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安徽交通运输厅

安徽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安徽交通运输厅
安徽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安徽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注:没有的请填写“无”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格式规范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格式规范 一、标准的编制说明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简况(必要项)(拟制成编制说明时,此标准编号“(一)”调整为“一、”,以下类推。此为一级标题,格式固定,不需另行更改。) 1.任务来源 ××××年××月××日,由××××××(起草单位)申请地方标准的立项,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文号),批准《××××》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下同)。 2.起草单位、协作单位(没有就删除) 起草单位:(名称需与印章相同) 协作单位:(没有就不写) 3.主要起草人(以表格形式将内容明确) (二)制定(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重要项、需充分说明)

(三)主要起草过程(必要项) 综合性叙述,不以时间过程记录。如资料收集、调研、试验论证、拟稿、征求意见、整理送审等内容。 (四)制定(修订)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必要项)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 (重要项) (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 修订标准时,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 主要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 (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必要项) 需说明征求多少家单位的意见,这些单位的类型为(生产、销售、使用、科研、行业主管、大专院校、检测机构等)(七)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选填项,无此项,删除。) (八)作为推荐性或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必填项) (推荐性标准不写理由,只提建议。) 例: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实施。 (强制性标准要详细说明强制的内容及理由) (九)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必要项) 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选填项)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第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等项地方标准的 公告第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等11项地方标准的公告第2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等11项安徽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8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4/T3311-2019 港湾浮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2019-02-01 2019-03-01 2 DB34/T3312-2019 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检验规程 2019-02-01 2019-03-01

3 DB34/T3313-2019 内河码头常压运输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充装作业规程 2019-02-01 2019-03-01 4 DB34/T3314-2019 地理标志产品丰乐酱干 2019-02-01 2019-03-01 5 DB34/T3315-2019

宣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9-02-01 2019-03-01 6 DB34/T3316-2019 宣笔笔杆中苯含量的测定 2019-02-01 2019-03-01 7 DB34/T3317-2019 墨锭中重金属(铅、镉、铬)的测定

2019-02-01 2019-03-01 8 DB34/T3318-2019 宣纸光老化试验方法 2019-02-01 2019-03-01 9 DB34/T3319-2019 宣纸耐破指数分级评定 2019-02-01

安徽省地方标准

安徽省地方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检查标准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18 年度安 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计划的通 知》 (建标函〔2018〕1275 号)的要求,本标准编制组结合 省内外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检查的实践经 验,参考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制定了本标准。b5E2RGbCAP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安全管 理检查、安全生产检查。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安徽国祯 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91 号,邮政编码:230088) 。p1EanqFD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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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检查工作,提高城镇污 水处理厂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制定本标准。DXDiTa9E3d 1.0.2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安全检查工 作。 1.0.3 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安全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 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 定。RTCrpUDG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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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城镇污水处理厂 p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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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处理市政排水管网收集的生活污水及符合排入城镇下 水道相关要求的工业废水的污水处理厂。 2.0.2 安全检查小组 safety inspection team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安全检查应成立由各专业人员组成 的检查小组。 2.0.3 设施 installations 城镇污水处理厂为实现污水、污泥和恶臭气味等污染治 理所配备的机械、设备、装置、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总称。 2.0.4 变更管理 change management 指对人员、生产流程、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 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确保变更带来的危险源得到充分识 别,风险得到有效控制。jLBHrnAILg 2.0.5 业主 owner 合同情况下的接受方及企业的投资方。 2.0.6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工作场所内外与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 个人或单位,如承包商、供应商等。 2.0.7 风险 risk 某一特定危害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2.0.8 风险评价 risk assessment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过程。 2.0.9 危险源 haz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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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标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

安徽省地方标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 各相关单位: 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已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现批准为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34854-2008,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1.0.8、1.0.9、1. 0.10、3.0.3、4、3.8、4.4.12、6.3.2(6)、6.3.4、6.4.1、6.4.2、6.4.4、6.4.5、6.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现将省建设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合肥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09年3月1日起,我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工程中应用太阳能利用系统应纳入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与建设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十二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建设单位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做好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 规划区范围内十二层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的草坪、庭院、住宅建筑楼梯间及地下车库等公共照明部位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光伏、LED(节能灯)等绿色照明系统。 由政府投资建设和使用的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公共建筑,必须带头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一体化应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实施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洗浴场所等),应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水技术和产品,已建成的鼓励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 鼓励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二、鼓励和推广太阳能光伏、LED(节能灯)和风能发电技术在城市路灯、景观亮化、道路交通指示牌、村庄道路灯中应用。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即食水产品》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即食水产品》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编号、主要起草单位、协作单位 根据浙卫便函〔2011〕48号通知函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即食水产品》(以下简称地标)列入2011 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受浙江省卫生厅委托(委托协议书编号2011004),舟山市卫生监督所主要承担该标准制订工作,国家海洋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浙江富丹旅游食品有限公司、宁波史翠英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市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瑞松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协作单位参与制订。 (二)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 地标主要起草人:陈忠伟、顾仲朝、梅宏舟、周震海、王萍亚、杜俐、史翠英、宋瑞忠、徐静波、郭宝达,其中陈忠伟担任起草负责人。起草人员主要负责标准制订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撰写,组织召开研讨会,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征集、整理和归纳相关的意见、标准送审等。起草负责人在地标制订期间未担任或兼任其他食品安全标准主要起草工作。 (三)简要起草过程 1、标准任务下达后,舟山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地标制订方案,并于2011 年10月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由舟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起草工作组首先查阅相关的国内外技术标准资料,在参照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基础上,广泛调研了浙江省调制即食水产品企业水产、标准执行和应用现状,初步形成包含感官、安全限量、质量指标以及检验方法的标准基本框架。2011年10月份,起草工作组召开会议对标准框架进行研讨,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征集省内专家的制标建议,形成标准初稿。之后,各起草单位针对标准初稿中制订的指标判定值,调取了近几年产品的检测数据,并组织抽样对指标、试验方法进行验证工作,积累了检验数据。 3、起草工作组依据研讨会、对比验证及其他形式所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对该标准初稿进行修改,于2012年3月上旬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2012年4月至5月,起草工作组向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大专院校、检测机构、食品监管机构和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共发放征求意见函103份,收到修改意见14份,经过整理分析,与6月召开专题研讨会,采纳了部分意见,并于2012年6月底形成标准送审稿。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关系 地标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结合近年来我省对该类食品监督抽检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充分考虑本省水产企业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并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予以制订。本标准引用或参照了现行的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 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NY 5073-2006《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NY/T 1712-2009 《干制水产品》、NY 5328-2006《无公害食品海参》和NY/T 1514-2007《绿色食品海参及制品》等标准的污染物限量标准,并充分考虑到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正在征求意见,即将出台,其中对水产品制品污染物指标作了限量规定,本标准也进行了参考。而致病菌限量的国标尚处于制订过程,直接引用还不现实,本标准直接引用了GB 10144的限量指标。本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进行编写。

贵州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山西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酿酒葡萄种植标准》 一、任务来源、标准制订的目的和意义 目前,我国葡萄酒产业发展迅速,国民对葡萄酒的消费量日益增加,葡萄酒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入世后对葡萄酒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截止目前为止,本省还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来指导酿酒葡萄的种植生产,为了规范山西产区酿酒葡萄生产,推进酿酒葡萄栽培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栽培,生产出优质的葡萄原料,特制订本标准,以指导本省酿酒葡萄生产。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其他省外标准的制定发布情况 在酿酒葡萄方面的国家标准分别有三个方面的标准:理化检验有2003年修订发布的GB/T 8302~8314等13项单项检验方法标准(其中1项标准已有2008年修订版)、感官审评有GB/T 14487-2008《茶叶感官审评术语》和GB/T 23776-2009《茶叶感官审评方法》2项标准、检验条件有GB/T 18797-2002《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标准。行业标准只有感官审评方面2项标准:NY/T 787-2004《茶叶感官审评通用方法》和SB/T 10157-1992《茶叶感官审评方法》。关于规范企业检验活动的独立的地方标准未见发布,只是在浙江省的DB33/T 627-2007 《茶叶生产企业场所与设备条件》标准中提出了检验设备(施)要求,而未对检验人员和检验管理进行规定。另外,国家“食

品生产许可”制度对茶叶检验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总体上看,目前国内还未制定关于综合规范企业检验活动的标准。本标准旨在对茶叶企业检验的设施条件、人员要求和检验管理等方面提出系统的基本要求,以全面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三、主要工作过程、主要成员、参加成员 (一)主要工作过程 2011年05月30日,山西省戎子酒庄有限公司召开《山西省酿酒葡萄种植标准》编制方案论证会,确定编制原则、编制框架、内容和拟制定、修订的标准,并进行分工,确定戎子酒庄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山西省酿酒葡萄种植标准》编制工作,技术中心负责具体编制工作。 (二)标准编制主要成员 四、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及内容的说明 (一)、标准的结构 本标准共分为8章: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小企业创业培训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名称中小企业创业培训服务规范 任务来源(项目计划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市监函〔2019〕510号),编号为2019-1-037。 负责起草单位安徽信品道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 参与起草单位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 标准起草人 (全部起草人,应与标准文本前言中起草人排序一致) 序 号 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 ------ 编制情况 1、编制过程简介 2019年3月,安徽省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秘书处组织开展安徽省中小企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梳理和构建标准体系框架图和明细表,研究计划制定一些列中小企业服务标准,其中,《中小企业创业培训服务规范》由安徽信品道科技有限公司牵头起草,并成立标准起草组,开始标准编写工作。 2019年4月,经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批准,由安徽信品道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单位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了《中小企业创业培训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同时,编制完成标准草案。 2019年7月,参加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地方标准立项评估。 2019年11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市监函〔2019〕510号),《中小企业创业培训服务规范》获得立项,编号为2019-1-037。同期,赴安徽省内多地开展相关调研。 至2020年4月,召开多轮标准起草组编写会,和其他系列标准一起征求联盟内成员单位意见,形成此次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近几年,我省围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台了一些列举措,取得一定成效。我省新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对我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通过互联网等渠道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监督抽查分为日常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抽查是指按计划组织实施的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为跟踪问题产品、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应对突发事件或者按照政府组织的专项行动要求开展的监督抽查。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统筹、公正公开原则,突出质量安全问题导向和民生导向。日常监督抽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 第五条日常监督抽查纳入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实行统一抽查计划、统一工作程序、统一归集信息、统一结果处理。 第六条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管理实施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并组织省级监督抽查。市、县级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并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配合上级委托的抽样机构开展工作或承担监督抽查抽样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抽查对象(包括生产者、经营者)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产品。 第八条监督抽查的组织实施部门(以下简称组织监督抽查部门)不得向被抽查对象收取费用。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第九条被抽查对象应当配合、协助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 第十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质量合格的产品,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本辖区该被抽查对象的该种产品(同一品种同一型号)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除外。 第十一条组织监督抽查部门依法发布监督抽查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应用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按要求报送监督抽查信息。 第二章监督抽查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房基础及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第1、2包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房基础及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第1、2包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房基础及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第1、2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房基础及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09点3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HJ03024 项目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房基础及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 预算金额:第1包82.686万元;第2包188万元 最高限价:270.686万元 采购需求: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房基础及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第1包机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采购,第2包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1、2包:供货及安装期限为合同生效后 3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合同签订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免费质保期为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2包: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07日09:00至2020年11月13日17: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略)。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09点3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略-e9f2-44de-b9e6-85baf0fb4c3 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6.本项目2个包最高限价总额为270.686万元,其中第1包为82.686万元,第2包为188万元。

安徽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统一考试试题库

安徽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统一考试试题库安徽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统一考试 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法试题库一、单项选择题 1.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宗旨是 A.鼓励研发新药,满足人民用药需求 B.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C.防止药品经营不正当竞争,稳定药品价格,保障消费者用药的合法权益 D.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答案:D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A.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 B.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 C.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或者个人 D.药品研制、生产、经营、教育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答案:B 3.药品委托生产必须经批准 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答案:D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应具备规定的开办条件外,还应遵循的原则是

A.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 B.公平竞争、诚实信用 C.品种齐全、保证质量 D.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答案:A 1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必备条件不包括 A.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B.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C.具有能对所经营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和人员 D.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答案:C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 A.批号 B.批准文号 C.生产日期 D.商品名称答案:A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必须配备 A.药师 B.执业药师 C.药学专家 D.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答案:D 8.下列关于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说法错误的是 A.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经过质量检验 B.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 C.医疗机构制剂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D.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在市场销售答案:B 9.药品必须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 放行 A.《进口药品注册证》 B.《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C.《进口药品通关单》 D.《进口准许证》答案:C

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371.1-20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题替代替代 ICS : 备案号: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 DB34/T 371.1—2014 代替DB34/ 371—20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第1部分:土建工程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Part1: Civil engineering 2014-11-25发布 2014-12-25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371.1—2014 目次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基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一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综合类施工质量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5) 6.1 土石方工程 (5) 6.2 混凝土工程 (12) 6.3 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21) 6.4 堤防工程 (26) 6.5 道路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6.6 房屋建筑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A(规范性目录)表格填写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A.1 填写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A.2 填写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规范性目录)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C(规范性目录)混凝土防腐蚀涂层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37) 附录D(规范性目录)水泥土置换地基加固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38) 附录E(规范性目录)河道陆上土方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建检验项目与标准 (39) 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凉拌菜》编制说明

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凉拌菜》征求时间稿 编制说明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2012年7月

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凉拌菜》送审稿编制说明 1. 任务由来及说明 2011年5月,浙江省卫生厅下达关于公布2011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承担单位的函(浙卫便函[2011]48号),将《凉拌菜》(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订任务下达给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为做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在接到任务以后立即成立凉拌菜省地方标准制订项目组,按合同,项目组由浙江省农科院质标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为更好的完成标准,我们邀请杭州市餐饮业协会作为项目组成员,共同参与本标准的制订。召开专门会议论证标准制订的涵盖范围、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讨论与其它标准的协调性;确定标准的制订要点,确保项目指标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标准制订的意义 凉拌菜是餐饮行业销售的重要产品,是餐桌上的必备菜肴,受到消费者的普遍喜欢,凉拌菜不像其他热菜是经高温加热后食用的,它几乎都是放凉后加工和生的即食菜肴,因此安全隐患也最多。如检测评价中发现凉拌菜产品甲醛超标、黄曲霉毒素超标,其微生物指标更容易超标。另外,目前对制成凉拌菜的原料也很少进行安全卫生指标的把关,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在监管中也感到困难重重,而该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另一方面,随着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及实施,以及从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的《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执行进度上看,2010年的抽检品种中覆盖了高风险食品。而凉拌菜常常成为食物中毒事件的“罪魁祸首”,即被列为餐饮环节的高风险食品。随着餐饮监管的加强,国家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管力度有进一步增强。但是从实际监管效能上看,由于缺乏相关的食品安全产品标准,导致检验机构无法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或仲裁检验;政府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处罚;而对餐饮企业,由于缺乏相应标准,不利于进行食品安全生

有机辣椒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有机辣椒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立项背景 辣椒属茄科、一年或多年生草本植物,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蔬菜作物之一,因果皮含有辣椒素而有辣味。作为全国五大辣椒生产省份之一,贵州辣椒种植历史悠久,2010年辣椒种植面积达到了22.67万hm2已经成为我国南方最大的辣椒集散地。由于立体气候特征明显,区域气候差异较大,生态环境复杂,在长期的栽培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地方名优品种,如:百宜平面椒、福泉长线椒、独山拉岭辣椒、大方皱椒和遵义朝天椒等。 如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日益增强,含化肥、农药、激素、重金属残留的农副产品会逐步失去市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生产有机辣椒能进一步推动贵州辣椒产业发展。 但是,由于贵州辣椒科研起步晚,投入少,导致各地生产标准化程度低,获得品牌认证辣椒少,产业优势和潜力尚未得到很好的发展,其效益远远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加之贵州辣椒种类多、地方品种多,且目前没有相应的有机辣椒生产技术规程国标和行标对有机辣椒的标准化生产进行规范。 本标准针对该现状,旨在制定省内有机辣椒地方标准,规范有机辣椒生产过程,保障辣椒的苗壮整齐、果实质量好及营养健

康,使生产者掌握优质优价的有机辣椒的生产技术,

让消费者吃到高安全高营养的有机菜,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也为同类型地区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二、任务来源 任务来源是我单位承担实施的省科技厅、省农科院的科技项目:贵州省农业攻关计划项目“高山蔬菜有机生产技术研究”[黔科合NY字(2010)3019号]、贵州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贵州蔬菜良种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研究”子专项“有机蔬菜生产试验研究” [黔科合NY字(2006)3001号]、省农科院人才项目“一年多茬有机蔬菜栽培技术研究“[黔农科合(人才)08013号]。贵州地方标准《有机辣椒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是这些项目研究成果的总结与体现之一。本标准是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贵州省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中的项目,由贵州省园艺研究所提出,贵州省园艺研究所负责起草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张雪、马超、王天文、王荔、彭莉。这些同志都参与了项目的实施,完成了有机辣椒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等工作。 三、工作概况 自2007年实施贵州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贵州蔬菜良种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研究”子专项“有机蔬菜生产试验研究”和贵州省农业攻关计划项目“高山蔬菜有机生产技术研究”和省农科院人才项目

茶香型白酒地方标准编制说明.doc

茶香型白酒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立项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立项背景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贵州湄窖酒业有限公司新开发生产的茶香型白酒,利用湄潭当地绿茶为主要原料,配以高粱、大米、糯米、小麦、玉米等原料,采用传统工艺、经固态发酵、蒸馏、贮藏、勾调、精滤而成,除具有白酒香味外,兼具舒适的茶香,风格独特,得到国内白酒大师沈怡方、高景炎、于桥、庄名扬、徐岩、贾翘彦等夸赞,也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但至今尚无适用于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为了保证该类产品的生产质量安全,满足市场及消费者的需求,保证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特制定本标准。 茶香型白酒地方标准的制定,使贵州白酒诞生出一新香型,是茶产业与白酒产业完美结合,对充分利用贵州茶资源优势与白酒资源优势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对规范茶香型白酒的生产,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起到切实的保障作用。 (二)、任务来源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项目编号:黔卫计办函【2015】94号。 二、主要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 2015年8月份开始,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贵州湄窖酒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先是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制订了详细的标准制定方案与工作分工,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进行收集与分析;再是对贵州湄窖酒业有限公司茶香型白酒的生产车间进行了数次实地调研,2015年8月-2016年3月完成调研、样品抽取检验、感官品评、检验结果分析整理等工作,2016年4月-2016年5月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制标依据和对主要条款的说明 1、制标原则 ①确保食品安全; ②指标及其对应的分析方法要积极参照采用国家标准; ③标准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④要结合省内情况和产品特点; ⑤与相关标准法规协调一致; 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与技术进步 2、主要条款的说明 ①产品定义 进一步从原料等方面固化茶香型白酒生产工艺的关键要素,突出其典型性。同时规定不得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和其他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与固液法白酒和液态法白酒产品区分。 原料方面:突出以粮谷、绿茶或红茶等为主要原料。 ②酸酯总量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防疫期间重点食品专项(第一阶段)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3期)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防疫期间重点食品专项(第一阶段)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3期) 为加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含网络抽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类食品2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六安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山东省龙口市作强果业有限公司经销的老姜(网络购买食品),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第二分公司(合肥)经销的、肥东县山农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供应的山农土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第二分公司(合肥)经销的、安徽省霍邱县华旺蛋鸡养殖家庭农场供应的汐悦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第五分公司(合肥)经销的、安徽省霍邱县华旺蛋鸡养殖家庭农场供应的汐悦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立项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立项背景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贵州市场上代用茶产品琳琅满目,但至今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贵州省内企业生产销售基本都自行制定企业标准。在日常检测工作中,经常发现该些标准项目和要求参差不齐,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代用茶产品标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经调研和统计,目前贵州省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代用茶企业有50余家,产品品种覆盖了叶类、花类、根茎类和混合类等,本次制定《代用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使贵州省境内的生产企业能得到资源共享,有利于为企业创造更高的利润空间。 制定代用茶产品的贵州省地方标准,不但可以规范我省的代用茶产品加工技术,更重要的是提升我省食品生产的技术水平,指导企业生产,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从而增强我代用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为管理部门有效监管提供技术依据,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为了规范引导和促进代用茶生产的健康发展,2013年11月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向贵州省卫生厅提出制定《代用茶》地方标准的申请。 (二)任务来源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函〔2014〕26号)。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 2014年3月份开始,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在拟订标准编制工作进度后,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调取了以往全省160多个代用茶样品的检测数据,并采集了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苦荞香茶,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的野生苦丁、苗家凉茶及市场采购了大麦茶、薄荷叶、甘草、荞麦茶、野生苦丁茶、菊花、茉莉花、荷叶、刺梨果茶、山楂果茶、柠檬果茶等共14个样品进行检测,数据汇总见附件1、附件2。经过大量数据整理、对比分析,课题组对起草文本反复进行讨论和修改,于2014年6月起草完成了《代用茶》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制定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 (一) 标准制定原则 1、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制定。 2、标准中的项目根据《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国家有关要求,参照现有其他省份地方标准,结合历史检测数据并充分考虑该类产品的食品安全特征而制定。 (二)确定制标主要技术内容的依据 本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为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DB11/505-2007代用茶卫生要求(北京市)、DBJ440100/T36-2009代用茶卫生要求(广州市)、NY/T2140-2012绿色食品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起草组组成成员及其所做的主要工作等); 任务来源:本标准来源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丘陵沟壑区红枣生态经济模式丰产优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0XXBAD09B07)”、陕西省科学院重点项目和产业化专项“佳县红枣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20XXk-02),以及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课题“红枣裂果及主要害虫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20XXKTZB02-03-01)。根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XX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陕质监标[20XX]7号)文献),“红枣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枣食芽象甲”(项目编号:SDBXM21~20XX)于20XX 年4月27日正式下达编制任务。并依据陕西省技术监督局文件开始编写《枣食芽象甲测报及综合防治技术规范》。从20XX年开始提出了本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协作单位:本规范由陕西省动物研究所与佳县红枣产业办公室共同起草完成。 主要工作过程:本规范以相关研究成果为基础,在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基础上,拟订编写工作计划,开展与标准制定相关科学实验研究主要有枣食芽象甲田间发生规律,田间分布调查及测报技术应用等;同时开展枣食芽象甲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实验等主要研究工作,在总结相关

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枣食芽象甲测报及综合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起草组成员及其所做的主要工作: 1、项目承担单位陕西省动物研究所联合佳县红枣产业办公室两个起草单位及时成立标准制定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制定编写要求,统一思想,规划工作思路,为标准制定建立了组织保障。标准制定成员有张锋、洪波、刘晨、李英梅、杜军峰、王晶玲、李慧杰、李艳、张淑莲、陈志杰。具体见表1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 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 皖政办〔2009〕10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查处取缔范围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经营行为。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行为,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应免于登记的经营行为,不作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职责任务分工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负责查处取缔无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或已经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2.负责查处取缔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3.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被依法吊销、撤销或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需吊销或变更营业执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公安部门 负责监督管理旅馆、公章刻制、典当等特种行业、场所,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枪支、爆炸等危险品经营,以及其他依法需取得公安机关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公安消防部门 负责监督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其他须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经营的场所,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监督管理煤炭生产经营(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除外)、供电营业、食盐批发等须经济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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