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1

2020年4月19日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加强公司内部沟通,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管理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经营和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须知、通知、意见等。

第三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其中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是必要程序。

第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业务管理类和综合管理类,业务管理类主要是指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行政人事管理类和财务管理类等。

第五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二)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

(二)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拟完成的时间;

(四)承办人。

第三章起草

第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工作、组织起草。涉及其它部门的,其它部门为协助部门或承办部门。

第八条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一般用条文表示,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内容较多的,能够分章,章下设节。

第九条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条管理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具体规范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第十二条现行管理规章制度将被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

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四章征集意见

第十三条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完毕,承办部门应经过公告(公司主页或信息栏等)、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各部门乃至全体职工征集意见。

第十四条全体职工及有关部门应在一周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

第十五条承办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第五章协商

第十六条经归纳,多数意见与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某规定不一致时,承办部门应当就该规定与各部门进行协商。经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报送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六章审核

第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经征集意见并协商后,承办部门应将管理规章制度草案送法务部,并附关于制订xxxx 管理规章制度的说明和有关背景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八条法务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是否与现行管理规章制度相冲突、重复;

(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否具有法律风险;

(六)其它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九条经过法务部审查的管理规章制度,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书后,送总经理办公室签发。

第七章签发

第二十条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的管理规章制度,报请总经理或分管领导以公司名义签发。

第二十一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总经理办公室应统一编号,并转交人力资源部办理印发事宜。

第二十二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明生效时间,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或明确注明具体的生效时间。

第八章公布

第二十三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人力资源部应当在签发之日两日内在公司内部主页或信息栏公布。

第二十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未经公布不生效。

规章制度制定的原则

规章制度制定的原则 【篇一: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维护公司规章制度 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加强公司内部沟通,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管理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经 营和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须知、通知、意见等。 第三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其中起草、征 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是必要程序。 第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业务管理类和综合管理类, 业务管理类主要是指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行 政人事管理类和财务管理类等。 第五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二)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 (二)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拟完成的时间; (四)承办人。 第三章起草 第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工作、组织起草。涉及 其它部门的,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或承办部门。 第八条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一般用条文表达,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 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内容较多的,可以分章,章下设节。

第九条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条管理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具体规范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第十二条现行管理规章制度将被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四章征集意见 第十三条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完毕,承办部门应通过公告(公司主页或信息栏等)、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各部门乃至全体职工征集意见。 第十四条全体职工及有关部门应在一周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第十五条承办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第五章协商 第十六条经归纳,多数意见与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某规定不一致时,承办部门应当就该规定与各部门进行协商。经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报送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第六章审核 第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经征集意见并协商后,承办部门应将管理规章制度草案送法务部,并附关于制订xxxx管理规章制度的说明和有关背景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八条法务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是否与现行管理规章制度相冲突、重复; (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否具有法律风险;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九条经过法务部审查的管理规章制度,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书后,送总经理办公室签发。 第七章签发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及发布办法(通用版)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及发布 办法(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96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及发布办法(通用 版) 第一部分组织机构及纪律规范 第一条为使我司管理秩序正常规范,按照公司管理要求设立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专 职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审、修订发布、宣贯执行、督导工作。 第二条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公司职员在公司履职开展工作期间必须遵照执行 的纪律规范。 第三条各项规章制度中的约束性条款为公司职员不能抵触的,是公司管理部门进行

奖惩的依据。 第二部分制定程序及生效 第四条公司级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并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 议,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五条涉及员工人事、劳资关系及《员工守则》包含的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编写并提交管理中心核准,核准后由管理中心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议, 审议通过的制度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六条各中心部门级规章制度及其他针对性较强的制度,由该中心部门负责组织编 写修订提交管理中心核准,核准后由管理中心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 的制度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三部分修订与执行

(完整版)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认为只要“实体合法”即可。随着现代法治理念的引进,“程序正义”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掀起了司法改革的浪潮。“程序合法”反映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上也经历了一段历程。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里提到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和向劳动者公示。 2006年修改后的《公司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这里所规定的“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也是程序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具体的制定程序要求包括以下两个: 一、经过平等协商程序制定 一个优秀的现代企业必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也是如此,更为重要的是,规章制度关键在于执行,所以,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的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 《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一程序要件与先前法律规定的要求有较大差别,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

规章制度编写规则

规章制度文件编写规范 一、规章制度的结构 【内容划分】 管理制度文件一般由表头、目的、适用范围、职责、管理内容、参考文件、附件、 附录、页码等部分组成。 【层次的描述与编号】 ●章 章是管理制度内容划分的基本单元。在每项管理制度中,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从、 “一”开始对章编号。编号应从“目的”一章开始一直连续到附录之前。 每一章均应有标题。标题应置于编号之后,并与其后条文分行。 ●节 节是章的细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对节编序。如:1.1、1.2、1.3 …,节可给出 标题,标题应置于序号之后,并与其后的条文分行。 ●条 条是节的细分。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对条编号。如:1.1.1、1.2.1、1.2.2…, 同一节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条文时才可设条。例如,第3章的条文中,如果 没有3.2条,就不应设3.1条。条一般不列标题,序号后为正文内容,但有无 标题全文应进行统一。 ●款 款是条的细分,同样使用阿拉伯数字对款编序。如:1.1.1.1、1.1.1.2…, 同一 条文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款项时,才可细分序号,款以下的条文不再进行细 分序号。同一制度文件中,尽可能的避免采用款的细分序号,款不列标题。

●段 是制度正文内容自然的段落的设置,表示一个独立的内容,或对前一内容的补 充。段可以在章、节、条、款内独立使用,但不设立序号。 ●列项 列项可用下述形式引出:一个句子;一个句子的前半部分,该句子由分行列举 的各项来完成。列项中每一项前面用项目符号(·)。如果需要识别时,则在每 一项加上后带半括号的小写英文字母序号a)、b)、c)…。列项可以在章、节、 条、款内独立使用。 二、管理制度的内容 【表头】 ●表头里面包含公司名称及LOGO、制度类型、制度名称、制度编写部门、编号、 版次以及编写及审核批准负责人。 ●管理制度名称的结构为“管理主题+管理制度”。例如: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制 度名称除采用“管理制度”以外,也可采用管理活动的主题与“程序”、“规则”、 “办法”、“规定”等的组合,例如:文件控制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 ●制度名称力求简练,并应明确表示出管理制度的主题,使之与其它管理制度相 区分。名称不应涉及不必要的细节。 如下所示:

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大全.doc

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大全 一、服务承诺制度 (一)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宣传部职能职责,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所称服务承诺制,是指对服务的内容、程序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承担承诺责任的制度。 (三)服务承诺遵循依法、诚信、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 (四)服务标准 1、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负责地接好每一个电话,讲好每一句话,接待好每一位来访者,做好每一件事,干好每一天工作。 2、全面推行文明礼貌服务。推行规范的文明用语,工作中做到热心、耐心、细心;遇事不推、不拖、不卡、不刁难。 3、办理公务做到热情、周到,接待群众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树立文明形象。 4、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事项能立即办的随来随办,能当日办的当日办,一时不能办的也要限时办结。 5、为前来我部办事或咨询的人员当好向导,指明具体办事地点和联系人,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对难以解答清楚的问题及时与有关科室联系或向部领导请示。 6、主动为基层服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机关办事人员,耐心解答问题,做好服务工作,使基层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7、严禁“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态度刁蛮”现象的发生。 (五)应履行的工作承诺: 1、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落;

2、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 3、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4、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 5、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 6、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7、不让单位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 9、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六)各科室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1、服务承诺不兑现的; 2、纠错态度不端正,整改措施不力的; 3、违背服务承诺的其他情形。 (七)本承诺适用于县委宣传部(含讲师团、文明办)机关各科室及全体在职干部职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联系电话:89632923。 二、学习制度 1、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两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集中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做好记录,不外出办事,不会客,讨论时要认真思考,积极发言。 3、坚持搞好自学,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市场经济知识、业务知识和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县领导重要讲话等,并做好读书笔记。 4、认真参加党课学习及其他培训,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 5、理论科负责学习计划的拟订,分管副部长负责招集、主持和领学。 三、工作制度 1、部长办公会制度。部长办公会由部长、副部长组成,必要时由部长指定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部长主持并确定议题,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 2

【制度范例】制定规章制度相关规范

制定规章制度相关规范 第一条本规范规定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工作。 第二条规章制度的结构规范 规章制度的结构:一般由名称、题注、正文三部分组成。正文由总则、分则、附则等部分组成。 (一)总则内容:主要包括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依据、原则、适用范围等。 (二)分则是规章的主体,应当内容翔实,具有操作性,责权利统一。其内容主要包括管理机构及职责,具体的管理方式、方法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权利、义务规范,管理责任追究及激励措施等。 (三)附则内容:主要包括解释权、施行日期等。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格式规范 (一)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性规章制度根据内容需要,其结构可以分为章、条、款、项、目。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款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项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如“第一章”、“第一条”、“(一)”、“1.”、“(1)”等。 (二)公司技术业务性规章制度(精益体系、质量体系、工艺文件等)的结构可采取标准化格式,各章、条、款用阿

拉伯数字加圆点依次表述。如“1.”、“1.1”、“1.1.1”等。 (三)规章制度采用的格式应当依据其繁简程度确定,一般内容较多的可以设章、条、款、项4 级;内容较少的不设章,只设条、款、项3级。 第四条规章制度的名称规范 (一)命名原则 1.命名应当完整、准确、简洁,准确概括出制定规章制度调整的对象。 2.命名一般结构为:单位名称+调整对象+名称类别。 (二)名称的类别 1.经营生产管理一般为章程、规则、办法、实施办法(细则)、规定等;规章制度名称不得使用“条例”等称谓。 2.技术业务管理一般为规程、规范、标准等。 (1)章程:主要是公司基本制度,对企业的性质、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出资人的权利义务、管理体制等事项进行规范。 (2)办法:主要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某一方面的工作或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的规范。 (3)规定:主要对企业某一方面的事项做出部分或者专项性规定。 (4)实施办法:主要对公司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上级有关政策性、指导性规定和公司管理办法、公司某项决策

制定规章制度的原则

制定规章制度的原 则 1

制定规章制度的原则 【篇一: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全鑫建设有限公司 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鑫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全鑫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使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促进依法治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鑫公司制定、修改、废止全鑫公司规章制度及其相关活动。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全鑫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全鑫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四条规章制度制定应当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遵循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制度的制定应对遵循以下原则

(一)制度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鑫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维护全鑫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制度要即能对集团经营管理的漏洞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又能满足公司商业模式对时间的要求,起到保障、推动公司经营,管理的目的。 (四)制度要做到言不烦、简练易懂、表意准确无歧义,形成全面、清晰的,便于操作的行为标准和行动指南,科学合理地规定法人及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和企业员工的权力、责任、业务和利益。 (五)上层级管理制度效力高于下层级制度,下层级制度不得与上层级制度相抵触,发生抵触是下层级制度无效。 第二章规章制度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全鑫公司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全鑫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名称包括“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决定”、“指导意见”、“操作规程”等。 “规定”是指对全鑫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规定。“办法”是指对全鑫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体规定。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 制约:行政合理性原则?各个国家都发展出相应的原则对自由裁量权进行制约,这些原则主要体现为行政合理性原则。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学生权利意识不断高涨,人们不再将学生视为消极、被动的受教育者和被管理者,逐渐承认他们在进入学校之后仍然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因此,要求学校的行为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也是对学生权利日益重视的体现,是教育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不像行政合法性原则所要求的那样彻底和严格,否则自由裁量权将失去存在意义。在制定校规校纪时,学校如何才能够把握好适度的自由裁量权呢? 首先,学校在制定校规校纪时,动因要符合目的,比如制定校规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教育和管理学生、维持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而不是为了歧视某类学生或剥夺某些学生的权益。?其次,学校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时,应当考虑该制度相关的合理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究竟哪些是相关因素、哪些是不相关因素,应当根据每一个具体制度或事项决定,并没有绝对不变的说法。如在制定学生升降级、分流等制度时,学生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性向评价以及学生本人的志向等因素就是相关因素,而学生的容貌、衣着等则可能是不相关因素。?最后,学校在制定校规时还要做到合乎情理,兼顾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和保护学生的权益。在制定的校规可能对学生的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将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 概念:学校自由裁量权?学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也会遇到合理性问题。学校是一个以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为主要目的的组织,为了使其积极主动地完成教育目标,法律需要赋予它相当多的自由裁量权,即学校对很多事务享有自由判断并作出决定的权力。学校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时,可以根据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和判断做出规定,一般都不涉及违法的问题。 应当提倡:学生参与制定规章?无论公立学校还是民办学校,虽然学生没有法定的权利参与制定校规校纪,但从学校民主的角度考虑,允许学生参与讨论制定与自己有关的规章制度,既能更好地反映学生的意见,使规章制度符合现实,实施起来也会减少学生的心理抗拒,是应当提倡的。 加强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是前提。 高校行政工作实质上是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服务,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服务。作为高校行政工作重要依据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制定程序上,都应体现这一理念。新时期,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应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权利和利益出发,以提高行政工作的水平,特别是推动新组建高校的实质性融合和跨越式发展为目标。 对于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校的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都要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必须从战略的意义上对待。在遵循依法治校原则的前提下,既要强调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又要强调保障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权利;既要强调规章制度实体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又要强调制定程序的正当性。 (二)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是关键。 目前,高校的规章制度一般都是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法制工作部门负责审查,经校长(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公布施行。因此,规范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涉及起草、审查、审议与决定以及公布等诸多环节。 首先,起草工作最具基础性,对于保证规章制度草案的质量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起草工作开始前,起草部门应当对拟起草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学校也应按期编制计划。只有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项目,经批准并列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加强公司内部沟通,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管理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经营和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须知、通知、意见等。 第三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其中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是必要程序。 第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业务管理类和综合管理类,业务管理类主要是指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行政人事管理类和财务管理类等。 第五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二)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 (二)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拟完成的时间; (四)承办人。 第三章起草 第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工作、组织起草。涉及其它部门的,其他部门为协

助部门或承办部门。 第八条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一般用条文表达,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内容较多的,可以分章,章下设节。 第九条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条管理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具体规范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第十二条现行管理规章制度将被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四章征集意见 第十三条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完毕,承办部门应通过公告(公司主页或信息栏等)、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各部门乃至全体职工征集意见。 第十四条全体职工及有关部门应在一周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 第十五条承办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第五章协商 第十六条经归纳,多数意见与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某规定不一致时,承办部门应当就该规定与各部门进行协商。经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报送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六章审核 第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经征集意见并协商后,承办部门应将管理规章制度草案送法务部,并附关于制订XXXX 管理规章制度的说明和有关背景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八条法务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是否与现行管理规章制度相冲突、重复;

规章制度规定

规章制度规定 1

规章制度规定 【篇一: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____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四日____控股集团印发的《____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五)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规范组织纪律,经支部研究报局党组同意,特制定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政治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以下党风廉政责任制。 1.支部党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向局党总支书面报告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支部党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4.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

批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6.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建设是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 (一)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制定的文件,并做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原则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和履行劳动义务。”在《劳动法》中之因此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由于国家制定的劳动法律、法规带有一定的原则性和普遍指导性,不可能具体到每个地区、行业、岗位,而最具体、最切合实际、最容易被企业和职工了解把握付诸实施的是“企业劳动规章”。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则是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治理的重要依据,是企业职工行为的准则。企业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关系到国家的劳动法律能否得到准确的贯彻执行,关系到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会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因此,劳动部公布了《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7]338号),这也是国家规范企业“劳动规章制度”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仲裁实践中我们认为,一部完整规范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应符合两个差不多条件:一是内容合法,即符合法律、法规,公平,不具有欺诈、协迫或乘人之危等内容;二是程序民主,即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应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为实现上述目的,企业制订劳动规章制度应坚持以下原则: 1. 遵守《劳动法》的原则。《劳动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切违抗《劳动法》确立的差不多原则的内容差不多上无效的。此外,违抗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法律的内容,也差不多上无效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因此,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订也要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需要专门讲明的是,法律能够设定处罚权,行政法规按照法律授权能够设定部分处罚权,地点法规也能够设定部分处罚权,规章(包括行政规章和地点规章)则无权设定处罚权,只能在权限范畴内,依据法律、法规,将已有的

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使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促进依法治企,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制定、修改、废止公司规章制度及其相关活动。下属分子公司、事业部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生产经营和其它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规定、办法以及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4 起草、修改、审核、发布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4.1 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4.2 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原则; 4.3 系统化原则; 4.4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5 公司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6 公司管理部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6.1 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6.2 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6.3 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6.4 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6.5 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6 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6.7 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6.8 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6.9 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7 公司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7.1 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7.2 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第三章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8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9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规章制度制定规则

XXXX公司 规章制度制定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提高规章制度的制定水平,保证规章制度的制定质量,确保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审核、发布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发布实施,调整公司经营活动,指导、约束各单位及全体员工行为的具有普遍性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形式为管理制度、办法、规定、规则、细则等。 第四条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综合管理类规章制度和业务管理类规章制度。综合管理类规章制度包括:合同管理、经营责任考核、对外投资管理、股权管理、会议管理、公文管理、保密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业务管理类规章制度包括:计划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资管理、设备工具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起草、修订、审核、发布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原则; (二)认真调查研究,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的原则; (三)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则; (四)民主与集中的原则。 第二章规章制度制定计划 第六条按照业务分工,公司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计划,并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规章制度制定计划表》报送企管经营部,由企管经营部对各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计划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公司下一年度规章制度制定总体计划。 第七条规章制度制定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的目的; (二)规章制度制定的主要内容; (三)规章制度制定的起草和发布单位; (四)规章制度制定的完成时间。 第八条各单位每年至少应当向企管经营部提交一个以上的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草案。 第三章规章制度制定规范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加强公司内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管理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经营和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须知、通知、意见等。 第三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其中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是必要程序。 第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业务管理类和综合管理类,业务管理类主要是指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行政人事管理类和财务管理类等。 第五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二)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 (二)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拟完成的时间; (四)承办人。 第三章起草 第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工作、组织起草。涉及其它部门的,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或承办部门。

第八条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一般用条文表达,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内容较多的,可以分章,章下设节。 第九条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条管理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具体规范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第十二条现行管理规章制度将被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四章征集意见 第十三条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完毕,承办部门应通过公告(公司主页或信息栏等)、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各部门乃至全体职工征集意见。 第十四条全体职工及有关部门应在一周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 第十五条承办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第五章协商 第十六条经归纳,多数意见与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某规定不一致时,承办部门应当就该规定与各部门进行协商。经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报送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六章审核 第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经征集意见并协商后,承办部门应将管理规章制度草案送法务部,并附关于制订XXXX管理规章制度的说明和有关背景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八条法务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是否与现行管理规章制度相冲突、重复; (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1 2020年4月19日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加强公司内部沟通,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管理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经营和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须知、通知、意见等。 第三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其中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是必要程序。 第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业务管理类和综合管理类,业务管理类主要是指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行政人事管理类和财务管理类等。 第五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二)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立项 2 2020年4月19日

第六条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 (二)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拟完成的时间; (四)承办人。 第三章起草 第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工作、组织起草。涉及其它部门的,其它部门为协助部门或承办部门。 第八条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一般用条文表示,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内容较多的,能够分章,章下设节。 第九条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条管理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具体规范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3 2020年4月19日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规范.doc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规范 【管理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规范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行使日常管理权的法律依据,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 一、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二、民主程序是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效。 三、“民主程序”不是指一定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开会表决同意,而是一定要平等协商。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以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平等协商方式尊重劳动者意见的程序就是“民主程序”。 四、用人单位有权利拒绝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提出的方案与意见。用人单位拒绝方案意见但有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的过程,一样是“民主程序”。 五、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没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该规章制度对其无效。 六、规章制度中规定其“最终解释权”属于用人单位的无效。 七、人民法院有权审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无效。

八、人民法院有权审查规章制度的合理性。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超越合理权限对劳动者设定义务,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合情合理也是规章制度有效的条件之一。 九、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同优先规章制度适用。 十、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套用所谓知名企业的“模板”。企业间的差异是如此之大,套用行为是在制造潜在的劳动纠纷。 企业行为规范开发1 企业行为规范开发 在CIS中,企业理念是灵魂,视觉识别是理念静态的表现,行为识别是理念动态的表现。企业这个法人如同自然人,一言一

制度制定原则

公司制度制定原则 为了有序地组织生产和进行经营管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以约束员工行为。其功能,一方面,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种准则,从而有助于抑制企业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另一方面,它还可以被用来裁决企业中可能发生的种种冲突。制定制度要注意一下四个方面: 一、规章制度的建设要结合企业实际。 1.制度会随时间而逐渐演化,规章制度要与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企业起步价段,制度要少而精确;而后随公司发展慢慢 2.规章制度要与空间环境相适应,不同的空间环境将导致不同的制度体系,有些制度适用的空间尺度大,适于推广,而有些制度只在特定的小范围内有效。 3.规章制度有价值特征。它反映着规章制度制定者所主张的企业价值观,并具有很强的内在影响力,其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能与企业内在的价值观相吻合。如果一味仿效成功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极易造成规章制度“水土不服”的情况,反而会影响企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规章制度制定要把握好稳定性和开放性。 制度一般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规章制度必须随着多变的环境及时变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规章制度又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因为稳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使人们养成近乎本能的遵循习惯,可以大大减少规章制度的执行成本。 因此制度在修改和完善过程中,将制度分为两种进行:指令性的(即精确地指示人们应采取什么行动以实现特定的目标)和指导性的(即并不明确地给出有具体指向,比如应该干什么的命令,从而给行为人留下了自主判断和行动的空间)。 其次,从规章制度的层次看,制度可分为具体制度和核心制度。其中,核心制度与企业文化、企业战略密切相关,并借此使具体制度得以协调。而规章制度的稳定性正是源于核心规章制度。 三、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具有公平性。 规章制度的对每位员工都是平等的,它为每一个主体提供了平等的发展机会,而不能有例外和特权的存在。企业中的熟人文化,应该避免。制度的执行者应当维护制度的公平性。 四、规章制度要具有系统性 1.制定规章制度时,要站在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角度订立制度,避免规章制度表面上看面面俱到,实际上却是各自为政。 2.新旧制度相互重替代时,最好在原制度上进行细化或补充,防止新旧制度相互冲突。 3.规章制度除了拥有实体制度,还要有保证制度实施的程序制度;细节设计要严谨。 4.规章制度用来规范职工行为的,而不是处罚职工的“惩罚条例”,因此要有适当的激励功能,没有激励的规章制度会严重抑制员工的创造性。 5.制度在制定和修改后,由员工执行,因此要注重就制度内容对职工的培训,这样规章制度方可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