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202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202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

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教育收费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收费的规定。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收费的;

(二)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三)违反规定以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

(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六)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

(八)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四、对教育乱收费行为涉及的承办人,应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责任:

(一)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导致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二)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三)虽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五、对教育乱收费行为涉及的审核人或批准人,应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责任:

(一)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在追究承办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责任;

(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五)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六)批准人应认真履行校长责任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追究承办人、审核人责任的,也将按校长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应批准人的责任。

六、要按照情节轻重和社会影响程度,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七、对责任人可按照下列五种形式分别追究责任:

(一)诫勉谈话;

(二)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通报批评;

(四)报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给以行政处分。

八、责任追究时,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给予相应的处分;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同时取消责任人当年的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九、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申诉。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一、为了促进员工忠于职守,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 二、定义 责任追究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业主及员工投诉和上级批评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 问责制:是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基层队伍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或者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四、责任追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五、责任追究的内容: (一)决策责任追究 1、公司领导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决策时,不能遵循集体研究决策原则,而决策人擅自决策或擅自改变上级领导、集体的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实践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严重失策并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怠慢工作效率,不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 1、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部门权利运行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未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事件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5、违反固定资产管理,造成资产损坏、流失的。 6、未完成月、年度业务目标,造成部门严重亏损的。 (三)财务方面责任追究 1、经费不能专款专用,奢侈挥霍、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挪用、侵吞公司财物的。 3、违反财务纪律和财务相关规定,造成财务秩序混乱的。 (四)执行管理责任追究 1、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委、扯皮,延误工作,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 2、贯彻公司决策不力,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违反各项规章制度,造成难以完成公司各项目标的。 3、工作不负责,严重违反安全保卫有关规定,发生火灾、财物被盗窃、被毁、触电、中毒、医疗、交通等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 4、有损于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处理问题有失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寺湾镇中心学校2011年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河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条例,确实减轻农民负担,确保社会稳定,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科学发展观。抓提高,抓重点,抓根本,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校利用学校教职工例会、班会课、家长会,进一步加大对免费义务教育的宣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自愿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完成治理乱收费工作任务。 二、具体要求: 1、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采用公示牌、公示栏等方式,在校园内显眼的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2、严格执行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除此之外,不准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性质的费用及"搭车"收费。 3、坚决执行"农村中小学一律不得实行学生自费统一着装"的规定和"中小学校及其教职人员一律不准推销、代办学生保险"的规定,不准推销学习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的有关规定。

4、学生课本、教辅材料严格按省定标准,省颁用书目录。学校一律不准统一征订,代行销售。 5、坚决禁止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等名义强迫或变相强迫向学生、家长收费。 6、禁止擅自或变相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7、杜绝各种摊派和"搭车"收费。禁止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要求学校代收其他费用,或对学生进行各种摊派或"搭车"收费,征订报刊、杂志。 三、措施方法 1、建立和完善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收费公示和校务公开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的收费制度,促进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发展。 2、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所收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并列入到校务公开重要内容,每月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计,学期末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开收支帐目。 3、严格履行财务核算、财务管理体制,遵守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对学校财务的审计力度。每学期对中小学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对学校日常大额开支坚持报批(由中心校校长批) 四、学校工作步骤 (一)学习提高、宣传教育(每学期开学前一周) 1、召开治理乱收费工作会议,分析学校收费情况,制定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措施和方案。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我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纪检委纠风办、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作为发展教育事业和减轻农民负担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中小学的收费行为,坚决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坚持齐抓共管一是建立组织,明确分工。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纪检委纠风办、县审计局为成员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纪检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涉教部门抓好日常工作。二是落实责任,整体推进。我们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在教育内部和涉教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哪一个部门、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其领导责任,在全县形成了教育行政部门负总责,各涉教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都能密切合作,工作效率很高,使收费管理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轨道。尤其是对我县“一费制”落实中的住宿费、文体活动费、单元测试卷费等服务性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能够按我县各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审批,使“一费制”得以在我县顺利进行。 二、整章建制,规范行为,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我县根据本年度省、市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完善了《木兰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制度》,强化了政府对中小学收费工作的约束力度。二是科学管理,规范行为。今年我们继续在全县中小学收费上统一实行“一卡、三统一、三公开、五不准”管理制度。“一卡”即:收费项目卡,由教育局统一印制,在每学期初下发到全县各中、小学使用,收费后必须由家长签字。“三统一”即: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票据;统一由学校财务收取;统一由财会人员进行专户存储。“三公开”即:收费依据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五不准”即: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进行经济处罚,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准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搞帐外帐,不准公款私存。三是兑现奖惩,有效激励。我们对学校收费工作实行了“联评”和“一票否决”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实行表扬和表彰,对出现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有关教师在优模、职级评定,师德评估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学校不准评选先进集体,有关责任人和学校领导不准评选先进和晋职、晋级,同时视情节轻重给学校和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乃至纪律处分。 三、强化监督,专项查处,务求工作实效 一是以迎国检为契机,对全县中小学收费进行全面检查。为了迎接国家七部委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县政府按照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号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迎检工作,制定了迎检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县迎国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城乡各级中小学校对年秋季至年暑期的收费情况进行深入自检自查,并如实上报情况。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小组根据全县自检自查情况,从九个方面对全县中小学的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即: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和加强公司内部工作监督机制,使员工明确自身职责,提高责任感,促进员工正确履行职权,预防和减少工作过错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过错责任,是指公司员工基于公司在岗位、职务所设定的义务因过错不能完全履行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过错责任行为,是指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公司的纪律和规章制度,致使公司或员工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尚未触犯刑律的行为。 第五条过错责任由过错行为人承担。两人以上共同过错的,依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过错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条过错责任根据责任人职责在过错中的作用不同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1、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负责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的人员; 2、次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监督和管理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次要责任的人员。 第七条追究过错责任,应当按照既定程序,公正、公开,实事求是,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区别对待故意与过失,保障被追究人的陈述权、申辩权,责任自负的原则。 第八条追究过错责任,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九条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造成不能履行职责或产生职能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追究过错责任: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2、放纵、包庇违规、违纪行为的;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教育收费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收费的规定。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收费的; (二)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以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 (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六)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 (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 (八)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四、对教育乱收费行为涉及的承办人,应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责任: (一)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导致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二)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三)虽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五、对教育乱收费行为涉及的审核人或批准人,应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责任: (一)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在追究承办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责任; (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2019年文档

2019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力度,进一步 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不断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争使2019年违规收费举报、案件和金额进一步下降,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部门 (一)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1、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责任,把教育作为财政支 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省××厅牵头,省教育厅配合) 2、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提高经费保 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省××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审计厅配合) 3、各级学校主管部门和有关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确保学 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严格落实中职教育收费、资助和免收学费等政策规定,未经批准,中职教育不得收取除学费、住宿费以外 的其他任何费用。(省教育厅牵头,省××局、省纠风办配合) 4、加强对涉及教育事业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

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 督检查和审计,推进审计结果公开。(省××厅牵头,省审计厅、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局配合)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 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 2、按照教育部要求,2019年上半年制订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 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省教育厅) 3、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捐资助学与录 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厅、省××局配合) 4、学校接受的正常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获得入学 便利)。(省教育厅) (三)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1、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41号)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全 省幼儿园收费管理规定。(省××厅、省××局牵头,省教育厅、 省纠风办配合) 2、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研究制 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省教育厅牵头,省××厅、省××局、省纠风办配合)

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保障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有效规避控制损失,促使各级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能全面、认真、负责地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责任意识,减少和避免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经营单位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类型 一、按范围分:个人责任、经营单位责任和系统责任; 二、按是否出现恶劣结果分:过程责任和结果责任; 三、按性质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四、按问题严重程度分:一般责任、重要责任、重大责任、特别重大责任; 第四条责任类型定义 一、责任追究: 是指单位或员工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对其给予定性评价及处罚。 二、个人责任、单位责任和系统责任

1、个人责任情形:(1)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的前提下,因个人违反制度、规程、责任心不强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2)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3)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的;(4)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2、单位责任:由于制度规范落实不到位,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未察觉,或已察觉但未及时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而造成的损失属单位责任。 3、系统责任:职能系统权限划分不清,相关事项缺乏明确规定或规定有误,工作检查、跟踪不到位,上下工作流程有误或不畅而造成的损失属系统责任。 4、过程责任和结果责任 (1)由于违反各项制度、规程,导致损失或恶劣结果即将发生的,属过程责任。 (2)已造成损失或形成恶劣结果的属结果责任。 5、一般责任:指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只造成轻微损失,但对工作效率产生了影响的责任。 6、重要责任: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对人身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不含伤残)、使企业产生了间接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负面影响的责任。 7、重大责任:指直接经济损失巨大(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人身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对企业长期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的责任。

学校违规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违规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现象,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法人是学校执行教育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收费行为负领导责任。学校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一费制”的有关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责任: 1、对上级关于治理中小学违规收费的部署和要求,不传达贯彻,不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或者没制定实施办法、不认真组织实施的; 2、未执行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卡管理制度的。 三、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收费的; 2、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征订、购买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用书目录以外的书籍、报刊、挂图、音像制品、教辅资料等其它商品的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 4、擅自向学生收取考试费、试卷费等其它项目收费的; 5、利用课外活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收费上课的。 6、对学生进行经济处罚和变相没收学生钱物的; 7、强行为学生代办保险的; 8、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四、承办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应当追究责任: 1、未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的; 3、虽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收费行为的。 五、审核人或批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生的,应当追究责任: 1、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的,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的,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2、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的,追究审核人的责任; 3、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的,追究批准人的责任; 4、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的,追究批准人的责任; 5、对违反本规定追究承办人、审核人责任的,追究相应批准人的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重追究相应、年级或个人责任: 1、发现教育乱收费行为后,不按规定时限进行自查自纠的; 2、在有关部门调查违规收费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或出具虚假资料的; 3、因乱收费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响强烈的; 4、其他因乱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阻挠、抗拒执法执纪人员依法依纪监督、检查的; 2、对抵制或者举报乱收费、乱摊派、乱搭售行为的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3、拒不纠正错误的; 4、被处理后又发生乱收费行为的。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的自查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5051-21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的自查报告(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的自查报 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县政府纠风办、县教育局: 一学年来,我校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学校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检查,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精神,严格按照xx省发展计划委员会、xx省教育厅、xx省财政厅、xx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乡义务教育收费加强收费管理的通知》

(g计收费字[XX]847号)规定的“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不向学生多收一分钱。所有代收服务性收费(如保险费、学生饮用水及电影费等),都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在学生及其家长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代为收取,绝不强收超收乱收。 二、认真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同时,学校还制作了“一费制”收费项目及标准永久性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显眼位置,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收费票据和收入管理 学校收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县财政局有关文件和要求进行。学校收取的杂费、隹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平调、挤占收费资金。同时,

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教育局转发关于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米娜瓦尔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公开承诺书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收费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我校在收费工作中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监督,学校收费做到清清楚楚,使学生家长缴费明明白白。 一、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初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且经过了教育局和物价部门的审核同意,(有收费许可证及相关文件),从未出现过私自增加收费

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三、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四、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从未出现跨学期收费用的行为,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五、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总之,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

xxxx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三原顺通运输有限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则 第一条为完善和加强公司内部工作监督机制,使员工明确自身职责,提高责任感,促进员工正确履行职权,预防和减少工作过错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过错责任,是指公司员工基于公司在岗位、职务所设定的义务因过错不能完全履行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过错责任行为,是指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由于故意或过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的工作制度和规章,致使公司或员工个人利益受到损害,但尚未触犯刑律的行为。 第五条过错责任由过错行为人承担。两人以上共同过错的,依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过错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条过错责任根据责任人职责在过错中的作用不同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1、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的人员; 2、次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责任的人员。 第七条追究过错责任,应当按照既定程序,公正、公开,实事求是,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区别对待故意与过失,保障被追究人的陈述权、申辩权,责任自负的原则。 第八条追究过错责任,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九条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造成不能履行职责或产生职能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追究过错责任: 1、违反公司制度或工作流程,造成不良后果的; 2、放纵、包庇违规、违纪行为的; 3、工作中徇私舞弊,泄露机密,造成不良后果的; 4、故意拖延或拒不执行上级领导的决定,造成不良后果的; 5、工作中推诿、拖拉造成不良后果的; 6、因工作中玩忽职守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7、在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8、有其它过错责任,应当受到追究的。 第十一条责任人在管理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追究过错责任: 1、工作违反决策程序,造成经济损失、政治或社会影响,负有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的; 2、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负有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的; 3、在事关重大的紧急时刻或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4、抗拒执行公司决议,煽动下属聚众滋事,扰乱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负有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第十二条责任人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追究过错责任: 1、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 2、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3、对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作业不加制止,导致事故发生的; 4、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小学治理乱收费责任书

小学治理乱收费责任书 乱收费现象长存,在小学中也有收补课,强卖辅导书等乱收费的现象,需要人们密切和取缔这种行为,各大小学应该签订治理乱收费的责任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小学治理乱收费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治理乱收费责任书(一)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此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学校每学期组织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各班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2、任何班级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或征订报刊杂志等。 3、严禁各科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放学后的时间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习班、辅导班。 4、严格控制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坚决杜绝一年级新生违规收费。 5、班主任是治理本班级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治理所教班级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6、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违规收费的责任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实行责任追究。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的,本人本年度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各班班主任负有领导责任,本年度不得评先树优,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取消该教师本年度评选先进单位资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坚决一查到底并处理到位。 肖家小学(盖章) (签字) 小学治理乱收费责任书(二)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肃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特签订此目标责任书。 1、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免费政策,严禁任何班级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各班除高新区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任何班级不得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英才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的课堂教学中,绝不允许以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 4、禁止强迫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和购买各种教辅资料,不得自编、自印、自卖教辅材料;严禁教辅材料销售部门进入班级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使用盗版教辅材料。切实落实好省定一套教辅资料的自愿征订工作。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真正体现出自愿原则,

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学校的收费问题事关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强管镇中心小学收费工作的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根据教育局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加强收费项目、标准的管理。 3.健全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4.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5.加强教育收费检查制度。 6.严禁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 7.严禁教师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8.严禁向学生收取各类单元测验、考试试卷、刷资料等费用。 9.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10.严禁代收保险费、体检费。 11.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规范收费行为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别是第6、7、8、9、10、11条,若有违反的情况,情节轻者,校长做检查,相关人员做处理;情节严重者,校长免职,相关人员解聘。 管镇中心小学: 责任人: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2017-06-05 16:53 | #2楼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确保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卓有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 制订如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年级主任签订。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 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责任范围 第一条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年级要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年级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 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自查自纠报告》

《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自查自纠报 告》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中心校的统一要求下,我校召开了全体教师专题会议,组织教师一起学习上级有关收费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依规收费自觉性。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把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学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 三、自查情况: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全免政策,不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 2、学生自愿参加保险,学校没有统一、强制行为。 3、学校、教师没有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引导、暗示等)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以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4、不存在教师利用自身资源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的现象。

5、不存在老师利用学生调座位等谋取私利的现象。 6、学前班收费标准不超过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 7、校务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及时、真实。使用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学校行风建设监督卡》。 四、努力方向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努力形成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展望未来,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治理教育乱收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本着从大局出

公司内部责任追究制度

S有限公司 内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S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明确领导责任,提升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为个人、股东的利益而弄虚 作假,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者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 了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也没有参与,但有失职、 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 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本制度所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经营、决策、管理负有领 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失误,包括决策失误和操作失误。决策失误是指在经营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 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 影响的行为。操作失误是指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 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程序,不执行公司决策层有关 决议,擅自处理,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称公司资产损失,是指公司、子公司和其他股东对公司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公司、子公司所 持有的其他权益的减少或灭失。 第六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有错必究原则;

医疗服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自贡中意友好医院 医疗服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为有效防范乱收费的发生,指导医院按相关规定收费,根据物价局卫生局相关规定制定了我院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如下: 一、医疗乱收费处理管理 1、凡在本院接受服务的顾客因抱怨、建议、争议、纠纷均可向本院物价或其他职能科室投诉,投诉电话:518238 2、5182378。 2、接待投诉的第一人应及时完成相关情况的记录,投诉即告成立。 3、接待投诉的第一人应将投诉的相关情况记录复印一份,一份交被投诉的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另一份(复印件)交医院办公室。被投诉的当事人科室负责人签名申明由本科室负责进一步调查处理或由办公室进一步处理。 4、无论是被投诉的当事人科室完成调查处理还是由办公室完成调查处理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均应积极配合,查明真相,完成书面调查结论。 5、投诉结果保证在7日内有明确答复给投诉人,答复可以主动答复也可以被动答复,答复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书面答复只能由办公室统一出具,并盖有医院公章,否则无效。 6、投诉人要求复印病历,只要符合手续一律予以方便,复印病历(主观病历除外)应看成是保护性行为,不要人为给复印病历制造障碍。 7、投诉处理结果应及时沟通,由科室完成的投诉处理应在处理终结

时及时报告给办公室,如果处理过程中难度比较大,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以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由办公室完成的投诉处理应在处理终结及时通报给被投诉的科室负责人。 8、物价投诉处理解释权:医院的物价分管院长为本院第一解释人,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的第一解释人。 10、投诉受理处理工作由院医疗缺陷鉴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乱收费责任划分 1、乱收费投诉发现的问题和物价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罚按统一标准进行。即投诉反映问题属实可作为物价检查的内容,物价检查反映的问题如投诉反映的问题一致均作为物价检查的内容。 三、乱收费投诉处罚 1、凡投诉成立扣发生乱收费的当事人50.0元。相关科室申明该投诉由科室跟进处理的,并未再出现投诉或上访的,不再处罚当事人及相关科室责任。 2、凡由办公室及其他相关职能科跟进处理的,或相关科室申明该投诉由办公室跟进处理的,扣发生乱收费当事人100.0元。 3、凡投诉到分管院长的,并办公室跟进处理的,扣发生乱收费当事人200.0元。 4、凡投诉到院长的,并办公室跟进处理的,扣发生乱收费当事人300.0元。 5、凡投诉到区卫生局或区其他相关部门的,并办公室跟进处理的,扣发生乱收费当事人400.0元。

治理教育乱收费方案.doc

治理教育乱收费方案 学校的学行和教的教学行,相关人开展自活,要本着“不 回避,不”的原,深入致的 找目前学校在范学行方面存在的,确保自活效果明。下面是的相关内容,迎大家参考! 了真??教〔 201*〕26 号文件精神,深入推学校治理乱收工作,一步范学行,切减学生担,努力造和的教育人境,极教育良好形象,并确保取得著成效,特合学校工作,制定本施方案。 一、指思想 持以小平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全面落??市教 〔 201*〕14 号文件要求,真抓好“四个落”的行,有效范学行,着 力构建学校“教育、制度、督”并重 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工作机制,化学校展境,化学校行建,好人民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 通开展学校教育乱收治理活,一步?? 改收〔201*〕15 号批准的收目及准,全面范学校收行,完善学校治理教育乱收工作的体制和工作机制,并群众反映烈的教育乱收,本兼治,合治理,努力推学校教育事健康展。 三、机构

: ?? 副 : ???? : ???? ???? 四、重点工作 1、全面落教育段村全免政策,加困学生学支 助工作,并确保其公开、公正。 2、格范学校招生收行。持免就近入学的原,不以任何名行小升初考和收取相关用。 3、真行教育收公示制度,增学校收工作的透明度,主接受学生、家和社会的督。 4、格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行。禁教个人巧立名目乱收、提高收准和大收范 ( 禁教要求学生一教材料、外物、刊志等 ; 禁教制学生参加保并代收保 ; 禁教或参与有家教活。面向学生的各服性收,学校和教一律不得制更不准插手代收等 ) 。 5、加教育管理。格行“收支两条” 定,切管好用好教育收和其他教育金,深入推学校收支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常性制度,加教育内部督,防占、挪用、截留教育,提高金使用效率,确保金安全。 五、治理方法和步

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进一步增强中层管理人员及在岗职工的责任心与主动性,适应公司薄板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因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疏于管理、指挥不当、工作失误,使薄板工程建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一)未严格按月度工作计划、网络节点计划、公司领导安排等预定计划准时开展(完成)有关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技术(商务)谈判等方面的工作,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进度的; (二)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方面出现质量问题,以致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获得冶金行业优质工程奖; (三)出现实际投资超计划、进度款拔付超计划的情况; (四)泄密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五)其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责任落实方式 (一)采取召开分析会的方法落实责任。召开分析会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问题原因未分清不放过; 2、责任未落实不放过; 3、挽回与防范措施未制订不放过。 (二)召开分析会的程序: 属某一部门责任的由该部门组织召开分析会;属于两个及以上部门责

任的由公司领导主持、综合事务部负责组织召开分析会。 四、考核标准 (一)影响工程进度考核标准单位:天

(二)质量问题考核标准单位:万元

(三)投资超计划与进度款超计划考核标准

注: 1、有关扣款必须保留被扣人员的基本生活费; 2、公司职工待岗期间按280元/月发放生活费; 3、经本人努力将延时工期、有关损失挽回时,可酌情减轻或取消其原有处罚; 4、如属外单位造成的影响(损失)则相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5、属无法预料或该管理人员已采取适当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公司领导汇报尚无法避免的事件,经公司领导同意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6、上述考核标准尚未包括的其它情形,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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