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认定程序部分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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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部分

第五章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

第一节资质认定程序的含义及构成

程序被定义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受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申请,组织到现场技术评审、证书的发放以及做出证书的收回、撤销的决定的步骤、方式和时限的总称。

?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包括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和实验室现场技术评审程序两大部分。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资质认定的程序称之为《实验室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行政许可办事程序》。

?评审的组织在实行现场评审时所遵循的程序称之为《实验室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现场技术评审程序》。

第二节对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要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

?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与国际惯例相协调

?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遵循高效、便捷、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分工

国家级实验室---国家认监委;

各省辖区内实验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章实验室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行政许可办事程序

第一节办理计量认证和审查可行政许可的形式适用范围

?实验室的资质认定:

?从资质认定形式分,可分为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两种形式;

?从办事的形式区分,可分为首次认证、复查换证、能力扩项、标准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名称变更等形式。

?计量认证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办理计量认证

?审查认可 (授权) 依法授权的承担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检验任务和承担其他标准和其他执法监督实施监督检验任务的授权检验机构办理审查认可 (授权)。

?审查认可 (验收) 依法设置的承担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检验任务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其他执法监督检验任务的技术监督系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办理审查认可 (验收)。

?首次认证未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后申请办理首次认证。

?复查换证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前6个月申请办理复查换证。

?扩项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增加检测能力的办理扩项。

?标准变更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已经批准的检测标准发生变更时,办理扩项。

?授权签字人变更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检测能力无变化只有授权签字人变更的,办理授权签字人变更手续。

?实验室名称变更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检测能力无变化只有实验室名称变更的,需办理实验室名称变更手续。

第二节首次认证复查换证的办事程序

实验室申请首次认证、复查换证时,应遵循以下的程序:

一、受理范围

?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提供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

?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提供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

?为仲裁机构作出仲裁决定提供数据和结果的

?为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

?为经济贸易关系人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

?其他法定需要通过资质认定的。

二、许可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依法设立,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并有效运行相应的质量体系。

?具有与其从事检测、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

?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和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设施。

?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

四、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书(一式三份,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14052299.html, )

?法律地位证明:社团法人(民政批准)、事业法人(编委批准)、企业法人(工商批准)、其他;

?技术能力证明(场所、设施、人员、已往检测报告抽样复印件)

?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

五、许可工作程序

1、申请

申请单位按管辖关系向国家认监委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申请。报送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供所要求的材料(1套)。

2、受理

(1)审查申请材料发证管理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日内口头或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单位进行补充。

(2)受理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申请,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并在5日内将相关材料送技术评审机构。

(3)不受理申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出具《行政许可不予以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技术评审

(1)安排技术评审承担技术评审的机构在接到发证管理机关对申请机构的技术评审要求及相关材料后2个月内安排现场评审。

(2)评审结果的上报技术评审完成后 (包括整改及评定),评审机构向发证管理部门报告技术评审结果。

4、审批

(1)审查评审结果发证管理部门接到评审材料后,对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2)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查同意的报委(局)领导批准。审查不同意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5、颁发证书发证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计量认证证书,自决定许可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领取。

6、材料存档发证管理部门负责将申请、受理、审批的所有材料整理存档。

7、公布获得计量认证的机构名称、地址、证书编号、批准项目、有效期等信息将通过认监委(质监局)网站行政审批专栏对社会公布。

?六、承诺期限

?申请资料完整性审查(5日内)

?行政审批决定(20日内,不包括技术评审时间)

?领取资质认定证书(行政许可决定后10日内)

?七、收费

收费标准 1500元/家 (省级1200元/家 )。

第三节新增检测能力、标准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名称变更办事程序

一、新增检测能力(扩项)的办理

1、新增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应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质检部门提出扩项申请,申报如下材料:

?申请书

?质量手册 (有变化时)

?扩项产品的典型检验报告 (每一小类一份,如:食品---罐头、白酒,应分别提供) )

2、许可的工作程序同复查换证程序

二、检测标准变更的办理

(1)检测标准变更的实验室,应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质检部门提出标准变更申请,申报如下材料:

?办理标准变更申请及审批备案表(见表)

?检测标准新、旧文本

?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复印件。

(2)受理人应当对证书附表及申请的检测标准进行审查,属于标准年号变化,或其内容轻微变化的,由受理人指派专家文件确认;属于检测技术指标变化,或涉及到环境、设备、设施变化的,受理人应参照扩项程序指派评审员通过现场试验、考核予以确认。

(3)检测标准变更的确认应在两个月内完成。

(4)受理人决定批准标准变更的,向申请人增发标准变更后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原证书及附表不变,待复评审时统一换发新证书、附表。

三、办理机构名称变更

(1)办理机构名称变更的实验室,应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质检部门提出标准变更申请,申报如下材料:

?办理计量认证机构更名申请表;

?新机构名称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新机构最高管理者任命文件;

?原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及其附表原件。

(2)受理人应当对新机构是否依法设立,是否能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3)机构名称变更的审查应在两个月内完成。

(4)受理人决定批准名称变更的,向申请人换发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及附表。

四、办理授权签字人变更

(1)申请办理授权签字人变更的实验室,应将变更事项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质检部门提交《办理授权签字人申请/审批表》。

(2)受理人应当依据授权签字人的审批条件,对变更的授权签字人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3)授权签字人变更的审查应在2个月内完成。

(4)受理人决定批准变更的,向申请人换发《办理授权签字人申请/审批表》。第七章实验室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的技术评审程序

第一节计量认证、审查认可技术评审程序的适用范围

在受理了实验室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申请之后,要委托评审机构进行现场技术评审。现场评审的过程是从评审机构接受评审任务起,直到整改结束上交评审材料为止,技术评审程序就是规范这一过程的技术操作。技术评审程序由评审机构在现场评审时实施。

一、技术评审的种类

?资质认定形式:

?计量认证评审、审查认可(验收、授权)评审;

?评审形式:首次评审、复查评审、扩项评审、标准变更评审、授权签字人变更评审、名称变更评审、组织变化的评审。不同的评审形式适用于不同的认定需求。

二、技术评审的时限

?文件审查(20个工作日内)

?现场评审(2个月内,包含整改期)

?整改跟踪验证(10日内)

第二节首次与复查评审的现场评审

一、评审准备

1、评审任务的下达与领取发证机关受理实验室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申请后,10日内评审机构下达《计量认证评审组成员建议/批准名单》,向评审组长递交如下资料:

(1)《申请书》及相应的附件

(2)评审工作用表(可从认监委网站上下载)

(3)《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4)《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记录》《管理评审记

录》等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2、评审组长对《申请书》的了解(确认)

由于实验室的申请已被受理,其《申请书》已被受理机关接受。评审组长通过《申请书》对实验室的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工作量及检验/校准资源的配置、管理体系运作所覆盖的范围以及申请认定的项目、涉及的标准等技术内容进行了解,以便于现场评审的进行。

(1)申请的检测能力应按申请领域名称、类别名称、产品名称 (如食品,调味品,味素)的顺序,或领域名称、产品名称、参数名称 (如黑色冶金矿,铁矿石,水分)等型式表述清晰、准确填写(见表)。

(2) 《申请书》中的《仪器设备 (标准物质)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应与《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 (验收)项目表》内容相符并能证明其检验能力(见表)。

3、评审组长文件评审

评审组长依据《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对申请人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进行文件符合性审查,对管理体系的运行予以初步评价,10日内完成实验室体系文件的评审。

(1)对《质量手册》的评审要点:

?《质量手册》的条款与《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相对应。

?质量方针明确,质量目标可测量、具有可操作性;

?质量职能明确。

?管理体系描述清楚,要素阐述简明、切实,文件之间接口关系明确。

?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并进行自我改进。

(2)对《程序文件》的评审要点:

?需要有程序文件描述的要素,均被恰当地编制成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结合实验室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

?程序与相关程序文件、质量手册有清晰明确的接口。

(3)对《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记录》的

评审要点:

?有详细的内部审核计划;

?内部审核记录覆盖全部要素、部门、过程;

?内部审核结论准确;

?内部审核中所发现的不符合项已有效整改。

(4)对《管理评审记录》的评审要点:

?有详细的管理评审计划

?管理评审具有明确(完整)的输入和输出

?管理评审结论准确

(5)文件评审结果的处理

?评审组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文件进行审查后,将审查意见返回发证机关资质认定负责人,说明文件审查的结果,做出是否可以实施现场评审的建议。

?当管理体系文件不符合要求时,评审组长应通过发证机关通知申请单位增补或更改。只有在管理体系文件涵盖管理体系要素,管理体系要素己被充分描述并有相应程序文件时,评审组长方可建议安排现场评审。

?管理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中的不符合内容,可以在现场评审中一并提出。未进行管理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或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的,不能转入现场评审。

4、下发评审通知

发证机关在文件评审合格后,向实验室下发《现场评审通知书》,责成评审组对申请人实施现场评审。

5、编制评审计划,与被评审实验室沟通

评审组长接到《现场评审通知书》后,编写《计量认证现场评审日程计划表》。对评审的日期、时间、工作内容、评审组分工等进行策划安排。并就以下问题与被评审的实验室进行沟通:

?确定评审的日程;

?确定现场操作考核的项目;

?商定交通、住宿等安排。

二、现场评审

1、现场评审工作预备会议

评审组长在现场评审前负责召开全体评审组成员参加的预备会,会议内容包括:

(1)评审组长重申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保密要求

(2)说明本次评审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3)介绍实验室文件审查情况

(4)明确现场评审要求,统一有关判定原则

(5)听取评审组成员有关工作建议,解答评审组成员提出的疑问

(6)确定评审组成员分工,明确评审组成员职责,并向评审组成员提供相应评审文件及现场评审表格

(7)确定现场评审日程表;

(8)需要时,要求实验室提供与评审相关的补充材料

(9)需要时,组长对技术专家、评审员进行简短的培训及评审经验交流

2、首次会议

(1)参加会议成员评审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评审组全体成员,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首次会议

(2)首次会议内容:

?组长宣布开会,介绍评审组成员,实验室介绍与会人员

?评审组长宣读国家认监委或地方质检部门的评审通知,说明评审的目的、依据和范围、明确评审将涉及的部门、人员

?确认评审日程表

?宣布评审组成员分工

?强调评审的判定原则及评审采用的方法和程序

?强调公正客观原则,说明评审是一个抽样过程,有一定局限性,但评审将尽可能抽取有代表性的样本,并以事实、数据为依据,使评审结论客观

?向实验室做出保密的承诺

?澄清有关问题,明确限制条件 (如洁净区、危险区、限制交谈人员等)

?实验室为评审组配备陪同人员,确定评审组的工作场所及评审工作所需资源?实验室负责人介绍实验室概况,介绍实验室评审准备工作情况和最近一次自查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会议结束

3、考察实验室

首次会议结束,由陪同人员带领评审组进行现场参观,实地考察实验室相关的办公、检测/校准场地、场所。现场参观的过程是观察、考核的过程。要利用

管理评审全套报告

2014 年管理评审资料目录 1.关于召开资质认定管理体系管理评审的通知 2.管理评审实施计划 3.管理评审签到表 4.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体系文件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报告 5.质量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就管理和监督情况的报告 6.近期内部审核报告 7.监督评审报告 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报告 9.抱怨处理情况总结 10. 质量控制报告 11. 对资源配置和员工培训等其他相关因素的评审报告 12.关于资质认定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质量方针、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3. 会议记录 14. 管理评审报告

关于召开资质认定管理体系 管理评审会议的通知 根据资质认定体系运行的需要,为了验证资质认定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不断的改进与完善资质认定管理体系,确保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决定,拟于2014年7 月20 日进行资质认定管理体系2014 年管理评审。现将本次管理评审计划予以通告,望各相关部门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提交各项工作报告。 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签名 2014 年7 月10 日

管理评审实施计划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检测部经理 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评审内容: 1. 资质认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质量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报告 2. 评审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体系文件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3. 质量监督人员管理与监督情况的报告 4. 对近期内部审核结果报告 5.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6.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7. 抱怨处理情况及顾客满意情况总结报告 &对客户抱怨情况的评审 9. 对资源配置报告和员工培训等其他相关因素的评审 10. 改进建议及措施 编号:ZJ14-01 评审会议时间 2014年7月20日 评审会议地点 主持人 会议室 总经理 参加人员 评审目的

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 第一篇概述 第一章实验室资质认定起源与发展 引言 分布在我国工农业生产、科学研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商品流通等各个领域的广大检验、检测、校准实验室,依靠仪器设备,提供准确数据,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公正、科学的技术服务。检测、校准工作已成为我国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积极推进实验室技术进步,提升其管理水平并实施有效监督是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随着我国人世后过渡期的逐步完成和国家《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各类实验室的监管既要符合《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要向国际通行规则靠拢。在考虑对实验室管理历史的继承和统筹兼顾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经过反复调研和论证,制定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6年2月21日,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6号局长令形式发布。《办法》规定:为行政、司法、仲裁机关和社会公益活动、经济或者贸易关系人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以及其他法定需要通过资质认定的机构,必须通过资质认定。《办法》同时明确,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两种形式。了解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的起源与发展,是认识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前提。 第一节计量认证与审查认可(验收)的起源 1.计量认证的起源 20世纪80年代初期,"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建设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多年计划经济造成的"短缺经济"被"供需平衡"、"供过于求"

所代替,不论是消费者还是贸易当事人、还是政府采购都越来越关注产品的质量。与此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市场上开始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在这种形势下,政府开始开展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工作。同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计划经济一统全国的局面逐渐由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所取代,产生了供需双方的验货检验需求。于是在随后的几年里,从国家到各行业、部门,从省(自治区、直辖市) 到地市县相继成立了各级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承担政府对产(商)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及验货、仲裁任务。为了规范这批新成立的产(商)品质检机构和依照其他法律法规设立的专业检验机构的工作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原国家计量局借鉴国外对检验机构(检测实验室)管理的先进经验,在198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时,规定了对检验机构的考核要求。1987年发布的《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对检验机构的考核称之为计量认证。 《计量法实施细则》实施后,原国家计量局为规范计量认证工作,参照英国实验室认可机构(NAMAS)、欧共体实验室认可机构等国外认可机构对检验机构的考核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了对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考核标准,在试点的基础上于1987年开始对我国的检验机构实施计量认证考核。 20年来,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计量认证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我国规范检测市场的主要资质认定手段,是一项重要的行政审批工作。截止到2005年年底,全国计量认证证书共发出20574张,获证实验室达2万余家。计量认证已经成为一个"品牌",是目前我国实验室评价管理工作中应用范围最广、知名度最高的管理模式。经济活动中评价产品质量的检验报告必须带有计量认证标志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2.审查认可(验收)的起源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考试卷-附答案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考试卷 一、判断题(共25分)根据《评审准则》判断以下内容对错,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我国计量法规定,对凡是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测机构,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 2、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 3、只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才是应受控的文件。(×) 4、检验报告只能由授权人员签发或批准。(√) 5、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都必须由最高管理者组织实施。 (×)6、新购入的仪器设备或修理过的仪器设备,只要合格就可直接投入使用。(×)7、当检测一部分工作分包时,应在检测报告中向客户标明分包检测的项目。(√)8、质监员必须熟悉检测方法和程序,了解检测目的,懂得如何评价检测结果。(√)9、在两次校准之间,应对检测设备进行期间核查,这种核查其实就是再校准。(×)10、实验室应保存所有为检验提供所需的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商的记录。(√) 11、质量方针声明由质量主管批准并授权发布。(×) 12、实验室可以由有能力的外部机构进行内部审核。(√) 13、内审组长只能由质量主管担任。(×) 14、除正常全面的内部审核外,当发生不符合或偏离时,还必须时进行附加审核。(×)15、预防措施是对已发现问题或客户投诉的反映。(×)

16、跟踪审核活动应验证和记录纠正措施情况及有效性。(√) 17、管理体系应覆盖实验室在固定设施内进行的工作,不需要覆盖在临时的或可移动的设施中进行的工作。(×)18、如果实验室接受了外部审核,则在内审周期内可不必再进行内部审核。(×) 19、实验室必须是其使用仪器设备所有者。(×) 20、实验室的某类仪器设备中只有一件时,可以仅用仪器设备名称来标识。(×) 21、实验室应确保被检测样品的唯一性,以避免任何时候混淆。(√) 22、内审应由受过培训和有资格的人员来承担,审核人员应与被审核工作无关。(√)23、当发现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对检测报告给出的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产生疑问,客户又没找,就不必通知客户了。(×)24、接收样品时,应记录其状态,包括是否与相应的检验方法中所描述的标准状态有所偏离。(√)25、只要认真记录检测数据,就不必再对计算和数据换算进行适当的检查。(×) 二、选择题,将正确答案填写在括弧内。 1、实验室对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控制要求(ABEF ) A.提供适宜的保存环境 B.规定适当的保存期限 C.必须用钢笔记录 D.不能记录在电子媒体上 E.应有足够的信息 F.记录应包含相关人员签字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素及要点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个要素,其中管理要求:11个要素,技术要求:8个要素;评审要点有104个,其中管理要求:51个要点,技术要求:53个要点。 认证实验室体系覆盖所要求的19个要素,并针对性掌握了104个评审要点,现场评审时应该无大问题。. 分为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共19个要素。 1.管理要求(11个) 1.1组织 1.2管理体系 1.3文件控制 1.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 1.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1.6合同评审 1.7申诉和投诉 1.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1.9记录 1.10内部审核 1.11管理评审 2.技术要求(8个) 2.1人员 2.2设施和环境条件 2.3检测和校准方法 2.4设备和标准物质 2.5量值溯源 2.6抽样和样品处置 2.7结果质量控制 2.8结果报告 各个要素与评审要点分布具体如下: 4.管理要求(51个) 4.1组织(12个) 4.2管理体系(5个) 4.3文件控制(4个) 4.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3个) 4.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个) 4.6合同评审(2个) 4.7申诉和投诉(3个) 4.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个) 4.9记录(6个) 4.10内部审核(5个) 4.11管理评审(3个) 5.技术要求(53个) 5.1人员(7个) 5.2设施和环境条件(6个) 5.3检测和校准方法(6个) 5.4设备和标准物质(10个)

5.5测量溯源(7个) 5.6抽样和样品处理(7个) 5.7结果质量控制(2个) 5.8结果报告(5个) 4.1组织:12个 1)实验室是否具有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独立法人性质的实验室是否有合法的设立文件或注册证书; 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实验室是否有批准文件、授权书、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和母体的公正性声明; 实验室应承诺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有保持第三方公正地位措施,满足“授权”、“独立”的有关要求。 2)审阅实验室注册、登记文件和工作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审查仪器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具备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临时的或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和设施,以及设备、设施能否保证正确进行检测/校准。 3)通过审阅管理体系文件,特别是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以及各项管理活动的控制程序,确认其管理体系是否覆盖了所有的工作场所或地点。 检查实验室所有场所的所有工作,验证质量体系能否对其有效的覆盖。 4)查阅实验室在册人员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确认实验室是否拥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查阅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证检测/或校准工作公正、客观的有关措施; 能否保持第三方公正性; 能否有效防止任何有损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能否有措施防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并考查实验室的实施效果如何。 6)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护国家秘密和客户秘密的有关措施,以及在有关的活动中实施情况。 7)分析实验室内部机构设置是否合理,部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能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8)查阅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各部门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是否有符合要求的任命文件,他们的职责规定是否明确、恰当,以及履行职责的状况。 9)是否规定了所有的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所有的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是否明确本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关键人员是否明确了代理人。 10)检查监督工作的范围、计划和记录,监督员职责是否到位,评价其工作的有效性。 11)是否任命了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是否明确了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的职责和权力。 12)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实验室是否有措施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确保检测数据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4.2管理体系:5个。 1)建立管理体系的职责是否明确并得以落实; 质量过程是否予以明确; 建立的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本实验室的特点(如移动的、多检测场所等); 相应的质量记录能否证明体系的运行;

2020年整理管理评审全套报告.doc

XXXX年管理评审资料目录 1.关于召开资质认定管理体系管理评审的通知 2.管理评审实施计划 3.管理评审签到表 4.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体系文件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报告 5.质量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就管理和监督情况的报告 6.近期内部审核报告 7.监督评审报告 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报告 9.抱怨处理情况总结 10.质量控制报告 11.对资源配置和员工培训等其他相关因素的评审报告 12.关于资质认定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质量方针、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3.会议记录 14.管理评审报告

关于召开资质认定管理体系 管理评审会议的通知 根据资质认定体系运行的需要,为了验证资质认定管理体系的适 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不断的改进与完善资质认定管理体系,确保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决定,拟于XXXX 年7 月20 日进行资质认定管理体系XXXX 年管理评审。现将本次管理评审计划予以通告,望各相关部门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提交各项工作报告。 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签名 XXXX 年7 月10 日

管理评审实施计划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检测部经理 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评审内容: 1. 资质认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质量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报告 2. 评审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体系文件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3. 质量监督人员管理与监督情况的报告 4. 对近期内部审核结果报告 5.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6.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7. 抱怨处理情况及顾客满意情况总结报告 8. 对客户抱怨情况的评审 9. 对资源配置报告和员工培训等其他相关因素的评审 10. 改进建议及措施 编号: ZJ14-01 评审会议时间 XXXX 年 7 月 20 日 评审会议地 点 会议室 总经理 参加人员 评审目的

资质认定试题答案讲解

实验室资质认定试题 姓名:单位:分数: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计26分) 请将你的判断符号填在题号上,对的为√;错的为×。 1、地方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2、√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3、√实验室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校准和检查项目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4、√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的计量认证、授权或验收的项目相同的,可以同时进行评审。 5、√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形式是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6、经实验室指派,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均可担任实验室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 7、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主管部门授权,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账目和独立核算。 8、对于主要是在可移动的设施或临时的设施开展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可以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 9、为对出具的数据和报告负责,应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对检验检测报告签字批准,以示负责。 10、质量手册规定的都是工作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可参照执行。 11、√质量手册对实验室内部是实施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对外是证实实验室管理体系符合标准要求的证据。 12、质量方针声明由最高管理者发布。 13、实验室出具的家用电器检验的报告中,虽未对所分包出去的电磁兼容项目做任何说明,但该分包实验室确已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睡计量认证证书。 14、可以根据实验室的需要,选定有能力、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即

可实施检测工作的分包,分包比例不必进行控制。 15、分包是市场经济的一种体现,应提倡多分包。 16、分包可以充公利用社会资源,实验室在承担检测任务时应提倡多分包。 17、评审准则规定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对所有服务和供应品的选择、购买、验收和储存等的程序,以确保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 18、实验室采购活动仅仅是指实验室所仪器设备和消耗性材料。 19、无论采购何物品,实验室只能从已确定的合格供方名单中选择供货单位。 20、补写应明确客户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管理评审。 21、√实验室建立的合同评审程序,包括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 22、实验室的合同评审不能在合同开始执行后重复进行。 23、√对于常规的检测项目,可以简化合同评审的过程。 24、√实验室可根据不同类型的委托书、标书、合同,按照不同的规定实施评审。 25、√“投诉”是客户以书面和口头的形式表达对实验室提供服务的不满意或报怨。 26、√“申诉”是客户对实验室提供的检测数据、结果提出正式的书面异议或争议。 27、“投诉”必须是客户以书面的形式表达对实验室提供服务的不满意或报怨。 28、实验室对于以口头的形式表达的投诉也应及时处理,但可以不记录产归档。 29、纠正措施是指“返修“、返工、或调整,涉及对现有的不合格所进行的处置。 30、√纠正措施是旨在消除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1、在确定了潜在的不合格的原因时,应采取纠正措施,以避免发生类似不符合工作。 32、原始记录填写错了,校核人员可以修改。 33、若实验过程中人手少,未来得及记录,可在实验结束后补记或追记。 34、√对电子存储的记录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挂失或改动。 35、内部审核时主要依据是评审准则和质量手册,可不考虑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36、内部审核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使外部评审能顺利通过做准备。 37、√内部审核不但要审查管理体系文件是否符合要求,还要审查该实验室是否有效执行了文件及执行的效果。 38、√实验室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被授权。 39、为节省时间,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可结合起来同时进行。 40、√实验室管理评审允许采取专题工评审的做法。

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工作, 提高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有效性,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备第三方公正地位,且从事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统一规范、科学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四条资质认定的形式包括计量认证、审查验收或依法授权。 第五条计量认证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实验室的公正性和计量检定、检测能力、可靠性等技术能力进行依法考核合格后,准予其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行政行为。 第六条审查验收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依法设置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实验室进行合理规划、确定检验任务范围,并对其公正性和技术能力进行依法考核合格后,准予其承担法定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行政行为。 第七条依法授权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依法授权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实验室进行合理规划、确定检验任务范围,并对其公正性和技术能力进行考核合格后,准予其承担法定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行政行为。 第八条申请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或依法授权项目相同时,其考核或评审应当合并实施,以减轻实验室的负担。 第九条有关法律法规对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可利用资质认定的结果仅进行特殊要求的评价。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实验室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工作。其职责是: (一)受理实验室的申请; (二)安排评审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审; (三)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颁发证书; (四)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通告; (五)组织监督评审、复查换证和评审员的培训、考核等项工作; (六)对受委托部门的相关工作实施监督等。 第十一条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省质监局年度监督评审计划和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监督评审;并依法负责本辖区内实验室的日常监督。 第十二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授权的实验室新申请项目(含扩项)必须经省质监局审批同意。 第十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实验室新申请项目(含扩项)必须符合省质监局有关规划的要求,并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 或省质监局的审查同意。 第四章实验室基本条件与能力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当依法设立或注册,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管理部门设立的实验室应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主管部门的批准设立文 事业性质的实验室一般应为独立法人;当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时,必须经本组织法人授权。 企业(或社团)性质的实验室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从事与其项目有关的产品开发、推

CNAS管理评审报告

管理评审报告

本实验室监督员采用现场观察操作、面谈提问、报告/记录复核、模拟检测等方式对检测人员的能力进行了监督,对监督结果进行了评价,并填写了质量监督记录,共8份,对于发现的不符合项按照《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了整改,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已经按照《纠正措施程序》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验证其有效性。 内部审核过程中确定的不符合项根据内审组的要求进行了彻底的整改。内审员对不符合项整改过程进行了跟踪检查、验证,结果表明达到了消除原因、防止问题发生的目的,所有不符合项已经关闭。 质量控制、管理评审、客户及员工反馈等工作的各个环节发生的不符合工作,按照《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的要由求进行了整改,由质量部进行跟踪验证。 6. 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或检测活动范围的变化 本实验室目前工作量和工作内容较之前无较大变化。 7.客户或员工的反馈 本实验室制定了《服务客户工作程序》来规范本实验室服务客户这部分工作,程序中规定管理部每年以电话回访或调查问卷的形式将对客户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并填写调查问卷,本周期内共收到调查问卷23份。对于客户及本实验室内部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反馈信息,我中心均给予足够重视,针对反馈情况中正面的信息采取鼓励措施,反面的信息进行调查处理。 8.投诉 自本实验室新体系文件运行以来,严格遵循程序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共形成客户满意度调查表5份,未发生有效投诉。 9.实施改进的有效性 内审员在内审过程中发现本实验室人员在文件管理、设使用维护、设备管理方面的不足,通过采取相应的纠正/纠正措施,使文件管理、设备的使用及管理更加规范化。 检测室在人员监督的过程中也发现了检测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小的误区,在监督过程中对其进行了及时的纠正,对有可能再次发生的错误采取纠正措施。 人员监控过程中,也发现了检测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本实验室将通过加强培训,多做练习增加检测人员的检测技术经验,使本实验室检测技术实力得到提高。今后本实验室将继续采取各种灵活的监控方式,确保覆盖各类检测项目。 本实验室人员及委托方对本实验室在管理和技术层面提出的改进建议,及时反馈到技术负责任人或质量负责人,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合理的建议予以采纳。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指南 ((征征求求意意见见稿稿))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监管处 二〇〇九年

前言 2006年2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6号)。为了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于2006年7月27日发布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了规范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保证资质认定评审工作能有效开展、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准确,依据总局“第86号令”和评审准则的要求,我们综合各行业资深评审专家们多年的评审经验,编制了一套较为详细的评审工作指南,并对评审用表格进行一次系统的修订。评审工作指南对各类评审的操作过程和需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描述,明确了各类评审工作需填报的表格。我们力图通过本指南达到评审过程、评审要求和评审方法一致,尽量减少各环节操作和各要素理解的歧义,使广东省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成为标准化作业的目的。 本评审工作指南初稿完成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监管处组织建工、交通、地矿、机动车辆、药检、疾控、环保、特种设备、能源、产品质量、计量、防雷、供水、电子等各行业共20多位资深评审专家们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参加讨论会的有:刘浔华、刘仰韶、袁庆华、徐天平、任俊、洪栩、刘越琪、于善虎、王虹、刘礼平、王宇骏、许春才、谢常欢、梁丽君、吴玉銮、龙红、谢碧栋、魏艳、王韬、朱艾路、杨哲、杨力。编者根据各行业资深评审专家们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编完善。 本评审工作指南由刘仰韶主编,杨力、任俊参编。全书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监管处主审。 本评审工作指南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监管处负责具体解释,希望各评审员在使用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监管处,以便修订时用。 编者 二00九年七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6-05-31

附件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 总则 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3.1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

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 评审要求 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 2 —

(整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

计量认证基础知识学习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材料文书编制 资质认定是一项行政许可工作,对实验室进行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是行政许可前重要的技术性评价,是这项行政许可的依据和基础。 因此,评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为提高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保证评审过程的再现性和评审质量的可追溯性,有关程序介绍如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材料文书编制 一、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评审准备 ?(二)实施现场评审 ?(三)整改的跟踪验证 ?(四)上报评审材料 ?(五)特殊问题处理 二、评审材料编报内容要求 ?(一)申请材料 ?(二)评审材料 一、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评审准备 ?1、下达评审任务 ?2、评审组长审查实验室申请材料(文审) ?3、评审组长提出材料审查意见及评审组安排建议 ?4、现场评审策划 一、评审程序及要求 1、下达评审任务 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受理批准后,省局认评处应参照实验室的希望评审时间制定评审计划,根据实验室申请的项目领域范围组建评审组。批准后,向评审组长发送如下材料: a.《申请书》; b.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及《实验室法人或负责人声明》; c.《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记录表格》汇总; d.内审及管理评审报告(复印件); e.典型检验报告及比对/能力验证材料; d.《检验机构新增检验项目意向申请表》的审批件 (注:对申请计量认证+依法授权或计量认证+审查验收实验室新扩项目时适用)。 2、评审组长审查实验室申请材料(文审) 评审组长通过申请材料对实验室的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工作量及检测资源的配置、管理体系运作所覆盖的范围以及申请认定的项目、涉及的标准等技术内容进行审查,内容包括: a.《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审查。 b.《检验能力分析表》的审查。 c.体系文件的审查。 a.《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审查。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素及要点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素及要点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个要素,其中管理要求:11个要素,技术要求:8个要素;评审要点有104个,其中管理要求:51个要点,技术要求:53个要点。认证实验室体系覆盖所要求的19个要素,并针对性掌握了104个评审要点,现场评审时应该无大问题。. 要素 分为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共19个要素。 1.管理要求(11个) 1.1组织 1.2管理体系 1.3文件控制 1.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 1.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1.6合同评审1.7申诉和投诉 1.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1.9记录1.10内部审核 1.11管理评审 2.技术要求(8个) 2.1人员 2.2设施和环境条件 2.3检测和校准方法 2.4设备和标准物质 2.5量值溯源 2.6抽样和样品处置 2.7结果质量控制 2.8结果报告 评审要点 各个要素与评审要点分布具体如下: 4.管理要求(51个)4.1组织(12个) 4.2管理体系(5个) 4.3文件控制(4个) 4.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3个) 4.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个) 4.6合同评审(2个) 4.7申诉和投诉(3个)4.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个) 4.9记录(6个) 4.10

内部审核(5个) 4.11管理评审(3个) 5.技术要求(53个) 5.1人员(7个) 5.2设施和环境条件(6个) 5.3检测和校准方法(6个) 5.4设备和标准物质(10个) 5.5测量溯源(7个) 5.6抽样和样品处理(7个) 5.7结果质量控制(2个) 5.8结果报告(5个) 4.1组织:12个1)实验室是否具有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独立法人性质的实验室是否有合法的设立文件或注册证书;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实验室是否有批准文件、授权书、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和母体的公正性声明;实验室应承诺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有保持第三方公正地位措施,满足“授权”、“独立”的有关要求。2)审阅实验室注册、登记文件和工作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审查仪器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具备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临时的或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和设施,以及设备、设施能否保证正确进行检测/校准。3)通过审阅管理体系文件,特别是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以及各项管理活动的控制程序,确认其管理体系是否覆盖了所有的工作场所或地点。检查实验室所有场所的所有工作,验证质量体系能否对其有效的覆盖。4)查阅实验室在册人员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确认实验室是否拥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查阅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证检测/或校准工作公正、客观的有关措施;能否保持第三方公正性;能否有效防止任何有损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实验室资质认定认可需要准备的事项

需要准备事项/内容 1 实验室该有的人员到位情况 2 实验室经理/主管、技术主管、质量主管、监督员、取样人员的任命 3 实验室组织结构图 4 指定关键管理人员(实验室经理/主管、技术主管、质量主管、监督员、取样人员)的代理人 5 有关三级文件的建立,如实验室内部文件管理、记录管理、样品管理、环境管理、外出抽样SOP、标准物质管理/标准溶液SOP、实验室废弃物管理SOP、食品检测应急预案等 6 实验室现场使用的所有文件和标准是否受控 7 如有分包,分包方名册及资质档案建立情况 8 关键试剂的技术性验收记录 9 供应商评估、资质档案与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 10 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11 检测人员的技术档案(含学历证明、各类资质证明、技术能力评估表等)

12 实验室员工是否接受ISO17025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培训 13 目前环境满足检测方法/标准的情况 14 各不相容区域是否有隔离以防止交叉污染 15 实验室关键区域是否有出入授权标识 16 所有检测标准/方法是否进行了方法确认/证实,并保存记录 17 如果不同的检测人员对同一份标准的理解和操作存在不同,是否制定检测SOP 18 定量检测项目是否有进行不确定度评估,提供评估报告 19 需要的仪器设备是否已经到位 20 ××年度的设备校准/维护保养计划是否制定 21 需要校准的设备是否已经送外校准/检定 22 关键设备的档案是否建立 23 设备在使用前是否进行了确认,并有记录 24 设备校准/有效状态的标识状况 25 ××年度设备期间核查计划 26 抽样计划和程序在抽样地点是否能够获得 27 申请书附表准备,包括以下附表: 附表1-1:实验室授权签字人一览表(中、英文)

实验室资质认定首次评审整改报告

实验室资质认定首次评审整改报告 编写人: 审核人: 签发人: 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1年 2月日 根据我公司的申请,按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评审通知书的安排,以岳爱敏为评审组长的评审组共五位专家及北京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特邀观察员,于2011年01月22日至2011年01月23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实验室资质认定首次评审的现场审查。评审组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我公司试验室设施环境进行了现场查看;对检测人员进行提问、理论考试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考核,并对技术文件、原始记录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经过2天的评审,对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评审组认为我单位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30个、作业指导书(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仪器确认规程、管理制度等)73个,技术和管理记录表格133项。覆盖了实验室资质认定所规定的条款。基本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对照评审准则评审组认为我公司还存在不足的有9项(基本符合项)。 现场评审结束后,公司于1月24日召开了检测试验室全体人员会议,对评审组在评审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和整改意见,逐条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完成期限。1月27日再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完成情况进一步进行研究部署和落实。各检测组根据整改计划和要求,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实施整改并做好相关纠正记录。质量负责人组织监督员对整改措施的实施过程和有效性进行跟踪,对责任部门提交的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和有效性评价。 目前,我公司已对评审中发现的质量体系运行、检测过程中的问题完成了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1、整改条款: 4.3 整改项描述:质量体系中未对委托编号的编制方法作出规定;试验室使用的标准规范未进行受控发放。 原因分析:程序制定不完善;未严格按照《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纠正措施:由综合组补充编写委托编号的编制方法;资料员负责对使用的标准规范进行受控和发放。

实验室资质认定需准备的资料(新)资料

实验室资质认定需准备的资料(1) 1.监督员的监督记录 (1)应在相关文件中规定监督的频率。 (2)按规定作好监督、填写监督记录。 2.比对实验与能力验证 (1)年初制定比对试验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参加人员、使用设备、比对内容、比对时间、比对对象、判定标准。) (2)实施比对(收集比对各方的检验报告)。 (3)对比对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写出分析总结报告。 3.质量文件的宣贯 (1)作好宣贯记录(与质量有关的人员均应参加,并应有考核)。4.文件管理: (1)建立文件台帐(应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外来文件等)。 (2)文件发放、回收有记录。 (3)建立技术标准、规范台帐、文件借阅台帐。 (4)作好文件受控标识。 (5)如果发生文件更改,按照程序文件规定执行,有文件变更通知单,并通知到相关人员。 5 对供应商和服务方要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和服务方台帐。 (1)收集供应商的有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的通过项目表、荣誉证明等),对设备检定单位也要进行评价。 (2)对每个供应商进行评价,做好评价记录。 (3)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包括材料、仪器设备以及检定、维修等服务供应商) (4)如发生材料采购,应制定采购计划,作好验收记录。 6.建立顾客投诉登记表,发生投诉认真处理、作好记录。应主动征求顾客的意见和建议,最好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进行调查,并对收回的调查表进行分析,改进不足。 7.建立合同台帐,在签订合同前或合同修改前进行合同评审,保存合同评审记录。 8.内审 (1)年初制定内审计划。 (2)进行内审。

○1首次会议记录、签到表。 ○2内审检查表。 ○3不合格报告。 ○4检验报告的抽查评价记录。 ○5末次会议记录、签到表。 (3)内审报告。内审报告要发放到有关部门。 9.管理评审 (1)年初制定管理评审计划,并由最高管理者按计划来负责实施。(2)提供管理评审输入资料。各部门要编写质量体系运行报告,对质量方针的落实情况和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有效的评价。 (3)管理评审报告。 (4)参加人员签到表。 10.人员培训 (1)各部门要制订人员培训计划: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应提供培训记录。(计划应包括参加人员、时间、培训方式、地点、考核方式) (2)培训实施记录:培训内容、授课人、教材等。 (3)培训有效性评价记录:包括考核记录、提问等。 11.人员技术业绩档案 (1)应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上岗证、培训记录、考核记录、论文、成果等。(应及时将参加的培训经历登记) (2)应每人建立一个档案,资料收集齐全。 12.环境条件: (1)标养室、水泥室、防水室、干养室、天平室等有温度湿度要求的检测室应有控制、监测设施,并按照要求作好记录。 (2)检测的环境条件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和职业健康和安全作业的要求。 13.应配制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措施。 14.检测室、样品室、档案室等应有限制标识,标识内容应正确。(体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的原则) 15.仪器设备 (1)在正确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设备,申请的检测项目与检测设备要对应。要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2)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验收记录。

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审查工作细则17

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审查工作细则 审查工作细则是资质认定审批的内部工作规则,核心内容是细化每个审查环节的要求,明确各级审批人员的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提出审查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规范和约束自由裁量权,明确监督措施,监督各环节和各岗位的审查职权和责任。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信息 名称: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26024 二、审查过程 (一)审查环节 1、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2、国家认监委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单; 3、国家认监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由于申请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导致无

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除外; 4、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收到技术评审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流程图见附录1。 (二)经办要求 表1:受理审查

表2:技术评审

表3:许可审查

(三)审查方式 审查方式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 1、书面审查 (1)适用情况:适用于不涉及能力调整的人员变更、标准变更等,申请机构填写相应的变更审批表,国家认监委进行书面审查。 (2)法定审查内容:机构提交的申请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审查评判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审查程序: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审批人员或者指定的技术专家书面审查。

新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提及的程序文件(2016)

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需要的程序 (仅供参考) 必须要程序18个,推荐程序9个。 一、必须要程序18个 1,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2,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 3,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人员培训程序可以合并)。 4,4.3.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环境管理程序。 5,4.4.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标准物质管理程序可以合并) 6,4.5.3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文件控制程序 7,4.5.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 8,4.5.5 分包控制程序。 9,4.5.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采购程序。 10,4.5.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 11,4.5.9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的处理程序。 12,4.5.10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程序。 13,4.5.1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记录管理程序。 14,4.5.12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 15,4.5.13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 16,4.5.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方法控制程序。 17,4.5.1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管理程序。 18,4.5.19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质量控制程序。 二、推荐程序 1,4.2.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 2,4.4.3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3,4.4.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4,4.5.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 5,4.5.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自制方法控制程序,自制方法应经确认。 6,4.5.1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的程序。 7,4.5.15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需要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8,4.5.17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抽样控制程序。 9,4.5.25必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结果发布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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