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美国全面对比

欧盟与美国全面对比
欧盟与美国全面对比

欧盟与美国全面对比

一种观点认为世界要形成多极化,这样更安全,更有利于竞争和发展。本文也赞同这种观点,但目前,在这个世界上仍只有美国的一极独大。剩下的一极寄望于欧盟了,除此外的他国或组织无法达到这样的要求。不过,我认为,欧盟难与美国抗衡,以下从各方面实力作分析对比:

1、自然资源:

美国领土面积963.1万平方公里(只包括50州及哥伦比亚特区,不含海外领地),欧盟25国397.6万(含马岛,不含海外领地),美国是欧盟的2.4倍。美国的石油等能源几乎全靠进口,但实际上美国的储量并不低,只是战略考虑,暂不开采。我想等波斯湾、俄罗斯等开得差不多了,美国再开采。美国的其他各类资源也十分丰富,但基于同样的战略原因,美国未过多的开展矿业。美国在太平洋上有夏威夷洲及其他小岛,按海洋法公约,拥有巨大的领海面积。

2、人口:

截止2006年7月,美国人口2.98亿,欧盟人口4.57亿,欧盟是美国1.5倍。但人口多未必是优势,中国、印度的人口最多,任何一国比美、欧加起来还多,但有什么用呢?反而是拖累。

美国人口密度31人/平方公里,欧盟115人/平方公里。美国的人口压力明显较小。

3、经济总量:

2005年,按汇率计算,美国GDP12.49万亿,欧盟13.31万亿,欧盟稍多。这有欧元汇率近年走强原因,若按购买力平价算,反而美国略多。但双方的增长速度方面,近些年来,美国经济增长强劲,2005年高达3.5%(注:也许有人认为中国速度更高,但中美经济水平不在同一档次,没有可比性),欧盟仅1.7%,按此趋势,如果不考虑欧盟吸纳别国加入因素,美国不久就会把欧盟甩开。目前,这项整体还算相当。

4、人民生活水平:

2005年,美国人均GDP为4.3万,欧盟只有3.35万,美国是欧盟的1.3倍,美国高度发达,欧盟只能算中等发达。这只是汇率计算的结果,如果按购买力平价,差距会再大一些。

从收入的均衡程度怎,美国50州及哥伦比亚特区的人均GDP,差距不算太大。但欧盟内部,穷富差距较大,既有卢森保这样的世界首富,人均GDP近7万,也有前东欧、土耳其这样的穷国,人均GDP只有6、7K。

5、货币与金融:

上世纪30年代后,虽然建议了布雷顿森林体系,规定黄金为世界货币。但实际上黄金的背后是美元的支撑,美国才是实际上的世界货币,因为规定黄金和美国的比价不会改变。到70年代,尼克森宣布美元与黄金脱钩后,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美元成为毫无争议的世界货币,一直至今。

在人类进入新世纪前,诞生了欧元,但近几年的实践已充分证明,欧元无法与美元抗衡。目前的欧元区未包括全部欧盟国家,只有德、法、意、西、葡、爱、荷、比、卢、奥、芬、希12国,未包括经济总量第二的英国。目前国际间结算的货币,绝大多数仍是美元。在世界各国的外汇储备中,大部分是美元,中国的数万亿美元也不例外。某国储存美国货币,实际上是美国中央银行(即美联储)对该国的负债,这也使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债务国,当然这是好事,等于无形中透支了别国的钱。因为美国的国家信誉十分良好,因此世界上各国愿望把钱放在美国,不用担心。

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方面:

(1)银行:美国的花旗银行、美州银行位居世界前二位,英国的汇丰银行排名第三。其他银行难与此三位相比。

(2)证券:美国纽约证交所全球第一,其次伦敦证交所。

(3)期货: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也是全球第一,在原油、黄金等方面的交易都是第一位,伦敦金属交易所则在有色金属上领先。

(4)保险:美、欧总体相当,美国的AIG居全球首位。

6、教育和科技:

美国的教育,是公认的世界超一流,在各权威的世界大学排行榜前列,超过一半都是美国的。欧盟的大学,能与美国前十的一流大学相提并论的,也只有英国的牛律、剑桥了。

美国科技发达,在汽车方面,美国有通用、福特,欧盟有奔驰、宝马、大众等,此项美欧基本算平手。在航空方面,美国的波音(含已并入的麦道),稍领先于欧盟的空客。但在航天方面远远先于欧盟,60年代就登上月球,现有3艘航天飞机(原共5艘),而欧盟及其他国家目前还无法制造出航天飞机。

在世界最高奖项――诺贝尔奖方面,除带有政治色彩的和平奖、文学奖美国不占优外,在自然科学3奖、经济学奖方面,美国远远领先于除美国之外的整个

世界。诺奖主要针对基础科学设的,成果的应用一般要二、三十年后,这也反映了美国对人类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7、民主、法制和人权等社会制度方面:

美国,欧盟各国,都是完全的民主国家,只是国家机构及选举制度上有微小差异。美国虽然名义上是选举人的间接选举,但实质上不过是计算方式不同而已,与欧洲各国的选举在民主方面没太多差异。

法律方面,双方也宪政体制下的都是法治国家,虽然法系上有一定差异,但也是各有优劣。一切依法办法,法律地位神圣,美国没有贪污、腐败,欧盟也很少,主要是后加入的东欧等相对落后的国家。

美国、欧盟各国的人民,都亨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可以自由的集会、游行,也可以自由的结社,成立政党。正如布什总统就职演说的那样,总统是被人民驯服的猛兽,他是在笼子里跟人民讲话。

在人权方面,由于美国是公认的世界佬大,在推翻阿富汗、伊拉克等独裁政权,打击世界邪恶势力的同时,自然会受到邪恶的残余势力所报复。就象警察在秉公执法的时候,自然会遭到被惩罚的罪犯及余党的痛恨、报复一样。随着911的发生,美国不得不采取相对严厉一些的措施。因此,在人权方面,稍落后于欧盟中的先进国家,但比起欧盟中前东欧等国,还是不差的。总之,人权方面,美欧总体持平,欧盟略优。

8、政治影响力:

美国的政治影响力遍及全球,各地出事了,都要美国来处理。欧盟虽然二席常任、而且德国也很有希望再增一席,但其政治影响力非常有限,无法与美国相提并论。

前南问题,战乱不断,开始是欧盟在解决,并且说,欧洲人有能力解决自己的问题。结果拖了很的也无法解决,不得不请美国介入,美国采用政治、军事等手段,很快解决了前南问题,使巴尔干地区实现了和平。

伊拉克入侵科威特,是美国人主导解决的。后面的阿富汗反恐,也是美国主导。北韩核危机,最终肯定美国主导才能解决。伊朗核问题,欧盟虽然积极介入,但我敢肯定,最终只能在美国人主导下才能解决。

联合国虽然也是美国主导,但在很多问题上,美国的解决方法比联合国还要好。象伊拉克问题,在联合国久拖不决,结果美国很快组织几十个国家,迅速解决了伊拉克独裁政权,为人类共同迈向高级文明的民主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使几千万伊拉克人民受益。

在经济的政治问题方面,美国在WTO中占主导地位,各国想入世,必须通过美国这一关。与美国谈判好了,就等于与140多国谈好了。欧盟虽在WTO中地位也很好,但仍难与美国抗衡。

9、军力:

美国军力强大,在世界各主要地区,都有驻军。在军火方面,全球超过一半的军火出口来自美国。美军现役航母有12航,大部分是10万吨左右的尼米兹级巨型航母,而包括欧盟各国的航母只是轻、中型的,不到5万吨。美军的B2等战略轰炸起,可以从本土起飞,轰炸全球任何目标。美军的核武器,可以把地球炸覆几十次。美军的信息技术先进,在干扰系统的作用下,对手雷达上一片空白。1991年波斯湾战争中,打击号称世界第四的伊拉克,可以说是兵不血刃,靠空中打击就直接搞掂,未进行大规模陆战,就突破了固若金荡的萨达姆防线,伤亡很小。

有人将欧盟说成“经济巨人、政治洙儒和军事幼虫”,一点没错。冷战时期,就英法德等所有欧盟国家的军力加起来,还难敌苏联,需要美国在欧洲驻军以保护。因此,虽然欧盟各强国军力相对其他各国算是强的,但25国全部加起来,也未及美国一半。

10、内部凝聚力:

美国是一个单独的国家,有统一的宪法,有总统、议会、最高法院等完整的联邦机构,各州虽也有宪法、独立的法律体系及地方机构,但州的权限主要在内务方面,在外交、国防事务中,权限完全属于联邦。

欧盟的全称是“欧洲经济、货币联盟与政治联盟”,实际上主要是经济、货币方面的联盟、政治上的联盟并不紧密,不包括军事联盟。由25国组成的国际组织,在某些方面具有邦联的特征。虽然有欧洲议会、欧洲法院,但没多少实权。欧盟没有总统这样的元首,秘书长则只是负责日常事务,没多少权限。目前欧洲宪法被法、荷否决,就算最终通过,也只是条约性的,无法象美国宪法哪样管用。

同时,欧盟内部也未必非常团结。如英国更多的走近美国,英镑也没加入欧元。英法德为老大位置也在争。内部发展也不太平衡,既有卢森保这样的世界首富,也有前东欧、土耳其这样的穷国。

此项,美国就象一个拳头,而欧盟则只是五个手指的巴掌,巴掌当然打不过拳头。

11、发展性:

由于欧盟是个开放性的组织,一直在不断接纳其他国家加入,发展性较好。未来有可能加入的,象北欧、瑞士等富国,也有其他欧洲不太发达的国家。如果考虑一个很长时间,俄罗斯也有可能,如果俄加入,将改变美、欧的自然资源对比状况。

美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本身不具备开放性,当然也不排除吸纳其他国家加入。可以吸纳的,目前只有加拿大,因为两国经济水平相差不大在。不过,这需要经过两国议会批准、并经两国全民公决,目前美国人是不同意的,但今后不排除今后两国合并。至于墨西哥,由于两国经济水平相差较多,一段较长的时间内不太可能。

如果整个欧洲、包括俄罗斯都加入欧盟,加拿大加入美国,则双方在自然资源、经济总量等方面能基本平衡,军力仍是美国占优。不过,这仅仅是很长时间的预测,从短期看,欧盟的发展性较好。

综上所述,欧盟只能在少数指标上略超美国,在一些指标上与美国基本均衡,在很多指标上逊于美国。因此,从总体上看,欧盟仍难与美国抗衡。

美国和欧盟信用评级监管制度改革比较及其启示

20 一、美国和欧盟信用评级监管制度简介(一)美国评级监管制度沿革和框架概况 1975年美国证监会出于监管的目的制定并运用 “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机构(Nationally Recognized Statistical Rating Organization ,简称NRSRO )”制度对 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监管,即通过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被认为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公信力,并将 NRSRO 的评级结果纳入美国证券监管法律体系,应用 于经纪商/自营商的净资本计算。随后有越来越多的证券监管法规将NRSRO 的评级结果应用于市场监管。因此,从广义上看,美国信用评级监管制度有两个层面: 一是直接针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法规,可以称之为狭义的信用评级监管制度,主要是NRSRO 注册认可制度。从法律效力上讲,NRSRO 制度也可以分为两个层次:(1)基本法律层次。2006年9月29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the Credit Rating Agency Reform Act of 2006,简称“the Rating Agency Act ”),修改了《证券交易法》(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确立对信用评级机构实施注册认可管理 制度。该法案首次澄清了NRSRO 资格认定标准和程序,明确了NRSRO 的注册和信息披露义务,确立了 NRSRO 利益冲突的防范机制,并赋予美国证监会注册 认可和监管的权限。二是具体规章层面。2007年6月 26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依照修改后的《证券交易法》 修改了《证券交易法实施基本规则和规章》(General Rules and Regulations Promulgated Under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明确了信用评级机构申请注册 要求、档案管理、年度财务报告报送、利益冲突、防止重要非公开信息滥用和禁止行为等监管规定,并制定了注册申请表(“Form NRSRO ”),对信用评级机构相关注 册申请行为和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2009年4月,美国证监会再次修改了《证券交易法基本规则和规章》,对信用评级机构在保持独立性、防止利益冲突、加强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进一步规定。 二是应用NRSRO 的评级结果监管证券市场其他行为主体的法规。这类法律法规非常庞杂,美国证监会 2002年的一份报告显示,当时至少有8部联邦法律、47部联邦监管法规、100多部地方性法律和监管规则 将NRSRO 评级结果作为监管基准。其中美国证券市场的三大基本法律《证券法》(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证券交易法》(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和《投资公司法》(the Investment Company Act of 1940)以及依据它们制定的法规和规章都有这方面的 内容。 (二)欧盟信用评级监管制度框架简介 欧盟成立以来,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监管信用评级机构,主要是各信用评级机构依照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 - missions ,简称“IOSCO ”)制定的自律性准则进行行业 自律管理。“安然事件”之后,欧盟只是颁布了一个指令(Directive 2003/125/EC )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内部政策和程序来保证信用评级的公正性和披露利益冲突。同美国相比,欧盟相关监管法规很少运用到外部信用评级结果。只是在2006年《巴塞尔协议Ⅱ》提出金融机构可以运用经过认可的外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计量贷款风险之后,欧盟才颁布了《资本需求指令》(The Capital Requirements Directive )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可 以按照《巴塞尔协议Ⅱ》的相关条款挑选外部信用评级机构(ECAI )评估资产的风险权重,并授权欧洲银行监管机构委员会制定统一的ECAI 认证标准和程序,在 摘要:“次贷危机”的爆发促使美国和欧盟加快了信用评级监管制度改革的步伐。2009年4月10日,美国证监会 (SEC )修改了相关信用评级监管法规;同年4月23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立法,授权欧盟证券监管委员会(CESR )对欧盟范围内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监管。本文通过简要比较美国和欧盟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探讨他们改革思路的差异,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信用评级;评级机构;监管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540(2010)07-0058-0003 美国和欧盟信用评级监管制度改革比较及其启示 唐德鑫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武汉 430071) 他山之石荩荩 Views for Reference 58

比较中国文化与美国文化的差异

比较中国文化和美国文化的差异 一、中国文化的古老性与美国文化的现代化 中国的先哲们给后人留下了丰美的历史宝藏,也留下了沉重的历史包袱。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是深深植根在中国这片土地之上的,她已不可能被移植,中国的一切现代文明都只能在这棵大树上进行嫁接而成;考虑中国的任何事情,都离不开历史这个无形的手对现实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形成的理论基础,对中国的社会关系具有不可抗拒的影响。美国只有两百年的历史,美国的文化,是一群现代人,按照现代人的意志和思维模式构建起来的一座现代文明的宫殿。美国人完全在按现代人的需要去创造科学,创造财富,创造民主的社会制度。美国的人际关系也是按现代人的标准建立起来的。美国发达的商业文化、科学技术是其现代文化的突出标志。 二、中国文化的民族性与美国文化的多元化 中国汉族占总人口的90%以上,其他56个少数民族在肤色、人种上也与汉族基本相似,因此中国可以说是一个单一人种和单一文化的国家。儒家、佛家、道家文化形成了中国文化的主体,尤其是儒家文化,对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影响占有统治地位。中国文化具有强烈的民族性。 而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人口构成极为复杂,世界各国的人才在这里群英聚会,各种文化交相辉映,形成了各种民族、各种文化的大熔炉。因此美国的文化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并且带有强烈的时代气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三、中国文化的政治性与美国文化的经济性 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大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两千多年来,要统治这样一个地域如此辽阔,人口如此众多的大国,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统治失调,就意味着国家分裂、诸侯纷争、战乱不休。因此,自古以来,稳定和统一,一直是中国历史上的两件大事,政治是统帅,集中统一是灵魂。儒家文化作为中国古代社会上层建筑中的一系统,与上层建筑中的政权统治形成相辅相成之势,儒家文化中含有大量的关于教育统治者施仁政,教育百姓遵守伦理教化等方面的人文科学,中国古代社会一直重农轻商,重文轻商,科举制度使文化与政治密切相连,文化中带有很强的政治性。贯穿在社会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有很强的政治色彩。 而美国是一商品经济极为发达的国家,文化具有浓厚的经济性,与经济建设相适应的科学、技术、经济管理等文化占有很高的地位。而好莱坞电影、迪斯尼乐园、麦当劳快餐等等发达的商业文化更是受世人瞩目。美国的人与人之间关系,也带有浓厚的经济色彩,亲兄弟明算账。 四、中、美两国主文化与亚文化之间存在的差异 很多探讨中美文化差异的文章都指出中国文化注重集体主义,美国文化注重个人主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使我们产生困惑。生活在中国社会中,我们会发现,许多人个人主义思想也很严重,缺乏团结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当我们来到美国,却发现很多的美国人很关心社会和集体。有人做过这种观察,一群美国人开大会,会前不同观点会展开很激烈的争论,但一旦会议主题决定了,大家就会安安静静地一起开大会;但一群中国人在一起,却往往是上面开大会,下面开小会,各自为政。关于这个文化与现实的差异问题,我们从社会学中找到了答案。一个社会中,不仅有统治阶层所推行的正统的主文化,也有在民间流行的亚文化。亚文化往往是对于主文化的一种逆反,一种对立和统一。由于中国文化过分宣扬国家和集体,轻视个人,所以民间社会的亚文化又使个人利益得到补充,得到平衡。美国过分地宣扬个人主义,人们不满足于彼此隔阂,彼此冷漠的现象,又重新回到互相关心,热心公益事业的和谐的社会关系上来。由此我们知道,要想真正地了解一个国家,不仅要从书本上了解他的主文化,还要到那个民族中去生活一段时间,从民间去了解那个民族的亚文化。另一方面,在人的本性上,有些东西是人类共有的,如个人主义思想,在美国是得到公开承认,而在中国却被加以批判,但不管你怎么否定,它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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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欧盟内部各国的经济发展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统一思潮进入高潮。1951年4月18日,法、意、联邦德国、荷、比、卢六国签订了为期50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1957年3月25日,6国外长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两个条约。1965年4月8日,6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更名为欧盟。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使欧盟成员国扩大到15个。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会议决定邀请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2007年1月,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两国加入欧盟,欧盟经历了6次扩大,成为一个涵盖27个国家总人口超过5亿,27国总面积432.2万平方公里,成为当今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联合体。 欧盟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通过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联盟的个性”。 为了研究方便,并基于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发展路径及其地缘政治关系和社会价值观,并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将欧盟27国经济划分为5种经济模式,即西欧模式、南欧模式、英爱模式、北欧模式和东欧模式。第一种欧盟经济模式:“西欧模式”,成员包括德国、法国、奥地利、比利时和卢森堡。共5个欧盟成员。第二种欧盟经济模式:“南欧模式”,成员包括意大利、希腊、塞浦路斯、马耳他、葡萄牙和西班牙,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共8个欧盟成员。第三种欧盟经济模式:“英爱模式”,成员包括英国和爱尔兰。共2个欧盟成员。第四种欧盟经济模式:“北欧模式”,成员包括瑞典、丹麦、芬兰和荷兰,共4个欧盟成员。第五种欧盟经济模式:“东欧模式”,成员包括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共8个欧盟成员。 欧盟经济原本就不是国别经济,欧盟成员的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各异,动用经济政策的权限有所不同,欧元区成员和区外成员的宏观经济政策层面相差较大。因此,欧盟经济模式类型上的区别相当可以说明问题。总的来说,欧盟5种经济模式的特点各有千秋: 第一。“北欧模式”在社会保障以及社会福利方面的公共支出最大。劳动力市场相对不受管制.有着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而强大的工会带来工资方面的高度平等。 第二,“英爱模式”提供相当优厚的札会补助,现金补贴主要给予工作年龄的人,这些作为最后的救济手段。工会势力单薄,劳动力市场相对不受管制。 第三,“西欧模式”依靠社会保险来救助失业者和提供养老金。这些国家的就业保护较强。工会很强大,并在扩大集体议价结果的问题上享有法律保护。 第四,“南欧模式”注重对老年人养老金的公共支出。严格立法保护就业并减少就业。对提前退休提供大力支持,以减少求职者人数。 第五,“东欧模式”注重经济政策和政治体制的转型,从竞争政策到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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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管:美国与欧盟的制度比较 全球金融市场正面临一场特殊的变革。新产品、新技术不断产生,跨国金融活动大量涌现,这些变革共同改变了传统的资金融通方式。当今的资本市场无疑为那些借贷者、投资家和投机商进行各种交易活动提供了一种更为高效的机制。然而,就是这个金融市场,也同样高效地在世界范围内传递震荡或带来更大范围金融混乱。目前的研究集中在对金融监管的挑战问题上,这个问题是金融市场飞速发展所必然要提出的,其最主要的重点是放在证券业务的监管上.由于交易制度、模式不同,各国的证券监管也不同。本文尝试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欧盟(EU)在监管模式上作一比较。 首先应该强调一点:SEC的规定和欧洲的规定之间的一些不同可能是因为在美国,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严格限制银行从事证券活动;而在欧洲,监管模式体现在投资服务业(ISD)规定和资本充足性规定(CAD)中,银行业和证券业在统一的银行业构架下可以自由合并。由于一般认为银行比非银行投资公司更容易受蔓延的混乱所损害,因而在合并的银行业制度下,监管者们更关心如何防范银行中投资机构的倒闭。也就是说,比起在银行业和证券业在法律上分离的制度下(如在美国),在合并的银行业制度下,投资公司的倒闭暗示着更严峻的系统问题。结果,欧洲的监管者可能会强调那些能够维持机构继续经营的资本形式(主要是

股本)的重要性。这一点又可以帮助解释欧洲和美国关于将附属债务作为监管资本的规定上的不同。 客户资产的分离和投资者补偿 欧盟的那些规定中没有与SEC的客户保护细则相当的具体条款。但ISD(投资服务业规定)的第10条(Article 10)确实要求各成员国为客户的证券和现金采取充分的措施以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及防止投资公司挪用客户的保证金为自己谋利。关于这一笼统规定的具体实施留给了各国监管当局处理,至于各国如何适用第10条还有待了解。 资本定义 SEC和欧盟(EU)在资本定义上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附属债务算作资本的标准和对待变观能力差的资产。 就附属债务而言,欧盟的标准明显比净资本细则中的要严格。更重要的不同如下: 1.最短到期日:CAD(资本充足性)规定,符合条件的附属债务必须有最少两年的到期日。与此对比,SEC的规定中,最少到期日为一年。但SEC对认购证券也允许更短的到期日,而对于循环附属贷款协议,偿还期为一年以内是允许的。 2.现金对证券:在CAD下,附属贷款必须以现金形式提供才能按监管范围内的资本对待,而SEC将有抵押的本票(“有担保的即期票据”)作为符合条件的附属债务。

分析中国美国与欧洲的体育制度的异同

体育制度之比较 举国体制,就是说举全国之力来发展体育运动。而中国体育的举国体制更多的则是在向竞技体育要成绩并且计算着金牌数的多少。相比很多发达国家的各自为战,我们的体制就像是全国体育工作者攥起了一个拳头,而其他国家和地区就像是用手指头对抗我们的拳头。因而,我们无论是在亚运会还是在奥运会、世锦赛中都能夺得很多的奖牌。1992年,中国在巴塞罗那夺得16枚金牌;1996年,中国在亚特兰大又拿下16枚金牌;到了2000年中国更是杀进金牌榜的第一集团;之后的雅典奥运会和北京奥运会,就更不在话下了。 然而仅仅凭此,我们还是不能断言中国就是“体育大国”,中国充其量算得上是“金牌大国”。 举国体制的好处就在于,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的规划,有计划地培养。在中国运动员多为全职的情况下,排除了外界的干扰,加上自身努力和外籍教练的悉心培养,这样运动员的水平不可能不提高。目前中国所有的奥运项目参赛队员都是全职运动员,也就意味着他们每天不需要去考虑生计问题,只要能打比赛,他们就没有后顾之忧,因为国家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帮助他们办了。可在国外,那些不是超级明星的运动员,必须要考虑明天吃什么。 在美国,联邦政府没有任何部门是与体育有关的。运动员的训练和参赛经费都是自行负责或靠赞助,不由政府提供。而且,其设置的一些奖励也全部是用来鼓励那些经常参加健康锻炼的普通人的,并且这些奖励都是精神上的鼓励,只是对人们进行锻炼的一种承认和认可。 在日本,其体育不像中国那样有国家队,专业化训练,日本参加奥运会的个人选手,往返路费、旅馆住宿费等,全要运动员个人掏腰包负担,国家不出钱。日本运动员搞体育,不但不赚钱,反而是要贴钱的。以前日本对奥运会奖牌获得者也没有奖金,近年来在一些人的呼吁下,总算给奥运会奖牌获得者发奖金了,但是数量并不多,还不到普通人一年的工资,只是象征性的奖励。 然而在中国,雅典奥运会前,国家奖励政策规定,金牌奖励20万元、银牌15万元、铜牌8万元(均免税),奖励人员包括队员、教练和有功人员。北京奥运会时则更高,有些焦点选手的金牌奖金甚至能突破百万。对于中国一般老百姓来说,20万人民币已经是一个很大的奖金。 举国体制为中国带来了许多金牌,让中国的体育不断强大,可是这“强大”是真正的强大吗? 目前,中国人体质明显处于下滑趋势。可是衡量体育水平高低的办法依旧是金牌拿了多少,并不考虑全名素质指标。然而奥运会的金牌只能证明竞技运动的水平,并不能反映更不能代替国民的健康。没有国民的健康,就算把奥运会的金牌都夺了,又有多大意义?毛泽东曾说,“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才是发展体育的根本目的。但是奥运会的金牌光芒似乎掩盖了国民健康这样的大问题,不少项目实际上在国内仅限于专业运动员从事,根本就没有在老百姓中开展。 一方面,一般老百姓几乎接触不到体育场馆。现在中国各类体育场馆的数量超过60万个,人均体育场地近1平方米。这看上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数字,似乎中国体育的发达程度不比发达国家差多少,可是中国体育的内容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中国的体育场馆,67%是教育部门所有,25%为体委等系统所有,都是封闭在高墙之内,不对一般老百姓开放的专业训练场。 另一方面,中国的很多体育强项,在国内却很少有人参加这项运动。比如中国的强项体操,有几个中国人可以到体育馆去练体操?中国的皮划艇是有实力争夺金牌的项目,可是绝大部分的中国人根本没有见过皮划艇的实物是个什么样子。 全民健身喊了若干年,而真正有多少落实?这也就是举国体制带来的弊端。所以可以说,中国的体育走的是竞技的道路,与全民健身是脱轨的,是没有坚实的群众基础的。在这一方

中国和欧盟GMP对比

中国和欧盟GMP对比 1、欧盟 GMP与我国现行GMP在非无菌药品方面的不同要求 在欧美国家,洁净级别是对无菌药品而言,因此欧盟 GMP对非无菌药品类的管理相对宽松,无环境检测的强制规定,只是提到生产区的设计应有适当的气流,并可能达到10万级水平,需定期做环境检测。我国现行 GMP对非无菌药品规定了10万级和30万级两个级别,而新版 GMP对非无菌药品30万级级别的要求可能将取消,全部按10万级标准设计,并作静态考核验收。 2、欧盟 GMP与我国现行 GMP在无菌药品方面的不同要求 2.1欧盟 GMP对洁净区的划分 欧盟标准分为 A级、B级、C级、D级。 A级为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连接操作的区域。通常用层流操作台/罩来维护该区的环境状态。层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 (指导值) 。 A级相当于百级层流,中国GMP无此级别规定。 B级指无菌配制 (不经最终过滤) 和无菌灌装A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B级相当于百级乱流,静态下相当于我国现在的百级区,动态下相当于我国现在的万级区。 C级和 D级指生产无菌产品过程中重要程度较次的清洁操作区,相当于我国的万级和十万级。 2.2静态与动态验收标准

静态是指安装已经完成并已运行,但没有操作人员在场的状态。动态是指生产设施按预定工艺模式运行并有规定数量的操作人员现场操做的状态。我国 GMP对空调系统采用静态标准进行验收,欧盟GMP是按动态标准进行验收,并且在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离生产现场并经 15-20min自净后,洁净区应能达到静态标准,检测时,灌装产品本身产生的粒子或微小液珠会使灌装点测试结果并不始终符合标准,这种是允许的。 2.3 欧盟标准要求应设送风故障报警系统,而我国标准中未作具体要求。 2.4欧盟标准要求压差十分重要的毗邻级别区之间应安装压差表。而我国GMP对压差计的安装要求是: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或规定保持相对负压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2.5 欧盟标准规定相邻不同洁净区的压差为10-15帕,我国标准规定为5帕。 2.6 欧盟标准规定注射用水在70度以上循环,我国标准规定为65度以上循环。 2.7 按欧盟 GMP标准设计时,纯化水、注射用水、无菌压缩空气和纯蒸汽等管道均应采用316L优质超低碳不锈钢。 2.8 欧盟标准规定除传送带本身能连续灭菌(如隧道式灭菌器 ) 以外,传送带不得穿越A级 ( 或 B级 ) 区与低级别区的隔离墙。 2.9 欧盟标准规定更衣问后段静态的级别应与其相应洁净区的级

美国FDA和欧盟的食品标准

美国FDA和欧盟的食品标准 附表: ·FDA和EPA的指导标准 即食水产品(消费者稍煮熟)产肠毒素的大肠杆菌1×103ETEC/g,LT或ST阳性依据7303.842节 即食水产品(消费者稍煮熟)单核细胞中生李氏杆菌—细菌存在依据7303.842节 所有的鱼沙门氏菌各种属—存在依据方针导则555.300节 所有的鱼1、金黄色葡萄球菌、葡萄球菌肠毒素阳性2、金黄色葡萄球菌水平等于或大于104/g (MPN)依据7303.842节 即食水产品(消费者稍煮熟)产毒01号或非01号霍乱弧菌的存在依据7303.842节 即食水产品(消费者稍煮熟)副溶血性弧菌水平等于或大于1×104/g(神奈川阳性或阴性)依据7303.842节 即食水产品(消费者稍煮熟)创伤弧菌致死老鼠生物质病菌存在依据7303.842节 所有的鱼1、梭状肉毒杆菌活的芽孢或营养细胞存在,该产品支持其生长的产品中。2、毒素存在依据560.600节 进口蛤、牡蛎、新鲜或冻的微生物1、大肠杆菌MPN230/100g(5个样品中,3个或3个以上平均值)2、APC500000/g(5个样品中3个及以上平均值)依据方 针导则555.300部分 家庭用蛤、牡蛎和贻贝新鲜或冻的微生物1、大肠杆菌或粪大肠菌(5个样品中1及以上超过MPN330/100g或2个以上超过230/100g)2、APC5个样品中1个及 以上超过1500000个/g或2个及以上超过500000个/g依据7303.842节 盐制空气干燥去脏鱼在贸易中不允许(注:小鱼除外)依据方针导则540.525部分 金枪鱼、长尾鳕科和相关的鱼组胺一按毒力基500ppm按作用水平50ppm,因为在分解的鱼中组胺分布不总是均匀一致的,然而发现在一个部分是50ppm,有可 能其他单位超过500ppm依据方针导则540.525部分 所有的鱼PCBS 2.0ppm(可食部分)21 CFR109.30 带鳍鱼和贝类艾氏剂狄氏剂0.3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田鸡腿六氯联苯0.3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所有的鱼氯化物0.3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所有的鱼氯化物含量蟹肉0.4ppm其他鱼0.3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所有的鱼DDT、TDE和DDE5.0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所有的鱼七氯和环七氯0.3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所有的鱼灭蚁灵0.1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所有的鱼敌草快0.1ppm*(可食部分)40 CFR180.226 有鳍鱼和Fluridone0.5ppm*(可食部分)40 CFR180.420 所有的鱼草甘膦0.25ppm*(可食部分)40 CFR180.364 贝类草甘膦3.0ppm*(可食部分)40 CFR180.364

中国、美国、欧洲药典比较

:徐涛学号:专业:中药生物技术学 《中国药典》、《美国药典》、《欧洲药典》比较 1、各国药典概况 1.1 历史沿革 《中国药典》 英文名称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Ch .P。 1950年4月,成立了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药典委员会分设名词、化学药、制剂、植物药、生物制品、动物药、药理、剂量8个小组,第一版《中国药典》于1953年由卫生部编印发行。1957年出版《中国药典》1953年增补本。1953年药典共收载药品531中,其中化学药215种,植物药与油脂类65种,动物药13种,抗生素2种,生物制品25种,各类制剂211种。 1965年1月26日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63年版(第二版)发行通知和实施办法。本版药典收载药品1310种,分一、二部,各有凡例和有关的目录,一部收载中医常用的中药材446种和中药成方制剂197;二部收载化学药品667种。此外,一部记载药品的“功能主治”,二部增加了药品的“作用与用途”。 1979年10月4日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77年版(第三版),自1980年1月1日起执行。本版药典共收载药品1925种,其中一部收载中草药材(包括少数民族药材)、中草药提取物、植物油脂以及单味药材制剂等882种,成方制剂(包括少数民族药成方)270种,共1152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773种。 1985年9月出版《中国药典》1985年版(第四版),1986年4月1日起执行。本版收载药品1489种,其中一部收载中药材、植物油脂及单味制剂506种,成方制剂207种,共713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776种。 1990年12月3日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90年版(第五版),自1991年7月1日起执行。1990年版的第一、第二增补本先后于1992、1993年出版,英文版于1993年7月出版。本版共收载药品1751种,一部收载784种,其中中药材、植物油脂等509种,中药成方及单味制剂275种;二部收载化学制品、生物制品等967种。与1985年版药典收载品种相比,一部新增80种,二部新增213种,删去25种。药典二部项下规定的“作用与用途”和“用法与用量”分别改为“类别”和“剂量”。有关品种的红外光谱吸收图谱,收入《药品红外光谱集》另行出版,该版药典附录不在刊印。 1995年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95版(第六版),自1996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本版药典收载药品2375种,一部收载920种,其中中药材、植物油脂522种,中药成方及单味制剂398种;二部收载1455种,包括化学药、抗生素、生化药、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及辅料等。一部新增142种,二

中国与欧盟关系的现状

中国与欧盟经贸关系的现状评估——经济外交视角的考察 近年来,无论是中国与欧盟双边关系,还是中国与欧盟各新老成员国之间的双边关系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从经济外交视角来看,中欧双边经贸关系取得了丰硕成果,总体上可以概括为“战略提升、贸易突破、瓶颈制约、难题待解”。 一、战略提升:中国与欧盟及其主要国家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新时期中国外交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与其他国家建立以共同利益为基础、以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和不针对第三方为特点的新型伙伴关系,为构筑面向21世纪的多极化世界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与欧盟伙伴关系战略的提升源于2003年相继发表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两份文件:一份是2003年9月欧盟发表的《走向成熟的伙伴关系--欧中关系之共同利益和挑战》的战略文件,阐述了欧盟对华政策和行动的指导方针及发展框架;另一份是2003年10月中国政府发表的第一个对欧关系文件——《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旨在昭示中国对欧盟的政策目标,规划今后5年的合作领域和相关措施,加强同欧盟的全面合作,推动中欧关系长期稳定发展。 进入2004年,中国与欧盟双边的关系进一步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定位得到了确立,中国与欧盟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04年5月随着欧盟历史上的第五次扩大,欧洲政治与经济的地缘版图发生重大变化,更加凸现了建立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性。2005年欧中庆祝建交30年,进一步展现了二者在世界政治经济多极化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与此同时,在国家层面上,中国与欧盟最重要的国家也逐一建立了相应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国与欧盟各个新老成员国的经贸关系在新的框架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当然,由于欧盟的不断扩大,新老成员国的发展水平差别较大,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欧盟的对外经济决策的实施,从而也对中欧双边经贸关系带来了一些新的变数。 二、贸易突破:欧盟成为中国首位贸易伙伴带动了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 《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中特别指出“中国致力于发展中欧富有活力和长期稳定的经贸合作关系,并期待欧盟成为中国最大贸易与投资伙伴”,以欧盟东扩为契机,这一良好愿望得以提前实现。在2004年中欧双边贸易领域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中欧双方进出口贸易达1772.8亿美元,增幅为33.6%,欧盟超过美国日本和日本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同时中国也

中国与美国、欧盟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特点对比

中国与美国、欧盟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特点对比 从上表可见,在标准的制定时间上,我国较美国晚了45年。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美国修订标准至少10次,而我国仅修订过2次。美国制定了有关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相应技术法规,而我国目前尚缺少相关技术法规。 在水质指标数量方面,美国共52项,而我国只有35项,约为美国的67%,因此,在水质监测方面有可能遗漏对某些有害成分的检测项目。在我国水质标准中,有机物指标仅有7项,绝大多数为无机物,其中以重金属离子为主;而美国标准则以有机物为主,多达27项,约占总数的52%。可见中、美两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指标监测重点不同。此外,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指标要求很低,甚至还有一项肉眼可见物指标。 与欧盟相比,我国的指标分类与其基本一致,而且在性质上都是以无机物指标为主。在指标数量方面,欧盟共56项,比我国多60%,可见其水质监测比我国全面得多

2006年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与85年的相比有什么区别呢? 水质标准由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1.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 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2.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3.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 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瞵;修订了四氯化碳; 4.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 订了浑浊度; 5.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日本、美国及欧盟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演变与启示汇总

日本、美国及欧盟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演变与启示 张宝山 受国际国内严峻金融形势的影响,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的目标已转变为“扩内需、增就业、促增长”。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巨大,已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9%,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中小企业不仅在分散市场风险、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在吸纳新增就业、扩大内需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支撑力量,中小企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发动机。在美国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冲击下,我国中小企业陷入了出口减少和融资困难的“两难”窘境。鉴于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政府及时出台了相关财税和信贷政策,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经营,努力解决其融资瓶颈。2003年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使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有了法律基础,但是随之而来就是要明确政府政策扶持的范围,即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界定问题。2011年6月我国政府出台并执行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在中小企业划定标准上有长达近百年的历史经验,站在不同角度审视我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许在实施新标准的背景下,能指引相关扶持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日本中小企业划定标准的演变及修订动因 日本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是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加以修订完善而形成的,加之日本和中国同属于东方文化的范畴。 因此,借鉴和吸取日本有关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历史经验就非常有必要。 1940年,日本以职工人数小于100人作为划分中小企业的依据。1946年,日本政府为了挽救濒临破产的经济,实施“倾斜生产方式”的经济政策,同时为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的扶持范围,相应地将职工人数标准上限提高到200人。1950年,开始采用职工人数和资本金额作为划分标准,进一步将职工人数上限提高到300人。1963年,日本颁布《中小企业基本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界定了中小企业的划定标准,此次标准

欧盟CE认证和美国FDA认证有什么不同

欧盟CE认证和美国FDA认证有什么不同 FDA是美国的,CE是欧盟的,这个是两个不同的认证,都挺严格的,主要是看你出口到那个国家,这两个认证都是强制要做的。下面亿博检测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欧盟CE认证和美国FDA认证有什么不同。 CE认证,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

性要求。 二、FDA认证是什么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FDA 是美国政府在健康与人类服务部(DHHS) 和公共卫生部(PHS) 中设立的执行机构之一。作为一家科学管理机构,FDA 的职责是确保美国本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它是最早以保护消费者为主要职能的联邦机构之一。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主管:食品、药品(包括兽药)、医疗器械、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动物食品及药品、酒精含量低于7%的葡萄酒饮料以及电子产品的监督检验;也包括化妆品、有辐射的产品、组合产品等与人身健康安全有关的电子产品和医疗产品。产品在使用或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离子、非离子辐射影响人类健康和安全项目的测试、检验和出证。根据规定,上述产品必须经过FDA检验证明安全后,方可在市场上销售。FDA有权对生产厂家进行视察、有权对违法者提出起诉。 三、欧盟CE认证和美国FDA认证有什么不同 1、CE认证是欧盟对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是安全方面的认证;

中国、美国、欧洲药典比较

姓名:徐涛学号:14211020462 专业:中药生物技术学 《中国药典》、《美国药典》、《欧洲药典》比较 1、各国药典概况 1.1 历史沿革 《中国药典》 英文名称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Ch .P。 1950年4月,成立了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药典委员会分设名词、 化学药、制剂、植物药、生物制品、动物药、药理、剂量8个小组,第一版 《中国药典》于1953年由卫生部编印发行。1957年出版《中国药典》1953年 增补本。1953年药典共收载药品531中,其中化学药215种,植物药与油脂类 65种,动物药13种,抗生素2种,生物制品25种,各类制剂211种。 1965年1月26日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63年版(第二版)发行通知和实施办法。本版药典收载药品1310种,分一、二部,各有凡例和有关的目录,一部收载中医常用的中药材446种和中药成方制剂197;二部收载化学药品667种。此外,一部记载药品的“功能主治”,二部增加了药品的“作用与用途”。 1979年10月4日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77年版(第三版),自1980 年1月1日起执行。本版药典共收载药品1925种,其中一部收载中草药材(包括少数民族药材)、中草药提取物、植物油脂以及单味药材制剂等882种,成 方制剂(包括少数民族药成方)270种,共1152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生物 制品等773种。 1985年9月出版《中国药典》1985年版(第四版),1986年4月1日起执行。本版收载药品1489种,其中一部收载中药材、植物油脂及单味制剂506种,成方制剂207种,共713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776种。 1990年12月3日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90年版(第五版),自1991 年7月1日起执行。1990年版的第一、第二增补本先后于1992、1993年出版,英文版于1993年7月出版。本版共收载药品1751种,一部收载784种,其中 中药材、植物油脂等509种,中药成方及单味制剂275种;二部收载化学制品、生物制品等967种。与1985年版药典收载品种相比,一部新增80种,二部新 增213种,删去25种。药典二部项下规定的“作用与用途”和“用法与用量” 分别改为“类别”和“剂量”。有关品种的红外光谱吸收图谱,收入《药品红 外光谱集》另行出版,该版药典附录内不在刊印。 1995年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95版(第六版),自1996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本版药典收载药品2375种,一部收载920种,其中中药材、植物油脂522种,中药成方及单味制剂398种;二部收载1455种,包括化学药、抗生素、生化药、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及辅料等。一部新增142种,二部新增品 种499种。二部药品外文名称改用英文名,取消拉丁名;中文名称只收载药品 法定通用名称,不再列副名。

关于美国和欧盟对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规制之匕较与借鉴

论文关键词:美国欧盟特许经营特许人被特许人限制竞争行为规制论文摘要:特许经营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如果控制过当别常常引起限制竞争的效果,因此反垄断法有必要对其进行规制美国和欧盟立法对特许经营的反垄断规制有具体细致的规定,而且目前日趋严厉,其诸多方面对我国反垄断和特许经营立法县有借鉴意义。一、反垄断法规制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的必要性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间,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经营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如果控制过当则育可能引起限制竞争的问题。实践中,特许经营限制竞争的主要表现有:(1)搭售。(2)固定转售价格。(3)限制销售区域,与横向限制协议中的划分市场行为相似,即竞争者之间分割地区、客户或者产品市坊。(4)他性交易,即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只能购买、经营特许人认可或指定的某些产品或服务,而不能购买其他产品或接受其他服务,被特许人因此失去了购买质量更好的产品和接受更好服务的选择权。(5)竞争业务的限制,即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不得从事与特许体系竞争的业务,其主要目的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原则上可由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协商约定,但如果超过一定的限度则属于契约自由的滥用。(6)整批授权交易,如果其中实质上包括了一些不必要或早已超过保护期的专利,而特许人强制被特许人接受,则有妨碍竞争之虞。特许人对被特许入经营活动的限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有利于维护特许体系的统,增强特许经营体系的竞争实力,真正实现有效竞争,使消费荇获得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商品,故作为反垄断法的例外经常为法律所允许:但是,鉴于特许经营中的限制竞争行为可能超出合理的范围而产生某些弊端,因此,在给予某些限制性条款合法地位的同时.反垄断法又必须对这些行为加以规制。因为过度限制竞争有碍市场竞争机制应有功能的发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市场供求关系得不到准确反映,影响产业调整和资源配置.对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是不利的,因而过度限制竞争为整个现行法律体系所禁止。反垄断法从维护整个社会的平等竞争秩序和平衡各个市场主体的相关利益出发,对超出合理限度的限制性条款进行法律规制②。而且,对限制性条款予以规制也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特许经营中,享有特许权的一方往往在竞争中在技术、经营实力等方面具有经济优势地位,其行使权利时若超出法律和道德所规定的范围,则会形成滥用经济优势地位的垄断,从而对竞争进行限制。如对特许人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某种程度上赋予了权利人一定的竞争优势,但这种竞争优势并不代表具体的经济价值,权利人具体经济利益的取得需要通过市场开发环节得到兑现。在特许经营中,由于特许人可以在多方面直接控制被特许人,因此往往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对被特许人进行一些不正当的限制,从而构成对知识产权等特许权的滥用,影响正常的竞争。一旦特许经营实质性地影响市场竞争,则为各国立法普遍禁止。为此,许多国家运用法律对特许经营限制性条款进行规制,其中以美国和欧盟最为典型。[!--empirenews.page--] 二美国对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美国是特许经营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特许经营立法最完备的国家。美国特许经营的法律规范可分为四类:一是联邦政府的专项法规,二是州政府的专项法规,三是普遍适用的商法法规,如《公司法》、《反垄断法》、《注册法》等,四是国际特许经营协会及其他特许经营协会的组织规范@。其中,该国特许经营的专门立法分为联邦和各州立法两部分。1971年,美国加州第一个对特许经营进行立法,颁布了《特许经营投资法》。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于1979年制定了《特许经营条列》。[1][2][3]下一页美国反托拉斯法没有对特许经营作专门具体的明文规定,但在该法案及相关法规中可以找出一些原则性规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纵向限制性条款的规定,二是对知识产权许可的控制。在纵向限制性条款方面,美国反托拉斯法对于特许经营的规范,多着重于审查纵向限制竞争条款的合法性。相关的法律规定主要有《谢尔曼法》第1条(限制性条款)、第2条(独占行为)及《克莱顿法》第3条(限制竞争的协议)等。如《克莱顿法》第3条规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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