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部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1995-8-4

3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5.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所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在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本条第(四)项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类规定是立法时经常采用的技术性手段,其立法用意是:(1)在该条款列举情况时,为避免遗漏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采用此种办法使该法与其他法相衔接。(2)便于以后颁布的法律相衔接,即与新法相衔接。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解释与此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988年07月21日国务院颁布)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

(1989年1月20日)

14.本规定发布前哺乳期有10个月的,也有18个月的,是否都应按本规定执行?

答: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都应按本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适当延长哺乳期。

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1988年9月4日劳动部发布

劳险字(1988)2号

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作出新的规定,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经商得人事部同意,现就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是被,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通知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0号令颁布时间:1989.12.21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女职工和个体工商户雇用女工(以下统称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均应全面执行《规定》和本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女职工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安排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哺乳婴儿满一周岁后,一般不得延长哺乳期。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的,哺乳期可以延长1个月至2个月。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颁布时间:2005.01.05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

第七条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四条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第二十三条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企业按照本规定的标准支付。

企业欠缴生育保险费的,欠缴期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企业按照本规定的标准支付。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

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号】京劳社医发[2005]62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5-05-24

【实施时间】2005-07-01

四、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

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五、女职工生育同时符合难产、多胞胎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累加计算。

六、《规定》第十四条所称难产,是指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

七、《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晚育奖励假由夫妻双方一方享受。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二十四、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保后生育保险基金不予补支。用人单位参保后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在欠缴期间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按有关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后,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二十六、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颁布时间:2006.12.04

为进一步贯彻《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市政府154号令),落实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有关待遇,规范生育保险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持北京市人事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及时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七、具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申领生育津贴、报销产前检查医疗费和生育医疗费时,未领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职工可以出具本市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证明。

八、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应当参保的职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或未足额缴纳费用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

十、目前未纳入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生育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988年第9号令)、《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3.07.18

实施日期:2003.09.01

第十六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第十七条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第二十一条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

有关奖励等问题的补充通知

一、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具体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该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行政事业单位可以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的“其它”中列支, 企业单位可由“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

(1991年5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7号令发布)

(根据2000年3月8日北京市只民政府第50号令修改) 第三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的奖励或者由男方享受奖励假。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按前款规定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市场主办单位给予适当减免摊位费、设施租用费等奖励。农民、城镇无业居民晚婚、晚育的,给予适当奖励。

孕妇保胎请假条怎么写

孕妇保胎请假条怎么写 【篇一:怀孕保胎产假请假条范文】 尊敬的xxx领导:本人怀孕后,身体反应强烈,需要住院住院观察(或者在家静养),无法坚持上班,申请先请假一个周。工作如何安排望批准请假人:yyy xx(单位)办公室: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 室请产假。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xx(单位) xx(部门)xx(姓名) 年月日 【篇二:保胎请假条】 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7月上旬,现因上班地点路途遥远,身体出现异常状况,为预防早产,医生建议回家卧床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两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李国菲老师,李老师从事幼教多年,并且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所以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另在此非常感谢上级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请假人:马步艳2014年5月10日 - 1 - 【篇三:保胎请假条怎么写】 篇一:保胎请假条 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7月上旬,现因上班地点路途遥远,身体出现异常状况,为预防早产,医生建议回家卧床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两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李国菲老师,李老师从事幼教多年,并且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所以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另在此非常感谢上级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请假人:马步艳2014年5月10日

- 1 -篇二:保胎请假条怎么写 保胎请假条怎么写 保胎请假条怎么写 某某(领导): 你们好!现因某某事由,特请假某某天,(某某时间至某某时间) 。恳请批准,谢谢! 某某人 年月日 注:有些单位可能自制有《请假条》,索取后根据相应的规定进 行填写即可。本人现怀孕x周,因怀孕反应强烈,医生建议在家休 息待产是不错的理由请假条 本人于xx-xx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xx-xx 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xx-xx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期限为_____天,请领导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xx-xx年____月____日 请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 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某某同志,经过近期的培训,某某同志 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 关心和照顾。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名字) 年月日 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我因怀孕已有某个月时间(医院相关证明附在请假条后),即将临产,现需请产假,具体时间为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请准予批 准为盼! 请假人:某某某 年月日 具体格式: 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安全卫生风险评价及哺乳期母亲安全措施程序

文件编号 E-2-AO-015 版本:A/3文件名称 安全卫生风险评价与孕妇、哺乳期母亲安全措施程序 编制 审核 批准 时 间 2009年7月2日 俞伍連 1.0.目的 建立并维持程序以鉴别与评估所有作业或活动的安全卫生风险,并对鉴别出的安全卫生风险加以登录和区分,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对风险加以控制。同时,对孕妇与哺乳期母亲的禁止作业场所与工种采取安全防护的措施。 2.0.范围 一切具有安全卫生风险的作业或活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尘毒、噪声、触电、腐蚀、燃烧、爆炸、打击、坠落、碰撞、铰辗、刺割等危险因素,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0、权责 3.1、 在安委会主任的主持下,由注册安全主任组织公司安全技术人员和各部门安全负责人 定期对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并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整改措施; 3.2、各部门相关人员给予协助、配合; 3.3、相关部门负责落实预防整改措施; 3.4、注册安全主任对各项预防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评核其有效性; 3.5、安全生产委员会或文管部组织人员进行稽查,并对不符合项提出整改要求。 4.0.程序 4.1、成立鉴别与评估小组。 4.1.1、安全卫生风险的鉴别与评估由公司安委会主任或注册安全主任负责组织。 4.1.2、成立由行政人事部门、注册安全主任、安全技术人员、该作业或活动的部门主 管、直接参加人或代表组成的安全卫生风险鉴别与评估小组。 4.1.3、小组成员需对该作业或活动有深入的认识或经验,以及具备对风险和作业有一 定的分析能力。 4.1.4、对具重大风险和影响,如公司内部缺乏合适的分析评估人员时,需聘请或咨询 外部有关专业人士。 4.2、 确定鉴别与评估风险的准则 4.2.1、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的鉴别与评估风险的准则。

孕期休假国家标准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03-04 一、产假时间及工资待遇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纯母乳喂养的,增加产假一个月(需提供爱婴医院出具的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二、婚假时间及工资待遇规定。 成都市婚假时间为5天。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的,属于晚婚,晚婚增加婚假20天。 婚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三、哺乳假及哺乳时间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可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放。 对未申请哺乳假的女职工,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时,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四、孕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相关待遇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的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六、男职工护理假规定。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已婚妇女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七、妇女节放假及工资规定。 妇女节属部分公民放假节日,妇女放假半天。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

三期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与劳动合同解除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三期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与劳动合同解除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刘效权律师 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对女职工三期的劳动保护,尤其是有关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相较于1988年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了个别字眼上的调整,本文将分别讨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问题: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失效)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一、女职工怀孕期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 1、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限制。女职工怀孕期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是明确的:不得因女职工怀孕,不得因“医疗期”、“不胜任”、“重大变化”、“裁员”等四种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这四种情形分别对应《劳动法》 第26、27条或《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但是,如果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几种用人单位法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依 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与其他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或拒不改正的、劳动合同无效的、被追究刑责的,当然劳资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 2、女职工特殊情况下怀孕的处理。实践当中存在女职工未婚先孕、不到法 定婚龄怀孕等的情况,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呢?或者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已经规定了这种情形,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呢?首先,女职工未婚先孕或者不到法定婚龄怀孕并不违法,但似乎违反了道德或者公序良俗,用人单位通过制定规意制度的形式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已经明确“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的这样的规章制度是存在风险的,比较稳妥的做法是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这样对女职工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

申请哺乳假一小时范文一小时哺乳假申请书写

申请哺乳假一小时范文一小时哺乳假申请书写续假申请报告 本人今年一月份开始产假至今已满三月,在此期间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使我顺利度过了这一时期,在此深表感谢!目前正值产假已到,由于我产后身体虚弱、我初生的儿子目前确有一些特殊困难,特在此申请如下: 由于我的父母和公公、婆婆目前都在正常上班,我的儿子自出生以来一直都是由我本人在家独自照顾。本想产假结束后,请我的长辈来帮忙照料,但是他们都在正常工作。此外,我丈夫的祖父、祖母已是八五高龄,想请长辈照应,他们更是无暇顾及。我的儿子出身刚满三个多月,如果请保姆代为照顾,作为母亲的我实在是放心不下。 据此,我和我的丈夫对此难处深感百般无奈。在此特向领导提出续假请求,能够体谅我们的困难,使我们安然度过这一非常时期,我即7月恢复上班,到时将会以全身心的投入来为单位工作。 我的请求请予批准,谢谢! 这是续假申请,请lz参考下好了

因宝宝几个月大,还在哺乳,需要每天一小时回去哺乳。特此批准! 按照法律规定,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才有哺乳假,婴儿超过1周岁后就没有哺乳假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管理办法

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公司女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管理,保护公司以及员工双方合法权益,建立正 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博胜互动全体员工。 第二条孕期管理 1.如员工有计划生小孩,需提前3个月告知部门领导以及公司人事部,以便人事部做好相 关工作安排。如员工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将不享受本条第3条款福利。 2.如员工计划外怀孕,应在发现自己怀孕后48小时内及时告知部门领导以及公司人事部, 以便人事部做好生育保险申报以及员工工作安排等准备工作。如员工未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将不享受本条第3条款福利。 3.孕期员工上班车程离公司半个小时以内的,可推迟半个小时上班,提前半小时下班;上 班车程离公司半小时以上的,可推迟1小时上班,提前半小时下班,算正常劳动时间。 (须提交《生育证》至人事部备案) 4.员工在孕期或产后如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现有工作者,应提前1个月跟部门领导及人事 部沟通,共同协商安排工作变动;员工亦可主动提出离职。 5.孕期员工如决定产后停止工作的,应在产假结束前提前3个月告知部门领导及人事部, 并提交离职报告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员工在产假结束后未按时上岗且未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6.孕期员工例行产检的,产检时间计为正常工作时间;如非例行产检则按照病假计算。(须 提交产检报告复印件报人事部备案)。例行产检为:怀孕七个月﹝28周﹞以前,每四周一次;怀孕八-九个月﹝29-35周﹞,每二周一次;怀孕第十个月﹝36周﹞以后,每一周一次。 7.公司有孕期员工时,其他员工请勿在公司公共场所吸烟,有怀孕员工出席的会议等各种 场所,请勿吸烟。 第三条产期管理 1.产假是指在职员工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 育者可延长至120天。

用人单位不得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待遇

用人单位不得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待遇 当前一些单位在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不仅没有得到单位“厚待”,反而处处受到排斥和挤压,更有甚者迫使“三期”女职工自动离职等情况的发生。有些单位在在女职工进了“三期”后,便以种种理由为借口调整工作岗位、改变工作条件、降低工资待遇等,甚至以“莫须有” 罪名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三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第41条(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待遇方面,《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1988年6月28日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

2014女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标准和假期标准

2014女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标准 女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30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2014产假规定2014产假规定是怎样的呢?来看看2013产假规定的详细内容: 2014年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孕妇产假请假条范文4篇

---------------------------------------------------------------范文最新推荐------------------------------------------------------ 孕妇产假请假条范文4篇 请假条相当于公文中的请示,但比请示简便、灵活,格式可以不固定,也可以固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孕妇产假请假条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孕妇产假请假条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经医生鉴定于20XX__年__月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XX__年__月__日前提前待假,回家休息。本人从20XX__年__月__日开始请假,于20XX__年__月__日收假,请假期限为173天。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________同志,________同志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另在此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孕妇产假请假条范文二 尊敬的领导: 1 / 7

本人因妻子分娩在即,需要看护,特此请假回家陪产XX天(含公司规定之陪产假x天和事假X天),时间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共计X天。请领导批准。直接跟你们公司的人事科说明情况,填一张特定的单子就可以了。这个假不用写请假条的。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孕妇产假请假条范文三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怀孕____个月,预产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妊娠后期反应较大,经医生建议,需提前休产假,回家调养身体并定期到医院做产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特向领导申请休产假,请假时间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孕妇产假请假条范文四 本人于xx-xx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xx-xx 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xx-x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期限为_____天,请领导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xx-xx年____月____日

“三期”女职工的假期规定(广东适用)

“三期”女职工的假期规定(广东适用) “三期”女职工是指: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 一、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二)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二、晚育假: (一)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二)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三、产前假: 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四条)女职工在怀孕和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二)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三)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四)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五)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5条) 四、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

考勤管理制度-通用版-后附休假管理办法

XXX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正确考核员工出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酒店集团及本酒店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员工的考勤情况将作为其履行劳动合同和对其进行考核、计薪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员工 应自觉增强考勤意识,遵守考勤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3.内容: 3.1考勤职责 3.1.1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3.1.1.1部门总监/经理是所在部门执行考勤制度的负责人,对其所在部门的考勤负全面责任。3.1.1.2以身作则,为人表率,模范执行考勤制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按规定处理有关问题。 3.1.1.3重视考勤工作,加强考勤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在单位的考勤工作进行检查,表扬鼓励先进,批评教育后进,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1.1.4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员工的请假事宜。 3.1.2部门考勤员职责: 3.1.2.1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担任考勤员,负责考勤管理/登记和录入工作;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勤工作,并严守考勤信息。考勤员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理考勤工作。 3.1.2.2考勤员及时准确地履行考勤职责后可按酒店有关规定享受考勤员津贴。 3.1.2.3考勤员职责请详见《考勤员岗位职责》。

3.2考勤规定 3.2.1工作时间: 3.2.1.1考勤时间:每年的12月21日至次年的12月20日为一个考勤年度。每月的21日至次月 的20日为一个考勤月。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变更的,按酒店届时发布的通知办理。 3.2.1.2根据运营需要,员工的工作时间(班次)及休息日,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 安排,员工应遵照执行。更改/调整工作时间,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3.2.1.3员工的工作时间由其所在岗位执行的工时制度决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天工作8小时、 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以所排班次的工作时间为准。 3.2.1.4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临时有事外出,应事先征得部门主管、经理或总监的批 准。如需调换班次,必须事先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擅自离岗或私下调班,按旷工处理。 3.2.1.5员工外出培训或工作按每日8小时正常出勤计算。 3.2.1.6除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带薪年休假、企业福利性休假和公假外,员工因其它原因连续或累计28日以上离岗或不能提供劳动的,酒店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安排替补人员或适当调整岗位分工。因此,当员工返回酒店时,酒店可能需要视情况对其重新安排和分配工作岗位。 3.2.2考勤记录: 3.2.2.1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到酒店北门员工通道口刷卡签到/签退,并在部门签到本上签名,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如实记录上班及下班时间。上、下班不进行刷卡记勤或不在签到本上签名记时的,将被视为旷工。管理人员经批准可免去刷卡记勤和签到。 3.2.2.2让他人代刷卡及签名或代替他人刷卡及签名,是严重违纪行为。将按《员工手册》中有关 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2.3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 3.2.3.1凡在规定的到岗时间,没有到考勤机扫描和部门处签到的按迟到计算;凡在规定的下班时 间,员工已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而未到考勤机刷卡以及未经请假的按早退计算。 3.2.3.2漏打卡:忘记刷卡记勤的员工,一律按照迟到、早退或缺勤处理(因公事出外勤的除外)。

病假请假条格式

病假请假条格式 XXX: 兹有本班(单位)学生(员工)XXX,因XXXX(病因)需休息治疗,现请假XX天,希批准为感!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日期 请假条班主任: 您好!由于我有病,无法坚持继续上课,故请假,望批准! 此致敬礼学生:XXX 2xx-xx年X月X日 因今身体不适,故请假(多少)天。望领导(老师)批准! 谢谢! 请假人:某某某请假 日期:····· 请假条 某领导: 因身体。。。。。原因,医生建议需要休息。。。天,希望领导批准,谢谢。 请假人:某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请假条是学生常用的应用文,在教学中,我首先认真钻研教材,制定出教学环节为: 一、为什么要写请假条? 二、怎么写?(格式) 三、实践练写 针对第一环节,我先让学生读练习中的第一、二段话,展开讨论,得出:有病或有事 不能来校学习或参加某种活动,写好请假条给家长或同学代给老师 如何写呢?让学生读书中的例文,得出:居中写“请假条”三个字;下一行顶格写称呼 冒号;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正文(正文写了几句话,每句话交代什么?);下一行空两格写“此致”另起一行写“敬礼!”,(此处可让学生连起来记忆);最后注名自己的身份和姓名、日 期

学生边看例文边总结,然后给学生一定时间消化,将例文完整的看一遍,在脑中留下 请假条的正确格式。 第三环节,创设情境:清明节到了,王红要和家人一起去乡下扫墓,星期一一天不能 来上课,请你替王红给张老师写一张请假条。学生写时,我注意行间巡视,发现问题及时 指正,不能让错误的格式在学生的脑中留下印象。然后,选读部分学生的请假条,看谁正 文语言简洁、说得清楚。 四、巩固阶段 在家庭作业或小练笔中在创设情境,提供练习的机会:体育达标运动会要开始了,李 明在练掷实心球时不小心将手腕扭伤,医生建议不能做剧烈运动,达标运动会不能参加了,请你替李明写一张请假条给体育王老师。这一练笔,并不用说请假几天,而是说不能参加 运动会,跟上次的不一样,提醒学生不可机械记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正文内容。 五、在学生牢固掌握了正确的请假条格式以后,再把他与留言条格式进行比较,这一 环节切不可太早,否则会起误导作用,两种格式会混淆。 请假条 “请假条”相当于公文中的“请示”,但比请示简便、灵活,格式可以不固定,也可 以固定。一般最常用的请假条格式如下: 标题(居中):请假条 上款(顶格写部门的名称或领导人的名字): 正文(请假缘由、起止日期及天数)如:因......需要请假,请假时间自年x月x日至 年x月x日共xx天,恳请领导批准。 下款(标在右下)...............请假人:x x x ................................年月日 ...............................批准人:x x x ................................年月日

请假和休假管理规定

请假和休假管理规 定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二)每星期日 (三)其它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一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理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它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三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

孕期产期哺乳期协议

女职工孕产哺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按劳动合同确定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如遇劳动合同到期日前产生孕、产、哺法定事由的,劳动合同顺延至孕、产、哺法定事由消除之日为劳动合同和本协议终止日期,不再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到期后,或孕、产、哺法定事由消除后,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续签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工作职责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接受甲方安排比原工作劳动强度轻的工作。 2、乙方在协议期内应对甲方尽忠实勤勉义务。 3、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和加班报酬 a、甲方实行?标准?综合?不定时工时制度; b、乙方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乙方不得申请加班,甲方不得批准乙方的加班申请。 2、休息休假 a、休假、休息时间等按公司制度、具体通知等文字材料执行; b、合理合法的产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内; c、乙方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应当根据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证明,甲方可以安排其休息; d、乙方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产假; e、乙方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产假; f、乙方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g、乙方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产假; h、乙方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i、实行输卵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假期; j、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假期; k、乙方的哺乳时间为1小时。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每日哺乳时间按:上班延迟半小时,下午早退半小时; l、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每日安排:上班延迟半小时,下午早退半

女职工长假管理规定

女职工长假管理规定 一、目的 完善职工福利管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二、范畴 女员工 三、孕检假 1、女员工怀孕需进行孕期检查的,应提交医院相关证明,并经审批通过后可享受带薪孕检假。 2、怀孕第13周-27周者,每月可享受1次0.5天假期;怀孕第28周-36周者,每月可享受2次0.5天假期;怀孕36周以上者,每周可享受1次0.5天假期。 四、产前假 1、女职工怀孕满3个月,因体形变化等不适应工作,可申请内部调整岗位。 2、产前因保胎需休假,应在三级甲等医院开具休假证明,经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休假。休假期间薪资参照公司病假工资标准核发,个人应承担的费用自负。低于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公司不予认可,一律按照请事假处理。 五、产假 1、女员工产假天数按照社保审批天数为准。产假遇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2、女员工自预产期前15天可休产假;申请休产假的,须持医院有关证明、结婚证、准生证,并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休假申请,经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休假;女员工提前生育的,产前不足15天部分合并在社保审批天数内;延后生育的,多于生育前15天的已休假期按照保胎休假计算。 3、女员工怀孕12周以下施行人工流产术的,应根据医院开具的病例及证明,给予15天产假;怀孕12周以上、16周以下施行引产术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计发。

4、休产假员工,在休假前,需将六个月(产假期间)的社保及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交至计划财务部,由财务开具收据,并在产假结束后到财务办理多退少补手续。 六、哺乳假 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需要在工作时间哺乳的,每天给予1小时(含路途)带薪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发文字号】:粤府令第227号 【执行时间】:2017年2月1日 【相关条例】: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条为了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支持和协助女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因性别原因在薪酬调整、职

务晋升等方面歧视或者限制女职工。 第八条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第九条女职工需要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便利。 第十条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 (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享受17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考勤和假期管理流程,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三.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7:00 2.各部门/分公司因工作需要实行特殊工作时间的,需发邮件给分管副总审 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在“考勤APP”后台修改。 四.考勤登记和统计 1.员工在“考勤APP”“我的考勤”进行上下班打卡。 2.考勤范围为公司WIFI范围,若各部门/分公司因工作需要调整考勤范围, 需发邮件给分管副总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在“考勤APP”后台修改。3.员工因公外出,需提前在“考勤APP”进行“外勤登记”,经部门负责人 审批后生效。 4.员工忘记打卡,需发邮件给部门负责人说明原由,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5.员工请假,需通过“考勤APP”“我的休假”提交请假申请,经管理者 审批后生效。请年假和调休假前请与人力资源部确认可休假天数,请病假请提供医院病假条,请婚假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6.请假均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部门负责人须确认申请人能按时完成预期的 工作任务和目标,方能批准请假。 7.员工请假的最小单位为0.5天。请假1天以内(含)的,需提前1天申请。 连续请假1天—3天(含)的,需提前一周申请;连续请假3天—5天(含)的,需提前两周申请;连续请假5天—15天(含)的,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并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合适的职务代理人,承担请假者的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原则上不支持15天以上的连续请假。 8.公司提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高效完成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产 生的加班,需提前发邮件给部门管理者审批,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9.员工休息日加班原则上以调休抵冲。 10.员工当年的年假和加班调休应于次年3月31日前休完,逾期作废。 11.各部门/分公司管理者每月5日前完成本部门员工考勤、休假情况统计, 提交人力资源部核查后作为工资结算、各类补贴发放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违规处理 1.考勤记录必须真实,如有代打卡等伪造考勤信息的视为严重违规。发生一 次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处理;累计发生两次按严重违纪给予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每人每月允许有4次30分钟内的迟到处罚豁免。超出4次或4次以内超 出30分钟的迟到或早退,每分钟扣1元,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3.没有提前请假的异常考勤(含迟到、中途外出、早退、未审批请假等)超 过2小时(含)至4小时,视作旷工半天;4小时(含)以上,视作旷工1天。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天者,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处理;连续旷工达3天或6个月内累计旷工达5天者,按严重违纪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六.各类假期管理办法 假期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带薪孕检假、护理假、丧假、年休假、子女陪护假、带薪医疗假等。 1.病假 1.1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请连续性病假或病假天数年累计在30天以上的,病假薪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医疗期满,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实施。 1.2 员工因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致伤的不按病假处理,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合法解除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

如何合法解除医疗期、“三期”中员工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了四种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是并没有不允许以其他原因解聘这些员工,法律并未禁止的行为企业还是可以为之的。例如,如果员工出现第25条中的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情况,企业就可以解除医疗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员工的劳动合同。 小J是一家外资企业的老员工,工作了已经3年多的时间。年初小J被查出已经怀孕,或许是因为身体原因,小J在工作时间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公司并未解除小J的劳动合同,而是给予了几次警告处分。后来,小J又因工作疏忽,将一份非常重要的客户资料丢失,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因此,公司决定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解除劳动小J的合同。但是从此,小J就开始三番五次与公司交涉,声称她已经怀孕,公司辞退她是违法的,如果公司不撤销辞退的决定,她就去仲裁告公司。HR每天面对小J 的无理取闹,但又怕仲裁会败诉不好,只好陪着笑脸反复解释。公司这样做真的违法吗?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权益是得到法律保护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不得终止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至哺乳期满。但是,

如果该员工并不是不胜任工作,或者企业需要裁员的,而是违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的,企业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小J在孕期内犯有严重违纪行为,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HR完全可以坦然地面对这名员工,因为即使她向仲裁提出申请,仲裁也会支持公司对她做出的处理决定。 同样,即使员工处于医疗期、产期、哺乳期,但是如果违反劳动纪律、企业的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的,公司一样可以对其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掌握可以证明员工存在这些违纪行为的证据即可。 解决方案 根据案例中M公司提出的问题和种种做法,我们给予以下建议:首先,公司《员工手册》中既然已经规定了员工的过失种类及进行处理的程序,公司就应该严格执行。本案中,公司以苏小姐存在严重违纪行为为由,做出对她予以解聘的处理,却没有遵循《员工手册》中的规定履行其处理程序,因此,公司做出的解聘决定是可以撤销的。 合适的做法应该是: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串岗、未按要求化妆和佩戴首饰的,予以口头警告。公司就应该在发现员工出现这种情况时,由二至三名负责人监督实施警告处分。如果在一定期间内迟到达一定时间的,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关系的,公司就应该及时地按照考勤记录,依据公司规章中的程序,由两到三名工作人员以书面的形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相关处理决定当面交给违纪员

病假请假条通用模板大全

病假请假条通用模板大全 请假条,是请求领导或老师或其它,准假不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活动等的文书。请假条因为请假的原因,一般分为请病假和请事假两种。 病假条格式 1.居中写标题“病假条”,这是所有应用文的通用要求; 2.顶格写称谓,即向谁请假,注意应加上其职务,以示尊重; 3.第二行空两格开始写正文; 4.写明病假原由,这个地方要实事求是,否则后果自负; 5.病假起止时间,这个非常重要,必须写明确; 6.假期所去方向,联系方式(能第一时间联系上你的联系方式),联系人; 7.祝福对方,这个是所有公文里表示对对方的友好; 8.最后加上请假习惯用语“请批准”、“请予批准”等; 9.病假人签名; 10.你写病假条的时间。 另外,根据请假审批制度,不好企业单位还要求请假人,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请病假需提供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因急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或事后本人说明理由、补办请假手续。 篇一 学生病假申请书 尊敬的老师: 本人的手以前骨折过,现要需再动一次手术取出里面的钢板,因住院和手术

后的恢复一个月内无法支撑正常的体育活动,特请假一个月体育课。请酌情予以批复为盼。 请假人xxx 200x年x月x日 篇二 教师病假请假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我校的xx教师,最近,因为感到(描述病情),后到××医院检查,诊断患有××病,医嘱全休一个月,特申请病假一月,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 篇三 尊敬的______: 由于本人_____不适,需要去医院就诊。特此申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月_____日请假_____天,恳请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条: 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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