件进行细化,形成基本标准分别是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以及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等方面。下面由赢了网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企业挂牌新三板需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

【资本】新三板挂牌条件及基本流程

引言:新三板属于行业俗称,原因在于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其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 股权明晰,股票发生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参考如下内容: 一、挂牌前:1、咨询初调,规划、设计、制作和编报企业发展战略,项目规划、可研报告、上市包装方案、资金申请报告、商业计划书等等;2、资本运作方案:研究制定统一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资本运作设计和管理方案。3、完善挂牌条件:

协助企业优化内部管理、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挂牌包装等;4、准备挂牌:以最佳方式编报相关申报材料、并上报申请;5.聆讯培训:给企业高层培训关于挂牌聆讯答辩的相关内容;6、战略投资:给企业配备投资合作机构、给企业协调解决融资;7、获准挂牌:协调上市决策部门及专家批准企业挂牌。 二、确保挂牌企业上市 1、提供完善的市值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 2、完成上市培育:我们有直通车渠道最快确保半年上市。 3.协调、协助战略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投资和融贷; 4、协助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资产经营、资本运作、跨国发展、国内外融资、收购兼并、增资扩股、定向增发、等全方位服务。 筛选挂牌企业的准入标准: 1、企业存续2年以上、注册资金(实缴)500万以上(如计划上市实缴注册资金需3000万以上)、法人未更换、有两个年度的财报; 2、固定资产最好在3000万以上; 3、近2年净利润500万以上,利润不够的科技型企业先合作进行财务包装辅导 4、公司处于稳步、良性上升成长状况,公司股东没有民间高利贷,且公司负债率不太高; 5、公司或股东没有法律纠纷; 新三板挂牌流程 1 新三板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2 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操作,须委托一家主办券商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申请股份挂牌操作流程的非上市公司应与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3 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 4 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5 新三板挂牌操作流程,协会备案确认

新三板挂牌流程

新三板挂牌流程 一、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三方中介机构分别与申请挂牌企业达成新三板挂牌的合作意向,签订《保密协议》及中介机构服务合同后,进场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历史沿革、资产、业务资质以及其他重要问题的合法合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 上述三家中介机构在对企业初步尽职调查以后,判断企业是否符合新三板挂牌的条件,并制定企业重组、整体改制与挂牌方案。该阶段工作时间只要取决于公司问题之复杂程度及各中介机构的工作效率,总体时间应在1个月左右。 二、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板”的挂牌要求之一,是申请挂牌的企业必须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如果现行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通过改制,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需确保企业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较为常用的方式为以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改制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净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该阶段所需时间在1个月到两个月左右。 三、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为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主办券商须制作公开转让说明书、主办券商推荐报告,公司会计师须制作审计报告,公司律师须制作法律意见书等申请文件。该等申请文件系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必备文件,通常制作时间在2个月左右。 四、通过挂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就拟申请股份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形成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在召开股东大会时,股东大会做出同意公司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的决议,制订会议记录,并由会议的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签字。 该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是企业到新三板挂牌的必要程序,通常需要1个月左右,但可以与其他操作流程同时进行。 五、券商内核 三方中介机构制作完成股票挂牌申请文件初稿后: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内核稿),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内核稿),主办券商在律师、会计师工作的基础上制作《公开转让说明书》(内核稿)、《尽职调查报告》(内核稿)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内核稿)等全套挂牌申请文件。券商项目小组将公司股票挂牌申请文件(内核稿)递交主办券商内核会议审核。内核会议召开后,项目小组根据内核会议反馈意见进行补充调查与说明,并将“对内核会议反馈意见的回复”提交内核专员审核,内核专员审核通过后,出具补充审核意见,同意推荐拟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证券公司出具“主办券商推荐报告”,同意推荐拟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该阶段工作时间主要取决于各券商内部流程,基本可控制在半个月左右。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的标准条件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的标准条件 新三板上市条件: ( 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必须满足的条件。 (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的标准条件 1、依法设立的所需的国有股权批复: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的权限出文,尽量高一级; 2、出资:在挂牌前一定要解决;(资产转移手续、出资不实等); 3、存续两年:指完整的两个会计年度; 4、最近一期的理解:月底即可,不限于季度末;只要6个月的财务有效期,最多延长一个月,理论上7个月,但最好要给股转系统留点审核时间,合理规划,不要沿用场内市场思维扎堆申报; 5、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强调的是日常监管,不要为了挂牌去拿一些前置的文件,日常监管中没受到处罚

就可以,如果说发现日常监管中有潜在的风险,那你可以去找相关部门咨询,但没有说作为前置条件,主要是不要为了挂牌倒逼政府相关部门,容易导致寻租。 同时也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和券商工作。此外,如果是一些对环保、安全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尽量在尽调时要求企业日常监管中规范,不要出问题,并且作为风险进行披露。如果券商、律师拿不定,可以在尽调时与相关部门咨询,但不作为前置条件。 6、持续经营能力:标准中最难把握,包含过去和未来两层意思,但重点还是放在报告期过往是否有持续的经营记录; 7、公司治理:形式上至少三会一层,未强制设董秘;报告期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8、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出自于《行政处罚法》;没有强制要求主管部门出文,对于违法违规,若处罚部门未出文确认,主办券商、律师可合理、依法说明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合法、合理兜着,找依据;如果主办券商、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说明的,需要主管部门出文的,那你们自己把握去拿文;注意:企业申请挂牌前36个月不能有违规发行股份的情形。 9、股权明晰:最终落脚点——不要有纠纷; 10、依法转让: (1)区域股交市场公司可以来挂牌,但是要符合国务院37号、38号文;而且要停牌;(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一样合法;11、文件制作: (2)信息披露的文件不用全部扫描,签字盖章页扫描,其他的部分电子版就可以;不鼓励用大夹子,现在已经挂牌的企业原先复印件可以取回去,中小司这边没地搁,把审核人员的桌面也清理一下; (3)材料尽量在符合规定条件下,简化披露;目前转让说明书平均大约133页,最长200页的,少的有79页的。

新三板上市条件及流程

新三板上市条件及流程 一、新三板上市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之日起计算; 申请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含200人)的股份公司,直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 请挂牌;申请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文件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办理挂牌手续。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主要是指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有持续的经营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公司在挂牌前两个年度出现连续亏损,可能影响挂牌。(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目前不少公司治理不够规范,例如公司章程仅仅是摆设,未能得到执行等。(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公司成立、出资、增资行为合法合规,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公司股权明晰,不存在法律纠 纷或者潜在的法律纠纷。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新三板”主办券商,同时具有承销与保荐业务及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主办

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 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新三板企业上市后需履行义务 (一)持续信息披露,包括临时公告和年报(经审计); (二)接受主办报价券商的监管,接受公众投资者的咨询。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非上市公司申请新三板挂牌转让的流程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各中介与公司股东、高管就有限公司拟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进行初步的沟通,并初步拟定新三板上市方案,初步与公司股东、高管沟通了 解公司的法律、财务及业务情况,初步拟定以【】月【】日为股改基准 日。 (二)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 企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的审批时间为5日; (三)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须委托一家主办券商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申请股份挂牌的非上市公司应与推荐主办券 商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四)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

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

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

第一部分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 一、挂牌上市基本流程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我国“新三板”的现状及其挂牌标准

我国“新三板”的现状及其挂牌标准 [摘要]从发展历程上看,我国的三板市场经历了老三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两个阶段。老三板市场,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系由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依法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行股份转让提供相应服务的平台。2006年初,为促进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企业的发展,中国证监会协同有关部门在老三板市场的基础上推出了新三板市场。 (中经评论·北京)在我国,一板市场通常是指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二板市场则是指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而言,有业界人士将场外市场称为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以下简称“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场(以下简称“新三板”)两个阶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本文拟对我国新三板的产生及扩容、优势及风险、申请挂牌的条件及其流程作简要分析。 一、新三板的产生及扩容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而产生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原STAQ系统(Securities Trading Automated Quotations System)及NET系统(National Exchange and Trading System)遗留的公司法人股流通问题。2002年8月29日,该系统将退市公司的股份转让纳入其适用范围。 2006年初,我国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在这一决策的指引和号召下,中国证监会、北京市政府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推出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因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仅对非上市高科技股份公司开放,且申请挂牌的企业大多属于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文化等新兴产业,与老三板区别明显,故被业界人士称为新三板。 经过五年有余的探索式发展,新三板日趋成熟。2011年初,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同志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证监会“2011年八大工作重点”,将“扩大中关村试点范围、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亦称“新三板扩容”)作为2011年度证监会主导工作之首,力求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试点园区范围扩大,让全国范围内的高新园区企业都有机会参与到直接融资市场。至于新三板扩容方案的具体内容及其最终出台时间尚无定论。 二、新三板的优势及风险 (一)挂牌新三板的优势 对于初创期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非上市高科技股份公司而言,挂牌新三板可为其带来以下优势: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完善公司资本构成,引导公司规范运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份流动性,为公司带来积极的财富效应;有利于提高公司上市可能性。目前,除世纪瑞尔外,已有多家挂牌新三板的企业成功转板上市,如北陆药业(300016)、久其软件(002279)、佳讯飞鸿(300213)。

新三板上市基本流程及进度方案

新三板上市基本流程及进 度方案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新三板挂牌上市流程及进度表 一、新三板上市基本流程 一、挂牌上市基本流程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 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

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 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 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 运的效率与效果。 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

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及流程

新三板上市要求及流程 一、新三板概念 一板市场通常是指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二板市场则是指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而言,将场外市场称为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以下简称“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场(以下简称“新三板”)两个阶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指以具有代办股份转让资格的证券公司为核心,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规范股份转让服务的股份转让平台。】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型企业。 对于初创期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非上市高科技股份公司而言,挂牌新三板可为其带来以下好处:1.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2.完善公司资本构成。3.引导公司规范运行。4.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份流动性,为公司带来积极的财富效应。5.有利于提高公司上市可能性。 二、新三板上市条件 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新的”新三板)运行机制的比较

三、申请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申请新三板挂牌流程,须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上市流程协议,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1.拟上市的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主体须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处于有限公司阶段的拟挂牌公司首先需要启动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 2.主办券商对拟上市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挂牌新三板时,应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认真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时,应针对每家拟推荐的股份公司设立专门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调配合,完成相应的审计和法律调查工作后,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对拟新三板上市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诸如出资瑕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新三板挂牌条件流程价值审计借壳史上最全版

挂牌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新三板公司挂牌,需要两个会计年度,那么这两个会计年度如何计算,有哪些错误认识和理解呢? 1、误读:新三板挂牌条件中明确要求拟挂牌企业存续时间应当满2年。对此,有人理 解为满24个月即可,如2012年9月1日成立的企业,2014年9月1日就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也有人理解为必须要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加1期的经营记录方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2、解析:企业须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运营记录方可 申请有新三板挂牌,也就是说如果2014年9月1日操作挂牌,企业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12 年1月1日。此外,如果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日,并且于2015年2月份完成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则可以直接申报新三板挂牌,无须等到2015年一季报出来后再申报,即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不强制要求为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报表。 注意事项:财务报表的有效期是6个月,股转系统要求申报企业至少给其留出2个月 审核时间,因此企业申报时距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有效期截止日不能少于2个月,否则股

挂牌新三板的五大好处

新三板挂牌上市条件、流程、好处 新三板挂牌上市条件、流程、好处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新三板与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对成交,设置30%幅度,超过此幅度要公开买卖双方信息。 2013年底,新三板上市方案突破试点国家高新区限制,扩容至所有符合新三板上市条件的企业。 一,新三板上市需要满足要求: 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二,新三板上市条件: 1.2015年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企业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2016年新三板上市标准: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企业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2016年新三板上市流程: 1、新三板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新三板挂牌需要提交的文件

新三板挂牌需要提交的文件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企业在申请挂牌新三板时,应提交以下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需包含“书面文件扫描版”和“书面文件Word版”。 1、要求披露的文件: a.公开转让说明书; b.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c.法律意见书; d.公司章程; e.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f.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如有)。 2、不要求披露的文件: a.申请挂牌公司相关文件,包括: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的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如有)的报告;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及定向发行(如有)的报告;有关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及定向发行(如有)的董事会决议;有关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及定向发行(如有)的股东大会决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名册及股东身份证明文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名单及持股情况;申请挂牌公司最近两年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存在差异时,需要提供差异比较表;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明文件(挂牌前提供);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挂牌前提供)。 b.主办券商相关文件,包括: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签订的推荐挂牌并储蓄督导协议;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工作文件;内核意见;主办券商推荐挂牌内部核查表及主办券商对申请挂牌公司风险评估表;主办券商自律说明书;主办券商商业务备案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并说明用途)及项目小组成员任职资格说明文件。 C.其他相关文件,包括: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主办券商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相关中介机构对纳入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由其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无异议的函;申请挂牌公司、主办券商对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保持一致的声明;律师、注册会计师及所在机构的相关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并说明用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 上述申请文件中的主申请报告应以红头文件印制,标明文号,且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每份文件应由出文单位加盖骑缝章,并在落款处加盖公章;公司章程、制度等无落款的文件,应当在章程或制度首页标题上加盖公章;申请文件中的签名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董、监、高的声明和承诺文件,还应当附见证律师的从业资格证明文件。

新三板挂牌流程及具体步骤指南

新三板挂牌流程及具体步骤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7、11,-0、07,-0、97%)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因进入该系统的挂牌企业多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俗称“老三板”),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是国家科技部、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关村管委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科技创新战略,以金融创新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助力成长性高新企业,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大举措。 2006年1月23日,世纪瑞尔(27、850,-0、09,-0、32%)(430001)和中科软(430002)登陆新三板,开启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新篇章,新三板作为场外资本市场的典范,从此风生水起,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在科技界、产业界和证券市场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得到了各地高新园区的关注和广大中小企业的翘首以盼。究其原委,不外乎新三板审批时间短、挂牌程序简便等特色,更确切的说是新三板吻合了中小企业发展成长的轨迹,以一种易于适用的方式而倍受青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股票上市发行实行审核制,企业登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都要向证监会上报申请材料,业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这就意味着上市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费用成本均较为昂贵,而根据《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挂牌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新三板市场在协会的严格监管下,实行备案制,形成了以协会自律性管理为主导,政府及券商相配合的多层次监管体制。 备案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公司申请挂牌须取得地方政府出具的《试点资格确认函》并由具备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券商(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向协会推荐; 挂牌条件中未设置规模、盈利指标等硬性要求,公司是否满足挂牌条件,主办券商享有较大的自主判断权; 主办券商需对拟挂牌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召开内核会议,并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备案; 协会对备案文件进行严格的书面审查,承担主要的监管职责; 公司挂牌后,主办券商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负有较大的推荐责任。 备案制的特点是挂牌过程中,主办券商享有主导权和判断权,主办券商的内核会议类似发行审核委员会,内核会议依据《公司法》、《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核查拟挂牌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备案文件的可靠性、完整性及合法合规性,并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拟挂牌公司自身的质地优良,行业发展前景、科技创新性、成长性和盈利能力的利好是拟挂牌公司的制胜之处,主办券商的有力推荐则是助推剂,二者有效结合,对于公司顺利挂牌至关重要。

新三板挂牌上市整体流程及各机构进度安排方案

新三板挂牌上市整体流程及各机构进度安排方案 第一部分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与各阶段主要工作 一、挂牌上市基本流程 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二、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 (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公司的相关要求,会在后续工作中落实。 (二)材料制作阶段 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申请挂牌公司(弘仁投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决议和方案; (2)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3)主办券商内核; (4)主办券商推荐等主要流程。 主要工作由券商牵头,公司、会计师、律师配合完成。 (三)反馈审核阶段 反馈审核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交易所与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大约会在45天-60天左右;中介结构会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反馈审查的工作流程如下: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材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设接收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窗口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或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上市辅导中,还要等多久~新三板企业转战IPO全流程

上市辅导中,还要等多久~新三板企业转战IPO全流程 江苏中旗通过发审会首发审核,12月6日,中旗股份(300575.SZ)于深交所交易系统上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次引发人们 对新三板企业IPO的热议。对绝大部分企业来说,相比于当前还需逐渐完善成熟的新三板市场,登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实现IPO 无疑更具有吸引力。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7日,除去暂缓上市计划的3家挂牌企业,共有27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正在接受或已通过IPO辅导,踏上了漫漫IPO之路。 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因为已经进行了规范,所以再次转报IPO时间上会略有优势,据统计,2016年上会审核的平均排队时间为1.86年,而IPO重启以来已经过会的4家新三板企业,排队时间大约1.56年。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IPO,聘请中介机构 公司要进行IPO,首先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并聘请具有承销资格的券商及合格的会计事务所、律所等中介机构。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可以聘用新三板挂牌的原中介机构,也可以重新选择其他机构。 2、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与上市辅导 经过与中介机构的沟通,公司向当地证监局报送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同时要在股转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进入上市辅导期,一般时间需要一到三个月。

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制定IPO项目进度表,合理安排申报节奏。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辅导,督促其学习有关发行上市、规范运作和其他证券基础知识,辅导企业建立符合上市要求、相对完善的运营机制。 由于已经完成了股改等规范性的工作,成为公众公司,因此挂牌公司上市辅导期大幅缩短。 3、证监会派出机构辅导验收 经过一段时间的上市辅导,挂牌公司认为已经对发行上市有了充分认知和了解,不改上市决心,则向当地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公司通过辅导验收后,在股转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公司正式进入IPO申报阶段。 4、制作申报材料,向证监会提交IPO申报 通过辅导验收后,公司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需要对此项目进行内核,通过后,公司继续制作和完善申报材料。相比于新三板,IPO申报材料更多更细致。全部申报材料制作完毕后,由保荐人保荐并向证监会申报。从开始制作到顺利申报,大概需要两到三个月时间。 5、证监会初审,公司在股转公司暂停转让 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收到证监会的受理申请后,公司就进入了“排队”期,通常排队上发审会审核的时间大概在20个月左右。 对三板公司来说,拿到证监会的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按照股转公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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