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消防局网站 时间2009-05-26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材

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材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一、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消防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消防管理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消防法律、消防行政 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国务院部门消防规章和地方政府消防规章以及消防技术标准等。 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为《消防法》)为核心,以消防行政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各类消防规章、消防技术标准以及其他性规范性文件为主干,以涉及消防的有关法律法规为重要补充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它的调整对象是在消防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其立法目的是为规范社会生活中各种消防行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消防法规的渊源 法律渊源是指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如法律、法令、条例、章程、决议、命令、习惯、判例等。消防法规的渊源,也称为消防法规的法源,是指消防法规来源于其他哪些法律法规和它由哪些法律规范组成。我国消防法规的渊源主要有: (一)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规范的依据,也是消防法规的基本法源。 在宪法中所包含的与消防行政管理活动有关的内容包括关于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基本原则的规 范;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和职权的规范;关于公民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的 规范等。 (二)消防法律 1.消防专门法律

《消防法》是我国唯一的消防专门法律,是消防工作的基本法。 我国第一部《消防法》于1998年颁布实施,在1998年至2009的十年间,为推动我国消防法制 的建设、社会化消防管理水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范消防监督执法以及提高群众自防自救等诸多 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工作中切实 取得了成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随着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自身安全的新 需求、新期待,1998年的《消防法》已难以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需要,自2002年开始,正式启动《消防法》的修订工作,经过数次修改和讨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消防法》修订草案于20月1日正式施行。 2.与消防违法行为处罚相关的法律 与消防违法行为处罚相关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为《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为《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 有一些消防违法行为,常常也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如《消防法》第62条中的五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1)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2)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3)谎报火警的; (4)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5)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又如《消防法》第70条规定“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

第一章 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资料

第一章消防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

第一章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一、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消防法》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立了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二、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监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规定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单位,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三、关于消防产品监督管理 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规定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消防法》设有6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例如,依法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3万元~30万元罚款。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10万元罚款。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10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

消防安全基础知识

消防安全基础知识 安全基础知识 一、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C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第一,综合管理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D.安全第一,防消结合 2、我国将每年的几月份定为“安全生产月”( B ) A(3月份 B(6月份 C(9月份 D.12月份 3、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主要是( C ) A(增加经济效益 B(提高管理质量 C(减少和控制危害 D. 规避法律风险 4、新工人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通常指的是哪三级,( C ) A(厂级,工会,车间级 B(厂级,工会级,班组级 C(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D. 工会级,车间级,班组级 5、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 B ) A(职业工装 B(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C(劳动防护用具 D.防护装置 二、多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以下哪些需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AB ) A(工伤愈合后 B(半年以上假期 C(出差后 D. 旅游后 2、“四不放过”:是指( ABCD ) A(对发生的事故、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 B.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的不放过

C.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processing procedures, documents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ystem was established and the system back, determined to streamline and squeezing too many files, enhances the relevance and operability of document. Third, improved document reading mode feedback system established the system of official forms and documents, document work D.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 3、事故控制的方法有哪些,( ABCD ) A(隔离 B.设置薄弱环节 C.个体防护 D.避难与救援。 4、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 ABCD ) A(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B.工伤事故案例 C. 岗位危险源护 D.安全操作规程 5、工伤事故的主要分为( ABC ) A(轻伤 B.重伤 C. 死亡事故 D.未遂事故 三、判断题:(每题3分共21分)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可根据部门的需求随意发放。 ( X ) 2、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避免发生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和投术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丛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 ) 3、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事故可认定为工伤事故。 (? ) 4、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及时处理现场恢复生产。

小学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总结

小学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总结 小学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总结一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酒店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 1月 14日上午,xxxxx大酒店开展了一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座。此次活动特邀XX市社会安全消防教育中心xxx教官授课,酒店百余人参加了培训。 刘教官引用发生在实际生活中的真实案例,通过触目惊心的事例,强烈震撼的火灾现场图片 ,使员工了解防火的重要性和严峻性,为大家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他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一是发生火灾的起因,强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二是日常生活中的火灾隐患,加强学习消防知识的必要性;三是讲授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性能;四是火灾现场自救逃生的技能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时机和方法。 消防安全讲座结束后,酒店又邀请到浙江省饭店节能专业委员会xxx秘书长为员工讲授节能知识。 为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20xx年11月14日下午,xx第二高级中学邀请了xx公安分局刑事侦察大队城区中队副队长xx警官和我校法制辅导员xx警官为全校师生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 首先,屠警官根据当前的社会和校园周边安全稳定形势,

对学生应有的法制责任以及如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安全素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用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的意识。屠警官还为同学们介绍了遵纪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通过讲座,学生明白了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预防犯罪,明白了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学校老师表示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整堂讲座使学生们受益匪浅,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小学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总结二“火善用之则为福,不善用之则为祸。”为了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消防安全知识,使每一位同学都树立起消防意识,掌握好消防知识,并具备自救的能力。我校在今天下午,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消防知识讲座,并举行了演练仪式。 广播声中响起了警报:“呜呜呜……”同学们反应灵敏,立刻放下了学习,排成队伍急急忙忙地感到操场上汇集,此时,天空中充满了熏鼻的烟味儿,有些同学赶紧用毛巾捂住鼻子,因为据报道,被火灾烧死的人数寥寥无几,大多是被那烟味熏死的。用毛巾,折叠成16层,才能有效阻止它。

第一章 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章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一、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消防法》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立了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二、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监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规定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单位,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三、关于消防产品监督管理 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规定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消防法》设有6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例如,依法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3万元~30万元罚款。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10万元罚款。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10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消防技术服务机

(完整版)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目录 第一章消防法有关规定 第二章火灾常识 第三章防火工作要点 第四章消防器材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第五章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措施 第六章消防知识试题 第一章消防法有关规定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指定本法。 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予奖励。 5、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而后器材完全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7、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9、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义务。 10、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11、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2、违反本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火灾常识 1、火灾:火灾就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2、火灾事故的严重性,在于它不发生则已,一旦发生,极可能演变成不同于一般灾害的恶性火灾。

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消 防 安 全 培 训 内 容 (尚优精品酒店有限公司)

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一、培训内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学习 培训目的及要求:学习《消防法》、熟知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任务、 明确单位消防工作规定 1、《消防法》中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水泵站)、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消防法》中明确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3、《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消防法》第四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5、单位消防工作规定:XX部负责企业消防工作,及时掌握险情动态,实施防火监督和组织防火检查,负责消防系统(消防控制室、自动报警、感烟(温)探测器、天然气采暖可燃气体报警器、喷淋装置、地上消防栓、裸露的消防管路、消防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负责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技术监测工作和组织消防人员的技术培训。 6、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基础就不会牢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消防工作的原则。 二、培训内容:消防工作的性质

消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消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在几个小时的学习《消防安全法》的培训中,使我受到了启迪,开拓了思维,获益匪浅。下面,我就参加本次演习训练谈谈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认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所以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权、尊重人权的高度,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任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消防常识的学习。火魔无情,当我们被困在火场内生命受到威胁时,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时间里,如果我们能利用地形或身边的物体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就可以让自己的命运由“被动”转化为“主动”,为生命赢得更多的“生机”。火场逃生不能只能希望于“急中生智”,只有靠平时对消防知识的学习、掌握和储备。危机关头,才能应付自如,从容逃离险境。所以我们一定要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火场逃生,人员疏散及自身自救的方法。 三、保持良好的心态。“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当面对滚滚的浓烟和熊熊的烈火,保持良好的心态,

镇静自若尤为重要。因为只有保持平静的心态,才能冷静理智地去实施消防自救和逃生,就极有可能拯救自己,甚而助救他人。反之,就会出现不辩方向,慌不择路,致使失去有利的逃生机会。 经过这次消防培训,使我对消防有了更进一步了解认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对消防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可以及时纠正;当真正火灾到来时,我们一定要记住以下的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少”这是人们在同火灾做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一条宝贵的经验。 2、“边报警,边扑救”在报警的同时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灭火”在扑救可燃气体、液体火灾时,应首先切断可燃物的来源,然后争取灭火一次成功。 4、“先救人,后救物”在发生火灾时,如果人员受到火灾的威胁,人和物相比,人是主要的,我们应贯彻执行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先救人后疏散物资。 5、“听指挥,莫惊慌”发生火灾时不能随便动用周围的物质进行灭火,因为慌乱中可能会把可燃物质当作灭火的水来使用,反面会造成火势迅速扩大;发生火灾时一定要保持镇静,采取迅速正确的措施扑灭初起火。这就要求大家平时加强防火灭火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制定周密的灭火计划,才能做到一旦发生火灾时不会惊慌失措。

消防法律法规内容

消防法律法规内容 消防法律法规:一、我国的消防法律体系介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通过规定人们在消 防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实现保障消防安全目的的规范性文件总称。 按照调整对象的不同,分为消防管理法规和消防技术法规两大类。 (一)消防管理法规。 消防管理法规是通过规定消防管理活动的组织原则、管理内容和要求、管理方法及程序等,调整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按照制定机关和效力的不同,分为 以下几个层次: 消防法律法规1、消防法律 消防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关于消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已于20**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全面、科学、准确地规定社会各方面的消防工作,是 我国消防法规体系中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不仅对全国消 防工作的开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而且也是制定其他消防法规的主要依据。 2、消防行政法规 消防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各种规范性 文件,如《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消防行政法规是消防法

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法律效力仅次于消防法律。 消防法律法规3、地方性消防法规 地方性消防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消防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适用范围限于本行政区域之内。如《江西省消防条例》。 4、消防规章 消防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所属主管行政部门(如公安部等)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适用于某行业或某系统之内的规范文件。如目前实施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等。地方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选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如江苏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无锡市政府颁布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消防法律法规(二)消防技术法规 消防技术法规是规定社会生产、生活中保障消防安全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极限的各类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总和。分为两大体系:1、消防产品的标准体系,如《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等,2、工程建筑消防技术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按照规范、标准等级的高低,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在全国范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整版本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依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每个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其它人员具备应有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实现全员终身安全教育目标,保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部、室、院及其单位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等编制。 3、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 3.1各单位应当组织所属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岗前培训、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防演练等工作中。 3.2、有关消防法规; 3.3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技能; 3.4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5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6应急预案的演练。 4、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4.1 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4.1.1 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目的是确保每个管理人员具备应有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保证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1.2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的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消防管理人必须参加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按照规定接受再培训。 4.1.3 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4.1.4 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 4.2 在岗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4.2.1各单位分阶段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训练,并进行考核,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熟悉有关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4.2.2 在岗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单位安排进行有关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的再培训教育由车间安全员或车间主要负责人或调度员每月至少进行2次消防安全教育,保证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消防法知识培训试卷

消防法知识培训试卷 一、单项选择(10题,每题5分)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A、经济建设规划 B、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 C、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并负责组织实施。 A、城市总体规划 B、政府工作计划 C、城乡规划 3、除《消防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A、五 B、七 C、十 4、单位的()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A、消防中控室人员 B、主要负责人 C、安保经理 5、《消防法》规定,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6、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审核。 A、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B、建设部门 C、规划部门 7、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措施。 A、停止使用 B、限期改正 C、临时查封 8、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9、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10、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罚款。 A、五千元 B 、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C、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二、判断题(10题,每题5分) 11、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

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内容讲课稿

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一、培训内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学习 培训目的及要求:学习《消防法》、熟知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任务、 明确单位消防工作规定 1、《消防法》中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水泵站)、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消防法》中明确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3、《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消防法》第四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5、单位消防工作规定:XX部负责企业消防工作,及时掌握险情动态,实施防火监督和组织防火检查,负责消防系统(消防控制室、自动报警、感烟(温)探测器、天然气采暖可燃气体报警器、喷淋装置、地上消防栓、裸露的消防管路、消防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负责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技术监测工作和组织消防人员的技术培训。 6、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基础就不会牢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消防工作的原则。

消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试题

第十章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1、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核心,以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为补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错误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规范的依据,也是消防法规的基本法源。 正确错误 3、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以《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为核心,以消防法规、消防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为补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的组成成部分。 正确错误 4、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罚。 正确错误 5、2009年的《消防法》第6 条中的五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也同时属于刑事违法行为。 正确错误 6、消防行政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正确错误 7、消防规章可由公安部单独颁布,也可由公安部会同别的部门联合下发。 正确错误 8、消防规章只能由公安部单独颁发。 正确错误 9、地方性消防法规,是由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和发布的命令、指示、规章等。 正确错误 10、消防技术标准根据其性质可分为规范和标准两大类。 正确错误 11、消防技术标准根据其性质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正确错误 12、消防技术标准根据强制约束力的不同,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正确错误 13、消防技术标准根据强制约束力的不同,分为规范和标准两大类。 正确错误 14、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正确错误 15、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国务院应当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正确错误 16、消防组织的形式包括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正确错误 17消防组织的形式包括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正确错误 18、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劳工公约也属于我国劳动法渊源的范畴。 正确错误 19、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劳工公约经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产生了法律效力,则属于劳动法渊源的范畴。 正确错误 2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正确错误 21、劳动者有劳动的义务,也有休息的权利。 正确错误 22、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正确错误 23、职业是人们从事作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的有报酬的劳动。 正确错误 24、职业培训是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就业的重要基础。

消防法律法规.doc

消防法律法规 一、我国的消防法律体系介绍 消防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通过规定人们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实现保障消防安全目的的规范性文件总称。按照调整对象的不同,分为消防管理法规和消防技术法规两大类。 (一)消防管理法规。 消防管理法规是通过规定消防管理活动的组织原则、管理内容和要求、管理方法及程序等,调整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按照制定机关和效力的不同,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1、消防法律 消防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关于消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已于2008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全面、科学、准确地规定社会各方面的消防工作,是我国消防法规体系中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不仅对全国消防工作的开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而且也是制定其他消防法规的主要依据。 2、消防行政法规 消防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如《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消防行政法规是消防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法律效力仅次于消防法律。 3、地方性消防法规 地方性消防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消防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适用范围限于本行政区域之内。如《江西省消防条例》。 4、消防规章 消防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所属主管行政部门(如公安部等)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适用于某行业或某系统之内的规范文件。如目前实施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等。地方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选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如江苏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无锡市政府颁布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二)消防技术法规 消防技术法规是规定社会生产、生活中保障消防安全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极限的各类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总和。分为两大体系:1、消防产品的标准体系,如《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等,2、工程建筑消防技术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按照规范、标准等级的高低,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有关技术要求而制定的,是消防技术法规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心得

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心得 本文是整理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心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心得篇1今天参加了一场盼望已久的消防知识讲座。 说盼望已久,其实一点也不为过。 以前,做课题,很少有时间有机会能参加,或者,也根本不知道应当从什么途径去快速获取这方面的知识。 单凭网络上的文字,很难深刻领会。 讲座中涉及的案例,都很触目惊心。 有相当一部分惨剧的发生,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自己的身边,也存在着很多的隐患。 真庆幸,我还健康的活着!下面,从我自己身边就存在的安全隐患讲起,和大家共勉一下吧。 首先,就是电器了。 我经常会手机充电时接打电话(有电池爆炸毁容的案例),连夜充电,或者冲完电,充电器还插在插排上,这些都是严重错误的!电视机看完后,只用遥控器关而不关总电源,这个有容祖儿家的案例,她家的电视就是这样情况,结果有一天晚上自燃了,她家的电视应当比我家的好的多,呵呵!旧家电,也是危险品,超过12年的电器,都会存在自燃爆炸的可能!电风扇、电暖风等等的电器绝对不能连夜在你的床边工作,万一在睡梦中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心得篇2在

几个小时的学习培训中,使我受到了启迪,开拓了思维,获益匪浅。 下面,我就参加本次演习训练谈谈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认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所以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权、尊重人权的高度,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任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消防常识的学习。 火魔无情,当我们被困在火场内生命受到威胁时,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时间里,如果我们能利用地形或身边的物体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就可以让自己的命运由“被动转化为“主动,为生命赢得更多的“生机。 火场逃生不能只能希望于“急中生智,只有靠平时对消防知识的学习、掌握和储备。 危机关头,才能应付自如,从容逃离险境。 所以我们一定要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火场逃生,人员疏散及自身自救的方法。 三、保持良好的心态。 “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 当面对滚滚的浓烟和熊熊的烈火,保持良好的心态,镇静自若尤

消防法律法规

一、消防法律法规 1.消防工作方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首先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应当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及每个岗位的人员应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对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义务的,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依照《消防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三、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台账。 五、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消除火灾隐患能力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3:组织引导疏散逃生能力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灾现场处置程序:1:拨打:“119”2:组织人员疏散。3:火场警惕。4:初期火灾扑救5:协助消防灭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规,2“懂”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3“懂”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预防火灾措施,4“懂灭火和应急疏散及火灾扑救,5“懂”火场逃生方法 “四会”1:会报警,2:会使用消防设施器材3:会扑救初期火灾,4:会组织人员疏散 八、灭火器使用方法:1:拔下保险销,2:一手握紧喷管3:另一手握紧压把4: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扫射。 九、喷淋系统工作原理:1,感温式消防喷淋系统,平时屋顶消防水箱装满水,当发生火灾时,喷头在到达一定温度后《一般是68摄氏度》自动爆裂,管内的水在屋顶消防水箱的作用下自动喷射,这时感温式报警阀会自动打开,阀门的压力开关会自动打开,而这个压力开关有根信号线和消防泵连锁,泵就自动启动了,然后消防泵把水池的水通过管道提供到消防栓,屋顶水箱和喷头,整个消防系统开始工作。 2:感烟式消防喷淋系统:有的是系统装有感烟探测探头对烟气进行侦测,当烟气达到一定浓度时,感烟探头报警,给主机确认后反馈到声光报警器动作,发出声音或闪烁灯光警告人们,并联动防排烟风机启动,开始排烟,同时启动水泵向主干管道供水,喷淋头开始喷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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