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手、皮肤、消毒液的-消毒效果监测

空气、手、皮肤、消毒液的-消毒效果监测
空气、手、皮肤、消毒液的-消毒效果监测

环境卫生学标本采集操作规范

手和皮肤消毒效果监测

A.4.1手的消毒效果监测

应遵循WS/T 313的要求

A.4.2 皮肤的消毒效果监测

A.4.2.1 采样时间

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规定的作用时间,达到消毒效果后及时采样。

A.4.2.2 采样方法

用5cmx5cm的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皮肤处,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试管内,及时送检,不规则的皮肤可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

A.4.2.3 检测方法

将采样管在混匀器上振荡20s或用力振打80次,用无菌吸管吸取1.0mL待检样品按种于灭菌平皿,每一样本接种2个平皿,平皿内加入已溶化的45℃~48℃的营养琼脂15ml~18 ml ,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置36℃±1℃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

细菌菌落总数计算方法见式(A.1):

细菌菌落总数(cfu/cm2)= 平均每皿菌落数X稀释倍数……(A.1)

采样面积(cm2)

A.4.2.4 结果判定

皮肤消毒效果的判定标准遵循WS/T 313中外科手消毒卫生标准。

A.4.2.5 注意事项

采样皮肤表面不足5cmx5cm,可用相应面积的规格板采样。

A.5 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

A.5.1 采样时间

在消毒处理后或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采样。

A.5.2 采样方法

用5cmx5cm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0.03mol/L 磷酸盐缓冲液(PBS)或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4个规格板面积,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面积≥100cm2,取100cm2。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有10ml无菌检验用洗脱液的试管中送检。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表面采样。采样物体表面有消毒剂残留时,采样液应含相应中和剂。

A.5.3 检测方法

充分震荡采样管后,取不同稀释倍数的洗脱液1.0ml接种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注15ml~20ml,36℃±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A.5.4 结果计算

A.5.4.1 规则物体表面

物体表面菌落总数计算方法见式(A.2);

物体表面菌落总数(cfu/ cm2)=平均每皿菌落数X洗脱液稀释倍数

采样面积(cm2) ……(A.2)

A.5.4.2 小型物体表面的结果计算,用cfu/件表示。

A.5.5 结果判定

A.5.5.1 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5cfu/ cm2。

A.5.5.2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

落总数

≤10cfu/ cm2。

A.6 空气的消毒效果监测

A.6.1 采样时间

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洁净系统自净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消毒或规定的通风换气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或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采样。

A.6.2 监测方法

A.6.2.1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用房可选择沉降法或浮游菌法,参照GB 50333要求进行监测。浮游菌法可选择六级撞击式空气采样器或其他经验证的空气采样器。监测时将采样器置于室内中央0.8m~1.5m高度,按采样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每次采样时间不应超过30min。房间面积>10m2者,每增加10m2增设一个采样点。

A.6.2.2 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采用沉降法: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应距墙壁1m处;室内面积>30 m2,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的布点位置应距墙壁1m处。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Φ90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1.5m;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旁,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

A.6.2.3 将送检平皿置36℃±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若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A.6.3 结果计算

A.6.3.1 沉降法按平均每皿的菌落数报告:cfu/(皿.暴露时间)

A.6.3.2 浮游菌法计算公式见式(A.3)

× 1000……(A.3)空气中菌落总数(cfu/m3)=采样器各平皿菌落数之和(cfu)

A.6.4 结果判定

A.6.4.1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要求应遵循GB 50333.

A.6.4.2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 min·直径9 cm平皿)。

A.6.4.3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 min·直径9cm平皿)。

A.6.5 注意事项

采样前,关闭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0min后采样。

A.7 消毒液的监测

A.7.1 常用消毒液有效成分含量测定

库存消毒剂的有效成分含量依照产品企业标准进行检测;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测定可用上述方法,也可使用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剂浓度纸(卡)进行监测。

A.7.2 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测定

A.7.2 . 1 检测方法

A.7.2.1 .1 用无菌吸管按无菌操作方法吸取1.0mL被检消毒液,加入9mL中和剂中混匀。醇类与酚类消毒剂用普通营养肉汤中和,含氯消毒剂、含碘消毒剂和过氧化物消毒剂用含0.1%硫代硫酸钠中和剂,洗必泰、季铵盐类消毒剂用含0.3%吐温80和0.3%卵磷脂中和剂,醛类消毒剂用含0.3%甘氨酸中和剂,含有表面活性剂的各种复方消毒剂可在中和剂中加入吐温80至3%;也可使用该消毒剂消毒效果检测的中和剂鉴定试验确定的中和剂。

A.7.2.1.2 用无菌吸管吸取一定稀释比例的中和后混合液1.0mL 接种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注15mL~20 mL,36℃±1℃恒温箱培养72h,计数菌落数;怀疑与医院感染爆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消毒液染菌量计算见式(A.4):

消毒液染菌量(cfu/ml)=平均每皿菌落数×10×稀释倍数……(A.4)

A.7.2.2 结果判断

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A.7.3 注意事项

采样后4h内检测。

A8 清洁用品的消毒效果监测

A.8.1 采样时间消毒后、使用前进行采样。

A.8.2 采样方法布巾、地巾等物品可用无菌的方法剪取1cm ×3cm,直接投入5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生理盐水中,及时送检。

A.8.3 检测方法将采样管在混匀器上振荡20s或用力振打80次,取采样液检测致病菌。

A.8.4 结果判定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A.9 致病菌的检测

当怀疑被某致病菌污染时,或怀疑医院感染与某致病菌有关时,致病菌的检测依据污染情况进行相应指标菌的检测。检测方法参考相关标准。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医院空气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医院空气消毒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 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 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 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空气净化 air cleaning ? ?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洁净手术部(室) 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room) 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自然通风??natural ventilation 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 air-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

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air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device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装置。 4??管理及卫生学要求 ??空气净化管理要求 ??医院应根据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空气净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医院应对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知识的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空气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医院应根据临床科室的感染风险评估,采取适宜的空气净化措施,使其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医院应对全院有关临床科室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 ??空气净化卫生要求 ??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如洁净骨髓移植病房),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更换高效过滤器后、日常监测时,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 50333的要求。 ??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 5??空气净化方法 ??通风 ??自然通风 应根据季节、室外风力和气温,适时进行通风。 ??机械通风 ??工作原理

空气消毒效果监测

一、空气消毒效果监测 1. 采用沉降法: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应距墙壁1m 处;室内面积>30 m2 ,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的布点位置应距墙壁1m 处。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Φ90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1.5m;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旁,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 2.结果计算:沉降法按平均每皿的菌落数报告:CFU/(皿·暴露时间) 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 (15min ·直径9cm 平皿)。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 ·直径9cm 平皿)。 3.注意事项:采样前,关闭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0min 后采样 二、手卫生的消毒效果监测 1.采样时间:在接触患者、进行诊疗活动前采样 2.采样方法:被检者五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浸湿的棉拭子在双手指曲面从指跟到指端往返涂擦 2 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 30 ㎝,涂擦过程中同时转动棉拭子;将棉拭子接触操作者的部分接种于灭菌平皿,每一样样本接种2个平皿及时送检。 3.细菌菌落数总数计算方法:细菌菌落总数(cfu/cm2) =平板上菌落数×稀释倍数/采样面积(cm2) 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a)卫生手清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2 )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2 三、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 1..采样时间:在清洁或消毒处理后进行采样。 2.采样面积:被采样本表面积<100cm2 取全部表面;被采样本表面积≥ 100cm2,取 100cm2(即 5cm×5cm 规格板,采 4 个不同部位) (3).采样方法:用 5cm×5cm 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采样面积≥100cm2,连续采样 4 个。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 1 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 5 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 4个点,将棉试子将棉拭子接触物表的部分接种于灭菌平皿,每一样样本接种2个平皿及时送检。

环境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环境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监测目的 为有效评价医院消毒设备是否正常,消毒药剂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达标,定期对医院环境及消毒灭菌效果等进行监测,以有效预防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 二、监测范围 对医疗环境、医务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液、紫外线灯、压力蒸汽灭菌、消毒灭菌后物品等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三、监测要求 (一)压力蒸汽灭菌 1.物理监测:每锅登记温度、压力、时间、锅次、物品、消毒员等。 2.化学监测:常规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3.生物监测:每周一次,有植入物时每锅进行生物监测。 (二)紫外线灯 1.日常监测:登记照射时间、累计使用时间、使用人签名,每周一次擦拭记录。 2.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有监测记录。 (三)消毒剂 1.化学指示卡监测:含氯消毒剂每日监测,戊二醛每周监测,有记录。 2.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进行生物学监测。使用中的灭菌用消毒液要求:无细菌生长;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四)医疗环境、医务人员手的清洁消毒效果监测 每季度对感染高风险部门(病房手术室、外科门诊手术室、妇科门诊手术室、口腔科、检验科、供应室、急诊室)、普通科室的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等部门进行空气、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使用中的消毒剂、消毒灭菌后物品的微生物监测一次;当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1.灭菌后的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消毒后的医疗用品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治病微生物)。 2.各治疗室空气中细菌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物体表面的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2。 3.手术室空气中细菌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物体表面的细菌菌落总数≤5cfu/cm2。 4.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1

2016年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

2016年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

2016年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有效预防医院感染,根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医疗机构空气净化规范(WST 368-201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血液透析相关治疗用水》等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一、监测标准 (一)采样和检查原则 1.采样后应尽快对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4 h;若样品保存于O℃~4℃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 h。 2.常规监督检查可不进行致病性微生物检测,涉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医院感染暴发调查或工作中怀疑微生物污染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3. I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Ⅱ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Ⅲ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Ⅳ类环境为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二)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的效果监测 1.手术器械:每月随机抽取消毒供应中心机械清洗、手工清洗的手术器械;将器械分为平面类、关节类、管腔类、结构复杂类四种类型,每类器械随机抽取5个清洗后样本进行ATP检测。 1.1采样时间:手术器械清洗后。 1.2采样部位:手术器械全表面。 1.3手术器械检测方法: 1.3.1采样:对器械的全部表面进行采样。 1.3.2激活/震荡:将采样棒蓝色末端彻底按压进入管腔内液体中,激活反应水平窄幅震荡5秒钟。 1.3.3测量:将采样棒放入荧光检测仪中读取数值。 2.内镜:将内镜分为灭菌内镜、高水平消毒内镜两种类型分别抽样检测;每季度抽取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医院消毒就是预防医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消毒效果的监测就是评价其消毒设备运转就是否正常、消毒药剂就是否有效、消毒方法就是否合理、消毒效果就是否达标的唯一手段。为规范消毒效果监测,特制定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标准操作规程。 一、空气消毒效果的监测 1、监测频次:每季进行。 2、采样 ⑴采样时间:空气消毒后4小时内、手术操作前。 ⑵平板暴露法:暴露前先检查平板就是否污染,就是否有气泡及霉点。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直径为 9cm)放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为距地面 1、5m,采样时将平板盖打开,斜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min,在放置、收取平皿时,手不能在暴露平皿的正上方移动。 ⑶布点方法: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上的3点,内、外点布点部位距墙1M处;室内面积>30m2,设 4 角及中央共 5 点,4 角的布点部位距墙壁 1m 处。 图1 室内面积≤30m2布点图图2 室内面积>30m2的布点图 3、注意事项 ⑴采样前,关好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0min 进行采样。 ⑵平板摆放如取一条对角线,避免离门近的一条。 ⑶工作人员不要靠近自动门,以免影响监测结果。 4、结果判定 ⑴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⑵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

医院消毒 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 二、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部门。 三、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按规定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同时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100μ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μW/cm2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季度1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0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七、各种消毒后的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他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八、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九、血液净化系统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进行染菌量和浓度检测 1.染菌量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1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浓度检测 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检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现用现配,每次配制后都应测试浓度,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2次,腔镜中心要每日监测。 (二)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1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灭菌物品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3.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细菌总数≤20件,并未检出致病菌为合格。 4.灭菌后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未检出任何微生物为合格。 (三)紫外线消毒:应进行照射强度检测和生物检测。 1.照射强度检测 各科室应做好每支灯管应用时间、累计时间和使用人、监督人签名的登记。检测灯管照射强度,新灯管的照射强度50≧?2,使用中的灯管照射强度≧70?2。 2.生物检测 必要时进行 (四)环境卫生学检测 1.各科室按照要求每季度对本科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2.医院感染管理科应每季度对重点科室及病房等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并做好检测统计分析。

3.判定标准:医院内感染检测监控目标 ①医院感染发病率(现患率)≤10%。 ②医院感染现患率实查率≧96%。 ③医院感染漏报率≤20%。 ④抗菌药物使用率≤60%。 ⑤清洁手术切口感染率≤0.5%。 ⑥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⑦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102;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52 ⑧Ⅰ、Ⅱ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52;Ⅲ、Ⅳ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102。 ⑨Ⅰ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4.0/皿(30),Ⅱ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4.0/皿(15),Ⅲ、Ⅳ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4.0/皿(5)。 ⑩消毒后内镜细菌总数20件,并未检出致病菌。 ?使用中的灭菌用消毒液为无菌生长;使用中的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 ,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吗,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大肠埃希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不得检出沙门菌。

2016年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

2016年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有效预防医院感染,根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医疗机构空气净化规范(WST 368-201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血液透析相关治疗用水》等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一、监测标准 (一)采样和检查原则 1.采样后应尽快对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4 h;若样品保存于O℃~4℃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 h。 2.常规监督检查可不进行致病性微生物检测,涉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医院感染暴发调查或工作中怀疑微生物污染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3. I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Ⅱ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Ⅲ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Ⅳ类环境为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二)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的效果监测 1.手术器械:每月随机抽取消毒供应中心机械清洗、手工清洗的手术器械;将器械分为平面类、关节类、管腔类、结构复杂类四种类型,每类器械随机抽取5个清洗后样本进行ATP检测。 1.1采样时间:手术器械清洗后。 1.2采样部位:手术器械全表面。 1.3手术器械检测方法: 1.3.1采样:对器械的全部表面进行采样。 1.3.2激活/震荡:将采样棒蓝色末端彻底按压进入管腔内液体中,激活反应水平窄幅震荡5秒钟。 1.3.3测量:将采样棒放入荧光检测仪中读取数值。 2.内镜:将内镜分为灭菌内镜、高水平消毒内镜两种类型分别抽样检测;每季度抽取科室25%内镜数量进行ATP监测。 2.1采样时间:内镜清洗后。 2.2采样部位:内镜外表面及内腔面。 2.3软式内镜检测方法: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实施方案

吐哈石油医院2015 年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实施方案医院消毒是预防医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消毒效果的监测是评价其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药剂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达标的唯一手段。为规范消毒效果监测,依据卫计委《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规范( 2012版)》特制定哈密地区中心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实施方案。 一、监测项目: 1. 空气消毒效果的监测; 2. 手和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 3. 牙科用水的监测; 4. 内镜消毒及灭菌效果的监测; 5. 使用中消毒剂及灭菌剂的监测; 6. 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 7. 血液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监测 8. 灭菌物品监测 二、监测单的填写: 1. 空气监测:采样地点、样品名称(空气)、采样时间、采样人,检验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 2. 物表监测:采样地点、物表名称(注明所采物品的名称和部位)、采样人、采样时间、检验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3. 手监测:采样地点、被监测人姓名、采样人、采样时间、检验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4. 其他物品的监测:采样地点、样品名称、检验项目、采样人、采样时间等。 (一)空气消毒效果的监测 1. 监测科室:非洁净手术室、产房、血透室、消毒供应室等。 2. 监测频次:重点科室每季度一次,如有疑似感染发生随时采样。 3. 采样(沉降法) ⑴ 采样时间:空气消毒后 4 小时内、操作前。 ⑵ 平板暴露法:(非洁净手术室)暴露前先检查平板是否污染,是否有气泡及霉点。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直径为9cm)放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 1.5m,采样时将平板盖打开,斜扣放于平板旁,暴露15min,在 放置、收取平皿时,手不能在暴露平皿的正上方移动。 ⑶布点方法:室内面积w 30吊,设内、中、外对角线上的3点,内、外点布点部位距墙1M处;室内面积〉30斥,设4角及中央共5点,4角的布点部位距

11手卫生知识试题及答案

手卫生知识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可通过直接接触患者或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获得,随时通过手传播,与医院感染密切相关的是()。 A病毒 B支原体 C暂居菌 D常驻菌 答案:C 2、控制医院感染最简单、最有效、最方便、最经济的方法是()。 A环境消毒 B合理使用抗生素 C洗手 D隔离传染病人 答案:C 3、手消毒效果应达到的要求: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数应()。 A≤10cfu/cm2 B≤5cfu/cm2 C≤15cfu/cm2 D≤8cfu/cm2 答案:A 4、手消毒效果应达到的要求: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数应()。 A≤10cfu/cm2 B≤5cfu/cm2 C≤15cfu/cm2 D≤8cfu/cm2 答案:B 5、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国际洗手日为哪一天?() A10月5日 B10月10日 C10月15日 D10月25日 答案:C 6、严格实施正确的洗手规则,可减少百分之多少的医院感染?() A10%以下 B10-15% C15-20% D20-30% 答案:D

7、用洗手液正确洗手可以减少手部()的细菌。 A10% B 40% C60% D90% 答案:D 8、根据卫生部印发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关于手卫生效果的监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每月对重点部门的医务人员进行手卫生效果监测。 B每季度对重点部门的医务人员进行手卫生效果监测。 C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菌微生物的检测。 答案:A 9、下列哪项不是控制MRSA的主要措施() A严格手卫生 B隔离MRSA C携带者 D戴手套 E 穿鞋套 答案:E 10、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可采用下列哪种方式洗手?() A 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B 流动水洗手 C外科手消毒 答案:A 11、最佳干燥双手方法是() A 烘干机 B 毛巾 C 布巾 D干手纸巾 答案:D 12、外科手消毒必须在何种洗手方式的基础上进行方式?() A 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B 流动水洗手 C 先流动水洗手后再用 D 外科洗手

诊所治疗室、处置室等设置与消毒效果监测要求

诊所治疗室、处置室等设置与消毒效果监测要求 一、规范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 《诊所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10〕75号) 《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WS/T527-2016)》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09》 二、设置要求 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WS/T 527-2016)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内各科室或部门中具有相同医疗服务功能的场所的名称,并规定了场所的功能、基本设施配置及特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治疗准备室 1.功能定位 1.1医务人员为患者实施治疗前准备工作的场所; 1.2配制药液; 1.3存放无菌物品、清洁物品、药品; 2.设施配置 2.1操作台、物(药)品柜、冰箱、治疗车、利器盒、医疗废物桶、非医疗废物桶、手卫生设施; 2.2如果配置化疗药物应配置生物安全柜; 2.3没有与室外直接通风条件的应配置紫外线灯;

3.特定要求 3.1仅允许本岗位医务人员佩戴口罩进入; 3.2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应符合GB 15982的规定。 (二)治疗室 1.功能定位 1.1为患者实施治疗操作,如关节腔内注射、鞘内注射、骨穿、腰穿、胸穿、换药等; 1.2存放无菌物品、清洁物品(如消毒后药杯及管路)等; 2.设施配置 2.1操作台、治疗床、物品柜、治疗车、利器盒、医疗废物桶、非医疗废物桶、手卫生设施; 2.2没有与室外直接通风条件的应配置紫外线灯; 3.特定要求 3.1门诊清洁性治疗和污染性治疗应分室进行,分别设I类(清洁性)治疗室和II类(污染性)治疗室; 3.1.1 I类治疗室进行清洁性治疗,如腰穿、骨穿、胸穿、关节腔内注射、鞘内注射、导尿、清洁换药等; 3.1.2 II类治疗室进行感染性治疗,如感染性伤口换药等; 3.2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应符合GB 15982的规定。 《诊所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10〕75号)规定:治疗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三)处置室

医院物品、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手消毒效果监测

医院物品、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手消毒效果监测 分析医院物品、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手消毒效果监测对降低医院感染的影响。方法每月消毒效果监测1次。操作及判断标准按《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进行。结果医院物品消毒质量合格率从86.52%增至94.79%,物体表面消毒质量合格率从83.91%增至93.02%,不合格科室监测点经整改后重新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医务人员手消毒质量合格率从83.91%增至93.02%,不合格的医务人员经整改后重新监测,合格率达到97.85-99.19%。医院感染发病率从5.6%降至3.6%。结论医院物品、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手消毒效果定期监测对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具有重要作用。 医院感染不但影响医疗效果,而且是导致一些医疗事故的重要因素。因而与 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消毒灭菌监测工作是一个现代化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工作。本文以廊坊市人民医院2007-2009年灭菌物品、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手的消毒灭菌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探讨。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方盘、酒精灯、打灯机、显微镜、冰箱、试管架、无菌生理盐水试管、无菌棉试子、剪刀、镊子、一次性注射器、规格板、9cm普通营养琼脂平板、紫外线指示卡等。1.2 对象手术室、脑外科、骨科、胸泌科、普外科、内干科、妇产科、心内科、神内科、内分泌科、五官科、内二科、儿科、小手术室、疼痛科、皮肤科、传染科、注射科、外科门诊(换药室)、肾内科、急诊科、供应室、泌尿外科、血液科、手显微镜外科、介入、激光室、眼科门诊、口腔科门诊等。物品包括消毒液、透析液、无菌医疗物品、压力蒸气灭菌器生物指示剂等。物体表面包括治疗台、治疗车、胃镜、肠镜、镊子、活检钳等物体表面。手是指医务人员手。 1.3 方法及评价标准分别在各科室设置灭菌物品和物体表面监测点并抽查医务人员手。医务人员手采用随机抽查。监测每月进行1次。具体操作及评价标准按《消毒技术规范》[1]、《医院消毒卫生标准》[2]进行。本文以2007-2009年同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根据以上医院灭菌物品、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手消毒效果监测设置和评价标准,每个灭菌物品监测点同一物品检测3-5个样品,每个样品检测不合格,则该灭菌物品监测点评定不合格;每个物体表面监测点同一物体检测2-4个样点,每个样点检测不合格,则该物体表面监测点评定不合格;同时,在各临床科室随机抽查医务人员手消毒情况。消毒效果是控制医院感染的重要环节。我院三年同期灭菌物品消毒合格率、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手消毒合格率与医院感染发病率见表1。 2007-09灭菌物品89个监测点中77个点合格,合格率为86.52%,12个点不合格,不合格率13.48%。不合格的脑外科、神内科、内干科、妇产科、骨科、激光室、口腔科门诊通知整改后重新监测,合格率为100%。物体表面87个监测点中73个点合格,合格率为83.91%,14个点不合格,不合格率16.09%。不合格的传染科、皮肤科、妇产科通知整改后重新监测,合格率为100%。随机抽取93个医务人员的手,70个合格,合格率为75.27%,23个不合格,不合格率24.73%。不合格的医务人员通知整改后重新监测,合格率为97.85%。同期医院感染发病率5.6%。 2008-09灭菌物品96个监测点中88个点合格,合格率为91.67%,8个点不合格,不合格率8.33%。不合格的科室通知整改后重新监测,合格率为100%。物体表面86个监测点中78个点合格,合格率为90.70%,8个点不合格,不合格率9.30%。不合格的口腔科通知整改后重新监测,合格率为100%。随机抽取112个医务人员的手,96个合格,合格

消毒效果监测标准及采样方法

消毒效果监测标准及采样方法 一、手和皮肤消毒效果监测 1.采样方法:用5㎝×5㎝的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皮肤处,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试管内,及时送检,不规则的皮肤可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 2.注意事项:采样皮肤表面不足5㎝×5㎝,可用相应面积的规格板采样。 3.结果判定: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表面的菌落总数应≤5cfu/cm2. 二、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 1.用5㎝×5㎝的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0.03mol/L磷酸盐缓冲液(PBS)或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4个规格板面积,被采表面<100㎝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2取100㎝2。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表面采样。采样物体表面有消毒剂残留时,采样液应含相应中和剂。 2.结果判定:手术室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5cfu/cm2;妇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室、化验室、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2。 三、空气消毒效果监测

1.采样时间: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消毒或规定的通风换气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或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采样。 2.监测方法: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采用沉降法:室内面积≤30c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应距墙壁1m处;室内面积>30cm2,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的布点位置应距墙壁1m 处。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直径90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1.5m;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旁,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 3.结果判定:非洁净手术室细菌菌落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妇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室、化验室、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 4.注意事项:采样前,关闭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0min 后采样。 四、消毒液的监测 1.用无菌吸管按无菌操作方法吸取1.0ML被检消毒液,加入9ML中和剂中混匀。 2.使用中无菌用消毒液,应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应≤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应≤100cfu/ml。 3.注意事项:采样后4h内检测。

采样方法手和皮肤黏膜消毒效果监测

. 3.17.6 手和皮肤黏膜消毒效果监测 3.17.6.1 采样时间:在消毒后立即采样。 3.17.6.2 采样方法 (1) 手的采样:被检人五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在双手指屈2)30cm,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剪去(一只手涂擦面积约 2 面从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次操作者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入10ml 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2) 皮肤粘膜采样:用5cm×5cm 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皮肤处,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 1 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 5 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10ml 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试管内,立即送检。不规则的粘膜皮肤处可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 3.17.6.3 检测方法 (1) 细菌总数检测:将采样管在混匀器上振荡20s或用力振打80 次,用无菌吸管吸取 1.0ml 待检样品接种于灭菌平皿,每一样本接种2个平皿,内加入已溶化的45℃~48℃的营养琼脂1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置36℃±1℃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采样结果计算方法: 平板上菌落数×稀释倍数2)=────────────────细菌总数(cfu/cm 2) (cm采样面积 (2) 致病菌检测:按3.17.15的原则执行。 3.17.6.4 结果判定 (1) 消毒洗手 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5cfu/cmⅠ、Ⅱ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铜绿假单孢菌为消毒合格。 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10cfu/cmⅢ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毒合格。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Ⅳ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5cfu/cm毒合格。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菌、大肠杆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为消毒合格。 (2)皮肤黏膜:参照手的卫生学标准执行。 3.17.6.5 注意事项 皮肤粘膜采样处,若表面不足5cm×5cm 可用相应面积的规格板采样。 3.17.7 物品和环境表面消毒效果的监测 3.17.7.1 采样时间:在消毒处理后进行采样。 3.17.7.2 采样方法:用5cm×5cm 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采样面积≥2,连续采样 4 个,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100cm 1 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 5 次,并随之转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 .

院内消毒效果监测检验报告单

嘉兴禾美医疗美容医院 院内消毒效果监测检验报告单检测项目:院感监测培养采样人: 采集处环境条件室温____ ℃ 湿度____ %RH 目的:院内消毒效果监测 采集地点:采样时间: 使用平板名称:普通营养琼脂平板采样方法:平板暴露法(沉降法)布点方法:室内面积≤30 m2设内、中、外3点 检测依据:1、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2、《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版 3、浙江省《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结果计算公式: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cfu/ m3)=50000N∕(A ×T) 式中:A—平板面积9cm2T—平板暴露时间minN—平板菌落数CFU/平米 检验仪器:□型电热恒温箱□生物显微镜 标本检测: 采样名称检验结果单位参考值≤500 1.消毒液: 名称:检测结果:CFU/mL 2.空气培养: 名称:区域:检测结果: CFU/皿(90mm)名称:区域:检测结果: CFU/皿(90mm)名称:区域:检测结果: CFU/皿(90mm)名称:区域:检测结果: CFU/皿(90mm)名称:区域:检测结果: CFU/皿(90mm) 3.手培养: 受检者检测结果:CFU/皿(cm2) 4.物体表面: 区域:检测结果:CFU/皿(cm2) 结果判定: Ⅰ类区域:细菌总数≤10cfu∕m3 (或0.2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Ⅱ类区域:细菌总数≤200cfu∕m3 (或4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Ⅲ类区域:细菌总数≤500cfu∕m3 (或10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送检者:检验者: 送检日期:报告日期: 【报告声明】本报告仅对送检样品和本次检测结果负责。本报告单非实验室诊断报告单。

空气消毒效果监测SOP

江苏盛泽医院 空气消毒效果监测 一、采样前准备 1、与微生物联系,领取消毒好的空气培养皿。空气培养皿大盖在下,小盖在上。 2、需采样的房间做好消毒或是自净,并关闭门、窗,挂指示牌,禁止人员进入。 3、科室专人负责,采样前做好手卫生,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二、采样时间 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消毒或规定的通风换气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洁净系统自净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或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采样。 三、采样方法--平板暴露法 1、平皿放置要求 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 0.8m-1.5m;采样时空气培养皿小盖在下,大盖在上,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旁,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皿及时送检。 2、布点图 (1)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 1)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应距墙壁1m 处; 2)室内面积>30m2,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的布点位置应距墙壁1m处。

(2)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 1)手术区万级,周边十万级 周边区 手术区 手术床 2)手术区百级,周边区千级 周边区 手术区 手术床 四、送标本 1)标本运送专人负责,运送途中避免培养皿污染。 2)空气培养皿大盖在下,小盖在上。 五、结果计算(微生物室) 将送检平皿置36±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若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平板暴露法按照平均每皿的菌落数报告:cfu/皿·暴露时间 六、结果判定 环境级别 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手术区周边区 Ⅰ级 (洁净手术室及其他洁净场场所)百级0.2/30min.平皿0.4/30min.平皿万级2/30min.平皿4/30min.平皿 Ⅱ级未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 管室;血液室病房、烧伤病区 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 病区;新生儿室 ≦4cfu/15min.平皿 Ⅲ级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 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 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 院病区等 ≦ 4cfu/5min.平皿 Ⅳ级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 疗(注射、换药等)室;感染 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4cfu/5min.平皿

消毒灭菌效果检测方法.

一、手和皮肤黏膜消毒效果监测 1、采样时间:在消毒后立即采样。 2、采样方法 (1) 手的采样:被检人五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在双手指屈面从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 2 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 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剪去操作者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入 10ml 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2) 皮肤粘膜采样:用 5cm×5cm 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皮肤处,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 1 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 5 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 10ml 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试管内,立即送检。不规则的粘膜皮肤处可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3、检测方法 (1) 细菌总数检测:将采样管在混匀器上振荡20s或用力振打 80 次,用无菌吸管吸取 1.0ml 待检样品接种于灭菌平皿,每一样本接种2个平皿,内加入已溶化的45℃~48℃的营养琼脂 1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置 36℃±1℃温箱培养 48h,计数菌落数。 采样结果计算方法: 平板上菌落数 ×稀释倍数 细菌总数(cfu/cm2)=──────────────── 采样面积(cm2) (2) 致病菌检测:致病菌的检测依据污染情况进行相应指标检测的原则执行。 4、结果判定 (1) 消毒洗手 Ⅰ、Ⅱ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5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孢菌为消毒合格。 Ⅲ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0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Ⅳ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5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菌、大肠杆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为消毒合格。 (2)皮肤黏膜:参照手的卫生学标准执行。 5、注意事项 皮肤粘膜采样处,若表面不足 5cm×5cm 可用相应面积的规格板采样。 二、物品和环境表面消毒效果的监测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及管理部门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查。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监测方法见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1、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化学和生物监测。 1)化学监测: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进行有效浓度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戊二醛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2)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效果监测。 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包括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他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细菌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包括各种灭菌后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活检钳和其他灭菌物品)每月进行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3、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必须对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监测(遵循《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1)物理监测: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温度波动范围+3℃以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

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 灭菌的要求。 2)化学监测:应进行包内、包外化学指示物监测。具体要求为灭菌 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断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3)生物监测:应每周监测一次 4)B-D试验: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日开始 灭菌前进行,B-D测试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5)灭菌器新安装、移位或大修后均应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监测。 生物监测、B-D试验应连续进行三次,三次均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的监测 1)物理监测: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每个灭菌周期的临界参数 如舱内压、温度、过氧化氢的浓度、电源输入和灭菌时间等。灭菌参数要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 2)化学监测: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 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断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生物监测: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3. 5、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照射强度或生物监测。日常监测

《医院空气消毒技术规范》.doc

20xx年《医院空气消毒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气净化 air cleaning 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3.2 洁净手术部(室) 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room) 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3.3 自然通风natural ventilation 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 3.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 air-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air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device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装置。 4 管理及卫生学要求 4.1 空气净化管理要求 4.1.1 医院应根据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空气净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1.2 医院应对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知识的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空气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4.1.3 医院应根据临床科室的感染风险评估,采取适宜的空气净化措施,使其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4.1.4 医院应对全院有关临床科室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 4.2 空气净化卫生要求 4.2.1 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如洁净骨髓移植病房),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更换高效过滤器后、日常监测时,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 50333的要求。 4.2.2 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4.2.3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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