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上交通安全规定【模板】

市水上交通安全规定【模板】
市水上交通安全规定【模板】

XX市水上交通安全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XX市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以下简称XX市水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搜寻救助等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以及对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救援机制,协调解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人员、装备,安排相应经费,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健全所管辖区域内行政村(社区)和船舶、浮动设施所有人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四条 XX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所辖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渔业养殖水域和渔港水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体育运动船艇、水上赛事等的安全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水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旅游、航道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机构),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从事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船舶、浮动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依法登记并配备符合规定的船员后,方可航行或者从事有关活动。

船舶、浮动设施应当配备消防、救生、防污、应急等设备和器材,保持连续符合检验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状态,并保证适于安全航行、停泊或者从事有关活动。

船舶、浮动设施所有人、经营人不得擅自改装船舶、浮动设施,确需改装的,应当提前向船舶检验机构重新申请检验。

船舶应当按照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抗风等级要求航行,并根据风力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抗风措施。

第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划定并公布XX市水域船舶报告区,制定船舶报告管理规定。

船舶应当按照船舶报告管理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九条设置水上加油站,应当符合水上交通安全、防治水域污染和有关布点规划的要求。

第十条禁止在XX市内河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第十一条依法需要引航的船舶,应当向引航机构申请引航。

引航机构应当满足船舶提出的正当引航要求,及时为船舶提供引航服务,不得无故拒绝或者拖延。

引航员引领船舶应当遵守通航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在引航锚地或者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登离轮点登离被引领船舶;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需改变地点登离被引领船舶或者改变引航计划的,引航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二条船舶在等候过闸或者过闸期间,应当密切注意水位、水流变化情况,保持船舶之间的安全距离。

第十三条船舶应当根据其种类、吨位、长度、吃水状况,按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及其它规定,在码头、泊位和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

XX供水枢纽上游库区正常蓄水位期间,船舶通过广济桥桥梁水域的航速不得超过5节。

禁止船舶在北关引韩至XX供水枢纽及韩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域停泊、候航,但是码头水域、广济桥下游候航锚地、船闸候航区除外。

船舶停泊,应当留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值班。

第十四条船舶在进行下列活动时,应当避让顺航道航行的船舶:(一)进入或者驶出航道;

(二)进出锚地;

(三)系解浮筒、靠离码头;

(四)进出船坞。

第十五条船舶航行应当保持正规了望,并以安全航速行驶。

第十六条能见度不良时,船舶应当备车、备锚,谨慎驾驶,加强了望,注意与附近行驶船舶的联系,并按规定鸣放雾号。

第十七条对水库、城市园林水域和风景名胜区水域等封闭及半封闭水域的游乐设施、自用船舶、农用船舶及其他非运输船艇,由水

域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水务、城市园林及风景名胜区等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在水库、城市园林水域和风景名胜区水域等封闭及半封闭水域从事水上载客旅游、观光、娱乐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与水域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水务、城市园林及风景名胜区等管理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搜救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水库、城市园林水域和风景名胜区水域等封闭及半封闭水域内的游乐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渡口渡船、自用船舶、游艇管理

第十九条 XX市渡口渡船管理按《XX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自用船舶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工作,并将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用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机构、人员,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用船舶摸查工作,记录自用船舶概况、航行区域、用途和操作人员等相关情况,对自用船舶进行测量和标识船名,并建立相关台账。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与本村(居)委自用船舶所有人、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与自用船舶所有人签订自用船舶安全责任保证书,在村(居)民安全公约中明确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内容,加强对自用船舶的安全管理,教育本村(居)民自觉遵守水上安全法

规,及时制止自用船舶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自用船舶所有人应对自用船舶负安全主体责任,应当与本村(居)民委员会签订自用船舶安全责任保证书,并支持配合村(居)民委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自用船舶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自用船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操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操作能力;

(二)搭乘人员不得超过三人(含操作人员);

(三)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或者器材;

(四)不得在洪水、水流湍急或者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航行;

(五)不得超出核定区域活动,不得在主航道航行,需借用主航道时应当靠边航行,穿越主航道时应当避让其他船舶;

(六)不得在主航道或者禁止抛锚水域停泊;

(七)不得从事客(渡)运、经营性运输等活动,不得载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

第二十四条对不配合摸查和日常管理工作,不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的自用船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整治清理。

第二十五条游艇应当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批准或者认可的游艇检验规定和规范进行检验,并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后方可使用。

游艇取得国籍证书或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后方可在XX市限定水域航行、停泊。

船舶管理制度

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维护水上交通运输秩序,严格安全管理职责,狠抓责任制落实,严厉打击违章、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管理 一、沙船、渔船业主要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1000-20000元/年,如遇到船上工作人员、船舶业主有违法、违规操作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从安全风险保证金里扣除。 二、安监办签字确认船舶平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后,方能履行年审、检验相关手续。 三、安监办签字确认船舶平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后,客渡船义工、渡工方能到财政办办理油料补贴。 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船舶安全管理领导组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安排部署重大安全活动。 二、不定期召开船舶业主例会,镇安监办主持召开,全体船舶业主参加,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总结本季度工作,通报各类违法、违章情况,安排布置下季度工作。 三、船舶业主必须严格会议要求参会,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必须书面请假报镇安监办。 四、船舶业主认真遵守会议规则,如有违反者将扣安全保证金50元/次。

检查制度 一、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不低于四次,镇安监办开展不定期的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每月不低于五天,逢场天、重大节假日值班人员深入码头检查,遇到汛期、雨雾恶劣天气等不利通航条件及其解除时,船舶管理员利用电话、短信等有效手段及时发布禁航、通航信息。检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深入到各渡口、码头,抓好现场监管,不得走形式、走过场。 二、检查对象:镇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捕捞作业等的各类船舶。 三、检查重点:鱼鳞嘴、盐渠、黄堆码头的客渡船、在河上作业的采砂船舶以及辖区水域上的自用船和渔船。 四、检查内容:各类船舶的证书、证件、签单放行落实情况,违章违法情况,船舶的检验及年审情况,救生衣配备及穿戴情况。 五、对检查出的隐患,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查出违章、违法的事件,应及时办理,根据情节进行查处。

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施工船舶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按照交通部2011年5号令及水上安全有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确保航道交通秩序的稳定,确保通航安全、吹填造陆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保障海上施工船舶、施工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护海洋环境。特制定项目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1、项目部成立水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付组长 成员 2、船舶安全管理由项目部机务部门负责。 二、规章制度建设: 1、建立项目部船舶安全管理各项安全制度,包括目标责任书制度,船舶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 三、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水上安全的基础台帐,日常管理档案等。 2、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执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3、严禁施工船舶穿越南疆港区航道,保持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要求各施工船舶必须按照项目部指定的船舶进场航行路线行驶,避免船舶互相碰撞。 四、水上安全检查

1、认真执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2、依法实施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3、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按规定上报隐患和事故。 五、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工作 1、建立项目部水上交通事故预案。 2、及时处置各种水上交通安全险情。 3、定期开展应急演习。 六、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船舶管理人员、船舶船主等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率达100%。 2、各类船舶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 4、运用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群众性水上交通安全宣传。 七、事故控制目标 1、辖区无水上交通死亡事故发生。 2、非水上交通死亡事故控制目标范围之内。

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我委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交通局及海事事务所等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求发展”的高度出发,通过全乡各职能部门的团结协作,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拼搏,使我乡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有力地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迅速的发展,现将我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委把抓好水运安全工作作为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抓紧、抓实。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坚持“保稳定、顾大局、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发展观。于2月初和涉及的2个村签订船舶安全责任书9份,签到各个船主,为确实保证水上交通安全,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领导组,同时把水运安全与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一并抓好、抓实,形成乡、村、社、个人层层负责、层层落实,人人重视水运安全的良好格局。 二、狠抓落实,完善措施 在今年9月份县海事处对船员进行了培训,并配发了救生衣等相关器材。结合上级关于渡船、渡口专项整治的要求,我乡从10月份在市海事局及县交通局的帮助下,组成水运安全检查组对各村主任、安全员、船主进行了一次船舶安全教育培训,并

对辖区内的4个渡口5艘船舶建立了管理台帐,下达了停运整改通知书。 要求完善相关渡运手续,定期对船舶进行维修,渡口上必须牵安全钢索,确实保证安全渡运。同时在涉及渡船的村社聘任了一名渡船安全监察员,负责本船舶的签单发航记录和日常船舶安全检查及相关船舶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对已渡该桥的渡口,要求船主将船只进行销毁,确保渡口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为及时把相关水运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到村社,领导组采取分级宣传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首先召开村干部会议,把宣传的重点、内容传达给村干部,其次村干部召开村民小组和船主参加的小组会议,最后由村民小组长召开社员大会进行传达。通过层层传达,层层落实,有效地传达了会议精神。截止目前利用赶集天宣传2场次,受教育群众1.2万人,书写宣传标语20余份。 四、存在问题 (一)人少事多,经费紧张,船舶年久失修,虽下达整改通知书但因乡政府和村委会距渡口较远,不能及时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从而给我乡的水运安全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部分群众对水运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要求每个渡口上必须牵安全钢索,船主经济有限,乡政府财政紧张。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制度

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今,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沿海和内河水域进行下列涉及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以下简称施工作业),适用本规定: (一)设置、拆除水上水下设施; (二)修建码头、船坞、船台、闸坝,构筑各类堤岸或人工。 (三)架设桥梁、索道,构筑水下隧道; (四)打捞沉船、沉物; (五)铺设、撤除、检修水上水下电缆或管道;

(六)设置用于捕捞、养殖的固定网具设施; (七)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竹木排筏系缆桩以及类似的设施; (八)进行影响水土—交通安全的海洋及气象观测、水文测量、地质调查、科学研究等活动: (九)清除水面垃圾; (十)扫海、疏浚、爆破、打桩、拔桩、填埋、挖砂、淘金、采石、抛泥沙石; (十一)救助遇难船舶,或紧急清除水面污染物、水下污染源; (十二)其它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或对通航环境产生影响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以下简称港监局)主管全国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港务(港航)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监)具体负责其管辖水域内的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和申请 第四条建设者或施工者(以下统称施工作业者)从事本规

定第二条规定的施工作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施工作业所在地的港监提出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以下简称申请),接受港监的审核。 涉及多类型、多科目施工作业的建设工程或涉及多个施工作业者的工程,可由对工程总负责的施工作业者统一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由具体从事某一类型和某一科目的施工作业者就涉及本类型和本科目的施工作业分别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至(五)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在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20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六)至第(十)、第(十二)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于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15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除第二条第(十一)项规定外,从事涉及本规定第二条中其它各项的突击性或临时、零星施工作业,其书面申请可与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申请一并提出。 第六条从事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一)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编号:SM-ZD-74870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 施方案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根据朝阳市交通局、凌源市政府《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严监管、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主线,以“注重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江苏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江苏省水上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摸清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底数,辨明风险、排查隐患,着力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不断降低水上交通、港口事故发生率,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保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往年同期不增加。 二、整治范围 在江苏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港口码头、航运公司、桥梁建设经营单位等涉水企业。突出渡口、危化品、桥梁、船员等重点方面,突出渡船安全营运、危化品水路运输及船舶配员、桥梁防撞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对船舶超载超航区航行、配员不足、长期脱管、“三无”船舶非法载客及作业、以及恶劣天气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综合整治,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重点 交通运输部门承担江苏内河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江苏海事局承担长江江苏段及南通沿海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连云港海事局承担职责范围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企业承担港口危化品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作业安全生产的具体监管工作。渡运单位承担渡口运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承

担乡镇渡口管理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承担乡镇渡口渡运秩序的安全监管责任,交通运输部门、江苏海事局依据各自职责共同负责长江客汽渡的安全监管。 (一)开展船载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 1.危险货物货主(码头)要落实高质量选船机制,严格执行选船检查标准。 2.交通运输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督促港口码头单位和船舶严格落实船岸界面检查制度,杜绝违规操作。 3.交通运输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管控,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禁止600总吨及以下载运化学品船在江苏内河水域(包括长江)航行。2020年底前,禁止所有单壳化学品船和油船在江苏内河水域(包括长江)航行、停泊。长江水域危险货物船队被拖驳船不得超过5艘。 4.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强化危化品运输船舶现场监管,严厉查处谎报瞒报、非法洗舱、非法处置货物残余物等违法行为,对整治期间存有前述行为的船舶,实施重点监控直至禁航,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港口码头单位,限制直至禁止其在江苏港口装卸作业。 (二)开展港口危化品作业专项整治 5.落实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和装卸企业要配备至少1名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15%并逐步提高。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外部的距离必须满足设计建造时的《海港总体设计规范》《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油气化工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等标准要求,对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港口企业,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责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到位。

游船安全管理规定

游船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游船的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水域和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二、游船配置的消防、救生、对讲机等有关安全设备的数量和存放位置应满足游船技术证书规定的要求,确保游船适航。 三、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应的适任证书方可持证上岗,酒后及影响正常操作的带病人员禁止上岗。 四、根据湖区和公司实际情况,轮机和水手兼顾安全员或救生员。 五、船艇各种证书要随船放置或随身携带,以便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检查。 六、旅游码头及各安全设施要保证安全可靠,做到随时检查和检修,消除事故隐患。 七、游船艇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出航: 1、非正常营运和接待; 2、夜间; 3、能见度不良的雨天、雾天;

4、风力、浪高均达到船艇检验证书规定的限制条件; 5、乘客超出载客定额; 6、海事部门认为不能保证安全出航的其他情况。 八、游船航行时应遵守以下制度: 1、船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航道,用安全航速行驶,航行时原则上靠右行驶,不得追逐、嬉戏强行,做到礼让三先、文明驾驶; 2、船艇进出码头必须做到安全有序; 3、船艇必须做到在旅游码头上下游客,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4、游客上船后应掌握游客人数,并引导游客按座位均匀坐好,以保持游船平稳,防止游船倾斜; 5、游客乘坐快艇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否则不得出航; 6、游船在出航时船员应保持一切通讯设备畅通,形成船艇、码头、陆地三点连线。 九、公司要在上级部门的管理下,对游船的航行、停泊、作业安全负责,并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事故应急救助预案; 2、组织所属游船及船员接受海事及上级安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3、保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水上交通安全小知识

水上交通安全小知识 水上交通安全小知识一: 一、乘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乘船时要注意安全,不要把危险物品、禁运物品带上船。 不要乘坐无证船、人货混装船以及其他简陋船只。 遇到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最好不要冒险乘坐渡船或其他小型船只。 集体乘船,要听从指挥。上下船时,要排队有序地进行,不要争先恐后,以免落水、挤伤、压伤或造成船舶倾斜,甚至引起翻船。 船舶浮于水面靠的是水的浮力,其受载有一定的限度,如果超过了限度,船行时就会有沉没的危险。所以,同学们乘船时一定注意,不要坐超载船只。 船靠、离码头或驶过风景区时,不要聚集在船的一侧,以防船倾斜翻沉。遇到紧急情况,要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自作主张跳船。上船后要留心通往甲板的最近通道和摆放救生衣的位置。这样,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就可以争取时间。在船上要保持安静,不要吵闹,要仔细听清服务员的要求。 在联运线上旅行的人要注意按指定日期、时间向中转港、站、码头办理换乘手续,以免漏乘。 乘船时,自己一个人不要到甲板上去,大人在旁边时也要注

意抓牢扶手,以免掉入水中。 船上的许多设备,直接影响船舶的安全行驶,特别是一些救生消防措施,它们存放的位置有一定的规范,不能随意挪动。 二、翻船后的自救方法 当遇到风浪袭击时,不要慌乱,要保持镇静,不要站起来或倾向船的一侧,要在船舱内分散坐好,使船保持平衡。若水进入船内,要全力以赴将水排出去。 如果发生翻船事故,要懂得木制船只一般是不会下沉的。人被抛入水中,应该立即抓住船舷并设法爬到翻扣的船底上。在离岸边较远时,最好的办法是等待求助。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成的船翻了以后会下沉。但有时船翻后,因船舱中有大量空气,能使船漂浮在水面上,这时不要再将船正过来,要尽量使其保持平衡,避免空气跑掉,并设法抓住翻扣的船只,以等待救助,这也是一种自救的办法。 海上遇到事故需弃船避难时,首先要对浮舟进行检查,清点好带到浮舟上去的备用品,将火柴、打火机、指南针、手表等装入塑料袋中,避免被海水打湿。根据一般原则,在最初24小时内应该避免喝水、吃饭,培养自己节食的耐力。长期在海上随风漂流时,容易生水疽、皮炎和眼球炎症等。此刻,不要将水疽弄破,最好消毒后待其自然干燥。对于皮炎和眼球炎症,要避免阳光直射。坐在浮舟上时间过长,会感到不舒服,所以坐久时要活动活动手脚,使臂时和肩膀的关节、腿部的肌肉得以放松。同时,应注意保暖,不要被海水打湿身体。 水上交通安全小知识二: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正式版

Making a comprehensive plan from the target requirements and content,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to complete a certain item, are the guarantee of smooth implementation.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正 式版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计划资料适用于对某个事项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目的为完成某事项而进行的活动而制定,是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渡运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省政府154号令和市、区政府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整体规划,结合我镇渡运安全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以全面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水上交通安全法规为载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基

本原则,真正做到强化管理,消除隐患,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确保年内不发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1、每月召开一次水上交通领导成员、乡管员、涉及有渡口村的村书记及每渡口一名渡工参加的水上交通安全例会,意在摸清安全隐患及时总结本月水上交通安全经验。传达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补充制定或下达的新的工作任务,布置我镇安全渡运工作任务,逐时提出新的工作任务及管理方法。 2、按照渡口座落位置,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签定安全渡运责任书,并且依据所辖范围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水上交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 作的思考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672-86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近年来宜宾县水上交通事故频发,水上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0xx年3月6日,凤仪乡燕子坡渡口发生一起人力客渡船沉没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20xx年5月14日,川宜县货0056号货船和益丰618号货船分别在屏山县新市镇、翠屏区潼关码头发生沉船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20xx年9月13日,泥溪镇阳坪村中路组发生一起农户自制自用小船意外翻沉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失踪。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蒙受了巨大损失,而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为此,本文结合宜宾县实际,对进一步深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作以下思考。 一、基本情况 宜宾县幅员面积2964平方公里,地处金沙江、岷

通航安全管理制度

xx公司企业标准 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QSE/HWE·C22-13-2003 版本状态:B/0 控制状态:受控 发放号码:总字 发布日期:2003-05-01 生效日期:2003-06-01 xx公司编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今,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沿海和内河水域进行下列涉及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以下简称施工作业),适用本规定: (一)设置、拆除水上水下设施; (二)修建码头、船坞、船台、闸坝,构筑各类堤岸或人工。 (三)架设桥梁、索道,构筑水下隧道; (四)打捞沉船、沉物; (五)铺设、撤除、检修水上水下电缆或管道; (六)设置用于捕捞、养殖的固定网具设施; (七)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竹木排筏系缆桩以及类似的设施; (八)进行影响水土—交通安全的海洋及气象观测、水文测量、地质调查、科学研究等活动: (九)清除水面垃圾; (十)扫海、疏浚、爆破、打桩、拔桩、填埋、挖砂、淘金、采石、抛泥沙石; (十一)救助遇难船舶,或紧急清除水面污染物、水下污染源; (十二)其它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或对通航环境产生影响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以下简称港监局)主管全国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港务(港航)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监)具体负责其管辖水域内的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和申请 第四条建设者或施工者(以下统称施工作业者)从事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施工作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施工作业所在地的港监提出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以下简称申请),接受港监的审核。 涉及多类型、多科目施工作业的建设工程或涉及多个施工作业者的工程,可由对工程总负责的施工作业者统一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由具体从事某一类型和某一科目的施工作业者就涉及本类型和本科目的施工作业分别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至(五)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在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20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六)至第(十)、第(十二)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于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15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除第二条第(十一)项规定外,从事涉及本规定第二条中其它各项的突击性或临时、零星施工作业,其书面申请可与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申请一并提出。

学校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实施方案

三台县向阳中学 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之际,结合省、市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的相关要求,为认真开展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活动。特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学校领导接到上级文件和通知后,立即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讨论执行方案和活动措施,积极准备相关的人力和物力,为活动的扎实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组长:何仕国 副组长:赵元贵 成员:羊旭刘海军江兵兰举宋小军赵军兰素芳蒋伯成 二、活动措施 1、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教育。 1)在学校行政坚强的领导下,在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之际,召开全校教职员工会议,学习文件和安排部署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 2)采用年级负责制,利用学校网站、校讯通等加大对班主任的培训,发放专门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资料包,要求每一位班主任备好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备课,同时安排落实好“四个一”活动。

①上好一堂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课。 ②召开一次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主题本队会。 ③办好一起交通安全知识板报。 ④举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2、搞好学生的知识宣传和交通知识的竞赛。 1)各班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各班通过预赛决胜出两名选手参加学校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2)在安办牵头组织下,12月2日中午召开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及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赛。 3)各班要求和安排学生积极参加“小手拉大手”活动,在亲戚和朋友当中进行广泛宣传,认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三、考核和要求 1、各年级部门负责同志都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的安排和部署。 2、各年级各班活动的开展第一时间以相片形式公示和展出,特别优秀的班级报学校、学区表彰。 3、为使活动有实效和成功开展,学校安办将认真排查各班各年级开展情况,并纳入班主任考核。 三台县向阳中学 2013年12月2日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水上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我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市、沿河各镇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非法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水运条件的进一步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使水上交通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水运业户和船舶、船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水上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实现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成立市水上交通安

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一)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市专项整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长:*市交通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市交通局老干部协理员 副组长:沿河各镇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副职 成员:沿河各镇船舶管理员 (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处,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市地方海事处处长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一)对企业(业户)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市政府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企业(业户)内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隐患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2020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2020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本文是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管理2020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一年来,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海事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县交通局直接领导下,以党的**大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水运安全管理的职能作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纠正水上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取缔“三无”船舶,大力宣传水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业务管理工作。我处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水域、重点渡口、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安全监控,定期开展了“春运”、“六月安全月”、“汛期”、“十一黄金周”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及隐患排查、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现场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通过全体职工的努力工作,真抓实干,全年水上交通未发生一起大小事故,为创建平安和谐**再创新功。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沙江流经我县168.2公里,有渡口22道,有营运船舶11艘:“其中有客渡船10艘,滚装船1艘。”总吨位337;主机功率362.2千瓦;138客位。有海事执法人员4人,签单发航人员10人,全年完成水上运输客渡运量12万人,货运量4.3万吨,滚装船完成渡车量1300辆。 二、落实组织领导机构 今年,我处为切实加强管理好全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以永海[]1号文件成立了以孙定学处长为组长、刘智副处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及各有船乡镇船管员为成员的安全领导组。明确了安全领导组管理职责,目标任务,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实施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及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今年年初,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与各有船乡镇

水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辽宁良裕酒庄有限公司 水上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单位:辽宁良裕酒庄有限公司 水上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辽宁良裕酒庄有限公司水上运输安全管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 度。辽宁良裕酒庄有限公司水上管理实行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负全责, 安全员负具体的层层负责制度。 一、安全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现,要认真检查 督促船员、轮机员对船舶的维修、维护工作,对船员。轮机员提出的安 全隐患要严肃对待,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请示处理, 绝对不允许船舶带病营运。 二、轮机员在船舶出航前,必须对该船的机械、电路、没路等进行全面认真 的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以工作不认真,发现异 常不报,擅自决定出航民,出现事故轮机员应该负全部经济责任,情节 严重的应负法律责任,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主管安全的领导接到轮机员的报告后,应会同相关人员对异常现象进行 全面的检查,做出正确处理意见,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配成事 故,除赔偿损失外,同时给予党内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 任。 四、船员、轮机员饮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岗位,违者打第一次每人罚款100元, 同时停止当天工作。发现第二次每人罚200元,并停止工作待处理。

五、船员必须按规程操作,行驶中严禁打急舵等违规操作,往上船体倾斜, 造成乘客秩序混乱。领导接到乘客投诉后,应认真调查其原因,确属违规操作,应追穷当事人责任。 六、船员必须配手机出船时遇难到突发事件,首先维护好乘客秩序,同时向 主管领导报告,清楚说明时间原因和船只所在位置,按领导指示妥善处理,绝不台允许自作主张擅自处理,遇事不报出现后果,船员应负全部责任。 七、不经领导批准,私自出船,一旦发现,除交付正常费用外,时时解除劳 动合同不再聘用。 八、生产用船下库作业拖船时,拖船也主船的连接严禁用金属制品。拖船动 牲畜时,周围做好防护栏杆,并且要有专人管理。拖船运载木材时,严禁超载,封捆牢固,严禁拖船上坐人。 九、客船:实行检票制度,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定员清点人数,儿 童也要顶人数,严禁超载营运。私营舞弊营运,每超一人罚安全员100元,情节严重调离停止工作待处理。 十、客船内乘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液体等物品乘船,一旦 发现乘客带有以上物品,必须将物品交码头售票处保管,如乘客不听劝阻时,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处理。 十一、客船必须安全、整洁,按政府及地方海事处制定的线路航行,不准私自下线,特殊情况,主肤浅领导同意后执行。 十二、坚持报告“八不出航”制度,即: 1、超员超载不出航 2、风大浪大雾大能见度不足不出航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根据朝阳市交通局、凌源市政府《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严监管、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主线,以“注重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安全基础,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良好。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交通局成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申景东 副组长:李世杰 成员:宋岳山李忠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渡船安全责任链。二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是“五.一”到“十.一”漂流的重要时段及暴雨,山洪暴发等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现场监督检查。三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认真贯彻《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着力加大对船只的安全检查力度,发现安全

某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在《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统一指导下,为快速、有效地做好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干线航道畅通,防止内河水域严重污染,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在淮安市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实施,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应急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我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监控、报告、报警、联动、响应、结束及善后等工作。 1.2.2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和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在洪泽湖区设立前线指挥部,各县(区)突发水上交通事件在市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辖区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2.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和权限,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建立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规范处置工作程序。 1.2.4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搜救中心决策过程民主科学,发挥搜救中心组成员和各相关专家的作用,决策果断,措施有效。启动应急预案后,

应急程序各环节要体现反应的快速性,保证应急资源以最快速度到达突发水上交通事件水域。 1.3编制主要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3.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3.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3.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1.3.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3.9《船舶载运散装油类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1.3.10《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 1.3.11《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1.3.12《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编制背景、现状及趋势 1.4.1编制背景淮安是水运大市,水网密布,航道通航里程和船舶通行密度居全省前列,航道里程达1487公里,2010年船闸船舶通过量达94.3亿吨,渡口年渡运量达270万人次,京杭运河淮安段又是船舶密集区,日均通过量达3000艘次,危险品运输船舶日均达350余艘次,水路运输极其繁忙,极易造成内河交通和水域污染事故,加之极端天气频繁,船舶和人员遇险等突发事件也经常发生。因此,对加强对我市内河交通突

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制度

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报告和处理船舶水上交通事故,依照国家和海事监督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的处理。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3《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 4管理内容 4.1职责 4.1.1 船舶的船长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报告,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实施整改措施。 4.1.2 船舶公司负责编制《事故报告书》,组织整改措施的制订和落实。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上报,协助海事部门对事故的调查、鉴定、处理,监督整改措施的实施,建立事故档案。 4.1.3 船舶租赁基层单位参加水上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积极配合海事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结案。 4.1.4 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4.2 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的处理要求: 4.2.1 本规定所指船舶水上交通事故遵从交通部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统计规则》的定义范围,即: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火灾、风灾、自沉以及其他不能归入前八类的水上交通事故。 4.2.2 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等级按照交通部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规定的《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表》(见附表)。 4.2.3 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危及人员、船舶安全时,应紧急向搜救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内容应简明扼要: (1)船舶名称、呼号、国籍、船长、所属单位;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船位、海况以及损失损害程度; (3)救助要求等。 4.2.4 发生船舶交通事故后,船舶船长(负责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向搜救中心报告后,必须立即向船舶公司报告,同时向就近的海事部门报告,如就近无海事部门,应当向当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4.2.5 船舶公司负责人接到船舶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以电话、传真方式报告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和海事主管部门报告。 4.2.6 事故发生后,船员及相关人员必须采取积极的自救措施,并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在不危及船舶安全的情况下,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 4.2.7 船舶事故得以及时控制后,按交通部《海上交通事故调查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7 页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一)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和水上交通工具检查内容 1.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公司和船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入安全管理体系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和体系运行情况;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自查和整改工作;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2.客船、旅游船舶。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客船、旅游船运行情况;救生、消防、防污设备是否配齐和有效;高温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有检查和整改记录等。 3.船舶和船员持证情况;船舶安检情况;实船签证、船舶执行申报制和报港制情况;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高温期间是否严格按规定航行、停泊、作业;是否有专项应急处置措施或预案及演练等情况。 4.旗区渡口。旗区渡口安全责任书签订及落实情况;是否有专人负责渡口安全管理工作;渡船、渡工的持证和救生设备配备情况;通航水域有无缆渡;有无代渡、超载、违规载运机动车辆等违法行为;渡运量大的渡口尤其是学生渡口高峰时是否指派专人值守;渡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训是否有记录等情况。 5.农用自备船。是否落实旗区.乡镇、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书证件;船舶操作人员是否接受过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或培训;是否进行过安全检查;是否有非法载客、超载等情况。 6.水上加油站点。站点停泊和设置是否影响通航安全;船舶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消防设备、废油水回收设备配备情况;高温期间安全 第 2 页共 7 页

小学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教案

2015-2016学年下学期 小学水上交通安全教学设计 库如奇中心校 2016年4月 水上交通安全主题教育 安全伴我成长 教学目标: 1、了解船舶常识、船舶安全知识及船舶遇险如何自救。 2、学会使用救生衣、不同灭火器以及水上遇难是信号的发射。 教学重难点: 船舶遇险自救方法、救生衣的使用及水上遇难信号的发射。 教学准备:教学PPT,救生衣,各种灭火器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同学们,如今水上交通发展突飞猛进,不管是运输、出行,还是旅游观光,都需要乘船,甚至是划船。在水上交通中我们又该注意些什么呢今天我们将一起来学习《水上交通安全》。 今天我们要从六个方面来学习水上交通安全,一起来看: 二、新知新授 (一)船舶常识: 1、船舶的构成:船体、船舶动力装置、船舶舾装 2、客船及结构特点 ●用途:是用于运送旅客及其携带行李的船舶 ●结构特点 (二)船舶遇险如何自救 ●船舶火灾时的自救方法: 乘客应听从指挥向上风方向有序撤离。撤离时,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弯腰、快跑,迅速远离火区。

●翻船后的自救方法: 遇到风浪袭击时,在船舱内分散坐好,使船保持平衡;两船相撞时,迅速离开碰撞处,同时就近迅速拉住固定物;需要弃船,听从指挥依次序登救生艇离船,迅速远离出事船只。 ●不会游泳者落水后的自救: 下沉前深吸一口气,不要在水中拼命挣扎。寻找漂浮物并牢牢抓住。(三)救生圈 ●游泳圈不能当救生圈使用 ●救生圈的使用:救援者向落水者上风处抛下救生圈,在船舶停泊过 程中有人落水,此时最好抛下带浮索的救生圈;落水者要先抓住把手索,然后双手同时向下压住救生圈的一侧,使救生圈竖起,手和头顺势钻入圈内 (四)救生衣 ●救生衣介绍:救生衣又称救生背心,采用浮力材料或可充气的材料, 反光材料等制作而成。 ●救生衣的使用: 1将救生衣套在颈上,把两长方形浮力袋放置胸前,缚好颈带; 2将缚带向下收紧,再向后交叉; 3将缚带拉到前面穿过扣带环扎紧; 4穿好救生衣的式样。(左肩部有呼救哨一只)。 ●救生衣的自制: 1利用穿在身上的衣服做浮袋或救生衣; 2可以使用的有:大帽子、塑料包袱皮、雨衣、衬衣、化纤或棉麻的带筒袖的上衣等 (五)灭火器 先分类介绍灭火器,把实物展示给大家,并以PPT和具体实物操作来演练灭火器的时用方法。 (六)水上遇难时信号工具的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